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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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牛走女逃】 牛走女逃 我站在院内的家门口。突然,一头强健的灰牛疯跑着掠过我眼前,瞬间窜进屋侧后院的所在。我喊出母亲,一为告诉她此事,也是壮胆。我们弯腰,屈着腿,蹑手蹑脚靠近屋侧。我们在后院乌红色布门帘边停住,母亲在我身后。我面向红布帘,双手向两边拨起。眼前的景象使我震惊。这个光辉的会场,照耀暗红暗黄光,集聚成千上万人。他们是军人,在听台上的人的演讲,人人激动地澎湃。我没听到他们的任何声音。正在演讲的人是拿破仑,或希特勒。会场集庞大与渺小于一身。整个会议厅和士兵都微小,我隐约看到包裹它们的我家后院模糊的围墙。那里像是小人国,或玻璃罩内精致的微缩景观。它们如遥远的景象,却眼前一般清晰。突然,他们转过头,齐刷刷地静静盯着我。几米外,我眼前的几个士兵确是真人大小。我成为众人目光的焦点,心跳加速。那一刻,我对中断他们的集会感到歉疚。我说,对不起,我是来找那头闯入我家后院的野牛的,抱歉。我点头弯腰着退出。顿时,会场响起雷鸣般的掌声。士兵们脸上满溢欣慰,明显在说真是个有礼貌的孩子。放下门帘,我转过身,兴奋地昂首挺胸站得笔直,脸红彤彤。我想,目睹这一切的母亲也会觉得我优秀,以我为傲。我迫切想要看到她,没有看到。 一个老乡来我家玩。她五六十岁,与我父母相熟,似乎要老些。玩完后,我和那她一起离开家。我许是要送她回家。不记得父母有要求我这么做,我记忆中没有,更不会主动提出。既然出来了,我就没急着返回。土路上,她不时诚恳地对我说,你们一家都是好人。我喜欢被夸奖,装作不动声色地默默走在她身旁。她话多,我没跟她说话。我们走在黄漆的水泥堤岸。她前,我后。她走得摇摇晃晃,还快,像是醉酒的年轻舞者。吓死我了,她踩着岸边斜坡走,竟踉跄几步走回岸。那斜坡至少六七十度。我想不出,她如何能把脚掌平踩在斜坡。况且,斜坡上突起无数馒头大小宛如巨大版按摩石垫的石包让行走更不可能。突然,她毫无预兆地滚落,幸好被坡底的一段水泥石墩挡住。她趴在石墩边,脸看向高处岸上的我。我想要几步就跑到她身旁,奈何眼光在她与脚下间飞速移动,腿却丝毫迈不开。我害怕从斜坡上滚落,甚至会掉进河里。我没看到河,也没听到流水声。未知增加了我的恐惧。我在大脑皮层埋怨她不好生走路。我的心底低声说,我是个耻辱,没有保护她,亏她还说我们一家都是好人。我的求生让我无比羞耻。我对她感到歉疚。我发不出声音,各种感情在脸上混杂扭曲成难堪。不久,一个老头将她扶起,远远地隐约在嘲笑我的懦弱。我终于放松,装作没注意到他的嘲笑与不满。我安慰自己,钓鱼佬离得近先我一步而已。我们走在岸上。她像闭眼的走钢丝演员,一头栽进另一边的小渠。我产生一股跳进渠的强烈冲动。只荡出水纹的水面快得离谱地恢复平静,真就一眨眼。我怕渠底有流沙,跳下去会将我吞没,就像吞掉她那样。我趴在岸边,一只脚小心翼翼往水里探。突然,一个白衬衣男子跳入渠中,站在水中双手拨拉起半人高的银白水花圈。中年男人扶起她,水不及膝盖。我们走在还算宽阔的戈壁街道,街上无人。街边,几栋土块房,偶有高大沙枣树冠伸进街道上方。男人是她儿子。他和她是同辈老乡,她儿子是比我低一届的同学。我相信中年男人是她儿子。我想,她很老了,还有病,精神方面的疾病,她翻来覆去说我们家都是好人我就该猜到。我对她儿子说,你最好让你儿子跟着她。一个小孩在我们身边跑来跑去。中年男人小声地冷笑一声。我又说,不要让她再在岸边走,走马路安全些。我看到小渠旁边是一段还显黑色的乡村柏油路,五六米宽,转瞬即逝。我猜想,一直未见的我脚下的堤岸兴许就二三十厘米宽。每处,我只能看到狭窄的景象,像是被让人无感的夹子夹住了眼皮。她早都不在街上,也许拐过街角土块房走了。我看到,中年男人睁大眼睛瞪我,微伸着头。他想要我滚开。我觉得,他没责怪或打我,已是仁至义尽。我使她蒙难。我安静了,站在原地。他转身,小跑着拐进街角消失。 我在小城内逃命。街上,到处是抓小孩的队伍。这些队伍多由十来岁儿童组成,不断有小孩进入,成天在街上慢跑。我都在最狭小的巷子穿梭。有一次,两个队员离开沿街慢跑的队伍,还是朝我走来。他们赤膊强壮,黝黑中闪着金光的皮肤渗出油来,像史泰龙饰演的洛奇。他们站在我面前。那是两张维吾尔族孩子的脸,透出单纯的凶残。对他们,我本能地感到恐惧。我不知道他们为何放过我,也不清楚我是大人还是小孩。队伍既是残暴的抓捕机器,也曾是可怜的捕猎对象。我认为那是车站。我跳进方形水泥沟,想乘车离开。水泥沟长长的,大概一米深和宽。高处的胖司机抽着烟,坐在消失的凳子上,跟沟槽里的一群人喊话。他不卖给我票。我往回走,想要翻上石子路。水泥沟被玻璃窗封住,像是半截身子埋入土中的火车。微胖女售票员打开高处的窗户探头询问。我仰头,说我要上去。司机转头看向这边,露出不耐烦的表情。穿着黑色连身裙的金黄头发卷曲的售票员推着关上了玻璃窗。我推开块黑色的玻璃房顶,整个人吊立空中。我的双手继续向外不断摸索探索。这是户普通人家,住着位没露脸的爷爷和穿件白背心瘦瘦的小男孩。我不时抓到鸡蛋形状的黑色工艺品。我向他们解释我没有偷它们,并将它们在屋顶轻轻放下。我终于爬上屋顶,那是块平坦的白色屋顶。屋顶的小木桌边,我、小男孩和他姐姐围坐,喝了一会儿茶。趴在倾斜的屋顶上,我后退着滑落。途中,我发现一个雪白的瘦老头在猥亵小女孩。我没看到有关小女孩的任何一点细节,是猥亵这个想法直接印入我思想。我赶紧跑路,怕变态老头追我,杀我灭口。跑着跑着,我看到前方有个小男孩也在奔跑,活像只跳跃的黑兔子。在干草丛中,他趴着奔跑跳跃。我跑上前,紧紧跟在他身后。干涸宽阔布满干枯粗茎草枝的大渠的对岸,有几个男孩一边奔跑一边叫嚷,欢笑吵闹着追赶他。奔跑中,我偶然看到他上衣内垂下的两坨摇摆着的洁白乳房。我恍然大悟,他是个有着女儿身的男孩。我明白了他们口中的污言秽语,连他的悲惨遭遇也知晓。接近大渠的拐角,一面与岸同向而立的玻璃墙高高窜入云霄。我跟在他身后,跃上透明墙。由纵横交错的竹子和其间镶嵌的玻璃组合而成的巨大玻璃墙,有竖起的足球场那么大。我们向上跑,像树冠间跳跃的猴子,像草原上奔跑的猎豹。偶尔,我向下方看去,路边散落着几个平房修车行和几颗杨树绿油油的树叶轻摇,以及平整的广阔田地。这里是小城的边缘地带。突然,小男孩用头撞碎块玻璃,窜到玻璃墙的另一侧。我没有丝毫犹豫,闭着眼,用额头狠劲砸碎脸前的玻璃。我没觉察到疼,只有酣畅淋漓的痛快。落在头和身躯上的不是玻璃渣滓,而是塑料碎片,不具杀伤力。我想,这是玻璃墙被常年累月暴晒和风吹雨打的缘故。碎片落尽,我睁开眼,我的上半身体已在墙的异侧。我看到,一截窄窄的布上些灰尘的地膜挂在我脖子上,像是一条哈达。我向下俯冲奔跑。 我站在我家门前。一个身穿白色连衣裙的小女孩正用铁锤不停砸墙。我认为她是我的小外甥女。我感到愤怒。我跑到墙跟前,把她撵开,弯腰蹲下查看。我发现,正面这堵墙向后移动了二十多厘米,没倒真是奇迹,犹如一块竖立的厚实钢板。我站起,快步跳进院子,折下根干枯杨树枝,追赶她。她绕着圈逃跑。几圈下来,我终于在院外追上她。我用树枝在她后背轻轻碰了下,不想她受伤。阴雨天,土路泥泞湿滑,到处是积水的泥坑,我和两个外甥女小心翼翼地往院内走。两个外甥女穿着同样的白色连衣裙,一大一小,时隐时现。院内的泥路上长着簇植物,比我高一点儿,占去路的一半。大外甥女问,这是什么花?我看到,每颗植物的顶端长着小而密的暗黄色花瓣。我说,这是菊花。我忍住激动,想她们一定很崇拜我这个知识丰富的舅舅,特别是小外甥女。我一转头,只看到大外甥女胸部鼓起的白T恤。突然,画面快速切换,似电影的几倍速播放。一株株秧苗在水田种下,一株接着一株包谷苗在旱地长出,它们连成一条笔直的绿线,几条线,接着布满整块水田和旱地。也可以说是绿色和黄色,翻折起向四周延伸,不断飞速扩大。这不是屏幕上的动画,而就发生在自然大地。这是中国农业或地主的扩张史,最终汇成中西部几个省份组成的方形区域。只见,一个二十左右扎着长发的大眼睛女孩的头在空中飞,从左至右飞过一大片散落着几个农人只稀疏种上些秧苗的水田。我看不到我。我可能在背景高处的空中。大外甥女说,这是一个只有容貌的女孩。从声音判断,外甥女在我身边。我没看到她,也没看她。我觉得外甥女是在嫉妒。这个女孩古灵精怪,我似乎在哪见过。我甚至觉得和女孩有过一段情。女孩的头飞过水田,被高大的长形两层民居遮挡,再没出现。我想不起在哪见过她。
原创【单车猿】 单车猿 漫长又炎热的午间,教室里,几个同学在聊天。恍惚中,我仿佛从他们的对话里不时辨析出一个词,单车员。我想,它和“售货员”用法一样,就是骑自行车的人,确是不常见的词,容易造成误解或歧义,倒有简洁的古味,给人耳目一新之感。我睡不着了,来了精神,坐起来,拿出书本,假装写作业,好继续偷听他们的谈话。我又听到好几次“单车员”,还得到单车员的一些信息。单车员,男,初中部的老师,大概三十多岁的中青年。我们学校初高中都有。他黝黑瘦小,龅牙,颧骨突出,总是骑着自行车,像马戏团骑自行车的猴子或猩猩。说完,那几个男生笑得张牙舞爪,抱着足球追打着跑出教室。我恍然大悟,不是单车员,是单车猿。一幅画面在我脑中徐徐展开,一只身穿色彩鲜艳演出服的大猩猩或小猴子骑着过小或过大的自行车围着低处中央的小小圆形舞台边沿绕行,它偶尔小心翼翼地一脚站在车座一脚站在车把,像高处走钢丝的演员,它甚至飞速骑上楼梯平台飞跃着穿过熊熊燃烧的火焰铁圈,如威风凛凛的雄狮。四周是高不见顶的观众们,叫好起哄嘘声或空无一人,寂静着鸦雀无声。 接下来的一两个月时间里,我见到了单车猿,好多次看到他。我第一眼看到他是在食堂,便觉得他有些像我初中时前座的男生,除了他总是骑着自行车以外。他骑着自行车,穿过从门梁垂下的一段段窄窄的绿色塑料长条,缓慢地拐过急弯,目视前方,径直骑向学生打饭队伍的队尾。中午放学时间,打饭的学生很多。我被他高超的自行车技艺深深折服,目瞪口呆。他竟可以坐在自行车原地不动,只靠偶尔轻微的左右摇摆就能保持平衡。有个老师示意他队伍最前头,他便骑着自行车娴熟地穿越人群而去。偶尔,有个别学生偷笑着小声和同伴说话并瞟向他,同伴看了他一眼就没看了。食堂打饭的师傅倒没表现出异样的眼光,可能见怪不怪了,也可能是食堂师傅压根没有发现他的异常。打饭时,他的自行车横靠着窗口下的墙,他一只脚踩在踏脚板,另一只脚耷拉着悬空或置于后座,他上身总是直立,同那些打饭的师生毫无二致,连身高都差不多了。他踩动自行车,带着打包的食物,驶离食堂。我在课间的校园里看到他,在教学楼的楼道里看到他,在周一早晨升国旗的教师队伍的末尾看到他。和他人在一起时,他微笑着露出中间有缝的两颗门牙说笑,声音不好听,像公鸭的惨叫。他一个人时,面无表情,似乎是一具被抽走灵魂没有躯体的由衣裤和鞋袜组成的空虚机器怪兽。没有例外,他总是在自行车上。有一次体育课,我竟看到他骑着自行车跟老师们打篮球。他丝毫没有骑着自行车的不便与笨拙,虽然也无提升,仿佛自行车的两个轮胎就是他的两条腿。我感到他的充实或忘记所有。体育课结束,他朝教学楼骑去,我便跟在他身后上楼。这不是我第一次跟踪他。他们初中在一到三层,我们高中在四至六楼。说不上跟踪,我只是恰好有意无意顺便走在他身后。正因为如此,我终于解开困扰我许久的疑团,他是如何骑自行车沿着楼梯上楼?毕竟他的办公室在三楼,316.确切地说,他不是骑着向上,而是弹着往上。在楼道里,他直立着站起,面向楼梯,轻踩踏板,给自行车来一个缓慢的加速,冲向楼梯。临近楼梯时,他顺势蹲下,弯曲膝盖,再借力站起,像弹簧的伸缩,并双手拉起前轮于胸前,他们便腾空而起。后轮落在楼梯台阶上时,他和自行车差不多都直立起来,像极了那幅战场上拿破仑骑着前身跃起的高大战马的画像。他就这样弹跳着后轮,一跳一个台阶地往上走,可能是打篮球让他的身体有些疲累。有时,他一跳两三个台阶,为了赶时间。灵光一闪,我觉得他的上楼梯的姿势像极了他抢篮板的动作,或者是其的进化。我的脸上露出些许自作聪明的微笑,真想问问他是否如此。他早已不在我身前。 渐渐地,我有些控制不住想要看到他,就连上课时也是。我东张西望,魂不守舍,犹豫良久,坐立不安,明显心思不在课堂。我终于缓缓举起微微颤抖的手,老师,我要去卫生间。去吧。我低着头,快步走出教室。一到楼道,我的脚步立马变得轻盈,像只鸟儿在天空自由飞翔。这就是自由啊!竟如此美好,怪不得无数仁人志士趋之若鹜。我拽着扶手一溜烟从六楼窜到三楼,像在树间跳跃摇荡的长臂猿。我调整呼吸,心脏不再大惊小怪地没见过世面的模样。我径直走向楼道的尽头或拐角。那是他教授的班级,初三八班和九班。这是我第二三十次去看他上课。不久之前,当不再满足于校园偶遇时,我便自然产生了主动出击寻找他的想法。还有一个办法,在临近上课时,我时常躲在角落,注视着那段楼道——他去往教室的必经之路。我的心在祈祷他现身。这样有个好处,我只会迟到两三分钟,老师们大多不会责怪,毕竟楼高路远。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擅自绘制出他的课程表。每天,那个课程表是我端详最多的资料,早都烂熟于心。不出意料,这节课,他确在九班上课。他骑着自行车,竟静止在讲台,只靠一根手指撑在黑板。学生们安静地做那几道计算题,他便骑着自行车,在教室的过道骑骑停停,不时看某个学生的解题过程。这些时候,他的一只脚便踩在桌腿或椅腿上,来保持平衡。顶多一两分钟,我不能在后窗看太久,以免他们发现。每天看到他一次,我就心满意足。我朝六楼跑去,觉得不该把精力放在这件无意义的事上,学业才是正道,都高三了,不努力就再也没机会,也不该给十几年的学习生涯留下遗憾。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到教室门口,扶住门框,报告。进来,大家向李伊学习,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快到了,抓紧时间,就要有这种紧迫感,都看黑板。我认真听完那道题。和预感的一样,我开始后悔,后悔没有多看他一会儿。这些天,我在看他一两分钟再心无旁骛地学习十来分钟剩下时间全都是想他的循环中度过。说来不可思议,我已能大致预测接下来我的感觉或想法。就像我坚定地想要学习时,我已经想到很快我就会觉得他更加重要。我似乎无法控制我的心和脑。 我反思,他为什么让我如此着魔?无外乎这两个原因。一是前面说过的,他和我初中的前桌男生相像。他们都瘦小,话不多,害羞爱笑,笑起来总是露出两颗大兔牙,沉默时仿佛不存在,给人一种神秘之感。也许,我把那个男生投射到他身上。几年以来,我都想问初中的前桌男生一个问题,又一直不敢问。那时,我时常伸直双腿或单腿挂或踩在男生的凳子横杠上。这样能促进腿部血液流通,有利于听课效率的提高。正因如此,我才考上这个重点高中。男生偶尔想移动下凳子,换个听课姿势,见动弹不得,只好作罢。后来,我更是得寸进尺,时常当他正要坐下时,用脚把凳子往后勾。他趔趄一下,可惜被桌子撑住,没有倒下。就算如此,男生也只是朝我咧嘴笑笑,一点也不生气。我不断测试着男生的底线。显然,男生的底线深不见底。直到毕业,我还是失败了,只得继续坠落。我想问男生,你怎么不生气呢?真的不生气吗?得到肯定的答案还好。最惨的事,要是男生压根不记得,场面会很尴尬,更显得我自作多情,我便一直没敢问。二是说他就是男生的替身不公平,也不准确,他身上确有巨大的吸引力,吸引我去探求他的本质。一个永远骑在自行车上的人,我不想把他简单地归结为对那辆自行车的恋物癖,那是心怀恶意的人的偷懒。小时候,下雨天,我们是不是会寻找并踩在积水中的石块上跳跃,至少对此感到羡慕。就算不是下雨天,儿时的我们也乐于踩在马路边狭窄的路牙上小心翼翼底向前行走,压根不想下来。还有,暑假期间,我看过的岩井俊二的电影《梦旅人》,那里面的三个青年疯子一直在围墙上走着游历城市,永远不让脚挨到地面。这是不是像极了王家卫电影中只能一直飞的无脚鸟,死亡才能让他落地。它们也像始终与风车战斗的最后的骑士堂吉诃德,恢复正常的他只剩令人窒息的落寞。他们都有一种儿时的纯真,天真烂漫地癫狂,抵抗权威与世俗,反文明的自然,就像一首理想主义的悲歌。也许,儿时的幼稚、疯子的疯狂才是正常,至少该是正常的一种形式。我对这样的人感同身受。我也时常想像小时候那样跳步,举办跳步大赛,甚至想永远跳步着过完我的一生。跳步让我快乐,或者什么也不想。然而,我已经高三,不是那个蹦蹦跳跳地跳步小女孩。谁说高三女生就不能跳步,他不就一直骑在自行车上吗?永远做孩童,一直是疯子,又未尝不可呢?我不能像这样以我的理解简化、美化或歪曲他,便试图探索他的真实。 我想快点结束这一切。找到真相,我就能解脱。真正理解一个人,就是杀死他。我要杀死我心里的他。正如佩索阿在《不安之书》中说的,被理解无异于卖淫。我说,去理解就是强奸。我不该再耽搁时间,决定今晚就跟踪到他家,问个究竟。我拿出课程表确认,今天下午,他确有课后托管。提前十分钟,我借故上厕所,推着车在直通校门口的水泥路等待。铃声刚响,他前几个骑出教学楼。我的鼻孔不自控地呼气冷笑一声,心想他肯定不是任劳任怨把自己的全部献给学生的好老师。我赶快往学校大门骑去,看他速度挺快,别跟丢了。没想到,还是被他抢先一步冲出校门。他踉跄了一下。他真不懂规矩,竟然不下车,才想起他是永不下车的单车猿嘛!门口的保安倒也不阻拦,应该已经习惯了。我扫过核酸码,赶紧跳上车。好险,我差点看不到他朝左边拐去。我使劲瞪着车,跟上了他,骑在他身后。他的速度慢了许多,很少看向左右。看得出来,他倒是挺遵守交通规则。不到半小时,我跟着他骑到应该是他家的小区门口。他滑行着,速度已变得很慢。突然,他跳下车。没错,他真的双脚着地,推着车前进。吃惊的我差点撞到他。他刷脸,进入小区,又走了几步,这才骑上车。我跟着他在一个单元门前停下,放好自行车。他的自行车蓝色,是那种初高中男生骑的普通自行车,有些地方涂满厚厚灰尘。看得出来,他不常擦他的自行车。我断定,他不是喜欢自行车的恋物癖。我要是拄着手杖,画上两瓣细长的胡须,是不是就成了年轻的女版矮冬瓜大侦探波洛。突然,我发现我在电梯门口傻笑,忘记了进电梯。他一只手挡在电梯门口。我收起笑容,尴尬地走进电梯。他退到电梯深处。我看到电梯中9号按钮亮着,又转过头,心想就当自己也住在九楼就好了。我先出了电梯,假装蹲下系鞋带。他左拐,拿出钥匙开门,进屋了。我站起来,904.显然,我还不够大胆。我在楼梯间踱步,犹豫要不要敲门。敲门,我怕有危险,毕竟我只是个高中女生。不敲门,我又想解脱,不该任由这件事再困扰我。我决定敲门,却怎么也下不去手。 差不多半个小时,门突然开了。他一只手握着门把手,另一只手抓住竖着的铁门框,露出一个头和不多的身子问,同学,你是不是有什么事?老师,我是一中的学生,你是一中的老师吧,你怎么知道我找你有事?对,你穿着一中的校服,我在这一层还没遇到过一中的学生,便在猫眼里往外看,我以为你要不了多久就会走,便想是不是找我有事。哦,是有点事,没什么意义的小事,对我确是要紧的事,我就想在今天解决它,能不能麻烦你,老师。没事,那是去外面楼梯口说,还是进屋说。我往屋内瞄了瞄,没看到其他人,猜他应该是独居。我说,老师,那去楼梯口吧,不会耽误你太多时间。他笑了,露出一排白牙说,好,你等我拿上钥匙,别等会儿进不了屋。他快步返回屋内。我往屋内偷偷走了几步又快速退出。屋子简洁干净,没有多余的东西。天已经黑了,我和他并排站在楼梯间的窗户前。那里空间不大,勉强能站下两人。同学,你问吧。嗯,老师,在校园里,你不都骑在自行车上吗,为什么回到小区你的双脚却可以在地面行走?哪一个才是真实的你,或者谁更多些?我很好奇。他看着窗外昏暗中的霓虹,仿佛在思索或走神。他开腔说道,老实说,我讨厌骑在自行车上,只是无法下来,在校园里,真是如此。在校外,我可以让双脚着地,但这样我会显得更怪吧。一个怪人或疯子应该在所有方面尽可能不正常才对,否则会引来更多非议,更令人讨厌。我便一般到小区再下车。小区里的人不觉得我是怪人,当然,没几个人认识我。电梯间的白光照在他脸上,他笑了。我急忙辩解,老师,我一点也不认为你怪,反而觉得你是一个特别的人。听你这么一说,我突然觉得你就是卡夫卡笔下的饥饿艺术家,他用生命把饥饿艺术推到极致,临死之前却借口说他只是没有任何合胃口的食物,我不完全相信。我看过卡夫卡的那篇小说,挺喜欢,那个理由的确有可能是他的自谦自贱的借口。我不一样,我没有钻研驾驶自行车的技艺,够用就好。的确,好几年为了能骑车上楼梯或在教室悬停,我付出了许多。无数次,我摔得头破血流,双脚却始终没有一次落地。但是,自行车只是行使着我双脚的功能,不多也不少。我永远也不可能骑着自行车在天空飞翔。我只是利用它打篮球踢足球,或者为了生存疲于奔命。说不定自行车才是我的本质,我怎么也无法改变。他是我遇到的唯一看过卡夫卡小说的人。老师,那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是什么导致你无法从自行车上下来?他眼睛一亮,转过头看我,似乎一直在期待这个问题,像个孩子。两个月前吧,我终于有了点眉目,就是有些不可思议。没事,老师,你说。我觉得我生活在梦中,不是修辞意义上的梦,是一个真正的梦。我没有疯,也不是胡乱说。我有证据。进出校门,我都试图从自行车上下来,现今也是如此。我却怎么也下不来,最多只体现在摇晃的车身,似乎有人把我捆在自行车上,甚至有一股神秘力量推着我冲过校门。这种无力感,不就是我们在梦境中遇到的吗!明明很容易的事,梦境中的我们却怎么也做不到的无力、疑惑、懊恼和恐惧。梦中的神秘感自更不必说。每天早晨,我明明醒来了。可能,我只是在梦中醒来,或者全都是梦。当然,我也有可能是在别人的梦中。谁会梦到我呢?这比梦本身还要荒诞和不可思议。或者,我已分不清梦和现实。我看着他。老师,这还真有可能是一个梦。这一两个月,我似乎被控制了,总是想要看到你。很多时候,梦中的我们的确无法控制自己,甚至做出些现实中怎么也不可能出现的事。他看向窗外远方。永远骑在自行车上的猴子,只可能在梦中。这么说是弱者在逃避。在梦中也挺好,谁说醒来就不是另一场梦呢?这不就是庄子吗!毕竟,我们的生活是现实还是梦,很难证明。回家吧,要不然你不得不吃我那难以下咽的食物了。好,老师,我走了。 我骑着车,飞速往家赶。路上,行人车辆很少。我说在同学家学习,吃过饭了,便径直回到卧室。11月15日,我发了一个表白墙,说初三八班的他是宝藏男孩。不知他能不能看到,又知不知道是我发的。他能高兴一下也好。我更多是在可怜他,觉得他可怜。至于他为什么可怜,我不知道,或者是我不想说出来。就像大话西游中的周星驰说那个人好像一条狗,其实那个人就是他自己。我抬起头,稍微伸了个懒腰,转头看向后排远处的那个男生。男生又盯着眼前美女同学的长发或后背发呆。我想,我也许该去跟男生道个歉,肯定是我常踩男生的凳子,男生才换的座位。我犹豫着,没有勇气。第一节晚自习的下课铃响了。突然,我站起身,快步走近男生。我知道那是远离。我在男生身旁的空位坐下,看向男生。我发现,你上课总是发呆,没看黑板,有时还傻笑。这么明显吗?那我得收敛点了,别被老师发现。我还以为男生会说,你怎么知道这些,是不是上课都在看我。真是个草包啊!我说,你在瞎想什么?明年就要高考了。男生说,我在想象踢足球,我一连过了好几个人,那些动作快速飘逸,最终零度角射门得分。好多时候,我的脑袋一边想象,我的脚便在桌子底下一边不自觉摆动出相应姿势。足球就那么好玩吗?我也控制不了啊!对了,坐第一排腿上动作太容易被发现,我考虑到这点,有人找我换座位,便二话不说同意了。这样啊,我还以为你烦我踩你凳子。咋可能,主要是足球太好玩了,特别是在雪上踢球,摔着特别爽。哪天我去看你踢。好啊。叮铃铃,第二节晚自习得铃声响起。我走了,你慢慢想吧。幼稚可爱的大草包。我回到座位坐下。突然,我有个预感,明年我将考上一个好大学。我决定先把小说的最后一段写完再学习。我拿出笔记本,开始写这篇小说。
原创小说【单车猿】 单车猿 漫长又炎热的午间,教室里,几个同学在聊天。恍惚中,我仿佛从他们的对话里不时辨析出一个词,单车员。我想,它和“售货员”用法一样,就是骑自行车的人,确是不常见的词,容易造成误解或歧义,倒有简洁的古味,给人耳目一新之感。我睡不着了,来了精神,坐起来,拿出书本,假装写作业,好继续偷听他们的谈话。我又听到好几次“单车员”,还得到单车员的一些信息。单车员,男,初中部的老师,大概三十多岁的中青年。我们学校初高中都有。他黝黑瘦小,龅牙,颧骨突出,总是骑着自行车,像马戏团骑自行车的猴子或猩猩。说完,那几个男生笑得张牙舞爪,抱着足球追打着跑出教室。我恍然大悟,不是单车员,是单车猿。一幅画面在我脑中徐徐展开,一只身穿色彩鲜艳演出服的大猩猩或小猴子骑着过小或过大的自行车围着低处中央的小小圆形舞台边沿绕行,它偶尔小心翼翼地一脚站在车座一脚站在车把,像高处走钢丝的演员,它甚至飞速骑上楼梯平台飞跃着穿过熊熊燃烧的火焰铁圈,如威风凛凛的雄狮。四周是高不见顶的观众们,叫好起哄嘘声或空无一人,寂静着鸦雀无声。 接下来的一两个月时间里,我见到了单车猿,好多次看到他。我第一眼看到他是在食堂,便觉得他有些像我初中时前座的男生,除了他总是骑着自行车以外。他骑着自行车,穿过从门梁垂下的一段段窄窄的绿色塑料长条,缓慢地拐过急弯,目视前方,径直骑向学生打饭队伍的队尾。中午放学时间,打饭的学生很多。我被他高超的自行车技艺深深折服,目瞪口呆。他竟可以坐在自行车原地不动,只靠偶尔轻微的左右摇摆就能保持平衡。有个老师示意他队伍最前头,他便骑着自行车娴熟地穿越人群而去。偶尔,有个别学生偷笑着小声和同伴说话并瞟向他,同伴看了他一眼就没看了。食堂打饭的师傅倒没表现出异样的眼光,可能见怪不怪了,也可能是食堂师傅压根没有发现他的异常。打饭时,他的自行车横靠着窗口下的墙,他一只脚踩在踏脚板,另一只脚耷拉着悬空或置于后座,他上身总是直立,同那些打饭的师生毫无二致,连身高都差不多了。他踩动自行车,带着打包的食物,驶离食堂。我在课间的校园里看到他,在教学楼的楼道里看到他,在周一早晨升国旗的教师队伍的末尾看到他。和他人在一起时,他微笑着露出中间有缝的两颗门牙说笑,声音不好听,像公鸭的惨叫。他一个人时,面无表情,似乎是一具被抽走灵魂没有躯体的由衣裤和鞋袜组成的空虚机器怪兽。没有例外,他总是在自行车上。有一次体育课,我竟看到他骑着自行车跟老师们打篮球。他丝毫没有骑着自行车的不便与笨拙,虽然也无提升,仿佛自行车的两个轮胎就是他的两条腿。我感到他的充实或忘记所有。体育课结束,他朝教学楼骑去,我便跟在他身后上楼。这不是我第一次跟踪他。他们初中在一到三层,我们高中在四至六楼。说不上跟踪,我只是恰好有意无意顺便走在他身后。正因为如此,我终于解开困扰我许久的疑团,他是如何骑自行车沿着楼梯上楼?毕竟他的办公室在三楼,316.确切地说,他不是骑着向上,而是弹着往上。在楼道里,他直立着站起,面向楼梯,轻踩踏板,给自行车来一个缓慢的加速,冲向楼梯。临近楼梯时,他顺势蹲下,弯曲膝盖,再借力站起,像弹簧的伸缩,并双手拉起前轮于胸前,他们便腾空而起。后轮落在楼梯台阶上时,他和自行车差不多都直立起来,像极了那幅战场上拿破仑骑着前身跃起的高大战马的画像。他就这样弹跳着后轮,一跳一个台阶地往上走,可能是打篮球让他的身体有些疲累。有时,他一跳两三个台阶,为了赶时间。灵光一闪,我觉得他的上楼梯的姿势像极了他抢篮板的动作,或者是其的进化。我的脸上露出些许自作聪明的微笑,真想问问他是否如此。他早已不在我身前。 渐渐地,我有些控制不住想要看到他,就连上课时也是。我东张西望,魂不守舍,犹豫良久,坐立不安,明显心思不在课堂。我终于缓缓举起微微颤抖的手,老师,我要去卫生间。去吧。我低着头,快步走出教室。一到楼道,我的脚步立马变得轻盈,像只鸟儿在天空自由飞翔。这就是自由啊!竟如此美好,怪不得无数仁人志士趋之若鹜。我拽着扶手一溜烟从六楼窜到三楼,像在树间跳跃摇荡的长臂猿。我调整呼吸,心脏不再大惊小怪地没见过世面的模样。我径直走向楼道的尽头或拐角。那是他教授的班级,初三八班和九班。这是我第二三十次去看他上课。不久之前,当不再满足于校园偶遇时,我便自然产生了主动出击寻找他的想法。还有一个办法,在临近上课时,我时常躲在角落,注视着那段楼道——他去往教室的必经之路。我的心在祈祷他现身。这样有个好处,我只会迟到两三分钟,老师们大多不会责怪,毕竟楼高路远。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擅自绘制出他的课程表。每天,那个课程表是我端详最多的资料,早都烂熟于心。不出意料,这节课,他确在九班上课。他骑着自行车,竟静止在讲台,只靠一根手指撑在黑板。学生们安静地做那几道计算题,他便骑着自行车,在教室的过道骑骑停停,不时看某个学生的解题过程。这些时候,他的一只脚便踩在桌腿或椅腿上,来保持平衡。顶多一两分钟,我不能在后窗看太久,以免他们发现。每天看到他一次,我就心满意足。我朝六楼跑去,觉得不该把精力放在这件无意义的事上,学业才是正道,都高三了,不努力就再也没机会,也不该给十几年的学习生涯留下遗憾。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到教室门口,扶住门框,报告。进来,大家向李伊学习,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快到了,抓紧时间,就要有这种紧迫感,都看黑板。我认真听完那道题。和预感的一样,我开始后悔,后悔没有多看他一会儿。这些天,我在看他一两分钟再心无旁骛地学习十来分钟剩下时间全都是想他的循环中度过。说来不可思议,我已能大致预测接下来我的感觉或想法。就像我坚定地想要学习时,我已经想到很快我就会觉得他更加重要。我似乎无法控制我的心和脑。 我反思,他为什么让我如此着魔?无外乎这两个原因。一是前面说过的,他和我初中的前桌男生相像。他们都瘦小,话不多,害羞爱笑,笑起来总是露出两颗大兔牙,沉默时仿佛不存在,给人一种神秘之感。也许,我把那个男生投射到他身上。几年以来,我都想问初中的前桌男生一个问题,又一直不敢问。那时,我时常伸直双腿或单腿挂或踩在男生的凳子横杠上。这样能促进腿部血液流通,有利于听课效率的提高。正因如此,我才考上这个重点高中。男生偶尔想移动下凳子,换个听课姿势,见动弹不得,只好作罢。后来,我更是得寸进尺,时常当他正要坐下时,用脚把凳子往后勾。他趔趄一下,可惜被桌子撑住,没有倒下。就算如此,男生也只是朝我咧嘴笑笑,一点也不生气。我不断测试着男生的底线。显然,男生的底线深不见底。直到毕业,我还是失败了,只得继续坠落。我想问男生,你怎么不生气呢?真的不生气吗?得到肯定的答案还好。最惨的事,要是男生压根不记得,场面会很尴尬,更显得我自作多情,我便一直没敢问。二是说他就是男生的替身不公平,也不准确,他身上确有巨大的吸引力,吸引我去探求他的本质。一个永远骑在自行车上的人,我不想把他简单地归结为对那辆自行车的恋物癖,那是心怀恶意的人的偷懒。小时候,下雨天,我们是不是会寻找并踩在积水中的石块上跳跃,至少对此感到羡慕。就算不是下雨天,儿时的我们也乐于踩在马路边狭窄的路牙上小心翼翼底向前行走,压根不想下来。还有,暑假期间,我看过的岩井俊二的电影《梦旅人》,那里面的三个青年疯子一直在围墙上走着游历城市,永远不让脚挨到地面。这是不是像极了王家卫电影中只能一直飞的无脚鸟,死亡才能让他落地。它们也像始终与风车战斗的最后的骑士堂吉诃德,恢复正常的他只剩令人窒息的落寞。他们都有一种儿时的纯真,天真烂漫地癫狂,抵抗权威与世俗,反文明的自然,就像一首理想主义的悲歌。也许,儿时的幼稚、疯子的疯狂才是正常,至少该是正常的一种形式。我对这样的人感同身受。我也时常想像小时候那样跳步,举办跳步大赛,甚至想永远跳步着过完我的一生。跳步让我快乐,或者什么也不想。然而,我已经高三,不是那个蹦蹦跳跳地跳步小女孩。谁说高三女生就不能跳步,他不就一直骑在自行车上吗?永远做孩童,一直是疯子,又未尝不可呢?我不能像这样以我的理解简化、美化或歪曲他,便试图探索他的真实。 我想快点结束这一切。找到真相,我就能解脱。真正理解一个人,就是杀死他。我要杀死我心里的他。正如佩索阿在《不安之书》中说的,被理解无异于卖淫。我说,去理解就是强奸。我不该再耽搁时间,决定今晚就跟踪到他家,问个究竟。我拿出课程表确认,今天下午,他确有课后托管。提前十分钟,我借故上厕所,推着车在直通校门口的水泥路等待。铃声刚响,他前几个骑出教学楼。我的鼻孔不自控地呼气冷笑一声,心想他肯定不是任劳任怨把自己的全部献给学生的好老师。我赶快往学校大门骑去,看他速度挺快,别跟丢了。没想到,还是被他抢先一步冲出校门。他踉跄了一下。他真不懂规矩,竟然不下车,才想起他是永不下车的单车猿嘛!门口的保安倒也不阻拦,应该已经习惯了。我扫过核酸码,赶紧跳上车。好险,我差点看不到他朝左边拐去。我使劲瞪着车,跟上了他,骑在他身后。他的速度慢了许多,很少看向左右。看得出来,他倒是挺遵守交通规则。不到半小时,我跟着他骑到应该是他家的小区门口。他滑行着,速度已变得很慢。突然,他跳下车。没错,他真的双脚着地,推着车前进。吃惊的我差点撞到他。他刷脸,进入小区,又走了几步,这才骑上车。我跟着他在一个单元门前停下,放好自行车。他的自行车蓝色,是那种初高中男生骑的普通自行车,有些地方涂满厚厚灰尘。看得出来,他不常擦他的自行车。我断定,他不是喜欢自行车的恋物癖。我要是拄着手杖,画上两瓣细长的胡须,是不是就成了年轻的女版矮冬瓜大侦探波洛。突然,我发现我在电梯门口傻笑,忘记了进电梯。他一只手挡在电梯门口。我收起笑容,尴尬地走进电梯。他退到电梯深处。我看到电梯中9号按钮亮着,又转过头,心想就当自己也住在九楼就好了。我先出了电梯,假装蹲下系鞋带。他左拐,拿出钥匙开门,进屋了。我站起来,904.显然,我还不够大胆。我在楼梯间踱步,犹豫要不要敲门。敲门,我怕有危险,毕竟我只是个高中女生。不敲门,我又想解脱,不该任由这件事再困扰我。我决定敲门,却怎么也下不去手。 差不多半个小时,门突然开了。他一只手握着门把手,另一只手抓住竖着的铁门框,露出一个头和不多的身子问,同学,你是不是有什么事?老师,我是一中的学生,你是一中的老师吧,你怎么知道我找你有事?对,你穿着一中的校服,我在这一层还没遇到过一中的学生,便在猫眼里往外看,我以为你要不了多久就会走,便想是不是找我有事。哦,是有点事,没什么意义的小事,对我确是要紧的事,我就想在今天解决它,能不能麻烦你,老师。没事,那是去外面楼梯口说,还是进屋说。我往屋内瞄了瞄,没看到其他人,猜他应该是独居。我说,老师,那去楼梯口吧,不会耽误你太多时间。他笑了,露出一排白牙说,好,你等我拿上钥匙,别等会儿进不了屋。他快步返回屋内。我往屋内偷偷走了几步又快速退出。屋子简洁干净,没有多余的东西。天已经黑了,我和他并排站在楼梯间的窗户前。那里空间不大,勉强能站下两人。同学,你问吧。嗯,老师,在校园里,你不都骑在自行车上吗,为什么回到小区你的双脚却可以在地面行走?哪一个才是真实的你,或者谁更多些?我很好奇。他看着窗外昏暗中的霓虹,仿佛在思索或走神。他开腔说道,老实说,我讨厌骑在自行车上,只是无法下来,在校园里,真是如此。在校外,我可以让双脚着地,但这样我会显得更怪吧。一个怪人或疯子应该在所有方面尽可能不正常才对,否则会引来更多非议,更令人讨厌。我便一般到小区再下车。小区里的人不觉得我是怪人,当然,没几个人认识我。电梯间的白光照在他脸上,他笑了。我急忙辩解,老师,我一点也不认为你怪,反而觉得你是一个特别的人。听你这么一说,我突然觉得你就是卡夫卡笔下的饥饿艺术家,他用生命把饥饿艺术推到极致,临死之前却借口说他只是没有任何合胃口的食物,我不完全相信。我看过卡夫卡的那篇小说,挺喜欢,那个理由的确有可能是他的自谦自贱的借口。我不一样,我没有钻研驾驶自行车的技艺,够用就好。的确,好几年为了能骑车上楼梯或在教室悬停,我付出了许多。无数次,我摔得头破血流,双脚却始终没有一次落地。但是,自行车只是行使着我双脚的功能,不多也不少。我永远也不可能骑着自行车在天空飞翔。我只是利用它打篮球踢足球,或者为了生存疲于奔命。说不定自行车才是我的本质,我怎么也无法改变。他是我遇到的唯一看过卡夫卡小说的人。老师,那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是什么导致你无法从自行车上下来?他眼睛一亮,转过头看我,似乎一直在期待这个问题,像个孩子。两个月前吧,我终于有了点眉目,就是有些不可思议。没事,老师,你说。我觉得我生活在梦中,不是修辞意义上的梦,是一个真正的梦。我没有疯,也不是胡乱说。我有证据。进出校门,我都试图从自行车上下来,现今也是如此。我却怎么也下不来,最多只体现在摇晃的车身,似乎有人把我捆在自行车上,甚至有一股神秘力量推着我冲过校门。这种无力感,不就是我们在梦境中遇到的吗!明明很容易的事,梦境中的我们却怎么也做不到的无力、疑惑、懊恼和恐惧。梦中的神秘感自更不必说。每天早晨,我明明醒来了。可能,我只是在梦中醒来,或者全都是梦。当然,我也有可能是在别人的梦中。谁会梦到我呢?这比梦本身还要荒诞和不可思议。或者,我已分不清梦和现实。我看着他。老师,这还真有可能是一个梦。这一两个月,我似乎被控制了,总是想要看到你。很多时候,梦中的我们的确无法控制自己,甚至做出些现实中怎么也不可能出现的事。他看向窗外远方。永远骑在自行车上的猴子,只可能在梦中。这么说是弱者在逃避。在梦中也挺好,谁说醒来就不是另一场梦呢?这不就是庄子吗!毕竟,我们的生活是现实还是梦,很难证明。回家吧,要不然你不得不吃我那难以下咽的食物了。好,老师,我走了。 我骑着车,飞速往家赶。路上,行人车辆很少。我说在同学家学习,吃过饭了,便径直回到卧室。11月15日,我发了一个表白墙,说初三八班的他是宝藏男孩。不知他能不能看到,又知不知道是我发的。他能高兴一下也好。我更多是在可怜他,觉得他可怜。至于他为什么可怜,我不知道,或者是我不想说出来。就像大话西游中的周星驰说那个人好像一条狗,其实那个人就是他自己。我抬起头,稍微伸了个懒腰,转头看向后排远处的那个男生。男生又盯着眼前美女同学的长发或后背发呆。我想,我也许该去跟男生道个歉,肯定是我常踩男生的凳子,男生才换的座位。我犹豫着,没有勇气。第一节晚自习的下课铃响了。突然,我站起身,快步走近男生。我知道那是远离。我在男生身旁的空位坐下,看向男生。我发现,你上课总是发呆,没看黑板,有时还傻笑。这么明显吗?那我得收敛点了,别被老师发现。我还以为男生会说,你怎么知道这些,是不是上课都在看我。真是个草包啊!我说,你在瞎想什么?明年就要高考了。男生说,我在想象踢足球,我一连过了好几个人,那些动作快速飘逸,最终零度角射门得分。好多时候,我的脑袋一边想象,我的脚便在桌子底下一边不自觉摆动出相应姿势。足球就那么好玩吗?我也控制不了啊!对了,坐第一排腿上动作太容易被发现,我考虑到这点,有人找我换座位,便二话不说同意了。这样啊,我还以为你烦我踩你凳子。咋可能,主要是足球太好玩了,特别是在雪上踢球,摔着特别爽。哪天我去看你踢。好啊。叮铃铃,第二节晚自习得铃声响起。我走了,你慢慢想吧。幼稚可爱的大草包。我回到座位坐下。突然,我有个预感,明年我将考上一个好大学。我决定先把小说的最后一段写完再学习。我拿出笔记本,开始写这篇小说。
