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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启示的关于饮食的部分条例:
利11:1 耶和华对摩西、亚伦说:
利11:4 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骆驼,因为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
利11:8 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你们不可摸,都与你们不洁净。
而耶稣时期:
太3:1 那时,有施洗的约翰出来,在犹太的旷野传道,说:
太3:2 “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
太3:3 这人就是先知以赛亚所说的。他说:“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预备主的道,修直他的路!”
太3:4 这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吃的是蝗虫、野蜜。
使徒书信中进一步阐述道:
西2:20 你们若是与基督同死,脱离了世上的小学,为什么仍象在世俗中活着、服从那“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条呢?
我再精简一下。 神启示了骆驼为不洁净的兽类。 骆驼毛不可摸。因为摸了便会不洁净。
而施洗的约翰却穿着骆驼毛的衣服,这至少反映出以色列人在生活上并不会“作茧自缚”。
乃至耶稣将救赎之恩显明后,门徒的心思意念也变的开阔了,他们更深的理解了救恩的内涵。
2015年12月13日 08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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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圣经的见证来看,洁净食物的条例于卫生和健康来说是有益的。
有些益处是显而易见的,有些益处是不为人理解的。 但不管人有没有通过科技医学去验证这个观点,最起码洁净的东西绝对是无害的。
2015年12月13日 09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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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16所以,不拘在饮食上,或节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
西17 这些原是后事的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
当一个美人摇曳多姿时,她的背影会显得张牙舞爪吗?
当我们游历大好河山时,良辰美景,倒映在水中,那影儿会与美景的实体格格不入,出现显明对比的效果吗?
就是说,所谓后事的影儿这种表述并不是说,基督这个实体很高大上,而基督的影儿,也就是饮食,节期,安息日本身与高大上对立。
2015年12月13日 09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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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反犹倾向,谈律法色变的敏感,其实都属于在这个问题上过于偏颇了。
2015年12月13日 09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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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16所以,不拘在饮食上,或节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
西17 这些原是后事的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
现在才读通了这话的意思。 16节中的 安息日,并不是指十条诫中的那个安息日诫命。
为什么这样讲呢? 因为17节说,这些原是后事的影儿。 而后事是指耶稣成就基督的救恩。
就是说,16节里的饮食,节期,月朔,安息日,是仪文律法中预备弥赛亚的各种宗教节日和礼仪。 比如什么住棚节啦,逾越节之类的。 当基督说成了的那一刻,圣所的幔子裂开了。因为实体已成就,预表的影儿就消散了。
2015年12月13日 09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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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就是说,如果人们没有理解经文的写作背景时,就会出现错位。理解出歧义。 至少这书信的意思,实际上是针对,当时的一些信徒纠结预表基督受难的一些仪文仪轨而说的。
2015年12月13日 09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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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之所以关于信仰的纷争不断,很大程度上也是和思维逻辑的错位有关的。
就比如歌罗西书中的经文。 很多人读了会照着当下人们的思维去领受,解读出猪肉可以吃,安息日诫命与神的公义无关的逻辑。
可是,就如我列举的骆驼的问题,施洗的约翰为什么就可以穿驼毛衣服呢?
这又如何解释呢? 难道圣经止于古代,那么我们的认知就只能以古人为准,停滞在过去,丝毫不可以“融会贯通,举一反三”吗?
难道当下的生活,总要受制于“遥远的过于”吗?
2015年12月13日 10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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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可以这样讲,通过歌罗西书16节就断定,猪肉可以吃属于证据不足的话,但如果施洗的约翰可以穿骆驼毛,那凭什么论断吃猪肉不可以去天国呢?
