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骁将李如松 一代骁将李如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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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吧转悠发现了有趣的东西,原来宋人是懂得部分纯血育种知识的 今諌議大夫東莞臧公丙,予之執友也。其先人事故魏王符公彥卿諌議,亦頗熟王之家事。為予言:王之在鄴也,多畜名馬,其牝亦有良者。為之息種,嵗擇健馬以配之,往往得駿骨。居一嵗有牝産子,與他駒特異者。既壯,圉人將以合其母,當孳尾之。出月而示之見,其所生卒無欣合之態,將強之則蹄齧不可嚮邇。圉人復曰:以是駒配是母,幸而騮。俚談以牝馬為騮,牡馬為騍,其駿必倍。不幸而騍,又獲其種,明年將胥靡之腐刑也。俚言:改馬也,不可失也。乃以數牝馬誘之,乗?作之勢以巾羃其目,間而進其母。既已句徹巾,然後暁其所生。因垂耳俯首,若不欲活者。旁顧適有永巷,但取其巷之長也。非謂宫中之名,脩直百餘步巷際有閈閎閎巷門也。春秋傳曰:輦而入于閎扄鑰,甚固葢常所不啓者。遂哀鳴疾馳以首觸其鋪平,如是者數踣而死。嗚呼!禮稱禽獸,無禮故父子聚麀。夫馬本獸也,古聖人調伏而策御之,故曰:伏牛乗馬是也。是馬也,獸其身而人其心乎?圉人誘陷知恥,而死於小人之心也逺矣。圉人之心,望於禽獸者又逺矣。予嘗恨不目覩其事,具敝帷以葬之。又懼其事久泯而不傳,且欲警聲色狗馬之家,與世之內亂者。故記。 翻译大概内容:就是一匹母马生了个骏崽儿,养马人想利用回交法来育种,结果子马和母马突然具备了人类伦理观念,不仅抗拒,最后还因被骗交配而自杀。 这就不能不让人怀疑,说不定明清那渣一样的马种,正是因为原有的育种技术失传所致。至于为什么会失传,参考我大中医被伦理束缚而无法发展的解剖学,因伦理观上纲上线而导致牲畜育种技术也跟着走进死胡同,是可能性非常高的。
恶法非法——转自陈忠林于2004年10月21日关于《恶法非法》的讲稿 同学们,大家好。今晚能和大家一起交流一点自己学法的体会,很荣幸,也很感动。因为在存在太多的外界诱惑情况下,你们却挤出宝贵的时间来听学术讲座,来学东西,来了解知识。我的专业是刑法,本来应该给大家讲一个刑法方面的题目,但是,刑法只是法的一个分支,我们要弄清什么是刑法,首先就必须懂得什么是法。正如不论我们是要找白猫还是要找黑猫,首先都应该知道什么猫一样。如果连什么是猫都不知道的话,那我们就很可能犯把白耗子、白狗当成白猫的错误。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在外面办讲座,特别是在一个地方第一次搞讲座通常都先讲什么是法,而不讲刑法问题的原因。 今天这个题目——“恶法“非法,是针对“恶法亦法”这个观念的。我认为“'恶法’非法”与“恶法亦法”都是一个观念问题,或者说是一个法的解释论的基本立场的问题。如果你认为“恶法亦法”,认为在“合理”不合法的情况下,换言之,即使在法律规定极端违情悖理,即使践踏人类最基本的良知,也应该坚持讲法不讲理,那么任何一个法都可能是恶法。但是,如果你认为法律的制定、理解、适用必须符合得到全社会成员普遍认同的最基本的价值观、是非观、善恶观,绝不能与作为得到社会普遍认同,并已成为普通民众基本行为规范的常识、常理、常情相对立,即认为'恶法’非法的话,那就没有恶法。正如我在后面将要讲到的那样,任何法律规范都可以通过解释的途径来将其内容变为合理的。 为什么我今天为什么要讲“'恶法’非法”,因为现在我国法学界的主流是主张恶法亦法。尽管公开这样主张的人不多,但是不论在报纸上,在教科书中,在我在其他地方办讲座“法学大家”对我观点的反驳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种观点是占绝对统治地位的:如果一件事合情合理但不合法的话,就必须依法办,在法与理冲突的时候,就只能讲法不讲理。这种“讲法可以不讲理么”的观念,在我看来就是典型的“恶法亦法”的主张。在这种情况下来讲“'恶法’非法”,在某种意义上说,是站到了我国法学理论界的对立面。所以“'恶法’非法”的想法在很多年前就有了,但一直到去年以前,我都没有公开亮出来。那为什么现在我又会冒法学界之大不讳来谈这个题目呢?恐怕还得从自己去年参加全国人代会开始。在这个会上,有几个数字让我大受震动,深深地触动了我这个学法的人最起码的良知,使我觉得有些话不得不讲。 在去年的全国人大会上,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在他们的工作报告中提到:在过去五中,全国检察院高检公诉的刑事案件是360多万件,全国法院判处的刑事案件是320多万件,如果按照全国13亿人口算,平均大概每四百个人里有一个涉嫌犯罪,这个比例在全世界大概处于中上水平,这是关于全国犯罪的平均情况。另外一个数字是关于国家工作人员犯罪的,在过去五年中,被全国检察机关因职务方面的犯罪中仅被高检提起公诉的国家工作人员,有20万左右。按我国平均每30个人人一个国家工作人员计算,我们应该有大概四千万国家工作人人员(包括各级各种学校中的教师),这即等于说,每200个国家工作人员就有一人涉嫌犯罪,这个比例在全世界应该战前几名了。