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根
凭诚沐清泉
向前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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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灵沛降的问题 突然有了个疑问要琴心帮忙。就是圣灵沛降的作用,目的是什么。如果利未人在献祭中有预表,应该是基督在十字架上说成了就完全了赎罪祭。那门徒们在见证了主复活后并被主开了眼晓得圣经,可后来又有圣灵沛降。我就感得信仰实践里少了一个重要的点。行徒行传里的圣灵被赐下显然与因信称义,与永生,与预表没有直接对应。想听听琴心解答圣灵沛降的功用和意义。
速度 讲无地狱的那个视屏叫什么,就是欣嫩子谷那个。
请各位分享以塞亚书的预言 这两天看新闻,说美国承认耶路撒冷为以色列首都。这样的话,中东局势就乱了。记得以塞亚书预言耶路撒冷会被墙围起,这都早应验了。大家都分享一下以塞亚书里的各种预言吧。
转世人心得 原以为对安息日的相关认知基本透了,但关于转世人的真切存在,我又一次发现了自身的局限。又要费脑子重新探究了。 转世人就是一个小孩子突然说自己前世叫某某,住在哪,把那个前世方方面面都分豪不差的一一对上。 不多累数。然而照着圣经的解读,过往的人就如睡了,不存在投胎转世。所谓的转世,有可能是些灵将逝者的信息输入给了人造成的投胎假象。 其实,我只是确定有转世人这种现象客观存在,但确不信佛的伦回。不能接受佛的逻辑。 但有这样的灵异现象,至少说明,完全唯物的看待安息日诫命是欠妥的。 之前,安息日学的解经都强调守安息日的正确性,对照经文是完备的。但我实践的对照现实生活,又确定守日是行不通的。 我的选择是将信仰至于生活实践中行得通,却不去纠结诫命的字句。 而恰恰转世人这种灵异事件,着实又打乱了我基本成形的信仰认知。似乎,不强调和践行安息日的守为圣是错误的。 好容易在信仰,生活间找到的平衡点又无法维持了。 最近又要费脑筋重新审视安息日诫命了。刚好我原先的工作也准备辞掉了,未来好茫然。毕竟将守日设为工作的前提是不利的。而寻求真理时,人好渺小,求圣灵指引开导吧。
安息日学实践心得 无过程,直接上结论。 第一,耶稣是安息日的主。神是以十诫为规范的神。 第二,诫命是与以色列立约的凭证,暂与外邦无关,因为救恩只从以色列而出。即得救的外邦是要归入以色到的。谓之亚伯拉罕属灵的子孙。 第三,十诫是通过以色列的族权,行政权,国家的法律去实现的。并非依靠个体的自律去实现。大白话讲就是有权柄的要求个体去做,却不是靠自我意淫的唯心去亢奋自身去违背客观现实的生活。 第四,可以确定的是,正确的解经,不会得出反犹主义,和废律法的意思。也不会把信心和公义良善的行为分家。 第五,救恩与人的意识形态无关。反而与实诚良善有直接关系。因信称义的前提是凭着心灵与诚实寻求。 第六,最终世界的终结是归向以色列,但是凭圣灵的运行,造物主的规划,却不是靠个体的亢奋和想当然。大白话即,个体只需根据自身情况,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学校规定星期六考试,就考试,老板说加班就加班。这才是人的本身。 第七,真理不是乌托帮,真理不在唯心层面,而是在唯吻层面。信仰不是宗教仪轨。 宗教只有教学属性,是引导人理解救恩的。而真理最终会脱离宗教,进入现实。就好象学生步入社会。 结语,真理不是放任当下修来生。真理是人心灵本真的对幸福的追求,对自我的认知。最终将自我的意义归给造万有的神。
第七日 前六日的创造完结后,神在第七日安息日了。 那么从第八日后,准确的讲是从第六日结束,第七日开始的那一刻,这个世界就是完整的了。 神的安息似乎不是指人类的休息,而是指世界创造的完结。 问题来了, 神过了第七日的安息之后, 就是从第八日到如今, 神是每到第七日的周期就安息,而别的日子如1,2,3的日子不安息呢?还是从第七日后神便一直是完结了对世界的创造而一直处于安息的状态呢? 我以为,真正的第七日就是圣经里的神创造之初的那个安息的第七日。 而诫命里的第七日是一个宗教模型,或者照圣经的意思,是作为以色列与神之间立约的凭证。 在每一周的那个所谓的第七日守为圣,用来纪念创世之初的那个有且唯一仅有一个的第七日。目的是叫人纪念上帝的创造,把世界的主权归给创造的那一位圣者。 而其实,从第七日开始,世界就一直都是这样了。所以我们籍着以色列这个国家的安息日习俗,见证了圣经所记神与以色列家所立之约。 人们就藉着以色列这个民族或国家的安息日,就可以做为神之可信的凭证,救恩从以色列家而出的凭证。
符合圣经本意的解读 【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 ----------------------- 上帝设立安息日的本意是让我们脱离自己一切属世的劳苦,是保护、是释放,而不是叫人受捆绑与受压制。是叫我们从世界的劳苦中解脱出来,而不是为捆锁我们、增加我们的苦楚。但文士和法利赛人自作聪明地把不可做工的概念凭私意引申和扩大,而完全忘记了神设立安息日的目的——让我们“蒙恩惠、得怜恤”,是“释放我们”叫我们“得自由”的,而把它变成了自义的工具,让人遵从他们对安息日的解读与教导,从而树立他们的权威……耶稣说: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我喜欢怜恤,不喜欢祭祀。但法利赛人却把上帝赐福的安息日变成了“这不可作,那不能行”的日子,成了捆绑人的日子,这实在是与上帝的初衷背道而驰的…… . 上帝的律法其实是对罪的一种显明,叫沉浸在罪中的我们知道,我们实在是身处死境的,他用律法指出我们的罪,是为管教我们,把我们领到基督面前,叫我们得以从死境中转回而得到生命的真正自由,是为让我们在其中受经练以至最终能结出平安的义果来,而不是为限制我们,所以,律法本是好的,但有人却凭私意解读神的话,看到在安息日不可作工就想当然的认为作什么都是不行的,饿了也不能吃,身陷病痛也不能治,这完全背离了神设立安息日的初衷,耶稣说,【我喜欢爱恤,不喜爱祭祀】。那些貌似敬虔遵守安息日各项规条的文士与法利赛人,却无视被病痛、困乏、饥饿所折磨的人,并任凭自己在安息日怀着杀人(想除掉耶稣)的意念……这显然违背了安息日彰显神对人的爱与释放的初衷…… . 举个例子也许大家更能理解耶稣所说“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到底是什么意思—— 鞋是为脚设立的,脚不是为鞋设立的,我们不会为一双不合脚的鞋削足适履,但我们因为脚不是为鞋设立的从此就不再穿鞋了吗? 鞋的作用是保护脚不被冻着、划伤、硌着或各样对脚造成伤害的情况,而不是为限制脚的自由,但有些别有用心的人故意给人“穿小鞋”,或不问青红皂白、不分具体场合一味强调必须穿鞋,否则就是违背了设计鞋叫人穿的人,这显然已经是背离了设立鞋的初衷了,所以才有类似耶稣所说“脚不是为鞋设立的”这样委婉责备的话…… . 所以,我们在分辨问题时要合乎中道,避免钻牛角尖,不要偏向极左的律法主义,也不要偏向极右的自由主义,不要象法利赛人那样叫人徒守安息日的规条而毫不发明神的爱,也不要向今天许多基督徒一样,以各样藉口放纵自己,废除那使人身心俱得释放的安息日……
十诫全备准责弟兄哪去了 十诫全备弟兄突然消生匿迹,已很久没见面了。谁知道他的近况吗?请代问好。为什么不辞而别了。真想念,更想责问之。
无题 之前看到有朋友说,圣经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信仰发展成如此样式,算畸形吗?至少是要矫正的吧。 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 真理只会在真实里,不在唯心的虚无里。
真理必须立足真实本身 永生之道谓之道路真理生命。 既是真理,就只会立足于真实本身,却不会依托在道理上。 怎么讲呢,说来也很简单,比如耶酥让水变成酒,事如此成了。这就是生命之主了。而若仅仅是依托水成酒的道理 在人的唯心层面构架出的所谓的真理其实是脱离真实而陷入虚无。 这其实也是信仰生活中宗教属性与真理属性的本质区别了。 基于道理成立的是宗教,基于真实而成立的才是救赎之道的信仰。 所以人一旦反科学,反社会,不承认真实现状,睁着眼睛说瞎话,指鹿为马,放任生命,这不叫信心或敬虔,而是被洗脑迷失了。
经文的脉络梳理 目前对相仰的认知如下: 以色列先进入诫命的规范。比如守安息曰。 但犹太人却不接受耶稣是基督。 而外邦反而先认耶稣为救世主,再在恩典后凭信心的递进,渐渐的晓得神的诫命。 简单分,就是基督复临时,以色列人以耶酥为救主;而外邦乃晓得了救主是立诫命的主。 实际上救恩是亘古不变的样式。即籍着造天地,立诫命的主之赎罪恩典得拯救。 秉承经文的子句,梳理出的脉络即如此。 大致的样子就如同一个以色列文士信靠耶酥,或是一个说信的外邦人接受诫命自愿归入以色列。 就好像中东的以色列国突然宣告说,耶稣不是私生子,而是神的爱子,世人的救主。 也如同中国人突然宣告说,人们都当像以色列人一样守第七日为圣。看以色列上帝的选民为美。 至于,当下如何行,所处为末世的哪一个阶段,即如何践行信仰,我依旧持以往的观点,就是现实即真实,有诫命的立场却不可违逆现实状况强行守诫命而导致废弃,放任真实的生活。 因为真理只在真实里,却从来不在唯心层面的一厢情愿里。
安息日是圣的 看了阴历安息日的说法,有些感想。 第一以色列家是选民 ,他们的日子是有权威的。 第二如果说,改个日子就废掉了基督的救恩,那耶稣还说成了!有意义吗? 第三,阴历,阳历与7日的周期循环无关。互不影响。 第四,魔鬼的本质是对神圣的背离,对私欲的追求到了违背了公义的程度,以至于撒旦认识神,却总要违背神。所以所谓的魔鬼私下改日子的提法压根儿没效力。因为如此只是改了形式却无法改变信心的真实和敬虔。 这样,不晓得安息日是不认识神,不服安息日就是撒旦一样的不顺从公义。 根本不必担心所谓的作弊,因为信心谁也动不了手脚 ,除非自甘堕落要去违背爱人如己。 信仰什么时候变得如此猥琐了,安息日是给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 然而糊涂的人过糊涂的安息日,猥琐得人过猥琐的安息日,其实诚实的安息日,爱人的安息日,实事求是的安息日,理智清醒的安息日才是真实的。 神要的是人,是清醒无伪的良心。人都被废了还纠结日子做什么?
安息日是圣的 信仰生活中,对诫命的遵行,实践上是会犯安息日的。这不是对错是非的问题。 一句话,该干什么,个人自行掂量,不必纠结。 但是务必晓得,没有安息日的圣,没有诫命,便不认识神。 没有诫命,便与神无份。 不可不看重,安息日及洁净饮食,于信仰的操练属性。 为了安息日或饮食纠结,正是操练本身。心灵和诚实会伴着基督的怜悯,叫人心窍习练通达,以致不再纠结。 操练时会纠结,而纠结不是信仰。 正常的生活必须要正常,遵行诫命不能在神神叨叨中,而要在现实的真实里。
正常观感的错位 耶稣死了。 圣经的观点是,他无罪,不该死,却被不信的人强烈要求一定要死。 甚至一个该死的罪犯可以不用死, 也必须要把耶稣处死。 而耶稣呢,他说,并非人的权柄可以让他死。 他的死,其实是自己的选择,为了遵行天父旨意,而自愿的选择了受难。 接下来,我们看看耶稣都行了些什么。 婚宴的酒没了。 而耶稣给了个办法,水就变成酒了,比之前的酒还要好,好的让人抱怨管宴席的,怎么不早拿出来呢! 彼得打不上鱼,耶稣一句话,原本无收获的人,马上得的丰丰满满。 有人染了大麻疯, 哪个人可以治好? 谁乐意和麻疯病人多说一句话? 耶稣一句话,原本只能等死的人,重新有了新生。 不再一一列举了。 以上的圣经见证, 可以问一问受众的感受。 好! 还是不好? 如果人说好, 那么这个“好”,就是人的正常观感。 接下来,人因着这样的观感,渐渐的了解了耶稣,晓得了救恩,信了基督。 此刻,怎么没有听见人说,撒旦的欺骗,人的欲望,世俗的堕落呢? 怎么没有人说,凭着私意崇拜呢? 很简单,因为说了也没人搭理嘛。 人的正常观感摆在那里的。 好就是好嘛。 可为什么,偏偏,在工作的问题上,教育的问题上,生活的问题上,人一说行为的羁绊,不要纠结字句,就会引出一大堆,什么撒旦的欺骗,人的欲望,世俗的堕落呢? 难道人以为基督是救主的正常观感, 和人因为字句行为的羁绊,而在工作教育生活的事情上受苦的正常观感不是同一个吗? 换一个角度。 在圣经上,往往是世俗做的远不如基督做的好。而基督却甘愿受委屈,甘愿替众人的过犯去担当。 世俗治不好的病,耶稣能治,世俗做不到的事,耶稣能做。耶稣给了世俗各样益处,却没有给世俗添加任何过犯。 可为什么信仰实践的时候,往往是 世俗做的很好,孩子的教育依靠学校,病人的康复依靠医院,社会的安定依靠国家,这一切几乎样样都比教会做的好,反倒是教会不仅依靠世俗的供养,还要动不动的用大帽子压人,什么撒旦的欺骗,人的欲望,世俗的堕落。 这个到底叫什么呀? 这个就叫阉割正常观感,封闭理性。 算账不能只往里算不往外算。 通常我们叫这样的人什么呀? 就是奸商,抠门嘛。符合自己的利益时,就说你这样是对的。 不符合自己利益了又对同样一个事物说,你这样是不对滴。 说白了,在对圣经学习的时候,或者其他意识形态的领域里也都存在这个特点,就是绕着绕着,人就晕了嘛。 无非有的人“酒量好”,心智更坚定一些的话,晕的厉害程度不同。 有的人照样做事情,而有的人可能生活都不能自理了。 走火入魔的也有,偏执狭隘的更常见。 生活本身就是真实的一部分, 真理只有在真实中存在,虚无里没有真理。 只有当人的正常观感没有错位的时候,这样的情况就不易发生了。 有一种病,叫间歇性精神病。 什么叫间歇性呢? 就是上午是好的,下午就错位了。 昨天是好的,今天就错位了。 信耶稣之前还是好的, 信了以后,反而错位了。 吃喝的时候,世俗还挺好,一掰扯教义世俗就与神为敌了。 在医院看病的时候,人的正常观感还在,一掰扯知识了,正常观感就没有了,明明不行的,也行了。 总之呢,一句话,人的生命和真实的生活不能错位。 好果子就是好果子,与人有益就是好。再怎么绕,只要人的正常观感不错位,就总能就近真理。 如果一个人没有自我的正常观感,自己都不是自己的了, 耶稣的拯救到底算在谁的头上呢? 敬拜神当凭着心灵和诚实,连自我都没有了,到底是谁诚实,谁凭着心灵呢?
