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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度下的个人成功 二零零八年八月九日标度下的个人成功一个生活无着但笔耕不辍的作家,在一般人眼里,大抵确实不如一个收入颇丰而乐享安逸的公务员。如果我没有猜错,现在这个社会对于前者的评价,无非是嗤之以鼻的“安于现状”,对后者却很可能堆砌“大有作为”的溢美之辞。因为后者有凸起的肚子,有光亮的汽车,有精装修的房子,有大把的搓麻将、应酬交际和玩网络游戏的时间,这些前者都没有。让我们再说得直接一点:因为后者已经财大气粗而前者还囊中羞涩。后者,显然是不少人心目中的“成功者”;前者则是一些人鄙夷和口诛笔伐的对象。这就是我们所处的社会环境。当无法改变价值观偏离的大环境时,只能忍耐。凡人在忍耐中被同化;圣人在忍耐中累积真正的价值。
四季歌 二零零八年八月七日Spring is gay with flower and song,Summer is hot and the days are long;Autumn is rich with fruit and grain,Winter brings snow and the New Year again.
酒铺里的快乐生活 二零零八年八月六日《HAPPY LIFE AT A TAVERN》难句:where Dr. Johnson …… life. 释义难,on the felicity of England in its这段不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French for not having居然是说“法国没有”,真奇怪;in any perfection这个状语的介词in让人头大。who are …… please. immediate reward直接回报,能想到是“小费”吗?in proportion要翻译“相称”不容易。as one's please是“合意”的意思。in the nature of things it cannot be. 这个nature和be也是感觉极为突兀的。难词:on the felicity,关于幸福之处。triumphed over,超越对方而兴奋。capital tavern可不是首都的酒铺哦。bearable to,“招架”你,其实是奉迎你。dog,地道俚语,太黑了。你不说我还以为你是条狗……in proportion比例?均衡?呵呵,是合心称意。
领受将命 二零零八年八月三日《ACCEPTING THE CAMMAND OF THE ARMY》。搜索了Washington的原信,很长。他的妻子是Martha Dandridge Custis,嫁给他之前是一个25岁携两个孩子的寡妇。虽然Martha非常富有,但她与Washington的婚姻是一见钟情的水到渠成而非出于其它目的。她是一个节俭、含蓄、平易近人、不喜张扬的女子,无论Washington是南征北战的军人还是大权在握的总统,她都义无反顾,为了她的丈夫献出了她渴望的平静与自由的生活。在Washington逝世二十二年零五个月后,Martha也告别了人世。他们身后没有子嗣。
写的好处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日一般来说,我在背诵的时候,如果该篇文章能背出来,脑海会自动浮现句子的印刷体,一行一行的随背出的内容往后移动,这一行背出来了就自动出现下一行,想禁止它出现都不行。我认为这个映像就是靠多抄多写强化刻、印到脑子里的。声音的提示常出现在of短语或成串定语,也就是句子中很流畅没有停顿的地方,读出上一个单词就会顺出下一个。如果一遍都没有默写过的话,在卡壳的地方吭哧吭哧半天,脑海里是怎么都不会出现映像的,因为声音记忆往往也在这里断掉了。这样的情形要想靠继续拼命想来想出来,不啻于痴人说梦。我不太相信脑子里会出现声音来提示下面一段,只可能是脑子里出现下一段的文字,来提示你发声音。由声音来强化记忆显然不如由视觉强化记忆效率高。所以读上百遍以后再继续读,不如抄写或默写。我的一个实践就是《AN HOUR BEFORE SUNRISE》,写了两遍,仍然很难浮现字词形象;但五遍就完全不同了,能从脑海中浮现的词组提示接着的部分。因此写是很有用的。
