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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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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目前9人怀疑的一点分析 首先我们看到93话时的状态,此时横屋组3人正常,其余9人中有两个感染者哟,如果这两个人坦白,9人很容易制造出所有人疫苗抗体超过4支的情况然后晋级.(注意前面事务局说的是12人中约有一半晋级,而无论如何疫苗抗体数超过4支者必晋级所以一定为这9人晋级)那么大家互相怀疑的这种"疑心箭"是否有存在的必要呢,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我们假设一种情况:让这两个感染者产生合作联系.这两个人为了"个人目的"达成先实施一个目的,就是让9人全变成感染者,然后投向横屋,注意目前横屋三人组每人都是(正常+2)一旦加入两个感染者,横屋就必然晋级了,实际是这5人能晋级了,因为其余人士一旦都成为(感染+0)了,自己基本没戏了,只能疯狂投靠横屋组,那么这两个人能否实施先行目的,答案也是显然的.因为9人互相不知道对方情况,两两第一次接触者必有一人轮空,而这两人想法回避这唯一的"轮空模式"+"互相接触模式"一次让感染者扩大为4人,然后尽量不让另外五人互相接触,很容易隐蔽得让9人都感染了.而从目前情况看赤木很可能被感染了,这样这种二人合作模式从实际看很难实现.如果有一个感染人一定要让大家全感染并确定就要过多两两一次接触,有了前面的经验,这种暴露险恶目的的行径是很滑稽的哟,然而如果不是合作,而让可能被感染的赤木加入接触者也容易就让大家感染,这样通过布告牌上感染数的确认很可能就让9人陷入绝望谷地之中了.
【解惑】为什么魅上不使用准备纸片计划 我再总结性的说明一下为什么不设计成用纸片做最后对决?(月)首先最基本的要求魅上这样做的人是月,因为月的计划就是魅上一直配合高田使用假笔记制裁,而藏匿真笔记很可能被SPK的人发现,月根本就不清楚SPK等人跟踪情况,也许那里的人时刻都监视着魅上,这样藏匿的笔记纸片很可能被发现.注意这一点,月的计划就是要让SPK的人在假笔记上做手脚,这样监视魅上的机率就更高,更容易有被发现真笔记纸片的可能,与其如此还是存放在银行的真笔记更保险,当SPK的人最后与月会合的时候,魅上可以大胆去银行取用真的笔记在YB仓库进行制裁.月还想隐瞒的一点就是(笔记纸片能够制裁人的事实)因为他害怕纸片被尼亚发现后就会打断原来的计划(因为计划的发起者是尼亚)同时自己的小底子也完全被看穿,害怕很多未知因素发生((比如自己在手表里藏匿的纸片失去一定意义)PS:尼亚的确是在当日通过询问死神彻底了解(笔记纸片能够制裁人的事实)(魅上)对于1.26事件,高田被梅罗绑架,对于魅上而言,担心高田当日制裁对象不能完全彻底进行(因为他是一个极端正义的人)所以自己才在想使用真笔记制裁罪犯的同时消灭高田,假如藏匿得有真笔记纸片,自己确保不使用它,就必须要去银行取真笔记,这样一来正中尼亚下怀,对真笔记进行调包,索然失去真笔记存在的意义.同时真笔记在尼亚手里,自己完全可以控制魅上当日用假笔记制裁.(尼亚)这只是一种猜测,月的计划完全被他看穿,然后通过LTN引诱梅罗绑架高田,使魅上去取用真笔记然后再调包,这样自己如果得不到真笔记就会推翻原来的计划,魅上使用真笔记碎片的意义也达不到(之所以要说这一段,目的不是说明这种情况必然发生,而是有可能,这样一来魅上使用纸片的计划完全失效,计划中存在盲点的可能表明计划本身就不能进行就是这个道理.
