我的麦子熟了 我的麦子熟了
金黄的麦子在向风摇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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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婚姻法的六大谣言,大家千万别信。 #走近民法典#今年起就没有婚姻法了,取而代之的是民法典里的婚姻家庭编。也就是大家口口相传的新婚姻法。关于新婚姻法的六大谣言,大家千万别信。 (1)以后结婚不能要彩礼了。 不对,彩礼嫁妆是民间的婚嫁习俗,这个法律并不干涉。民法典的规定也仅仅是不能借婚姻来索取财物,并没有禁止彩礼,你情我愿的事情并不违法。但是呢,还是要杜绝天下彩礼铺张浪费等不良习俗。 (2)以后离婚会越来越难。 不对,民法典只是规定了协议离婚需要30天的冷静期,为了防止草率离婚.冲动离婚。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只是增加了一道手续,并不干涉离婚自由,而且诉讼离婚的话,不仅没有变难,反之比之前更容易了,不会存在就是不判的尴尬情况。如果一方坚决要离婚,起诉两次就可以实现目的。 (3)以后会实行一妻多夫制。 不对,民法典已经明确了,我国实行的还是一夫一妻制,不仅是现在,将来也不会倒退到一妻多夫或者一夫多妻。法律崇尚男女平等,某些人的美梦恐怕要破灭了。 (4)婚内出轨要净身出户。 不对,净身出户不是法律概念。虽然民法典保护无过错方,但是也只是规定了分割财产倾向于无过错方,还有就是可以要过错损害赔偿并没有说出轨方就得净身出户。 (5)离婚的时候,一般是谁有钱还是归谁。 这个是不对的,依据法律规定,2周岁以内的孩子,原则上是跟母亲生活;2-8周岁的孩子,看跟谁生活有利,比如经济条件、陪伴时间、生活便利等;8-18周岁的未成年人,法院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6)分居满两年就会自动离婚。 离婚的方式有且仅有两种,第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第二种,则是双方对于离婚问题有纠纷的,包括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要注意,不管是结婚和离婚都需要依法办理相关的手续,领取结婚证或离婚证,并没有自动这一说法,除非双方并没有办理结婚证,处于非法同居情况的,才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 希望大家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多学习法律知识,要有自己的分辨能力,不要听风就是雨。
【麦子说法】婆婆强势两个姑子也爱多事,矛盾不断想离婚了怎么办 结婚生子并不仅仅意味着有了一个孩子,而是需要应对一个全新而又活跃的大家庭。 除了来帮助自己照顾婴儿的妈妈,可能还会有更多原来没怎么接触过的亲人进入我们的生活圈,滋生出许多原来想也想不到的难题。 今天有个客户就遇到了这样的难题,自己的婆婆强势,两个姑子多事,老公无主见不作为,小家庭矛盾不断,客户说自己家大娃还不到8岁,小娃还在哺乳期。经济上,男方的工资比我高,但是我也能养两个娃,。环境条件,我家我父母能帮我,他家没人能帮他,他有过对孩子的家暴。离婚能得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吗?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有两个孩子的,需要综合双方抚养能力生活环境等来认定,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孩子。如果一方确实没有抚养能力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也可以和另一方协商由另一方抚养。 其次,若男方对孩子存在家暴行为,建议积极留存证据,这些证据有利于你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最后,生活有时候就是这样,进入了一个新的家庭并不是就能和一家人一样相亲相爱,之前也有别的客户因为婆媳关系闹矛盾而离婚的,也有因为姑子挑事闹矛盾的,只能你们自己去调和,总之,家和才能万事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麦子说法】结婚之后吵架便分居该怎么起诉离婚? 昨天有个客户刚来律所咨询,便哭的梨花带雨,客户说自己和男方恋爱七年,结束了爱情长跑两人走进了婚姻的殿堂。但是婚后双方却因为各种事情矛盾不断,终于在结婚后第一次吵架客户回了自己娘家,男方便也再也没来找过自己。 客户说自己万万没想到结婚后第一次吵架,他们会以“离婚”收场,现在问我双方分居的情况算离婚吗? 很理解客户的心情,七年爱情长跑,结婚之后便这么草草收尾,确实令人难过和遗憾,但是双方因为一点矛盾便互相赌气互不联系最终走向离婚真的没有遗憾吗? 婚姻不是儿戏,说离就离这么任性也是不行的,我建议客户回去之后再想想,能行的话和男方调解一下重归于好,如若再无和好可能那么再来委托我也不迟。 如果要起诉离婚的话,一般需要向被告住所地或者户口所在的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您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并且现在双方已经分居,可以向法院提交分居的相关证据,法院会根据你所提交的材料判决离婚与否。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麦子说法】工伤认定超过规定时限,劳动者如何维权? 