复习 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第一次复习。记忆曲线提示要有周复习,月复习和半年复习。我改成十天,三十天和一百五十天。
科学实验的重要性 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一日《THE IMPORTANCE OF SCIENTIFIC EXPERIMENTS》四年前已背出,仍脱口成诵。这篇文章的特点是,不需要作句子成分分析就能够背下来,因为都是大白话,意思一看就懂。当年选择背诵它,仅仅因为里面出现了Galileo的名字。本篇首句有同位语从句和定语从句,第二句assert有宾语从句,第三句有两个定语从句和一个show的宾语从句,第四句有一个believed的宾语从句和原因状语从句,第五句是本篇最复杂也是最富有气势的一句,有一个分词短语作状语,两个定语从句,第六句有一个定语从句。
日出前一小时 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日《AN HOUR BEFORE SUNRISE》是写景散文,结构不是特别有逻辑性。但是最后一句明显有总结的意味。第一句逻辑结构比较复杂。about the …… streets和over the …… buildings是air的并列,都带一个宾语从句。its very hue …… to them中的its指stillness,them指streets;不过后面紧接着的一句我就不知道作什么成分了。the dim scanty flicker of a light让我想起朱自清《荷塘月色》中的“渴睡人的眼”。第一句:气息充满街道,弥漫在建筑物中。第二句:不规律人群消失了,规律人群没睡醒,街道寂静,看上去死气沉沉。第三句:半开窗子随处可见透露天热和里面人的酷夜难耐,微弱昏黄的残灯摇曳从百叶窗渗出注释了房间的功能。第四句:照应开头,总结全文。
论礼节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九日《ON ETIQUETTE》一篇中,第一句是中心句;第二句前后两部分是把衣着对于人的影响与礼节对于社会的影响相提并论。第三句的前后两部分则是作了两个比喻,把社会比作火车和马车。第四句写出了缺少礼节的极端后果。第五句指出第四句的论据是历史事实。第六句是作者对读者的建议。难点:is what apparel is中后一个is容易遗漏或位置弄错;go in易错成be in;interfered with容易漏掉介词with;rumble印象不深,常常想不起来;allied拗口。
英雄是怎样形成的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八日有这样一个问题:那些于危难时刻大义凛然赴汤蹈火殒身不恤视死如归的英雄,在他发出璀璨光芒的时刻之前,他的人生表现是怎样的?如果我们在这个时刻之前研究的话,会有迹象表明他将成为英雄吗?巴斯德说过,机遇只偏爱那种有准备的头脑。我想,在英雄脱颖而出之前,他一定是一直在准备着,从各个方面——磨砺自己的意志和毅力,锻炼自己的肢体和大脑,培育自己的勇气和胆魄,一直到他挺身而出的那一天。十年没世无人晓,一朝成名天下知。诚然!人这一辈子,用来学习知识的时间永远是短暂的;用来等待机会的时间永远是漫长的。我的人生已有将近三分之一过去了,在这三分之一的岁月里,我一直从各个方面在为未来的某一天做准备。只要耐心等待,在人生的下一个三分之一中,也会有属于我的精彩时刻。我深信不疑。
松树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七日《PINES》一篇中,第一句、第二句、第三第四句、第五句、第六第七第八句呈并列关系。首句说松树与环境的关系。接下去用低洼地植物和松树分别进行两次比较,来突出松树“挺拔”的特点:第一次比较,阐述松树的“直”是由于不惧恶劣环境;第二次比较,阐述松树的“直”是由于自身无欲无求。难点:bank容易写成复数;resolvedly whole比较拗口;content with似乎有点陌生,中文意思能记住,但英文短语常常忘记。