【原创】单车猿 单车猿 漫长又炎热的午间,教室里,几个同学在聊天。恍惚中,我仿佛从他们的对话里不时辨析出一个词,单车员。我想,它和“售货员”用法一样,就是骑自行车的人,确是不常见的词,容易造成误解或歧义,倒有简洁的古味,给人耳目一新之感。我睡不着了,来了精神,坐起来,拿出书本,假装写作业,好继续偷听他们的谈话。我又听到好几次“单车员”,还得到单车员的一些信息。单车员,男,初中部的老师,大概三十多岁的中青年。我们学校初高中都有。他黝黑瘦小,龅牙,颧骨突出,总是骑着自行车,像马戏团骑自行车的猴子或猩猩。说完,那几个男生笑得张牙舞爪,抱着足球追打着跑出教室。我恍然大悟,不是单车员,是单车猿。一幅画面在我脑中徐徐展开,一只身穿色彩鲜艳演出服的大猩猩或小猴子骑着过小或过大的自行车围着低处中央的小小圆形舞台边沿绕行,它偶尔小心翼翼地一脚站在车座一脚站在车把,像高处走钢丝的演员,它甚至飞速骑上楼梯平台飞跃着穿过熊熊燃烧的火焰铁圈,如威风凛凛的雄狮。四周是高不见顶的观众们,叫好起哄嘘声或空无一人,寂静着鸦雀无声。 接下来的一两个月时间里,我见到了单车猿,好多次看到他。我第一眼看到他是在食堂,便觉得他有些像我初中时前座的男生,除了他总是骑着自行车以外。他骑着自行车,穿过从门梁垂下的一段段窄窄的绿色塑料长条,缓慢地拐过急弯,目视前方,径直骑向学生打饭队伍的队尾。中午放学时间,打饭的学生很多。我被他高超的自行车技艺深深折服,目瞪口呆。他竟可以坐在自行车原地不动,只靠偶尔轻微的左右摇摆就能保持平衡。有个老师示意他队伍最前头,他便骑着自行车娴熟地穿越人群而去。偶尔,有个别学生偷笑着小声和同伴说话并瞟向他,同伴看了他一眼就没看了。食堂打饭的师傅倒没表现出异样的眼光,可能见怪不怪了,也可能是食堂师傅压根没有发现他的异常。打饭时,他的自行车横靠着窗口下的墙,他一只脚踩在踏脚板,另一只脚耷拉着悬空或置于后座,他上身总是直立,同那些打饭的师生毫无二致,连身高都差不多了。他踩动自行车,带着打包的食物,驶离食堂。我在课间的校园里看到他,在教学楼的楼道里看到他,在周一早晨升国旗的教师队伍的末尾看到他。和他人在一起时,他微笑着露出中间有缝的两颗门牙说笑,声音不好听,像公鸭的惨叫。他一个人时,面无表情,似乎是一具被抽走灵魂没有躯体的由衣裤和鞋袜组成的空虚机器怪兽。没有例外,他总是在自行车上。有一次体育课,我竟看到他骑着自行车跟老师们打篮球。他丝毫没有骑着自行车的不便与笨拙,虽然也无提升,仿佛自行车的两个轮胎就是他的两条腿。我感到他的充实或忘记所有。体育课结束,他朝教学楼骑去,我便跟在他身后上楼。这不是我第一次跟踪他。他们初中在一到三层,我们高中在四至六楼。说不上跟踪,我只是恰好有意无意顺便走在他身后。正因为如此,我终于解开困扰我许久的疑团,他是如何骑自行车沿着楼梯上楼?毕竟他的办公室在三楼,316.确切地说,他不是骑着向上,而是弹着往上。在楼道里,他直立着站起,面向楼梯,轻踩踏板,给自行车来一个缓慢的加速,冲向楼梯。临近楼梯时,他顺势蹲下,弯曲膝盖,再借力站起,像弹簧的伸缩,并双手拉起前轮于胸前,他们便腾空而起。后轮落在楼梯台阶上时,他和自行车差不多都直立起来,像极了那幅战场上拿破仑骑着前身跃起的高大战马的画像。他就这样弹跳着后轮,一跳一个台阶地往上走,可能是打篮球让他的身体有些疲累。有时,他一跳两三个台阶,为了赶时间。灵光一闪,我觉得他的上楼梯的姿势像极了他抢篮板的动作,或者是其的进化。我的脸上露出些许自作聪明的微笑,真想问问他是否如此。他早已不在我身前。 渐渐地,我有些控制不住想要看到他,就连上课时也是。我东张西望,魂不守舍,犹豫良久,坐立不安,明显心思不在课堂。我终于缓缓举起微微颤抖的手,老师,我要去卫生间。去吧。我低着头,快步走出教室。一到楼道,我的脚步立马变得轻盈,像只鸟儿在天空自由飞翔。这就是自由啊!竟如此美好,怪不得无数仁人志士趋之若鹜。我拽着扶手一溜烟从六楼窜到三楼,像在树间跳跃摇荡的长臂猿。我调整呼吸,心脏不再大惊小怪地没见过世面的模样。我径直走向楼道的尽头或拐角。那是他教授的班级,初三八班和九班。这是我第二三十次去看他上课。不久之前,当不再满足于校园偶遇时,我便自然产生了主动出击寻找他的想法。还有一个办法,在临近上课时,我时常躲在角落,注视着那段楼道——他去往教室的必经之路。我的心在祈祷他现身。这样有个好处,我只会迟到两三分钟,老师们大多不会责怪,毕竟楼高路远。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擅自绘制出他的课程表。每天,那个课程表是我端详最多的资料,早都烂熟于心。不出意料,这节课,他确在九班上课。他骑着自行车,竟静止在讲台,只靠一根手指撑在黑板。学生们安静地做那几道计算题,他便骑着自行车,在教室的过道骑骑停停,不时看某个学生的解题过程。这些时候,他的一只脚便踩在桌腿或椅腿上,来保持平衡。顶多一两分钟,我不能在后窗看太久,以免他们发现。每天看到他一次,我就心满意足。我朝六楼跑去,觉得不该把精力放在这件无意义的事上,学业才是正道,都高三了,不努力就再也没机会,也不该给十几年的学习生涯留下遗憾。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到教室门口,扶住门框,报告。进来,大家向李伊学习,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快到了,抓紧时间,就要有这种紧迫感,都看黑板。我认真听完那道题。和预感的一样,我开始后悔,后悔没有多看他一会儿。这些天,我在看他一两分钟再心无旁骛地学习十来分钟剩下时间全都是想他的循环中度过。说来不可思议,我已能大致预测接下来我的感觉或想法。就像我坚定地想要学习时,我已经想到很快我就会觉得他更加重要。我似乎无法控制我的心和脑。 我反思,他为什么让我如此着魔?无外乎这两个原因。一是前面说过的,他和我初中的前桌男生相像。他们都瘦小,话不多,害羞爱笑,笑起来总是露出两颗大兔牙,沉默时仿佛不存在,给人一种神秘之感。也许,我把那个男生投射到他身上。几年以来,我都想问初中的前桌男生一个问题,又一直不敢问。那时,我时常伸直双腿或单腿挂或踩在男生的凳子横杠上。这样能促进腿部血液流通,有利于听课效率的提高。正因如此,我才考上这个重点高中。男生偶尔想移动下凳子,换个听课姿势,见动弹不得,只好作罢。后来,我更是得寸进尺,时常当他正要坐下时,用脚把凳子往后勾。他趔趄一下,可惜被桌子撑住,没有倒下。就算如此,男生也只是朝我咧嘴笑笑,一点也不生气。我不断测试着男生的底线。显然,男生的底线深不见底。直到毕业,我还是失败了,只得继续坠落。我想问男生,你怎么不生气呢?真的不生气吗?得到肯定的答案还好。最惨的事,要是男生压根不记得,场面会很尴尬,更显得我自作多情,我便一直没敢问。二是说他就是男生的替身不公平,也不准确,他身上确有巨大的吸引力,吸引我去探求他的本质。一个永远骑在自行车上的人,我不想把他简单地归结为对那辆自行车的恋物癖,那是心怀恶意的人的偷懒。小时候,下雨天,我们是不是会寻找并踩在积水中的石块上跳跃,至少对此感到羡慕。就算不是下雨天,儿时的我们也乐于踩在马路边狭窄的路牙上小心翼翼底向前行走,压根不想下来。还有,暑假期间,我看过的岩井俊二的电影《梦旅人》,那里面的三个青年疯子一直在围墙上走着游历城市,永远不让脚挨到地面。这是不是像极了王家卫电影中只能一直飞的无脚鸟,死亡才能让他落地。它们也像始终与风车战斗的最后的骑士堂吉诃德,恢复正常的他只剩令人窒息的落寞。他们都有一种儿时的纯真,天真烂漫地癫狂,抵抗权威与世俗,反文明的自然,就像一首理想主义的悲歌。也许,儿时的幼稚、疯子的疯狂才是正常,至少该是正常的一种形式。我对这样的人感同身受。我也时常想像小时候那样跳步,举办跳步大赛,甚至想永远跳步着过完我的一生。跳步让我快乐,或者什么也不想。然而,我已经高三,不是那个蹦蹦跳跳地跳步小女孩。谁说高三女生就不能跳步,他不就一直骑在自行车上吗?永远做孩童,一直是疯子,又未尝不可呢?我不能像这样以我的理解简化、美化或歪曲他,便试图探索他的真实。 我想快点结束这一切。找到真相,我就能解脱。真正理解一个人,就是杀死他。我要杀死我心里的他。正如佩索阿在《不安之书》中说的,被理解无异于卖淫。我说,去理解就是强奸。我不该再耽搁时间,决定今晚就跟踪到他家,问个究竟。我拿出课程表确认,今天下午,他确有课后托管。提前十分钟,我借故上厕所,推着车在直通校门口的水泥路等待。铃声刚响,他前几个骑出教学楼。我的鼻孔不自控地呼气冷笑一声,心想他肯定不是任劳任怨把自己的全部献给学生的好老师。我赶快往学校大门骑去,看他速度挺快,别跟丢了。没想到,还是被他抢先一步冲出校门。他踉跄了一下。他真不懂规矩,竟然不下车,才想起他是永不下车的单车猿嘛!门口的保安倒也不阻拦,应该已经习惯了。我扫过核酸码,赶紧跳上车。好险,我差点看不到他朝左边拐去。我使劲瞪着车,跟上了他,骑在他身后。他的速度慢了许多,很少看向左右。看得出来,他倒是挺遵守交通规则。不到半小时,我跟着他骑到应该是他家的小区门口。他滑行着,速度已变得很慢。突然,他跳下车。没错,他真的双脚着地,推着车前进。吃惊的我差点撞到他。他刷脸,进入小区,又走了几步,这才骑上车。我跟着他在一个单元门前停下,放好自行车。他的自行车蓝色,是那种初高中男生骑的普通自行车,有些地方涂满厚厚灰尘。看得出来,他不常擦他的自行车。我断定,他不是喜欢自行车的恋物癖。我要是拄着手杖,画上两瓣细长的胡须,是不是就成了年轻的女版矮冬瓜大侦探波洛。突然,我发现我在电梯门口傻笑,忘记了进电梯。他一只手挡在电梯门口。我收起笑容,尴尬地走进电梯。他退到电梯深处。我看到电梯中9号按钮亮着,又转过头,心想就当自己也住在九楼就好了。我先出了电梯,假装蹲下系鞋带。他左拐,拿出钥匙开门,进屋了。我站起来,904.显然,我还不够大胆。我在楼梯间踱步,犹豫要不要敲门。敲门,我怕有危险,毕竟我只是个高中女生。不敲门,我又想解脱,不该任由这件事再困扰我。我决定敲门,却怎么也下不去手。 差不多半个小时,门突然开了。他一只手握着门把手,另一只手抓住竖着的铁门框,露出一个头和不多的身子问,同学,你是不是有什么事?老师,我是一中的学生,你是一中的老师吧,你怎么知道我找你有事?对,你穿着一中的校服,我在这一层还没遇到过一中的学生,便在猫眼里往外看,我以为你要不了多久就会走,便想是不是找我有事。哦,是有点事,没什么意义的小事,对我确是要紧的事,我就想在今天解决它,能不能麻烦你,老师。没事,那是去外面楼梯口说,还是进屋说。我往屋内瞄了瞄,没看到其他人,猜他应该是独居。我说,老师,那去楼梯口吧,不会耽误你太多时间。他笑了,露出一排白牙说,好,你等我拿上钥匙,别等会儿进不了屋。他快步返回屋内。我往屋内偷偷走了几步又快速退出。屋子简洁干净,没有多余的东西。天已经黑了,我和他并排站在楼梯间的窗户前。那里空间不大,勉强能站下两人。同学,你问吧。嗯,老师,在校园里,你不都骑在自行车上吗,为什么回到小区你的双脚却可以在地面行走?哪一个才是真实的你,或者谁更多些?我很好奇。他看着窗外昏暗中的霓虹,仿佛在思索或走神。他开腔说道,老实说,我讨厌骑在自行车上,只是无法下来,在校园里,真是如此。在校外,我可以让双脚着地,但这样我会显得更怪吧。一个怪人或疯子应该在所有方面尽可能不正常才对,否则会引来更多非议,更令人讨厌。我便一般到小区再下车。小区里的人不觉得我是怪人,当然,没几个人认识我。电梯间的白光照在他脸上,他笑了。我急忙辩解,老师,我一点也不认为你怪,反而觉得你是一个特别的人。听你这么一说,我突然觉得你就是卡夫卡笔下的饥饿艺术家,他用生命把饥饿艺术推到极致,临死之前却借口说他只是没有任何合胃口的食物,我不完全相信。我看过卡夫卡的那篇小说,挺喜欢,那个理由的确有可能是他的自谦自贱的借口。我不一样,我没有钻研驾驶自行车的技艺,够用就好。的确,好几年为了能骑车上楼梯或在教室悬停,我付出了许多。无数次,我摔得头破血流,双脚却始终没有一次落地。但是,自行车只是行使着我双脚的功能,不多也不少。我永远也不可能骑着自行车在天空飞翔。我只是利用它打篮球踢足球,或者为了生存疲于奔命。说不定自行车才是我的本质,我怎么也无法改变。他是我遇到的唯一看过卡夫卡小说的人。老师,那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是什么导致你无法从自行车上下来?他眼睛一亮,转过头看我,似乎一直在期待这个问题,像个孩子。两个月前吧,我终于有了点眉目,就是有些不可思议。没事,老师,你说。我觉得我生活在梦中,不是修辞意义上的梦,是一个真正的梦。我没有疯,也不是胡乱说。我有证据。进出校门,我都试图从自行车上下来,现今也是如此。我却怎么也下不来,最多只体现在摇晃的车身,似乎有人把我捆在自行车上,甚至有一股神秘力量推着我冲过校门。这种无力感,不就是我们在梦境中遇到的吗!明明很容易的事,梦境中的我们却怎么也做不到的无力、疑惑、懊恼和恐惧。梦中的神秘感自更不必说。每天早晨,我明明醒来了。可能,我只是在梦中醒来,或者全都是梦。当然,我也有可能是在别人的梦中。谁会梦到我呢?这比梦本身还要荒诞和不可思议。或者,我已分不清梦和现实。我看着他。老师,这还真有可能是一个梦。这一两个月,我似乎被控制了,总是想要看到你。很多时候,梦中的我们的确无法控制自己,甚至做出些现实中怎么也不可能出现的事。他看向窗外远方。永远骑在自行车上的猴子,只可能在梦中。这么说是弱者在逃避。在梦中也挺好,谁说醒来就不是另一场梦呢?这不就是庄子吗!毕竟,我们的生活是现实还是梦,很难证明。回家吧,要不然你不得不吃我那难以下咽的食物了。好,老师,我走了。 我骑着车,飞速往家赶。路上,行人车辆很少。我说在同学家学习,吃过饭了,便径直回到卧室。11月15日,我发了一个表白墙,说初三八班的他是宝藏男孩。不知他能不能看到,又知不知道是我发的。他能高兴一下也好。我更多是在可怜他,觉得他可怜。至于他为什么可怜,我不知道,或者是我不想说出来。就像大话西游中的周星驰说那个人好像一条狗,其实那个人就是他自己。我抬起头,稍微伸了个懒腰,转头看向后排远处的那个男生。男生又盯着眼前美女同学的长发或后背发呆。我想,我也许该去跟男生道个歉,肯定是我常踩男生的凳子,男生才换的座位。我犹豫着,没有勇气。第一节晚自习的下课铃响了。突然,我站起身,快步走近男生。我知道那是远离。我在男生身旁的空位坐下,看向男生。我发现,你上课总是发呆,没看黑板,有时还傻笑。这么明显吗?那我得收敛点了,别被老师发现。我还以为男生会说,你怎么知道这些,是不是上课都在看我。真是个草包啊!我说,你在瞎想什么?明年就要高考了。男生说,我在想象踢足球,我一连过了好几个人,那些动作快速飘逸,最终零度角射门得分。好多时候,我的脑袋一边想象,我的脚便在桌子底下一边不自觉摆动出相应姿势。足球就那么好玩吗?我也控制不了啊!对了,坐第一排腿上动作太容易被发现,我考虑到这点,有人找我换座位,便二话不说同意了。这样啊,我还以为你烦我踩你凳子。咋可能,主要是足球太好玩了,特别是在雪上踢球,摔着特别爽。哪天我去看你踢。好啊。叮铃铃,第二节晚自习得铃声响起。我走了,你慢慢想吧。幼稚可爱的大草包。我回到座位坐下。突然,我有个预感,明年我将考上一个好大学。我决定先把小说的最后一段写完再学习。我拿出笔记本,开始写这篇小说。
原创【单车猿】 单车猿 漫长又炎热的午间,教室里,几个同学在聊天。恍惚中,我仿佛从他们的对话里不时辨析出一个词,单车员。我想,它和“售货员”用法一样,就是骑自行车的人,确是不常见的词,容易造成误解或歧义,倒有简洁的古味,给人耳目一新之感。我睡不着了,来了精神,坐起来,拿出书本,假装写作业,好继续偷听他们的谈话。我又听到好几次“单车员”,还得到单车员的一些信息。单车员,男,初中部的老师,大概三十多岁的中青年。我们学校初高中都有。他黝黑瘦小,龅牙,颧骨突出,总是骑着自行车,像马戏团骑自行车的猴子或猩猩。说完,那几个男生笑得张牙舞爪,抱着足球追打着跑出教室。我恍然大悟,不是单车员,是单车猿。一幅画面在我脑中徐徐展开,一只身穿色彩鲜艳演出服的大猩猩或小猴子骑着过小或过大的自行车围着低处中央的小小圆形舞台边沿绕行,它偶尔小心翼翼地一脚站在车座一脚站在车把,像高处走钢丝的演员,它甚至飞速骑上楼梯平台飞跃着穿过熊熊燃烧的火焰铁圈,如威风凛凛的雄狮。四周是高不见顶的观众们,叫好起哄嘘声或空无一人,寂静着鸦雀无声。 接下来的一两个月时间里,我见到了单车猿,好多次看到他。我第一眼看到他是在食堂,便觉得他有些像我初中时前座的男生,除了他总是骑着自行车以外。他骑着自行车,穿过从门梁垂下的一段段窄窄的绿色塑料长条,缓慢地拐过急弯,目视前方,径直骑向学生打饭队伍的队尾。中午放学时间,打饭的学生很多。我被他高超的自行车技艺深深折服,目瞪口呆。他竟可以坐在自行车原地不动,只靠偶尔轻微的左右摇摆就能保持平衡。有个老师示意他队伍最前头,他便骑着自行车娴熟地穿越人群而去。偶尔,有个别学生偷笑着小声和同伴说话并瞟向他,同伴看了他一眼就没看了。食堂打饭的师傅倒没表现出异样的眼光,可能见怪不怪了,也可能是食堂师傅压根没有发现他的异常。打饭时,他的自行车横靠着窗口下的墙,他一只脚踩在踏脚板,另一只脚耷拉着悬空或置于后座,他上身总是直立,同那些打饭的师生毫无二致,连身高都差不多了。他踩动自行车,带着打包的食物,驶离食堂。我在课间的校园里看到他,在教学楼的楼道里看到他,在周一早晨升国旗的教师队伍的末尾看到他。和他人在一起时,他微笑着露出中间有缝的两颗门牙说笑,声音不好听,像公鸭的惨叫。他一个人时,面无表情,似乎是一具被抽走灵魂没有躯体的由衣裤和鞋袜组成的空虚机器怪兽。没有例外,他总是在自行车上。有一次体育课,我竟看到他骑着自行车跟老师们打篮球。他丝毫没有骑着自行车的不便与笨拙,虽然也无提升,仿佛自行车的两个轮胎就是他的两条腿。我感到他的充实或忘记所有。体育课结束,他朝教学楼骑去,我便跟在他身后上楼。这不是我第一次跟踪他。他们初中在一到三层,我们高中在四至六楼。说不上跟踪,我只是恰好有意无意顺便走在他身后。正因为如此,我终于解开困扰我许久的疑团,他是如何骑自行车沿着楼梯上楼?毕竟他的办公室在三楼,316.确切地说,他不是骑着向上,而是弹着往上。在楼道里,他直立着站起,面向楼梯,轻踩踏板,给自行车来一个缓慢的加速,冲向楼梯。临近楼梯时,他顺势蹲下,弯曲膝盖,再借力站起,像弹簧的伸缩,并双手拉起前轮于胸前,他们便腾空而起。后轮落在楼梯台阶上时,他和自行车差不多都直立起来,像极了那幅战场上拿破仑骑着前身跃起的高大战马的画像。他就这样弹跳着后轮,一跳一个台阶地往上走,可能是打篮球让他的身体有些疲累。有时,他一跳两三个台阶,为了赶时间。灵光一闪,我觉得他的上楼梯的姿势像极了他抢篮板的动作,或者是其的进化。我的脸上露出些许自作聪明的微笑,真想问问他是否如此。他早已不在我身前。 渐渐地,我有些控制不住想要看到他,就连上课时也是。我东张西望,魂不守舍,犹豫良久,坐立不安,明显心思不在课堂。我终于缓缓举起微微颤抖的手,老师,我要去卫生间。去吧。我低着头,快步走出教室。一到楼道,我的脚步立马变得轻盈,像只鸟儿在天空自由飞翔。这就是自由啊!竟如此美好,怪不得无数仁人志士趋之若鹜。我拽着扶手一溜烟从六楼窜到三楼,像在树间跳跃摇荡的长臂猿。我调整呼吸,心脏不再大惊小怪地没见过世面的模样。我径直走向楼道的尽头或拐角。那是他教授的班级,初三八班和九班。这是我第二三十次去看他上课。不久之前,当不再满足于校园偶遇时,我便自然产生了主动出击寻找他的想法。还有一个办法,在临近上课时,我时常躲在角落,注视着那段楼道——他去往教室的必经之路。我的心在祈祷他现身。这样有个好处,我只会迟到两三分钟,老师们大多不会责怪,毕竟楼高路远。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擅自绘制出他的课程表。每天,那个课程表是我端详最多的资料,早都烂熟于心。不出意料,这节课,他确在九班上课。他骑着自行车,竟静止在讲台,只靠一根手指撑在黑板。学生们安静地做那几道计算题,他便骑着自行车,在教室的过道骑骑停停,不时看某个学生的解题过程。这些时候,他的一只脚便踩在桌腿或椅腿上,来保持平衡。顶多一两分钟,我不能在后窗看太久,以免他们发现。每天看到他一次,我就心满意足。我朝六楼跑去,觉得不该把精力放在这件无意义的事上,学业才是正道,都高三了,不努力就再也没机会,也不该给十几年的学习生涯留下遗憾。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到教室门口,扶住门框,报告。进来,大家向李伊学习,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快到了,抓紧时间,就要有这种紧迫感,都看黑板。我认真听完那道题。和预感的一样,我开始后悔,后悔没有多看他一会儿。这些天,我在看他一两分钟再心无旁骛地学习十来分钟剩下时间全都是想他的循环中度过。说来不可思议,我已能大致预测接下来我的感觉或想法。就像我坚定地想要学习时,我已经想到很快我就会觉得他更加重要。我似乎无法控制我的心和脑。 我反思,他为什么让我如此着魔?无外乎这两个原因。一是前面说过的,他和我初中的前桌男生相像。他们都瘦小,话不多,害羞爱笑,笑起来总是露出两颗大兔牙,沉默时仿佛不存在,给人一种神秘之感。也许,我把那个男生投射到他身上。几年以来,我都想问初中的前桌男生一个问题,又一直不敢问。那时,我时常伸直双腿或单腿挂或踩在男生的凳子横杠上。这样能促进腿部血液流通,有利于听课效率的提高。正因如此,我才考上这个重点高中。男生偶尔想移动下凳子,换个听课姿势,见动弹不得,只好作罢。后来,我更是得寸进尺,时常当他正要坐下时,用脚把凳子往后勾。他趔趄一下,可惜被桌子撑住,没有倒下。就算如此,男生也只是朝我咧嘴笑笑,一点也不生气。我不断测试着男生的底线。显然,男生的底线深不见底。直到毕业,我还是失败了,只得继续坠落。我想问男生,你怎么不生气呢?真的不生气吗?得到肯定的答案还好。最惨的事,要是男生压根不记得,场面会很尴尬,更显得我自作多情,我便一直没敢问。二是说他就是男生的替身不公平,也不准确,他身上确有巨大的吸引力,吸引我去探求他的本质。一个永远骑在自行车上的人,我不想把他简单地归结为对那辆自行车的恋物癖,那是心怀恶意的人的偷懒。小时候,下雨天,我们是不是会寻找并踩在积水中的石块上跳跃,至少对此感到羡慕。就算不是下雨天,儿时的我们也乐于踩在马路边狭窄的路牙上小心翼翼底向前行走,压根不想下来。还有,暑假期间,我看过的岩井俊二的电影《梦旅人》,那里面的三个青年疯子一直在围墙上走着游历城市,永远不让脚挨到地面。这是不是像极了王家卫电影中只能一直飞的无脚鸟,死亡才能让他落地。它们也像始终与风车战斗的最后的骑士堂吉诃德,恢复正常的他只剩令人窒息的落寞。他们都有一种儿时的纯真,天真烂漫地癫狂,抵抗权威与世俗,反文明的自然,就像一首理想主义的悲歌。也许,儿时的幼稚、疯子的疯狂才是正常,至少该是正常的一种形式。我对这样的人感同身受。我也时常想像小时候那样跳步,举办跳步大赛,甚至想永远跳步着过完我的一生。跳步让我快乐,或者什么也不想。然而,我已经高三,不是那个蹦蹦跳跳地跳步小女孩。谁说高三女生就不能跳步,他不就一直骑在自行车上吗?永远做孩童,一直是疯子,又未尝不可呢?我不能像这样以我的理解简化、美化或歪曲他,便试图探索他的真实。 我想快点结束这一切。找到真相,我就能解脱。真正理解一个人,就是杀死他。我要杀死我心里的他。正如佩索阿在《不安之书》中说的,被理解无异于卖淫。我说,去理解就是强奸。我不该再耽搁时间,决定今晚就跟踪到他家,问个究竟。我拿出课程表确认,今天下午,他确有课后托管。提前十分钟,我借故上厕所,推着车在直通校门口的水泥路等待。铃声刚响,他前几个骑出教学楼。我的鼻孔不自控地呼气冷笑一声,心想他肯定不是任劳任怨把自己的全部献给学生的好老师。我赶快往学校大门骑去,看他速度挺快,别跟丢了。没想到,还是被他抢先一步冲出校门。他踉跄了一下。他真不懂规矩,竟然不下车,才想起他是永不下车的单车猿嘛!门口的保安倒也不阻拦,应该已经习惯了。我扫过核酸码,赶紧跳上车。好险,我差点看不到他朝左边拐去。我使劲瞪着车,跟上了他,骑在他身后。他的速度慢了许多,很少看向左右。看得出来,他倒是挺遵守交通规则。不到半小时,我跟着他骑到应该是他家的小区门口。他滑行着,速度已变得很慢。突然,他跳下车。没错,他真的双脚着地,推着车前进。吃惊的我差点撞到他。他刷脸,进入小区,又走了几步,这才骑上车。我跟着他在一个单元门前停下,放好自行车。他的自行车蓝色,是那种初高中男生骑的普通自行车,有些地方涂满厚厚灰尘。看得出来,他不常擦他的自行车。我断定,他不是喜欢自行车的恋物癖。我要是拄着手杖,画上两瓣细长的胡须,是不是就成了年轻的女版矮冬瓜大侦探波洛。突然,我发现我在电梯门口傻笑,忘记了进电梯。他一只手挡在电梯门口。我收起笑容,尴尬地走进电梯。他退到电梯深处。我看到电梯中9号按钮亮着,又转过头,心想就当自己也住在九楼就好了。我先出了电梯,假装蹲下系鞋带。他左拐,拿出钥匙开门,进屋了。我站起来,904.显然,我还不够大胆。我在楼梯间踱步,犹豫要不要敲门。敲门,我怕有危险,毕竟我只是个高中女生。不敲门,我又想解脱,不该任由这件事再困扰我。我决定敲门,却怎么也下不去手。 差不多半个小时,门突然开了。他一只手握着门把手,另一只手抓住竖着的铁门框,露出一个头和不多的身子问,同学,你是不是有什么事?老师,我是一中的学生,你是一中的老师吧,你怎么知道我找你有事?对,你穿着一中的校服,我在这一层还没遇到过一中的学生,便在猫眼里往外看,我以为你要不了多久就会走,便想是不是找我有事。哦,是有点事,没什么意义的小事,对我确是要紧的事,我就想在今天解决它,能不能麻烦你,老师。没事,那是去外面楼梯口说,还是进屋说。我往屋内瞄了瞄,没看到其他人,猜他应该是独居。我说,老师,那去楼梯口吧,不会耽误你太多时间。他笑了,露出一排白牙说,好,你等我拿上钥匙,别等会儿进不了屋。他快步返回屋内。我往屋内偷偷走了几步又快速退出。屋子简洁干净,没有多余的东西。天已经黑了,我和他并排站在楼梯间的窗户前。那里空间不大,勉强能站下两人。同学,你问吧。嗯,老师,在校园里,你不都骑在自行车上吗,为什么回到小区你的双脚却可以在地面行走?哪一个才是真实的你,或者谁更多些?我很好奇。他看着窗外昏暗中的霓虹,仿佛在思索或走神。他开腔说道,老实说,我讨厌骑在自行车上,只是无法下来,在校园里,真是如此。在校外,我可以让双脚着地,但这样我会显得更怪吧。一个怪人或疯子应该在所有方面尽可能不正常才对,否则会引来更多非议,更令人讨厌。我便一般到小区再下车。小区里的人不觉得我是怪人,当然,没几个人认识我。电梯间的白光照在他脸上,他笑了。我急忙辩解,老师,我一点也不认为你怪,反而觉得你是一个特别的人。听你这么一说,我突然觉得你就是卡夫卡笔下的饥饿艺术家,他用生命把饥饿艺术推到极致,临死之前却借口说他只是没有任何合胃口的食物,我不完全相信。我看过卡夫卡的那篇小说,挺喜欢,那个理由的确有可能是他的自谦自贱的借口。我不一样,我没有钻研驾驶自行车的技艺,够用就好。的确,好几年为了能骑车上楼梯或在教室悬停,我付出了许多。无数次,我摔得头破血流,双脚却始终没有一次落地。但是,自行车只是行使着我双脚的功能,不多也不少。我永远也不可能骑着自行车在天空飞翔。我只是利用它打篮球踢足球,或者为了生存疲于奔命。说不定自行车才是我的本质,我怎么也无法改变。他是我遇到的唯一看过卡夫卡小说的人。老师,那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是什么导致你无法从自行车上下来?他眼睛一亮,转过头看我,似乎一直在期待这个问题,像个孩子。两个月前吧,我终于有了点眉目,就是有些不可思议。没事,老师,你说。我觉得我生活在梦中,不是修辞意义上的梦,是一个真正的梦。我没有疯,也不是胡乱说。我有证据。进出校门,我都试图从自行车上下来,现今也是如此。我却怎么也下不来,最多只体现在摇晃的车身,似乎有人把我捆在自行车上,甚至有一股神秘力量推着我冲过校门。这种无力感,不就是我们在梦境中遇到的吗!明明很容易的事,梦境中的我们却怎么也做不到的无力、疑惑、懊恼和恐惧。梦中的神秘感自更不必说。每天早晨,我明明醒来了。可能,我只是在梦中醒来,或者全都是梦。当然,我也有可能是在别人的梦中。谁会梦到我呢?这比梦本身还要荒诞和不可思议。或者,我已分不清梦和现实。我看着他。老师,这还真有可能是一个梦。这一两个月,我似乎被控制了,总是想要看到你。很多时候,梦中的我们的确无法控制自己,甚至做出些现实中怎么也不可能出现的事。他看向窗外远方。永远骑在自行车上的猴子,只可能在梦中。这么说是弱者在逃避。在梦中也挺好,谁说醒来就不是另一场梦呢?这不就是庄子吗!毕竟,我们的生活是现实还是梦,很难证明。回家吧,要不然你不得不吃我那难以下咽的食物了。好,老师,我走了。 我骑着车,飞速往家赶。路上,行人车辆很少。我说在同学家学习,吃过饭了,便径直回到卧室。11月15日,我发了一个表白墙,说初三八班的他是宝藏男孩。不知他能不能看到,又知不知道是我发的。他能高兴一下也好。我更多是在可怜他,觉得他可怜。至于他为什么可怜,我不知道,或者是我不想说出来。就像大话西游中的周星驰说那个人好像一条狗,其实那个人就是他自己。我抬起头,稍微伸了个懒腰,转头看向后排远处的那个男生。男生又盯着眼前美女同学的长发或后背发呆。我想,我也许该去跟男生道个歉,肯定是我常踩男生的凳子,男生才换的座位。我犹豫着,没有勇气。第一节晚自习的下课铃响了。突然,我站起身,快步走近男生。我知道那是远离。我在男生身旁的空位坐下,看向男生。我发现,你上课总是发呆,没看黑板,有时还傻笑。这么明显吗?那我得收敛点了,别被老师发现。我还以为男生会说,你怎么知道这些,是不是上课都在看我。真是个草包啊!我说,你在瞎想什么?明年就要高考了。男生说,我在想象踢足球,我一连过了好几个人,那些动作快速飘逸,最终零度角射门得分。好多时候,我的脑袋一边想象,我的脚便在桌子底下一边不自觉摆动出相应姿势。足球就那么好玩吗?我也控制不了啊!对了,坐第一排腿上动作太容易被发现,我考虑到这点,有人找我换座位,便二话不说同意了。这样啊,我还以为你烦我踩你凳子。咋可能,主要是足球太好玩了,特别是在雪上踢球,摔着特别爽。哪天我去看你踢。好啊。叮铃铃,第二节晚自习得铃声响起。我走了,你慢慢想吧。幼稚可爱的大草包。我回到座位坐下。突然,我有个预感,明年我将考上一个好大学。我决定先把小说的最后一段写完再学习。我拿出笔记本,开始写这篇小说。
单车猿 单车猿 漫长又炎热的午间,教室里,几个同学在聊天。恍惚中,我仿佛从他们的对话里不时辨析出一个词,单车员。我想,它和“售货员”用法一样,就是骑自行车的人,确是不常见的词,容易造成误解或歧义,倒有简洁的古味,给人耳目一新之感。我睡不着了,来了精神,坐起来,拿出书本,假装写作业,好继续偷听他们的谈话。我又听到好几次“单车员”,还得到单车员的一些信息。单车员,男,初中部的老师,大概三十多岁的中青年。我们学校初高中都有。他黝黑瘦小,龅牙,颧骨突出,总是骑着自行车,像马戏团骑自行车的猴子或猩猩。说完,那几个男生笑得张牙舞爪,抱着足球追打着跑出教室。我恍然大悟,不是单车员,是单车猿。一幅画面在我脑中徐徐展开,一只身穿色彩鲜艳演出服的大猩猩或小猴子骑着过小或过大的自行车围着低处中央的小小圆形舞台边沿绕行,它偶尔小心翼翼地一脚站在车座一脚站在车把,像高处走钢丝的演员,它甚至飞速骑上楼梯平台飞跃着穿过熊熊燃烧的火焰铁圈,如威风凛凛的雄狮。四周是高不见顶的观众们,叫好起哄嘘声或空无一人,寂静着鸦雀无声。 接下来的一两个月时间里,我见到了单车猿,好多次看到他。我第一眼看到他是在食堂,便觉得他有些像我初中时前座的男生,除了他总是骑着自行车以外。他骑着自行车,穿过从门梁垂下的一段段窄窄的绿色塑料长条,缓慢地拐过急弯,目视前方,径直骑向学生打饭队伍的队尾。中午放学时间,打饭的学生很多。我被他高超的自行车技艺深深折服,目瞪口呆。他竟可以坐在自行车原地不动,只靠偶尔轻微的左右摇摆就能保持平衡。有个老师示意他队伍最前头,他便骑着自行车娴熟地穿越人群而去。偶尔,有个别学生偷笑着小声和同伴说话并瞟向他,同伴看了他一眼就没看了。食堂打饭的师傅倒没表现出异样的眼光,可能见怪不怪了,也可能是食堂师傅压根没有发现他的异常。打饭时,他的自行车横靠着窗口下的墙,他一只脚踩在踏脚板,另一只脚耷拉着悬空或置于后座,他上身总是直立,同那些打饭的师生毫无二致,连身高都差不多了。他踩动自行车,带着打包的食物,驶离食堂。我在课间的校园里看到他,在教学楼的楼道里看到他,在周一早晨升国旗的教师队伍的末尾看到他。和他人在一起时,他微笑着露出中间有缝的两颗门牙说笑,声音不好听,像公鸭的惨叫。他一个人时,面无表情,似乎是一具被抽走灵魂没有躯体的由衣裤和鞋袜组成的空虚机器怪兽。没有例外,他总是在自行车上。有一次体育课,我竟看到他骑着自行车跟老师们打篮球。他丝毫没有骑着自行车的不便与笨拙,虽然也无提升,仿佛自行车的两个轮胎就是他的两条腿。我感到他的充实或忘记所有。体育课结束,他朝教学楼骑去,我便跟在他身后上楼。这不是我第一次跟踪他。他们初中在一到三层,我们高中在四至六楼。说不上跟踪,我只是恰好有意无意顺便走在他身后。正因为如此,我终于解开困扰我许久的疑团,他是如何骑自行车沿着楼梯上楼?毕竟他的办公室在三楼,316.确切地说,他不是骑着向上,而是弹着往上。在楼道里,他直立着站起,面向楼梯,轻踩踏板,给自行车来一个缓慢的加速,冲向楼梯。临近楼梯时,他顺势蹲下,弯曲膝盖,再借力站起,像弹簧的伸缩,并双手拉起前轮于胸前,他们便腾空而起。后轮落在楼梯台阶上时,他和自行车差不多都直立起来,像极了那幅战场上拿破仑骑着前身跃起的高大战马的画像。他就这样弹跳着后轮,一跳一个台阶地往上走,可能是打篮球让他的身体有些疲累。有时,他一跳两三个台阶,为了赶时间。灵光一闪,我觉得他的上楼梯的姿势像极了他抢篮板的动作,或者是其的进化。我的脸上露出些许自作聪明的微笑,真想问问他是否如此。他早已不在我身前。 渐渐地,我有些控制不住想要看到他,就连上课时也是。我东张西望,魂不守舍,犹豫良久,坐立不安,明显心思不在课堂。我终于缓缓举起微微颤抖的手,老师,我要去卫生间。去吧。我低着头,快步走出教室。一到楼道,我的脚步立马变得轻盈,像只鸟儿在天空自由飞翔。这就是自由啊!竟如此美好,怪不得无数仁人志士趋之若鹜。我拽着扶手一溜烟从六楼窜到三楼,像在树间跳跃摇荡的长臂猿。我调整呼吸,心脏不再大惊小怪地没见过世面的模样。我径直走向楼道的尽头或拐角。那是他教授的班级,初三八班和九班。这是我第二三十次去看他上课。不久之前,当不再满足于校园偶遇时,我便自然产生了主动出击寻找他的想法。还有一个办法,在临近上课时,我时常躲在角落,注视着那段楼道——他去往教室的必经之路。我的心在祈祷他现身。这样有个好处,我只会迟到两三分钟,老师们大多不会责怪,毕竟楼高路远。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擅自绘制出他的课程表。每天,那个课程表是我端详最多的资料,早都烂熟于心。不出意料,这节课,他确在九班上课。他骑着自行车,竟静止在讲台,只靠一根手指撑在黑板。学生们安静地做那几道计算题,他便骑着自行车,在教室的过道骑骑停停,不时看某个学生的解题过程。这些时候,他的一只脚便踩在桌腿或椅腿上,来保持平衡。顶多一两分钟,我不能在后窗看太久,以免他们发现。每天看到他一次,我就心满意足。我朝六楼跑去,觉得不该把精力放在这件无意义的事上,学业才是正道,都高三了,不努力就再也没机会,也不该给十几年的学习生涯留下遗憾。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到教室门口,扶住门框,报告。进来,大家向李伊学习,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快到了,抓紧时间,就要有这种紧迫感,都看黑板。我认真听完那道题。和预感的一样,我开始后悔,后悔没有多看他一会儿。这些天,我在看他一两分钟再心无旁骛地学习十来分钟剩下时间全都是想他的循环中度过。说来不可思议,我已能大致预测接下来我的感觉或想法。就像我坚定地想要学习时,我已经想到很快我就会觉得他更加重要。我似乎无法控制我的心和脑。 我反思,他为什么让我如此着魔?无外乎这两个原因。一是前面说过的,他和我初中的前桌男生相像。他们都瘦小,话不多,害羞爱笑,笑起来总是露出两颗大兔牙,沉默时仿佛不存在,给人一种神秘之感。也许,我把那个男生投射到他身上。几年以来,我都想问初中的前桌男生一个问题,又一直不敢问。那时,我时常伸直双腿或单腿挂或踩在男生的凳子横杠上。这样能促进腿部血液流通,有利于听课效率的提高。正因如此,我才考上这个重点高中。男生偶尔想移动下凳子,换个听课姿势,见动弹不得,只好作罢。后来,我更是得寸进尺,时常当他正要坐下时,用脚把凳子往后勾。他趔趄一下,可惜被桌子撑住,没有倒下。就算如此,男生也只是朝我咧嘴笑笑,一点也不生气。我不断测试着男生的底线。显然,男生的底线深不见底。直到毕业,我还是失败了,只得继续坠落。我想问男生,你怎么不生气呢?真的不生气吗?得到肯定的答案还好。最惨的事,要是男生压根不记得,场面会很尴尬,更显得我自作多情,我便一直没敢问。二是说他就是男生的替身不公平,也不准确,他身上确有巨大的吸引力,吸引我去探求他的本质。一个永远骑在自行车上的人,我不想把他简单地归结为对那辆自行车的恋物癖,那是心怀恶意的人的偷懒。小时候,下雨天,我们是不是会寻找并踩在积水中的石块上跳跃,至少对此感到羡慕。就算不是下雨天,儿时的我们也乐于踩在马路边狭窄的路牙上小心翼翼底向前行走,压根不想下来。还有,暑假期间,我看过的岩井俊二的电影《梦旅人》,那里面的三个青年疯子一直在围墙上走着游历城市,永远不让脚挨到地面。这是不是像极了王家卫电影中只能一直飞的无脚鸟,死亡才能让他落地。它们也像始终与风车战斗的最后的骑士堂吉诃德,恢复正常的他只剩令人窒息的落寞。他们都有一种儿时的纯真,天真烂漫地癫狂,抵抗权威与世俗,反文明的自然,就像一首理想主义的悲歌。也许,儿时的幼稚、疯子的疯狂才是正常,至少该是正常的一种形式。我对这样的人感同身受。我也时常想像小时候那样跳步,举办跳步大赛,甚至想永远跳步着过完我的一生。跳步让我快乐,或者什么也不想。然而,我已经高三,不是那个蹦蹦跳跳地跳步小女孩。谁说高三女生就不能跳步,他不就一直骑在自行车上吗?永远做孩童,一直是疯子,又未尝不可呢?我不能像这样以我的理解简化、美化或歪曲他,便试图探索他的真实。 我想快点结束这一切。找到真相,我就能解脱。真正理解一个人,就是杀死他。我要杀死我心里的他。正如佩索阿在《不安之书》中说的,被理解无异于卖淫。我说,去理解就是强奸。我不该再耽搁时间,决定今晚就跟踪到他家,问个究竟。我拿出课程表确认,今天下午,他确有课后托管。提前十分钟,我借故上厕所,推着车在直通校门口的水泥路等待。铃声刚响,他前几个骑出教学楼。我的鼻孔不自控地呼气冷笑一声,心想他肯定不是任劳任怨把自己的全部献给学生的好老师。我赶快往学校大门骑去,看他速度挺快,别跟丢了。没想到,还是被他抢先一步冲出校门。他踉跄了一下。他真不懂规矩,竟然不下车,才想起他是永不下车的单车猿嘛!门口的保安倒也不阻拦,应该已经习惯了。我扫过核酸码,赶紧跳上车。好险,我差点看不到他朝左边拐去。我使劲瞪着车,跟上了他,骑在他身后。他的速度慢了许多,很少看向左右。看得出来,他倒是挺遵守交通规则。不到半小时,我跟着他骑到应该是他家的小区门口。他滑行着,速度已变得很慢。突然,他跳下车。没错,他真的双脚着地,推着车前进。吃惊的我差点撞到他。他刷脸,进入小区,又走了几步,这才骑上车。我跟着他在一个单元门前停下,放好自行车。他的自行车蓝色,是那种初高中男生骑的普通自行车,有些地方涂满厚厚灰尘。看得出来,他不常擦他的自行车。我断定,他不是喜欢自行车的恋物癖。我要是拄着手杖,画上两瓣细长的胡须,是不是就成了年轻的女版矮冬瓜大侦探波洛。突然,我发现我在电梯门口傻笑,忘记了进电梯。他一只手挡在电梯门口。我收起笑容,尴尬地走进电梯。他退到电梯深处。我看到电梯中9号按钮亮着,又转过头,心想就当自己也住在九楼就好了。我先出了电梯,假装蹲下系鞋带。他左拐,拿出钥匙开门,进屋了。我站起来,904.显然,我还不够大胆。我在楼梯间踱步,犹豫要不要敲门。敲门,我怕有危险,毕竟我只是个高中女生。不敲门,我又想解脱,不该任由这件事再困扰我。我决定敲门,却怎么也下不去手。 差不多半个小时,门突然开了。他一只手握着门把手,另一只手抓住竖着的铁门框,露出一个头和不多的身子问,同学,你是不是有什么事?老师,我是一中的学生,你是一中的老师吧,你怎么知道我找你有事?对,你穿着一中的校服,我在这一层还没遇到过一中的学生,便在猫眼里往外看,我以为你要不了多久就会走,便想是不是找我有事。哦,是有点事,没什么意义的小事,对我确是要紧的事,我就想在今天解决它,能不能麻烦你,老师。没事,那是去外面楼梯口说,还是进屋说。我往屋内瞄了瞄,没看到其他人,猜他应该是独居。我说,老师,那去楼梯口吧,不会耽误你太多时间。他笑了,露出一排白牙说,好,你等我拿上钥匙,别等会儿进不了屋。他快步返回屋内。我往屋内偷偷走了几步又快速退出。屋子简洁干净,没有多余的东西。天已经黑了,我和他并排站在楼梯间的窗户前。那里空间不大,勉强能站下两人。同学,你问吧。嗯,老师,在校园里,你不都骑在自行车上吗,为什么回到小区你的双脚却可以在地面行走?哪一个才是真实的你,或者谁更多些?我很好奇。他看着窗外昏暗中的霓虹,仿佛在思索或走神。他开腔说道,老实说,我讨厌骑在自行车上,只是无法下来,在校园里,真是如此。在校外,我可以让双脚着地,但这样我会显得更怪吧。一个怪人或疯子应该在所有方面尽可能不正常才对,否则会引来更多非议,更令人讨厌。我便一般到小区再下车。小区里的人不觉得我是怪人,当然,没几个人认识我。电梯间的白光照在他脸上,他笑了。我急忙辩解,老师,我一点也不认为你怪,反而觉得你是一个特别的人。听你这么一说,我突然觉得你就是卡夫卡笔下的饥饿艺术家,他用生命把饥饿艺术推到极致,临死之前却借口说他只是没有任何合胃口的食物,我不完全相信。我看过卡夫卡的那篇小说,挺喜欢,那个理由的确有可能是他的自谦自贱的借口。我不一样,我没有钻研驾驶自行车的技艺,够用就好。的确,好几年为了能骑车上楼梯或在教室悬停,我付出了许多。无数次,我摔得头破血流,双脚却始终没有一次落地。但是,自行车只是行使着我双脚的功能,不多也不少。我永远也不可能骑着自行车在天空飞翔。我只是利用它打篮球踢足球,或者为了生存疲于奔命。说不定自行车才是我的本质,我怎么也无法改变。他是我遇到的唯一看过卡夫卡小说的人。老师,那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是什么导致你无法从自行车上下来?他眼睛一亮,转过头看我,似乎一直在期待这个问题,像个孩子。两个月前吧,我终于有了点眉目,就是有些不可思议。没事,老师,你说。我觉得我生活在梦中,不是修辞意义上的梦,是一个真正的梦。我没有疯,也不是胡乱说。我有证据。进出校门,我都试图从自行车上下来,现今也是如此。我却怎么也下不来,最多只体现在摇晃的车身,似乎有人把我捆在自行车上,甚至有一股神秘力量推着我冲过校门。这种无力感,不就是我们在梦境中遇到的吗!明明很容易的事,梦境中的我们却怎么也做不到的无力、疑惑、懊恼和恐惧。梦中的神秘感自更不必说。每天早晨,我明明醒来了。可能,我只是在梦中醒来,或者全都是梦。当然,我也有可能是在别人的梦中。谁会梦到我呢?这比梦本身还要荒诞和不可思议。或者,我已分不清梦和现实。我看着他。老师,这还真有可能是一个梦。这一两个月,我似乎被控制了,总是想要看到你。很多时候,梦中的我们的确无法控制自己,甚至做出些现实中怎么也不可能出现的事。他看向窗外远方。永远骑在自行车上的猴子,只可能在梦中。这么说是弱者在逃避。在梦中也挺好,谁说醒来就不是另一场梦呢?这不就是庄子吗!毕竟,我们的生活是现实还是梦,很难证明。回家吧,要不然你不得不吃我那难以下咽的食物了。好,老师,我走了。 我骑着车,飞速往家赶。路上,行人车辆很少。我说在同学家学习,吃过饭了,便径直回到卧室。11月15日,我发了一个表白墙,说初三八班的他是宝藏男孩。不知他能不能看到,又知不知道是我发的。他能高兴一下也好。我更多是在可怜他,觉得他可怜。至于他为什么可怜,我不知道,或者是我不想说出来。就像大话西游中的周星驰说那个人好像一条狗,其实那个人就是他自己。我抬起头,稍微伸了个懒腰,转头看向后排远处的那个男生。男生又盯着眼前美女同学的长发或后背发呆。我想,我也许该去跟男生道个歉,肯定是我常踩男生的凳子,男生才换的座位。我犹豫着,没有勇气。第一节晚自习的下课铃响了。突然,我站起身,快步走近男生。我知道那是远离。我在男生身旁的空位坐下,看向男生。我发现,你上课总是发呆,没看黑板,有时还傻笑。这么明显吗?那我得收敛点了,别被老师发现。我还以为男生会说,你怎么知道这些,是不是上课都在看我。真是个草包啊!我说,你在瞎想什么?明年就要高考了。男生说,我在想象踢足球,我一连过了好几个人,那些动作快速飘逸,最终零度角射门得分。好多时候,我的脑袋一边想象,我的脚便在桌子底下一边不自觉摆动出相应姿势。足球就那么好玩吗?我也控制不了啊!对了,坐第一排腿上动作太容易被发现,我考虑到这点,有人找我换座位,便二话不说同意了。这样啊,我还以为你烦我踩你凳子。咋可能,主要是足球太好玩了,特别是在雪上踢球,摔着特别爽。哪天我去看你踢。好啊。叮铃铃,第二节晚自习得铃声响起。我走了,你慢慢想吧。幼稚可爱的大草包。我回到座位坐下。突然,我有个预感,明年我将考上一个好大学。我决定先把小说的最后一段写完再学习。我拿出笔记本,开始写这篇小说。
