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空孤鹰se 长空孤鹰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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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请听我一言,现在才是最危险的时刻 对的,看得出来,现在才是战争最危险的时刻! 李天一被判刑,有部分非理性的热血者得到了满足,他们的立场实际上又并不坚定(只是为了出气),各位都有经历,一旦你出了气,痛扁了一个人一顿,反而容易化敌为友,反而容易产生歉疚感。 这部分人不在少数。 现在李家的水军看准了时机,这个时间点,就是这群人开始游移,开始转变的时候;他们适时的在这个时候加大了各大媒体对李家有利言论和对杨小姐诽谤言论的力度,妄图将这部分不坚定的热血者划入他们的版图中 千万千万不要在胜利前夕被翻盘,千万千万不要功亏一篑! 否则,药家鑫吧就是本吧的前车之鉴!你以为药家鑫吧真的都是五毛吗?错了,他们有一大部分人可能只是无知的群众,药家鑫没有伏法的时候跟着喊要他死;可他们却并不了解药家鑫为什么应该死,因此等他伏法了,在药家鑫律师的煽动下,立刻产生歉疚愧疚感,开始滑向反面,变成了罪犯的可悲的走狗,在李天一案中,用替罪犯辩护的方式为自己“赎罪”。 因此,请大家警惕。现在,不管是搜狐,还是腾讯,都可以看到,无脑热血份子已经开始慢慢倒戈相向。 舆论是将军唯一怕的东西,一旦舆论开始支持李家,你要知道,李家可不是药家鑫家,他们随时可以法外减刑,甚至可能对杨女士家进行报复!现在之所以他们不敢,是因为我们,舆论,在针对他们,仅此一条而已! 现在,是最危险的时刻!
敖翔应该判死刑立即的关键原因,请有识之士转帖(求精) 敖翔应该判死刑立即的关键原因,请有识之士转帖 【第一段】 待小米上完厕所后敖持刀逼小米脱光衣服后进行W X。 小米最开始没有反抗,后来发现敖翔放下了刀,便捡起刀呼救。 敖即捂住小米嘴,并将小米的头反复用力往墙面砸。 【第二段】 小米本将逃跑成功,却被敖拉倒, 然后敖扑到小米身上,将小米的头、脸往地上砸。 致小米面部多处擦伤,鼻骨粉碎性骨折,头部多处致命伤口、多处凹陷性骨折。 【第三段】 小米被砸晕后,敖又掐住小米的脖子15分钟直到小米当场死亡。 以上是敖翔的供述。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整个杀人过程,可以分为长达20分钟左右的三个阶段。 法官所说的“由于被害人反抗导致被告杀人”,仅仅适用于第一阶段,然而,第一阶段被害人并没有致死。真正致死的是第二和第三阶段。 那么我们看得到,从第二阶段开始,被害人试图逃跑,此时,被告已经没有“被害人激烈反抗,自身人身权利受到侵犯”的情况,然而,被告依然将小米拉倒,实施比第一阶段,也就是“因反抗打人”阶段更加恶劣的残忍虐杀暴行。 这个阶段,毫无疑问小米已经丧失了进行所谓“激烈反抗”的能力,此时敖翔依然决定杀人,可见,其杀意并非是因为“反抗”而激发,而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怕被害人说出去。 第三阶段,被害人被砸晕,更加不具备反抗甚至行动的能力,被告依然掐其脖子15分钟致死,这个确保被告死亡,以维护自己名誉的行为,是被告非常主观意愿的产物,而且体现出被告在实施虐杀时心理的冷静,残酷,冷血。 纵观三个阶段,我们将他的杀戮过程可以描述为:由于被害人激烈反抗执行的起意杀人,为保全名誉而有动机执行的预谋杀人,为确保被告死亡而进行的长达15分钟的理性杀人。 致死被害人的,并不是第一个阶段,而是后两个阶段! 综上分析,辩护词中所谓“激烈反抗引起被告杀人,才导致死亡”是不成立的!
