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8
y786810
楼主
绝对真理与万物论
绝对真理
一切都要从因果(因-原因.果-结果.存在)关系开始说起.凡是存在的都会有原因.所以.
<因<因<因<因<因<果
凡是存在的都会有原因.原因也是有原因.而不断的往前延伸.
因>果>果>果>果>果>
反过来说.结果也可能是另一个结果的原因.而不断的往后延伸.
<因<因果<> 因果<> 果因<> 果因>果>
因此.因果在不同的情况下.有不同的位置.在前为因.在后为果.
所以.完全的因果关系是.凡是存在的都会有原因.因果在不同的情况下.会有因果互换.而不断的向两端延伸.而这种现象就是
绝对真理的定义.
<< < 因<因果<> 因果<> 果因<> 果因>果>> >
绝对真理横跨.<< < 过去的过去过去.现在.未来未来的未来 >> >
凡是存在的都会有原因.绝对真理包含著一切事物.
绝对真理以最高级的姿态存在.没有可超越.也没有可违背.本身永恒的存在.
凡是存在的都会有原因.那第一因为何?
自因.自身是自身存在的原因.
万物论
一切事物.凡是存在的都会有原因.那麼.因果之间的关系为何?
因>果关系中.正确性由.果.决定.人所做的一切.都是从因开始.如何去到达.果.的正确性.
因>果的过程中.主要包含选择性.可能性.延伸性.
选择性.会面临判断问题.
可能性.会面临选择性的判断问题.
延伸性.是由不断的选择性.可能性所构成.

因>果的过程.有的很简单.有的很复杂.
简单的.就像是从A到C.两个选一个.
复杂的.就像是从A到A.就像是个迷宫.
从A到D.是A到A的关键.如果.没有从A到D.很多时候.你没办法从A到A.会在里面遇到很多错误.
而A到C之间的B.如果是可确定因素.那情况会好很多.
要是A到C之间的B.不是可确定因素.那麼A到B之间.也是一个A到A的过程.
要是A到A里面有无数的A到A的过程(A到B).其复杂程度会难以想像.
事物是由G到E到F不断的运行.万物流转.没有轮回.只有在相同的条件下重覆.
因果关系是不断的往前.向后两端延伸.事物只存在F到E.或F到G.或F到F之间.
一切的事物都是由因果关系构成.由小到大.无一例外.
由因探索至果.由果思索因.双方都可以是起点.或是终点.
在一个因果关系中.会有很多因果关系.表层因果关系无法解决.就要探索底层因果关系.不断探索直到找到原因.
在一个因果关系中.会有很多因果关系.表层因果关系解决之后.可能会还有延伸的因果关系.不断延伸直到不会影响.
在一个因果关系中.只要有果.就没有不可知的原因.只有认知不足.
认知不足的原因.在於判断造成错误.以及尚未发现的事物.没有神秘主义.
只要了解绝对真理的内涵.跟因果关系的运作模式.那麼.一切的事物就可以获得解决.
一切的事物的运作.脱离不了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最终还是归诸於绝对真理.
绝对真理透过因果关系的运作.延伸出万物.
这就是.不变(绝对真理)之万变(万物).万变之不变的意思.
至於.万物的因果关系.不便一一表述.因为.实在太多了.
基本架构就是这样.如有不足会加以修改.补充.
有没有用.我已经印证过了.还没发现有问题.
还有就是.没意义的回覆会删除.谢谢!
2015年08月01日 16点08分
1
绝对真理
一切都要从因果(因-原因.果-结果.存在)关系开始说起.凡是存在的都会有原因.所以.
<因<因<因<因<因<果
凡是存在的都会有原因.原因也是有原因.而不断的往前延伸.
因>果>果>果>果>果>
反过来说.结果也可能是另一个结果的原因.而不断的往后延伸.
<因<因果<> 因果<> 果因<> 果因>果>
因此.因果在不同的情况下.有不同的位置.在前为因.在后为果.
所以.完全的因果关系是.凡是存在的都会有原因.因果在不同的情况下.会有因果互换.而不断的向两端延伸.而这种现象就是
绝对真理的定义.
<< < 因<因果<> 因果<> 果因<> 果因>果>> >
绝对真理横跨.<< < 过去的过去过去.现在.未来未来的未来 >> >
凡是存在的都会有原因.绝对真理包含著一切事物.
绝对真理以最高级的姿态存在.没有可超越.也没有可违背.本身永恒的存在.
凡是存在的都会有原因.那第一因为何?
自因.自身是自身存在的原因.
万物论
一切事物.凡是存在的都会有原因.那麼.因果之间的关系为何?
因>果关系中.正确性由.果.决定.人所做的一切.都是从因开始.如何去到达.果.的正确性.
因>果的过程中.主要包含选择性.可能性.延伸性.
选择性.会面临判断问题.
可能性.会面临选择性的判断问题.
延伸性.是由不断的选择性.可能性所构成.

因>果的过程.有的很简单.有的很复杂.简单的.就像是从A到C.两个选一个.
复杂的.就像是从A到A.就像是个迷宫.
从A到D.是A到A的关键.如果.没有从A到D.很多时候.你没办法从A到A.会在里面遇到很多错误.
而A到C之间的B.如果是可确定因素.那情况会好很多.
要是A到C之间的B.不是可确定因素.那麼A到B之间.也是一个A到A的过程.
要是A到A里面有无数的A到A的过程(A到B).其复杂程度会难以想像.
事物是由G到E到F不断的运行.万物流转.没有轮回.只有在相同的条件下重覆.
因果关系是不断的往前.向后两端延伸.事物只存在F到E.或F到G.或F到F之间.
一切的事物都是由因果关系构成.由小到大.无一例外.
由因探索至果.由果思索因.双方都可以是起点.或是终点.
在一个因果关系中.会有很多因果关系.表层因果关系无法解决.就要探索底层因果关系.不断探索直到找到原因.
在一个因果关系中.会有很多因果关系.表层因果关系解决之后.可能会还有延伸的因果关系.不断延伸直到不会影响.
在一个因果关系中.只要有果.就没有不可知的原因.只有认知不足.
认知不足的原因.在於判断造成错误.以及尚未发现的事物.没有神秘主义.
只要了解绝对真理的内涵.跟因果关系的运作模式.那麼.一切的事物就可以获得解决.
一切的事物的运作.脱离不了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最终还是归诸於绝对真理.
绝对真理透过因果关系的运作.延伸出万物.
这就是.不变(绝对真理)之万变(万物).万变之不变的意思.
至於.万物的因果关系.不便一一表述.因为.实在太多了.
基本架构就是这样.如有不足会加以修改.补充.
有没有用.我已经印证过了.还没发现有问题.
还有就是.没意义的回覆会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