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珩渊 白珩渊
笔随心动,以物问道。不知止,而无所求。故,无所求,得载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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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向死而活》文/白珩渊 《向死而活》 文/白珩渊 我们都想过,为什么而活,有人为自己,有人为爱人,而我觉得自己当该“向死而活”,毕竟终有一死,是我们人生道路上最清楚明了的一件事儿。 这段时间几乎没怎么再动笔,但接触了些许与“道”有关的知识,或许我不该说它是凭空出现的,而是在我小时候就已经有了一些影响,这些影响的根源在于我那个信奉“佛”的父亲。 我的父亲,于我二十来岁时过世,但我却觉得对他是一件幸事。倒不是说他如何不好,而是他在我很小时候就身染恶疾——股骨头坏死。这病像一团毛线一样绕着他,解不开,越是想理清楚就越是乱,所以本来一开始是关节炎,后来被治成了股骨头坏死;所以占据我大部分关于他的回忆,都是我在如何照顾走路不能自理的他;所以这或许就是他把最后的希望都寄托在“佛”身上的原因吧。 现如今,我已快到而立之年,愈发觉得他曾经教了我很多。我很少和旁人提及我的父亲,所以我不知道一个正常健康的家庭,儿子和父亲是如何相处的,闲暇时间又会聊些什么。在我父亲这边,闲暇时间聊得最多的应该就是“佛理”,有时我还会和他辩证几句,说说我对某事或者对他给我讲的某个典故的一些理解。这些典故、理解、思考都像是种子一般,扎根在了我思想的土壤中,只是我从未发觉过,但每当需要时,它们便会自然而然的生长,或成遮荫的大树;或成渡江扁舟;或成一场甘雨。 所以在他过世时,我面对着他已经有些发僵的身体,看着他嘴巴微张任由口水流在衬衫上,那时我便知道他已经彻底离开了我。我说不清当时的情绪,或许是种不孝吧,并没有丧父之痛,而是觉得他终于不用再受病痛折磨了;终于不会再半夜疼的睡不着觉;终于不必再恨到使劲砸自己的双腿。 都说儿子长大了,肯定要和自己的父亲喝一场酒,但我的这场酒,是在他走后的某一天夜里,不知是酒太辣还是心没了归处,我一边喝酒,一边和他说着很多没来得及说的话,那时我才知道原来流泪,不是因为一个人走了,而是因为你脑海中不停地在播放和他有关的记忆,那些快乐、争辩,甚至某些已无法更改的事情,都会成为令心决堤的蚁穴,眼泪鼻涕止不住的流,直到我放声大哭。 但我知道,人终有一死。 随着我的年龄增长,奶奶、外公都已仙逝,与他们同辈的人也都已到暮年,所以我不禁开始思考,我们挂念的,为之伤感的,到底是人本身,还是那些记忆? 答案或许是记忆吧,记忆点越是多,伤感就越是猛烈,它无情、无绪,来去自如,根本无法控制其左右。这种无情、无绪的流泪,还出现在过一个活人身上,现如今她已是我的发妻,但在早些年,还未结婚时,我有过分手之想,但光是想想,我便已经泣不成声,那是自父亲走后,我大哭的第二场。 我至今无法理解这种情绪,她明明活着,但想到割舍,她却如消逝一般,使劲撕裂着我的心,眼泪鼻涕又决堤了,这次来的更猛烈,猛烈到我仿佛喘息都是从她那里借来的,现在一点点在从我身体里抽空。我不解,一段八年的感情,为何如此迅猛?为何如同将我的灵魂硬生生地掰成两半一样痛苦? 我想不通也道不明,但我知道了一件事儿,就是她或许真的是我无法割舍的那个人吧,所以我放过了自己,也成全了自己。现如今我们在一起十一年,感情早已过了七年之痒,生活很平淡,但却如涓涓流水,连绵不绝,也很少吵架。而她在很多方面都给予了我一些帮助,这种帮助并非指经济或者生活,而是思想、灵魂上的,就好像一块拼图,她占据的位置不多,但却都是最关键的,有了她,才算是完整。 但我知道,她也有终了的一天,或许在我前,或许在我后,那时我可能会更加伤感。不过,我不该为了还未发生的事儿劳神,当下她还在,那便需要珍惜和她在一起的时间,接纳她的不完美,包容她时而的小脾气。不过我也发现,爱一个人是爱不够的,不管你怎么去爱,等到天各一方的时候,总觉得自己为什么不多爱一点?不多爱一天? 可,爱哪里有足够的? 我们都无法控制生死,而我们不管爱多深,活的都灿烂或痛苦,都有终了的一天。“死亡”也不该如猛虎一样,谈之色变,它就在那儿,是我们从第一天到这个世上,就已知的一件事儿,而已知的事情,当是一生所有事情中最简单且明了的事儿。 就好比,炒菜这件事儿,我知道菜放锅里加热后,就会熟;再好比,做题这件事儿,我知道理解了题找到了方法,就能解出题;再好比,我肚子饿了,我知道需要吃东西,就能消除饥饿的感觉。这些便是已知的事儿,也当是最简单且最容易做好的事儿。 所以,生活其实也是很简单的事儿,因为它已知终了不管拥有多少,都只会成空。所以不要光执着在欲望身上,问问自己本心,想做什么就去做吧。向死而活,才能着眼当下,才能过好每一天,才能让这一生,最大限度的不留遗憾。 正如《王阳明》中有一段写到:原来人生都是平路,自己却偏要找个山爬,一会儿想“当神仙”一会儿想“做圣人”,结果落了一身病,窝了一肚子气;当年孔子也没想做什么圣人。是他生在乱世,心系天下,做的事业大,讲的道理深,后世的人们崇敬他,才尊他一声“孔圣人”。连孔圣人都没想过要做“圣人”,自己不过一个平常人,读了两本书,就什么圣啦贤啦的······ 是啊,何必非要翻山越岭,你以为的成就是登上一座高山或渡过一条河,但其实山外有更高的山,河相接的还是河。人生不必一心想着翻山渡河,偶尔也该走走乡间小路,与本心为伴,看看春的梨花,轻抚夏的微风,拾一片秋的黄叶,把它带给皑皑白雪的冬,为无情的四季添一抹风雅,也为自己的心寻得片刻平静。
【活动】《盼冬日的花》作词:白珩渊【主歌】我出生在贫瘠的山崖不 【活动】《盼冬日的花》 作词:白珩渊 【主歌】 我出生在贫瘠的山崖 不敢往下看 只能努力地向上爬 风撕扯嘲笑我的挣扎 说我的不屈 在它看来就是笑话 我不理会它讥讽的话 不可一世的 要开出似云朵的花 可直到我的花瓣凋谢 才思索明白 我只不过是一朵普通的花 ~~~~~ 【过度】 我渴望蒲公英的自由 却放不下玫瑰的优雅 我羡慕茉莉花的清香 却忘不了逝去的那个她 ~~~~~ 【副歌】 我活成了一朵盼冬日的花 映山的红 却红不过天边的晚霞 我活成了一朵盼冬日的花 笑看清风 听它说开不败的童话 我活成了一朵盼冬日的花 接住了雨 却怎么也无法留住她 我活成了一朵盼冬日的花 期待大雪 掩盖住我对春的牵挂 ~~~~~ 间奏 ~~~~~ 【主歌】 我又开在贫瘠的山崖 望远处古塔 想有一天能开在那 有一天来了一位姑娘 她看到了我 说我点缀了这山崖 我不懂她这话的意思 好像是在说 我也可以不负芳华 原来我可以只做自己 也可以成为 别人眼里一朵不普通的花 ~~~~~ 【过度】 我渴望蒲公英的自由 却放不下玫瑰的优雅 我羡慕茉莉花的清香 却忘不了逝去的那个她 ~~~~~ 【副歌】 我活成了一朵盼冬日的花 北国大雪 盖不住我弹奏的吉他 我活成了一朵盼冬日的花 风越凛冽 我在风中越是要优雅 我活成了一朵盼冬日的花 任由暴雨 击打着我仰起的脸颊 我活成了一朵盼冬日的花 了却对春的牵挂 因为我看到了自己 因为我是一朵盼冬日的花
【散文】《迟语亦可度芳华》作者:白珩渊 《迟语亦可度芳华》 文/白珩渊 舟舟或许是病了,一岁半还未能开口讲话。 现在的他活的很开心,也活出了孩童该有的多样性,所以我并不认为他是生病的。 走路时,他如一头初生的牛犊,什么都好奇,即便是同一条路,他总是能发现不一样的东西,今天是烟蒂,明天是竹签,或许在他眼里,这些和自然生长的花草无异,又或者它们是自己独自探索到的“宝藏”。 若是伸手去要,他必然猛地扭过身子,将自己的“宝藏”牢牢护住。若是伸手去抢,他必然死死攥紧已经到手的“宝藏”,“宝藏”脱手后,更是会愤恨的嘤嘤两声作为抗议。 但我不怕这种抗议,因为只需忽然飞过一只蝴蝶,便能让他马上忘记“宝藏”被夺之恨,转而去看飞舞的蝴蝶。有时他看的入神,我便也不打扰,任由它的目光、思绪跟着蝴蝶一起没入花丛。我时常在想,他看到蝴蝶时是怎样的心境——好奇?渴望?开心? 他也有安静的时候,如一只午后阳光下舔毛的猫,仔细把玩着某一件我们严令禁止让他触碰的东西,或许他的好奇心在此刻得到了满足,所以才让他那么安静,也或许是怕被我们发现,所以一切都得悄无声息地进行。 所以当我们听不到他的声音时,就知道他必然是拿到了一件能让他挨打的物品。这些物品并非是没有放好,而是我们低估了他的决心。当他踮起脚尖,目光所能看到的东西,都是他暗自下决心今后一定要拿到手的。然后在某个不注意的时候,他要么会把椅子推进桌子然后再爬上去;要么会用长杆形的玩具把东西扫下来;要么会把玩偶拽过来垫在脚下使得手能伸更长。 尽管如此,他还是不会讲话,有需求总是来握住我们的指头,然后扯着走,你若跟着他那股倔强的力量去,便会发现他所求如何。有时是需要我们把桌子下,他够不见的玩具拿出来;有时是需要我们把撕坏的画本修好;有时是需要我们处理他已经做了,但无法解决的“坏事”。 若是遇见他不顺心的事儿,还会发出直刺进人脑海的尖叫声,他的宣泄也仅限于此,也只能如此。 但这影响不到他的快乐,他仿佛将所见所闻都当做快乐,让这些快乐凌驾于自身之上,或许他也有过不会讲话的焦虑,但这些焦虑何尝不是我们传输给他的呢? 迟语亦可度芳华,他的所见所闻都会在心底发酵,经过沉淀后开出一朵和别人都不一样的花,这朵花不管如何,不管别人怎么看待,与我而言,都是最独一无二的。 所以尽情去开吧,开一朵属于自己的花。
【技巧】翻出来17年给公司的谏言,有意思又幼稚,供大家同乐! 《兴业十册》 梗概: 从一月二日进公司以来,也是怀揣着不少希望,想着能为公司做点什么,然而什么也没做,也未曾觐言,这次是我第一次觐言,也是最后一次。 古,公孙衍曾书《兴魏十册》,虽后其在魏因排挤依然不得志,但他所书《兴魏十册》却是字字珠玑,如今我已然离开公司,并且在公司中期常有缺席,但鄙人不才,还望公司听我一言。 《大学》有其八大纲要:格物、致知、意诚、心正、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很多人只听过后四纲要,前四纲要却鲜为人知。通常人们会从小见大,而我首先要说的却是“平天下”,如何平天下?这是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无论放在什么年代,这个话题常常被当做茶余饭后的消遣。然而,成为茶余饭后的消遣是因为自身能力不够,所以有了《孟子·尽心上》中的“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 天下一词本就很大,我所说的天下,野心有多大,天下就有多大,如果你只想要酒泉市场,那你的天下就只有一亩三分地;如果你想要全中国的市场,那你的天下横纵足有千百余里;如果你想要全球的市场,那你的天下才可谓是真正的天下。 世界上分为三种人,第一种不敢想,只会去做;第二种敢想,不会去做;第三种敢想,还敢去做。成功的往往是第三种人。如果你把自己的定位定的很低,那你即便付出比别人百倍的努力也是白费,因为从思维的起点上,你们就已经不是一个层次的,既然不在一个层次上,那如何去比高低?谁高谁低岂不是一目了然。 所以首先要有一个宏伟的目标,不是阶段性目标。 想要达到这个目标,就得国有治。而国有治往往是很多人的大劫,谁都想治理好自己的国家,但事实总是差强人意。既然说到治国,那我也就直言不讳了,望见谅。有一词为“治国安邦”,即文能治国,武能安邦。就公司现状而言,领导层皆为武将,文官如管中窥豹,朝不可一日无君,亦不可一日无文武群臣,所以如果不能尽快解决这个问题,那公司也就别提长远发展了,只在酒泉这一亩三分地玩玩就够了。 而想要达到国有治,那就得先使家齐。此家古意为家庭,今意可谓家庭亦可谓各分组,各分组是公司的支柱,支柱如果不稳,就算房子再大,再豪华,那也得坍塌。所以各分组,组内和谐和各组之间协调要特别重视,不要一味的强调竞争力,竞争力可以去做,但要少说,每说一次员工心里多一点负担。打个比方,本来一件事,大家都知道,都在努力,你可能没看到努力,你就天天去说,时间久了,本来很平常的事,都会让人觉得非常沉重,而在这种.沉重心理中(并非竞争力)的环境下生存,压力会巨大化,人心中的负能量也会被放大,更甚至会变成两个部门之间的仇视心理,如市场部觉得我们不签单,就把可以往下班约,或许两三次是偶然的,但在设计部来看就是他们故意的,那么他们往下班约,设计部就不好好签单,两个部门仇视,公司是最受损的一方,不过好在这只是个苗头,你们可能也发现,而且扼制了。但可能你会说:“不经常说,怎么能保证你们记得住?完全不当回事怎么办?”其实这不是员工的问题,而是你自身的问题,所以想要齐家,要先做到修身。 修身养性,一方面是修身,即自己的行为规范。一方面是养性,即自己的品德秉性。而修身养性,就要从“格物、致知、意诚、心正”做起。这些东西讲三天三夜也讲不完,而且这还只是《大学》中的一句话。如果谁想了解一下,可以口述。 《孙子兵法》始计篇中第一段: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古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文中所说十册,上五册便是:道、天、地、将、法,而下五册分为三卷,分别是:国业、王业、霸业。 第一册:道 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即自然规律,阴阳顺逆,如果逆了“道”则会显得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更不谈做成何事。《孙子兵法》中所谓“道”,即“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故可以与之死,可以与之生,而不畏危。”其意是说,真正懂得运用“道”的人,可以使民众和他同仇敌忾,可以一起生可以一起死,绝对不会害怕危险。 就公司而言,先来说说老聃所谓的“道”。我们公司从事装修行业,但无论从事什么行业,他们都叫一个共同的名字“技”,道家有阴阳之分,兵家有善技之别,万物都有两种形态,而所有行业的统称可以用“技”来代替。你站在山顶,你俯视下去看到的是群山峻岭,这些群山峻岭便是“技”,然后你把眼光再往远看,你会看到这些山岭的形成,一步一步如何成为现在的模样,这时候你应该想得到老聃所说的“道法自然”,然后你也就不难推测这些山岭经过自然生长后的模样,因为它们都会遵循一定的规律和轨迹去发展,这个规律是恒久不变的。可能有人这时候会跟我提到“空”,这是佛家的思想,更高一个层次,现在我们只说凡尘,不论空无。 所以不管你是什么行业,或者科学家,只要是“技”氛围内的,你未来的发展肯定会是往简单化发展,这是从古至今的一个规律,大家一直在寻找一个简单的方便法门,但是光有简单还是不够的,如果说做到简单就行,那么谁都可以做到了,简单只是一扇门,你们都有打开这扇门的钥匙,但我接下来要说的是这扇门后的路,这条路叫做人心。也就是“得民心者得天下”,如果你走出这条路的界限,那你只能摔入万丈深渊,别指望自己能飞,也许你现在在飞,觉得什么都无所谓,但你总有脚着地的那一天,也或许你飞太远太久了,非常非常疲惫,想落地时却发现自己身处之处无一处可以落脚,那时候你就会明白,继续飞只是延缓了死亡而已。所以不要离开人民这条路,否则就不要打开这扇门。 就公司现状而言,运营模式看似在酒泉比较新颖,但放眼中国,已经是很落后了,以后装修会从便民的角度越来越简单化,比如我在酒泉开起来一家更便民,更简单,更省钱的装饰公司,再用线上线下打开销路,然后再统筹出大数据,不管是对我还是对民众,都是很好的事情,我手里有大数据,我了解我的用户心理需求,我还可以再发展其他的。现在不比以前,个人变成了团队,商家变成了商盟,产品变成产业链。 如果当你打开这扇门,也走在民众的这条路上,也知道这条路将指向哪,现在你还缺一个Team,也就是你公司内部员工,没有这些人,你也走不长久,所以现在就来说说兵家所说的“道”。 《孙子兵法》中说,你要让你的人民与你一条心,可以一起生,可以一起死,而且有你在就无所畏惧。这一点,老实说石经理做到了,抛开石经理不说,现在我们先说说公司的现状,可谓是怨声载道,市场部和其他部门我不知道,至少设计部的人员流失和直接负责人脱不开关系,我也直言不讳的说了,在我们眼中最让我们恼火的就是拖延下班时间,有客户时情有可原,有时候一个人都没有,我们还是不能下班,我们怀着怨气上下班,如何谈单?说我们有的人传播负能量,破坏了公司气氛,那么从培训时就有的早上做游戏的习惯,现在为什么草草结束?你做不好的地方,对我们的影响至关重要,从玩游戏,到每天早上沉重的早会,公司的改变我们看在眼里,那么到底是谁先开始传播负能量的?我们自然也不是三岁小孩,不是别人说跳楼好玩就去跳楼,但如果你乐观起来,每天游戏照常,即便有人说公司怎么怎么,我们也会综合我们所看到的去给一个定性,但当别人说的不好,和我们心里想的一致,那就真的是负能量了。我们也在努力签单,但为什么成单比例上不去,你觉得就是我们的责任,你开会训斥我们,你觉得我们会有所动容吗?体罚、罚钱,你觉得真的有用吗?也许我们会为了钱而去做好,但在我们心底,你的形象尽毁,我们会在心底发誓一定要以牙还牙,这些深层次的恶劣问题你有想过吗?一旦我们做不好什么,先从自身找问题,因为你是我们的领导,我们是被领导者,如果周末没签单,你当众给我们道歉或者自责,我们心中可能才会真的去思考自己为什么没签单,一分钟的自罚或者自责会胜过几个小时对我们的训斥。再者你应该学着用奖励代替惩罚,比如应该是周末哪个组先签单,哪个组就下班,签单事情处理完马上下班就行了,这样对你也没损失,员工也高兴,为了早早下班都会去签单,而且还会记得你的好,而不是周末不签单一个组一人两百罚款,我们没签单子,光有底薪本来就没多少,再罚款,这就是明摆着逼人走。还有诸多问题,无法做到“令民与上同意也,故可以与之死,可以与之生,而不畏危”。如果真达到这个境界,何患酒泉的市场?如果真想达到这个境界,首先从“格物致知”做起吧。 第二册:天 天,即天时地利人和中的“天”,兵家除了行军四要素:疾如风、徐如林、侵略如火、不动如山之外,还需考虑天时、地利、人和。就天时而言,公司现在是有天时可站的,所以这里不多加言辞。 第三册:地 地也就是天时、地利、人和中的地,地利也有占据,现在唯缺人和,所以我也注重去说“人和”就可以了。 