章某一年多前在工地工作期间不慎坠落摔伤,后送医救治,单位此前已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在住院期间单位也为其支付了医疗费。但是单位一直没有给章某申请工伤认定,由于不懂法律,章某本人也未申请工伤认定。出院后,章某一直在与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但是章某的问题是,一直没有申请工伤认定且已经超过时限,该如何处理? 虽然工伤问题可能无法进行认定,但并不代表章某无法通过其他途径维权。这里的其他途径,主要就是通过走“侵权”诉讼。 章某在工地摔伤,受到了人身伤害,属于被侵权的一方,作为劳动者,其有权向单位主张侵权赔偿。接下来,章某需要做的就是去做伤残鉴定,根据鉴定出来的结果,计算相应残疾赔偿金、误工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等数额,然后依法要求单位赔偿。
【麦子说法】离婚一定要找律师吗? 离婚的方式分为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只需要你们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就行,完全不用花冤枉钱请律师。当然,因为协议离婚需要出示离婚协议书,对财产和小孩抚养权作约定,所以当你不知道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或者拿不准这么写规不规范时,可以请律师代写,这个费用一般不高。 诉讼离婚,就是一方想离另外一方不愿意,或者对财产和抚养权协商达不到一致,那么只要告到法院,这种时候,也不一定要请律师,自己就能立案。如果你满足以下条件: 1、不着急判决,拖多久离都愿意; 2、没有共同财产也没有小孩; 3、强大的心理承受力和逻辑思维; 4、实在没钱。 那么请不请律师作用不大,自行起诉对你来说更划算,我不建议你在非常简单的案情上还被某些律师捞钱。 强烈建议请律师的情况有:共同财产巨额且繁复(房产+投资+公司股权)、双方都非常想要小孩、想尽快离婚多一刻都不想再看到对方等,这些时候有律师和没律师才会出现天壤之别。 另外,在离婚案件中,诉讼只是一种兜底的法律手段,无论是诉前还是诉中,能够调解结束婚姻的,一个负责任的律师都会先尽最大努力替你谈判和调解,因为诉讼耗时长费用高,也容易让双方撕破脸皮当仇人,对孩子是很不好的。 为什么要谈这个,因为不少当事人认为我交了钱打官司的,最后谈判几次就协议离了,好不划算!那么你想想,你最终的目的到底是为了解决问题,还是去法庭上溜一圈过个瘾? 有任何婚姻相关的法律问题都可以在这条下面留言,或直接私信我。婚姻嘛,没有解决不了的事儿。
【麦子说法】免费教画画骗局 近期,在一些网络聊天群里突然出现一些免费教人学画画的“好人”。他们一般会这么说....“我是一名艺术生,学了10年的画,拿过不少奖,现在免费教画画,积累经验….” “我是xx美术学院的毕业生,现在在创业,想开一个美术培训班。为了扩大影响力,新建一个画画群,群里免费学习山水画、手绘等,加我微信进群就可免费学习….” 上面这样的“热心肠”你有没有遇到过呢?现在还渐渐演化出了“免费学书法”!突如其来的福利让不少好学的小伙伴惊喜万分 但真的是福利吗? 醒醒吧!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多地警方已经发出反诈预警! 揭秘骗局 第一步:主打感情牌和免费牌,发布教学信息引起你的兴趣。而且他们还会让你去看他朋友圈,里面有大量的绘图和曾经的上课经历,让你感受到他的“诚意”。 第二步:加你为好友,然后立马推给你另一个微信,告诉你这个是负责教你的美术/书法老师,然后要求你在朋友圈为他宣传一下就可以免费学习。更有甚者还会发一个小红包给你,以示诚意,为的就是让你帮他拉人! 第三步:加了微信后,诈骗行动正式开始,接下来他们的基本操作有: ① 给你一个上课链接,让你注册账号,还会谎称免费的绘画课程的上课形式是群内公开课,所以要拉你进微信群…… ② 让你下载某APP,你的手机个人信息就会掌握在他们的魔爪里….. 然后开始编出各种理由骗你转账,升中高级班、办作品展等,传销式洗脑。骗人的理由那么多,总有一款会让你动心,还会刺激你拉亲朋好友一起入伙。
【麦子说法】请善待借钱给你的朋友 早上起来,看方清平的单口相声,说借钱的事。 他说,朋友之间,千万不能提借钱的事,一提借钱的事很有可能就失去这个朋友了。 朋友向你借钱了,你借还是不借?假如数目不多,我相信大多数的人都会出借。但假如朋友借钱时说过两天就还,结果过了一个月没还,你心里就会特别不舒服。甚至都不好意思给他打电话,或者去找他。就怕被朋友说,就那点钱,才一个月就要讨。所以就算街上突然遇见了,还不好意思打招呼。久而久之,也许朋友真就忘了借钱的事,你却一直记挂着,于是朋友朋友不得做了。 与平时大手大脚的人交朋友,兄弟挂在嘴边,时不时请你喝点小酒,经常主动抢着买单,一看就是有钱人家,做大买卖的。交往过程中,他知道你省吃俭用积攒了一些钱。突然有一天,他说资金出现问题,需要短期周转下向你开口。借还是不借呢?你内心那个纠结啊!借吧,万一他不及时还怎么办?不借吧,人家平时对你那么大方。犹豫之余,把钱借了。刚好遇见银行银根紧缩,拒绝续贷。平时花钱慷慨的他,银行的款贷不出来,朋友借的钱却还进银行。于是,友谊之船翻了。 还有一种,人家朋友向你借钱,也不白借,不仅写借条还每个月给利息,利息比你存银行高一倍。但是利息只付几个月,之后不仅不付利息,连电话都不接,玩消失。于是,双方撕破脸皮,诉诸公堂,革命的友谊之船说翻就翻。 我经常开玩笑地说,就算是亲生父子关系,都不一定会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借给你,就算是跟你同床共枕的人,也不一定舍得把钱借给你。 所以,请善待那些借钱给你的朋友!