最后一个数字是关于司法工作人员犯罪的,在过去五年中,涉嫌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刑讯逼供等职务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将近两万五千人。按我国有两百万司法工作人员计算,这个数字就意味着每100个司法工作人员就有1。25个涉嫌犯罪。这些数字说明一个什么问题呢?我是一个法律教育工作者,我不能不从法学教育的效果这个角度来考虑问题。如果从法学教育这个角度来考虑问题,我们就可以看到这样一个足以让任何法律教育工作者触目惊心的事实:全国的涉嫌犯罪率是1/400,即普通老百姓的涉嫌犯罪率是1/400,而普通老百姓是基本上不懂法的,甚至可以说是基本上不可能懂得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的)(请大家注意,这一点是我关于法的全部看法的基础。我认为,这个事实如果能够成立的话,那么所有的法学理论就得全部从头来过);国家工作人员的涉嫌犯罪率是1/200,国家工作人当然比老百姓要懂法,因为业务知识中就有法,国家工作人员的资格考试要考法,所以他们肯定比老百姓要更懂法。但是,就是这个比老百姓更懂法的国家工作人员,他们的犯罪率却比老百姓高一倍;第三个数字让我这个教法的人更感到良心不甘,这也迫使我不得不讲,甚至不得不到处讲重要原因,因为司法人员是最懂法的,但是却是犯罪率最高的(1.25/100),比普通老百姓的犯罪率(1/400)要整整高五倍。这些数字为什么会让我良心不安呢?因为这些饱含这样一个结论:法懂得越多的人,犯罪率越高。我个人认为,如果把律师算进去的话,在我国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职业群,绝对是犯罪率最高的职业群。如果从司法官作人员基本上都是受过我们法学教育的角度考虑,那么很可能不能不得出这样的结论:我们的法学院校培养出来的职业群本来应该是护法守法的模范,但是与其他专业院校培养的职业群相比,我们培养的职业群却更象是犯罪的带头人?就这个意义而言,我们的法学院校已经不是为国家培养护法栋梁的学校,而已经蜕变成了培养犯罪人的大学校。面对这样一个事实,我这个搞法学教育的人就不能不考虑。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这个问题的根子在什么地方?当然,在我们国家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有经济方面的、政治方面的、文化传统方面的,等等。但是,我认为我们法学的教育尤其是法学基本理念方面的错误,即“恶法亦法”的观点不能不说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一个促使这种现象发生的催化剂。
关于兰斯9阿米托丝剧情的吐槽 个人看法 兰斯8留下的阿米托丝的梗,大家应该都知道。作为有史以来首个在H对决中靠意志力保住自己那层膜的角色,当初玩9之前对这个人物的剧情是相当期待的,相信很多人在玩9之前是跟我类似的想法。但实际上9代为这个人物设计的剧情实在过于酱油了。 当然,轮x之类的剧情倒也在预料之中(a社为了在剧情上突出某女内心很坚强,经常喜欢用这类剧情折磨玩家)。不过,让我没想到的是,这个角色居然直到游戏最终快结束的时候才加入!而且还必须是基露蒂线!而且即使如此有关此人物的剧情也极少! 这就好像有人挖了个大坑后用布一蒙,然后让你猜里头是啥。当你兴致勃勃地把布掀开以后,却发现里面其实空空如也啥都木有! 如此草率地填坑行为,不仅让人开始担忧兰斯10。毕竟兰10作为收尾作,面对的是从1代到9代留下的所有大坑的填平工作。比较重要的有1代的墙内不列颠、3代没死的姬尔、6代的卡米拉、美树与健太郎的归宿、五英雄要不要集合、三超神要不要见、大白要不要打等等。这些还只是相对比较大的坑,没有把无数小坑填完,比如8代跟兰斯结仇的兰、找找妈咪的dark兰斯、志律香和娜姬最终的结局(这个坑不填难道打算让他们服务下一作的主角?)。如果都像填阿米托丝这个坑那样草率,那么10代恐怕就真的要让广大玩家失望了。
预测贴:人民币兑美元——因何将大跌 一、货币价值变动的因素 在这个论题开始之前,我们必须先明确一个概念:是什么决定着货币的具体购买力(或其代表的价值)?是货币本身吗?显然不是这样。如果我们生活在一个不生产任何物资的荒岛上,那么即使我们手持数亿美元,这些货币对于满足我们的需求而言也一文不值。换言之,只有当我们手中的货币能够为我们换取商品时,他们才能算是“有价值的”。 由此我们不难进一步推导出,货币的购买力,首先决定于商品(也可称之为社会财富)。如果没有商品,任何讨论货币购买力的企图都将是毫无意义的。 那么,货币的购买力是否仅仅取决于商品呢?显然也不是这样。假如市场上有一个消费者,市场中商品总数不变(这里同时假设,供给的商品刚好满足了消费者的全部需求),而该消费者所持有的货币总量却在不断增长。那么就意味着该消费者手中无论是持有100元还是100亿元,他所能买到的商品总数都不会超过社会上的总商品数。而随着他手持的货币量的增长,每一元的购买力都会发生显著地下跌。 也就是说,货币的购买力除了取决于商品外,还取决于货币自身的量。 请大家记住这个简单,但是却无比重要的原理。因为,无论哪个国家的货币,其国际市值都决定于该原理。