也论96笑傲关于灵珊之死的改编 这一段改编,大部分人觉得好,丰富了剧情,充实了令狐冲和任盈盈之间的感情经历,也让岳灵珊在生命最后可以跟大师哥在一起这么一小段时间。 但是,我第一次看的时候,那时还不太懂感情,就依稀觉得这一段很怪,于整个片子的节奏不太符合,好像一直是面前一直是一辆小车在开,一眨眼就变成了一辆大货车。 今日重温这一段,终于发现了症结所在! 这一段,对于金庸原著中冲盈的感情发展路线,是格格不入的,可以说违背了作者的原意,然而片子之前一直又是很尊重原著拍摄的,所以在看的时候,明显让人感觉到节奏变化了。 其实,问题就在于,这个时候的令狐冲,早就已经归属了任盈盈,他已经认识到自己对灵珊的感情,其实也不多于兄妹式的关心。大家可以看到令狐冲屡屡对盈盈出言“轻薄”,这所谓的轻薄,其实就是情侣之间特有的玩笑,情话。同时他也开始顾及到自己由于对灵珊的感觉会影响盈盈的心情。这都是情侣才会有的。他对她已经开始这样了,意味着已经将盈盈看成了自己的女朋友,而不是普通朋友或者兄妹。 但他对灵珊,一直都是保护,心疼的心情,这些情绪,是一种亲情。 同时,盈盈也并不是甘当备胎的角色。盈盈之所以一直容忍令狐冲对灵珊的反应,因为她看得出来,那只是无法割舍的亲情使然,与令狐冲对岳不群的感情也没太大区别。如果盈盈认为令狐冲是对灵珊有感情,有爱情,我想她不会这么坦然的面对这一切的。 在这个时候,突然安排一个救了岳灵珊以后,令狐冲如何如何希望和岳灵珊重新在一起的剧情,实在是太突兀了,完全和冲盈当前的情感状态相违背。 令狐冲本身绝对不是脚踏两只船的人,在他眼里盈盈是不可辜负的,他不可能在盈盈还在身边之时就说出“以后你想去哪我都陪着你”这样的话,同时从头到尾都不回头看一眼盈盈,仿佛盈盈已经不在这世界上。 而反过来,盈盈也绝对不是会甘心当备胎的人,看到这样的情况,还心甘情愿的冒着生命危险给灵珊采药,这不符合她的性格。
重温96笑傲江湖,不一样的感觉 第一次看到应该是十余岁的时候,高中年代。这个时候心智还没有开化,无法理解刘正风金盘洗手一段的恐怖,令狐冲为师父所弃时的剧痛,绿竹巷学琴一段的妙处。仅仅是看打打杀杀,那个时候,笑傲江湖在我心中并不突出,比较喜欢更加诡谲曲折的天龙八部 如今已快而立之年,由于新版笑傲江湖,唤醒了我对笑傲江湖的记忆,于是下载了全集96笑傲,每次上班路上看一集,这个时候,面对心智成熟,已通人事的我,笑傲江湖才呈现出它应有的震撼。 第一个震撼是刘正风金盘洗手那一段,所有曾经彼此来往,兄弟相称,同门相待,客客气气的同门师兄弟,竟然冷漠的围观他的小孩和妻子被杀。各种原因,仅仅是“与魔教为伍,危害正派”。中国人行事讲究名正言顺,不提倡率性而为,而又格外怕自己被扣上帽子,这种思想经常被满口仁义道德的恶人利用,让人民噤声。这种时候,大家都怕做错事情,面对“刘师伯”,“刘师兄”的被害,只是眼睁睁的看着而已。一群熟人围观自己的家人被害,这简直是恐怖至极,更恐怖的是,这一段写的符合国人行事情理,让你觉得,即便这件事发生在中国现世,也是有可能如此发展的,想到这一点,更让人冒出冷汗 第二个震撼在令狐冲与任盈盈相遇。小时候看这一段,可以说毫无感觉。那个时候太过单纯,世界上似乎没有太阴暗的事情,因此无法理解有一个能够懂你,安慰你的人,是多么的可贵。多年以后的现在,经历了人生的各种纠结,表面光鲜实际满身伤痕的我再看这一段,真正明白这一点:令狐冲最爱的绝对是任盈盈,小师妹只是一个玩伴。也真正的理解了金老那句话:任盈盈是最理想的妻子。一个刚见面不久的人,仅仅说了几句话,就断定:你师弟不是你杀的。这是多么可贵的理解,爱情最重要的就是理解和宽容,这种人不爱上她,你去爱谁? 第三个震撼在令狐冲被师父冤枉偷了剑谱。小时候觉得这一点意思也没有,人家其他电视剧里打打杀杀,被打的吐血,断手断脚都有;令狐冲这只是被师父说了几句话,不伤筋不伤骨的,有什么值得悲哀。但现在看来,一个你信任的人,曾经一口一个冲儿的人,开始收起所有的关爱表情,开始喊你“令狐冲”,这连骂人都算不上,但是比骂人要令人心伤一千倍。那一段小时候看来不痛不痒,现在看来,这段的矛盾冲突,比任何刀光剑影,生死相搏都要激烈,那种从亲人到敌人的转变,令人不寒而栗