【麦子说法】分享借条模板 这个借条里面的条款太硬了,谨慎用之,借钱的翻脸概不负责。 马上快年底了,在城市工作的托尼,杰克,瑞秋,尼古拉斯准备回老家里了。有3件事是回老家几乎绕不过去的痛点,1是未婚被安排相亲,2是结婚了被问收入,3是亲戚帮忙乃至借钱。借钱可以借,但最好量力而行,打肿脸充胖子硬借就不建议了。 里面的第3条提示挺重要。借条可以不写归还日期,事实上,不写反而对债权人更有利。如果写了日期,记住一定要在两年内起诉,否则超过时效,借条就是白纸一张。 借条 借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 (附身份证复印件) 住址: 手机号: 出借人姓名:   [①] 1、借款人兹向出借人借到人民币元(大写:),[②]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利息每月%。[③][④]借款人逾期未还,按未还款每日3‰标准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出借人相应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全部维权费用。[⑤] 2、本借款履行地在 ,今后双方发生争议由法院管辖。[⑥] 3、借款人以如下财产为本借款本息及相关违约责任提供抵押:。 4、保证人(身份证号:,住址:,附身份证复印件)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5、其他事项: 借款人签字:[⑦] 保证人签字: 出借人: 20 年 月 日 [①]【注1】一定要写身份证上的名字,不能写小名、绰号等。一定要留对方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万一诉讼,不知到哪个法院告,另外,没有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法院还有可能不受理。 [②]【注2】金额要写清楚,同时写大小写金额,防止被篡改。 [③]【注4】可以不写归还日期,事实上,不写反而对债权人更有利。如果写了日期,记住一定要在两年内起诉,否则超过时效,借条就是白纸一张。 [④]【注3】大额借款,记住一定要通过银行汇款,一般来说金额超过五万元,法院就要求有银行转账凭证。 [⑤]【注5】约定律师费、差旅费由对方承担,法律上是有效的,到时候你直接把借条交给律师,由律师为你诉讼,对方来付费,何乐而不为呢。 [⑥]【注6】约定管辖非常重要,绝大部分人会忽视。它可以给你带来极大便利,否则你要到全国各地讨债,诉讼成本太高。 [⑦]【注7】整个借条最好借款人本人书写,一定要本人签名,要当你的面签,最好按上手印。
【麦子说法】未约定利息可以要求支付利息吗? 咨询情况: 未约定利息可以要求支付利息吗? 2018年3月,张三向李四借了5万元,向李四出具借条一张,约定张三2019年3月31日之前还清,至今未还。借条没有约定利息的情况下,李四可以起诉要求支付利息吗? 法律分析: 李四虽不能要求借款期间利息,但是可以要求逾期利息。 即自2019年4月1日起到实际付清本金日止,以5万元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计算利息。 参考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麦子说法】出轨者离婚时要净身出户吗? 出轨者离婚时要净身出户吗? “净身出户”的意思是,一方要求对方在离婚时放弃所有财产,出轨方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婚姻法》规定,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以提出损害赔偿。《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过错有四种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 从上面可以看出,一般的“出轨”行为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过错,也不是可以提出损害赔偿的法定事由。 而且,即使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也不会影响离婚财产的分割,出轨方未必会少分财产。 离婚诉讼中,如果证据充足,法院一般会支持无过错方的赔偿要求,赔偿金额应与损害的后果相符,不可能因为过错将财产分配的天平朝一方极限倾斜。 法官通常会考虑到双方的经济状况和过错程度,但补偿金额一般不会太高。富人可能被判十来万甚至数十万。但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可能只有数千或数万元。 因此“出轨”不会导致“净身出户”。法院基本上不会“部分”,而只会“少分”。 除少数情况外,当事人为了迅速离婚,才会出现净身出户。但在通常判决中,法院将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分配财产。一般来说,极少有净身出户的情况出现。 因此,除非出轨的一方自愿净身出户,否则对方也束手无策。 当然,如果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就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达成协议。 出轨的一方放弃了所有财产,甚至将自己的个人财产作为补偿交给另一方。法律也是允许的。但是,应该强调的是,这种约定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被胁迫或被欺骗,例如被捉奸在床而必须写下保证书,那这就是无效的。
