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薄的晨雾
轻薄的晨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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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遍地传送门的神奇对局 早上玩了几把乱斗,因为要用圣骑做任务,一直用圣骑。几把都是对面各种神抽,自己全是杂碎。有一把对面几张牌竟然全是配合,几回合就被对方干掉了。 又玩一把,对面术士,双方终于有来有往。局面我是大优,场下随从已经叫杀,但对面突然扔出个死亡之翼。。。杀掉我全部随从,乱斗又没有解牌,被这大家伙摸两次不是挂了?没办法,继续摸牌,竟然摸到一个嘲讽青蛙,下青蛙,再把剩下两个随从都下了,剩下两费叫个新兵,梭哈了。这下你又没手牌,总解不掉了吧?对面抽一张竟然又是单解牌,解了我一个随从,之后技能抽牌,又是一个单解!死亡之翼杀一个青蛙,再单解一个。结j果我场上只有一个新兵,手里空牌,对面2血加一个死亡之翼。。。。怎么看都是必输。神奇的事情来了,再抽竟然是一个对双方英雄各造一点伤害的小怪!新兵打1,小怪抽1,竟然这么神奇的又赢回来了!
请教:黑暗面的地图迷雾如何去除? 前几个作品,随着人物的走动,地图的迷雾都会消失。但但黑暗面,人怎么走,似乎迷雾都没消失。是个别现象,还是说玩到后来会改善?
关于2k14 MC的问题:不能克隆,不能扣篮。 一个是用现在的梦幻星辰,克隆球员。结果克隆后,或者是游戏立即退出,或者一路模拟若干个赛季都不停,或者出现的球员和选择的球员完全不一样,还有出现无头人,种种。各位有什么心得和方法? 另外一个是自建的MC球员,数值各项都很高了,但突破后还是不扣篮。扣篮倾向低的问题吗,有什么解决办法。有网上说自己操作不受扣篮倾向影响。但问题是明明可以扣,却都是上篮,还是存在问题的。 最后,就是游戏总是最后几秒控位出手,内心MC干等到死。有什么好解决办法? 谢谢。
有人带我吗?想玩醉逍遥弓手。 没玩过,想玩一下。
昨天没上。今天上线,发现获得“欣开网吧”称号,并提示IP不在同一 发现IP不在同一地区。而且银两(不多)没了。这算不算是代表被盗号? 银两还有什么情况下会没有?比如帮会扣费用? 我都没着呢吗 我都没怎么玩过这个游戏。本来没什么。只是感觉这样都会被盗?那也太不安全了。
有刹那风烟的吗?42级小刀客求带。 才42级。。。。
(公告)本人近期将外出考察一星期,特请假一周,见谅! 最近本来就事情很多,前段时间不间断地开了一个星期的庭,终于把一个很大的案件开完了。这下子终于可以出去轻松一下了。呵呵,吧里就有劳奇侠吧和各位帮着看住啦~
〔注意〕发讨论贴而非求助贴的,最好自己先谈一下看法 最近发现很多讨论贴,只有一个标题,完全无内容。虽然名为讨论,但自己完全不谈一点儿看法,这不太好吧?所谓讨论,一般都还讲究“抛砖引玉”,这一方面是对别人思路的启发,另一方面也是对别人的尊重:表明你确实有想探讨这方面的问题,别人也才有兴趣和你讨论。你光是扔出一个干巴巴的问题,别人又怎么知道你不是在“玩”?所以,以后发讨论贴的,建议还是先谈一下自己的看法、观点,即使几句也好。
[祝福]愿今年参加司法考试的法学同仁顺利过关!! 这个周末20、21日两天,又是一年一度的司法考试之日了。经历过司法考试的人都知道,这是一场艰巨的战斗。无数法学同仁向这个碉堡发起过冲击,有成功登顶的,也有铩羽而归的。胜利的,我们为他们喝彩,失败的,希望他们不要气馁,“卷土重来未可知”,来年再战,一定可以成功的!让我们给所有参加司法考试的法学同仁们加油,送上我们良好的祝愿。愿你们马到成功!