光斑#短篇故事征文大赛# 光斑 他们竟邀请我参加他们的派对。 他们允许我去做客,我感到无上光荣。离派对还有七天,我开始准备。老实说,是在我得到消息时,比那更早。为了这第一次的派对,我花光了所有的钱。我买了套笔挺黝黑光亮的西装,上衣口袋塞着片卫生纸;我剪了头发,意气风发油亮的光头;我的脚小心翼翼地探进鳄鱼牌皮鞋,整个人高了许多;我腰杆笔直,像寒浪中的灯塔。 他们住的不远,走路也就十分钟,途中要经过两个街区和一堵高墙。高墙设有关卡,只有拥有邀请函的人才能通过。哈哈,我有。以防遇上意外情况,我提前三个小时出了门。街道上,大楼如灰色小狗般蹦蹦跳跳地与我擦肩而过,汽车像活泼有礼貌的蛤蟆般呱呱地同我打招呼。我如我般激动地开心。 一眨眼,我左臂的袖子不见了,露出光秃秃的恶心肮脏的不知羞耻的胳膊。我开始害怕,是因为发生了真正令人害怕的事。在叙述这件事之前,我郑重发誓:我说的每个字都千真万确,不会有丁点的添油减醋。 开始时,我觉得是眼睛和眼镜在联合戏弄我。我取下眼镜擦着,揉了揉眼睛。戴上清晰的眼镜,我发现有人在割我的左胳膊,在左肩膀上割。血沿着胳膊平静地往下流。我胡乱地想起了红色的丝带,似乎它有着不可名状的深刻的隐喻,孕育着进步、美好。僵硬的鼻涕样的血流到了指尖,像是一株流动的开放着的黑艳的花,盛开着欲望和诱惑。这株流动的黑艳的花不愿融归泥土,就在还有一步之遥就要被大地消解时,它化作青烟状粉末消散不见了。接着,黑红的鲜血喷洒,无形的锯齿温柔地咬断了我颤抖的动脉。这喷射的血液像是散射的彩虹,我仔细回忆着。在夕阳的照射下,我确实看到了一座血的彩虹,忽大忽小,形态万千。 不知这是谁的鬼斧神工,左胳膊静静地离开了我。我来不及疼痛悲伤,贪婪的锯齿开始啃噬着我的右手腕。慢慢地,右手腕断了开来,断面平整,细小的软骨在软动着的红肉里安静地躺着。接着,又是一株盛开的流动着的黑艳的花,终于也幻化成血的彩虹,溢满我的眼眶。最后消散不见。 我离开了左胳膊,左胳膊遗失了我。我离开了右手掌,右手掌遗失了我。 现在,我有了时间可以悲伤,却生不出这样的心情。不得不说,当时的我无比兴奋激动,我终于有了话题,跟他们聊天的话题!我的这次奇遇。他们可能会好奇我的遭遇,我将不动声色地融入派对。 我发誓这是真实的,派对里的他们和看着这篇小说的你们可能会不信,认为我疯了,认为我这是胡言乱语的疯癫恶作剧。我得解释下。它看起来不合逻辑,谁会兴奋呢?看着锯齿切割自己,你们会认为每个人都不会有任何丁点的兴奋。就在锯齿撕咬的前一秒钟,我跟你们有同样坚定的看法。我的亲身经历不得不让我做出改变。我要告诉你们一个秘密,你们要保密,特别不能告诉他们,那样我的奇遇在他们眼中將大打折扣,我可不希望如此。锯齿工作时,我没有感觉到任何疼痛,也没有看到什么锯齿。我认为这有助于解释我的行为和心理。我相信,看不见的感觉不到的屠杀,疼痛悲伤的程度自然会降低。我作为被屠杀的人,当预想的无边的剧烈痛苦却没有降临时,意外的欣喜兴奋之情便在所难免。你们可能会怀疑,它真的存在吗?它真的存在。我确实看到了我的黑艳鲜血绽放成的花朵和彩虹。我真诚地希望我已说服了你们。 我说服了自己,终于可以毫无顾虑地去参加派对。 我敲了几下厚实的大木门。门开了,我没有看到开门的人。 我低着头,不敢用无理的眼睛玷污了他们。他们的脚包在乌黑的皮鞋里,那乌黑的皮鞋却发出月亮般纯白的光。他们互相谈论着,没有声音,可能是现在的我还无法理解他们的虔诚深奥的语言。兴奋之情愈来愈浓,我依然在想象我进入派对的情景,即使我已身处派对中。 “大家坐到长桌边来。”我低着头横着缓慢移动,直到被他们挡住无法动弹才停止。 “欢迎你,到我们这里来做客。”有一个他们说了话。 我第一次抬起头,他们就刻进了我的眼珠。他们的脸没有五官,呈酒红色,光滑明净地犹如硬质塑料。我想,他们该是多么深奥,多么有智慧啊! “谢谢,谢谢你们!”我结巴地说,掩饰自己的手足无措。 我自认为我的动作弥补了我语言上的不足。我取下西装口袋里的卫生纸,这很难,对一个没了手的我。我拿右臂压着西装左胸的口袋以防其乱动,在用嘴唇夹着卫生纸的一角。这力道很难把握,它还是慢慢地被拖了出来。我使劲抖动头颅,卫生纸顺利展开成一大片餐巾。接下来,我动用了嘴、下巴、脖子和断手的右臂。它们通力合作协调配合,终于把餐巾塞进了我胸前的衣领里。我想,有教养的人吃东西都会在胸前挂上卫生纸。这是我从电视里看到的。之后,我学着英国贵族绅士的模样。右臂放在左胸前,左臂后仰,微微低头。这一刻,我似乎爱上了自己。少了左臂和右手的我还有点小庆幸,做这些动作时更加容易自在,做错了也不会被发现。 实际上,欢迎我也就五秒钟,是我拉长了它在小说中的时间。我本可以拉得更长,我觉得你们已经厌烦了我的自吹自擂,还是停止为好。原谅我的小人得志,我相信你们能理解我当时的由衷兴奋。 我將开始讲述那段令人剔骨难忘的每个夜晚都会令我午夜梦回的他们的辩论会。我得说实话,我是听不懂他们的话的。我终于听到他们的零星声音,这令我激动万分。我从这些声音中,确认出他们比我想象的更加伟大,伟大千倍万倍。我听到他们发出最多的声音是“妈呢”“泡你踢可”“鹅烧锐提”等几个。我斗胆猜测这些声音的意思: “妈呢”:他们深爱着每一个人,他们认为凡人或者每一个平民都是他们的妈妈,他们时刻忧虑关注着妈妈过得怎么样、在哪里散步、有没有微笑,等等。他们无时不刻是在想着他们自己的妈妈,他们都是孝顺的圣人。这是他们善良的本性。 “泡你踢可”:他们也很关心女性,他们深刻认识到她们还处于弱势。意思是你遇到只想泡你却不爱你的坏男人,你可以大力的踢他,法律将不会追究你的任何责任。这可能是他们正在筹划起草的一个新的保障女性权利的法律法规。 “鹅烧锐提”:他们关心普通人的生活,没有架子。他们研制了一种做菜方法,传于平民。烧鹅的时候,要迅速敏锐的提起和转换鹅的部位,以防烧焦了鹅肉人们无法下咽,也要敏锐转换烧烤的位置,防止引起大火给平民们带来伤痛。 就是这几个看似简单的声音,无不体现着他们的高尚。我惭愧起来,我深刻地意识到我还没有资格进入派对。我更没有强大到有足以支撑我离开的勇气和力气。 “我给大家讲个趣事吧!”我想要拉近与他们的距离,便鼓足勇气说,“就在刚才,我来这里的路上。” 我决定干点什么事,我要掌控住自己。他们掌控了派对,派对也掌握着他们,像是两小无猜的惊雷与闪电。他们似乎知道了我想加入他们这个胆大妄为想入非非的幻想。要知道这不是一个正常人该有的想法,他们有着难以想象的辛苦。唯一的原因是基因使他们成为他们,这也是他们不得不世袭的原因。他们也有好奇心,我便得以讲下去。 “在来这的路上,无形的锯齿吞噬了我的左臂和右手。”他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我简练地说,“它们变成黑艳花和血色彩虹,很快抛洒不见。” 他们上下移动酒红色奶油般光滑的塑料脸,对着我的身体打量,仿佛我是刚来到这里。那一刻,我确信我是真的进入了派对,我忍不住涨红了脸。他们沉思几秒,也许在思考什么。他们就是这样神秘,令人难以捉摸。 “你不痛吗?”他们像是庭上睿智的法官,立马问出这句圣旨一样的话,“你能不能用几个词描述一下你说的那些花和彩虹?” “不痛。”我快速而简洁地答道,“能。” “那是些什么词呢?”我小声地追问自己。 “美丽、神奇、不可思议。”我不敢说假话,说出了我认为最真实的感受,我补充道,“也许还有兴奋。”我有些后悔,不该说出后者,只能祈祷他们不再问。要是他们问了,我也只能如实回答,那他们定会认为我是个爱慕虚荣的人。 “我们已有答案。”他们准备宣判似地说。他们没等我问就宣布“审判”结果,从不拐弯抹角。文人的故弄玄虚、无病呻吟、自以为是,他们看不进眼。我屏住呼吸。 “首先,你遇到的情形异常奇怪,有黑烟花、血色彩虹等幻象,说那是幻想也许并不准确,你是真的看到。这些美景出现在一个人的左胳膊和右手被无形的锯齿割断之后,并且这不是玩笑,你的右胳膊和左手确实不翼而飞,还有你说的美丽、神奇、不可思议。本不该是这样,现实却又是这样,这不只是个美景、幻象或事实,它一定有个更深刻的内涵。是什么呢?是一个充满哲思的启示,还是一颗良苦的心,或者是先知无边智慧的显现,也许全部都是。一个本该是痛苦万分的割去左臂右手的恐怖事件却幻化成一次充满享受和令人愉悦的心灵过程,这是先知在诉说,是一个鼓励,是崇高的做人态度。那是要你快乐高兴、享受这一切,不管它是无边的痛苦,还是一把深深地插在你心上的冰凉的匕首,亦或是身体器官部位的不翼而飞。你值得幸福,你获得了先知的启示,先知选中你,你的生命已经完美。” 我感觉非常抱歉,为了给我这个愚钝的人解释,他们耐心的讲解使我终于听懂。然而,我却利用先知圣洁的启示,满足自己个人的肮脏利益。我真是无耻,无脸面对他们,无脸面对先知。 伟大的先知,伟大的他们。他们就是伟大先知的使者,我信仰他们,我要遵循他们的启示完美我的已完美的人生。我衷心希望你们也能有这样的幸运。 “肉快来了!”他们如虎狼般激动地说。 他们和我都很摩拳擦掌,虚位以待。魔鬼野兽般摩挲着的牙齿,齿缝间流出贪婪的欲望汁液,从酒红的塑料脸上滑下,流到墙角,流进大街小巷,流遍城市和每一个乡村,流到这个国家的每一块土地。几只蟑螂抱头逃窜,一对老鼠被汁液粘在天花板,一只老鼠发出微弱的婴孩的嘶叫声。他们拿着刀叉不停地敲击着喧嚣的桌面,这溢满激动之情的他们和刚才敲门的我如出一辙。 你们可能会觉得我把他们描写得过于恐怖了,不过在食物面前,谁没有一张血盆大口呢?如果你想到他们白天是多么辛苦地工作,便会理解。 “这是你的汤。”一个大瓷碗优雅地停在我的前面,浓稠肉汤的心脏还在强劲地搏动,他们俯下身在我身边轻轻地发出潮涌般的声音,“你朝思暮想的肉汤。” 这是离他们最近的一刻。突然的靠近,我期盼着更近、更更近,更更更近,直到没有距离,熔为一体,成为他们中的一员。这是他们以前给我喝过的汤,还没端来时,我就嗅到了那气味。那气味闻一闻,就会入迷,像是天边的彩虹吸引着懵懂孩子的水亮眼睛。以前,我喝过三次,那是我一生中最开心的时刻,挽留它永远不要离去,总共喝了三碗。我多么奢望天天都有这汤喝,就是闻闻也是极大的奢侈。我妄想咬一口,咬一口汤里的肉,两口、三口、四口,好多口,一直无意识地咬下去。我始终喝着,嘴唇贪婪地浸靠在汤里,像是在与初恋的淡红的唇亲吻。无疑,肉汤刺激着我的头脑和心狂思乱想地飞舞。 现实是我只能靠牙齿咬住碗的边缘和失去手掌的右臂托住碗底再配合舌头的蠕动与食管收缩舒张,美味才能溜进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他们真了不起,为了我能有尊严不尴尬地吃顿饭,他们特意舀出了肉。他们经过科学精密的严格论证,知道我无法將肉块送进嘴里。他们是一心为平民着想的人。他们不会笑我,他们害怕我因此自卑。即使他们毫无表情抑或是鼓励的微笑,我相信爱慕虚荣的我也会把它们误解成嘲笑。我有点失落,给他们添了这么多麻烦,即使他们一直乐意为平民解忧。他们太伟大了。我一定要进入他们,我会长出新的左臂和右手,因为他们都是身体健全的人。 我要跟你们说,派对的汤真的很好喝,有运气你们也会喝道。我不能自大,也许你们中的许多已经喝过了,甚至无时不刻都在喝。我希望以后能吃到那汤里的肉。 “谁的手表,谁在汤里煮了手表!”他们一边喊,一边用勺子舀出手表。我们都很惊讶。“我们”用得真好,我得多用这现在还不习惯将来可能会用到的天底下最合我意的词。我想,这是谁的手表,该死的手表,真是胆大妄为狼心狗肺,竟敢跑到伟大无私的他们的汤里。我手上没有手表,就连要承载那恶魔手表的手也幸好没有。害我恩人的不是我。 我仔细打量他们正在打量的那只被筷子夹在空中的手表。我决定不用“我们”,怕会污染了他们。我眼力很好。那是只老土的没了玻璃壳的油光下露出金黄色的笑脸的发出“咳咳”的无耻笑声的破烂手表。他们把它翻到背面,本应该鞭笞它。他们反而给它擦净身体和脸蛋,让它透过气来。它背上刻着几个字母:“TMD”——这字母是他们中的领袖的思想,意思是“他们对”。这是他们集体智慧的结晶,他们永远正确,他们又是站在平民们的角度思考问题,且有完美的逻辑与理性,因此他们代表平民,代表正确,代表一切真理。 我要说实话,我的手表上也刻着“TMD”。不会是我的,绝不是我的!我没有左臂,我没有右手,怎么会是我的。也许它们只是双胞胎。没玻璃壳保护的手表也不止我有,别人也是可以刻“TMD”。为什么会是我,我根本没扔它进他们的汤里。“TMD”这个真理我也刻不上去,那年我十岁,我求了父亲很久。我记得父亲当时很开心,当他听到我想在表上刻“TMD”,他笑了,还说我长大了。也可能是父亲抢过去刻的,他也可能说我的长大由他一手缔造。他还说他也有这样的理想,并一直持续至今。 我的表去了哪儿呢?我要向他们证明我的清白。 我认为在弄清表的去向之前,有必要给你们讲一下我的父亲。 父亲是我的思想启蒙者,姑且称作思想吧。小时候,我很少看到他们,父亲会讲些他看到的他们,我被他们的所有的事迹和言语所震撼。我只说一件我父亲讲的关于他们的事,诸多事件中普通的一件。 父亲说:“有一段时期,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好,他们和平民们都很开心。人们的平均身高长了十几厘米,腰也粗了一尺。随之也带来了许多健康问题,高血压、高血脂、心脏病等疾病发病率逐年升高。他们看到了全部情况,包括那些平民看不到的情况,很早就着手解决,也许在人们还很矮很瘦时,他们有这样的能力。我要告诉你,他们采取了多么英明果断的决策。首先,他们对衣服的大小进行特殊限制,这开始得很早,全都按照矮瘦时的标准,只有男女的区别,没有大小之分,这也防止了偷奸耍滑的出现,你要知道平民大多是毫无远见的。这标准我们到现在还在沿用,好的制度永远不会过时。其次,他们规定每个人的食物配额,按照年龄和性别,不管体型的大小,公平的政策得到了大多数平民的拥戴。然而,还是出现了一些刁民,吃得少的会把剩下的卖给那些爱吃的吃得多的。他们想到了科技,在食物上植入特异的基因只有吃到属于自己的食物才会好吃,如果吃的不是自己的食物,不仅食物会难吃到无法下咽还会响起警报。这事就这样顺利解决了。最后一项措施,他们让人们去移山,以此减去有生活水平提高带来的多余脂肪,压短骨头。这不仅使平民们身体健康,还使地球变得整洁了。如今,我们人类在世界运动会上战胜了一切动物、植物和山川河流,成了地球当之无愧的第一公民。这些都是他们的功劳。他们的任何措施都符合自然,是天才智慧与勤劳实践的完美熔合。” 每次听到或回忆起父亲讲的他们的故事,我都渴望拥有些他们的智慧与行动力。 我拖很长时间在父亲的讲述上,其实是我的内心在挣扎。在他们和父亲的注视下,我决定向你们坦白,那是我的表,但真不是我把它放进汤里的。请你们一定要相信我。告诉你们,我轻松了许多。 还有个问题,我要不要向他们坦白呢?不说挺好,他们对我的看法至少不会变坏,虽然我不知道那看法到底怎样,他们可能也不会怀疑到没有左臂和右手的我身上。上面的推断犯了个自以为是的致命错误,我把他们想成了跟我一样的平民。他们的智慧岂是我可以猜测的,他们早就知道了这一切,他们是在给我诚实的机会。我决定向他们坦白。 “你作为我们的客人,我们决定把它送给你。”他们指着我的表说。我还来不及开口,我想这一定是他们知道了我内心的决定后给我的奖励,也是他们正式接纳我的标志。我应该泪流满面,我忍住了,因为他们是没有闲工夫哭的。他们是有多大的胸怀啊!他们要把这个不拘小节的可爱的热的脱掉了帽子的哒哒笑着的金黄肉汤手表送给一个没有左臂右手的只是向往着他们的爱慕虚荣的平民。我真希望诗人在场,就可以把这和谐美好的场面记在永恒流传的诗里,或许还会产生出个成语,可以叫:TMSB(他们送表)。这表现了他们的不拘小节、乐善好施和超高道德,一个词概括了他们那么多优点,即使这只是他们身上很小的一部分,一定能在人们中掀起提倡、学习和模仿的高潮。那我也会沾光成了孔融的兄弟。 停止非想,现实给了我个棘手的问题,我没有左臂和右手,表要戴在哪呢? 这对我是难题,对他们却毫无难度可言。他们决定把那个不拘小节的可爱的热的脱掉了帽子的哒哒笑着的金黄肉汤手表戴在我的脖子上,TMD(他们对)。他们可以把它戴上去,我一点也不用担心。他们永远在帮无数的平民们思考,这才让人民们活得省心安心开心。我激动亿分,像是接受勋章的小偷,这是我一生再也不敢奢望的最高荣耀。他们开始给我戴表。我把右臂放在左胸,左臂后仰,头微微侧着前倾。他们抬着表,仿佛要授予我整个宇宙。在我头顶上方,他们围成里外三层。他们向四面八方使劲拽着金属表带,为了更好地施力,有的单脚踩在我的腰上,有的干脆双脚蹬着我的胸口,有的用他们高贵的鞋底踏在我肮脏的脸,更多是蹬着地。二圈三圈的他们,就抱着第一圈的他们的腰往外发力。这景象犹如水面的几圈波纹,而我在正中心。要是有诗人,当然是没有,不过可以装一下,诗人会写出一个成语:TMDB(他们戴表),用来表现他们的团结,他们的团结便是真理的团结,因为他们永远不会错误。 他们小心翼翼地下移,力道始终平衡,终于到达了脖子的横截面。他们一齐放手,脖子上的每个毛孔都感受到了他们双手均匀的夹紧的爱,像是我的汗毛和他们肌肤之间圣洁的交媾。一寸寸皮肤,夹进表带缝;一块块肉,从表缝中兴奋地钻了出来;一根根血管,盛开着鲜红。我的身体成了时间的沙漏,嗒嗒嗒嗒地走着。我知道,它成了我身体的钦差,我成了时间的使者。我是他们啦! 我知道我上面的叙述太得意忘形。我相信,你们一定会理解一颗弱小的心有了无穷力量源泉时的那种激动的爆发。 我继续埋头喝汤,汤中倒影出我的脖表,一件完美的可歌可泣的礼物。我愧疚地觉得,我是一个接受勋章的小偷。 突然,我发现我犯了个致命的错误,不管是对写小说的作者还是读者来说。我应该多描写下伟大的人:他们。人们都渴望知道,这也是这篇工具文唯一有用的部分。现在,他们在吃肉,刚才还戴着我手表的肉。好吧,正如聪明的你们所想,那是我的肉,他们在吃我的肉,左臂和右手上的肉。我也渴望吃肉,就算是我的肉也好,我只能喝汤。我至少喝到了汤,有多少平民一辈子都没有喝过这肉汤啊!用一句英国绅士的口头禅:我的荣幸。原谅我自大的猜测,我相信任何人知道他们在吃自己的肉的时候,都会抑制不住内心的狂喜,想要对全世界确认:他们真的是在吃我的肉吗! 他们面前都只摆着一个碗,碗里有汤,浓稠的白泡沫,里面浮着一些还活着的手指、手指甲和肉。碗里也有骨头,肉紧紧地抓着浮木呼吸着海面的空气,离开骨的肉挣扎着窒息在海底。他们把水和肉煮成了白泡沫,软软地很入味。这样便充分提取了食材的味道,体味着它的人生。他们咬着指头,一节一节,他们吐出骨头和指甲,一块一块。他们扯下手臂上的一块,偶尔喷出血色彩虹,十几道,几十道,有大的,有小的,有横着的,也有竖着的,有持久不变的,更有转瞬即逝的。这肉不容易煮熟。他们不会嫌弃不熟的肉,它们别有一番风味。这有我微薄的功劳。他们的嘴角,时不时掉下几滴浓稠的汤,反射着白炽灯的光。我仔细一看,每个里面都有一个彩虹,宛如玉石上完美的的瑕疵。它们撞在地上,变成好几十道彩虹,反弹后继续缓缓下落,变成几百,几千,几万。那彩虹没有消失,无数个彩虹构筑成一个巨大的彩虹,挤满整个房间。 他们真是万物创造者,平凡的甚至是丑陋的我的左臂和右手,谁会想到,它们竟是完美的沐浴在淡淡的阳光下的彩虹的原材料。更奇妙的是,这全部的神奇变化只是来自他们吃东西时嘴巴撕咬这个简单动作。真希望他们永远吃下去,把这温暖的彩虹撒向人间,让这彩虹开满大地的每个角落。他们定会这样做。 这次派对,给了比我生命的总和还要多还要重要的东西。 之后几年,我再没去过那神圣的派对。你们能理解我的痛苦吗? 我跟他们一直有联系,我已不能离开他们。我的身体逐渐靠近他们,准确地说是进入他们,先是左腿和右脚,然后是右腿,接着左臀右臀,轮到腰部肥肉和肌肉,肾肺肝胆胃肠也都先后进入了那最美天堂:他们。 我只剩下连着心脏的头。心脏慵懒的跳动着,它曾对我说过它也想进入那天堂。它似乎就要如愿,我的心脏也奔向了他们。这些年,我第一次感到了疼痛,一闪而过的疼痛,让我感动地落下几滴泪的疼痛。我以为我会死。没有,我怀着深沉的信仰坚强地活了下来。他们不会死,我也没死,难道我终于成为他们,这不是巧合。我取下表,是他自己掉下来的,难道它要离开我!我把它咬在嘴里,不让它离去。脖子、脑壳和脑浆也悄悄离开。那只表的表针早都不再走动。不变的是,我依然怀念着那美味的汤,妄想着吃上汤里的肉。我想我不可能实现了。 这就是我还未完结的一生。如果有一天,你们在某个角落看到一个缓慢向光斑靠近的物体,那就是我。我们早都认识了。
#短篇故事征文大赛#光斑 光斑 他们竟邀请我参加他们的派对。 他们允许我去做客,我感到无上光荣。离派对还有七天,我开始准备。老实说,是在我得到消息时,比那更早。为了这第一次的派对,我花光了所有的钱。我买了套笔挺黝黑光亮的西装,上衣口袋塞着片卫生纸;我剪了头发,意气风发油亮的光头;我的脚小心翼翼地探进鳄鱼牌皮鞋,整个人高了许多;我腰杆笔直,像寒浪中的灯塔。 他们住的不远,走路也就十分钟,途中要经过两个街区和一堵高墙。高墙设有关卡,只有拥有邀请函的人才能通过。哈哈,我有。以防遇上意外情况,我提前三个小时出了门。街道上,大楼如灰色小狗般蹦蹦跳跳地与我擦肩而过,汽车像活泼有礼貌的蛤蟆般呱呱地同我打招呼。我如我般激动地开心。 一眨眼,我左臂的袖子不见了,露出光秃秃的恶心肮脏的不知羞耻的胳膊。我开始害怕,是因为发生了真正令人害怕的事。在叙述这件事之前,我郑重发誓:我说的每个字都千真万确,不会有丁点的添油减醋。 开始时,我觉得是眼睛和眼镜在联合戏弄我。我取下眼镜擦着,揉了揉眼睛。戴上清晰的眼镜,我发现有人在割我的左胳膊,在左肩膀上割。血沿着胳膊平静地往下流。我胡乱地想起了红色的丝带,似乎它有着不可名状的深刻的隐喻,孕育着进步、美好。僵硬的鼻涕样的血流到了指尖,像是一株流动的开放着的黑艳的花,盛开着欲望和诱惑。这株流动的黑艳的花不愿融归泥土,就在还有一步之遥就要被大地消解时,它化作青烟状粉末消散不见了。接着,黑红的鲜血喷洒,无形的锯齿温柔地咬断了我颤抖的动脉。这喷射的血液像是散射的彩虹,我仔细回忆着。在夕阳的照射下,我确实看到了一座血的彩虹,忽大忽小,形态万千。 不知这是谁的鬼斧神工,左胳膊静静地离开了我。我来不及疼痛悲伤,贪婪的锯齿开始啃噬着我的右手腕。慢慢地,右手腕断了开来,断面平整,细小的软骨在软动着的红肉里安静地躺着。接着,又是一株盛开的流动着的黑艳的花,终于也幻化成血的彩虹,溢满我的眼眶。最后消散不见。 我离开了左胳膊,左胳膊遗失了我。我离开了右手掌,右手掌遗失了我。 现在,我有了时间可以悲伤,却生不出这样的心情。不得不说,当时的我无比兴奋激动,我终于有了话题,跟他们聊天的话题!我的这次奇遇。他们可能会好奇我的遭遇,我将不动声色地融入派对。 我发誓这是真实的,派对里的他们和看着这篇小说的你们可能会不信,认为我疯了,认为我这是胡言乱语的疯癫恶作剧。我得解释下。它看起来不合逻辑,谁会兴奋呢?看着锯齿切割自己,你们会认为每个人都不会有任何丁点的兴奋。就在锯齿撕咬的前一秒钟,我跟你们有同样坚定的看法。我的亲身经历不得不让我做出改变。我要告诉你们一个秘密,你们要保密,特别不能告诉他们,那样我的奇遇在他们眼中將大打折扣,我可不希望如此。锯齿工作时,我没有感觉到任何疼痛,也没有看到什么锯齿。我认为这有助于解释我的行为和心理。我相信,看不见的感觉不到的屠杀,疼痛悲伤的程度自然会降低。我作为被屠杀的人,当预想的无边的剧烈痛苦却没有降临时,意外的欣喜兴奋之情便在所难免。你们可能会怀疑,它真的存在吗?它真的存在。我确实看到了我的黑艳鲜血绽放成的花朵和彩虹。我真诚地希望我已说服了你们。 我说服了自己,终于可以毫无顾虑地去参加派对。 我敲了几下厚实的大木门。门开了,我没有看到开门的人。 我低着头,不敢用无理的眼睛玷污了他们。他们的脚包在乌黑的皮鞋里,那乌黑的皮鞋却发出月亮般纯白的光。他们互相谈论着,没有声音,可能是现在的我还无法理解他们的虔诚深奥的语言。兴奋之情愈来愈浓,我依然在想象我进入派对的情景,即使我已身处派对中。 “大家坐到长桌边来。”我低着头横着缓慢移动,直到被他们挡住无法动弹才停止。 “欢迎你,到我们这里来做客。”有一个他们说了话。 我第一次抬起头,他们就刻进了我的眼珠。他们的脸没有五官,呈酒红色,光滑明净地犹如硬质塑料。我想,他们该是多么深奥,多么有智慧啊! “谢谢,谢谢你们!”我结巴地说,掩饰自己的手足无措。 我自认为我的动作弥补了我语言上的不足。我取下西装口袋里的卫生纸,这很难,对一个没了手的我。我拿右臂压着西装左胸的口袋以防其乱动,在用嘴唇夹着卫生纸的一角。这力道很难把握,它还是慢慢地被拖了出来。我使劲抖动头颅,卫生纸顺利展开成一大片餐巾。接下来,我动用了嘴、下巴、脖子和断手的右臂。它们通力合作协调配合,终于把餐巾塞进了我胸前的衣领里。我想,有教养的人吃东西都会在胸前挂上卫生纸。这是我从电视里看到的。之后,我学着英国贵族绅士的模样。右臂放在左胸前,左臂后仰,微微低头。这一刻,我似乎爱上了自己。少了左臂和右手的我还有点小庆幸,做这些动作时更加容易自在,做错了也不会被发现。 实际上,欢迎我也就五秒钟,是我拉长了它在小说中的时间。我本可以拉得更长,我觉得你们已经厌烦了我的自吹自擂,还是停止为好。原谅我的小人得志,我相信你们能理解我当时的由衷兴奋。 我將开始讲述那段令人剔骨难忘的每个夜晚都会令我午夜梦回的他们的辩论会。我得说实话,我是听不懂他们的话的。我终于听到他们的零星声音,这令我激动万分。我从这些声音中,确认出他们比我想象的更加伟大,伟大千倍万倍。我听到他们发出最多的声音是“妈呢”“泡你踢可”“鹅烧锐提”等几个。我斗胆猜测这些声音的意思: “妈呢”:他们深爱着每一个人,他们认为凡人或者每一个平民都是他们的妈妈,他们时刻忧虑关注着妈妈过得怎么样、在哪里散步、有没有微笑,等等。他们无时不刻是在想着他们自己的妈妈,他们都是孝顺的圣人。这是他们善良的本性。 “泡你踢可”:他们也很关心女性,他们深刻认识到她们还处于弱势。意思是你遇到只想泡你却不爱你的坏男人,你可以大力的踢他,法律将不会追究你的任何责任。这可能是他们正在筹划起草的一个新的保障女性权利的法律法规。 “鹅烧锐提”:他们关心普通人的生活,没有架子。他们研制了一种做菜方法,传于平民。烧鹅的时候,要迅速敏锐的提起和转换鹅的部位,以防烧焦了鹅肉人们无法下咽,也要敏锐转换烧烤的位置,防止引起大火给平民们带来伤痛。 就是这几个看似简单的声音,无不体现着他们的高尚。我惭愧起来,我深刻地意识到我还没有资格进入派对。我更没有强大到有足以支撑我离开的勇气和力气。 “我给大家讲个趣事吧!”我想要拉近与他们的距离,便鼓足勇气说,“就在刚才,我来这里的路上。” 我决定干点什么事,我要掌控住自己。他们掌控了派对,派对也掌握着他们,像是两小无猜的惊雷与闪电。他们似乎知道了我想加入他们这个胆大妄为想入非非的幻想。要知道这不是一个正常人该有的想法,他们有着难以想象的辛苦。唯一的原因是基因使他们成为他们,这也是他们不得不世袭的原因。他们也有好奇心,我便得以讲下去。 “在来这的路上,无形的锯齿吞噬了我的左臂和右手。”他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我简练地说,“它们变成黑艳花和血色彩虹,很快抛洒不见。” 他们上下移动酒红色奶油般光滑的塑料脸,对着我的身体打量,仿佛我是刚来到这里。那一刻,我确信我是真的进入了派对,我忍不住涨红了脸。他们沉思几秒,也许在思考什么。他们就是这样神秘,令人难以捉摸。 “你不痛吗?”他们像是庭上睿智的法官,立马问出这句圣旨一样的话,“你能不能用几个词描述一下你说的那些花和彩虹?” “不痛。”我快速而简洁地答道,“能。” “那是些什么词呢?”我小声地追问自己。 “美丽、神奇、不可思议。”我不敢说假话,说出了我认为最真实的感受,我补充道,“也许还有兴奋。”我有些后悔,不该说出后者,只能祈祷他们不再问。要是他们问了,我也只能如实回答,那他们定会认为我是个爱慕虚荣的人。 “我们已有答案。”他们准备宣判似地说。他们没等我问就宣布“审判”结果,从不拐弯抹角。文人的故弄玄虚、无病呻吟、自以为是,他们看不进眼。我屏住呼吸。 “首先,你遇到的情形异常奇怪,有黑烟花、血色彩虹等幻象,说那是幻想也许并不准确,你是真的看到。这些美景出现在一个人的左胳膊和右手被无形的锯齿割断之后,并且这不是玩笑,你的右胳膊和左手确实不翼而飞,还有你说的美丽、神奇、不可思议。本不该是这样,现实却又是这样,这不只是个美景、幻象或事实,它一定有个更深刻的内涵。是什么呢?是一个充满哲思的启示,还是一颗良苦的心,或者是先知无边智慧的显现,也许全部都是。一个本该是痛苦万分的割去左臂右手的恐怖事件却幻化成一次充满享受和令人愉悦的心灵过程,这是先知在诉说,是一个鼓励,是崇高的做人态度。那是要你快乐高兴、享受这一切,不管它是无边的痛苦,还是一把深深地插在你心上的冰凉的匕首,亦或是身体器官部位的不翼而飞。你值得幸福,你获得了先知的启示,先知选中你,你的生命已经完美。” 我感觉非常抱歉,为了给我这个愚钝的人解释,他们耐心的讲解使我终于听懂。然而,我却利用先知圣洁的启示,满足自己个人的肮脏利益。我真是无耻,无脸面对他们,无脸面对先知。 伟大的先知,伟大的他们。他们就是伟大先知的使者,我信仰他们,我要遵循他们的启示完美我的已完美的人生。我衷心希望你们也能有这样的幸运。 “肉快来了!”他们如虎狼般激动地说。 他们和我都很摩拳擦掌,虚位以待。魔鬼野兽般摩挲着的牙齿,齿缝间流出贪婪的欲望汁液,从酒红的塑料脸上滑下,流到墙角,流进大街小巷,流遍城市和每一个乡村,流到这个国家的每一块土地。几只蟑螂抱头逃窜,一对老鼠被汁液粘在天花板,一只老鼠发出微弱的婴孩的嘶叫声。他们拿着刀叉不停地敲击着喧嚣的桌面,这溢满激动之情的他们和刚才敲门的我如出一辙。 你们可能会觉得我把他们描写得过于恐怖了,不过在食物面前,谁没有一张血盆大口呢?如果你想到他们白天是多么辛苦地工作,便会理解。 “这是你的汤。”一个大瓷碗优雅地停在我的前面,浓稠肉汤的心脏还在强劲地搏动,他们俯下身在我身边轻轻地发出潮涌般的声音,“你朝思暮想的肉汤。” 这是离他们最近的一刻。突然的靠近,我期盼着更近、更更近,更更更近,直到没有距离,熔为一体,成为他们中的一员。这是他们以前给我喝过的汤,还没端来时,我就嗅到了那气味。那气味闻一闻,就会入迷,像是天边的彩虹吸引着懵懂孩子的水亮眼睛。以前,我喝过三次,那是我一生中最开心的时刻,挽留它永远不要离去,总共喝了三碗。我多么奢望天天都有这汤喝,就是闻闻也是极大的奢侈。我妄想咬一口,咬一口汤里的肉,两口、三口、四口,好多口,一直无意识地咬下去。我始终喝着,嘴唇贪婪地浸靠在汤里,像是在与初恋的淡红的唇亲吻。无疑,肉汤刺激着我的头脑和心狂思乱想地飞舞。 现实是我只能靠牙齿咬住碗的边缘和失去手掌的右臂托住碗底再配合舌头的蠕动与食管收缩舒张,美味才能溜进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他们真了不起,为了我能有尊严不尴尬地吃顿饭,他们特意舀出了肉。他们经过科学精密的严格论证,知道我无法將肉块送进嘴里。他们是一心为平民着想的人。他们不会笑我,他们害怕我因此自卑。即使他们毫无表情抑或是鼓励的微笑,我相信爱慕虚荣的我也会把它们误解成嘲笑。我有点失落,给他们添了这么多麻烦,即使他们一直乐意为平民解忧。他们太伟大了。我一定要进入他们,我会长出新的左臂和右手,因为他们都是身体健全的人。 我要跟你们说,派对的汤真的很好喝,有运气你们也会喝道。我不能自大,也许你们中的许多已经喝过了,甚至无时不刻都在喝。我希望以后能吃到那汤里的肉。 “谁的手表,谁在汤里煮了手表!”他们一边喊,一边用勺子舀出手表。我们都很惊讶。“我们”用得真好,我得多用这现在还不习惯将来可能会用到的天底下最合我意的词。我想,这是谁的手表,该死的手表,真是胆大妄为狼心狗肺,竟敢跑到伟大无私的他们的汤里。我手上没有手表,就连要承载那恶魔手表的手也幸好没有。害我恩人的不是我。 我仔细打量他们正在打量的那只被筷子夹在空中的手表。我决定不用“我们”,怕会污染了他们。我眼力很好。那是只老土的没了玻璃壳的油光下露出金黄色的笑脸的发出“咳咳”的无耻笑声的破烂手表。他们把它翻到背面,本应该鞭笞它。他们反而给它擦净身体和脸蛋,让它透过气来。它背上刻着几个字母:“TMD”——这字母是他们中的领袖的思想,意思是“他们对”。这是他们集体智慧的结晶,他们永远正确,他们又是站在平民们的角度思考问题,且有完美的逻辑与理性,因此他们代表平民,代表正确,代表一切真理。 我要说实话,我的手表上也刻着“TMD”。不会是我的,绝不是我的!我没有左臂,我没有右手,怎么会是我的。也许它们只是双胞胎。没玻璃壳保护的手表也不止我有,别人也是可以刻“TMD”。为什么会是我,我根本没扔它进他们的汤里。“TMD”这个真理我也刻不上去,那年我十岁,我求了父亲很久。我记得父亲当时很开心,当他听到我想在表上刻“TMD”,他笑了,还说我长大了。也可能是父亲抢过去刻的,他也可能说我的长大由他一手缔造。他还说他也有这样的理想,并一直持续至今。 我的表去了哪儿呢?我要向他们证明我的清白。 我认为在弄清表的去向之前,有必要给你们讲一下我的父亲。 父亲是我的思想启蒙者,姑且称作思想吧。小时候,我很少看到他们,父亲会讲些他看到的他们,我被他们的所有的事迹和言语所震撼。我只说一件我父亲讲的关于他们的事,诸多事件中普通的一件。 父亲说:“有一段时期,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好,他们和平民们都很开心。人们的平均身高长了十几厘米,腰也粗了一尺。随之也带来了许多健康问题,高血压、高血脂、心脏病等疾病发病率逐年升高。他们看到了全部情况,包括那些平民看不到的情况,很早就着手解决,也许在人们还很矮很瘦时,他们有这样的能力。我要告诉你,他们采取了多么英明果断的决策。首先,他们对衣服的大小进行特殊限制,这开始得很早,全都按照矮瘦时的标准,只有男女的区别,没有大小之分,这也防止了偷奸耍滑的出现,你要知道平民大多是毫无远见的。这标准我们到现在还在沿用,好的制度永远不会过时。其次,他们规定每个人的食物配额,按照年龄和性别,不管体型的大小,公平的政策得到了大多数平民的拥戴。然而,还是出现了一些刁民,吃得少的会把剩下的卖给那些爱吃的吃得多的。他们想到了科技,在食物上植入特异的基因只有吃到属于自己的食物才会好吃,如果吃的不是自己的食物,不仅食物会难吃到无法下咽还会响起警报。这事就这样顺利解决了。最后一项措施,他们让人们去移山,以此减去有生活水平提高带来的多余脂肪,压短骨头。这不仅使平民们身体健康,还使地球变得整洁了。如今,我们人类在世界运动会上战胜了一切动物、植物和山川河流,成了地球当之无愧的第一公民。这些都是他们的功劳。他们的任何措施都符合自然,是天才智慧与勤劳实践的完美熔合。” 每次听到或回忆起父亲讲的他们的故事,我都渴望拥有些他们的智慧与行动力。 我拖很长时间在父亲的讲述上,其实是我的内心在挣扎。在他们和父亲的注视下,我决定向你们坦白,那是我的表,但真不是我把它放进汤里的。请你们一定要相信我。告诉你们,我轻松了许多。 还有个问题,我要不要向他们坦白呢?不说挺好,他们对我的看法至少不会变坏,虽然我不知道那看法到底怎样,他们可能也不会怀疑到没有左臂和右手的我身上。上面的推断犯了个自以为是的致命错误,我把他们想成了跟我一样的平民。他们的智慧岂是我可以猜测的,他们早就知道了这一切,他们是在给我诚实的机会。我决定向他们坦白。 “你作为我们的客人,我们决定把它送给你。”他们指着我的表说。我还来不及开口,我想这一定是他们知道了我内心的决定后给我的奖励,也是他们正式接纳我的标志。我应该泪流满面,我忍住了,因为他们是没有闲工夫哭的。他们是有多大的胸怀啊!他们要把这个不拘小节的可爱的热的脱掉了帽子的哒哒笑着的金黄肉汤手表送给一个没有左臂右手的只是向往着他们的爱慕虚荣的平民。我真希望诗人在场,就可以把这和谐美好的场面记在永恒流传的诗里,或许还会产生出个成语,可以叫:TMSB(他们送表)。这表现了他们的不拘小节、乐善好施和超高道德,一个词概括了他们那么多优点,即使这只是他们身上很小的一部分,一定能在人们中掀起提倡、学习和模仿的高潮。那我也会沾光成了孔融的兄弟。 停止非想,现实给了我个棘手的问题,我没有左臂和右手,表要戴在哪呢? 这对我是难题,对他们却毫无难度可言。他们决定把那个不拘小节的可爱的热的脱掉了帽子的哒哒笑着的金黄肉汤手表戴在我的脖子上,TMD(他们对)。他们可以把它戴上去,我一点也不用担心。他们永远在帮无数的平民们思考,这才让人民们活得省心安心开心。我激动亿分,像是接受勋章的小偷,这是我一生再也不敢奢望的最高荣耀。他们开始给我戴表。我把右臂放在左胸,左臂后仰,头微微侧着前倾。他们抬着表,仿佛要授予我整个宇宙。在我头顶上方,他们围成里外三层。他们向四面八方使劲拽着金属表带,为了更好地施力,有的单脚踩在我的腰上,有的干脆双脚蹬着我的胸口,有的用他们高贵的鞋底踏在我肮脏的脸,更多是蹬着地。二圈三圈的他们,就抱着第一圈的他们的腰往外发力。这景象犹如水面的几圈波纹,而我在正中心。要是有诗人,当然是没有,不过可以装一下,诗人会写出一个成语:TMDB(他们戴表),用来表现他们的团结,他们的团结便是真理的团结,因为他们永远不会错误。 他们小心翼翼地下移,力道始终平衡,终于到达了脖子的横截面。他们一齐放手,脖子上的每个毛孔都感受到了他们双手均匀的夹紧的爱,像是我的汗毛和他们肌肤之间圣洁的交媾。一寸寸皮肤,夹进表带缝;一块块肉,从表缝中兴奋地钻了出来;一根根血管,盛开着鲜红。我的身体成了时间的沙漏,嗒嗒嗒嗒地走着。我知道,它成了我身体的钦差,我成了时间的使者。我是他们啦! 我知道我上面的叙述太得意忘形。我相信,你们一定会理解一颗弱小的心有了无穷力量源泉时的那种激动的爆发。 我继续埋头喝汤,汤中倒影出我的脖表,一件完美的可歌可泣的礼物。我愧疚地觉得,我是一个接受勋章的小偷。 突然,我发现我犯了个致命的错误,不管是对写小说的作者还是读者来说。我应该多描写下伟大的人:他们。人们都渴望知道,这也是这篇工具文唯一有用的部分。现在,他们在吃肉,刚才还戴着我手表的肉。好吧,正如聪明的你们所想,那是我的肉,他们在吃我的肉,左臂和右手上的肉。我也渴望吃肉,就算是我的肉也好,我只能喝汤。我至少喝到了汤,有多少平民一辈子都没有喝过这肉汤啊!用一句英国绅士的口头禅:我的荣幸。原谅我自大的猜测,我相信任何人知道他们在吃自己的肉的时候,都会抑制不住内心的狂喜,想要对全世界确认:他们真的是在吃我的肉吗! 他们面前都只摆着一个碗,碗里有汤,浓稠的白泡沫,里面浮着一些还活着的手指、手指甲和肉。碗里也有骨头,肉紧紧地抓着浮木呼吸着海面的空气,离开骨的肉挣扎着窒息在海底。他们把水和肉煮成了白泡沫,软软地很入味。这样便充分提取了食材的味道,体味着它的人生。他们咬着指头,一节一节,他们吐出骨头和指甲,一块一块。他们扯下手臂上的一块,偶尔喷出血色彩虹,十几道,几十道,有大的,有小的,有横着的,也有竖着的,有持久不变的,更有转瞬即逝的。这肉不容易煮熟。他们不会嫌弃不熟的肉,它们别有一番风味。这有我微薄的功劳。他们的嘴角,时不时掉下几滴浓稠的汤,反射着白炽灯的光。我仔细一看,每个里面都有一个彩虹,宛如玉石上完美的的瑕疵。它们撞在地上,变成好几十道彩虹,反弹后继续缓缓下落,变成几百,几千,几万。那彩虹没有消失,无数个彩虹构筑成一个巨大的彩虹,挤满整个房间。 他们真是万物创造者,平凡的甚至是丑陋的我的左臂和右手,谁会想到,它们竟是完美的沐浴在淡淡的阳光下的彩虹的原材料。更奇妙的是,这全部的神奇变化只是来自他们吃东西时嘴巴撕咬这个简单动作。真希望他们永远吃下去,把这温暖的彩虹撒向人间,让这彩虹开满大地的每个角落。他们定会这样做。 这次派对,给了比我生命的总和还要多还要重要的东西。 之后几年,我再没去过那神圣的派对。你们能理解我的痛苦吗? 我跟他们一直有联系,我已不能离开他们。我的身体逐渐靠近他们,准确地说是进入他们,先是左腿和右脚,然后是右腿,接着左臀右臀,轮到腰部肥肉和肌肉,肾肺肝胆胃肠也都先后进入了那最美天堂:他们。 我只剩下连着心脏的头。心脏慵懒的跳动着,它曾对我说过它也想进入那天堂。它似乎就要如愿,我的心脏也奔向了他们。这些年,我第一次感到了疼痛,一闪而过的疼痛,让我感动地落下几滴泪的疼痛。我以为我会死。没有,我怀着深沉的信仰坚强地活了下来。他们不会死,我也没死,难道我终于成为他们,这不是巧合。我取下表,是他自己掉下来的,难道它要离开我!我把它咬在嘴里,不让它离去。脖子、脑壳和脑浆也悄悄离开。那只表的表针早都不再走动。不变的是,我依然怀念着那美味的汤,妄想着吃上汤里的肉。我想我不可能实现了。 这就是我还未完结的一生。如果有一天,你们在某个角落看到一个缓慢向光斑靠近的物体,那就是我。我们早都认识了。