2015年12月13日 10点12分
@软弱的羊 有看了相关利未记的经文,主贴的讲法是错误的。其实,骆驼毛可以用的,并没有违背有关洁净的原则。 这样说来,什么“举一反三”的提法也就不成立了。遵行诫命的严肃性依旧不可撼动。
2015年12月14日 03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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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意识到-天国民众的生活习惯,与他自己的-生活习惯-格格不入的话,他当选择不去天国为好。
2015年12月13日 12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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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喝本身其实仅仅是种口味。通常在交通的时候所谈论的饮食,都是和圣经话语,和信心层面挂钩的。 救恩和吃饭口味无关,却和信心有关。所以,因为生活习惯而论断该不该选择天堂是不对的。 只是,能不能进入天堂,确实需要看是否符合神的心意。
2015年12月13日 14点12分
而何为神之心意呢? 当然需要我们通过圣经去知晓。 主贴呈现出的疑问,恰恰说明以往安息日会对饮食的解读并不是尽善尽美的完全。至少在解释清楚约翰为什么可以穿骆驼毛之前,饮食影响救恩的论调要停一下或好好反省才是。
2015年12月13日 15点12分
@软弱的羊 嗯。对于-天国民众的生活习惯,当心向往之、行渐近之
2015年12月14日 02点12分
其实,心向往之的不是生活习惯。 我们现在之所以必须谈行为,其本质实际上是在讲信心的问题。 就是相信到什么程度,默契到什么程度,忠心合一到什么程度,便有多大程度的自觉服从。 只是这个听劝勉,听指挥的过程,不可以包涵“脱智倾向”,即人必须是自主清醒,可以自由裁量。
2015年12月14日 03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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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11:3-4】凡蹄分两瓣、倒嚼的走兽,你们都可以吃。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骆驼,因为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
【利11:7-8】猪,因为蹄分两瓣,却不倒嚼,就与你们不洁净。【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你们不可摸】,都与你们不洁净。
【利11:25-31】凡拿了死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凡走兽分蹄不成两瓣,也不倒嚼的,是与你们不洁净;凡摸了的就不洁净。凡四足的走兽,用掌行走的,是与你们不洁净;摸其尸的,必不洁净到晚上;拿其尸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这些是与你们不洁净的。地上爬物,与你们不洁净的,乃是这些:鼬鼠、鼯鼠、蜥蜴与其类;壁虎、龙子、守宫、蛇医、蚰蜓。这些爬物都是与你们不洁净的。在它死了以后,凡摸了的,必不洁净到晚上;
【利11:39-40】你们可吃的走兽,若是死了,有人摸它,必不洁净到晚上;有人吃那死了的走兽,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拿了死走兽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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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仔细分辨,我们就能知道不洁净的动物是不能吃的,并且摸这些动物的尸体,也就成了不洁净。但活着的不洁净的动物,圣经却没有说摸它们就不洁净,或者用它们的毛做衣服就不洁净。反过来说,即便是能吃的走兽,若是死了(注,这里指【自死的】或是【被野兽撕裂的】而不是指因要吃肉杀死的,否则,谁能吃【活】着的动物呢),有人摸它,也必不洁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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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们就知道,不洁净的就是不可吃的,死了的也不能摸。即便是洁净的若是非因吃肉而杀死的,也是不能吃也不能摸的。但不洁净的活着的动物,圣经并没有说不能摸它,也没有说不能用其毛做衣服就不洁净,并且,显然的是我们用骆驼毛并不需要杀死骆驼再剪毛,所以,按着圣经,我认为用骆驼毛做衣服不存在不洁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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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圣经中我们也知道,骆驼是古以色列人一种交通和运输的主要工具,人们和骆驼的直接接触是很频繁的,如果真的不能摸,就会有专门的律法师指出这个问题,显然,这个问题是不存在的……
2015年12月14日 01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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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弟兄这么一说,我有看了一下。 确实,是这么回事。 除非硬要咬文嚼字,抠字眼的那种读法,才会揪着不放。
2015年12月14日 03点12分
@软弱的羊 主贴的讲法确实立脚点站不住,是我搞错了。因此营造出了质疑安息日会的逻辑自然也是错误的。
2015年12月14日 03点12分
@阳光的龙之觉醒 弟兄可能误解了,帖子不是这个意思……
2015年12月15日 02点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