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漫凝思 午夜漫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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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我对旧约圣经很可能进入歧途的想法 旧约的故事,从书中叙述我们可以得到一种解读。但是通过和历史学材料的比对,也通过前后纵览这个民族的变迁,或许我们对启示(神的启示)会有更深一层理解。 比如,埃及是旧约许多篇章中罪恶的典型代表,可是在历史上,埃及文明经历的时间、拥有的富庶和国力,都从来不是这个民族可以比拟的。历史学家非常可靠地指出:犹太最为富强的时代,也不及埃及几十分之一。所有犹太民族独到之处就在于其对耶和华一神的崇拜,扩布到了整个人类,而埃及文明没有。 又如,圣书中的先知无数次说教,这个民族的任何不幸,都由于背离了神的教导以及对神的专注敬拜,这都成了书中最频繁的“老生常谈”。可是,这个民族达到辉煌顶峰时代的大卫、所罗门,就没有背离专注敬拜之处吗?大卫仅在乌利亚一件事上(其他的事也不见得都那么虔敬吧),至于所罗门,恐怕背离的地方就多了。但似乎,还是不幸遭灾的君王受谴责更多得多。有不少时候,这种谴责听上去就是对祭司集团、教士集团既得利益、失去利益的一种辩护。到了耶稣,这个集团恰恰成为尖锐批判的对象。而且,书中多处借其他一些先知痛斥:先知是假的,他的异象也是虚幻不实。 所以,我们要注意在旧约中随处可见的那种冰冷写实的叙事风格,神的真理是在这些先知的话语之中,也在他们的话语之外。我们或许不要限于A就是A的理解。
既然较为主流的舆论也谈到了宗教信仰 那么我也来谈谈看法。这种较为主流的见解认为宗教信仰的本质就是“我信”而不是“我信什么”,因此说到底还是体现人的本质的一种投映。应该说,这也是从无神论角度颇为深入的见解了,或也有助于克服宗教信仰中的某些拘执之见(只是把窗口开得太大了一点)。然而,就犹太-回-基督三大宗教的教义而言,显然不能把信仰的对象空置了。当然可以说,这也不是空置,在“我信”之中就蕴含着对象,或者没有必要把我信与对象加以区分,那么这会不会导致唯我论呢?以上三大宗教的一神论有跟唯物论最一致的地方就是排斥唯我论,建立一元的宇宙观。 就真实的一神论信仰(仅指上述三教)而言,当然,神没有偶像,是不可见的,信者获得启示,无非还是心理活动罢了。有一些生动的见证如果从不信者看来,或者会有不同的理解,或者无感,或者由于“心肠刚硬”还是以这样那样理由否认了、无视了。也不乏其例,不信神的人在某些场合也感到什么超自然的神奇,但是很快就回到他们“理性唯物”的一贯观念上去了。或者说,假如神的启示能够可重复地付诸科学实验检验,我就信了,但这样的事就成了自然现象。比如量子运动,再神奇,还是自然现象而已。 因此从一神有神论和无神论可以沟通的角度说,神是神秘的,虽然神的启示和神迹,不信神的人也有所感受和认识,但只有信神的人才能够达到某种“理解”——当然也只是“某种”而已。那做信神这样的事情还有什么用处,有多大用处呢?对现实世界来说,就是减少罪恶,增加(神关爱下的)和谐。在信神者看来,不信神而能道德纯洁,人际和谐,是难的;当然信神也会有罪孽,不过可以在神的关注下从罪里解脱。或者无神论者会说,这种改进也不过小儿科而已,无神论者也有道德修养,做得不比你们差。回答是:对物质世界的信仰到头总是伴随着损耗和终结,也难免空间的局限导致竞争,世界的意义在世界之外。当然最后这一点,无神论也不相信信神就是解决。那么讨论也只好在这里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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