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林客 雪林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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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径(随笔) 濯濯丹河水不疾不徐流过高平城,沿河两岸绿草幽幽,细细斜斜的柳条倒垂着,在河面上瞧望自己的影子,河水一声不语,就那么沉默着,好像永也流不完,永也不会止步。新水换旧水,仰起脖颈一瞬间,再低下去,看到的水已不是刚才的水了。 时间同河水,简单,明快,一纵而逝。 我们在不知不觉间靠近,再在不知不觉间远去,好似预定好轨道的星球,随着轨迹转向,交汇,偏离,不着半点痕迹。 不知道你有在乘车的时候注意过车窗外的风景吗? 记得清明祭奠回家的路上,那是下午两三点。我坐在快速行驶的车里,车沿着蜿蜒曲折的山路绕来绕去,我在困顿的睡意中被颠簸摇醒,无意中看见路边的树,在暖旭的阳光下笔直的站着,然后从车窗前面飞速移到后面,来不及回头转身,便寻不见哪棵是哪棵了。不正像嘈杂纷乱的人群里的我们吗,各自奔走在没有终点的大道上,急匆匆碰面,再急匆匆走失,也是这么一恍惚的功夫。 不知是谁先看见的谁,但就记得,你途经了我的世界,我途经了你的宝地,包含了起始,包含了全过程。 相遇和相识,就是这么简单,不需要用什么来修饰。我对于你,就是那车窗外一棵因幸运而被你多看了一眼的树,而你,或许会一路记得我,要么,前方还有比一排树更有趣的,比如极为开阔的香草地、落叶林,然后淡忘掉,你我对视时,我看你的眼神。 每次暴雨来袭,我都会探头向天外张望,看那成片成片快速流动的厚厚的云,缘及它们的途经,留下了酣畅的雨水,土地获得给养。也就是说,途经难免会多多少少留下些什么,或是途经这个词,或是,更深远的。 但愿途经你身边时,我留给你的是一览无遗的我,毫无保留的我。那便是,我的诸般形色,品端貌相,美的丑的,你喜的你恶的,原原本本的我。借由有我的表现与作为,以此助你在今后的行程里多一些认识积淀,增一些筛口,精进你的辨析与判断,结识更合乎你性情与志趣标准的人,我也欣慰了。 途经是件难以把握的事,毫厘的分寸,会分生出万千种不同的可能来,而两颗心,最多会有两种希望的可能。实现了,皆大欢喜,失之交臂,听凭宿命安排。 新月总交织着旧愁,因为旧情旧景找不到了。人是敏思的动物,多善感,但愿你能把我忘记,只曾在途经我这里比以往有所不同,不要留下遗憾与悔恨,不要记挂和伤情,那会让我难过。 除却风雨忧愁,一生的时光还有几多?忘了远流而去的河水吧,但愿你只是沿河看柳,但愿你只是在河边垂钓,如果某一个瞬间你猛然记起,有人在你心里流淌过一条河,那不是我,不是我。 (2013.6.30 by雪林客)
接受(随笔) “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你将会得到什么”——《阿甘正传》大猫走了。 这回真的走了。 了无音讯,整整一个多月 。 还记得那年春末的一天,一只神似伴随我数年之久的猫从邻居屋檐的瓦边朝我妈低声叫喊,我妈快速回屋一边唤我认猫的情景。 这不就是搬来后的不知哪一年正月早晨,在鞭炮声中跑出去消失好几年的“咪咪”! 它似是认得了回来的路,从屋檐上跳下,随着母亲的挑帘,一跃而入,趴在沙发上不动了。 它一定长途跋涉,又遭遇连日的饥渴,羸弱不堪的惨样,让人疼怜。除了喂食排泄,它整整在沙发上呆了差不多一星期,才得以缓和恢复起来。 它一如从前那样的矫健,俊秀。除了一些异样,除了它是只母猫。 而我从前那只是公的。 直到现在我和母亲还很惊讶,当时它的举动一点都不像来到陌生家庭的样子,从和它“重逢不久”的打招呼到它对闻到衣柜里气味的异常表现都显得它很熟悉这里的人和环境。而且它的毛色分布样貌体态都真真切切是“原封不动”,明明是久别重归! 可它的的确确是一只母猫。 久而久之,我和母亲的意见一致认为它极可能是跑丢的“咪咪”的后代。不然它怎么会那么兴奋于搬家带来的衣柜的旧气味,而且相似到能让人看不出来。 于是它接替了“咪咪”的称号,名字不变。 它是一只特立独行的高颜值猫。 它总是晚上晚饭过后钻开门缝出去,第二天早上五六点叫门,见屋里没动静,知道人睡得沉,就自己蹦到窗台,用前爪敲玻璃,一边继续喊人。往往这招是奏效的。如遇上回来的太早,大凌晨的屋里人开不成,叫唤一会就兀自跳上一处屋檐夹角能挡风雨的高处暂作休息,等天亮了,人走在门前要开门的时候箭一样窜下来极尽温柔的嚎叫,那叫声里像是交杂着委屈与等待,亲昵与娇弱。 它朋友众多,周遭的猫基本都和它来院子里玩过。它对待感情又很挑剔,它的追求者一样多的数不过来,颜色各异的猫都跑来房顶上声嘶力竭地为她吟过诗诉过柔肠,可它总是姿态高冷,沉默不予理会。跟人一样,只有它自己中意的对象才会放下身段,亲切待之。 它有个奇特的习惯:在家里客厅大桌台正中央,摆放着一架朱红色木制的毛主席像摆件,这架摆件年代久远,上半部分是木框玻璃罩精致布料做的毛主席半身像,毛主席在红艳艳的日光下微笑着。下半部分是底座,左中右分开三个小木抽屉。 它总是在特定的时刻轻轻一纵,跳上桌台,神情严肃的凝视着这架像,眼光寸步不离,十分专注。停留一会,才仿佛松懈下来似的回过头走开。 这个习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一直持续到它走失前。 去年春天,咪咪的肚子开始逐渐逐渐肥硕起来,一开始我和母亲以为是吃胖了,随着肥胖的越发飞速明显,察觉出了不对劲,家里赶紧给它找纸箱子,以备做它的产房。 生下两只小崽后,出于安全考虑,虽则多余,它用嘴将它们叼上了楼。藏在楼上的干燥安静又通风的大纸箱里。又不知什么时候,它偷偷把其中的一只叼出了家,不知放在了哪里。在它看来,那只幼崽的生命力难以支撑着活下去,怕是不行了。留下了另一只在楼上,也是和它近乎百分百相像的“儿子”。 那时起,它减少了外出的次数,抓紧吃饱饭后,便上楼哺育小崽。 当小崽学会走路后,它十分缓慢地当着崽的面一步一步下楼,过程中回头示意,给猫崽展示下楼的技巧。小崽眼神泛着忐忑与焦急,总是跃跃欲试又不安地止步不前,它于是日复一日不厌其烦地重复慢动作给崽看。 此刻,它一收往日的调皮,只有一个妈妈对孩子的耐心与关怀。 现在,它音讯皆无,小崽也成了“小咪”,已经一岁半,是个健硕敏捷、继承着它母亲同样的颜值毛色等所有优点的小伙子了。“咪咪”这个称号则永远留给它,是它自己,它也是那只伴我走过童年少年的猫的影子。 它在家的这些年里,每当心情大好的时候,总是后脚站定,前脚左右交替着踩动我的衣服和被子,有次查资料得知这是幼小离母的孤儿猫特有的“踩奶”动作,暗示此刻它内心幸福,同时把眼前的人视作母亲一样的亲人。 原来,它打幼小就脱离了亲人。 我不知道它来家之前的岁月里经历了什么,坎坷与曲折。在家的几年中,它几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我和母亲用尽办法把它从气若游丝的边缘拉回来。它受过重伤,中过毒,得过猫瘟,被狗追,对待外面的炮仗声响的闪躲反应异常的比普通猫强烈,不知是否遭过小孩恶意的戏谑…… …… 我终于再次肯定地暗示自己,它很可能再也不会回来了,在家的几年里,它不是没有远行过,但一周为期。如今在外面,是病死意外身亡还是被捉囚禁,我无从知晓。 在外人看来,它是一只狸花中的精品,四脚踏雪,“戴着围脖”。在这个家看来,它是一名成员。是我的伴,也是跟随家里多年那只猫伙伴的再现。 我不得不接受。大猫走了。 一阵窸窣的细响后,笔顿了。一张临着字帖写的正楷悄然收场,提起纸张看看写的字,从形貌特征、笔锋顿挫上对比原贴,还是没写出那种感觉,不如心意。 打从羊水里一出来,随着护士的拍击,我们就被迫或主动开始了人生第一次接受——开始用肺呼吸,以啼哭的方式向这世界宣告自己的到来。 在大人手的搀扶牵引之下,我们开始接受这个物种的行为方式——行走与站立,而后是奔跑。日夜的耳濡目染中,我们接受着最简单的口语交流,进入幼稚园,再层层递进,接受母语教育,对这个世界认知的教育。 工作后,我们接受着来自社会大染缸的洗礼,黑暗与欺诈,谎言与背叛,还有潜藏在细微处举止间的人性的光辉——善良与真诚。世界观与认知经过推翻重建,修正再无限继续修正。 人生无常。一年里,远在万里之外的艺术家,几位名流泰斗,匆匆离世。近在自己所认识的人,身患癌疾。受难者自己,以及他们牵扯着的人们,忍着痛接受。 爱过的人随风远去,陪自己走过一程的很多很多人也荡然无踪,世上没有一个人会跟着你走完所有的路,所有的陪伴都是有限期的,哪怕父母。每个人都一样。 相遇与分离,是一种接受,怀念与忘却,是一种接受,起始与终结,都是一种接受。 接受可是一种态度、仪式,可是知觉神经触角作出的反馈。 接受。有时是馈赠,有时是一阵躲不开的狂风。
