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梦见你 又梦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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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执8.12点歌 扭开收音机,才知道如今仍然有人透过电台点歌,一种多麼古老的行为呀。在我成长的年代,很多同学听收音机的目的就是为了看看有没有人点歌给自己。 同时也急拨打电话,希望能被接通,把自己想说的话和想让对方听到的歌传送出去,让那个夜裏在桌前点灯做功课或者正在读书的人听见。这叫做凭歌寄意。    以歌传情,是许多恋人都乐此不疲的动作。但是送一张唱片,传一首歌,与在电台点歌的性质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是私密的,只存在於两人之间;后者却是公开的,所有听众都能分享。或者我们应该更准确地说,电台点歌好像是私人的,其实却又是公开的,在私密与公开之间模糊而隐晦。    有时这是一种炫耀。就像有些小白领花去半个月的工资,在铜锣湾人流最密集的地方,登一天的液晶体大屏幕广告示爱;又如某知名富商,在畅销的报纸上 买下整版的篇幅送给女明星来证明自己。他们相信如此敞露,最能感动对方。而且这也就等於宣告:我将,或者我已独占了这个情人。爱情是盔甲上的纹饰,车头的 标志,夸张地陈列人前。    可是还有一种情形,点歌的人不取真实姓名,也不张扬对方的名字,他只是用了一组只有彼此才能明白的昵称,甚至可能埋藏更深,乾脆为自己改了一个根 本无人识得的别号。此时恋人是冒险的,因为这首歌极有可能无法达成任何效果,犹如一封没有收件人地址的信,寄了,可是寄不到,混杂在满天乱飞的旋律之中, 转瞬即逝。更何况我们的情人或许喜欢宁静,他永远不听收音机。如此点歌已经不是情意的传达,而是自恋的体现。
我执8.10情人之名 通俗爱情小说其实是一连串主题的叙述组合,其中一种次要的主题叫做「情人之名」。我们都曾在这些小说与流行情歌裏面看过为爱情所苦的恋人,怎样不 忌烦琐不嫌俗套地形容对象的名字。例如「他的名字有如星星一般璀璨」,「他的名字是世界上最悦耳的声音」,「他的名字是最最圣洁的」,乃至於日常生活裏最 常见的「芳名」这个最基本的说法。    情人之名对於恋人来说,是「真名」的变形。他固执地相信这个名字拥有无穷的力量,明明知道它多半是情人父母所取的名字,却仍然认为它恰到好处地启 示了情人的本质;又或者反过来觉得这个名字不知如何地型塑了情人的性格,提前地预示了他未来的路途。在这个意义上,每一个恋人都是迷信的,他们是命名学的 信徒。    热恋之中,他反覆吟诵这个名字,觉得它是灵感与生命的来源。但当恋情未及苍老便告消逝,他就发现真名的力量变化转向,成为一句诅咒。他不能忍受叫 出这个名字时所发出的声音,彷佛每个音节都会直接击中自己的心脏;也不能再次看见那怕只是近似的字形,它们会使人晕眩得近乎失明。    然后,这个名字又将引领恋人走向另一条不归之路:他开始相信遥感甚至神通。他以为一遍遍地呼叫,远方的情人会有所感触,甚至回应。就像你去了异国 的城市,在旅馆单人上哭泣的,却想像泪痕将於翌日在情人的枕头上显现一样。这当然是不可能的。这时你会明白,真名的法力已遗你而去。
我执8.5真理 当恋人在对方的身上看到了纯真,他就会以为自己得到真理,他以为自己看到了别人看不见的真实,拥有了一个他人既没发现更不理解的私家花园。    这时外人或许就会嘲讽他:「甚麼?这有甚麼特别,谁都知道他很纯真,我们谁都看得见。」但他坚持己见,不屑争辩,因为他知道自己看见的只属於他自己,独一无二而且不可形容。更重要的是这种真实的纯真,对方最绝对的特点,同时使恋人得救,把他也投进了一个真实的场域。    情形一如人与神的灵契体验。正在祈祷或者冥想的信徒明明知道自己不是唯一的信徒,也了解此时此刻还有无数人也正进入这个神秘的领域。可是他硬是觉 得神只在听他一人的言语,又回应他的思绪。这超脱而神圣的一刻使他高拔脱俗,再也不是世间的虚假所能阻挡掩盖。发现真理的人是有福的。    然而情人却又最喜欢质疑真实,不只担忧对方的「真心」,甚至还要像张爱玲那样去问胡兰成:「你是真的吗?」这麼一来,他又从真实的领域坠回他人组成的世界了,满心疑虑,不知何所寄。    在真实与虚伪之间往复,在信与不信之间来回,这是恋人和信徒共有的特徵。上一刻仍沉浸在出魂的狂喜之中,下一刻瞬即被冷漠刺醒。神曾这样教训自己 的门徒:「只要信」!不疑不惧。他们实在要明白,情人眼裏不只出西施,而且存有真相。属於真理的领域及时间是另一向度的时间,你无法以此世的尺度去估量, 所以也根本说不上外延与长久。它无处不在而且无始无终。
我执8.4禁欲 很多人都知道「哲学」二字的希腊文本义是「爱智」(Philosophia),对智慧的爱慕。然而,这种爱是甚麼爱呢?    在我的理解裏面,它和我们曾经说过的Pathrs同根同源,同样是一种得不到满足的爱,因为对象永远在彼处,或许看得见,可是追不,犹如夸父逐 日。因此哲学教懂我们的第一件事,就是谦卑,因为你虽爱慕智慧,但你永远得不到智慧,她总在你的掌握以外。故此,哲学家是「爱智之人」 (Philosopher)而非「智者」(Sophist)。    我一直以为在自己与自己所追求的智慧之间,不可有任何干扰,更不得玷污;以致於偶而受人称赞「有学识」的时候,也会因感到不洁而苦恼。长此以往, 遂诡异地养成了一种知识上的禁欲态度,总是想像有那麼一天,我应孤身独处,把剩下的岁月全部用在一部典籍的校注之上。彷佛爱一个人,却要努力克制自己的情 欲。对於知识与智慧,吾人也不应滥情,随意张口就说:「我爱智慧」;反该默默地谦卑地爱她,自己构想那最终的完美结局。    又是罗兰?巴特:「禁欲是自杀的一种改头换面的替代品。不因爱而自寻短见也就意味:下定决心不去占有对方。少年维特自杀的那一瞬间,本来大可以选择放弃对他的意中人夏洛特的占有欲:不是禁欲就是死亡(可见这是个多麼庄严的时刻)」。    然而,终究是徒然。因为禁欲那种弃绝占有,任其自来自去的态度反而是欲望的极度扩张:不占有对方,却试图将对方一直默存心中。何苦?