读好书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六日《READING GOOD BOOKS》是在半个月前开往南方的列车上开始背诵的。硬座车厢开始时人少,拿在手里一边看一边轻声念;后来人渐渐多了,就只能默读。一开始很多单词不知道什么意思,只知道大概发音,结果短语和从句断错位置来念的比比皆是。后来了解了中文意思,就很顺利的背下来了。所以我想很多人担心理解中文意思会影响背诵效果的认识或许不正确。事实上中文意思我只看一两遍,只是有个大概印象,根本不可能记得很确切,更不可能影响到发声朗读几十遍的英文。而正是这模模糊糊的印象,能够帮我把握住全文和各句的逻辑结构。比如《READING GOOD BOOKS》共九个句号,我把其中第四句按逗号分成两部分、第七句从labours处分开成两部分、第九句按照逗号分成两部分来记。如果不知道中文,以我的英文水平,一开始并没想到equipping是谓语动词而不是分词作状语,我还以为They are是labours的从句定语并省略了are之后的部分呢。比较拗口之处:entertainment,albeit,deliberately,stored up,worked over。
潜藏的孤独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五日我知道我做得太少,我知道你过得不好。可我没想到,那时的你,和这时的你,有这样大的差别。大到我对你的声声质问,无法回答。你,我还记得,在那微暖的下午,在那空旷的街上,在那呼啸的风中,笑着,脸上的光彩流溢到我的心底。那时,你是一个神话中才有的天使,从遥远的地方飞到我身边,这种突如其来的眷顾让我手足无措。我相信了,原来这世界也有这样的幸福,值得我守候到下一世的相逢。想来那是我一生中最失意的日子。那时的清苦犹在眼前:处处在施工、修路,尘土飞扬;交通不方便,到哪里都得走上很长一段行人罕至的路;风吹得人瑟瑟缩缩,天气冻得人手脚麻木;吃的比现在简单,住的也比现在拘束。就是在那样的生活艰难中,毅然决定生一起过,死一起过的,就有你。我是怎样的幸运儿和幸福者!不仅因为从你的到来感受到生命轨迹如何丰富多变,也因此深深理解每个人的生命之最大意义——为了最爱的人而执着。而后在一场风雨肆虐中,我们紧紧相拥于几成孤岛的棚中,心里却祈祷着它永不停息。再而后,你渐渐不再来得那样频繁,而是我去找你,在一处陌生的地方,狭小的屋子如窝棚,二人似是与世隔绝。后来便几乎真的与你隔绝了。再再而后,也许在一起的时间长了,你和我,反而不如曾经亲切。近近的看你,有时很模糊,不如拨散阳光一直向前定格在鲜红大衣包裹着的脸颊上的视线那样清晰如洗。直到去年你陪我远行,在那阴暗潮湿的斗室逗留半月,你没有什么抱怨。即使你的眼神偶尔犹豫迟疑,不再坚决如当初,我仍然想,那依恋,会是隽永流连的吧。我总在回忆,回忆那温暖每寸心田的片段;你则不断的遗忘,遗忘那些相隔久远的画面。你常说要记得同甘共苦的日子。我看到,也知道你慢慢会抗拒,苦不是每个人都愿承受的东西。你已经承受了很多,你不能承受太多。你不是真的像你想表达予我的那样永远简单与纯真。有太多事会影响你,有太多人能影响你。于是你说或不说,吐露或沉默,就这样缓慢的,让我心里升上另一种孤独。我们都知道,我们最美好的日子已成过往。那时的你,是我理想中的模样;那时的我,比现在的我更让你心动;那时的我们,是两个人拉着手并着肩勇敢的一往无前;那时的每一个瞬间,曾经现在以及永远,在我的回忆里熠熠生辉。
“脱口而出”及“机械操练”二法与我的实践的比较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四日看到有人写的自己背新概念的心得体会,不知道什么时候发表的,总之网络上很常见。我很庆幸自己是在实践之后而不是实践之前看到这样的总结文章。当然,到目前位置我还没背完过任何一本书,以我的英语水平,也没有什么资格评判人家写得怎样。在这里我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说一说我背英语文章的方式。“脱口而出”一说,讲究熟练朗读,达到张嘴往外蹦句子,下一个单词不需要思考和反应,就能顺着声音流鱼贯而出的效果。这也是李阳的主张。我背过《PERSON TO PERSON》的第一课对话,录音不记得听了多少遍,总之现在脑子里一回想,声音就是那个录音的声音。