【麦子说法】借条与欠条 在日常生活中,亲戚和朋友之间经常借钱,但有人写欠条,有人写借条。但欠条和借条一字之差,确是天壤之别。 借条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的书面证据,证明双方已建立借款合同关系;但欠条是以经济交易为基础的双方结算依据。 两者之间有两个主要差异: 1、对诉讼时效的影响是不同的。 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没有区别,诉讼时效都是自还款期限之日起三年。 但是,如果没有说明还款期限,两者之间的诉讼时效就大不相同了。 如果欠条没有写明还款期限,债权人在出具借条时就可要求对方还款,诉讼时效为3年。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的权利只有在其要求借款人偿还而被借款人拒绝时才被受到侵害,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借款人拒绝偿还次日起开始计算3年的诉讼时效。 2、这两者的证明是不同的。 借条证明了借款关系,而欠条证明了欠款关系。这看起来像不像一句废话?但绝对不是! 借条形成的原因是借款的具体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可以有很多,例如买卖、劳务、损害赔偿而产生的欠款。 简单说来,“欠”反映的是一种静止的“状态”,“借”表明了借贷形成的债权关系,是动态的。欠条无法表明债权关系形成的真正原因,有欠条不等于有借款。 在诉讼过程中,出借人必须首先证明债务形成的事实,然后向法院解释借款形成的原因,之后,他只需要向法院陈述借款的事实,另一方就很难反驳。 综上,在借款时,你应该写“借条”而不是“欠条”。
【麦子说法】法庭上,那些离婚的男女 转一篇办案手记与大家分享: 文/吴婉婷律师 看到一个有意思的新闻,有夫妻因为2018年俄罗斯这场激战正酣的世界杯而闹得不可开交,严重到上法院起诉离婚。我并不吃惊,世界杯只是一个导火索。 做律师的,都会有一个感受,咨询离婚的人真多啊!且离婚的原因都千奇百怪,后来我归纳了一下,除了触及原则性的外,很多都是芝麻蒜皮的事引起的,比如男方嫌弃女方长得越来越黄脸婆了;女方觉得男方不做家务;老婆认为老公藏私房钱了……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是一个有争论有妥协;有不满有宽容的地方。如果总是锱铢必较、有错不改,久而久之会消耗殆尽爱的感觉,从而萌发换了彼此的想法。 有句电影台词这么说:“我们那个年代的人,对待婚姻就像冰箱,坏了就反复地修,总想着把冰箱修好。不像你们现在的年轻人,坏了就总想换掉。”这句话放在当代婚姻,我觉得也有一定道理,现代人的生活太忙碌了,情感也仓促,或疲于或懒于去修复问题。 曾办过一离婚案,原告男方诉求离婚,我方当事人坚决不离,我们在调查取证上做了很多努力,最终案子胜诉了,这婚离不了。这达到了委托人的要求,可是,她貌似也不怎么开心。 当时,原被告双方在法庭上对峙的时候,女方做了较多诉说,从当初相爱的细节到最后闹得不可开交的场景,女方如泣如诉,却没有打动在原告席上前半场沉默不语低着头的男方,我开始以为男方会有所触动,当我方在进行法庭辩论他们之间还有感情的时候,男方冷不丁苦笑了一下,他可能觉得这时再提感情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一副“我要换了你”的态度开始显露出来。 这也是一桩因为生活中细微问题而折腾成大问题的事例,双方对彼此的要求都是越来越高。律师能做的是讲事实、摆证据,利用我们的专业最大限度争取己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时也做一些情感疏导,至于结果,在法院手中。 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男方说女方强势,女方说男方出轨,男方说女方脾气差,女方说男方无能……确实,女方在这婚姻生活占了主导地位,工作稳定、收入高、学历高、外貌佳,可有一个特点,就是自我意识太强,直白点说,就是过于强势……但她也当庭表示,意识到问题所在并愿意为此做出调整。 但男方无动于衷,也没有表现出对这个为他生儿育女的妻子一点谅解之情。 法庭调查是递进式,法官做了两种假设,离与不离,法官再追问,如果法院判离,那你们对财产有分配方案吗?在这个时候,双方都开始据理力争,男方把家里算得上值钱的家当都罗列出来请求分割,这点极大刺激到女方。 法律上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划归意见不一,整个法庭调查持续时间也很长。最终在庭审结束后,我们与当事人吃了一顿饭,她在谈及这婚姻生活时,也是心力交瘁,再看看男方的各种表现,她表示气不顺,作为律师,我们在情感疏导上也是做了一些努力的,又或许,如果他们互相让步,其实,同意离婚,也不是不可能的嘛…… 原本只想要一个拥抱,不小心多了一个吻,然后你发现需要一张床,一套房,一个证……离婚的时候才想起:你原本只想要一个拥抱。这是爱情,也是婚姻。这只是一办案手记,当然,幸福的家庭也很多,这是两个睿智的人相互经营出来的成果。
【麦子说法】精神病患者杀人怎么办? #南昌实习女律师逛街遇害#如果真的是精神病患者怎么办? 不想做这种假设,我宁愿相信他心理扭曲变态,是杀人狂魔。这样可以没有障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不过,如果真的是精神病患者,是无行为能力人,难道就让他逍遥法外吗? 并非如此,对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要依法强制治疗,也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只不过不能判处死刑。 …………………………………………………………………………… 《刑事诉讼法》 第四章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二百八十四条 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第二百八十五条 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麦子说法】两个孩子抚养权如何分配? 两个孩子抚养权如何分配? 在实践中,法院一般会根据有利于子女利益的原则同时结合多重因素考量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有朋友遇到过这样的疑惑,说离婚时想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该怎么办? 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女方为独生子女,男方是上门女婿,2011年生了一男孩跟男方姓,2016年又生下一男孩跟女方姓。如今,男方出轨并提出离婚,但女方没有铁证。男方目前有现金60万元,女方父母也有资金、房子。孩子一直是由女方带,曾写了一份协议,有签字、手印,只是没有公证。女方能否要到2个孩子的抚养权? 那么想要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就需要先与男方协商。如果男方不要孩子,那没有问题。如果男方坚持要求抚养一个孩子,根据公平原则及司法实践,法院一般不会将两个孩子都判归一方抚养,而是判决由男女双方一人抚养一个。 