我执8.3不可分类 不可分类,古希腊文有个对应的字:atopos,意思就是独一无二,难以收纳入任何类别任何范畴。 罗兰.巴特在《恋人絮语》裏如是说:「……很有性格特点,根据他的特点将他归类并不难(『他』『很冒失』,『很精明』,『懒惰』等等),可是我偶而 会发现他的眼神裏有时竟流露出如此「纯真」(没有其他形容词),使得我无论如何都必须把他和原来的他分别开来,与他的本性区分出来。在这种时候,我对他不 作任何评价。纯真就是纯真,atopos是无法归诸任何描述、定义和言语的」。 这段话涉及到西方情爱观念的核心:归类与不可分类。所谓归类,其实就是我们常常会被问到的,「你喜欢哪一类型的人?」似乎在我们爱一个人以前,首先 爱的是一个类型,一种体相,一种性格和特质。这样的类型也许像柏拉图的「理型」,不存於此世,只能在脑海之中飘浮。然而,正如符合严格教学定义的圆形只存 在於理念层面,世间却无一圆形真正完美一样;你若凭你喜欢的类型寻找,也终将一无所得;即使找到,有一天必将发现他是理想中的那个人。因为理想的类型,顾 名思义,在理想的世界裏面。 可是或许有那麼一刻,我们会发现一个不能归类的人,甚至与理想的类型完全沾不上边,但他那点无法分类的东西却吸引住了自己。就像巴特所说,那点东西 是描述不了的,甚至连「东西」二字也难以应用。这就是惊人的纯真了,意外而且突然地闪现,令人目夺神迷。无法描述,故此不可归类,因为语言总是类别。文字 言语不可染,atopos乃不可分类的纯真。
我执8.2思念那不在者 思念那不在者    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在《恋人絮语》裏有一个关於情欲的敏锐观察:「许多歌谣与旋律描述的都是情人的不在」。它们总是不厌其烦地述说情人远去的失落,因离别而 起的愁绪,与孤寂守候的难熬。为甚麼?是因为这是一个时常出现的状况,情人总有暂别或者消失的时候?还是情人按其本质就是一种长久不在,永远隐身的对象呢 ?    答案似乎是后者,情人就是那不在身边的人:而且就算他在,也永远消除不了他流离他方的幻觉,与自己被留在原处无法跟随的惆怅。为了解释这麼奇特的情况,罗兰?巴特还特别引用了一个古希腊文:Pathos,对於那不在者的思念与渴望。    Pathos这个字与其他表述爱欲的希腊文共有一种亲缘关系,那就是无法穷尽,永不满足的缺憾。不知何故,意中人不在眼前,我固然日思夜想;即使 她在不远处,我却依然难以抑止对她渴望。何等怪异,却又何等正常,以希腊人的理解,这正是情欲的定义;而那情之所钟的对象,就是你的情人了。    缘此我们又能领会另外一类不可思议的状态了。平常我们老是听说情人影像在脑海之中挥之不去的滥调;但是有些人却正好相反,愈是思慕,愈是失落,因 为他无论如何就是想不起意中人的容貌。由於记不起对方的样子,他就愈努力去记。以致於再也分不出,究竟是因为忘记了对方而努力思考,所以成了爱情;还是因 为爱情,才遗忘了对方,失却了对象。愈是想得,愈不可得,Pathos的终极矛盾。
我执8.1 无论是一个专栏的起始 无论是一个专栏的起始,还是电视节目的第一集,我最不想看到的,就是作者或者主持人花时间向大家介绍这个专栏和节目是干甚麼的。因为从事媒体工 作多年,我一直相信「不要说,只要做」(用英文表达,那就叫做Show it by do it)•与其浪费篇幅和宝贵的大气电波去向大家解释这个专栏与节目的性质和主旨,不如直接把它秀出来。正如要介绍足球,最好的方法不是把一本足球入门抛给 朋友,而是乾脆请他看场球赛。    但是今天我要破例,因为《秘学笔记》这个题目对我有特别的意义,尽管我不知道本栏的另一位作者方川介是否分享,甚至认同这个意义。    长期在文字和电子传媒裏出卖自己的思绪以及影像,我总想保有自己最后一块小小的领地,将它划为非卖品。那是自己最私密的嗜好,与人无关,更不必是 其他人会感到有趣的。每天工作完毕,我一定要找出一些时间,进入我这块私密疆土,完全隔离。它们离我平时所写的一切都搭不上边,纯粹是养性的活路,用来提 醒自己,我不只是那个公共媒体上常见的「梁文道」,我还有另一种未发的潜在,我还是我自己。此之谓「秘学」,秘藏之学,隐秘的自我。    不料走到今天这一步,竟然连这方微细的柜藏也要展开,出卖真是彻底得无以复加,异化终告完成,我将日渐与资讯洪流之中片断映现的那个人重合、融化,不复分殊,难辨虚实。此之谓《秘学笔记》,一个悲哀的专栏。
饭后一根烟  有一回和香港著名饮食节目主持人苏施黄聊天,和她提起美国明星厨师布汀(Anthony Bourdain)的书,她立刻反应:“是不是那个老是烟不离手的家伙?我可不喜欢他。”为什么呢?“一个厨师老是吸烟,就算手上没烟味,自己的味觉都给破坏了,做出来的东西怎么会好?”苏施黄这家伙,她大概忘了自己也曾是个烟民。不过我也不和她争论,因为一般而言,对香烟最有意见的都是那些戒烟成功的老烟鬼。      但苏施黄这话却带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吸烟到底会不会影响味觉呢?要是吸烟真会破坏一个人的味蕾,使他对食物的感受麻木,为甚么还有那么多美食家抽烟呢?(或者掉转来说,是那么多烟民成了美食家?)远者如早已仙游的唐鲁孙和梁实秋,今人如蔡澜和沈宏非,都是香烟、烟斗和雪茄的爱好者,难道他们就不怕自己的舌头失灵吗?      我有一套邪门理论,或者可以解释好些喜欢美食的人为何也会爱上烟草。那是因为爱美食和爱烟基本上都是同一回事,它们都是味觉的冒险和开拓。      但凡一个人能成美食家,都得对美食充满好奇,不惧危险,不怕犯禁,更不厌尝新,非见尽天下可食之物不死心。一个人要是习惯天天吃同一种东西,而且吃饱就算,别无所求;我们顶多称赞他安贫乐道,是个圣人;但却绝不会说他是食家。因为食家必定欲望无穷,极力要扩充自己的味觉体验,使自己在食物的品鉴能力上丰富多样而立体。犹如一个乐评人,如果独沽一味只听贝多芬,他还算得上是个乐评人吗?      平常我们一想到烟,就以为它是种浓烈辛辣的东西,霸道无比。尤其对不吸烟的人来讲,几乎所有种类的烟都是同一回事。那是因为他们根本试不出其中分别,其实烟味当然有分别,而且分别极大。以烟草品种而言,维吉尼亚种与土耳其种就完全是两种东西;以制作方法来讲,烤烟的独特香气是一闻就知道的,特别鹤立鸡群;以抽食方式论之,烟斗、雪茄、纸烟、鼻烟、嚼烟和水烟之间的差异又何止以道里计?更不用说这几种烟的内部分类有多少了。      所以烟草的世界是另一种味觉和嗅觉的世界,里面别有洞天,异卉纷呈,就和酒的世界差不多。一个以开发自已味觉为己任的食家能够轻易放弃酒的滋味吗?如果不能,那么他又怎能不被复杂多样的烟草吸引诱惑呢?      话说回来,也不是随便一个烟民都能成为一个烟草鉴赏家的;正如不是所有能吃饭的人都会自动变成美食家。大部分烟民抽烟就只是为了止瘾,时常抽来抽去就是一个牌子的纸烟。有些人还不理美丑,有烟就抽,不问来处,吸了一辈子都不知道烟的成分品种和制作方式。这就像那种每天都去同一个地方午饭点同一款东西的人,徒然进了烟界大门,却从不内进一探究竟。      喜好美食的人一旦迷上了烟,很容易就沉沦下去;不一定成为烟不离手的人肉吐雾机,却多半会吸遍天下烟草,最终止于雪茄和烟斗这两种变化最多端品类最复杂的终极探险。好吃与爱烟,从这个角度看来,又怎会是矛盾的事呢?      不过,还是让我们坦白承认吧,抽烟确实会影响味觉。如果一天三包烟,而且还是又猛又辣的那种,我保证一年下来你就再也分不出日本刺身里不同白身鱼的分别了。对一个喜好味觉冒险的人来说,美食与烟草就像鱼与熊掌,不可兼而得之,其中的巧妙平衡是很难掌握的。假如你已经成了个老烟枪,那么你甚至不会有机会发现自己味蕾的变化,除非到了一道菜你说淡而无味而同桌却人人喊咸的地步。      因此我等馋嘴的烟民只能尽量约束自己,起码不要在吃饭的同时抽烟,否则你真有可能不知道自己吃的是甚么。前几年雪茄热潮初兴之际,许多人都把「饮红酒、食雪茄」当作身份表征,甚至名副其实地边喝红酒边抽雪茄,自以为十分有型。殊不知雪茄的霸道恰是葡萄酒的天敌,只要吞一口雪茄烟,任何葡萄酒的细致就都烟消云散了。更莫名其妙的是一股自美国吹起的歪风,竟然弄出了“雪茄宴”,像配酒一样地为每道菜配雪茄。这帮没大脑的家伙该不会搞错了雪茄和雪葩[sherbert]吧,以为雪茄有清胃口的功效,好为你准备一副新鲜的嘴巴去迎接下一道菜?
