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ndeeq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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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给小理子--因果关系哦 二审判决可是强调了哦。。。
二审很有亮点啊 1 还是没敢写撞了没。。只能写王伤系许驾驶行为所致。。。至于是撞到得,还是刹车空气波动。。。。。大家慢慢猜吧 2 从容跨栏。。。以后也可以写从容超速。。从容违章。。从容行凶。。。大家以后都要从容点哦。。。 3 可怜得一审鉴定也废了,因为没有找到任何“痕迹”。。。 4 因为许一直主张王系自己摔倒。。所以排除其他车撞到王得可能性。。大家想想这个逻辑。。。。。。民事审判里是要法院认定当事人主张的,也就是法院要说明是否采信当事人得说法。。。结果嘛,法院很巧妙得绕开了认定。。。。如果法院认定许说的是实话,王的确自己摔倒,那么法院就是在那个啥喽。。如果法院认定许说的是假话,那么法院应该不予采信并说明理由,其实这和一审得假设许说法成立有异曲同工之妙。。。可怜的证据被证据链了。。。。
看来没啥人理小理子的贴,所以小理子把老账号翻出来了 这也的确是小理子的经典逻辑,当事人不承认,张聪,殷洪斌统统不是助人为乐。。。
总结下各种神论 1楼
小理子啊。。。找理由也得多补课啊。。。
小理子真是逗啊 看来这位ip哥让小理子受伤不轻。。。。好吧,如果这样把功劳算到我头上,也不错。。。 其实小理子这逻辑和许案很像啊,王有伤就行,许车咋样了就不管了,反正路过被指认了
这个,没有看懂,求解一下。。。 这个是说许这款车的保险杠应该碎还是不应该碎。。。。@我的小MMJJ
应该这样分析 第一,撞了没,之前是没有证据,现在出了一个鉴定报告,好,那么是“可以”撞了 第二,撞的严重不,按照jj记录,2.4m,要是不认这个距离,那么再举证 第三,被撞了出去,王身上应该有各种擦伤。。。这个是我的常识判断,如果有学医的,可以来说明一下为啥撞出去了,身上没有擦伤 第四,许的车应该变成啥样,是不是应该有形变,有各种痕迹,这也是常识判断,有物理好的可以来说明一下为啥人撞出去2.4m可是许车毫发无损 第五,撞击位置,瓦尔特吧友麻烦下面说明一下,我没太看懂 第六,会不会有刹车痕,车辆知识贫乏,懂车的来解答一下吧 其实,现在马甲们的目的很明确,要把2.4m否掉,否则鉴定报告没法解释为啥撞出2.4m的情况下许车上却没有留下形变的痕迹 欢迎各种神论。。。。特别是李卫当官小朋友,继续求解第三个问题 这些问题都能有个合理的解释,才叫证据链。。。。
oxcart,刚好好说了几句,就发现你在微博上留下一个神论。。 这个id你自己承认的。 许消失与否都能和王八级伤残扯到一起,看来王真是穷得一塌糊涂了,一点看病的钱都没有,或者说,还是房子更重要,要不然卖了房子起码也能看病啊;你还有个神论是王五天出院是为了给许省医疗费,那出院的后果当然要自己承担(否则怎么能说是替许考虑呢。。。) 其实,说到底,支持谁都是个人选择,法院判了也只是法律上认定的事实,真相可能永远掩埋,不过抛出各种神论就实在是太。。。。。。
原来王愿意解释调解是出于善意,给许减轻负担,许太不给面子了。。 小朋友还是没搞清楚状况啊。。。王不光要赢钱,还得不丢名。。。
小mmjj的可爱逻辑 一开始只是说保险不发达,所以交法在赔偿上加重司机责任,这个小mm上来就来一神论。。。“有交强险,还不够发达啊。。。”
这个调解。。。 按这逻辑,担心许接受调解,那为啥三次调解都是王同意呢。。。。
原来咱们的保险很发达。。。。 咱们的设施绝对够发达,地铁,高铁,绝对能让老外眼馋 不过各种制度。。。这位mm太逗了。。。
小理子还是要补课啊。。。 侵权=犯罪?刑法表示压力很大。。。
举证责任的问题 一直觉得这个哥们是学皇帝反讽。。。。 如果吧友真的有兴趣,可以baidu 骆永家--民事举证责任论,宝岛名著
小理子连二审争议焦点都不承认了啊。。。。 小理子越来越可爱了,可惜变性了,不然是个mm多好啊
知心小朋友真可怜,到处喊冤 知心小朋友早说自己打错字不就行了呗。。。。 ps:到现在还不承认10%的无责赔偿是无过错责任啊。。。。赔偿责任一共就那么几种,过错,无过错,公平。。。。挑一个吧
