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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界限感——很多中国家庭关系苦恼的根源 在丁克吧里,以及其他地方关于丁克的讨论里,经常见到的说法就是:我想丁克,可是我爸妈/家里人不同意,怎么办,balabalabala……而且,有这种苦恼的,绝大部分都是成年人。 现在社会变化这么快,隔七八年就可以算是不同的世代。像“父母——子女”这种间隔二三十岁的代际关系,说是来自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也不过分。差别这么大的两代人之间,互相对于对方的观点和行为看不惯,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在西方社会,父母对于成年子女的很多行为也不认同。这一点跟中国区别不大。但是西方的主流文化中,人们在人际交往中比较有界限感,知道自己有资格触及的范围在哪里,知道自己权利义务的范围,知道哪些事情是自己没资格干涉的。在西方,成年子女如果不按照父母希望的模式来生活,比如不结婚,丁克,出柜,搞艺术……父母也有可能会不高兴。但是父母基本上知道,自己的权力也就仅限于“不高兴”了。成年子女的行为,只要不犯法,那么作为父母就没有权力因为自己“不高兴”而去干涉。反过来说,如果单身父母搞黄昏恋,找后老伴儿,子女也未必就喜欢,但是那也是父母自己的事,子女没有资格去干涉。 追究原因,我觉得大概是从两百多年前的工业革命开始,西方就逐渐实现了城市化,城市里结构简单的小家庭成为主流;而在中国,直到几十年前还是正统的农业社会,几代同堂的大家族式的家庭架构、依靠血缘和姻亲关系形成的制度森严的家庭等级已经成为难以抹去的民族集体烙印,即使最近几十很多人都进了城实现了阶层跨越,骨子里对于一大家子人没有界限地互相干涉还是很习惯。
关于结扎的问题,让我们从逻辑的角度来说说 结扎的目的是为了避孕。并且,结扎只是避孕的众多方法之一。并不是唯一的方法。 既然是在身体上动刀子,肯定对身体都有影响。相比之下,结扎对男性造成的影响比对女性小得多。 但既然是有危害,那么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用结扎这种方式来避孕),要求对方来承担身体上的危害,就是自私。不分男女。 对于夫妻双方来说,如果达成一致:就应该采用结扎的方式来避孕,那么,理应是受危害小的一方——也就是男方——去结扎。 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那么,就应该是谁提议用结扎来避孕,谁去结扎。 @好文如歌 举的例子很恰当。小明和小红需要搬运一件很重的东西,小明力气大,徒手完成搬运的话会在身体上擦破皮;小红力气小,徒手搬运会造成骨折——那么他们完全可以用起重机来搬运,谁也不会受伤。 但是,如果他俩都决定不用起重机,非要徒手搬运的话,当然应该是受到损害小的一方——也就是小明——去徒手搬运。 如果他俩达不成一致,一方决定用起重机,另一方非要徒手搬运,那么当然是非要拒绝用起重机的那一方去徒手搬运。假设小明建议用起重机了,小红不同意,非要徒手搬运,并且因为自己去徒手搬运会骨折而要求小明去徒手搬运并且承担擦破皮的后果——那小红当然是个自私鬼。
十几年前的大学生活,我一点也不怀念它 之前再另一个贴子里回帖,说到我当年上本科的时候关于洗澡的事情,让我又粗略回忆了一遍四年本科的生活。干脆单独拎出来写一写。
本人80后,成长过程中从长辈那里听来一些原本从来没怀疑过的说法 本人80后,成长过程中从长辈那里听来一些原本从来没怀疑过的说法,现在仔细想想,其实都是因为穷而形成的自欺欺人的谬论。比如: 洗澡太勤了(天天洗澡)对皮肤不好 用洗洁精洗餐具会有残留,对身体不好 洗衣机不如手洗得干净 …… 其实也不是真的交不起那点水费、电费,用不起洗洁精。就是父辈们从饥馑短缺年代走来,形成得一种深入骨髓得“能省就省”的消费观
想写写我这几年的经历,从北京的公务猿到移民加拿大的故事 想写写我这几年的经历,从北京的公务猿到移民加拿大的故事,有人想听吗?