为萨伊定律平反(转帖)—兼谈福利政策 今天看关于Bubble的书,涉及到托宾Q值,使我重温了一下这个来参加过中国重要改革学术会议(即巴山轮会议)的经济学家的理论;同时,也在学习斯考森的《现代经济学的历程》(强烈推荐!这是我近年来看到的最好的一本经济学思想史,强烈呼吁经济学教师用此书给学生教授该课,功莫大焉!),其中关于萨伊的内容令我惭愧。 托宾Q值不如托宾有名,这不是个问题,因为托宾获得过诺奖。 萨伊定律比萨伊有名,这是个问题,因为萨伊远比人们想得伟大——这也是使我惭愧的地方,对他知之甚少。 按照斯考森的归纳,萨伊在四个方面有重大贡献: 1、对用事实和观察检验理论的坚定信仰 2、一种主观效用论,而不是劳动价值论 3、企业家的重要作用 4、萨伊的市场理论,奠定了经济波动和经济增长的古典宏观模型的基础 而可怜的经济学学生多半只知道萨伊定律,并且是被严重误解的萨伊定律,用斯考森的话说,就是“萨伊定律远比那一引人误入歧途的概括——供给创造起自身的需求——更加深刻”。 首先,萨伊定律的起源是抨击“货币短缺论”(即在周期性经济危机和萧条中,人们不断抱怨货币短缺),他指出创造需求的不是货币,而是产品和服务的生产。经济萧条的真正原因是“用一个老生常谈的说法,人们购买得少了,因为他们的钱赚得少了”。同时,萨伊也否认“过度生产”或“过剩”,一旦价格和成本调整到新的需求结构,经济将再度增长。 其次,萨伊定律的标准描述应该是:X的供给创造了对Y 的需求。而人们往往误解为X的供给创造了对X 的需求 再者,萨伊定律的推论被Kates总结为: 1、一个国家的资本无论怎样多都不会太多 2、投资是经济增长的基础 3、消费不仅不能刺激财富创造,而且还会带来相反的影响 4、需求决定于生产 5、需求不足从来不是经济扰动的根源。只有在各产品比例失调时,经济扰动才会出现。 我个人受萨伊定律影响非常大。这个定律可以推出的东西太多的了,而且简洁有力。 比如,灾后重建是否拉动了需求?根据萨伊定律可知,灾害实际减少了需求,因为灾区的原有的供给能力被破坏了。重建只是把其他地方的其他需求挪到灾区。 巴斯夏用看得见的与看不见的方式分析破窗谬论,当然也可移用于分析灾害,但不如萨伊定律直接,也不如萨伊定律更能揭示细节。 再比如,4万亿能拉动需求吗?根据萨伊定律可知,4万亿只能减少需求,因为政府投资的供给效率不如民间投资。 呵呵,萨伊定律就是这么简单、好用。对一个经济问题,你可以论述得更复杂、更详细,但结论一定违背不了萨伊定律。 ———————以上系转帖—————— 萨伊定律是经济学上的一个重要定律,他经常为凯恩斯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及共产主义者所反对。究其原因,萨伊定律阐述的是现实世界的不可违背的基本经济规律,你也许可以暂时扭曲他,但你绝对无法逃离他的影响。但人们往往宁愿选择逃避现实,选择短期内的不可持续的利益,也不愿接受萨伊定律所描述的赤裸裸的现实世界。 一个人,他自己能创造多少财富,他就能享受多少财富。创造不了那么多财富,却要享受那么多财富。即使这个国家的政策上支持,最终也只会落得个经济瓦解的下场。
通货膨胀将给我们带来什么—弗里德曼的通胀理论 (1)通货膨胀理论。 A、货币供给量的增加与物价水平的变动。弗里德曼认为,货币供给量的增加对物价水平变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货币量的增长率同名义收入的增长率保持着一致的关系,这就是说,如果货币量增长很快,名义收入也会增长很快,反之亦然。②货币增长率的变动平均需在6-9个月以后才能引起名义收入增长率的变动。③在名义收入和产量受到影响之后,平均再过6-9个月物价才会受到影响,因此,货币增长的变动和通货膨胀率的变动二者间隔的总时间,即总的时间平均滞后为12-18个月。④当产量不变时,如果货币数量突然增加。这就使人们(或企业)所保有的现金量及其同其他资产的比率也随之增加,但由于每个人都企图保持他拥有的代表性的真实资产(因假定人们手边以货币形态保存的可支配实物量同真实国民收入之间的比例关系K不变),因而持有这部分多余现金的人就会增加开支,通过购买其他资产(包括耐用消费品和其他不动产之类的资产)的办法以求扭转这种不平衡状态,这样,物价也就必然随之上涨,即货币供应的膨胀将导致现行价格上的货币失衡(即货币供给≠货币需求),打破任何市场上的需求和价格上的需求和价格的"扩散效应"的平衡。⑤货币量的变动只在短期(5-10年)内影响产量,而在长期内(10年以上),货币的增长率则只能影响物价,因而早期的货币数量论就能成立。至于产量在长期内发生什么情况,在弗里德曼看来,这要取决于一系列"实在"因素,如人的事业心,独创性和勤奋程度,节俭程度,产业结构和政府结构,国与国之间的关系等等。 以上述分析为论据,弗里德曼断言:"通货膨胀随时随地都是一种货币现象"这就是说:"通货膨胀是发生在货币量增加的速度超过产量增加的速度;而且,每单位产品所配合的货币量增加得愈快,通货膨胀率就愈速"。"如果货币量增长不快于产量的增长,那就不可能发生通货膨胀。" B、货币增长率的超速发展是通货膨胀的主要原因。为什么货币增长率会超速?弗里德曼认为,主要原因有三个:(1)政府开支的迅速增长;(2)政府推行充分就业政策;(3)中央银行(美国联邦储备银行)实行错误的货币政策。 政府受到各方面的压力,不得不增加名目繁多的开支。如果政府开支是靠税收或靠向公众借债以取得资金,则政府开支的增加并不会引起通货量的较快增长。因为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只不过是替别人花了钱。政府支出多些,公众支出就少些。