(散文)居舍小院 五月末,提前跟瓢泼大雨打了个照面,俗语曰:久旱之后必有大涝。涝不敢有,大雨是实实在在比往年早来了个把月,缸子里栽种的葱直给浇了个痛快,在这之前,几乎是每天万里无云,燥热蠢蠢欲动。 墨染的云,青灰的墙,顶着喷头浑身湿漉漉的草叶,一并原地不动伫立着,像在静息调养。只有被雨打湿羽翅的喜鹊慌不迭寻找个落脚处,暂时避避雨藏身,陡起陡落间划出几条曲线,划破了这暗色调下略带阴郁的沉寂,站于竹帘前的人才恍惚醒过神来,雨还在下,小了点,有点催眠。 潮湿的泥土气夹杂着草丛的体味在院子里暗自涌动,一经钻进鼻孔,有种说不出的妙觉,那似乎是薄荷的清香?亦或是?来不及细想,一阵轻柔的风吹过,从帘子缝隙里穿进来,爬上交叉并起在胸前的手,只停了一下,倏忽间无影无踪了,这微妙的动静变化,都很清晰地踢踏着知觉,令人神往。 总之,这样的哪怕片刻,也算得上销魂了,借着气候流变,院子也不停地翻新,又翻新,而我能做的就是,站在门前,透过门帘看外面下着的雨,灰蒙蒙的天,还有偶然窜出的飞鸟。我静观其变,独自享受着居于此地的风景。 那是雨天。 这里地处北方,更多的是晴朗。时常,你是在一片叽叽喳喳的鸟鸣中苏醒过来的,假如你是在休假。清晨七八点,树上的麻雀,布谷鸟,喜鹊,啄木鸟,学了农村爱扯舌的妇人,三五抱作一团,聚在大槐树上,你说东我说西。这些鸟儿,也不知哪儿积攒的家常,憋了整整一肚儿,蓄势待发,一经身边遇见了同伴,话唠就开始了,那个滔滔不绝;我躺床上,偷听它们说些什么,就总觉得那场面是一百个单田芳手口并用得不得、得不得说着隋唐演义。 兴许是哪只喜鹊出门打了败仗,气急败坏着一个俯冲,奔向那群满口吐唾沫的麻雀,胜过青藏高原的鸟尖音一阵高过一阵浪潮般卷至树梢,麻雀们受了惊,一时四散飞离了。 到了中午,安静了许多。 饭后午睡正当时,窗外万籁俱寂,极远处高速路的卡车汽笛若隐若现,刚长出没多久的绿叶密密匝匝互相推搡着,发出莎莎哗哗海浪的声音,躺着休息的人心也随之平静。若是探出窗外,就会看见藏匿在安闲里的热闹:金黄色明锐的日光透过身躯硕大的树,从树枝树杈树叶的孔缝里穿梭过去,投射在了西屋房屋的屋面上,窗玻璃、墙面上满是形状不一的碎影,圆形的,椭圆形的,三角形的,多菱形的,相互交织闪动,好比在少数民族聚集区,年青娟秀的女子手里晃动着首饰,翩翩起舞。树叶子们凭风摇摆,发出清脆悦耳的笑声,呵呵呵,哈哈哈,嘻嘻嘻。这是独属于它们的世界。 人说最美是黄昏。下午五六点,傍晚临近前夕,太阳转脚西移南下,光线渐渐收敛,院儿内东边出口的那扇铁门占据了最后的那片日光,这片光亮,莹莹润润,粉扑扑的,黄橙橙的,它们成为了院子里最闪耀的主角,其余皆是晦暗冷涩,令人麻然。铁门身上承载着这些光的希望,比它浑身铁锈红更显庄重,多了份责任感。随手推开一扇,站在门中央,对着西边的落红,任那余温尚存的暖光在眉梢间戏耍,忍不住会想起徐志摩的几篇诗来。这样的片刻,也只有几首诗的长度。 夜悄然降临了。清风明月在夜的背后给行人指点着行途。多数人是回了家的,正在吃饭或是看电视泡茶。春夏秋冬各有它的物色会环绕小院周围。春有料峭寒风作陪,夏有蛐蛐儿聊歌,秋有大黄狗狂吠,冬有雪伞兵由天而降。这期间少不了的,当是那房坡上,瓦从间。当你正迷迷地盯着一本抢来的新书半醉半醒时,冷不丁头顶一阵急促的轰隆声从一侧传到另一侧,窗外夜色深沉,忍不住悚然惊诧,是谁?房上飞贼?不是,这年头轻功好的跑四合院来盗金银说不过去呀。 别急,接着听——喵!!——哇哦!喵——原来是两只猫在打架,仿佛不可开交,正打得面红耳赤,难舍难分。原来如此啊,轻舒了一口长气。 一直有个愿望,将来有机会,去江南水乡转转,领略领略他乡风情,未必会像想象中那样诗情画意般打着油纸伞在人群里寻觅结着丁香愁怨的姑娘,但肯定与眼前大不相同,不然烟雨中也不会有那样多的多情多才女子,一代又一代层出不穷,被乌篷船烟雨巷哺育着,又用自己的笔墨纸砚重写着新的画境,新的离合。 回到眼前,即便这辈子到不了江南,也无怨言。好山好水是吾乡,好风好景是吾土,况且还有这样妙趣横生的韵味小院陪着,何乐而不为呢? (本文系旧作,写于2013年5月)
春夏秋冬又一春 ——回忆这杯酒,不喝容易惦记,喝了容易上头。 抽一空闲,去原来居住的村子走了走。 故乡的丹河依旧是流淌不息,村口的铁路上停留着一条黑车皮火车,铁路老旧,像个文静的孩子,默默俯卧在桥墩上。 铁路沿河,河岸两边长满了绿草,绿草丛中是分外鲜艳的鲜黄色小野花,不时有粉蝴蝶闪着翅膀,不知名的小虫飞舞。河滩中早早响起了蛙声,嘎吱,嘎吱。 走在河边小路上,脖颈对着太阳,阳光已经开始灼热发烫,威力见长。 这就是小时候玩耍的这片地方,还是这片地方,除了河岸修了下,沿河有不少撒杆钓鱼的人,其他没变。 这条铁路向西,经过你家附近。三五百米远。 当年痴迷于你的时候,总爱联想,晚上分外寂静时分,火车从西向东驶过,经过你家旁边的站台,再经过我家村口的铁轨,火车鸣笛响动四方,你和我能同时听到。“该是多么美好的事情!” 你结婚远嫁,去了相邻的城市,生了孩子,现在定是每天日夜不停地忙着养护你的宝宝。 这座城市有无数个回忆的注脚,让我不自觉想到你,想到和你的过去的一切。我想,早晚有一天,我也会带着我的母亲,远离这座城市。 我怕想起你,怕想起你忍不住像现在这样鼻酸,眼睛发胀发热,含着朦朦胧胧的东西,不出来。 你是我心口的伤疤,忘不掉,也好不了。 七年前跟你要到你的手机号码,如果拨出去主动和你常联系,也许不会是…… 这世界的真实的现实没有那么多假设,没有如果。失去了,终归是失去了,永远的。 咱俩也不知道算不算有缘。 你的名字和知心同音,初一和你同桌,总是知心知心的叫,叫得同学都看我了。有次你生病在家,我和同学去你家拿请假条,看见你在沙发上的样子,瞬间被你的可爱融化了。神奇的是和你初高中都是同班,后来梦见你结婚,梦醒后问朋友才知你真的在那会结婚了,微博注册时间都是同月同日,这么多巧合总让我不得不信缘分。 春归大地,融融的暖意让人忘却昨日的寒冷。在我的世界里,你的音容笑貌时而甜甜暖暖,温润着我的心,时而,你又像一股寒流,袭扰着我的梦,令我寒意痛骨,伤心和失落。 昨日,你还是那个文静恬雅的姑娘,今日,你已为人母,刚强地呵护你的爱子,不敢想明日,明日,又该是不是我们大家都昏黄白发,迎着黄昏的夕阳,渐渐老去,凋零。我们再已无任何瓜葛。 还未入夏,青蛙早早潜藏在水塘里,勇敢的朝这个现实真实的世界嚎叫。趁着朝阳最好,趁着勃勃生机,享受这春日与生命。 看着这些河边的垂钓者,很难不想起年轻年幼时的同村小伙伴们,那会子,我们不顾虑世事,不担心柴米油盐,不用在意年龄背后的涵义,只每人提一塑料小桶,带着竹竿和鱼线,撒网的撒网,钓鱼的钓鱼。多惬意悠然。 眨眼间,我们这一伙子队伍,结婚的结婚,远走的远走,各自奔忙于世间,无暇顾及这一片春意。 zhi xin。有时候真想把你彻底忘记,那样就不用由物及人想起你,不用想起你难过与失落。有时候又真怕把你忘掉,忘掉这世界的好,这世界里有一个人自己曾深深喜欢过的好。 也还好。这世界没有记忆删除,相忘也不会忘掉,一切的痛苦都有时间让你缓解,一次次冲淡。 可能这辈子我们都不会再见面了,即便有重逢的那天,或是同学聚会,那时候我们也早已不是当初的我们,相见相谈的,也不过是关于后代的茶余闲话。 我只能把你埋藏心底,所有的回忆,甜美的遗憾的,都交给时间。经由风吹日晒、春秋轮换,酿成一坛酒,个中滋味,独自品呷。 (2017.4.2)
(原创)一见钟情 连绵一个月的阴雨,让人差点忘了前阵子的老天爷,慷慨非常,放出蓝得清澈见底的天,几日里,这个一向端庄华丽的豪华都市一时间竟小家碧玉了起来,令人刮目相看。 纵是相隔已经长远,也依旧难忘怀,难以比拟,哪怕少顷的,少顷的,那些个蔚蓝爽朗的日子。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上学前班的自己去幼儿园接邻家的小弟,等他放学,我们俩爬上丈把高的,堆在墙边修房盖屋用的大沙堆,攥着供销社两毛钱买来的不知名的小吃粉,倒在手上,你一口我一口舔食,忘乎所以。我记得,那天下午,一场红透了整片天的火烧云降临那座小城。整个天空一片火海,熊熊燃烧,足足持续了竟有那么久。我们俩一边吃,一边看着…… 我记得,幼时穿过后坡——那块我的小天地——一块长满齐人高的草林立着很多高大挺拔老树的无人区,在一片像极了爬山虎的植物藤蔓后面发现了两个向日葵的葵花盘那么大的马蜂窝,那瞬间的狂喜。 ……随后我找来了同伴,人手提着一颗沉甸甸的大石头,鼓着勇气,下定决心,正义凛然,一步步靠近,朝敌人猛烈开火,敌人的老巢砸出了一个大窟窿,瞬间,飞舞盘旋的黄肚子蜂兵倾巢出动,我们俩拼了命的跑,它们在后面追,一人肚子蛰一个包—— 我当时一定很喜欢那个蜂窝。换是现在,肯定没这个胆量。一件东西,一定是很喜欢很喜欢,很想要,才会想方设法不惜冒险去得到它。 电影《五月之恋》。刘亦菲拉着陈柏霖的手,恐高症的陈柏霖摇摇晃晃跟着她,一步一挪走在高高的废旧铁轨木枕上。 我打小住的那个村子,在村口朝西面几百米的旷野地方,也有一条废弃的铁轨,铁轨上停了几节退役的火车铁皮车厢,车厢发黑生锈,窗玻璃早已不见,只剩下斑斑锈迹和赤裸裸凋零的残躯。那条铁路离市铁路站不算远,但遗世独立,只有夏天的茂草和冬天的白雪为伴,蚂蚱野狗作邻,它孤零零像个老人,却因脱离人世间社会而显得个性夺目,别有风味。俨然像美国西部草原里行踪隐秘单枪匹马劫富济贫的牛仔,又像仗剑天涯天地孤影任我行的侠客,日本隐居深山的武士。 偶有调皮的孩童走了很远的路在野外疯耍,沿着铁轨行走路过,兴味一起,爬上去观瞧瞻仰一番。我们小学班的班长曾“带领”我们十几个一起跑远路,前往登临视察。有人还试图卸几个零件带回去卖铁换钱。我们高高踮起脚,从里面朝车窗户外看,看外面的风景:微风浮浪的草野,远方寂静的树,对面行驶的火车,高空滑行的飞鸟。 我家的旧时居院,院中央是一大块未铺砖的土地。春末夏初的时候,天气开始渐渐炎热,不知名的小蜂会在这里钻洞做窝,于是地上出现一个个小圆孔。这种蜂跟人类似,一家两三口独居,不做蜂巢。 乍看你会不解,搬个凳子坐在远处不动,你等着瞧。十几二十分钟,有只蜂子从哪里逛闹市刚回来,先是在空中警觉地小作停留,飞舞一阵,看没人,才放心着收起螺旋桨,一下子停在属于自己的那个洞口,钻进去。那是它的家。 接下来就该我使坏了。我看有蜂进洞,立马去厨房掀开缸盖,用水瓢舀了水大步流星朝洞口走去,对准赶紧往里灌水,没几下,就能听见那只蜂子在里面嗡嗡作响,一边往外钻逃一边叫喊着大事不好了的声音。它钻出洞口,翅膀已经被水冲湿,无法飞行,站在地上焦急着走来走去,等着太阳晒干,像面临亡国的国务总理。这样一次次的,我在旁边看它的神色,看它对着日光挣扎着再飞起的一刻。 ………… 那是我孩童时的秘密。 一见钟情。 (2016.10)
(原创)岁月打磨成珍珠 电话那头,母亲说,这几天村正逢迎一年一度的集会,巧遇了卖花的,又赶巧有芍药,就买了一棵花根回来,院子土壤不好,大不如从前旧房子的肥壤,种啥啥旺,干脆再去商店选了一个宽大的漏斗花纹花盆,自己培土,好种在里面,很是喜欢。 回想起,约已有十二年没近身过芍药花,长这么大,见过的花也不在少数,印象里最深的,却也仅此一种,唯那一棵,陪着我一起长的那棵,旺盛了可惊叹的年数。直到搬家后无暇顾及,等回头再去取时,已萎谢了。 带着些迷信的说法,一家人搬走,没人照料,花也没了再生的希望,于是自灭了。 养花,养猫,母亲都说不上在行。却都因了悉心照料,花长久不败,年年再开,年年枝粗叶厚的,猫也是体态富相,健硕年高,十几年神气依旧。 母亲还有个不成文的习惯,看书阅读。她文化水平并不高,初中读了一半,被重男轻女思想的姥爷半途退掉,跟着姥爷走南闯北,砍柴伐树,化工,工艺美术,铸件加工,样样学,年轻的女孩被改造成了无所不能的女汉子。告别了学校。 可她上学期间,数学一塌糊涂,语文偏偏专长,每每写作文,总能被老师当范文拿来念,给全班的同学听。她也是兴趣使然,一辈子始终没有忘记看书,识字不算高量,但只要有捧起书的机会,就翻上一翻,纯粹的读。直到我爱上看文最热烈的时候,平日阅读量依旧远不及她。她对于写作,说不出个河洛和面,但字从她眼底下过,能知道优劣,好的有多好,更好的和好的又差在哪里。 在淡水稀薄的岁月冲洗中,她就那么一点一点的保持着她钟爱的习惯,热爱着她的热爱,从没跟人提起,悄然坚持了很多年。 平凡的东西积攒下来,也能磨出光亮,幻化珍珠,熠熠生辉。 我们终有一天,也会从不惹尘埃的肉身,一点点经受风夜明月与浪沙打磨,吹炼,生出厚厚的茧子,再钙化变硬,长成坚硬的壳子,壳子里包裹着原身,原身蜕变得成熟与历练,不再系怒形于色,甚或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再或参透人生,心如止水。鲜亮如珍珠。那时,我们便成了兼具肉身与法身的人。 总有一天,不再那么痴缠,为放不下的东西让路,任由他去。总有一天,脱离父母的手掌,开始独立,而后为人父母,去呵护父母和下一代;总有一天,你会听闻你曾经的他或她,拾获幸福,你会微微难过,又感欣慰;总有一天,你脱离纯真年代,开始学习世故,开始八面玲珑。偶尔,你也分不清这到底是好是坏,该喜该悲,无从判别自己的情绪,只是想到,原来的我曾是这样。 我们总想变成闪烁夺目的珍珠, 珍珠?为什么不问问做珍珠的代价? (2015.4)