粥的贫穷美学 “为示清高,有些人甚至喜欢标榜自己只爱吃粥,而且在一碗粥里尝出了天下至味,大鱼大肉皆有不及。所以饮食的清又总是让人联想起高僧隐士一类的世外高人,不是一般凡夫俗子可以轻易领会的至高境界。”      看来中国真是富得要流油了,起码在上海淮海中路这一段。那天我在上海开了一整日的会,到了午饭时间,原以为只不过是顿简便的工作午餐,迅速吃完好继续下午的活,没想到这餐午饭竟然有鱼翅捞饭!而且当地伙伴们谈论这道菜时面无表情,就和说起一碟蛋炒饭似的,稀松平常。后来几天我在街上逛,果然发现很多餐馆都把鱼翅捞饭当作招徕,写在临街的宣传版上,似乎它是种人人爱吃又人人吃得起的日常小点。      说回那道鱼翅捞饭,翅就是几根翅针 浮沉在一碗又浓又红的汤汁里,饭则是一碗又硬又干的米粒,吃法则是把饭倒进翅汤里搅拌,然后一羹羹捞着吃。由于我不吃鱼翅,于是只用米饭伴汤尝一两口。也就两口,第三口实在咽不下去了。看那米块泡在咸得惊人的红汁里,我想起了粥,我真想叫一碗白粥。      自古以来,粥都是穷人吃的,因为它的弹性够大,反正是把米粒煮成液态,在米水与米浆之间,可稠可稀可吃可喝,有钱的时候“吃”稠的,困苦日子当然就是“喝”一碗稀粥了。传统上要是遇上了灾荒,官府和民间的大善人就要“施粥赈灾”,用这种最节省粮食的方法去喂饱灾民。就算平常日子,也有一些团体会开办“粥场”或“粥局”,好帮助穷苦百姓。范仲淹贵为一代名相,也曾对老友欧阳修自述少年时代“人所不能堪”的贫贱时光。他的说法很隐晦,但到底是如何“不堪”呢?原来就是每天以稀粥咸菜度日。      读古人书,常常见到这类穷得要躲起来喝粥,但又难以向人启齿的描述,可见粥真是一种贫穷食品。不过,又因为粥的贫穷形象,反而引来了另一批文人的追捧,造就了另一种品味,最出名的例子莫过于苏东坡和南宋大食家林洪了。如果说苏东坡是因为贬谪流放的生活,吃不上肉才不得不阿Q地写诗歌颂粥的话;那么林洪就是打从心底推崇粥了。      林洪喜欢粥的甚么呢?一个字,清。在他标榜真味的食经《山家清供》里,虽然只录了“豆粥”、“梅粥”和“真君粥”等五种粥品,不比其它鱼竹果蔬的菜谱多;但是他屡次称赞粥“此味清切”,甚至还说它“山居岂可无?”,似乎没有粥就做不成山中隐士了。直到今日,中国各地虽有不同制法的粥,但在不少食家的心目中,品粥的最高标准依然是“清”。      甚么叫做“清”呢?这其实是中国饮食美学里的一个复杂概念。首先它讲究食物原味,不加修饰。例如粥,只是用水煮米这么简单,重点就在米香而已。按照这个标准,我们广东人受丝苗米油分不够的限制,老爱在泡米的时候加油,就太也不清了。其次,清是简单的烹调加朴素的材料,并且一定是素食,所以从来没有肉食能用清这个字去形容,至于鱼翅鲍鱼就更是清的反面教材了。      除此之外,中国人谈食物的清更喜欢联系起道德理想。因为孔子赞美过他的弟子颜回甘贫乐道,所以后人也都觉得正人君子只要人格高尚,再穷都不是问题。于是本来很贫穷的食材和煮食方法反而成了一个人不图享受的标志了。为示清高,有些人甚至喜欢标榜自己只爱吃粥,而且在一碗粥里尝出了天下至味,大鱼大肉皆有不及。所以饮食的清又总是让人联想起高僧隐士一类的世外高人,不是一般凡夫俗子可以轻易领会的至高境界。
还有人记得容国团吗? 香港羽毛球手「黑妺」叶佩延首次参加奥运,就失准败阵。赛后接受访问,她说自己每次出战国际赛事,场面都是冷冷的,没人认识她,更没有人会喊她的名字为她助威。想不到在北京工业大学体育馆,全场观众竟然为她热烈欢呼,「黑妺加油」的打气声由头响到尾。从未见过这等阵仗的「黑妺」竟然一下子呆了,压力大增。在这次北京奥运的各场赛事里头,观众表现得很有风度,就算预计中的金牌落入他国之手,大家还是不吝叫好鼓掌。香港和台湾的代表更是得到了主场的待遇,得到铜牌的台湾女子举重选手陈苇绫就说:「由于有全场观众的齐声助威,让自己非常兴奋」。看到这等场面,真是令人既感动又感慨。多年以来,每次在内地媒体发表文章,都会有一两个读者拿我香港人的身份当话题,不是说我被殖民惯了,崇洋媚外;就是怀疑香港人的国家意识。每一次,我都会想起几十年前另一个香港人的故事,容国团的故事。张五常是容国团的好朋友,他曾撰文忆述当年的容屈身在香港一个工会的小会所里头,天天对着乒乓球桌琢磨直板的四大法门:发球、接发球、左推和右扫。那年头,称霸球坛的是日本和匈牙利。匈牙利人擅长削球,日本则发明了弧圈球,每一种招数都曾经各领风骚,但它们都被另一种崭新的技术终结了,那就是中国式的直板快攻了。不和你拼耐力,不和你们斗旋劲,在发球、回球和起板扣杀的三招之内解决你;这就是容国团的乒乓球革命。张五常说:「一招反手发球,同一动作,可以有上、下两种不同的旋转。以今天的眼光看,这样的发球平平无奇,但三十多年前,那确是创新」。「今天举世高手的发球有如怪蛇出洞,变化莫测,都是源于这个不见经传的工会斗室之中」。容国团在一九五七年抛下家人,毅然北上,要报效国家。一九五九年四月,他在世界乒乓球锦标赛上打败匈牙利削球王西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夺得所有体育赛事中的第一个世界冠军。一九六五年,退役后转任教练的容国团率领女子队拿下另一座世界冠军。说容国团奠定了中国乒乓王朝的基础,是一点也不夸张的。那时还有多少如他这般的「海外华侨」,受到建设祖国的呼召,离乡背井,回到一穷二白的神州大地呢?和后来的海归不同,也和改革开放的商人不同,这批年轻人抱持的是纯粹的热血与理想。他们要回来建设新中国。身为运动员,更是不能想象今天广告商双手奉上天价和约的光景;那年头,追求的就只是荣誉。然后文&革来了。一九六八年四月,香港乒乓球手傅其芬被打成「特$务」,不堪羞辱,悬$梁&自@尽。五月,另一个香港来的乒乓球员姜永宁也被认为是「特&务」,也跟着上%吊&自*杀。眼见两位同伴先后被人批判「回$国^动*机#不&纯」,含冤辞世,容国团没有向任何人告别,六月二十日下午无声无息地在一间鸭舍外上%吊。他的遗言是「不要怀疑我是敌人」。