原创【厌食女童】 厌食女童 过天桥时,我看到那个人。他独自在远处的河边。 一个多学期,我每天都看到他。我望向窗外,仔细查找。他蹲在远处自行车棚的角落。体育课上,他贴在远远的铁围栏外,把脸卡进两根栏杆之间,似乎在看我。他是谁啊?我装作上厕所,跑下楼,屏住呼吸、蹑手蹑脚进入车棚,目光小心翼翼地搜索。他不在车棚了。我跑向操场围栏边。他早都转过身,走进只隔一条小路的浓密山林。我看到他的背影。他不高,瘦瘦的,形似我的舅舅。说不定,他也是厌食的人,才那么矮小瘦弱。就像我这样,对任何食物都没有胃口。我不打算跑向河边。这是徒劳,之前已试过多次。他总是自然地消失,就像他的出现。我的眼光,穿过层叠的树木、三三两两的行人、拥挤的车流,河边模糊的他时隐时现。只有我看见他。我的同学或行人们,看到的是自行车、铁栏杆和河堤,或者连这些都没有。我拥有敏锐的视觉和观察力,也可能是虚弱使我产生了幻觉。他还是不见了。我不能向舅舅坦白,不想他担心。我想,也许舅舅能解释这一切。 我回到家,把书包放进卧室。像往常一样,舅舅很快做好饭。我们坐在饭桌前。我吃了几口,一样没胃口。我对舅舅说:“舅舅,世界上有没有这样的人,他们总是独自一人,永远在远处、边缘或角落里,没有谁能靠近,也没人见过他们的样子。”舅舅停下吃饭,思索了一阵,对我说:“小伊伊,理论上存在这种总是在远处的人。我们地球一直在自转,自转产生离心力,那些体重轻的人就会被甩到地球边缘——赤道上。高中物理会学到。北欧人和俄罗斯人高大强壮,东南亚人瘦小,就是如此。”那个人的确瘦小。轻飘飘的我不想被甩到远方,更不想离开舅舅。我对舅舅说:“下辈子,我还要投在这家。”舅舅微笑着,眼中似有泪光。我拿起筷子,不断把食物塞进口腔,硬往喉咙里咽。奇怪,舅舅没有了往日的说笑,静静地思索些什么。我抵挡着一波又一波的食物上冲,忍住想要呕吐出来的强烈冲动。一年多以来,我第一次吃完一碗饭。我决心,今后我要把每碗饭都吃完。 我看到,舅舅有些悲伤,像做错了事的学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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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灰色小鸟】 灰色小鸟 长期以来,从那块墙壁中,偶尔传来鸟叫。我拿着凿子和铁榔头,决定一探究竟。壁纸、腻子涂层、水泥块、红砖“叮叮咚咚”滚落,灰尘纷纷起舞。尘雾淡去,一只灰色的小鸟蜷缩在红砖间的缝隙,喙尖长。它直盯盯地看我。灰色小鸟一点点地往外挤,仿佛使尽全身力气。灰色小鸟终于从缝隙挤出,却摔落在地面的废墟。我连忙捧起灰色小鸟,感觉它大了些。我轻轻抹掉灰色小鸟身上各处的灰尘。我朝灰色小鸟不停吹气。小时候,长辈都是这么安慰摔了跤哭闹的小孩。灰色小鸟却一直安安静静。我把灰色小鸟放到茶几上。灰色小鸟没有大碍,在茶几上走来走去,不时伸一下翅膀。灰色小鸟走到茶几边缘,纵身一跃,扇动翅膀,“啪嗒啪嗒”地飞了起来,像只鹰。灰色小鸟在各个房间乱窜,不时撞到墙壁、门窗、柜子或天花板,发出尖厉的嘶鸣。我走到窗边,好久,才打开那扇窗。灰色小鸟“咻”地一下窜出,飞进蓝色天空。灰色小鸟在空中平稳飞翔,一直往前飞,一直往前飞,不见了。我爬上窗台,叉开双腿,坐在窗框。我如愿变成一只灰色小鸟。我使劲蹬了一下窗框,跳进空中,疯狂挥动翅膀。我想,我努力飞,不歇气地飞,就能撵上那只灰色小鸟。我在坠落。原来我不是一只会飞的鸟。
【原创小说】灰色小鸟 灰色小鸟 长期以来,从那块墙壁中,偶尔传来鸟叫。我拿着凿子和铁榔头,决定一探究竟。壁纸、腻子涂层、水泥块、红砖“叮叮咚咚”滚落,灰尘纷纷起舞。尘雾淡去,一只灰色的小鸟蜷缩在红砖间的缝隙,喙尖长。它直盯盯地看我。灰色小鸟一点点地往外挤,仿佛使尽全身力气。灰色小鸟终于从缝隙挤出,却摔落在地面的废墟。我连忙捧起灰色小鸟,感觉它大了些。我轻轻抹掉灰色小鸟身上各处的灰尘。我朝灰色小鸟不停吹气。小时候,长辈都是这么安慰摔了跤哭闹的小孩。灰色小鸟却一直安安静静。我把灰色小鸟放到茶几上。灰色小鸟没有大碍,在茶几上走来走去,不时伸一下翅膀。灰色小鸟走到茶几边缘,纵身一跃,扇动翅膀,“啪嗒啪嗒”地飞了起来,像只鹰。灰色小鸟在各个房间乱窜,不时撞到墙壁、门窗、柜子或天花板,发出尖厉的嘶鸣。我走到窗边,好久,才打开那扇窗。灰色小鸟“咻”地一下窜出,飞进蓝色天空。灰色小鸟在空中平稳飞翔,一直往前飞,一直往前飞,不见了。我爬上窗台,叉开双腿,坐在窗框。我如愿变成一只灰色小鸟。我使劲蹬了一下窗框,跳进空中,疯狂挥动翅膀。我想,我努力飞,不歇气地飞,就能撵上那只灰色小鸟。我在坠落。原来我不是一只会飞的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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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小鸟 灰色小鸟 长期以来,从那块墙壁中,偶尔传来鸟叫。我拿着凿子和铁榔头,决定一探究竟。壁纸、腻子涂层、水泥块、红砖“叮叮咚咚”滚落,灰尘纷纷起舞。尘雾淡去,一只灰色的小鸟蜷缩在红砖间的缝隙,喙尖长。它直盯盯地看我。灰色小鸟一点点地往外挤,仿佛使尽全身力气。灰色小鸟终于从缝隙挤出,却摔落在地面的废墟。我连忙捧起灰色小鸟,感觉它大了些。我轻轻抹掉灰色小鸟身上各处的灰尘。我朝灰色小鸟不停吹气。小时候,长辈都是这么安慰摔了跤哭闹的小孩。灰色小鸟却一直安安静静。我把灰色小鸟放到茶几上。灰色小鸟没有大碍,在茶几上走来走去,不时伸一下翅膀。灰色小鸟走到茶几边缘,纵身一跃,扇动翅膀,“啪嗒啪嗒”地飞了起来,像只鹰。灰色小鸟在各个房间乱窜,不时撞到墙壁、门窗、柜子或天花板,发出尖厉的嘶鸣。我走到窗边,好久,才打开那扇窗。灰色小鸟“咻”地一下窜出,飞进蓝色天空。灰色小鸟在空中平稳飞翔,一直往前飞,一直往前飞,不见了。我爬上窗台,叉开双腿,坐在窗框。我如愿变成一只灰色小鸟。我使劲蹬了一下窗框,跳进空中,疯狂挥动翅膀。我想,我努力飞,不歇气地飞,就能撵上那只灰色小鸟。我在坠落。原来我不是一只会飞的鸟。
原创小说【墙】 墙 突然, 我害怕墙在离开我。 脑中出现这个想法时,我正在教室里,给学生们讲“一次函数”。我没有把我的担心过多表现在脸上,只有一瞬间。不是教室的墙,也不是外面随便的围墙、拆迁的某堵断墙,它是我住的那个房子的墙。华誉怡景苑1号楼2单元904。普通的房子,普通的墙。直到现在,我在这个房子里,住了差不多十年。下课铃响了。后半节课,我很少看到学生们的脸。终于又上完一节课,我跑到四楼,找钟主任请假。讲课的时候,我编好请假理由。我敲了门,进到教务处主任办公室。“钟主任,能不能请个假?昨晚,我家卫生间洗澡那个开关漏水突然变大了,总闸又关不上,想着上完课,回去找人换一个。”“别请假了,在这登记下。”钟主任开口说,“快回吧!”他是个好领导。这样不算请假,也就不会扣钱了。我快步下楼,疯狂地踩着自行车,向家飞奔。 冲出电梯,我的手紧张地颤抖,好不容易打开门。我进入每个房间,巡视每一面墙。五个房间的十九面墙都还在。我松了口气,坐在沙发上喘气,看到墙上贴着白色壁纸。我转遍每间房。客厅的墙贴着纯白壁纸,厨房和卫生间贴的是乳白瓷砖,卧室的白壁纸上印有灰白的茎叶和粉红色小花。我不知那是何种植物。我喝了水,坐着发呆。我还是第一次知道这些。下午,我不想去学校了。一来下午没课,我也担心小偷会偷走这些墙。我要守着它们才行。有这样的新闻,小偷偷盗乡间小路,或者在夜里偷楼梯。保不齐,也有小偷的业务就是偷墙。只是我运气好,他们还没偷到我的房子。我不能让偷墙贼得逞。墙是庞然大物,又重。想要不发出声响,或不被人看到,几乎不可能。房里只要有人,或者是白天,他们便不敢为非作歹。关键是夜里,特别是人们大多睡着了之后,直到醒来这段时间。夕阳下,我早早上床睡觉,把闹钟订在0点。我没怎么睡着,提前醒来,打开每个房间的灯。我想,业务能力再差的偷墙贼都不会到有灯光溢出的家行窃。我躲在窗帘后,透过那缝隙,观察对面楼的动静。一两个小时,我都没有发现他们。偷墙贼谨慎,他们不会出现在近处有光的地方。我恍然大悟,那些通宵都明亮的窗户和路灯,定有威吓偷墙贼的意图,是政府社区或民间组织有意为之。灯亮着就行了。我拖着疲惫的身躯,爬进被窝。 我看到我平躺着,睡在只容得下一人的床上。那床和我独独在几十米的空中,被风吹得东倒西歪。我几乎就要掉落。本来是阴雨天,大地却无故着起火。火焰越烧越高,变成熊熊火海。我的皮肤感到炽热的剧痛。我一直想要叫醒床上的我,却想不起我的名字。我是一个看的视角,怎么也到不了睡着的我那儿。我只好胡乱地哭喊,静音一般。我想要叫醒我,提醒我不要跌落火海。我越来越觉得,我已烤熟而亡,和烤红薯一样。直到,巨大的火舌正要吞噬床上的我。 这个噩梦使我惊醒。我摸了摸脸和脖子,泪水把它们浸湿一大片。我睁开眼睛,墙还在。我看了每间房,十九面墙都在。“墙离开了我”这个恐惧才得以缓解。我看向手机,才四点多。我没有力气,已一天没吃任何东西。我拿出两个面包、两袋酸奶,还翻出两个不大的苹果。我坐在桌前,啃起来。我找到罪魁祸首,饥饿使我神经兮兮。再过几个小时,我就能正常去上班。随着食物的注入,我精神了许多,脑子也变得灵光。正因为如此,我发现一个惊天事实。墙可能主动离开我,除了被偷墙贼偷走以外。这是我不敢面对的状况。我多想没有吃掉这些食物,还未发现这个事实。墙没有脚,它不能自己离开。谁说有脚才能离开,这是偏见,是人类的惯性思维。墙有离开我的动机,寂寞无聊或想去干自己想做的事。十年来,墙大多只能看到我,还都在下班后。过年那几天,我父母才会到来。说不定,它想要去远处的山林,或想到附近和某段美丽的土墙说话,等等。我知道,这也是偏见,但的确存在墙离我而去的可能。我无法抹除“墙会离开我”这个念头。事到如今,我不能去上班了。我决定再撒一个谎。这对我不算难事,也不会有任何一丁点负疚感。我组织好语词,时间还太早,便给马老师发去一条消息。“马老师,我爸从三轮车上摔下来,腰摔坏了,动不了,需要我去医院照顾。昨晚,我就到了县医院,一时半会回不来,麻烦你把我两个班的课安排一下。”他是年级部主任,从哪个方面看,都是好老师。他定会安排好上课老师。我给钟主任发了条类似的信息,明确请一个月的假,差不多就到暑假了。在这两三个月里,我希望解决有关墙的这个难题。 我再也不离开我的墙。它压根不是我的墙,即使房产证上写着我名字。它也不属于我父母,虽然他们花钱买下这个房子。墙是自由的,对房子的成立没有义务。它有墙身自由。买卖是人类的单方面行为,并没有征得墙的同意。墙也不会答应。就算答应了,这种明显的压迫,侵犯墙权的行为没有法律效力,缺乏道义。人们觉得对墙有亏欠,自知理亏,对那些墙的远走行为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偶尔,某栋老屋或老楼的自然倒塌,就是过多的墙离开,使其它墙不堪重负造成的。没人去称量废墟,看它是不是比楼房年轻时轻,那时的楼重更是无人知晓。总得来说,墙的离开无可厚非,甚至是天经地义。我还是不想让墙离开我。那是我唯一拥有的东西,就算是非法的。我不能一无所有。我无比珍视它。我用拳头砸墙,每面墙砸四五下,都坚硬结实。我想起,多年前,聪明的墙为了离开房屋,用“豆腐渣”类杂物来填充墙走后留下的空间,以掩人耳目,造成不少事故。我还是不放心,会不会有的墙已经离开了,只是换成别的坚硬材料。 我决定撕掉墙纸,一探究竟。我从墙最下部贴的黑瓷砖,与壁纸连接的缝隙处,拿小刀撬起些墙纸,再用手指用力将其撕下。壁纸下,竟是光滑的白色墙面。我想当然地以为,它会立即露出毛坯水泥墙。我继续撕墙纸。原来,墙纸是竖着一大块一大块贴在墙上的。我尽量不损坏它,将其整块撕下。房子不大,我还是花了不少时间,才將其全部撕下来。我再用各种绳状物,像塑料绳、耳机线、细铁丝等,把散落的壁纸捆成一捆又一捆。我把它们拿到楼下的垃圾房扔了。我查到,壁纸并不是直接贴在毛坯墙上。先要把毛坯墙抹平,再抹一层腻子,接着依次刷上清漆和乳胶漆,最后刷几遍基膜,才可贴上壁纸。为了清除它们,我得给墙面浇水。刚开始,我用浇花的喷水壶朝墙喷水,水量小太慢。接着,我改用盆子泼水,把房子弄得稀脏。最终,我用打湿的拖把拖墙,这才算满意。不到一个小时,水分便完全进入腻子和涂层,使它们中的一部分自然从墙面脱落。剩余的顽固分子,我用小铲将其轻松铲下。它们成了几桶泥块或粉末。那几面墙都在,露出光滑的水泥墙,明显抹平过。就剩拆除卫生间和厨房墙面的瓷砖。我采用下到上,从边缘到中间的拆除顺序。为了控制声响,我都在白天做此项施工,也悠着点拿榔头敲击瓷砖。这比想象中容易,瓷砖或大块、或小块地掉落。难的是瓷砖下厚厚的一层水泥,它紧紧地扒在墙上,跟墙面凝结成一体。我找来一根长钉子,钉尖卡在水泥边缘夹缝,用榔头重击钉子末端。换个位置,继续重击。好久,才落下一块。我有的是时间。庆幸的事,这个过程发出的声音并不大。我的手掌上起了老茧,有时便也用左手拿锤重击。我砸弯、砸坏了几十根钉子。半夜,我用塑料桶或大袋子,把水泥块和瓷砖拖到到垃圾房外,实在没劲扔进垃圾桶里。水泥块都已敲落,也搬完了。那两间房里的墙也都在,是毛坯的水泥墙。那段时间,大概十天左右吧。我干得昏天黑地。有近十年,我没有做过这么剧烈的体力劳动或体育运动。做着这项工作时,我大多都想着下个工作了。我没时间看手机,忘记吃饭、睡觉也是常事。我分不清那是白天,还是黑夜,又是几月几号星期几。几点更不用说了。我像活着另一个世界,或梦中。我觉得,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十九面墙都没有离开我。 冷静下来,我感到背脊发凉,无比后怕。这些天,我竟好多次离开墙,到小区里扔垃圾。我还睡着好多次。那样,我可是既看不到墙,也听不到它们的动静。我太粗心大意,竟马大哈到如此恐怖的地步,迟早会受到令我追悔莫及的惩罚——墙离开我。我再也不能离开房门一步,也不能再睡觉。我下载好美团,又找到一些附近商店超市的送货电话。这些我用的很少,只用过亚马逊和京东。短期内,我是离不开它们了。我记不得最近吃的那顿辣子炒肉,到底是在昨晚,还是前天早上。我在美团订了个外卖,差不多两天的量,想着明后天可以吃。那炒菜比我做得好吃,油水也大。我忍不住一口气狼吞虎咽地把它们都吃了。糟糕,浓浓的睡意袭来。消化这些食物消耗了我太多能量,我可没有再多的能量来支撑我醒着。要是墙趁我熟睡,悄悄离开我怎么办?我不能睡。我用拇指和食指扒开眼皮,再用折断的牙签撑起。眼皮流血了,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我微微惨叫着,疼得泪水直流。我没有打扰到邻居。我不认识他们。疼痛只能使我勉强清醒,治标不治本。我记起,我有个怪癖,越喝酒反而会越清醒。我在地上小心地打着滚,取掉眼皮间的牙签,从厨房橱柜的角落拿出那瓶老酒。它不知被放在那儿多少年了,覆满着一层凝结的坚硬灰尘。我不咋会喝酒,觉得酒难喝,酒味不好闻,便一点一点地呡。半个多小时后,我完全没了睡意。酒暂时战神了睡意,至少在今晚。我是这样的,过了睡觉的时间点,那晚就再也睡不着。深夜,或黄或白的灯光下,我不时从这间房走到另一间,看看或摸一下墙壁,偶尔用拳头捶墙或背靠在墙上。我偶然在卫生间的镜子里,看见我的脸,像只小花猫。镜中的小花猫笑了。 之后,我都用喝酒来消除睡意。每次,喝了酒的我都清醒了。还有一个意外收获,我的听觉变得异常灵敏。窗外的风声,我听得清清楚楚。小雨滴打在窗框上,如石子撞击般清脆。我把耳朵贴在墙上,甚至听到窸窸窣窣的微弱声响。我想,也许那是墙里的小虫在慢慢爬行或打呼噜,就像水熊虫可以在更加极端的环境生存。渐渐地,我迷上了听墙内小虫的声音。我发现一个问题,两次睡意之间的时长在不断缩短。由刚开始的十来个小时,没几天就变成现在的二十多分钟。看来,酒只能暂时打败睡意。我想,就在这一两天吧,睡意就將连在一片,形成睡眠。不知从何时起,我的想法由墙可能会离开我,变成它一定会离开我。也许,一直都是。我太悲观了,总是乐观不起来。我的乐观就是自大和歪曲事实。睡眠不可避免地就要到来。 我从衣柜深处翻出一个塑料袋。塑料袋里装着几坨毛线团,还有两三根打毛线的长针。好多年前,我妈会做些毛线活。小时候,我妈给我打过一个毛衣,棕黄色,肚子上有一只小猫或小熊,记不清了。我小学初中都在穿它。睡觉既然不可避免,我只得妥协应对。我不能一直盯着每面墙,就算醒着也无法。看着这墙时,我便忽略了其它墙,更别说是睡着了。我用抹布擦每面墙,把那上面的灰尘擦干净就好。这样就能发挥宽胶带最大的粘性。我剪下几米到十几米长度不等的毛线,把它的一端用宽胶带粘贴在墙上,横竖斜一连贴好几道。毛坯水泥墙都被抹平过,粘得还算牢固。每面墙一条毛线,它们都被贴在墙的低处。白天,我在客厅的沙发上坐着睡,便把毛线的另一端都牵到那儿。我还要把这些毛线都固定在一起。我爬进放在厨房地上的橱柜,拿出一把细铁丝。我把细铁丝绕成圆圈,比头围大一些,接连绕了四五圈,让它不易变形,再把毛线栓在这个铁丝圈上。我没有把毛线绷直,这样它便不会时常从墙上脱落,能延长使用寿命。铁丝项圈套在我脖子上时,每条毛线的中段刚好都挨着地面。不睡觉时,我把项圈放在沙发上,每条毛线便松松垮垮地躺在地上。如果有墙在偷偷离开,固定在那面墙上的毛线便会拉动项圈,我的脖子就会有所感觉地叫醒我。我不知道,清醒的我能不能阻止墙的离开。我本能地觉得,相对于醒着,也许墙更愿意在我无意识的情况下离开。墙在可怜我,不想让我难受。为了提高叫醒的灵敏度,我在项圈上缠了许多向内的细铁丝尖。我嫌麻烦,没有把项圈相应地扩大。每次戴上或取下项圈时,我的头和脸便都伤痕累累,一道道血痕像是刚犁过的平展田地。我习惯了,也就不疼了。改进后的叫醒器效果还是显著的,好多次,我被铁丝尖扎醒,阻止了墙的逃离。 我又做了一个类似的躺式叫醒器,安装在卧室,用来扎醒在床上睡着的我。躺式叫醒器比坐式叫醒器技术难度大,科技含量相应也更高。其实,我没有一次不是被项圈的铁丝尖扎醒。我不认为,它们都由墙的逃离导致。很多时候,睡着的我的身体不自觉地动了,才碰到铁丝尖。还有几次,墙在逃离的噩梦把我惊醒,我胡乱地动才被扎得生疼。我也不敢妄自断定,那些全都不是某墙试图离开所致。如果有几次,又是何时的哪几次,与正常的扎醒有何不同,怎么分辨,我全都不知道。每分每秒,我都处在这样的恐惧境地。不幸中的万幸,此时此刻,没有一面墙离开我。要证明墙在离开,我还需要更加科学的证据。墙將永远站在我的周围吗?我还是没有把握。 我想到测量,令人信服的结论需有详实的数据做支撑。从书架的笔筒中,我找见一把黑色刻度已有点模糊的深红色直尺,将其作为唯一的测量工具。我坐在地上,一旁是只剩半瓶的墨水瓶,里面插着根廉价毛笔。我把尺子的一端紧挨床脚,用左手三根手指按住直尺,紧贴着浅灰白瓷砖地面。我右手捏起墨水瓶中的毛笔,让笔毛沿着瓶口边缘的内部滑动,刮去多余墨水。我提出毛笔,挨着直尺另一端画上一横。我小心拿起尺子,尽量不弄花地板砖。再把尺子的一端与蓝色墨水线重合,我依旧按住尺子,又在尺子的另一端用毛笔画线。我一直重复这个过程。最后一段,放不下完整的直尺。我用尺子一端抵住墙脚,测量其与最近墨线的距离。6根尺子又12.63厘米,估计到0.01厘米。判断墙是否移动,我只需测量最后这段长度。我测量卧室床脚到各墙的距离,客厅茶几脚到各墙的距离,洗衣机脚到卫生间各墙的距离,液化气灶到厨房各墙的距离。笔记本上,我记录下十九个数值,又是复测,对部分数值微调。阳光照进来,白瓷砖被蓝墨水弄花了,像是雪地上的一片片竹叶。我依旧戴着项圈叫醒器睡觉,一被扎醒,便立马跑向那个方向,按可能性大小,依次测量所有墙的距离。刚开始的一两天,有几次,我还没取掉铁针项圈就跑起来,害我要修复智能叫醒器。我的脖子被铁针扎得针针入喉,像几条小型的红色彩虹或喷泉。我不会再犯这么愚蠢的错误。已经几天了,我没有测量到墙在离开我。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我不该杞人忧天。墙没有离开我,我还跟它在一起。 我看着“工业”风的室内。我想,我的父母看到这些,肯定会骂我败家子。十年前,这是他们的全部家当,加上装修三十多万。他们舍不得吃好穿暖或者修下他们自己房子的暖气,更别说去玩。我却固执地认为,这才是真正的墙。谁会在乎墙的真实?我也不在乎。我在乎的是墙不要离开我。我时常对墙说:“你不要离开我。”它们大多不理我,偶尔传来微弱的类似风的细微声音。我疯了,就像那个一心只想从台灯里爬出去的人一样。如今,我觉得那个人真就在台灯里,就像人在水里游泳一样平常。这个世界,没有疯子,只是不同,或者人人在他人眼里都是疯子。人们无法解释某些不同,为了省事,便用疯子一言以蔽之。我就是疯子,至少患有某种精神类疾病。疯子能认为自己是疯子吗?认为自己是疯子的人能是疯子吗?有认为自己是疯子的疯子存在吗?这样会不会太残忍?一个人在时时刻刻意识到自己是疯子的情况下,以疯子的身份过完一生。我想,任何屠杀都比不上它残酷。我能意识到我是疯子,是不是恰好说明我正常,至少间歇性正常。然而,残酷并不影响事实,这世界远比我们想象的残酷。事实是主观。以我的认知能力,我永远无法弄清事实。我只好忽略它进入它成为它。这些心理挣扎摇摆,我一直都有。 墙露出了马脚。那天,我戴着智能叫醒器,坐在沙发上午觉。梦中,我看见电视机后的墙在远离。我立马强迫自己醒来,飞快取掉项圈并站起,两步跨向对面墙。同时,我抓出短裤兜里的直尺,蹲下测量。天呐,少了近五毫米。我揉了又揉眼睛,没看错,4.6毫米。我又测了一次,距离竟恢复正常。是我看花了眼吗?即使事事从自身找原因的我也不会这么认为。我仔细回忆这两次测量过程,并无违规之处。至此,有一点可以明确了,墙能自由移动。我科学地推测,还原了整个过程。电视所在的那墙,趁我睡着,正在离开我。它盯着我,小心地踮着脚,一点一点向后移动,生怕发出声响。它万万想不到,我在梦中全都看到了。我练就了随时从梦中惊醒的技能,动作又迅速。它便措脚不及了。慌忙之中,它的脚步就大了些。这样,我才测量到它在靠近我。趁我揉眼睛看刻度注意力不集中,它回到原位。我便又测出正常值。我以前的预感没错,墙要离开我,墙也在离开我。墙具有人性,有眼色,不会当着我的面离开,便偷偷摸摸。我跟墙生活十年。也许,它不想看到我难过。我们有感情。我也希望墙自由、快乐。这很复杂。这么多年,墙一直保护我,是唯一给我温暖和安全的事物。墙是我唯一的朋友,唯一的家人。我不能离开它。无论如何,我不能让它离开我。 快递员送来二十个摄像头,都是我在太平洋电脑城订的。我选了平放的型号,把它们放在桌面或地上面对墙就行。对照说明书,也上网搜了,我把摄像头都连到两台笔记本电脑。卧室一台,客厅的茶几上一台。醒着时,我大多坐在电脑前,像一个兢兢业业的值班人员。电脑屏幕上有十九个画面,我同时看到了所有墙。看屏幕累了,我就站起来,去各个房间察看各面墙。盯着屏幕时,我一般都会喝酒。喝酒虽不能使我彻底戒除睡眠,却使我醒着时更加清醒,使我的各种感官更加敏锐。多亏了敏锐如鹰的眼,好几次,我从屏幕捕捉到墙的微微移动。我跑到其跟前,用直尺测量,显示没有移动。墙更加谨慎,动作迅速沉稳了许多。我想,墙在不断精进自己离开的技术。安摄像头是对的,这能最大限度地阻止墙离开。我不能掉以轻心。说不定哪天,某面墙就练成高超的逃跑技术,能逃过摄像头的注视。 最近,我频繁地发现墙的离开。有时,一两个小时就有五六起。这与我的视觉变得灵敏有关,也可能是墙的离开肆无忌惮了。我精疲力尽地阻止墙,没让它们得逞。我在心里抱怨,你为什么要离开我?我不敢说出来。我都能说出好多理由,个个都是我无可辩驳改变也正确的真理。墙一直不说话,可能就是在等我问出这句。它便能冷静地列出许多理由,光明正大地离开。我不能上当。我自言自语,或对墙说:“我这辈子都不会离开你。你也不要离开我。”墙没有给出明确的回应。相比以前,我更常听到墙内的窸窸窣窣,也清晰些了。酒精使我的听觉异常灵敏。我把耳朵贴在墙上,仔细辨认墙内的声音。我总是听到我的心跳声,挺烦的。偶然间,我隐约辨认出,墙似有若无地说:“那~你~别~看~我~。”就像八九十年代香港鬼片中的厉鬼在倾诉冤情。我陆续听到墙的更多话语,诸如“你别看我就行”“别看我就行”“就是你别看我就行”。许多时候,墙唱出那些话语,有时抒情,有时rap或摇滚。我都用相同的方式说:“我~就~要~看~你~。我~一~定~要~看~你。我~一~辈~子~都~要~看~你。”我妄想,墙会认为我们有相同爱好,就不会离开我。渐渐地,不用靠近墙,我就听到墙的歌声或话语。表面上,墙的意思是,只要我不看它,它就不会离开我。其实,墙已打定主意离开我。墙不允许我看着它,就是明证。墙是在迷惑我,企图使我放松警惕。更恐怖的是,它要给我造成一种假象,试图让我觉得,我只要看着墙,它就没法离开。也许,它已练就在我眼前离开的独门本领,在存心戏弄我,至少也在朝这个方向努力。墙说话唱歌的声音,我一直听见,带上耳机都能听到。我心烦意乱,心疼不止,身体的每一处都说不出地难受。我早都在思索,有没有一劳永逸之法,与墙不分离。 在那之前,我想先给父母留张字条。我觉得对不起父母,没有孝顺他们,没有给他们好的生活。就连他们最想让我做的事——结婚,我也没做。我清点我的所有,把它们都留给父母。伤脑筋的事,我要编一个他们再也看不到我的理由。这个理由要可信,最好还能让父母抬得起头、自信、骄傲、有面子。字条内容全文如下。“亲爱的爸爸妈妈,你们好吗?我要给你们说一件事,你们不要害怕。我被国家安全部门安排执行一项极其保密任务,为期十年。此事过于机密,学校也不知情。这个新工作待遇极好,一去就分房子,不用担心我。只要不表现太差,还能得到组织分配的配偶。我的一切,都不需要了,留给你们。我的钱都集中在支付宝里,一共48.830887万元,密码是lsy19991120,公积金为14.2523万元。还有你们给我买的这个房子,你们最好装修一下再住。我把它糟蹋了。你们照顾好自己,想吃什么穿什么做什么,不要舍不得。你们的儿子。2023年8月8日。”这样写,他们也许会觉得我有出息。这几天,我醒着的时候,墙不停地在我耳朵里说唱,让我不要看它。墙想把我逼疯,就可以做着鬼脸离我而去。令人沮丧的是,叫醒器功能近乎失效。脖子的各组织稀巴烂得差不多坏死,像剁烂的五花肉,我便很少感觉到针扎的疼痛。如今,我几乎都是被各种墙在离开我的噩梦惊醒。有两次,我竟睡到自然醒。梦啊,头脑啊,意志力啊,理性啊,我知道这些东西比叫醒器更不可靠。我不得不实施我最后的计划,以防夜长梦多。我一直戴着叫醒器,习惯了,聊胜于无。 一个星期前,商家送来我订的建筑材料。五十公斤的水泥一袋,六十公斤沙子,小石子一百五十公斤,凿子五根,铁锤两把,瓦刀、抹刀各一把。我决定凿卧室靠客厅的墙。那面墙完全属于我,不与邻居共用,便不会产生纠纷。相对于客厅,卧室更加私人,给父母带来的麻烦也就小些。在那面墙上,我用红色水彩笔,沿直尺画出一个长方形。长方形高一米七,五十公分宽。星期二上午,我左手握住凿,把凿子尖端抵住红线,右手拿铁锤,一锤又一锤地砸在凿子的圆顶。铁锤与凿子“铛铛”碰撞,还是压不住墙的轻歌慢语。累了,我让两只手交换工作。俗话说,左右搭配,干活不累。又累了,我躺在卧室的床上,一边盯着监视墙的电脑屏幕,一边喝二锅头。其实,我凿墙时,也戴着叫醒器,不时看看监控画面。这是由安装在床上的躺式叫醒器改造而成的站式叫醒器,我简单地接上或截去些毛线。凿墙的几天,我打算都在客厅沙发上坐着睡觉。中午,我停止凿墙,不能打扰邻居午休。为了不影响我监控墙,我利用这段时间,把建筑材料堆到另一间卧室的床上。我迅速炒了个芹菜炒肉,吞进三碗米饭。从事体力劳动,油腻的食物必不可少,我也食量大增。我洗好锅碗收拾完毕,到卫生间尿了尿。从早上开始凿墙,这还是我第一次上厕所。我到每个房间仔细查看每一面墙,它们都在。一看时间,该上班了。我走到卧室,戴上站式叫醒器,抡起铁锤往凿子上砸。看监控,一面两面三面四面,十九面。手握锤,一锤两锤三锤四锤,狠砸墙。墙大概四十公分厚,我决定凿三十公分深,不把墙凿穿。没想到,我的效率挺高。到下午下班,墙洞都差不多凿好了。我想,明天再进行些局部处理。我处理好建筑垃圾,晚饭吃得更多。夜里,在卧室的大床上,我先铺了几层塑料薄膜,再放上各种塑料袋,最后將水泥、沙子、石子倒上。它们混在一起,成圆锥形。我用铁锹将它刨成中间有凹陷的圆台。我想今晚好好睡个觉,剩下的都明天做。 我又查勘了一遍,十九面墙都在。我坐到客厅的沙发上,把坐式叫醒器戴在脖子上。我盯着电脑屏幕,没有喝酒。我这样告诉自己,在今晚如此松懈的监控之下,如果墙都不离开我的话,那么它也想跟我在一起。我很快睡去。墙在离开我,我一次又一次去查看。确定它们都在后,我才知原来都是梦。最漫长的一夜过去了。它们都在,如往常一般歌唱说笑。从卫生间,我端来一盆又一盆自来水,倒进水泥沙石圆台。我手脚并用,使用铁锹,尽全力搅拌。窗外,一只麻雀“叽叽喳喳”,“叮叮当当”地在防盗窗上蹦跳,像在给我加油鼓劲。我觉得不可思议,每年夏天都会有麻雀飞到这么高的天空。我故意把混凝土搅拌得稀一些。考虑到这是我首次施工,应该会耽误一些时间。床离墙洞有些远,不利于浇筑混凝土。我用铁锹铲混凝土,一半铲到墙洞前的地砖上,一半铲在桌面。我站进墙洞,试试我的身体是否合适。完美的墙洞,完全淹没我。我最靠外的部分离墙面也有十公分厚度,利于封存。我没有修补墙洞,反正它会被封住。电脑桌上的混凝土刚好在我右手边,高度正合适。这对即将进行的施工有利。我给两处的混凝土注入些水,搅拌,防患未然。我右手拿着瓦刀,左手握着抹刀,再一次站进墙洞里。我由下往上施工,用混凝土填满墙洞就行。我弯下腰,先用瓦刀不断挖混凝土,倒进墙洞底部,去覆盖我的脚,再用抹刀把混凝土抹得与原有墙面平齐。重复这样的操作,我很快就掩埋了我腰部以下的身体,熟能生巧嘛!我够不到地面的混凝土,便用瓦刀挖电脑桌上的混凝土。边挖边抹,混凝土淹没了我的脖子。我想到一个严肃的问题,如果最后从墙内耷拉出两条手臂,似乎有点儿戏。我扔掉左手的抹刀,把左手举起,左手掌塞进脑后。我只能右手工作。我用瓦刀挖混凝土,覆盖住左肩膀左臂和脖子,再用瓦刀粗略抹平。我深吸一口气,快速挖混凝土埋住头和右肩右臂,就不抹平了。我仅剩右手和手中的瓦刀还在混凝土外。电脑桌的边缘的那些稀混凝土是我故意留下的。我用手腕带动手掌,几次用瓦刀挑起混凝土,流进我的手掌。松开瓦刀,我把手缩回墙内,用手中混凝土封住小洞。我像一只泥鳅,墙中的大泥鳅。混凝土已经干燥,我感到窒息。我成为墙的一部分。我跟墙融为一体。墙再也不可能离开我。 昏迷中,我隐约听到墙低声说:“你再也没法离开我。”
【原创】墙 墙 突然, 我害怕墙在离开我。 脑中出现这个想法时,我正在教室里,给学生们讲“一次函数”。我没有把我的担心过多表现在脸上,只有一瞬间。不是教室的墙,也不是外面随便的围墙、拆迁的某堵断墙,它是我住的那个房子的墙。华誉怡景苑1号楼2单元904。普通的房子,普通的墙。直到现在,我在这个房子里,住了差不多十年。下课铃响了。后半节课,我很少看到学生们的脸。终于又上完一节课,我跑到四楼,找钟主任请假。讲课的时候,我编好请假理由。我敲了门,进到教务处主任办公室。“钟主任,能不能请个假?昨晚,我家卫生间洗澡那个开关漏水突然变大了,总闸又关不上,想着上完课,回去找人换一个。”“别请假了,在这登记下。”钟主任开口说,“快回吧!”他是个好领导。这样不算请假,也就不会扣钱了。我快步下楼,疯狂地踩着自行车,向家飞奔。 冲出电梯,我的手紧张地颤抖,好不容易打开门。我进入每个房间,巡视每一面墙。五个房间的十九面墙都还在。我松了口气,坐在沙发上喘气,看到墙上贴着白色壁纸。我转遍每间房。客厅的墙贴着纯白壁纸,厨房和卫生间贴的是乳白瓷砖,卧室的白壁纸上印有灰白的茎叶和粉红色小花。我不知那是何种植物。我喝了水,坐着发呆。我还是第一次知道这些。下午,我不想去学校了。一来下午没课,我也担心小偷会偷走这些墙。我要守着它们才行。有这样的新闻,小偷偷盗乡间小路,或者在夜里偷楼梯。保不齐,也有小偷的业务就是偷墙。只是我运气好,他们还没偷到我的房子。我不能让偷墙贼得逞。墙是庞然大物,又重。想要不发出声响,或不被人看到,几乎不可能。房里只要有人,或者是白天,他们便不敢为非作歹。关键是夜里,特别是人们大多睡着了之后,直到醒来这段时间。夕阳下,我早早上床睡觉,把闹钟订在0点。我没怎么睡着,提前醒来,打开每个房间的灯。我想,业务能力再差的偷墙贼都不会到有灯光溢出的家行窃。我躲在窗帘后,透过那缝隙,观察对面楼的动静。一两个小时,我都没有发现他们。偷墙贼谨慎,他们不会出现在近处有光的地方。我恍然大悟,那些通宵都明亮的窗户和路灯,定有威吓偷墙贼的意图,是政府社区或民间组织有意为之。灯亮着就行了。我拖着疲惫的身躯,爬进被窝。 我看到我平躺着,睡在只容得下一人的床上。那床和我独独在几十米的空中,被风吹得东倒西歪。我几乎就要掉落。本来是阴雨天,大地却无故着起火。火焰越烧越高,变成熊熊火海。我的皮肤感到炽热的剧痛。我一直想要叫醒床上的我,却想不起我的名字。我是一个看的视角,怎么也到不了睡着的我那儿。我只好胡乱地哭喊,静音一般。我想要叫醒我,提醒我不要跌落火海。我越来越觉得,我已烤熟而亡,和烤红薯一样。直到,巨大的火舌正要吞噬床上的我。 这个噩梦使我惊醒。我摸了摸脸和脖子,泪水把它们浸湿一大片。我睁开眼睛,墙还在。我看了每间房,十九面墙都在。“墙离开了我”这个恐惧才得以缓解。我看向手机,才四点多。我没有力气,已一天没吃任何东西。我拿出两个面包、两袋酸奶,还翻出两个不大的苹果。我坐在桌前,啃起来。我找到罪魁祸首,饥饿使我神经兮兮。再过几个小时,我就能正常去上班。随着食物的注入,我精神了许多,脑子也变得灵光。正因为如此,我发现一个惊天事实。墙可能主动离开我,除了被偷墙贼偷走以外。这是我不敢面对的状况。我多想没有吃掉这些食物,还未发现这个事实。墙没有脚,它不能自己离开。谁说有脚才能离开,这是偏见,是人类的惯性思维。墙有离开我的动机,寂寞无聊或想去干自己想做的事。十年来,墙大多只能看到我,还都在下班后。过年那几天,我父母才会到来。说不定,它想要去远处的山林,或想到附近和某段美丽的土墙说话,等等。我知道,这也是偏见,但的确存在墙离我而去的可能。我无法抹除“墙会离开我”这个念头。事到如今,我不能去上班了。我决定再撒一个谎。这对我不算难事,也不会有任何一丁点负疚感。我组织好语词,时间还太早,便给马老师发去一条消息。“马老师,我爸从三轮车上摔下来,腰摔坏了,动不了,需要我去医院照顾。昨晚,我就到了县医院,一时半会回不来,麻烦你把我两个班的课安排一下。”他是年级部主任,从哪个方面看,都是好老师。他定会安排好上课老师。我给钟主任发了条类似的信息,明确请一个月的假,差不多就到暑假了。在这两三个月里,我希望解决有关墙的这个难题。 我再也不离开我的墙。它压根不是我的墙,即使房产证上写着我名字。它也不属于我父母,虽然他们花钱买下这个房子。墙是自由的,对房子的成立没有义务。它有墙身自由。买卖是人类的单方面行为,并没有征得墙的同意。墙也不会答应。就算答应了,这种明显的压迫,侵犯墙权的行为没有法律效力,缺乏道义。人们觉得对墙有亏欠,自知理亏,对那些墙的远走行为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偶尔,某栋老屋或老楼的自然倒塌,就是过多的墙离开,使其它墙不堪重负造成的。没人去称量废墟,看它是不是比楼房年轻时轻,那时的楼重更是无人知晓。总得来说,墙的离开无可厚非,甚至是天经地义。我还是不想让墙离开我。那是我唯一拥有的东西,就算是非法的。我不能一无所有。我无比珍视它。我用拳头砸墙,每面墙砸四五下,都坚硬结实。我想起,多年前,聪明的墙为了离开房屋,用“豆腐渣”类杂物来填充墙走后留下的空间,以掩人耳目,造成不少事故。我还是不放心,会不会有的墙已经离开了,只是换成别的坚硬材料。 我决定撕掉墙纸,一探究竟。我从墙最下部贴的黑瓷砖,与壁纸连接的缝隙处,拿小刀撬起些墙纸,再用手指用力将其撕下。壁纸下,竟是光滑的白色墙面。我想当然地以为,它会立即露出毛坯水泥墙。我继续撕墙纸。原来,墙纸是竖着一大块一大块贴在墙上的。我尽量不损坏它,将其整块撕下。房子不大,我还是花了不少时间,才將其全部撕下来。我再用各种绳状物,像塑料绳、耳机线、细铁丝等,把散落的壁纸捆成一捆又一捆。我把它们拿到楼下的垃圾房扔了。我查到,壁纸并不是直接贴在毛坯墙上。先要把毛坯墙抹平,再抹一层腻子,接着依次刷上清漆和乳胶漆,最后刷几遍基膜,才可贴上壁纸。为了清除它们,我得给墙面浇水。刚开始,我用浇花的喷水壶朝墙喷水,水量小太慢。接着,我改用盆子泼水,把房子弄得稀脏。最终,我用打湿的拖把拖墙,这才算满意。不到一个小时,水分便完全进入腻子和涂层,使它们中的一部分自然从墙面脱落。剩余的顽固分子,我用小铲将其轻松铲下。它们成了几桶泥块或粉末。那几面墙都在,露出光滑的水泥墙,明显抹平过。就剩拆除卫生间和厨房墙面的瓷砖。我采用下到上,从边缘到中间的拆除顺序。为了控制声响,我都在白天做此项施工,也悠着点拿榔头敲击瓷砖。这比想象中容易,瓷砖或大块、或小块地掉落。难的是瓷砖下厚厚的一层水泥,它紧紧地扒在墙上,跟墙面凝结成一体。我找来一根长钉子,钉尖卡在水泥边缘夹缝,用榔头重击钉子末端。换个位置,继续重击。好久,才落下一块。我有的是时间。庆幸的事,这个过程发出的声音并不大。我的手掌上起了老茧,有时便也用左手拿锤重击。我砸弯、砸坏了几十根钉子。半夜,我用塑料桶或大袋子,把水泥块和瓷砖拖到到垃圾房外,实在没劲扔进垃圾桶里。水泥块都已敲落,也搬完了。那两间房里的墙也都在,是毛坯的水泥墙。那段时间,大概十天左右吧。我干得昏天黑地。有近十年,我没有做过这么剧烈的体力劳动或体育运动。做着这项工作时,我大多都想着下个工作了。我没时间看手机,忘记吃饭、睡觉也是常事。我分不清那是白天,还是黑夜,又是几月几号星期几。几点更不用说了。我像活着另一个世界,或梦中。我觉得,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十九面墙都没有离开我。 冷静下来,我感到背脊发凉,无比后怕。这些天,我竟好多次离开墙,到小区里扔垃圾。我还睡着好多次。那样,我可是既看不到墙,也听不到它们的动静。我太粗心大意,竟马大哈到如此恐怖的地步,迟早会受到令我追悔莫及的惩罚——墙离开我。我再也不能离开房门一步,也不能再睡觉。我下载好美团,又找到一些附近商店超市的送货电话。这些我用的很少,只用过亚马逊和京东。短期内,我是离不开它们了。我记不得最近吃的那顿辣子炒肉,到底是在昨晚,还是前天早上。我在美团订了个外卖,差不多两天的量,想着明后天可以吃。那炒菜比我做得好吃,油水也大。我忍不住一口气狼吞虎咽地把它们都吃了。糟糕,浓浓的睡意袭来。消化这些食物消耗了我太多能量,我可没有再多的能量来支撑我醒着。要是墙趁我熟睡,悄悄离开我怎么办?我不能睡。我用拇指和食指扒开眼皮,再用折断的牙签撑起。眼皮流血了,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我微微惨叫着,疼得泪水直流。我没有打扰到邻居。我不认识他们。疼痛只能使我勉强清醒,治标不治本。我记起,我有个怪癖,越喝酒反而会越清醒。我在地上小心地打着滚,取掉眼皮间的牙签,从厨房橱柜的角落拿出那瓶老酒。它不知被放在那儿多少年了,覆满着一层凝结的坚硬灰尘。我不咋会喝酒,觉得酒难喝,酒味不好闻,便一点一点地呡。半个多小时后,我完全没了睡意。酒暂时战神了睡意,至少在今晚。我是这样的,过了睡觉的时间点,那晚就再也睡不着。深夜,或黄或白的灯光下,我不时从这间房走到另一间,看看或摸一下墙壁,偶尔用拳头捶墙或背靠在墙上。我偶然在卫生间的镜子里,看见我的脸,像只小花猫。镜中的小花猫笑了。 之后,我都用喝酒来消除睡意。每次,喝了酒的我都清醒了。还有一个意外收获,我的听觉变得异常灵敏。窗外的风声,我听得清清楚楚。小雨滴打在窗框上,如石子撞击般清脆。我把耳朵贴在墙上,甚至听到窸窸窣窣的微弱声响。我想,也许那是墙里的小虫在慢慢爬行或打呼噜,就像水熊虫可以在更加极端的环境生存。渐渐地,我迷上了听墙内小虫的声音。我发现一个问题,两次睡意之间的时长在不断缩短。由刚开始的十来个小时,没几天就变成现在的二十多分钟。看来,酒只能暂时打败睡意。我想,就在这一两天吧,睡意就將连在一片,形成睡眠。不知从何时起,我的想法由墙可能会离开我,变成它一定会离开我。也许,一直都是。我太悲观了,总是乐观不起来。我的乐观就是自大和歪曲事实。睡眠不可避免地就要到来。 我从衣柜深处翻出一个塑料袋。塑料袋里装着几坨毛线团,还有两三根打毛线的长针。好多年前,我妈会做些毛线活。小时候,我妈给我打过一个毛衣,棕黄色,肚子上有一只小猫或小熊,记不清了。我小学初中都在穿它。睡觉既然不可避免,我只得妥协应对。我不能一直盯着每面墙,就算醒着也无法。看着这墙时,我便忽略了其它墙,更别说是睡着了。我用抹布擦每面墙,把那上面的灰尘擦干净就好。这样就能发挥宽胶带最大的粘性。我剪下几米到十几米长度不等的毛线,把它的一端用宽胶带粘贴在墙上,横竖斜一连贴好几道。毛坯水泥墙都被抹平过,粘得还算牢固。每面墙一条毛线,它们都被贴在墙的低处。白天,我在客厅的沙发上坐着睡,便把毛线的另一端都牵到那儿。我还要把这些毛线都固定在一起。我爬进放在厨房地上的橱柜,拿出一把细铁丝。我把细铁丝绕成圆圈,比头围大一些,接连绕了四五圈,让它不易变形,再把毛线栓在这个铁丝圈上。我没有把毛线绷直,这样它便不会时常从墙上脱落,能延长使用寿命。铁丝项圈套在我脖子上时,每条毛线的中段刚好都挨着地面。不睡觉时,我把项圈放在沙发上,每条毛线便松松垮垮地躺在地上。如果有墙在偷偷离开,固定在那面墙上的毛线便会拉动项圈,我的脖子就会有所感觉地叫醒我。我不知道,清醒的我能不能阻止墙的离开。我本能地觉得,相对于醒着,也许墙更愿意在我无意识的情况下离开。墙在可怜我,不想让我难受。为了提高叫醒的灵敏度,我在项圈上缠了许多向内的细铁丝尖。我嫌麻烦,没有把项圈相应地扩大。每次戴上或取下项圈时,我的头和脸便都伤痕累累,一道道血痕像是刚犁过的平展田地。我习惯了,也就不疼了。改进后的叫醒器效果还是显著的,好多次,我被铁丝尖扎醒,阻止了墙的逃离。 我又做了一个类似的躺式叫醒器,安装在卧室,用来扎醒在床上睡着的我。躺式叫醒器比坐式叫醒器技术难度大,科技含量相应也更高。其实,我没有一次不是被项圈的铁丝尖扎醒。我不认为,它们都由墙的逃离导致。很多时候,睡着的我的身体不自觉地动了,才碰到铁丝尖。还有几次,墙在逃离的噩梦把我惊醒,我胡乱地动才被扎得生疼。我也不敢妄自断定,那些全都不是某墙试图离开所致。如果有几次,又是何时的哪几次,与正常的扎醒有何不同,怎么分辨,我全都不知道。每分每秒,我都处在这样的恐惧境地。不幸中的万幸,此时此刻,没有一面墙离开我。要证明墙在离开,我还需要更加科学的证据。墙將永远站在我的周围吗?我还是没有把握。 我想到测量,令人信服的结论需有详实的数据做支撑。从书架的笔筒中,我找见一把黑色刻度已有点模糊的深红色直尺,将其作为唯一的测量工具。