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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诸子之闲话孔子 要对一位思想家的思想做出肯定或者否定,都要遵循一个原则:从该思想家的的经典文本入手。 总括而言,孔子之思想始于“礼”,进于“义”,最终归于“仁”。所谓“礼”,狭义上说是指仪式文物,广义上说则是节度秩序。孔子之“礼”便属于后者。摄“礼”归“义”进而摄“礼”归“仁”。所以孔子之“礼”非仪式文物,而是在于启发人的自觉心和价值观念。孔子所建立的“礼、仁、义”之理论体系,旨在摆脱原始信仰的形式主义,显现出人类对自我的肯定。接下来,我将利用孔子的原始文本,来粗谈一下孔子。 摄“礼”归“义”: 孔子的“义”是正当的意思,“见义不为,无勇也”(《论语·为政》),“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这在西哲之中是相当明显的正义论范式。孔子提倡正当的行为,而“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则是由“义”的正当性所衍生出来责任概念。关于“礼”和“义”的关系,孔子则做了如下论述,“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论语·卫灵公》)说明义是实质,“礼”依托于义,是“义”的表现形式。礼,即秩序。一个有秩序的社会是建立在正当行为的基础之上。无论是历史、社会、心理乃至生理其本身都不能提供价值观念,只有自觉的意识才是价值观念的唯一根源。凸显人的自我自觉之心,是孔子为后世儒学奠定的基础。 关于孔子的“礼”,请千万不要理解成繁文缛节,因为孔子尊礼制,但反对繁文缛节的表面文章的,“礼,与其奢也,宁俭”(《论语·八修》)。所以,孔子不是形式主义者。 摄“礼”归“仁” “仁”的观念是孔子理论体系的核心,也是其思想脉络的终点。“夫人者,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人之方也。”(《论语·雍也》)这里,孔子明确的表述了“仁”的本义:视人如己,除蔽私累。“仁”到了这样的境界,即是自觉,不求于外,不受制约,由此人成为自我的主宰,而非私心贪欲的奴隶。“仁,远乎哉?吾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仁”是孔子追求的排除私念,树立公心的至高境界,而是否愿意达到这个境界,则全凭人的主观自觉。 孔子的“义”和“仁”在思想层面上不是并列关系,而是递进关系。“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克己:去私;复礼:循理;先至于“义”,而后达到“仁”的境界。 孔子在给出人类至高境界的同时,也没有否定客观存在于人性之中的“私”,所以他论述了“亲亲”的概念。这个概念不是始于孔子,而是见于《诗经·小雅》,“亲亲以睦友”。孔子只是在先人朴素的伦理观上加以提炼,指出“仁者,人也。亲亲为大”(《礼记·中庸》),说明“仁”的本质来自人类的基础伦理观之中。而且孔子的“亲亲”不是狭隘的血亲,而是进一步提出“不独亲其亲”(《礼记·礼运》),“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论语·为政》),综合看来就是告诉大家,家庭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此外,又引申出“亲亲相隐”的伦理与法制的问题。事实上,这种问题在法家而言也是恪守的,即使是商鞅那么逆天的人也不许儿子举发父亲。在古希腊也有“容隐”观念,苏格拉底就谴责过游叙利弗伦告发其父的行为。罗马法也同样有家长权下亲属不得互相告发的条文,《查士丁尼汇纂》明文规定未经许可状告家父者,任何人都有权对他提起诉讼。 最后,说一下孔子思想里的所谓封建等级观念,毋宁说是权分的关系。“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其实孔子在这里并无涉及君臣义务的具体内容,其意思无非是说明君主必须完成君主的任务,也只能享有君主的权利。“臣、父、子”皆同。考量于西方政治思想体系里的“绝对主权”观念,孔子显然是提出了限制主权的观念,避免人们进入“绝对奴役”的状态。因此说孔子拥护封建制度,显然又是脑补出来的。