政府支出的增加是由私人消费和投资支出的减少来抵补,但弗里德曼认为,税收和向公众借债抵补政府增加的支出在政治上是不得人心的,因此,政府增加开支主要就是靠印发通货或建立银行存款以取得资金(美国财政部向联邦储备银行推销公债就可以增加通货量。联邦储备银行用新发行的联邦储备券,或者在财政部帐户中记人一笔存款以抵付公债支出。于是,财政部可以用现金或联邦储备银行帐户项目下的支票来抵付各项费用)。这样,就势必导致货币增长率超过产量增长率,从而发生通货膨胀。所以,弗里德曼指出:"在当今世界中,通货膨胀是有关印刷机的现象。""仅仅印刷更多的纸币支付政府的用款。无疑,这是现代通货膨胀的主要泉源。" C、通货膨胀的国际"传递"。以上是弗里德曼对封闭经济条件下的通货膨胀的考察,而此后的哈里·约翰逊等人又进一步把注意力从封闭经济转移到开放经济中,着重考察了世界范围内的通货膨胀问题。他们认为,正如货币是影响国内经济的唯一重要因素一样,货币也是影响国际经济的唯一重要因素;世界各国的货币供给量决定世界的收入水平和通货膨胀率;当前世界经济的基本问题是世界通货膨胀率加剧,要解决这个问题,从理论上说,必须从调节国际的货币供应量着手。但由于世界通货膨胀率取决于由各国发行中心决定的货币供给量所组成的国际总货币供给量,所以个别国家稳定货币供给量增长率对于世界通货膨胀率变动的影响是很小的。这就是说,造成当前世界经济不稳定的责任并非少数国家所能承担。任何一个开放经济性质的国家过度发行了货币,也就给国际总货币供给量增加了一定的份额,从而应对世界性通货膨胀承担某种责任。这样,只要还不可能建立确实有效的世界中央银行,还不能实行集中的世界货币发行,那就不可能产生有效的应付世界通货膨胀的对策。 那么如何看待通货膨胀在不同国家之间的"传递"过程呢?货币主义的经济学家对此做了两种不同的解释:一是莱德勒在1975年出版的《货币和通货膨胀论文集》中表述的看法。他把商品分为"可进入国际市场的商品"和"不进入国际市场的商品"两类。认为,前一类商品价格受国际市场商品价格波动的影响,易于波动,然后再影响后一类商品价格的波动,这样就把通货膨胀从国外"传递"到国内来了。另一种看法是:通货膨胀通过国际资本流动渠道"传递"。这是包括哈里·约翰逊在内的大多数货币主义者持有的看法。根据这种看法,通货膨胀通过这样两种方式从一国"传递"到另一国。这两种方式以下面的两种情况出现: 其一,世界通货膨胀率的变动可能影响国际金融市场的利息率水平,引起国际金融市场利息率变动;而国际金融市场利息率的变动将促进国际范围的资本流动,即资本由利率低的地区流向利率高的地区,这样,一个"开放经济"的国家的国内金融利息率也因资本的流人与流出而有一个适应国际金融市场利息率水平的过程,该国国内通货膨胀率也将与世界通货膨胀率逐步适应。这种适应意味着世界的通货膨胀,"传递"到国内来了。 其二,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如果一国国内通货膨胀率与世界通货膨胀率不一致,那么也有可能通过国际收支差额的调整使得国内通货膨胀率与世界通货膨胀率适应起来。具体说,在世界通货膨胀率高于一国国内通货膨胀率的情况下,世界市场货币充足,信用松动,国内货币供应不足,信用紧缩,这样就会导致资本流入,从而使国际收支产生盈余。一国为了避免国际资本流人过多而可能造成的不利后果,将会扩大货币供给量,扩大信用,使国内通货膨胀率提高,并使之与世界通货膨胀率相适应。反之,在世界通货膨胀率低于一国国内通货膨胀率的情况下,一国国内货币供给过多,信用松动,就会导致资本外流,从而使国际收支产生赤字。一国为了避免资本流出过多而可能造成的不利后果,将会紧缩 货币供给量,紧缩信用,抑制国内通货膨胀率,并使之与世界通货膨胀率相适应。 那么就世界范围而言,为什么有的国家受国际经济波动影响较大,有的国家承受的波动影响较小呢?货币主义的经济学家仍用货币因素来解释。他们认为,一国受国际经济波动的影响中,最。主要的是受世界通货膨胀率的影响。哈里·约翰逊指出,可以把一个国家的货币供给量分成两个部分,即国际储备量和国内信贷量,二者在国内货币供给量中各占一定比重,二者的增长率也不一样。这两个组成部分中的某一部分的变动并不一定使国家的货币供给量发生变化,从而也不一定能使通货膨胀率发生变化。国内收支差额的调整能抵消国内货币供给量变动所造成的影响。比如说,国内如果实行扩张性的信用政策,国内信用膨胀了,但公众可能把资本输往国外,使得国际储备减少,国际收支逆差增大。反之,国内如果实行限制性的信用政策,国内信用紧缩了,但资本输出可能减少,使之国际储备增加,国际收支出现盈余。因此,尽管世界通货膨胀率是统一的,但由于各国国内货币供给量的两个组成部分的相对比重不同和增长率不一样,同时考虑到各国实际的国民收入增长率不一样,从而各国受到世界通货膨胀率的影响程度不一样,其国内通货膨胀率也就会有差异。 总之,货币主义认为,货币是影响国际经济的唯一重要因素。通货膨胀的国际"传递"一是认为,国际市场商品价格波动影响着进入国际市场的商品价格变化,并通过它影响着不进入国际市场的商品价格的变化,另一观点是,通货膨胀是由利息率的变动影响至国际资本流动渠道,从而将不同国家之间的通货膨胀相互传递。 (2)失业理论。弗里德曼以"自然率"假说与"自然失业率"为失业理论的分析起点,论证通货膨胀和失业之间不存在稳定的此消彼长的关系。 资本主义的市场基本上处于完全竞争的状态,因而在每一种商品(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市场上,竞争的力量都使得这种商品的供求处于均衡状态或趋于均衡状态。但均衡状态下仍会有存货和积压现象,这种现象具有"自愿的"性质。