我坐在地上,一旁是只剩半瓶的墨水瓶,里面插着根廉价毛笔。我把尺子的一端紧挨床脚,用左手三根手指按住直尺,紧贴着浅灰白瓷砖地面。我右手捏起墨水瓶中的毛笔,让笔毛沿着瓶口边缘的内部滑动,刮去多余墨水。我提出毛笔,挨着直尺另一端画上一横。我小心拿起尺子,尽量不弄花地板砖。再把尺子的一端与蓝色墨水线重合,我依旧按住尺子,又在尺子的另一端用毛笔画线。我一直重复这个过程。最后一段,放不下完整的直尺。我用尺子一端抵住墙脚,测量其与最近墨线的距离。6根尺子又12.63厘米,估计到0.01厘米。判断墙是否移动,我只需测量最后这段长度。我测量卧室床脚到各墙的距离,客厅茶几脚到各墙的距离,洗衣机脚到卫生间各墙的距离,液化气灶到厨房各墙的距离。笔记本上,我记录下十九个数值,又是复测,对部分数值微调。阳光照进来,白瓷砖被蓝墨水弄花了,像是雪地上的一片片竹叶。我依旧戴着项圈叫醒器睡觉,一被扎醒,便立马跑向那个方向,按可能性大小,依次测量所有墙的距离。刚开始的一两天,有几次,我还没取掉铁针项圈就跑起来,害我要修复智能叫醒器。我的脖子被铁针扎得针针入喉,像几条小型的红色彩虹或喷泉。我不会再犯这么愚蠢的错误。已经几天了,我没有测量到墙在离开我。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我不该杞人忧天。墙没有离开我,我还跟它在一起。 我看着“工业”风的室内。我想,我的父母看到这些,肯定会骂我败家子。十年前,这是他们的全部家当,加上装修三十多万。他们舍不得吃好穿暖或者修下他们自己房子的暖气,更别说去玩。我却固执地认为,这才是真正的墙。谁会在乎墙的真实?我也不在乎。我在乎的是墙不要离开我。我时常对墙说:“你不要离开我。”它们大多不理我,偶尔传来微弱的类似风的细微声音。我疯了,就像那个一心只想从台灯里爬出去的人一样。如今,我觉得那个人真就在台灯里,就像人在水里游泳一样平常。这个世界,没有疯子,只是不同,或者人人在他人眼里都是疯子。人们无法解释某些不同,为了省事,便用疯子一言以蔽之。我就是疯子,至少患有某种精神类疾病。疯子能认为自己是疯子吗?认为自己是疯子的人能是疯子吗?有认为自己是疯子的疯子存在吗?这样会不会太残忍?一个人在时时刻刻意识到自己是疯子的情况下,以疯子的身份过完一生。我想,任何屠杀都比不上它残酷。我能意识到我是疯子,是不是恰好说明我正常,至少间歇性正常。然而,残酷并不影响事实,这世界远比我们想象的残酷。事实是主观。以我的认知能力,我永远无法弄清事实。我只好忽略它进入它成为它。这些心理挣扎摇摆,我一直都有。 墙露出了马脚。那天,我戴着智能叫醒器,坐在沙发上午觉。梦中,我看见电视机后的墙在远离。我立马强迫自己醒来,飞快取掉项圈并站起,两步跨向对面墙。同时,我抓出短裤兜里的直尺,蹲下测量。天呐,少了近五毫米。我揉了又揉眼睛,没看错,4.6毫米。我又测了一次,距离竟恢复正常。是我看花了眼吗?即使事事从自身找原因的我也不会这么认为。我仔细回忆这两次测量过程,并无违规之处。至此,有一点可以明确了,墙能自由移动。我科学地推测,还原了整个过程。电视所在的那墙,趁我睡着,正在离开我。它盯着我,小心地踮着脚,一点一点向后移动,生怕发出声响。它万万想不到,我在梦中全都看到了。我练就了随时从梦中惊醒的技能,动作又迅速。它便措脚不及了。慌忙之中,它的脚步就大了些。这样,我才测量到它在靠近我。趁我揉眼睛看刻度注意力不集中,它回到原位。我便又测出正常值。我以前的预感没错,墙要离开我,墙也在离开我。墙具有人性,有眼色,不会当着我的面离开,便偷偷摸摸。我跟墙生活十年。也许,它不想看到我难过。我们有感情。我也希望墙自由、快乐。这很复杂。这么多年,墙一直保护我,是唯一给我温暖和安全的事物。墙是我唯一的朋友,唯一的家人。我不能离开它。无论如何,我不能让它离开我。 快递员送来二十个摄像头,都是我在太平洋电脑城订的。我选了平放的型号,把它们放在桌面或地上面对墙就行。对照说明书,也上网搜了,我把摄像头都连到两台笔记本电脑。卧室一台,客厅的茶几上一台。醒着时,我大多坐在电脑前,像一个兢兢业业的值班人员。电脑屏幕上有十九个画面,我同时看到了所有墙。看屏幕累了,我就站起来,去各个房间察看各面墙。盯着屏幕时,我一般都会喝酒。喝酒虽不能使我彻底戒除睡眠,却使我醒着时更加清醒,使我的各种感官更加敏锐。多亏了敏锐如鹰的眼,好几次,我从屏幕捕捉到墙的微微移动。我跑到其跟前,用直尺测量,显示没有移动。墙更加谨慎,动作迅速沉稳了许多。我想,墙在不断精进自己离开的技术。安摄像头是对的,这能最大限度地阻止墙离开。我不能掉以轻心。说不定哪天,某面墙就练成高超的逃跑技术,能逃过摄像头的注视。 最近,我频繁地发现墙的离开。有时,一两个小时就有五六起。这与我的视觉变得灵敏有关,也可能是墙的离开肆无忌惮了。我精疲力尽地阻止墙,没让它们得逞。我在心里抱怨,你为什么要离开我?我不敢说出来。我都能说出好多理由,个个都是我无可辩驳改变也正确的真理。墙一直不说话,可能就是在等我问出这句。它便能冷静地列出许多理由,光明正大地离开。我不能上当。我自言自语,或对墙说:“我这辈子都不会离开你。你也不要离开我。”墙没有给出明确的回应。相比以前,我更常听到墙内的窸窸窣窣,也清晰些了。酒精使我的听觉异常灵敏。我把耳朵贴在墙上,仔细辨认墙内的声音。我总是听到我的心跳声,挺烦的。偶然间,我隐约辨认出,墙似有若无地说:“那~你~别~看~我~。”就像八九十年代香港鬼片中的厉鬼在倾诉冤情。我陆续听到墙的更多话语,诸如“你别看我就行”“别看我就行”“就是你别看我就行”。许多时候,墙唱出那些话语,有时抒情,有时rap或摇滚。我都用相同的方式说:“我~就~要~看~你~。我~一~定~要~看~你。我~一~辈~子~都~要~看~你。”我妄想,墙会认为我们有相同爱好,就不会离开我。渐渐地,不用靠近墙,我就听到墙的歌声或话语。表面上,墙的意思是,只要我不看它,它就不会离开我。其实,墙已打定主意离开我。墙不允许我看着它,就是明证。墙是在迷惑我,企图使我放松警惕。更恐怖的是,它要给我造成一种假象,试图让我觉得,我只要看着墙,它就没法离开。也许,它已练就在我眼前离开的独门本领,在存心戏弄我,至少也在朝这个方向努力。墙说话唱歌的声音,我一直听见,带上耳机都能听到。我心烦意乱,心疼不止,身体的每一处都说不出地难受。我早都在思索,有没有一劳永逸之法,与墙不分离。 在那之前,我想先给父母留张字条。我觉得对不起父母,没有孝顺他们,没有给他们好的生活。就连他们最想让我做的事——结婚,我也没做。我清点我的所有,把它们都留给父母。伤脑筋的事,我要编一个他们再也看不到我的理由。这个理由要可信,最好还能让父母抬得起头、自信、骄傲、有面子。字条内容全文如下。“亲爱的爸爸妈妈,你们好吗?我要给你们说一件事,你们不要害怕。我被国家安全部门安排执行一项极其保密任务,为期十年。此事过于机密,学校也不知情。这个新工作待遇极好,一去就分房子,不用担心我。只要不表现太差,还能得到组织分配的配偶。我的一切,都不需要了,留给你们。我的钱都集中在支付宝里,一共48.830887万元,密码是lsy19991120,公积金为14.2523万元。还有你们给我买的这个房子,你们最好装修一下再住。我把它糟蹋了。你们照顾好自己,想吃什么穿什么做什么,不要舍不得。你们的儿子。2023年8月8日。”这样写,他们也许会觉得我有出息。这几天,我醒着的时候,墙不停地在我耳朵里说唱,让我不要看它。墙想把我逼疯,就可以做着鬼脸离我而去。令人沮丧的是,叫醒器功能近乎失效。脖子的各组织稀巴烂得差不多坏死,像剁烂的五花肉,我便很少感觉到针扎的疼痛。如今,我几乎都是被各种墙在离开我的噩梦惊醒。有两次,我竟睡到自然醒。梦啊,头脑啊,意志力啊,理性啊,我知道这些东西比叫醒器更不可靠。我不得不实施我最后的计划,以防夜长梦多。我一直戴着叫醒器,习惯了,聊胜于无。 一个星期前,商家送来我订的建筑材料。五十公斤的水泥一袋,六十公斤沙子,小石子一百五十公斤,凿子五根,铁锤两把,瓦刀、抹刀各一把。我决定凿卧室靠客厅的墙。那面墙完全属于我,不与邻居共用,便不会产生纠纷。相对于客厅,卧室更加私人,给父母带来的麻烦也就小些。在那面墙上,我用红色水彩笔,沿直尺画出一个长方形。长方形高一米七,五十公分宽。星期二上午,我左手握住凿,把凿子尖端抵住红线,右手拿铁锤,一锤又一锤地砸在凿子的圆顶。铁锤与凿子“铛铛”碰撞,还是压不住墙的轻歌慢语。累了,我让两只手交换工作。俗话说,左右搭配,干活不累。又累了,我躺在卧室的床上,一边盯着监视墙的电脑屏幕,一边喝二锅头。其实,我凿墙时,也戴着叫醒器,不时看看监控画面。这是由安装在床上的躺式叫醒器改造而成的站式叫醒器,我简单地接上或截去些毛线。凿墙的几天,我打算都在客厅沙发上坐着睡觉。中午,我停止凿墙,不能打扰邻居午休。为了不影响我监控墙,我利用这段时间,把建筑材料堆到另一间卧室的床上。我迅速炒了个芹菜炒肉,吞进三碗米饭。从事体力劳动,油腻的食物必不可少,我也食量大增。我洗好锅碗收拾完毕,到卫生间尿了尿。从早上开始凿墙,这还是我第一次上厕所。我到每个房间仔细查看每一面墙,它们都在。一看时间,该上班了。我走到卧室,戴上站式叫醒器,抡起铁锤往凿子上砸。看监控,一面两面三面四面,十九面。手握锤,一锤两锤三锤四锤,狠砸墙。墙大概四十公分厚,我决定凿三十公分深,不把墙凿穿。没想到,我的效率挺高。到下午下班,墙洞都差不多凿好了。我想,明天再进行些局部处理。我处理好建筑垃圾,晚饭吃得更多。夜里,在卧室的大床上,我先铺了几层塑料薄膜,再放上各种塑料袋,最后將水泥、沙子、石子倒上。它们混在一起,成圆锥形。我用铁锹将它刨成中间有凹陷的圆台。我想今晚好好睡个觉,剩下的都明天做。 我又查勘了一遍,十九面墙都在。我坐到客厅的沙发上,把坐式叫醒器戴在脖子上。我盯着电脑屏幕,没有喝酒。我这样告诉自己,在今晚如此松懈的监控之下,如果墙都不离开我的话,那么它也想跟我在一起。我很快睡去。墙在离开我,我一次又一次去查看。确定它们都在后,我才知原来都是梦。最漫长的一夜过去了。它们都在,如往常一般歌唱说笑。从卫生间,我端来一盆又一盆自来水,倒进水泥沙石圆台。我手脚并用,使用铁锹,尽全力搅拌。窗外,一只麻雀“叽叽喳喳”,“叮叮当当”地在防盗窗上蹦跳,像在给我加油鼓劲。我觉得不可思议,每年夏天都会有麻雀飞到这么高的天空。我故意把混凝土搅拌得稀一些。考虑到这是我首次施工,应该会耽误一些时间。床离墙洞有些远,不利于浇筑混凝土。我用铁锹铲混凝土,一半铲到墙洞前的地砖上,一半铲在桌面。我站进墙洞,试试我的身体是否合适。完美的墙洞,完全淹没我。我最靠外的部分离墙面也有十公分厚度,利于封存。我没有修补墙洞,反正它会被封住。电脑桌上的混凝土刚好在我右手边,高度正合适。这对即将进行的施工有利。我给两处的混凝土注入些水,搅拌,防患未然。我右手拿着瓦刀,左手握着抹刀,再一次站进墙洞里。我由下往上施工,用混凝土填满墙洞就行。我弯下腰,先用瓦刀不断挖混凝土,倒进墙洞底部,去覆盖我的脚,再用抹刀把混凝土抹得与原有墙面平齐。重复这样的操作,我很快就掩埋了我腰部以下的身体,熟能生巧嘛!我够不到地面的混凝土,便用瓦刀挖电脑桌上的混凝土。边挖边抹,混凝土淹没了我的脖子。我想到一个严肃的问题,如果最后从墙内耷拉出两条手臂,似乎有点儿戏。我扔掉左手的抹刀,把左手举起,左手掌塞进脑后。我只能右手工作。我用瓦刀挖混凝土,覆盖住左肩膀左臂和脖子,再用瓦刀粗略抹平。我深吸一口气,快速挖混凝土埋住头和右肩右臂,就不抹平了。我仅剩右手和手中的瓦刀还在混凝土外。电脑桌的边缘的那些稀混凝土是我故意留下的。我用手腕带动手掌,几次用瓦刀挑起混凝土,流进我的手掌。松开瓦刀,我把手缩回墙内,用手中混凝土封住小洞。我像一只泥鳅,墙中的大泥鳅。混凝土已经干燥,我感到窒息。我成为墙的一部分。我跟墙融为一体。墙再也不可能离开我。 昏迷中,我隐约听到墙低声说:“你再也没法离开我。”
原创小说【墙】 墙 突然, 我害怕墙在离开我。 脑中出现这个想法时,我正在教室里,给学生们讲“一次函数”。我没有把我的担心过多表现在脸上,只有一瞬间。不是教室的墙,也不是外面随便的围墙、拆迁的某堵断墙,它是我住的那个房子的墙。华誉怡景苑1号楼2单元904。普通的房子,普通的墙。直到现在,我在这个房子里,住了差不多十年。下课铃响了。后半节课,我很少看到学生们的脸。终于又上完一节课,我跑到四楼,找钟主任请假。讲课的时候,我编好请假理由。我敲了门,进到教务处主任办公室。“钟主任,能不能请个假?昨晚,我家卫生间洗澡那个开关漏水突然变大了,总闸又关不上,想着上完课,回去找人换一个。”“别请假了,在这登记下。”钟主任开口说,“快回吧!”他是个好领导。这样不算请假,也就不会扣钱了。我快步下楼,疯狂地踩着自行车,向家飞奔。 冲出电梯,我的手紧张地颤抖,好不容易打开门。我进入每个房间,巡视每一面墙。五个房间的十九面墙都还在。我松了口气,坐在沙发上喘气,看到墙上贴着白色壁纸。我转遍每间房。客厅的墙贴着纯白壁纸,厨房和卫生间贴的是乳白瓷砖,卧室的白壁纸上印有灰白的茎叶和粉红色小花。我不知那是何种植物。我喝了水,坐着发呆。我还是第一次知道这些。下午,我不想去学校了。一来下午没课,我也担心小偷会偷走这些墙。我要守着它们才行。有这样的新闻,小偷偷盗乡间小路,或者在夜里偷楼梯。保不齐,也有小偷的业务就是偷墙。只是我运气好,他们还没偷到我的房子。我不能让偷墙贼得逞。墙是庞然大物,又重。想要不发出声响,或不被人看到,几乎不可能。房里只要有人,或者是白天,他们便不敢为非作歹。关键是夜里,特别是人们大多睡着了之后,直到醒来这段时间。夕阳下,我早早上床睡觉,把闹钟订在0点。我没怎么睡着,提前醒来,打开每个房间的灯。我想,业务能力再差的偷墙贼都不会到有灯光溢出的家行窃。我躲在窗帘后,透过那缝隙,观察对面楼的动静。一两个小时,我都没有发现他们。偷墙贼谨慎,他们不会出现在近处有光的地方。我恍然大悟,那些通宵都明亮的窗户和路灯,定有威吓偷墙贼的意图,是政府社区或民间组织有意为之。灯亮着就行了。我拖着疲惫的身躯,爬进被窝。 我看到我平躺着,睡在只容得下一人的床上。那床和我独独在几十米的空中,被风吹得东倒西歪。我几乎就要掉落。本来是阴雨天,大地却无故着起火。火焰越烧越高,变成熊熊火海。我的皮肤感到炽热的剧痛。我一直想要叫醒床上的我,却想不起我的名字。我是一个看的视角,怎么也到不了睡着的我那儿。我只好胡乱地哭喊,静音一般。我想要叫醒我,提醒我不要跌落火海。我越来越觉得,我已烤熟而亡,和烤红薯一样。直到,巨大的火舌正要吞噬床上的我。 这个噩梦使我惊醒。我摸了摸脸和脖子,泪水把它们浸湿一大片。我睁开眼睛,墙还在。我看了每间房,十九面墙都在。“墙离开了我”这个恐惧才得以缓解。我看向手机,才四点多。我没有力气,已一天没吃任何东西。我拿出两个面包、两袋酸奶,还翻出两个不大的苹果。我坐在桌前,啃起来。我找到罪魁祸首,饥饿使我神经兮兮。再过几个小时,我就能正常去上班。随着食物的注入,我精神了许多,脑子也变得灵光。正因为如此,我发现一个惊天事实。墙可能主动离开我,除了被偷墙贼偷走以外。这是我不敢面对的状况。我多想没有吃掉这些食物,还未发现这个事实。墙没有脚,它不能自己离开。谁说有脚才能离开,这是偏见,是人类的惯性思维。墙有离开我的动机,寂寞无聊或想去干自己想做的事。十年来,墙大多只能看到我,还都在下班后。过年那几天,我父母才会到来。说不定,它想要去远处的山林,或想到附近和某段美丽的土墙说话,等等。我知道,这也是偏见,但的确存在墙离我而去的可能。我无法抹除“墙会离开我”这个念头。事到如今,我不能去上班了。我决定再撒一个谎。这对我不算难事,也不会有任何一丁点负疚感。我组织好语词,时间还太早,便给马老师发去一条消息。“马老师,我爸从三轮车上摔下来,腰摔坏了,动不了,需要我去医院照顾。昨晚,我就到了县医院,一时半会回不来,麻烦你把我两个班的课安排一下。”他是年级部主任,从哪个方面看,都是好老师。他定会安排好上课老师。我给钟主任发了条类似的信息,明确请一个月的假,差不多就到暑假了。在这两三个月里,我希望解决有关墙的这个难题。 我再也不离开我的墙。它压根不是我的墙,即使房产证上写着我名字。它也不属于我父母,虽然他们花钱买下这个房子。墙是自由的,对房子的成立没有义务。它有墙身自由。买卖是人类的单方面行为,并没有征得墙的同意。墙也不会答应。就算答应了,这种明显的压迫,侵犯墙权的行为没有法律效力,缺乏道义。人们觉得对墙有亏欠,自知理亏,对那些墙的远走行为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偶尔,某栋老屋或老楼的自然倒塌,就是过多的墙离开,使其它墙不堪重负造成的。没人去称量废墟,看它是不是比楼房年轻时轻,那时的楼重更是无人知晓。总得来说,墙的离开无可厚非,甚至是天经地义。我还是不想让墙离开我。那是我唯一拥有的东西,就算是非法的。我不能一无所有。我无比珍视它。我用拳头砸墙,每面墙砸四五下,都坚硬结实。我想起,多年前,聪明的墙为了离开房屋,用“豆腐渣”类杂物来填充墙走后留下的空间,以掩人耳目,造成不少事故。我还是不放心,会不会有的墙已经离开了,只是换成别的坚硬材料。 我决定撕掉墙纸,一探究竟。我从墙最下部贴的黑瓷砖,与壁纸连接的缝隙处,拿小刀撬起些墙纸,再用手指用力将其撕下。壁纸下,竟是光滑的白色墙面。我想当然地以为,它会立即露出毛坯水泥墙。我继续撕墙纸。原来,墙纸是竖着一大块一大块贴在墙上的。我尽量不损坏它,将其整块撕下。房子不大,我还是花了不少时间,才將其全部撕下来。我再用各种绳状物,像塑料绳、耳机线、细铁丝等,把散落的壁纸捆成一捆又一捆。我把它们拿到楼下的垃圾房扔了。我查到,壁纸并不是直接贴在毛坯墙上。先要把毛坯墙抹平,再抹一层腻子,接着依次刷上清漆和乳胶漆,最后刷几遍基膜,才可贴上壁纸。为了清除它们,我得给墙面浇水。刚开始,我用浇花的喷水壶朝墙喷水,水量小太慢。接着,我改用盆子泼水,把房子弄得稀脏。最终,我用打湿的拖把拖墙,这才算满意。不到一个小时,水分便完全进入腻子和涂层,使它们中的一部分自然从墙面脱落。剩余的顽固分子,我用小铲将其轻松铲下。它们成了几桶泥块或粉末。那几面墙都在,露出光滑的水泥墙,明显抹平过。就剩拆除卫生间和厨房墙面的瓷砖。我采用下到上,从边缘到中间的拆除顺序。为了控制声响,我都在白天做此项施工,也悠着点拿榔头敲击瓷砖。这比想象中容易,瓷砖或大块、或小块地掉落。难的是瓷砖下厚厚的一层水泥,它紧紧地扒在墙上,跟墙面凝结成一体。我找来一根长钉子,钉尖卡在水泥边缘夹缝,用榔头重击钉子末端。换个位置,继续重击。好久,才落下一块。我有的是时间。庆幸的事,这个过程发出的声音并不大。我的手掌上起了老茧,有时便也用左手拿锤重击。我砸弯、砸坏了几十根钉子。半夜,我用塑料桶或大袋子,把水泥块和瓷砖拖到到垃圾房外,实在没劲扔进垃圾桶里。水泥块都已敲落,也搬完了。那两间房里的墙也都在,是毛坯的水泥墙。那段时间,大概十天左右吧。我干得昏天黑地。有近十年,我没有做过这么剧烈的体力劳动或体育运动。做着这项工作时,我大多都想着下个工作了。我没时间看手机,忘记吃饭、睡觉也是常事。我分不清那是白天,还是黑夜,又是几月几号星期几。几点更不用说了。我像活着另一个世界,或梦中。我觉得,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十九面墙都没有离开我。 冷静下来,我感到背脊发凉,无比后怕。这些天,我竟好多次离开墙,到小区里扔垃圾。我还睡着好多次。那样,我可是既看不到墙,也听不到它们的动静。我太粗心大意,竟马大哈到如此恐怖的地步,迟早会受到令我追悔莫及的惩罚——墙离开我。我再也不能离开房门一步,也不能再睡觉。我下载好美团,又找到一些附近商店超市的送货电话。这些我用的很少,只用过亚马逊和京东。短期内,我是离不开它们了。我记不得最近吃的那顿辣子炒肉,到底是在昨晚,还是前天早上。我在美团订了个外卖,差不多两天的量,想着明后天可以吃。那炒菜比我做得好吃,油水也大。我忍不住一口气狼吞虎咽地把它们都吃了。糟糕,浓浓的睡意袭来。消化这些食物消耗了我太多能量,我可没有再多的能量来支撑我醒着。要是墙趁我熟睡,悄悄离开我怎么办?我不能睡。我用拇指和食指扒开眼皮,再用折断的牙签撑起。眼皮流血了,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我微微惨叫着,疼得泪水直流。我没有打扰到邻居。我不认识他们。疼痛只能使我勉强清醒,治标不治本。我记起,我有个怪癖,越喝酒反而会越清醒。我在地上小心地打着滚,取掉眼皮间的牙签,从厨房橱柜的角落拿出那瓶老酒。它不知被放在那儿多少年了,覆满着一层凝结的坚硬灰尘。我不咋会喝酒,觉得酒难喝,酒味不好闻,便一点一点地呡。半个多小时后,我完全没了睡意。酒暂时战神了睡意,至少在今晚。我是这样的,过了睡觉的时间点,那晚就再也睡不着。深夜,或黄或白的灯光下,我不时从这间房走到另一间,看看或摸一下墙壁,偶尔用拳头捶墙或背靠在墙上。我偶然在卫生间的镜子里,看见我的脸,像只小花猫。镜中的小花猫笑了。 之后,我都用喝酒来消除睡意。每次,喝了酒的我都清醒了。还有一个意外收获,我的听觉变得异常灵敏。窗外的风声,我听得清清楚楚。小雨滴打在窗框上,如石子撞击般清脆。我把耳朵贴在墙上,甚至听到窸窸窣窣的微弱声响。我想,也许那是墙里的小虫在慢慢爬行或打呼噜,就像水熊虫可以在更加极端的环境生存。渐渐地,我迷上了听墙内小虫的声音。我发现一个问题,两次睡意之间的时长在不断缩短。由刚开始的十来个小时,没几天就变成现在的二十多分钟。看来,酒只能暂时打败睡意。我想,就在这一两天吧,睡意就將连在一片,形成睡眠。不知从何时起,我的想法由墙可能会离开我,变成它一定会离开我。也许,一直都是。我太悲观了,总是乐观不起来。我的乐观就是自大和歪曲事实。睡眠不可避免地就要到来。 我从衣柜深处翻出一个塑料袋。塑料袋里装着几坨毛线团,还有两三根打毛线的长针。好多年前,我妈会做些毛线活。小时候,我妈给我打过一个毛衣,棕黄色,肚子上有一只小猫或小熊,记不清了。我小学初中都在穿它。睡觉既然不可避免,我只得妥协应对。我不能一直盯着每面墙,就算醒着也无法。看着这墙时,我便忽略了其它墙,更别说是睡着了。我用抹布擦每面墙,把那上面的灰尘擦干净就好。这样就能发挥宽胶带最大的粘性。我剪下几米到十几米长度不等的毛线,把它的一端用宽胶带粘贴在墙上,横竖斜一连贴好几道。毛坯水泥墙都被抹平过,粘得还算牢固。每面墙一条毛线,它们都被贴在墙的低处。白天,我在客厅的沙发上坐着睡,便把毛线的另一端都牵到那儿。我还要把这些毛线都固定在一起。我爬进放在厨房地上的橱柜,拿出一把细铁丝。我把细铁丝绕成圆圈,比头围大一些,接连绕了四五圈,让它不易变形,再把毛线栓在这个铁丝圈上。我没有把毛线绷直,这样它便不会时常从墙上脱落,能延长使用寿命。铁丝项圈套在我脖子上时,每条毛线的中段刚好都挨着地面。不睡觉时,我把项圈放在沙发上,每条毛线便松松垮垮地躺在地上。如果有墙在偷偷离开,固定在那面墙上的毛线便会拉动项圈,我的脖子就会有所感觉地叫醒我。我不知道,清醒的我能不能阻止墙的离开。我本能地觉得,相对于醒着,也许墙更愿意在我无意识的情况下离开。墙在可怜我,不想让我难受。为了提高叫醒的灵敏度,我在项圈上缠了许多向内的细铁丝尖。我嫌麻烦,没有把项圈相应地扩大。每次戴上或取下项圈时,我的头和脸便都伤痕累累,一道道血痕像是刚犁过的平展田地。我习惯了,也就不疼了。改进后的叫醒器效果还是显著的,好多次,我被铁丝尖扎醒,阻止了墙的逃离。 我又做了一个类似的躺式叫醒器,安装在卧室,用来扎醒在床上睡着的我。躺式叫醒器比坐式叫醒器技术难度大,科技含量相应也更高。其实,我没有一次不是被项圈的铁丝尖扎醒。我不认为,它们都由墙的逃离导致。很多时候,睡着的我的身体不自觉地动了,才碰到铁丝尖。还有几次,墙在逃离的噩梦把我惊醒,我胡乱地动才被扎得生疼。我也不敢妄自断定,那些全都不是某墙试图离开所致。如果有几次,又是何时的哪几次,与正常的扎醒有何不同,怎么分辨,我全都不知道。每分每秒,我都处在这样的恐惧境地。不幸中的万幸,此时此刻,没有一面墙离开我。要证明墙在离开,我还需要更加科学的证据。墙將永远站在我的周围吗?我还是没有把握。 我想到测量,令人信服的结论需有详实的数据做支撑。从书架的笔筒中,我找见一把黑色刻度已有点模糊的深红色直尺,将其作为唯一的测量工具。我坐在地上,一旁是只剩半瓶的墨水瓶,里面插着根廉价毛笔。我把尺子的一端紧挨床脚,用左手三根手指按住直尺,紧贴着浅灰白瓷砖地面。我右手捏起墨水瓶中的毛笔,让笔毛沿着瓶口边缘的内部滑动,刮去多余墨水。我提出毛笔,挨着直尺另一端画上一横。我小心拿起尺子,尽量不弄花地板砖。再把尺子的一端与蓝色墨水线重合,我依旧按住尺子,又在尺子的另一端用毛笔画线。我一直重复这个过程。最后一段,放不下完整的直尺。我用尺子一端抵住墙脚,测量其与最近墨线的距离。6根尺子又12.63厘米,估计到0.01厘米。判断墙是否移动,我只需测量最后这段长度。我测量卧室床脚到各墙的距离,客厅茶几脚到各墙的距离,洗衣机脚到卫生间各墙的距离,液化气灶到厨房各墙的距离。笔记本上,我记录下十九个数值,又是复测,对部分数值微调。阳光照进来,白瓷砖被蓝墨水弄花了,像是雪地上的一片片竹叶。我依旧戴着项圈叫醒器睡觉,一被扎醒,便立马跑向那个方向,按可能性大小,依次测量所有墙的距离。刚开始的一两天,有几次,我还没取掉铁针项圈就跑起来,害我要修复智能叫醒器。我的脖子被铁针扎得针针入喉,像几条小型的红色彩虹或喷泉。我不会再犯这么愚蠢的错误。已经几天了,我没有测量到墙在离开我。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我不该杞人忧天。墙没有离开我,我还跟它在一起。 我看着“工业”风的室内。我想,我的父母看到这些,肯定会骂我败家子。十年前,这是他们的全部家当,加上装修三十多万。他们舍不得吃好穿暖或者修下他们自己房子的暖气,更别说去玩。我却固执地认为,这才是真正的墙。谁会在乎墙的真实?我也不在乎。我在乎的是墙不要离开我。我时常对墙说:“你不要离开我。”它们大多不理我,偶尔传来微弱的类似风的细微声音。我疯了,就像那个一心只想从台灯里爬出去的人一样。如今,我觉得那个人真就在台灯里,就像人在水里游泳一样平常。这个世界,没有疯子,只是不同,或者人人在他人眼里都是疯子。人们无法解释某些不同,为了省事,便用疯子一言以蔽之。我就是疯子,至少患有某种精神类疾病。疯子能认为自己是疯子吗?认为自己是疯子的人能是疯子吗?有认为自己是疯子的疯子存在吗?这样会不会太残忍?一个人在时时刻刻意识到自己是疯子的情况下,以疯子的身份过完一生。我想,任何屠杀都比不上它残酷。我能意识到我是疯子,是不是恰好说明我正常,至少间歇性正常。然而,残酷并不影响事实,这世界远比我们想象的残酷。事实是主观。以我的认知能力,我永远无法弄清事实。我只好忽略它进入它成为它。这些心理挣扎摇摆,我一直都有。 墙露出了马脚。那天,我戴着智能叫醒器,坐在沙发上午觉。梦中,我看见电视机后的墙在远离。我立马强迫自己醒来,飞快取掉项圈并站起,两步跨向对面墙。同时,我抓出短裤兜里的直尺,蹲下测量。天呐,少了近五毫米。我揉了又揉眼睛,没看错,4.6毫米。我又测了一次,距离竟恢复正常。是我看花了眼吗?即使事事从自身找原因的我也不会这么认为。我仔细回忆这两次测量过程,并无违规之处。至此,有一点可以明确了,墙能自由移动。我科学地推测,还原了整个过程。电视所在的那墙,趁我睡着,正在离开我。它盯着我,小心地踮着脚,一点一点向后移动,生怕发出声响。它万万想不到,我在梦中全都看到了。我练就了随时从梦中惊醒的技能,动作又迅速。它便措脚不及了。慌忙之中,它的脚步就大了些。这样,我才测量到它在靠近我。趁我揉眼睛看刻度注意力不集中,它回到原位。我便又测出正常值。我以前的预感没错,墙要离开我,墙也在离开我。墙具有人性,有眼色,不会当着我的面离开,便偷偷摸摸。我跟墙生活十年。也许,它不想看到我难过。我们有感情。我也希望墙自由、快乐。这很复杂。这么多年,墙一直保护我,是唯一给我温暖和安全的事物。墙是我唯一的朋友,唯一的家人。我不能离开它。无论如何,我不能让它离开我。 快递员送来二十个摄像头,都是我在太平洋电脑城订的。我选了平放的型号,把它们放在桌面或地上面对墙就行。对照说明书,也上网搜了,我把摄像头都连到两台笔记本电脑。卧室一台,客厅的茶几上一台。醒着时,我大多坐在电脑前,像一个兢兢业业的值班人员。电脑屏幕上有十九个画面,我同时看到了所有墙。看屏幕累了,我就站起来,去各个房间察看各面墙。盯着屏幕时,我一般都会喝酒。喝酒虽不能使我彻底戒除睡眠,却使我醒着时更加清醒,使我的各种感官更加敏锐。多亏了敏锐如鹰的眼,好几次,我从屏幕捕捉到墙的微微移动。我跑到其跟前,用直尺测量,显示没有移动。墙更加谨慎,动作迅速沉稳了许多。我想,墙在不断精进自己离开的技术。安摄像头是对的,这能最大限度地阻止墙离开。我不能掉以轻心。说不定哪天,某面墙就练成高超的逃跑技术,能逃过摄像头的注视。 最近,我频繁地发现墙的离开。有时,一两个小时就有五六起。这与我的视觉变得灵敏有关,也可能是墙的离开肆无忌惮了。我精疲力尽地阻止墙,没让它们得逞。我在心里抱怨,你为什么要离开我?我不敢说出来。我都能说出好多理由,个个都是我无可辩驳改变也正确的真理。墙一直不说话,可能就是在等我问出这句。它便能冷静地列出许多理由,光明正大地离开。我不能上当。我自言自语,或对墙说:“我这辈子都不会离开你。你也不要离开我。”墙没有给出明确的回应。相比以前,我更常听到墙内的窸窸窣窣,也清晰些了。酒精使我的听觉异常灵敏。我把耳朵贴在墙上,仔细辨认墙内的声音。我总是听到我的心跳声,挺烦的。偶然间,我隐约辨认出,墙似有若无地说:“那~你~别~看~我~。”就像八九十年代香港鬼片中的厉鬼在倾诉冤情。我陆续听到墙的更多话语,诸如“你别看我就行”“别看我就行”“就是你别看我就行”。许多时候,墙唱出那些话语,有时抒情,有时rap或摇滚。我都用相同的方式说:“我~就~要~看~你~。我~一~定~要~看~你。我~一~辈~子~都~要~看~你。”我妄想,墙会认为我们有相同爱好,就不会离开我。渐渐地,不用靠近墙,我就听到墙的歌声或话语。表面上,墙的意思是,只要我不看它,它就不会离开我。其实,墙已打定主意离开我。墙不允许我看着它,就是明证。墙是在迷惑我,企图使我放松警惕。更恐怖的是,它要给我造成一种假象,试图让我觉得,我只要看着墙,它就没法离开。也许,它已练就在我眼前离开的独门本领,在存心戏弄我,至少也在朝这个方向努力。墙说话唱歌的声音,我一直听见,带上耳机都能听到。我心烦意乱,心疼不止,身体的每一处都说不出地难受。我早都在思索,有没有一劳永逸之法,与墙不分离。 在那之前,我想先给父母留张字条。我觉得对不起父母,没有孝顺他们,没有给他们好的生活。就连他们最想让我做的事——结婚,我也没做。我清点我的所有,把它们都留给父母。伤脑筋的事,我要编一个他们再也看不到我的理由。这个理由要可信,最好还能让父母抬得起头、自信、骄傲、有面子。字条内容全文如下。“亲爱的爸爸妈妈,你们好吗?我要给你们说一件事,你们不要害怕。我被国家安全部门安排执行一项极其保密任务,为期十年。此事过于机密,学校也不知情。这个新工作待遇极好,一去就分房子,不用担心我。只要不表现太差,还能得到组织分配的配偶。我的一切,都不需要了,留给你们。我的钱都集中在支付宝里,一共48.830887万元,密码是lsy19991120,公积金为14.2523万元。还有你们给我买的这个房子,你们最好装修一下再住。我把它糟蹋了。你们照顾好自己,想吃什么穿什么做什么,不要舍不得。你们的儿子。2023年8月8日。”这样写,他们也许会觉得我有出息。这几天,我醒着的时候,墙不停地在我耳朵里说唱,让我不要看它。墙想把我逼疯,就可以做着鬼脸离我而去。令人沮丧的是,叫醒器功能近乎失效。脖子的各组织稀巴烂得差不多坏死,像剁烂的五花肉,我便很少感觉到针扎的疼痛。如今,我几乎都是被各种墙在离开我的噩梦惊醒。有两次,我竟睡到自然醒。梦啊,头脑啊,意志力啊,理性啊,我知道这些东西比叫醒器更不可靠。我不得不实施我最后的计划,以防夜长梦多。我一直戴着叫醒器,习惯了,聊胜于无。 一个星期前,商家送来我订的建筑材料。五十公斤的水泥一袋,六十公斤沙子,小石子一百五十公斤,凿子五根,铁锤两把,瓦刀、抹刀各一把。我决定凿卧室靠客厅的墙。那面墙完全属于我,不与邻居共用,便不会产生纠纷。相对于客厅,卧室更加私人,给父母带来的麻烦也就小些。在那面墙上,我用红色水彩笔,沿直尺画出一个长方形。长方形高一米七,五十公分宽。星期二上午,我左手握住凿,把凿子尖端抵住红线,右手拿铁锤,一锤又一锤地砸在凿子的圆顶。铁锤与凿子“铛铛”碰撞,还是压不住墙的轻歌慢语。累了,我让两只手交换工作。俗话说,左右搭配,干活不累。又累了,我躺在卧室的床上,一边盯着监视墙的电脑屏幕,一边喝二锅头。其实,我凿墙时,也戴着叫醒器,不时看看监控画面。这是由安装在床上的躺式叫醒器改造而成的站式叫醒器,我简单地接上或截去些毛线。凿墙的几天,我打算都在客厅沙发上坐着睡觉。中午,我停止凿墙,不能打扰邻居午休。为了不影响我监控墙,我利用这段时间,把建筑材料堆到另一间卧室的床上。我迅速炒了个芹菜炒肉,吞进三碗米饭。从事体力劳动,油腻的食物必不可少,我也食量大增。我洗好锅碗收拾完毕,到卫生间尿了尿。从早上开始凿墙,这还是我第一次上厕所。我到每个房间仔细查看每一面墙,它们都在。一看时间,该上班了。我走到卧室,戴上站式叫醒器,抡起铁锤往凿子上砸。看监控,一面两面三面四面,十九面。手握锤,一锤两锤三锤四锤,狠砸墙。墙大概四十公分厚,我决定凿三十公分深,不把墙凿穿。没想到,我的效率挺高。到下午下班,墙洞都差不多凿好了。我想,明天再进行些局部处理。我处理好建筑垃圾,晚饭吃得更多。夜里,在卧室的大床上,我先铺了几层塑料薄膜,再放上各种塑料袋,最后將水泥、沙子、石子倒上。它们混在一起,成圆锥形。我用铁锹将它刨成中间有凹陷的圆台。我想今晚好好睡个觉,剩下的都明天做。 我又查勘了一遍,十九面墙都在。我坐到客厅的沙发上,把坐式叫醒器戴在脖子上。我盯着电脑屏幕,没有喝酒。我这样告诉自己,在今晚如此松懈的监控之下,如果墙都不离开我的话,那么它也想跟我在一起。我很快睡去。墙在离开我,我一次又一次去查看。确定它们都在后,我才知原来都是梦。最漫长的一夜过去了。它们都在,如往常一般歌唱说笑。从卫生间,我端来一盆又一盆自来水,倒进水泥沙石圆台。我手脚并用,使用铁锹,尽全力搅拌。窗外,一只麻雀“叽叽喳喳”,“叮叮当当”地在防盗窗上蹦跳,像在给我加油鼓劲。我觉得不可思议,每年夏天都会有麻雀飞到这么高的天空。我故意把混凝土搅拌得稀一些。考虑到这是我首次施工,应该会耽误一些时间。床离墙洞有些远,不利于浇筑混凝土。我用铁锹铲混凝土,一半铲到墙洞前的地砖上,一半铲在桌面。我站进墙洞,试试我的身体是否合适。完美的墙洞,完全淹没我。我最靠外的部分离墙面也有十公分厚度,利于封存。我没有修补墙洞,反正它会被封住。电脑桌上的混凝土刚好在我右手边,高度正合适。这对即将进行的施工有利。我给两处的混凝土注入些水,搅拌,防患未然。我右手拿着瓦刀,左手握着抹刀,再一次站进墙洞里。我由下往上施工,用混凝土填满墙洞就行。我弯下腰,先用瓦刀不断挖混凝土,倒进墙洞底部,去覆盖我的脚,再用抹刀把混凝土抹得与原有墙面平齐。重复这样的操作,我很快就掩埋了我腰部以下的身体,熟能生巧嘛!我够不到地面的混凝土,便用瓦刀挖电脑桌上的混凝土。边挖边抹,混凝土淹没了我的脖子。我想到一个严肃的问题,如果最后从墙内耷拉出两条手臂,似乎有点儿戏。我扔掉左手的抹刀,把左手举起,左手掌塞进脑后。我只能右手工作。我用瓦刀挖混凝土,覆盖住左肩膀左臂和脖子,再用瓦刀粗略抹平。我深吸一口气,快速挖混凝土埋住头和右肩右臂,就不抹平了。我仅剩右手和手中的瓦刀还在混凝土外。电脑桌的边缘的那些稀混凝土是我故意留下的。我用手腕带动手掌,几次用瓦刀挑起混凝土,流进我的手掌。松开瓦刀,我把手缩回墙内,用手中混凝土封住小洞。我像一只泥鳅,墙中的大泥鳅。混凝土已经干燥,我感到窒息。我成为墙的一部分。我跟墙融为一体。墙再也不可能离开我。 昏迷中,我隐约听到墙低声说:“你再也没法离开我。”