从信仰实践的反馈谈感受 qinxin3D: 回复 软弱的羊 : 呵呵,圣经对安息日的要求很明确,如果我们的诸多辩解不过是使自己对安息日的违背合理化,那就没什么意义了…… --------------------------------------------------------------------------------------------------------------------------------------- 上述的提法有必要性的。因为在信仰实践中,针对很多人不理解诫命,轻看诫命的人们来说,维护诫命的正当性,阐述诫命的神圣性,讲明诫命与生命的益处,是有用的。 世俗通常所说的,教导人向善。 事实上,圣经里见证的神的诫命就是良善的渊源。 当人的生命出于迷茫和不知所以然的时候,诫命明晰确切的要求,给人指明了具体的行为准则。 并且,这些具体的规范,不同于一些抽象的哲学和智慧,并不用人依靠脑力的强大程度,只需要一个人有些相信的心,顺服的照着去做,就可以直接有效的作用于迷途的生命中了。 颇有些,简单,直接点中要害的风范。 而这个方法,来自造人的主。 因着这一点,我个人有一个新的见证。 本人从初中起,就和母亲的关系越来越差。我自己内心是很难受的。在晓得诫命以前,我都结婚有孩子了,这个问题依然困扰着我的生活。在没有诫命的时候,我始终认为这个问题无解了。 像是家庭关系里的“不治之症”, 我把问题的根源归咎于我母亲。 但是从接受诫命起,对于安息日的遵守,我自己产生了潜移默化的改变。 对于父母的关系上,孝敬父母的诫命也常常提醒我,自己对父母轻看的狂悖实际是与神为敌的。 我开始学着控制自己,节制自己违背圣经教导的言行。 说实话,刚一开始仅仅是有了自我约束,但内心没有实质的改变。我晓得安息日道理以后一年多了也依旧是这样的。 但是,我内心真心晓得自己的错误之处在哪里了 。 就是圣经指着轻看谩骂父母不对是愚蠢的一些教训。 前一段时间,一个不信的同事,比我大15岁吧。 他因为父母不在了,加上我的言谈中有承认自己谩骂父母错误的反省。 他就给我解释了为什么要孝敬父母。 他说,当父母在的时候,谁都有过嫌弃父母的经历,然而只有当父母不在的时候,人才能真正体会到,父母在的好处。 换句话讲, 当人的家庭,双亲都在的时候, 整个的家庭氛围其实是最健康,美好的。 因为一旦双亲缺失,就相当于产生幸福的重要元素缺失了一样。 此时我才转过弯来。意识到,过去我轻看父母实际上是在损害自己的幸福。 我的内心有些不一样了。 我很感谢这位不信的同事。 从此我对待母亲的问题上,便不再和她犯冲了。我总是让着她,不再和她计较。 尽管母亲依然常常不靠谱。 现在已经半年了吧,我感觉母亲的心情好很多了。受益良多。 过去认为无解的家庭关系的死结,就因为诫命的规范而化解了。 照着诫命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 就是父母骂我可以,但我反过去骂父母就不行。 并不会因为我对,我就有资格开骂。 因为当我开骂的时候,就是自己背离幸福,背离神了。 以上是我对诫命的见证,并对诫命表达支持认可之意。 最近我的言论有些“轻佻”哦,呵呵,吧里的老朋友都领教了。 这里呢,我并没有要“反省”的意思。而是想继续的把我的感受讲完,说透。 从信仰实践的反馈角度呢,最近我谈了一些关于安息日诫命的体会。可能言语上和一些反对诫命的人论调相似哦,希望大家理解,我讲的就是真切的感受,并且,我们对圣经知识的解读,实际上还是有递进空间的。 好了,我直接讲结论吧。 因为对安息日诫命的遵守,在一定的人群和范围里,从事实上生发了羁绊生活的尴尬。 并且,这种情况在勉强人们守安息日的时候,很容易出现让人陷入虚无的教导。 因此,我认为,于信仰的实践来说,一个人对标准的守安息日了解与否,倒不是什么上纲上线的大问题了。 摆在我们眼前的为了安息日而陷入虚无,阉割正常观感,封闭人的理性,反科学,反社会才是当下最大的问题。 说重了这个就是害人害己的问题。而问题的严重性,并不取决于这个问题本身,而是在于人们对此无动于衷,甚至开始自愿乐意的习惯于这种不正常,不健康。 我特别澄清一下哦, 这个问题是人对圣经知识的领受导致的, 却不是诫命本身导致的哦。 因为目前诫命没有匹配神权,也没有如以色列国一样有着国家暴力机器的强制约束,我们自己如何领受,就如何行。 我说这话,不是在讲诫命可以随心意而行。 而是在说,人的实际处境。 好了我也不多说了。 我的这些话呢,可能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体验。 我直接说结论性的观点。 圣经有句话叫,脱离世上的小学。 结合信仰实践的反馈,就是人的实际处境。 我认为,在教导人们遵行诫命的问题上,不可以如“安息日会”。 就是把守安息日上升到生死存亡,上纲上线的程度。 因为从实践来看, 诫命既不能没有,同时呢又不可以纠结在字句里形成 人的羁绊。 而从圣经知识的教训来看,尤其是新约部分,使徒们的各种对救恩原理的阐述,确实有这方面的意思。 所以,我对诫命的总结如下: 。 首先,诫命是神的彰显。 就好像对神的介绍。 明信片。个人简历。 看到诫命就晓得了神的特征。因此圣经说,遵行诫命就是认识神。 其次,遵行诫命是要在真实的生活中去遵行,而不依靠想当然。 我理解的想当然是指,当我们守安息日的时候,有重要的事情要做,如果不做会有严重的后果时,此时,如果还教训人要恪守字句,鼓吹圣灵会保守,这个就叫想当然。 所以,我反对为了安息日辞掉工作,放任生活。 因为安息日其实是依靠神权而成立的。 当基督复临前,神权没有覆盖在现实中时,安息日仅仅是一个模型,是对天上样式的仿效。 血肉肢体是无法成就安息日的神圣的。 只有基督改变了人的血肉肢体,才可以承受神圣。 相关的道理,就如同 人不可以直接的见神的面,因为会被神的荣光消灭。 神的圣,是人的肉体无法承受的。摩西也仅仅是战战兢兢的看过神的背影。 我们守安息日其实,是一种模仿,一种学习。 第三,基督是道理真理生命。 就是说,信耶稣的本质是真理。 那么一旦人陷入虚无就与真理渐行渐远了。所以,知识是不可以架空真实的。信仰始终要在真实的框架里边去谈。一切虚无和泛泛的教导都是毫无益处的。 从信仰实践的反馈来看, 安息日诫命确实有着特殊属性。明显的区别于十诫中的其他九条诫命。 第七日分明的彰显出了神的主权,也显出了世俗的悖逆。 换句话讲,安息日在哪里,神的主权就在哪里。 但是这个却和救恩无关。恩典和安息日是不挂钩的。 因此并不是说守安息日才能得救。 事实上,救恩原理并不局限人类的意识形态。 恰恰这个道理,反而是我从安息日道理的学习中才领受到的。 最后,我想说, 安息日诫命其实包含了教育属性。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对安息日诫命的遵行,于人的信仰成长,是有重大功效的。 换句话讲,安息日诫命可以教导人,启发人,逐步将人的信心引向真理。 基督就是那真理, 而安息日诫命本身是知识,是一种 教导,是一种训练。 即律法是训蒙的师傅。 从此,诫命就如同一个无形的规范,沁入个人的心。 哦对了,就是石板变成了心版嘛。 大致的状态就是,我们晓得诫命的规范,晓得安息日的义。而在真实的生活里,安息日成了我们内心的标记。而生活的行为上,我们不再为了行为的羁绊而纠结忧愁。 因为基督的怜悯正在于此。可以不至于叫信他的人过于肉体所能当。 直等到基督复临时,有神的大能成就安息日的神圣。
给圣徒的奉献都做了什么? 如题。 各样的奉献,都是做什么用的? 其实,说白了,所有的奉献都是用于基本的生活需要了。 说的露骨些就是圣徒把什一捐用于吃喝拉撒了。 所以,信仰如果有彻底的反世俗,反社会属性的话,那就应该不接受各样物质方面的奉献才对。 因为,常常有教训说,当依靠神。 这话听上去没错,可当我们遇到了现实中的问题时,比如安息日和生活产生了相互抵触的时候,我们无法得到怜悯的宽慰,却总是会被要求要与世俗为敌,与神相合。 这话听上去还是很对。 可如果是这样,耶稣教导我们给路人水喝的道理还有意义吗?好撒玛利亚人如何当得一个“好”字呢? 为了安息日辞掉工作,会被告知,圣灵会喜悦,圣灵会保守。 这话听着很美,美的叫人难忘啊。 十几年的学是白上了。 原来真理就是想当然,道路就是蒙昧时代人类的老路,生命就是自我麻痹。 突然觉得,乾坤颠倒,时空错乱。 教会问信众要求奉献的时候,怎么不去自己求神啊。 从来也没有见过哪个圣洁爱神的人,不用通过消费纸币的方式取得生活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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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句大还是精意大 如题。通常,这个比较很容易得出结论。 自然是精意大于字句。 但是,当人们陶醉于精意的概念时,却不自觉的忽略了,字句乃是精意的基础和根据。 就是说,精意的成立必须依附于字句。 有些像风筝和线的关系。 精意就如风筝,某种程度上可以“出格”,可以随着线的牵引忽高忽低,忽远忽近。 我们不好强求说风筝高了不行,必须低了才行。 也不能说风筝远了不行,必须近了才行。 而是说,只要风筝还连在线上,依然接受线的牵引,就可以自如的随风飘荡。 这也就是说,具体刻板的要求人的行为必须,一定要做成什么样,才正确,才符合被拣选的标准,是不妥当的。 那么如何把握这里边的原则呢? 其实,风筝的原则就是,不要断线。 因为断线的风筝就不是风筝了。 就是说否定字句的精意,就不是精意了,而是陷入了迷惑和私意。 风筝要受线的牵引, 精意要受到字句的规范。 大白话就是,精意本身其实就是一种维护律法诫命的立场。 一旦有否定律法诫命的“精意”出现,这样的所谓“精意”便不是符合救恩原理的。 诫命是神位格的彰显,自然的,诫命也是神主权的象征。 所以,不晓得诫命就等同于不认识神。 提到主权和立场,好有一比。 延安就是新中国的主权象征。 而南京就是国民政府的主权象征。 那么是不是说,身在延安的人们做什么,就一定可以进入新中国呢? 是不是说身在国统区的人们,就一定不可以成为新中国的公民呢? 都不是。 国统区的人也有可以最终进入新中国的。 什么标准呢? 不是外在的行为必须要和延安的要求一致,而是说内心的取向和立场要一致。 最显著的例子,就是国统区的地下党。 地下党必须要符合国统区的行为规范,否则如何活到解放呀。 然而在关键的立场上,地下党是要向着延安的,是要给延安送情报的。 就如同安息日的遵守。 守安息日是应当的,可是否要让自己的世俗生活和肉体受苦,这个并不是有没有符合救恩要求的评判标准。 有的人乐意为了安息日放弃些什么,就如同国统区的人们放弃优厚的生活,甘心乐意进入延安的红色政权忍受清苦。 这个无疑是高尚的。 这却不是说,留在国统区的人,就一定是反动派。 但无论如何,最终当新中国彻底解放后,新中国的公民无疑都将是符合延安的规范的。 诫命当然就包含了安息日,必然会因着神主权的临格,而被成就。 安息日就是神的主权象征。 哪里有神的主权,哪里就有诫命。
恩典的存在基础是律法 阳光的龙之觉醒: 回复 软弱的羊 :看来千方百计想废掉律法的人是不认识耶稣的,也不懂得耶稣的恩典! -------------------------------------------------------------------------------------------------------------------------------- 是这样的,如果讲的露骨一些,可能比较简单粗糙, 我是想尽量的把复杂抽象的东西给简单化。 微妙的地方就在于, 当人人都赞美耶稣基督的恩典时,通过对律法诫命的态度,大致就可以分出两种截然相反的两个群体。 一种对律法诫命秉承否定态度,轻看,不屑一顾,不以为然。甚至有些 嗤之以鼻。 简直把律法诫命归为腐朽和糟粕的意思,似乎提都不要提了。 俨然一副恩典和律法势不两立的逻辑。 另一种是对律法诫命表示支持赞同,接纳。 那么圣经如何见证的呢? 很显然,圣经是坚固律法诫命的。 也就是说,只要我们接受承认圣经,就必需秉承和圣经见证一致的观点,即维护律法和诫命。 这样就明显了,人若说他信靠耶稣,那么就要相信给耶稣作见证的圣经。 所以,圣经说,遵行诫命的才是认识神的。 光嘴上说自己信耶稣,却否定圣经对律法诫命的见证, 那不自然就是说谎了吗? 也就是说,这样的人信的不是耶稣,而是凭着私意崇拜。 这样以来,我们看圣经,如果真的感到圣经讲的不对,完全可以凭着心灵和诚实,不去信靠耶稣。即便是这样,也都是符合圣经教导的。 因为圣经说要凭着心灵和诚实敬拜,是就说是。 就是说,如果我们对圣经所讲,不认可,就大大方方的说自己不能信,这也是符合圣经劝勉的。 而一方面说自己相信,却又否定给基督做见证的圣经,否定律法和诫命,这样的话,其实是“认错人(神)”了。 还有一个更加关键的地方。 就是人的非此即彼。 因为人的思维逻辑就是这样的。 既然人要承认律法和诫命,那就应该守全。 如果守不全,就没有资格宣扬律法的公义。 要承认律法诫命的立场,那就要行全, 既然行不全,那就只有靠恩典废掉律法。 然而,圣经明确宣告,恩典不是废掉律法,而是坚固。 这样的话,人遵行律法诫命就是本分和义务。 但事实上,人的软弱和局限是活生生摆在那里的。 律法之下,人显出了罪。 基督的恩典也就更加伟大了。 这样的救恩,显然不是“砸烂公检法”的那种“彻底解放”。 恰恰是需要律法诫命的坚固,才可以为救恩提供根基。正因如此,至圣所中,施恩座是立在装有诫命的约柜里的呀。 也就是说,否定了律法诫命,恩典就不存在了。 就好像,没有横平竖直的基础,书法就不存在了。否定横平竖直的书写是潦草,却不是书法。 露骨的讲法就是,不能接受律法和诫命的立场,是信心的问题, 因为不能相信圣经的见证。 而肉体行不全诫命则是归于人的软弱和局限,正是基督怜悯的范畴。 所以叫因信称义嘛。 而因信称义的信仰总结,其实是在肯定一切良善美好的行为, 却不是教导人不用受到约束好为所欲为。 这一点,是有绝对明确的界限。 凡是对不良行为暧昧的教导,什么好什么不好,含混不清,鼓吹救恩与行为的好坏无关的,绝对错误,与神为敌。 但是,秉承的到底是天主教,安息日会,哪怕是无神论,都不见得与救恩无份。 换句话讲,不管人的意识形态是什么样的外在表现形式, 比如有人信佛,有人信道,有人信马列, 只要符合基督救赎的原理,都是可以被拣选的。 就和耶稣赞美的那个 好撒玛利亚人一样。 我不知道,自己这么说,会不会有人感到 乾坤错乱。 其实,正是对安息日教义的学习,我才越发强烈的感到,原来神是不偏待人的。 救恩不是偏门或另类行为艺术。 道路真理生命其实是有普世性的。 这样吧,我快刀斩乱麻的说一句。 守安息日的有得救的, 不守安息日的一样有得救的。 然而,安息日的确是圣日,是主日。 诫命就是基督的另一种表达。 诫命是神的彰显。 看到诫命,就等同于看到耶稣。 何为字句,何为精意? 其实精意本身就是对字句的“出格”,大家可以想一下,有没有不能突破字句的精意存在? 实际上,精意的概念本身就是对字句的一种突破,一种升华。 但是这个和否定字句绝对是不一样的。 比如,不能闯红灯,就是字句,而救护车闯红灯,虽然突破了字句,却符合不能闯红灯的精意。 我想,这才是诫命写在石板上,和写在心版上的本质区别。 石板是恩典的根基是字句,而心版是已经沁入恩典的精意。 即,耶稣基督的救恩,确实不是要勉强人的肉体,非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上必须守安息日。 而是要告诉中国人,基督的救赎和怜悯,可以叫人不至于过于肉体所能当。 耶稣就是诫命的本体。我们信靠的是安息日的主:耶稣基督,我们因着基督的怜悯,感谢救赎的恩典。 大白话讲,我信耶稣,所以晓得安息日是神看为美的,然而第七日时,需要考试我要去,孩子要喝奶粉我要冲,家人需要娱乐我要陪同。 因为,这才是宣告诫命之主的恩典。 却不是让人勉强肉体退回到古以色列族群的行政体系下。 我强调一下,立场和主权的概念。 就是,精意其实就是一种赞同律法诫命的立场。 摩西时代对犯安息日的处罚,其实是依靠国家的主权,族群的行政权,以及军队等暴力机器去贯彻落实的。 这就是石板的特点。 而我们显然不在古犹太人的主权之下,却是中国的主权之下,并且,恩典将诫命石板的字句成就为怜悯人心版里的精意。 诫命要遵行,却不是通过勉强肉体去行,更加不是一种禁戒。当我们勉强的时候,基督的恩典就落空了。 这就叫,律法是恩典的基础,而恩典于人最大的益处就是怜悯,却不是勉强人身失去基本的生活自由,放任生命陷入虚无,成天活在该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的纠结和压抑中。 至于那种所谓的,为了守诫命,弃掉工作,弃掉亲情,不去考试,放任现实的生命,等着梦里的祝福,否定信仰实践的真实反馈,阉割封闭正常观感和理性的,实际上是弃掉了真实,陷入了虚无。 神是真实的神,不是神神叨叨,神乎其神的神。 饿了要吃饭,渴了要喝水,冷了要穿衣,穷了要挣钱。生活不能自理的话,到了天堂就能自理了吗? 天堂是养老院,是收容所吗?