第四册:将 古代,将即将军,统帅,放到公司中来说就是各个经理以及人才。我先来说说关于我们公司的人才,我刚进公司时,对所在的所有人,通过他们的行为举止言谈等方面做了一个评分,达到九十以上的有一两个,八十多的也有几个,最高的是刘振华93,最低是董伟30,这些分数是一个划分,让我知道什么样的人能做出什么样的事。 其实刚开始培训时,很多人才齐聚一堂,这是我在别的公司没见过的,然后我想着如果这些人都用起来,那这个公司真挺厉害,值得我去卖力,然而最后有能力的都走了。你们常说是刘振华负能量太多了,把公司很多人都影响,但这是刘振华的能力,无论什么时候都走在我们前面,振臂一挥一呼百应,如果你们能对刘振华给予重用,肯定可以带动起来很多人,所以这是他的优点,却在你们眼里成了缺点,像刘振华完全可以胜任主将的位置;再者还有贺靳东,他干劲很足,也是做先锋的一把利剑;毛欢是一个最不起眼的人,但也是最有潜力的人,刚开业我带着她去扫楼盘,她的热情很高,而且非常好学,这种人如果培养好,假以时日不仅听话而且能力很强;还有类似于姚子翔等诸多人才,邓建中则熟读历史,《孙子兵法》更不在话下,但却没有得到重用,最后也只有离开。刚开业,公司人才数不胜数,现在公司再无大才,如何能成事?古代君王会专门开一条“世子街”的地方,专门供四面八方的人才居住,而公司一开始就有诸多大才,却没有珍惜,着实可悲啊。 至于现有的几个经理,我不说大家心里都有数,虽然说是放开手让他们去做,但是该有的一些话还是要说,很多人都是第一次带人,所以还是要有所引导,想做甩手掌柜,手底下就必须要有精兵良将,不然放权带来的后果只会是土崩瓦解。 第五册:法 《孙子兵法》:法者,曲制、管道、主用也。法,佛家指为法门即方法之意,兵家确实法令之意,运用到公司中,也是取得法令之意,法令是否贯彻关系到整个公司人员的情绪程度,而如何使得法令贯彻,这还是个人修养秉性问题。 俗话说:君无戏言。指的就是只要说出的法令就要严格执行,如果不能执行,就不要去说。 就公司现状而言,人员大批量的流失,主要就在于一个法令贯彻的问题,既然你说了要罚款,那就必须要罚,而且你还得让我们被罚的心服口服,让我们自己罚自己,这才是惩罚的真正意义,并非只是身体或经济上的剥削。那么你既然说了以后七点半下班,那就贯彻下去,这样你的威信会提高,而且还在贯彻法令,而且员工对于早下班很满意,这样一来,员工对你的心理会肃然起敬,而不只是单纯的胆怯而已。 尾: 以上五册是必须要考虑到的,正如《孙子兵法》所云:“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熟练?赏罚孰明?吾以此知胜负矣。”这点我在给石经理的贺卡中已经提到了,相当于暗示,但却没人理我。其实我也知道,自己写了很多,看得人少之又少,所以写到后面也没太大的信心了。言尽于此吧,如果真想了解些什么,私聊就好。
【活动】《大学》·解读 导: 很多人对《大学》很陌生,但对“上大学”很熟悉,其实我也有自己的一些曲解,我认为此本《大学》应当通高尔基先生三部曲中的《我的大学》,读过的人是知晓的,在《我的大学》中,主人公并未上过字面意义上的大学,而是在人生的探索中,不断学习到新的东西。所以,我认为此《大学》也如是,当为“人生处处是大学”为意,学并非只在书本,更在于生活。 第一章·一段 【原文】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译文】 大学的宗旨在于弘扬光明正大的品德,在于使人弃旧图新,在于使人达到最完善的境界。 【解读】 就我而言,《大学》确实该位于“四书”之首,它的主要用途当是教会人们如何去思考,从而如何达到“格物致知”的境界。开篇第一端,字面解释有两种,其一就如上【译文】所写,其二则为“在亲民”这段话的异议,有说法为“在亲民”指的是待人亲和、亲善民众的意思。但不管哪种解释,大方向都是对的,如果不是做深入研究,个人觉得没必要讲究过细,过细反而徒增烦恼。所以如【原文】所述,个人理解当是:大学的道理,在于自己学会了一些之后,把它发扬传播给其他人,让大家都知晓,然后不要持才傲物,而是要谦卑的传述其中自己通晓的道理,这便是一个人最高的境界。
【散文】《鲫鱼汤》作者:白珩渊 《鲫鱼汤》 文/白珩渊 我不会做菜,直到现在都还在学习中。 每次做菜都像临场考试,有两张嘴作为评审,大一点的嘴还好交流,小一点的嘴极为严苛,稍有不合口味,便不会再吃一口,哪怕棍棒都无法左右分毫。其实也理解,有时做的菜不合我胃口,也会恨不得直接倒掉。 我以前抱怨过夫人嘴刁,但她却嬉笑着说:每天都很忙碌,如果没有美食的慰籍,日子真就没什么盼头了。 也正是这句话,让我放慢了学习做菜的脚步,仔细去留意盐该放多少,先焯水还是先过油…… 虽然我现在做菜依旧一般,但似乎找到了诀窍——唯手熟尔。 记忆中做的第一道成功的菜,应该就是鲫鱼汤。 那时夫人刚生产完,正在下奶期,有人说下奶要炖猪蹄汤,又有人说下奶不能喝太油腻的汤,我翻来覆去的找了很多资料,发现鲫鱼汤似乎没有人持反对意见,所以我开始打起了做鲫鱼汤的算盘。 第一步必然是先买鲫鱼,但对于我来说,草鱼、鲫鱼、黑鱼、梭边鱼几乎没有什么区别。 不过问题在产生的时候自然也会产生解法——我打算美团上买一条。 这方法果然靠谱,我本以为一条鱼会很贵,结果只需要不到十元就能得到一条中不溜的鲫鱼,还有一小块豆腐,对于我这个新手来说,简直太划算了,就连试错的底气也增加了不少。 鲫鱼到手,我打开网上的教程,先学着样把鲫鱼里里外外都清洗了个遍,然后把表面水分擦干,再在它身上拉几道口子。 我照猫画虎地做着,她眼巴巴地等着。 我将生姜在热油里翻炒几下,随后放入鲫鱼,入锅的瞬间油烟四起,锅内发出“滋滋”的声音,就好似战场一般,双方的兵马一接触便打得你来我往,不可开交。 我赶忙用锅铲推它,结果真的“不可开焦”了,我来不及想是我的锅不对还是做法不对,总之我必须马上把它翻过来,否则就全焦了。后来我才知道,焦不焦不重要,因为又不吃肉,而下一步才是关键。 或许大多数新手与我一样,或许只有我会如此愚钝,本来该倒入开水的阶段,却发现忘记提前烧了。我看了眼锅里“滋滋”作响的鲫鱼,又看了眼烧水的壶,脑海里开始对峙,一方说加开水和冷水一样都能喝,一方则说加入开水才是注入灵魂。 犹豫再三,我决定关了火去烧开水,毕竟我想让它更完美一些。 夫人哄睡了舟舟,过来问我做咋样了?我苦笑着说忘记了烧开水。她说让我别着急,慢慢来。 好在最后汤依旧是奶白色,看上去很美味,随后我撒了把盐,浅尝一口,味道还不错,似乎有股奶香味。我捞出残渣,撇去油脂,又反复地过滤了很多遍,确保汤里没有一根鱼刺,这才端给她品尝。 夫人见我大汗淋漓地端来鲫鱼汤,用汤匙轻轻搅动了几下,舀出一勺又吹了吹,轻抿着喝光。 我急忙问味道如何?她说还不错,许久后碗底见空。看到自己做的汤,她如此爱喝,自信心可谓是达到了顶峰。 后来也做过几次鲫鱼汤,她也都喝得精光。 前些天,我看夫人总是熬夜,忽然想起了鲫鱼汤,打算再给她做一碗,结果她却欲言又止,在我再三追问下,她终于说出了实情:“其实我并不怎么喜欢喝鲫鱼汤。” 我有些错愕地看着她,问她之前不是都在喝吗? 夫人说:“我以为你喜欢做这个。” 我说:“我以为你喜欢喝这个。” 我俩相视片刻,忽然都笑了。 从此鲫鱼汤在我的菜单上成为了过去式,或许很多年后我还会心血来潮地做一碗鲫鱼汤,也或许从此不会再做,但鲫鱼汤永远位于我菜单的第一位,正如她永远位于我生活的第一位。
【散文】《陌路烟雨》作者:白珩渊 《陌路烟雨》 文/白珩渊 很久没有注意到雨,它竟也变得陌生。 不知何时起,我开始讨厌雨,就好像小时候不喜欢吃的食物,长大后的某一天忽然发现自己似乎开始接受了。 步入社会前,我还生活在大西北,这里风是常客,它与戈壁、沙丘都是熟识,每每经过都会给予风一些赠礼,有时是黄土,有时是飞沙。说来也奇怪,大西北出生的人,与风也是熟络,不然怎么会看到天色不对,就马上想到要关窗呢?是怕风携着赠礼而来吧。 在我印象里,相较于风,我更期盼雨。我一直觉得北方的细雨很轻柔,没有被捶打过的泥土地也能散发出清香,但就是时间太短,有时早上阴雨绵绵,下午就万里无云了,它总是走的那么急。不过,我也见过连续一两天的雨,它们走的不急了,反倒是爸妈开始急:福华市场又被水淹了;公交站人肯定特别多;一下雨生意总是很差…… 后来我毕业了,去了随州,待了半年之久,那里的雨又和我印象中大西北的雨不同,但我最忘不掉的并非是雨,而是雨来之前和来之后的感觉。 它来之前,首当其冲是令人难以呼吸的压迫感,似乎空气都变得稀薄,我走在路上,看着大家都已经习惯了,只有我时不时地大口呼吸一下,像是一只被搁浅在泥潭里的肺鱼,周围都是快干涸的泥水。这种感觉令人很烦躁,但空有力气又无处发泄,最后只能试着去习惯。 而它来之后,那种沁人心脾的感觉达到了顶峰,每次我都很愿意打着伞出门,站在天桥上,看着脚下川流不息的车,然后努力呼吸着这场雨带来的清新空气。有时我还会选择淋雨,它仿佛有生命一般,轻抚我的额头,然后顺着脸颊流淌进了我的躯壳里,与血液混在一起,最后游遍周身,再随着吐出的气一并呼出。 直到现在,我都还很怀念随州的雨,哪怕淅淅沥沥地下好几天,我也觉得它拯救了这座城市,拯救了快要无法呼吸的我。 而后几年,我又去了吕城,在那座小城镇里生活了两年,两年里我见过很多场雨,有时候一场雨甚至会下两周,那是我见过时间最长的雨。相比较大西北潇洒的雨和随州沁人心脾的雨,吕城的雨更像是一位母亲来看望自己的孩子,她不愿意那么快走,所以总是恋恋不舍,似有停意,却又多下了几天。 我觉得吕城的雨,最适合站在桥上看,面前是很宽的运河,雨打在水面上,时不时还能看见有货船跑过:有的货船上住着一家几口,船过时都能闻见饭菜香;有的货船上养着小狗,小狗摇着尾巴看着打在水面上的雨,好不欢乐;我还见过养着鸭子的货船,它们在雨中抖抖羽毛,似是在享受着天然浴场…… 我无法想象他们在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或许未来的某一天,我也会登上其中一艘船,然后在运河上行船,眼前的路笔直,也知道自己的目的地在何处。 又过了多年,春节前夕,我随夫人带着不满一岁的舟舟回大竹,遇见了雨,这时候的雨似乎开始变得很烦躁,它洗刷着街边和小区里的树,哪怕树叶已经绿油油的发亮,它也不曾停歇,一下就是三四天,而我们的行程安排很满,若是不冒着雨上街,后面恐再难有时间。 于是,我们推着婴儿车上街了。雨虽然不大,但有些夫人一直想吃的铺子却关了门,我们也在尽可能避开积水区,时不时地要关注舟舟有没有冷着或淋雨,一番下来,我们身心俱疲,不过好在舟舟对于打在脸上的雨水并没有什么抵触,反而笑得很开心。 后几天也一样下雨,不过都很细,真的细如牛毛,走在街上也不必打伞,如果喝了酒,会觉得这时候的细雨正好,从头到脚都舒爽,巴适得很!我指着远处若隐若现的青山对夫人说:“怎么下雨天,还有那么大的雾?” 夫人轻描淡写的说:“那是烟,烟雨的烟。” 闻听此言,我驻足在了原地,仔细打量着远处的“雾”。我自然是听过烟雨的,但一直都以为是下雨天有人家在做饭,烟指的是炊烟,但没想到竟然如此美,像一层薄如蝉翼的纱罩在天上,若看得仔细,便会发现这“纱”又像是一条条丝线,从天边一直落到地面,可不管散落在哪儿都马上没了踪影。 所以从第一次见到烟雨天开始,我就知道我还是喜欢雨的。 再回到大西北,风还是那么凌厉,但雨却变得不讨喜了。 有一种雨,在我骑电动车去开店时若是遇见,必然满身湿透,这时风再来吹几下,全身不自然地要战栗几下,而后紧紧缩着肩膀,平常很短的路,此时都像是被延长了不少。 还有一种雨,它总是让雷打头阵,在我睡正香的时候,忽然来这么一下。而天空像是个容器,雨被隔绝在上面,必须擂出个大窟窿,雨水才会降下来,而这雨水也十分吝啬且暴躁,它们几乎是垂直地坠落下来,把泥土地砸出坑,把伞砸地发抖,把车顶砸地作响,若是人挨上几下,定是疼的咬牙切齿。 但为什么我儿时的印象里,它不是这样的? 它不是很轻柔的吗? 可现在的它,似乎已经丧失了本能,连普通的下雨,也需要气象台用炮打在天上,然后才会下雨。可是,真的是这个原因吗? 我不解地望着窗外的雨,它们打的玻璃作响,像是下一秒就要撞破玻璃冲进来扑在我的脸上。我又望向远处的太阳,它似乎被假的乌云遮住了,因为我明明看到乌云的一角有一颗想要冲破云层的太阳。 相同的问题,我问夫人,夫人笑着说:“下雨了,就不要出去,不就好了?” 我愣了一下,也笑了。 是啊,人怎么能和天作对呢?到头来不还是人去适应。 我看了眼又开始泛白的天空,此时雨已经停了。心想:或许雨还是一样的雨,只是我从一个对雨的观赏者变成了经历者罢了。 转念收拾思绪,我也该骑车去开店了。
【诗词】不知不觉写了挺多打油诗 12岁作———————————————— 《秋意菊》 顶首乌云盖,风吹红叶哀。 电闪雷鸣谢,独闻菊花开。 《七夕月半,谁独醒》 有情人观鹊会情,无情人叹心弦惊。 孤寂愁意褪不去,谁知皓月份外明。 佳人远隔天上星,独我一人斟酒饮。 欲争鹊桥为我用,相见一面抵万金。 数年鹊会门前清,谁人知晓忧孤心。 远上佳人若明意,夜月高伴寒谁听。 相扶相靠只依影,唯把思绪寄月情。 愿祝天下相惜人,万世爱在永长青。 《风亦雨,何行?》 树乘驰风雨轻落,无情击花草不舍。 生在此间不知意,天雷狂做雨腐浊。 悠忧一生心为何,天阻地挡难报国。 久日天际乌云迫,唯可怒泣喉破歌。 蓬头怒气情叹过,心死不为看伤国。 此本非吾本为愿,实属无奈心奈何? 章乱雨跳风萧索,夜幕孤自紧衣裹。 雨醉风凄心不在,颤泯温酒泪滂沱。 《隐士》 风拂桃树花争艳,碧波邀舟芦苇鲜。 谷水绿苔醉皓月,箫声划破百里间。 独为一志山水闲,尽悟人间轮坤乾。 本为儿时心中愿,福地洞天赛神仙。 忧忧乐乐一生渡,何必执著名利权。 道义尽得万尊至,贪恋五感迷人间。 世人痴愿心不怨,名利万般私为先。 梦德不因陋而陋,仁义道德铭胸前。 懦卧林间不问世,唯恐自弃随风驰。 何时破镜重出日,愿闻天下礼遍知。 22岁作———————————————— 【剑三同人诗】 1、 狼烟燎客舟,云上九重楼。 执手此生埼,繁花锁深秋。 2、 诗壁清月谷内藏,荒亭碧水盗花香。 波光弄影潺潺意,虚无化入一寸方。 3、 雨逗青荷弄澜波,雁归蛙鸣声渐多。 锦衣瑟瑟船梢客,桥畔相思与风说。 4、 清风点酒龙跃江,不语催盏醉满腔。 踏碎坚冰是非路,身自逍遥护四方。 5、 碧空山色醉,飞絮踏风归。 恋恋眸中意,怯怯低俏媚。 6、 暮雪飘然雁门关,似有曼舞秀河山。 寻觅天地无颜色,云做孤舟伞做帆。 7、 木笛吹散雪茫茫,遮星难得云台霜。 来年春深松渐绿,草木有涯声无疆。 8、 红尘点破素衣装,燕雀华姿内敛藏。 佛前愿为青灯客,心在古刹不在唐。 9、 红尘客叹红尘多,裙梢轻摆风挑拨。 难得一人醉四季,雨打才露尖尖荷。 10、 七月繁花秀庐边,藏纳寒冬剑狼烟。 长叹江湖歌笙尽,猫小默做画中仙。 11、 烈酒醉人难醉心,唯有秀色四方倾。 落叶岂非红尘物?常与佳人伴古今。 12、 彩云半山藏,佳人独依墙。 东风不解意,难得此红妆。 13、 以风捎贺礼,莲开因有溪。 霜雪染两鬓,恋恋不绝期。 14、 剑三快意稻香风,清水桥上俏佳人。 拈花把酒浅作画,云林不语江湖深。 15、 天籁梵音贺有归,涯上云深再无魁。 无尽奇遇涯下侍,归来满天日月辉。 16、 风起萧萧叶渐黄,别院伶仃女儿香。 忆时喃喃江湖梦,回眸冷眉话凄凉。 17、 林峰星点半壁多,弄影擒风醉青稞。 白龙寒芒快哉意,不问江湖红尘说。 26岁作———————————————— 《月》 月美裹云裳,怯怯含羞藏。 待到灯火尽,才敢窥玉郎。 28岁作———————————————— 《病初愈离川》 天河倾泻入远山,错峰层叠如天关。 行车已过千州府,病愈无灾报平安。 29岁作———————————————— 《知天命》 有言难解何为道,无言不敌是非刀。 不如心空无一物,随风起落自逍遥。 无求自有多奇遇,不惊沧海自有涛。 持欲盼盼多不得,何苦念念心头扰。 【剑三同人诗】 《雪映美人》 浅雪渐露草色黄,风伴佳人舞霓裳。 千山秀景输一隅,只此回眸胜春光。 《盼归人》 漠上枯木生金花,沼池岸上伴蒹葭。 罗衣微动持剑舞,只见风来不见他。 《清霜落》(藏头) 清舞撩素衣, 霜肌见袖低。 落红不如此, 美姿风传急。 人尤入凡尘, 雅景不做题。 姿容比月何? 也叹惹怜惜。 《道姑》 花如星落风翩翩,尤遮姿容悟道乾。 可笑春风不知意,空见山河不见仙。 《七秀卧坐》 美人如秀不轻言,雅坐半身动心弦。 繁花若学卿之姿,和风细雨不得闲。
【散文】《在那一隅等待》/白珩渊 时间像一把刀,它会在很多东西上留下痕迹,人们的感叹也总是从时间开始,似乎它真的夺走了很多。 而我不惧怕时间,我存在的意义正是为了对抗时间,如若我不在了,那必定不是败给了时间,只会消逝于遗忘或刻意埋藏(cang)。 我其实一直都存在,只是人们不会常常想起我,而一旦想起,必定是某件事抑或某段记忆须臾间出现在了人们的脑海里,这时候我便发挥了作用,人们会将我找到——擦拭、凝望、轻抚,甚至落泪。 二 我叫相片,我有很多名字,但都大同小异,诸多的别称也足以证明我为活着的人而活着,更为已逝的人而活着,但从没想过为自己而活着。 我从出生时就被赋予了特定的含义,像是生来便有的责任。 其实我倒也愿意奉献自己的一生,也确实奉献了自己的一生,从他吱吱学语到会爬,然后扶着护栏逐渐站立,我都看得见,也用自己的方式记录着,这些记录里有哭有笑,还有因为没能及时吃到奶的气愤。 “看着他长大”,似乎是我这辈子下过最利落的决心。 三 我以为我们的关系会像一开始那样一直亲昵着,但后来你似乎忘记了我的存在,或许是习惯了我的存在。 你走时很坚决,和三五好友一起,我不知道你们谈天说地中会不会记起我,但等你再归来时身边已又多了一个人,你们如我们一开始那样亲昵着。 我真为你高兴,虽然会有孤独感悄上心头,但哪又怎么样呢? 四 我从大房子住到了小房子里,那小房子像极了一个抽屉,我身边熟知的一些老东西都走了,我不知道他们去哪了,只知道身边多了很多新玩意儿,这些新玩意儿大都用电,但我却从没见过他们需要用电池填饱肚子。 我发觉越来越无法理解这些新事物了,在这一隅中,我把期盼碾碎后再冲服,希冀自己能多活久一点,说不准哪天人们又会想起我。 五 你回来了...... 但我已在冰冷的相框中无法动弹..... 你的手是冰凉的, 你的泪是滚烫的, 你久久说不出话,最后我被掩上红布放进了那一隅 不知道多少年还能再见你一面 我被孤独包围着,却毫不惧怕,因为我知道你终有一天会记起我,会有话跟我说 我在等,想告诉你:说吧,孩子,爸爸一直都在,一直听得见......
