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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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都要保护,应以公正为准不能偏废 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究竟应该保护谁?我认为二者都应当保护,都应当尽量兼顾。 如果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发生矛盾时,不可以偏向于一个方面,要公正合理去处理。个人利益侵害集体利益要赔偿、集体利益侵害个人利益要补偿。 比较不好调和的矛盾,就如拆迁征地建公路铁路。需要拆迁成千上万户,不可避免有不愿意拆的,或者要高价的。这就出现了矛盾:强制拆,侵犯私人财产权,效率是很高,但是很不尊重百姓。因为十几户钉子户不拆或要高价,就不建设公路铁路,最后不方便的还是所有人。如果给少数钉子户双倍或巨额补偿,既对多数正常拆迁的不公平,又会助长要高价,最后买单的还是百姓。 这样的问题,其实应该引入第三方,以公正合理的方式解决。比如拆迁补偿不能低于合理的价格,而且要有适当超出的补偿。首先是要出于公共利益的建设,且对于要高价或不愿拆的,提前通知、给出起诉时间,并且最好异地审判。并可由拆迁方、被拆迁方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发改委、物价局等共同召开听证会。给出公正合理的价格。谈不拢的,既然是法治社会,就应通过法院解决,最好是异地或挎省的法院,这点建议进行相关立法。 结论:出于公共利益的建设、由多方代表共同协定、无法协定的及不同意拆迁的最好可异地起诉,经法院判决后执行,阻碍执行的可强制执行。 对于其它涉及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都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尽量兼顾两大方面权益。不可调和的,需要给让步的一方补偿、给作恶的一方惩戒。
【文学之星】访谈活动草案,征集活动建议、主持、主角等 文学吧 准备开展《文学之星》访谈活动,现面向各位吧务和新老吧友, 征集活动建议想法、主持、主角等。大家 可以对活动的各个环节提出你的想法,也可 跟贴报名主持、主角、嘉宾等。活动 初步设想草案如下: 名字暂定:《文学之星》,期数上与原文学之新延续。 初步考虑一个月一期,也可不定期。文学之星,是一个 集吧友访谈、才艺展示、在线PK等为一身的活动。每期 主持人一名、采访主角一到两名、嘉宾0到5名。活动注意质量,比如主持、主角、嘉宾发言, 尽量多谈实质性的内容,挖掘深度。每月的活动在20号前择期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可月底前进行。期号是从第10期起顺延,还是编为年加月的15年第10期、年加顺号的1510期起待定。 主持人对吧主负责, 主持人为活动组织与现场管理者、 主角是活动宣传的中心人物、 嘉宾配合活动的开展。采访对象由主持人和吧主商定、嘉宾由主持人和采访对象商定。 主持人为活动组织管理者,采访对象为活动主角,嘉宾为配角。在 活动期间的两小时内,主持、主角、嘉宾具有主楼独占权,即这两小时内采访结束前,只有主持人、主角、嘉宾可以占主楼按规定出牌顺序发贴, 在采访进行时,除主持、主角、嘉宾外的人员只能在楼中楼回复,主持人宣布进入自由环节后,才可以在主楼回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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