(原创)家的温度 寒潮入境,冬意深浓。北方陷入在沉沉的高压之中,冷冽的偏北风时不时扫过华北平原,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霸主地位的威严。 家家户户都备了暖了,有暖气的通暖气,有炉子的架烟筒,生煤火,想尽各种办法使得屋内的空气不至于像屋外那样再把人逼出去。暖和的地方,就是家。 家有多暖和,总让人惦记着往那里跑呢。 每每夜色下,望及远处的星火,看不清楼体,却总能看到笃定的眼神一样的灯光,眨也不眨亮着。里面可能坐满了人,围在一起,吃着饭,或许还有看电视,做着饭的;也可能只有一个或两个人,在等着剩下的另一个人。 这时总能想起以前回家的时候,刚进院,第一映入眼帘的是从窗里落下的灯光,光不是耀眼的亮,但足以让你看见屋内的光明,且,像火把一样,瞬间让血液沸腾,有股东西在心里涌动,脚步加快,大踏步向前赶去。 电话里听母亲说,家里的猫越发离不开她了,可谓朝夕相伴,同吃同睡,时刻跟在左右,人出门才一会,回来就是一番带着责备和询问的叫,每天和她一起起床,定时出门晒太阳,一起三餐,再一起入睡。像极了人。母亲说,它也是老了,依赖家了,念及家的好了,不像年轻时候,总想着往外跑。 猫尚且如此,何况人? 身在他乡,总能触及到家的一枝半叶。吃面食店的拉面,能回味起家里的手擀面,手拉面;看见为人母的女人一边大声嚷嚷着半吓唬半哄着喂孩子汤勺的饭,能想起曾经每逢炒鸡蛋,母亲总是刚炒好蛋,先叫我过去,用筷子夹起一大块用嘴吹几下,再伸到我的馋嘴里,我呼溜着咽下去,再兴奋得跑出去。年幼胆子小,晚上黑灯瞎火看不见路,一个人不敢出去上茅厕,父亲打着手电筒在后面跟随,给我照路,等着我事毕,再拉着我回屋,身后仿佛一尊神,保佑着,笼罩着。 父亲病重,身体行动不便,只说了声,母亲一溜自行车赶到城里再赶回来,手里还提着他喜欢吃的那一家的夹肉火烧,丸子汤,余温尚可烫手。 家的温度,是彼此呵护所散发出来的温度,一家人组合在一起,散发一种元气,可以化腐朽为神奇,忘却痛苦。 走在大千世界,难免会有寒意侵袭,背叛之冷,孤寂之冷,冷漠之冷,人情淡薄之冷,不管是得志还是失意,平步青云还是止步不前,家总是唯一靠谱的归处,睡得安稳又踏实的落脚地。 每一个家庭成员都是一个火种,只有聚拢在一起的时候,才能熊熊燃烧。
(原创)你的孤独 你的孤独,一滩小水,漫在路旁,匿在这个被繁华包裹的城市里,和人行道两侧沿街排列的树们一同,随风摇颤,拂过来,拂过去,兀自徘徊。 你的孤独,时而漫过高楼,吹向一个人去,带过去一些焦躁、讨饶,幸运,那个人懂你,跟你一起捏着情绪的橡皮泥,一会阴,一会晴。半边朋友,半边亲人,管教,抬杠,宠溺。 你的孤独,很多人同时吸吮,不漏声色,有远有近,每个人把它很小心地盖在自己的小时间里,偶尔在夜深的时候,掀开来透透气,像熏香,略微的刺鼻,略微沉迷。 你的孤独,漫游不定。一句歌词,哪个疯子、麦霸有意无意放出来,这么准确地钻入你耳膜,有节奏敲打你;半声隔着很远旁听的话,中年女人谈论儿女的事,声情并茂,她说,你看,隐隐约约,你随之起伏,微微动了动面部细微处原来的位置,旋即继续摆弄手里的器具,楼下饭店的一家,一整天的辛苦之后,拖着八百斤沉重的双腿,坐在椅子上,散光看外面的夜景。忽的想起,那一晚,一个人抱着行李,被装在快速移动的铁盒子里,看着盒子外的夜色,飞速闪过的星星点点亮着的灯,那是谁家的人,还没睡,是不是还有人未归?列车途径一个又一个站点,上来下去一些人,说不上熟悉,也说不上太陌生,人群之中的他们,怎不是他们里的自己。 你的孤独,纷乱复杂,你的以后,你年过半百的母亲,你对这个宇宙里自己的对视,那些凌晨中睡得死去活来的乘客们打着酣,歪斜着脑,四肢不由身体摇晃着,有些酸麻,有些浑然没有了知觉,谁还记得自己睡着时的模样和不适?谁也不会在意和闯进别人的梦里,思想里。除了那些你在意和在意你的人。 你的孤独,给你批了一身行装,此时你是侠客,天地孤影任我行,伪装着自己的一面,展示着自己的另一面。侠客是注定孤独的,很早以前你就做过侠客。 很早很早以前,你曾独自一人擅入一片足以淹没你身高的草丛密林,在里面画自己的领地,计划如何打发余下的半晌逍遥的时光,面对潜伏在未知处的蛇们,蝎们,蝴蝶们,蜂群们,蜘蛛们,忐忑,激动,又不安,又兴奋。那种感觉,一生难忘。 除了冒险,侠客也需要一点情调。坐在人满为患的车厢里,偷偷看秀气的姑娘,把她白玉一般的胳膊真在额下做临时枕,以解旅途之劳;欣赏沿途异地黑区里的亮光,哪怕是街灯,哪怕是焰火,哪怕一根小孩点燃的蜡烛,只要没有错过。 你的孤独,能烧坏空调,难以排解。有一本书的简介映入你的眼帘《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就快了,再过十几天发工资,你就可以从一个仓库里把它解救出来,脱离等待的苦海,接触你手指的温度,汗液的津味,使它有一个欣赏者,聆听的人,你们俩对应成双,互相慰藉,互相陪伴。为此,你更乐意多花点时间耐心地等,花点时间在期盼上,增加了你对孤独的耐受性和好感。因为孤独,给予了你距离的美。 你的孤独,在浩瀚的星空之外,随处都是,又随处都不是。它带着镜头给你看,你有生来见过的人,你所有的所有,甚至无关紧要的事。当你随手可点开一部电影去看的时候,你也会无所适从,不知道该从哪部开始,当你一部也没有的时候,你会努力想着看什么样的,哪些是你看过很喜欢的,选择人和选择电影一样,选择记忆也和选择人一样,选择也会把选择变为无可选择,无可选择又回身变成了新的选择,空即是满,满也是空。倒转互变。呵。在接近圆满的状态下,圆满这个词离人又有点远,近的感觉不到,远的又往往印象深刻。此类,诸如幸福,诸如知足。 你的孤独,只是一场雾,对任何人无关紧要的雾,天亮了就散了。于己,也没有定论,也许过几个时辰就忘了,也许还会再来。孤独是个流浪儿,什么时候来和走,都是神神秘秘的未知数。 你的孤独,以自古以来就有作头,以这一句画线,延伸,延伸,延伸……………………
(原创)人不疯狂枉来过 肚子空空如也,极不情愿的在一番咕噜催促声中醒来,早晨四五点的样子。窗外传进喜鹊、麻雀还有不知什么鸟交头接耳的声来,一天就这样开始了。 两张床挨着。还未起身,只睁着双眼四处观瞧。夏天的一大特点就是——不论你起多早,天明都会比你早一截。光线虽还不算很亮,但室内的大致景况都已经足够看得清楚了。 斜向外的那张床高高隆起着一件没叠好的衣服,衣襟大敞着,两条拉锁各自蜿蜒崎岖,高低起伏,随衣服平躺的姿态而横亘在那里,正对窗帘射进来的光亮。这时候,我的眼睛还微眯着,脑袋半清醒,视线所及,稍稍的模糊晦暗。就看见拉锁的锯齿绵延不断,像长城,像山岭,此刻它的身上若有似无地还带着那么点工笔画的意味,象征着些什么。 我稍稍用力挺了挺眼皮,睁大了一点,锯齿的棱不是很尖,没有我潜意识浮现的那么夸张,就像个土坡,一个挨一个佝偻着紧凑在那里。 土坡,这下拉近了我和意识里想要抓又抓不住的那个具象的距离。 很多年前,在我们村的村后面,有几对很高的杂土堆起质硬成型的土丘,我们都叫它“后坡”。同一个词,在不同人嘴里的指向又有所不同。在大人口中,后坡,就是泛指村中央的偏北一带的整个居民区,而在我们这里,主要是指村后面土丘遮挡之下的一块小树林,那里大致有20棵黝黑发丑的老树,草丛异常的繁盛,高的有一米来高,密集之甚,足以令人无处踏脚,一般人见了都是不会轻易进去的,因为都知道草多的地方容易有蛇,没人愿意冒这个险,再说这里是荒地,没有什么价值。少有大人去干扰。对孩子们,却是灵秀宝地。玩耍的好去处了。 说起那时候,真是人比熊胆大。出生的牛犊不怕虎。仗着人多,草丛里的蚊虫蛇蚁早抛到脑后了。一群人到一角,就在一角扫荡一番,不把地皮挖起三尺来,不消停。所经之处的各种草被翻个遍,蒲公英一经找到,众人抢着摘来吹,各色的小野花,看一看,摸一摸,捏下几朵把弄一会,再用棍子把剩余的砸个粉身碎骨。找蝉蜕的找蝉蜕,拿弹弓的朝高处的树枝上对准了用石子打鸟玩,最可恶的就是有人在草堆里找到了一窝爬满长脚大黄蜂的蜂窝,少说不在百只以下,站在远处一个瞄准,招法宝!就是一青砖,这下可麻烦大了,受惊的大黄蜂怒气冲冲四散飞来,奔着各处的人穷追不舍,我们这群小孩慌不迭各自逃命,作鸟兽散。那个狼狈样。等确认没事了,心里又惊又喜又害怕,要是再慢几步,就得挨针了。 论胆,小孩是最大的。只要有兴趣或是旁人挑唆诱惑,没啥不敢干的。 想当年,我们都是水泊梁山的好汉,个顶个的英雄。狼虎豹子一般。 大孩子比小孩子多吃几年咸盐,前者也就比后者多点智商。或许是人太少,想凑点人数壮胆子去,于是那几个都认识的大孩子找到了我们,听他们讲村西的果园里,有一家种核桃的核桃园里的核桃都可以吃了。他们几个大孩子讲的时候,文采斐然,声色并茂,口语肢体语言并用,说的人花枝乱颤,平日里听讲课犹如听诵佛经的我们这些毛孩子,这时候都聚精会神听着,看他们几个比划着,压不住心里的激动,不一会就给说服了,十几人一窝蜂直奔村西头,绕着土路上去,涌进果园,棍子插的栅栏根本挡不住。每个人都眼红着,在心里盘算着,只要一到树底下,就赶紧找石头,砸核桃。 果不其然,来到树下面,几十颗核桃树正值壮年,枝条上长满了还未彻底成熟的核桃,这时的核桃还在即将成熟期,外面有一层绿果皮包裹着。要想吃核桃,得先从树上砸下来,再用石头捣开果皮,再捣开壳子,把核桃仁上还涩涩发苦的细嫩的最后一层包裹扣掉,就可以入口了。 在当时来说,得到些什么的心情已经远远胜过核桃好不好吃这个话题了。