神论啊,知心小朋友说“保险公司承担无过错责任”。。。 保险公司都承担无过错责任了。。。。。各种神论
小理子的老帖子 小理子关于交强险的老帖子被顶上来了,看来几个月前他还很清楚,要认定许和王的伤之间有关联性才能定交通事故,到后来被追问倒底是啥因果关系的时候,反倒支支吾吾了。。
这么简单的道理。。。。 从法律角度而言,惊吓论没啥不能接受的,只不过普通人更关注当事人的说法,王一口咬定撞了,许咬定没撞,如果最后法院判得模模糊糊,没撞也吓到,从法律上而言,勉勉强强(但是应该认定清楚,到底是撞的,还是吓的),从公众认知而言,王的被撞论基本等于说谎(法院没认定许撞了王啊),小马甲们要分清楚思路,王一方面要赢官司,拿钱,另一方面还得注意舆论,要赢得同情。。。。fmfm小mm这闹腾的,完全是要钱不要那啥了嘛。。。。。
过错推定==无过错责任? 侵权法表示压力灰常大。。。。。
小理子不坚持“撞”了呀。。 原来是一口咬定“撞了”,现在松口了?交法定义也不要了。。。。
这个,我很谦虚的,请教车停在第一车道,刹车痕怎么会在第二车道? 而且从照片看,许车都在第一车道里,就算大部分刹车痕在第二车道,第一车道也该有一部分吧。。。。。原来没看见的东西就可以乱猜啊。。。。。原来“刹车痕”这么重要的推理前提(急刹车)都可以靠假设的。。。。这都推理“撞人”了,还不踩急刹车。。。。许太狠了,都不踩急刹车了,居然鉴定不出撞人的痕迹。。。。。
知心的“公平责任” 侵权责任法和民法通则表示压力很大。。。大家有兴趣的可以看看资料。。。
知心马甲解读10%无责赔偿,哎。。。。不懂就要多baidu。。。 第三个分句,知心马甲居然能解读成减轻10%。。。。。 条文意思是司机无过错的话,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 按知心的牛X解读,司机无过错,至少也要承担90%。。。。。。看来一审只判许40%还是枉法了,起码也应该90%啊。。。
汗,地沟油都出来了。。。。。 可是你现在下馆子不能确定吃了地沟油,也不能排除没吃地沟油。。。。。。。
贴几个司考题 其实交通事故最有意思的地方就在于双方都没有过错(意外),也可以构成交通事故。。。如果意外不构成交通事故的话,在原告主张“交通事故”的时候,就必须证明“机动车,道路上,因过错,造成,行人受伤”。。。。看这里,“过错”还是得要行人来证明,所以这里的“交通事故”是过错归责 问题是,意外也可以构成交通事故,这个时候,原告只要证明“机动车,道路上,造成,行人受伤”就可以了,不用证明司机有过错,这里的“交通事故”是无过错归责 所以,就许案而言,王必须要证明“造成”,也就是因果关系 76条二对于赔偿的计算其实和交通事故的特殊性联系在一起,因为在定义的时候“司机有过错,没过错”都可以成为交通事故,所以体现了交通事故的两面(过错归责,和无过错归责,这也是交强险区分有责无责的来源) 所以一旦定成了交通事故,确认许“造成”王受伤,那么下一个问题就是司机有没有过错,因为直接影响赔偿的计算 76条(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第一个分句,行人没有过错的,机动车全责(这个其实是无过错归责,给知心马甲上课),至于是行人来举证自己无过错还是让司机举证行人有过错。。。。让知心马甲自己去想吧,谁让法律不明确规定呢? 第二个分句,行人有过错,机动车和行人分担责任(这个其实是过错归责,是不是过错推定让知心马甲自己去想),谁来举证行人有过错呢?就本案而言,王是铁定有过错了,至于是不是应该让司机举证自己无过错,还是让行人(王)来举证司机有过错,留给知心马甲做思考题。 第三个分句,有名的“无过错”赔10%,又像是无过错归责了,让知心马甲来做题,谁让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呢。。。 其实这个案子的焦点本来不在76条(二)。。。。。
给大家提供一个案例,关于《交通事故证明》的问题 finance.people.com.cn/insurance/h/2011/1128/c227929-1569148476.html 律师评论的部分可以忽略,免得马甲们又把律师骂一顿。。。。。