【散文】《我们也曾乘风而行》 文/白珩渊 一 我刚出厂时,也是光鲜亮丽,很不可一世,觉得自己就是众多电动车里最别致的那个。我不希望自己身上有一粒灰尘,更讨厌隔壁整天轰鸣声不断的摩托车,它们尾部喷出的气味很难闻,但他们却不自知,活的一点都不精致。 二 我正在暗自欣赏自己身体的构造,简直堪称完美,不管是整体配色还是后视镜的形状,都让我一看到眼里,就无法自拔。 还没等我欣赏完,我就被推上了展示台。我懂,这是想让大家都看到我,我自然不能输给身边的电动车,于是挺直了车头。 不经意间,我瞥了一眼旁边的电动车,它们竟然长得和我一样!?我眼睛使劲往旁边瞥,一样的车头,一样的后视镜,一样的外壳,只不过颜色不一样。我看了看它,又看了看自己,刚被打击的自信又回来了,觉得自己的颜色绝对更胜一筹。 三 没多久,我便有了一个“小主人”。他也很崇拜我,觉得我是配色最漂亮,跑起来最拉风的电动车。我还记得,我托着他到处跑,他说感觉自己在乘风而行,那一刻我最是自傲,认定了要驮着他一辈子。 四 时间过的很快,我身上开始褪色,后视镜也摔弯了,以前引以为傲的身体,现在也满目疮痍,再多的裂缝,也只是用胶布粘住。 我也没有以前快了,每次驮着他跑,都力不从心,我好怕自己有一天会跑不动,他会不会摔跤?会不会觉得我已经老了? 五 我现在依旧坚持跑,想倘若真有天跑不动了,至少也驮着我这位“主人”看过了半生的风景。 有时,我还会羡慕摩托车,它们似乎很坚挺,就算是满身疮痍,我也能从它们轰鸣的发动机中听出一种不屈,而我的电机开始发声,就证明我也许真的跑不动了。 六 那一天终究还是来了,我长眠在公路上,身体被碰撞的残破不堪。 好多声音从我耳边经过,但有一个声音,它由远及近,一声高过一声,一声急过一声:“爸?爸!爸,你醒醒......” #随笔##父亲#
【纪实】《吕城回忆录》 从吕城离开又过了四年,这四年我都是待在自己的家乡,有时候真的很怀念外面漂泊的日子,但落叶总会归根,所以我又回到了这个生我养我的西北之地。 时不时的想起在吕城待过的那两年,它给我的感觉很安静,就仿佛飘过的白云也会因为它的宁静而停留一般。我最喜欢的宁静,是清晨站在桥上,看着运河上跑的货船,有时候会数目光所及之处有几艘船,有时候就那样看着,我也不知道在看什么,反正就是看不腻。 说起来如何到的吕城,还真有些一波三折。起因是那是的女朋友,也就是我现在的老婆,她想学缝纫一类的技术,所以我们就在网上看哪里有厂子可以去,而且还得是消费低一些的地方。最开始我们去的是导墅,那个地方比吕城又小点,我们找了个旅馆,住了一周,四处打听哪里有纺织厂,最后打听到在吕城有。随后就是确定目的地,然后找路线,找在哪坐车。 最后终于是到了吕城。我记得很清楚,那是个太阳很大的中午,我拖着两个沉重的行李箱,上桥的时候尤为艰难。那时候手里钱不多,买了一根雪糕,她一半,我一半,直到现在,她也是吃东西总给我留一半,而我总是忘记给她留一半。 抵达吕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住的地方,就和去其他城市一样,住所必须第一位,如果当天能找到合适的,就可以省下一晚的旅馆钱。 但吕城这地儿不大,不像是有些城市,有自己的网站,在上面可以看到招聘信息和一些房屋出租信息。网上搜了一圈,都没找到吕城的相关信息,后来还是在桥墩上看到了不少广告(招聘、出租等信息),我们找了几个合适的,挨个打电话过去,最后选定了一个三楼的房间,房东是个看起来有些严厉的老头。 那屋子,也算是一室一卫一厅了,进门右手边就是一个只能容纳一人的厨房,直通的是一个餐厅,再进扇门,就是卧室了,最里面是一个卫生间。当时觉得这已经很不错了,价位也不是很高,但住进去后就发现问题了,那就是这里没法洗澡,这问题困扰了很久,最后还是买的抽水泵和热得快解决的。 安顿好行李,我们出门去采购一些床单被套啥的,我本想在吕城找个市场一类的地方,心想可以便宜些,但附近都没有,只有超市和一两家卖床上用品的店,最后我们货比三家,终于在这三家中选了一家价格略低的。 收拾好后,我们准备出去吃点什么。我记得吃的第一顿饭,是一家融合了麻辣烫、烧烤、嘟嘟鱼、冒菜的店,当时点的是嘟嘟鱼,两个人吃一份,味道还行,价格也能接受,算是小小的庆祝一下我们在这里安定下来。 第二天我们直奔纺织厂。之前在看房子的时候,就顾忌到了得离纺织厂近一些,所以没几步,我们便到了纺织厂。我还记得,当时纺织厂门口有个不大的牌子,牌子上写着所招聘的岗位,其中有一个是CAD制图员,我想了想自己的CAD二维工程师证,又看了看她,最后决定和她一起去做工。 【后续,下次再写】
【小说】白珩渊·作品集(二) 《文博问路》 文/白珩渊 文博是个个头不高却站得板正的老头,每天他都会上街,站在街上像放哨的狐獴一样,视线来回扫荡着人群。如果看到有人左顾右盼,像是迷路了一般,他肯定会第一时间上前,给别人指路。 海楼市虽然大,却没有文博不知道的路。但文博给人指路并不是为钱,他也说不清楚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给人指路的,也许是死了老伴之后;也许是退休太闲了;也许是自己当老师时候的职业习惯吧。总之他每天早出晚归,沉溺在自己每天帮助了多少人的喜悦里。 虽说他这样做能让自己活的充实,但却也引来了不少非议。左邻右舍对他都是表面微笑,私下把他当成茶余饭后的谈资,更有甚者觉得他每天这样,不是另有所图,就是能赚不少钱。 至于文博的儿子,他也是拿这个一根筋的父亲没办法,说了好几次,一说急眼,文博就胸闷难受,久而久之他也不再说了,只能嘱咐父亲出门时候注意安全。 文博还有个女儿,早些年在国外,现在已经回国了,还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对于这个孙女,文博每每都是笑着的,尽管有时候和女儿吵了架,被女儿嫌弃在街上给人指路很丢人,但每当见到小孙女,不管多大火气,都会烟消云散。 转眼间到了年三十儿,文博的儿女都回来了,也都带着各自的家人,不大的屋子里,好不热闹。 “爸怎么还不回来?”文伟洗着鱼问。 “谁知道呢,大年三十儿就他最忙”儿媳妇边和面边说。 “他就那性子”,儿子说着,朝厨房外喊:“文英,你给爸打个电话,问他什么时候回来?” 半晌无人应,文伟放下鱼,边擦手边走到客厅,看见文英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看电视,气不打一出来,但又瞧见惠惠子(小孙女的小名,当时家里人都反对,但叫着叫着也就习惯了)在一旁,便收拾了一下情绪,说:“给爸打个电话吧,问问他什么时候回来?今天怪冷的。” 文英目不转睛的看着动画片,边笑边说:“担心他干什么,哪条路他记得不比我们熟,又丢不了。” 文伟刚想没好气的说些什么,又把话咽进肚子里,转身去门口的大衣里摸自己的手机。 天刚抹黑,文博回来了,手里还拎着一只烧鹅。文博换好拖鞋,到客厅里看到母女俩在看动画片,脸上得笑意更胜了,提溜了一下手里的烧鹅,说:“惠惠子,你看外公给你带什么回来了?” 惠惠子回头看了眼烧鹅,目光马上又被电视里的动画人物给吸引走了,嘟囔了一句:“我们昨天就吃的烧鹅,今天还吃烧鹅啊?” 小孙女的这一句话反而让文博有些不好意思了,随即说:“我这烧鹅可不简单哦,它是外公今天帮助了一个……” “爸,文伟在厨房呢,你给他就行了。” 文博听到女儿不耐烦的声音,刚提上来的兴致被直接浇灭了,他看着目不转睛的母女俩,小声回应:“好。” 文博把烧鹅提到厨房,但厨房里只能站下俩人。文伟的老婆看到了厨房门外的文博,赶忙打开门,伸手接过文博手里的烧鹅,笑着说:“爸,年夜饭马上就好。”言罢,便关了厨房的门。 文博站在客厅和厨房之间,竟有些不知所措,仿佛自己才是那个陌生人,儿女的关心似乎还不如路人给他买的一只烧鹅。 文博站了片刻,带着从期盼跌落谷底的失落回了自己的房间。 过了一会儿,文伟推门进来了:“爸,你哪儿不舒服吗?” “没有不舒服,就是今天走路多了。” “爸,你以后就少走点路,不一定非得去给人指路去。” “今天我遇见了一个老头,年纪比我还大一些,他找不到家了,最后被我给送了回去,那家人都急坏了……” “爸,你等会再说,我锅里还烧着菜呢,等会就能吃饭了。” 看着文伟出门的背影,文博鼻头酸酸的,眼眶有些湿润了,自顾自的说:“都忙,都忙啊……” 年夜饭好了,文伟和老婆做了满满一大桌子菜,大家都落座后,文伟忽然想起来什么:“爸,你刚说把人送回去了,然后呢?” 文博脸上依旧堆着笑,摆摆手:“都是些小事儿,大家吃菜,吃菜。” 恰逢此时,电视上的春晚开始了,大家的目光都聚焦了过去。酒足饭饱之后,大家都到沙发上看春晚,文伟的老婆忙前忙后的收拾残局,桌上东西都吃的七七八八了,唯独文博带回来的烧鹅吃的一点儿不剩,而文博碗里的骨头也堆积的最多。 春晚的小品、相声大家都看的津津有味,到了舞蹈部分,大家都在开小差。文英在惠惠子耳边嘀咕了几句,随后惠惠子探脑袋过来:“外公,你知道什么叫好为人师吗?” 文博笑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儿,说:“这是孟子说的,原文叫‘人之患,在好为人师’,是说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喜欢自以为是的当别人的老师,所以人要谦虚。” 惠惠子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她不知道妈妈为什么让她这么问,只知道她这样问了,妈妈便笑地前仰后合。 翻过年去,文博依旧每天早出晚归,每天都在如文英所说的“好为人师”,并且乐此不疲。 时间久了,有个做自媒体的小姑娘发现文博一连好几天都在人最多的新界区溜达,还帮助别人给人无偿指路。 她看准时机,拿着手机快步走向刚给别人指完路的文博。 “爷爷,您好。我是做自媒体的米粒儿,请问您每天都会来新界区这边吗?” “额……对,你这是?记者?” “爷爷,我不是记者,我是做新媒体的,就是拍视频,拍一些奇闻异事的,然后发到网上。” “哦哦,是怎么了吗?” “我看您经常在新界区这边给人指路是吗?” “嗯,对,在家闲着也是闲着,就出来溜达溜达,顺便给别人指指路。” “现在都是大数据时代了,好多人手机上都有各种导航软件,为什么还有很多人需要指路呢?” “是有很多,但都不全,有些人来旅游,我还可以给推荐一下好吃的,好玩的。” “您的意思是,您比那些导航软件更快更全面是吗?” “嗯,对。” “那爷爷,我们来比赛一下吧,随机找路人说个地方,看是我搜索的快,还是您说的快。” “嗯,行。” 随后米粒儿接连找了五个人,有老人、小孩还有不同职业的一些人,每次都是文博更胜一筹,还没等米粒儿输入完地名,文博就给出答案和路线了,甚至连坐几路公交,转几路公交都说的一清二楚。 “要是来旅游的人,我还能说出来公交车沿途值得去的地方。”文博有些沾沾自喜的说着,像是沙漠中的一朵花,破天荒地被人浇了水一般。 “爷爷真的好厉害!您给人指路多久了?” “有六年了,其实从退休前,我就喜欢记路边的一些建筑物和路牌了。” 米粒儿又和文博拉家常一般地说了很多话,期间米粒儿也没有耽误文博给真正需要指路的人指路。 第二天网上就炸开锅了,铺天盖地的标题从天而降,有人说他是退休老人的标杆;有人说他是人们路上的一道光;有人说他是不屈服大数据时代的先驱。 突如其来的盛名,让文博始料未及。左邻右舍见到他后笑地更盛了,茶余饭后的谈资变成了他是如何如何走运。 都说人怕出名猪怕壮,文博自出名后,感觉来问路的人都变多了,刚开始他只觉得是好事儿,后来他发现很多人都不是真的需要指路,而是来拍照或拍视频的。 文博的热情变成了对自我的质疑,他每天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早上出门都不再迅速了,甚至有些反感这样的炒作。 一连好几天,这种疲惫的情绪越来越大,甚至压的他有些喘不上气,最终他病倒了。文伟问了医生,说是他压力过大,血压升高导致的,还说他不能受很大的刺激。 文伟看着病床上的父亲,觉得这也许是件好事儿,可以彻底断了他每天出去指路的念头,毕竟家里有个天天早出晚归的老人,实在是让人很难放心。 文博住院期间,他在互联网上的热度下去了,网上风平浪静的,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文博的心也跟着平静了下来。 出院后,文博继续每天出门,只不过他出门的时间变少了,现在都是午饭后才出门,他越来越觉得自己身体大不如以前了,以前可是能从早走到晚的。 时间一天天过去,文博依旧每天给人指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街上好像多了不少外国人,有些外国游客会用手机导航自己找,有些则需要文博的指路。 一连好几天,文博感觉自己又充实起来了,只不过听不懂英语这件事儿有些麻烦,每次都需要用问路人的手机,开个什么同步翻译器。 回到家后的文博,思来想去,给儿子打了个电话,想让儿子来给他教几句实用的英语。文伟虽然很不情愿,但每次提及让他不要再到处跑着给人指路了,文博都不听,这次也是一样的结果。 突击学了几天英语,文博信心大增,在街上又如狐獴一般站地笔直。没过几天,政府下了通知,说海楼市要举办国际博览会,到时候会有很多外国友人来,让大家要有东道主的仪态,严禁不文明行为。 文博得知这一消息,更是给自己订制了一个马甲,正面写着“Welcome foreign friends(欢迎外国友人)”,背面写着“Free directions(免费指路)”,他每天穿着这个马甲出门,仿佛在做一件很神圣的事情。 文博本以为自己会忙的不可开交,等到了大街上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全市各个街道都有了穿志愿者马甲的人,他们也是免费指路,有些地方甚至还提供免费的矿泉水。 若放做别人,可能会心生怨气,觉得自己的风头被志愿者抢了。但文博不这么想,他觉得这是好事,说不出来的开心,甚至比自己火遍互联网还要开心。 文博照常力所能及的指路,有时候还会热心的带别人去某些地方,远比那些志愿者做的要多。 某一天,文博被一个拿着话筒的帅哥拦下。文博看到帅哥拿着话筒,后面还有个跟拍的摄像机,不由得想起之前爆红网络的事儿,赶忙开溜。 “老人家,你别走啊。” 文博低着头,不愿意多说一句话,摆着手远去。 帅哥看着文博逃走的背影,顿时有些不知所措。 第二天,文博又在街上给一个外国人指路,转眼间看见昨天那个帅哥迎面快步过来。 文博赶忙用胳膊遮住脸。 “老人家,我们是海楼市电视台的,您别那么怕啊。”帅哥说着,自己都笑起来了。 “电视台?你们要干嘛?” “我们想对您做个专访,因为看您每天都在这边给人指路,有时候还会贴心的帮忙叫车,嘱咐公交司机之类的。” “没什么好访的,别拍我了。” 帅哥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他看得出来文博不像是开玩笑的,接着示意先停止摄像。 “老人家,我这边已经关了摄像机,而且我是记者,这是我的记者证。”帅哥说着,把脖子上的证件给文博看。 文博从胳膊缝里看到扛摄像机的年轻人把镜头朝地,又看了眼帅哥递过来的证件,这才缓缓放下胳膊。 “老人家,您为什么怕我们拍您啊?”帅哥说着,把话筒也递给了旁边的摄像师。 “之前也有人采访过我,结果来假装问路的人太多了,把我累病了。” 帅哥看着文博,忽然想起来之前爆火一时的“指路老人”,说:“您是文博吧?” 文博心头一惊,看着眼前的帅哥,仿佛又有要跑的打算了。 “之前网络上确实给您带来了不好的影响,真的很抱歉,但我们是想给您做一个正儿八经的专访,让您上电视的。” 文博还是没缓过劲儿来,问:“为啥?” “因为您的举动感染了很多人,现在大家都很匆忙,街上的人都在各自赶路,对待别人也很冷漠,但您像是一股暖流,用自己温暖着冰冷的人群,在当下这个急功近利的社会,真的很珍贵,我们不希望您带来的火种就此熄灭。” 文博怔怔地听着,他没想到自己居然有这么大的影响力,也彻底放下了对面前这个帅哥的戒心。 帅哥见文博迟迟不说话,问:“所以,我们想给您做个专访,您看可以吗?” “额,好……好。” 帅哥微笑着看着文博,从摄像师手里接过来话筒,示意他开始拍摄。 又过了几天,文博的事迹登报了,采访的视频也上了电视。