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子说法】关于“家暴”的9条常识
安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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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暴”的9条常识
1.在诉讼中主张遭受家暴的,90%以上是女性。
2.主张遭到家暴的女性,70%都没有任何证据。
3.根据法律规定,家暴必须达到【一定程度】的伤害,我以为这个【一定程度】只是虚指,是修饰,谁知道真的有法官认为该案女方受伤太轻,不属于家暴,而属于【因生活琐事引起的纠纷】。
4.根据法律规定,家暴必须是【家庭成员造成的】,有案子原告女方当场脱衣服证明自己受伤,被告当然否认,法官遂认定女方“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该伤害系被告所致”。
5.被认可的家暴,一定是接警单+验伤单,打110报警,跟警方说自己被家暴,并带去医院验伤。
6.报警之后一定要确认警察有无记录,有女方每个月都报警,但都被警方劝回去了,结果离婚的时候法官因此认定“经民警调解和好,证明双方感情牢固”。
7.如果想离婚一定要分居,单纯家暴很难离婚,不分居会被认定为感情尚未破裂,最好自己租房子住。
8.家暴一方不能净身出户,但被家暴一方可以多分财产,最好的一个案子,男方少分了一半的财产?
9.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但还是有很多傻娘们打110报警:“我不要你们关他,你们帮我劝劝他,让他别再打我了。”对不起,110可以惩罚行为,但是无法约束思想!
2019年07月03日 02点07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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