呼吁:我们需要更多的人关心敖翔案的进展! 我知道,朋友们哪,你们觉得我这么想让一个人死,简直不理智。还有,这件事发生在千里之外的东莞,和我们一点关系没有,费这心干嘛呢?但是,历史的判决会是以后法院执法的依据,也是每个罪犯犯罪的先例,我在学校读研的时候,我们学校最大的中心教学楼就有过女厕所来变态偷窥,但他们害怕,所以一听到女孩起身的声音就逃跑了,这是发生在身边的真实事情,但敖翔案之后,在这种判决下,我难以想象这一小撮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小敖翔”会不会成为真敖翔,朋友们哪,你可以选择沉默,但终归有一天,我们会为我们的沉默付出代价的。 朋友们哪,我之所以关心这件事,只是因为这件事情实在太过荒谬,违背人伦常理,我是一个有基本善恶观,还有一些些社会责任心的人,怎能泰然处之?你们之所以不感兴趣,真的是因为你们不了解这件事,这件事情媒体没有像药家鑫案那样大书特书,只是搜狐报道了一下而已。然而,我的朋友哪,这种事情,请稍微驻足了解一下,不管你是幼稚的学生,还是成熟的经理人。只要你心里还知善恶,应该会有我的同感。 敖翔语录: ——选择学生下手,是因为觉得小姐脏,学生纯洁 ——因小米见过其脸,害怕以后被认出,于是杀人灭口 ——无猥亵意图,作案时脱掉自己的裤子和鞋是怕被水弄脏 ——之所以杀人,觉得不可能有女生敢反抗他,盛怒难平 ——当时大脑一片空白,情绪失控,没法控制自己,才杀了小米 敖翔律师的辩护词: 敖翔和药家鑫不一样,作案局限在校园内,没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和那些在幼儿园杀人的杀人犯性质一样,是影响不严重的。 敖翔的判决: 死刑缓刑两年执行。科普一下,所谓死刑缓刑,又称P民安慰棒。 敖翔的犯罪事实: 据敖供述,20日晚8点敖便W X过一名女生,不过瘾。 于是敖第二天7点就来到教室物色作案对象。 敖本已锁定另一名女生,但因没准备好而没有动手。 后敖锁定小米,偷偷尾随小米进入女厕后关外门、灯。 然后带上面罩、手套,并脱掉了自己的裤子和鞋。 待小米上完厕所后敖持刀逼小米脱光衣服后进行W X。 小米最开始没有反抗,后来发现敖翔放下了刀,便捡起刀呼救。 敖即捂住小米嘴,并将小米的头反复用力往墙面砸。 小米本将逃跑成功,却被敖拉倒, 然后敖扑到小米身上,将小米的头、脸往地上砸。 致小米面部多处擦伤,鼻骨粉碎性骨折,头部多处致命伤口、多处凹陷性骨折。 小米被砸晕后,敖又掐住小米的脖子15分钟直到小米当场死亡。 接着敖将小米的尸体拖到最靠里的隔间内并锁上隔间,清理现场后到教室换上事先准备的衣服逃离现场,回宿舍换了一套衣服又回案发现场,见有人找小米知道事情即将败露遂逃往广州 敖翔是班上的体育委员,身高1米8以上,小米身高1米54,体重39公斤,完全没有还手之力。而敖翔施暴的整个过程中,小米至少上身是赤裸的。 ----------------------------------------------------- 作案过程中曾有一名女清洁工闻声敲门,敖翔说等他抽根烟先,清洁工就走了。 侦查阶段敖翔称其之前W X过N多女生,自己都记不清有多少人了。 而在庭审中敖翔称,在20号之前共W X过5名女生,加上20号晚上被W X那名女生及小米,共7名女生,且都是在11月作案的。 而这些女生之前都没有报案,在小米被害后才有一名女生报案。 法院的审理情况: 2012年3月12日,本案因涉嫌隐私非公开审理。 侦查阶段,敖翔说,
敖翔:十余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导读:东莞大二女生在教学楼厕所被同校大四男生猥亵,在反抗逃脱之中遭对方杀害,东莞市中院日前判处被告人敖翔死缓引起网上质疑。其中,据死者父亲称,宣判时没有通知被害人家属到场,判完才拿到判决书。另外法院回应敖翔杀人手段残忍时称,被害人激烈反抗才导致被杀。 敖翔笑了,听到法官在看守所秘密宣判结果的时候,他的笑发自内心。虽然他的脸上有着苍白的血色,有过听到死刑两字的意识空白,但随急传来缓期的声音,让他明白终于有还的机会。面对威仪的法官,他脸上充满了忏悔的虔诚,但在内心却不由得高呼,我,活下来了;我,死不了了;几年之后我还是一条好汉。 看来自首的情节真是活命的基础,即便猥亵再多的女孩,即便让一条鲜活的生灵失去活力,但在满足**之下,诚然自首是不错的活命选择。更何况,法官的那一声“敖翔之所以杀人,是缘于被猥亵少女的反抗”,已经把少女之死的根本性原因归结于少女不顺从敖翔**的结果。而那位律师的辩护词也说了,不就死了一个人,情节轻微,造成的社会影响不够恶劣,所以不足以判死嘛。更何况,自首的牌匾足可以让罪恶的灵魂找到一处安歇地。 敖翔知道自己死不了了,嘴角掠过的那一丝轻蔑笑意,无疑是对法律所谓威严的冷笑,当然也有着对法官的嘲笑,也包含了对律师大人的讥笑,这些SB,为了钱为了所谓的法律尊严,照样被我玩弄于股掌之间。只要在庭上流那么几滴泪,只要面对法庭装的痛苦一些悲伤一些,罪恶都可以成为人生的辉煌起点。 或许此刻的敖翔在瓣着手指,数着死缓需要多少年才能有自由的可能,电视中的正播放着云南张永明的杀人案侦破事件。张永明,1979年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缓,1997年出狱,而到了2008年又连做大案。敖翔屈指一算,人家也就呆了18年,出来后照样生龙活虎,还要还搞上了人肉包餐。