我感受到的加拿大与中国最大的不同 自然环境、城市规划设计、建筑风格这些当然也大不一样。但是这些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 最大的不同,我觉得是整体的社会氛围。在加拿大,感觉绝大多数人都是乐呵呵的,不急不慢。感觉每个人的从容、淡定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 陌生人如果不小心四目相对了,大多数时候都得打个招呼。公共场所的门大部分是一松手就自己关上的那种。一个人进出这种门,只要看见视线所及的范围内有别人也朝这个门走过来,一般都会替后面的人扶着门。很少有那种自己过了门就撒手让门自动弹上的时候。 以前在中国,感觉很多人充满了戾气,公共场所整天能见到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儿而吵架骂街的陌生人。即使不冲突,感觉大部分人也活得咬牙切齿的,好像一直恨恨的,随时在准备挑衅别人,或者应对别人的挑衅,随时准备跟别人干一仗似的。
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忍受痛苦,就不“伟大” 所以,虽然母亲生孩子的确很疼痛,父母抚养孩子的确很辛苦,但是并不“伟大”。 就好比某个高中生,头悬梁锥刺股,通宵达旦地刻苦学习,虽然很辛苦,但是他是为了考上北大清华,以后飞黄腾达。他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所以再辛苦也不“伟大”。当然也不卑劣。父母生养孩子,同样如此。
结婚第十年了,关于婚姻的一些基本原则一直没有变过。 我们是两个人格独立的成年人结婚,组成家庭。不是谁家的闺女嫁给了谁家的儿子。更不是我老婆“嫁进”了我家(或者我父母家)。 我们当然各自是各自父母的闺女和儿子(废话),但这只是我们众多的社会身份之一。除此之外我们还是某某的邻居、某某的同学、某某的同事。。。这些附属的社会身份不会影响“我们的婚姻是我们俩自己的事情”这个事实。 我不需要我老婆“孝敬”我父母。我也不会去“孝敬”对方的父母。大家各自客客气气、互相尊重就可以了。并且在日常生活中尽量远离各自的父母。尽量不让父母参与到我们夫妻自己的生活当中。 我们结婚后自己的住处,不论是租的还是买的,才是我们的家。去父母家就是去父母家,不会用“回家”代指去父母家。
离开中国将近五年,我错过的一些东西 1、移动支付。我离开中国之前,移动支付刚刚出现,很少数的很时髦的一些商家才接受支付宝或者微信付款。我唯一的一次在现场用微信付款是在周黑鸭买鸭脖子,当时感觉很稀罕。现在据说菜市场买根葱、路边摊买个煎饼都是移动支付了。 2、外卖平台。我在北京的时候也有外卖,但绝大部分都是各个餐馆自己送。当时大街上刚刚出现饿了么的送餐车,还很不成气候。 3、共享单车。我在北京见过市政府搞的公共自行车,搞得很不好,几乎成了摆设。后来听说国内得共享单车成了风口,我也在图片和视频上见了国内大城市到处停着共享单车得壮观景象。不过后来据说又没落了。
第一次现场看球,圣诞大战,猛龙VS凯尔特人 我不算是篮球迷,主要为了看个热闹。 圣诞节当天中午12点开球的比赛。猛龙的西亚卡姆、马克加索尔、诺曼鲍威尔都没上。凯尔特人的主力基本都在。猛龙毫无悬念地惨败16分。 整个球馆一片祥和欢乐。输球对观众也没太大影响。完全是吃吃喝喝玩玩乐乐的节日气氛。
终于去现场看NBA圣诞大战 猛龙VS凯尔特人 我家所在的地方距离多伦多两个半小时的飞机。圣诞节当天一大早飞抵多伦多。 多伦多温度0℃上下。雾气严重。地标建筑——CN塔淹没在浓雾里。
关于中国男女关系的一个疑惑 其实以前我在国内的时候我就有这样的疑惑。现在有了跟西方的对比,这个疑惑就更深了。 我感觉在中国,在男女关系上,女性习惯于(或者说被要求)表现得被动、不乐意、不情愿。一定要做出这么一种姿态:“其实我根本不想跟你怎么样。但是既然你非要跟我怎么样,我就牺牲自己配合你好了” 我见过的婚礼,不管是亲眼见到的还是网上看到的,基本上都是女方在伴娘们的保护下在自己家卧室里待着,男方率领一群伴郎前来进攻,然后女方不让男方进入,意思是“我不想走”,然后男方软硬兼施用尽各种方法终于进入卧室内,新郎下跪求新娘,在做出一系列不切实际的、谁也不信的保证以后,把新娘弄走,皆大欢喜。 现在男女在婚前基本上都是同居了一阵子的吧。日常的生活过得跟婚后其实没多大区别,为什么非要演这么一出“男方强求,女方无奈答应“的戏呢?我还在一个视频里看到过,新娘穿着一身用于婚礼的中式礼服坐在床上,新郎问你愿意跟我走吗?新娘故作娇羞地说”不!“新郎一语惊人:”那你穿成这样干啥啊?!“
生孩子是为了“留下证明自己存在过的印记”? 问题是:你为什么一定要“留下印记”呢?你有什么值得“留下印记”的方面呢? 仔细想想,这种心态跟那些去名胜古迹旅游的时候一定要刻上“XXX到此一游”的心态是不是一样的? 或者更进一步说,跟那些到处撒尿占地盘的公狗是不是也没什么本质区别?
征集意见,去安菲尔德看球,水晶宫/维拉/伯恩利,该选哪个? 本人利物浦球迷,打算明年春天三四月份去安菲尔德看球,可选的对手有水晶宫、维拉、伯恩利。 各位觉得哪个对手最值得看?