具有自愿性质的存货或积压商品在全部商品中所占的比例即为称为"自然率"。而所谓的"自然失业率"是指由劳工市场和商品市场的自发供求力量发挥作用时应有的、处于均衡状态的失业率。这个自然失业率并非常数,而是经常在变动的。例如,流动性较大的妇女、青少年在劳动力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或者失业保险和救济使失业者不急于找到工作等,都有可能提高自然失业率。所以,这种失业率的高低完全取决于经济、社会中诸如风俗习惯、自然资源和技术水平以及工人的就业倾向等等因素,而与货币数量无关。 根据弗里德曼的理论,由于自然失业的存在,在长期内,失业和通货膨胀之间没有互相替代的关系。只有在发生了未预期到的名义总需求的扩张和末预期到的通货膨胀(或者说加速度的通货膨胀)时,经济中的实际失业率才会暂时低于自然失业率,才产生菲利浦斯曲线所描绘的交替关系。这是因为:政府为了减少失业而实行的松的货币政策,提高了货币增长率,使物价开始上涨,于是,厂商设法生产更多产品,增雇工人。由于工人仍然是按照过去的物价水平来衡量自己的名义工资,以为实际工资不变或正在上升,从而愿意增加劳动的供给。然而,一旦工人发现实际工资已经下降,他们便会按照现实的物价上涨率来计算他们购买的物品,并要求提高名义工资。名义工资提高后,工人的预期与现实的通货膨胀趋于一致,实际工资又恢复到原来的水平。当厂商发现了这一点,便不再多雇工人,失业率也就恢复到原来的水平。这就是弗里德曼关于通货膨胀与失业率之间至多只存在暂时的交替关系的论证。这种论证的方式是利用向右下方倾斜的菲利浦斯曲线和垂直的菲利浦斯曲线来说明的。
如何解决当前危机?——弗里德曼货币主义学说简述 通货膨胀的定义:   弗里德曼将通货膨胀定义为:“通货膨胀是引起物价长期普遍上涨的一种货币现象。”弗里德曼的这个定义坚持了两点:(1)通货膨胀是一种货币现象而非一般的经济现象,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的发生总是与货币量的多少直接相关;(2)通货膨胀所表现出来的物价上涨是长期的和普遍的。因此,探讨通货膨胀问题,离不开对货币因素的分析;如果不是货币量出了问题,是不会出现物价长期普遍上涨情况的。基于这个定义,货币学派的经济学家认为,在判定是否发生了通货膨胀时,需要注意区分两个界限:   1、相对价格变动和平均物价水平变动的界限。相对价格变动是指由于某些原因造成某些商品的价格上涨、某些商品价格下跌的状况。相对价格的变动属于物价体系内部的调整,只要货币量不发生变化,相对价格此涨彼跌的变动一般不会影响总体物价水平。而平均物价水平的变动是指所有商品价格的普遍上涨或下跌状况,这种状况的出现通常是由于货币量过多造成的,因为所有商品价格的普遍上涨或普遍下跌导致的是物价水平的变动,而根据货币数量说的原理,物价水平的上下变动与货币量的增减变化之间存在同比例变动关系。因此,相对价格的变动,不能算作通货膨胀;只有平均物价水平的上升,才能看作是通货膨胀。   2、一次性物价上涨和持续性物价上涨的界限。一次性物价上涨通常由某种因素造成,具有临时性和偶然性的特点;而持续性物价上涨是指物价持续不断地上涨,带有长期性和经常性的特点。根据货币学派的观点,一次性的物价上涨通常是由某种特殊原因造成的,与货币量无关,因此不能算作通货膨胀;而持续性的物价上涨只有在货币量发生变动后才可能出现,通常是由货币供应量的持续增长造成的,因此,只有持续性物价上才是通货膨胀的表现。   从上述分析可见,货币学派的通货膨胀定义特别注重货币因素,他们认为,个别商品的价格变动和一次性的物价波动可以由多种原因造成,但只要货币量不增加,平均物价水平是不会发生长期、普遍上涨的,因此,通货膨胀首先是一个货币问题,出现通货膨胀的直接原因就是货币量过多。没有货币因素导致的价格变化就没有通货膨胀性,只有因货币量过多造成的物价水平普遍地和持续地上涨才是通货膨胀。   十一.通货膨胀的诱惑与危害   弗里德曼认为,通货膨胀对政府存在着强大的诱惑力,这种诱惑力主要来自以下两个方面:   1、来自通货膨胀给政府带来的收入。弗里德曼认为,政府来自通货膨胀的收入途径有三条:   (1)扩大货币供应量直接增加政府的收入。无论采用什么方式增加货币供应量都能直接使政府增加货币购买力,政府可以用这部分增加的购买力作为收入去进行支付、弥补赤字或偿还债务。   (2)增加税收收入。通货膨胀能够在现行税率下自动提高政府的税收收入。这是因为在通货膨胀过程中企业和个人的收入在名义上将得到增加,尽管他们的实际收入不变甚至下降,但在普遍实行累进所得税的情况下,名义收入的增加,使他们进入更高等级的税率组,也就得按较高等级的税率纳税,从而增加了政府从个人和企业那里收取的所得税收入。   (3)减少尚未偿还的国家债务的实际数值。在通货膨胀过程中,由于货币购买力不断下降,政府偿还债务时的货币购买力必然小于借入时的货币购买力,这种通货贬值的差额,等于减少了国家实际负债的偿还额。   2、来自其货币传导过程中的初始效果。货币学派对传导机制的分析表明,在货币供应量增加的初期,即通货膨胀刚刚开始时,由于整个过程中的时滞效应,货币量增加不是直接表现为物价上涨,而是使利率下降,生产扩大,失业减少,收入增加,政府可以多花费而无需让公众少消费,大家都可以多花钱,成皆大欢喜之状。   通货膨胀这两方面诱惑力使政府自觉不自觉地持续推行这一政策。但是从长期看,这一政策却是危险的。