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什纳贝勒 哈什纳贝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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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辽东汉人四大恨 “明末辽东汉人的四大恨”是明天启元年(1621年)由山西道御史毕佐周归纳总结的辽东汉人对明朝统治的四点主要不满。这“四大恨”并非努尔哈赤的“七大恨”,而是辽东本地军民因长期遭受压迫而产生的民怨总结,深刻反映了明朝末年辽东地区人心背离的现实。 四大恨的具体内容 兵祸一恨,援军欺凌,地方不宁 明朝以镇压女真为由,屡屡调动外军(援卒)驻辽,这些外军对当地毫无情感和利害关系,因此做起恶来毫无底线和顾忌,纪律败坏,不顾人伦,对辽东本地居民进行欺凌和辱骂,导致辽东地区根本没有安宁日子。 生计二恨,军夫破产,家破人亡 明朝为应付战争而征发辽东汉人为民夫(军夫),导致这些家庭被逼得倾家荡产,甚至卖儿鬻女,连车牛等生产工具也被牵累征用,百姓生活陷入绝境。 破家三恨,驱逐良民,拆散家室 官府以各种名义强行驱逐辽东本地的娼妓,并因此牵连到张、刘、田等辽东历史悠久的汉人世家大族,拆散了他们世代居住的家园。而且上诉无门,任何人都看得出来,就是针对性的祸害辽东地方,故意打击辽人中的乡贤。 杂处三恨,收降夷人,侵害民生 明朝将投降的女真等“降夷”(归附者)安置在汉人百姓的家中,利用汉人对其监视。然而汉夷风俗不同,在一起产生矛盾的概率非常大,而当降夷与汉人发生矛盾时,朝廷和地方卫所往往不能有效管制(也无力有效管制)导致矛盾激化,严重侵害了当地汉人身和财产安全。 背景与影响 这“四大恨”的根源在于明朝后期对辽东的统治极度腐败。以宦官高淮为代表的矿税使在辽东横征暴敛,克扣军饷,导致军户和百姓生活困苦,甚至出现“生于辽,不如走于胡”的民谣。大量青壮年军民逃亡投奔后金,使得辽东兵力空虚,为努尔哈赤的崛起提供了条件。努尔哈赤后来打出的“七大恨”檄文,正是利用了辽东汉人对明朝的这些深重怨恨,以争取人心。 此外,除了上面四大恨,我还总结了三大不公,那就是: 有明一代,辽人无封王者,无为后为妃者,无入阁者,无地方朋党,此一不公; 有明一代,辽人无独立布、按衙门,无独立科举通道,逼着辽人跟山东人卷,跟山东人啊!!!(均需借助山东)(但是这种情况下,辽东还是出了72位进士); 有明一代,辽人本地文化被朝廷视为“性与虏同”,无端歧视,并因此认定辽人通夷。除袁崇焕外,历任督师均重用客军而不用辽人。 四大恨加三大不公,都是重大的,系统化的地域人群歧视现象,由此可见,明朝对辽东汉人的排斥和怀疑,其实是一套系统性的歧视,根源在于明朝对辽人——政治上的不信任、军事上压迫、经济上盘剥,以及社会文化上的“他者化”歧视。
历史讨论不可以无法无天,元清非中国论已经违反了如下法律法规 “元清非中国论” 违背了《宪法》《反分裂国家法》《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下是具体说明: 《宪法》中国人大网:宪法序言中明确指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第四条规定 “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元清非中国论” 将元清两朝歪曲为 “外族入侵”,试图切断中国历史连续性,破坏民族团结,违背了宪法的相关规定。 《反分裂国家法》中国政府网:该法第一条明确规定 “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元清非中国论” 是境外势力精心策划的认知战手段,其目的是瓦解中国民族认同、解构国家主权,与《反分裂国家法》的立法宗旨相悖,危害了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网络安全法》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该法第十二条规定 “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元清非中国论” 在网络上传播时,属于利用网络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行为,违反了《网络安全法》。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该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元清非中国论” 的相关言论明显违反了上述规定。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该规定明确指出,平台不得传播歪曲、丑化、否定历史的信息。“元清非中国论” 是对历史的歪曲和否定,属于该规定禁止传播的内容。
大家怎么看待刘爱塔这个人? 算不算英雄? 刘爱塔,汉名刘兴祚,辽东开原人。曾经因为冒用衣冠被地方官长处罚过。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归附建州,属大贝勒代善所领的正红旗下。 刘爱塔才干出众,且“伶俐善解人意”,因而深得清太祖努尔哈赤的器重与赏识。刘爱塔亲身经历了建州的发展壮大和后金的建立与崛起,先后参与了后金进攻明朝挺进辽沈之战。以击敌、追逃等功授备御,并迅速高升,直至副将,受命管辖金州、复州、海州、盖州,南四卫之地。刘爱塔本人与后金上自君主,下至普通旗丁、士民,均有极好的关系,家族更与后金宗室联姻,从而成为后金国中声名显赫且前途无量的未来之星。 然而后金在占领辽东初期对待当地人民的残酷政策,深深刺激了刘爱塔,屡次劝谏无效,反而遭到君主的猜忌和同僚的排挤。 天启三年(天命八年,1623年),刘爱塔决定组织复州民众逃亡,然而事情被手下备御王丙告发。然而由于爱塔矢口否认,而努尔哈赤又非常信任爱塔,王丙最终反而以诬告罪被处死,爱塔仅仅在其后被降职处理。 然而爱塔降明却是事实,此事之后,每逢后金攻明,爱塔“俱遣人先报”,使之“得以为备”。皇太极即位后,对刘爱塔的信任胜过其父,然而爱塔还是于(天聪二年,崇祯元年1628年)抛下老母妻孥,以自焚之计,弃金投明。 然而归明后的爱塔并没有得到明朝的重用毛文龙和袁崇焕都不能重用他 ,刘兴祚“悒悒不得志。”(钱谦益《特进光禄大夫兵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孙公行状》)直到后来袁可立的好友孙承宗重回辽东,才给了刘兴祚“用武之地”。次年,官至副将,掌管皮岛事务。不久奉命率兵赴永平,与后金激战中阵亡。
谁能说说,你理想中的经济模式应该是什么样的? 我个人是喜欢高税收,高福利的。 就是企业的营业税要增长,但是什么五险一金的负担要取消,因为你增加了这个,人家就不招工了,这样对于就业是不利的,就业低会导致整个经济变坏。事实上现在很多企业给高薪员工支付的保险成本,如果省下来,都可以给那个员工添两个助理了!三个人轮班倒,哪里还需要加班,哪里还需要喊什么996? 还有就是房子啦,这东西不该福利化吗?不福利化,就注定一定要有一些人世世代代没有房子可住。 如果房子是福利化的,这个其实中国搞过好几十年的住房福利制,有充分的成功经验,其实完全可以用来满足一部分人的需求(当然,是那种低端的需求)。或者说,把所谓的廉租房制度更加完善化,就可以了。手里有富裕钱的,自然会去追求购买更好的房子,好地段,大面积,环保的,智能化的。这些高价房,底层的百姓,反正永远不会买的。 再就是医药,还有教育,还有养老,这些都应当全部福利化。 福利化的钱从哪儿来? 找华为这样的企业啊,看看他们的员工吃什么?看看他们的子女住哪国的别墅? 只要有点中国人民族血性的,都应当知道自己的责任是什么? 没错,打土豪分田地,打华为分福利!!! 打掉一个华为,中国真人民群众少奋斗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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