今年是中国人第一次主办奥运,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体坛上第一个世界冠军逝世的四十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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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歌的幻觉-(梁文道 流行音乐是一种集体的情感形式。再讨厌它的高雅听众在热恋或者失意的时候,也会不自觉地沉浸其中。因为它们无处不在,你不用刻意去听,它自然会在商场、餐厅和车子裏渗透飘荡,变成了你的声音环境。 曾几何时,流行音乐真是种公众的音乐。大夥们要在酒馆和咖啡厅裏聆听,分享属於集体的情怀,比如说战火之中家园的破败,远方田园裏独守农庄的年迈双亲。听这些歌曲的时候,我们参与了集体身份的塑造,因为我们有一样的失落。这也就是为甚麼一些和游子思乡有关的歌在内地会大行其道的原因了,毕竟中国是世界上流动工人最多的国家。 情歌之所以成为流行音乐的主流,首先是技术的作用。各色复制、储存和播放音乐的设备使得表演者和听众不用并存於同一时空,更使得听众能够分解成一个个原子式的个人。我们再也用不和其他人挤在一起,只要去唱片行买一张唱片,甚至在电脑上直接下载,然後自己静静细听。 这种技术革命正好发生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刻:大家族的崩解,社区邻里的分裂,令人的情感转向收缩,只投射在另一个人身上。爱情成为我们这个时代通俗裏最受重视,最被颂扬的情感,不是毫无原因的。 人在孤独之中,特别是夜裏,听歌手以现代录音设备所赐的低吟技巧泣诉(从前唱歌的人使用横膈膜,而非喉咙),你会以为他是你认识的人,正伴和你的寂寞和思念。重点并不在於世界上是否只剩你俩,也不在他唱的是不是他自己的真情实感,而在於他和你参与了这个情感形式的游戏,丰富且填满了它。爱情是一种幻觉,情感形式亦然,但它们的效应是真的。
饭后一根烟 作者:梁文道 有一回和香港著名饮食节目主持人苏施黄聊天,和她提起美国明星厨师布汀(Anthony Bourdain)的书,她立刻反应:“是不是那个老是烟不离手的家伙?我可不喜欢他。”为什么呢?“一个厨师老是吸烟,就算手上没烟味,自己的味觉都给破坏了,做出来的东西怎么会好?”苏施黄这家伙,她大概忘了自己也曾是个烟民。不过我也不和她争论,因为一般而言,对香烟最有意见的都是那些戒烟成功的老烟鬼。但苏施黄这话却带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吸烟到底会不会影响味觉呢?要是吸烟真会破坏一个人的味蕾,使他对食物的感受麻木,为甚么还有那么多美食家抽烟呢?(或者掉转来说,是那么多烟民成了美食家?)远者如早已仙游的唐鲁孙和梁实秋,今人如蔡澜和沈宏非,都是香烟、烟斗和雪茄的爱好者,难道他们就不怕自己的舌头失灵吗?我有一套邪门理论,或者可以解释好些喜欢美食的人为何也会爱上烟草。那是因为爱美食和爱烟基本上都是同一回事,它们都是味觉的冒险和开拓。但凡一个人能成美食家,都得对美食充满好奇,不惧危险,不怕犯禁,更不厌尝新,非见尽天下可食之物不死心。一个人要是习惯天天吃同一种东西,而且吃饱就算,别无所求;我们顶多称赞他安贫乐道,是个圣人;但却绝不会说他是食家。因为食家必定欲望无穷,极力要扩充自己的味觉体验,使自己在食物的品鉴能力上丰富多样而立体。犹如一个乐评人,如果独沽一味只听贝多芬,他还算得上是个乐评人吗?平常我们一想到烟,就以为它是种浓烈辛辣的东西,霸道无比。尤其对不吸烟的人来讲,几乎所有种类的烟都是同一回事。那是因为他们根本试不出其中分别,其实烟味当然有分别,而且分别极大。以烟草品种而言,维吉尼亚种与土耳其种就完全是两种东西;以制作方法来讲,烤烟的独特香气是一闻就知道的,特别鹤立鸡群;以抽食方式论之,烟斗、雪茄、纸烟、鼻烟、嚼烟和水烟之间的差异又何止以道里计?更不用说这几种烟的内部分类有多少了。所以烟草的世界是另一种味觉和嗅觉的世界,里面别有洞天,异卉纷呈,就和酒的世界差不多。一个以开发自已味觉为己任的食家能够轻易放弃酒的滋味吗?如果不能,那么他又怎能不被复杂多样的烟草吸引诱惑呢?话说回来,也不是随便一个烟民都能成为一个烟草鉴赏家的;正如不是所有能吃饭的人都会自动变成美食家。大部分烟民抽烟就只是为了止瘾,时常抽来抽去就是一个牌子的纸烟。有些人还不理美丑,有烟就抽,不问来处,吸了一辈子都不知道烟的成分品种和制作方式。这就像那种每天都去同一个地方午饭点同一款东西的人,徒然进了烟界大门,却从不内进一探究竟。喜好美食的人一旦迷上了烟,很容易就沉沦下去;不一定成为烟不离手的人肉吐雾机,却多半会吸遍天下烟草,最终止于雪茄和烟斗这两种变化最多端品类最复杂的终极探险。好吃与爱烟,从这个角度看来,又怎会是矛盾的事呢?不过,还是让我们坦白承认吧,抽烟确实会影响味觉。如果一天三包烟,而且还是又猛又辣的那种,我保证一年下来你就再也分不出日本刺身里不同白身鱼的分别了。对一个喜好味觉冒险的人来说,美食与烟草就像鱼与熊掌,不可兼而得之,其中的巧妙平衡是很难掌握的。假如你已经成了个老烟枪,那么你甚至不会有机会发现自己味蕾的变化,除非到了一道菜你说淡而无味而同桌却人人喊咸的地步。因此我等馋嘴的烟民只能尽量约束自己,起码不要在吃饭的同时抽烟,否则你真有可能不知道自己吃的是甚么。前几年雪茄热潮初兴之际,许多人都把「饮红酒、食雪茄」当作身份表征,甚至名副其实地边喝红酒边抽雪茄,自以为十分有型。殊不知雪茄的霸道恰是葡萄酒的天敌,只要吞一口雪茄烟,任何葡萄酒的细致就都烟消云散了。更莫名其妙的是一股自美国吹起的歪风,竟然弄出了“雪茄宴”,像配酒一样地为每道菜配雪茄。这帮没大脑的家伙该不会搞错了雪茄和雪葩[sherbert]吧,以为雪茄有清胃口的功效,好为你准备一副新鲜的嘴巴去迎接下一道菜?