文博这次又火了,虽然火的没有上次快,但却再没人来打卡作秀。 左邻右舍见了他还是笑嘻嘻的模样,只不过眼中多了一份尊重,茶余饭后也不再谈论他了。 文伟见父亲如今活的比以前更快乐了,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再提过让他少往外面跑的话。 文英也出奇的勤快,有事儿没事儿就往文博这边跑,有时候惠惠子也来,感觉比以前都更亲文博了。 “爸,你看你现在也是名人了,电视台也点名表扬你,不行了你开个直播吧?” “我搞不来那些东西,而且现在博览会还没结束,我还忙着呢。” “没事,我给你搞。之前你火了,我就想弄来着,结果没赶上趟,这次不能再放过去了,现在年轻人都玩直播。” “年轻人玩的东西,我是不懂,你愿意搞就搞吧,反正别占用我时间就行。”文博边说,边和惠惠子玩得不亦乐乎,也没细想文英说的什么直播。 后面几天,文英每天都跟着文博出门,文博照常给别人指路,文英则架起手机开始直播。直播间的人数也越来越多,文英开始动了带货的心思,尽管想着怎么多捞点钱,也再没和文博商量过。 有了文英在直播,自然会吸引来更多的网红,其中米粒儿最是自来熟,不仅靠的最近,而且还过去和文博搭腔。 文博不理米粒儿,继续干着自己的事儿,文英却坐不住了,去找米粒儿理论。但米粒儿也不是好惹的主儿,她在文英这里受了气,又看到文英在带货赚了不少钱,心里更是恨得痒痒。 从文英和米粒儿大吵一架后,米粒儿就不再直播文博了。文英以为自己胜利了,但她不知道,米粒儿在不远处直播她。 不多久,网上就出现了舆论,舆论的走向,大多都是说文博联合自己女儿文英,开直播带货,拿正能量当筹码,利用大众好感敛钱。 舆论一出,网友齐刷刷地一边倒,纷纷开始笔诛口伐文博。文博甚至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自己就被网暴了,自己也重新出现在了左邻右舍的茶余饭后。 这次文博破天荒地没有骂文英,或者说他根本连文英的面都见不到,自从直播出事儿后,文英和惠惠子就再没来看过文博。 文伟和文英也彻底剑拔弩张,原本似乎很完整的家庭,现如今四分五裂。 文博呆坐在床上,他想不通,自己明明是在帮助别人啊,为什么非但没人理解,反而还要遭受谩骂。他不理解人们是怎么了?不理解这个社会怎么了?不理解他们是不是都瞎了?还是自己瞎了? 文博越想越气短,感觉胸口像是被人重重地锤了一拳,这一拳要不了他的命,却能让他活不舒坦。他想着想着,眼前一黑,倒在了床上。 等文博再醒来,已是博览会过去很久了,网上的舆论也沉淀下去了。文伟照顾文博出院,但文伟没法一直照顾文博,毕竟他也有自己的家庭。 文博回家后,看着空荡荡的屋子,觉得好像缺少了些什么,但却怎么都想不起来是什么。 过了好久,他才忽然想起来,是他要上街去给人指路。出门前,他依稀记得有人说过他这样做是“好为人师”,但是谁说的,他记不得了。 一天熬过一天,文博每天都要花很长时间才能回到家,有时候甚至到幸福小区了,看着一个个黑洞洞的单元门,却想不起自己该进哪一个。 最后一次出门,他往新界区方向走了。左邻右舍的人看见他那样子,看见他有时候在小区里找家的样子,对他议论纷纷,更有甚者说他这是报应,之前嘴太碎的报应。 文博到了车水马龙,人头攒动的新界区,他一个转身就忘了自己是来干嘛的。他在人潮中缓慢穿行,像是一根快燃到尽头的香,火光越来越弱。 天色渐暗,他才想起来自己该回家了,但家在哪呢?文博嘴里哆嗦着:“幸……幸福小区怎么走?”但过往的人没有一个搭腔的。 他看见远处有人在找路,很熟悉的感觉,他的腿不听使唤的向那个人走去。但还没靠近,那个人就去附近的商店去问路了。 一瞬间,他好像又看见了志愿者,穿着红色的马甲在给人指路,他刚想靠上去,转瞬间又忘了自己要干嘛。 他前进的步伐终于停了,那根燃了六年的香也到了头,只不过燃过的地方皆是灰烬,再也无法回头,而这些灰烬,风大一些,一吹就散了。
【小说】《文博问路》 文/白珩渊 文博是个个头不高却站得板正的老头,每天他都会上街,站在街上像放哨的狐獴一样,视线来回扫荡着人群。如果看到有人左顾右盼,像是迷路了一般,他肯定会第一时间上前,给别人指路。 海楼市虽然大,却没有文博不知道的路。但文博给人指路并不是为钱,他也说不清楚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给人指路的,也许是死了老伴之后;也许是退休太闲了;也许是自己当老师时候的职业习惯吧。总之他每天早出晚归,沉溺在自己每天帮助了多少人的喜悦里。 虽说他这样做能让自己活的充实,但却也引来了不少非议。左邻右舍对他都是表面微笑,私下把他当成茶余饭后的谈资,更有甚者觉得他每天这样,不是另有所图,就是能赚不少钱。 至于文博的儿子,他也是拿这个一根筋的父亲没办法,说了好几次,一说急眼,文博就胸闷难受,久而久之他也不再说了,只能嘱咐父亲出门时候注意安全。 文博还有个女儿,早些年在国外,现在已经回国了,还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对于这个孙女,文博每每都是笑着的,尽管有时候和女儿吵了架,被女儿嫌弃在街上给人指路很丢人,但每当见到小孙女,不管多大火气,都会烟消云散。 转眼间到了年三十儿,文博的儿女都回来了,也都带着各自的家人,不大的屋子里,好不热闹。 “爸怎么还不回来?”文伟洗着鱼问。 “谁知道呢,大年三十儿就他最忙”儿媳妇边和面边说。 “他就那性子”,儿子说着,朝厨房外喊:“文英,你给爸打个电话,问他什么时候回来?” 半晌无人应,文伟放下鱼,边擦手边走到客厅,看见文英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看电视,气不打一出来,但又瞧见惠惠子(小孙女的小名,当时家里人都反对,但叫着叫着也就习惯了)在一旁,便收拾了一下情绪,说:“给爸打个电话吧,问问他什么时候回来?今天怪冷的。” 文英目不转睛的看着动画片,边笑边说:“担心他干什么,哪条路他记得不比我们熟,又丢不了。” 文伟刚想没好气的说些什么,又把话咽进肚子里,转身去门口的大衣里摸自己的手机。 天刚抹黑,文博回来了,手里还拎着一只烧鹅。文博换好拖鞋,到客厅里看到母女俩在看动画片,脸上得笑意更胜了,提溜了一下手里的烧鹅,说:“惠惠子,你看外公给你带什么回来了?” 惠惠子回头看了眼烧鹅,目光马上又被电视里的动画人物给吸引走了,嘟囔了一句:“我们昨天就吃的烧鹅,今天还吃烧鹅啊?” 小孙女的这一句话反而让文博有些不好意思了,随即说:“我这烧鹅可不简单哦,它是外公今天帮助了一个……” “爸,文伟在厨房呢,你给他就行了。” 文博听到女儿不耐烦的声音,刚提上来的兴致被直接浇灭了,他看着目不转睛的母女俩,小声回应:“好。” 文博把烧鹅提到厨房,但厨房里只能站下俩人。文伟的老婆看到了厨房门外的文博,赶忙打开门,伸手接过文博手里的烧鹅,笑着说:“爸,年夜饭马上就好。”言罢,便关了厨房的门。 文博站在客厅和厨房之间,竟有些不知所措,仿佛自己才是那个陌生人,儿女的关心似乎还不如路人给他买的一只烧鹅。 文博站了片刻,带着从期盼跌落谷底的失落回了自己的房间。 过了一会儿,文伟推门进来了:“爸,你哪儿不舒服吗?” “没有不舒服,就是今天走路多了。” “爸,你以后就少走点路,不一定非得去给人指路去。” “今天我遇见了一个老头,年纪比我还大一些,他找不到家了,最后被我给送了回去,那家人都急坏了……” “爸,你等会再说,我锅里还烧着菜呢,等会就能吃饭了。” 看着文伟出门的背影,文博鼻头酸酸的,眼眶有些湿润了,自顾自的说:“都忙,都忙啊……” 年夜饭好了,文伟和老婆做了满满一大桌子菜,大家都落座后,文伟忽然想起来什么:“爸,你刚说把人送回去了,然后呢?” 文博脸上依旧堆着笑,摆摆手:“都是些小事儿,大家吃菜,吃菜。” 恰逢此时,电视上的春晚开始了,大家的目光都聚焦了过去。酒足饭饱之后,大家都到沙发上看春晚,文伟的老婆忙前忙后的收拾残局,桌上东西都吃的七七八八了,唯独文博带回来的烧鹅吃的一点儿不剩,而文博碗里的骨头也堆积的最多。 春晚的小品、相声大家都看的津津有味,到了舞蹈部分,大家都在开小差。文英在惠惠子耳边嘀咕了几句,随后惠惠子探脑袋过来:“外公,你知道什么叫好为人师吗?” 文博笑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儿,说:“这是孟子说的,原文叫‘人之患,在好为人师’,是说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喜欢自以为是的当别人的老师,所以人要谦虚。” 惠惠子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她不知道妈妈为什么让她这么问,只知道她这样问了,妈妈便笑地前仰后合。 翻过年去,文博依旧每天早出晚归,每天都在如文英所说的“好为人师”,并且乐此不疲。 时间久了,有个做自媒体的小姑娘发现文博一连好几天都在人最多的新界区溜达,还帮助别人给人无偿指路。 她看准时机,拿着手机快步走向刚给别人指完路的文博。 “爷爷,您好。我是做自媒体的米粒儿,请问您每天都会来新界区这边吗?” “额……对,你这是?记者?” “爷爷,我不是记者,我是做新媒体的,就是拍视频,拍一些奇闻异事的,然后发到网上。” “哦哦,是怎么了吗?” “我看您经常在新界区这边给人指路是吗?” “嗯,对,在家闲着也是闲着,就出来溜达溜达,顺便给别人指指路。” “现在都是大数据时代了,好多人手机上都有各种导航软件,为什么还有很多人需要指路呢?” “是有很多,但都不全,有些人来旅游,我还可以给推荐一下好吃的,好玩的。” “您的意思是,您比那些导航软件更快更全面是吗?” “嗯,对。” “那爷爷,我们来比赛一下吧,随机找路人说个地方,看是我搜索的快,还是您说的快。” “嗯,行。” 随后米粒儿接连找了五个人,有老人、小孩还有不同职业的一些人,每次都是文博更胜一筹,还没等米粒儿输入完地名,文博就给出答案和路线了,甚至连坐几路公交,转几路公交都说的一清二楚。 “要是来旅游的人,我还能说出来公交车沿途值得去的地方。”文博有些沾沾自喜的说着,像是沙漠中的一朵花,破天荒地被人浇了水一般。 “爷爷真的好厉害!您给人指路多久了?” “有六年了,其实从退休前,我就喜欢记路边的一些建筑物和路牌了。” 米粒儿又和文博拉家常一般地说了很多话,期间米粒儿也没有耽误文博给真正需要指路的人指路。 第二天网上就炸开锅了,铺天盖地的标题从天而降,有人说他是退休老人的标杆;有人说他是人们路上的一道光;有人说他是不屈服大数据时代的先驱。 突如其来的盛名,让文博始料未及。左邻右舍见到他后笑地更盛了,茶余饭后的谈资变成了他是如何如何走运。 都说人怕出名猪怕壮,文博自出名后,感觉来问路的人都变多了,刚开始他只觉得是好事儿,后来他发现很多人都不是真的需要指路,而是来拍照或拍视频的。 文博的热情变成了对自我的质疑,他每天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早上出门都不再迅速了,甚至有些反感这样的炒作。 一连好几天,这种疲惫的情绪越来越大,甚至压的他有些喘不上气,最终他病倒了。文伟问了医生,说是他压力过大,血压升高导致的,还说他不能受很大的刺激。 文伟看着病床上的父亲,觉得这也许是件好事儿,可以彻底断了他每天出去指路的念头,毕竟家里有个天天早出晚归的老人,实在是让人很难放心。 文博住院期间,他在互联网上的热度下去了,网上风平浪静的,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文博的心也跟着平静了下来。 出院后,文博继续每天出门,只不过他出门的时间变少了,现在都是午饭后才出门,他越来越觉得自己身体大不如以前了,以前可是能从早走到晚的。 时间一天天过去,文博依旧每天给人指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街上好像多了不少外国人,有些外国游客会用手机导航自己找,有些则需要文博的指路。 一连好几天,文博感觉自己又充实起来了,只不过听不懂英语这件事儿有些麻烦,每次都需要用问路人的手机,开个什么同步翻译器。 回到家后的文博,思来想去,给儿子打了个电话,想让儿子来给他教几句实用的英语。文伟虽然很不情愿,但每次提及让他不要再到处跑着给人指路了,文博都不听,这次也是一样的结果。 突击学了几天英语,文博信心大增,在街上又如狐獴一般站地笔直。没过几天,政府下了通知,说海楼市要举办国际博览会,到时候会有很多外国友人来,让大家要有东道主的仪态,严禁不文明行为。 文博得知这一消息,更是给自己订制了一个马甲,正面写着“Welcome foreign friends(欢迎外国友人)”,背面写着“Free directions(免费指路)”,他每天穿着这个马甲出门,仿佛在做一件很神圣的事情。 文博本以为自己会忙的不可开交,等到了大街上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全市各个街道都有了穿志愿者马甲的人,他们也是免费指路,有些地方甚至还提供免费的矿泉水。 若放做别人,可能会心生怨气,觉得自己的风头被志愿者抢了。但文博不这么想,他觉得这是好事,说不出来的开心,甚至比自己火遍互联网还要开心。 文博照常力所能及的指路,有时候还会热心的带别人去某些地方,远比那些志愿者做的要多。 某一天,文博被一个拿着话筒的帅哥拦下。文博看到帅哥拿着话筒,后面还有个跟拍的摄像机,不由得想起之前爆红网络的事儿,赶忙开溜。 “老人家,你别走啊。” 文博低着头,不愿意多说一句话,摆着手远去。 帅哥看着文博逃走的背影,顿时有些不知所措。 第二天,文博又在街上给一个外国人指路,转眼间看见昨天那个帅哥迎面快步过来。 文博赶忙用胳膊遮住脸。 “老人家,我们是海楼市电视台的,您别那么怕啊。”帅哥说着,自己都笑起来了。 “电视台?你们要干嘛?” “我们想对您做个专访,因为看您每天都在这边给人指路,有时候还会贴心的帮忙叫车,嘱咐公交司机之类的。” “没什么好访的,别拍我了。” 帅哥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他看得出来文博不像是开玩笑的,接着示意先停止摄像。 “老人家,我这边已经关了摄像机,而且我是记者,这是我的记者证。”帅哥说着,把脖子上的证件给文博看。 文博从胳膊缝里看到扛摄像机的年轻人把镜头朝地,又看了眼帅哥递过来的证件,这才缓缓放下胳膊。 “老人家,您为什么怕我们拍您啊?”帅哥说着,把话筒也递给了旁边的摄像师。 “之前也有人采访过我,结果来假装问路的人太多了,把我累病了。” 帅哥看着文博,忽然想起来之前爆火一时的“指路老人”,说:“您是文博吧?” 文博心头一惊,看着眼前的帅哥,仿佛又有要跑的打算了。 “之前网络上确实给您带来了不好的影响,真的很抱歉,但我们是想给您做一个正儿八经的专访,让您上电视的。” 文博还是没缓过劲儿来,问:“为啥?” “因为您的举动感染了很多人,现在大家都很匆忙,街上的人都在各自赶路,对待别人也很冷漠,但您像是一股暖流,用自己温暖着冰冷的人群,在当下这个急功近利的社会,真的很珍贵,我们不希望您带来的火种就此熄灭。” 文博怔怔地听着,他没想到自己居然有这么大的影响力,也彻底放下了对面前这个帅哥的戒心。 帅哥见文博迟迟不说话,问:“所以,我们想给您做个专访,您看可以吗?” “额,好……好。” 帅哥微笑着看着文博,从摄像师手里接过来话筒,示意他开始拍摄。 又过了几天,文博的事迹登报了,采访的视频也上了电视。文博这次又火了,虽然火的没有上次快,但却再没人来打卡作秀。 左邻右舍见了他还是笑嘻嘻的模样,只不过眼中多了一份尊重,茶余饭后也不再谈论他了。 文伟见父亲如今活的比以前更快乐了,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再提过让他少往外面跑的话。 文英也出奇的勤快,有事儿没事儿就往文博这边跑,有时候惠惠子也来,感觉比以前都更亲文博了。 “爸,你看你现在也是名人了,电视台也点名表扬你,不行了你开个直播吧?” “我搞不来那些东西,而且现在博览会还没结束,我还忙着呢。” “没事,我给你搞。