来加拿大四年了。越来越不想回去 2015年夏天来到加拿大。当年圣诞节期间因为国内亲人去世回国了一趟。2016年元旦当天返回了加拿大,从那以后到现在3年半,没有回去过。 我妈来探亲几次。听她说国内的情况,整个社会层面的,以及身边的亲戚朋友的,一开始我还挺有兴趣,当八卦听。现在也越来越觉得没劲了。感觉跟自己的生活实在市没有什么关系,而且是越来越没有关系。 刚来的时候还希望能回国度度假。现在也越来越没这个想法了。就像不生孩子是因为没有生孩子的理由一样——实在找不出要回国的理由。在这里生活太舒服了。你要说多么“爽”,好像也没有,但是就是舒服,惬意。 现在已经在心里把生活的这个城市当做家。有时候去其他地方,呆得稍微久一点会想念这里。一旦回到这个城市就会觉得浑身自在轻松。可是想起中国,想起以前在中国的家乡和生活过的城市,已经没有这个感觉了。
“独身主义”也挺好,但它不是丁克 最近,或者说一直以来,都在丁克吧看到不少帖子,自称“独身主义”。且不论是真的经过成熟考虑的“独身主义”,还是一时中二病发给自己随便戴的一个帽子,单说这个“独身主义”本身,算是丁克吗? 我觉得不算。丁克,顾名思义,由两个都有收入的人组成的家庭,并且不要孩子。就算在实际生活中可以标准放宽一点,两个人未必一定都有收入,但是最起码得是两个人的家庭吧。不管是登记结婚的夫妻还是没有登记但是共同生活的伴侣,也不管是异性还是同性,只要是共同生活的两个人组成的家庭,并且主动不要孩子的,就算是丁克。 暂时单身,但是有打算要跟别人组成家庭并且不要孩子的,可以算准丁克。但是打定主意要独身的,相当于“丁克”的两个条件只满足了一个,当然就不算丁克了。 丁克,双人家庭,不要孩子。其中“不要孩子”这个特点很显眼,所以很多人只注意到了这一点。其实这俩都是必要条件,缺哪个都不算丁克。 就好比“黑猫”这个词,得是黑色的,并且得是猫。满足这两个条件才能算是一只“黑猫”。你拿一只乌鸦来,硬说它是黑猫,“反正都是黑的嘛”,就太不像话了。
旧贴新发:不要总想着给丁克找原因。丁克本不需要原因。 生育孩子,是一个人的人生状态的一个重大转变,而且是主动做出的转变。而丁克不要孩子,只是延续一向以来的状态。主动的转变才需要原因。维持原状不需要原因。所以应该是生育孩子的人去总结:我为什么生孩子。而不是丁克来总结自己为什么丁克。 举个例子,好比你是北京人,从小出生、成长在北京。那么某一天你离开北京去上海了,肯定是有原因的。比如去上学\出差\探亲\旅游……而某一天你照旧生活在北京,就不需要原因。只是延续你从出生以来的日常状态而已。
记录我移民加拿大的生活 今年5月份,我以33周岁的高龄毕业于加拿大东部大西洋沿岸的一所大学的MBA专业。现在在本省的省会城市工作生活。 这份工作是毕业前就已经找好的。毕业不到一个月就正式开始上班了,到现在已经上了两个多月。 随便发一些照片记录一下在这里的生活。 这是今年加拿大国庆节(7月1号)。在家里挂一串小国旗。
哟吼
不生就是不生,不论在哪都不生 我们夫妻刚出国的时候,有不少亲戚朋友在背地里想:“他们口口声声说不要孩子,结果要跑到国外去生了”。 现在两三年过去了,有不少人跟我聊天的时候说起来:“哦,原来你们出国不是为了生孩子。原来你们是真的不生啊。”
回来看看,汇报一下近况 不知道还有没有人记得我。 先是准备了差不多一年,2015年我出国。先去澳大利亚,不久后来到加拿大。以高龄穷留学生的身份开始追求移民梦想。 现在终于梦想成真。上个月顺利毕业。现在在一家本地企业上班。下个月即将拿到绿卡。 其实经历了很多,但是总结起来也就上面两行字。 不管认识我的还是不认识我的,都祝愿大家心想事成吧。
本人的近况,暨告别帖 去年十一长假我把电脑格式化了一次,自动登录状态的贴吧被退出了,所以从那时开始我就很少来。今天一来吧里,首页上看到的ID大概有一半都是完全陌生的。后浪迅猛地推前浪,前浪心甘情愿地死在沙滩上。 今天一登录,发现有旧相识在问我的近况。我就发这最后一个帖子来汇报一下。 经过差不多一年的准备,我即将以而立之年的高龄自费出国留学,脚踏实地地迈出梦想第一步。最终目标是留在国外,不再回来。所有手续都已办好,近期即将启程。 出国是出国,生孩子是不可能。“丁克”对于我来说,早已不是我给自己贴的一个标签或者是需要刻意做出的一种姿态,而是像每天都要吃饭每天都要睡觉每分每秒都要呼吸一样的、天经地义的生活状态。这一点不需要担心(似乎也没人担心)。 出国也可以来贴吧啊?是的,也可以。但是我已经有些意兴阑珊。世界上的道理本来就那么多,关于生育问题的道理就更是数量有限。老是说,早就说完了。更何况有很多道理我已经车轱辘话说了若干遍了。再老是当复读机就没意思了。而且,出国后的学习和生活节奏想必要比现在紧张很多。我估计自己也没有太多精力分心于此。 最后留个邮箱。有旧相识想跟我联系请发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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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大家一切安好!
关于“表态癖” 这个词是我的自创。分析起来应该是中二病的一种表现方式。要是连“中二病”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就去百度一下吧。 具体表现是:自己有一肚子的态度,眼看就要漫溢出来了,见到什么都要表一表自己的态度。唯恐某一场讨论里没有了自己这个活跃分子。“表态癖”一般都配合着表达欲同时出现。 这些人的表态,如果按字面意思深究的话,会发现其实没有什么错,但就是让人觉得很突兀、很无趣,很没有必要。因为,其实没有人在意ta的态度,ta有没有态度、有什么态度,这些问题对别人丝毫不会造成困扰。但ta错误地理解了自己的位置,认为自己的态度在整个事情中至关重要,好像无数人都在眼巴巴地盼着ta表明态度,事情才好继续进展,地球才能继续转动。 如果讨论的主题本来就是询问大家对某事的态度,那么“表态”当然是合情合理的,而且是应该的。可是,在很多根本不需要“表态”的帖子里,也随时可见“表态癖”们的身影。比如,非丁来到这里,很有可能要说“我对丁克不支持,也不反对”,或者“其实我不反对丁克……”之类的话。在涉及同性恋的帖子里,非要说“我无法接受男同,可以接受女同”。其实你自己想想,你对于丁克是支持还是反对,你能不能接受男同性恋或者女同性恋,有谁会在意呢?把自己想象得无比重要是“表态癖”们最根本的问题。 就好比你们家的邻居到市场上买了一条鱼回家,你就赶紧跟在他后面说:“嗯,很好!我非常支持你们家今天午饭吃鱼!”——你是否觉得这样有点不对劲呢?
