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福尔摩斯宝典1:血字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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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Warshawski 楼主
  重要提示:  这不是所谓的“导读”或者“读后感”,而是一位福迷的读书札记。由于不可避免涉及谜局、推理和答案,所以,请未读过原著的朋友不要继续。  尽管就本人感觉而言,《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就是知道了谜局与答案,也仍然是百读不厌的佳作。但为了您能获得侦探小说特有的那种“初体验”的全方位阅读快感,再次提醒您:请先阅读原著。  您不必着急,我们会耐心地等着您读完原著,然后再加入我们的讨论。《福尔摩斯宝典1:血字的研究》作者:陇首云  Ⅰ.版本、译本情况    英文版篇名为《A Study In Scarlet》,标准缩写:STUD。    最早发表于1887年11月的《Beeton's Christmas annual》(《1887年比顿圣诞年刊》)。    中文版较早期翻译的版本有:1904年黄人(摩西)、奚若《大复仇》、陈彦《恩仇血》,1905年周瘦鹃《血书》,1906年佚名《福尔摩斯侦探案第一案》、1908年林纾《歇洛克奇案开场》。    群众出版社1979年出版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一),1981年出版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上)中,此篇译作《血字的研究》,译者均为丁锤华、袁棣华。在此前,群众出版社于1958年曾出版单行本《血字的研究》,译者丁锤华、袁棣华,由于未见这个版本的原书,所以未作对比,不知是否作过修订。    其他中译版本情况,参见《福尔摩斯宝典:附录:福尔摩斯探案故事中译本列表》    Ⅱ.出场人物    约翰·H·华生(John H. Watson):福尔摩斯最亲密的朋友,侦探小说史上最佳的配角。    摩瑞(Murray):华生的勤务兵,他在迈旺德战斗中救了华生。  小斯坦弗(Young Stamford):华生以前的助手,他将华生介绍给福尔摩斯。  歇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The Canon永远的主角,侦探小说史上最伟大的侦探。  伊瑙克·J·锥伯(Enoch J. Drebbe):劳瑞斯顿花园街5号被杀者。  约瑟夫·斯坦节逊(Joseph Strangerson):锥伯的秘书。  葛莱森(Gregson):英格兰场警探。  雷斯垂德(Lestrade):英格兰场警探。  约翰·栾斯(John Rance):发现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尸体的当班巡警。  亥瑞·摩挈(Harry Murcher):栾斯接触过的人。  汤姆·丹尼斯(Tom Dennis):“老太婆”虚构的人物。  索叶·丹尼斯(Sally Dennis):“老太婆”虚构的人物。  索叶夫人(Mrs. Sawyer):“老太婆”虚构的人物。  夏朋婕
太太
(Madame Charpentier):供膳的寄宿处出租者,锥伯曾寄宿她家。  爱莉丝·夏朋婕(Alice Charpentier):夏朋婕太太的女儿。  阿瑟·夏朋婕(Arthur Charpentier):爱莉丝的哥哥。  维金斯(Wiggins):侦缉队贝克街小分队(the Baker Street division of the detective police force)队长。    杰弗逊·候波(Jefferson Hope):本故事中的男二号。    约翰·费瑞厄(John Ferrier):露茜的养父。  露茜·费瑞厄(Lucy Ferrier):杰弗逊·候波的情人。  Ⅲ. 福迷问答        (福迷问答,所有的问题均可以从神圣的原著(The Canon)中找到答案。有兴趣的“福迷”可以先热热身,不翻书,看您可以回答出几个题目。)    1、根据故事中有关的线索,您能推断出“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惨案”发生的年、月、日吗?另外,您知道福尔摩斯用了多长时间就破获了此案?    2、在本篇故事中,福尔摩斯说他靠侦探术挣取“干酪和面包”。除了侦探术,您知道福尔摩斯还有什么其他的经济来源吗?    3、您知道华生喜欢什么牌子的烟草?    4、您知道华生遇到福尔摩斯之前,曾住在什么地方吗?