HTC王雪红遭遇诈骗:被友人骗走约4862万元 2016年02月14日 07:12 来源:TechWeb 作者:王卡卡 444人参与 62评论 据台媒报道,宏达电董事长王雪红女士在美国遭到诈骗,被自己的朋友骗走74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4862.54万元)。HTC王雪红遭遇诈骗:被友人骗走4862万元 据媒体报道,涉嫌诈骗王雪红的是她与丈夫的两位朋友。据资料显示,王雪红捐给“基督之家第四家”约740万美金,遭常如武与李薇林两人挪作私用。两人已在8日被捕,并以每人20万美金保释。 常如武与李薇林系夫妻关系,常如武是王雪红丈夫陈文琦的大学同学,受到王雪红与陈文琦的充分信任,甚至被指派为威盛在美国地区的总经理与财务长。王雪红与陈文琦从1996年起捐助大笔款项给基督之家第四家,成立基金会。但是,被告常如武利用王雪红的信任欺诈挪用高额捐款,累计达740万美元。 目前,王雪红已经委托律师,对常如武与李薇林夫妇两人提起诉讼,控告两人涉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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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个角度探究什一捐 试问,亚伯拉罕,摩西,大卫,但以理,使徒保罗他们各自都是如何什一捐的?
信仰的模块化 何为模块化。 就是一些比较复杂的工程,原本难度大,成功率不高,一不小心,就容易半途而废,前功尽弃。 必须付出格外的呵护,才可以提高成功率。 如果想改变这种尴尬和窘境,就可以从程序上进行革新,升级。 就如同,手工作坊与自动化流水线的道理相仿。 而模块化正是程序革新的更高阶段。 其实,人们反感摩西律法,很正常。要我说,谁初信,谁都会反感排斥。 既如此,就不可以将反感律法的心态,简单的用对错去衡量。 而是要把这种“人之常情”看做是信仰的一个必经阶段。 与其,花很大力气和口舌之争,消耗在“纠错”和消除误会上,不如将其化为信仰的内在程序中的一环。 圣经也美其名曰吃奶的婴孩。 也就是信仰的初级阶段。 因为之所以要纠错,乃是不自觉的将其置于对立面,却没有纳入真理的序列中。 明明是内在的发展阶段不同,不适合当成对立的正反面。 此种情况,说的越多,抵触越强烈,越无用。反倒是将希望寄托于个人信心的进一步成长,或个人的诚实,效果反而更好。 不用讲什么高深玄妙的道理。 只一点,谁一开始接触圣经就可以晓得全备的道理?谁不是经过一个曲折反复的过程,才逐渐晓得了真理的全貌? 既然自己都是如此,又怎么好理直气壮的随意将青涩的人定性到真理的对立面去呢? 言归正传,信仰的模块化就是,善意的把反感律法的观点纳入信仰体系下的一个初级阶段,一个组成部分,在这个阶段里,尽管秉承的基调有问题,但不必过分较真。 就如同父母不必非要强纠小孩的错谬一样。 因为在幼子看似错谬的观点里,实际有很多有益的心智在成长,此刻如果强纠错谬,其实也是耽误了成长。 待到信徒的信心成长到了更成熟的模块,再去分辨圣经的道理,就水到渠成了。 这里边也是因材施教的问题,就是牧养的作用。 我理解牧师是干什么的? 并不是看见人就滔滔不绝的讲,却是要分别出谁是婴孩,谁是少年,谁是成年。 牧养者必须晓得自己的羊群组成结构,才好搭配灵粮。给羔子喂草,给老羊喂奶都不合适。 而由于牧养者的狭隘,僵硬的将吃奶的羔子,以不会吃草为由,批判之,实在是愚蠢失职。 这里边还有一个问题就是, 一个教会,一个牧者,何时看人可以真的如看自己的家人一般。 我始终认为,如果教会做不到把“弟兄姊妹”当成真的弟兄姊妹,还不如大力发展家庭教会,就让人们给自己的亲生父母,新兄弟传福音就好了,何必蒙着层窗户纸,既不想看透,又不想捅破呢? 因为陌生人我真的不爱你,也就无法耐着性子劝勉你,而如果是我的孩子,就自然会照着真理模块化的教导之,一点不用刻意。 无论何时,我都不会对父母妻女充满敌意,却只会满有爱和怜悯。 这种爱很天然很纯粹,丝毫不用强心针似得亢奋矫情。 他们若是一年信不了我会等他们一年,十年信不了我会等他们十年,一 辈子信不了,我也会无怨无悔的等他们一辈子。
照着洁净规范,养宠物猪是否洁净? 如题,大家一定要根据神启示的规范来谈,不要凭感觉。 利未记中有相关经文。 之前,我们探讨了施洗的约翰穿骆驼毛的衣服并不违反洁净条例。 所以我假设了这样一个问题,目的是要解读圣经传达出的精准意思,以便于我们在生活中更好的掌握原则,不至于陷入误区。 我理解,如果说,吃猪肉是与人不洁净的,但使用猪皮做的皮鞋可以的话,那么正好印证了歌罗西书里的那些经文,西2:20 你们若是与基督同死,脱离了世上的小学,为什么仍象在世俗中活着、服从那“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条呢? 因为以色列人是谈猪变色的,提都不能提的,这样看来,使徒书信中劝勉的内容正是在讲,以色列人凭私意和人的遗传,夸大了洁净规范的外延。西2:22 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导的。说到这一切,正用的时候就都败坏了。 西2:23 这些规条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谦卑,苦待己身,其实在克制肉体的情欲上是毫无功效。 照着这样的逻辑来看,这些经文讲的道理,并非是要推翻洁净条例了,而是在批判以色列人的“谈猪变色”行为。 这些问题也同样的存在于对律法诫命的解读中。 也就是说,其实,所谓的律法主义,包括人们对诫命的轻看,很大程度上都是将使徒书信中劝勉的内容搞错位了。 形象的说,猪肉不可以吃,却不是说猪就不应该存在。更加不是说,只要有猪在就会煞风景。 同样的,神是亘古不变的,神的诫命也不会变。
见微知著 神启示的关于饮食的部分条例: 利11:1 耶和华对摩西、亚伦说: 利11:4 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骆驼,因为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 利11:8 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你们不可摸,都与你们不洁净。 而耶稣时期: 太3:1 那时,有施洗的约翰出来,在犹太的旷野传道,说: 太3:2 “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 太3:3 这人就是先知以赛亚所说的。他说:“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预备主的道,修直他的路!” 太3:4 这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吃的是蝗虫、野蜜。 使徒书信中进一步阐述道: 西2:20 你们若是与基督同死,脱离了世上的小学,为什么仍象在世俗中活着、服从那“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条呢? 我再精简一下。 神启示了骆驼为不洁净的兽类。 骆驼毛不可摸。因为摸了便会不洁净。 而施洗的约翰却穿着骆驼毛的衣服,这至少反映出以色列人在生活上并不会“作茧自缚”。 乃至耶稣将救赎之恩显明后,门徒的心思意念也变的开阔了,他们更深的理解了救恩的内涵。
转载历史知识 希伯来人、以色列人、犹大人和犹太人大体上指的是同一个民族,只是在该民族的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叫法,其中也包含些微的差异。 希伯来(译自英语Hebrew,在犹太语中意为“渡过”)现在的犹太人原来是居住在阿拉伯半岛的一个游牧民族,最初被称为希伯来人,意思是“渡河而来的民”。 因为根据《圣经》记载,犹太人的族长亚伯拉罕率领其族人从两河流域的乌尔城(Ur)渡过幼发拉底河和约旦河来到当时被称为“迦南”(Canaan)的巴勒斯坦,此后,这些古犹太人便被称为“希伯来人”(见《圣经·创世纪》第14章13节) 所以,一般说来,“希伯来人”主要是用来称呼从亚伯拉罕到摩西时期(大约从公元前2000年到公元前1250年间的七百多年间)的古犹太人。 以色列人的名称是希伯来人征服迦南的过程中开始出现的。据《创世记》载,希伯来人的第三代祖先原名雅各。一天夜里,雅各与天使角力获胜。天使 说:“你的名,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因为你同神同人较力,都得了胜。”从此雅各便以“以色列”为名,意为“与神角力取胜者”。后来,雅各娶妻纳妾, 共生了12个儿子,并发展成12个部落,统称“以色列人”。 到了公元前1025年,以色列人建立了统一的王国。公元前933年,统一王国分裂,北方10支派组成北国以色列,南方的犹大支派与便雅悯支派组成南国犹大。公元前722年,北国为亚述所灭,10个支派或流散异邦,或为外族同化,史称“失踪的10个支派”。 公元前586年,耶路撒冷沦陷,南国犹大国灭亡。以色列人沦为“巴比伦之囚”。但在流放的过程中,他们的生活习惯、民族意识和宗教感情与当地人迥然有别。波斯帝国消灭巴比伦后,犹大人被允许回国重建耶路撒冷圣殿,以后犹大国相继沦为希腊和罗马帝国的属国。最终因起义反对罗马人,公元前70年耶路撒冷被罗马大军攻破,圣殿被拆毁,犹大人被迫流落到世界各地,开始自称为犹太人。 “犹太人”(Jew)来自希伯来文“犹大”(Judah)一词的希腊文与拉丁文译名,最初只是希腊、罗马人对犹太人的蔑称,后逐渐为世界通用,失 去贬义,凡以色列民族留存下来的后代均称为“犹太人”。于是犹太人与希伯来人、以色列人一脉相承,沿用至今,成为对这个民族的统称。 以色列民族在所罗门儿子耶罗波安开始,分为南北两国,南犹大国,北以色列国, 圣经中第一次出现“希伯来人”这个词,是在《创世记》14:16节。“有一个逃出来的人,告诉希伯来人亚伯兰。”这时的亚伯兰已经离开了他父亲他拉所住的哈兰,跨过幼发拉底河经埃及来到了迦南地(创13:12)。希伯来的意思是“从河那边来的人”,或“渡过大河的人”。《易经》中常有“利涉大川”的话,其中的“涉大川”,就与“希伯来”的意思相近 当初亚伯兰蒙召从吾珥(即后来的巴比伦所在地,今伊拉克境内)渡过幼发拉底大河,前往主耶和华指示他要去的地方。人见他带着自己的家人与牲口渡过大河,故惊呼“希伯来”,意思是他“渡过了大河”。后来,希伯来就成了他的名字,表明他是来自大河那边的人 到亚伯兰99岁时,妻子90岁,上帝再次向他显现,给他改名叫亚伯拉罕,应许他们必生一个儿子,就是一年之后生下的以撒。以撒40岁时,娶了利百加为妻,二十年之后,生孪生兄弟以扫与雅各。后来,上帝把雅各改名为“以色列。”见创第32章。所以,雅各的后代都叫做以色列人。雅各生了十二个儿子,所以又有以色列十二支派的说法。 以色列的十二支派,分居南北两地。当大卫或所罗门在位时,南北保持着一种联合。但南北国常出现分裂状态。从公元前981年到公元前586年的345年间,南国基本上以犹大支派为主。犹大的国民被称为犹大人,或称犹太人。这个称呼的出现,当在亚哈斯作王的时候(见列王下16:6)。后来巴比伦王三次入侵耶路撒冷,将大批犹大人掳到巴比伦,直到大流士发布通谕,准犹太人回去重建圣城。这时犹太人一词已包括以色列各支派在内了。故此,一般来说,以色列人与犹太人常可互换使用。 希伯来/以色列/犹大/犹太称谓来源 汉语的“希伯来”,译自英语Hebrew。犹太人的族长亚伯拉罕率领其族人从两河流域的乌尔城(Ur)渡过幼发拉底河和约旦河来到当时被称为“迦南”(Canaan)的巴勒斯坦(——Palestine 意指非利士人Philistines的土地,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最早用这一称谓——),被当地原住民称为“希伯来人”,意思就是“渡过河而来的人”。“希伯来人”主要是用来称呼从亚伯拉罕到摩西时期(大约从公元前2000年到公元前1250年间的七百多年间)的古犹太人。 以色列(Israel)意指“跟神摔跤的人”。相传雅各与神较力而获胜,于是上帝赐名“以色列”于雅各,后来希伯来人改称以色列人。 犹大既是人名(Judah),又是国名、支派名,也是地区名称。就人名而言:是雅各布伯的第四个儿子。以支派名而论:由雅各布伯的第四个儿子产生的支派称为犹大支派,包含由大的五个儿子以及以后的子子孙孙。论国名而言:公元前931年以色列民族南北分裂,北部建立以色列王国,南部建立犹大王国。以色列于公元前724年亡国,犹大于公元前586年为巴比伦王拿步高所毁,犹大国的人民并被充军到巴比伦,称“巴比伦之囚”,是古代犹太人的第一次大流散。(注意:叛徒犹大的名字是Judas) 犹太(Jew)是犹大(Judah)的英语转音或者说是蔑称,后来才作为犹太人的通用称呼。Judah的希伯来文读音为Yehudah,希腊文Ioudaios,拉丁文为Iudaeus,在中古英语中为Jeu,在现代英语中则为Jew。 如今,关于以色列的犹太人,其语言称为“希伯来语”,民族称为“犹太人”,国家称为“以色列”。