原创【墙】 墙 突然, 我害怕墙在离开我。 脑中出现这个想法时,我正在教室里,给学生们讲“一次函数”。我没有把我的担心过多表现在脸上,只有一瞬间。不是教室的墙,也不是外面随便的围墙、拆迁的某堵断墙,它是我住的那个房子的墙。华誉怡景苑1号楼2单元904。普通的房子,普通的墙。直到现在,我在这个房子里,住了差不多十年。下课铃响了。后半节课,我很少看到学生们的脸。终于又上完一节课,我跑到四楼,找钟主任请假。讲课的时候,我编好请假理由。我敲了门,进到教务处主任办公室。“钟主任,能不能请个假?昨晚,我家卫生间洗澡那个开关漏水突然变大了,总闸又关不上,想着上完课,回去找人换一个。”“别请假了,在这登记下。”钟主任开口说,“快回吧!”他是个好领导。这样不算请假,也就不会扣钱了。我快步下楼,疯狂地踩着自行车,向家飞奔。 冲出电梯,我的手紧张地颤抖,好不容易打开门。我进入每个房间,巡视每一面墙。五个房间的十九面墙都还在。我松了口气,坐在沙发上喘气,看到墙上贴着白色壁纸。我转遍每间房。客厅的墙贴着纯白壁纸,厨房和卫生间贴的是乳白瓷砖,卧室的白壁纸上印有灰白的茎叶和粉红色小花。我不知那是何种植物。我喝了水,坐着发呆。我还是第一次知道这些。下午,我不想去学校了。一来下午没课,我也担心小偷会偷走这些墙。我要守着它们才行。有这样的新闻,小偷偷盗乡间小路,或者在夜里偷楼梯。保不齐,也有小偷的业务就是偷墙。只是我运气好,他们还没偷到我的房子。我不能让偷墙贼得逞。墙是庞然大物,又重。想要不发出声响,或不被人看到,几乎不可能。房里只要有人,或者是白天,他们便不敢为非作歹。关键是夜里,特别是人们大多睡着了之后,直到醒来这段时间。夕阳下,我早早上床睡觉,把闹钟订在0点。我没怎么睡着,提前醒来,打开每个房间的灯。我想,业务能力再差的偷墙贼都不会到有灯光溢出的家行窃。我躲在窗帘后,透过那缝隙,观察对面楼的动静。一两个小时,我都没有发现他们。偷墙贼谨慎,他们不会出现在近处有光的地方。我恍然大悟,那些通宵都明亮的窗户和路灯,定有威吓偷墙贼的意图,是政府社区或民间组织有意为之。灯亮着就行了。我拖着疲惫的身躯,爬进被窝。 我看到我平躺着,睡在只容得下一人的床上。那床和我独独在几十米的空中,被风吹得东倒西歪。我几乎就要掉落。本来是阴雨天,大地却无故着起火。火焰越烧越高,变成熊熊火海。我的皮肤感到炽热的剧痛。我一直想要叫醒床上的我,却想不起我的名字。我是一个看的视角,怎么也到不了睡着的我那儿。我只好胡乱地哭喊,静音一般。我想要叫醒我,提醒我不要跌落火海。我越来越觉得,我已烤熟而亡,和烤红薯一样。直到,巨大的火舌正要吞噬床上的我。 这个噩梦使我惊醒。我摸了摸脸和脖子,泪水把它们浸湿一大片。我睁开眼睛,墙还在。我看了每间房,十九面墙都在。“墙离开了我”这个恐惧才得以缓解。我看向手机,才四点多。我没有力气,已一天没吃任何东西。我拿出两个面包、两袋酸奶,还翻出两个不大的苹果。我坐在桌前,啃起来。我找到罪魁祸首,饥饿使我神经兮兮。再过几个小时,我就能正常去上班。随着食物的注入,我精神了许多,脑子也变得灵光。正因为如此,我发现一个惊天事实。墙可能主动离开我,除了被偷墙贼偷走以外。这是我不敢面对的状况。我多想没有吃掉这些食物,还未发现这个事实。墙没有脚,它不能自己离开。谁说有脚才能离开,这是偏见,是人类的惯性思维。墙有离开我的动机,寂寞无聊或想去干自己想做的事。十年来,墙大多只能看到我,还都在下班后。过年那几天,我父母才会到来。说不定,它想要去远处的山林,或想到附近和某段美丽的土墙说话,等等。我知道,这也是偏见,但的确存在墙离我而去的可能。我无法抹除“墙会离开我”这个念头。事到如今,我不能去上班了。我决定再撒一个谎。这对我不算难事,也不会有任何一丁点负疚感。我组织好语词,时间还太早,便给马老师发去一条消息。“马老师,我爸从三轮车上摔下来,腰摔坏了,动不了,需要我去医院照顾。昨晚,我就到了县医院,一时半会回不来,麻烦你把我两个班的课安排一下。”他是年级部主任,从哪个方面看,都是好老师。他定会安排好上课老师。我给钟主任发了条类似的信息,明确请一个月的假,差不多就到暑假了。在这两三个月里,我希望解决有关墙的这个难题。 我再也不离开我的墙。它压根不是我的墙,即使房产证上写着我名字。它也不属于我父母,虽然他们花钱买下这个房子。墙是自由的,对房子的成立没有义务。它有墙身自由。买卖是人类的单方面行为,并没有征得墙的同意。墙也不会答应。就算答应了,这种明显的压迫,侵犯墙权的行为没有法律效力,缺乏道义。人们觉得对墙有亏欠,自知理亏,对那些墙的远走行为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偶尔,某栋老屋或老楼的自然倒塌,就是过多的墙离开,使其它墙不堪重负造成的。没人去称量废墟,看它是不是比楼房年轻时轻,那时的楼重更是无人知晓。总得来说,墙的离开无可厚非,甚至是天经地义。我还是不想让墙离开我。那是我唯一拥有的东西,就算是非法的。我不能一无所有。我无比珍视它。我用拳头砸墙,每面墙砸四五下,都坚硬结实。我想起,多年前,聪明的墙为了离开房屋,用“豆腐渣”类杂物来填充墙走后留下的空间,以掩人耳目,造成不少事故。我还是不放心,会不会有的墙已经离开了,只是换成别的坚硬材料。 我决定撕掉墙纸,一探究竟。我从墙最下部贴的黑瓷砖,与壁纸连接的缝隙处,拿小刀撬起些墙纸,再用手指用力将其撕下。壁纸下,竟是光滑的白色墙面。我想当然地以为,它会立即露出毛坯水泥墙。我继续撕墙纸。原来,墙纸是竖着一大块一大块贴在墙上的。我尽量不损坏它,将其整块撕下。房子不大,我还是花了不少时间,才將其全部撕下来。我再用各种绳状物,像塑料绳、耳机线、细铁丝等,把散落的壁纸捆成一捆又一捆。我把它们拿到楼下的垃圾房扔了。我查到,壁纸并不是直接贴在毛坯墙上。先要把毛坯墙抹平,再抹一层腻子,接着依次刷上清漆和乳胶漆,最后刷几遍基膜,才可贴上壁纸。为了清除它们,我得给墙面浇水。刚开始,我用浇花的喷水壶朝墙喷水,水量小太慢。接着,我改用盆子泼水,把房子弄得稀脏。最终,我用打湿的拖把拖墙,这才算满意。不到一个小时,水分便完全进入腻子和涂层,使它们中的一部分自然从墙面脱落。剩余的顽固分子,我用小铲将其轻松铲下。它们成了几桶泥块或粉末。那几面墙都在,露出光滑的水泥墙,明显抹平过。就剩拆除卫生间和厨房墙面的瓷砖。我采用下到上,从边缘到中间的拆除顺序。为了控制声响,我都在白天做此项施工,也悠着点拿榔头敲击瓷砖。这比想象中容易,瓷砖或大块、或小块地掉落。难的是瓷砖下厚厚的一层水泥,它紧紧地扒在墙上,跟墙面凝结成一体。我找来一根长钉子,钉尖卡在水泥边缘夹缝,用榔头重击钉子末端。换个位置,继续重击。好久,才落下一块。我有的是时间。庆幸的事,这个过程发出的声音并不大。我的手掌上起了老茧,有时便也用左手拿锤重击。我砸弯、砸坏了几十根钉子。半夜,我用塑料桶或大袋子,把水泥块和瓷砖拖到到垃圾房外,实在没劲扔进垃圾桶里。水泥块都已敲落,也搬完了。那两间房里的墙也都在,是毛坯的水泥墙。那段时间,大概十天左右吧。我干得昏天黑地。有近十年,我没有做过这么剧烈的体力劳动或体育运动。做着这项工作时,我大多都想着下个工作了。我没时间看手机,忘记吃饭、睡觉也是常事。我分不清那是白天,还是黑夜,又是几月几号星期几。几点更不用说了。我像活着另一个世界,或梦中。我觉得,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十九面墙都没有离开我。 冷静下来,我感到背脊发凉,无比后怕。这些天,我竟好多次离开墙,到小区里扔垃圾。我还睡着好多次。那样,我可是既看不到墙,也听不到它们的动静。我太粗心大意,竟马大哈到如此恐怖的地步,迟早会受到令我追悔莫及的惩罚——墙离开我。我再也不能离开房门一步,也不能再睡觉。我下载好美团,又找到一些附近商店超市的送货电话。这些我用的很少,只用过亚马逊和京东。短期内,我是离不开它们了。我记不得最近吃的那顿辣子炒肉,到底是在昨晚,还是前天早上。我在美团订了个外卖,差不多两天的量,想着明后天可以吃。那炒菜比我做得好吃,油水也大。我忍不住一口气狼吞虎咽地把它们都吃了。糟糕,浓浓的睡意袭来。消化这些食物消耗了我太多能量,我可没有再多的能量来支撑我醒着。要是墙趁我熟睡,悄悄离开我怎么办?我不能睡。我用拇指和食指扒开眼皮,再用折断的牙签撑起。眼皮流血了,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我微微惨叫着,疼得泪水直流。我没有打扰到邻居。我不认识他们。疼痛只能使我勉强清醒,治标不治本。我记起,我有个怪癖,越喝酒反而会越清醒。我在地上小心地打着滚,取掉眼皮间的牙签,从厨房橱柜的角落拿出那瓶老酒。它不知被放在那儿多少年了,覆满着一层凝结的坚硬灰尘。我不咋会喝酒,觉得酒难喝,酒味不好闻,便一点一点地呡。半个多小时后,我完全没了睡意。酒暂时战神了睡意,至少在今晚。我是这样的,过了睡觉的时间点,那晚就再也睡不着。深夜,或黄或白的灯光下,我不时从这间房走到另一间,看看或摸一下墙壁,偶尔用拳头捶墙或背靠在墙上。我偶然在卫生间的镜子里,看见我的脸,像只小花猫。镜中的小花猫笑了。 之后,我都用喝酒来消除睡意。每次,喝了酒的我都清醒了。还有一个意外收获,我的听觉变得异常灵敏。窗外的风声,我听得清清楚楚。小雨滴打在窗框上,如石子撞击般清脆。我把耳朵贴在墙上,甚至听到窸窸窣窣的微弱声响。我想,也许那是墙里的小虫在慢慢爬行或打呼噜,就像水熊虫可以在更加极端的环境生存。渐渐地,我迷上了听墙内小虫的声音。我发现一个问题,两次睡意之间的时长在不断缩短。由刚开始的十来个小时,没几天就变成现在的二十多分钟。看来,酒只能暂时打败睡意。我想,就在这一两天吧,睡意就將连在一片,形成睡眠。不知从何时起,我的想法由墙可能会离开我,变成它一定会离开我。也许,一直都是。我太悲观了,总是乐观不起来。我的乐观就是自大和歪曲事实。睡眠不可避免地就要到来。 我从衣柜深处翻出一个塑料袋。塑料袋里装着几坨毛线团,还有两三根打毛线的长针。好多年前,我妈会做些毛线活。小时候,我妈给我打过一个毛衣,棕黄色,肚子上有一只小猫或小熊,记不清了。我小学初中都在穿它。睡觉既然不可避免,我只得妥协应对。我不能一直盯着每面墙,就算醒着也无法。看着这墙时,我便忽略了其它墙,更别说是睡着了。我用抹布擦每面墙,把那上面的灰尘擦干净就好。这样就能发挥宽胶带最大的粘性。我剪下几米到十几米长度不等的毛线,把它的一端用宽胶带粘贴在墙上,横竖斜一连贴好几道。毛坯水泥墙都被抹平过,粘得还算牢固。每面墙一条毛线,它们都被贴在墙的低处。白天,我在客厅的沙发上坐着睡,便把毛线的另一端都牵到那儿。我还要把这些毛线都固定在一起。我爬进放在厨房地上的橱柜,拿出一把细铁丝。我把细铁丝绕成圆圈,比头围大一些,接连绕了四五圈,让它不易变形,再把毛线栓在这个铁丝圈上。我没有把毛线绷直,这样它便不会时常从墙上脱落,能延长使用寿命。铁丝项圈套在我脖子上时,每条毛线的中段刚好都挨着地面。不睡觉时,我把项圈放在沙发上,每条毛线便松松垮垮地躺在地上。如果有墙在偷偷离开,固定在那面墙上的毛线便会拉动项圈,我的脖子就会有所感觉地叫醒我。我不知道,清醒的我能不能阻止墙的离开。我本能地觉得,相对于醒着,也许墙更愿意在我无意识的情况下离开。墙在可怜我,不想让我难受。为了提高叫醒的灵敏度,我在项圈上缠了许多向内的细铁丝尖。我嫌麻烦,没有把项圈相应地扩大。每次戴上或取下项圈时,我的头和脸便都伤痕累累,一道道血痕像是刚犁过的平展田地。我习惯了,也就不疼了。改进后的叫醒器效果还是显著的,好多次,我被铁丝尖扎醒,阻止了墙的逃离。 我又做了一个类似的躺式叫醒器,安装在卧室,用来扎醒在床上睡着的我。躺式叫醒器比坐式叫醒器技术难度大,科技含量相应也更高。其实,我没有一次不是被项圈的铁丝尖扎醒。我不认为,它们都由墙的逃离导致。很多时候,睡着的我的身体不自觉地动了,才碰到铁丝尖。还有几次,墙在逃离的噩梦把我惊醒,我胡乱地动才被扎得生疼。我也不敢妄自断定,那些全都不是某墙试图离开所致。如果有几次,又是何时的哪几次,与正常的扎醒有何不同,怎么分辨,我全都不知道。每分每秒,我都处在这样的恐惧境地。不幸中的万幸,此时此刻,没有一面墙离开我。要证明墙在离开,我还需要更加科学的证据。墙將永远站在我的周围吗?我还是没有把握。 我想到测量,令人信服的结论需有详实的数据做支撑。从书架的笔筒中,我找见一把黑色刻度已有点模糊的深红色直尺,将其作为唯一的测量工具。我坐在地上,一旁是只剩半瓶的墨水瓶,里面插着根廉价毛笔。我把尺子的一端紧挨床脚,用左手三根手指按住直尺,紧贴着浅灰白瓷砖地面。我右手捏起墨水瓶中的毛笔,让笔毛沿着瓶口边缘的内部滑动,刮去多余墨水。我提出毛笔,挨着直尺另一端画上一横。我小心拿起尺子,尽量不弄花地板砖。再把尺子的一端与蓝色墨水线重合,我依旧按住尺子,又在尺子的另一端用毛笔画线。我一直重复这个过程。最后一段,放不下完整的直尺。我用尺子一端抵住墙脚,测量其与最近墨线的距离。6根尺子又12.63厘米,估计到0.01厘米。判断墙是否移动,我只需测量最后这段长度。我测量卧室床脚到各墙的距离,客厅茶几脚到各墙的距离,洗衣机脚到卫生间各墙的距离,液化气灶到厨房各墙的距离。笔记本上,我记录下十九个数值,又是复测,对部分数值微调。阳光照进来,白瓷砖被蓝墨水弄花了,像是雪地上的一片片竹叶。我依旧戴着项圈叫醒器睡觉,一被扎醒,便立马跑向那个方向,按可能性大小,依次测量所有墙的距离。刚开始的一两天,有几次,我还没取掉铁针项圈就跑起来,害我要修复智能叫醒器。我的脖子被铁针扎得针针入喉,像几条小型的红色彩虹或喷泉。我不会再犯这么愚蠢的错误。已经几天了,我没有测量到墙在离开我。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我不该杞人忧天。墙没有离开我,我还跟它在一起。 我看着“工业”风的室内。我想,我的父母看到这些,肯定会骂我败家子。十年前,这是他们的全部家当,加上装修三十多万。他们舍不得吃好穿暖或者修下他们自己房子的暖气,更别说去玩。我却固执地认为,这才是真正的墙。谁会在乎墙的真实?我也不在乎。我在乎的是墙不要离开我。我时常对墙说:“你不要离开我。”它们大多不理我,偶尔传来微弱的类似风的细微声音。我疯了,就像那个一心只想从台灯里爬出去的人一样。如今,我觉得那个人真就在台灯里,就像人在水里游泳一样平常。这个世界,没有疯子,只是不同,或者人人在他人眼里都是疯子。人们无法解释某些不同,为了省事,便用疯子一言以蔽之。我就是疯子,至少患有某种精神类疾病。疯子能认为自己是疯子吗?认为自己是疯子的人能是疯子吗?有认为自己是疯子的疯子存在吗?这样会不会太残忍?一个人在时时刻刻意识到自己是疯子的情况下,以疯子的身份过完一生。我想,任何屠杀都比不上它残酷。我能意识到我是疯子,是不是恰好说明我正常,至少间歇性正常。然而,残酷并不影响事实,这世界远比我们想象的残酷。事实是主观。以我的认知能力,我永远无法弄清事实。我只好忽略它进入它成为它。这些心理挣扎摇摆,我一直都有。 墙露出了马脚。那天,我戴着智能叫醒器,坐在沙发上午觉。梦中,我看见电视机后的墙在远离。我立马强迫自己醒来,飞快取掉项圈并站起,两步跨向对面墙。同时,我抓出短裤兜里的直尺,蹲下测量。天呐,少了近五毫米。我揉了又揉眼睛,没看错,4.6毫米。我又测了一次,距离竟恢复正常。是我看花了眼吗?即使事事从自身找原因的我也不会这么认为。我仔细回忆这两次测量过程,并无违规之处。至此,有一点可以明确了,墙能自由移动。我科学地推测,还原了整个过程。电视所在的那墙,趁我睡着,正在离开我。它盯着我,小心地踮着脚,一点一点向后移动,生怕发出声响。它万万想不到,我在梦中全都看到了。我练就了随时从梦中惊醒的技能,动作又迅速。它便措脚不及了。慌忙之中,它的脚步就大了些。这样,我才测量到它在靠近我。趁我揉眼睛看刻度注意力不集中,它回到原位。我便又测出正常值。我以前的预感没错,墙要离开我,墙也在离开我。墙具有人性,有眼色,不会当着我的面离开,便偷偷摸摸。我跟墙生活十年。也许,它不想看到我难过。我们有感情。我也希望墙自由、快乐。这很复杂。这么多年,墙一直保护我,是唯一给我温暖和安全的事物。墙是我唯一的朋友,唯一的家人。我不能离开它。无论如何,我不能让它离开我。 快递员送来二十个摄像头,都是我在太平洋电脑城订的。我选了平放的型号,把它们放在桌面或地上面对墙就行。对照说明书,也上网搜了,我把摄像头都连到两台笔记本电脑。卧室一台,客厅的茶几上一台。醒着时,我大多坐在电脑前,像一个兢兢业业的值班人员。电脑屏幕上有十九个画面,我同时看到了所有墙。看屏幕累了,我就站起来,去各个房间察看各面墙。盯着屏幕时,我一般都会喝酒。喝酒虽不能使我彻底戒除睡眠,却使我醒着时更加清醒,使我的各种感官更加敏锐。多亏了敏锐如鹰的眼,好几次,我从屏幕捕捉到墙的微微移动。我跑到其跟前,用直尺测量,显示没有移动。墙更加谨慎,动作迅速沉稳了许多。我想,墙在不断精进自己离开的技术。安摄像头是对的,这能最大限度地阻止墙离开。我不能掉以轻心。说不定哪天,某面墙就练成高超的逃跑技术,能逃过摄像头的注视。 最近,我频繁地发现墙的离开。有时,一两个小时就有五六起。这与我的视觉变得灵敏有关,也可能是墙的离开肆无忌惮了。我精疲力尽地阻止墙,没让它们得逞。我在心里抱怨,你为什么要离开我?我不敢说出来。我都能说出好多理由,个个都是我无可辩驳改变也正确的真理。墙一直不说话,可能就是在等我问出这句。它便能冷静地列出许多理由,光明正大地离开。我不能上当。我自言自语,或对墙说:“我这辈子都不会离开你。你也不要离开我。”墙没有给出明确的回应。相比以前,我更常听到墙内的窸窸窣窣,也清晰些了。酒精使我的听觉异常灵敏。我把耳朵贴在墙上,仔细辨认墙内的声音。我总是听到我的心跳声,挺烦的。偶然间,我隐约辨认出,墙似有若无地说:“那~你~别~看~我~。”就像八九十年代香港鬼片中的厉鬼在倾诉冤情。我陆续听到墙的更多话语,诸如“你别看我就行”“别看我就行”“就是你别看我就行”。许多时候,墙唱出那些话语,有时抒情,有时rap或摇滚。我都用相同的方式说:“我~就~要~看~你~。我~一~定~要~看~你。我~一~辈~子~都~要~看~你。”我妄想,墙会认为我们有相同爱好,就不会离开我。渐渐地,不用靠近墙,我就听到墙的歌声或话语。表面上,墙的意思是,只要我不看它,它就不会离开我。其实,墙已打定主意离开我。墙不允许我看着它,就是明证。墙是在迷惑我,企图使我放松警惕。更恐怖的是,它要给我造成一种假象,试图让我觉得,我只要看着墙,它就没法离开。也许,它已练就在我眼前离开的独门本领,在存心戏弄我,至少也在朝这个方向努力。墙说话唱歌的声音,我一直听见,带上耳机都能听到。我心烦意乱,心疼不止,身体的每一处都说不出地难受。我早都在思索,有没有一劳永逸之法,与墙不分离。 在那之前,我想先给父母留张字条。我觉得对不起父母,没有孝顺他们,没有给他们好的生活。就连他们最想让我做的事——结婚,我也没做。我清点我的所有,把它们都留给父母。伤脑筋的事,我要编一个他们再也看不到我的理由。这个理由要可信,最好还能让父母抬得起头、自信、骄傲、有面子。字条内容全文如下。“亲爱的爸爸妈妈,你们好吗?我要给你们说一件事,你们不要害怕。我被国家安全部门安排执行一项极其保密任务,为期十年。此事过于机密,学校也不知情。这个新工作待遇极好,一去就分房子,不用担心我。只要不表现太差,还能得到组织分配的配偶。我的一切,都不需要了,留给你们。我的钱都集中在支付宝里,一共48.830887万元,密码是lsy19991120,公积金为14.2523万元。还有你们给我买的这个房子,你们最好装修一下再住。我把它糟蹋了。你们照顾好自己,想吃什么穿什么做什么,不要舍不得。你们的儿子。2023年8月8日。”这样写,他们也许会觉得我有出息。这几天,我醒着的时候,墙不停地在我耳朵里说唱,让我不要看它。墙想把我逼疯,就可以做着鬼脸离我而去。令人沮丧的是,叫醒器功能近乎失效。脖子的各组织稀巴烂得差不多坏死,像剁烂的五花肉,我便很少感觉到针扎的疼痛。如今,我几乎都是被各种墙在离开我的噩梦惊醒。有两次,我竟睡到自然醒。梦啊,头脑啊,意志力啊,理性啊,我知道这些东西比叫醒器更不可靠。我不得不实施我最后的计划,以防夜长梦多。我一直戴着叫醒器,习惯了,聊胜于无。 一个星期前,商家送来我订的建筑材料。五十公斤的水泥一袋,六十公斤沙子,小石子一百五十公斤,凿子五根,铁锤两把,瓦刀、抹刀各一把。我决定凿卧室靠客厅的墙。那面墙完全属于我,不与邻居共用,便不会产生纠纷。相对于客厅,卧室更加私人,给父母带来的麻烦也就小些。在那面墙上,我用红色水彩笔,沿直尺画出一个长方形。长方形高一米七,五十公分宽。星期二上午,我左手握住凿,把凿子尖端抵住红线,右手拿铁锤,一锤又一锤地砸在凿子的圆顶。铁锤与凿子“铛铛”碰撞,还是压不住墙的轻歌慢语。累了,我让两只手交换工作。俗话说,左右搭配,干活不累。又累了,我躺在卧室的床上,一边盯着监视墙的电脑屏幕,一边喝二锅头。其实,我凿墙时,也戴着叫醒器,不时看看监控画面。这是由安装在床上的躺式叫醒器改造而成的站式叫醒器,我简单地接上或截去些毛线。凿墙的几天,我打算都在客厅沙发上坐着睡觉。中午,我停止凿墙,不能打扰邻居午休。为了不影响我监控墙,我利用这段时间,把建筑材料堆到另一间卧室的床上。我迅速炒了个芹菜炒肉,吞进三碗米饭。从事体力劳动,油腻的食物必不可少,我也食量大增。我洗好锅碗收拾完毕,到卫生间尿了尿。从早上开始凿墙,这还是我第一次上厕所。我到每个房间仔细查看每一面墙,它们都在。一看时间,该上班了。我走到卧室,戴上站式叫醒器,抡起铁锤往凿子上砸。看监控,一面两面三面四面,十九面。手握锤,一锤两锤三锤四锤,狠砸墙。墙大概四十公分厚,我决定凿三十公分深,不把墙凿穿。没想到,我的效率挺高。到下午下班,墙洞都差不多凿好了。我想,明天再进行些局部处理。我处理好建筑垃圾,晚饭吃得更多。夜里,在卧室的大床上,我先铺了几层塑料薄膜,再放上各种塑料袋,最后將水泥、沙子、石子倒上。它们混在一起,成圆锥形。我用铁锹将它刨成中间有凹陷的圆台。我想今晚好好睡个觉,剩下的都明天做。 我又查勘了一遍,十九面墙都在。我坐到客厅的沙发上,把坐式叫醒器戴在脖子上。我盯着电脑屏幕,没有喝酒。我这样告诉自己,在今晚如此松懈的监控之下,如果墙都不离开我的话,那么它也想跟我在一起。我很快睡去。墙在离开我,我一次又一次去查看。确定它们都在后,我才知原来都是梦。最漫长的一夜过去了。它们都在,如往常一般歌唱说笑。从卫生间,我端来一盆又一盆自来水,倒进水泥沙石圆台。我手脚并用,使用铁锹,尽全力搅拌。窗外,一只麻雀“叽叽喳喳”,“叮叮当当”地在防盗窗上蹦跳,像在给我加油鼓劲。我觉得不可思议,每年夏天都会有麻雀飞到这么高的天空。我故意把混凝土搅拌得稀一些。考虑到这是我首次施工,应该会耽误一些时间。床离墙洞有些远,不利于浇筑混凝土。我用铁锹铲混凝土,一半铲到墙洞前的地砖上,一半铲在桌面。我站进墙洞,试试我的身体是否合适。完美的墙洞,完全淹没我。我最靠外的部分离墙面也有十公分厚度,利于封存。我没有修补墙洞,反正它会被封住。电脑桌上的混凝土刚好在我右手边,高度正合适。这对即将进行的施工有利。我给两处的混凝土注入些水,搅拌,防患未然。我右手拿着瓦刀,左手握着抹刀,再一次站进墙洞里。我由下往上施工,用混凝土填满墙洞就行。我弯下腰,先用瓦刀不断挖混凝土,倒进墙洞底部,去覆盖我的脚,再用抹刀把混凝土抹得与原有墙面平齐。重复这样的操作,我很快就掩埋了我腰部以下的身体,熟能生巧嘛!我够不到地面的混凝土,便用瓦刀挖电脑桌上的混凝土。边挖边抹,混凝土淹没了我的脖子。我想到一个严肃的问题,如果最后从墙内耷拉出两条手臂,似乎有点儿戏。我扔掉左手的抹刀,把左手举起,左手掌塞进脑后。我只能右手工作。我用瓦刀挖混凝土,覆盖住左肩膀左臂和脖子,再用瓦刀粗略抹平。我深吸一口气,快速挖混凝土埋住头和右肩右臂,就不抹平了。我仅剩右手和手中的瓦刀还在混凝土外。电脑桌的边缘的那些稀混凝土是我故意留下的。我用手腕带动手掌,几次用瓦刀挑起混凝土,流进我的手掌。松开瓦刀,我把手缩回墙内,用手中混凝土封住小洞。我像一只泥鳅,墙中的大泥鳅。混凝土已经干燥,我感到窒息。我成为墙的一部分。我跟墙融为一体。墙再也不可能离开我。 昏迷中,我隐约听到墙低声说:“你再也没法离开我。”
墙 墙 突然, 我害怕墙在离开我。 脑中出现这个想法时,我正在教室里,给学生们讲“一次函数”。我没有把我的担心过多表现在脸上,只有一瞬间。不是教室的墙,也不是外面随便的围墙、拆迁的某堵断墙,它是我住的那个房子的墙。华誉怡景苑1号楼2单元904。普通的房子,普通的墙。直到现在,我在这个房子里,住了差不多十年。下课铃响了。后半节课,我很少看到学生们的脸。终于又上完一节课,我跑到四楼,找钟主任请假。讲课的时候,我编好请假理由。我敲了门,进到教务处主任办公室。“钟主任,能不能请个假?昨晚,我家卫生间洗澡那个开关漏水突然变大了,总闸又关不上,想着上完课,回去找人换一个。”“别请假了,在这登记下。”钟主任开口说,“快回吧!”他是个好领导。这样不算请假,也就不会扣钱了。我快步下楼,疯狂地踩着自行车,向家飞奔。 冲出电梯,我的手紧张地颤抖,好不容易打开门。我进入每个房间,巡视每一面墙。五个房间的十九面墙都还在。我松了口气,坐在沙发上喘气,看到墙上贴着白色壁纸。我转遍每间房。客厅的墙贴着纯白壁纸,厨房和卫生间贴的是乳白瓷砖,卧室的白壁纸上印有灰白的茎叶和粉红色小花。我不知那是何种植物。我喝了水,坐着发呆。我还是第一次知道这些。下午,我不想去学校了。一来下午没课,我也担心小偷会偷走这些墙。我要守着它们才行。有这样的新闻,小偷偷盗乡间小路,或者在夜里偷楼梯。保不齐,也有小偷的业务就是偷墙。只是我运气好,他们还没偷到我的房子。我不能让偷墙贼得逞。墙是庞然大物,又重。想要不发出声响,或不被人看到,几乎不可能。房里只要有人,或者是白天,他们便不敢为非作歹。关键是夜里,特别是人们大多睡着了之后,直到醒来这段时间。夕阳下,我早早上床睡觉,把闹钟订在0点。我没怎么睡着,提前醒来,打开每个房间的灯。我想,业务能力再差的偷墙贼都不会到有灯光溢出的家行窃。我躲在窗帘后,透过那缝隙,观察对面楼的动静。一两个小时,我都没有发现他们。偷墙贼谨慎,他们不会出现在近处有光的地方。我恍然大悟,那些通宵都明亮的窗户和路灯,定有威吓偷墙贼的意图,是政府社区或民间组织有意为之。灯亮着就行了。我拖着疲惫的身躯,爬进被窝。 我看到我平躺着,睡在只容得下一人的床上。那床和我独独在几十米的空中,被风吹得东倒西歪。我几乎就要掉落。本来是阴雨天,大地却无故着起火。火焰越烧越高,变成熊熊火海。我的皮肤感到炽热的剧痛。我一直想要叫醒床上的我,却想不起我的名字。我是一个看的视角,怎么也到不了睡着的我那儿。我只好胡乱地哭喊,静音一般。我想要叫醒我,提醒我不要跌落火海。我越来越觉得,我已烤熟而亡,和烤红薯一样。直到,巨大的火舌正要吞噬床上的我。 这个噩梦使我惊醒。我摸了摸脸和脖子,泪水把它们浸湿一大片。我睁开眼睛,墙还在。我看了每间房,十九面墙都在。“墙离开了我”这个恐惧才得以缓解。我看向手机,才四点多。我没有力气,已一天没吃任何东西。我拿出两个面包、两袋酸奶,还翻出两个不大的苹果。我坐在桌前,啃起来。我找到罪魁祸首,饥饿使我神经兮兮。再过几个小时,我就能正常去上班。随着食物的注入,我精神了许多,脑子也变得灵光。正因为如此,我发现一个惊天事实。墙可能主动离开我,除了被偷墙贼偷走以外。这是我不敢面对的状况。我多想没有吃掉这些食物,还未发现这个事实。墙没有脚,它不能自己离开。谁说有脚才能离开,这是偏见,是人类的惯性思维。墙有离开我的动机,寂寞无聊或想去干自己想做的事。十年来,墙大多只能看到我,还都在下班后。过年那几天,我父母才会到来。说不定,它想要去远处的山林,或想到附近和某段美丽的土墙说话,等等。我知道,这也是偏见,但的确存在墙离我而去的可能。我无法抹除“墙会离开我”这个念头。事到如今,我不能去上班了。我决定再撒一个谎。这对我不算难事,也不会有任何一丁点负疚感。我组织好语词,时间还太早,便给马老师发去一条消息。“马老师,我爸从三轮车上摔下来,腰摔坏了,动不了,需要我去医院照顾。昨晚,我就到了县医院,一时半会回不来,麻烦你把我两个班的课安排一下。”他是年级部主任,从哪个方面看,都是好老师。他定会安排好上课老师。我给钟主任发了条类似的信息,明确请一个月的假,差不多就到暑假了。在这两三个月里,我希望解决有关墙的这个难题。 我再也不离开我的墙。它压根不是我的墙,即使房产证上写着我名字。它也不属于我父母,虽然他们花钱买下这个房子。墙是自由的,对房子的成立没有义务。它有墙身自由。买卖是人类的单方面行为,并没有征得墙的同意。墙也不会答应。就算答应了,这种明显的压迫,侵犯墙权的行为没有法律效力,缺乏道义。人们觉得对墙有亏欠,自知理亏,对那些墙的远走行为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偶尔,某栋老屋或老楼的自然倒塌,就是过多的墙离开,使其它墙不堪重负造成的。没人去称量废墟,看它是不是比楼房年轻时轻,那时的楼重更是无人知晓。总得来说,墙的离开无可厚非,甚至是天经地义。我还是不想让墙离开我。那是我唯一拥有的东西,就算是非法的。我不能一无所有。我无比珍视它。我用拳头砸墙,每面墙砸四五下,都坚硬结实。我想起,多年前,聪明的墙为了离开房屋,用“豆腐渣”类杂物来填充墙走后留下的空间,以掩人耳目,造成不少事故。我还是不放心,会不会有的墙已经离开了,只是换成别的坚硬材料。 我决定撕掉墙纸,一探究竟。我从墙最下部贴的黑瓷砖,与壁纸连接的缝隙处,拿小刀撬起些墙纸,再用手指用力将其撕下。壁纸下,竟是光滑的白色墙面。我想当然地以为,它会立即露出毛坯水泥墙。我继续撕墙纸。原来,墙纸是竖着一大块一大块贴在墙上的。我尽量不损坏它,将其整块撕下。房子不大,我还是花了不少时间,才將其全部撕下来。我再用各种绳状物,像塑料绳、耳机线、细铁丝等,把散落的壁纸捆成一捆又一捆。我把它们拿到楼下的垃圾房扔了。我查到,壁纸并不是直接贴在毛坯墙上。先要把毛坯墙抹平,再抹一层腻子,接着依次刷上清漆和乳胶漆,最后刷几遍基膜,才可贴上壁纸。为了清除它们,我得给墙面浇水。刚开始,我用浇花的喷水壶朝墙喷水,水量小太慢。接着,我改用盆子泼水,把房子弄得稀脏。最终,我用打湿的拖把拖墙,这才算满意。不到一个小时,水分便完全进入腻子和涂层,使它们中的一部分自然从墙面脱落。剩余的顽固分子,我用小铲将其轻松铲下。它们成了几桶泥块或粉末。那几面墙都在,露出光滑的水泥墙,明显抹平过。就剩拆除卫生间和厨房墙面的瓷砖。我采用下到上,从边缘到中间的拆除顺序。为了控制声响,我都在白天做此项施工,也悠着点拿榔头敲击瓷砖。这比想象中容易,瓷砖或大块、或小块地掉落。难的是瓷砖下厚厚的一层水泥,它紧紧地扒在墙上,跟墙面凝结成一体。我找来一根长钉子,钉尖卡在水泥边缘夹缝,用榔头重击钉子末端。换个位置,继续重击。好久,才落下一块。我有的是时间。庆幸的事,这个过程发出的声音并不大。我的手掌上起了老茧,有时便也用左手拿锤重击。我砸弯、砸坏了几十根钉子。半夜,我用塑料桶或大袋子,把水泥块和瓷砖拖到到垃圾房外,实在没劲扔进垃圾桶里。水泥块都已敲落,也搬完了。那两间房里的墙也都在,是毛坯的水泥墙。那段时间,大概十天左右吧。我干得昏天黑地。有近十年,我没有做过这么剧烈的体力劳动或体育运动。做着这项工作时,我大多都想着下个工作了。我没时间看手机,忘记吃饭、睡觉也是常事。我分不清那是白天,还是黑夜,又是几月几号星期几。几点更不用说了。我像活着另一个世界,或梦中。我觉得,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十九面墙都没有离开我。 冷静下来,我感到背脊发凉,无比后怕。这些天,我竟好多次离开墙,到小区里扔垃圾。我还睡着好多次。那样,我可是既看不到墙,也听不到它们的动静。我太粗心大意,竟马大哈到如此恐怖的地步,迟早会受到令我追悔莫及的惩罚——墙离开我。我再也不能离开房门一步,也不能再睡觉。我下载好美团,又找到一些附近商店超市的送货电话。这些我用的很少,只用过亚马逊和京东。短期内,我是离不开它们了。我记不得最近吃的那顿辣子炒肉,到底是在昨晚,还是前天早上。我在美团订了个外卖,差不多两天的量,想着明后天可以吃。那炒菜比我做得好吃,油水也大。我忍不住一口气狼吞虎咽地把它们都吃了。糟糕,浓浓的睡意袭来。消化这些食物消耗了我太多能量,我可没有再多的能量来支撑我醒着。要是墙趁我熟睡,悄悄离开我怎么办?我不能睡。我用拇指和食指扒开眼皮,再用折断的牙签撑起。眼皮流血了,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我微微惨叫着,疼得泪水直流。我没有打扰到邻居。我不认识他们。疼痛只能使我勉强清醒,治标不治本。我记起,我有个怪癖,越喝酒反而会越清醒。我在地上小心地打着滚,取掉眼皮间的牙签,从厨房橱柜的角落拿出那瓶老酒。它不知被放在那儿多少年了,覆满着一层凝结的坚硬灰尘。我不咋会喝酒,觉得酒难喝,酒味不好闻,便一点一点地呡。半个多小时后,我完全没了睡意。酒暂时战神了睡意,至少在今晚。我是这样的,过了睡觉的时间点,那晚就再也睡不着。深夜,或黄或白的灯光下,我不时从这间房走到另一间,看看或摸一下墙壁,偶尔用拳头捶墙或背靠在墙上。我偶然在卫生间的镜子里,看见我的脸,像只小花猫。镜中的小花猫笑了。 之后,我都用喝酒来消除睡意。每次,喝了酒的我都清醒了。还有一个意外收获,我的听觉变得异常灵敏。窗外的风声,我听得清清楚楚。小雨滴打在窗框上,如石子撞击般清脆。我把耳朵贴在墙上,甚至听到窸窸窣窣的微弱声响。我想,也许那是墙里的小虫在慢慢爬行或打呼噜,就像水熊虫可以在更加极端的环境生存。渐渐地,我迷上了听墙内小虫的声音。我发现一个问题,两次睡意之间的时长在不断缩短。由刚开始的十来个小时,没几天就变成现在的二十多分钟。看来,酒只能暂时打败睡意。我想,就在这一两天吧,睡意就將连在一片,形成睡眠。不知从何时起,我的想法由墙可能会离开我,变成它一定会离开我。也许,一直都是。我太悲观了,总是乐观不起来。我的乐观就是自大和歪曲事实。睡眠不可避免地就要到来。 我从衣柜深处翻出一个塑料袋。塑料袋里装着几坨毛线团,还有两三根打毛线的长针。好多年前,我妈会做些毛线活。小时候,我妈给我打过一个毛衣,棕黄色,肚子上有一只小猫或小熊,记不清了。我小学初中都在穿它。睡觉既然不可避免,我只得妥协应对。我不能一直盯着每面墙,就算醒着也无法。看着这墙时,我便忽略了其它墙,更别说是睡着了。我用抹布擦每面墙,把那上面的灰尘擦干净就好。这样就能发挥宽胶带最大的粘性。我剪下几米到十几米长度不等的毛线,把它的一端用宽胶带粘贴在墙上,横竖斜一连贴好几道。毛坯水泥墙都被抹平过,粘得还算牢固。每面墙一条毛线,它们都被贴在墙的低处。白天,我在客厅的沙发上坐着睡,便把毛线的另一端都牵到那儿。我还要把这些毛线都固定在一起。我爬进放在厨房地上的橱柜,拿出一把细铁丝。我把细铁丝绕成圆圈,比头围大一些,接连绕了四五圈,让它不易变形,再把毛线栓在这个铁丝圈上。我没有把毛线绷直,这样它便不会时常从墙上脱落,能延长使用寿命。铁丝项圈套在我脖子上时,每条毛线的中段刚好都挨着地面。不睡觉时,我把项圈放在沙发上,每条毛线便松松垮垮地躺在地上。如果有墙在偷偷离开,固定在那面墙上的毛线便会拉动项圈,我的脖子就会有所感觉地叫醒我。我不知道,清醒的我能不能阻止墙的离开。我本能地觉得,相对于醒着,也许墙更愿意在我无意识的情况下离开。墙在可怜我,不想让我难受。为了提高叫醒的灵敏度,我在项圈上缠了许多向内的细铁丝尖。我嫌麻烦,没有把项圈相应地扩大。每次戴上或取下项圈时,我的头和脸便都伤痕累累,一道道血痕像是刚犁过的平展田地。我习惯了,也就不疼了。改进后的叫醒器效果还是显著的,好多次,我被铁丝尖扎醒,阻止了墙的逃离。 我又做了一个类似的躺式叫醒器,安装在卧室,用来扎醒在床上睡着的我。躺式叫醒器比坐式叫醒器技术难度大,科技含量相应也更高。其实,我没有一次不是被项圈的铁丝尖扎醒。我不认为,它们都由墙的逃离导致。很多时候,睡着的我的身体不自觉地动了,才碰到铁丝尖。还有几次,墙在逃离的噩梦把我惊醒,我胡乱地动才被扎得生疼。我也不敢妄自断定,那些全都不是某墙试图离开所致。如果有几次,又是何时的哪几次,与正常的扎醒有何不同,怎么分辨,我全都不知道。每分每秒,我都处在这样的恐惧境地。不幸中的万幸,此时此刻,没有一面墙离开我。要证明墙在离开,我还需要更加科学的证据。墙將永远站在我的周围吗?我还是没有把握。 我想到测量,令人信服的结论需有详实的数据做支撑。从书架的笔筒中,我找见一把黑色刻度已有点模糊的深红色直尺,将其作为唯一的测量工具。我坐在地上,一旁是只剩半瓶的墨水瓶,里面插着根廉价毛笔。我把尺子的一端紧挨床脚,用左手三根手指按住直尺,紧贴着浅灰白瓷砖地面。我右手捏起墨水瓶中的毛笔,让笔毛沿着瓶口边缘的内部滑动,刮去多余墨水。我提出毛笔,挨着直尺另一端画上一横。我小心拿起尺子,尽量不弄花地板砖。再把尺子的一端与蓝色墨水线重合,我依旧按住尺子,又在尺子的另一端用毛笔画线。我一直重复这个过程。最后一段,放不下完整的直尺。我用尺子一端抵住墙脚,测量其与最近墨线的距离。6根尺子又12.63厘米,估计到0.01厘米。判断墙是否移动,我只需测量最后这段长度。我测量卧室床脚到各墙的距离,客厅茶几脚到各墙的距离,洗衣机脚到卫生间各墙的距离,液化气灶到厨房各墙的距离。笔记本上,我记录下十九个数值,又是复测,对部分数值微调。阳光照进来,白瓷砖被蓝墨水弄花了,像是雪地上的一片片竹叶。我依旧戴着项圈叫醒器睡觉,一被扎醒,便立马跑向那个方向,按可能性大小,依次测量所有墙的距离。刚开始的一两天,有几次,我还没取掉铁针项圈就跑起来,害我要修复智能叫醒器。我的脖子被铁针扎得针针入喉,像几条小型的红色彩虹或喷泉。我不会再犯这么愚蠢的错误。已经几天了,我没有测量到墙在离开我。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我不该杞人忧天。墙没有离开我,我还跟它在一起。 我看着“工业”风的室内。我想,我的父母看到这些,肯定会骂我败家子。十年前,这是他们的全部家当,加上装修三十多万。他们舍不得吃好穿暖或者修下他们自己房子的暖气,更别说去玩。我却固执地认为,这才是真正的墙。谁会在乎墙的真实?我也不在乎。我在乎的是墙不要离开我。我时常对墙说:“你不要离开我。”它们大多不理我,偶尔传来微弱的类似风的细微声音。我疯了,就像那个一心只想从台灯里爬出去的人一样。如今,我觉得那个人真就在台灯里,就像人在水里游泳一样平常。这个世界,没有疯子,只是不同,或者人人在他人眼里都是疯子。人们无法解释某些不同,为了省事,便用疯子一言以蔽之。我就是疯子,至少患有某种精神类疾病。疯子能认为自己是疯子吗?认为自己是疯子的人能是疯子吗?有认为自己是疯子的疯子存在吗?这样会不会太残忍?一个人在时时刻刻意识到自己是疯子的情况下,以疯子的身份过完一生。我想,任何屠杀都比不上它残酷。我能意识到我是疯子,是不是恰好说明我正常,至少间歇性正常。然而,残酷并不影响事实,这世界远比我们想象的残酷。事实是主观。以我的认知能力,我永远无法弄清事实。我只好忽略它进入它成为它。这些心理挣扎摇摆,我一直都有。 墙露出了马脚。那天,我戴着智能叫醒器,坐在沙发上午觉。梦中,我看见电视机后的墙在远离。我立马强迫自己醒来,飞快取掉项圈并站起,两步跨向对面墙。同时,我抓出短裤兜里的直尺,蹲下测量。天呐,少了近五毫米。我揉了又揉眼睛,没看错,4.6毫米。我又测了一次,距离竟恢复正常。是我看花了眼吗?即使事事从自身找原因的我也不会这么认为。我仔细回忆这两次测量过程,并无违规之处。至此,有一点可以明确了,墙能自由移动。我科学地推测,还原了整个过程。电视所在的那墙,趁我睡着,正在离开我。它盯着我,小心地踮着脚,一点一点向后移动,生怕发出声响。它万万想不到,我在梦中全都看到了。我练就了随时从梦中惊醒的技能,动作又迅速。它便措脚不及了。慌忙之中,它的脚步就大了些。这样,我才测量到它在靠近我。趁我揉眼睛看刻度注意力不集中,它回到原位。我便又测出正常值。我以前的预感没错,墙要离开我,墙也在离开我。墙具有人性,有眼色,不会当着我的面离开,便偷偷摸摸。我跟墙生活十年。也许,它不想看到我难过。我们有感情。我也希望墙自由、快乐。这很复杂。这么多年,墙一直保护我,是唯一给我温暖和安全的事物。墙是我唯一的朋友,唯一的家人。我不能离开它。无论如何,我不能让它离开我。 快递员送来二十个摄像头,都是我在太平洋电脑城订的。我选了平放的型号,把它们放在桌面或地上面对墙就行。对照说明书,也上网搜了,我把摄像头都连到两台笔记本电脑。卧室一台,客厅的茶几上一台。醒着时,我大多坐在电脑前,像一个兢兢业业的值班人员。电脑屏幕上有十九个画面,我同时看到了所有墙。看屏幕累了,我就站起来,去各个房间察看各面墙。盯着屏幕时,我一般都会喝酒。喝酒虽不能使我彻底戒除睡眠,却使我醒着时更加清醒,使我的各种感官更加敏锐。多亏了敏锐如鹰的眼,好几次,我从屏幕捕捉到墙的微微移动。我跑到其跟前,用直尺测量,显示没有移动。墙更加谨慎,动作迅速沉稳了许多。我想,墙在不断精进自己离开的技术。安摄像头是对的,这能最大限度地阻止墙离开。我不能掉以轻心。说不定哪天,某面墙就练成高超的逃跑技术,能逃过摄像头的注视。 最近,我频繁地发现墙的离开。有时,一两个小时就有五六起。这与我的视觉变得灵敏有关,也可能是墙的离开肆无忌惮了。我精疲力尽地阻止墙,没让它们得逞。我在心里抱怨,你为什么要离开我?我不敢说出来。我都能说出好多理由,个个都是我无可辩驳改变也正确的真理。墙一直不说话,可能就是在等我问出这句。它便能冷静地列出许多理由,光明正大地离开。我不能上当。我自言自语,或对墙说:“我这辈子都不会离开你。你也不要离开我。”墙没有给出明确的回应。相比以前,我更常听到墙内的窸窸窣窣,也清晰些了。酒精使我的听觉异常灵敏。我把耳朵贴在墙上,仔细辨认墙内的声音。我总是听到我的心跳声,挺烦的。偶然间,我隐约辨认出,墙似有若无地说:“那~你~别~看~我~。”就像八九十年代香港鬼片中的厉鬼在倾诉冤情。我陆续听到墙的更多话语,诸如“你别看我就行”“别看我就行”“就是你别看我就行”。许多时候,墙唱出那些话语,有时抒情,有时rap或摇滚。我都用相同的方式说:“我~就~要~看~你~。我~一~定~要~看~你。我~一~辈~子~都~要~看~你。”我妄想,墙会认为我们有相同爱好,就不会离开我。渐渐地,不用靠近墙,我就听到墙的歌声或话语。表面上,墙的意思是,只要我不看它,它就不会离开我。其实,墙已打定主意离开我。墙不允许我看着它,就是明证。墙是在迷惑我,企图使我放松警惕。更恐怖的是,它要给我造成一种假象,试图让我觉得,我只要看着墙,它就没法离开。也许,它已练就在我眼前离开的独门本领,在存心戏弄我,至少也在朝这个方向努力。墙说话唱歌的声音,我一直听见,带上耳机都能听到。我心烦意乱,心疼不止,身体的每一处都说不出地难受。我早都在思索,有没有一劳永逸之法,与墙不分离。 在那之前,我想先给父母留张字条。我觉得对不起父母,没有孝顺他们,没有给他们好的生活。就连他们最想让我做的事——结婚,我也没做。我清点我的所有,把它们都留给父母。伤脑筋的事,我要编一个他们再也看不到我的理由。这个理由要可信,最好还能让父母抬得起头、自信、骄傲、有面子。字条内容全文如下。“亲爱的爸爸妈妈,你们好吗?我要给你们说一件事,你们不要害怕。我被国家安全部门安排执行一项极其保密任务,为期十年。此事过于机密,学校也不知情。这个新工作待遇极好,一去就分房子,不用担心我。只要不表现太差,还能得到组织分配的配偶。我的一切,都不需要了,留给你们。我的钱都集中在支付宝里,一共48.830887万元,密码是lsy19991120,公积金为14.2523万元。还有你们给我买的这个房子,你们最好装修一下再住。我把它糟蹋了。你们照顾好自己,想吃什么穿什么做什么,不要舍不得。你们的儿子。2023年8月8日。”这样写,他们也许会觉得我有出息。这几天,我醒着的时候,墙不停地在我耳朵里说唱,让我不要看它。墙想把我逼疯,就可以做着鬼脸离我而去。令人沮丧的是,叫醒器功能近乎失效。脖子的各组织稀巴烂得差不多坏死,像剁烂的五花肉,我便很少感觉到针扎的疼痛。如今,我几乎都是被各种墙在离开我的噩梦惊醒。有两次,我竟睡到自然醒。梦啊,头脑啊,意志力啊,理性啊,我知道这些东西比叫醒器更不可靠。我不得不实施我最后的计划,以防夜长梦多。我一直戴着叫醒器,习惯了,聊胜于无。 一个星期前,商家送来我订的建筑材料。五十公斤的水泥一袋,六十公斤沙子,小石子一百五十公斤,凿子五根,铁锤两把,瓦刀、抹刀各一把。我决定凿卧室靠客厅的墙。那面墙完全属于我,不与邻居共用,便不会产生纠纷。相对于客厅,卧室更加私人,给父母带来的麻烦也就小些。在那面墙上,我用红色水彩笔,沿直尺画出一个长方形。长方形高一米七,五十公分宽。星期二上午,我左手握住凿,把凿子尖端抵住红线,右手拿铁锤,一锤又一锤地砸在凿子的圆顶。铁锤与凿子“铛铛”碰撞,还是压不住墙的轻歌慢语。累了,我让两只手交换工作。俗话说,左右搭配,干活不累。又累了,我躺在卧室的床上,一边盯着监视墙的电脑屏幕,一边喝二锅头。其实,我凿墙时,也戴着叫醒器,不时看看监控画面。这是由安装在床上的躺式叫醒器改造而成的站式叫醒器,我简单地接上或截去些毛线。凿墙的几天,我打算都在客厅沙发上坐着睡觉。中午,我停止凿墙,不能打扰邻居午休。为了不影响我监控墙,我利用这段时间,把建筑材料堆到另一间卧室的床上。我迅速炒了个芹菜炒肉,吞进三碗米饭。从事体力劳动,油腻的食物必不可少,我也食量大增。我洗好锅碗收拾完毕,到卫生间尿了尿。从早上开始凿墙,这还是我第一次上厕所。我到每个房间仔细查看每一面墙,它们都在。一看时间,该上班了。我走到卧室,戴上站式叫醒器,抡起铁锤往凿子上砸。看监控,一面两面三面四面,十九面。手握锤,一锤两锤三锤四锤,狠砸墙。墙大概四十公分厚,我决定凿三十公分深,不把墙凿穿。没想到,我的效率挺高。到下午下班,墙洞都差不多凿好了。我想,明天再进行些局部处理。我处理好建筑垃圾,晚饭吃得更多。夜里,在卧室的大床上,我先铺了几层塑料薄膜,再放上各种塑料袋,最后將水泥、沙子、石子倒上。它们混在一起,成圆锥形。我用铁锹将它刨成中间有凹陷的圆台。我想今晚好好睡个觉,剩下的都明天做。 我又查勘了一遍,十九面墙都在。我坐到客厅的沙发上,把坐式叫醒器戴在脖子上。我盯着电脑屏幕,没有喝酒。我这样告诉自己,在今晚如此松懈的监控之下,如果墙都不离开我的话,那么它也想跟我在一起。我很快睡去。墙在离开我,我一次又一次去查看。确定它们都在后,我才知原来都是梦。最漫长的一夜过去了。它们都在,如往常一般歌唱说笑。从卫生间,我端来一盆又一盆自来水,倒进水泥沙石圆台。我手脚并用,使用铁锹,尽全力搅拌。窗外,一只麻雀“叽叽喳喳”,“叮叮当当”地在防盗窗上蹦跳,像在给我加油鼓劲。我觉得不可思议,每年夏天都会有麻雀飞到这么高的天空。我故意把混凝土搅拌得稀一些。考虑到这是我首次施工,应该会耽误一些时间。床离墙洞有些远,不利于浇筑混凝土。我用铁锹铲混凝土,一半铲到墙洞前的地砖上,一半铲在桌面。我站进墙洞,试试我的身体是否合适。完美的墙洞,完全淹没我。我最靠外的部分离墙面也有十公分厚度,利于封存。我没有修补墙洞,反正它会被封住。电脑桌上的混凝土刚好在我右手边,高度正合适。这对即将进行的施工有利。我给两处的混凝土注入些水,搅拌,防患未然。我右手拿着瓦刀,左手握着抹刀,再一次站进墙洞里。我由下往上施工,用混凝土填满墙洞就行。我弯下腰,先用瓦刀不断挖混凝土,倒进墙洞底部,去覆盖我的脚,再用抹刀把混凝土抹得与原有墙面平齐。重复这样的操作,我很快就掩埋了我腰部以下的身体,熟能生巧嘛!我够不到地面的混凝土,便用瓦刀挖电脑桌上的混凝土。边挖边抹,混凝土淹没了我的脖子。我想到一个严肃的问题,如果最后从墙内耷拉出两条手臂,似乎有点儿戏。我扔掉左手的抹刀,把左手举起,左手掌塞进脑后。我只能右手工作。我用瓦刀挖混凝土,覆盖住左肩膀左臂和脖子,再用瓦刀粗略抹平。我深吸一口气,快速挖混凝土埋住头和右肩右臂,就不抹平了。我仅剩右手和手中的瓦刀还在混凝土外。电脑桌的边缘的那些稀混凝土是我故意留下的。我用手腕带动手掌,几次用瓦刀挑起混凝土,流进我的手掌。松开瓦刀,我把手缩回墙内,用手中混凝土封住小洞。我像一只泥鳅,墙中的大泥鳅。混凝土已经干燥,我感到窒息。我成为墙的一部分。我跟墙融为一体。墙再也不可能离开我。 昏迷中,我隐约听到墙低声说:“你再也没法离开我。”