因为通货膨胀带来的繁荣是极为短暂的,它只是货币冲击传导过程中的一个初始环节,当传导继续进行下去后,人们很快就发现他们手中的货币虽然数量多了一些,但可购买的东西却少了;工商业企业主发现销售收入虽然扩大了,但成本上升了,这就迫使他们把工资和物价抬得更高,否则,将遭受通货膨胀的损失。于是,恶果开始呈现:被抬高的物价、有效需求的衰退、通货膨胀与经济停滞连在一起。如果不是采取强硬措施有效地制止通货膨胀,这种恶果将越演越烈,不仅破坏市场活动的正常进行,导致经济混乱和危机,而且将带来政治动荡。因此,弗里德曼认为,通货膨胀是一种疾病,是一种危险的、有时是致命的疾病。如果不及时医治,它可毁掉一个社会。   无数史实已证明了通货膨胀对社会经济所产生的恶果,所以对此决不可掉以轻心。弗里德曼常常把通货膨胀比作酗酒问题,酗酒者开始饮酒时的初始效果是令人兴奋、兴致勃勃,喝醉酒的不快感是在第二天早晨才表现出来,如果继续以酒解酒,将加剧酒精中毒,再不悬崖勒马就会走向死亡的深渊。通货膨胀亦是如此,如果对通货膨胀的诱惑设有足够的抵御力,其后果正象酗酒者一样痛苦。   十二.通货膨胀的原因   弗里德曼认为,特定的物价和总的物价水平的短期变动,可能有多种原因。但是长期——持续的通货膨胀却随时随地都是一种货币现象,是由于货币数量的增长超过总产量的增长所引起的。强调指出,承认并正视通货膨胀是货币量过多所引起的货币现象这个命题的重要性,在于它可以指导我们去寻找通货膨胀的基本原因和确定治疗方案,因此它是正确认识通货膨胀和有效防治通货膨胀的开端。   弗里德曼认为,货币量过多的直接原因有三个:   第一,是政府开支增加。当政府的收入相对稳定,但同时因各种原因日益增加名目繁多的开支时,必然需要筹措新的资金来源用于应付日益扩大的开支。弥补支出扩大的资金来源有三种方式:一是增加税收;二是向公众借债;三是增加货币供应。前两种方式取得的资金来源,虽然因政府支出增加被私人消费和投资减少所抵消而不会产生通货膨胀,但却在政治上不得民心,因此被绝大多数政府舍弃而采用第三种方式,即增加货币数量。其结果必然是通货膨胀。   第二,是政府推行充分就业的政策。30年代大危机以后,人们对失业比对通货膨胀怀有更大的戒心,因此,只要政府许诺执行充分就业政策就能拉拢民心,争取选票。为了讨好公众,政府一方面制定不恰当的过高的充分就业目标,另一方面采取增加货币数量,扩大政府支出的办法来提高就业水平。于是一旦出现经济衰退的迹象时,政府就立即实行通货膨胀来刺激经济;当制止通货膨胀的措施在短期内不能增加就业时,政府又立即放弃制止手段而采用更高的通货膨胀来换取就业的微量增加,以致形成通货膨胀率与失业率轮番上涨的恶性循环。   第三,是中央银行实行错误的货币政策。其错误首先是货币政策的目标偏移。例如美国的中央银行把维持充分就业作为货币政策的目标。在要求增加就业的压力下,联邦储备系统的货币政策也有着与政府财政政策同样的通货膨胀倾向。而中央银行扩大就业的唯一手段就是增加货币供应量,使商业银行有能力进行更大规模的贷款;但这样做的结果无法保持长期真正的充分就业,却带来了通货膨胀。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另一错误是把中介指标定在它不能控制的利率上。弗里德曼认为,中央银行应该控制而且有能力控制的是货币供应量,而不是利率。   综上所述,弗里德曼认为,通货膨胀的真正原因在于货币供应增长率大于经济增长率,而货币量过多的原因都是出自于政府的错误政策和行为。是他们一手造成了通货膨胀,却还要嫁祸于人。通货膨胀所表现出来的普遍、持续物价上涨,就是由于货币发行过多所致。垄断了货币发行权的政府无疑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十三.通货膨胀的治理措施   通过上述详尽的分析,弗里德曼相信,制止通货膨胀的办法只有一个,出路只有一条,即减少货币增长。他认为,只有把货币供应增长率最终下降到接近经济增长率的水平,物价才可望大体稳定下来,而后,政府采用单一规则来控制货币供应量,就能有效地防止通货膨胀。其它制止通货膨胀的办法诸如控制物价和工资都是行不通的,不仅因为药不对症而无效,反而会加剧病症。   弗里德曼认为,制止通货膨胀,是“知易而行难”。制止的方案虽然简单明了,但实施起来却因存在着许多障碍而困难重重。这些障碍主要来自于医治通货膨胀在短期内所产生的不良副作用。由于时滞效应的存在,在治理通货膨胀的最初一段时期内,经济增长降低,失业率增加,而物价下降幅度却不大。   传导机制分析表明,货币供应量变动后同适应这一变化而进行的产量和物价的充分调整之间存在着时间上的滞后。通货膨胀的发生有一个时间过程,通货膨胀的制止也需要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初始效果和最终效果是不同的。与发生通货膨胀的初始效果是暂时的繁荣相反,制止通货膨胀的初始效果是暂时的衰退。这种暂时衰退的副作用是治疗过程中难以避免的传导反应,是人们的信息传播不灵敏,预期缓慢地变化、调整没有迅速跟上所致。因此,这种初始效果是暂时的,当制止通货膨胀的传导继续进行下去,人们的预期适应了变化的形势,并根据修订的预期采取调整行动后,治疗的良好效果就出现了:生产恢复并稳定上升,就业增加,通货膨胀率下降,物价稳定市场繁荣,经济进入稳定发展的正常轨道。这种结果才是长期的、真实的。遗憾的是,许多人看不到这种时间上的延迟所引起的失真现象,把初始效果误以为是制止通货膨胀的结果,当局也因此而中断对通货膨胀的治理,又继续增发货币提高货币增长率,企图制止这种短期衰退的初始效果,结果却导致通货膨胀愈演愈烈。