核桃园的核桃树在我们的狂轰乱炸之下,损失了不少核桃果子,有人用事先找好的袋子提着,有人用衣服搂起来卷在怀里,也有的立马就开锅下灶,现开果壳现吃。 虽然大孩子有提到过,这个果园里有人看,还有一条链子拴着的狼狗,等手里提着十几个沉甸甸的战利品,这档子事早忘了。 直到听见果园另一头远远有个大人厉声呵斥,打破了这一无比喜悦的气氛,大家伙儿才惶恐起来,带头的那几个大孩子胡乱的一指挥:“快跑,看园子的醒了,他会放狗,快跑!” 这么一喊,所有人都开足了马力疯狂逃窜起来,得了小牛的豹子遇到了前来救场的牛群一般,深一脚浅一脚、一步快似一步地朝原路返还。来的时候得爬上一个两米高的土堎,现在疯狗就在后面,而且一旦被那人抓到,就要去见学校老师,见家长,后果都清楚,少不了一顿打。大家跑得更欢了,自己的脚已经不听了使唤,超越极限狂奔着,到了堎边,也顾不得害怕了,后面的更可怕,一个纵身,猛地跳下两米高的高地,再把跌落的核桃捡起来几个,继续跑。 所幸,大家伙都是老江湖,常干这个的不少,没有一人被逮到。刚跑出园子,看园子知是小孩子,也没继续追。离村里还有一百米的距离,这时候天忽然暗了下来,一阵滚雷,接着就瓢泼起了大雨。跑得快的大孩子和野孩子没一会就跑回村口了,我们几个个子矮、腿短的,赶紧找避雨的地方,就顺势躲在了火车铁轨的坝墙下的阴凉缝隙处。躲雨的功夫,翻开裤兜和衣服,放下核桃,开始数数,不少,还有七八个。外面下着雨,我们在里面砸核桃吃。 雨过天晴,回到家,母亲看到我和邻居孩子满身的泥土,黑乎乎,脏兮兮的。立刻质问到哪里疯了。找个幌子说是一同学家的园子核桃已经能吃了,摘了些来。 万没想到的是,我和邻居的玩伴只顾吃,不知道未成熟的核桃不白给。成熟的核桃已经褪去了外面的果皮,是市面上看到的模样,半成熟的有那层果皮护着,想吃更得费点功夫,先砸外面的绿果皮,还得用手抠。这么一扣,果皮的肉和汁液粘在手上,干了就成棕黑色,洗也洗不掉。这下我可急了,洗了好几遍手,果汁的颜色长在了手上面似的,依然深深印在那里。母亲也是被我气糊涂了,想吓一吓我,让我长点记性,拽着我的胳膊来到砂石前,按着我的手就在砂石上搓擦起来了,一边磨我的手一边批评,我给疼的边擦泪边带着无辜招架:“我也不知道啊,谁知道这东西染手上洗不掉,我再也不去了!” 类似疯狂的事,数不胜数。不再一一列举。 人越往大里走,胆子越不如从前。不是没有拿出勇气的胆量,而是容易安于现状,安于眼下, 很多人说,人不疯狂枉少年。其实,转世投胎来为人,就那么平平常常毫无起色地混日子,该是多悲哀的一件事。就连喝粥都需要一点点的佐料和配菜,毋庸说,小小的生活也需要佐料。这佐料,就是疯狂。不一定得付出多昂贵的代价,但要有些不一样的东西在里面。小小的疯狂,去没去过的地方徒步远行,做平时想做不敢做的事,换一种生活方式,新的计划,不再只是盯着被人用烂了的那套标准。而是朝新的方向看,我今天又做了什么,和昨天过的有什么不同,过的更好点,有趣味点。 事在人为,生活需要激情,小小的疯狂就是激情,是自我的救赎,箭在弦上转化为离弦之箭的冲动。
(原创)曾经 你认不认识一个拿玉米杆子当枪使的家伙。就是那几个把自己深藏在田里,围拢一块,靠着生起的小火堆,手里拿着烤玉米啃得跟狼似的熊孩子里的其中那一个?不!他不会伙同人去田里偷玉米烤着吃啊,街上到处可见小吃店,他有自己的银子,想吃,他随时可以买。 他不是那个声称自己看见过好大一群的蜻蜓的家伙?那是一个阴沉的下午,灰云笼罩着半边天,当时他坐在院子里,把玩着他的木盒子里的磁铁,突然地,就那么没有任何预兆地,从天那边飞来了好庞大一群蜻蜓,数不清有几万还是几百万只,像闹蝗灾一样铺天盖地扫过,飞得低到足以碰到他的头顶,持续了足有二十分钟,那情景,是他见过的唯一的一次。他不是吗?怎么会!他一年当中能有十次见过蜻蜓都算幸运了,更何况,他哪有时间去看蜻蜓!他整天守着工作,日复一日,为着心里的一个长长规划的小目标,暗自使着力。兴许不是他。 他家里有一个足有五尺高的立柜,柜顶有一包装用的厚纸箱,那是他放神秘玩具的绝密宝地。他印象里记得,有次他表哥背着家里找女朋友,把送给女朋友的礼物——一艘木质的极精致的船的模型存放在他的家里,不知是不是两个人不欢而散,那艘船一直停泊在了他的纸皮箱里,每到他想观赏的时候,就站在挨着立柜的床上,垫着被子,用力踮起脚尖,小心翼翼把箱子打开,看毕,再原样放回去。那会是他吗?他不是有台满意的笔记本,通过它,不论什么电影音乐新闻论坛,几个点击,都唾手可得。应该不是他。 在他呆过的一个地方,他家开的砖厂,那里有很广阔的草地。每到夜里,天外星光影影绰绰,或明或暗,深邃的黑里亮着一盏灯光,灯光包裹着一座低矮的小瓦房,他和他的母亲坐在炕上,守着一台淡黄色塑料壳半导体,听着广播,电波里的声音伴着嗤嗤的干扰,房间内,蚊虫绕灯飞舞,清寂的夜,对电台半懂不懂的他。是他吗?他不是身处高楼林立,钢筋水泥,哪有什么草地!有的,多是川流不息的人群,车水马龙,他不会在草地里看着几个大孩子玩儿了命地飞跑着捉松鼠,更别提俯下身子用迅捷的速度扑捉蚱蜢了。 那已不是他了。或者说,那个时代已经不属于他了,他被年轮从那个时代里剥离了出来,送往了现在。和他一起来的,还有剩下所有人。悠悠岁月,就这么不声不响过去了长长一大截。曾经的自己,他都快不敢去认。 数伏天,他再不去惹树上那几只吵闹的蝉,再不去脱了鞋,提起裤腿下水摸田螺,更不会为了看到一只斜阳下滑翔的百灵鸟喝彩,他走在大街上,坐在地铁上,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乘客,看着手机,看着朋友圈。惊雷乍雨, 他开始担心曾为他挡雨的人,远隔千里的家里的牙齿脱落的她,不知道衣服收了没有,人回去了没有,拨通电话。他也时常梦见她,他在不知不觉中遗忘着久远之前,譬如他曾拥有一种神奇的力量,能从排成行的密匝的自行车里瞬间定格她的那辆,从如潮的人流里瞬间定格她,譬如被他珍藏过的、她不用了的圆珠笔,和她甜美的声音、睡莲一样的笑、她作业本上的名字……历历往昔,又一次次在梦境里突如其来,措手不及。放几首老歌,聊以打发梦醒后的失眠。 他只有一路向前,而曾经,像他的影子,随着他走远,拉长。 (2015.7)
(原创)锈迹 你送我的文具盒开始有锈迹了,上面的漆也开始斑驳变浅。 昨夜梦中醒来,恰应了你微博的座右铭:有梦就别怕痛。 我也慢慢明白,怕是忘不掉你了,不论我在心里把你当做什么,朋友,初高中同学,还是初恋,无论哪个,既改不了你给我生命里留下的痕迹,也躲不过不由自己的梦中相见。 哪怕把所有与你相关的一切都删除,拉黑。哪怕老死不相往来。哪怕,你早已彻底忘记我。 我想,在你心里,我只是普通的一位过客,在你的记忆里,我的形象早已变成斑驳的锈迹,如同这文具盒,历经十五年,被风化腐蚀。 没曾想到,你刻印在我脑海中的印记会有这么深。唯一能做的,就是与你保持相当距离,不去打扰你,祝福你过得好,每天都如你昵称那样的笑靥如花。 对于不喜欢的人,我早已记不清,何况我就是你不喜欢的人; 对于曾经痴迷过度的人,想忘记,反倒总冒出来刺痛一下。 或许只因为我还没有遇到更好的,值得爱的人,或是只因为我还没有结婚,没有被家庭和事业负重在身,没有相当的责任担子在身 又或许潜意识里压根没舍得去忘你。 生命只有一次,对于错过的人,也只有那一次的际遇,错过了,再不回来。 盒子开始在尘世里溶解,与时间妥协,开始生出锈迹。而你却成了一束花,回忆里无可更改替换的花。 不知道会否有一天你记得有这样一个人,深爱过你,迷恋过你,即便你的回忆已经锈不可堪,而那人心里的你从未掉漆。 (2018.3.7)
(原创)听雨者 在我很小的时候,不知从哪天起,我对下雨突然起了兴趣,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这个兴趣,形同蜡笔,在尚显空白的人生纸板上涂涂画画,成为童年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现在回想起来,犹记得那些数不清多少个夜深的晚上,人声俱寂。屋里黑洞洞,屋外电闪雷鸣,雨势滂沱,我躺在床上睁大着眼,聚精会神听外面的响动。数着一道又一道闪电。从第一次起风,到第一次亮闪划过,照得看得见大半个屋子,轰天盖地隆隆的雷声,再到雨点鼓的起承转合,高潮与衰落。 若是白天下雨,尤其是大雨,我总是脖子直挺挺举起,盯着天上魔术一样的积雨云,看它们从四面八方聚拢来,颜色由白变黑,由浅变深,最后不得不躲起来等着,心里念叨着,快了,就要下了,见证一场气势磅礴的雷雨。 春夏之交时,偶尔会碰上丝丝绵绵的濛濛雨。那种雨比小雨还要小,密密麻麻布满视野,极细微极密实又特别温柔,看上去就像进了气雾朦胧的幻境,有说不出的美感。伸出手,手心、脸上、脖颈被比针尖麦芒还细的雨丝触到,心头漾起微微的痒感。像是猫咪走过睡眠中的你的旁边,身上洁白的软毛不小心蹭到,梦里的你飘飘忽忽,美梦更香沉。 中青交界,现在的自己已经少有功夫和意趣去专门等着看雨了。雨给我感觉最深的时候大多一去不复返。有的是很久很久的间隔之后,忽的一下子想起,又听到那些雨声,熟悉又夹带几分陌生。或是深夜伏案,外面倏然雨声作响,心里一念,哦,下雨了。 只是,幼年的那份执着,专注,期盼,心潮澎湃,于我,站在人生十字路口的我,会有不经意的触动,以前不曾发觉,现在颇有回味。 后来,我迷上了预报天气、 现在还记得三年级的一个下午,我站在二楼教室门口对语文老师信誓旦旦说的话:“老师,我肯定一会要下大雨” 可能对天气预测的爱好就源于那时候。 现在下不下雨,参考气象台的趋势预报,气压图,卫星云图,雷达回波,k指数,对流有效位能,抬升指数……结合经验判断,准确度有时可以确定到分钟数,这不是自己的专业,更不是职业,兴趣或许算半个,基本对得起儿时琢磨天气的渴望了。没有机缘成为气象工作者,是个小遗憾。 做不了将军,有过将军梦,凭一腔热血体验了一把战士,倒也无憾。 对我影响最大的兴趣,莫过于写作了。阅读与写作是相辅相成的两件事,有输入才有输出。写作又不只需要阅读,更需要生活经历,思索,多种因素反复沉淀后打磨成形,在成熟的时候落笔成文。 写作之初,只是心里有些话想记录,想说出来,慢慢发觉表述能力需要提高,语言流畅度也不好,于是看书,又羡慕书中那些清新隽永、凝练深刻的句子,再读下去,发现自己见识少,思维不够。一路走下去,离最初只是想准确写好一些所想所感的动机越来越远,徜徉在书海,你会发现自己站在山脚下仰望消失在云端里的山尖,文章这两个字远没有那么简单,经历才成文,语言只是装饰。从措辞语法修辞长短句,再到结构组织,自己的思考,见闻,阅历,思维……难望大家项背,可谓沧海之一粟。渺小不可提。 曾经立志要做作家,现在看来应该是不可能了,作家具备的很多东西自己不具备。现在的我所理解的真正的作家,是阅历丰富的生活家,语言学家,思想家,历史学家,建造师,能博采众长,又能独树一帜,不随波逐流,不媚于读者、为投读者所好而写,有文笔,有气节,有天下胸怀,民族意识……说不完,总之很高,离自己很远。那时候侥幸加入省散文学会,兴趣得到了肯定,有段时间小小自豪了一下,后来想想又觉得有些可笑幼稚。 但是作为记录感想的途径,写作成为生活的一部分,我也心满意足了。想写时随时打字,不想写就暂停下来,只作阅读,专心生活。生活就是这样,有遗憾也有惊喜。 有些爱好是一个年龄段的印记,有些爱好会成为一生的陪伴。 人在不同的年龄,会有不同的理想和追求,不同的兴趣爱好。有些是一开始自己设定的,有些是无意中热爱并苦苦追寻的,漫漫长路,平淡是生活的主旋律,有奔头儿,有热爱的东西,投缘的兴趣,时间不至于那么暗淡无味,希望才会降临。