奶奶滴,什么法不法的,只要有活命机会,照样可以喝香的吃辣的,往后在猥亵女人的时候非得下狠手不可。 法官不是说的好嘛。凶手杀人皆因被害人激烈反抗,这应该称之为激情杀人了。以往有听说过戴套不算强奸的,现在从敖翔开始也有了猥亵女性遭反抗被杀是缘于被害人不顺从的原因。也就是告诉全天下的女人,在遭受不法的性侵犯时,你得乖乖地解开你的裤带子,脱下你的裤兜子,要不然遭犯罪分子灭口,可是你自个儿的错。这个结论也是告诉广大的女性朋友们,遭遇性侵犯时,抱着你爽我爽大家爽的心态,就可以保住一条命了。否则都是女人的错了。 当然这样逻辑的存在是情有可缘的,不是在以前有一个判决叫做“如果你未曾撞倒对方,你就不可能将她扶起来”的说法嘛。看来今天关于敖翔奸杀少女案的判决依据也继承了这一风格,少女被杀皆因不顺从犯罪分子的原因。也就难怪那个自愿献血48次但在患病时无法得到救治的令人悲伤事件,献血是你自个儿的事,进院看病是规定的事;但是这些人再也成不了好汉,这些人在伸手出手的一刻会被人誉以“烈女”“活雷锋”,但在倒下的时候却没有相关的法律来去撑他们行为的存在。有人哀叹整个社会世风世下,道德沦陷,但谁才是造成这个社会不良风气的凶手呢? 我们无法理解“未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法理成因在何处,我们只知道那个付不起搀扶费的判决之后,看到跌倒的人宁愿退避三舍;我们不知道猥亵七名女学生而又将一名女杀奸杀致死,在犯罪分子未落网前女生的惶惶心态算不算恶劣影响;我们不知道云南晋宁那些失踪的生命,是否经历了彷徨和困惑,居住于此的民众是否夜不敢出、独不敢走的地步;我们不知道见义勇为者同犯罪分子殊死博斗时候,旁观的人群麻木站立的身影,是对见义勇为赞曲的最高褒奖? 或许我们看到过“少杀慎杀”是对生命尊崇的法制与民主建设进步的讴歌,但如何认定法律与民意相悖时恪守维护民众的最根本权益;民主宪政的标志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但对于那种屡屡犯案、心性残忍者是否依然可以广开一面?这个时候,对于那些活着但危险时刻存在于身边的人民而言,何来活着的幸福与尊严可言? 笑着的敖翔是因为有自首的情节,是因为被害人的激烈反抗,是因为社会影响不太恶劣,那么那些被猥亵在心里造成终生阴影的人、对那位在敖翔魔爪之下失去生命的女孩,可曾有过公平的昭示? 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法官那一句“因为遭受猥亵的女孩反抗才导致凶手杀人”,才是本案的最亮点。亮点这下,是犯罪者敖翔那灿烂的笑脸,老子十余年后又将是一条好汉!
敖翔:十余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导读:东莞大二女生在教学楼厕所被同校大四男生猥亵,在反抗逃脱之中遭对方杀害,东莞市中院日前判处被告人敖翔死缓引起网上质疑。其中,据死者父亲称,宣判时没有通知被害人家属到场,判完才拿到判决书。另外法院回应敖翔杀人手段残忍时称,被害人激烈反抗才导致被杀。 敖翔笑了,听到法官在看守所秘密宣判结果的时候,他的笑发自内心。虽然他的脸上有着苍白的血色,有过听到死刑两字的意识空白,但随急传来缓期的声音,让他明白终于有还的机会。面对威仪的法官,他脸上充满了忏悔的虔诚,但在内心却不由得高呼,我,活下来了;我,死不了了;几年之后我还是一条好汉。 看来自首的情节真是活命的基础,即便猥亵再多的女孩,即便让一条鲜活的生灵失去活力,但在满足**之下,诚然自首是不错的活命选择。更何况,法官的那一声“敖翔之所以杀人,是缘于被猥亵少女的反抗”,已经把少女之死的根本性原因归结于少女不顺从敖翔**的结果。而那位律师的辩护词也说了,不就死了一个人,情节轻微,造成的社会影响不够恶劣,所以不足以判死嘛。更何况,自首的牌匾足可以让罪恶的灵魂找到一处安歇地。 敖翔知道自己死不了了,嘴角掠过的那一丝轻蔑笑意,无疑是对法律所谓威严的冷笑,当然也有着对法官的嘲笑,也包含了对律师大人的讥笑,这些SB,为了钱为了所谓的法律尊严,照样被我玩弄于股掌之间。只要在庭上流那么几滴泪,只要面对法庭装的痛苦一些悲伤一些,罪恶都可以成为人生的辉煌起点。 或许此刻的敖翔在瓣着手指,数着死缓需要多少年才能有自由的可能,电视中的正播放着云南张永明的杀人案侦破事件。张永明,1979年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缓,1997年出狱,而到了2008年又连做大案。敖翔屈指一算,人家也就呆了18年,出来后照样生龙活虎,还要还搞上了人肉包餐。奶奶滴,什么法不法的,只要有活命机会,照样可以喝香的吃辣的,往后在猥亵女人的时候非得下狠手不可。 