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正义”是个伪命题
劳荣枝laorongzhi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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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邻蝈乐 楼主
正文: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并不矛盾,因为在没有合法的审理程序和确实充分的证据链的前提下,没有人能够确定被告人真的犯了被指控的罪行。换句话说,没有证据,你,无论是发冠还是网友,是怎么知道他真的犯了罪呢?
◆只有在国外的某些影视剧中,明明有很确实、充分的证据,但是因为证据采集方式有瑕疵(比如景茶申请搜查令晚了几个小时之类)而被认定为非法证据,故而因证据不足判无罪,这才构成了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矛盾,也就是明明知道有罪,无奈关键证据“不合法”只能判无罪。
◆这种情况在国内几乎不可能发生,因为国内的“非法证据排除”主要是指以xxbg和诱供的手段获得的口供,其他证据很难被认定为“非法证据”而遭排除。
◆至于“结果正义”,那完全是个伪命题。光给你一个结果,你怎么判断是正义的还是不正义的?判劳荣枝死刑就是正义?不判死刑就是不正义?正义不正义难道纯粹建立在个人的好恶和主观判断之上?
◆所谓结果正义,应该是建立在事实和证据之上的罪责相适,该判死刑的判死刑,改不判死刑的不判死刑,那才叫结果正义。也就是结果正义应该建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础之上,而不是个人的主观意志。
◆而什么叫事实,那必须是必须建立在证据和逻辑之上的理性判断,到底有没有故意沙人,并不是一句“七条人命”,一句“有关”就可以直接认定的,必须严格分清法律责任才行,难道与“七条人命”稍微搭上一点关系就必须全部死刑?
◆朴素的正义感本来没错,但是这种与生俱来的廉价的东西不能成为某些人践踏法律原则和
人类
基本逻辑的理由,更不能成为网络怨妇污蔑律师、谩骂网友、发泄戾气的借口。
2023年05月21日 02点05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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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邻蝈乐 楼主
看看无脑劳黑怨妇的典型言论,正好符合2楼我列的基本特征:
1.怨妇认为,把受害人引诱到出租屋,然后被害人si了,就是故意沙人。怨妇呀,劳荣枝引诱被害人到出租屋,其目的只是为了绑架勒索,为了钱,而不是为了沙人。绑架受害人并不一定意味着受害人si亡,常州案就是最好的反例,沙害被害人都是法子英事后单独的沙人灭口。
2.大家质疑的本来就是发苑仅靠推理认定劳荣枝“明知或应当知道”受害人会si亡这一点,你倒好,上来就直接假设这一点是
正确的
,既然发苑说的都是正确的,那还有什么好讨论的呢?
2023年05月21日 08点05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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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邻蝈乐 楼主
楼上怨妇还在用自己的无知胡搅蛮缠?犯罪只看结果不看动机?那我问你,某人驾车只是想闯个红灯,没想到撞死了个人。按你的说法,人死了,结果很严重,驾驶员是不是要判死刑?
2023年05月21日 10点05分 8
@西邻蝈乐 对的,如果连续闯四次红灯导致七人死亡,那么司机的确是该判死刑
2023年05月30日 07点05分
@西邻蝈乐 或者说驾驶员绑架了人后,闯红灯导致被绑架的人死亡,那么驾驶员被判死刑也是活该
2023年05月30日 07点05分
@齐祝愿祖国好 连续闯四次红灯导致七人死亡,司机该判死刑?这是你家的法律?
2023年05月30日 07点05分
@齐祝愿祖国好 怨妇换新号又来了?
2023年05月30日 07点05分
level 9
西邻蝈乐 楼主
◆例如,用南昌熊某“人高马大”推测出是劳荣枝捆绑了他的手脚进而推测出劳参与了“实施”作案,用温州案劳荣枝“取钱”推测出她有作案“动机”,用常州案两人“全程不说话的默契”推测出两人是“共谋”,用合肥案“买冰箱”推测出劳荣枝参与“作案准备”……
◆然后,把这些拼起来,形成了“证明”劳荣枝与法子英在四起案件中均存在共同作案的动机、谋划、准备、实施的“证据链”。这就好像,用马之脸、鹿之角、牛之蹄、驴之尾,拼成了一头麋鹿,然后说,这四头全是麋鹿。
2023年05月22日 10点05分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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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邻蝈乐 楼主
法学界一致公认的是,程序正义是看得见的正义,因为如何侦查、如何起诉、如何审判,一切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而且刑诉法这把尺就在那里放着,界限明确,毫不含糊,所以,程序是不是公正,有没有违法,实际上甚至连辩论不需要,都是非常显而易见的事情。所以程序正义可以是绝对做到的。
但是实体正义只能是相对的。因为所有案子都发生在过去,有些还是很久之前的事情,所以事实真相到底如何,我们只能通过证据和逻辑去尽量还原,但最多也只能无限接近,理论上不可能绝对还原。所以,实体正义只能是相对的。如果证据确实充足,形成证据链,且排除了合理怀疑,我们可以说“基本接近真相”,也不敢说“这就是真相”;如果证据不足,没有形成证据链,且排除不了合理怀疑,那么我们认为的“真相”只是“可能性”之一,很可能是错的。
所以,所谓“实体正义”实际上是不可能事先被知晓的,或者说我们永远无法知晓,在证据不足、无法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况下,你怎么知道事情就是你说的那样,某人就一定是罪犯呢?你又不是上帝,又没有监控全程录像,你怎么可能知道过去的事情是怎么样的呢?