曲高必然和寡 活跃气氛的工作可以有。 我大概分析一下。 首先,迪厅夜店的气氛是非常激烈的。 书店,博物馆这样的地方自然比不了啊。 如果一家歌舞场所不够热烈,那么他就不是一家优秀的营业场所。 可是关于信仰的贴吧当如何调动人们积极参与,简单的“暖个场”是行不通的啊。 其实,这是个风格问题。 激烈和安静,热闹与冷清属于不同的属性。 风格是由秉承的信仰决定的啊。 第二,无论朝哪个方向去努力,都是需要资金的。像吧主建议的汇款,我赞同。可以仿效李连杰的壹基金。一元钱我们也是尊重欢迎的。 第三,其实,目前出现的所谓吧里的气氛问题。 我以为这都不叫事儿。 不必危言耸听。仅仅是个过程中的小曲折。 这就好比经济形势,有旺季,有淡季。 又好像潮起潮落和月亮的阴晴圆缺。 有句话叫,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嘛。 坚挺的是信仰和真理本身,个体的暂时远离或就近是很正常的。乃是一个动态的系统的整体。 第四。 我以为,之所以出现目前的不利环境,主要还是和教义有关的。 我这里讲的教义不是宏观层面的,而是对具体行为,生活细节方面的微观层面。 也就是我 常说的注意圣经真理和现实生活的对接问题。 要把圣经话语还原出现实属性,还原出生活中的真实。 就好像易中天品三国那样。要多关怀体谅人的正常观感。 第五。 我讲的第四点,其实就不好把握了。 因为这涉及到很多敏感的问题,一旦草率为之,简单的说行或不行,人丧生了警醒,很可能与救恩渐行渐远。 因此第四条本身就需要人们各抒己见,不能封闭言论,也不能武断的划分对错。 如此,我讲的第五条就是,当我们要禁封或删帖的时候,不如立个章程。 三五个弟兄同时觉得该删了,再公开告知,如果还不遵照贴吧的规范,不收敛,不反省,再行使管理职能就更加稳妥了。 话到此处,我突然想到一个词,“曲高和寡”。 其实,有些时候,信仰也是分阶段的嘛。或者人也是各从其类。 咱们贴吧的风格吸引一部分人,也必然会让一部分人不待见。 如果太“贪心”,希望什么人都喜欢,也是不理智的。 总之呢,我是觉得咱们吧挺好。 安息日快乐。
第七日的神圣属性由神而出 安息日诫命对第七日的由来做了解释。 乃是因为神的创造后,神在第七日安息了。 也就是说,我们信的那位神,只要是创造天地的主,那么安息日的神圣属性就是存在的。 而若是我们并不认可圣经见证的这位神,那么第七日就自然归于平凡和普通了。 人类社会500年前和现在,并500年后,是会不断发展变化的。 而神却是不变的。 人们总是以自己为经验,因为人类会发展变化,所以误以为,神的诫命有暂时性和针对性。 乃是给以色列人的,并且只在古代那种特定的时空才有效,而对于外邦人,和当下的社会,或未来的社会则是不合时宜和无效的了。 这就是信仰知识错位的地方了。 对于创造万有的神,5000年前,当下,和5000年后,都是信实不变的。 这就是为什么圣经说,籍着诫命才算是认识神的道理了。 若不籍着诫命,就不会感知到神的品格。
打一个关于儿子名分的比方 如果说,雅各是神的儿子,有着神赐予的产业。 而现在有一个外邦人,他发现,雅各无论做什么都恒通,尝尝蒙恩蒙福。 这个人就因为这些而自然的生发了对雅各的好感,和信任。 他是个生意人,因为对雅各的信任,所以就积极的和雅各展开全方位的合作。 结果呢,因为神对雅各的祝福,这个外邦人也是赚的盆满钵满。 然而,大家想一想,虽然这个外邦人发达了,但是,当雅各承受永生的时候,这个外邦人会因为与雅各交好,而进入天堂吗? 当然不行喽。 因为永生是赐给选民,儿子的。 这个外邦人仅仅是因着世俗层面和雅各保持良好的发展关系,并且赢得了发展。 却并没有寻求获得选民,儿子的身份。 外邦人只有积极的归化入以色列的族群,接受诫命的规范,才可以进入只有儿子才可以继承的永生。即属灵的以色列。 外邦人,如果不接受出于神诫命的规范,只是单单和雅各交好,只能得到世俗的利益,却与永生无份。 联想到我的家人。 如果我只从世俗趋利避害的层面做福音的切入点,那么就只能停留在世俗利益的范畴,却和救恩里的永生没有关联。 肤浅的利益,只能激发人们对基督的好感,却和救恩无份。 只有从神的立场,选民的样式,即诫命作为福音的切入点,才和圣经中见证的救赎生发关系。 如此讲来,救恩的本质不是的益处,而是重生,进入诫命的规范。 也许,我们可以有幸福美满的生活,然而若是不照着圣经话语去行,那么就只能得着世俗的福乐,却是和永生无份的。
与基督比,我们都是二把刀 一个人是如何一步一步成为吧主的? 呵呵 当然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喽。是一个长期积累熏陶的过程。其中总有些不自觉的遗传和瑕疵。不论是神爱吧,还是咱们自己的吧。 我们拿着健康标准,去给一个抽了20年烟的人说,烟不好,今天开始不能吸烟,如果吸烟的话就不能去天堂。 这样的话,很自然的会导致烟民,诋毁神,对神不能认同。 这个不是神的健康标准不对,而是我们自己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不对。 或者说对一些具体问题的解读还不纯熟。 我们谈烟草的危害都对, 而事实上,很多烟民的健康是不存在问题的,这又如何解释呢? 如果那对的道理硬套,却不顾及实际情况,工作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说白了,网络上,主要是理论探讨,但本质都是“耍嘴皮子”。 真实的宣教和福音事工,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对一个人的牧养也许要不间断的持续数年。 其实,圣灵的工,也不都是立时立刻成就,有的事情也许需要一生去证明。 比如,我爱我老婆,只有到死还没有离婚,才可以最终被证明。 因为80岁离婚的人也是有的。 我的意思是,现实的福音事工,必须要有益处的彰显,要务实,不能空谈对的道理。 而网络嘛,自然也就不会有实际的效果,简单的交通是可以的。 我认为,我们自己不论从圣经话语的能力,还是对真实生活与圣经的对接,都有青涩,二把刀的成分,所以常常导致人的反感,不全是人的悖逆和抵挡,人自身的局限也是主要原因。
诫命的益处 本人常常有些反面的言论,关于安息日的。 需要强调的是,我是接受安息日的。 原因嘛,也很简单,因为,本人因为安息日的道理,而大大受益了。 就是尝到甜头了。 那种味道只有尝过的人才晓得。 我常常反对的是想当然的,非要让不具备条件的人,去勉强的成就诫命的字句。 大白话讲,就是做不到,硬来。 不过,我不是要强调我个人的这种信仰观点。 这次,我主要是做一个见证。 也就是点出一个,常常被人们忽略的地方。 目前来看,咱们吧里承认安息日的朋友们,相互之间也会为了日子和饮食争论。 我要做的见证就是, 自己在通过圣经话语,晓得了安息日后,信心是爱慕诫命,灵命的本分是需要安息日的。 但现实有的时候不允许。 那么我就会出现纠结。 而恰恰为了安息日而纠结这种状态本身,也让我受益了。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安息日是一个人因着信心而可以蒙福的日子。 人们常常都是以为,我们尊重了安息日,遵行了安息日诫命,就会蒙福。 或者反对的人,不明白的人,认为守了安息日也不会得祝福。 而我的见证是,即便是一个内心接受了安息日,而行为因为外部环境等不利因素,为守不了安息日,而纠结的人们。 在为安息日而纠结的这个状态本身,也是可以获益的。 简单讲,就是只要一个人在为了安息日而上心。 不管他是守了安息日,还是无奈中犯了安息日,他都可以获益。 灵命的增长这些我就不说了。 我发现我对有些常人比较纠结的问题,可以变得不纠结。 快刀斩乱麻的就把一些问题处理妥当了。 这和我对安息日的纠结有很大关系。 因为安息日的纠结,面对生活中的一些问题,我更加拿得起放得下了。 不知道大家听明白没有, 就是说,不单是守了安息日的益处,就连为了安息日而纠结都是可以让人获得益处的。 就是说,安息日的蒙福,不仅包含守安息日带了的益处,其实也包括了那些因为安息日而揪心的人们,也一样得益处。 说到底,还是因为诫命本身是神看为美的,只要人和诫命积极的发生关系,积极的就近诫命,就可以得益处。那是诫命背后的神赐给人的益处。
但以理与布鲁诺 人们常常感慨于但以理的信心。 那么布鲁诺呢? 一个信徒为了坚持哥白尼的日心说,而被教廷宣判获刑。 布鲁诺才是现实版的但以理。为了真理,不屈服,不妥协,宁可失去生命。 而把但以理当成玄虚的偶像,实在是真理之下,显出了人的愚顽。 怎么讲? 圣经中不光见证但以理的信心,也见证圣灵的作为。 而现实中,我们只看到信徒为了玄虚而亢奋,却唯独不见圣灵出来主持公道。 现实中,人可以晓得什么是真的。 就如布鲁诺,他确定日心说是真的。 他的诚实,支持他坚定真理。 却不是说,我为了安息日诫命的字句,丢了工作,圣灵必然会给我安排一个更好的工作。 谁告诉你的? 不要想当然。 这是信心吗? 还是想当然? 布鲁诺的信心才叫信心。 但以理的信心有圣灵见证, 而现实中人的愚蠢,只有落魄的果子可以说明一切了。 但,如果人的正常观感被颠覆, 苦成了信心的表现,那就没有任何办法了。 人的诚实自己对自己负责,个人给主交账。
鸡精与鸡汤 过去,工业,化学不发达的时候,人们的饮食调味,就是比较高级的菜式,都是依靠高汤吊味的。 满汉全席呀, 鲁菜,高端的餐饮,都会用高汤比较多。 高汤的调配,主要就是鸡汤,再根据不同的比例参入用牛,鸭子等炖出的汤,调合好以后,鲜美的味道就会激发各种食材的味觉属性,运作出各种美妙绝伦的味觉享受。 而现在,很多餐饮都用味精,鸡精去调味,可谓是大煞风景。 鸡精的背后,是化学公式,除了舌头可以感觉到鲜,并无任何养人,补人的健康功效。 而鸡汤的背后,是一只鲜活的土鸡,被大厨精心炖煮。不仅味道鲜美,对人的健康是大有裨益的。 基督信仰里,宗教属性,就是鸡精。 吃着是鲜的,不吃总觉得味道不够,口里很淡,缺滋味。 而无论人怎么吃,仅仅是几分钟在口腔里的感动, 实际对人的生命健康无任何意义。 同样的,“耶稣”的背后到底是,信了就永生的口诀心法; 还是神的规范,圣洁公义的诫命呢? 我们传扬耶稣,传的是无营养却满有鲜味的宗教属性去暂时的感染人呢? 还是要通过现实的有效作为,叫人实实在在的得益处,亲身感到耶稣名号背后涵盖的对生命的尊重,和保守呢? 现在的生活节奏太快,鸡精的市场很广阔,因为来得快。 而熬鸡汤是慢中出细活,成本高。 救恩是自己喝鸡汤,传福音是给别人做鸡汤。 喝起来容易,做起来费事呀。 没钱,没资源,哪里找那么多土鸡去啊。 还不都是随随便便放些鸡精把人打发走算了。 好不容易熬点鸡汤,还不够自己家的人喝呢。
地上福乐的正当性 福音里,有一个新的,属天的世界。救赎的结果,就是得救的人可以进入那新天新地。 而那些得进应许之地的人们,是通过弃掉今生,放任当下的方式来标榜自己的“信心”吗? 或者这样问,福音是要我们用对现实世界的禁戒克己来修成天堂的正果吗? 是让我们放弃现实的生活,以决志表面自己与世俗决裂,归入基督的“信心”吗? 当然不是喽。 用这样的方式自赎自救的典范,出家人是也。 而恰恰,当我们研习救恩道理的时候,对一些知识点的照本宣科,就容易形成那种事实上的”出家人“的状态。 会有人把脱离世俗,当成一种”别里科夫“,把自己装在套子里的人。 也就是明明活在当下,却非要显得不食人间烟火。 其实,福音的超脱,乃是让人不再受到世俗和遗传的搅扰,回转接受神的规范。却并非是脱离现实,而在头脑中创建一个乌托邦,叫人活在想象和意淫里。 基督徒的超脱就是在现实的世界里照着神的规范去遵行诫命。却不是世脱离现实的基本面,双脚不着地走路,不着调的依靠头脑里的想当然去过日子。 末世,这个世界会被废弃。而废弃的核心,是这个世界的抵挡,却不是要废掉鸟语花香和美满和谐。 能明白我说的吗? 就是说,我们眼见的美好,身体感受到的真情真意,原本就是和天堂相通合一的。 我们饥渴慕义的心,正是源于我们内心对美好的向往。 并不是说,我们看到的美好,它不是美好,是骗我们的,拖累我们。 不是的,不是这一个意思。 大致的框架是,世界的王因为抵挡神,所以最终的结局将是败坏,那么人渴望的美好,将最终变得可遇不可求,或是海市蜃楼,昙花一现。 这才是,基督要挽回我们,不让我们留恋世俗,却要让我们跟从神的原因。 目的是,不让我们被暂时的,会朽坏的东西,荒废了我们的永恒。 却不是说,我们看到的美好,它不是美的。 不是这个意思。 可恰恰就有人会这样理解。 他们会带着有色眼镜一样,看什么都不对,或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甚至到了,似乎,人心正常的放松,消遣,享受,也成了不求上进,堕落找死了。 其实,美好的依旧是美好的,只是,人若以为当下的美好源自这个世界,随从效法这个世界抵挡的规范,那么最终的结局将是败亡,连同暂时的美好一同消灭。 唯有进入基督的救赎,才可以有因着遵行诫命而活在神的规范里,得到美好的应许。那应许里有神的永恒信实和怜悯。 一切美好的受造之物,只有回到神的臂膀下才有光照不致枯萎。 就是说,当我们进入神的规范,就可以有来自神的美好应许和福惠,那么我们在当下经历的福乐其实正是来自于天上福乐的影儿。 却不是,地上的福乐是个骗局,不是这样理解的。 非要让自己强迫自己把明明好的事物指鹿为马似得,当成与神为敌。 不是这样的。 旧社会,因为社会矛盾激化突出,很多人仇富。 一些进步人士往往通过一些”美好的样式“去做启发民众的标签。 比如提到妇女烫卷发,在公园里男女依偎着谈情说爱,贴上麻木的标签,因为那时进步人士都在为国家民族忧患抗争。 但这个不是说烫卷发本身说明妇女不正经,谈恋爱等于堕落,不是这个意思。 生命上好的归宿,源自神的创造,基督正是挽回我们接受神规范的一种救赎。 地上一切美事,原是天上美事的影子,背离了神,美好的本体不在了,影子的结局必然是消亡。 籍着地上的美事,我们可以看到伊甸园中的一角,基督是赎我们回天家的。 这就是地上福乐的正当性,不需要亢奋的人们扭曲自残。