兵器谱:口音的秘密 当一个国家的标准语确立了,国境以内的其他语言当然也就成了方言。至於这个标准语内的字汇发音,本来从人类发声的自然机制看来,就算是同一个字,也不可能有两个人的读法是一模一样(因此治安情报机关才有可能用「声纹」去鉴别对象);可是透过现代的电子传播技术,官方还是可以尽量推广一种标准的发音方式与腔调。这项任务通常交由各国的公共电子传媒承担,例如中国的中央电视台与英国的BBC(英国广播公司)。你很难从一个人的相貌判别他的出身、籍贯和阶级背景,但是你却可以从他的口音听出这一切。由於说话的口音最能表达一个人的身份,所以许多关於出生背景的偏见及歧视就能围绕著口音发展起来了。比方说大量和方言口音有关的笑话,除了是发挥沟通误会这种经典喜剧课题之外,有时候也是在拿大家对某些地区的刻板印象来开玩笑。而在香港,粤语口音的准确与否也是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土生土长香港人的准则,因此一直也是歧视「外江佬」、「阿灿」、「表姐」和「新移民」的重要依据。因为从大众传媒到?育系统,大家都在推广和维护一种标准语和它的发音方式,久而久之,乃至於大家都忘了即便是最正确最标准的说话方法其实也是一种「口音」,进而将其他一切偏离正轨的发音都判读为「口音」。所以我们才会说某些说话有「口音」,却从不抱怨中央电视台新闻节目主持人有种「中央口音」。情况就和美国白人忘了白色也是一种颜色,把其他人种叫做「有色人种」一样。正当中国还有许多关於口音和方言的争论甚至官式禁令之际,我想起英国BBC前年开始的一项重大变革,那就是正式招聘一些带有「苏格兰腔」和「威尔斯腔」等不同地方不同阶级口音的播音员。大家都知说BBC向来标榜字正腔圆的「女皇英语」,是英式英语的标准尺度,因此其他国家的人常常透过收听BBC的节目来学英语。但是BBC发现它在维持标准之余却造成了一个很严重的副作用,那就是间接催生了不少地域偏见和阶级歧视,殊不利於社会的和谐,也跟不上全球化时代英语发音正在日渐分歧多样的趋势。所以他们下了一个破天荒的决定,让各式各样的方言口音涌进这个重要的平台。其实只要是在一个可以听懂可以沟通的范围之内,不同的口音和不同的地方俚语不只可以促成宽容与理解,更能够活化和扩张标准语的生命与内容。BBC这个极有远见的改革应该可以为我们带来一点启示吧。是日撰文:梁文道
兵器谱:持 平 让我们想像一下,有一家电视台拍了一部关於老人晚年生活的纪录片,?头的长者过得真是凄苦,既无社会关怀,更没有家人的陪伴照料。片子?还有老人抱怨在人口日渐高龄化的年头?,公共医疗资源紧绌,竟然有人建议公立医院可以减少「非必要的急救措施」,老人家觉得这是歧视长者,巴不得他们死快点。这个节目播出之后,立刻引来争议,其中声音最响亮的是一个叫做「春天社」的青年组织。他们认为这个节目太过偏颇,只访问了一堆老人,却完全没有青年人的声音,尤其关於「非必要的急救措施」一事,社会仍有争议,怎可能只让主张老人生命权的一方发言,却禁止关注年轻纳税人负担的那一派说话呢?后来主管广播政策和节目内容的审议机构收到投诉,觉得有理,於是判定这家电视台不够公允,在处理老人问题有失偏颇,单面地宣扬老人权利。记者拿?这一纸判决去访问「春天社」,他们的发言人诚恳地表示:「其实我们不是不许传媒机构探讨老人生活,只不过社会对老人问题仍有争议,年龄歧视法案也正在辩论之中,这个节目会使人误会大家都接受了长者不该被歧视的意见。所以负责任的传媒应该认真反省。」假如你觉得这个故事太过荒谬,那么你如何看待最近广管局裁定港台的《铿锵集》「报道内容不公……鼓吹同性恋」一事呢?根据广管局的说法,《铿锵集》?《同志.恋人》这一集节目应该持平,不能只是播出同性恋者的说法。如今这套纪录片专注描述同性恋者受到的社会压力,却不访问持相反意见的市民,有宣传同性恋之嫌。而「明光社」的总干事蔡志森也认同广管局的说法,觉得港台偏袒同性恋。他还强调「不是不可探讨同性恋」,只不过觉得传媒应该「认真反省」。到底甚么才叫「持平」呢?假如拍同性恋一定要注入非同志的声音,那么拍老人是否也该有青年的说法,拍新界原居民也必须有非原居民亮相,拍大国崛起不能不谈小国衰亡,谈虐待动物则不得不采访几个主张虐畜有理的人吧。其实这?的关键根本不是「持平」,而是比起老人、原居民与新移民,同性恋更是一个问题。为甚么广管局不老实承认自己就是觉得同性恋有问题,而要惺惺作态地拿一个听来很专业很中性的「持平」出来当说辞呢?至於「明光社」,也大可不用讲甚么「不是不可探讨同性恋」,何不干脆表明自己就是反对同性恋,不喜欢人家把同志拍得好像备受压逼似的。假如真要拍这个课题,起码也要有一半时间听听他们的说法才算持平;正如处理老人课题不能少了「春天社」的声音一样。
兵器谱:用一副耳机逃离世界 对於各种时髦电子小商品,我向来反应迟缓,有甚么被人称为「非买不可」的东西出来了,我总是慢上三拍才赶上潮流的尾班车。例如iPod,人家都在翘首等待快将上市的iPhone了,我才在几个月前得到我的第一部iPod。我一直不想拥有iPod或任何MP3等随身音乐装置的理由,就和我当年总是用不惯随身听的原因是一样的。这个理由和赏乐空间的变化有关,更涉及到了环境与声音之间的联系。曾几何时,除了一个懂得玩乐器的人躲在家?自弹自娱之外;我们多半都是在一个公共场所和其他人一起接触音乐的,那个场合可以是个演奏厅,可以是座?堂寺庙,当然也可以是个庆典或街头聚会。直到复制音乐的技术出现,留声机和收音机渐渐普及,音乐才开始转向私人空间,例如客厅、卧室和书房。时至今日,我们都习惯了在自己住的地方听音乐,去一趟音乐会反而变成了特殊的例外情况。所以当上个世纪八十年代Sony发明的随身听开始普及流行之后,有一些学者说这是音乐从私人空间向公共领域的挺进,年轻人们竟然一反惯例,把应该留在自己床前或桌头的音乐装置大模斯样地带进马路和地铁站这一类人来人往的公开场所,将公共空间切割成片段的私人赏乐小世界。其实只要把时间拉长一点来看,就会发现随身音乐装置只不过是整段音乐聆听史一路往私密方向发展的新阶段罢了,在此之前,各种音响设备就早已把私人客厅变成常态的音乐欣赏空间。而随身听则使得这个私人空间变得进一步缩小,而且使之流动迁移,无处不在。也就是说随身听可以让我们只要一戴上耳机,就立刻遁入一个自我的小天地。不管你是身在车水马龙的十字路口,还是冷漠的商业大楼,这一副简便的耳机都能有效地把我们从人群之中抽离出来,与身边的世界保持距离,进入另一种状态。有意思的是这对耳机甚至成了一种语言一个标识,只要看见你戴?它,很多人都会知趣地不和你攀谈,晓得你正在静享自己的乐趣。这对耳机代表了「拒绝」,拒绝无谓的闲扯和过分热情的社交习惯。难怪当年最早使用随身听的人都被认为是cool人,看来是有道理的。