〔晨雾专栏〕从过来人角度谈考研 一.考研的心理准备。我研究生毕业也好几年了,所以我不知道现在的考研形势如何。在我考研的时候,感觉压力很大,竞争很激烈,考研过程是一个非常艰苦的过程。不知现在是否因为扩招等问题、导致考研难度下降了。无论如何,如果学弟学妹们有考研之打算,就要做好吃苦的准备,有坚持、隐忍、执着的心理品质。可以这么说,假如十个人在大三下学期决定考研,最终考上一个的话,那么,其中至少五个以上绝不是因为考得不好而没考上,而是因为中途就放弃了。考研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很辛苦,又有很多诱惑。如果你的心浮躁了,那么离失败可能也不远了。但,想让自己不浮躁又很难。别人都在找工作,而你却在那里复习,如果考不上怎么办?是不是边考研边找工作?等等这些问题,都足够让你心烦意乱的了(未完,待续)。
注意:送给闹版者 你现在做的,和一只苍蝇在做的,有什么区别?你通过自己的行为成功让人感到反感了,也许也成功让人感到不快了。但你得到了什么?虽然你在网络上活动的只是一个ID,但无论是ID还是你的真名,都只是一个符号。大家骂的,都是你,都是指向你这个活生生的人。也许你不会再来看,那么这番话也没什么意义;如果你来看,那么就会看到别人对你的批评、指责,被人骂的滋味是否好受?我想,除了痴呆和弱智,应该都不会喜欢被骂吧。送你一句古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好好反省吧。你只是一只苍蝇,能够恶心人,却不能伤人。
〔申请吧主〕请吧主同意! 本人之前长期在刑法吧活动,最近因刑法吧被封,转来法学吧。本人刑法研究生毕业,现在检察系统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学理论基础。因为经常上网,感觉百度贴吧具有其他论坛不具有的开放性、流动性,感觉找到了一方乐土。现申请本吧吧主,希望能自己也能做出一份贡献,为法学吧的发展进一些微薄之力。希望现有两位吧主能够认可,支持!也请各位吧友指点。
〔讨论}是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意外事件还是故意犯罪、过失犯罪? 甲被多人追杀,在逃避过程中,乙见甲被人追赶,以为甲是小偷而被人赶,即上前想帮助抓甲。甲见乙拦住自己,以为是追赶自己的人的一伙的,即持刀将乙刺成重伤。
论抢劫罪的不能反抗和不敢反抗之区别 传统刑法教科书在论述这个问题时,一般认为,暴力方法是使人不能反抗,胁迫方法是使人不敢反抗。这其实是不准确的。在以暴力方法对被害人实施暴力后,除非把被告人打晕、捆绑、按住手脚等,否则,被害人都是可以反抗的。被害人之所以不反抗,是因为遭到暴力后,害怕继续遭到暴力,导致人身受损。也就是说,在暴力情况下,被害人可能是真的不能反抗,也可能是能反抗而不敢。
〔读书心得分享〕交通肇事罪的自首 犯罪嫌疑人肇事后停留现场,或者将被害人送医院后等候交警到来,并如实供述罪行的,能否认定为自首? 有学者认为应认定为自首。肇事后逃逸然后投案可认定为自首,停留现场不逃逸反不能认定为自首显失公平。 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既然专门规定了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量刑幅度,那么一般的交通肇事行为必然是没有逃逸的,这是法律的隐含含义。换言之,交通肇事行为在这里可以分为两类,“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和“交通肇事后没有逃逸的”,也只有没有逃逸的,才可能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没有逃逸”是一般交通肇事犯罪行为认定的必要条件。既然该情节已经在犯罪认定中使用,就不能再作为量刑情节予以重复评价,不能将没有逃逸的交通肇事者认定为具有自首情节。 “没有逃逸”的最基本要求是停留在肇事现场,等待处理。停留现场、等候交警到来的,不能认定为是自首。至于认为“肇事后逃逸然后投案可认定为自首,停留现场不逃逸反不能认定为自首显失公平”的观点,显然忽视了两行为的“质”的不同。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法律本身已经以提高法定刑方式予以了惩戒,不能再在适用自首条件上,给予相对于“不逃逸”行为的更为严格的限制。
为什么 刑法吧 进不去? 里面的帖子都还能进去,但点击进入该吧,就显示这个吧不存在。是百度又有新政策了吗
【申请吧主】轻薄的晨雾申请本吧吧主,请各位支持! 本人来到刑法吧后,曾多次申请吧主,但一直未获得百度的批准。但所谓“屡败屡战、越挫越勇”,今日不揣冒昧,再次申请,也恳请给为关心、支持 刑法吧 的吧友们能够大力支持,为我们吧能够早日有一个管理者尽一份力:首先,介绍一下个人情况。我是刑法学硕士,已经毕业。当然,这不代表水平高低,只是说,还是比较贴近本吧宗旨的,不是外行人;在基层检察院工作,公诉部门。其次,个人认为担任刑法吧吧主的优势:1、本人对刑法理论有一定程度的深入研究,可以说有较为独到的见解。既然我们这个吧是个专业性很强的吧,那么,刑法吧的吧主首先就应该是这个方面的专家。我虽然不敢自称专家,但我自信,在很多问题上,我可能还强于现在的一些所谓“专家”;2、本人在网络上活动也比较久,对于网络规则有比较深刻认识。我自认为能够较好地扮演好一个论坛管理者的角色。我认为最重要的前提是大家都要遵守游戏规则。而互相尊重是前提。只要大家能够做到互相尊重,我想,一个良好的讨论氛围自然也就形成了。引用一句古语作为座右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能达到或者参照这个境界处事、为人,足矣!3、如果能够被任命吧主,我的构想:其实,百度的吧如果说有什么魅力和特别之处,就在于他的开放性。不需要划定范围,大家都可以来,可以匿名,可能是因为搜索而被吸引过来。对于这个吧,应该有包容性。应该允许各种各样的帖子。但正如前面所言,网络中遵守基本的道德操守是最重要的。不能骂人,就如同你不想被骂一样。如果我当了吧主,骂人的,是一律处理的。其次,广告帖也应予以限制。不过我们这个吧问题还不是很明显,但如果单纯打广告的,我想应该限制。4、这个吧确实需要一个人来管理和引导了。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最合适的,但我愿意一试。请各位支持、关注这个吧的朋友,给我以支持。而我以往的言行,都可以作为是否支持的参考。欢迎大家监督。
〔讨论〕麻醉抢劫问题 甲为了抢乙财物,给乙下了麻醉剂,以等待乙睡着后再去拿他东西。但实际上麻醉剂量不够,乙自己正常睡着。甲以为乙被麻醉,就去乙房间将其财物拿走。本案如何定性?