按照该网友的描述,次子是2016年出生的,根据法律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通过诉讼方式要求离婚,同时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所以如果协商未果,通过判决离婚,原则上次子由女方抚养。因为法律没有规定出轨一方不能获得抚养权的情况,想要获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利用男方着急离婚的心态慢慢协商,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麦子说法】农村宅基地的那些事儿 1. 农村宅基地概念及分配方式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行政村或生产队)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需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一般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村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需要哪些条件?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1)年满20周岁的本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设新房分户缺少宅基地的(包括男方到女方落户的); (2)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等原因需要搬迁的; (3)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4)城镇居民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宅的;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3. 农村村民有下列哪些情况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况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1)年龄未满20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本村村民将原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出卖、出租、赠与或改为经营场所的; (4)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
【麦子说法】25岁姑娘整容成十级伤残 2018年3月31日,25岁的女孩小王,在武汉进行双侧下颌角截骨术后变成了歪嘴。经查,小王神经损伤,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医生称,过了1-3个月最佳修复期很难再修复了。涉事医院称嘴歪不是医疗事故,而是并发症所致,在手术过程中医生碰到血管造成大出血,在止血的过程中造成了神经损伤。医院退还她手术费用三万五千元,再给她五千元作为赔偿。 最美莫过于天成,本身挺漂亮一姑娘,愣是整成了歪嘴,毁容也不过如此,更让人遗憾的是毁容的位置具有很强的社会影响性,因为嘴歪,恐怕以后讲理说事时,这一特征将会沦为他人笑资和人身攻击的对象。而这所造成的心理伤害和社会评价的降低是不可估量的。 女孩整形的决定是不理性的,而当事医院态度,倒是很理性,先全退再少赔,坚决不认错。这样严谨的处事态度,倘若用在医疗技术上也许可以避免很多悲剧的发生,可惜一切没有如果,一家用洗脑技术销售,用销售技术治病,用治病技术善后的医院,注定不是社会所需要的,也注定会出问题。 女孩所托非人,但是并不影响其得到应有的赔偿,首先这一事件从现有的材料看,应该是医疗事故无疑,结合女孩伤残等级,应当可以得到适当的人身损害赔偿,考虑到所损害的部位,以及由此会给女孩带来的影响,在精神损害赔偿上应当适当多考虑,此两项想加应当会比医院给出的方案多出不少,另外,针对医院的销售,医疗行为,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反应,看看有么有什么见不得光的勾当。 最后,在一个看脸吃饭的社会里,漂亮的脸很重要,所以更不更让不三不四的人在自己吃饭的家伙事上动来动去,珍爱美丽,远离整容。
【麦子说法】刘强东女助理名下427家企业 这样做有风险吗,风险有多大? 我们身边这种例子不是多的是吗?很多人以“挂名”的形式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比如说老爹用子女之名开公司,比如朋友之间签了一口头或书面协议等等… 这种情况下,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实际上并不担任与履行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的任何职务与职权,但风险大得惊人。 #必知法律常识# 成为“挂名”法定代表人的风险: 但担任“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听着挺威风的同时也面对较大的法律风险,有时候还必须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比如《刑法》规定的某些罪名中,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能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再比如如果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时存在虚构出资、抽逃出资行为,或者在诉讼过程中有隐匿、转移资产,或未经清算擅自处分财产等行为,“挂名”法定代表人都要面临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还有你可能会因此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公司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申请强制执行时,人民法院可以对法定代表人采取相应强制措施,例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禁止高消费,不能坐飞机、办理银行贷款、信用卡受限等。 所以有时不好为了面子,感觉被别人叫董事长很爽,其实你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大到惊人。