因此,弗里德曼认为:“制止通货膨胀最重要的政治障碍:第一,美国、英国及其它许多政府都对充分就业做出许诺;第二,一般公众不认识制止通货膨胀所引起的不可避免的或暂时的副作用;第三,政治领袖们不愿或不能说服公众接收这些副作用。”   弗里德曼认为,面对通货膨胀,人们只有两种选择:   一种选择是:使物价上涨继续下去,或者加速上涨。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人都会受到打击。   另一种选择是:你经历了一个困难时期,而这个困难时期是为了有效地治好物价上涨带来的副作用。对每个人来说,这意味着一年或更长时期的低经济增长,相对多的失业人数和收入的缓慢增长。   任何有理智的人都会作后一种选择。因为世界上不存在十全十美的选择,在短期内,没有任何制止通货膨胀的办法既能产生良好效果又不使每个人有所损失,长痛不如短熬。制止通货膨胀不仅需要决心和适当的政策,还要有耐心和远见。   问题的另一方面是,如果采用减轻其副作用的措施,就能够使治理通货膨胀的不良初始效果降到最低限度,从而有利于对通货膨胀的进一步治理。弗里德曼认为,减轻副作用的措施主要有两条:   第一,减轻副作用最重要的方法,是事先宣布一个逐步稳定地降低通货膨胀的政策,并坚持执行,使政策得到公众的依赖。逐步进行和事先宣布,是让人们有时间调整其安排,并促使他们这样去做,只要坚持执行,人们就会从长期考虑来安排他们的生产经营活动,调整资产组合,从而减少因通货膨胀而产生的生产滑坡、就业下降等临时副作用。   第二,广泛地使工资合同及其他合同指数化,即长期合同应包括名义价格可以自动调节以抵销通货膨胀的条款。这一措施的实质是排除通货膨胀的影响,使契约按实际量而不是名义量来缔结。存贷款利率也应采取这一措施,保证实际利率不受通货膨胀的影响。其好处是,无论通货膨胀高低,契约双方(雇主与雇员,借者与贷者)都可以受到保护而免受损害,使他们在不受通货膨胀的干扰下,按照本行业的条件去谈判,保证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   当然,以上两条措施都只能相对地减轻副作用而不能完全消除它。制止通货膨胀的最好办法是不要沿着通货膨胀的道路滑下去,坚决采取固定货币供应增长的货币政策,有效地进行预防,这才是上策。   十四.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和中介指标   (一) 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   弗里德曼认为货币政策目标不能放在充分就业上。他提出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只有   一个,那就是稳定货币,从而保证经济的稳定。   为了达到稳定货币的目标,首先要保证其自身的稳定性,避免货币政策的重大错误,货币当局需要改善货币机器,以减少故障的机会及运用权力使之保持良好运作状态。其次应该抵消来自其他方面的干扰。尽管如此,弗里德曼也认为不能高估货币政策的抵消力量,从实践中看,货币政策只能抵消那些已经明显出现的危险。   在排除了来自本身和外来干扰的情况下,货币政策的任务就是:为经济社会提供一个安定的环境。货币政策最明确的目标就是控制货币供应量,以保证币值或一般物价水平的稳定。弗里德曼认为,市场机制的正常运作,私人经济的内在稳定性主要取决于货币的稳定,如果币值不稳,必将造成物价动荡,破坏市场经济活动的必要条件而引发经济的混乱。因此,只有稳定货币,才能稳定物价、稳定经济,才能为经济社会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稳定——应该成为,也必须成为货币政策唯一重要目标。   (二)货币政策的中介指标   弗里德曼坚决反对以利率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指标。   弗里德曼认为,汇率也不能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指标。   弗里德曼认为价格水平也不能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指标。   根据现代货币数量说的基本理论,弗里德曼认为,货币政策的最佳中介指标应该是货币供应量。其理由主要有:   1.货币供应量在经济生活中具有极端重要性。   因为现代在市场经济中,一切经济变量都是由货币供应函数和货币需求函数交互作用决定的,经验和实证研究表明,货币需求函数是稳定的,所以,货币供应量的变动是影响经济变量变动进而影响经济运行的主要因素。货币供应量的变动将通过社会净财富、资产结构调整、信用供应量以及预期变化等传导过程,影响整个经济的就业、产量、收入和物价等宏观经济变量。因此,稳定住货币供应量就能稳定经济变量和宏观经济,特别是从防止通货膨胀的角度看,控制货币供应量是保持物价水平等经济变量稳定的根本措施。   2.中央银行作为管理和调控货币的机构,其货币政策的目标就是稳定货币,只要货币供求是稳定的,货币就能稳定。由于货币需求本身具有稳定性,因此,只要稳定住货币供应量,就能实现稳定货币的政策目标。   3.在现代信用货币和中央银行制度下,货币供应量虽然具有一定的内生性,但仍在中央银行的控制中,中央银行可以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通过调节高能货币和存款——准备比率等来控制货币供应量。   