2006年01月26日 08点01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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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Warshawski 楼主
    6、福尔摩斯对华生的观察:这一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显见他是个军医。他是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从他手腕的皮肤黑白分明看来,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这就清楚地说明他是久病初愈而又历尽了艰苦。他左臂受过伤,现在动作起来还有些僵硬不便。    7、华生总结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为:1)文学知识——无。2)哲学知识——无。3)天文学知识——无。4)政治学知识——浅薄。5)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于莨菪制剂和鸦片却知之甚详。对毒剂有一般的了解,而对于实用 园艺学却一无所知。6)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但也有限。但他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他在散步回来后,曾把溅在他的裤子上的泥点给我看,并且能根据泥点的颜色和坚实程度说明是在伦敦什么地方溅上的。7)化学知识——精深。8)解剖学知识——准确,但无系统。9)惊险文学——很广博,他似乎对近一世纪中发生的一切恐怖事件都深知底细。10)提琴拉得很好。11)善使棍棒,也精于刀剑拳术。12)关于英国法律方面,他具有充分实用的知识。     8、福尔摩斯拿植物碱让朋友尝试,以便正确地了解药物的效果。    9、福尔摩斯通过用棍子抽打尸体的方式,来观察伤后伤的表现。  10、贝克街小分队第一次出现。    11、华生与福尔摩斯初次见面时,福尔摩斯经过试验,发明了“歇洛克·福尔摩斯检验法”。但后来的故事里,这一试验一次也没有再用过。  12、也是华生与福尔摩斯初次见面时,在相互“交底”时,说“我奍了一条小虎头狗”,但这只狗在以后故事里从来没有再出现过。  13、福尔摩斯对小提琴很在行,很了解意大利克里莫纳出产的提琴,并且很清楚斯特莱迪瓦利与阿玛蒂提琴之间的区别。  14、本篇故事中提到的疾病有:伤寒、主动脉瘤。  Ⅷ.福学问题        (福学问题,是针对神圣的原著(The Canon)提出的一些问题。目的并非是想与华生“叫板”,而是希望引出福迷同仁的讨论,甚至一些“大话”。问题已经提出,剩下的就看您的啦!)    1、当华生与小斯坦弗在化验室看到福尔摩斯的时候,福尔摩斯刚刚完成了“歇洛克·福尔摩斯检验法”的试验。为什么高兴无比的福尔摩斯抓住了初次才看到的华生的袖子,而不是熟人小斯坦弗的?    2、“歇洛克·福尔摩斯检验法”是否真的存在?您知道为什么在神圣的原作(The Canon)其他的故事中,这个检验法一次也没有再被提起?    3、在福尔摩斯提出彼此了解对方的“最大缺点”的时候,华生曾说“在我身体健壮的时候,我还有其他一些坏习惯”,您知道华生这些“坏习惯”会是什么吗?  4、当华生看过《生活宝鉴》后,曾不禁把杂志往桌上一丢,大声说道“真是废话连篇!我一辈子也没有见过这样无聊的文章。”您知道为什么华生没有看到文章作者的名字?  5、在本故事中,福尔摩斯曾问葛莱森,他和雷斯垂德是否乘坐马车去现场,葛莱森回答说他们都没有。那问题来了,您推测这两位侦探是如何去现场的?  6、夏朋婕太太说:“我的儿子在海军里服务,他的花费很大。”您知道这是为什么?  7、在本故事中,华生曾对福尔摩斯的形象有过一段著名的描述。但如果从侦探的角度来看,华生显然有一些明显的遗漏。您能指出它们吗?    8、福尔摩斯在探案过程中,曾以华生的名义在报纸上发布了一个戒指“失物招领广告”,候波曾想这“可能是个圈套”,而由一位朋友代他前往认领。但为什么才两天,他听一个破衣褴衫的少年说,贝克街221号乙有位先生要雇他的车子,就一点也没有怀疑就跟着来了呢?要知道那个“失物招领广告”刊登的地址也是“贝克街221号乙”啊!?    Ⅸ.有关翻译