个人意见:“孝”就是封建糟粕 见2楼
好啦,正经来说一说我对于吃狗肉的态度 我不热爱狗肉,我也不抵触狗肉。 我爱吃肉,主要是爱吃猪肉。可以说是到了离开猪肉一天都活不了的地步。 至于其他动物的肉,牛羊鸡鸭鱼狗驴,对我来说都差不多。烹饪得美味的前提下偶尔吃吃都不错,但是我没有兴趣长期大量地吃。 对于“虐待动物”,我个人不喜欢,如果那被虐待的动物属于虐待者所有,那么这只是ta在行使处置自己私有财产的权利,我没有兴趣去关注和反对。如果被虐待的动物不是属于虐待者的,那么ta是在侵害别人的财产或者公共财物,属于违法事件。本质上跟淘气的小孩儿用弹弓打碎别人家玻璃或是用石子砸碎路灯的灯泡是一个道理。 另外,请思考比以下两种行为的异同: A:非丁克在丁克论坛(比如丁克吧)以外的地方,劝说丁克们放弃丁克,去生养孩子。 B:拒绝食用狗肉者在动物保护相关论坛以外的地方,劝说食用狗肉者改变饮食习惯,从此拒绝食用狗肉。
没有血缘的家人…… 每年很长一段时间,全国各地的农民都会收割水稻……张二妮的水稻是张二妮最最好的朋友,是张二妮没有血缘的家人,无论张二妮对人性多么失望,她们一直是张二妮精神的最强支柱……在内地,吃水稻是个人爱好,虽然张二妮不吃任何水稻,但是张二妮的家人会吃其他农作物的果实,所以张二妮没有资格要求别人不吃水稻,张二妮只是希望各位吧友,能不吃尽量不吃吧,谢谢
千万别觉得娶了个穷鬼她们就会感激你 看了身边几个男性朋友,实在忍不住说一句,我曾经圣圣洁的觉得,在一个女的没车没房的时候让她跟着,她必然会有感激的心情。 在她没钱的时候,她会用更加温柔体贴来弥补你,在她以后有钱的时候,她会记着你曾经选择她的初衷而对你不离不弃。 男性同胞们,这个想法太傻太天真啊。时至今日回头我只想骂一句,小伙,你傻B呀,怎么可能! 首先,她完全不会有感激的心情。她不认为你不贪慕虚荣只看中她的人,她认为你没有本事找到更有钱的。 我们在很多夫妻吵架的时候,尤其是因为钱吵架的时候,都会听到女人毫不留情的说一句:有本事你去娶有钱人啊! 原来理想中的那种:老公,你在我一无所有的时候让我跟着,我没有其他可以回报你的,唯有加倍对你好,承担所有的家务,不让你受苦受累,不跟你吵架,心疼你,就算一个星期只能吃一次肉,我全部给你吃。 这类想象什么的,不能说没有,实在是太少了,少到可以忽略不计。 大多数女人都觉得,你就是配我这样的,你找更好的人家也不跟你,别跟我这得瑟了。再说了,我没钱你还让我跟着你,那是我有魅力有本事有手段。 其次,指望你们曾经共患难,所以她以后发达了就对你不离不弃,也是梦想啊亲! 外面彩旗飘飘,只要不抛弃家里这个,就算是好女人,就算是仁至义尽 我认识很多阿姨辈的人。他们曾经一无所有,现在虽然不是腰缠万贯,但是小三小四都养着。我曾经亲耳听到他们讨论一个女的“不够意思”。是说什么呢,是说这个女的给小三买了一个真的LV,给自己家儿子买了一个假的LV。这帮人纷纷批评他,说的是:你家里的始终是家里的,外面的再好那都是玩玩的,不能必过家里。你要不就给家里买真的给外面买假的,要不就都买真的,哪有你这样的。 然后这个女人就不好意思的。 她们的观点是发自内心的觉得,无论怎么玩,不把家玩散的就行了。 无论天涯多么的唾弃小三,我想说,在有钱人的社会,这个根本就是个常态。连所谓的正室自己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别太闹出圈就行。 所以,兄弟们,不要寄希望于你曾经在一个女人一穷二白时让她跟着,她就会对你从一而终,有钱了之后,面对各种诱惑,所有女人都一样的。 甚至,还有部分女人会迫不及待的踹掉原配。因为他见证了她最不堪的过去。看见他就想起自己曾经的贫穷。对这样的男人,原配绝对是最不愿意见到的人。
旅游时拍照的三种恶俗(排名不分先后。图片来自网络) 嗯哼
关于春节的各种吐槽,其实有很多是自作多情了 给大家拜个晚年,祝大家晚年快乐!