兵 器 谱 这 阵 子 有 个 传 闻 越 传 越 火 , 越 传 越 真 , 那 就 是 联 合 国 即 将 在 2008 年 正 式 废 止 中 文 繁 体 字 的 消 息 了 。 其 实 这 当 然 是 谣 传 , 因 为 早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於 1971 年 取 代 了 中 华 民 国 在 联 合 国 的 会 员 身 份 之 後 , 简 体 字 就 是 联 合 国 使 用 的 正 式 文 字 了 。 但 是 空 穴 又 怎 会 来 风 ? 这 个 谣 言 的 出 现 和 流 传 自 有 其 现 实 背 景 。 现 实 就 是 世 上 虽 有 3 千 万 人 使 用 繁 体 字 , 但 读 写 简 体 字 的 却 有 13 亿 多 ; 现 实 是 台 湾 有 越 来 越 多 的 人 到 大 陆 经 商 求 学 , 越 来 越 多 的 简 体 字 书 进 口 台 湾 ; 现 实 更 是 中 国 的 崛 起 , 使 得 中 文 成 为 许 多 老 外 很 想 学 习 的 语 言 , 他 们 学 的 当 然 是 简 体 中 文 。 这 个 局 面 对 台 湾 人 产 生 了 巨 大 的 心 理 压 力 , 让 他 们 紧 张 恐 惧 , 配 合 著 政 治 和 经 济 上 的 边 缘 化 趋 势 , 联 合 国 要 废 止 繁 体 字 成 了 一 种 很 可 信 的 现 实 ( 尽 管 这 个 现 实 早 已 存 在 ) 。 有 些 台 湾 人 甚 至 以 为 联 合 国 要 禁 止 全 世 界 的 人 使 用 繁 体 字 , 完 全 失 去 了 理 性 与 常 识 。 在 这 个 传 闻 引 起 的 争 论 里 面 , 有 人 为 简 体 字 叫 好 , 说 它 简 便 易 学 , 也 有 人 为 繁 体 字 申 辩 , 说 它 符 合 汉 语 特 别 的 「 字 形 构 义 」 原 则 , 说 它 形 态 优 美 , 还 有 它 如 何 正 统 是 中 华 文 明 的 经 典 传 承 。 但 是 任 何 关 於 语 言 文 字 的 存 废 争 论 从 来 都 不 可 能 只 是 语 言 学 的 , 也 不 局 限 於 文 明 传 统 的 层 面 , 它 们 总 是 政 治 的 。 这 场 争 论 发 生 在 台 湾 尤 其 尴 尬 , 因 为 近 年 来 的 本 土 化 声 浪 不 断 高 扬 台 湾 文 化 的 原 生 性 和 主 体 性 , 力 图 斩 断 台 湾 与 大 陆 的 文 化 联 系 ; 与 此 同 时 又 有 台 独 的 政 治 主 张 。 反 对 任 何 敌 人 支 持 的 东 西 , 支 持 敌 人 抛 弃 的 所 有 事 物 。 那 麼 大 陆 放 弃 的 繁 体 字 , 台 独 该 不 该 坚 持 呢 ? 如 果 要 将 繁 体 字 化 作 区 别 於 对 岸 的 文 化 标 志 , 那 会 不 会 又 等 於 承 认 了 中 华 文 化 正 统 的 影 响 呢 ? 两 蒋 治 下 的 台 湾 没 有 这 个 问 题 , 因 为 他 们 当 年 肯 定 自 己 是 正 统 , 对 岸 搞 文 化 大 革 命 , 他 们 就 强 调 「 中 华 文 化 复 兴 在 台 湾 」 ; 对 面 使 用 简 体 字 , 他 们 更 要 保 住 「 正 体 字 」 。 如 今 台 湾 的 泛 蓝 阵 营 可 以 继 续 这 条 路 ? , 名 正 言 顺 地 说 自 己 的 语 言 文 字 是 中 州 正 韵 , 但 泛 绿 呢 ? 曾 经 提 倡 历 史 教 育 要 以 台 湾 为 中 心 的 台 湾 教 育 部 长 杜 正 胜 说 : 「 我 叫 杜 正 胜 , 如 果 把 我 的 写 作 『 杜 正 胜 』 , 那 根 本 就 不 是 我 的 名 字 」 。 一 时 之 间 , 泛 绿 系 统 阵 脚 大 乱 , 有 人 说 他 守 住 本 色 , 有 人 说 它 背 叛 了 台 湾 。 至 於 「 正 体 字 」 , 有 的 说 为 了 去 掉 「 正 统 中 国 」 的 意 味 , 不 妨 跟 随 大 陆 改 称 「 繁 体 字 」 ; 也 有 论 者 提 出 何 不 正 名 之 为 「 台 湾 字 」 ? 更 激 进 的 , 乾 脆 说 放 弃 所 有 中 文 书 写 系 统 , 要 不 用 英 文 , 要 不 改 用 拼 音 字 母 。 但 是 这 种 观 点 很 快 就 被 人 指 出 有 与 中 共 「 同 流 」 的 危 险 , 因 为 当 年 大 陆 也 有 中 文 全 面 拉 丁 化 的 呼 声 。 没 想 到 一 段 小 小 的 谣 言 , 就 揭 出 了 台 独 在 文 化 立 场 上 的 深 层 矛 盾 , 如 果 中 国 的 就 一 定 不 是 台 湾 的 , 那 麼 台 湾 还 剩 下 多 少 文 化 选 项 呢 ?
兵器谱:伊拉克民族主义的崩溃 为甚么萨达姆.侯赛因在世的时候,潜伏在伊拉克的宗派冲突搞不起来呢?那当然是他强力压制的结果,但这个压制绝不能从其表面观察,就遽下定论说是他以少数逊尼派分子打压了占人口多数的什叶派。虽然萨达姆.侯赛因是逊尼派人,而他的执政社会复兴党也以逊尼派为主;但他的政府从来都不像沙地阿拉伯那样,用一套逊尼派的宗?意识形态治国。侯赛因极力寻求的其实是一种现代民族主义。在整个二十世纪?面,型塑中东政治局势的除了传统宗?冲突断层线之外,就是受到西方影响的民族主义潮流了。从土耳其国父凯末尔,到埃及的纳赛尔总统,再到萨达姆.侯赛因,相信的都是一种与宗?派系无关的民族主义。也就是说不论信仰,只要是同一个民族,就应该不分彼此地统一在同一个国家之内。一个伊拉克人可以是逊尼派,也可以是什叶派,但他在政治上效忠的对象只能有一个,那就是伊拉克民族建立的这个国家。所以萨达姆.侯赛因一方面残酷镇压想要分离独立的库尔德人,同时又紧紧控制和伊朗关系密切的什叶派,为的不是让逊尼派独大,而是要达成他民族统一的梦想。在其任内,他大力重建巴比伦王国时期的遗址,宣扬古巴比伦的荣光,这些动作完全没有宗?色彩,就和意大利政府推崇古罗马帝国国威一样,是大部分现代民族国家都会干的事。从这个角度来看,那个时期的伊拉克反而是比较「现代」的,是一个西方国家比较懂得应付的角色,起码大家的立足点接近。但是当美军收拾了萨达姆.侯赛因,他的政府和整套伊拉克民族主义也就彻底崩溃了,随之冒起的则是缠扰千年,西方世界看不懂也不知如何处理的古老宗派冲突了。这就是美国如今陷入的泥沼的真相了,想要令什叶派和逊尼派放下成见,和平共处於一个民主政制之下,是一个千年来未曾实现过的大计。如果美国办得到,她才真正是个无所不能的超级强权。