枝子被剪下或接上 圣经中说,约15:4 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常在我里面,也是这样。 约15:5 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 基本上,结果子的样式是后知后觉的。 并不会出现一个强大的外力把谬误里的人折腾一下,好像真的有个剪刀去剪下树枝。 事实上,不属真葡萄的枝子,自己是全然不觉的,耶稣不是描绘过这等人的相貌吗? 主说,凡称呼他为主的,并奉他的名传道赶鬼的,主说:我不认识你们。 原来,真葡萄树和枝子的比喻,是在讲明,信徒要照着圣经话语的见证去行,就自然可以收获圣经里应许的果子。 主为什么对称呼主名的人说,我不认识你呢? 认识其实是相互的,这样的情况就说明,名号里没有救恩。 那些人仅仅晓得了主的名号,和基督的事迹,却从来没有认识主。 那么怎样才算认识主? 其实,亚伯拉罕,摩西,大卫,他们不知道耶稣的名号,而他们却是认识主的。 所以,主不是名号,诫命律法的公义里才是主的相貌。 约壹2:3 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 约壹2:4 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 约壹5:2 我们若爱上帝,又遵守他的诫命,从此就知道我们爱上帝的儿女。 约壹5:3 我们遵守上帝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 启12:17 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儿女争战,这儿女就是那守上帝诫命、为耶稣作见证的。那时龙就站在海边的沙上。 启14:12 圣徒的忍耐就在此;他们是守上帝诫命和耶稣真道的。
遵行诫命的常态 当我们遵行诫命并教训别人遵行的时候,会自然的被人纠结另一个问题,就是救恩到底是靠信,还是靠爱,还是靠行为。 若是靠信,那我为什么必须遵行诫命。 若是靠爱,那我为什么还受诫命的约束。 若是靠行为,那爱和信又被置于何种地位。 其实,这个不是对或错的问题。 但我们的疑问恰恰是非此即彼的,因为若是这个点没有搞彻底,就不晓得永生之道的信仰生活,到底是什么样式, 遇到一些特殊具体的问题,究竟该如何应对,恐怕得罪神,常常纠结无法释怀。 我认为,这个点之所以显得非此即彼,实际上和语言,思维的片面性,局限性有关。 一个很立体的东西,不好用平面的方式完整的表达,人不容易理解。 举个例子的话,这个问题就比较形象了。 遵行诫命,就好像一个父母养小孩。 十条诫命其实就是把这个小孩养好的基本框架。是具体的一些义务本分。 比如父母要给孩子按时吃喝,穿衣戴帽,伺候他睡觉起床,要接送学校,要和孩子有情感语言的沟通交流。 这些具体要做的事情,就好比十条诫了。 信,就好比是,我们确定这个孩子是自己亲生的骨肉,以至于我们自然的会全心全意的付出自己的心血去抚养自己的血脉。 爱,就是信心下,或者说由亲情自然生发出的一种关怀,一种甘愿奉献的情感。宁肯自己的生命受损,自己多付出,也要维护,保守自己的小孩(自己的灵命或永生)。 好了,这样我们就好理解遵行诫命的常态是指什么样式了。 是不是说,某一天我没给孩子洗脸,我就不配当父亲了呢? 显然不至于。 那么是不是说,我天天给孩子洗脸,我就一定是这个孩子的亲生父亲,我就必然是爱他的呢? 显然也不是。 天天给孩子洗脸的说不定是保姆(法利赛人)呢。 但是,如果身为孩子的亲生父母,压根儿就不管小孩,这显然不是爱的表现。 十条诫是我们应当尽的本分,务必遵行之。然而一些客观原因,不可抗力或是身不由己的情况下,无法行全诫命的字句时,这并不代表我们不信,无爱,或与神为敌。 就好像我们偶尔没给孩子洗脸,没有给他按时吃饭,甚至打骂了孩子,这样的情况出现并不能直接得出,我们不是孩子的亲人,我们不爱他。 然而,若是我们天天都故意的恶待小孩,那就另当别论了,到底是因为无情亲,无爱,有病还是怎么的。若是情况严重了,警察就会来敲门了。 所以,遵行诫命的常态,实际上是一个动态的概念。 是一种积极向上的趋势。 或者说,并非时时处处都要纠结字句,而是在信心的基础上,凭着无伪的良心,将诫命的字句运作出爱来。 那么,在这个动态的过程里,就会自然的出现违背诫命字句的情况,然而这种“悖逆”的情况,是运行在遵行诫命字句的趋势里的。 这就像我们的父母一样,把我们养大成人,必然是爱我们的,是尽了义务本分的。 但他们也打过我们,骂过我们,甚至冤枉过,委屈过我们。 但是这些具体的错误,其实是运行在父母尽本分,无私爱我们的大的框架和趋势里的。 若不是这样,我们能健康的活蹦乱跳吗? 如此看来,说好树上节好果子,就是说我们是个健康的活人,好人。我们乐意遵行诫命。尽本分。 而不纠结字句,是说,并不像法利赛人那样,凭着某一个很具体的行为比如没给小孩洗脸,就论断人的是非。给人扣帽子,压抑人心。 但先知和律法的道理不会被废,则是郑重明确的宣告了诫命的神圣公义属性,是威严不可撼动的。就好比,为人父母就必须要给自己的孩子洗脸,穿衣,伺候吃饭睡觉的。 却不是凭着行为夸口,而是因为我们为自己的新生命会自觉的由衷的去爱他,去侍候他,去尽本分。 信仰生活不是制式的军事训练,也不是对圣经或神学的专业学习。 其实就是普通日常生活的感觉。 也不紧张,也不压抑。 就好像父母养我们,需要尽的义务都必须全备,缺了什么我们的生命都不会健康。 但却不会因为某一天,委屈了我们,就上纲上线,要被警察带走了。 这种动态的,向好的,积极的趋势,就是遵行诫命的常态了。既不会废掉字句,也不用纠结于字句。 乃是我们凭着信心,将诫命律法的字句,运作出爱来。在生命经历诫命字句的过程中,是满有爱之氛围的。 最后一句,能给孩子洗把脸,当然要洗喽。若是因为自己懒而不在乎,对小孩子(永生)是没有益处的。
屠呦呦为什么落选院士(转载) 因为没有博士学位、留洋背景和院士头衔,屠呦呦被戏称为“三无”科学家。无博士学位和留洋背景是“文革”前的历史条件所致,落选院士则值得探究。据了解,前些年屠呦呦曾几次被提名参评院士,但均未当选。 像屠呦呦这样做出国际认可的重大科学贡献而落选院士的,在我国并非个案:“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比袁隆平晚一年当选美国国家科学院外籍院士的中科院上海系统所研究员李爱珍,享誉海内外的北京大学生命科学院教授饶毅…… 这些人是因为学术水平不高、科学贡献不大而落选院士吗?答案显然不是。从上述几位“落选院士”的治学为人风格中,人们或许能得到一些启示。袁隆平至今仍像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一年到头大部分时间扎在水田里研究超级水稻;李爱珍数十年如一日呆在实验室里搞研究,如果不是因为她当选美国国家科学院外籍院士,恐怕还不为社会所知;屠呦呦除了“不善交际”,还“比较直率,讲真话,不会拍马,比如在会议上、个别谈话也好,她赞同的意见,马上肯定;不赞同的话,就直言相谏,不管对方是老朋友还是领导”(屠呦呦的老同事李连达院士语,笔者注);饶毅则是出了名的“敢讲话”,研究之余还在自己的博客和国内外媒体上撰文,批评中国科技体制的弊端、教授不听讲座的浮躁学风等。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四川大学副校长魏于全、中国农大原校长石元春、哈尔滨医科大学校长杨宝峰,虽然因涉嫌学术造假而屡遭检举、质疑,却依然稳坐院士的宝座;相当比例的政府高官和企业高管,顺风顺水地当上了院士,风光于政、学、商诸界。 作为“国家设立的科学技术(工程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两院院士的评选无异于风向标、指挥棒,具有无可替代的引领、示范作用。其评选是否客观、公正,不仅事关院士群体自身的尊严和公信力,更影响着广大科技人员的努力方向和工作热情,甚至海外留学人员的来去选择。 默默工作、不善交际、敢讲真话、贡献卓著的落选院士,涉嫌造假、擅长公关、有权有钱的却顺利当选、风光无限。两相比照,向社会传递了怎样的信号?给公众造成了怎样的印象? 是该检讨、改进两院院士的评选标准、方法和程序的时候了。
大家讨论一下 说凡看见妇人动了淫念就是犯奸淫了。 这反应了人的罪。 又说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 当信心与行为并行。 如此才算因信称义。 那么,光有信心,唯独没有相称的行为,废掉诫命的规范,乃是一种空乏的信,徒有外表和形式,实际上是把基督误会成包庇罪的遮羞布了。 既然如此,请大家想一想,既然空乏的信是虚无的,那么光有犯罪的欲望和冲动,但仅仅是罪心动了,却没有生发出实际犯罪的行为,是否可以理解为这样的现象属于罪的休眠,罪的休克,或无恶果之罪的种子。 不结果子的枝子是要被减除的, 那么没有结出恶果的罪心,比如淫念,是否算是不至于死的罪呢? 甚至,约壹5:16 人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上帝必将生命赐给他;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 约壹5:17 凡不义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于死的罪 这样看来,很多人说人要得救,必须毫无亏欠,除了信耶稣,并不依靠个人的好行为。 这是误会了。实在是陷入了一个死胡同,牛角尖。 其实,罪也有大小,轻重,至于死和不至于死之分啊。 也因此才说明,遵行诫命律法的道理是符合救赎之道的。 我们的信仰并没有全然的否定人性,而是在积极的劝勉人向善。 大白话,能做好事,就不要做坏事。 并不是无论何人都是该死的啊。 那种说,只要是人,就是恶的只能死的逻辑,并不是圣经宣扬的。信仰乃是让我们从善如流,而不是对人彻底失望。
凭着诚实和爱 因为我们对安息日的解读,过于机械粗糙,以至于常常有人问,这样行不行,那样可不可以。 更有甚者直接论断我们是律法主义。 其实就和我们用二维的语言文字解读诫命的时候,常常显得非此即彼,是在凭着行为上的亏欠来判断信心了。 实际上,信心建立出立场是容易的,而在具体遵行诫命的时候,就如正玄曲线忽左忽右,却始终向着中轴一往无前啊。 并且,这条曲线的震荡幅度会渐行渐弱,就是偏离中轴的距离会越来越近。直到变成一条直线。 哈哈。 就是心电图啊。 当心跳变成了直线,罪就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了啊。 这是个渐进的过程。 就是量变到质变。 我想再丰富一下。 就是第一,敌人是比喻,我们实际面对的都是需要我们理解和包容的对象。 不要错位真把不信的人当成日本鬼子。 不可以让家里变得鸡飞狗跳。 第二,外部环境,或者我们僵持的对象是不同的。 简单讲,对手的实力有高有低。 不能单方面一味的强调必须要做到如何如何。 做不到就不行。 给人画地为牢是不妥的。 耶稣说捐了两枚银币的妇人其实付出的更多就是这个道理。 不能光看人做到了什么,也要看一个人实际可以承当多少。 论到爱,我想凭着人自己对自己负责的精神,也就是个人向主交账。 我们既是受了儿子的心,又何必战战兢兢呢,只要凭着诚实是就说是,行就说行就好了。 爱就是一个即宽泛又恰当的尺度。个人完全可以因着具体的情况去决定当如何行。也就不必很有负担的去求问这样行不行,那样行不行了。 只是,有的人把爱经营成了一个特殊渠道,让罪暗渡陈仓了。 我讲的凭着爱去自由拿捏分寸,乃是围绕这诫命的立场展开的。 我们最终的目的是要完全的绽放出律法的义,行全备的诫命。 很多时候,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 哪怕是不可思议的圣殿被重建,也需要三天,却不是立刻。 系统工程,要有章法,红军的二万五千里长征不是妥协不是撤退,而是积攒力量。诫命是明确的,而我们有了立场,怎么做,原本也很简单,就是我们能做成什么样,就由诚实和爱说了算吧。