刚刚去问过百度,要申请吧主还是要发高质量帖子。。。。。。 本来不想这样,但看来还是要拿出点儿东西了。。。。。既然要申请,那就得来实际的。可能以后没事就得贴点儿东西了^_^也算做和各位讨论吧。大家看着别烦哈。
是否 刑法吧 不给设置吧主? 我在这个吧也很久了,算是非常积极的一个了。但前后申请了十来次,都没能或批准。我想,适合当这个吧吧主的人不多,吧友们也认可我,希望有个人担任吧主。我自认为无论是个人能力,还是管理经验,还有工作热情都挺高。但还是不能获通过。你们的回复又都是格式化的内容,让我无所适从。请问,究竟是因为这个吧特殊,不给设吧主,还是如何?
最近大家都在看奥运,都没空上来说话啦? 其实,也可以在这里讨论一下嘛。
未成年人可否判处无期? 昨天参加了一个小型研讨会,谈到了未成年犯罪人可否判处无期的问题。以前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无论是直觉还是经验都是只要不判处死刑即可。不过昨天听他们一讲,觉得挺有道理:刑法规定未成年犯罪人不可以判处死刑,那么,结论就是只能最高判处无期。但刑法又规定,对未成年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判无期,对其从轻就无从体现,则只能减轻处罚。结果导致的结论就是:对未成年犯罪人最高只能判处有期徒刑。这里涉及如何理解刑法这两个规定之间的关系:是互相解释,还是并列适用?如果是后者,那就不能判处无期。o(∩_∩)o
【推荐】学刑法的话,张明楷的刑法学3很不错。 虽然一些观点我也不赞同,但感觉至少书的内容实在,把问题提出来,提出分析,得出结论。无论你赞同与否,都可以明白他的逻辑。而像陈兴良的书,比如《本体刑法学》,他可能自己比较自负的书吧,具体问题根本没分析,引用倒是不少,然后说我认为如何如何,直接给个结论。究竟根据是什么,基本不说。倒是刑法这个性、那个性说一堆。看完了,还是不知道究竟。
【注意】今天怎么没几个人说话啊~
【讨论】共同犯罪中的教唆行为,是否包括胁迫行为(针对胁从犯)
【探讨】抢劫罪手段行为是否应达到“足以抑制被害人反抗程度”? 这是我目前在思考的一个问题。个人认为只要实施了胁迫或暴力行为,并无相反证据证实有停止或不会加重,即可。
各位,我想申请当这个吧的吧主,大家是否支持? 我个人是学刑法的,也在实务部门搞刑事案件,因为偶然原因,来到了刑法吧。觉得这里也很不错。因为百度本身的开放性,可以让很多人通过搜索来到这里,这比一般论坛要开放得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觉得很有意思。经几位吧友建议,我产生了申请当这个吧吧主的想法。无论如何,都是想让刑法吧变得更好,变成一个真正有利于大家交流的地方。在申请前,征求一下大家的意见。是否支持我去申请本吧的吧主?
对未满十六周岁人实施故意伤害行为,最严厉惩罚是什么 定不了罪,又想严惩,不知道送劳教行不行。另外,还有什么严厉的惩罚措施没。大家说说。
什么是刑事被害人? 所谓被害人,是指人身、财产或其他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即被害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加强对被害人诉讼权利的保障正成为世界各国刑事诉讼发展的一大趋势。一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被害人的诉讼地位、诉讼权利保障的规定及司法实践中对被害人权益予以保护的实际状况,是衡量该国刑事诉讼活动是否文明、公正、民主与科学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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