(原创)旧居 “每个人都是历史长河中的一颗砂砾,岁月冲洗,被岁月掩埋,平静地流失着、期待着…” 不论居住在哪里,我都忘不了曾经居住的那个地方。 那是父亲母亲结婚的新房,我出生的地方,也是一张纸,我所有的童年倾注于它之上,挥霍于它之上。 那时候因父亲的摇摆不定,加之跑生意用钱,生活拮据,没有选好一块落脚处定下实根,于是租下了一家独院,暂且作安身之处。 房子是坐北朝南的典型北方斜顶居室,从南面向北看去,两扇大黑木门正居中央,房东西两旁各一廓大窗。窗户分上下两截,上半截是由横竖排列的木格镶嵌而成,木框木纹,用宣纸糊好挡风避雨,下半截两小块正方形玻璃分自左右,小铁钉卡紧四角。格子框和玻璃框按比例七三分,由此,木格子纸窗显得格外醒目。 透过宣纸,从屋内看不到窗外,站在屋当中,仰头观瞧,外面的日光落在宣纸上,形成明暗的影块,随着一天之中时间的迁移,日头角度弧动,格子窗宣纸上的色光块也变幻着形状、大小、深浅。靠窗台是休息起居的大床,我睡在靠窗墙的最里边,母亲最当中,父亲在靠边的位置。靠边落座一张方形大红长桌,家里的老牌日产电视立在正中央,那是父母结婚时买的。 我常常无端地发起呆愣来,躺在温软的床上,望着格子窗纸上的落影,偷偷注意它丝毫的变化,眼睛发酸,实在盯不动的时候,太阳也已近了西山口。室内开始晦暗起来。 进屋的当口,迎面能看见屋子正中央的背面大墙上,用图钉紧钉着三张字画,实则是一副。中间竖长方形约莫两米长的老式纸,墨黑的毛笔大字苍然挺立,笔力老道飘逸,雄气。书:室雅人和美。字体周围有多彩色陪衬点抹,宛若山水画般,字里有画,画浮于字。大贴旁边左右是一联粗硕的毛笔字,上下联分别是:万里河山放云彩,千里人物送今朝。古色淡雅,虽然是稍老些的旧房,我想,屋内的气韵丝毫不逊新修时的模样。 字画之下是横排一行的木质高柜,高低错落间有橘黄色大箱子填补,显得不那么单调。靠外围是两张大方椅,小时候我自己上不去,太高了,每每都得大人抱在上面。平时都是坐在小凳子上面。靠墙角有一张折叠大黄桌,桌子四面展开是圆形,收拢缩小成正方形,铁桌腿斜岔角可以并到一块,平时不用就收成一面,摆放起来,吃饭聚会会客再拿出来摆开。 抬高了头往上看,房梁架构能看个清楚,一根根粗壮的木棒“义”样从顶中间顺下来,互相紧挨着,正中心最粗的单根横梁支撑着房子大体,担当重任。名副其实的挑梁。粗梁正中有一红板,上写一行娟秀的小楷体字,标刻着修建的年月等相关信息。 家里东西零碎不少,在母亲精巧的布置下,东西物件排列整齐有序,地是由砖窑里烧制的普通修房的砖块铺成,不算很平,但每早晚各一扫,扫帚就竖在门后面,插在铁簸箕旁边。 我记事就从这里开始,相伴多年。 这座房子由北向南前后紧挨着几家同样格式的房屋,连成一列;在两列这样的砖瓦房中间挤出了一条小小的巷子,巷口就是村里一条横向东西的大道,是主过道之一。离我家斜对过十几米开外的地方,距巷口出不远,有一家是村里的幼儿园,我的幼年启蒙时期就在那里度过。每当四周较安静的时候,都能远远听到幼儿园里的孩子们戏耍的嘈杂声、跟老师读声韵母的课堂声,久而久之,很是一种享受。 巷中间有个缺口,那里有七八棵树,树下绿茵遮蔽的就是厕所了,厕所离家很近,出门十几步之遥就到,有树的遮挡,小到中雨天也不怕淋雨。平日里总能听到熙熙攘攘的鸟叫和蜂舞声,清脆悦耳。 从巷面的大门进去,正对着东面的是厨房。厨房与正堂不同,是由平面的预制块搭接而成,属较小的平顶屋。由于年久失修,厨房有些漏雨,当外面雨甚是凶猛之时,预制块之间的夹缝会有水滴渗漏下来,为此,母亲绞尽脑汁,费了不少功夫,用塑料油单钉在室内顶上,在屋顶与中央之间隔了一层屏障,雨毕,把积聚在塑料单里的水用铁盆接出屋外,洒泼掉。厨房是炕火,炕头可以盘坐两三人,平日作为煮饭用。炕火填以煤块,定时补充。 我小的时候,常常与母亲围坐在厨房炕头,下面垫着报纸或布单,临时歇息,外面雨势骇人,屋内“小雨滴答”,但碰不着人,我和母亲一边烤着火,一边听着她的宝贝收音机,塑料壳半导体。放俩五号电池就能用。时而闲聊,她会给我讲很多她年轻时的故事,回答我各种各样不知从哪儿冒出的问题。谈话声盖过外面炸雷声,我嘴里咯嘣着烤干的馍馍片,偶尔来点烤红薯,有滋有味。 在院子正中有一平米的地方,那里种着十几株芍药。一年里,从春末到盛夏,再到深秋,一家人见证着花期的开始和结束。晚春,土壤松动,气温回暖,红红的嫩芽从地底钻出,一天天逐渐长高,长成笔直的杆子,再分开叉往四周疏散开多枝,继续长,每一分支都发出碧绿、油绿、深绿的弯眉叶子,叶子随生长期由浅变深,叶脉红红的细丝罗列绿瓤中间,上有朝露停靠着。若再有蜻蜓路过,站在叶子上休憩。显得十分可人。 这一簇的芍药,每年都会开出一群碗大的花冠,花瓣吹弹可破、艳丽夺人,胜过群芳,花中论美,仅次于乃至不亚于国花牡丹,金灿灿的花蕊吸引着来往的蜜蜂,采蜜的蜂络绎不绝,一个个手臂里提着个篮子,放佛江南边采摘油菜花的姑娘们。后来我才知道,芍药还是一味有名的中药材,其貌可瞻,根茎还能救病扶伤,可谓花中极品。 年年花开的时候,我都会带领着邻居的小伙伴来我家观看,看蜂们是怎样拨弄花蕊,伸出口器吮吸花蜜,采摘花粉的。看这香气逼人,秀色可餐的天然之物怎这般的动人。那时候不懂得怎么用话来表达,心里所想都藏在心里面,久久挥之不去。每到花期来临前,都思盼着,等待着。含苞欲放的花骨朵最是惹人,像个古时候女子所用香囊,总能溢出格外引人的香气,人会忍不住去闻,半露的花瓣娇羞万分,活脱脱未出阁的姑娘。很多个清晨,上面粉嘟嘟半遮半掩的嫩瓣上停靠着欲滴未滴的水珠,再就着不是很浓的雾,有几分诗意。喜爱舞文弄墨的文人骚客见了,必定禁不住要吟诵几首出来,可惜我是个捣蛋鬼,只知道注视着它,瞻仰尊荣。迟迟不肯离去。 院子靠南的墙边,母亲连续多年都会种几种蔬菜。院子的土壤在周围一带算是最好的,邻居家院里要么草叶稀疏,要么树长得不那么挺拔,唯独我家,种啥啥旺。母亲在这块地方插上细竹竿,等着发芽的种子一步步登高,盘踞在上面继续伸展,豆角的藤叶互相肩膀搭肩膀,胳膊绕胳膊,交错缠绕在一起,形成个绿意盎然的小天窗。每到此时,恰逢周末,我都会在正午临近、日头越发有力的时候把凳子小桌子搬进去,在绿藤叶围城的“小棚”下面写作业。 种的蔬菜不下十几种,丝瓜,豆角,扁豆,西红柿,西洋瓜,菜椒等等。 院子里外面的窗台上还摆放有几盆小桃红,花朵盛开的时候,我们大大小小的孩子们争抢着摘下花瓣,配以大人那儿要来的白矾,做“指甲油”涂在指甲上,到处展示给人看。炫耀着那一份小小的虚荣,满心的自豪。大孩教小孩,小孩教小小孩。鼓捣大半天。秋收临近,小桃红的果实也渐渐成熟了,花瓣已落尽,轻轻一捏绿葫芦状的果实,它会一下子崩裂开,从里面散落出很多的黑色小颗粒,那是它的种子。我会把里面的种子收藏在一个袋子里,晒干,期望着等来年再种。 母亲是个爱花之人,所养的花也数不胜数,邻居的大妈同是爱花的老资深,经常送给母亲一些新品种。家里的花经常一盆盆挨着,和墙边的“小菜园”竞相争艳。海棠,芦荟,小桃红,月季…… 已经搬家数载了,那里的很多东西已经不见了,芍药为首的花们香消玉殒,已经在院子里荡然无存,唯有那只猫还留在身边,丢失数年还是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家。旧居是我童年的发源地,是祖籍故土之外我深深留念的地方。 我在那里捉弄过一窝窝蚂蚁,欺负过钻在地底居住的“邻居”野蜂,翻砖滚石戏耍过蚯蚓,蚰蜒,蜈蚣,鼠妇,扫荡过一网又一网的狼蛛,看滚轴云,看积雨云,看蓝天,看星星,看月亮…… 历史的潮水波浪滚滚,洗刷掉了很多东西,一次次潮涨潮落后,所留下的,是曾不以为然的往昔;往事云烟般涌动着,翻腾着,回过头来看眼前,何尝不是:留住“现在”,就是留住“过去”。 (2014.5)
(原创)春绕天涯 水绕天涯 转眼间四月匆匆而去,还没来得及欣赏,二十几天的行程如昙花一现,落英满地。 享受在春的绒毯里,紧裹着自己,听它吟诵。那富有磁性的声音,是朦朦胧胧的透进来的光束,是断断续续清脆的细雨的落脚,是极具穿透力的召唤下醒来的新绿,富有磁性的声音,应该打动了不少女子的心,一首林徽因的诗足以见得,精雕细镂的韵脚,潜伏在早晨的雾里,漩进人的酒窝,顺着杜鹃的羽翼攀爬,直到最高处,最远处,望遍天涯。 满城的柳絮,轻柔细软,打着转儿钻人鼻孔,惹你一身嗔怒,又无处发泄,再看那被惹急了的猫,追赶着,扑捉着一团团棉白,忍俊不禁。笑着,怒着,走着,看着,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不觉又走了一遭春。 一直以为,花香是春的特产,其实不然。即便在北国四月的温和气候下,依然不多见花的倩影。更多的,是点点盎然的新绿,令人心悦神怡。这绿,唯春独有,性情谦和内敛,婉顺自然,江南衣装朴素的女子一般,不张扬,不浓妆,若是到了夏季,四处皆是开得极致艳丽的花盘,挤得都要流汗的眼花缭乱的肥叶子,看了甚于心生厌感,还是这稀疏的好,刚出炉的好,惹人爱,初见的新奇,忍不住观赏一番,初遇的怦然,令人流连忘返,初识的纯真,矜持含羞,一种古典的美,孤傲的美。 春色是透明的,毫无私心的。纯澈的阳光一股脑儿地洒下来,流进脖颈间,袖领间,毫无保留,毫无预兆,就那么纯粹,就那么摄人心脾。拿一双洗了的鞋放在沙石上,院子中间,也能照出一道景,同样的窸窣平常,更显宁静,祥和,它是一面镜子,能窥见人的心事,让你在繁忙中忍不住抽出闲暇之余来观赏自己,它是一面有阆苑的镜子,你能发现日日重复下不曾留意的动人风景:一只健壮的蚂蚁从荫凉处穿越铁门缝射下来的光,再闯入一片绿油油的地苔,这样静的地方也会有流动,蹒跚流动的光,流动的生命,流动的朝气,你也会目瞪口呆,为这不起眼的一幕。 春近在咫尺,也远在天涯。它是山,起伏绵延,天有多远,它就重多远,峰峦叠嶂,从脚下到望不见边的不知处,从够着了云彩的山顶到深嵌的沟谷,总有鸟啼鸣啭,绿染枝梢;它是水,不消细数,委曲蜿蜒,见缝插针,逢孔攒线,没有它不入的,但它是温柔的,时时能感受到那一股子女儿情,沿墙俯首的黄昏,怀着心事若有所思走了神儿的云卷,摇摇撞撞,它在暗恋着谁;它总多情,时不时也会催人泪下,信纸上写好了情书诗语,让燕子寄去,来一场约会,去看海,手挽着站在高桥上看城市里的人海,一前一后相跟着去牡丹城看花海,远渡千里,去往海南岛,做沙雕,捡贝壳,看浪花海……一杯淡淡的水下肚,人还在原地,心却已不知去了哪里。 赏春的同时,也在游心。给疲惫的身体一次放逐吧,把线剪断,让风筝自由飞,飞到哪里,就在哪里停歇,筑巢,安家,像一只喜鹊那样的,在微风中抓住树枝,尽情摇摆,在孤独里站成岿然的山松,立在最遥远的地方,天涯的不知何处,也许你会目不斜视看远川,也许你会捋一捋快要发了霉的旧事,在无比宽容的春光里疗伤,也许你会静开一朵莲,恭听禅音,全心盘坐,入世与出世间找到灵魂的归处,来一次涅槃。 谁能晓得,会有多少次这样的机会这样走过,山环水绕的城关不住这迸涌而出的春,肆意蔓延的春难掩四月里氤氲浓郁的情,叶子两难全同,何况时间总一去不复返呢?春雷滚滚,天青色等着烟雨,我也在天涯里,等着你。 (2012年4月落笔)