没有正经事做闲的 晓得安息日到现在两年了。 从看道格牧师的视频,到常常在吧里和弟兄姊妹交流。我很欣慰自己的改变。 从10多年前刚开始接触基督信仰开始到如今,我始终没有停止一件事情,那就是将圣经的教训和现实生活相互印证对照。 也就是圣经上劝勉的凭着诚实,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的道理吧。 各种类型的讲道视频都看过。切身的感受是,道格牧师传的是圣经话语。怀爱伦对圣经的解读是符合圣经本意的。 只是,常常有各种对圣经解读的相互辩论。 原先以为,只要是真理,总可以通过言语交流辩论的方式去传扬,将真理显明。而实际上,处处都是油蒙了心的现象,很无奈,同时,这种无奈圣徒们也早有预言。 谁都觉得自己对,谁都可以将圣经经文信手捏来,而得出的意思却大相径庭,或不可名状。要么荒唐,要么玄虚。 我想,那些无谓的争论,和对圣经话语偏颇狭隘的解读,除了人心昏暗在真理前被显明出来之外,很大程度上,也和当事者在现实中无所事事,少有正常的社会生活,以致心猿意马,浮想联翩,把生命变得如雾如梦有很直接的关系。 因为事实上,当一个人有了正常的生活 保障后,才能有正常的心态,健康的心理。 如果人心是扭曲的,或者压抑的,就很难从各样纷繁的道理中做出恰当的分析判断。 一句话,人若是没正经事做闲的,信仰生活就只有无谓的纷争,弯弯绕,兜圈子太多,却少有真知识和喜乐。 二律相争确实有,对基督的信正是真理的种子,待到生根发芽后,圣灵会引导悔改之人凭着信心和对公义的渴慕,起来与罪征战,治死身体的恶。 对于闲人来讲,实在有太多道理去轻看律法诫命,与他们辩论真是件很无聊,很堵心的苦事。
永生之道表面是研习,其本质却是拣选 基督信仰更多的不是一种研习,修炼。 却是一种拣选或筛选的过程。 永生之道的本质并非叫人晓得一个奥秘,或让人学会可以长生的方法。 这不是一个顿悟的过程,也不是一个从不会到学会了的过程。 而是更加的倾向于,在人们研读圣经,探究真理的过程中,个人凭着自己的心灵和诚实去就近神。个人本真的取向会清晰的展现在神的公义前,而各人行道呈现出的种种生命样式,宣扬的教理教义,便是内心取向明明白白在现实中的彰显。 这个也可以理解为什么树结什么果子。 人只是随着自己本真的取向去结果子。 而神知道何为好树结出了好果子。 就是说,虽然好树结好果子的道理,人人都赞同, 通过果子就可以晓得一个人是否良善。 只是,人们总是会看自己的果子挺好。 因为自己做自己的判官,便总是觉得自己才是好的。 所以圣经说,启22:11 不义的,叫他仍旧不义;污秽的,叫他仍旧污秽;为义的,叫他仍旧为义;圣洁的,叫他仍旧圣洁。 在对圣经真理解读的过程中,本身就是一种拣选,义与不义就自然的被分别出来了。 各人针对信仰所持守的不同观点其实就是各人被筛选的结果。 有的归给无神论,有的归给佛,有的归给虚无的道理,有的归给歪理,有的归给世俗的利益。 各种对基督教义的不同解读也是属于这个范畴。 这样看来,虽然我们都是同读一本圣经,然而个人所表现出来的样式却不尽相同。鸡同鸭讲其实都是自寻烦恼甚至自取其辱啊。 并不是懒得讲道理,或羞于讲道理,确实是无论怎么照着圣经去说,听的人也依旧不以为然啊。 也罢,种子自有种子的时候。如何生根发芽,结出何种果子,就由存留种子的肉体自行决定吧。 似乎,无论人的善恶,其实圣灵的感动都是常常在各人身边发生的,只是因着各人的取向,有的无动于衷,有的后知后觉。所以那醒悟回转的才被称为有福的嘛。 表面上,我们对生命的意义,人生的价值,社会的关注,真理的执着,对圣经的解读,对基督信仰的热情,其实都是一种各人本心本性的拣选,有些类似于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道理。
转载《马克思是犹太人吗》 不少颂扬犹太人的文章都喜欢以马克思为例,来说明犹太人如何优秀。其实,马克思本人不承认自己是犹 太人。因为马克思的父亲受到启蒙思想的影响,曾受洗改宗,放弃了犹太人身份,成了一名基督新教徒。马克思小时候没有接受过任何传统的犹太宗教教育,也不信仰犹太教。马克思在幼年时受过基督教洗礼,长大后自然不想获取犹太人身份。 但从父系和母系来看,马克思却具有犹太血统的人。他祖父是特利尔的一位犹太教拉比,他伯父也是一位知名拉比。祖母出身于里沃夫拉比世家,家族中产生过不少著名的犹太宗教学者。马克思的母亲同样也出身于一个古老的荷兰犹太拉比家庭。按种族标准,马克思应被划分到犹太人行列。 马克思不愿站到犹太人行列,还因为他对犹太教持否定和批判态度。作为伟大的思想家,自然会关注和研究犹太人问题。最能反映马克思对犹太人看法的有两篇论著,一篇是1844年发表的《论犹太人问题》,另一篇是1845年发表的《神圣家族》。 马克思认为犹太教是“人类自我异化”的一种表现形式,而犹太人则是这种形式的牺牲品,是犹太教使犹太人变成了一种经济动物。他在《论犹太人问题》中对犹太人和犹太教做出了这样的分析:“犹太教的世俗基础是什么呢?实际需要,自私自利。犹太人的世俗偶像是什么呢?做生意。他们的世俗上帝是什么呢?金钱。”“钱是以色列人的妒嫉之神;在他面前,一切神都要退位。…… 犹太人的神成了世俗的神,世界的神。……犹太人空想的民族是商人的民族,财迷的民族。犹太人的神成了世俗的神,世界的神。期票是犹太人的真正的神。犹太人的神只是幻想的期票。” 马克思批判犹太人和犹太教,自然遭到犹太人激烈的反对,特别是现在的以色列国的犹太资产阶级非常仇恨马克思。在以色列出版的《犹太百科全书新标准版》称“马克思对犹太人的态度以厌恶和轻蔑为特征”,说马克思“描述犹太教及犹太人时所用的措辞与许许多多反犹太主义者如出一辙”。以色列官方曾有一篇文章明确指出“马克思不仅可以而且必须被看作是反 犹 太主义的代言人之一”。 把马克思当作一名“反犹主义者”,完全误解了马克思。 马克思的批判与“反犹主义”是根本不同的。首先,他没有陷入庸俗的反犹观点,去重复 “犹太人无耻、吝音、贪财”的老生常谈;而是把犹太人看作资本和资产阶级的象征,看作一个独特的经济集团。其次,马克思对“犹太现象”的批判绝对不是仇恨和歧视犹太人,而是要真正解放犹太人。马克思把犹太人的解放看作是人类解放的一部分。他在《论犹太人问题》指出:“犹太人的社会解放就是社会从犹太教中获得解放。” ,这也就是说犹太人的解放,就是人类从犹太教中获得解放,也就是从做生意,从金钱势力,从资本主义制度下获得解放。马克思的观点显然是对的。
接吧主“危险的演变”续谈 首先,对吧主针对性的分析,表示支持。 但同时引入更深刻的问题。 吧里的主流解经,其实是在讲解,圣经里见证的永生之道,具体是什么。侧重于,“圣经如何说”。 而往往,很多生活的实际,诸如饮食,安息日的问题,常常导致人们疑惑和争论。这些其实都涉及了永生之道如何行的层面。侧重于,“生活中怎样做”。 所以,如果我们站在 “是什么”的层面,去解释“怎么做”的问题时,常常就会出现,“词不达意”,“隔靴搔痒”的尴尬。却又无法很好地消除这种天然的无奈。 最近,我好像是发现了其中的一些原因。现在说出来,大家一起探讨一下。 人们其实,并没有意识到,有一种规律左右着信仰生活。 这个规律简单讲就是,前提决定结果。 如果前提稍稍有些差别,导致的结果其实是会完全相反。 也就是吧主所说,“危险的演变”。 就如诫命来说。 如果,诫命失去了刚性的属性,诫命本身不再是目的,取而代之的是爱,通融,精意的话。 也就是说,原先是将 石板上的十条诫当成目的, 转而换成是 诫命之精意为目的后, 律法的刚性属性就被废除了。 纲纪失去了刚性的约束,就会被情感,欲望等诸多因素缠绕,最终实现的效果就是,无规无矩,无法无天。树上也不可能结出好果子。 就好像,房屋盖在沙土上,无法抵御洪水一样。 这个道理就如同生活中,我们总要给自己竖立一个更高一些的标准,和理想。 那么实际行出来,也许达不到,但我们要的正是这样的效果。 照着这样去行,实际达到的效果,就足以让人满意了。 就是说,遵行诫命,其实就是遵行诫命本身。 而我们实际做的时候,确实无法避免违背律法字句的情况。但是律法的刚性属性是不可以失去的。 这就好像国法无情的道理。 这个刚性的属性,只能依靠信心去竖立。如果我们不信,诫命就只是一纸空文,毫无威严。 但我们凭着信心去接受诫命时,我们就可以晓得,诫命里的威严是从神那里来的。 所以,我们常常尴尬的地方就在于, 传讲天国的道理,必须要劝勉人们,从信心里发现诫命刚性的属性。而行道的人,却总要把现实中的无奈和律法的字句对立起来。总是希望,救恩的道理中可以阉割“刚性的属性“。 而一旦,福音里失去”刚性属性“, 尽管道理是对的,但果子却是坏的。 我换种表达方式, 我的意思就是,情与理,情与法。情理相通,但 法不容情。 对于律法诫命而言,我们只能高举,和遵行。 在刚性属性充分发挥作用了以后,才可以小范围的体贴人的瑕疵和软弱。 这个分寸是必须要有的。 这个不难理解。 咱们国家的法律就是这样,法律就是法律,有的事情,在局部看是可以通融的,但只能在局部去说,不能让人的瑕疵和软弱从有罪的属性,开脱成无辜的属性。 耶稣基督,是要赦罪。 但这恰恰说明,人是有罪的,不是无辜的。我们自己不能把罪赦免,不能自己看自己的罪是无辜。 大白话讲,这种规律就是。 看上去不讨人喜欢,但实际上管用。 看上去让人感到体贴,怜悯,而结出来的却只有坏果子。 实际上,劝勉人们遵行诫命的人自己,行出来也是充满体贴和怜悯的。 但劝勉人们体贴和怜悯的人,实际行出来就是堕落了。 之所以尴尬就在于, 遵行诫命的人,无论怎么去批判不遵行的人,那些不遵行的人自然要用爱呀,精意呀,怜悯啊,现实啊,去反驳。 反驳的道理都是对的。只是,对的道理结不出好的果子。 反倒是,劝勉人们遵行诫命的,活出来的样式,才是不遵行之人所标榜的。 前者,是凭着信心,遵行了人心所不接受的诫命,而得到了满有爱和怜悯的果子。 后者是,凭着人心的喜好,标榜爱和怜悯,却只能得到堕落。 总结一下就是, 遵行诫命的人,劝勉的道理不讨人心的喜爱,却因为信心可以得到好果子。 而不遵行诫命的人,虽然道理很对,鼓吹爱和怜悯,却因为出于人意,而实际只能与世俗为伍。 想起了,麻风病人听从先知吩咐,在约旦河沐浴7次而得洁净的见证。 其实,信心就是照着诫命去做就必然得着好果子。并不是,非要扯一通大道理才行。 信仰的前提就是因着相信诫命而遵行诫命,前提随着人心的喜欢稍加增减,果子就变质了。 并非不去实事求是的关注现实问题。 而是说,爱和怜悯,符合客观现实,是行道中,过程中的,局部的问题。 但信仰前提,必须是高举诫命,尊重诫命的威严和刚性属性。 如果这个前提被动摇,公义就没有稳固的根基,风一吹就站立不住。相当于,信心中混入了人意。 信仰前提,只能是信心。 但过程中可以有对人局限瑕疵的怜悯。 只是,怜悯局限瑕疵不能成为前提。这就好像,狱警必须关爱犯人。 但这不等于好吃好喝,毕恭毕敬的把犯人请到礼堂里参加联欢。 而是在犯人们对违法行为,有悔意后,体贴一个悔改之心的难处,帮助他们排除一些心结。
个人对信仰的理解 客观现实。 圣经见证。 人心的诚实。 以上三点的有机混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就构成信仰生活了。 并且,三点相互之间都有着内在联系, 但同时各自,又都有着各自的不容侵犯和破坏的规律。 单独的强调其中的一点,都会因为片面而陷入迷途。 现实和圣经之间可以相互印证。 圣经和诚实之间可以相互印证。 诚实和现实之间也可以相互印证。 三者相互印证,相互作用下产生的就是信仰了。
书毒头 标题什么意思呢? 就是书呆子的意思。 我引申一下。 提出一个“书毒”的概念。 所谓书毒,就是说,开卷有益,但却不尽然。有的人因为书而获益,可有的人却不仅无法豁然开朗,反而因书而更加迷茫,更加不知所措。 像是中了毒一样。 常说的照本宣科,按图索骥,纸上谈兵,生搬硬套,大概都是书毒的表现。 更难听点说,有些严重的近乎迷失自我,走火入魔。 为什么会出现书毒的现象呢? 我想,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在于心智弱,或者也是一种缺失。 怎么讲呢? 就是说,人们往往只关注到了“读万卷书”,却忽视了“行万里路”。 只有读万卷书和行万里路,合在一起,才可以相互印证,免得误入歧路。 这也就是“见证”的重要性和道理所在了。 也叫理想不能脱离现实,理论必须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务实不务虚是也。凡事总要相互印证。 在这里说这些,自然是要和信仰有关,那么,信仰生活中,哪些地方会容易出现务虚,脱离实际呢? 就是这句“出离世俗”。 长话短说, 圣经中所谓的出离世俗,分别为圣,并不是要把人带入一个另类空间。 而是说,要在现实中接受一种神看为美的规范。 其实描述的就是一种神之规范里的生活样式。 有亚伯拉罕的生活样式为证,有大卫所罗门的生活样式为证。 他们都是出离世俗的,但都是活在现实中的。 简单讲一句话,出离世俗不是脱离现实。 而往往就会有人把出离世俗搞成了脱离现实,这个是很可怜的。 甚至有人会把因为脱离现实而导致的不如意,当成是圣经中所说为主受逼迫,还会因此而受到天上的赏赐,这就更加的可悲了。 我们常常有一种经验,就是凭着内心的本真,会对持不同观点的人给出一个评价,就如说,某某人很客观。 那么,这个“客观”是什么? 其实就是人凭着心灵和诚实来感知到的一种冥冥里的真。 或者说,一个人心智更加健康,坚毅,就会显得不容易受到谬误的搅扰。 让我用一则寓言故事来结束这个,很大,很深,很受争议的话题吧,也许只有主才可以更精准的阐明,就让个人自己凭着心灵和诚实仁者见仁吧。 一个书生,生火做饭时,被炭火引燃了鞋子,脚很烫。 他不晓得该如何是好,就急着把书翻出来,因为书上说,吃梨败火。 于是他就赶紧大口大口的吃起梨。 因为狼吞虎咽,果汁滴滴答答的还真的把鞋子上的火星给滴灭了。 最后书生得意的认为,是书解决了问题。 其实书是可以解决问题,但此书解决的是肝火,却不是炭火。 圣经是劝勉我们出离世俗,归入基督,却不是让我们脱离现实生活。