法官不是说的好嘛。凶手杀人皆因被害人激烈反抗,这应该称之为激情杀人了。以往有听说过戴套不算强奸的,现在从敖翔开始也有了猥亵女性遭反抗被杀是缘于被害人不顺从的原因。也就是告诉全天下的女人,在遭受不法的性侵犯时,你得乖乖地解开你的裤带子,脱下你的裤兜子,要不然遭犯罪分子灭口,可是你自个儿的错。这个结论也是告诉广大的女性朋友们,遭遇性侵犯时,抱着你爽我爽大家爽的心态,就可以保住一条命了。否则都是女人的错了。 当然这样逻辑的存在是情有可缘的,不是在以前有一个判决叫做“如果你未曾撞倒对方,你就不可能将她扶起来”的说法嘛。看来今天关于敖翔奸杀少女案的判决依据也继承了这一风格,少女被杀皆因不顺从犯罪分子的原因。也就难怪那个自愿献血48次但在患病时无法得到救治的令人悲伤事件,献血是你自个儿的事,进院看病是规定的事;但是这些人再也成不了好汉,这些人在伸手出手的一刻会被人誉以“烈女”“活雷锋”,但在倒下的时候却没有相关的法律来去撑他们行为的存在。有人哀叹整个社会世风世下,道德沦陷,但谁才是造成这个社会不良风气的凶手呢? 我们无法理解“未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法理成因在何处,我们只知道那个付不起搀扶费的判决之后,看到跌倒的人宁愿退避三舍;我们不知道猥亵七名女学生而又将一名女杀奸杀致死,在犯罪分子未落网前女生的惶惶心态算不算恶劣影响;我们不知道云南晋宁那些失踪的生命,是否经历了彷徨和困惑,居住于此的民众是否夜不敢出、独不敢走的地步;我们不知道见义勇为者同犯罪分子殊死博斗时候,旁观的人群麻木站立的身影,是对见义勇为赞曲的最高褒奖? 或许我们看到过“少杀慎杀”是对生命尊崇的法制与民主建设进步的讴歌,但如何认定法律与民意相悖时恪守维护民众的最根本权益;民主宪政的标志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但对于那种屡屡犯案、心性残忍者是否依然可以广开一面?这个时候,对于那些活着但危险时刻存在于身边的人民而言,何来活着的幸福与尊严可言? 笑着的敖翔是因为有自首的情节,是因为被害人的激烈反抗,是因为社会影响不太恶劣,那么那些被猥亵在心里造成终生阴影的人、对那位在敖翔魔爪之下失去生命的女孩,可曾有过公平的昭示? 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法官那一句“因为遭受猥亵的女孩反抗才导致凶手杀人”,才是本案的最亮点。亮点这下,是犯罪者敖翔那灿烂的笑脸,老子十余年后又将是一条好汉!
敖翔必须死,请看帖中的理性言论。辩护律师,你跪下来看着 敖翔为了性侵女孩子,就直接进入校园女厕所伺机作案,一个叫小米的女生不幸落在这个大四学生手里,小米奋力反抗,敖翔奋力抵挡其反抗,并用刀刺死女生。 案发后,敖翔在万般无奈之下投案自首,法院开庭审理,判决敖翔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面对这个判决,小米父母认为法院判决太轻,社会上也有许多人认为判决太轻,当然也有一些人认为判决没有不妥的。 对于这个判决,我的观点是,这个判决是合法的,但却是不妥的。 敖翔有自首行为,刑法规定,犯罪行为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敖翔杀人案,罪行极其严重,肯定不能免除处罚,这个不用考虑,但是法院认定敖翔有自首情节,根据刑法规定,法院当然可以从轻判处他。 既然刑法规定了,对于自首的被告人可以从轻处罚,中国的最高刑罚是死刑,如何执行死刑,又分为立即执行和缓期两年执行,这样看来,死刑立即执行可以说是最高的刑罚了,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则比死刑立即执行要轻许多,起码要晚死两年,如果这两年不再故意犯罪,那两年后就不用死了,减为无期徒刑;如果这两年有重大立功行为,还可以享受直接从死刑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待遇,减为有期徒刑后,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还可以再次减刑,一直可以减到二十年有期徒刑。 人都有求生的意志,一个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同样如此,所以,即使牢狱再艰苦,即使牢头再恶劣,即使狱友再欺负,为了活命,死刑犯也要忍过这两年,不让自己故意犯罪,敖翔也应该是这么想的。这样看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判决对罪犯来说实际上就是救命的判决,而不是要命的判决。