按照李阳的标准,应该算是脱口而出了。不过在脱口而出的同时,大脑也会电光石火的同步反应出一种很模糊的意义上的全面理解,不是中文译文——事实上我说那段课文的中文译文反倒需要想一会儿——而是一种“啊,这句话我理解、明白、知道”的感觉。和脱口而出所描述的似乎不尽相同。“机械操练”一说,是指不根据中文理解来记忆英文,最好对课文的中文意思一点都不要了解,直接数百遍的反复读,实现比背诵更高一层的反射。我不知道这一说的背诵是指背完还是流利背。比如我背《PINES》,大约读四十遍就可以全部默写下来。但是背起来仍然是一个地方卡住了就要想半天。也就是说,背诵是比默写更高的一个层次。根据我的实践,如果对每个句子了解大概中文的意思,就能纠正对句子的语法理解偏差,实现有效的停顿和升降调。如果不利用中文意思来加深理解,默写首先就很难通过;而如果达到背诵级别,必然不可能在短短的发音时间内再反映中文译文。
陈冠商先生之《我与外语》 《我与外语》作者:陈冠商谈起外语,我总羡慕现在的青年人,他们有那样负责的教师,他们有那样优越的条件。要知道我们当时,在抗日战争期间,是在敌寇日夜滥肆轰炸的间隙中进行学习的。我们的教室是泥巴糊成的茅舍,除教科书之外,没有什么别的参考书。我们通常是在茶馆中昏暗的灯光下做夜自修的。我们的伙食,我们的宿舍,那是与现在不能相比的。当然,我们有名教授。我们主要是靠课堂记笔记来读书的。我们在名教授的言传身教的熏陶之下渐渐懂得了治学的门径。是的,读书求学,都要有自己的治学的途径(Pattern of Learning),这是非常重要的。而且,我毕竟早学了半个世纪。不论怎样,学了五十多年外语,其间做了三十年教学工作,现在回顾起来,还是有些心得和体会,于现在青年人或许不无补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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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雪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二日《THE FIRST SNOW》是大约一年前,由于回忆起那座城市的雪,从而下决心背诵的。有不少回忆,和雪联系得非常紧密;私心里,也想用这样的方式,与正在同化我的这座城市保持距离。实际上这短文也不难,就几句,长短结合,有韵律感。另外其遣词用字很通俗,完全掌握每个单字的意思可以不看译文而了解其大致的内容。说一下我认为难的部分:All white save the river中的save,开始时常写错成saved;by a winding black line要把各个元音发得饱满不容易,舌头转到black时容易卡壳;more fully the wonderful beauty and intricacies中因为比较长,拖到最后一个单字intricacies时有气跟不上的感觉;No more tramping与Only the chiming两者的最后一个单字的起始辅音容易互相影响;as the hearts of children中容易弄错hearts的复数形式。
milksea请进 插入语:不好意思,只能写一千字,所以在这里再继续:) 这个问题我在博士论坛问了,也许是那边人少的原因,好几天没有人答复。所以我在这儿试一试。从我仅有的一次尝试,我得出了一个很片面的结论,即不会有太多人思考这样的问题,而愿意把思考的结果打出来的人就更少。因此我我倾向认为不会有人抢了你的分:) 我是周日下午发的提问,当时我就看到有一篇答复,可能是系统正在审查你的内容,我没有及时看到。后来我就在火车上了:)所以昨晚才看到了你的答复。抱歉没能及时答复你。恳请谅解。我想了一晚上。以下是我就你的答复的再提问: 你的第一个出发角度:参数式 我可以接受自然角度制,当然我也可以接受不使用单位圆,直接用角的边上一点坐标定义任意角三角函数(可能很麻烦,但是是可行的)。然而在圆的参数式中 x = r * Cos t, y = r * Sin t, 证明正弦与余弦的连续性/可微性,我认为必然用到limsinx/x=1 而这个极限的证明通常都是借助圆周长(或面积,此二者的存在性证明等价,by阿基米德),起码我不知道其他的证明。所以我对这个答复有本质上的不赞同。 