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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来躲去
楼主
这里所说的前提是:夫妻双方,一方坚持丁克,另一方想生育后代。
@心晴苑 说得很好。夫妻之间,在是否生育的问题上,每一方都像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开会一样,有“一票否决权”。只不过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是5个,夫妻是俩人。但是道理是一样的。夫妻双方如果生育,必然得是双方都达成一致决定要生育。只要有任何一方不同意,另一方肯定是没有能力单独生育。起码就目前的生物技术来看是这样的。
在生育问题上达不成一致的夫妻之间,主动权一定是掌握在主张不生育的一方,前提是你足够坚决。因为你需要做的,仅仅是保持现状、“顽抗到底”而已。你要达到目的,不需要对方的配合。而主张生育的一方如果想要达到自己的目的,是一定要你的配合的。
有一件事,必须是张三和李四共同配合才能完成。但是只有张三想做,李四不想做。那么,李四如果想实现自己“不做这件事”的想法,仅仅需要坚持自己的初衷,不管张三如何劝说,就是不去配合张三一起做。而张三如果想实现自己“做这件事”的想法,需要的不仅是自己去做,而且还要说服李四同意配合自己。如此看来,在二人的关系中,主动权必然是掌握在不想做这件事的李四手里。
2012年10月23日 00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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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晴苑 说得很好。夫妻之间,在是否生育的问题上,每一方都像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开会一样,有“一票否决权”。只不过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是5个,夫妻是俩人。但是道理是一样的。夫妻双方如果生育,必然得是双方都达成一致决定要生育。只要有任何一方不同意,另一方肯定是没有能力单独生育。起码就目前的生物技术来看是这样的。
在生育问题上达不成一致的夫妻之间,主动权一定是掌握在主张不生育的一方,前提是你足够坚决。因为你需要做的,仅仅是保持现状、“顽抗到底”而已。你要达到目的,不需要对方的配合。而主张生育的一方如果想要达到自己的目的,是一定要你的配合的。
有一件事,必须是张三和李四共同配合才能完成。但是只有张三想做,李四不想做。那么,李四如果想实现自己“不做这件事”的想法,仅仅需要坚持自己的初衷,不管张三如何劝说,就是不去配合张三一起做。而张三如果想实现自己“做这件事”的想法,需要的不仅是自己去做,而且还要说服李四同意配合自己。如此看来,在二人的关系中,主动权必然是掌握在不想做这件事的李四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