之前你火了,我就想弄来着,结果没赶上趟,这次不能再放过去了,现在年轻人都玩直播。” “年轻人玩的东西,我是不懂,你愿意搞就搞吧,反正别占用我时间就行。”文博边说,边和惠惠子玩得不亦乐乎,也没细想文英说的什么直播。 后面几天,文英每天都跟着文博出门,文博照常给别人指路,文英则架起手机开始直播。直播间的人数也越来越多,文英开始动了带货的心思,尽管想着怎么多捞点钱,也再没和文博商量过。 有了文英在直播,自然会吸引来更多的网红,其中米粒儿最是自来熟,不仅靠的最近,而且还过去和文博搭腔。 文博不理米粒儿,继续干着自己的事儿,文英却坐不住了,去找米粒儿理论。但米粒儿也不是好惹的主儿,她在文英这里受了气,又看到文英在带货赚了不少钱,心里更是恨得痒痒。 从文英和米粒儿大吵一架后,米粒儿就不再直播文博了。文英以为自己胜利了,但她不知道,米粒儿在不远处直播她。 不多久,网上就出现了舆论,舆论的走向,大多都是说文博联合自己女儿文英,开直播带货,拿正能量当筹码,利用大众好感敛钱。 舆论一出,网友齐刷刷地一边倒,纷纷开始笔诛口伐文博。文博甚至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自己就被网暴了,自己也重新出现在了左邻右舍的茶余饭后。 这次文博破天荒地没有骂文英,或者说他根本连文英的面都见不到,自从直播出事儿后,文英和惠惠子就再没来看过文博。 文伟和文英也彻底剑拔弩张,原本似乎很完整的家庭,现如今四分五裂。 文博呆坐在床上,他想不通,自己明明是在帮助别人啊,为什么非但没人理解,反而还要遭受谩骂。他不理解人们是怎么了?不理解这个社会怎么了?不理解他们是不是都瞎了?还是自己瞎了? 文博越想越气短,感觉胸口像是被人重重地锤了一拳,这一拳要不了他的命,却能让他活不舒坦。他想着想着,眼前一黑,倒在了床上。 等文博再醒来,已是博览会过去很久了,网上的舆论也沉淀下去了。文伟照顾文博出院,但文伟没法一直照顾文博,毕竟他也有自己的家庭。 文博回家后,看着空荡荡的屋子,觉得好像缺少了些什么,但却怎么都想不起来是什么。 过了好久,他才忽然想起来,是他要上街去给人指路。出门前,他依稀记得有人说过他这样做是“好为人师”,但是谁说的,他记不得了。 一天熬过一天,文博每天都要花很长时间才能回到家,有时候甚至到幸福小区了,看着一个个黑洞洞的单元门,却想不起自己该进哪一个。 最后一次出门,他往新界区方向走了。左邻右舍的人看见他那样子,看见他有时候在小区里找家的样子,对他议论纷纷,更有甚者说他这是报应,之前嘴太碎的报应。 文博到了车水马龙,人头攒动的新界区,他一个转身就忘了自己是来干嘛的。他在人潮中缓慢穿行,像是一根快燃到尽头的香,火光越来越弱。 天色渐暗,他才想起来自己该回家了,但家在哪呢?文博嘴里哆嗦着:“幸……幸福小区怎么走?”但过往的人没有一个搭腔的。 他看见远处有人在找路,很熟悉的感觉,他的腿不听使唤的向那个人走去。但还没靠近,那个人就去附近的商店去问路了。 一瞬间,他好像又看见了志愿者,穿着红色的马甲在给人指路,他刚想靠上去,转瞬间又忘了自己要干嘛。 他前进的步伐终于停了,那根燃了六年的香也到了头,只不过燃过的地方皆是灰烬,再也无法回头,而这些灰烬,风大一些,一吹就散了。
【小说】《王狗子》 文/白珩渊 王狗子是一个很吝啬的人,其吝啬程度,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但凡能省的东西,就一定要省。家里不少东西,都是他捡回来的,就比如他前些年捡回来的风扇,尽管没有保护壳,风扇叶子还四缺一,但他觉得只要电机是好的,那就能用。 不出几天,王狗子就把风扇修好了,只不过是三片塑料风扇叶中间,多了一片铁皮。自此王狗子就一发不可收拾,经常和人提及他的“杰作”,说一个坏了被丢了的东西,在他手里是如何起死回生的。 这天夜里,王狗子在床板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并非有什么心事,而是太热了。他嘴里咒骂着,缓缓起床,去门外撒了一泡尿后,回来后从桌子的抽屉里拿出来一个上了年头的温度计。 虽然这温度计有些老旧,度数都快被磨得看不见了,但它还能工作。王狗子拿着温度计到窗边,借着月光看到上面赫然写着35℃,他又咒骂几句,瞪了眼月亮,把温度计随手丢在桌子上。 不过他并没有再回床上去睡,而是往屋子深处走,借着月光他从一堆杂物中扯出一个插线板,插线板后面跟着线还挺长,不过好几处都缠着黑色胶带,显然这个插线板应该也没花多少钱。 王狗子拿着盘好线的插线板径直走出门,在隔壁餐馆窗前停留了一会儿,仔细听了下餐馆里还有没有人声,听了半天,发现只有鼾声,他这才把心放在了肚子里。 王狗子悄摸地来到餐馆后面,就近找了几块砖垫脚,将自己带来的插线板接到餐馆的电箱里。做完这一切,王狗子把砖块放回原位,蹑手蹑脚地回自己屋子,准备享受风扇带来的凉风。虽然王狗子自家也有电,但他就是不用,毕竟电费对他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王狗子回屋后,去犄角旮旯里找风扇,他拿开搭在风扇上的内裤,想要把风扇从一堆杂物里抱出来,但他怎么都挪不动。他赶忙俯下身子查看,看到风扇底座上放着一箱玻璃瓶,他挪开玻璃瓶,但还是搬不走风扇,无奈之下他又俯下身子去找原因。 结果他发现是风扇的插头卡在里面了,他伸手去摸,摸了半天累得满头大汗才搞清楚状况。原来是风扇的插头卡在了桌腿后面,怪不得拽不出来呢。 但王狗子看着面前堆积如山的杂物,想要移动桌子,就得先腾空桌上的杂物。这么大的工作量,对于王狗子来说,简直就是要他的命。他思索片刻,打算把插线板拽过来,结果却发现插线板距离风扇还差一米多,完全够不到。 正当王狗子愁眉不展之际,他忽然想到,可以接电线过去。他再次被自己的“聪慧”给折服,马上在杂物堆里翻找起来,但因为太黑,他不愿意开灯,所以找了许久,还是没找到电线,最后只找到一个毛线球。 王狗子看看风扇,看看手里的毛线球,又看了看地上的插线板,脑子里又有了个大胆的想法。他先去把插线板的电断了,随后把插线板先拽过来接上风扇的插头,然后扯掉了插线板上的一处黑胶带。 他按照之前比划的距离,扯出三根毛线,然后把它们拧在一起,随后一头绑在带有插头的线上,一头绑在带有插线板的线上。他又去抽屉里拿出黑胶带,一个接头处用原来的黑胶带缠上,一个接头处用新的黑胶带缠上。 他又扯出来一长条黑胶带,打算把裸露在外面的毛线缠起来,但看着手里那么长一条黑胶带,他又犹豫了,觉得毛线不是电线,裸露在外面应该没什么,而他黑胶带只有一卷,用完可就没了。 思索片刻,他又把扯好的黑胶带缠了回去。做完这一切,他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拿着插线板的插头径直走向门外,走得有些急,线带倒了桌上的卷纸,他也丝毫不心疼。 他踩着垫脚砖,一手扶着墙,一手拿着插头,借着月光也算看得清楚。插头刚接在电箱的插孔里,只见王狗子的屋子里一闪而过一道亮光,随即就是从房子里飘出烧焦的味道。 王狗子不敢怠慢,赶忙下来跑进屋子。毛线烧焦的味道满屋子都是,他生怕烧坏风扇,火急火燎地走向风扇,却没注意脚下。一脚踩在刚才的纸卷上,王狗子被摔了个屁墩,纸卷也滚了出去,刚好盖住了裸露在外面,带着电的电线。 王狗子揉着屁股起身,慢悠悠地走向风扇,艰难地俯身查看风扇的插头有没有事儿,随即拿起来插线板的插头查看。一转头,他又看到了地上的卷纸,不假思索的伸手去拿卷纸,打算先拿起来放桌上。 说时迟那时快,当王狗子伸手要拿卷纸的时候,一根手指碰到了下面的电线,瞬间电流穿过了王狗子的身体。与此同时,他期待已久的风扇,也终于呼哧呼哧地动了起来。 第二天一大早,餐馆老板起床准备营业,顺便到屋子后面撒尿,结果看到王狗子又在偷他家的电,老板气不打一处来,往王狗子屋那边走,居然还闻到了一股烤肉的味道,这让他顿时火气更大了。 “偷我家电来烤肉吃,真有你的!” 老板大声叫嚷着走进王狗子屋,结果看到他已面目全非,身侧的风扇还在使劲吹个不停。老板隔夜饭都要吐出来了,夺门而出。 不消片刻,几辆警车就停在了餐馆门口,还拉起来警戒线。警察处理完王狗子的尸体,还不忘对老板口头教育,说现在城里都换了新的电表箱,他为什么不换,如果换了新的,王狗子也不至于死了。 老板点头听着,也说和王狗子做了这么多年邻居,没想到走得这么突然。警察叮嘱他完了赶快换新的电表箱,随即就离开了。 餐馆老板看了眼远走的警察,又看了眼王狗子的屋子,只觉得晦气。 “老王,我们真要花钱换那个什么新的电表箱吗?”餐馆老板的老婆小声问。 “换什么换,不要钱吗?他死了是他活该,谁让他老偷电用,罪有应得。”餐馆老板言罢,又瞪了眼王狗子的屋子,转身进了自家的餐馆。 “我也觉得不用换,能用就行了。” “那可不嘛!” 他们说话的声音越来越远,没人注意到老电表箱里的一根电线,似乎也已大限将至。
【散文】《故乡的雨》作者:白珩渊 这是我离乡的第十个年头,一开始有假期还会想着回家看看,现在工作越来越忙,留给我想家的时间就越来越少。 以前和一个四十多岁的同事喝酒,他说:想家这事儿很奇怪,刚离家并不会想,过段时间就会很想,再熬过一段日子便又变的不想了。 我当时没有反驳他,但心里是不信的。我觉得人都会想家,怎么会到最后就不想了呢? 现在,我已经过了很想的那段日子,也逐渐理解了同事当初的话——并不是不想了,而是不敢想,什么都会触景生情。 就如此时打在玻璃上的雨,尽管它表现的再温柔,都不如故乡的雨。 我生在大西北,一年中雨水量并不是很多,所以我很珍惜每一场雨,也很喜欢雨。我喜欢它的轻柔;它的不羁;它的自由。离家后我不喜欢了,因为它过于无情;过于无奈;过于匆忙。 现在的我在异乡,鲜有时间去赏雨,而这里的雨也和故乡的雨不同。它来势汹汹,更像是高高在上且傲慢的公主,每每降临,都要万众瞩目,似乎只有沉闷的空气,才配得上它的每一滴雨露。 但人们却对它嗤之以鼻,更多的是去躲避,没人愿意去感受雨水浸透皮肤这片土壤的感觉,而土壤不被滋润,心底自然也开不出向阳的花,更不会渴望雨露。不过我也懊悔过,觉得自己不应该忙碌到错过一些细雨,应该像在故乡一样,收起行囊出发,去附近走走,记录下那些花花草草被滋润过后幸福的模样。 在这里,唯一让我欣慰的,是雨后的泥土都是一样清香。可能,因为我是北方人,所以比起花香我更偏爱雨后泥土的清香。每当这种清香闯进我的鼻腔,我都会下意识的拱着鼻子去嗅,如果身边没人的话,还会张开双臂,使劲吸上那么一口,让那股清香从鼻腔直通大脑,然后再沉沉的吐出,似乎心情都会愉悦不少。 当然,在故乡我也有不喜欢的雨,它倾泻而下,虽然没淋在我身上,但却浇透了我的心。现在想起来,我依旧不是很喜欢那场雨,更不喜欢打着伞的自己。 那时候我还小,母亲在几栋楼房之间开着一个小商店,类似于现在小区里的小超市。商店不大,但附近来买东西的人很多,而我放学后也常在店里,所以和附近的很多小朋友都熟识。在众多小朋友里,我喜欢和一个小姑娘玩,她很漂亮,扎着两根麻花辫,衣着总是干干净净的,笑起来我也会不自觉的跟着笑。她很要强,还学过跆拳道,算得上是女孩子中的“大姐头”了,她对其他小朋友都很凶,但对我很温柔。 后来上了小学,我和她去了不同的学校。但我们时常也会坐在一起分享学校里的奇闻异事,那是我第一次发现,原来只是坐着聊聊天,却有溢于言表的快乐。 再长大一些,见到的人多了,也有了新的朋友,彼此似乎都把对方放进了心里一个不怎么轻易打开的房间。有机会时,我们还是会在一起聊聊天,但次数一次比一次少,话题也一次比一次枯燥。 不知何时,我许久没有和她说过话了,就算是她来我家店里买东西,我们也是笑一笑作罢,好像我们之间出现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隔阂,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总之它让我们越来越远。随着学业加重,我再没见过她的笑,听说她学习很好,估计压力挺大吧。 青春期时,我会想起她,觉得我们之间的隔阂也许叫成长。现在我再回想,只觉得可笑,我们之间的隔阂,明明叫勇气。 那天,下着倾盆大雨,我看到她低着头站在院子里,她奶奶出来拉她进屋,她倔强的不愿挪动半步。 她就孤单的站着,在淋雨。我想给她打伞,却不知该怎么开口:第一句话是叫她名字?还是直接问她怎么了?这个问题还没结论,我又担心被别人看到后会想什么?我打着伞在远处看着她,尽管心急地在乱跳,但大脑依旧犹豫个不停,双腿如灌铅般一步都不愿上前,而拿着伞的手更是没有把伞丢了一起淋雨的勇气。 我就这样看着,她最后被她父亲强拉硬拽回家。 我心尖上的石头落了地,大脑出奇的安静,腿开始往店的方向走,拿着雨伞的手也不再担心会丢掉伞。但我却变成了电影里、学校中、自己最厌恶的那个人。 直到现在我也没有问过她为什么会淋雨。 我还遇见过一场雨,不过它来的毫无预兆,走的也很干脆。 那时,我刚因为一些原因辞职,又不敢和家里说,所以每天就背着书包去郊区的公园看书,也算是充实自己了。 偶然有一天,我听见有人在吹奏什么乐器,虽然是在练习,但还算悦耳,我便伴着曲子继续看书。等我觉得风有些大时,再抬头看天,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些风已经把云堆积在了一起,但却忘了遮住太阳。 我心里还在嘀咕:应该不会下雨吧?想法还没匿迹,豆大般的雨点便倾泻而下,我赶忙把书放进书包,拿出雨伞。我看着突如其来的太阳雨,听着雨滴敲打雨伞的声响,觉得这也是一种别样的享受。这时候我才发现刚才的乐声没了,像是被这突然探头的雨惊到一般,藏的毫无踪迹。 好巧不巧,我一抬头,看到一个扎着两根麻花辫,穿着短裤和短袖的姑娘。她手挡在头顶,快步往能避雨的地方走,眼尖的我还发现她拎着一个袋子,上面写着埙。 我看着她从我面前经过,犹豫了一下后,鼓起勇气打着伞向那个姑娘追去。但快接近时,我又在想:万一被拒绝了该怎么办?我是不是自作多情了? 她走快些,我便跟快些,如此走了一小段路,最终我心一横,想着丢人就丢人吧,随即快步上前。 “你好,要打伞吗?” 那个姑娘明显被我吓了一跳:“啊!?哦哦,好。” 她和我一同在伞下,走的也不是那么慌张了。我们一同往湖边的亭子走,但我不知道说什么,她也没有率先开口。此时雨说停就停,刚还倾盆,现在只见乌云不见雨。 我憋了半天,说:“雨又停了啊。”随即收了伞。 她也干笑了一下,说:“你刚真把我吓着了,一直跟着我。” 我说:“不好意思啊,我只是想给你打个伞。” 只要打开了话匣子,后面的话就顺理成章了,我们相互聊了工作、理想还有生活,但我没有要她微信,她也没有提及。最后她说她要走了,问我等会儿去哪?需不需要她带我过去,我说我去图书馆还书。 她骑着电动车载着我,不多时就从郊区的公园到了图书馆,至此我们互相道了别。 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再去过那个公园,会不会记起有人尾随很久,只是想帮她遮雨。我并不为没有要她的微信而后悔,反而觉得这段缘分恰如其分,可以装在记忆的角落,但又不怕蒙上灰尘。 现在我再看见雨,还是会想起当年的那些事儿,它们与我的生活交织,像潺潺的溪水,流淌在我记忆长河中,尽管时间久远,湍急的河水不断冲刷着很多往事,但有些事儿,总能乘水而行,历历在目。 现在窗外的雨还在下,迎接它的也不再是干涸的戈壁,而是冰凉的钢铁丛林。我坐在窗边看雨,看得出它们想进来,拼命的击打着我的窗棂、玻璃,想浸透我的心,但我不愿意,因为那里已经没有多余的地方了。 曾经有那么一场雨,填满了我的心坎,现在每每想起,它都如奔腾的江河,决了我情绪的堤坝,倾泻而出,又在我的脑海中迸发而起,漾出的水花滋润着我的每一根神经,从根茎到末梢,这场雨叫幸福。 从此,我不再期待,也不再怀念,更不再淋其他雨。 因为她成了专属于我的雨。 那是我想了很久的决定,也是我第一次坐火车去陌生的城市。上车前,我怕我没有勇气,怕我又会犹豫,所以我不打算跟自己讲道理,借着酒气直接上了火车。 坐了两天的硬座,下车后却毫无疲惫感,我既慌张又兴奋,刚有点打了胜仗的感觉,马上就被陌生的风围的水泄不通。 我发现这边找工作并不容易,而且语言沟通也不是很轻松,年轻人还好,如果是遇到老人,基本沟通无望。 我找的工作也不能太累,得多点时间,毕竟我来这里并不是为了赚钱,而是陪我女朋友上大学。这是她在这座城市的最后一学期,所以我辞掉了故乡的工作,鼓起勇气到了这座陌生的城市。 我记得最穷的时候,一周的饭钱只有十几块,如果哪天嘴馋了想喝可乐,心里还需要纠结一下,毕竟这一瓶就是两三天的饭钱。有时候没饭吃,还得靠女朋友接济,她总是把舍友给的零食省下,拿出来和我一起吃。而我为了省钱,每天都要步行近7公里去她学校,只为她下课后能有时间一起在校园里四处逛逛。 听她说在校园里喂过一只流浪猫叫布丁;听她说有学生在小溪边钓小龙虾;还听她说最喜欢水果店里的冰镇西瓜还有小卖部的绿豆沙冰。 后来我工作稳定了,刚拿到第一个月工资的时候,我便去超市扫荡了一些打折的饮料、打折的肉,还买了一些她喜欢吃的菜,打算在出租屋的露天阳台上用她给我买的黄色小电饭煲煮火锅。 我记得当时就是下着毛毛细雨,我很享受夏日里的这一抹清凉,等我收拾好,已是傍晚。虽然吃了一半,外面的雨越下越大,还有雨水吹进阳台,但我们很开心,没有网就看手机里她下好的电影,电影看完了,两个人就听歌,跟着去唱,似乎雨声成了伴奏,风也跟着伴舞。 前几天,我偶然间翻出当时吃火锅拍的照片,我们又忆起了很多事儿,两人有说有笑的,就像是回到了那时候一样。我看着她笑的样子,不禁觉得和当年一样好看。须臾间,我才发现,我们都装着有对方的记忆,这些记忆是最独特的故乡,而眼角笑出的泪,便是故乡的雨。