何为雷锋活在我们心中 雷锋活在我们心中,就是言行要有雷锋的样式。学习雷锋好榜样,助人为乐。 这和我们活在基督里的道理是相仿的。吃主的肉,喝主的血就是这个道理。 而基督品行的核心就是遵行诫命,照着圣经话语的见证,照着圣灵的意思去传扬天国的福音。 耶稣在客西马尼园时,可14:36 他说:“阿爸!父啊!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将这杯撤去。然而,不要从我的意思,只要从你的意思。” 这就是遵行诫命的生命样式,和我们一样有着人的软弱,却成就了信心的典范。 主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说“成了”。 由此证明,信心不是空乏的念想,却是遵行诫命具体行为的实施和完成。必须照着天父的意思去做,并且要完成旨意,才是“成了”。 小孩子搀扶老奶奶过了马路,奶奶很感谢,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啊? 小朋友学习雷锋做好事不留姓名,说到:我叫雷锋! 这就是说,只要一个人的行为有着雷锋般助人为乐的样式,就是雷锋活在他们心中了。 神给以色列选民明确告知了,彰显大能,公义,圣洁品格的诫命。 籍着诫命就认识了神,虽然无法看见神的面,但已心领神会了。 有个词叫神交已久。 说的就是这样的状态。 亚伯拉罕之所以称为神的朋友,就是因为,他虽然未曾与神蒙面,却可以籍着神的诫命,和神精神相通,籍着诫命了解神,理解神,认识神。对神产生了 仰慕依赖。 当一个人做了亏心事,不敢用自己的真名时,他不会想到说自己叫 雷锋。因为他不配。 同样,一个不接受诫命的人,其实还不认识神,如果他们说自己信耶稣,其实是说谎了。 信耶稣是要与耶稣同心同德,共负一轭。 有的人说,诫命是给以色列人的,没错,要成为选民才有这样的福惠,若不是因着亚伯拉罕的信心,以色列人断没有福气可以籍着诫命去认识神。 我们就是要成为属灵的以色列人,成为和耶稣一样遵行诫命的生命。若不是基督的救赎,我们便没有福气晓得诫命,凭着信心知道了诫命,就可以在遵行诫命中与耶稣相合,认识神,如亚伯拉罕般成为神的朋友了。
没有诫命,信仰就会陷入虚无的无厘头
信仰其实是双向选择并非一厢情愿 长话短说,快刀斩乱麻。 现如今,人们都开始关注永生,天堂。 似乎很流行。 其实,很多人都在一厢情愿中迷失了自我。 信仰也好,天国的祝福也罢,是双向选择啊。 就好比一个优厚工作的岗位竞聘,公司有对人才的要求,同样人也有自己的兴趣和意愿。 如果一根筋的只关注岗位的要求,却不顾及自己的意愿,这样以来,公司即便录用了你,也不见得就是你最好的归宿。这样的状态也不见得可以为公司带来更好的效益。 神有神的要求,人也有人的需要。 觉得自己可以承担多少,就顺其自然的尽多少本分。 简单讲,一句话,救恩不带指标,也不必强求。放下自己接受圣灵引导也并非迷失自我。 我反对抹煞个人的意愿和诉求。
勇气在哪里? 人活着,总是在探究着这个奇妙,包罗万象的世界。 小孩子总是好奇的模仿着大人的世界。 成年的人们也在不断的进入未知的,新奇的领域。 人们都普遍喜欢尝试一下没有做过的事。 没有吃过的东西,想尝尝。 没有见过的稀罕物,想看看。 没有去过的地方,想走走。没有感受过的刺激,想试试。 做这些也不都是好奇,多多少少也体现了人类开拓进取,不断探索的精神。 尝试需要勇气。 然而,我们的探索有没有规范呢? 如果有,这个规范是什么样子的呢? 旅游景区,有很多警示牌:不许乱丢垃圾,不许攀登,不许乱写乱画。 可有“勇气”的人,真的很多。 他们就敢乱丢,敢攀爬,敢涂鸦。 我们的勇气,是用来探索的,还是用来违规的呢? 开拓进取,不断探索和不听劝告,违反规定显然不是一回事。 亚当夏娃在伊甸园中,神明明吩咐他们说,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不可吃。 除了这树,园中其他的果子,可以随意吃。 亚当夏娃完全可以尽情的去开拓未知的领域。 但遗憾的是,他们偏偏要违背神去做主吩咐不可做的事情。 我们换个角度想想,其实既然生命之主,已经说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是不可以吃的。 那么其实这个就不再是未知领域了。 而是已经定性了,有结论了。 结论就是,这个不可以吃。不需要人们再探究什么了。 而夏娃他们却不顾及后果,硬着颈项违背了神的吩咐。 这其实是一次关于信心的试炼。 夏娃选择信从了撒旦的诱惑,而将神的吩咐视为无用。 亚当选择了信从夏娃的出于肉体人意的经验,而放弃了神的吩咐。 亚当夏娃为什么不去尽情的享受神赐福给他们的各样果蔬。 却偏偏要疑惑神的吩咐,把勇气用来做试探神,违背神的事情呢? 论到关于食物的洁净问题。 圣经利未记里记述过,神劝勉告诫以色列人,要吃洁净的食物。 不洁净的物吃了就与人不洁净。 当我们看到这样的劝勉,我们的勇气当如何使用呢? 我们是选择鼓起勇气放弃人的遗传,而接受神的教导,还是鼓起勇气凭着自己的经验依旧我行我素呢? 说到底,这个还是信心的问题。 我们若是相信神,理解神,像亚伯拉罕理解神一样,就会主动的就近神的劝勉,接受神的美意。鼓起勇气告别世俗的遗传和经验。 而如果我们放不下自己的习惯和经验,不认为神对洁净食物的教导是满有美好善意的,就自然不情愿接受圣经的见证。 其实,无论是我们选择接受洁净的食物,还是选择保留个人意见,都是需要勇气的。 只是,我们为什么不可以鼓足勇气去照着神看为美的去行呢? 为什么不可以鼓足勇气放下自己的经验和世俗的遗传呢? 若是如此,这样的勇气岂不是要比,尝试世俗的新鲜刺激所需要的勇气,更加大吗?
耶稣坚固我们站在罪的对立面 耶稣是磐石。 磐石正是坚固我们可以抵御风雨的根基。 神为什么赐下拯救? 岂不正是因为保罗描述的人类之状态吗? 如果人们全是心甘情愿作恶的,基督就不会拯救我们了,反而会像对待蛾摩拉,索多玛一样,直接将其除灭。 人身体里的二律相争,其实就如同灵里的大麻疯,依靠自身的免疫系统是无法的痊愈的。 得了麻疯病的人求耶稣医治,耶稣说你们去找大祭司查看,当他们去的时候,照着主的吩咐去行的时候,就真的洁净了。 首先,如果不是磐石的坚固,我们是不会遵行十条诫命的。 但这仅仅是救恩的开始,接下来我们会发现,罪在我们身体里无法藏身。 过去我们习惯了罪,甚至喜爱罪,而现在我们因为领受了神的诫命律法,就很容易发现罪,并站在罪的对立面。 比如,当我们感到自己很对的时候,免不了要跟“不讲道理”的人发怒。 因为理直而气壮嘛。 但诫命会提醒你,或者是圣灵在提醒你,这就是罪。 你便会立刻纠正自己。 当我们喜爱美女时,诫命会提醒你,这就是罪。你便会节制自己的欲望。 请注意,我说的有代表性的事例,是人最最常见的,世俗是不认为这样有什么问题的,很正常。 但我们跟从基督的话,就会背起十字架,让自己的罪钉在十字架刑具上。 这就是:来12:6 因为主所爱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 遵行诫命的人,会时时被圣灵管教,活在基督的公义里,就是这种状态。 脱离世俗也不是让我们 隐居深山老林,而是说,世俗认为的美女经济,性感撩人是正常的,而凭着信心我们选择的是节制自己的罪,顺从基督的义。 因为耶稣明说看见妇女动淫念就算犯奸淫,这是罪,不是应当的。 并不是说,因为基督,我们从此就没有罪性了,而是我们接受了诫命,就可以随时随地发现罪,控制罪,与罪为敌,也就是活在了圣灵的管教里,活在了基督里。 所以才叫,因信称义,算我们为义。 要不,怎么说:太10:38 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 背自己的十字架正是,要我们站在罪的对立面。 对基督的信靠,会坚固我们遵行诫命的行为,坚固我们与罪征战的行为。 弟兄可能会问,那我依然会有软弱的时候, 没错的弟兄,何止我们会软弱,耶稣也要在客西马尼园为了软弱的缘故而祷告啊。 祷告正如灵命的呼吸,我们在哪里软弱,籍着祷告,圣灵就会在哪里使我们得坚固。
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 生命是出于神的,违背神就会自然的远离生命气息。 创6:3 耶和华说:“人既属乎血气,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他里面;然而他的日子还可到一百二十年。” 犹19 这就是那些引人结党、属乎血气、没有圣灵的人。 就是说,不违背神的人,就不属乎血气,就是 有圣灵的人。 换句话讲就是,遵行神诫命的人就是属灵的,有圣灵 引导,可以进入神的永生。 伊甸园中,神说不可吃那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 这就是神的诫命。 撒旦引诱人吃了那果子,夏娃亚当都违背了神的诫命。 这就是罪。 违背神,违背诫命律法就是罪。 生命既然出于神,那么违背神,有了罪的状态就自然的进入到生命的对立面——死亡 这就如同是,世俗的人要常常吃喝,若是不吃不喝,一段时间后会死亡的道理一样。 生命背离创造生命的神,会自然的枯萎消亡。 如此我们就清楚了, 原来那叫我们死的是自己违背神的行为,是自己的罪。 既不是神要我们死,也不是撒旦要我们死,而是我们一离开神,生命气息会自然的消耗殆尽。 而撒旦就是阻挡我们和神亲近的一股力量。常常引诱我们违背神的诫命。 之所以说,人属肉体,是因为世俗中的人们天天想的都是,如何让生命消耗的多姿多彩,却全然不晓得原来生命的结局不是死亡,生命是可以进入神的永恒的。 基督正是为了我们的罪,代替我们牺牲了。好让我们这些相信的人晓得遵行诫命对生命的意义。籍着信心,我们愿意悔改,重新找回遵行诫命的新生命。 诚然,我们的肉体常常软弱,但圣经见证了我们的胜的方法。凭着信心我们恳切的祷告求主,圣灵会使我们刚强。 太4:4 耶稣却回答说:“经上记着说: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上帝口里所出的一切话。” 这其实就是在告诫世人,遵行诫命,照着圣经话语去行,才是生命的活水源泉叫人永远不渴啊。
传道书12章 1 你趁着年幼、衰败的日子尚未来到,就是你所说,我毫无喜乐的那些年日未曾临近之先,当记念造你的主。 2 不要等到日头、光明、月亮、星宿变为黑暗,雨后云彩反回, 3 看守房屋的发颤,有力的屈身,推磨的稀少就止息,从窗户往外看的都昏暗; 4 街门关闭,推磨的响声微小,雀鸟一叫,人就起来,唱歌的女子也都衰微。 5 人怕高处,路上有惊慌,杏树开花,蚱蜢成为重担,人所愿的也都废掉;因为人归他永远的家,吊丧的在街上往来。 6 银链折断,金罐破裂,瓶子在泉旁损坏,水轮在井口破烂, 7 尘土仍归于地,灵仍归于赐灵的上帝。 8 传道者说:“虚空的虚空,凡事都是虚空。” 9 再者,传道者因有智慧,仍将知识教训众人;又默想,又考查,又陈说许多箴言。 10 传道者专心寻求可喜悦的言语,是凭正直写的诚实话。 11 智慧人的言语好像刺棍;会中之师的言语又像钉稳的钉子,都是一个牧者所赐的。 12 我儿,还有一层,你当受劝戒:著书多,没有穷尽;读书多,身体疲倦。 13 这些事都已听见了,总意就是:敬畏上帝,谨守他的诫命,这是人所当尽的本分(或作:这是众人的本分)。 14 因为人所做的事,连一切隐藏的事,无论是善是恶,上帝都必审问。
【传道书】第 12 章 1 你趁着年幼、衰败的日子尚未来到,就是你所说,我毫无喜乐的那些年日未曾临近之先,当记念造你的主。 2 不要等到日头、光明、月亮、星宿变为黑暗,雨后云彩反回, 3 看守房屋的发颤,有力的屈身,推磨的稀少就止息,从窗户往外看的都昏暗; 4 街门关闭,推磨的响声微小,雀鸟一叫,人就起来,唱歌的女子也都衰微。 5 人怕高处,路上有惊慌,杏树开花,蚱蜢成为重担,人所愿的也都废掉;因为人归他永远的家,吊丧的在街上往来。 6 银链折断,金罐破裂,瓶子在泉旁损坏,水轮在井口破烂, 7 尘土仍归于地,灵仍归于赐灵的上帝。 8 传道者说:“虚空的虚空,凡事都是虚空。” 9 再者,传道者因有智慧,仍将知识教训众人;又默想,又考查,又陈说许多箴言。 10 传道者专心寻求可喜悦的言语,是凭正直写的诚实话。 11 智慧人的言语好像刺棍;会中之师的言语又像钉稳的钉子,都是一个牧者所赐的。 12 我儿,还有一层,你当受劝戒:著书多,没有穷尽;读书多,身体疲倦。 13 这些事都已听见了,总意就是:敬畏上帝,谨守他的诫命,这是人所当尽的本分(或作:这是众人的本分)。 14 因为人所做的事,连一切隐藏的事,无论是善是恶,上帝都必审问。
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 生命是出于神的,违背神就会自然的远离生命气息。 创6:3 耶和华说:“人既属乎血气,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他里面;然而他的日子还可到一百二十年。” 犹19 这就是那些引人结党、属乎血气、没有圣灵的人。 就是说,不违背神的人,就不属乎血气,就是 有圣灵的人。 换句话讲就是,遵行神诫命的人就是属灵的,有圣灵 引导,可以进入神的永生。 伊甸园中,神说不可吃那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 这就是神的诫命。 撒旦引诱人吃了那果子,夏娃亚当都违背了神的诫命。 这就是罪。 违背神,违背诫命律法就是罪。 生命既然出于神,那么违背神,有了罪的状态就自然的进入到生命的对立面——死亡 这就如同是,世俗的人要常常吃喝,若是不吃不喝,一段时间后会死亡的道理一样。 生命背离创造生命的神,会自然的枯萎消亡。 如此我们就清楚了, 原来那叫我们死的是自己违背神的行为,是自己的罪。 既不是神要我们死,也不是撒旦要我们死,而是我们一离开神,生命气息会自然的消耗殆尽。 而撒旦就是阻挡我们和神亲近的一股力量。常常引诱我们违背神的诫命。 之所以说,人属肉体,是因为世俗中的人们天天想的都是,如何让生命消耗的多姿多彩,却全然不晓得原来生命的结局不是死亡,生命是可以进入神的永恒的。 基督正是为了我们的罪,代替我们牺牲了。好让我们这些相信的人晓得遵行诫命对生命的意义。籍着信心,我们愿意悔改,重新找回遵行诫命的新生命。 诚然,我们的肉体常常软弱,但圣经见证了我们的胜的方法。凭着信心我们恳切的祷告求主,圣灵会使我们刚强。 太4:4 耶稣却回答说:“经上记着说: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上帝口里所出的一切话。” 这其实就是在告诫世人,遵行诫命,照着圣经话语去行,才是生命的活水源泉叫人永远不渴啊。 安息日快乐
