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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推理探案——死亡时间的判断 传统上用三种方法来推断死亡时间:尸僵、尸斑及尸温。侦探小说家经常利用这种推断把故事情节描述得栩栩如生,你可不要完全相信。因为尸体现象受许多因素的影响, 如环境的温度、尸体的体格、运动程度、是否饮酒、是否用麻醉剂等方面的影响。  尸僵一般于死后l一3小时开始出现,最初出现在颜面部和眼肌,随后扩散到躯干的上下肢。12小时后,尸僵达到怼J┏中?小时左右开始缓解,尸体恢复变软。  尸斑的出现也有一定的时间规律,死后血液循环停止,最快半小时后,血液因自身重力坠积于尸体的底部血管,该处皮肤现出紫红色的斑痕,像瓶底的红酒,这就是尸斑。尸斑最晚在死后410小时内出现。它的颜色持续时间很长。如果一个人死后仰面躺在床上时,尸斑应在他的背部,如发现尸斑在身体的前部,说明尸体被移动过。   第三方面是通过尸体的温度来判断死亡时间。死后体内停止产热,尸体的温度大约每小时会下降1度。肌肉组织和环境的温度对尸体温度影响很大。胖人的尸温比疫人的尸温降低的慢;温暖室内的尸温比寒冷室外的尸温冷得慢。  下面的公式常用来推断死亡时间:(常温(98.6oF)一尸体直肠温度)/l.5=近似死后经过时间   不过要注意:上面提到的方法不是百分之百的精确,它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只能推断大致的死亡时间。 最近又增加了一个判断死亡时间的新方法,叫做眼球化学法,是由美国的内科医师约翰•科发现的,他视察到人死后红细胞会破裂,其中钾元素会慢慢进入眼房水里,从而可预测死亡时间。因为这种方法不受外界温度的影响,所以测得的死亡时间要比前三种方法精确。当然,随着科学的发展,死亡时间的测定会越来越方便,越来越准确,可为破案提供更精确的证据。
【转帖】死亡的概念和类型 一、死亡的概念死亡概念或死亡定义的确定,在医学和法学上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一个人宣告死亡,意味着可以合法地撤除对其的一切抢救措施;意味着对其身体(尸体)可以进行医学的或法医学的解剖,可以火化或安葬;对有用的器官和组织可以开始用作移植的目的;意味着其本人一切刑事责任的解除;也意味着可以开始对其财产的继承等。对法医学来讲,死亡的确定还可用于死亡时间的判断,这对缩小侦察范围、确定罪与非罪等方面都有重要意义。人们对死亡的认识,从古至今经历了一个由不认识到认识,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发展过程。直到本世纪60年代,循环和呼吸中止一直是死亡无可争辩的标志,而被所有的国家接受为医学上及立法上的死亡标准。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这种传统的死亡概念已日益受到挑战。例如,现代复苏技术的发展,已能有效地使许多原来临床上检查心跳呼吸停止,已被看作死亡了的人又得以复活。有病例报告心跳停止1个多小时的人,在使用起搏器、人工呼吸机等现代复苏技术后又使其得以复活。同时,人工呼吸机等维持生命的器械的发展,能使不可逆性严重脑损伤(实际上已经不能复活)的人,长时间(数年、数十年)地保持心跳、血压和呼吸而不“死”。据称,在美国每年大约要花费15亿美元,昼夜不停地用药物、人工饲养及人工呼吸机,维持约1万个这样的人的生命,浪费着大量的金钱、时间和精力。同时,器官移植技术的成熟,也督促人们重新考虑死亡的概念。为了提高移植器官的存活率而挽救一个人的生命,要求被移植的器官从供体内摘取的时间愈早愈好。而按照传统的死亡概念确定时间,则使得这种要求很难实现。