原创小说【那种人】 那种人 小城里有那种人,我跟上一个。他独自一人,走在街上,双手揣在羽绒服口袋里。他大多目视前方,偶尔望向天空一眼。他从住宅区走到城市边缘的山。一条流浪狗走在他身旁或前后,不时看向他。他自顾自地走。不久后的山脚下,流浪狗带着疑惑和愤怒离开。他走进拥挤的人群。我假装面对面走过他。他面无表情,两个眼珠被一层薄薄的水膜覆盖,满是血丝。他不眨眼,像是个冷漠的行走机器。天黑了,我跟着他已走了两三个小时。我决定跟他一直走下去。他依旧自顾自地走,走在我陌生的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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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一次艳遇纪实】 一次艳遇纪实 1 这是一个美好又恐怖的艳遇故事。在讲述我的艳遇之前,我必须郑重声明,此文的真实性不容置疑,我将完全真实地记述它。主观上,我不存在丝毫欺骗大家的坏心眼。况且,这事对我来说,充满不可思议的成分,似乎就发生在昨日,便不会因记忆模糊落下不实之嫌。我也将竭力避免夸大其词等文学的花里胡哨。我说这些,是要向读者们表明,我不是一时头脑发热或出于炫耀才写下这篇文章。我就是想要记叙它,帮助我的记忆永远不要忘记。为了达到这一目的,“真实”便成了我唯一可能的选择。它也必将与这篇文章完美契合。需要说明一点,在这篇文章里,引号没有让引号中的文字产生其它意思的魔力。更进一步地说,每一个段落,每一句话,每一个字词或标点,都不会包含除字面意思以外的任何内涵。不管那内涵是更深刻,还是更肤浅或差不多的意思,都不可能。这也算是先礼后兵,此文严禁读者歪曲捏造。我保留采取法律手段的权利。接下来,我将和盘托出我的这次艳遇经历。 2 说实话,我并不会把这次艳遇全部归功于偶然的运气。它充其量算是其中的一部分原因,不是决定性因素。我这样说,是对大众一提到“艳遇”便联想到“运气”的这种刻板的固有印象的反驳。我觉得,我能经历这样一次完美的艳遇,是我的努力付出的结果。也就是说,“艳遇”完全有迹可循。读者们可以按照我之后讲到的方法便宜行事,当然,这也并不能一蹴而就。正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一份耕耘一份收获,阳光总在风雨后,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等等。我一直坚信文学应该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文以载道便是如此。我要向社会传递一种正能量,幸福不会凭空降临到你我的头上,只有努力奋斗才有收获的可能。俗话说得好,幸福是奋斗出来的,努力造就艳遇。这也是我对有志于艳遇事业的各国人民的一点经验谈。请你原谅我的激动、得意忘形和语无伦次。我深呼吸,试着平静下来。这能让我更加真实地还原故事。 3 接下来,我就让大家看看什么是“努力造就艳遇”,你们一定会由衷地敬佩我。 傍晚,就是我即将遇见我的艳遇对象的那个傍晚,我准备出门。和大家一样,我当然预计不到这次出门能遇见她。我就坦白说了吧。那天和那之前的几天,我都按时出门,早晚各一次。我佯装去吃饭,其实是为了偶遇那个女孩。这个女孩不是我的艳遇对象,这篇文章的女主人公,她是另一个女孩。这将减少许多戏剧性和浪漫色彩,但这是事实。 那之前几天的另一个傍晚,在小区外高层楼房地面一层上一间挨着一间的其中一间商铺门口,我发现了那个女孩。她文静地逗着刚会走路的小婴孩,偶尔试图把他或她抱起。第一次擦身而过,我已被她深深吸引。在吃牛肉面的过程中,我一直想着她,想要快一点再次见到他。我迅速吃完牛肉面,往回走去。我又看到了那个女孩。她还是站在那里,“金米苏蛋糕”和“四季花店”之间。她在闲聊着乘凉,顺便观看荒废的“四季花店”正被工人们卸下铝合金门框。我路过时,那个工人拆下门,正慢慢地倒靠在他的肩膀。为躲避扬起的灰尘,她随着人群一齐向旁边的蛋糕店门口转移。我路过了她。当我最后一次转头看她时,她竟也看向了我。我们短暂而又长久地对视。我确定我们爱上了彼此。你笑个屁啊,没心没肺的家伙。我已记不清她的样貌。她的全部形象只剩一具模型的模糊的轮廓。然而那双闪着光亮的眼睛,它依然清晰可见。当时,我便单方面定下了每天早晚出门去和她相遇的约定。你还笑,小心我打死你。 我推测,那个女孩可能在“金米苏蛋糕”上班。她的气质和蛋糕店很搭。你说得没错,她与“四季花店”更契合。我反思为什么当初没想到这一点呢?我想,我的潜意识故意忽略了它,这样我还是能每天在“金米苏蛋糕”见到她,而花店已经拆掉,就只能立马搭讪她。我胆小,我不敢当着其他人的面向她要电话,害怕被打。我想,反正能天天见到她,我可以在合适的时机走进蛋糕店,假装犹豫着不知该给女友挑哪个,只好询问她的意见,并完全按她的建议购买了蛋糕,写上一张“送给你的夏日第一块蛋糕”的便条,然后,我将蛋糕和便条一起给她。我们又深爱地对视。懒得理你。她有些害羞,还是收下了,也可能是为了多卖一些蛋糕或者迫于我的帅气的容颜。别笑!为了更好地开展生意往来,我要到了她的电话。这个计划也有风险,万一她是老板娘,肥头大耳的老板突然从后厨拿着菜刀冲出,等等。 如今,我也觉得想得倒美。那之后,我没有再遇见她。 4 俗话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我是为了与那个女孩相遇,那个我无比重视的存在。我打扮自己,刷牙洗脸,穿上干净的T恤,纯白或浅绿色那件,带上现金,确认微信和支付宝里有足够的钱。我也想过,穿上西装皮鞋,会显得正式一些。算了,机灵的她可能因此看穿我的心思,路过的行人也会笑话我。我穿着短裤和拖鞋出门。你才污染市容,你们全家都污染市容。它们让我感到舒服和满意。这为我凭添了几分放浪形骸的特立独行,随遇而安、不与世俗同流合污、怀才不遇、厌倦官场、思念家乡的邋遢文人气质得以显现。 你们由此判断我是一个自卑的人,一点没错,我试图用外在的美貌掩饰我的自卑。这依然不妨碍我在有些方面表现出自大。我的自卑来源于我的牙齿。它还算齐整,只是两颗门牙间的裂缝越来越大。正相反,这让我稍稍自信了些,毕竟这可是我与罗纳尔多的共同之处。让我难以启齿的自卑是,每天刷牙时我的牙齿总是在流血。在家里,或我一个人时还好。自从上高中,开始集体的宿舍生活,我便遭了秧。可恶的男同学们嘲笑我比女人还女人,女人一个月来一次月经,而我一天一次。你又在分析什么,说我这句话可能同时遭到女权主义者的赞扬和炮轰。你别瞎**分析了,那很可笑。这些文字不值得如此。更有沉迷股市赔得衣衫褴褛的同学,给我取了个“日经指数”的绰号。这些给我造成了不可逆的心理损伤,让原本阳光开朗的大男孩变得胆小阴沉。我坦白,我撒了谎。我的自卑来源更早,来自我最亲密的人——妈——对我的伤害。那是小学低年级,或者我还没上学的时候。我妈很丑,整个人干瘪,黢黑的脸遮住了密布的雀斑,突出的牙床让龅牙不那么明显,背有些微驼,活脱一个丛林女猩猩。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如此丑陋之人,刷牙时落下的泡沫竟是雪白。我想,我到底是有多不堪才会遭此厄运。我将此事怪罪于我的妈***陋,我爸我姐有标致的相貌和白色泡沫便很匹配。我自卑的是我竟不如我的丑妈。感谢你们对我的安慰,还说那是缺乏维生素,甚至要给我寄来药物或水果。这让我感动,没想到你们中也有好人。 谁能想到,就是这样一个自卑到骨子里的我,竟经历了大部分一生不曾经历的美好的艳遇。不能不说,这是一个奇迹,世事难料啊!我还收拾了房间的各处。我已无数次下定决心,只要再遇见她,就立马向她表白。管它突兀不突兀,我可不想再一次失去她。你那龌蹉的心想得没错,我是想要第一次见面就带她回家。我只是以防万一以备不时之需,万一她刚好忘记了回家的路或者忘了她的家在哪里。我可不想让那个女孩看到我的房子后,觉得我是一个不爱干净的邋遢鬼。 5 几天都没有见到那个女孩,这大大打击了我的自信心。我变得有些意志消沉。你没有发现吗?我装出了一副没心没肺没事人的样儿。作为一名贴心的优秀作者,我可不想让读者们跟着我难过。这毕竟众口难调,也不能排除有那么几个受虐狂读者。难过悲伤也有好处,它促使我反思,无形中也为我的这次成功艳遇作出了贡献。 从我记事起,我陆续进行了多次艳遇尝试,都以失败收场。偶有幸运的几次,最多也只能进行到对话这一步。明明我和那些潜在的艳遇对象都对视了,眼睛不是心灵的窗口吗?我便一直以为那一刻我们便坠入了爱河。这个观点受到了现实无情的打击。如果我们真的相爱了,那么怎么解释其中从没有一个女孩来找我。难道就没有一个主动型的女孩。那不是爱,对视并不能代表相爱。或许多次的对视才能让我们相爱吧,多么痛的领悟啊!我冷静了许多,终于找到我为什么总能和女孩们对视的缘由。我总是贪婪地肆无忌惮地一直盯着那个女孩看,她偶尔转动的漫无目的的头颅和眼睛便必然与我重合。我成熟了,我看到了我的蜕变和成长,我也感到些许欣慰。 那天傍晚,我终于离开家门,踏上那已知的未知旅途。我怀着无比期待和恐惧的心情,期待与那个女孩见面,也恐惧她认识我。它们具有相同的强烈程度。我走出小区,太阳已经落山,或者只是被城市边缘碍事的楼房遮挡住。初夏的风,已然被加温成热风。各处,三三两两或单独的人,他们的服饰感受到了夏天的来临。树木用拥挤的叶片把自己裹进阴影里,不让一丁点阳光钻进来。这你就不懂了,环境描写很有必要。它不仅可以烘托角色的心情,还能为之后的故事埋下伏笔等。年轻人多看看书没坏处。 我想起,那两天房间里出现的那只苍蝇,便是夏天到来的明证。说实话,我有些厌烦它。他总是在我看书或睡觉时,在我身上跳来跳去,还吹着它那刺耳的唢呐。有时,它让我心烦意乱睡不着觉。我的房子里只有唯一的那只苍蝇,我一直强迫自己这么认为。我觉得我的居所还算干净,绝不可能提供两只苍蝇的生活所需。我和它都是孤独一人或一蝇生活,同病相怜,便也就能更加忍受它的种种恶行。它是不是也感到了孤独,想要跟我说话聊天心灵相通,才恶作剧似地打扰我。你不要耍小聪明,“也”字的确表明了我的孤独,要不然我也不会疯狂地想要艳遇。好久不见,我不知道,它还好吗。 转角过去二三十米就是“金米苏蛋糕”店,我又做了一次不易察觉的深呼吸。令我吃惊的是,那一排商铺门口空空荡荡,连一个行人也没有。只见,个别店铺前停放着几辆电动车和偶尔一辆共享单车,外围停满了车,像纪律严明的死尸部队在站军姿。我有些失望,只好寄望于那个女孩是在店内。蛋糕店并不深,如果她在里面,我一定能看到。我停在店门口,假装四处张望和蹲下系鞋带。 6 突然,从两辆白色面包车的缝隙中,窜出一位美丽的女孩。读者们注意了,你们千呼万唤的艳遇对象就是她。她迎面向我走来,似乎就要吞没我。我不敢呼吸。这个女孩身材高挑,目测172厘米出头,出生于3月21日。我知道,灵魂的暂时出窍,致使我出现了明显的胡思乱想的症状。她有一张光滑又饱满的鹅蛋脸,似玉一般。她的头发不是太黑,长刘海倾泄在侧脸,后脑有一束跳跃的马尾,像拱桥,像绵羊,像彩虹,也像绽放的烟火。 我的身体像是被施了魔法,不受控制般自顾自地跟在她身后。你的指责有道理,这是我为我的变态行为找的借口。我承认我花心,遇见小甜甜就忘了前一个小甜甜。我嘴上完全接受,随你们怎么说。我可不想因此打乱我讲故事的节奏。你看,她的步伐轻盈欢快,在稠密的汽车墓碑间灵巧地穿行跳跃,像一只白蝴蝶。她拥有一颗多么纯净的心啊!不要以为我听不懂,你说我犯花痴,我没意见。这是事实。但你不能说她像村里的疯女人,这明显是你的嫉妒心理在作祟。你肯定是还没受到什么教育的无知小孩。我将保留告家长的权利,如果你再胡搅蛮缠的话。她和你们不一样。就算全世界都疯了,这个女孩也不会疯。请原谅这个恋爱中的男人的胡言乱语吧! 停止喧哗,让我们静静地跟踪下去。我和这个女孩一前一后地走在人行道上。我踮起脚尖走路,像一位流落民间的芭蕾舞演员。这样,我会显得高些,也更加高贵,便会和她更般配。你不要阴阳怪气地说话。任何爱里面,都存在着计算或者价值的衡量,只是我们的自欺蒙蔽了我们的眼和心。她在公交站台等车。我看了下站牌,自言自语公交车怎么还不来,假装我也要坐这儿唯一的20路。我站到长铁凳上眺望。这样,我终于比她高了一些,虽然没有达到恋人间的最萌身高差。我从铁凳下来,寻找更高的所在。我用卫生纸仔细擦干净铁凳。女生大都喜欢爱干净讲公德的男生,虽然她们大都不怎么讲卫生。我发现,铁栅栏和垃圾桶有过于高了,长高作战便只好作罢。她坐在长凳上玩手机。哈哈,我的机会来了。我有个先天的优势,虽然我的身高不高,但我的坐高高呀!笑毛啊,严肃点。我若无其事小心翼翼地坐上长凳。 我们坐在同一条长凳上,恋人般一起等待。我希望,时间在这一刻停止。这样我和这个女孩就能永远在一起。这甜蜜的二人世界,果然妙不可言。你这个单身狗,当然不可能知道恋爱的美好。 7 我偷偷打量她。女孩穿着件白色的短袖T恤,普通浅蓝色窄版九分牛仔裤和系着长长白鞋带的深蓝帆布鞋。她画着淡妆,竟然没有拿包,也没有伞,手机不看时就塞进裤兜里。她也许还在上学,还没有沾染上成年女性的恶习或重担。这是我的偏见,我不狡辩。又或者,她向往自由,下定决心不被消费主义束缚,其它东西也不能。我觉得,她像个大学生,也可能刚高中毕业。一阵微风吹过,抚摸了她的手又挨上我,仿佛我跟她有了亲密的肢体碰触。我闻到了她的味道,淡淡的体香中带着一点药味。我不动声色地拼命吸取她的味道和气息。如果我们几天都坐在那里,我觉得她将完全被我吸入体内。 远处,20路驶来。我心跳加速,打算跟她上车。在车上或下车之后,我一定要找机会跟她说话,还要要上她的电话。我也知道,她就坐在同一条长凳的另一端,那里只有我们俩,这是我跟她搭话的最好机会。我又后悔了,那早已多次遇见的后悔。什么,她没有上车。她一直低头看手机。车都出站了,她才站起身,象征性地往前追了几步。眼看,车也不停,她便没事人似地返回坐下。我们尴尬地互相笑了笑。突然,我听到了一个无比勇敢坚定的声音,就像阿姆斯特朗踩在月球土壤上说的那句话。 我微笑着说:“挺巧的,我们都错过了公交车。”我一直在给自己鼓劲,鼓励我引导我鞭笞我勇往直前。还有持续不断的深呼吸,它消耗了我大部分的体力。还有那强烈的不想再后悔的心情,共同促使我完成了这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举。 “是啊。”她微笑着轻描淡写地说。突然,她转过头,盯着我问:“你认识陈贵这个人吗?” “没听说过。我跟他像吗?他是大明星吗?”我兴致高昂地问她。我也感到莫名其妙,突然冒出个陈贵,难道是她喜欢的人。不管了,难得这个美丽的女孩跟我说话,我可不能怠慢了她。我要让她知道,跟我聊天是多么开心。 她只说:“有点。”美丽女孩的心情变化起伏之快,真是令人难以捉摸。 我们又陷入沉默。我有一个绅士们都有的毛病,见着美女,我就会变成一个一本正经的沉默寡言之徒。这会表现得很明显。这可能也是她们都不喜欢我的原因。 天已经黑了。远处,又驶来一辆公交车。这迫使我开了口,对她说:“我们一起吃晚饭吧。” 她说了一声:“好。”她从长凳上站起。 在公交车前灯的照射下,我们并肩朝几米外的牛肉面馆走去。就你能说是吧,说什么我们俩不可能肩并肩。要知道,我是踮起脚尖的,虽然还是比她矮一点。 8 好吧,我们一起走进那家“自强牛肉面馆”,行了吧。我向店员要了一个加肉的大份牛肉面。她对店员说:“我太饿了,跟他一样。”店员是一个中年妇女。中年妇女拿来茶壶茶杯便到后厨通风报信,应该是让我们自己倒茶喝。我把倒好的茶推到她眼前的桌边,这样会显示出我的教养。她说:“谢谢你。”我们面对面坐着,一边喝茶,一边相视而笑。 她微笑着问我,说:“你喜欢我吗?”她似乎看透了我的心。 我被口中的茶水呛得不轻,舔洒在各处的茶水同时,连忙说:“喜—欢—,喜欢。”我猜她是故意挑选了我口含茶水的时机来问这个问题,真是古灵精怪,竟然对我恶作剧。你说得轻巧,吃根灯草。还说什么骨气,男人的尊严,还愤怒地表示怎么不把捉弄的我的人按在地上打。活该你们单身一辈子。傻子都知道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在这之前,我与女性最深入的关系也就是吃饭,还从没有女生问我喜不喜欢她。她们才不在乎呢。我有一个天赋,只要我接近谁谁就会讨厌我。她没有讨厌我。我觉得我们的关系稳了,激动万分。 她一本正经地说:“那你说几遍,史小玉,我喜欢你!” 她像是在考验或调戏我,我都乐意至极。我连忙看着她说:“史小玉,我喜欢你!史小玉,我喜欢你!史小玉,我喜欢你!……”我一连说了好多遍。如果不是她的制止,我本想一直说下去。她说她喜欢惊喜的感觉,让我在不经意时说出。刚开始我的声音颤抖磕磕巴巴,后来便娴熟地信手拈来。没想到,当面对女生说“喜欢你”的感觉竟是如此美妙。你说得没错,这是我第一次面对面的表白。以前,我只在QQ或微信上用文字表白过,连打电话表白都不敢,不敢听到对方的声音。我知道,那些表白无一例外都是自知毫无希望后的垂死挣扎类的自杀完结型表白。 我问她说:“史小玉,我喜欢你!中的‘史小玉’是谁啊?” 她假装生气地说:“小家伙,竟敢捉弄我了。”她骂我,我也感觉好爽啊,再多骂我一点。原来我是抖M体质。 她摸出手机,好像想起什么事似的,一边滑手机一边说:“对了,我手机里有一张陈贵的照片,你看看你们是不是有点像。”说着便把她的手机递给我。我盯着照片仔细看。她看着我,似乎想要得到我的肯定答复。她接着说:“你们的整体有点像,闪躲的眼睛就更像了。其它不怎么像。” 我觉得,我小时候比他更帅些。她一定会更喜欢我。那就是一张普通小学男生的大头照,微笑着,勉强像是个可爱又听话的孩子。我承认我吃醋了。我小声对她说:“是挺可爱的。”同时把手机递还给她。 她有些胆怯地问我,说:“我叫你陈贵行不行?我知道这有些强人所难。” 悲剧发生了。**都能看出来,她喜欢的是陈贵,不是我。我和陈贵本就有相似之处,那也是我的一部分。她至少喜欢我的那部分,我有信心让她喜欢上我的全部,就是整个我。我笑着说:“当然没问题了,你叫我什么都行。史小玉,我喜欢你!” 她也笑着对我说:“陈贵,我喜欢你!” 我们就这样说笑着,我一句她一句。好不热闹,像是又回到了童年。好了好了,就你严谨,你怎么知道没有小孩的童年是在互相说着“我喜欢你”中度过。我们继续闲聊。 9 她突然对我说:“我们拥抱吧!”美女就是不一样,能很自然地说出这句话。她们从小被人们包围,大部分请求都能得到满足,便会肆无忌惮地提出那些直率的要求。也可能,正因为他人都只在乎她的美丽,而忽略了她,她便更想得到那真正的爱。 我赶紧用手背擦干净突然窜出的鼻涕,并立马站起来军人般地说:“好。” 她也站起来,把身体挪到两排桌椅之间的过道里。我哆哆嗦嗦地从座位里挤出来,站到她面前。我仰起头看她,她低头看我。我们靠对方更近一些。我感到史小玉呼出的气息轻轻拍打在我的脸上。我听到了我的心跳声,像躁动的小孩敲击出的鼓声。你再怎么笑话我,我都不会生气。你们是在嫉妒我,我马上就要和她进行亲密的肉体接触了。停顿的时间有些长,我不知该如何动作。 她说:“抱我。” 我屏住呼吸,生怕她闻到我呼出的异味,又把双脚各往前挪了一步。我本想举起双手,搂住她的脖子,没有成功。我怎么也举不高的双手,轻轻地抱住了她又细又软的腰。她的双臂轻松越过我的双肩抱住了我的脖子。像是妈妈拥抱儿子,也像儿子进入妈妈的怀抱。我们站在过道里一动不动。当时,店里只有我们俩,没有给其他人添麻烦。我的下巴靠在她的右肩。我细细品尝那我已吸食数次的史小玉的淡淡体香和发香,像吸食鸦片一般。你不要大惊小怪,这只是个文学的比喻,还要举报我吸毒。我可是守法公民,连哪怕一丁点烟酒都不沾。我并不知道吸鸦片是什么滋味。 我感到胸前软绵绵的东西,像绵羊身上厚厚的细羊毛。当我意识到那是她的胸时,我的心跳更快了。我的心脏猛烈撞击着她的胸膛,使她不时向后跳起。就像早期香港武打片中,一个武者不断出拳打击另一个武者的腹部使其“啊啊”地向后跳起一样。你觉得你很搞笑是吧,说我的胸勉强只能碰到她的肚子。 她断断续续地说:“好~了~松~开~吧。” 我僵硬的四肢像镣铐般张开,把她放了出来。我抱歉不知说什么,便伸出右手做了个绅士或服务员的“您请”的动作,对她说:“请坐。”我们坐回原位。 她说:“看来你不经常拥抱。” 面对她不留情面的拆穿,我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是的。你这么漂亮,肯定好多人想抱你。” 她笑了一下,有时做下手势一边说:“这一年是的。以前没人愿意跟我拥抱,我就自己抱自己。我把它命名为‘自我拥抱’,即‘自’拥抱‘我’。” 我眼睛一亮,对她说:“没想到,我们一样。我很小就开始拥抱自己。我一直以为全世界就我一个人这样呢,我是不是很自大?”我有些疑惑,史小玉这样的大美女也会缺少拥抱。也有这样的可能,简单的化妆打扮才让她的相貌出类拔萃。在大学里,我遇到过这样的女同学。瞧你说的这是什么话。就算是整容又怎么了,一个人难道没有决定自己身体的自由和权利吗! 她说:“我也一直以为它是我的发明呢!还想过要去申请专利,并幻想它在未来那个人人疏离的社会里能成为最流行的游戏。你还记得那美好的感觉吗?” 我迫不及待地说:“当然记得啦!实不相瞒,最近,我每天都会对着镜子拥抱自己。两臂抱住自己的胸口,双手摸着自己的肩或背。闭不闭眼都行,我就感觉到了那无比舒适温暖安全的美妙感觉。” 她也一边拥抱自己一边说:“我是一个贪婪的或爱幻想的人。我为了一直感受到拥抱的快乐,或者想象和我得不到的恋人的长久地拥抱。我会站在镜子前,用宽的透明胶带缠捆住正在自我拥抱的我。我便能更加长久地沉浸其中,直到精疲力尽为止。” 我想:我和她“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没想到,她竟有如此的经历和内心世界。我意识到,越是了解,爱就会变得越是深刻或平淡。我对史小玉的爱无疑是更加深刻了。 10 一个小时过去了,我们的牛肉面却还没有来。我发现,那个中年妇女店员自从去到后厨,就再也没有出来过。我一直想要去催促一下,好让她知道我是一个贴心的男人。说不定,她便会因此喜欢上我或更加爱我,从此我们便能过上幸福的生活。对我来说,站起来去催促别人并不容易。也许,“慢工出细活”是这家店的特色,说不定还是他们家这个匠人世家祖传的家训。***又吐槽我。我如此气急败坏,是因为你戳中了我的痛点。我胆小懦弱,不敢对那过长的时间提出意义。我冷漠自恋,不能为了获得她的青睐改变自己。我窝囊无能,却不想就这么孤独地过一生。 终于,我站起身,对她说:“我去催一下。”便沿着过道向后厨走去。 我小心翼翼地靠近。我听到“嗒嗒”声传来,应该是和面时面团撞击案板的声音。我有些气愤,没想到他们面都还没和好。我加快步伐,掀起门帘,和面的“嗒嗒”声愈加清晰。我站在后厨入口,被几米外的景象惊呆了。中年妇女店员弯腰立着,双手向前撑在灶台边缘,碎花长裙腰间垂下,露出硕大的屁股。应该是大厨的肥胖男人,裤子褪到脚腕半裸着,双手抓着女人的腰,不断前后撞击着****股。中年妇女晃动的头艰难地一直看着我,朝着那个方向,她便能时刻观察店里的情况。肥胖的大厨低着头,满脸汗珠不时滴落,像头老黄牛。他用那双厚实的树皮一样的手擦去脸和她的屁股上的汗珠,一点都不讲卫生。他们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我傻了,不知如何是好。 中年妇女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便先开了口,头一前一后地说:“小伙子,快了,马上就好了。这是我们每次做牛肉面之前的必做功课,只有先清洁身心心无旁骛一心一意才能做出最好吃的牛肉面。这些汗就是脏东西。”中年女人不说话了。他们撞击的速度明显加快,似乎是为了我们能更快地吃到那最美味的牛肉面。我又想到,真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只有辛勤劳作才会有所收获,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等等。别不好意思,你们不说话了。我猜你们正感动地掉眼泪,不想违心地拆台便沉默了。我退了出去,怎么也不相信这个中年女店员的鬼扯。 我坐回座位,对她说:“快好了。” 我不自觉笑了出来,为说出这么一句双关的话。一是她们的“清洁”,二是我们的大碗牛肉面。看到我笑,她也笑了。她可能在笑我这么饿了还能笑出来的这种乐观豁达随遇而安的诗人气质,也可能她看出了“快好了”之后隐藏的“还早呢”。我们无力地相视而笑。 11 她微笑着对我说:“想不想听我的故事?” 我本能地说:“想。” 她接着说:“你要是喝酒的话,我就给你讲。” 我没有思考地说:“好。” 我多年来滴酒不沾,讨厌喝酒。为了艳遇,我不得不弯曲我高贵的脊梁。我走到收银台,那里空无一人,便擅自打开冰柜,拿出两瓶乌苏啤酒。 她自豪地说:“我从不喝酒,酒量也不行,就你一个人喝吧。” 我没有说话,只能勉为其难地接受我要喝掉两瓶啤酒的残酷事实,本打算一人一瓶。你说得对,是我自作自受,罪有应得。我是想过把她灌醉,然后行不轨之事。我太幼稚,一来她早早看穿了我,二来也不想想我那渺小的酒量。我给自己倒上一杯啤酒。 她开始认真地说:“两年多以前,我还是一个外科医生,在焉耆县的河南医院工作。我一毕业就在那里,已经工作了好几年。就是县城里开都河南岸的一家医院。一直以来,我只是按部就班的干活,没什么出彩的地方,也没有出什么差错。直到两年前的那个夏天,我遇见了她。她是我负责的一个病人,年轻又美丽,才刚刚高中毕业。她得了一种怪病,各个科室都不敢接收她。我自不量力地说我愿意试一试。她的四肢末端长出“小蘑菇”样的肉状物。那之后,我每天都在医院值班。一来可以时时关注她的病情,二来有更多的时间去翻阅书籍或浏览网络,为了搞清楚那到底是什么病。她的病情不断恶化。眼看着那些小蘑菇,从四肢末端到四肢顶端再到背胸腹部,不断扩张着她的疆域。她肉眼可见地一天天变得苍白无力。那天使一样的女孩就要凋谢。每天,她要么坐在床头,要么坐在窗边。她静静地看一本名叫《一次艳遇纪实》的小册子,不知翻来覆去看了多少遍。她太喜欢这本书了,或者是不想给别人添麻烦说换另一本。我一点忙也帮不上,她的病或者爱好。不到二十天,她便去世了。” 她低下头,一片寂静。也许,他又沉浸到由那个女孩的去世引发的悲痛之中。没过多久,她抬起头看着我。 她接着说:“我要告诉你全部的真相。大学毕业之后,父母一直催我赶快找对象结婚。我偶尔便在护士中间找找,或到街上去找,没有一次成功。谁叫我矮黑穷丑,情商低,还只喜欢漂亮的。活该。有些时候,我觉得没有什么是一部日本电影解决不了的,要不再多看几部。直到遇见她,我才知道现实中的爱最美好。每天,我都会和她拥抱,把她抱到床头或桌边。她的妈妈手抖得厉害,没有力气将她抱起。严重时,她能把水杯抖到病房外,像是技艺高超吉他手。她妈妈可能是贫血,也可能是帕金森氏症的早期或晚期。那温暖的拥抱,让我第一次体会到了爱,两性之间的爱。你知道我有多幸福吗!我每天都体验着那样的爱。我知道,我变态又恶心。她还是个学生,才十八岁。我比她大十几岁,勉强都可以当她的叔叔。令人发指的是,我利用了她,利用她对我的信任,病人对医生的信任。她的信任是那么坚定地纯洁,充满尊敬和谢意。我却只看到她美丽的容颜,把她当作我发泄欲望的工具。对不起。我也侮辱了这三个字。我喜欢她。我又玷污了“喜欢”和她。那时,我还是名叫陈贵的男医生,她是一位叫史小玉的女学生。” 她有些激动,终于停止。我更了解她了,不知该说点什么,便默默看着她。 12 很快,中年妇女店员用托盘端出两大碗牛肉面,分别放到了我们面前。我们开始狼吞虎咽吃牛肉面,实在是太饿了。大厨和中年妇女坐在只隔着过道的座位上看我们吃饭,露出由衷的欣慰之情。他们仿佛是在为自己的劳动获得顾客的认可而激动不已,丝毫不在乎一晚上只有我们两个客人。他们多虑了,真的是我们太过饥饿。 我忍你们很久了,你们说话太难听。说什么她去了泰国,她是人妖,等等。难道我们中国就做不了变性手术吗!为什么要舍近求远,长他人志气灭自家威风。足球不如,也不能说明医疗也不如。这也是我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遇见变性人。也许,我们国家的变性人是还不多。这不能说明我国的变性手术能力落后于泰国。作为一个中国人,我客观地说,我国的医疗技术无比发达地领先于全世界,而且一直在飞速发展之中。我的气愤达到顶点,我要举个例子来捍卫我国的医疗事业。我不光要对你说,还要对这个世界说。我要让她知道,我会一直站在她身后,为她加油鼓劲。 我对他们说:“我的父亲是一个任劳任怨的农民。从他有记忆开始,他便一直在干活。特别是一直以来,他都用右肩扛或拉重物,毕竟右撇子右肩力气更大。像是扛猪草,背柴火,拉磨盘,扛稻谷,西红柿袋,水泥袋,酒花袋,尿素化肥,甜菜辣子装车,拉车,等等。久而久之,他的右腿便明显被磨短或压短,足足有十公分。这让父亲疼痛难忍、苦不堪言。还有人说他是瘸子,虽然的确很是相像。他便想去做手术,让它们一边齐。我们问了,正规医院少说都要上万。父亲决定在乡上的小药店做截肢手术,全部下来,才花了一千二百多。手术很成功。父亲不再是瘸子,只是比以前矮了十公分。截肢手术是把父亲正常的左腿截短,跟瘸了的右腿一样长。几年后,父亲的右腿又短了一截,又成了瘸子。那个小药店有着良好的售后服务,之后又做了四五次截肢手术,每一次的价格都只是前一次的一半。上个月,我回家。父亲告诉我,说他的手术终于彻底地成功结束了。我低头一看,父亲的两条腿完全没了。他的屁股挨着地板砖上,整个人只比凳子高出一头。父亲靠双掌撑起上身行走,便再也不会磨损右腿。” 他们都没有说话,两个女人在擦眼泪,大厨转头看着身后的天花板。她们流下的是感动的热泪,为我们生活在这个强大的祖国。一个小小的药房竟能进行这么复杂的连续剧手术,不止说明我国医疗水平发达,更体现了我国全方面的强大。 13 我们快快吃完牛肉面。一看,中年妇女店员和肥胖的大厨已不在我们旁边,坐到了收银台后面。她似乎也发现那两人在远处,便对我说:“父母们都生活在苦难里,我太自私,不会真的有行动去拉他们一把。两年多以前,妈妈打来电话。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联系。她告诉我,说我爸最近有几次用电饭锅做米饭忘记按煮饭键,等到要吃饭时,才发现还是凉水泡米。我知道是我爸老了,老糊涂了,可能是老年痴呆的前兆。我什么也没做,只想逃避,压根不想照顾他,甚至不想与他们有任何联系。那之后,我与我的爸妈再也没有过联系。”我觉得她坦诚,却也冷漠地冷血。 他招呼女店员,要来两瓶乌苏啤酒,对我说:“这次我们一人一瓶。虽然我觉得啤酒特别难喝。接着讲我的故事。我刚才讲到哪了?” 我回忆了一下说:“你讲到,你喜欢的那个高中女生去世了。” 我们对着啤酒瓶偶尔喝一口。她说:“我一直认为,我是真的喜欢她,不只是馋她年轻的身子。这的确很难说,那之前,我一直没有恋爱的经历,都是单方面的爱,便也就不知道怎样的感受才是爱。就算是这一两年,我和他人相爱过,至少我们都这样说和认为。它就是爱吗,我和对方的感受一样吗。不一样。那就是爱,看来爱只能是单方面的,具有个体特异性。每个个体也很难描绘他的爱到来时其身体和心理的感受,便只好用文字“爱”具体化。这又反过来加剧了那感受的难以捉摸。所以我确信,我喜欢她,深爱着她。在这一点上,希望你不要有所怀疑。或者,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爱,那只是人类为了更容易生存下去集体幻想出来的东西。” 我笑着脱口而出说:“好。史小玉,我爱你。” 她也笑了,对我说:“陈贵,我也爱你。不过,你要严肃一点,再嬉皮笑脸,我就打死你。”受虐狂的我假装听话地点点头,心里却乐开了花。 她接着说:“说实话,我和她的爱可以等价于我和她的拥抱。在她去世后,我依然记得那拥抱,或只记得那拥抱了。她的笑容,她的眼神,她的气味,都肉眼可见地不断从我的世界模糊甚至消失。我很难过,我再也想不起它们。就算再一次遇见都会是陌路,我像一个马上就要彻底失去记忆的人。我不想忘记我对她的爱,我要趁着我还记得的那微弱的拥抱,去留住那爱的感受。有刺激才会有感受,有针扎才会有痛,那有她的拥抱才会有我感受到的爱。我便拥抱自己,想象成是她在拥抱我。阴冷的卫生间里,我贪婪地感受那拥抱偶然带给我的强烈又细微的爱。随着时间的推移,没有了外在的不断刺激,身体和心灵便像失去轨道的列车,无法时时找到爱的目的地。这成了碰运气。恐怖的事实是,拥抱也在远离我。我必须想办法留住它。” 同样都是自我拥抱,她的明显比我来得更加深刻。 14 她喝了一口啤酒,接着讲:“不久之后,我灵感迸发,想到一个疯狂的计划:雕刻。说实话,我为我找到的解决办法感到激动,感到高兴。你可以把它理解为整容,极致的整容,整容2.0。我的目标并不是要把我完全雕刻成史小玉,而是史小玉和陈贵的综合体。我外在的一切将变成史小玉,而我内在的感觉和思想还必须是陈贵才行。这两方面,我都要做到极致才好。这样我看到镜中的自我拥抱就是我拥抱着她,而且我也将感受到那拥抱中蕴含的爱的感受。我也知道,我这么做将会与这个世界隔离。我对这个世界并没有太多的留恋。我决定如此。” 她喝了一大口啤酒,接着说:“自从想到雕刻,我很快便开始实施这个计划。既然要把我的外在雕刻得跟史小玉一模一样,那我对她的外在要有更加全面深刻的认识才行。还好我有她的许多裸体照片,本是为了研究她的怪病所拍。我坦白,这其中很大的成分是为了我和我的眼睛的变态欲望。我知道他不可能喜欢我,便提早做了这以备之后我的变态所需。通过一系列艰苦的数学计算,像是给她做了个核磁共振,我便完全了解了她的身体。接着,我还阅读了一些有关整容的书籍,觉得它们很有必要。在不断的思考与实践中,我脑中有关雕刻的过程也日渐清晰和完善。我要准备齐全必要的工具器材和原料,一旦雕刻开始,就没法再做这些。要知道所有事,包括前期准备、实施雕刻和后期恢复,都由我一人完成。” 她又吞下一大口啤酒,立刻说:“终于,雕刻开始了。首先,我从我的身体框架开始雕刻。经过精细的测量与计算,我的身体要加长11厘米。具体到各个部位,颈椎加长1厘米,腰椎加长3厘米,大腿加长3厘米,小腿加长4厘米。不要认为这是我的任意而为,这样才能与史小玉的身体精确匹配。那些数字都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我实在记不得了。我坐在卫生间的镜子前进行雕刻手术。我先用在天然气灶上火焰灼烧消毒的水果刀切开相应部位的皮肉,再用同样消过毒的小锯子锯开脊柱或腿骨,我可不想伤口感染发炎,最后塞入事先准备好的在沙子里爆炒过的相应大小的干燥竹子骨头即可。为了不留下疤痕,我用事先买来的无痕针线缝合伤口。镶嵌这个环节便结束了。然后,我开始对我的骨头进行更加细致的雕刻。俗话说的好,美人在骨不在脸。我的外在要变成史小玉,只需要把我的骨骼雕刻成跟她一模一样即可。我一样地切开皮肉,让骨头完全显露出来。我拿起小铁锤小心地敲击尖端靠在骨头表面的钢铁凿子,像几十年前的打石匠在凿石头。我打掉那些多余的部分,男人的骨头怎么说也要宽大些,然后用砂纸磨平,盖上皮肉缝合即可。这个方法多用在关节处。对于关节之间或长或短的骨头,我用自制的小刨子或削铅笔的小刀把它们刮细。我还制作了弯曲的手柄,可以用它夹住那些雕刻工具,对看不见的部位进行精心雕刻。不得不说,这是自主手术领域的伟大发明。我也觉得有点王婆自夸了。不管这么说,雕刻是一个技术活,需要雕刻者时刻集中注意力去精雕细琢。最后,还需要种上适宜的皮肤。如今,每家美容医院里都至少养殖了上百种皮肤以供出售,有的药店也有。那些皮肤是活的皮肤细胞,它们具有强大的增生能力。只要在原有皮肤中注入一点,它们就能吃掉那些老的细胞,直至全部吃完为止。新皮肤便布满整个身体。现在想想,真是花冤枉钱买了那些高级的缝线。我挑了一种和史小玉相同的皮肤注入,两个星期就覆满了我的整个身体。他的皮肤平滑紧实有弹性,有点淡黄,可能是生病的缘故。到此,整个雕刻过程便宣告完成。” 你不要瞎操心,小刨子和小刀肯定也是消过毒的。 她似乎有些累,喝了一口啤酒,似乎想起什么,又说:“说出来,你可能不信。这整个过程,我都没有打麻药。那的确是令人难以忍受的刻苦铭心的疼痛。疼痛隐约有一种令人上瘾的感觉,也许所有的感觉都是如此吧。我承认,我是一个受虐狂,至少有受虐的倾向。我也是雕刻之后才有的这个发现。我一开始就计划不使用麻药,真的不是为了获得那由疼痛带来的快感,而是为了那种失去爱时悲伤得令人上瘾的感觉,它与疼痛感类似。我也是为了不破坏我的神经系统,麻药有这样的副作用。神经系统或者由它而来的感觉,就是我要竭力保持住的陈贵的内在的重要组成部分。雕刻的唯一目标是让陈贵拥抱史小玉,进而让陈贵感受到爱。不得不说,我成功地达到了目的。我无数次地自我拥抱,爱便一次接着一次来到,美妙,幸福。” 她嘟囔着,头趴倒在桌面,醉了。