(原创)致初恋——送给喜欢十几年的那个人 现在的我想,爱一个人的感觉就是:永远是那么美。 不知道从哪里看过一句话:喜欢是放纵,爱是克制 。 这辈子的路程走到现在,无数次从梦里哭醒,才知道,最爱的人不是第一个想起的名字,而是始终不变的那个梦里把自己美死又醒来痛不欲生的人。 喜欢了超过十年的她,在自己心里心里住了那么久,一次次试着把她的身影从心理、脑海里赶出去,因为自己暗恋她不可自拔,一直到最后终究没有勇气向她坦白,自己一直恋着她。自己知道,初一初遇她的时候,两人同桌,怦然心动之下,怀着忐忑的心情递给她小纸条,傻乎乎紧张地把写着[***,我爱你]简简单单的字语塞给她看,换来的是她乜斜鄙视的冷眼。不知道是不是她嫌自己土孩子气,总是弄得脏兮兮的,连续两次之后,她愈发不想理会自己了。 从那以后,自己只能偷偷观察她的一举一动,上课也失神地假装笔掉地上偷偷看她的身影,看她的容颜举止,一颦一笑。 交作业本时总喜欢等着别人的都交好叠成一摞时,自己再偷偷上去找寻她的名字,把自己的作业本和她的放在一起,只为了和她能近一些。 每次十点钟课间操做广播体操,自己个子较小,站在前列,她在女生列队的后面。做每一次转身动作,总是把节拍放慢,尽可能把身体往后、再往后挺扭过去,多看她几眼,那几眼的瞬间,心乱慌张,又惊喜满足,似乎发现了宝贝。 学校后面是车棚,每个班级的自行车都摆放在那里。每每上学比较晚的时候,专门从车的海洋里迅速查找她的车,练就了一双好眼睛,记得她的车与众不同的地方,然后把自己的车插放在她车子的五六米远之处。 等到放学,马上冲在最先面,然后站在那里等,等待她的身影出现,自己微微转侧身,假装没看见她,然后看着她开锁,拉出车推着走出校园。自己一步一步跟在她后面不远,只为多看她的背影和不经意间她的回身扭头。乐此不疲。 上体育课时,大家跑完步,男生们坐在单双杠那里边玩边聊,自己用练就的火眼金睛迅速找到她,假装环视校园,借机会看她跟其他女同学谈话,她穿什么颜色的衣服,神魂颠倒。 有一年冬天大雪纷飞,好大的雪花密密纷纷落在窗户外面,她坐在窗户边写题,自己望着玻璃外漫天的雪花,雪花内的玻璃边的她,跟雪一样,融化着自己的神经,雪花衬托之下,她愈发美丽可人。 初中三年眨眼过去,等通知的那两个月,是最煎熬的时间。一边担心自己考不好,一边想方设法打听她的下落。 一直杳无音信。 入了高中,所有的着急都被风吹拂着,不知道自己想着的她在风吹向的哪个角落,哪所学校。 开学军训第三天的样子,恰逢回教室拿东西。 一个身穿军训迷彩服的熟悉的身影倏然出现了。没想到是她!两个人一碰面,心里面有一万句话想对她说,可是自己知道,她始终只是把自己当同学看待。但是这样的惊喜,比彩票中大奖都乐不思蜀。为此好几天晚上睡不好觉。时时想着她终于和自己又能同一所学校了。那种感觉,远远超出了自己语言的范围。 有一年于丹在百家讲坛大红全国,市面上到处都是《于丹论语心得》。俩人不在一个班,她在楼下,我在楼上。恰巧同学塞钱让帮忙买一本于丹,于是,回家跟母亲要了些钱,一次买了两本。一本是帮同学,另一本偷偷藏在衣服里面捂着肚子夹紧书,放学的时候迅速跑到楼下她的教室不远处等着她的出现。 终于,她和一位同学相伴而行,走在车棚的路上。自己紧张地要死,小犹豫了下,但还是心要跳出来的样子假装平静。凑过去把书递给她,找个送老同学一本书的理由,把书递给了她,尥蹶子就跑。心里无比激动。 有次上微机课,老师教学生怎么建立文件夹,在文档里打字。 自己偷偷在一台电脑里新建了好几层的文件夹,里面用Word写了自己和她的名字。没想到没过几天,她和她的女同学来我教室门口找我,她梨花带雨哭着质问我,为什么要这样,我一时语塞。她让我赶紧删掉,搞得她很丢脸。 那次心里好不舒服。 后来分班,巧合再次出现了,没想到自己分在了她的班级,又成同班同学了,不知是该高兴还是难过。 一次次受到的都是她的鄙视和厌恶。心里慢慢想,自己一厢情愿,心里想着把她当普通朋友吧。 安排座位,恰好安排到了全班第一乃至全校都是前三的人身边,时间久了,自己对身边的那个尖子生油然而生钦佩,这个眼前的尖子生可谓学霸中的佼佼者,上学总是第一个,晚自习也最后走,相处的很愉快,久而久之,由佩服多了几分好感。 直到有一次买地理书资料,她(尖子生)拿错了我的书,写上了她自己的名字。更不巧的是,***就是我的前桌,一次借书,看到我的书上写了她(尖子生)的名字,还是她(尖子生)的笔迹,永远也忘不了***的那一刻眼神:***看了一眼她的(名字),忽地抬起头看了我一眼,什么话也没说,扭过头去了。那个眼神至今记忆犹新。我无法猜测她心里是怎样想的,但那个眼神让我痛苦了好久。无法言说的滋味。 …… 后来有次我用电脑,她发了条信息给我,她在使用手机,让我开电脑摄像头试试能不能看到她。 2010年春晚吧应该,我们两个人一起坐在电脑旁,边看春晚,一边聊王菲的传奇,我一边逗趣王菲的发型像鸡冠花。那是唯一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和她通过电脑一起聊天,聊一些事。 自那以后,每次听见王菲的传奇,总能想起她与我交谈的情景。 之后的几年,每当她生日那天,发一次祝福给她,依旧是很简单的回复:谢谢。我明白,可能***从来都是把我当普通同学。 自己知道,自己跟她不是一个层次的。不知道多少次去知乎和论坛查,如何放下一个人。 写的鞭辟入里,剖悉得条条是道的答案不少。心里也对她再不敢奢求任何希望了。 可惜的是,即便不刻意去想,可总是隔段时间梦到她,画面那么清晰,跟现实没有两样。每次醒来,总忍不住想哭。只能咬紧牙关,偷偷在黑夜里流泪,心里的刺痛只有慢慢愈合。 就这样,我的梦断断续续得被她占据,一次又一次,一年又一年。再也忘不掉了。 她留给我的记忆,一部分保存在了歌里面: 阿杜-他一定很爱你(初中每次放学,学校大喇叭总能响这首歌,每次等她看她,都是这首歌陪伴着我) 江一燕-星光电影院(一次她无意中跟我说非常喜欢这首歌,后来直到现在,每每这首歌放起,总能想起她的一些事) 友情的界限(她空间里曾作为背景) 直到2016年夏天我梦见她结婚,梦见一个看不清面目的男人牵着她的手,我就像透明人一样,去牵她的手,直接从她俩身边穿过去。瞬间惊醒。一阵剧烈的抽痛。 戏剧性的是,梦醒后问同学得知,你就在相近的日子完成了婚礼,奔向了你的幸福。 原来,梦可以是现实的预感。 可惜的是…… 无奈的是…… 你是我的紫霞仙子,我却不是你的至尊宝。 造化弄人,明月依旧会照着桃花树和彼岸花,你却与我有了命运注定的结果。 你永远是那么美,永远是我的女神,最爱的人 只不过大漠黄沙,将我们的一段佳缘,埋葬在了时光隧道里。 只有关于你的记忆存在我余生里能给我一丝丝慰藉。 我们错过彼此,也许,这就是命吧……………………………… (2017年11月)
(原创)褪色 前阵子和母亲在二楼收拾摆放得乱七八糟的旧物什,自从04年搬到这里来,很多不甚急需的零碎都暂先按照搬家刚堆放的顺序摆在了那里,除了四季轮换,收拾一些换用的衣物,只有往上拿,很少往下面挪,东西越堆越杂乱,仅留出一个过道口。直到母亲一咬牙,卖掉跟了自己多年的自行车,开始张罗变卖废旧不用的东西。 能卖的只有废旧书纸、铁、铝、塑料。东西都在母亲先前归放好的袋子里,只不过日久天长,很多东西都记不清谁是谁非了。一袋袋拆开来,倒在一旁,挑选想继续留下的,用的,卖掉用不着的,扔掉无用的。就这样,灰尘乱舞,折腾了有两个下午。 当翻到以前上学用的书袋时,很多东西都成了无用品:资料书,作业本,寒暑假作业,笔记本等等。挑找中,顺着我的一抖落,掉出个文具盒,巴掌长点,天蓝色的盒子,展开,上一面还用透明胶贴着张规整手写的课程表,字迹我认得,盒子我也认得,那个人一下子清晰了起来,心里一慌,我还是假装很平常,若无其事的样子,顺口一句,留着吧,放笔用。小心翼翼归入了我自己的小袋子里。 盒子还很崭亮,里面依旧可以闻到一股上学的气味,那时流行在文具盒里放小香颗粒,米粒大小,形状不一,五角星的,圆形的,能把盒子熏出香香的味儿来,很是讨人喜欢,尤其是女生。 这盒子是她送给我的,我知道当时她只是想换个新的,又不舍得扔,她使用文具很仔细,干干净净的,少有缺损,作为近邻,她自然是询问我一下,我也理所当然万分乐意地笑纳了。她无心,我有意,因为我喜欢她,说不出来的感觉,她当时的一切都是我眼中的宝。 文具随着暗恋渐入了陈旧的回忆里,她有着属于自己的生活天地,我和她没有多少交集,但是对她痴迷了很久很久,文具盒我一直没舍得丢,我知道我无缘被她生出好感,但我也很感激她曾让我心醉,那是不可言说的美,她的美,我一直都记着,只是我不会对着她提半个有关爱情的笔画,也许那样会碎掉罐子,发酵成的酒香会洒落一地变成灰烬的。她成了一道光,这个盒子也成了光的影子,将永久保留在我心底。 很多次见有人问,时间会淡化一切吗,人会忘掉过去吗,是不是所有的幸福一旦失去,就会褪色,不复存在。 我一直持有疑惑,因为我自己也无解,只活了还不到三十年,沧海一粟里我并不曾见过多少风雨,没有那么多起承转合的见识,对待这个问题,一面怕,一面不在意。