再抠一次字眼:关于过年“回”家 “春节回家”,成了最近的热词。 如果是在外务工,住集体宿舍,那么当然可以把春节期间赶去跟父母妻儿的团聚叫做“回家”。因为父母妻儿所在的那个地方才是他们的家,而集体宿舍只是为了工作的暂时栖身之所,不能算是“家”。 可是,很多人在非故乡的地方已经成家立业,有了稳定的事业,有了固定的(或相对固定)不需要颠沛流离的私人住所(且不论是租是买),甚至户口都已经落在了自己工作的城市,还把每年去父母家称为“回家”,这让我很不理解。 这样就造成了两种情况:节前节后都是“回”。比如:某人在北京工作,故乡在哈尔滨,那么,节前他离开北京去哈尔滨,是“过年回家”,节后离开故乡重新返回工作的城市,又是“回北京”。显然在语言逻辑上是有问题的。有“去”才能有“回”。往返两趟都是“回”,说不通。 我一直把我跟我老婆共同生活的房子称为自己的家。有人问我“春节什么时候回家”,我都会纠正道:“我哪天哪天去父母家”。
为什么说“为人父母”≠“伟大” 在另一个回帖里简单表述了一下,现在详细说说。
关于丁克的话题,我现在的态度 06年来丁克吧,到现在7年多。从准丁克到丁克,虽然“丁克”这个大的前提从未变过,但是关于这个话题的一些具体的想法,是在一直学习进步中的。下面就说说此时此刻我的态度:
不要把你在别处引发的骂战往丁克吧里引 一楼留空
怕一个孩子将来(给父母)养老压力太大,所以生二胎 就相当于……
什么好处都想占是很多人纠结的根源 经常看到有人发帖,自称自己“是丁克”或者“想要丁克”,但是又有各种纠结。总结下来,纠结之处基本上是:1、以后后悔怎么办。2、老了没人照顾怎么办。 是啊怎么办?答案是:没法办。以后会后悔?那就只能后悔着。老了没人照顾?那就只能自己承受着。 先说“后悔”这个事儿。人做任何事情,在理论上来说都有可能会后悔。但是时间总是一刻不停地向前走,该做事的时候总要做事。不生孩子,理论上可能会后悔(实际上我并不会),如果生了孩子,照样可能会后悔(实际上我肯定会)。甚至早晨出门穿了一双白袜子,有可能在上班路上也会突然后悔该穿一双黑色的。但是穿袜子的一瞬间总要根据当时的喜好拿一双来穿,不可能因为穿哪一双都有可能后悔,愣在那里发呆什么也不做。 关于第二个问题——如果:你生了孩子,并且你能活到需要人照顾的时候,并且你的孩子愿意而且有能力照顾你,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不生孩子,而是做了丁克,的确是享受不到上述这种老了以后被孩子照顾的待遇。这没有什么好说的。年轻的时候享受到了没有孩子的轻松、自由和乐趣,就要承担老了以后有可能没有子女来照料的风险。总不能什么好事儿都是你家的,年轻时候不辛苦带孩子不给孩子攒学费,到老了躺在床上需要人照顾的时候孝子贤孙自动就出现了。做梦都不带这么做的。
客观分析,我的性格的确适合做丁克。 我做丁克,的确是自然而然,并非出于什么考虑,权衡了什么利弊得失,才做出的决定。 但是,做了这么多年丁克以后,我发现我的性格的确很适合丁克这种生活方式。 我性格内向,不爱与人交往。对于各种人际关系是能躲就躲,能回避就回避。 现在的生活是两点一线、朝九晚五,白天上班,晚上回家跟老婆俩人在一起呆着,日子轻松自在。 如果有了孩子,就成了“三口之家”,就凭空多了一个需要与之交往、与之处理人际关系的人。两个人互相之间的关系可以简单纯粹,三个人就是小社会,就会有拉拢、孤立和勾心斗角。 而且多出来的这个,还不是泛泛之交,是需要每天都交往、长时间生活在一起的人。想想就不寒而栗啊。幸好自己是丁克。 这还只是考虑了普通意义上的三口之家。要是像中国的普遍情况一样,在孩子上学之前都跟老人生活在一起,由老人来带孩子,那还不如让我死了算了。三个人组成的家庭我尚且无法承受,更别说加上一个或一对老人了。 总之,幸好我是丁克,以上苦恼都不需要面对。
人老了躺在床上,有子女照顾又如何? 首先,未必是每个人临死前都有“躺在床上需要人照顾”的机会。 如果你是死于某种意外(比如车祸、高空坠落、电击……),或者死于某种急病(比如心肌梗死、脑溢血),那么,痛痛快快地,你也不需要拖累任何人了。这种情况出现的概率不算低。 然后,剩下的那些,躺在床上哼哼唧唧最终死于慢性疾病的,根据有没有子女来照顾,又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得病时子女未成年。如果你人到中年,子女尚且年幼的时候,你就得了绝症瘫痪在床,别说指望不上你的投资品——子女来照顾你,反而你还得考虑自己在无力照顾ta的情况下,ta该怎么办。 2、子女成年后,你瘫痪在床,需要子女的照顾,但是子女不愿意照顾你。 3、子女成年后,你瘫痪在床,但是子女不在身边,无法照顾你。 排除了上述所有的情况,才剩下这么一种情况:年老的你躺在床上需要人照顾,子女正好有能力并且有意愿照顾你。这种概率还剩下多少? 好,就单说这一种需要子女照顾并且有子女来照顾的情况: 假设你30岁有了孩子。到了80岁你得了重病躺在床上需要人照顾。子女照顾了你3年,83岁的时候你死掉了。 假设你没有孩子,到了80岁你得了重病躺在床上需要人照顾。按照你的设想,保姆护工对你不好,导致你1年后,也就是81岁的时候就死掉了。 这么看来,有子女的比没子女的多活了2年,而且是躺在床上不能自理的2年。想必这多出来的2年也仅仅是苟延残喘,谈不上任何的“生活质量”。 但是,为了这苟延残喘的2年,你付出的代价是之前(80-30)50年的有子女的生活。 到底值不值,就看你自己怎么想了。
【丁吧采访】说说你最喜欢的三个国家 未必是亲自去过的。 只要你喜欢它,对他有好感,就算。
生生生——生了个阿哥,还是公主? 有个高中时期不同班的同学,几乎没有过什么交往,偶尔聊过几句,彼此存在于对方的QQ中。 前几天她生了孩子,上传了一大堆照片。 下面的评论就蜂拥而至。 其中有一条(以及她的回复)是这个样子的:看到这条我才知道,原来她家是皇室啊!而且还是满族的皇室! 以前从来没听说过! 看来她平时做人真是太低调了!佩服佩服!
