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子说法】殴打民警致死仅获刑13年
安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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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哈尔滨民警曲玉权因执法公务,被六人伤害致死案二审宣判,六被告人分别被判十三年至六年刑期。20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称,六人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严惩,但各被告人并无追求曲玉权死亡的主观故意,曲玉权死亡系在患有冠心病基础上因厮打等行为导致病发身亡。
这两天,大家都在为这位因公牺牲的警察鸣不平,执法过程中被殴打致死,打人者最高才被判13年。都说杀人偿命,这种打死警察的不更应该被重判吗?
从两审判决看,牺牲的民警在执行公务中被袭击的,法官没有认定犯罪嫌疑人有主观杀人的预谋和故意,法院是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的。
从案件公开事实来看,被告人的行为也符合妨碍公务罪的构成要件。依此规定,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从重处罚,但是顶格判也就是三年,妨碍公务罪受害人经鉴定为轻微伤,被告即可构罪,入罪门槛比故意伤害罪低,但是处罚轻微。
故意伤害罪入罪门槛高,受害人轻伤方可构罪,但是量刑幅度很大,致人死亡的,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从本案来看,民警的死亡和自身疾病有关系,被告人的暴力行为程度较低,但是诱发受害人犯病,导致死亡,社会影响比较大,法院用的是处罚更重的故意伤害罪,虽然故意伤害罪并没有袭警从重的规定,法院判13年考虑了这个情节。被害民警有冠心病,死亡原因于此相关,按律判决,量刑基本妥当。
刑法中有个理论叫“吸收犯”,就是一个行为同时构成刑法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犯罪,比如殴打警察致死就同时构成了妨害公务罪和故意伤害罪,这种情况下,就要按照处罚重的罪名来处罚,也就是要定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致死的起点刑是10年,再加上刑法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从重处罚。最终判处13年有期徒刑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总的来说这个判决稍微轻了点,但基本在法官自由裁量权范围内,没啥大毛病。
在我国,是没有袭警罪的,本案是妨碍公务引发,但后果是致人死亡,而故意伤害罪处罚更严厉,法官按此判决,情法理都考虑到了。
警察是社会治安的守护者,保护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但他们自己的生命却无法保护,这是多么讽刺的事。犯罪分子必须严惩,才能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2019年01月21日 10点01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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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袭警,成立妨害公务罪,而且应当从重处罚。请注意:是从重处罚,而非加重处罚。
因妨害公务而致人死亡的,是妨害公务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论处,成立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罪。此时,既是想象竞合犯,也是转化犯,只是角度不同而已。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也就是说,判刑13年,是适用致人死亡这条的。但给人的感觉是一个警察死了,打死警察的只判了13年。
为什么在执行公务的时候没有携带警用器械,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美国,我想你都能猜到殴打警察的后果是什么。
自从该案判决一出,票圈的警察蜀黍们纷纷表示“接受不了”、“心凉”……
毕竟,“政法队伍是和平年代奉献最多、牺牲最大的队伍。对这支特殊的队伍,要给予特殊的关爱。”
心疼叔叔们一秒!
但这就是法律,依法裁判,讲求证据,这让它有时候看起来很冰冷。法大于情!
不过,该案件虽然让叔叔们伤了心,但也让人民群众看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也是该案的另一层意义吧。
不管怎样,我们都应该向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人民警察同志,致敬!!
2019年01月21日 10点01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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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辈
2019年01月21日 14点01分 4
😊
2019年01月24日 07点01分
level 15
自己的执法者都保护不了,拿什么保护自己的人民?
2019年01月21日 23点01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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甭管怎么说死刑越来越少了,也许不是什么好事情
2019年01月22日 00点01分 7
这还不是某些人大喊着“人权、人权”
2019年01月23日 07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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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法官又调到了哈尔滨?
2019年01月24日 00点01分 8
类似于彭宇案,此案件的审判结果对社会影响巨大。
2019年01月24日 00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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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合理,不能把六人全杀了吧
2019年01月24日 03点01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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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police打死人判有期徒刑的,一样
2019年01月24日 03点01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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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明显轻判。
2019年01月24日 03点01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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