4.货币供应量可以明确地反映出货币政策的松紧。因为在理论上,银根的松紧主要取决于货币供应与货币需求的对比关系,弗里德曼认为,由于货币供应与货币需求的决定因素是不同的,调控货币供应的政策将不会影响实际货币需求,而且根据实证分析货币需求函数相当稳定,因此,货币供应量的变动可以作为反映银根松紧和货币政策有效性的恰当指标。   十五.单一规则的内涵与实施   所谓“单一规则”,就是公开宣布并长期采用一个固定不变的货币供应增长率。弗里德曼认为,这不仅是中央银行控制货币供应量的最佳选择,也应该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操作的基本规则。   “单一规则”在内涵上强调以下三点:   1.公开宣布   其目的是告示于众,减轻人们心理上的不安定感,避免人们因不同预期引起的紊乱和矛盾,同时也将货币当局的行为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   2.长期采用   其意图在于消除频繁的相机抉择变动而引起的经济波动,避免因人为因素导致的错误决策给经济造成的扰乱,并且可以消除时滞效应中不同时期的不同反映,促使初始效果和最终效果趋于一致。   3.固定货币供应增长率   以利于加强货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以其自身的稳定性抵御来自其他方面的干扰。这三个要点相互呼应,紧密相连,缺一不可。弗里德曼认为,只有长期采用一个固定不变的货币供应增长率,才能确保稳定货币,稳定币值,实现物价、经济长期稳定的目标。   弗里德曼坚持认为,货币政策必须保持其单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货币政策的首要目标是稳定货币、稳定经济、而不是维持某一失业率或其他什么目标;货币政策只能以货币供应量增长率为控制指标,而不能盯住利率汇率、物价或其他经济变量;货币增长率一经正确订定,就应该长期固定,而不能因长期经济波动或其他因素作随便调整。只有切实坚决地实施单一规则,才能有效地稳定货币,克服货币政策的摇摆性和失误,赢得公众对货币政策的信任,真正为经济社会提供稳定的货币环境。对此,弗里德曼是坚信不移的。
经日本学者考证,爱新觉罗本赵宋后裔。清朝皇室其实是胡化汉人 《清太祖实录》谓清姓爱新觉罗,自天女佛古伦所生始祖已称之,实可疑。《八旗满洲氏族通谱》载满洲姓觉罗者甚多,不及诸觉罗与国姓之关系。居满洲之旗人有一俗语曰:“觉罗姓赵”,而不知其由来。考满洲人称汉姓之事甚古,《金史》国语解已举金人姓与汉姓之对照表。至明代称李杨等诸汉姓,见《东夷考略》。似清先祖称汉姓赵氏矣,然反而之证据又复不少。 《太祖实录》记发祥史事前后错乱,先生以《皇明实录》、《东夷考略》、《吾学编》、《名山藏》诸明代载记,及《西征录》、《东国舆地胜览》、《国朝宝鉴》、《燃藜室记述》等朝鲜载记考之,始了然。《实录》都督孟特穆子充善,楮宴,充善子妥罗。妥罗生都督福满,为努尔哈齐曾祖。朝鲜载记则童孟可帖木尔生童仓董山。董山生脱罗,而无福满一世,故与奴尔哈赤世系不相连属。童董通用,当以示姓者,《金史国语》解止有董姓,谓“术虎曰董”,乃纯粹女真姓,童孟可帖木儿(即《实录》之孟特穆)当姓董也。《氏族通谱》满洲有大族董鄂氏,其部长和和哩太祖时尚长公主。《啸亭杂录》亦载此事,作何和理,以兵马五万余降太祖。《通谱》谓其居董鄂地方,因地名为氏。 至明代记载中乃谓太祖姓佟氏,佟亦辽东名族。据《通谱》佟养正原居佟佳江沿岸,后归降太祖。辽阳之佟卜年至因被与太祖及佟养性(养正弟)同族之嫌而为明所诛,知佟氏蕃衍之盛。然太祖与佟养性、佟卜年实非一族,先生以《通谱》托佟氏大部分居马察雅尔湖及佟佳江地方,谓太祖与此佟氏之有渊源甚早;然可疑者,董鄂氏乃拥有五万兵马之大族,何以止居董鄂地方。董鄂之地介在佟氏所居佟佳江、马察雅尔湖中间,故先生疑董氏佟氏原为一姓。《金史国语解》有董氏无佟氏,盖由董氏分出。佟氏自佟答剌哈以来从顺明室,而董山则殊为明所恶,此太祖之所以以董山子孙而对明称佟氏也。 嘉庆时有满州人名铁保,字冶亭。《啸亭杂录》谓:“近日董鄂冶亭制府考其宗谱,乃知其先为宋英宗越王之裔。(先生原注据《宋史·宗室列传》越王偲乃神宗第十二子。)后为金人所迁处,居董鄂,以地为氏。”先生由是定董鄂乃赵宋之后。盛昱编《八旗文经》,杨钟义作《作者考》,谓:“铁保……旧谱姓觉罗氏,自称赵宋之裔,后改栋鄂。”此觉罗常是散布满州诸种之一,与“觉罗姓赵”语符合,而与董氏之关系亦证明矣。 太祖始建国时称国号曰金国Aisin gurun ,盖改满州诸觉罗之一而成。或者《金史国语解》“斡准曰赵”,金代称赵姓之斡准音变而为爱新,居满州之旗人,乃传谓爱新觉罗氏即赵氏也。 董鄂与觉罗虽有同族关系,然太祖时则尚分别,太祖家属觉罗而不属董鄂也。先生推测太祖盖迎取其长女婿何和理,为结好而并入己族。号称太祖祖先之童孟可帖木儿、董山等乃董氏,是董鄂名族何和理家祖先。《啸亭杂录》言何和理家自浑春瓦儿喀迁来董鄂,亦与童孟哥帖木儿、董山父子事实符合。《东夷考略》固祗谓太祖为建州枝部,未尝书为建州左卫都督正统之董氏也。 作者:内藤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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