XX要趁早,嗯,好像没有什么问题…… 有非丁来吧里劝丁克们(主要是针对女丁):“悔丁要趁早,人的心思是有可能会变的,如果以后有可能白丁的话,晚生不如早生,BALABALABALA……” 仅从逻辑上看,似乎没有什么不对。 那么,我也用同样的逻辑对这些非丁说一句话吧:掐死自己的孩子要趁早。在ta没有反抗能力的时候掐死ta,比等ta长大成人以后再试图掐死ta要轻松容易多了。 什么?你不会想掐死自己的孩子?那什么,“人的心思是有可能会变的”嘛。
据我观察,丁克的三个境界 第一层境界:刚刚想到自己要丁克,热情满满,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自己的决定,主动出击地去探求并试图掌控别人对于自己生活方式的观点。典型例句——我想丁克,该怎么才能说服父母接受? 第二层境界:比一开始已经淡定了许多,不会上赶着去改变别人的想法。但是在别人主动过问自己的时候,还是会非常在意,还是想着要在道理上与之一争高低。典型例句——我妈今天说……、闺蜜今天说……、某同学今天说…… 第三层境界:已经将丁克看做自己的理所应当天经地义的生活状态,不屑于与低层次闲人就此费口舌。 我觉得,越是心理不踏实、对一件事不是百分百肯定的,才越需要为这件事找出说得过去的理由,并且越需要身边于此事不相干的人的认可。
做丁克,“家人是否同意”或者“家人不同意怎么办” 其实,这是一个伪问题。 A做一件事,B是否同意,或者B不同意怎么办?这个问题必须有一个前提,即:B对于A做这件事有决定权或发言权。 比如,张三想要借李四的车开一开。李四是否同意?这个问题是成立的。因为李四有权决定是否把自己的车借给张三去开。 可是,我今天晚饭要吃炸酱面,我们小区的保安队长是否同意?这就是一个伪问题了。因为小区的保安队长没有资格干涉业主家晚饭是否吃炸酱面。 做丁克,家人是否同意,情况与后者相同。是否做丁克是夫妻二人自己的事情。跟任何第三人都无关。所以夫妻之外的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同意”或是“不同意”。 就是这样。
越来越没有发帖的灵感 刚来丁克吧那几年,灵感如泉涌,几天一个贴。 现在越来越觉得,关于丁克,似乎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因为越来越觉得丁克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好比,我不吃屎。但是我也没有什么动力天天在网上宣扬“我不吃屎”这件事。因为不吃屎本来就是最正常的状态。 只是在看到有人扎堆议论“屎有多么好吃”或者有人疑惑“你为什么不吃屎”的时候,我可能会去表达一下我的观点。
我不认为父母不干涉(甚至支持)子女丁克就是“开明” 什么叫“开明”?我认为:有干涉的权力,但是不干涉,这才叫“开明”。这其中,“有干涉的权力”这个前提条件不能少。 比如,未成年子女想和同学一起出去旅游,做父母的有权出于安全问题、经济问题等等因素不同意。如果父母同意了,这算是父母“开明”。 但是,成年子女要丁克,这本来就是跟父母没有半毛钱的关系的事情。不管父母对此事是什么态度,都跟“开明”没有关系。 A做一件事,B是否“同意”,这种关系需要一个前提条件,即:B对于A做这件事的决定有发言权。如果B没有发言权,也就根本无所谓B是否同意了。反正都是跟他没有任何关系的事情。好比,美国人选举奥巴马当美国总统,我是否同意?很显然,这是美国人的事,我不是美国人,所以根本无所谓我是否“同意”。在这件事上我没有任何发言权。 回到父母是否“开明”的话题上来。我同意邻居把孩子送到国外去读书。是不是说明了我是一个“开明”的邻居?——当然不是。邻居家的孩子是否出国读书,是邻居家的事情,跟我没有任何关系,我在这件事情上没有任何发言权。所以,不管我对这件事是什么态度,“支持”也好,“反对”也罢,都不能说明我是否“开明”。
关于“老婆和老妈同时掉进河里先救谁”的问题 如果这个问题有以下前提条件: 1、她们两人都不会游泳。即:“救人”是需要的。 2、我会游泳,而且水性相当不错。即:我有能力救人。 3、一次只能救一个。即:“同时救俩”的可能性是被排除在外的。 那么,我的答案是:先救老婆。 老婆我也爱,老妈我也爱。但是在程度上有区别。把她们二人相比,我更爱老婆。所以,必须要二选一的话,我只能先救我更爱的那个人。 就好比:我是利物浦队的死忠球迷,同时我也爱热刺队。但是如果利物浦队和热刺队直接进行比赛,我还是支持利物浦队获胜。 如果是我老妈和邻居李婶同时落水,那我肯定先救我妈。