我只知道管好眼前,对得起当下一天还是我力所能及的。 随后一段时间里,断断续续几个晚上,在梦里见着她,她留给我的印象和画面,又重新在不可能完成的动画里重塑了,逼近曾经的很多幕,在梦中,我差点想要握住她的手,那一刻止步了,我刹那间醒来,发现她虽不在身边,即便很久不见,却在记忆里活灵活现,保存着最初的真实。 我整理头绪,努力回想梦中所见所遇,却又不那么清楚了,但有个感觉若隐若现,飘忽着,飞荡着。我知道那是她曾给我留下的,一瓣灵魂,依附着我的思想和过去的感觉,使它没有凋零。喜欢一个人,就会带走一些灵魂,她还是她,我留下了我心里的她。过去是不变的过去,她始终是我见到过的一束诱人的花,圣洁的开在光阴一角。 要是努力去回想过去,她的模样模模糊糊,有些还记得,有些已经很难确定了,但是潜意识在梦里毫无保留地将她完完全全变成一幅幅画,很细腻,和真实的过去无二。 中国之声有一档夜间节目,叫千里共良宵,其中一回话题里,我记住了一句话,具体记不清了,无法字斟句酌,大致是这样——主持人说道:当你忽的想起原来还有这样一个人的时候,那你就是真的忘了。 或许对于并不曾重要的人,可能大脑真会选择物理删除,彻底记不起,而对于熟人,最多能达到的顶点,也不过淡忘二字,也就是上面那句话了吧。而淡忘,仅仅是分隔久了,被新写入大脑的存档堵在了一边,曾经重要的,始终会留有痕迹,痕迹深浅,随于己的关系程度而定。关系愈深,就愈“顽固”。一旦再次闪现,还是如当初那般真实,临现眼前,只不过人的思想和心态在变,不会再去打扰,轻易拿起那个许久没有拨出去的号码,罢了。 我不曾忘掉半分半毫她留给我的最重要的印记,我仅仅由书中主人公变成了图书管理员,她成为我的一段文字故事,我会在特定时刻把她重新拾起,翻阅一页一页的无字天书,她活在我的往昔,住进往昔,不再接近,所有的“好”都不离不弃,放弃的感情如逝东水,她的只字片语却会激励我迎接一个又一个日出。 再过几十年,我的容颜也会褪色,纵然如此,一些记忆的属性也会自动变成存档中的“只读”,无可更改,永久留存。在无数个日日夜夜冲刷过后,总会有些小沙粒安静地躺在沙滩上,任由云卷云舒。 (2014年旧作)
(原创)文字的魅力 谈文字,第一件事就是要避免谈高尚,不是文字不高尚,文字是语言的灵魂,是文化的精深部分,在很多方面都如自然一样,没有顶和底,是无限深度广度的。但文字不能故作高深,把它过度神化。说白了就是要正常点。这是面对文字的态度。文字不是用来**的,但文字肯定可以**,文字不是用来诬陷和胡说的,但文字可能会被用来诬陷和胡说,文字的自由限度很大。怎么用就看每个人自己。 文字有时像艳女。用色眯眯的眼神勾引你,浓脂艳抹,放纵不羁。生活五味杂陈,再俗的人也有七情六欲,也有对世间百态的看法和想法,不写的人不一定想的少见识的少,只是他们拒绝勾引,写文字的人都是有欲望的人。表述的欲望,派遣闲暇的欲望,想象的欲望,创造世界的欲望。 文字有时像做爱和排泄。不少人一提到性、屎,就恶心的不行,低俗,三俗,好像只有卢浮宫绘画才是他们的目标。雅致都是出自于低俗,但是不会流于纯低俗。一个问题就可以解决所有问题。吃喝拉撒睡,这是人的自然本能,谁也不能避免,拉也是人的本能之一,做爱亦然。试问你从哪里来,难不成你是女娲补天的晶石所化?你从不上厕所? 不可能。正常人就需以正常的态度面对正常事。无需戴眼罩和面具假意伪装。 文字最忌讳的就是非正常。它就如同排泄和做爱,可以释放人的压抑,也可以让人顿觉疏通。便秘的文字是酸臭的,不拉屎的文字是写给新闻联播的,要想高雅,就得先俗透,要想住别墅,就得下手和稀泥,这是生活。文字源于生活就是如此,写的是自然下的自然人,写的是人之常情,吃喝拉撒,你往我来,有情有欲。这都是人之本性。 写文的过程就像做爱拉屎一样,尽情放开,大胆用力,极尽所能,直到你意犹未尽为止。遮遮掩掩,太假,装腔作势,太虚伪,要么不写,要么写彻底,文不离真,才是文。虚构的西游记只是把万象世界换了换套子,把人的壳子换成妖体仙体,本性还是人之本性。只有这样才能打动人,让人看了知道写的是人事,不是耗子把猫吃了还说猫太瘦。 文字的魅力,其一就是俗。俗得真,俗得透。白刀子进,红刀子出。见血封喉。 提到文字,不得不提含蓄、内涵、隐喻、留白、思想、诗意、风格这些词汇。若说文字是人,吃喝拉撒是自然本性,那么这些抽象性的标签,就是好文字的内在修养,只懂得吃喝拉撒的人最无趣,有涵养懂曲直的人都会被人称为能人,同样,凡是古今流传影响力广、为人称道的好文字,都有它自身独特的个性气场。 喜欢一个人,总要挑一个有吸引你的特点的人,有可取之处,有足以让你佩服的地方。即便公主爱上强盗,那也是因为强盗有万夫不当之勇。文字的魅力也是万朵花万种香。不一而足。 文字的魅力,少不了个性。 文字自诞生以来,用途可以说是万能。有人拿它做匕首,有人拿它挣钱花,有人用它哄对象,有人用它来消愁。公事私事,大事小事,都少不了它插足。小三情人没有文字做勾引,那是万万不能的,不可能俩人一碰面,二话不说去开房,那是二愣子撞见大傻子,小三手机短信可能比老婆的字数还要多,你侬我侬的就甭提了。到了小说圣手那里,可以化身一砖一瓦做墙垣,垒城堡,裁衣服做针线,直接是另一个世界的物质基础。 文字的魅力。多用。老少皆宜,性别年龄职业不限。 相声是一种动嘴的语言艺术,写文字是一种靠动笔的语言艺术,这两种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入门容易,进阶难。说话谁也会,但是抖包袱逗人笑绝非易事,需要下很大功夫,刻苦练习,天资聪慧,深厚积淀,一样都少不了;相声到现在都没几个人能说好就是这么回事。写文一样,只要上几年学,就都会写字了,会说话会写字的人,基本就会写文,可是写好写得当,写得精巧,写出气象来,就需要天赋,苦功,毅力,悟性等多方面因素叠加了。即便你是汉语言博士后,你可以写出一篇规整的文字,但不一定能写出一篇好作品,文字就这么不走逻辑。 入行容易,在行难。也是文字的魅力。 蝴蝶效应。联想是人的本能,与生俱来。看到蛹化蝶,人会联想到蜕变,成熟;音响店门口放着的某一首歌能触及起一个人一段似曾相识的过往,看见霜林遍染,草木枯秃,会联想到衰败,凋敝。同样的,文字多是真实或仿真实的重构体,包含着生活素常触手可及的因素在里面,文章这棵大树,难免会有枝枝叶叶会擦碰到你的某一角神经末梢,引起电流,你或许会因而在眼前或是之后的某一特定时刻,机缘巧合继发反应,这是不可预知的。 无意的提及、有意的内容,都可能会让人沾到一点东西,哪怕微不足道一点点。就这么一点点,可能会重新长出一颗参天树,不是稀罕事。譬如这篇文,本来我毫无准备,因为在浏览博文的时候,看到一博友发的对文字看法的讨论,没缘由的成为了缘由,让我少吃了一顿饭来忍不住写下这点痴言梦话。我自己未曾料到。 附上一首诗,胡适的《一笑》: “十几年前,一个人对我笑了一笑。我当时不懂什么,只觉得他笑得很好。那人后来不知怎么样了,只是他那一笑还在.我不但忘不了它,还觉得它越久越可爱.我借它做了许多情诗,我替它想出种种境地,有的人读了伤心,有的人读了欢喜.欢喜也罢,伤心也罢,其实只是那一笑.也许不会再见着那笑的人,但我很感激,他笑得真好.” 文字也似这一笑,会在有意无意之中,对有缘之人,起到点睛画龙之效。譬如:“风沾一沾衣袖,我飞在云端,那是她欠身的微澜。”意象总是在这样不言而喻的妙境里现身. 文字的蝴蝶效应,近可以牵一发动全身,远可以潜移默化影响一个人的一生,这样的魅力,似水长流,随时间变迁慢慢方能显现。听君一言,胜读十年。 丁达尔效应。你可曾见过云端里射下的一束光?光的路径清晰可辨,似乎光的整体都看得到?人一天天生活,都是跟着时间走,时间过一秒,就是一秒,不差毫厘。时间的轴线是横着的,只有走过去,才能回头看到长度。文字可以千变万化,横竖斜捺,很短的时间里,只要你照字阅读下去,就会看完一群人数百年,走过数个自己的历程。在笔下,你可以看穿王朝的命脉,纵观整个历史。 文字的魅力,就是人的魅力。 (2014年旧作)
(原创)老去 老去,沿着地平线的眉角、落日余光展出的皱纹。数着,老去。 老去,沉默不语,作为被高耸树干上一枝所遗忘的残叶,被浪尖推到岸边无法动弹的一滴海水,观望回头路,转眼忘掉,拿起手里颤抖的报纸,捡起上面依稀记得的几个字,若有所思。 老去,不变的习惯。小雪节气前的那么几天,花甲的老娘,在门前燃起一炉火,就着快要熄灭了的黄昏,坐锅、放油、抓荠菜丝,手脚利索,卷云放慢脚步,眯眼疑惑着看。新出的菜,传了几代的荠菜香,再炒,再腌。 老去,低低悬空打转的蚊子,当着未遮掩的脚踝,迟疑,犹豫,转身离去。放弃。躲在一处挡风避雨的篷下,回忆。再追逐,连自己过去的光阴都来不及记得了,放弃吧,无所谓的追求,无所谓的理想。当老去。 老去,手里的佛珠转到了老去那一颗。这样说来,与爱情,与华年,与长夜,与苦海,无二别,命理注定,都是缘,遇上老去,依旧平淡,经咒继续念。 对老去的背叛。等我老去,总有些不情愿与我的肉体一同割舍的,藏得深深的,匿得远远的,只有我够得着的东西。余温不减的爱恋,站在邻居门外注视海棠花的七岁,念在嘴里饶有兴味忘了作者的诗一段,这些我私藏的,没有交给岁月。偷偷年青着。 老去,如秋。没听见夏季刹车,秋忽而闪现,驾着凉丝丝冷冰冰沉闷的湿雨。人把四季的前三季比作人的三劫,青少葱茏的春,盛气盎然的夏,凋敝衰退的秋。这只是危言耸听。只要你到田野里去,到大山去,走一走,你就会更了解秋。 长空一碧如洗,各样的树种顶着各色的头型,深深浅浅,浓浓淡淡,渐次均匀,流露着古画的深湛,散发着才女的婉约,没有单调,没有多余。古道西风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朴素的景,浓缩的情,一字一滴血,恐怕只在秋才能有吧。色丰,韵深,味浓,四季里兼具,唯秋。 一言以蔽之,秋最熟,熟得得道,熟得成佛。 老去,要像秋那样,悄悄走近,接受它,欣然与豁达。把所有的沉重的风风雨雨,都散开,像撕碎的一沓纸,纷纷撒下。掌心一握,轻如鸿毛。哪怕会有丢失,哪怕遗忘。之后再去捡起一些什么,譬如慈悲,譬如从容。 老去,生命包袱又回到了一贫如洗,除了死亡,还有自由。自由享受所有的所有,不再因陌生为任何身外物身外事所惑,所牵绊。有的只是自己打理自己的时光。那会是怎样的呢? 或是身如一只归巢的白鸽停在枝头,沿着地平线的眉角、落日余光展出的皱纹。数着,老去。 (2013年旧作)