所以,所谓的“实体正义”只是建立在人们主观意识之上的一种价值判断,而非建立在客观事实之上的事实判断。
2023年05月30日 06点05分 25
程序正义能完全杜绝冤案?未必。
2023年05月30日 07点05分
程序正义虽然不能保证冤案绝对不发生,但是可以把冤案的概率降到最低。就像大家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开车,虽然不能绝对避免交通事故,但是可以把交通事故的概率降到最低。
2023年05月30日 07点05分
level 9
西邻蝈乐 楼主
关于律师的职能:
◆在控辩法“三国演义”的制度设计中,律师的“人设”本来就是对公诉方形成制衡,在法律红线范围内为委托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如果律师为了自认为的“正义”而做出对被告人不利的事情,那才是违反了制度设计的初衷。谁能保证律师自认为的“正义”是真正的正义呢?如果律师被附加“正义”的要求,有没有可能出现控辩法三方一边倒冤枉被告的情况呢?“三国演义”变成“桃园三结义”,那才是制度的悲哀。
◆法律的正义来自各方相互制衡的制度设计,而不是靠某一方或几方参与人员自觉的“正义”之举,因为“正义”只是一种主观的价值判断,而任何具体的个体的价值判断都有可能是错的。而律师的正义就是来自他忠实履行制度设计中自己的定位,也就是尽一切所能为被告争取利益,否则就是不务正业。
2023年05月30日 10点05分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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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正义就是开上帝视角的说法。。因为这些蠢货都跟上帝一样,能看到结果应该是什么样,不需要过程反复的检视,逻辑上就是不需要变量,已经知道结果了。。个个以为都是上帝一样,无所不知,却蠢得跟猪一样。。真配得上鼠头被当成鸭脖的对待。。。
2023年06月26日 13点06分 32
level 1
2023年07月08日 05点07分 34
老货又来意淫了?
2023年07月08日 10点07分
@西邻蝈乐♬ 急了?
2023年07月08日 10点07分
level 11
程序正义是看得见的正义,法律规定的“钢尺”在那里放着呢,程序正义不正义一目了然。但是结果是不是正义如何判断呢,谁去判断呢,判断标准是什么呢?难道判决结果和怨妇“认为”的一致就是正义,和怨妇“认为”的不一致就是不正义?怨妇的谬论,真是毫无逻辑可言。
2023年07月26日 14点07分 36
level 11
◆看看劳默怨妇的理解力。我看他们都没上过高中,因为只要上过高中,就学过哲学,只要学过哲学,就会知道这种“对立统一”的最基本哲学问题。
◆审判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结果正义没错,问题是,你怎么评判结果正义还是不正义呢?“杀人偿命”?那你得首先确认“杀人”的事实是存在的,其次,其“杀人”的主观恶意需要用死刑来严惩。在获得确切、充分的证据之前,你怎么确认这两件事呢?你又不是上帝,你又不是谷歌地图,你又不是监控录像,你又不是狗仔队,你怎么确认这两件事呢?既然你不知道事实真相,你又怎么评判结果正义还是不正义呢?
◆哲学告诉我们,真理只能无限接近,但永远不知道有没有达到。既然如此,我们只能通过合法、科学、细致的侦查、审判、辩论等程序,让我们去不断接近真相,接近真理。
◆总之,程序正义的目的是为了结果正义,但结果正义只能通过程序正义来最大限度地保证。没有程序正义,结果正义只是瞎猫碰上死耗子,碰运气而已。
2023年07月27日 01点07分 37
程序有点瑕疵又有点什么关系?。。哈哈哈。。这种脑子。。
2023年07月27日 16点07分
@zz400230 准确的说就是无知。。因为无知而盲目,因为盲目而绝对。
2023年07月28日 00点07分
@zz400230 差不多这类人。。
2023年07月28日 01点07分
@清风竹子123 # 按平均值推测,这些人大多数是高中生,也就是初中文化。
2023年07月28日 01点07分
level 11
@马口P保护协会 到这个吧来看看吧,那个吧全是只会喊口号的法盲怨妇。
2023年07月27日 13点07分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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