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子说法】家暴,如洪水猛兽。
安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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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会说:离婚!其实有一部分有家暴的婚姻,离婚只是形式上的,实质上人并走不了。
习惯使用暴力的人思想很极端,暴力能让妻子马上闭嘴服帖,极其奏效,在离婚时,施暴者的暴力威胁时常让妻子望而却步,甚至担心波及娘家人安危。
记得有个纪录片,讲的都是万般无奈之下杀死丈夫逃离原有生活的服刑女性,她们哭着讲述自己惨痛的婚姻生活经历,哭着说,在监狱服刑也是解脱....
家暴,如洪水猛兽。
2019年05月23日 01点05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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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一旦面临家暴,有人担忧“家丑外扬”,有人觉得“清官难断家务事”,只能“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这样的世俗压力和心理负担,不仅纵容了施暴,也成了刚性惩治的阻力。
妇女、老人、未成年人之所以容易成为家庭暴力的实施对象,很大程度上与他们在生理与经济等方面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有关。由于这种弱势地位,他们很难单纯凭借自身力量摆脱遭受家庭暴力的境遇,必须得到外界力量的支持。其中最有力的支持便是法律,反家庭暴力法为保护这些群体的权益找到了一个着力点。
希望她的亲朋好友们不要再说那种“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和”的废话,你没有被家暴,很难明白当事人的痛苦程度。
2019年05月23日 01点05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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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家暴的人可能是女性,也有可能是男性,人身保护令有保护的功能,但尚不足以完全保护。给予另一方解除婚姻的自由,能约束婚姻畸形发展。而不是让弱者在强者的支配下,沉溺在诉讼的泥潭里花几年时间才能自拔。
离婚过程中,有个不成文规定第一次离婚不是例外情况一般是判不离。第一次判不离意味着一审耗时6个月,一审生效后法律还对再次起诉设置了6个月冷静期。如果穿插上诉、找不到人公告,单单诉讼离婚的第一步都至少要消耗一年以上。
法律维护家庭稳定非常有必要行,我也不排除很多人离婚纯粹是因为一时的情绪,但是司法审慎也不能视而不见,非
大奸大恶
的婚姻纠纷早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在民政局就已经解决到,给这些走投无路的人遭遇到的不可逆转伤害,设置法定解除婚姻事由,既是约束婚姻关系双方,也是给遭受侵害方自主选择权。
2019年05月23日 01点05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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