而且就器官移植供体的最大来源——交通事故中不可复性严重脑损伤的人来说,制定新的死亡概念显得尤为重要。因为这些人已不能复活,但用人工呼吸机等维持心肺功能的器械能使他们的“有用”器官较长时间存活。于是,脑死亡这种新的死亡概念就自然地应运而生了。脑死亡的概念最早于1968年由美国哈佛医学院一个由医师、神学家和律师组成的关于死亡定义的特别委员会提出。随后在美国许多州和世界上一些国家从法律上承认了脑死亡,并制定了判断脑死亡的大同小异的诊断标准。脑死亡成为医学界和法医学界讨论的热门话题,有的人甚至提出用脑死亡代替传统的死亡概念。作者认为这种意见有失偏颇,因为脑死亡的概念虽然较传统的死亡概念更具科学性,但直至目前仍只能在少数城市医院里经过严格的医学仪器检查才能诊断,不能适用于大多数死亡,尤其是医院外和无见证的死亡。事实上,循环和呼吸不可逆的中止这种传统的死亡概念至今仍然适用于大多数死亡,并在所有国家(包括那些已在法律上承认了脑死亡的国家)内应用于死亡的确定。因此,我们认为过份强调脑死亡,甚至企图以它取代传统死亡概念,而忽略循环和呼吸中止的死亡概念是不全面、不现实,最终也是不科学的。1980年美国律师协会和法律官员国家委员会的代表提出一个综合传统死亡概念和脑死亡概念的立法上的死亡定义:“一个人如果按照医学标准发生了不可恢复的循环和呼吸机能的中止或者全脑(包括脑干)所有机能的不可恢复的中止,即可认为死亡已经发生。”这个死亡定义也完全可以作为医学和法医学上的死亡概念,既有科学性、先进性,又具现实性,按理应能为所有国家所接受。作为最重要的维持生命的器官——脑、心和肺之间存在着不可分离的紧密联系。全脑作为神经系统的中枢,控制协调着心和肺的正常机能;正常的心跳供给脑和肺存活和发挥正常机能所不可缺少的血液循环;而肺的正常呼吸功能又供给脑和心存活和发挥正常机能所必需的充足的的氧气并排出二氧化碳。上述三个重要生命器官中任何一个不可复性的严重损伤和机能障碍都必然显著影响其它两个以及所有器官组织的机能,而最终导致死亡的发生。换句话说,全脑、心和(或)肺自主(不是靠人工器械或药物维持的)功能不可逆的中止,就意味着死亡,这是上述被我们推荐的死亡概念的一种简单提法。
【转帖】十种迹象证明你是不可药救的福尔摩斯迷 10.跟别人说话时,你从不跟对方的眼神接触,因为你只顾着察看对方鞋跟上的泥迹。 9. 你花了五百块美元做了一个跟你一模一样的塑像,你将它放在窗边,然后匿藏起来,等待着随时会有一颗子弹射向它。 8.你能够很容易地凭车轮的印而说出正确的车胎来,但是却连自己的电话号码都记不住。 7.虽然你有发送电子邮件的设备,但你宁愿跑到邮局给你的朋友发送电报。 6.你从不理会警察们叫什么名字,反正你总是管叫他们每一个人为Lestrade。 5.你将所有的报纸全都剪成一张张的碎块,因为你坚持将每一点滴的资料都糊贴在你的记事部里,甚至连那卖咸鱼的广告也不放过。 4.你习惯性的在回答每一句话前都加上“非常简单”令你的朋友们觉得很是烦恼,其中包括有一次一个陌生人问你在哪一间学校上学。 3.每天早上你都千方百计地缠着邮递员不放,因为你认为那邮差一定就是一个新崛起的恐怖集团的首脑。 2.你非常肯定成绩表上面的数字一定不只是分数那么简单,你认为一定是哪一位老师批下的密码,于是,你用怀疑的眼光看着学校里的每一位老师。 1.看了这几种迹象后,你居然一次都没有笑过,因为你觉得这几种迹象对你来说都是极端正常的,不值得大惊小怪。