【分析】L可以判断月是基拉的理由 对于L而言可以做出如下分析,火口被害可以得出火口是被基拉利用的人原因如下(不是基拉) 1火口智力不够 2火口针对对象相较以前相比有了变化 3火口没有与第二基拉联系(而且L前面判定第二基拉是女性,更不符合情理) 4火口与青山事件没有联系 5火口被害说明他的确是被利用了 既然火口是被利用了,那么又可以得出以下不合理的地方 (1)基拉为何要转移能力给火口,总部也要调查有关于火口的情况,万一笔记被总部得到不就对基拉不利了吗?(实际上笔记也被总部得到)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基拉是因为某种原因能力受到限制,从而转移能力 2基拉放心总部行动很可能是因为基拉与总部有关联(这样月就有了符合逻辑上的嫌疑) (2)莱姆只强调笔记是偶然被火口所得,与前面分析矛盾,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莱姆是与基拉窜通好的,而现在能与基拉接触的嫌疑人中就只有月,月嫌疑更大。 然后就是13日规则,假设规则是真的,那么转移能力的基拉不是会因13日未使用笔记而死亡吗?所以得出基拉未该使用笔记,那么既然前面推断出笔记有两本,由此可以得出基拉使用唯一一本笔记,那么不就与前面的两个基拉有矛盾吗?所以规则是假的,既然是假的,联想月的监禁就有问题,再加上前面怀疑月的推理,一切行动几乎就表明月是基拉了。 分析就是这样。
我对月作法的一点简单想法......... 呵,首先说明一下本人不擅长于文字表述,可能有些话不太得体,还请见谅还有就是观点不是很动人,可能有点意识流的感觉,也要多多包含...死亡笔记是一个纯虚构的东西,它给人带来的首先映入人直觉感受往往是人性的黑暗,欲望,然后就体会到对生的渴望与满足于自我价值的认可等启示,这里我想<抛开>这些问题不管,而是想想比较现实的东西,假如死亡笔记存在于人世,假如存在有月般才能与其符合理想的人,应该会有怎样效果?呵,说是现实不过我想说的是前提已经有了一个理想场景,一种假想的神力的模式,这里自然就有违背常例的原则,比如假若人造人产生,或是在人的大脑里加上足够多的K个芯片,是否被世人接受于人这个称位一样,因为这里存在于人所制约的形式上的各种规则是否会有动摇一样,当然这也是人一来就必定联想到的东西,关键在与普通人<比如我>头脑自然也会由此联想会有担忧感的产生,因为即使自己不太擅长模拟事物,也会感受到一种不可预计因素的预感,于是放弃想象.但当我们界于死亡笔记来思索问题,由于直接带入了侵略意识成分在里面,自然最直接的都是一种极不认可的阶段,可以想象这种阶段成分可以盖过其目标意图成分,即行为目的性的模式可以简化到比较低级的部分.我随便举个例子,比如有人对月的内心可能有这种理解,比如/<基于月不愿交换死神之眼这一点,可以看出月的行为是满足于自我的统治者野心,因而谈不上正义与美好./显然这里就存在着一种感受,即一个具备一定能力的人先假想一下自我对月能力与自我感强烈感到不满,于是再将其原因再概为本有能力范围之下,而不强调能力的后果.比如/认为月是在世人面前展示自己<好好学生>的一面得到外界认同逐步使对自己期望从而将身价提高的心理变化/是一样的道理,即将本有特性规划于本有特性中认为.心理是常态状况发展过程等.其实很简单,由于目标是不断处在阶段中,所以他的意志不会有根本变化,与心态似乎常态或者动态无关 然后就是意义与效果这里关键点就在于<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选择, 法律执行的就是所谓<程序正义>而月行为就是<实质正义>,即强行制裁罪恶的人来满足目的需求.这里的根本环境是基于<社会>的前提之下,然后就是<普通人的想法>,这里本身就存在着矛盾,矛盾主要就是广泛人民需要除恶的矛盾与自身行为受到约束力的矛盾.而形式上则为法律执行的矛盾与月执行方式不同的矛盾,相对与两者,后者是强调的,而前者是隐性的,根本是前者.要知道现在很多事情处理方式都很灵活,<法律>与<月>的羁绊可以改变方式进行,通过沟通可以尽量达成共识,还可以公开透明一些隐去的东西,总的原则就是法律需要为此作出改善,政府需要加强监督的职责.