你的第二个出发角度:平面直角坐标式 我直觉感到在用y'的无理表达式(因为不能引入三角代换,否则又出现上面的隐患)求证积分的存在性会有隐性的困难。我目前还不能指出有什么问题,明天等我回复。 你的第三个角度:“回到定义去” 首先再澄清一点:在提问的开头我一共引用了四个定义,你指出“这几个定义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正多边形来讨论,这样虽然利用圆的对称性可能有利于简化讨论,但给人以不严密的感觉”,事实上我的后两个定义不是“正”多边形。可能你没仔细看,不过没关系,还是很感激你来回答。 以下是引用: 我们假设圆上已经有了n个分点P0, P1, P2, …, Pn. (其中P0和Pn是重合的) 我们只要再在圆上加上任意一个异于前面n个分点的分点P', 不妨设P(n+1)在P0和P1之间, 显然线段P0-P1短于折线P0-P'-P1(因为三角形一边长不超过两连长之和), 所以加上一个分点后总多边形边长增加. 而圆的任意内接多边形长又显然是小于圆周长的(两点之间直线段比曲线段短). 所以这个多边形长是单调上升有上界的, 极限存在. 问题,我认为在于上界。你不能先引用圆周长的存在性,令它作为上界,因为你还没有证明这个“周长”是收敛到一个实数的,而实数才能作为“界”——万一这个周长有两个以上的不同收敛子列??对吧。所以我觉得,上界可能得取为外切四边形的周长。这时的问题就是怎么证明内接多边形的周长,小于外切四边形的周长。虽然都是直线形,但是我仔细想了一下,不见得简单呐!! 其他的,单调递增,和加密使长度递增我都同意。 我想和你以后一块儿讨论数学上的问题。
第四章刑场一关的过法: 我过这关的时候很得意。以下说说方法。第一点,前面一定不要买兵!一定要全杀光!一定不能死人!为的是让你最少的兵尽可能升到最高,奠定HP的物质基础,在这样的情形下,即使被魔法师轰两炮还能不死。一开始就不要从刑场正门那条斜朝右上的路一直走。要朝正上方走,到达刑场的左前角,但不要引出巡逻的几组剑兵。消灭门口高地排列的弓箭手和装甲兵。用艾丝特引诱魔法师放完爆炎弹(因为她能够补血,不会直接损失在那里),引诱的方法如下:用艾丝特朝着魔法师与弓箭兵的方向走,当魔法师一旦举手作势,立刻点击行走方向的反向,爆炎弹就会在身后爆炸。但是要记住利用灵活的点击躲避弓箭,否则被射中之后就来不及躲避爆炎弹,很可能会需要大量补血,这样就会在战斗后期不能为其它兵补血。当两位魔法师都没有MP后,嘿嘿....消灭完城门高地的魔法师后,在空地上列好阵形,装甲兵第一排,弓箭第二排,男女战士斜着在两边。用艾丝特引诱城门口左侧的兵,记住,一旦引诱出来,两组魔法师就会过半分钟从黑暗处出来,你的兵如果此时在围攻几个装甲兵或是剑兵,后果就是....所以务必不能让你的兵对先遣敌兵形成包围!建议形成一排作战,同时密切观察黑暗边缘,一旦出现魔法师的身影,立即拍下Enter!全员后退!!!因为魔法师的行走速度跟不上任何兵的速度,只要你没有兵被拖后腿,会顺利甩开敌方魔法师和弓箭兵,他们会呆在原地;同时敌方的剑兵与装甲兵会紧追不舍,你现在知道该怎么办了吧....屠戮....完事后,用艾丝特继续像对待门口高地的魔法师那样,引诱魔法师放爆炎弹,结束他们的MP,然后....屠戮!完事后不要攻入城门正面(还剩有两个魔法师和弓箭兵呢!!),绕到地图右下方,同样结束高地上的魔法师。注意,绕城门有很多对装甲兵巡逻,建议不要引出他们,要等到最后半队半队(三个三个)的屠戮!最后绕到城门的侧面,从狭窄巷道分批引诱三到四队装甲兵,屠戮!将巷道的装甲兵消灭后,引诱门口的弓箭兵和魔法师到巷道来,躲在墙角转弯处,魔法师和弓箭兵会不停对墙壁攻击,MP结束后....屠戮!!!最后,又绕回城门正面,一点一点引诱最后几个内城的兵,屠戮!!!我最喜欢听十几个兵杀几个兵“哦哦哦”的惨呼声!!!哈哈!!!!
我也问一题 存在一个无穷大,比任意给定的无穷大无限序列中的任何一项都高阶.吉米多维奇分析习题集里面的题目.其实不难,我也做出来了,但当初越想越起劲,构造了好几个.今天突然想起来了,看看大家是不是更有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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