交法定义的交通事故 1. 根据交法定义“机动车,在道路上,过错或意外,造成,人身伤害” A 不管是jj还是法官,要定交通事故,这个定义是绕不开的 B 机动车,道路,过错或意外,人身伤害都满足,但是缺少“造成” C “造成”其实就是强调因果关系,也就是说,谁干的谁负责 D 碰撞可以构成因果关系,但是没有证据(没有接触痕迹) E 惊吓也可以因果关系,但是王没主张,主张了也要提供证据(车速,车距) F jj的证明书可以在“成因”不明的情况下开据,因为成因不明直接影响责任认定,所以没法开责任认定书。 (1) 什么叫成因不明,假设许撞了王,这个时候“机动车,道路,过错或意外,造成(撞),人身伤害都满足了”,双方也认了,jj可以认定“交通事故”,但是为什么撞上了,可能有争议,可能是刹车失灵,或者王出现的太突然,也可能是许打电话,或者路太滑,但是这些可能都没证据,这样jj没法认定谁全责,或者谁主责,所以开不出认定书。 (2) 换一个例子, jj接到报警,赶到现车,只看见许车停着,王倒地受伤,许说没碰着,王说撞上了,这个时候对于“车是否造成王受伤”双方都争议,jj怎么定交通事故?就本案而言,jj证明书里有jj认定的事实吗?只记载了双方陈述,jj文书里哪一段话提到“许造成王受伤”? (3) 极端点说,如果王是被许的车灯恍倒的,jj文书起码也要记录下“王因许车灯晃眼而倒地”,这样起码解释了“造成”。 2. 总结,按照举证原则,王要证明交法定义“机动车,道路,过错或意外,造成,人身伤害”,只不过大多数情况下,jj的证明书或者责任认定书基本上给原告提供了证据。本案的第一个大争议就是源于jj模糊的文书,其他还有的问题是8级伤残认定,许是否存在过错,这些都是律师应该考虑的,但是对于公众而言,最大的焦点莫过于jj怎么认定“许造成王受伤的”。
76条的功效。。。。 原来许得举证没撞到王。。。要不然76条就要你的命。。。不知道马甲们的灵感是否来源于此。。。
再给理性马甲留个纪念“小客车是小轿车俗称”。。。。 还没baidu出来答案啊。。
理性小马甲又开始搞人肉了。。。 就剩这点本事了啊。。。。
分明分明自认是网络水军? 最后一段话是说他自己是网络水军吗? 不过到目前为止,他还怎么说过脏字。。。。这一点比理性马甲和知心马甲强。。
黄药师小马甲的逻辑。。。。。 王要举证证明自己是被许的车撞上的,至少包含几个要点: 1. 要证明自己的伤是被外物高速(或者一定速度)撞击所致,不是自己撞到地面 2. 要证明是许车撞了自己,所以至少要在许车上找到接触(撞击)的痕迹 现在这两天王都没法证明,小马甲倒是反咬一口,让许来证明没有撞到。。。。知心马甲“普法”的效果。。。。
原来真是“我与小客车发生了事故” 还是热心网友看的仔细啊
东北小马甲承认王说谎了哦。。。。。 这时候还是言之凿凿的。。。。然后才一个回合。。。就改口承认王撒谎了。。。。
理性马甲的交通事故论。。。。 理性马甲说“法院没有认定惊吓,也没有认定碰撞”,但是认定了许车造成了王受伤。。。。。。这个神奇的论断是如何得出来的呢?从水费中推导?
理性马甲说目击证人的证词和王许双方的说法完全吻合。。笑喷了 许说没撞到,王说被撞得弹飞了,目击证人说仅轻微接触,三个不同的说法,怎么个非常吻合法。。。。
理性马甲对于繁体版文书的解释 原来找繁体版文书是为了要有说服力啊,佩服佩服
马甲又想群嘲,吧友们不要上当哦,要骂的进此贴
马甲们承认很多人支持许 马甲们以前不是一直嚷嚷着绝大多数网友是支持王,质疑许的吗? 现在着急了就开始乱骂了?连马甲都不穿了。。。这一帮子下去吧友们几乎都没发幸免了。。。
马甲们也太无聊了吧。。。。 长这么大第一次被人肉。。。。。
给朗朗乾坤解答一下赔偿计算问题 赔偿有两块,第一,按照交法76条,交强险是否赔偿不考虑司机过错,也就是说,只要认定成交通事故(车把人弄伤了),不管是不是司机的错,交强险都会被用来赔偿行人的损失。 第二,如果交强险赔完了,行人还有损失没有被赔偿的,按照司机和行人的过错比例划分 但是,最有意思的地方时,根据交强险条例,如果司机有责(过错),交强险上限比较高(大约10w),如果司机没有责任(无过错),上限只有2w
马甲们造假PS。。。。 朗朗乾坤 11月5日 1点07分没有帖子哦。。。。。
理性马甲又来一次高论。。。 无知者无畏啊。。。
应理性马甲要求,单开新帖讨论因果关系,大家来围观吧 理性马甲进来吧,回答下因果关系,随便说,jj文书认定了什么样的因果关系,撞了?吓了?