救命跟要命相比,却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即便“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有如此天壤之别,法院为了适用刑法关于自首可以从轻处罚的规定,对“必须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最高也只能判处缓期两年执行了,所以,法院对敖翔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判决是合法的。 但是,合法的未必就是妥当的,特别是面对一个罪行极其恶劣的罪犯就更是如此,敖翔躲在女厕所的目的不就是想性侵女生吗,如果遇到顺从的(比如有些女士主张的递上安全套),他顺利得逞完事,拍拍屁股走人,也不会闹出人命来;如果遇到反抗的,他应该见好就收,放过人家,不能胡来蛮干,可是,敖翔却不是这样,女生反抗他的暴行,他却更加肆无忌惮,并使自己所有的行为都不再是性侵,而是要置人家于死地,这性质就相当严重了,最终酿成命案。 前段时间,安徽有一个女孩子在天涯网站上发帖寻求帮助,他父亲因为被两个地痞欺负而被逼无奈杀死了他们,一审法院判他死刑立即执行,二审已经开庭,应该还没出结果,一审法院认定了死者具有严重过错,也认定了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可是法院还是判他死刑了,原因是他杀死第一个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但是又追出去把第二个要逃跑的人杀死就是典型的故意杀人。法院的这种判决明显是不公的,因为法院还查明这两个地痞不只是一次两次来骚扰被告人的店铺了。 从许多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在判处死刑后,是要立即执行还是要缓期两年执行,不确定性太大了,对触犯死刑的自首行为是不是要成为从轻的理由,不确定性也太大了。许多人、甚至许多搞法律的人还为此积极倡导一个观点,即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被告人积极赔偿,那就可以判处死缓。被告人不积极赔偿,那就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总结成一句话就是,要钱不要命,要命不要钱,许多律师为了给自己的当事人开脱,甚至还撰文要求人们响应这种号召,对这些荒谬的观点,我写文章予以驳斥了。
敖翔应该判死刑立即的关键原因,请有识之士转帖 敖翔应该判死刑立即的关键原因,请有识之士转帖 【第一段】 待小米上完厕所后敖持刀逼小米脱光衣服后进行W X。 小米最开始没有反抗,后来发现敖翔放下了刀,便捡起刀呼救。 敖即捂住小米嘴,并将小米的头反复用力往墙面砸。 【第二段】 小米本将逃跑成功,却被敖拉倒, 然后敖扑到小米身上,将小米的头、脸往地上砸。 致小米 面部多处擦伤,鼻骨粉碎性骨折,头部多处致命伤口、多处凹陷性骨折 。 【第三段】 小米被砸晕后,敖又掐住小米的脖子15分钟直到小米当场死亡。 以上是敖翔的供述。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整个杀人过程,可以分为长达20分钟左右的三个阶段。 法官所说的“由于被害人反抗导致被告杀人”,仅仅适用于第一阶段,然而,第一阶段被害人并没有致死。真正致死的是第二和第三阶段。 那么我们看得到,从第二阶段开始,被害人试图逃跑,此时,被告已经没有“被害人激烈反抗,自身人身权利受到侵犯”的情况,然而,被告依然将小米拉倒,实施比第一阶段,也就是“因反抗打人”阶段更加恶劣的残忍虐杀暴行。 这个阶段,毫无疑问小米已经丧失了进行所谓“激烈反抗”的能力,此时敖翔依然决定杀人,可见,其杀意并非是因为“反抗”而激发,而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怕被害人说出去。 第三阶段,被害人被砸晕,更加不具备反抗甚至行动的能力,被告依然掐其脖子15分钟致死,这个确保被告死亡,以维护自己名誉的行为,是被告非常主观意愿的产物,而且体现出被告在实施虐杀时心理的冷静,残酷,冷血。 纵观三个阶段,我们将他的杀戮过程可以描述为:由于被害人激烈反抗执行的起意杀人,为保全名誉而有动机执行的预谋杀人,为确保被告死亡而进行的长达15分钟的理性杀人。 致死被害人的,并不是第一个阶段,而是后两个阶段! 综上分析,辩护词中所谓“激烈反抗引起被告杀人,才导致死亡”是不成立的!