福音=救恩=赎罪=医治 什么是不治之症? 什么是有病的状态? 圣经把有罪和有病是看成同一个问题的。 也就是说,救恩不仅是救赎,同时也是医治。 而恰恰,油蒙了心的人,会说,耶稣基督已经替我们上了十字架,替我们遵行了诫命。 那么何为医治呢? 基督是替我们死了,那么我们得医治了吗?我们的病若是还在,能叫得医治吗? 病人知道自己有病,哪一个不是忧愁,苦闷? 难道真的晓得自己有病的人,反而会兴高采烈的大声赞美吗? 凡是有病的人,都只会,低下头,为自己的病哭泣,并祈求有人可以医治。若是病还在,断不会有人高兴,只有当病从身体被除去了,才会感谢医治的人。 违背诫命的是罪,没有遵行诫命行为的人,就是有病的人,得的是生命的不治之症,取死的病。 只有因着信靠基督而遵行诫命的人,才是知道自己有病渴望得医治的人,只有凭着信心领受了圣灵赐下的战胜罪的能力,全然的遵行诫命的人,才是真正得了医治,可以赞美神的人。 如果说,罪的问题有替罪羊,那么自己的病呢? 有替病羊吗? 自己有病,别人会难受吗? 大声的问一句, 知道了耶稣基督的救赎事迹后,人们的公义之心,善恶之心,是更加分明了,还是反而变得模糊暧昧了? 我们是在为自己的“病” 感到内心忧愁,恨恶“病”, 还是反而对“病”产生了恋慕,舍不得“病”的离去,享受“病”带来的快感?吸毒不好,但吸毒的人会感到有“快感"。 大家都醒醒吧,有病赶快治。 遵行诫命,就是治病救人。箴6:23 因为诫命是灯,法则(或作:指教)是光,训诲的责备是生命的道。 约壹2:3 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 约壹5:2 我们若爱上帝,又遵守他的诫命,从此就知道我们爱上帝的儿女。 约壹5:3 我们遵守上帝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
替罪羊的两种意义由献祭的人决定 如题,什么意思呢? 我个人认为,替罪羊是个褒义词,是积极的正面的。 然而因着献祭人,献上祭物的行为心理不同,而使得“替罪羊”的性质,或者说作用,产生了两种性质不同的结果。 原本,“替罪羊”的作用是要带给人们怜悯和希望,是个不折不扣的褒义词,甚至是带有神圣属性的。 而现实中,”替罪羊“在很多人那里,已经沦为了”贬义词“。 这个不用多解释了吧,在世俗层面,”替罪羊“就等同于”冤大头“。有能力的人,自己犯了罪,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找个弱小的人去顶罪,而自己就能”逍遥法外“。 逢人就说,我是清白的,是他干的。以光鲜靓丽示人,里面却满是诡诈,阴险。目的是为了既可以享受犯罪带来的收益,又可以逃避应有的制裁。 而”替罪羊“的本质,带给献祭之人的实际上是什么呢? 是悔改与希望,感恩与警醒。 当一个人,因为自己犯了罪,心中懊悔,深知自己得罪神的时候,会受到公义的惩处,内心的不安,良心的亏缺,终于导致了人的悔改,开始恨恶过去犯得罪,厌恶自己犯罪的行为,承认犯罪的自己在公义面前确实是该死的。心中为罪带来的取死结局哀哭。 感谢神,因着罪人的悔改,神并不吝啬自己的怜悯,给这样的人赐下了”替罪羊“,从此人的罪,除去了,被洗干净的人,可以满有希望的过圣洁的新生活。 不但喜极而泣,并且内心充满了对神的感恩。不仅感恩,还为神的公义圣洁所折服。 原来神正是全然的公义,恨恶罪,又圣洁满有怜悯。 基督就是”替罪羊“,然而能否实现上帝救赎的美意,在乎于说自己信靠耶稣的人,是真的对照诫命悔改了,还是在逃避公义,故意害死基督。 违背诫命就是罪,而大多数人在做的,不是遵行诫命,而是为了自己可以既不用遵行诫命,又可以在神面前显得无罪,就四处寻找可以替罪的羔羊,乃至看到耶稣自己送上门来,就兴高采烈的将他杀了。因为既可以有罪,又可以上天国的路,实在是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一种人,献上替罪羊时,为自己的罪哀哭,恨恶自己的罪,以后不再犯罪,并常常警醒。 另一种人的心态是,感到有替罪羊顶罪后,以为自己的罪可以合理的存在下去,尝到甜头后,会继续为自己的罪,寻找下一个替罪羊。 基督救赎的是那些,悔改站在了罪的对立面的人们,而不是为了藏匿罪而让耶稣顶罪的人。
替罪羊的两种意义由献祭的人决定 如题,什么意思呢? 我个人认为,替罪羊是个褒义词,是积极的正面的。 然而因着献祭人,献上祭物的行为心理不同,而使得“替罪羊”的性质,或者说作用,产生了两种性质不同的结果。 原本,“替罪羊”的作用是要带给人们怜悯和希望,是个不折不扣的褒义词,甚至是带有神圣属性的。 而现实中,”替罪羊“在很多人那里,已经沦为了”贬义词“。 这个不用多解释了吧,在世俗层面,”替罪羊“就等同于”冤大头“。有能力的人,自己犯了罪,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找个弱小的人去顶罪,而自己就能”逍遥法外“。 逢人就说,我是清白的,是他干的。以光鲜靓丽示人,里面却满是诡诈,阴险。目的是为了既可以享受犯罪带来的收益,又可以逃避应有的制裁。 而”替罪羊“的本质,带给献祭之人的实际上是什么呢? 是悔改与希望,感恩与警醒。 当一个人,因为自己犯了罪,心中懊悔,深知自己得罪神的时候,会受到公义的惩处,内心的不安,良心的亏缺,终于导致了人的悔改,开始恨恶过去犯得罪,厌恶自己犯罪的行为,承认犯罪的自己在公义面前确实是该死的。心中为罪带来的取死结局哀哭。 感谢神,因着罪人的悔改,神并不吝啬自己的怜悯,给这样的人赐下了”替罪羊“,从此人的罪,除去了,被洗干净的人,可以满有希望的过圣洁的新生活。 不但喜极而泣,并且内心充满了对神的感恩。不仅感恩,还为神的公义圣洁所折服。 原来神正是全然的公义,恨恶罪,又圣洁满有怜悯。 基督就是”替罪羊“,然而能否实现上帝救赎的美意,在乎于说自己信靠耶稣的人,是真的对照诫命悔改了,还是在逃避公义,故意害死基督。 违背诫命就是罪,而大多数人在做的,不是遵行诫命,而是为了自己可以既不用遵行诫命,又可以在神面前显得无罪,就四处寻找可以替罪的羔羊,乃至看到耶稣自己送上门来,就兴高采烈的将他杀了。因为既可以有罪,又可以上天国的路,实在是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福音=救恩=赎罪=医治 出15:26 又说:“你若留意听耶和华你上帝的话,又行我眼中看为正的事,留心听我的诫命,守我一切的律例,我就不将所加与埃及人的疾病加在你身上,因为我耶和华是医治你的。” 诗6:2 耶和华啊,求你可怜我,因为我软弱。耶和华啊,求你医治我,因为我的骨头发战。 诗30:2 耶和华我的上帝啊,我曾呼求你,你医治了我。 诗41:4 我曾说:耶和华啊,求你怜恤我,医治我!因为我得罪了你。 诗103:3 他赦免你的一切罪孽,医治你的一切疾病。 诗107:20 他发命医治他们,救他们脱离死亡。 箴3:8 这便医治你的肚脐,滋润你的百骨。 箴16:24 良言如同蜂房,使心觉甘甜,使骨得医治。 传3:3 杀戮有时,医治有时;拆毁有时,建造有时; 赛19:22 耶和华必击打埃及,又击打又医治,埃及人就归向耶和华。他必应允他们的祷告,医治他们。 赛30:26 当耶和华缠裹他百姓的损处,医治他民鞭伤的日子,月光必象日光,日光必加七倍,象七日的光一样。 赛53:5 哪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 赛57:18 我看见他所行的道,也要医治他;又要引导他,使他和那一同伤心的人再得安慰。 赛57:19 我造就嘴唇的果子;愿平安康泰归与远处的人,也归与近处的人;并且我要医治他。这是耶和华说的。 赛58:8 这样,你的光就必发现如早晨的光;你所得的医治要速速发明。你的公义必在你前面行;耶和华的荣光必作你的后盾。 耶3:22 你们这背道的儿女啊,回来吧!我要医治你们背道的病。看哪,我们来到你这里,因你是耶和华我们的上帝。 耶6:14 他们轻轻忽忽地医治我百姓的损伤,说:平安了!平安了!其实没有平安。 耶8:11 他们轻轻忽忽地医治我百姓的损伤,说:平安了!平安了!其实没有平安。 耶17:14 耶和华啊,求你医治我,我便痊愈,拯救我,我便得救;因你是我所赞美的。 耶51:9 我们想医治巴比伦,他却没有治好。离开他吧!我们各人归回本国;因为他受的审判通于上天,达到穹苍。 结34:16 失丧的,我必寻找;被逐的,我必领回;受伤的,我必缠裹;有病的,我必医治;只是肥的壮的,我必除灭,也要秉公牧养他们。 何6:1 来吧,我们归向耶和华!他撕裂我们,也必医治;他打伤我们,也必缠裹。 徒28:27 因为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 雅5:16 所以你们要彼此认罪,互相代求,使你们可以得医治。义人祈祷所发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 彼前2:24 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因他受的鞭伤,你们便得了医治。
信仰体验 最近发现,引人归正的其实是律法的义。正如施洗的约翰一样。加3:24 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 也就是说,福音的切入点,应该是人的行为。 就如约翰一样,劝勉人当有与悔改的心相称的行为。 约翰的工作,其实就是在教训人改正违背诫命律法的行为。 常常人们在对待传福音的事情上,大多都是在“圣经知识”上切磋。 而事实上,真正有效的,起到实际作用的是行为。 空乏的高谈阔论道理,知识,始终是属于“空谈误国”的范畴。 必须向 约翰那样指责人不当的行为,并劝勉人们接受诫命的规范,才是“实干兴邦”。从圣经话语的见证来看,只有行为才能真正引人归向基督。虽然法利赛人受到批评,但律法主义其实正是对正确的永生之路的一种“东施效颦”。施洗约翰的行为一定是救恩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施洗约翰的洗是必须的。 误会的根源就是,人们混淆了法利赛人和施洗约翰的本质。摒弃“东施效颦”的时候,连西施本尊也弃掉了。 圣经给得救之人的心态画了像的。 一个是痛哭哀嚎自己是个该死的罪人。还有一个就是,众人觉得扎心。 只有当人接受律法的义时,才会对罪觉得扎心。否则只会因为基督的死,而开心。 先有改过自新的主观能动性,才会成就经文所见证的应许。就是: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 也就是说, 要先做出遵行诫命的实际行动,才会真的建立起对基督的信心,才会因着信而坚固遵行诫命的行为,才会因着信而得到圣灵赐下的能力。 当我们凭着肉体发现面对罪常常软弱的时候,反而会加增罪人向着基督的信靠。因为罪人发现,若不是籍着基督,凭着肉体断不能战胜罪。 从此我们不再依靠肉体,却因着信靠耶稣基督而把自己的生命,彻底的交托给神的话语。生命的出死入生就完成了。 乃是,出离了肉体的取死,进入了信心中的圣经话语。 诫命律法是圣洁的,和圣父圣子圣灵一样圣洁。 遵行诫命时,当身体软弱的时候,圣经中那个向着神痛苦哀告自己是个该死的罪人形象,就成了我们的自画像。 感谢基督的救赎,因为只要我们信圣灵可以给我们战胜罪的能力,圣灵就必会按照神的时间,在我们身上成就美事。
大家帮着解释一下 传道书7章 15 有义人行义,反致灭亡;有恶人行恶,倒享长寿。这都是我在虚度之日中所见过的。 16 不要行义过分,也不要过于自逞智慧,何必自取败亡呢? 17 不要行恶过分,也不要为人愚昧,何必不到期而死呢? 18 你持守这个为美,那个也不要松手;因为敬畏上帝的人,必从这两样出来。 以上经文我们能理解出的意思有:人行事为人不要过于偏执,极端。 遇事要三思,不要亢奋,狂热。 想问题要从不同的角度去理解,不要钻牛角尖。 要在生活的实际中懂得灵巧如蛇的道理。 看问题不要非此即彼,非对即错。 但是经文说,不要行恶过分,还说敬畏上帝的人必从这两样出来。 我实在是拿不准。请大家说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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