【麦子说法】欠款追不回来怎么办? 借钱容易还钱难,很多人开口借钱像孙子还钱像大爷似的,更多的是亲戚朋友之间的借钱,因为熟络而没写欠条什么证明的,等到真正追不回来的时候,想要起诉,又面临无凭无证难以追回的困境。那么,欠款追不回来怎么办呢?   1、调整优势心态 ,坚定催欠信心。催欠难,这是公认不争的事实。因为难,不少销售人员见了客户一副讨好的样子,以乞求对方理解、支持,一开口说话便羞羞答答,吞吞吐吐,好像理亏的不是欠款户,而是自己。让客户觉得“好欺负”,从而故意刁难或拒绝付款。   要想不当孙子,自己就必须摆正自己的架势。所以见到欠款户第一句话就得确立你的优势心态。通常应当强调是“我”支持了你,而且我付出了一定的代价。如:“你老兄这倒做成无本生意了,我费了多少口舌才说服财务部哟!”;“哎呀,为你赊这次货,我找头儿批准,真没少费口舌!”尤其是对于付款情况不佳的客户,一碰面不必跟他寒暄太久,应赶在他向你表功或诉苦之前,直截了当地告诉他,你来的目的不是求他收购自己的货物,而是他该付自己一笔货款,且是专程前来。让欠款户打消掉任何拖、赖、推、躲的思想。不能给对方任何机会让他处于主动地位,在时间上做好如何对付你的思想准备。   有的收款人员认为催收太紧会使对方不愉快,影响以后的关系。如果这样认为,你不仅永远收不到欠款,而且也保不住以后的合作。客户所欠货款越多,支付越困难,越容易转向别的公司进货,你就越不能稳住这一客户,所以还是加紧催收才是上策。
【麦子说法】刑事程序中的和解制度 在刑事程序中,对于一些相对较轻的刑事案件,法律规定双方可以和解,即只要被告方积极主动赔偿,取得受害方谅解,则公检法机关在处理时,可以从宽处理。 县干部撞死环卫工人却免予刑罚这件事,就属于这种情形。 看报道,这个县干部酒后驾车,将一环卫工人当场撞死,并经交警认定后,对事故负全部责任。按照法律规定,这个县干部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在其积极赔偿80万元后,取得死者家属谅解,因此,法院最后判决其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是免予刑事处罚。 我看评论区的朋友们纷纷表示愤慨,觉得免予刑罚太轻了。 其实,在发表意见前,首先要搞清楚两件事: 1、法院并不是判决这个县干部无罪,而是判决其构成交通肇事罪。只不过,在有罪的前提下,由于他取得了对方的谅解,所以判决免予刑事处罚。所以,这个县干部并不是花钱后就无罪了,而仍然是有罪的,只不过,没遭受刑事处罚。我看很多朋友没搞清楚这个概念,以为花钱就没罪了,这是误区。 2、这个案件发生在甘肃省,时间是2017年,法院审理时间在2018年。按照甘肃省当年度的收入标准,应该是赔不到80万元的。而且,如果这个环卫工人是农村户籍的话,可能赔偿标准更低。因此,80多万元的赔偿数额,应该是超出了法律规定标准,否则对方也不会愿意出具谅解书。 所以,如果撇开这个县干部的公务员身份,这类案件最终可能就是消失在茫茫人海中,没有人会去再追究。因为受害方获得了赔偿,已经不吱声了,而法院的处理,也算不上有大错,基本也就这样了。 但是,一旦沾上公务员身份,公众的敏感度就被调动起来了。 有的朋友可能会想,为什么法律上会有刑事和解制度呢?这不是花钱买刑吗? 因为法律也要向现实低头。对于有些刑事案件,事情已然发生,人死不能复生,你是一棍子把被告方打死,然后受害方那边获得一丁点儿赔偿,孤苦伶仃的过下半辈子,还是在被告方愿意赔钱的情况下,让他多赔点钱呢? 我觉得,把这个选择权交给受害方,也未尝不是一个办法。 当然,有的朋友可能也会想,这个制度不是对有钱人有利,对穷人不利吗? 确实如此。有钱人犯法后,好歹能拿点钱出来,减轻一些处罚,如果是穷人,则只能受罚了。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你也可以这样想,对于有钱人来讲,如果没有谅解制度,他知道即便花钱了,也买不来减轻处罚,他可能就会把钱付给律师,来跟你死磕,或者用在其他地方,来影响案件,到时你更玩不过他。 刑事和解制度,好歹给了他一个正大光明赔钱减刑的机会,他可能就不愿多动其他方面歪脑筋,而是直接赔偿受害方了,以取得受害方谅解,来获得减刑。 而对于穷人来说,既然你知道自己很穷了,就不要犯法了。不然,既要违法,还想减刑,又赔不了钱,那你想闹哪样? 穷了,就只能老老实实做人。话虽残酷,但就是这么个理。
【麦子说法】干部撞死环卫工却免于刑罚 2017年9月4日,甘肃陇西县县工商局干部毛志尧醉酒驾驶小轿车将正在打扫卫生的环卫工宋某某碰撞致死。法院一审认为:毛某某具有自首情节、案发后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80万元并取得谅解的悔罪事实,可以对被告人毛某某免予刑事处罚。 醉酒驾驶+交通肇事撞死一人=免于刑事处罚?这么判人民群众和高晓松、郎永淳都不能服啊,枉法裁判罪了解一下! 对免于刑事处罚法律是有规定的,通常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才会作出免于刑事处罚的决定。比如发生在亲友之间的盗窃,损失不大亲友又不愿意追究等情形。酒驾和交通肇事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事儿,量刑大家也基本上有个感觉。 请大家注意通告说的是“醉酒驾驶”,一般酒后也就是扣分拘留,而醉酒驾驶是要追究危险驾驶的刑事责任的,而且近年来对醉酒驾驶一直处于严厉打击状态,即使没发生交通事故没造成什么损坏,绝大多数也被处以刑罚,一般是几个月的拘役。我们熟知的高晓松、郎永淳醉驾后都没能逃了刑事处罚,一个三个月一个六个月!而他们当初出事儿还没造成人员死亡呢! 当醉酒驾驶时发生严重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害时,则要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了。交通肇事撞死一人的案子该怎么量刑?交通肇事是过失犯罪,如果没有逃逸等情形,造成一人死亡的一般是三年以内有期徒刑。当然,由于是过失犯罪,所以要是赔偿到位法院一般是可以判处缓刑的。 但即使判决缓刑不用实际服刑也是要认定构成犯罪的,与免于刑事处罚有本质不同。本案在醉酒驾驶+交通肇事撞死一人的情况下,我怎么也想不出免于刑事处罚的理由,除非这家法院的法官对领导干部使用的不是我们知道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这事儿公开后当地法院已声明在调查,希望一定查清事实给大家一个说法,如果涉及法官故意枉法判决,不但要重审此案,还要考虑是否应追究相关责任法官枉法裁判罪的刑事责任!