大国崛起,和气生财? 知道分子之梁文道专栏  中国是不是一个大国?中国已经是一个大国了吗?这不只是中国人自己关起门来热烈讨论的话题,还是许多国际媒体关注的焦点。正当中央电视台《大国崛起》掀起国民一片回响之际,《纽约时报》和《泰晤士报》等重要的西方传媒也纷纷发布文章讨论中国崛起对世界秩序的影响。夸张一点的,甚至说冷战结束以来美国一强独霸的日子已经正式告终,各国要尽早适应中美主导的二元世界。但这“二元世界”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世界?中国的大国身份又如何改变了世界秩序,为这个秩序注入了哪些新的元素呢?  首先我们要理解所谓的国际秩序并不只是一连串的利益交换和竞争赛事,外交也不只是一盘又一盘的棋局;它们还是一种观念上的结构,具有主导力量的大国,往往会投射出一幅世界图景,把各国分别放入不同位阶,再据之分别对待分别处理。简单地说,相对客观的结构以外,国际秩序还有一个意识形态的层面。  最鲜明的例子莫过于冷战时东西两大阵营的对立,美苏之间的竞争绝不限于军事与经济实力的较量,还是两套意识形态的比赛。所谓资本主义与共产主义的对垒,共同形成了当时的国际秩序。  自此之后,就展开了美国这个超级强权主导国际形势的时代了。在美国投射出来的世界观里,全球各国大致可以按市场经济与非市场经济、民主与不民主等两道轴线区分成不同的阵营。布什政府上台以后,美国更是以输出民主为己任,与各国交往的同时不忘宣扬它所认同的价值观。例如经援落后国家,它开列出来的条件就包括了受援国要改革自身的政治体制,加快民主化的步伐。你可以说这是伪善,一切不过都是巩固自身利益的口实;你也可以说这是实际的,因为如果没有民主高效而廉洁的政府,再多的援助往往也是泥牛入海,毫无实效。但是我们不能否认,美国的确拥有一套言之成理而且逻辑融贯的价值观去配合它的外交动作。  现在的问题是,当中国日渐意识到自己的大国地位,而且连外界也都如此看待中国时,中国有没有提出一种不同于美国的价值观,有没有一套自己的国际秩序图像呢?当美国仍然致力于推销民主政治与自由主义的时候,中国又拿出了什么来和世界各国打交道,界定彼此的关系呢?近来有不少英语传媒开始注意中国在外交场合常提及的“和谐”一词,这是个很有中国特色的概念。  然而,所谓“和谐”又是一个容易流于空泛的模糊的词语,大家应该怎样确定它的内涵呢?关于这点,《纽约时报》专栏作家柯亨(Roger Cohen)的看法在英语传媒之中很有代表性。在早前一篇论及APEC年会的评论里,他认为摆在与会各国面前的,是两条不同的通路,一条是美国力主的民主外交,另一条就是中国式的“和谐”了。后者的特点就是比市场经济先进国更强调做买卖的优先地位,大家最好少谈政制和意识形态的差异,多做实质互利的交往。  另一个常被引用的案例就是中国和苏丹等非洲国家的关系了。美国援助这些不发达国家往往有一系列附带条件,要求它们改善人权状况,加速民主改革。中国对待它们的方法却截然不同,慷慨相助之余又不过问内政。两者比较起来,当然是中国式的“和谐”更受欢迎。因此许多评论家惊呼中国这个市场经济“后进国比起传统西方国家还要‘资本主义’”,还要实际,与它们的传统对手苏联完全是两回事。  换句话说,中国在外交上提出的“和谐发展”基本上被解读为“和气生财”。可是,这真是中国人认同的价值观吗?中国投射出来的国际秩序是否就仅止于一个全球市场,而不涉及任何普世价值呢?大家近一两年来夸谈“软实力”,认为输出文化工业产品和做做广告公关等表面功夫就是了,其实真正的核心还是一个国家有没有一套自己相信又足以服人的价值理念。  (作者系资深媒体人)  本版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历史为何重演 2003-07-28 14:32:52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梁文道   南方网讯 中国人大概是世界上最喜欢看历史题材电视剧的国民(英国人除外)。一部历史剧不是收视率最高,也肯定是最受争议。《雍正王朝》如是,《康熙帝国》如是,《大宅门》如是,《走向共和》更是如此。为什么我们这么喜欢看这些电视剧,而且看完之后还会有这么多的回响跟讨论?韩剧日剧可能更多人看更受欢迎,但往往就如口香糖,甜味淡后,也就再无咀嚼的价值了。  其实不只电视片,中国人也特爱读史,尤以位高权重者甚。常见一些企业大老板和机关领导公开宣称自己的闲余读物是历史书。到底我们想从历史里得到什么呢?从小到大,我们对历史的态度就是承传了两千多年的“以史为鉴”,务求从过去的错误里学到今天避祸免灾的方法,必得自以往的成功中学到今天制胜占先的道理。而这能够成鉴的历史,虽经过数十年马克思主义史学的薰陶,却不知为何还是省略了宏观的结构与背景,照例集中在一个又一个的名人身上。  终于,我们历史解读的重点是某些关键人物在某个关键时刻的抉择,我们看重的是个人多于社会。说到“以史为鉴”,有一个很重要的假设,就是:一、人性不变,两千年前的始皇帝完全可以在今天复活,两千年后的掌权者同样能在秦代呼风唤雨。二、社会背景的变化只是最表层的差异,除去礼仪衣饰和建筑,从前的某个局面很有可能重现当前。只有在这样的假设下,我们才能把历史上成王败寇的原理搬到今天运用。  中国人的学史态度因此造成了“历史重复”的诡局,因为你越想把对于过去某段事件的理解搬到今天,你就越发现你今天面对的很像前人的经历;于是你就很自然地把前人的作为当做今日行动的指导。结果经过你的实践,未来就变成历史的重复了。所以老板和领导爱读历史,运用在里头学到的权谋术数,使今天的办公室政治活像一部宫廷斗争战。由于在各个阶层各个机构的掌权者都爱历史,所以他们制造出来的世界就跟两千年前的世界本质一样。既是如此,后来者就更觉得历史果然重复,学史果然有用,“以史为鉴”成了一种自我实现的预言。大家都喜欢历史,都喜欢强调过往历史和今日世界之“同”而非其异,我们就把老祖宗的经历当成了缔造未来的指标了。  所以尽管创作历史剧的人未必有这等意图,看历史剧的观众却不免使自己陷入一幕又一幕的历史活剧。
可怖之美 我想说一点关於「美」的事情。 那天在北京,一场令人疲惫的选美比赛之後,仍有记者不舍地追问「美女」的定义。因为我在一家以盛产美女主持人和美女主播闻名的电视台工作,难免就令人羡慕,或者同情(『你对美女必然很麻木了』)。这个记者,果然,也不例外,他说:「你一定觉得那些参加选美的女孩不如自己的同事吧?」他还追问:「你心目中美丽的定义是甚麼?」 我已不记得自己怎样胡编了一些答案敷衍他,但是回到酒店以後,我忽然想起里尔克《杜伊诺哀歌》的第一小段:「有谁,若是我呼唤,会从天使的班列中/听到我?而且即便是,有一位/突然把我抓到胸口;我也会自他更强大的存在中/消逝。因为美无非是/那可怖者的初始,那个我们依然刚能承受的,/而我们如此惊羡它,因为它不动声色地不屑於/毁灭我们。每一位天使都是可怖的。」 可怖的美,可能就像康德所说的「崇高」(『壮美』),人创造不来,也难以承受。因为它发生在人的感知能力的极限,差不点就不属於这个世界,也差一点就要进入这个世界。 可曾见过冰川入海?那些以万吨计的冰墙即将崩裂之前会发出不安的嘶叫,冰块摩擦的声音尖锐刺耳。又或者沙漠和荒原裏的暴风,不只会使一种绕成球状的蔓藤植物滚动不停,还将改变起伏的地形,令商旅在迷目的飞沙落地之後彻底绝望。 如果有机会再去回答那位记者的相同问题,我将告诉他:「极端的美是摧毁性的,人工不可制作,但也不能负担。万一它偶而在某一刻出现在人的身上,那是不祥的。至於凤凰,大体上是个吉祥安宁的地方。」