【散文】《当我老了》 作者:白珩渊 当我老了,我会回到乡下,置办一个四合院,院子中间种点喜欢的花草,院子门口还可以开出两方地,种点西红柿等喜欢吃的蔬菜,再养点阿猫阿狗,夏天搬个摇椅放在外边,听听收音机,逗逗猫狗,当真是安享晚年。 某一天,我跟我妈说:“你们老了后,也去乡下吧。” 我妈问:“为什么要去乡下?” 我说:“因为我们现在吃的土鸡,吃的菜都是爷爷奶奶,姥爷姥姥带来的,他们要是哪一天走了,你们好去接他们的班,继续给我们拿吃的,我们也可以去乡下玩。等我们老了,我们再去乡下,我儿子老了也去乡下,以此类推,哪一代都不愁没有好东西吃。” 我妈说:“当我们老了,估计都走不动了,谁给你去种菜养鸡?” 我说:“也是哦。” 但我还是时常在想,当我老了,我就和我老婆回乡下住,平时写写文看看书,逗逗小动物,简直就是天伦之乐啊,美滋滋的想着,这便是我老了的计划吧。 今天我要去爷爷奶奶家,我坐上通往乡下的客车,眼睛擦的雪亮,但还是差一点就坐过站,这去爷爷奶奶家的客车,几乎是我从小到大的梦魇,虽然从未坐过站,但总怕某一次就真的坐过了。 心惊胆战的下了车,寒风呼啸,昨天刚好是冬至,气温骤低。我拎着手里的东西,往爷爷奶奶家走,边走边想:等会我一定要出来拍照,树是有趣的,田地是有趣的,如果有幸能碰到一头牛或者一只驴子,那就更有趣了。 一路走一路想,当我老了,我的院子里还得有一头牛,最差也得有一只驴子,羊也是必不可少的,养山羊还是绵羊呢? 不知觉中,我已经推开了爷爷奶奶家的门,他们见我到了,异常高兴——奶奶在切鸡肉,今天听说我来,特意杀了一只,爷爷赶忙去给我热羊肉汤,说我没吃早饭先喝点汤。他们高兴的像是两个孩子,奶奶总是催着爷爷去忙这个忙那个,像是害怕怠慢了我一般。 奶奶说:“你来就不要提那么多东西嘛,我们这都快死的人了,吃啥都不行了,买多了浪费钱。” 我说:“别老说死不死的,还年轻着呢。” 奶奶笑骂:“年轻个屁,现在躺到炕上都躺不住,心里就愁的。” 我说:“你应该乐观点,乐观了就好了。” 奶奶说:“唉,乐观不起来了。” 爷爷端来一碗热腾腾的羊肉汤,我赶忙起身去接,我爷爷嚷嚷着说:“你就坐那就行了,我就给你端过去了,回到自己家了客气什么。” 我说:“哎,话不能这么说,这是个习惯,不能丢,你说万一,家里来个客人,没了这习惯,别人不得说这孩子没教养啊。” 爷爷笑了笑,没再说话。奶奶切肉,坐在凳子上腰似是有些酸了,她扭动身子换了个姿势,但手下的速度却不减。爷爷忙里忙外,忙活一阵后,躺在炕上,说:“哎呦,我这脊梁骨酸疼酸痛的,我先躺会儿。” 我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就笑了笑继续吃我的羊肉汤,偶然间我发现桌角上放着几本书还有些宣传单页,入眼的尽是医院、疾病、xx药等字眼。这时爷爷又说:“昨天出去好像有点感冒了,你婶婶还打电话说,这几天有流感,千万不能出门。” 我说:“不行就吃点药吧。” 爷爷只是“嗯”了一声,没再说什么。 我吃完羊肉汤,推门出去到院子里看看,院子中间的小田地早就荒废了,遮阳的房檐也漏出几个小洞,去年来时的狗已经死了,曾经的猫也没了去向。不经意间我又想到,当我老了,我要种点花草,我要养些猫狗,我还要买个躺椅放在房檐下。 我走回房子坐了一会儿,说:“爷爷,你们这院子中间的地用吗?不用的话我夏天过来种点花啥的。” 爷爷愣了一下,随后说:“不用,你啥时候想来,来就行了。” 言罢,我又开始想,当我老了。
【小说】《童趣》 作者:白珩渊 寄语:我们与小孩看到的世界是不同的,正如在大街上,我们眼里是车水马龙、姹紫嫣红,而小孩眼里可能只是麻雀蹦跶、蚂蚁搬家。一 深夜,夏天的蝉鸣总是很重,似是在强调整个夏天,又像是在和青蛙争抢夏天的主旋律。 张晶躺在床上刷抖音,在翻看了几个美食主播的视频后,捣了捣身边一样在刷手机的徐磊,说:“徐磊,你说明天儿童节,我们准备怎么给嘟嘟过呢?” “买个玩具?”徐磊滑动抖音的手没有停歇,随口回应。 “玩具影响学习吧?” “那你说怎么过?” “要不给他买几本书?” “你儿子爱不爱看书,你不知道?” “好像也是。” 张晶若有所思,又随手翻着抖音,片刻后说:“要不带他去游乐园?” “都行。”徐磊似是有些累了,言罢翻了个身放下手机。 张晶查了一下游乐园的门票,发现虽然写着小孩半价,但成年人的价格是平时的两倍之多。张晶又翻看了动物园、水族馆等等地方的门票,都涨价不少。她刚要抱怨,却听见徐磊鼾声渐起。她看着徐磊的背影,也只能任由抱怨从口又溜回腹中。 六一当天,张晶给儿子准备好上学要带的零食,据说是班里要开联欢会,所以大家都带自己最喜欢的零食。 嘟嘟开心的像只小猴子,他从没有这么积极的想要去学校。张晶看着儿子雀跃的身影,不免一直在提醒他,千万别得意忘形,路上注意安全。 张晶和儿子一起出门,在小区门外分道扬镳,而徐磊已经早早就去上班了。张晶不慌不忙的往公司走,脑海里还在想怎么给儿子过这一年一次的儿童节,却突然被一股香味吸引了,她扭头看去,是一家炸鸡·汉堡店。 张晶突然想到:不如就做儿子平时最喜欢吃的炸鸡吧!毕竟平日里都不怎么让儿子吃那种油炸食物。 张晶在公司空闲的时间打开抖音,翻看着有没有做炸鸡的教程,找了好几个,感觉都还不错,但又各有各的特色,不知道哪个方法做出来最好吃。最后她和公司的王姐请教了一下,确定了一种做法,虽然比较繁琐,但味道应该是最佳的。 张晶满心欢喜的看着需要购买的东西,然后又看看时间,随即给徐磊打了个电话,让他下午下班去接一下儿子。 下午,张晶和领导请示了一下,提前打卡下班,去菜市场挑选食材。在买好相应的东西之后,她看时间差不多了,又去糕点店买了一些做汉堡用的面包,就马上回家准备了起来。 到家后,张晶先是试着做了一点,发现味道确实不错,和店里买的那些炸鸡都差不多。随后她发消息给徐磊,虽然没人回复,但看着时间,估摸着父子俩应该快回来了。她便开始大刀阔斧的做了起来,争取儿子刚进门就能吃到香喷喷的炸鸡和汉堡。 可等张晶急急忙忙的把汉堡、炸鸡摆好,儿子和徐磊还没回来。她刚要打电话给徐磊,结果就听到了钥匙开门的声音。 门打开了,儿子很开心的喊了声妈妈,还给她展示了手里的奥特曼。 “嘟嘟,你的奥特曼是哪里来的啊?”张晶蹲在地上抱住迎面而来的嘟嘟,笑着随口问,以为是徐磊路过给嘟嘟买的。 “爸爸带我去吃了炸鸡,送的。” 张晶的笑凝固在脸上,目光投向她徐磊。 只见她徐磊换了鞋,把拎着的塑料袋放在进门的鞋柜上,笑呵呵的说:“真是巧了,你在家里做炸鸡,我在外面带儿子吃炸鸡。” 张晶站起身,说:“你们吃炸鸡,就不能跟我说一声?” 徐磊见她脸色不对,脸上的笑容也没了,说:“怎么了?不就路过吃个炸鸡嘛!” “我在家里做了啊!” “儿子想吃,我有什么办法?” “你不会跟我发个消息,或者打个电话吗?” “不就是炸鸡嘛,至于这么大气?” “我气的是炸鸡吗?” “你自己在生气,我哪知道你气的是什么。” 张晶气的说不出话来,眼泪在眼圈里打转。徐磊看着张晶,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觉得现在不说话也许是最好的,便向卧室走去。而嘟嘟不敢说话,仰头怯怯的望着妈妈,他甚至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知道妈妈似乎在生气。 没有人理会眼泪划过脸颊的张晶,更没有人去看一眼餐桌上做好的炸鸡。 张晶站在原地许久,无声的落下几滴眼泪,随后又猛吸几下鼻子,似是平复了心情。她走过去伸手拿鞋柜上的塑料袋,打开看了一眼,那是给她带的汉堡,但却已经凉透了,如她的内心一般冰凉。 一夜无话,第二天徐磊也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像是在等她先道歉一般。晚饭依旧是炸鸡,但却是昨天剩下的。 徐磊随便扒拉了几口饭,就回卧室了,而嘟嘟对桌上的炸鸡也是寥寥几口。张晶看着嘟嘟,越想越气,说:“你不是喜欢吃炸鸡嘛,吃啊!” 许是张晶声音有些大了,嘟嘟眼泪哗的一下滚出眼眶,开始大哭起来。张晶看着嘟嘟委屈的模样,自己的眼睛也红了,她甚至有些后悔刚才说话的声音大了些。但这种后悔稍纵即逝,似乎眼眶里的泪水也化成了恨。 “你哭什么?我说错了吗?” 张晶使劲抹掉脸颊上的眼泪,无声的抽泣着。而嘟嘟嚎啕大哭,边哭边把炸鸡往嘴里塞。他不知道妈妈为什么会生气,只觉得是自己的错,或者是妈妈讨厌炸鸡。 二 徐磊躺在床上刷抖音,希望可以缓解这一整天工作的疲惫。 “徐磊,你说明天儿童节,我们准备怎么给嘟嘟过呢?”张晶捣了捣徐磊说。 “买个玩具?”徐磊随口问。 “玩具影响学习吧?” “那你说怎么过?” “要不给他买几本书?” “你儿子爱不爱看书,你不知道?” “好像也是。” 徐磊看了下时间,感觉有些晚了,想着明天还要早起去客户那边,便打算睡了。 “要不带他去游乐园?” “都行。”徐磊翻了个身,把手机放床头柜,关了他那侧的台灯。 六一当天,徐磊在张晶轻微的鼾声中起床,蹑手蹑脚的收拾好出门了。他骑电动车到公司打卡后,就赶往了客户那里。但工作从来都是最会刁难人的,他在客户家门口等了好久,昨天还答应见面的客户今天就又变了卦。 徐磊无奈的骑车走在树荫下,他骑的很慢,心里厌恶极了这份工作,不想那么快回公司,但因为有房贷要还,所以心里厌恶着,可电动车却不敢停。 还没到公司,徐磊就接到了张晶的电话,让他下班后去接嘟嘟,随后又草草几句便挂了电话。 下午下班,徐磊骑电动车到了学校门口,不消片刻,几个小学生打闹着出了校门。嘟嘟看到自己的爸爸,马上和小伙伴告别。 “爸爸!” 徐磊看到儿子,脸上的愁容瞬间云开雾散,也跟着笑起来,说:“儿砸!今天在学校开心吗?” “开心,我们把零食都吃光了。” “嗯,真棒!” 徐磊接到嘟嘟后,骑车往家走,在经过一家炸鸡·汉堡店的时候,嘟嘟被炸鸡的香味给勾出了馋虫。 “爸爸,我想吃炸鸡。” 徐磊也看到了这家炸鸡·汉堡店,缓缓停下车,说:“万一妈妈做了饭呢?” “就这一次!爸爸,就这一次!我就吃一个汉堡包。” 徐磊看着儿子恳求的眼神,想着今天过儿童节,吃一点应该也没事吧。他又看了看店里,大多都是家长带着小孩一起的,真的很有那种过儿童节的氛围。 “好,儿子,今天你想吃什么,爸爸都给你买。” 听到徐磊的话,嘟嘟雀跃着跳下电动车,向炸鸡·汉堡店冲去。徐磊锁了电动车,也赶忙跟进去。 徐磊在各种单品和套餐之间犹豫时,店员推荐了当下最火的儿童节套餐,还带有一个奥特曼! 听到奥特曼三个字,嘟嘟的眼睛都亮了,争着抢着说想要那个套餐。徐磊知道他现在不馋炸鸡、汉堡了,而是馋奥特曼。他突然想起来昨天张晶说的,转念一想,这吃和玩都有了,也算是过了个儿童节,便买了这个套餐。 卡座上,徐磊看着嘟嘟边吃边玩,便不时的催促他,说妈妈还在家等着呢。嘟嘟吃了一些之后就不吃了,满眼都是奥特曼。徐磊打包了剩下的炸鸡和汉堡,心想回去热热还能吃,老婆也少做一顿饭,便快马加鞭的回家。三 翌年,又是六一儿童节。张晶什么都没准备,她像往常一样下班后去接嘟嘟放学,嘟嘟在路上边走边跳,开心极了。 路过小卖部,看到门口摆放着各式各样的玩具,他央求妈妈买一个。张晶心情不错,便给他买了几个小玩具。再往前走,是一家炸鸡店,里面坐满了小孩,基本上都是大人带着去的,很有儿童节的氛围。 张晶看着炸鸡店里开心的小孩,忽然想起来嘟嘟也喜欢吃炸鸡,便问:“嘟嘟,你要吃炸鸡、汉堡吗?” 嘟嘟看看店里,又看看妈妈,有些怯懦的说:“不吃了吧。” 张晶很诧异,说:“你不是最喜欢吃炸鸡吗?” 嘟嘟摇着头,说:“不吃了,不吃了。” 张晶不知道嘟嘟什么时候改变了喜好,说 :“今天你过节,妈妈让你吃,不说你。” 但嘟嘟还是摇头,张晶见此情形,也只好作罢,觉得小孩的喜好真的说变就变。 四 张晶躺在床上刷手机,看到一个搞笑的段子,马上分享给徐磊,他们笑的前仰后合。 片刻后,张晶捣了捣旁边准备睡觉的徐磊,说:“这周末,我们一起去公园逛逛?” “去公园干嘛?” “就一家三口,去公园走走呗。” “都行。” 张晶看着背对着自己的徐磊鼾声渐起,也不好再说什么......
【散文】《断尾猫》 我见过很多猫,也养过几只,形形色色的猫有着千奇百怪的性格,我不讨厌但也谈不上多喜欢。夫人喜欢猫,我喜欢夫人,也就爱屋及乌了。 有时候外出,碰到流浪猫,我总是忍不住拍几张照,尽管它们极不配合。最初是因为夫人的猫走丢了,我在外见到类似的猫就会拍照发给她,后面时间久了,看见猫我就会下意识去掏手机拍照。 前天,我像往常一样回家,楼下遇到了那只断了尾的猫。 它不像家猫,不同于一些只听特定词的猫,它似乎没有名字,任凭人随便唤它,只要它觉得是在叫它,就会走过来,低声呢喃着我们听不懂的话。它断了半截尾巴,所以我姑且叫它断尾橘吧。 断尾橘是一只毛色不那么纯正的橘猫,它橘色的毛发中,总是夹杂着白毛,但又不是很白的毛,有点偏灰的样子,不知道是毛发出了问题,还是天生便如此,这就显得它灰蒙蒙的,没有橘色的那种靓丽。 我一开始没注意到它是断尾的,只是随口像逗狗一样逗它,没想到它会走过来,开始蹭我的手,这时我才发现它没有半截尾巴。它见我似乎注意到了它的尾巴,马上把尾巴往自己屁股下藏。 我的注意力完全被它断掉的尾巴吸引了,换个角度我仔细看了一下,发现断尾的伤口已经长好,肉色的断面又隐约能看到骨节的形状。不知道是怎么造成的,是人为?还是同类撕打?或是被流浪狗咬掉了? 我正打算再看个仔细,隔壁单元出来一对年轻夫妇,他们似乎以为我是这只断尾橘的主人,随即又发现我不是,然后他们唤断尾橘过去,说给它拿了肉,还有火腿肠。我看断尾橘似乎混的风生水起,还有眼熟的人给投喂肉吃,便转头上了楼。 待我再下来时,很远就听见有小孩说:“有只猫,车顶上有只猫。” 随即看到小孩来到车旁边,那只猫像是他家的一般,从车顶上下来,站在引擎盖上准备上前去闻小孩的手。 小孩妈妈一把拽过小孩说:“别碰,抓伤你还要打疫苗。” 他们边说话边走远,我走过去一看,发现是断尾橘。我又像逗狗一样唤它,它便直起身子过来闻了闻我的手,我摸着它的头,它似乎很享受,嘴里一直低声呢喃着。 它似乎又像是家猫,不然不会这么亲人。随后我拍了照,毕竟夫人丢的那只猫,也是一只橘猫,不过是很小时候走出门丢的。 拍照时我才发现,断尾橘好像一直很不开心的样子。它的眼睛只睁开了一半,脸上写满了愁容,不只是它的表情,更能从它的叫声中听出来。似乎是那种很想去叫,但又无力发声,最后只能干瘪瘪的任由呼吸穿过喉咙,带出几声猫叫。它似乎有心事,因为它的注意力一直不在我这里,它闻我手,让我摸头,但目光总是在四处飘散,像是在找什么,又或者是在等什么,而它似乎一直在这儿附近,都没跑远。 我在摸断尾橘的时候,还发现它的右脚其中一个脚趾好像要大一些,显得不那么协调,像是肿了一般。我伸手想去碰一下,但它不慌不忙的收脚,以此礼貌回绝。 我要出门,没法带着它,摸摸它之后只能作别。还没走出多远,我就看到草坪中趴着两个黑东西,仔细一看,原来是院子里的流浪狗,这也难怪断尾橘会坐在车顶上呢。我刚想过去把流浪狗赶走,又驻足了。 因为这一幕,让我想起了去年时候,有人养兔子,偶尔中午会把兔笼子提到草坪上,让兔子晒晒太阳,这时候就有野猫围着兔笼子转,是真的那种打转,似乎在找突破口,甚至还会伸手进去抓兔子。反观流浪狗就可爱多了,他们会到兔笼子边嗅一嗅,有时候还会看到它们在兔笼子边打闹。 野猫对待兔子,正如现在狗对待断尾橘一般,都只是在遵循最基本的生物链,我不应该横加干涉。 我没有打扰草坪上的狗,我回头又看了一下车顶上的断尾橘,不禁想到,似乎没人愿意收养一只不怎么好看,年级又大,还断了尾的猫吧。而它断了尾,估计同类也不会接纳它,外面又有野狗在盯着,也许这就是它惆怅的原因。 晚上夫人担心断尾橘没地方睡觉,故提议接回家,她的原话是只要不上床和沙发,随便卧在家里哪处,也比外面强。 我们穿好衣服下楼,但却没找到断尾橘的身影,不知道它是已经被接回家了?还是找了个地方猫了起来。 我问夫人:“是不是没找到断尾橘很失落?” 夫人说:“没有啊,它也许已经在别人家睡着了吧,那也挺好的。” 夫人没受影响也挺好的,至少不必再为断尾橘忧心,尽管它已经成了薛定谔的猫。 #猫##随笔#