技术贴:个人认为,跟非丁对峙,说话需要简洁有力 无论这个非丁是你的父母还是亲朋好友,都是一样的。 回应越是简洁明了,就越是有力量。当对方主动与你讨论关于你丁克的问题时,如果你过多地跟对方解释、说明,就会让对方形成“你很乐意跟他/她探讨该问题”的错误印象,对峙就会一直进行下去。而且,因为整个对峙最开始是由对方提起的,所以,只要对峙进行下去,主动权就会一直掌握在对方手里。 在丁克问题上,对于非丁的回应,分为两种。一是非丁的提问,应该直接以肯定或否定来回答。二是对于对方的陈述,可以用“哦”来应对。“哦”不是因为赞同对方的观点,而是因为对方有权对一件事持有自己的观点,你只是对他的观点不感兴趣而已。当然,也可以直接表明立场 总体来说,你的回应以不超过三个字为最佳,越短越好。举几个例子: 你为什么不要孩子啊?——不想要 不要孩子,你老了谁照顾你?——我自己 你不怕老了孤单吗?——不 天底下哪有不喜欢孩子的人?——这里有 死了谁给你收尸?——政##府 都不要孩子,人类不就灭绝了吗?——对 ======================================= 没有孩子的家庭,不是完整的家庭——哦 你父母很想抱孙子——哦 你不要孩子,咱家香火就断了——哦 以后你会后悔的——不会 孩子是爱情的结晶,婚姻的纽带——不是
什么是白丁 一开始要丁克,后来没扛住压力或者没抵御住诱惑,又生孩子了,这当然是白丁。 一开始要丁克,后来后悔了,不自己生,而是领养,(具体原因有很多,怕疼、怕高龄生育有风险、过了生育年龄生不出来)这也是白丁。并非只有自己亲自生才是白丁。 以上两种情况应该是板上钉钉,没啥争议的。 还有一种情况:假设一开始想丁克,过了生育年龄又后悔了,但是出于种种原因又无法领养,于是依然保持无子女的状态,但是内心是处于后悔状态。这算不算白丁呢?在我看来依然算。只有一直不后悔的,才算是没有白丁。
“如果对父母没有征求自己的同意擅自给生命有意见的话,那……” “如果对父母没有征求自己的同意擅自给生命有意见的话,那就把命还给他们好了。” 这是我最近见过的最操蛋的片儿汤话了。 把命还给他们?怎么还法?他们能接收到吗? 另外,“还”的过程中遭受的肉体痛苦,怎么算? 这种无赖嘴脸,就好比: 我喜欢一种酒,所以我就不管你喜欢与否,强行把你摁在那里,往你嘴里灌酒。 灌完以后你可能会说:“为什么不征求我的同意就强行让我喝酒?” 我两手一摊:“你有意见?那么你快去医院里洗胃,把就还给我好了”
我的“三不”婚姻 不办婚礼 不拍婚纱照 不要孩子 就是这样 哦,对了,还有一个:不买首饰。这一点太微不足道,就不算进去了
结婚到底是不是“两个家庭的事”? 看到很多人以一副洞悉世事的口吻跟别人(尤其是跟打算结婚的年轻人)说:“恋爱是两个人的事,婚姻可是两个家庭(甚至两个家族)的事,balabalabalabala……”。 我想说,那只代表你个人的情况。你的婚姻是“两个家庭的事”,未必别人的婚姻就也是“两个家庭的事”。自己的婚姻到底是不是“两个家庭的事”,全看你怎么对待它、你拿它当“两个家庭的事”,它就是“两个家庭的事”。你不这么去看待它,它就不是。 对于楼主我来说,我的婚姻不是“两个家庭的事”,也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一个家庭的事。这里的“一个家庭”,指的是我和我老婆组成的两个人的家庭。凡是涉及跟我们的婚姻有关的事情,我们都必须以我们这个家庭的利益和价值观为出发点考虑问题,而不仅仅是从两个互相独立的人的角度出发。 但是,我们的婚姻也仅仅是我们这一个小家庭的事,而不是所谓“两个家庭的事”。我们各自的父母的家庭是他们自己的家庭,我们夫妻二人既然已经独立生活,就已经在家庭关系中从原有的跟父母组成的家庭中脱离了出来。他们的家庭是他们自己的,我们的家庭是我们自己的。 至于什么“两个家族”嘛,我觉得“家族”这个词并不是每个家庭都配得上的。别以为有一大串七大姑八大姨三叔四舅二大爷的,就算是“家族”了。对于中国绝大多数屌丝之家来说,只有亲戚连亲戚的关系而已,称不上什么“家族”。
我一点也不愁春节期间亲戚的问题 我思前想后,想不出有任何怕被亲戚问到的问题。 “什么时候要孩子?”——“不要。” “还是要一个好/我还盼着抱孙子呢/你看XX,孩子都两岁了/要孩子的好处有XXXXX……”——“哦。” “我小时候还抱过你呢”——“哦。” 总之,我的应对就是:凡是对方以疑问句的方式来询问是否要孩子,就以两个字回应:“不要”。如果对方是各种陈述句,不管内容是什么,不管篇幅多长,我的回应就一个字:“哦”,并且表现出对其话题丝毫没有兴趣的样子。只当他/她在说我根本听不懂的斯瓦西里语。 就这么应付,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可烦恼的。
关于“丁克老了以后怎么办” 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总是想当然地认为,丁克老了以后一定要“办”点什么跟现在不一样的事儿才行。所以才有了这个问题。 老了以后怎么办?什么都不办,不行吗?现在怎么活着,老了以后还是怎么活着。为什么非要弄点跟现在不一样的呢? 老了以后,可能行动比现在会迟缓一些,兴趣爱好、作息时间什么的也会跟现在有所不同。但是,生活方式大体上还是跟现在一样,还是两个人生活,该吃吃,该睡睡,该玩玩,不是挺好吗?非得整什么“怎么办”干嘛呢?
