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乃命 菊乃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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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小说】警察故事 BY:烟狗 1 包仁杰是个警察,刑警。 包仁杰长得实在不像个刑警,个子虽然高,但是瘦,很瘦,瘦得像根竹竿。脸色苍白,是那种白得有点病态的,几乎透明的白。头发一根一根地像针一样竖在脑袋上,看起来像个倒立的板刷,让人有一种蘸油漆刷墙的冲动。 不光是长得不像,包仁杰本来也不是干刑警的料--谁听说过哪个警察见血就晕的?真是枉空了这么硬气的名字。 说起来包仁杰会干上这一行,完全是拜他那位过了世的老爸所赐--至今警界提起当年那位铁面神探包大队长一个个还都肃然起敬。说是虎父无犬子,所以,还没等包仁杰读完中学,警校的录取通知就已经送上门来了。 包仁杰其实还算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不是子承父业的材料,本来打算婉言谢绝人家的美意,可是父亲的得意门生、如今是包仁杰顶头上司的王志文不由分说就替他填了表:这是你爸爸的遗愿!我一定要替他了却这个心愿! 说得好象包仁杰不点头就是十恶不赦的忤逆不孝,搞得包仁杰再想说话都来不及,其实包仁杰一直怀疑老爸到底有没有过这么个遗愿?毕竟老爸是出了名的神探,应该不至于连这点洞察力都没有,怎么会想着让一个杀只鸡都手脚冰凉的儿子继承自己的事业呢?所以了,老爸临终前说的那句‘做个最优秀的刑警吧’十有八九是说给妹妹听的,跟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可是如果是这样,那么那句‘做个最优秀的幼儿园老师’难道是说给自己的?包仁杰越想越糊涂。 不管怎么样包仁杰最终还是从警校毕了业,虽然说成绩不是太理想过程也稍微曲折了一点,反正包仁杰是继承了老爸的遗志,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唯一不太合适的就是制服的问题,包仁杰的身材实在太特殊,现成的警服没有合适他穿的,不是过长就是过肥,搞得老远看过去总让人以为是一套警服挂在衣架上在街上游荡。 解决这个问题的是王志文,他也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了一套包大队长年轻时穿过的警服,别说,还真是合身,严丝合缝地把包仁杰衬托得神采奕奕,颇有神探当年的风采,让包仁杰自信了不少。只是那身制服年头实在老了点,是最早那种白大褂的款式,让人很容易就联想起改革开放初期的反特片--还是那种黑白色,响着很糁人的背景音乐,特务头子不是代号老K就是黑桃皇后的烂片子。 王志文照着那套旧制服的尺寸给包仁杰把新制服进行了再加工,从那以后,包仁杰见着王志文就不再叫‘王大哥’而改称‘王队长’了。 本来刑警大队不是包仁杰进得去的地方,问题是包仁杰在学校的成绩实在太突出,搞得别的部门都不敢收留这小子,结果就是谁捅的漏子谁收拾--谁叫你王志文当初打着包票硬把人家拉下了水呢? 包仁杰出勤的第一天就闹得警队上下鸡飞狗跳,具体过程咱就不叙述了,好歹得给老队长留点面子是不是?反正是全市的医务工作者都知道了,以后救护车出任务的时候要留个心眼,别看见有警察倒在现场就以为人家因公受伤了,说不定只是吓昏了而已…… 这次事件让警队人人无语问苍天,连挂在墙上的老队长的相片都是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甚至有好事者暗地里对比包仁杰和老队长的DNA,想弄明白是哪一段基因发生了恶性变异……最后大家伙终于从包妈妈年轻时的照片上发现了端倪,这位当年的大美人路过一个车祸现场时昏厥在刑警队长的怀里,成就了一段英雄救美的风流佳话--可见所谓英雄美人的结合绝非表面上那么完美,而所谓‘老鼠生儿打地洞’这句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最抬不起头的当然是包仁杰本人,尤其是当他听说自己是被本已负伤的王队长亲自送上救护车的--据说王志文当时很是神勇,一只胳膊差点就废了还用另一只胳膊把包仁杰托上了车,那姿势和神态决不亚于董存瑞托着炸药包喊“为了新中国,前进!!!”