【小说】《老狗》 卷首语:走过千万条路,归路都是同一条。我们以不同的方式离去,或悲伤或快乐,记忆的时间一到,便没人再记得我们活过。 一 年三十儿,外面的天有些冷,似有下雪的苗头。老狗背靠墙蜷缩着,保存怀里仅有的温度。 村里几乎家家户户都张灯结彩,有鞭炮声,有狗叫声,空气中满是热闹,但孤寂总是在热闹消失的一瞬来的更为汹涌,这股汹涌的浪潮席卷老狗全身。曾经最熟悉的村子,现在变的最为陌生。 老狗缓缓起身,眯着眼睛,佝偻着身子,借着微弱的灯摸出了门。门外没有挡风的墙,寒意自西向东徐徐而来,老狗不禁打了个寒颤,随即向身后望去。似乎看到门内有一个佝偻背的老人,眯着眼睛去了厨房,在这万家灯火的气氛里,他似乎也该吃顿好的应应景。 佝偻背的老人收拾厨房里的东西,打开快见底的米缸,却又像想到了什么,舀了一勺米之后,动作戛然而止。片刻后,他转身摸索着出了厨房,去隔壁的土房子里拿起桌上的手机。他打开后,用眯着的眼睛凑近看了看,随即拨通了电话。 “喂!” “儿子,工作忙吗?” “忙!” “再忙也得注意身体啊,少喝酒。” “我知道!” “过年......” “我这边陪客户呢,后面再说,先挂了!” 电话那头挂了很久,老人脸上僵着的笑容才缓缓松弛。他又把眯着的眼睛凑近手机屏幕,手机屏幕的光映射在它的眼睛上,他的眼睛似乎多了一圈晶莹剔透的水晶,久久存在。 他翻着手机,看着另一个号码却迟迟没有按下。他似乎在想什么,又好像有什么东西扼住了他红肿的手。倏地一滴水晶顺着老人脸颊上的皱纹滑落,水晶离开了手机屏幕的光,逐渐变的暗淡,最后成了一滴泪。 老人就僵在原地,双手托着手机,好不容易积攒的勇气瞬间土崩瓦解。手机上是他女儿的电话,他无法按下,也是因为怕打扰到女儿的生活,他不想让在千里之外的女儿为他牵挂。 良久后,老人眼眶里的水晶悄然地消失了。他放下手机,佝偻着背又回到厨房。他继续舀米、洗菜、切肉,当一切都准备妥当时,忽然发现盐罐里的盐已经没了。人少了盐,就少了活力,菜少了盐,就不会好吃。他看着盐罐愣了一会儿,又缓缓转身,拿着盐罐出了门,想着可以先问邻居借一些来用。 二 老狗回过头,继续向西走。没走几步,它看到第二户人家亮着灯,从窗外可以看到张老太太在家,还有个中年女人。老狗认识,那个中年女人是张老太的二女儿。 二女儿在忙前忙后,似是在做饭。张老太透过窗子看到了老狗,她向老狗招招手,示意老狗过来吃饭。老狗看着屋内穿着花棉袄,满脸笑意的张老太,有了些许犹豫。恰巧此时,张老太的手机响了,她从花棉袄的荷包里掏出一个有半块板砖大小的手机,轻轻一划就接通了视频电话。 张老太笑靥更盛,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她手舞足蹈的和视频里的人讲话,全然已经忘记了还在窗外的老狗。老狗看了一会儿,自知有些无趣,便回头继续向西走,却临走时还是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张老太。 三 老狗蹒跚着走在路上,望远处,几乎每家都是灯火通明。碰巧一辆车从老狗身后过来,车开的有些急,但看到老狗后马上放缓了速度。老狗没有注意到身后的车,依旧走的缓慢,又或是心里装着别的事情,这些事装满了它的心、脑、身。 车上的人很急,猛地按了几下喇叭,老狗被喇叭惊到,才如大梦初醒般赶忙让路。车从老狗身边经过,车上的人瞪了一眼老狗,而老狗歉意的微微低头。 车停在了第三户人家门口,下车的人穿着华贵的风衣,副驾驶还下来一个很漂亮的年轻女孩。老狗知道这是老徐的儿子回来了。老狗经过窗口时朝里面瞥了一眼,看到老徐和他老婆在迎接儿子和儿媳进屋,两人开心极了。 老狗似乎想驻足再看看,而老徐则带着他的儿子儿媳去了屋子的另一头吃饭。老徐的儿子走时,瞥了一眼窗外,看到了老狗。老狗看到他在看自己,刚想笑一下,却还没来得及把脸上的皱纹推上去,老徐的儿子就已经收回了目光径直走向餐桌。 四 老狗没再停留,继续向西走。还没到第四户人家,老狗就已经听到了屋内的热闹。老狗透过窗子看到这一大家子,七大姑八大姨的都在,做饭的做饭,还有小孙女孙子在炕上玩。 老狗看愣了,眼睛似有了神采,直勾勾的看着屋内的其乐融融,双脚也像冻僵了一般挪动半步。许是老狗看得久了,屋内有个城里来的女人在窗边弄东西,倏地一抬头看到了老狗。 女人被老狗吓了一跳,猛地一个后仰。她周围的人也察觉到了她的举动,纷纷围到窗边。老狗知道自己吓到了人,赶忙低下头。再抬起头时,窗边的人已经散了。 老狗缓缓向前走,却被一个声音喊住。是这第四户人家莫老头的大女儿出来了,她把一些油果、烧壳子之类的馍馍递给老狗,一句话也没说,转身便回了屋里。老狗抱着吃食继续走,心里想着许是莫老头的大女儿觉得太冷了,所以才匆匆回屋。 五 老狗不晓得走了多久,到了第五户人家的门口,只见大门紧闭,屋内也是昏暗一片。老狗想着,程涂俩老夫妇应该是被儿女们接到城里过年去了,所以才大门紧闭。 老狗抬头看向远处,灯火通明。有些人家门口还挂起了大红灯笼,有些人家则是用的那种小彩灯,一闪一闪的比赶集时候见过的灯会还要漂亮上几分。 六 老狗没再走了,许是累了,许是觉得自己不应该去打扰别人。 老狗回头望了一眼,木讷的又回过头。它向旁边的水渠走去,上了一个土坡,又过了水渠上面的窄桥。 午夜零点整,天空开始飘雪,烟火在老狗上方绽放,照亮了树梢却照不亮田野。老狗就坐在水渠边上,背靠着万家灯火,眼前是一望无垠的黑。 第二天有人发现时,老狗盖着雪,已经没了气息,但却依旧望着远处,眼眸无光且深邃。 后来我听姥爷说,老狗其实叫老苟,喊得多了便成了老狗。
【小说】《不记得,是离别后的恋歌》 《不记得,是离别后的恋歌》 离别后,若一直记得,从此听风是你,看花是你。一 樱花又开了,我路过却不敢多看一眼,我怕在赏樱的人群中再看到你,又怕赏樱的全是你。倘若那个春天没有去看樱花,樱花是不是会一直开着,永远都不会凋谢。二 我们“认识”是在樱花树下,那年风很轻,还带有些许的甜味,我带着拍立得去往当地最美的一片樱花林。 我是个喜欢四处旅游的人,但又有些急性子,喜欢用拍立得这种相机去拍照,喜欢那种想要就立刻得到的感觉。 在我无数次快门后,我发现了正在拍樱花的你。你很高,穿着一件风衣,还围了条围巾,戴着一顶很土的男士礼帽,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你举着单反在拍樱花,看上去很专业的样子。我不由得生出小心思,缓缓举起拍立得,打算把你收入我的影集中。 但我没想到,当我把你锁定在镜头里时,却又有些犹豫了,觉得我似乎拍不出我看到的那种你。也就是在我犹豫之间,你正好扭头看过来,我吓的瞬间把拍立得转向樱花树,也不敢看你是否还在看着我,或者有没有发现我。 等我再偷偷去瞄你的时候,你已经没了人影,我竟然有些焦急,开始四处寻你。我真不知道当时是怎样的心情,就好像怕丢了你一样,尽管现在我真的把你弄丢了...... 西边泛红,我才缓缓离开樱花林,在公交车上翻看着拍的樱花,似乎有些千篇一律,看的实在提不起兴趣。翻着翻着,我突然看到有一张拍樱花的照片,上面有你的半张脸。我当时欣喜极了,整个身子都从椅子上弹了起来,引得附近的人都看我像触电了一般。 我压抑着心里的激动,仔细看那张照片。现在想想,那时候的感觉更应该被称为是悸动吧。 好在照片上你的半张脸很清晰,我回到家马上复制了一份照片,然后把复制的那张裁剪好,打算两个半张脸拼在一起就是你的脸了,结果我忙活完才发现,两张脸都是同一边,根本拼不到一起去。 我有的还是只有半张脸的你,我看着你的眉眼,感觉好柔和啊,就是嘴角少了些微笑,不过已经足够了。我那时看,真的没有发现什么不对的地方,如果我发现了,肯定会离你远远的,就只放在心里也挺好的。三 我从那天后,就经常去樱花林,希望能再见到你的身影,可惜一直没再见到你。我站在比较高的地方,偶然在人群中发现和你相近的背影就马上拿起拍立得,我想拍清楚你的样子。但每次镜头里的回头,都不是你。 等了好几天,我觉得应该不会再遇到了,就在我准备放弃的时候,我在去往樱花林的公交车上发现了你。 你看着窗外,窗户上映出半张脸,正巧是我拍到过的那半张脸。我一下就认出了你,强压着心里的悸动,怯生生的举起拍立得,偷拍了一张,这次是你的侧脸。 但我却忘了拍立得的快门声,还没待我反应过来,就看到你回头看着我。我看不懂你脸上的表情,不是愤怒也不是厌恶,你就这样看着我,甚至连一点疑惑都没有。 当然,听到这个快门声扭头看向我的不只是你,还有车上热心的叔叔阿姨们。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只能僵在那里和你对视,那是我第一次和你对视。我感觉你像深渊一样,有种我捉摸不透的东西。很快你把头转过去了,也没再看窗外的风景,似乎是被我扫了兴致。 公交车到了樱花林附近,你起身下车,依旧挎着一个单反的包。我也该下车的,但又觉得尴尬,所以想前面一站再下,但又怕丢掉你。 正当我犹豫的时候,司机关了门继续向前开。我顿时慌了、急了,看着你越来越远的背影最终消失在拐弯处,猛地起身说要下车。 司机师傅当然不会惯着我,说没到站不让下。我拉着吊环站在公交车门口急的左顾右盼,突然说了一句:“那是我痴呆的哥哥,要是他出了什么事,你得负全责。”我到现在想起来,都觉得自己又傻又好笑,多大的人了,还用这种理由。 但这句话很好使,司机虽然不爽,却还是被迫停了车。我没管他嘴里骂骂咧咧的说着什么话,门一开就径直跳下公交车,往樱花林的方向冲。 好巧不巧,在拐弯处你刚好过来,我猛地停下脚步,差点摔一个趔趄。 你看着我,我看着你,这是我们的第二次对视。但你也只是顿了一下,随即避开我的眼睛看向远方,往远处走去。 我没勇气和你搭话,每次被你看着,我似乎都像是中了美杜莎的魔咒,身体就僵在那里,而身体里总有只不争气的小鹿乱撞,搞的我耳根和脸颊滚烫,像是要爆炸了一样。四 如果我知道那是最后一面,我不会胆怯的说不出话。 五 我在这座城市已经停留很久了,为的是与你再次相遇,尽管我知道不会再相遇。我每天还是会去樱花林,看赏樱的人像你,却又都不是你。 你的那两张照片我一直留着,我把它们像宝贝一样保护着,因为这是你留在世间,或者说留在我这里最后的记忆了。 我花了些时间在公交上等你,还花了些时间偷偷跟着你,最后花了些时间才接受你即将离世的消息。 请原谅我的自私,让你到离开人世还没弄明白,为什么有个看起来不怎么漂亮的姑娘偷拍你,还悄悄跟着你。六 我把拍立得挂咸鱼卖了,换了一台和你同款的单反,又去了樱花林拍照。镜头里,我看到有樱花凋谢了,我似乎明白了之前一直想不通的问题。 我之前问过我自己,为什么只是一面,就好像时刻都想见到他呢?我当时不懂,一直觉得爱情这个东西是很长情的,没个三五年都不能叫做爱情。 但我似乎想错了,爱情好像和这些樱花一样,开时美丽,凋谢时无助,但尽管开花到花谢时间很短,那也算得上是绽放过,爱过。七 这座小城市的樱花又开了,我忘不掉这些樱花树,也忘不掉你。 思索良久之后我又回到了这里,我似乎已经习惯用单反了。镜头里的樱花开的很美,但我却没有按下快门,我看着樱花出了神,恍惚间好像看到了你当时看到的,理解了你为什么举着相机那么久。 我眼眶湿润了,几滴滚烫的泪顺着脸颊滑落,一滴一滴的打在松软的土地上。镜头里是一颗新芽,仅仅只是樱花树枝上的一颗新芽。#文学##小说##樱花#
剑三江湖——《落笔之处何时有花》 在剑三江湖几余年,见过了很多人和事,似乎它们都有各自存在的道理。从《眉间雪》到《无垢》再度想起,还是会双眼朦胧,湿了衣襟。我身边鲜有这种动人的故事,也许有,只是我观察力浅薄,亦无人与我诉说。 前段时间,收了个琴娘徒弟,本以为她是萌新,结果不管是PVP还是PVE她说起来总是头头是道,很多东西我都只是略懂,而她似是十分精通。我沉默了,心如碎石落湖,击起涟漪又随即沉入湖底。 她叫我依旧是师父,但我却无法教给她些什么,有时候还需要她来带我去打本。不过好在我那天去打了本,不然永远都不知道她是女孩子。她指挥起副本来,颇有带着长歌门全体抗击狼牙的气势,但倘若我犯错了,她定会随口带过,不会让我过于难堪和尴尬。 在群里的她没了抗击狼牙的气势,似乎变成了一个傻乎乎的琴娘,时常出来冒个泡,总是一副比较忙的样子。 她的工作具体是什么,我也未曾问过,只是见过她偶尔忙到深夜,然后群里问有没有花哥贴贴,说自己好累。 她喜欢花哥。 我不知道她为何会那么喜欢花哥,也不曾问过,怕问不出所以然来,又怕问多了招人烦。谁都有喜欢别人的权利,更有权利不必细说如何喜欢。 有次副本进组三个花哥,她雀跃着打完了整个本。我猜她肯定挨个查看了花哥的外观,又或者已经在心里给他们三个排了号,甚至说不定已经想好了和谁情缘。不过打副本如蜻蜓点水,来去都很快,除了水面泛起的小涟漪,什么都不会留下。水不会邀请蜻蜓,蜻蜓也不会扑入水的怀抱,而那泛起的小涟漪,正如泛起在她心里的悸动,有却不明显,想却又不敢。我还在群里问过她,想要什么样的花哥。她斩钉截铁的说:“要个可以JJC带我上12,而且不嫌弃我菜的,奶花也行”。 我又问她,你的优点呢? 她发了一条消息,还没等我看见,就又撤回了,然后似是小声说:“我无方药奶能打2700算吗?”而后她又说:“我啥也没有,有一颗爱着花哥的心”。 她算得上是恋爱脑了,满脑子都是花哥长花哥短,至于花哥光头了她管不管,我无从知晓。许是想要个可以说话的花哥,或者可以依靠的肩膀吧,真是傻的可爱。 最后我就想问问,有花哥要我徒弟吗?
剑三江湖——《落笔之处何时有花》 在剑三江湖几余年,见过了很多人和事,似乎它们都有各自存在的道理。从《眉间雪》到《无垢》再度想起,还是会双眼朦胧,湿了衣襟。我身边鲜有这种动人的故事,也许有,只是我观察力浅薄,亦无人与我诉说。 前段时间,收了个琴娘徒弟,本以为她是萌新,结果不管是PVP还是PVE她说起来总是头头是道,很多东西我都只是略懂,而她似是十分精通。我沉默了,心如碎石落湖,击起涟漪又随即沉入湖底。 她叫我依旧是师父,但我却无法教给她些什么,有时候还需要她来带我去打本。不过好在我那天去打了本,不然永远都不知道她是女孩子。她指挥起副本来,颇有带着长歌门全体抗击狼牙的气势,但倘若我犯错了,她定会随口带过,不会让我过于难堪和尴尬。 在群里的她没了抗击狼牙的气势,似乎变成了一个傻乎乎的琴娘,时常出来冒个泡,总是一副比较忙的样子。 她的工作具体是什么,我也未曾问过,只是见过她偶尔忙到深夜,然后群里问有没有花哥贴贴,说自己好累。 她喜欢花哥。 我不知道她为何会那么喜欢花哥,也不曾问过,怕问不出所以然来,又怕问多了招人烦。谁都有喜欢别人的权利,更有权利不必细说如何喜欢。 有次副本进组三个花哥,她雀跃着打完了整个本。我猜她肯定挨个查看了花哥的外观,又或者已经在心里给他们三个排了号,甚至说不定已经想好了和谁情缘。不过打副本如蜻蜓点水,来去都很快,除了水面泛起的小涟漪,什么都不会留下。水不会邀请蜻蜓,蜻蜓也不会扑入水的怀抱,而那泛起的小涟漪,正如泛起在她心里的悸动,有却不明显,想却又不敢。我还在群里问过她,想要什么样的花哥。她斩钉截铁的说:“要个可以JJC带我上12,而且不嫌弃我菜的,奶花也行”。 我又问她,你的优点呢? 她发了一条消息,还没等我看见,就又撤回了,然后似是小声说:“我无方药奶能打2700算吗?”而后她又说:“我啥也没有,有一颗爱着花哥的心”。 她算得上是恋爱脑了,满脑子都是花哥长花哥短,至于花哥光头了她管不管,我无从知晓。许是想要个可以说话的花哥,或者可以依靠的肩膀吧,真是傻的可爱。 最后我就想问问,有花哥要我徒弟吗?