关于“‘常回家看看’被立法”的想法 第一眼看到这则新闻的时候,我的反应是:废话!这还用说吗?谁不想回家?我只要不出差,每天都回家。人回自己家这事儿还用得着立法吗? 后来仔细一看,才明白:原来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订草案。而这个“家”,说的不是你自己的家,是你父母的家。 对于父母的家,我一直是用“去”这个动词,而不是回。春节的时候是“去父母家”,而不是“回家”。可以“回”的,永远只有我自己的家。 我觉得吧,对于拥有成年子女的父母来说,不管你年纪有多大,最应该做的,还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寻找自己晚年生活中的乐趣,而不是把生活中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到已经成年的子女身上,并且通过绑架立法机关,用强制的手段让别人必须到你家探视你的方式来获得自己生活中的精神慰藉。
做丁克需要准备什么?一样东西就够了:一个强大坚硬的心 只要你的心能够强大、坚硬到不管发生什么情况,你都无所谓,那么恭喜你,作为丁克,你已经百毒不侵了。 无论周围客观情况怎么样,谁都不可能在你不同意的前提下,把一颗受精卵强行安插进你肚子里,并且任其瓜熟蒂落(对于女生来说)。 周围七大姑八大姨爱哭哭去,爱闹闹去,喝药上吊随他们去,只要你不被这些手段给拿住了,谁还能耐你何? 所以,在这条路上感觉走得艰难的朋友们,与其想尽办法去改变周围的环境,去说服周围的阿猫阿狗“接受”你的决定,不如注意修炼自己的内心,让它尽快强大和坚硬起来。
其实我是认可“不生=不孝”的说法的,但是…… 但是,我本来就不想孝顺啊! 百度词典里对于“孝”的释义——“孝: 对父母尽心奉养并顺从”。可见,“顺从”是“孝”的必要条件之一。父母想让你生,你不顺从,当然就是“不孝”嘛。 具体到我,我不想、也不会对父母“顺从”。成年后的我,和其他的任何人都是互相独立的个体,没有一定要顺从对方的义务。对于父母来说也是如此。 孝,在我眼里,一直都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糟粕之一。要求一个成年人向另外一个成年人无条件地顺从,是很不人道的,哪怕这两者之间有直系血缘关系。任何成年人与成年人之间的关系(包括父子母子之间、夫妻之间、朋友之间、陌生人之间),最正常的应该是互相尊重。去掉“互相”这个前提,只强调一方对于另一方的服从义务,都是不合理的。 所以,说我不生就是“不孝”,我完全赞同,并且深感自豪。 你TM才孝顺,你全家都孝顺,你全楼道都孝顺!!
世人对丁克的误解之“压力重重” 看到新闻媒体报道之中的丁克,很多都伴随着各种压力。与父母亲戚相处时的压力,与朋友同事相处时的压力什么的。不知道是媒体真的调查之后的结论,还是报道者想当然的主观判断。 作为一个丁克,我反正是没感觉到生活中有什么压力。反倒是周围的非丁整天活得压力重重。孩子上幼儿园啦、上小学啦、上各种补习班啦、孩子找工作啦、孩子买房啦……
关于“长时间动不了死不去怎么办” 咱们平时看到的在床上瘫痪若干年(甚至是植物人的状态)都死不了的,其实都是有人用钱在维持。 要是没人管,根本不会撑几年的。几天就差不多死了。 不说别的,不吃东西,没有营养供给,顶多十几天也就死了吧? 所以丁克们根本不必担心老了以后重病缠身要死死不了的状态维持若干年有多痛苦
非丁恶狠狠的诅咒,我差点笑喷了 微博原文是山东一所私立幼儿园的老师用针扎的方式对待不好好午睡的幼儿。 虐待儿童当然不对,理应受到谴责。 但是评论里的一个非丁的“谴责”让我差点笑喷出来:诅咒别人“自己没小孩”!这也算“诅咒”么? 在孩子迷看来,可能的确是恶毒的诅咒了。 就好像一个烟瘾很大的烟民在诅咒自己的仇人“一辈子没有烟可抽”一样啊。可能人家根本不抽烟呢?
婚姻中关于是否丁克的实质:一票否决权 这里所说的前提是:夫妻双方,一方坚持丁克,另一方想生育后代。 @心晴苑 说得很好。夫妻之间,在是否生育的问题上,每一方都像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开会一样,有“一票否决权”。只不过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是5个,夫妻是俩人。但是道理是一样的。夫妻双方如果生育,必然得是双方都达成一致决定要生育。只要有任何一方不同意,另一方肯定是没有能力单独生育。起码就目前的生物技术来看是这样的。 在生育问题上达不成一致的夫妻之间,主动权一定是掌握在主张不生育的一方,前提是你足够坚决。因为你需要做的,仅仅是保持现状、“顽抗到底”而已。你要达到目的,不需要对方的配合。而主张生育的一方如果想要达到自己的目的,是一定要你的配合的。 有一件事,必须是张三和李四共同配合才能完成。但是只有张三想做,李四不想做。那么,李四如果想实现自己“不做这件事”的想法,仅仅需要坚持自己的初衷,不管张三如何劝说,就是不去配合张三一起做。而张三如果想实现自己“做这件事”的想法,需要的不仅是自己去做,而且还要说服李四同意配合自己。如此看来,在二人的关系中,主动权必然是掌握在不想做这件事的李四手里。
我想弄一个丁克吧的官方微博,想听听大家的意见 就在新浪微博。转发一些本吧的好帖,发一些社会上对于丁克的说法,供大家交流。 希望大家踊跃提出自己的意见。 另外,有美术功底的同学,可以给微博设计一个LOGO。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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