OUT了,你还不认识敖翔?我来给你扫盲 听闻WOW吧历来本着“恶搞却爱国,调侃却正直”的作风。这个故事本来可能随风飘去,无人知晓,但我觉得不能就这么结束,请吧主手下留情!: 话说,大家都玩过《**》,这是一个犯罪游戏,但大家没想到《**》的故事,真的有人敢在现实中做 大家肯定想不到,这个人不仅玩真人《**》,而且最后还将女孩残忍虐杀 地球人都想不到的是,这种罪犯,到天朝这片神奇的土地,居然变成了《死刑缓期两年》的判决。 这个人就是敖翔 敖翔的犯罪事实: 据敖供述,20日晚8点敖便W X过一名女生,不过瘾。 于是敖第二天7点就来到教室物色作案对象。 敖本已锁定另一名女生,但因没准备好而没有动手。 后敖锁定小米,偷偷尾随小米进入女厕后关外门、灯。 然后带上面罩、手套,并脱掉了自己的裤子和鞋。 待小米上完厕所后敖持刀逼小米脱光衣服后进行W X。 小米最开始没有反抗,后来发现敖翔放下了刀,便捡起刀呼救。 敖即捂住小米嘴,并将小米的头反复用力往墙面砸。 小米本将逃跑成功,却被敖拉倒, 然后敖扑到小米身上,将小米的头、脸往地上砸。 致小米面部多处擦伤,鼻骨粉碎性骨折,头部多处致命伤口、多处凹陷性骨折。 小米被砸晕后,敖又掐住小米的脖子15分钟直到小米当场死亡。 接着敖将小米的尸体拖到最靠里的隔间内并锁上隔间,清理现场后到教室换上事先准备的衣服逃离现场,回宿舍换了一套衣服又回案发现场,见有人找小米知道事情即将败露遂逃往广州 敖翔是班上的体育委员,身高1米8以上,小米身高1米54,体重39公斤,完全没有还手之力。而敖翔施暴的整个过程中,小米至少上身是赤裸的。 ----------------------------------------------------- 作案过程中曾有一名女清洁工闻声敲门,敖翔说等他抽根烟先,清洁工就走了。 侦查阶段敖翔称其之前W X过N多女生,自己都记不清有多少人了。 而在庭审中敖翔称,在20号之前共W X过5名女生,加上20号晚上被W X那名女生及小米,共7名女生,且都是在11月作案的。 而这些女生之前都没有报案,在小米被害后才有一名女生报案。
敖翔真人尾行秀,虐杀女孩得缓刑 听闻WOW吧历来本着“恶搞却爱国,调侃却正直”的作风。这个故事本来可能随风飘去,无人知晓,但我觉得不能就这么结束,请吧主手下留情!: 话说,大家都玩过《**》,这是一个犯罪游戏,但大家没想到《**》的故事,真的有人敢在现实中做 大家肯定想不到,这个人不仅玩真人《**》,而且最后还将女孩残忍虐杀 地球人都想不到的是,这种罪犯,到天朝这片神奇的土地,居然变成了《死刑缓期两年》的判决。 这个人就是敖翔 敖翔的犯罪事实: 据敖供述,20日晚8点敖便W X过一名女生,不过瘾。 于是敖第二天7点就来到教室物色作案对象。 敖本已锁定另一名女生,但因没准备好而没有动手。 后敖锁定小米,偷偷尾随小米进入女厕后关外门、灯。 然后带上面罩、手套,并脱掉了自己的裤子和鞋。 待小米上完厕所后敖持刀逼小米脱光衣服后进行W X。 小米最开始没有反抗,后来发现敖翔放下了刀,便捡起刀呼救。 敖即捂住小米嘴,并将小米的头反复用力往墙面砸。 小米本将逃跑成功,却被敖拉倒, 然后敖扑到小米身上,将小米的头、脸往地上砸。 致小米面部多处擦伤,鼻骨粉碎性骨折,头部多处致命伤口、多处凹陷性骨折。 小米被砸晕后,敖又掐住小米的脖子15分钟直到小米当场死亡。 接着敖将小米的尸体拖到最靠里的隔间内并锁上隔间,清理现场后到教室换上事先准备的衣服逃离现场,回宿舍换了一套衣服又回案发现场,见有人找小米知道事情即将败露遂逃往广州 敖翔是班上的体育委员,身高1米8以上,小米身高1米54,体重39公斤,完全没有还手之力。而敖翔施暴的整个过程中,小米至少上身是赤裸的。 ----------------------------------------------------- 作案过程中曾有一名女清洁工闻声敲门,敖翔说等他抽根烟先,清洁工就走了。 侦查阶段敖翔称其之前W X过N多女生,自己都记不清有多少人了。 而在庭审中敖翔称,在20号之前共W X过5名女生,加上20号晚上被W X那名女生及小米,共7名女生,且都是在11月作案的。 而这些女生之前都没有报案,在小米被害后才有一名女生报案。
通关幻影沙漏。对塞尔达传说系列的思考 现在才通关幻影沙漏也算是后知后觉了吧。谁让这个游戏那么慢热。其实07年就玩上了这个游戏,但是一开始节奏太慢,导致感觉乏味就放弃了。前段时间通关了时之笛和缩小帽以后,再次捡起这部作品,一口气直接通关。 和时之笛,缩小帽相比,幻影沙漏和时之笛有异曲同工之妙,就是结局时一切归复原点。我想这就是塞尔达传说迷人的魅力之一了。一旦通关,就会觉得开头之后展开的一切,在结尾处又完美的收回,整部游戏就像一个完美的圆,通完以后回想游戏中段的经历,各种古怪的NPC,各种神奇的魔法和道具,曾经真实的感觉到,却又不再存在,恍然就像一场梦。 感谢任天堂带来如此优秀的游戏系列。塞尔达传说给了我不一样的感觉。其他游戏,感觉像看了场大片,是的,总感觉是再看一场电影,所有的一切都是第三者的感受,玩家只是个见证者,塞尔达传说系列凭借让玩家开动脑筋解开游戏中的一个个谜团,让我感觉到自己进入了这个游戏世界,和林克融为一体。塞尔达传说每部作品都像一个完满的艺术品,给人圆满和完整的游戏体验,真心感叹:这才是所谓的“游戏艺术”。和其他游戏电影化的路线完全不同,塞尔达传说一点不感觉是看电影,但是完全胜过看电影。 最后,无比期待3DS上的塞尔达新作!