理性马甲又开始发表高论了。。。。
知心马甲,你又露陷了。。。没有“过错推定责任”哦。。。 baidu补课多了也有不好的地方,“过错推定责任”这种说法是不严谨的。。。。baidu多了也有坏处,呵呵,以为上了百度词条就一定是对的。。。。。好好补课吧 顺便继续提问你“因果关系”
理性素质马甲近期经典言论。。。。。越来越娱乐了 理性马甲近期经典语录文字版: “如果不构成交通事故,一审不可能存在”---- “承认自己出了交通事故,就是承认老太太的伤和自己驾驶行为有关”---- “撞到没撞到,都不影响此案属交通事故纠纷,这是事实吧。”---- “许云鹤承认出了交通事故,又不承认撞到了,等于许撒了谎”---- 这四句话不仅前后逻辑不通,还相互矛盾。。。 大家自己点评,我不想爆粗口,不过别太较真,马甲们就是要水费,咱不顶他们的帖子就是
沧海澳游客,基本确定你是马甲了 哎。。又被马甲骗了。。。。这个id基本没说几句着边的话。。。。大家hold住
zheguniao回答问题。。。baidu补课不够啊 内存中的实现原理,路过同学你太难为zheguniao了,万一他是啥软件学校出来的,可能没那么深入。。。。只学会用控件拼凑程序了。。。。或者只是个写脚本测试的。。。。 你可以再换几个简单直接的问题,比如java类的继承,或者干脆给他一段代码,看他能不能看懂或者给出结果。。。。一目了然
大家都上当了,别去顶马甲帖给他们赚钱了。。。。 他们憋了三天多。。。。大家要坚持住啊。。。
理性马甲说出了马甲们的心思。。。。原来交通事故是这么一回事 大家都去告理性马甲“交通事故”吧。。。。有个起诉事由就有得赔。。。。
王的擦伤呢? 被车撞了身上应该有多处擦伤吧。。。
点评“一位律师看 “许云鹤案”报道之失” 其实这个律师讲的不全是歪理,但是有几个地方相当扯 第一, 媒体报道,这部分观点是对的,媒体向来只注重关注度,事实真相只是其次。。。。e第二, “不知大家有没有想过,在现有证据情况下,如果法院判决许云鹤不承担赔偿责任,大家会不会认为王老太可能是更大的受害者呢?”。。。。这句话哪像是个律师说的话。。。做律师的连证据都不要了。。。。以后上庭直接给法官来这句话就行了。。。。威慑一下法官 第三,“一些媒体在报道中提及“谁主张谁举证”的观点,认为王老太必须有充分证据证明许云鹤撞了她才能要求赔偿。其实这种要求既不合法理也不合情理。因为,已经发生的事实根本无法完全还原,法官只能依据各种证据来查明事实,所以在裁判案件时,只要能够确定某一事实发生的可能性极大(法律上称作高度盖然性),就可以直接做出裁判。” 举证责任和法官裁判的依据是两码事。。。。民事审判的确是高度盖然性。。。但是前提是要有证据支持,王作为原告基本没什么有力证据证明碰撞或惊吓,法官的裁判依据从何而来?纯粹是推理。。。。日常生活经验也得要有证据支持。。。。这个律师还敢说“举证责任”不合法理。。。。 第四,这个案子另一个问题是许对于王受伤(如果成立交通事故)有没有过错,这一点对于赔偿数额影响巨大(交强险上限)。。。这个律师说了半天,只字不提许是否有过错。。。。不知道是不是连判决书都没仔细看,或者对交通事故案件根本就不熟悉。。。
理性马甲又有经典言论啊。。。。 可怜的jj。。。。
没见过“不懂法”的人还说得这么理直气壮得。。。。。。
庭审笔录---之前咋没人发呢。。。
继续逗马甲,来回答繁体文书,因果关系,jj笔录 狠话放了这么久。。。也不见来回答问题啊。。。
奉劝zheguniao好好补课。。。。说话前多baidu,多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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