论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问题(普列汉诺夫) 一 已故的卡勃利茨在七十年代后半期写了《理性与感情是进步的因素》一文。在该文中,作者引用斯宾塞的言论,硬说在人类前进运动中起主要作用的是情感,而理性只起着次要的并且完全是从属性的作用。有位“可敬的社会学家”反驳卡勃利茨时,对这种轻视理性的理论表示了含有讥嘲意味的惊异。这位“可敬的社会学家”为理性作辩护,当然是正确的。但他如果不涉及卡勃利茨所提出的那个问题的实质。而单只指明问题的这种提法本身如何不可以和不容许,那他就较正确多了。事实上,“因素”论本身就是没有根据的,因为它随便挑出社会生活中的几个方面来,将它们看着独立的实体,变成是从各个不同方面并以不同的功效引导社会人类走向进步的一种特殊力量。这个理论在卡勃利茨那里所具有的形式,尤其没有根据,因为他不是把社会人类活动的某些方面,而是把个人意识的不同的领域说成为社会学的特殊的实体。这真是绝顶的抽象;无法再前进一步,因为再进一步就会走进显然妄诞无稽的境界。这才是“可敬的社会学家”应该叫卡勃利茨及其读者们注意的地方、这位“可敬的社会学家”发现卡勃利茨因极力探寻历史上占统治地位的“因素”而走进了怎样一种抽象的迷宫时,也许会在无意中对因素论本身做出一点批评吧。而这在当时对于我们大家都会是很有益处的。但他却没有胜任。原来他自己也是站在这一理论的观点上,他与卡勃利茨不同的地方,只在于他具有折衷主义的倾向,所以在他看来,一切“因素”都同样重要。后来,在他攻击辩证唯物主义的言论中,他的头脑中的折衷主义本性更是表现得特别明显,竟以为辩证唯物主义是为了经济“因素”而牺牲其他一切“因素”,并根本否定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的一种学说。这位“可敬的社会学家”连想都没有想到辩证唯物主义和“因素”论是毫不相干的。所以只有完全不能进行逻辑思维的人才会认为辩证唯物主义是替所谓无为主义作辩护的。不过,应该指出,这位“可敬的社会学家”的这种落空丝毫也不新奇;过去有,现在有,并且大概将来很长一个时期也还有许许多多的人会这样落空的······
约翰·洛克《论宗教宽容》 尊敬的先生: 蒙您向我询问关于不同信仰各教派的基督徒之间互相宽容的想法,我必 须坦率地回答您,我把那种宽容誉为纯正的教会基本特征的标志。因为不论 一些人如何夸耀其出生地和名字的古老,或其外部仪式的华丽;而另一些人 则以其宗规改革相炫耀;其实,他们都无非是为了标榜其信仰的正统性—— 因为每个人都以自己为正统——这些和其他诸如此类的东西都不是基督教会 的标志,只不过是人们互相争夺统治他人的权力和最高权威的标记罢了。任 何人尽可以郑重其事地以此相标榜,然而,倘若他缺乏仁爱、温顺以及对全 人类乃至对非基督徒的普遍的友善,他自己当然也就不配为一个真正的基督 徒了。救世主曾对他的门徒说过:“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但你们不 可这样”(《路加福音》第 22 章第 25 节)。真正的宗教完全是另一口事。 它并不是为了制定浮华的仪式,也不是为了攫取教会的管辖权或行使强制 力,而是为了依据德性和虔诚的准则,规范人们的生活。不论是谁,如果他 愿意置身于基督的旗帜之下,对他说来,首要的和高于一切的,就是向自己 的邪恶和私欲开战。任何人若没有圣洁的生活、纯洁无瑕的行为,缺乏仁爱 和忍让精神而僭取基督徒的美名,都是徒然无益的。“凡称呼主名的人,总 要离开不义”(《提摩太后书》第 2 章第 19 节)。我们的救主曾对彼得说过: “你口头以后,要坚固你的兄弟”(《路加福音》第 22 章第 32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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