一个c++小游戏(tc30运行通过) 主文件 game.cpp#include // main fuction.void main(){me *myself;int gdriver=DETECT,gmode,d,i,size,x,y,number,next,kill=0,jkl=0,asd=0,nandu=0;object **ob;ob =new object*[100];printf("please tell me your level:");scanf("%d",&nandu);int baop = nandu*5;for(int g=0;g<=99;++g)ob[g]=NULL;next = 0;double j;void **baoimage,*azabao,*alifebao,*baoblack;baoimage = new void*[2];long int key;initgraph(&gdriver,&gmode,"d:\\tc30\\bgi");int baosize = imagesize(10,10,35,35);azabao = malloc(baosize);alifebao = malloc(baosize);baoblack = malloc(baosize);getimage(10,10,35,35,baoblack);setcolor(5);rectangle(10,10,35,35);setcolor(10);settextstyle(1,0,4);outtextxy(10,0,"B");getimage(10,10,35,35,azabao);setcolor(0);outtextxy(10,0,"B");setcolor(4);outtextxy(10,0,"L");getimage(10,10,35,35,alifebao);baoimage[0] = azabao;baoimage[1] = alifebao;cleardevice();setcolor(4);void *buff,*buffe,*black,*temp;black = malloc(imagesize(100,400,120,430));getimage(300,600,320,630,black);bar(20,20,40,40);setlinestyle(0,0,3);line(30,20,30,10);size=imagesize(20,10,40,40);buff = malloc(size);buffe = malloc(size);getimage(20,10,40,40,buff);myself = new me(buff,black,3,3,ob);cleardevice();bar(25,20,35,40);line(30,40,30,50);line(20,20,40,20);getimage(20,20,40,50,buffe);cleardevice();settextstyle(3,0,8);setcolor(10);cleardevice();outtextxy(100,100,"STAR WAR");setcolor(4);settextstyle(0,0,2);outtextxy(100,200,"press any key");getch();cleardevice();putimage(myself->x,myself->y,buff,XOR_PUT);ob[0]=myself;clock_t st,fir,dead;fir = clock();ob[2]=new enemy(buffe,100,0,kill/2+random(20),30,20,13,kill/20+random(4),black);int numb=0,lifeb = 3,zab;char *num;while(1){settextstyle(0,0,1);setcolor(0);sprintf(num,"you killed %5d enemy",numb);outtextxy(10,10,num);sprintf(num,"life:%3d,bomb:%3d",lifeb,zab);outtextxy(10,20,num);setcolor(13);sprintf(num,"you killed %5d enemy",kill);outtextxy(10,10,num);sprintf(num,"life:%3d,bomb:%3d",myself->life,myself->zanum);outtextxy(10,20,num);numb = kill;zab = myself->zanum;lifeb = myself->life;st = clock();key = 0;if(bioskey(1)!=0)key=bioskey(0);if(myself->isdestroyed!=1){switch(key){case 4471:myself->mup();break;case 8051:myself->mdown();break;case 7777:myself->mleft();break;case 8292:myself->mright();break;case 8807://fireif((clock()-fir)<4)break;myself->fire();fir = clock();break;case 9064:myself->diuza();break;case 4209:cleardevice();settextstyle(1,0,4);setcolor(15);outtextxy(200,300,"really exit?(y/n)");if(getch()=='y')goto end;cleardevice();}}for(i = 0;i<=99;++i){if(ob[i]!=NULL){ob[i]->move(ob,&kill);if(ob[i]->isdestroyed == 1){ // if(ob[i]->hight==30&&random(baop)==0){ // for(jkl = 1;jkl<=99&&ob[jkl]!=NULL;++jkl); // bao asd = 1+random(2); // ob[jkl]= new bao(random(640),0,25,25,3,(bproperty)asd,baoblack,baoimage[asd-1],myself,ob); // }object *k=ob[i]; //ob[i]->destroy(&ob[i]);if(i!=0)delete k;if(i==0&&ob[i]->hight>0&&ob[i]->isdestroyed==1){myself->buffer=black;};};};};if(myself->isdestroyed!=1)myself->redraw();if(ob[0]==NULL)break;if(random(130)<=kill*nandu/20){for(i=1;ob[i]!=NULL;++i);ob[i]=new enemy(buffe,random(640),0,kill*nandu/40+random(10),30,20,1+random(14),kill/50+random(4),black);}while((clock()-st)<1);}settextstyle(4,0,7);setcolor(15);outtextxy(140,100,"GAME OVER");getch();end: cleardevice();char *end;int r = int(kill/50);switch(r){case 0:end = "more carefully next time!";break;case 1:end = "good!";break;case 2:end = "very good!";break;default:end = "perfect!!";}settextstyle(1,0,5);sprintf(num,"you killed %d enemy",kill);outtextxy(10,100,num);setcolor(15);settextstyle(0,0,1);outtextxy(10,300,end);outtext("press 'q' to exit.");while(getch()!='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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