【BL小说】警察故事之燕飞 BY:烟狗 (某菊的最爱呀~~) 有一只燕子在空中流浪   它找不到自己回归的故乡   不知道有谁说起这件事   不知道有谁听见它歌唱   有一只燕子在空中流浪   它找不到自己落脚的地方   不知道有谁问过它心事   也不知道有谁看见它去向   有一只燕子在空中流浪   它找不到自己回归的故乡   不知道有谁留心过这件事   也不知道有谁会心中惆怅 ——《流浪的燕子》艾敬   那时候他们还小,他叫他‘燕子’,因为他姓燕。   按照这个逻辑,他应该叫他‘王子’,因为他姓王。   他当然没这么叫过他,他比较正常。   他叫燕飞,他叫王其实。   快乐王子的雕像高高地耸立在城市上空—根高大的石柱上面。他浑身上下镶满了薄薄的黄金叶片,明亮的蓝宝石做成他的双眼,剑柄上还嵌着一颗硕大的灿灿发光的红色宝石。——王尔德著《快乐王子》   那时候他喜欢看书,安静地,一页一页地翻过去,他模糊地记得母亲就是那样翻着书给他讲故事——快乐王子的故事。   而他带着全院的野小子玩‘警察抓小偷’,神气十足地举着个老大老大的驳壳枪把每一寸地皮都翻个乱七八糟,冲着二楼喊:燕子!下来,我当警察你当小偷!   于是他就放下书下楼去,老老实实地当小偷藏起来,等那个笨蛋警察把他找出来抓住。   说来奇怪,他藏的地方其实都不隐蔽,可是他却从来都要费上老鼻子劲才能把他揪出来——有时候他甚至等着等着睡着了,梦里,一个长得很像妈妈的女人唱着歌:“有一只燕子在空中流浪,它找不到自己落脚的地方……”   砰!驳壳枪狠狠地敲醒了他:“起来!缴枪不杀!”   威风凛凛地叉着腰的小屁孩站得高高的,金色的阳光就像黄金的绶带披在他的身上,晃得人睁不开眼睛。   很多年以后燕飞仍记得这个画面,一切都清晰得如同昨天。   “你是谁?”他问对方。   “我是快乐王子。”   “那么你为什么哭呢?”燕子又问,“你把我的身上都打湿了。”   ——王尔德著《快乐王子》   ……   三岁。   “我爸去上海出差给我买的巧克力,你吃不吃?”燕飞问王其实。   “不吃,我妈说了,不准我抢你的东西吃。”   “又不是抢的,我自己愿意给你吃的。吃嘛,真的很好吃哦。”   “那你发誓,不准告诉我妈。”   “行,我发誓!”   “好,我吃!”王其实一把抢过巧克力全塞进了嘴里,燕飞心疼地叫起来:“我又没说全都给你!”   五岁。   “我爸想给我找个后妈。”燕飞说。   “小白菜啊,地里黄啊。两三岁啊,没了娘啊……”王其实开始唱歌。   “他问我想要个什么样的,我说,想要你妈那样的。”   王其实愣住了。   小燕飞站起来,得意地哼着口哨拍拍屁股:“跟着爹爹,还好过啊。就怕爹爹……爸!”   燕爸爸站在树下,铁青着脸瞪着儿子。   七岁。   期中考试,燕飞考了全班第一,王其实考了倒数第一,被他爸揍了屁股。   期末考试,燕飞很大方地把试卷借给王其实抄,被监考老师当场没收,俩人一块揍屁股。   十岁。   燕爸爸住院开刀,王其实拉着燕飞去庙里烧香,燕飞虔诚地磕头。   十四岁。   燕爸爸再次住院,一直住到了第二年春天。燕飞被王妈妈接来同住,和王其实一个房间。   王妈妈洗衣服的时候笑着跟老公说:“咱们儿子长大了。”王其实从这天开始自己动手洗内衣裤。   十五岁。   燕爸爸去世,王其实哭得一塌糊涂,燕飞说:“没出息,我都没哭,你哭什么?”   很多年以后。   王其实给儿子讲故事。   王爱国:“爸爸,为什么小燕子宁肯冻死也要留在快乐王子身边呢?”   王其实:“这个……嗯,你应该独立思考,好好想一想,为什么……”   燕飞:“不知道就明说,别拐弯抹角的糊弄孩子。”   “好!那你说,为什么?”   燕飞捧着紫砂壶,慢条斯理地啜一口热茶:“因为……他的翅膀被眼泪打湿了。”   ……   …………   ………………   王其实思考了很久,然后他说——“燕子,咱俩到底是谁在糊弄孩子!”