剑三江湖——《十九》 一 很久没有回来打本了,对于副本最深的记忆,大抵还留在安小逢的舞台旁边。 二 我和十九相识是在25普通敖龙岛,那时候我刚学会开本。经过了一众亲友和师门的帮忙,我从尝试去开5人小副本到10人本,最后打熟了25英雄本,才敢去开25普通本。而遇见十九那次,应该是比较熟悉25普通敖龙岛的机制,顺带还能做几个成就的水平。 三 第一次见十九,她开的是策T,进组前说自己没打过这个本,我说只要听指挥、反应速度快,就可以打。于是乎我们一众人进了本,哪几个Boss翻车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十九后来说,那是她第一次T副本,T完25普通本,感觉10人本真的好简单。四 范阳夜变赛季,我们还在一起开荒,一起开10人、25普通,甚至还对开英雄有了想法,但因为我的缘故,散团在老二,也算是一大遗憾了。后来她开始学习开团,一样的从10人开始,逐渐到现在的25普通西津渡,而我在范阳夜变后,没再开过本,只跟打到25普通达摩洞,最后连25英雄达摩洞都没学完,就暂A了。五 暂A的这段时间,我和他们鲜有聊天,曾经热闹的群也逐渐冷冷清清,常活跃的人也有了新群,于是我解散了原来的群,算是和过去做个诀别。 六 再准备回来打本,已是河阳之战。但那时候我在犹豫,一方面是生活一方面是游戏,不管是生活中的变动还是游戏的变化都让我有些应接不暇。最后也只是打过一两次10人河阳,便又潦草作罢。 七 待我再回来时,已是横刀断浪赛季中后期,西津渡已经没了教学车,装备也是满级装。尽管如此,当我找到十九询问这赛季的一些事宜时,她还是像之前一样,让我跟她车就行,打一打就会了。 八 其实以前我也偶尔回来玩过,第一时间都是去找十九询问副本难点等一些事情,每次十九都会带我打,尽管我可能会犯错,尽管我可能打一次10人就又暂A了。她一直不厌其烦的带我打本,也多少让我有些不好意思。 九 终于觉得还是该向她道个谢,但令我意外的是,她说我当时也是这样不厌其烦的教她。十 我入坑剑三已经八年了,前几年一直浑浑噩噩的,不玩PVE也不玩PVP,上线就是瞎逛,不过那时候有师父们陪同,倒也不是很无聊。近几年才接触PVE,然后认识了很多人,十九是其中一个,但不是唯一一个现在还记得我的人。 十一 现在十九已经可以称为大佬了,她有自己的团,能打很多我都没资格进的副本。而我也准备重新开始,收了一些徒弟,有些想学开团,有些只想每天跟车,但大部分都比我有实力,一个个都很活跃。 十二 未来会不会离开还是未知数,生活不如意也十有八九。但在这剑三江湖里,真的承蒙不弃。
【散文】《麻雀》 只恨我爸妈不是鹰,不然我也能展翅高飞。 一 我的家在树荫下,但它似乎遮蔽了阳光,遮蔽了我眼中的天空。我不喜欢树荫,越是葱郁的树,我越是不喜欢,它成了我想飞过的第一种敌人,但又无法离开它,因为我听爸妈说,我们只能住在树荫下。二 在我很小的时候,爸妈从不让我从树上下来,每天只能在窝里嗷嗷待哺。长大一些之后,我学着大人们开始去地上捡拾东西吃,运气好的话,会有高大的两足动物施舍一些米面放在台子上,但我不喜欢这些两足动物,它们为什么要施舍我们?尽管冬天里我们找不到吃的,但我们本应该吃虫子的。所以它们便成了我不劳而获的第二种敌人。三 有时候运气不好,会碰到一些毛茸茸的四脚动物,它们有些笨拙有些极为敏捷。笨拙的会吃两足动物给我们的米面,敏捷的会吃我们。第一次见到敏捷的四脚动物吃我远方表哥家的二妹时,我全身战栗,久久不敢出声。这些四脚动物是我最害怕的第三种敌人,但它们有时候会散落一些吃食在地上,我们偶尔也能饱腹。当我以为所有会飞的东西都怕这种四脚动物时,爸妈告诉我,有一种东西叫鹰,飞的很高很高,可以吃了这些四脚动物。我那时就在想,我为什么不是鹰呢?四 鹰这个概念刻在了我脑海里,但我却没见过鹰。我询问了很多族里的老人,大家也都只是听说过鹰,而这些听说,也是听它们父母听说过的。时间久了,我开始埋怨爸妈,埋怨它们为什么不是鹰,那我生下来便是鹰。逐渐的,我觉得它们很懦弱,导致我无法飞过树荫,只能捡拾东西吃,害怕那些四脚动物,最终它们成了我痛恨的第四种敌人。五 冬天到了,今年的冬天不知为何比往年冷的多,高大一些的树都被两足动物砍去了树杈,只留下一根光秃秃的树干。我许久没见过四脚动物了,不知道它们去了哪。现在和爸妈出去觅食会走很远,有时候还需要飞很高。我发现走的越远,两足动物越多,飞的越高,风越大。有时候忙碌一天,都无法果腹。我似乎不再想鹰的事了,觉得当个麻雀也挺好。
【散文】《木头》 你的价值取决于遇到的人,倘若幸运,连雨滴也是救命的良药 一 山上长着一棵参天的大树,枝叶葱郁,有风便会飒飒作响,粗壮的树干从未被折断过。周遭的小树都对它俯首称臣,哪怕是落下的一片叶也会被珍视。 二 一夜,天空漆黑一片,一颗星星都看不见,月光更是被遮蔽的严严实实。倏地一条银蛇划破夜空,紧接着又是好几条蜿蜒扭曲的银蛇出现,似是一定要把天空撕出个口子。 三 一道雷不偏不倚的打在参天大树上,两根粗细不同的树枝被拦腰劈断,分别落在大树两旁。 四 次日,樵夫上山砍柴,发现了被劈断的树枝,树枝外面完好,只有内部被烧焦洞穿。他选了一根粗的带走,准备拿回去烧柴火。 五 后又几日,一伙城里的人进了山,通过樵夫得知了被劈过的树在哪。不一会儿他们找到了那根细的树枝,并给了樵夫两百块,随后把树枝装车带走了。 六 樵夫逢人就炫耀自己白赚两百块,买了酒和肉,美美的吃喝几天。 七 一周后,樵夫进城卖果子,看到一辆宣传车缓缓开过,车喇叭里喊着雷击木拍卖会,车身上的LED大屏播放着一根雕磨过外形,内部焦黑空洞的树枝。 作者寄语: 《木头》一百个人看过,有一百种含义。我的意思旨在希望大家遇事不要灰心,坚持过最难熬的时间,总会遇见那个赏识你的人。
【散文】《南瓜先生》 从期盼到失落,在失落中看见希望,生活仿佛是一个圈,我们绕不出去,还时常碰壁。但其实生活的意义不在走出去,而是忘记这个圈,去感受走过的这一路。 一 南瓜先生耕种着一片南瓜地,地里的没一颗南瓜都饱满且圆润,放眼望去,它们犹如一颗颗橙黄色的珠子,散落在大地上。南瓜先生很珍惜这些成色很棒的南瓜,它躺在躺椅上,看着地里的这些个宝贝,仿佛它们是自己最大的一笔财富。 二 但也有让南瓜先生苦恼的事情,并非是地里的猹,飞来的鸟,狂风大作的天。而是它自己的一日三餐,或者说是已经被缩减了的一日两餐。南瓜先生是南瓜所生,它需要培养下一代南瓜先生,培育的越多越好,但它却又以南瓜为食,所以每当肚子饿时,它总是很不情愿的走进南瓜地,挑挑拣拣的找出十多颗形色稍逊的南瓜吃掉。 三 吃掉南瓜后,南瓜先生又坐回到躺椅上,虽然选择南瓜时候很艰难,但在填饱肚子面前一切都显得不那么重要了。随着摇椅轻轻晃动,南瓜先生在满足中沉沉睡去。 四 如此日复一日,南瓜地里的南瓜越来越少,年关的最后一天,南瓜先生吃掉了最后的南瓜。第二天它又开始播种,它活着的目的很简单,繁衍后代以及吃饱肚子。 作者寄语: 生活不可能没有压力,但不管什么压力我们都需要去面对。人活着无非就是填饱肚子,在以填饱肚子为基础上,才能做其他事情,如果连肚子都没法填饱,再多的目标、希望、追求也都是南柯一梦。生活如此,生育亦是如此。
【散文】《灯笼》 我明亮过,也自有暗淡的光,自有与灰尘诉说的惆怅。 一 在漆黑的夜里,我被吵醒,似是又要被需要了。他们掸掉我身上的灰尘,为我缝缝补补穿上新衣。尽管我有诸多抱怨,但在这一刻却无法说出口。 二 我被挂在外面,营造出欣欣向荣、幸福美满的样子,我不怪他们,只因为我曾经明亮过,而现在还能被需要,该知足了。 三 风、雪、雨、阳光、月光等等都是我的老友,它们稀稀疏疏的来问候我这骨瘦嶙峋的身体还能再撑几年?我时而和它们抱怨,时而又开玩笑,似乎一年只见一次,连周围的空气都变的来之不易。 四 老人看见我,有些会驻足欣赏,有些摇摇头继续前行,还有些连看都不敢看我一眼,生怕这一眼,便让自己湿了眼眶。 五 中年人看见我,是百般客气的,会为我们缝缝补补,抑或擦干净我的外衣,大部分都会给我们通电,让我们看起来炫丽、明亮。但其实我还是更喜欢烛火的光,尽管它是暗淡的光,但却能让我感受到温暖。这样即便是再遇见我那些老友,我说话也会更有底气些,不管它们说什么,都无法吹灭我心中摇曳的烛光。 六 小孩子看见我,它们算得上是最为真诚,我看得出他们是真心喜欢我,不管我是通电,还是用着烛火。我也更喜欢小孩子,看见他们,我仿佛又看见了当年的烛火,温暖我的烛光。 七 不知多久,能注意到我的人越来越少,我的身体也不再明亮。我逐渐被遗忘,等待着下次被记起,灰尘与我诉说惆怅,它说:大家都忙,少给大家制造麻烦,才会被再次点亮。 作者寄语:老人留守家中,每逢过节才能与家人、老友相见,就似逢年过节被挂出来的灯笼一般。他们年事已高,所求并不多,嶙峋的身体不知道还能撑几年。相比较每年回去一次“给灯笼通电”,他们也许更喜欢时常关心的“烛火”。但不管怎样,老人都不会怪些什么,因为它们所求真的不多。
【散文】《塑料袋》我没权利选择对错,甚至找不到自我,但这并不能 【散文】《塑料袋》 我没权利选择对错,甚至找不到自我,但这并不能代表我很软弱。一 我是一团塑料,身躯洁白无瑕。我能轻抚阳光,能包容那些看似柔弱的风,还能抖掉身上的灰尘。 塑料袋厂是我出生的地方,在我满心欢喜,对什么都充满好奇的年纪,厂区为我们印上了花纹,我朋友们的身上也有花纹,这些花纹千奇百怪。我不是很喜欢自己身上的花纹,因为它很丑,我开始怀念洁白无瑕的身体。 二 我被送往一个陌生的地方,和其他塑料袋一样被层层叠在一起,我们无法交流,身上的重量使我连呼吸都困难。 之后我又去了很多地方,装过不少重物,我感觉自己的身体都被拉长了不少。运气不好的时候,我装的都是汤汁油水类的东西,有的还把我的身体刺破,最后我被丢进了一个漆黑的地方,被掩埋,被遗忘。 三 我是一支塑料袋,身躯千疮百孔。我害怕阳光,害怕对我吹来的每一缕风,害怕身上洗不掉的灰尘。 塑料袋厂是我重生的地方,我看着眼前熟悉的一切,似乎明白了自己的一生,好像只是被人需要着,从未为自己活过。厂区为我们印上了花纹,这次的花纹比上次好看了些许,但它依旧是印在我原本洁白无瑕的身体上的花纹。 四 我被送往一个陌生的地方,但这次我没有和其他塑料袋一样层层叠在一起,我努力挣脱束缚。街道上的也风没有看似的柔弱,它把我吹打的七荤八素。 我想质问:它为何为难我?它不应该是最公正无私的吗? 但我说不出,因为我们被制造时便封了口,只有被需要才能得以开口。但我不想再做原来的我,它越是要吹打我,我越是要飞的更高。 五 那天,我捂死了一个摇扇子的人,我觉得是他创造了风。 作者寄语:谁生来都不是十恶不赦,影响我们的东西太多,希望在这短暂的一生里能活出自己,哪怕犯错过,也别从未活过。
剑三江湖 ——《满船清梦压星河》 人的大脑有限,能留下的都是值得留下的记忆,别让它们无疾而终 一 我与她相识在一个文学交流群里,当年很年少,觉得自己会写几首古诗词便也算个文人。而她默默无闻,鲜有出来说话的时候。我那时用的是滑盖的非智能手机,QQ的图标很古老,文字也很小,但每天却有着很大的期盼。文学群里但凡有人说话,我便第一个点进去查看,有时候附和几句,有时候针砭时弊,似在做一件大事一样。 二 时过境迁,现在的那个文学群早就已经不在了,我不记得是多久被解散的,也不记得最后一个说话的人是谁。但我和她却在一起了,从网恋到异地,再到现在相濡以沫,已九年之久。 三 我有很多关于她的记忆,也有很多美好的期许,我知道她是能让我的那些期许变成现实的天使,因为她现在就坐在我旁边。 四 第一次知道剑侠情缘3这个游戏,是从她口中得知的。她那时喜欢古风,喜欢诗词歌赋,更向往一款游戏,说在这款游戏里可以做侠客,可以看到很多风景,可以像在古时候一般过活。 但我并不是很懂游戏,因为家里的电脑配置太低,我又不愿意去人满为患的网吧,所以也没有见过这款名为剑侠情缘3的游戏,只是听她提及。 五 我的第一个角色是丐帮,当时思索良久,在星河清梦建号,名字是她给我起的,也是我一直沿用的笔名——白珩渊。 六 她的第一个角色是长歌,是我去随州陪读时和她一起创建的。记得当时是在学门外的一个小网吧,起初她还不愿意进去,因为她和我都有些抵触社交,最后拗不过我,还是一起去了网吧,充了两个小时的网费,想着只是建个号,结果从捏脸到进入游戏,就花了快两个小时,那时她取名——西陵音。 七 我不知道那个时候有没有直升丸子这一说,因为我自己的号是手动升的,从丐帮总舵一路打到大草原,终于满了90级,结果师父告诉我第二天开95级了。 八 而她升级,是从那天在小网吧建号开始的,历时多久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当时在随州一家公司上班,周末我值班,她便买着当地的零食,来办公室找我,一起吃香辣蟹、热干面、正新鸡排。而我打开偷偷在电脑里装好的剑侠情缘3让她升级,她卡在昆仑的一个任务那里好久,她还为此生过气。现如今每次去昆仑,看到那棵高高耸立的树,我都会提及此事,她现在总是笑着说让我闭嘴。 九 她是个很有原则的人,不管玩多少小号,那个长歌一直都是亲手升级,亲手做任何事情,就像她这么多年,在我忙的时候,把我们的号照顾的很好。 十 她还独宠一个小号,是个花萝,不少好看的外观都套上去。她常把花萝挂在嘴边,说是等以后有孩子了,如果是个小女孩,就把这个号给她玩。 十一 我以前有一段时间不是很理解,我觉得这不过是一款游戏罢了,没必要倾注太多心血。她也不反驳,只是神情很落寞。后面我逐渐明白了,她守的不是两个角色,也不是这款游戏,而是我和她的回忆。是我们亲手,一路打怪升级而堆砌起来的“家”。 十二 这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九年,结婚近在咫尺却也遥遥无期。我们一起经历的、走过的、看过的事情太多了,三言两语的根本说不完。这是有关剑侠情缘3为数不多的一部分记忆,算得上是伊始,但绝对不是结束。 十三 其实还有很多亲友,有些忘记了名字,有些只记得当时发生过的事,但不管多久,一旦提及,她都能如数家珍一般讲那些亲友的故事,也许我没她那么好的记忆力,也许我只是没有她那么上心而已。 十四 它真如一个江湖,承载了我们太多的记忆,但这些记忆我需要慢慢挖掘,因为我把它忽略了太长时间。我相信每个人对这个江湖都有独家的记忆,如果有人想把这些记忆记录下来或者让大家看到,可以私聊我,我会去认真记录每一段记忆。 十五 这些记忆不该被时间冲淡,最后直至遗忘,因为它们都真实存在过。
剑三江湖 ——《满船清梦压星河》 人的大脑有限,能留下的都是值得留下的记忆,别让它们无疾而终 一 我与她相识在一个文学交流群里,当年很年少,觉得自己会写几首古诗词便也算个文人。而她默默无闻,鲜有出来说话的时候。我那时用的是滑盖的非智能手机,QQ的图标很古老,文字也很小,但每天却有着很大的期盼。文学群里但凡有人说话,我便第一个点进去查看,有时候附和几句,有时候针砭时弊,似在做一件大事一样。 二 时过境迁,现在的那个文学群早就已经不在了,我不记得是多久被解散的,也不记得最后一个说话的人是谁。但我和她却在一起了,从网恋到异地,再到现在相濡以沫,已九年之久。 三 我有很多关于她的记忆,也有很多美好的期许,我知道她是能让我的那些期许变成现实的天使,因为她现在就坐在我旁边。 四 第一次知道剑侠情缘3这个游戏,是从她口中得知的。她那时喜欢古风,喜欢诗词歌赋,更向往一款游戏,说在这款游戏里可以做侠客,可以看到很多风景,可以像在古时候一般过活。 但我并不是很懂游戏,因为家里的电脑配置太低,我又不愿意去人满为患的网吧,所以也没有见过这款名为剑侠情缘3的游戏,只是听她提及。 五 我的第一个角色是丐帮,当时思索良久,在星河清梦建号,名字是她给我起的,也是我一直沿用的笔名——白珩渊。 六 她的第一个角色是长歌,是我去随州陪读时和她一起创建的。记得当时是在学门外的一个小网吧,起初她还不愿意进去,因为她和我都有些抵触社交,最后拗不过我,还是一起去了网吧,充了两个小时的网费,想着只是建个号,结果从捏脸到进入游戏,就花了快两个小时,那时她取名——西陵音。 七 我不知道那个时候有没有直升丸子这一说,因为我自己的号是手动升的,从丐帮总舵一路打到大草原,终于满了90级,结果师父告诉我第二天开95级了。 八 而她升级,是从那天在小网吧建号开始的,历时多久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当时在随州一家公司上班,周末我值班,她便买着当地的零食,来办公室找我,一起吃香辣蟹、热干面、正新鸡排。而我打开偷偷在电脑里装好的剑侠情缘3让她升级,她卡在昆仑的一个任务那里好久,她还为此生过气。现如今每次去昆仑,看到那棵高高耸立的树,我都会提及此事,她现在总是笑着说让我闭嘴。 九 她是个很有原则的人,不管玩多少小号,那个长歌一直都是亲手升级,亲手做任何事情,就像她这么多年,在我忙的时候,把我们的号照顾的很好。 十 她还独宠一个小号,是个花萝,不少好看的外观都套上去。她常把花萝挂在嘴边,说是等以后有孩子了,如果是个小女孩,就把这个号给她玩。 十一 我以前有一段时间不是很理解,我觉得这不过是一款游戏罢了,没必要倾注太多心血。她也不反驳,只是神情很落寞。后面我逐渐明白了,她守的不是两个角色,也不是这款游戏,而是我和她的回忆。是我们亲手,一路打怪升级而堆砌起来的“家”。 十二 这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九年,结婚近在咫尺却也遥遥无期。我们一起经历的、走过的、看过的事情太多了,三言两语的根本说不完。这是有关剑侠情缘3为数不多的一部分记忆,算得上是伊始,但绝对不是结束。 十三 其实还有很多亲友,有些忘记了名字,有些只记得当时发生过的事,但不管多久,一旦提及,她都能如数家珍一般讲那些亲友的故事,也许我没她那么好的记忆力,也许我只是没有她那么上心而已。 十四 它真如一个江湖,承载了我们太多的记忆,但这些记忆我需要慢慢挖掘,因为我把它忽略了太长时间。我相信每个人对这个江湖都有独家的记忆,如果有人想把这些记忆记录下来或者让大家看到,可以私聊我,我会去认真记录每一段记忆。 十五 这些记忆不该被时间冲淡,最后直至遗忘,因为它们都真实存在过。
【散文】《蚂蚁与蝴蝶》 蚂蚁与蝴蝶相遇在一个雨天,此后蚂蚁再没见过逆风的蝴蝶。 一 “蚂蚁” 瘦弱的蚂蚁,常常走在队伍的最后面,所能举起的东西也很小,但它却一点也不羡慕比它强大的蚂蚁。 它似乎和其他蚂蚁的追求不同,不愿意日复一日的搬运,更不愿事事都听从蚁后的安排。它的心里装着那些参天大树;脑里想的是徐徐的微风;眼里看到的是透过树荫的阳光。 它努力想表达自己看到的,却无人倾听。正是因为它的格格不入,只配走在队伍的最后面,拿那些最小的东西。 二 “蝴蝶” 蝴蝶生的并不美丽,也不如其他蝴蝶矫健,它似有几分憨傻。 其他蝴蝶争相斗艳,而它更愿意与暂时停留在树枝上的瓢虫交流,听着瓢虫讲述去过的地方。有时它也会停留在一朵蒲公英旁,自顾自的说着自己想去的地方,想去观赏瓢虫见过的小河;想去品尝蜜蜂吃过的花朵;想去倾听蚯蚓听过的大地心跳。 如若遇见下雨,它会更雀跃,在其他蝴蝶惊愕的目光中冲出避雨的树叶,在雨水中曼舞,哪怕是翅膀被打湿,酸痛地煽动着,它也愿意且开心的独舞着。 三 “蚂蚁与蝴蝶” 雨来的毫无预兆,虽然不多,但也足以浸湿大地。 蚂蚁走在队伍最后,雨滴穿过阳光洒下,如一颗颗明亮的珍珠,即使落地便四分五裂,但至少它绚丽过、明亮过,便不虚此生。 蝴蝶在阳光下起舞,时而躲开雨滴,时而又像刻意去迎接打来的雨滴,它奋力的跳着,全然不知自己多了一位观众。 四 “再无相见,是为了深刻想念” 蚂蚁驻足看着,忘记了前行的队伍;忘记了举着的食物;忘记了洒下的阳光和雨滴,眼中只剩下飞舞的蝴蝶。它从未见过逆风的蝴蝶,就好像从未见过这世间一切的美好,但在这一刻,它满眼都是匹敌这世间所有一切的美好。 雨停了。 蝴蝶飞回了树叶下。 蚂蚁返回了洞穴。
【散文】《花瓣》 我从一开始便是反对的,因为泥土似乎才是它最好的归宿,但倘若它有思想,或许它会选择心仪的方式离去。 玫瑰被轻柔的风带着摇曳,似是在曼舞一般。饱满的叶片、妙曼的舞姿、淡淡的清香吸引来了蜜蜂、蝴蝶等过客驻足欣赏,这便是它的成年礼。 风说:“你已成熟,色泽鲜亮且迷人,你有什么愿望吗?” 玫瑰说:“我想死后葬在泥土里。” 风说:“如此简单?” 玫瑰没有答话,继续舞动着身姿,甚至想让全身的叶片都跟着晃动起来。这一刻它是最美的,连风都不敢反驳。 几分钟后,它被摘下,和其他一些成熟的玫瑰放在一起,之后身边又加入了一些其他花,但都不如玫瑰们艳丽。 玫瑰不知道身边围着的这些小花叫什么,也不知道它们是自己的陪衬。玫瑰与它们说话,却得不到回应,它们用自己独特的语言交流着,时不时看向玫瑰,似是羡慕,又似是惋惜。 随后一张塑料纸把玫瑰和那些小花都包裹住,从一双巨手转到另一双巨手上。 再次见到风,它没有了之前的轻柔,变的摧枯拉朽、脾气乖张,小花们紧紧抱住几朵玫瑰,不让它们受到风的伤害。小花们似乎认识这风,知道它从来便是这样,没有轻柔过。 一段时间后,它们又被巨手送出,迎接它们的是一双纤纤玉手,修长的手摩挲着玫瑰,力道如那轻柔的风。 玫瑰看着陌生的环境,这里的“天”是白色的,它看不见眼前其他,因为被塑料纸遮蔽了。 不知过了多久,玫瑰沉沉睡去。再次醒来时,它已在水中,身体的花瓣被一片片分开,它四分五裂的身体漂浮在水上,不见小花的踪迹,不远处却有一双晃动的纤纤玉手,似是在曼舞一般,出水又沉于水底。 水晃动着,玫瑰已经分不清哪一片才是自己残缺的身体,似乎这便是它的宿命了。 最终玫瑰被葬在了土里,虽然只是小小的花盆,身边也是不认识的植被,但当它拥抱泥土时,它逐渐忘记了自己的残缺,与泥土融为一体,仿佛自己从未活过。 作者寄语:生长过、盛开过、经历过,最终还是要有一个归宿,哪怕是这归宿只有一隅,也能使人心安。正如这世上的我们,谁不是漂泊着呢?无论是心还是身,所求的只不过是“死后葬在泥土里”,真的就是“如此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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