莫记小过 只有在读书的时候,我才觉得自己是个宽容的人。因为我的信条是一本书再怎样不对劲,只要你已经翻开它了,就不妨接受它。当然接受它并不意味你必须完成它。一本书,既然已经买了回来又看了几页,如果气冲冲恶狠狠地把它甩出去然后喊一声:“混帐!这家伙是个白痴!”,岂不是对不住自己?静下来,想想“天生我才必有用”,再坏的作者到底也是妈生的;再坏的书也是人家花时间写的。更何况三人行必有我师,难道一本坏书就教不了我什么吗? 可再宽容也好,不知怎的,就是有些沙石眼睛跳不过,好像吃一顿美食旁边老有苍蝇飞,挥之不去甚是恼人。例如香港某家出版社,常出报纸文章结集,有一次我看其中一本,发现一本书中好几篇文章都有一段是重复的,而且有规律。那条规律是它的第一段必然会在后面某部分重新出现,这是为什么呢?原来那些文章在报纸上登的时候,编辑怕它太长,为了醒目和提要,于是抽出其中一段放在文首。看来是编辑一时大意,把那一段当成是整篇文章的第一段,重打重印了一回。不过这种报纸编辑手法通常会把那发挥提要作用的一段字粗体标黑,以区别于正文。难道这本书的编辑和校对眼睛不好,还是这本书根本没有编辑和校对? 有些书挺可惜的,明明不错,但就是有几处资料错误的硬伤,犹如完璧有瑕美男生疮。例如专出建筑和城市研究的台湾出版社“田园城市”,最近出了本尚算图文并茂的《涂鸦·城市糖果地图》,介绍英国街头的涂鸦艺术。两位作者在序言引述一句黑格尔的名言“存在即是合理的”,但把它张冠李戴说成是沙特的话。开头就错,接下来怎不叫人提心吊胆。还有两位香港年轻学者写的《迷失丧拼场》,是透视消费文化深入浅出的好入门书,但其中提到吉登斯(AnthonyGiddens)时,却说他是“美国社会学家”。哎,人家可是拿爵士的正统英国人,还一度是布莱尔的智囊军师呢。或许,是我太过吹毛求疵? 内地的出版业日益进步,最近连食谱都出得又有文化又漂亮。“北京汉声文化”出了一套《山西面食》,就让人看得很开胃。可是当我掀到一页猫耳朵的手部动作特写照时,肚子竟不禁疼了起来。只见师傅揉面团的那双手,十指指甲缝竟是一圈黑边!这可是我多年中西食谱阅读经验未曾得见的。难得图边文字还说做猫耳朵不需特殊工具,“只要一双干净的手”。再转念一想,卤菜名店的卤水不是常标榜一锅煮了几十年不倒不熄吗?这个道理用在面点师傅手上应该也是通的。 作者:梁文道
梁文道的文章连载 现在的文章看起来很烦!大都喜欢对别人冷嘲热讽,虽说对写文章的人是一种心理宣泄,但是对看文章的读者来说,确实是一种精神损害.长此以往,可能会导致人格变态. 所以我发点好文章以修补我弱小的,受伤了的心灵. 作者: 爱音爱乐 2006-1-14 00:48   回复此发言 -------------------------------------------------------------------------------- 2 回复:梁文道的文章连载 单曲的复归 音乐家创作音乐,本来就是以一首为单位的,无论那首曲子的长短如何。同样地,听歌也是一首一首地听。专辑只不过是唱片公司一种“捆绑销售”的手段,管你喜不喜欢,十多首歌一起卖给你。   有志气的音乐人会想办法利用这种商业限制,把它转化成创作的前提。反正唱片是以专辑的形式来卖,不如就把歌曲的顺序排列得有意义一点,不要半张锣鼓震天闹得房顶穿洞,半张花落有声静得人昏欲睡,而是快慢有序,松紧有秩,使一张专辑变成一出有节奏有韵律起伏合宜的戏剧。野心再大点,就干脆弄张“概念专辑”,依照统一的概念或想法去制作整张唱片的歌曲,使它们呈现完整的面目。例如Pink Floyd的经典《The Darkside of Moon》,就是概念专辑的完美示范,至于香港,远有泰迪罗宾以太空人为主题的杰作,近有卢巧音探索宗教与存在意义的大胆。   但很可惜,现在的消费者在电脑和互联网找到了从专辑解放出来的自由大道。原来CD唱机上随机送播的功能,就已打散了任何专辑唱片的固有秩序。如今大家却可以更方便地回归单曲,自由选择想听的歌,完全不用理会它在某张专辑里的位置,把来源五花八门的不同曲子编进MP3上的菜单,随心所欲地创造自己的音乐河流,自己的“概念专辑”。这是聆乐者夺回自主的年代,也是单曲回归的年代。   但是唱片工业仍然没有改弦易辙,没有做好生产流程典范转移的准备,把专辑为主的框框解散成单曲主导的模式;反而以更夸张的方法去做捆绑销售。所以你如今在香港买唱片,买回来的已经不是唱片,而是一张张印着明星肖像的照片、月历,一小叠礼品秀或餐饮优惠卡,甚至一两个公仔玩具。在唱片行里面浏览一圈,恐怕只有香港出的唱片是最难恰当插进标准格式唱片架,它们总是尺寸过大,包装封套形状古怪,勉强地架在上头,象征了它们在整个音乐世界里摇摇欲坠的地位。   在专辑即将消失的时光里,有些唱片公司要用尽方法以音乐以外的东西来维持它传统的生产模式;犹如罗马帝国在其最后岁月,军队士气早就衰,盾牌上的雕饰却竟然越趋精巧繁复。至于最重要的东西——音乐呢?居然还有那么多的专辑以“新歌加精选”的形式出现,同一首歌更上国语、粤语和纯音乐等三个版本,却又不见精彩没有分别。到了这个地步,消费者不买唱片只顾下载,难道不是很理智的做法吗? 梁文道 作者: 爱音爱乐 2006-1-14 00:50   回复此发言 -------------------------------------------------------------------------------- 3 回复:梁文道的文章连载 知识分子这种人 索尔.贝娄(SaulBellow)死了,自此之后,我实在想不出还有谁写知识分子的故事会写得更叫人心痛,同时更叫人忍俊不禁。并且请注意,我说的不是一般意义下的“笑中有泪”。很多人称颂的“笑中有泪”往往只是一种太过含糊的状态,很容易变得庸俗不堪,不是笑得过度剧烈滴下了眼泪,就是忘情笑完之后才醒悟到手指已经给烟屁股烧疼了。索尔·贝娄的小说在最完美的时候,是一种悲喜共时的尴尬状态,例如他最后一部作品《拉维尔斯坦》(Ravelstein)。索尔·贝娄总是喜欢以知识分子当主角,而且还是以他的朋友为模型。所以每次出书,都有相识要和他绝交,他们实在受不了自己竟然显得这么可笑滑稽。由于角色来自贝娄亲身认识的知识人,他自己又活在以芝加哥大学为中心的学院派精英圈子,所以他写出来的人物总是满口柏拉图、黑格尔以及韦伯,仿佛学养差一点都看不懂。贝娄自己又十分博学,随时引经据典,喜欢镶满了典故的比喻,是真真正正的bookish。因此他的名作(有人说是自传)《赫索格》(Herzog)居然能成为畅销书榜冠军,也真是书史怪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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