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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到的一个问题:二战时NA CUI 屠杀了几千万人,但是这几千万人都是无辜者吗?诚然,他们是受害者,因此披上了不可被侵犯的外衣,任何对他们的质疑都披上了反人类的罪名之外衣,然而在这里我要说:千万名死难者中,难道就没有一个杀人者\无耻的政客\以及对其他人犯下罪行的人存在吗?,只是他们的伪装很巧妙,一直没有被揭穿,直到NA CUI 的末日审判降临;他们有罪,但是NA CUI也 并不是上帝委派的合理合法的法官,反而犯有更严重的罪孽,于是乎,SI 者之中的有ZUI者,因为自己的死,他们生前做下的罪行却反倒不被世间所注意了.大罪掩盖小罪,难道这些小罪就应该被世界遗忘吗??????这不合理啊……
2007年01月27日 16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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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而有罪。。。。。但是我想,有些罪恶是不能被原谅。
2007年01月27日 16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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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楼主估算一下,几千万人中“杀人者\无耻的政客\以及对其他人犯下罪行的人”的比例有多大?有没有人因为“银离子有杀菌功效”而喝下一升硝酸银溶液?
2007年01月27日 16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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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害者中极少数极少数的有杀人罪者——他们的罪行一直没有被揭发出来;NA CUI 的确犯下了令人发指的滔天罪行——上面的人也被顺便清除掉了不问别的,我只是想问,如果依据合法的审判,这些人什么时候会被揭发并被裁决?上帝与正义没有在他们犯罪的时候假借人间的律法加以制裁,反倒是魔鬼代替正义做了这件事情,而且还搭上千万无辜者的生命。如果上帝是为了制裁这些少数者而假手于魔鬼,那么他/她的手就与魔鬼一样肮脏,如果上帝什么事情也不做,那么他/她要么就是无能为力的,要么就是视而不见。从这个观点看,西方人顶礼膜拜的上帝就是一坨GOU SHI。
2007年01月27日 16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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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逻辑就是先承认上帝及其权威、法力的存在,再“证明”他是“一坨GOU SHI”~~
2007年01月27日 16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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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打击西方人的偶像——上帝及其权威。要击溃他们的文化,必须先击溃他们的信仰;要击溃他们的信仰,必须先击溃他们的根本偶像;要击溃他们的根本偶像,就必须先驳斥其根本性的荒谬所在;就是这么简单的事情……
2007年01月27日 16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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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不清,以下查是百度知道。斯多葛派的研究重心是伦理德行学。他们强调人生应该追求的目的不是快乐而是德行,即“顺从自然”。在他们看来,宇宙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存在着一种支配万物的普遍法则,即“自然法”,亦称“逻各斯”、“世界理性”,或称“上帝”、“命运”。这种普遍法则,即自然的必然性,支配着宇宙间的一切。人类是宇宙的一部分,同样要受普遍法则的支配,这是不可抗拒的。人只有抑制个人的一切情感和欲望,俯首贴耳地服从命运,“按照自然而生活”,才能达到德行的境界,实现人生的目的。 在政治思想上,斯多葛派最早系统地论述了自然法。他们认为自然法就是理性,是至高无上、普遍存在的,是宇宙一切事物,包括国家和个人所必须遵循的法则。国家制定的法律必须符合自然法。他们认为人们共同生活在社会统一体中是自然法的要求。在这里,自然法赋予每个人的理性是相同的。不论希腊人或是蛮族人,也不论自由民或奴隶,均具有同样的理性,都是平等的,本无高低贵贱之分,人为地划分不同的等级和国家,是违反自然法的。应该废除国家的界限,消除等级的差异,组成一个共同的社会,即“ 世界国家”。 斯多葛派关于自然法、世界主义、人类平等和安于现状、顺从命运等观点,对罗马政治思想以及基督教教义的形成,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当然自然法理论后来还是发展的。具体还在研究。。。。
2007年01月27日 17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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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复杂看来有必要研究一下顺便感谢二十世纪提供的文字~
2007年01月27日 17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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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的提自然法干嘛?中国应该用阶级法嘛~~“自然法就是理性,是至高无上、普遍存在的,是宇宙一切事物,包括国家和个人所必须遵循的法则。国家制定的法律必须符合自然法。”把自然法三个字换成某主义才恰当嘛~~
2007年01月27日 17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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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下总是以一种傲慢不屑的口气来对待"某主义",抛弃对真理的追求,反将某理论捧上天.因此当你说林不过是个愤青时我并不感到奇怪.
2007年01月27日 18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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