【转帖】《福尔摩斯宝典1:血字的研究》   重要提示:  这不是所谓的“导读”或者“读后感”,而是一位福迷的读书札记。由于不可避免涉及谜局、推理和答案,所以,请未读过原著的朋友不要继续。  尽管就本人感觉而言,《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就是知道了谜局与答案,也仍然是百读不厌的佳作。但为了您能获得侦探小说特有的那种“初体验”的全方位阅读快感,再次提醒您:请先阅读原著。  您不必着急,我们会耐心地等着您读完原著,然后再加入我们的讨论。《福尔摩斯宝典1:血字的研究》作者:陇首云  Ⅰ.版本、译本情况    英文版篇名为《A Study In Scarlet》,标准缩写:STUD。    最早发表于1887年11月的《Beeton's Christmas annual》(《1887年比顿圣诞年刊》)。    中文版较早期翻译的版本有:1904年黄人(摩西)、奚若《大复仇》、陈彦《恩仇血》,1905年周瘦鹃《血书》,1906年佚名《福尔摩斯侦探案第一案》、1908年林纾《歇洛克奇案开场》。    群众出版社1979年出版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一),1981年出版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上)中,此篇译作《血字的研究》,译者均为丁锤华、袁棣华。在此前,群众出版社于1958年曾出版单行本《血字的研究》,译者丁锤华、袁棣华,由于未见这个版本的原书,所以未作对比,不知是否作过修订。    其他中译版本情况,参见《福尔摩斯宝典:附录:福尔摩斯探案故事中译本列表》    Ⅱ.出场人物    约翰·H·华生(John H. Watson):福尔摩斯最亲密的朋友,侦探小说史上最佳的配角。    摩瑞(Murray):华生的勤务兵,他在迈旺德战斗中救了华生。  小斯坦弗(Young Stamford):华生以前的助手,他将华生介绍给福尔摩斯。  歇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The Canon永远的主角,侦探小说史上最伟大的侦探。  伊瑙克·J·锥伯(Enoch J. Drebbe):劳瑞斯顿花园街5号被杀者。  约瑟夫·斯坦节逊(Joseph Strangerson):锥伯的秘书。  葛莱森(Gregson):英格兰场警探。  雷斯垂德(Lestrade):英格兰场警探。  约翰·栾斯(John Rance):发现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尸体的当班巡警。  亥瑞·摩挈(Harry Murcher):栾斯接触过的人。  汤姆·丹尼斯(Tom Dennis):“老太婆”虚构的人物。  索叶·丹尼斯(Sally Dennis):“老太婆”虚构的人物。  索叶夫人(Mrs. Sawyer):“老太婆”虚构的人物。  夏朋婕太太(Madame Charpentier):供膳的寄宿处出租者,锥伯曾寄宿她家。  爱莉丝·夏朋婕(Alice Charpentier):夏朋婕太太的女儿。  阿瑟·夏朋婕(Arthur Charpentier):爱莉丝的哥哥。  维金斯(Wiggins):侦缉队贝克街小分队(the Baker Street division of the detective police force)队长。    杰弗逊·候波(Jefferson Hope):本故事中的男二号。    约翰·费瑞厄(John Ferrier):露茜的养父。  露茜·费瑞厄(Lucy Ferrier):杰弗逊·候波的情人。  Ⅲ. 福迷问答        (福迷问答,所有的问题均可以从神圣的原著(The Canon)中找到答案。有兴趣的“福迷”可以先热热身,不翻书,看您可以回答出几个题目。)    1、根据故事中有关的线索,您能推断出“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惨案”发生的年、月、日吗?另外,您知道福尔摩斯用了多长时间就破获了此案?    2、在本篇故事中,福尔摩斯说他靠侦探术挣取“干酪和面包”。除了侦探术,您知道福尔摩斯还有什么其他的经济来源吗?    3、您知道华生喜欢什么牌子的烟草?    4、您知道华生遇到福尔摩斯之前,曾住在什么地方吗?