【麦子说法】法院判决ofo赔偿家属15万元 2017年浙江一男子骑小黄车,中途摔下倒地昏迷,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法院认为ofo并无过错,但若判决ofo不承担责任,受害人就要自担损失,这不仅有失公平,也不利于和谐人际关系的建立。最终,法院判决ofo补偿其家属15万元。 对此事件,你认同法院依公平责任原则——ofo无错却要共担责任的做法吗?公平责任就是“劫富济贫”?你觉得“公平责任”与“风险自担”哪个更合理? 没责任为啥要赔?公平责任的滥用将导致法律权威丧失 浙江男子骑小黄车猝死,法院认定ofo无责,但根据“公平责任”,判小黄车赔偿15万元。 没有责任为啥还要赔偿?网友看到这个新闻炸锅了,纷纷质疑法官是不是和稀泥,判决导向是不是“劫富济贫”。 看了整篇判决,判决书对整个案件的事实认定没有问题,明确了小黄车无责。但是,这位法官可能犯了一个错误,就是对法律关于公平责任的规定产生了误解。 其实,点燃网友怒火的应该是判决书中的这几句话:“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损害的发生行为人虽无过错,但毕竟由其引起,如果严格按照无过错即无责任的原则处理,受害人就要自担损失,这不仅有失公平,也不利于和谐人际关系的建立,因此,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这几句话犯了一种教条主义的错误,曲解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7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由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本意,应当是针对义务帮工或者个人合伙成员,在经营活动中不慎伤亡,帮工受益人或者其他合伙成员的受益人应当给予补偿。而用户骑小黄车是一种租赁合同关系,是双务有偿的,而非用户花钱骑小黄车是给小黄车做贡献,小黄车受益。 因此,这个判决属于适用法律错误,曲解了法律规定,是对公平责任的滥用。这种判决,恰恰是造成了一种不公平。
【麦子说法】女教师遭初中生殴打欲自杀 去年,安徽省某初级中学女教师赵婷(化名)遭到曾经教过的学生的殴打。该学生先是当头把赵婷击倒在地,又抓住她的头发,把她的头向地上撞击。由于打人者不足16岁,当地警方做出了不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事后赵婷患上急性应激障碍,并尝试自杀。 首先说公安机关的处理合法吗?那些情况下违法了还可以不执行行政拘留。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本案中的打人者不足16岁,属于第一种不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形,所以公安机关的做法没错。(至于这法律是否要修改,就另作他说) 女教师因为被打换上应激性障碍,这是一种受到突发暴力后留下的心理疾病。打人者虽然可以不被行政处罚,但民事赔偿还是应该有的。女教师可以提前民事诉讼,要求打人者及其监护人进行损害赔偿。包括因此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另外,请女教师积极接受心理治疗,这种应激性障碍,经过系统治疗多半能够痊愈,我的当事人中就曾经有过这类情况,最后恢复如初。当然别忘了治疗费,让熊孩子家长出。因为心理疾病的治疗费用高,时间长。
【麦子说法】接到法院传票该怎么办? 法院第一次发传票通常先电话通知,“你有一张法院传票”的电话既有真的也有骗子。大家记住法官打电话一般会主动说出当事人的名字,还可以说出因为什么案子被谁告了,你自己有什么事儿自己心里应该清楚。 接到电话应该记下法官或书记员姓名、电话、法院内具体领取传票的地点、领取时间等。经常去法院见到有些人没记下法官电话和姓名,到法院不知道找谁没头乱撞的情况。 法院如果电话通知不到或者虽然通知到了但被告拒绝领取,还会通过司法快递送达传票、或者上门送达传票等方式送达。有的被告拒绝领取传票杨律是不赞成的,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实在不行法院还可以公告送达呢!拒绝领取传票最多能起到拖延时间的作用,没有特别理由意义不大。 到法院找法官拿传票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案子还没审呢,别跟法官闹情绪。法院受理原告起诉不代表认可原告的说法,应该准备证据到法庭上表达,这时瞎闹腾没有用! 2、开庭时间不合适可以商量调整。有的案子法官通知几天后就开庭,这个是可以要求调整的,至少能要求给15天的答辩准备期,这是权利! 3、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一定要准确。现在法院的规则如果你填写的地址不准确导致送达传票、诉状出现问题,没送达也视为送达。有人曾因此丧失过上诉权。 4、看看法院给的文件中是否有《举证通知书》,如果有一定按限定时间举证。很多案子法院是不给这份文件的那举证比较随意,开庭再提供就行,开庭时发现需要补充也可以下次开庭再举。但如果有这份文件不在限定期限举证可能导致法院不再给机会,这个相当重要! 古人说“一字入公门,九牛拨不出!”打官司不是儿戏,一定要慎重对待。以上只是一些最基本的知识,如果涉及的利益比较重要或巨大还是找个专业律师帮助处理比较好!律师费大部分情况下还是值的!
【麦子说法】殴打民警致死仅获刑13年 近日,哈尔滨民警曲玉权因执法公务,被六人伤害致死案二审宣判,六被告人分别被判十三年至六年刑期。20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称,六人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严惩,但各被告人并无追求曲玉权死亡的主观故意,曲玉权死亡系在患有冠心病基础上因厮打等行为导致病发身亡。 这两天,大家都在为这位因公牺牲的警察鸣不平,执法过程中被殴打致死,打人者最高才被判13年。都说杀人偿命,这种打死警察的不更应该被重判吗? 从两审判决看,牺牲的民警在执行公务中被袭击的,法官没有认定犯罪嫌疑人有主观杀人的预谋和故意,法院是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的。 从案件公开事实来看,被告人的行为也符合妨碍公务罪的构成要件。依此规定,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从重处罚,但是顶格判也就是三年,妨碍公务罪受害人经鉴定为轻微伤,被告即可构罪,入罪门槛比故意伤害罪低,但是处罚轻微。 故意伤害罪入罪门槛高,受害人轻伤方可构罪,但是量刑幅度很大,致人死亡的,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从本案来看,民警的死亡和自身疾病有关系,被告人的暴力行为程度较低,但是诱发受害人犯病,导致死亡,社会影响比较大,法院用的是处罚更重的故意伤害罪,虽然故意伤害罪并没有袭警从重的规定,法院判13年考虑了这个情节。被害民警有冠心病,死亡原因于此相关,按律判决,量刑基本妥当。 