【BL小说】十年 BY:暗夜流光 (强烈推荐) 十年,一共是三千六百天,数起来很长;过起来很短。 这十年里,他曾经对我说过一句“我喜欢你”,我清楚的记得,那是个晴朗的午后,阳光透过玻璃照亮了我们身下的那张床,我的笑容在满室金黄的光线中变得柔软而灿烂。 直到现在,它仍然是我这十年中最快乐的一天。 第一章 “你叫高郁?是那个忧郁的郁?” “不,郁郁苍苍的郁。” 十年前的我,刚读高中一年级,在班上碰见的第一个熟人就是赵平川,曾经的小学同学,由于其余的同学都是些生面孔,没几天的功夫我们就迅速的混到一起。这小子身边有一大群兄弟,最铁的那个叫李唯森,挺文化的名字,但开学的时候那家伙姗姗来迟,直到上了一星期的课才照上脸。 见到他的第一眼我就说不出来的讨厌,长得象个小痞子,又嬉皮笑脸一副跟我很熟的样子,更别说下面又谈论起我的长相如何如何,我直觉的不喜欢他,看在小川的面子上才没跟他计较,可心里已经把他直接列在黑名单上,回他的话也带着一点火药味。所以,虽然我们这群人老在一起玩,但我一直都不太搭理他。 要说忧郁,小川这个人倒有些“多愁善感”,朋友一大堆还经常颇为夸张的伤春悲秋,我却只觉得他那套挺搞笑的。他的一点点做作、一点点狡猾,特招女孩子喜欢,据说他的恋爱史从十三岁就开始了,当然,该打的架他也绝不含糊。我们这个群体中无论任何人的麻烦都是共同解决,单挑群殴一概无所谓。那个年纪,大家的血气旺得简直有些过剩,加上面孔也都还凑合,除了成绩一塌糊涂之外,可算春风得意、所向披靡,不管是在情场还是战场。 基本上,我们都跟女生有交往,太出格的事不敢干,搂搂抱抱少不了,聚在一起讨论心得或者偷偷看些三级片是最爽的事。我们的嘴都很脏,特别是这种时候,彼此间的玩笑也是百无禁忌、天昏地暗,最能说的是我们三个。不过嘛,小川再怎么瞎说我都觉得志同道合;而只要李唯森开口,我就立刻闭嘴,他那副口沫横飞的样子别提多恶心,绝对是乱吹,什么已经得手了、那个女孩的胸有多大、腰有多细、皮肤有多白……终于有一次我们彻底杠上了,跟我看了一场电影的女孩正在被他追,他硬是在教室外面跟我干架,小川劝了几句以后,他就停下手骂我神经病,老是故意跟他过不去。虽然我可以对天发誓并不知道他和那个女孩的事儿,但当时我跳着骂他:“老子就是跟你过不去,你能怎么着!是她主动约的我,要不我还看不上她呢!” 这句话一出口,他就把小川推到一边,对着我猛扑上来,经过好一番恶战,我们都挂了彩,连劝架的几个人也免不了误中拳头,接下来,他衣服上的拉链还是铜扣什么的在我脸上刮了好长一道血口,趁我正疼的厉害又把我整个压住狠捶,最后的结果不用说,他赢了,而我简直惨不忍睹。当他心满意足走开的时候,还不忘撂下狠话:“想赢我,这辈子都别想!” 闻风而来的老师逼问我怎么回事,我顶着“江湖事江湖了”的规矩说是撞的,这话当然不可能糊弄过去,但以老师那点有限的智慧到底也无计可施。 我拒绝了小川的搀扶,直接旷课回家,躺在床上越想越气,他妈的李唯森,凭卑鄙的武器打赢我算什么英雄! 正在心里诅咒他的祖宗十八代,老爸就下班回家了,在客厅磨蹭好一会才进了我的房间,看见我的一身狼狈,居然破天荒的没有训斥我,可表情是前所未有的古怪——茫然、呆滞,完全失去了往日的神采,坐在我房里好半天不说话。 直到我战战兢兢的碰了他一下,他才回过神,接着告诉了我一件意想不到的事:“你妈妈……她走了。” 我当时没反应过来,顺口接了一句:“走哪儿了?” “我不知道……她说,她再也不回来,再也不回这个家了……她什么都带走了,衣服、证件、化妆品……只留了一封信……可昨天还好好的呀……” 喃喃自语的老爸让我没来由的害怕,更别说心中的震惊,我没接着听,就冲到他们房里拉开衣柜,果然……老妈的衣服都不见了,床头柜上的瓶瓶罐罐也消失得十分彻底。