2006年01月26日 08点01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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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Warshawski 楼主
  这(太阳系)与我又有什么相干?你说咱们是绕着太阳走的,可是,即使咱们绕着月亮走,这对于我或者对于我的工作又有什么关系呢?"    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加拉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推断和分析的科学也象其他技艺一样,只有经过长期和耐心的钻研才能掌握;人们虽然尽其毕生精力,也未必能够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初学的人,在着手研究极其困难的有关事物的精神和心理方面的问题以前,不妨先从掌握较浅显的问题入手。比如遇到了一个人,一起之间就要辨识出这人的历史和职业。这样的锻炼,看起来好象幼稚无聊,但是,它却能够使一个人的观察能力变得敏锐起来,并且教导人们:应该从哪里观察,应该观察些什么。  3、福尔摩斯的哲学    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什么新鲜事,都是前人作过的。  在这个世界上,你到底做了些什么,这倒不关紧要。要紧的是,你如何能够使人相信你做了些什么。    4、关于福尔摩斯本人    有时我心情不好,一连几天不开口;在这种情形下,您不要以为我是生气了,但听我自然,不久就会好的。    我在观察和推理两方面都具有特殊的才能。    我确实是世界上少有的懒鬼,可是,那只是当我的懒劲儿上来的时候才这样,因为有时我也非常敏捷哩。    5、关于自然和动物    一个人如果要想说明大自然,那么,他的想象领域就必须象大自然一样的广阔。  6、关于侦探的艺术    我没有工夫谈这些琐碎的事。  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表情、衬衣袖口等等,不论从以上所说的哪一点,都能明白地显露出他的职业来。如果把这些情形联系起来,还不能使案件的调查人恍然领悟,那几乎是难以想象的事了。  犯罪行为都有它非常类似的地方,如果你对一千个案子的详情细节都能了如指掌,而对第一千零一件案子竟不能解释的话,那才是怪事哩。  可是,在我看来,杜班实在是个微不足道的家伙。他先静默一刻钟,然后才突然道破他的朋友的心事,这种伎俩未免过于做作,过于肤浅了。不错,他有些分析问题的天才,但决不是爱伦·坡想象中的非凡人物。"  勒高克是个不中用的笨蛋。他只有一件事还值得提一提,就是他的精力。那本书简直使我腻透了。书中的主题只是谈到怎样去辨识不知名的罪犯。我能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解决这样的问题。可是勒高克却费了六个月左右的工夫。有这么长的时间,真可以给侦探们写出一本教科书了,教导教导他们应当避免些什么。    即使有一群水牛从这里走过,也不会弄得比这更糟了。  有了你和雷斯垂德这样两位人物在场,第三个人当然就不会再发现什么了。  什么也比不上直接取得的证据来得重要。  如果一个情节似乎和一系列的推论相矛盾,那么,这个情节必定有其他某种解释方法。    把奇怪和神秘混为一谈,这是错误的。最平淡无破的犯罪行为往往却是最神秘的,因为它看不出有什么新破或特别的地方,足以作为推理的根据。    在解决这类问题时,最主要的事情就是能够用推理的方法,一层层地回溯推理。这是一种很有用的本领,而且也是很容易的,不过,人们在实践中却不常应用它。在日常生活中,向前推理的方法用处大些,因此人们也就往往容易忽略回溯推理这一层。如果说有五十个人能够从事务的各个方面加以综合推理的话,那么,能够用分析的方法推理的,不过是个把人而已。    侦探学所有各个部门中,再没有比足迹学这一门艺术更重要而又最易被人忽略的了。  7、其他
2006年01月26日 08点01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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