刑法中有个理论叫“吸收犯”,就是一个行为同时构成刑法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犯罪,比如殴打警察致死就同时构成了妨害公务罪和故意伤害罪,这种情况下,就要按照处罚重的罪名来处罚,也就是要定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致死的起点刑是10年,再加上刑法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从重处罚。最终判处13年有期徒刑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总的来说这个判决稍微轻了点,但基本在法官自由裁量权范围内,没啥大毛病。 在我国,是没有袭警罪的,本案是妨碍公务引发,但后果是致人死亡,而故意伤害罪处罚更严厉,法官按此判决,情法理都考虑到了。 警察是社会治安的守护者,保护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但他们自己的生命却无法保护,这是多么讽刺的事。犯罪分子必须严惩,才能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麦子说法】你喝的茅台可能在厕所做的 1月15日,宜宾警方在北京市通州区成功捣毁制售假酒犯罪团伙8个,抓获涉案人员31人,涉案金额1.1亿余元。经调查,自2013以来,来自河南固始县的宋某、闫某贤、张某峰等人伙同同乡、同村亲属十数人在北京市通州区实施制假售假犯罪活动,他们分工密切,用几十元成本就能仿制出市面上一瓶售价几百上千元的名优白酒,获利多达数十倍。 为什么制售假冒行为屡禁不绝呢? 除了利润吓人之外,违法成本过低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假冒注册商标罪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量刑幅度分为两个档次:第一个档次是三年以下有期徒,第二个档次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个三年有期徒刑非常关键,因为我们国家缓刑的最高刑期就是三年有期徒刑;如果判处的刑期超过了三年有期徒刑,就不具备适用缓刑的前提条件了。 众所周知,制售假冒的人挺有钱的,现金特别多。 众所周知,人民法院在审判这类案件时,通常都会判处被告人巨额的罚金,这些罚金最终会通过财政返回给人民法院,作为人民法院的福利的。 众所周知,我们现在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保护知识产权,很多时候直接保护的是外资、外国的利益。 这就出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中,被告人适用缓刑的比例特别高。 很多时候,只要辩护律师与法官沟通好,在判决出来前预交罚金,人民法院就会判处被告人缓刑。 这个预交罚金的作用比什么立功、从犯、未遂之类的法定从宽处理情节有效多了。 然后,被告人才刚出来,还处在缓刑考验期间,就又开始干上了。
【麦子说法】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在网上也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网络不能成为发泄不良情绪、故意伤害或报复他人的工具,对编造、传播谣言或辱骂他人构成违法犯罪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有人进入网络,以为离开了现实,也有人走出了网络,认为还原了真实,这是做梦人感觉,这种感觉的本质跟受惊的鸵鸟极其相似,在无垠的大地上,用稀疏的灌木遮盖丑陋的颜面,高跷着硕大的屁股,以为逃避了危险。而网络从来就不曾虚幻过,它本真的面孔与残酷的现实异曲同工。 我们在网络与现实背道而驰这样的错觉中,从现实走进网络,从懦弱走向生猛,感受不同于现实世界的放肆和宣泄带来的快感,释放内心被扭曲的压抑和自卑,寻找站在万人之巅的感觉。 梦是美好的,寻梦的感觉也不错,梦展现了人类内在精神的需求和渴望,填充了我们内心的空白和荒芜,诠释了等待戈多这样的哲学意义。任何一个丧失寻梦感觉的生命,都将步入枯萎的终点,我始终认为,梦结束的过程,亦是死亡的过程。而网络,恰恰含有圆梦的成分,它吻合了更多人对梦的依恋和延续。在有些人眼中,网络是独立于生活之外的一个世界,也有人认为网络和现实是凹凸部位的结合点,它补充了现实世界的残缺和弥补了人类情感的沦陷,但更多的人,把网络看作寻欢作乐的平台,将人类的劣根和本恶的性情游离于道德之外,毫无拘束的放纵。 网络空间也是公共领域,不是法外之地。 公共生活需要公共秩序,有序的公共生活是社会生产活动的重要基础;是提高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基本保障;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 网络空间与现实社会一样,既要充分尊重网民交流思想权利,也要构建良好的网络秩序,更好保障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麦子说法】空姐与富二代结婚不领证 看着有嫁给爱情的感觉,看了详细资料才知道关键是富一代不同意。 办了婚礼、拍了婚纱照、得到所有亲朋好友的祝福、一起生活多年甚至生了孩子,办了这么多夫妻该办的事儿,只要还没领结婚证就不能叫结婚只能叫同居!民法角度事实婚姻除非同居时间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才有机会认定。 同居和婚姻关系是只差一张纸吗?夫妻间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夫妻间在对方病困时互相有扶助义务、夫妻关系期间双方的收入所得算共同财产……同居关系虽然现在不违法了,但是完全不具备上述特征,想在一起要双方决定,想分手单方就可以决定,如果有一天一方和别人结婚登记另一方马上面临被小三的局面,这样的事儿以前也不是没发生过。 前面说了这么多区别并不代表麦子歧视同居的人,事实上现在很多年轻人会把婚前同居作为结婚前的一种试验磨合,毕竟结婚后再离婚不但难而且有记录。但是正常人磨合差不多也就结婚了。当然,也有人认为有结婚证的束缚爱情就不纯粹了,故意不领结婚证,据说吴君如和陈可辛就是这样的。 本来我以为这空姐和富二代也是这意思,可看了报道我才知道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不是空姐不想领结婚证,而是富二代他父母不同意富二代娶空姐。富一代对儿子婚恋的态度很明确:找漂亮空姐玩玩可以、花钱可以,结婚登记不行。登记不登记对财产的法律影响富一代清楚得很。想一想如果男方不是富二代,会有女子因为对方父母不同意领证而牵就吗? 经同志们划个重点:法律上结婚登记根本不需要父母同意,真想领证男女两人直接带证件去民政领证就可以了!当然,二代敢违背一代的意思去领证,后果可能被断绝经济支援!记得我们看的电影桥段里富二代违背父母的意思娶穷家女后都是被迫去过苦日子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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