【小说】三角墙山庄 三角墙山庄 --------------------------------------------------------------------------------福尔摩斯探案——新探案 我与福尔摩斯所经历过的冒险,再没有比这次更突然、更富戏剧性的了。我已经有一段时间没见到他了,也不知道他近来活动的方向是什么。但是这天早上他谈兴不错,他刚让我坐在壁炉一边的旧沙发上,而他本人衔着烟斗坐在对面,就有人来了。如果我说来的是一头发狂的公牛,也许更能说明我的意思。 呼的一声门被冲开,闯进一个巨大的黑人。要不是面目狰狞,他将会给人一种滑稽之感,因为他穿着一身鲜艳的灰格西装,飘垂着一条橙红领带。他那宽脸庞和扁鼻子使劲伸向前方,两只阴沉的黑眼睛冒着抑制不住的怒火,并轮流打量着我们两人。 “你们两位谁叫福尔摩斯?"他问道。 福尔摩斯懒洋洋地把烟斗举了一下。 “哈,原来就是你吗?"这位来访者说着,以一种令人不快的鬼祟轻步绕过桌子。“你听着,福尔摩斯先生,请你不要多管闲事,让人们各管各的事。你听懂了吗?” “说下去,"福尔摩斯说道,“很有意思。” “哈,你觉得有意思,是吧?"这个蛮汉咆哮道,“等我收拾你一顿,你就不觉得有意思了。我对付过你这种人,收拾过之后他们就老实了。你看这个,福尔摩斯先生!” 他伸出一只硕大无朋的拳头在福尔摩斯鼻子底下晃。福尔摩斯满有兴致地细看着他的拳头。"你是生来就这样儿的吗?"他问道:“还是慢慢练出来的呢?” 不知是由于我朋友那冰冷的镇静,还是由于我抄起了拨火棒的缘故,总而言之这位访客的态度变得不那么神气活现了。 “反正我已经警告你了,"他说。"我有个朋友对哈罗那边的事有兴趣——你知道我指的是什么——他用不着你多管闲事。明白吗?你不是法律,我也不是法律,要是你管闲事,我就不客气。记住没错儿。” “我早就想见见你了,"福尔摩斯说。“我不让你坐了,因为我不喜欢你身上的气味。你不就是斯蒂夫·迪克西,那个搞拳击的吗?” “这正是我的名字,你要是说话不客气我就收拾你。” “那你倒用不着,"福尔摩斯使劲盯着这位客人的奇丑无比的嘴巴说。“不过你在荷尔本酒吧外头杀死小伙子珀金斯的事——怎么着!你怎么要走哇?” 这个黑人一下退缩了回去,面色铁灰。"少跟我说这些没用的话。"他说道。"我跟什么珀金斯有什么相干?这小子出事的时候我正在伯明翰斗牛场进行训练。” “不错,你可以对法官这么讲,斯蒂夫,"福尔摩斯说。"我一直在注意你跟巴内·斯托克代尔的勾当——” “我的老天!福尔摩斯先生——” “行了。这个就算了。等我需要你的时候再说。” “那再见吧,福尔摩斯先生。我希望你不计较今天我上这儿来的事儿吧?” “那除非你告诉我是谁叫你来的。” “那你还用问吗,福尔摩斯先生。就是你刚才说的那个人。” “是谁指使他的呢?” “老天,我可不知道,福尔摩斯先生。他就跟我说:‘斯蒂夫,你去找福尔摩斯先生,就说要是他上哈罗去就有生命危险。'就是这么回事,都是实话。"没等再问他别的,这位客人就一溜烟跑出去了,走得跟来得一般快。福尔摩斯一面暗笑,一面磕去烟斗里的灰。 “华生,幸亏你没有敲破他那结实的脑袋。我看见你拿拨火棒的动作了。其实他倒是一个不妨事的,别看浑身是肌肉,倒是个愚蠢的、放空炮的小孩子,很容易把他镇住,就象刚才那样。他是斯宾塞·约翰流氓集团的成员,最近参加了一些卑鄙的勾当,等我腾下手来再处理他们。他的顶头上司巴内,倒是一个狡猾的家伙。他们专干袭击、威胁之类的勾当。我所要知道的是,在这次事件里,他们背后是什么人?” “但他们为什么要威胁你呢?” “就是这个哈罗森林案件。他们这一来,倒使我决心侦查这个案子了,既然有这么多人