总的精神就是向社会较广层面进行靠拢,而非取向于一种势力.也许这里存在风险,但讽刺的是风险的担负者其实是死神,笔记对于月的羁绊就是基于死神的羁绊,而这恰是最放心的砝码.所以重点就是直对社会问题.可以说月的小为可以达成因而社会触机到的问题可以达成果,关键在与满足或建立于一小部分人的利益关系已经瓦解,触及恶的根源才会有更进一步发展的空间,而且关键性还在于他本身就站在一个中立的角度就是最佳选择.对于民众而言,绝对有相当一部分人感到不满,我的针对点当然是<纯粹普通人>我想大概这恐怕比 更加反对,但那才是真正不可测的黑洞,而月的行为则完全公开透明.要知道现在还有建设性的地方就是人的约束力问题,因为现在环境特别松弛,有些环境的确松弛过了头,人自然就显得放纵,而月的行为自然就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一些观念至少使人某种想法变得单纯一些,明智的人更懂得在特定环境下如何走好自己的路,这需要发展的过程,毕竟社会问题使人的观念被限制得太多太多......<体制>就是多样化的,而月的针对点就是罪犯,从某种角度可以说这些人就是广大人民的牺牲品,是最低层的代价,而关于更复杂的有利于发展的东西才是人发展需要的东西,排除掉了基本障碍.要知道<特定>代指的意义,月的革命也许会失败,但代价是值得的,因为人在从中已经存在了某种意识,至少相对与以前是这样,当然政府的力量也会使其恢复到原来制度当中,但过程是值得吸纳的......
我认为月是非正义L是正义的理由 必须要说明一下,我发现现在很多贴子都过于强调月的行为是正义 的,而不强调L价值的合理性,是的,从常理来说L的行为是违犯法律 或者人道,但他价值取向以大义为目标,是为打败月而可赞的正义, 因为月所行使的是一种权利,一种破坏现有体制建立起来的符合 公正标准的体系,犯罪者理应是由法律所制裁,因为法律也是在人类在 不断发展不断完善进程中所形成,这种进程为表公平性就必须具有权威性, 而这必然也会导致破坏许多人的利益,其一说明法律是不完善的,是 有一定问题的,二则是社会问题很复杂,每个人的利益都不尽相同, 但法律也在其矛盾对立中不断发展,无论哪个国家法律都有与其社会 对应的矛盾地方,但不可否至,法律是维护社会和谐必须的不可动摇的 东西,而月的行为则打乱了这种体系,法律最本质的制裁罪犯的东西 被取代了就不是一种正义,而变成了一种权力,权力完全是出于个人 自我主观的一种行为,它破坏每个人对于其他人所拥有的最广泛的基 本的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制都应有一种平等权利,违背了人类社会 发展的基本规律,而无法建立新的体系,使其基于广泛公平性出现多重且 矛盾的地方,而这显然是不可取的,因为需要较为统一的判断出现二 重性,一是在建立于合理权威体制下的法需制裁的罪犯与不能建立体系的月 制裁的罪犯重叠,自然使人类发展的稳恒状态有了巨大变化,(量变导致性变) 二是月的行为分身就包含于法所违背的地方,一个违背点覆盖于与其矛盾 的合理面上是绝对不理性也是绝对混乱的,所以月的行为是正义的 必须要说明在一般人眼里,正义和法律的概念不断的被交叉混同, 但理智的看法是将二者融合,我并不赞成过分清晰的区别这两个概念。法律抛弃正义 变丧失规范作用,所以法律是统一准则是不可撼动的. 只所以说L是正义,是因为法律不能处理月的行为,为保持统一准则就必须不择手段 打败月.就像中国发生唐山大地震,人们处于苦难之中,这时有人乘火打劫,于是 警察可以不用向上级请示就可杀人是一样的道理,何况L行为也是努力保持不违背 大多数人的基本利益下进行,所以算是正义的. 社会是复杂的,但基本准则不可颠覆,不可有模糊性,否则就会持续陷入不断涌现 的复杂的混乱之中,大概就是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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