(原创散文)年味初香 农历上的时间指向了正月初七,弹指一挥间。若不是元宵节在前用长长的面团兜着,年已经过去了罢,虽即如此,也已近半。 年是过去了这么些,年味却还昏昏沉沉,似是朦胧不醒的样子:整天呆若木鸡,除了上上网,写写字,看看书,看看电视,聊聊天,走走亲戚,到处转转,剩下的时间是用问号加感叹号过去的,连自己都没有十分搞清楚,问自己,以前就是这样过的吗?感叹时间稍晃即逝,做了些什么,却又总感觉少了些什么,不那么安心满意。 回想以前,可不是?以前也就是这些刻板些称之为流程的东西,贴对子,备年货,煮饺子,点年火,吃吃喝喝,玩玩耍耍,还有什么呢。 我跳进小时候寻找答案。 那会我总是奔走于屋里巷子口外的。每每过年前夕,家家户户都会张灯结彩,在对排的房屋之间会挂起飘逸的小彩旗,而我,和我的伙伴儿们,人手一枪,裤袋里塞满红红绿绿的塑制子弹,小小的玩具式手枪,便提起了半晌的兴奋。 当你有足够令你舒心的数量的子弹,和一把看着精致帅气的黑胶手枪时,心里是无比自豪光荣的。你除了会拿去和同伴展示,互相切磋,自信满满,主要的,你有了消遣头儿。 在屋里屋外,到处都是靶心。喝空的瓶子,废弃的玩具,屋檐上苟延残喘的去年的屋花花草,闲坐于高处无辜的小鸟,都可以用来瞄准,射击。射的中与否不重要,关键是那几个华丽丽的步骤,让人颠来复去捣腾,从不腻烦。第一步就是拇指一按按钮,卸下弹夹,从裤兜里掏出十几粒圆咕噜的子弹,一个个对准口推进去,装满。再把弹夹往枪上潇洒一推,利索、干净、响亮的对接声,屡试不爽。第二步,选自己的攻击对象,有块小石头悬在心上,犹如待放的弓,紧张的氛围浑身充盈着,心怦怦直跳。终于找着了,心仪的不幸的“即将被害者”——挂在瓦下的冰条,胳膊伸直,双手紧握,试学着武侠影片中高手那般的姿态,装模作样也算是有几分气场,两眼直勾勾望向前方,点对点连成线,一个准头,扳机扣动,彭!子弹被无情的弹了回来,无奈,这块冰太硬了,挪地方,找他物做下一个目标。 在腊月二十七前后,走在村里,无论哪个巷子,靠近门缝,总能听见噼里啪啦的油滋滋作响的烹炸声,同时冲鼻而来的是一股股馋人的香味儿,那股子馋啊,会勾引你有想跃门而入无论何物都要抓一把的冲动。随刻返还家中,娇嗔状窦娥般可怜大喝:“妈,咱家炸的什么啊!”“丸子,红薯块,土豆块,鱼,想吃了?过来,刚出锅不久的,热手,别烫着”母亲递过厚实有力的手,倒我小手里,“真烧!”捧起一大把炸丸子,炸红薯快,小嘴来不及下口,用力吹着那有些炙手的馋食。如今美味珍馐,应有尽有,也不见得有多诱人,却是怪事一桩! 盼着,盼着,除夕夜总算到了!下午四五点钟,远处就传来鞭炮声响。烧香,献饭,放鞭。看着父母有条不紊的照规矩敬神准备,自己呆呆的看,忍不住多了句嘴,指着要献神的肉,“妈,这个什么时候吃啊”话音刚落,母亲一个乜斜,小孩不要胡说,不知道的不要乱问,耍你的去!挨了个冷,转身就出门,捡外面放完的鞭里未点着的炮了。 晚上八点左右,母亲从神秘的地方拿出十几天前自己跟随去集市挑好买来的烟花爆竹,自己的独属时候到了。这时候父母亲都会站在自己身旁,自己是金冠玉戴的小皇帝,他们则是麾下的大臣,“听命”于自己。在母亲的耐心指导下,学会用燃香点着新式的烟花,然后瞬间躲闪后退几步,看冉冉升起的彩焰在空中飞转,悬浮,指着烟花里一次次的意外惊喜,发现新大陆一样跟父母一个劲喊:“你看,你看!”一家人其乐融融,消遣之余,也观望着邻里的屋檐上,时不时会升起几个绚烂的火星,在半空灿然绽放,再遁灭。似是在迎接一个崭新时代,深感隆重,欣喜。 玩兴过后,一家人围坐电视机前,十几个电视台跳跳闪闪,不甚清晰的画面在红烛大灯和盘碗之间映着,边吃饺子边欣赏半懂非懂的文艺娱乐节目,不经意已是十一二点,撑不住了的时候,才作罢休息。 呯……嗙……呯……嗙……节奏一轮更胜一轮,轰隆作响的鞭炮烟花声中,听到了母亲的唤声,该起床了!此时母亲早已烧了香,敬献了神佛;一想到接下来要进行的,一个抖擞,精神百倍。被子旁早已备好了母亲新买的衣服,衣服的兜里还有崭新的五十块钱,那是新年新人钱。穿戴捯饬好,箭步流星迈出门外,天际里闪着光,密密麻麻的鞭炮爆响声此起彼伏,比那夏日的蝉鸣有过之无不及,震耳欲聋。母亲微笑着拿出昨夜放了一半的烟花,自己轻车熟路,又开始了第二轮盛宴。 待到天刚刚放亮,打开大门,跑到邻居家,挨个儿窜门叫名儿,把伙伴们都喊出来,互相瞧对方的打扮,装备,一起玩耍。拿着身上的钱去早早开了门的商铺买吃的、新子弹、擦炮。 在走亲戚那几天,除了拿到长辈给的压岁钱时的高兴,便是回家后三五相跟到处转了。这期间也会干这辈子最集中的“坏事”:把擦炮擦着了扔猪圈里,可悲了那些卖萌不讨好的猪兄们。每炸响一声,冒起一股青烟,随之是一阵阵欢笑;拿枪对准“不幸家属”的门外灯泡,如今想想做下的这些缺德事,是又悔恨又想笑;把一块钱一个的“大雷炮”塞进一个大木盒子,扣上,点着跑老远,两手捂上耳朵,盒子被炸起老高,四分五裂。水池里因冷结了厚厚的冰,依旧不肯放过那些虾兵蟹将们,总要扔几个响炮试一试,多半悻悻而归。要是少了我们这群闹腾鬼,可能那时的街上就会多几分冷清,所幸不是。 年龄逐年增加,已是成人。不再玩鞭炮了,不再一起闹了,更不会为了几个丸子嘴馋半天,一点点的收敛,一点点的放稳,过年的注意力开始转移到了成年人圈子中,安静地看书、回忆换掉了年少时的恣肆不羁,偶尔的聚会闲谈开始注意自己的言行,开始注意慢慢变老的母亲的身体,开始自己剁馅儿包饺子,和母亲谈心,辞旧迎新,诸多的旧方式一去不回,新潮的更迭,却换不回那些流水而去的过往,那些奢侈的日子,豪放的年月,轻狂的小子。 削去丢失的那股子年味儿,或许是参与,或许是很多人在一起的分享,真正心与心之间无距离的分享,又或是,成熟的代价。 年味似乎渐渐平淡,来不及叹惋,有人说过那么一句话:成长不一定得到,但一定会失去。年还是一样的年,物是人依是,不过变了品味它的心境,却全然空旷了,说不准味儿还在,只是需要用以承载盛满它的,将是更深更浓的积淀;阅历和参悟到得一定的堆垒,初遇的年味儿,或许还会来,不,是一定! (非首发,13年写的旧作)
(原创散文)初恋的美好 和煦温暖的日光照在身上,照进眼睛里,闪出绚丽的彩色光影。蚂蚁们在地上爬来爬去,蜗牛扛着小窝微笑着奋力向墙上爬…… 一切的美丽,皆因有她。有她身影在脑海里漂浮。一切瞬间停止,空气散发着青草香,小麻雀叽叽喳喳,未干的露珠晶莹透亮。长发披肩的她,只是微微侧了下头,你的世界凝固成一幅画。 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的世界只有蜡笔、油画 、彩虹、飞机尾烟,你的世界是宫崎骏的动画,是星月当空踩水而过的鹈鹕,就连玻璃窗上随影摇摆的浮尘,都那么可人。 是一首首说不完情愫的诗句,围炉而坐,炉子里烤红薯飘荡满屋的清甜。是流光溢彩的晚霞,醉人的美酒,英雄的宝刀,驰骋千里的汗血宝马,是草原里孤独长啸的野狼,顾影自怜。 是矫情酸掉牙的只言片语,是冷清秋手里的百合,金燕西的奔跑,冷宅门外张开双臂的畅然大喜,挂在墙头的金桔,犹如孩童时的玩耍,水里悠然行走的鱼虾。 半夜长鸣的火车未曾发觉的春意盎然,水中明月望不见的夏虫啁啾,甩着发辫的玉米,纯净无暇的冬雪绒毯。 词典里找不出的形容词,挤在心里的绵绵长话,那人走过的地方,绿意盎然,春光明媚。 怦然心动烧得发红的脸和耳根,坐在一排的心潮澎湃,无可言说的幸福感。 爱笑的人,是最可爱的。 当一个人以天使的脚步走过你的世界,你的生命充满了活力。这样一个人,是上帝赐予你的礼物。 当你是冰,那个人会将你融化;当你是水,那个人会为你加糖;当你快要枯萎时,那个人成为你的灵魂使者,使你不那么堕落,奋起直追。 直到那个人消失不见,你才会骤然发现,美好的东西逃不过短暂的宿命。可你依然记得那个人的好,在你的路上,有回忆陪伴。 所谓的往事不堪回首,所谓的春风十里不如你,大概就是此意吧。(非首发)
【原创散文】消失的“年味” 这两天,村大队的人忙着在村里拉梯子挂彩旗、挂红灯笼。市里面也随处可见穿工作服挂彩灯,城中心街头巷尾到处都是往来穿梭的人群,忙着买年货:瓜子摊 卖凉皮儿的 卖炒面的 卖鸡蛋灌饼 豆腐窜等小吃的,生意异常火,大人手拉手牵着小孩逛街,情侣们出入各色商厦、肯德基、烤串店…… 络绎不绝 年前的气氛热闹了起来,各事业单位放假的越来越多,促成了这样的奇观异景。 走在外面,可以领略到乡村的特色:炸丸子味,炖肉的味,剁馅子声,放鞭炮声…… 其实都是瞎忙活,可这个“瞎忙活”非常正经又严肃,仿佛虔诚的信教徒步调一致乃至按部就班遵循着特定的规程来做礼事。 年关已近,很多身处异乡的人忙着抢车票,大包小包肩负在身,急着赶回家,下载刷票软件,跟家人qq微信聊天。 年还未到,先闻其声,先观其色。氛围渐浓。 什么是年味。有些说不清楚,这种东西很抽象,无法用一两句话就准确描述,但年的影子无处不在。 于我的体会而言,年味更多的是针对孩童,与大人无关,或少关(联)。 只记得小时候到了冬天,孩子们都盼望着放寒假,一放二三十天。等寒假到了,就盼着过年。等着吃好吃的,穿新衣服,领压岁钱,一部分攒着,一部分拿来买擦炮(烟花爆竹的一种)、买塑料手枪,塑料小圆子弹那种,等到了三十儿看春晚,初一凌晨早起放烟花。天亮后跟着伙伴们互相炫耀,一起到处跑。 这四五年,每到过年,除了家里人和几位亲朋好友是最惦记的,其他的一概没有过深过多的印记。 多是规划下一年,总结上一年。 自从有了微博微信企鹅这些软件,互联网发展得日趋成熟。把所有人一下子拉近了,过于的近,导致过年时也没有那么多的期待和激动。 自从吃肉越来越频繁,好吃的越来越容易得到,平时一个叫外卖软件就可以轻松搞定最想吃的食物,太多的“方便”和“轻而易举”,使得以前做梦都盼望的东西唾手可得,平时都和过年没两样了。年味自此变淡。 说不清这到底是好是坏。 也许,年味是小孩的专属奢侈品,又是大人的专属回忆品。 只有在一个人生儿育女后拉着自己的孩子,让他(她)体验年味的时候回想起自己的过去,自己的童年,年味才会再现。 过年,未婚的青年面对的是亲戚的催促,家人的唠叨,房子车子男女朋友加诸其身,压力远胜过年本身。更多的是逃避。已婚的忙着带孩子,男人忙着挣钱养家,女人一整天围着孩子转,怕饿着冻着,哪有闲工夫品尝什么年味。年龄大些的只有沧海桑田的对于岁月的慨叹,唯独年幼年小的盼望着自己长大像大人那样——多么幼稚又纯真的盼 对于成年人来说,年味更多的是追思往昔,对于孩子们来说,年味是他们既享受着又不懂的词语。 等我以后成家生子,我和我未来的老婆牵着孩子的手,随孩子一起,或许会再次品尝年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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