【小说】格兰其庄园 格兰其庄园 -------------------------------------------------------------------------------- 一八九七年冬末一个下霜的早晨,黎明时分,有人推动我的肩膀,我醒来一看原来是福 尔摩斯。他手里拿着蜡烛,带着焦急的面容,俯身告诉我发生了一件紧急案子。 他喊道:“快,华生,快!事情十分急迫。什么也不要问,穿上衣服赶快走!” 十分钟后我们乘上马车。马车隆隆地行驶在寂静的街道上,直奔查林十字街火车站。天 色已经微微发亮,在伦敦的灰白色晨雾中时而可以朦胧地看到一两个上早班的工人。福尔摩 斯裹在厚厚的大衣里一言不发,我也是同样,因为天气很冷,而且我们也没吃早饭。 在火车站上我们喝过热茶,走进车厢找到座位,这时才感到身体逐渐暖和过来。火车是 开往肯特郡的,一路上福尔摩斯不停地讲着,我只是听。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封信,大声读 道:             肯特,玛尔舍姆,格兰其庄园             下午三点三十分 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 我希望你能够立刻协助我解决这桩极特殊的案件。处理这一类案件正是你的特长。现在 除去已把那位夫人放开之外,现场一切东西全未移动,我请求你火速赶来,因为单独留下优 斯塔斯爵士是不妥当的。                您的忠实朋友     斯坦莱·霍普金 福尔摩斯说:“霍普金找我到现场有七次,每次确实都很需要我的帮助。我想你一定已 经把他的案子全收到你的集子里去了,当然我承认你很会选材,这弥补了你叙述不够得力的 缺陷。但是你看待一切问题总是从写故事的角度出发,而不是从科学破案的角度,这样就毁 坏了这些典型案例的示范性。你把侦破的技巧和细节一笔带过,以便尽情地描写动人心弦的 情节,你这样做,只能使读者的感情一时激动,并不能使读者受到教育。” 我有些不高兴地说:“你为什么不自己写呢?” “亲爱的华生,我是要写的。你知道,目前我很忙,但是我想在我的晚年写一本教科 书,要把全部侦查艺术写进去。我们现在要侦查的象是一件谋杀案。” “这么说你认为优斯塔斯爵士已经死了?” “我想是这样的。霍普金的信说明他心情相当激动,可是他并不是易动感情的人。我想 一定是有人被害,等我们去验尸。如果是自杀,他不会找我们的。信中谈到已把夫人放开, 好象是在发生惨案的时候,她被锁在自己的屋中。华生,这个案件是发生在上流社会里,你 看信纸的质地很好,上面有E、B两个字母组成的图案做为家徽,出事地点是个风景如画的 地方。霍普金不会随便写信的,所以我们今天上午一定够忙的。凶杀是在昨天夜里十二点以 前发生的。” “你怎么知道呢?” “算一下火车往来以及办事的时间就可以知道。出事后要找当地的警察,警察还要报告 苏格兰场,霍普金要去现场,还要发信找我,这至少需要一整夜。好,齐赛尔贺斯特火车站 已经到了,我们这些疑问马上就会得到解决。” 在狭窄的乡村小道上我们匆匆忙忙地走了两英里,来到一座庭园的门前。一个看门的老 人走过来,给我们打开了大门,他憔悴的面容证实这里确实发生了不幸的事件。一进富丽堂 皇的庭园,就看见两排老榆树,恰好形成一条林荫道,通向一座低矮而宽敞的房屋,正面有 帕拉弟奥式的柱子。房屋①的中央部分被常春藤覆盖着显得十分古老陈旧,但是从高大的窗 户可以看出,这栋房子进行过改建,并且有一侧完全是新建的。年轻机智的霍普金正站在门 道里迎接我们,看样子显得很焦急。 -------------- ①帕拉弟奥(1518年,1580年),意大利建筑家。——译者注 “福尔摩斯先生,华生大夫,你们来了我真高兴。不是情况紧急,我是不会如此冒昧