【见闻】某腐朽的菊的校园见闻 5月16日~~天气晴朗~~~某菊抱着装满动画光盘地书包快乐地骑了15分钟的车早8:45分~~某菊因为看到某个和小关和像的男生而在校园停留5分钟~到达办公室时已经迟到……虽然被骂~但是仍旧高兴~~准备改天带相机拍下那位~~伪小关~~~~(哈哈~~小朋友~你逃不出女王的掌心啦~~~恩恩~菊很腐朽的~连自己的QQ宠物都叫小真~并让其称呼偶为女王~~~哇哈哈~)9:00领导上楼开会~~某菊耗子一般地开始活动起来~~~去小卖部买面包的路上遇到两名男生~~美型度60%~两男生很熟识地“勾肩搭背”走在路上~~~个子稍微小一点的默默地把头靠在那个高个的肩膀上~~~~两人幸福地对望~~~~~某菊猛咬面包强忍鼻血~~最后那二人居然换成了拉手状态~~~旁若无人地从偶身边飘过~~~~~~(为虾米没KISS啊~~~~不过捏~这两人是异性恋…菊曾经见过某位的漂亮女朋友)残念…………话说~~中午终于到了吃饭时间~~某菊拉着中年“好”大叔~(那老师姓郝~~)+美型阿姨~~直接杀去食堂~~~~学校地食堂可不是一般地方呀~~~那里…………那里~~~~那里可是菊超级喜欢的地方呢~~~~因为可以看到那对美到不能再美~帅到闭月羞花地一对恋人GG~~~(貌似是DD的说~~)BUT…………-_-#今天那两人根本米来食堂!!!!!气的偶买了7元的饭~三个菜呀~~奢侈的说~~(菊的中午饭一般控制在3元左右~~减肥加省银子~)一块茄子入口~~菊抬起头发现了好糠的一幕~~~两个中等美男在互相点烟~~~头发长的那个非要给短发点上~~那边就死活不从~~~最后头发长的抓着对方的手~~还是点着了烟~~~~(偶说GG们呀~~两只烟相互对着点也是很浪漫地说~~~难道你们米看过间吗???天!!!偶差点冲上去教他们俩了~~)中午饭之后又撞到让偶郁闷的XXX学生…………偶又想自杀的打算了~~走上阳台发现自己是在一层~又郁闷地回去了~~~下午!!!又是在下午!!!伪小关又出现了~~~还精神十足地喊了声!!把书给我丢下来!!!!!(声音一点也不像小关地说…某菊稍微有点失望鸟~~~)晚上下班……保镖同志在开会~~偶只好自己凄凉地回家~~路上!!!过街天桥真的是好地方诶~~~~终于看到了那对帅哥恋人~~~两个人不管什么时候都是笑眯眯的样子呀~~看起来就好幸福地说~~~~菊希望他们能长久地在一起呢~~~~~PS:最后再废话一句哦~~那一对真的是BL的说~~~大庭广众地KISS过哦~活活活活活~~~~~菊今天真是收获很多地说~~~最后的最后~吼一句~~温暖发了贴就闪啦?????小TEA~~好好背书呀~~过几天咱们去唱歌~~爱亲~~~~~石头的靠垫~偶下次也要一个~~~andy同志~~~~~作为吧主好好地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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