【小说】第二块血迹 第二块血迹 -------------------------------------------------------------------------------- 我原来打算发表《格兰其庄园》之后,不再写我的朋友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辉煌事 迹了。这并不是因为缺少素材,还有几百个案例没有使用过;也不是因为读者对于这位卓越 人物的优秀品格和独特方法失掉了兴趣。真正的原因是福尔摩斯先生不愿意再继续发表他的 经历。其实,记录他的事迹对他的侦缉工作是有好处的,但是他一定要离开伦敦,到苏塞克 斯丘陵地带去研究学问和养蜂,所以很不喜欢继续发表他的经历,而且再三叮咛要我尊重他 的意愿。我对他说,我已经向读者表明,《第二块血迹》发表之后,即将结束我的故事,而 且用这样一个重要的国际性案件做为全书的结尾,是最恰当不过了。所以,最后我得到他的 同意,小心谨慎地给公众讲一讲这个事件。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有些细节可能显得不很清 楚,请公众谅解我不能不有所保留的苦衷。 某一年秋天,年代不能讲明,请读者原谅,一个星期二的上午,有两位驰名欧洲的客人 来到我们贝克街的简陋住所。一位是著名的倍棱格勋爵,他曾两度担任英国首相。他的鼻梁 高高耸起,两目炯炯发光,相貌显得十分威严。另一位肤色黝黑,面目清秀,举止文雅,虽 然不到中年,可是看样子阅历很广。他就是崔洛尼·候普——负责欧洲事务的大臣,英国最 有前途的政治家。他们二人并肩坐在堆满文件的长沙发椅上,从他们忧虑而焦急的神色可以 看出,他们到这里来,一定是有要事相求。首相那青筋凸起的双手紧紧握着一把雨伞的象牙 柄,他看看我又看看福尔摩斯,憔悴、冷漠的脸上现出无限的忧愁。那位欧洲事务大臣也心 神不安地时而捻捻胡须,时而又摸摸表链坠。 “福尔摩斯先生,今天上午八点钟我发现有重要文件遗失,赶忙告诉了首相。遵从首相 的意见,我们立即来找你。” “您通知警察了吗?” 首相说起话来迅速而又果断——众所周知,他总是这样讲话的:“没有,我们不能这样 做。通知警察就意味着把文件公之于众,这正是我们所不希望的。” “先生,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这个文件非常重要,一旦公之于众很容易、或者说很可能会引起欧洲形势复杂 化。甚至说战争与和平的问题完全取决于此都不过分。追回文件一事,必须绝对保密,否则 也就毫无必要,因为盗窃文件的目的正是为了公布文件的内容。” “我明白了。崔洛尼·候普先生,请您准确地叙述一下文件是在什么情况下丢失的。” “好,福尔摩斯先生,几句话便可以说清楚。我们六天以前收到一封信,是一位外国君 主寄来的。这封信事关重大,因此我不敢放在保险柜里,而是每天带到白厅住宅街我的家 中,锁在卧室的文件箱里。昨天晚上还在那儿,这是千真万确的。我换衣服吃晚饭的时候, 打开箱子,看见文件还在里面。今天上午就不见了。文件箱一整夜全放在我卧室梳妆台镜子 旁边。我和我的妻子睡觉都很轻。我们二人都敢肯定夜里没有人进到屋里,可是文件却不见 了。” “您什么时候吃的晚饭?” “七点半。” “您睡觉前做了哪些事?” “我的妻子出去看戏了。我一直坐在外屋等她。到十一点半我们才进卧室睡觉。” “也就是说,文件箱放在那儿有四小时没人看守。” “除了我自己的仆人和我妻子的女仆早晨可以进屋以外,其他任何时间绝不允许任何人 走进屋内。这两个仆人是可靠的,在我们这里工作已经相当久了。此外,他们二人谁也不可 能知道在我的文件箱里放着比一般公文更重要的东西。” “谁知道有这封信呢?” “家里没有一个人知道。” “您的妻子一定知道了?” “不,先生。直到今天上午丢了这封信我才对她说。” 首相赞许地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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