【原创】一次艳遇纪实 一次艳遇纪实 1 这是一个美好又恐怖的艳遇故事。在讲述我的艳遇之前,我必须郑重声明,此文的真实性不容置疑,我将完全真实地记述它。主观上,我不存在丝毫欺骗大家的坏心眼。况且,这事对我来说,充满不可思议的成分,似乎就发生在昨日,便不会因记忆模糊落下不实之嫌。我也将竭力避免夸大其词等文学的花里胡哨。我说这些,是要向读者们表明,我不是一时头脑发热或出于炫耀才写下这篇文章。我就是想要记叙它,帮助我的记忆永远不要忘记。为了达到这一目的,“真实”便成了我唯一可能的选择。它也必将与这篇文章完美契合。需要说明一点,在这篇文章里,引号没有让引号中的文字产生其它意思的魔力。更进一步地说,每一个段落,每一句话,每一个字词或标点,都不会包含除字面意思以外的任何内涵。不管那内涵是更深刻,还是更肤浅或差不多的意思,都不可能。这也算是先礼后兵,此文严禁读者歪曲捏造。我保留采取法律手段的权利。接下来,我将和盘托出我的这次艳遇经历。 2 说实话,我并不会把这次艳遇全部归功于偶然的运气。它充其量算是其中的一部分原因,不是决定性因素。我这样说,是对大众一提到“艳遇”便联想到“运气”的这种刻板的固有印象的反驳。我觉得,我能经历这样一次完美的艳遇,是我的努力付出的结果。也就是说,“艳遇”完全有迹可循。读者们可以按照我之后讲到的方法便宜行事,当然,这也并不能一蹴而就。正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一份耕耘一份收获,阳光总在风雨后,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等等。我一直坚信文学应该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文以载道便是如此。我要向社会传递一种正能量,幸福不会凭空降临到你我的头上,只有努力奋斗才有收获的可能。俗话说得好,幸福是奋斗出来的,努力造就艳遇。这也是我对有志于艳遇事业的各国人民的一点经验谈。请你原谅我的激动、得意忘形和语无伦次。我深呼吸,试着平静下来。这能让我更加真实地还原故事。 3 接下来,我就让大家看看什么是“努力造就艳遇”,你们一定会由衷地敬佩我。 傍晚,就是我即将遇见我的艳遇对象的那个傍晚,我准备出门。和大家一样,我当然预计不到这次出门能遇见她。我就坦白说了吧。那天和那之前的几天,我都按时出门,早晚各一次。我佯装去吃饭,其实是为了偶遇那个女孩。这个女孩不是我的艳遇对象,这篇文章的女主人公,她是另一个女孩。这将减少许多戏剧性和浪漫色彩,但这是事实。 那之前几天的另一个傍晚,在小区外高层楼房地面一层上一间挨着一间的其中一间商铺门口,我发现了那个女孩。她文静地逗着刚会走路的小婴孩,偶尔试图把他或她抱起。第一次擦身而过,我已被她深深吸引。在吃牛肉面的过程中,我一直想着她,想要快一点再次见到他。我迅速吃完牛肉面,往回走去。我又看到了那个女孩。她还是站在那里,“金米苏蛋糕”和“四季花店”之间。她在闲聊着乘凉,顺便观看荒废的“四季花店”正被工人们卸下铝合金门框。我路过时,那个工人拆下门,正慢慢地倒靠在他的肩膀。为躲避扬起的灰尘,她随着人群一齐向旁边的蛋糕店门口转移。我路过了她。当我最后一次转头看她时,她竟也看向了我。我们短暂而又长久地对视。我确定我们爱上了彼此。你笑个屁啊,没心没肺的家伙。我已记不清她的样貌。她的全部形象只剩一具模型的模糊的轮廓。然而那双闪着光亮的眼睛,它依然清晰可见。当时,我便单方面定下了每天早晚出门去和她相遇的约定。你还笑,小心我打死你。 我推测,那个女孩可能在“金米苏蛋糕”上班。她的气质和蛋糕店很搭。你说得没错,她与“四季花店”更契合。我反思为什么当初没想到这一点呢?我想,我的潜意识故意忽略了它,这样我还是能每天在“金米苏蛋糕”见到她,而花店已经拆掉,就只能立马搭讪她。我胆小,我不敢当着其他人的面向她要电话,害怕被打。我想,反正能天天见到她,我可以在合适的时机走进蛋糕店,假装犹豫着不知该给女友挑哪个,只好询问她的意见,并完全按她的建议购买了蛋糕,写上一张“送给你的夏日第一块蛋糕”的便条,然后,我将蛋糕和便条一起给她。我们又深爱地对视。懒得理你。她有些害羞,还是收下了,也可能是为了多卖一些蛋糕或者迫于我的帅气的容颜。别笑!为了更好地开展生意往来,我要到了她的电话。这个计划也有风险,万一她是老板娘,肥头大耳的老板突然从后厨拿着菜刀冲出,等等。 如今,我也觉得想得倒美。那之后,我没有再遇见她。 4 俗话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我是为了与那个女孩相遇,那个我无比重视的存在。我打扮自己,刷牙洗脸,穿上干净的T恤,纯白或浅绿色那件,带上现金,确认微信和支付宝里有足够的钱。我也想过,穿上西装皮鞋,会显得正式一些。算了,机灵的她可能因此看穿我的心思,路过的行人也会笑话我。我穿着短裤和拖鞋出门。你才污染市容,你们全家都污染市容。它们让我感到舒服和满意。这为我凭添了几分放浪形骸的特立独行,随遇而安、不与世俗同流合污、怀才不遇、厌倦官场、思念家乡的邋遢文人气质得以显现。 你们由此判断我是一个自卑的人,一点没错,我试图用外在的美貌掩饰我的自卑。这依然不妨碍我在有些方面表现出自大。我的自卑来源于我的牙齿。它还算齐整,只是两颗门牙间的裂缝越来越大。正相反,这让我稍稍自信了些,毕竟这可是我与罗纳尔多的共同之处。让我难以启齿的自卑是,每天刷牙时我的牙齿总是在流血。在家里,或我一个人时还好。自从上高中,开始集体的宿舍生活,我便遭了秧。可恶的男同学们嘲笑我比女人还女人,女人一个月来一次月经,而我一天一次。你又在分析什么,说我这句话可能同时遭到女权主义者的赞扬和炮轰。你别瞎**分析了,那很可笑。这些文字不值得如此。更有沉迷股市赔得衣衫褴褛的同学,给我取了个“日经指数”的绰号。这些给我造成了不可逆的心理损伤,让原本阳光开朗的大男孩变得胆小阴沉。我坦白,我撒了谎。我的自卑来源更早,来自我最亲密的人——妈——对我的伤害。那是小学低年级,或者我还没上学的时候。我妈很丑,整个人干瘪,黢黑的脸遮住了密布的雀斑,突出的牙床让龅牙不那么明显,背有些微驼,活脱一个丛林女猩猩。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如此丑陋之人,刷牙时落下的泡沫竟是雪白。我想,我到底是有多不堪才会遭此厄运。我将此事怪罪于我的妈***陋,我爸我姐有标致的相貌和白色泡沫便很匹配。我自卑的是我竟不如我的丑妈。感谢你们对我的安慰,还说那是缺乏维生素,甚至要给我寄来药物或水果。这让我感动,没想到你们中也有好人。 谁能想到,就是这样一个自卑到骨子里的我,竟经历了大部分一生不曾经历的美好的艳遇。不能不说,这是一个奇迹,世事难料啊!我还收拾了房间的各处。我已无数次下定决心,只要再遇见她,就立马向她表白。管它突兀不突兀,我可不想再一次失去她。你那龌蹉的心想得没错,我是想要第一次见面就带她回家。我只是以防万一以备不时之需,万一她刚好忘记了回家的路或者忘了她的家在哪里。我可不想让那个女孩看到我的房子后,觉得我是一个不爱干净的邋遢鬼。 5 几天都没有见到那个女孩,这大大打击了我的自信心。我变得有些意志消沉。你没有发现吗?我装出了一副没心没肺没事人的样儿。作为一名贴心的优秀作者,我可不想让读者们跟着我难过。这毕竟众口难调,也不能排除有那么几个受虐狂读者。难过悲伤也有好处,它促使我反思,无形中也为我的这次成功艳遇作出了贡献。 从我记事起,我陆续进行了多次艳遇尝试,都以失败收场。偶有幸运的几次,最多也只能进行到对话这一步。明明我和那些潜在的艳遇对象都对视了,眼睛不是心灵的窗口吗?我便一直以为那一刻我们便坠入了爱河。这个观点受到了现实无情的打击。如果我们真的相爱了,那么怎么解释其中从没有一个女孩来找我。难道就没有一个主动型的女孩。那不是爱,对视并不能代表相爱。或许多次的对视才能让我们相爱吧,多么痛的领悟啊!我冷静了许多,终于找到我为什么总能和女孩们对视的缘由。我总是贪婪地肆无忌惮地一直盯着那个女孩看,她偶尔转动的漫无目的的头颅和眼睛便必然与我重合。我成熟了,我看到了我的蜕变和成长,我也感到些许欣慰。 那天傍晚,我终于离开家门,踏上那已知的未知旅途。我怀着无比期待和恐惧的心情,期待与那个女孩见面,也恐惧她认识我。它们具有相同的强烈程度。我走出小区,太阳已经落山,或者只是被城市边缘碍事的楼房遮挡住。初夏的风,已然被加温成热风。各处,三三两两或单独的人,他们的服饰感受到了夏天的来临。树木用拥挤的叶片把自己裹进阴影里,不让一丁点阳光钻进来。这你就不懂了,环境描写很有必要。它不仅可以烘托角色的心情,还能为之后的故事埋下伏笔等。年轻人多看看书没坏处。 我想起,那两天房间里出现的那只苍蝇,便是夏天到来的明证。说实话,我有些厌烦它。他总是在我看书或睡觉时,在我身上跳来跳去,还吹着它那刺耳的唢呐。有时,它让我心烦意乱睡不着觉。我的房子里只有唯一的那只苍蝇,我一直强迫自己这么认为。我觉得我的居所还算干净,绝不可能提供两只苍蝇的生活所需。我和它都是孤独一人或一蝇生活,同病相怜,便也就能更加忍受它的种种恶行。它是不是也感到了孤独,想要跟我说话聊天心灵相通,才恶作剧似地打扰我。你不要耍小聪明,“也”字的确表明了我的孤独,要不然我也不会疯狂地想要艳遇。好久不见,我不知道,它还好吗。 转角过去二三十米就是“金米苏蛋糕”店,我又做了一次不易察觉的深呼吸。令我吃惊的是,那一排商铺门口空空荡荡,连一个行人也没有。只见,个别店铺前停放着几辆电动车和偶尔一辆共享单车,外围停满了车,像纪律严明的死尸部队在站军姿。我有些失望,只好寄望于那个女孩是在店内。蛋糕店并不深,如果她在里面,我一定能看到。我停在店门口,假装四处张望和蹲下系鞋带。 6 突然,从两辆白色面包车的缝隙中,窜出一位美丽的女孩。读者们注意了,你们千呼万唤的艳遇对象就是她。她迎面向我走来,似乎就要吞没我。我不敢呼吸。这个女孩身材高挑,目测172厘米出头,出生于3月21日。我知道,灵魂的暂时出窍,致使我出现了明显的胡思乱想的症状。她有一张光滑又饱满的鹅蛋脸,似玉一般。她的头发不是太黑,长刘海倾泄在侧脸,后脑有一束跳跃的马尾,像拱桥,像绵羊,像彩虹,也像绽放的烟火。 我的身体像是被施了魔法,不受控制般自顾自地跟在她身后。你的指责有道理,这是我为我的变态行为找的借口。我承认我花心,遇见小甜甜就忘了前一个小甜甜。我嘴上完全接受,随你们怎么说。我可不想因此打乱我讲故事的节奏。你看,她的步伐轻盈欢快,在稠密的汽车墓碑间灵巧地穿行跳跃,像一只白蝴蝶。她拥有一颗多么纯净的心啊!不要以为我听不懂,你说我犯花痴,我没意见。这是事实。但你不能说她像村里的疯女人,这明显是你的嫉妒心理在作祟。你肯定是还没受到什么教育的无知小孩。我将保留告家长的权利,如果你再胡搅蛮缠的话。她和你们不一样。就算全世界都疯了,这个女孩也不会疯。请原谅这个恋爱中的男人的胡言乱语吧! 停止喧哗,让我们静静地跟踪下去。我和这个女孩一前一后地走在人行道上。我踮起脚尖走路,像一位流落民间的芭蕾舞演员。这样,我会显得高些,也更加高贵,便会和她更般配。你不要阴阳怪气地说话。任何爱里面,都存在着计算或者价值的衡量,只是我们的自欺蒙蔽了我们的眼和心。她在公交站台等车。我看了下站牌,自言自语公交车怎么还不来,假装我也要坐这儿唯一的20路。我站到长铁凳上眺望。这样,我终于比她高了一些,虽然没有达到恋人间的最萌身高差。我从铁凳下来,寻找更高的所在。我用卫生纸仔细擦干净铁凳。女生大都喜欢爱干净讲公德的男生,虽然她们大都不怎么讲卫生。我发现,铁栅栏和垃圾桶有过于高了,长高作战便只好作罢。她坐在长凳上玩手机。哈哈,我的机会来了。我有个先天的优势,虽然我的身高不高,但我的坐高高呀!笑毛啊,严肃点。我若无其事小心翼翼地坐上长凳。 我们坐在同一条长凳上,恋人般一起等待。我希望,时间在这一刻停止。这样我和这个女孩就能永远在一起。这甜蜜的二人世界,果然妙不可言。你这个单身狗,当然不可能知道恋爱的美好。 7 我偷偷打量她。女孩穿着件白色的短袖T恤,普通浅蓝色窄版九分牛仔裤和系着长长白鞋带的深蓝帆布鞋。她画着淡妆,竟然没有拿包,也没有伞,手机不看时就塞进裤兜里。她也许还在上学,还没有沾染上成年女性的恶习或重担。这是我的偏见,我不狡辩。又或者,她向往自由,下定决心不被消费主义束缚,其它东西也不能。我觉得,她像个大学生,也可能刚高中毕业。一阵微风吹过,抚摸了她的手又挨上我,仿佛我跟她有了亲密的肢体碰触。我闻到了她的味道,淡淡的体香中带着一点药味。我不动声色地拼命吸取她的味道和气息。如果我们几天都坐在那里,我觉得她将完全被我吸入体内。 远处,20路驶来。我心跳加速,打算跟她上车。在车上或下车之后,我一定要找机会跟她说话,还要要上她的电话。我也知道,她就坐在同一条长凳的另一端,那里只有我们俩,这是我跟她搭话的最好机会。我又后悔了,那早已多次遇见的后悔。什么,她没有上车。她一直低头看手机。车都出站了,她才站起身,象征性地往前追了几步。眼看,车也不停,她便没事人似地返回坐下。我们尴尬地互相笑了笑。突然,我听到了一个无比勇敢坚定的声音,就像阿姆斯特朗踩在月球土壤上说的那句话。 我微笑着说:“挺巧的,我们都错过了公交车。”我一直在给自己鼓劲,鼓励我引导我鞭笞我勇往直前。还有持续不断的深呼吸,它消耗了我大部分的体力。还有那强烈的不想再后悔的心情,共同促使我完成了这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举。 “是啊。”她微笑着轻描淡写地说。突然,她转过头,盯着我问:“你认识陈贵这个人吗?” “没听说过。我跟他像吗?他是大明星吗?”我兴致高昂地问她。我也感到莫名其妙,突然冒出个陈贵,难道是她喜欢的人。不管了,难得这个美丽的女孩跟我说话,我可不能怠慢了她。我要让她知道,跟我聊天是多么开心。 她只说:“有点。”美丽女孩的心情变化起伏之快,真是令人难以捉摸。 我们又陷入沉默。我有一个绅士们都有的毛病,见着美女,我就会变成一个一本正经的沉默寡言之徒。这会表现得很明显。这可能也是她们都不喜欢我的原因。 天已经黑了。远处,又驶来一辆公交车。这迫使我开了口,对她说:“我们一起吃晚饭吧。” 她说了一声:“好。”她从长凳上站起。 在公交车前灯的照射下,我们并肩朝几米外的牛肉面馆走去。就你能说是吧,说什么我们俩不可能肩并肩。要知道,我是踮起脚尖的,虽然还是比她矮一点。 8 好吧,我们一起走进那家“自强牛肉面馆”,行了吧。我向店员要了一个加肉的大份牛肉面。她对店员说:“我太饿了,跟他一样。”店员是一个中年妇女。中年妇女拿来茶壶茶杯便到后厨通风报信,应该是让我们自己倒茶喝。我把倒好的茶推到她眼前的桌边,这样会显示出我的教养。她说:“谢谢你。”我们面对面坐着,一边喝茶,一边相视而笑。 她微笑着问我,说:“你喜欢我吗?”她似乎看透了我的心。 我被口中的茶水呛得不轻,舔洒在各处的茶水同时,连忙说:“喜—欢—,喜欢。”我猜她是故意挑选了我口含茶水的时机来问这个问题,真是古灵精怪,竟然对我恶作剧。你说得轻巧,吃根灯草。还说什么骨气,男人的尊严,还愤怒地表示怎么不把捉弄的我的人按在地上打。活该你们单身一辈子。傻子都知道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在这之前,我与女性最深入的关系也就是吃饭,还从没有女生问我喜不喜欢她。她们才不在乎呢。我有一个天赋,只要我接近谁谁就会讨厌我。她没有讨厌我。我觉得我们的关系稳了,激动万分。 她一本正经地说:“那你说几遍,史小玉,我喜欢你!” 她像是在考验或调戏我,我都乐意至极。我连忙看着她说:“史小玉,我喜欢你!史小玉,我喜欢你!史小玉,我喜欢你!……”我一连说了好多遍。如果不是她的制止,我本想一直说下去。她说她喜欢惊喜的感觉,让我在不经意时说出。刚开始我的声音颤抖磕磕巴巴,后来便娴熟地信手拈来。没想到,当面对女生说“喜欢你”的感觉竟是如此美妙。你说得没错,这是我第一次面对面的表白。以前,我只在QQ或微信上用文字表白过,连打电话表白都不敢,不敢听到对方的声音。我知道,那些表白无一例外都是自知毫无希望后的垂死挣扎类的自杀完结型表白。 我问她说:“史小玉,我喜欢你!中的‘史小玉’是谁啊?” 她假装生气地说:“小家伙,竟敢捉弄我了。”她骂我,我也感觉好爽啊,再多骂我一点。原来我是抖M体质。 她摸出手机,好像想起什么事似的,一边滑手机一边说:“对了,我手机里有一张陈贵的照片,你看看你们是不是有点像。”说着便把她的手机递给我。我盯着照片仔细看。她看着我,似乎想要得到我的肯定答复。她接着说:“你们的整体有点像,闪躲的眼睛就更像了。其它不怎么像。” 我觉得,我小时候比他更帅些。她一定会更喜欢我。那就是一张普通小学男生的大头照,微笑着,勉强像是个可爱又听话的孩子。我承认我吃醋了。我小声对她说:“是挺可爱的。”同时把手机递还给她。 她有些胆怯地问我,说:“我叫你陈贵行不行?我知道这有些强人所难。” 悲剧发生了。**都能看出来,她喜欢的是陈贵,不是我。我和陈贵本就有相似之处,那也是我的一部分。她至少喜欢我的那部分,我有信心让她喜欢上我的全部,就是整个我。我笑着说:“当然没问题了,你叫我什么都行。史小玉,我喜欢你!” 她也笑着对我说:“陈贵,我喜欢你!” 我们就这样说笑着,我一句她一句。好不热闹,像是又回到了童年。好了好了,就你严谨,你怎么知道没有小孩的童年是在互相说着“我喜欢你”中度过。我们继续闲聊。 9 她突然对我说:“我们拥抱吧!”美女就是不一样,能很自然地说出这句话。她们从小被人们包围,大部分请求都能得到满足,便会肆无忌惮地提出那些直率的要求。也可能,正因为他人都只在乎她的美丽,而忽略了她,她便更想得到那真正的爱。 我赶紧用手背擦干净突然窜出的鼻涕,并立马站起来军人般地说:“好。” 她也站起来,把身体挪到两排桌椅之间的过道里。我哆哆嗦嗦地从座位里挤出来,站到她面前。我仰起头看她,她低头看我。我们靠对方更近一些。我感到史小玉呼出的气息轻轻拍打在我的脸上。我听到了我的心跳声,像躁动的小孩敲击出的鼓声。你再怎么笑话我,我都不会生气。你们是在嫉妒我,我马上就要和她进行亲密的肉体接触了。停顿的时间有些长,我不知该如何动作。 她说:“抱我。” 我屏住呼吸,生怕她闻到我呼出的异味,又把双脚各往前挪了一步。我本想举起双手,搂住她的脖子,没有成功。我怎么也举不高的双手,轻轻地抱住了她又细又软的腰。她的双臂轻松越过我的双肩抱住了我的脖子。像是妈妈拥抱儿子,也像儿子进入妈妈的怀抱。我们站在过道里一动不动。当时,店里只有我们俩,没有给其他人添麻烦。我的下巴靠在她的右肩。我细细品尝那我已吸食数次的史小玉的淡淡体香和发香,像吸食鸦片一般。你不要大惊小怪,这只是个文学的比喻,还要举报我吸毒。我可是守法公民,连哪怕一丁点烟酒都不沾。我并不知道吸鸦片是什么滋味。 我感到胸前软绵绵的东西,像绵羊身上厚厚的细羊毛。当我意识到那是她的胸时,我的心跳更快了。我的心脏猛烈撞击着她的胸膛,使她不时向后跳起。就像早期香港武打片中,一个武者不断出拳打击另一个武者的腹部使其“啊啊”地向后跳起一样。你觉得你很搞笑是吧,说我的胸勉强只能碰到她的肚子。 她断断续续地说:“好~了~松~开~吧。” 我僵硬的四肢像镣铐般张开,把她放了出来。我抱歉不知说什么,便伸出右手做了个绅士或服务员的“您请”的动作,对她说:“请坐。”我们坐回原位。 她说:“看来你不经常拥抱。” 面对她不留情面的拆穿,我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是的。你这么漂亮,肯定好多人想抱你。” 她笑了一下,有时做下手势一边说:“这一年是的。以前没人愿意跟我拥抱,我就自己抱自己。我把它命名为‘自我拥抱’,即‘自’拥抱‘我’。” 我眼睛一亮,对她说:“没想到,我们一样。我很小就开始拥抱自己。我一直以为全世界就我一个人这样呢,我是不是很自大?”我有些疑惑,史小玉这样的大美女也会缺少拥抱。也有这样的可能,简单的化妆打扮才让她的相貌出类拔萃。在大学里,我遇到过这样的女同学。瞧你说的这是什么话。就算是整容又怎么了,一个人难道没有决定自己身体的自由和权利吗! 她说:“我也一直以为它是我的发明呢!还想过要去申请专利,并幻想它在未来那个人人疏离的社会里能成为最流行的游戏。你还记得那美好的感觉吗?” 我迫不及待地说:“当然记得啦!实不相瞒,最近,我每天都会对着镜子拥抱自己。两臂抱住自己的胸口,双手摸着自己的肩或背。闭不闭眼都行,我就感觉到了那无比舒适温暖安全的美妙感觉。” 她也一边拥抱自己一边说:“我是一个贪婪的或爱幻想的人。我为了一直感受到拥抱的快乐,或者想象和我得不到的恋人的长久地拥抱。我会站在镜子前,用宽的透明胶带缠捆住正在自我拥抱的我。我便能更加长久地沉浸其中,直到精疲力尽为止。” 我想:我和她“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没想到,她竟有如此的经历和内心世界。我意识到,越是了解,爱就会变得越是深刻或平淡。我对史小玉的爱无疑是更加深刻了。 10 一个小时过去了,我们的牛肉面却还没有来。我发现,那个中年妇女店员自从去到后厨,就再也没有出来过。我一直想要去催促一下,好让她知道我是一个贴心的男人。说不定,她便会因此喜欢上我或更加爱我,从此我们便能过上幸福的生活。对我来说,站起来去催促别人并不容易。也许,“慢工出细活”是这家店的特色,说不定还是他们家这个匠人世家祖传的家训。***又吐槽我。我如此气急败坏,是因为你戳中了我的痛点。我胆小懦弱,不敢对那过长的时间提出意义。我冷漠自恋,不能为了获得她的青睐改变自己。我窝囊无能,却不想就这么孤独地过一生。 终于,我站起身,对她说:“我去催一下。”便沿着过道向后厨走去。 我小心翼翼地靠近。我听到“嗒嗒”声传来,应该是和面时面团撞击案板的声音。我有些气愤,没想到他们面都还没和好。我加快步伐,掀起门帘,和面的“嗒嗒”声愈加清晰。我站在后厨入口,被几米外的景象惊呆了。中年妇女店员弯腰立着,双手向前撑在灶台边缘,碎花长裙腰间垂下,露出硕大的屁股。应该是大厨的肥胖男人,裤子褪到脚腕半裸着,双手抓着女人的腰,不断前后撞击着****股。中年妇女晃动的头艰难地一直看着我,朝着那个方向,她便能时刻观察店里的情况。肥胖的大厨低着头,满脸汗珠不时滴落,像头老黄牛。他用那双厚实的树皮一样的手擦去脸和她的屁股上的汗珠,一点都不讲卫生。他们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我傻了,不知如何是好。 中年妇女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便先开了口,头一前一后地说:“小伙子,快了,马上就好了。这是我们每次做牛肉面之前的必做功课,只有先清洁身心心无旁骛一心一意才能做出最好吃的牛肉面。这些汗就是脏东西。”中年女人不说话了。他们撞击的速度明显加快,似乎是为了我们能更快地吃到那最美味的牛肉面。我又想到,真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只有辛勤劳作才会有所收获,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等等。别不好意思,你们不说话了。我猜你们正感动地掉眼泪,不想违心地拆台便沉默了。我退了出去,怎么也不相信这个中年女店员的鬼扯。 我坐回座位,对她说:“快好了。” 我不自觉笑了出来,为说出这么一句双关的话。一是她们的“清洁”,二是我们的大碗牛肉面。看到我笑,她也笑了。她可能在笑我这么饿了还能笑出来的这种乐观豁达随遇而安的诗人气质,也可能她看出了“快好了”之后隐藏的“还早呢”。我们无力地相视而笑。 11 她微笑着对我说:“想不想听我的故事?” 我本能地说:“想。” 她接着说:“你要是喝酒的话,我就给你讲。” 我没有思考地说:“好。” 我多年来滴酒不沾,讨厌喝酒。为了艳遇,我不得不弯曲我高贵的脊梁。我走到收银台,那里空无一人,便擅自打开冰柜,拿出两瓶乌苏啤酒。 她自豪地说:“我从不喝酒,酒量也不行,就你一个人喝吧。” 我没有说话,只能勉为其难地接受我要喝掉两瓶啤酒的残酷事实,本打算一人一瓶。你说得对,是我自作自受,罪有应得。我是想过把她灌醉,然后行不轨之事。我太幼稚,一来她早早看穿了我,二来也不想想我那渺小的酒量。我给自己倒上一杯啤酒。 她开始认真地说:“两年多以前,我还是一个外科医生,在焉耆县的河南医院工作。我一毕业就在那里,已经工作了好几年。就是县城里开都河南岸的一家医院。一直以来,我只是按部就班的干活,没什么出彩的地方,也没有出什么差错。直到两年前的那个夏天,我遇见了她。她是我负责的一个病人,年轻又美丽,才刚刚高中毕业。她得了一种怪病,各个科室都不敢接收她。我自不量力地说我愿意试一试。她的四肢末端长出“小蘑菇”样的肉状物。那之后,我每天都在医院值班。一来可以时时关注她的病情,二来有更多的时间去翻阅书籍或浏览网络,为了搞清楚那到底是什么病。她的病情不断恶化。眼看着那些小蘑菇,从四肢末端到四肢顶端再到背胸腹部,不断扩张着她的疆域。她肉眼可见地一天天变得苍白无力。那天使一样的女孩就要凋谢。每天,她要么坐在床头,要么坐在窗边。她静静地看一本名叫《一次艳遇纪实》的小册子,不知翻来覆去看了多少遍。她太喜欢这本书了,或者是不想给别人添麻烦说换另一本。我一点忙也帮不上,她的病或者爱好。不到二十天,她便去世了。” 她低下头,一片寂静。也许,他又沉浸到由那个女孩的去世引发的悲痛之中。没过多久,她抬起头看着我。 她接着说:“我要告诉你全部的真相。大学毕业之后,父母一直催我赶快找对象结婚。我偶尔便在护士中间找找,或到街上去找,没有一次成功。谁叫我矮黑穷丑,情商低,还只喜欢漂亮的。活该。有些时候,我觉得没有什么是一部日本电影解决不了的,要不再多看几部。直到遇见她,我才知道现实中的爱最美好。每天,我都会和她拥抱,把她抱到床头或桌边。她的妈妈手抖得厉害,没有力气将她抱起。严重时,她能把水杯抖到病房外,像是技艺高超吉他手。她妈妈可能是贫血,也可能是帕金森氏症的早期或晚期。那温暖的拥抱,让我第一次体会到了爱,两性之间的爱。你知道我有多幸福吗!我每天都体验着那样的爱。我知道,我变态又恶心。她还是个学生,才十八岁。我比她大十几岁,勉强都可以当她的叔叔。令人发指的是,我利用了她,利用她对我的信任,病人对医生的信任。她的信任是那么坚定地纯洁,充满尊敬和谢意。我却只看到她美丽的容颜,把她当作我发泄欲望的工具。对不起。我也侮辱了这三个字。我喜欢她。我又玷污了“喜欢”和她。那时,我还是名叫陈贵的男医生,她是一位叫史小玉的女学生。” 她有些激动,终于停止。我更了解她了,不知该说点什么,便默默看着她。 12 很快,中年妇女店员用托盘端出两大碗牛肉面,分别放到了我们面前。我们开始狼吞虎咽吃牛肉面,实在是太饿了。大厨和中年妇女坐在只隔着过道的座位上看我们吃饭,露出由衷的欣慰之情。他们仿佛是在为自己的劳动获得顾客的认可而激动不已,丝毫不在乎一晚上只有我们两个客人。他们多虑了,真的是我们太过饥饿。 我忍你们很久了,你们说话太难听。说什么她去了泰国,她是人妖,等等。难道我们中国就做不了变性手术吗!为什么要舍近求远,长他人志气灭自家威风。足球不如,也不能说明医疗也不如。这也是我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遇见变性人。也许,我们国家的变性人是还不多。这不能说明我国的变性手术能力落后于泰国。作为一个中国人,我客观地说,我国的医疗技术无比发达地领先于全世界,而且一直在飞速发展之中。我的气愤达到顶点,我要举个例子来捍卫我国的医疗事业。我不光要对你说,还要对这个世界说。我要让她知道,我会一直站在她身后,为她加油鼓劲。 我对他们说:“我的父亲是一个任劳任怨的农民。从他有记忆开始,他便一直在干活。特别是一直以来,他都用右肩扛或拉重物,毕竟右撇子右肩力气更大。像是扛猪草,背柴火,拉磨盘,扛稻谷,西红柿袋,水泥袋,酒花袋,尿素化肥,甜菜辣子装车,拉车,等等。久而久之,他的右腿便明显被磨短或压短,足足有十公分。这让父亲疼痛难忍、苦不堪言。还有人说他是瘸子,虽然的确很是相像。他便想去做手术,让它们一边齐。我们问了,正规医院少说都要上万。父亲决定在乡上的小药店做截肢手术,全部下来,才花了一千二百多。手术很成功。父亲不再是瘸子,只是比以前矮了十公分。截肢手术是把父亲正常的左腿截短,跟瘸了的右腿一样长。几年后,父亲的右腿又短了一截,又成了瘸子。那个小药店有着良好的售后服务,之后又做了四五次截肢手术,每一次的价格都只是前一次的一半。上个月,我回家。父亲告诉我,说他的手术终于彻底地成功结束了。我低头一看,父亲的两条腿完全没了。他的屁股挨着地板砖上,整个人只比凳子高出一头。父亲靠双掌撑起上身行走,便再也不会磨损右腿。” 他们都没有说话,两个女人在擦眼泪,大厨转头看着身后的天花板。她们流下的是感动的热泪,为我们生活在这个强大的祖国。一个小小的药房竟能进行这么复杂的连续剧手术,不止说明我国医疗水平发达,更体现了我国全方面的强大。 13 我们快快吃完牛肉面。一看,中年妇女店员和肥胖的大厨已不在我们旁边,坐到了收银台后面。她似乎也发现那两人在远处,便对我说:“父母们都生活在苦难里,我太自私,不会真的有行动去拉他们一把。两年多以前,妈妈打来电话。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联系。她告诉我,说我爸最近有几次用电饭锅做米饭忘记按煮饭键,等到要吃饭时,才发现还是凉水泡米。我知道是我爸老了,老糊涂了,可能是老年痴呆的前兆。我什么也没做,只想逃避,压根不想照顾他,甚至不想与他们有任何联系。那之后,我与我的爸妈再也没有过联系。”我觉得她坦诚,却也冷漠地冷血。 他招呼女店员,要来两瓶乌苏啤酒,对我说:“这次我们一人一瓶。虽然我觉得啤酒特别难喝。接着讲我的故事。我刚才讲到哪了?” 我回忆了一下说:“你讲到,你喜欢的那个高中女生去世了。” 我们对着啤酒瓶偶尔喝一口。她说:“我一直认为,我是真的喜欢她,不只是馋她年轻的身子。这的确很难说,那之前,我一直没有恋爱的经历,都是单方面的爱,便也就不知道怎样的感受才是爱。就算是这一两年,我和他人相爱过,至少我们都这样说和认为。它就是爱吗,我和对方的感受一样吗。不一样。那就是爱,看来爱只能是单方面的,具有个体特异性。每个个体也很难描绘他的爱到来时其身体和心理的感受,便只好用文字“爱”具体化。这又反过来加剧了那感受的难以捉摸。所以我确信,我喜欢她,深爱着她。在这一点上,希望你不要有所怀疑。或者,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爱,那只是人类为了更容易生存下去集体幻想出来的东西。” 我笑着脱口而出说:“好。史小玉,我爱你。” 她也笑了,对我说:“陈贵,我也爱你。不过,你要严肃一点,再嬉皮笑脸,我就打死你。”受虐狂的我假装听话地点点头,心里却乐开了花。 她接着说:“说实话,我和她的爱可以等价于我和她的拥抱。在她去世后,我依然记得那拥抱,或只记得那拥抱了。她的笑容,她的眼神,她的气味,都肉眼可见地不断从我的世界模糊甚至消失。我很难过,我再也想不起它们。就算再一次遇见都会是陌路,我像一个马上就要彻底失去记忆的人。我不想忘记我对她的爱,我要趁着我还记得的那微弱的拥抱,去留住那爱的感受。有刺激才会有感受,有针扎才会有痛,那有她的拥抱才会有我感受到的爱。我便拥抱自己,想象成是她在拥抱我。阴冷的卫生间里,我贪婪地感受那拥抱偶然带给我的强烈又细微的爱。随着时间的推移,没有了外在的不断刺激,身体和心灵便像失去轨道的列车,无法时时找到爱的目的地。这成了碰运气。恐怖的事实是,拥抱也在远离我。我必须想办法留住它。” 同样都是自我拥抱,她的明显比我来得更加深刻。 14 她喝了一口啤酒,接着讲:“不久之后,我灵感迸发,想到一个疯狂的计划:雕刻。说实话,我为我找到的解决办法感到激动,感到高兴。你可以把它理解为整容,极致的整容,整容2.0。我的目标并不是要把我完全雕刻成史小玉,而是史小玉和陈贵的综合体。我外在的一切将变成史小玉,而我内在的感觉和思想还必须是陈贵才行。这两方面,我都要做到极致才好。这样我看到镜中的自我拥抱就是我拥抱着她,而且我也将感受到那拥抱中蕴含的爱的感受。我也知道,我这么做将会与这个世界隔离。我对这个世界并没有太多的留恋。我决定如此。” 她喝了一大口啤酒,接着说:“自从想到雕刻,我很快便开始实施这个计划。既然要把我的外在雕刻得跟史小玉一模一样,那我对她的外在要有更加全面深刻的认识才行。还好我有她的许多裸体照片,本是为了研究她的怪病所拍。我坦白,这其中很大的成分是为了我和我的眼睛的变态欲望。我知道他不可能喜欢我,便提早做了这以备之后我的变态所需。通过一系列艰苦的数学计算,像是给她做了个核磁共振,我便完全了解了她的身体。接着,我还阅读了一些有关整容的书籍,觉得它们很有必要。在不断的思考与实践中,我脑中有关雕刻的过程也日渐清晰和完善。我要准备齐全必要的工具器材和原料,一旦雕刻开始,就没法再做这些。要知道所有事,包括前期准备、实施雕刻和后期恢复,都由我一人完成。” 她又吞下一大口啤酒,立刻说:“终于,雕刻开始了。首先,我从我的身体框架开始雕刻。经过精细的测量与计算,我的身体要加长11厘米。具体到各个部位,颈椎加长1厘米,腰椎加长3厘米,大腿加长3厘米,小腿加长4厘米。不要认为这是我的任意而为,这样才能与史小玉的身体精确匹配。那些数字都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我实在记不得了。我坐在卫生间的镜子前进行雕刻手术。我先用在天然气灶上火焰灼烧消毒的水果刀切开相应部位的皮肉,再用同样消过毒的小锯子锯开脊柱或腿骨,我可不想伤口感染发炎,最后塞入事先准备好的在沙子里爆炒过的相应大小的干燥竹子骨头即可。为了不留下疤痕,我用事先买来的无痕针线缝合伤口。镶嵌这个环节便结束了。然后,我开始对我的骨头进行更加细致的雕刻。俗话说的好,美人在骨不在脸。我的外在要变成史小玉,只需要把我的骨骼雕刻成跟她一模一样即可。我一样地切开皮肉,让骨头完全显露出来。我拿起小铁锤小心地敲击尖端靠在骨头表面的钢铁凿子,像几十年前的打石匠在凿石头。我打掉那些多余的部分,男人的骨头怎么说也要宽大些,然后用砂纸磨平,盖上皮肉缝合即可。这个方法多用在关节处。对于关节之间或长或短的骨头,我用自制的小刨子或削铅笔的小刀把它们刮细。我还制作了弯曲的手柄,可以用它夹住那些雕刻工具,对看不见的部位进行精心雕刻。不得不说,这是自主手术领域的伟大发明。我也觉得有点王婆自夸了。不管这么说,雕刻是一个技术活,需要雕刻者时刻集中注意力去精雕细琢。最后,还需要种上适宜的皮肤。如今,每家美容医院里都至少养殖了上百种皮肤以供出售,有的药店也有。那些皮肤是活的皮肤细胞,它们具有强大的增生能力。只要在原有皮肤中注入一点,它们就能吃掉那些老的细胞,直至全部吃完为止。新皮肤便布满整个身体。现在想想,真是花冤枉钱买了那些高级的缝线。我挑了一种和史小玉相同的皮肤注入,两个星期就覆满了我的整个身体。他的皮肤平滑紧实有弹性,有点淡黄,可能是生病的缘故。到此,整个雕刻过程便宣告完成。” 你不要瞎操心,小刨子和小刀肯定也是消过毒的。 她似乎有些累,喝了一口啤酒,似乎想起什么,又说:“说出来,你可能不信。这整个过程,我都没有打麻药。那的确是令人难以忍受的刻苦铭心的疼痛。疼痛隐约有一种令人上瘾的感觉,也许所有的感觉都是如此吧。我承认,我是一个受虐狂,至少有受虐的倾向。我也是雕刻之后才有的这个发现。我一开始就计划不使用麻药,真的不是为了获得那由疼痛带来的快感,而是为了那种失去爱时悲伤得令人上瘾的感觉,它与疼痛感类似。我也是为了不破坏我的神经系统,麻药有这样的副作用。神经系统或者由它而来的感觉,就是我要竭力保持住的陈贵的内在的重要组成部分。雕刻的唯一目标是让陈贵拥抱史小玉,进而让陈贵感受到爱。不得不说,我成功地达到了目的。我无数次地自我拥抱,爱便一次接着一次来到,美妙,幸福。” 她嘟囔着,头趴倒在桌面,醉了。
一次艳遇纪实 一次艳遇纪实 1 这是一个美好又恐怖的艳遇故事。在讲述我的艳遇之前,我必须郑重声明,此文的真实性不容置疑,我将完全真实地记述它。主观上,我不存在丝毫欺骗大家的坏心眼。况且,这事对我来说,充满不可思议的成分,似乎就发生在昨日,便不会因记忆模糊落下不实之嫌。我也将竭力避免夸大其词等文学的花里胡哨。我说这些,是要向读者们表明,我不是一时头脑发热或出于炫耀才写下这篇文章。我就是想要记叙它,帮助我的记忆永远不要忘记。为了达到这一目的,“真实”便成了我唯一可能的选择。它也必将与这篇文章完美契合。需要说明一点,在这篇文章里,引号没有让引号中的文字产生其它意思的魔力。更进一步地说,每一个段落,每一句话,每一个字词或标点,都不会包含除字面意思以外的任何内涵。不管那内涵是更深刻,还是更肤浅或差不多的意思,都不可能。这也算是先礼后兵,此文严禁读者歪曲捏造。我保留采取法律手段的权利。接下来,我将和盘托出我的这次艳遇经历。 2 说实话,我并不会把这次艳遇全部归功于偶然的运气。它充其量算是其中的一部分原因,不是决定性因素。我这样说,是对大众一提到“艳遇”便联想到“运气”的这种刻板的固有印象的反驳。我觉得,我能经历这样一次完美的艳遇,是我的努力付出的结果。也就是说,“艳遇”完全有迹可循。读者们可以按照我之后讲到的方法便宜行事,当然,这也并不能一蹴而就。正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一份耕耘一份收获,阳光总在风雨后,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等等。我一直坚信文学应该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文以载道便是如此。我要向社会传递一种正能量,幸福不会凭空降临到你我的头上,只有努力奋斗才有收获的可能。俗话说得好,幸福是奋斗出来的,努力造就艳遇。这也是我对有志于艳遇事业的各国人民的一点经验谈。请你原谅我的激动、得意忘形和语无伦次。我深呼吸,试着平静下来。这能让我更加真实地还原故事。 3 接下来,我就让大家看看什么是“努力造就艳遇”,你们一定会由衷地敬佩我。 傍晚,就是我即将遇见我的艳遇对象的那个傍晚,我准备出门。和大家一样,我当然预计不到这次出门能遇见她。我就坦白说了吧。那天和那之前的几天,我都按时出门,早晚各一次。我佯装去吃饭,其实是为了偶遇那个女孩。这个女孩不是我的艳遇对象,这篇文章的女主人公,她是另一个女孩。这将减少许多戏剧性和浪漫色彩,但这是事实。 那之前几天的另一个傍晚,在小区外高层楼房地面一层上一间挨着一间的其中一间商铺门口,我发现了那个女孩。她文静地逗着刚会走路的小婴孩,偶尔试图把他或她抱起。第一次擦身而过,我已被她深深吸引。在吃牛肉面的过程中,我一直想着她,想要快一点再次见到他。我迅速吃完牛肉面,往回走去。我又看到了那个女孩。她还是站在那里,“金米苏蛋糕”和“四季花店”之间。她在闲聊着乘凉,顺便观看荒废的“四季花店”正被工人们卸下铝合金门框。我路过时,那个工人拆下门,正慢慢地倒靠在他的肩膀。为躲避扬起的灰尘,她随着人群一齐向旁边的蛋糕店门口转移。我路过了她。当我最后一次转头看她时,她竟也看向了我。我们短暂而又长久地对视。我确定我们爱上了彼此。你笑个屁啊,没心没肺的家伙。我已记不清她的样貌。她的全部形象只剩一具模型的模糊的轮廓。然而那双闪着光亮的眼睛,它依然清晰可见。当时,我便单方面定下了每天早晚出门去和她相遇的约定。你还笑,小心我打死你。 我推测,那个女孩可能在“金米苏蛋糕”上班。她的气质和蛋糕店很搭。你说得没错,她与“四季花店”更契合。我反思为什么当初没想到这一点呢?我想,我的潜意识故意忽略了它,这样我还是能每天在“金米苏蛋糕”见到她,而花店已经拆掉,就只能立马搭讪她。我胆小,我不敢当着其他人的面向她要电话,害怕被打。我想,反正能天天见到她,我可以在合适的时机走进蛋糕店,假装犹豫着不知该给女友挑哪个,只好询问她的意见,并完全按她的建议购买了蛋糕,写上一张“送给你的夏日第一块蛋糕”的便条,然后,我将蛋糕和便条一起给她。我们又深爱地对视。懒得理你。她有些害羞,还是收下了,也可能是为了多卖一些蛋糕或者迫于我的帅气的容颜。别笑!为了更好地开展生意往来,我要到了她的电话。这个计划也有风险,万一她是老板娘,肥头大耳的老板突然从后厨拿着菜刀冲出,等等。 如今,我也觉得想得倒美。那之后,我没有再遇见她。 4 俗话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我是为了与那个女孩相遇,那个我无比重视的存在。我打扮自己,刷牙洗脸,穿上干净的T恤,纯白或浅绿色那件,带上现金,确认微信和支付宝里有足够的钱。我也想过,穿上西装皮鞋,会显得正式一些。算了,机灵的她可能因此看穿我的心思,路过的行人也会笑话我。我穿着短裤和拖鞋出门。你才污染市容,你们全家都污染市容。它们让我感到舒服和满意。这为我凭添了几分放浪形骸的特立独行,随遇而安、不与世俗同流合污、怀才不遇、厌倦官场、思念家乡的邋遢文人气质得以显现。 你们由此判断我是一个自卑的人,一点没错,我试图用外在的美貌掩饰我的自卑。这依然不妨碍我在有些方面表现出自大。我的自卑来源于我的牙齿。它还算齐整,只是两颗门牙间的裂缝越来越大。正相反,这让我稍稍自信了些,毕竟这可是我与罗纳尔多的共同之处。让我难以启齿的自卑是,每天刷牙时我的牙齿总是在流血。在家里,或我一个人时还好。自从上高中,开始集体的宿舍生活,我便遭了秧。可恶的男同学们嘲笑我比女人还女人,女人一个月来一次月经,而我一天一次。你又在分析什么,说我这句话可能同时遭到女权主义者的赞扬和炮轰。你别瞎**分析了,那很可笑。这些文字不值得如此。更有沉迷股市赔得衣衫褴褛的同学,给我取了个“日经指数”的绰号。这些给我造成了不可逆的心理损伤,让原本阳光开朗的大男孩变得胆小阴沉。我坦白,我撒了谎。我的自卑来源更早,来自我最亲密的人——妈——对我的伤害。那是小学低年级,或者我还没上学的时候。我妈很丑,整个人干瘪,黢黑的脸遮住了密布的雀斑,突出的牙床让龅牙不那么明显,背有些微驼,活脱一个丛林女猩猩。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如此丑陋之人,刷牙时落下的泡沫竟是雪白。我想,我到底是有多不堪才会遭此厄运。我将此事怪罪于我的妈***陋,我爸我姐有标致的相貌和白色泡沫便很匹配。我自卑的是我竟不如我的丑妈。感谢你们对我的安慰,还说那是缺乏维生素,甚至要给我寄来药物或水果。这让我感动,没想到你们中也有好人。 谁能想到,就是这样一个自卑到骨子里的我,竟经历了大部分一生不曾经历的美好的艳遇。不能不说,这是一个奇迹,世事难料啊!我还收拾了房间的各处。我已无数次下定决心,只要再遇见她,就立马向她表白。管它突兀不突兀,我可不想再一次失去她。你那龌蹉的心想得没错,我是想要第一次见面就带她回家。我只是以防万一以备不时之需,万一她刚好忘记了回家的路或者忘了她的家在哪里。我可不想让那个女孩看到我的房子后,觉得我是一个不爱干净的邋遢鬼。 5 几天都没有见到那个女孩,这大大打击了我的自信心。我变得有些意志消沉。你没有发现吗?我装出了一副没心没肺没事人的样儿。作为一名贴心的优秀作者,我可不想让读者们跟着我难过。这毕竟众口难调,也不能排除有那么几个受虐狂读者。难过悲伤也有好处,它促使我反思,无形中也为我的这次成功艳遇作出了贡献。 从我记事起,我陆续进行了多次艳遇尝试,都以失败收场。偶有幸运的几次,最多也只能进行到对话这一步。明明我和那些潜在的艳遇对象都对视了,眼睛不是心灵的窗口吗?我便一直以为那一刻我们便坠入了爱河。这个观点受到了现实无情的打击。如果我们真的相爱了,那么怎么解释其中从没有一个女孩来找我。难道就没有一个主动型的女孩。那不是爱,对视并不能代表相爱。或许多次的对视才能让我们相爱吧,多么痛的领悟啊!我冷静了许多,终于找到我为什么总能和女孩们对视的缘由。我总是贪婪地肆无忌惮地一直盯着那个女孩看,她偶尔转动的漫无目的的头颅和眼睛便必然与我重合。我成熟了,我看到了我的蜕变和成长,我也感到些许欣慰。 那天傍晚,我终于离开家门,踏上那已知的未知旅途。我怀着无比期待和恐惧的心情,期待与那个女孩见面,也恐惧她认识我。它们具有相同的强烈程度。我走出小区,太阳已经落山,或者只是被城市边缘碍事的楼房遮挡住。初夏的风,已然被加温成热风。各处,三三两两或单独的人,他们的服饰感受到了夏天的来临。树木用拥挤的叶片把自己裹进阴影里,不让一丁点阳光钻进来。这你就不懂了,环境描写很有必要。它不仅可以烘托角色的心情,还能为之后的故事埋下伏笔等。年轻人多看看书没坏处。 我想起,那两天房间里出现的那只苍蝇,便是夏天到来的明证。说实话,我有些厌烦它。他总是在我看书或睡觉时,在我身上跳来跳去,还吹着它那刺耳的唢呐。有时,它让我心烦意乱睡不着觉。我的房子里只有唯一的那只苍蝇,我一直强迫自己这么认为。我觉得我的居所还算干净,绝不可能提供两只苍蝇的生活所需。我和它都是孤独一人或一蝇生活,同病相怜,便也就能更加忍受它的种种恶行。它是不是也感到了孤独,想要跟我说话聊天心灵相通,才恶作剧似地打扰我。你不要耍小聪明,“也”字的确表明了我的孤独,要不然我也不会疯狂地想要艳遇。好久不见,我不知道,它还好吗。 转角过去二三十米就是“金米苏蛋糕”店,我又做了一次不易察觉的深呼吸。令我吃惊的是,那一排商铺门口空空荡荡,连一个行人也没有。只见,个别店铺前停放着几辆电动车和偶尔一辆共享单车,外围停满了车,像纪律严明的死尸部队在站军姿。我有些失望,只好寄望于那个女孩是在店内。蛋糕店并不深,如果她在里面,我一定能看到。我停在店门口,假装四处张望和蹲下系鞋带。 6 突然,从两辆白色面包车的缝隙中,窜出一位美丽的女孩。读者们注意了,你们千呼万唤的艳遇对象就是她。她迎面向我走来,似乎就要吞没我。我不敢呼吸。这个女孩身材高挑,目测172厘米出头,出生于3月21日。我知道,灵魂的暂时出窍,致使我出现了明显的胡思乱想的症状。她有一张光滑又饱满的鹅蛋脸,似玉一般。她的头发不是太黑,长刘海倾泄在侧脸,后脑有一束跳跃的马尾,像拱桥,像绵羊,像彩虹,也像绽放的烟火。 我的身体像是被施了魔法,不受控制般自顾自地跟在她身后。你的指责有道理,这是我为我的变态行为找的借口。我承认我花心,遇见小甜甜就忘了前一个小甜甜。我嘴上完全接受,随你们怎么说。我可不想因此打乱我讲故事的节奏。你看,她的步伐轻盈欢快,在稠密的汽车墓碑间灵巧地穿行跳跃,像一只白蝴蝶。她拥有一颗多么纯净的心啊!不要以为我听不懂,你说我犯花痴,我没意见。这是事实。但你不能说她像村里的疯女人,这明显是你的嫉妒心理在作祟。你肯定是还没受到什么教育的无知小孩。我将保留告家长的权利,如果你再胡搅蛮缠的话。她和你们不一样。就算全世界都疯了,这个女孩也不会疯。请原谅这个恋爱中的男人的胡言乱语吧! 停止喧哗,让我们静静地跟踪下去。我和这个女孩一前一后地走在人行道上。我踮起脚尖走路,像一位流落民间的芭蕾舞演员。这样,我会显得高些,也更加高贵,便会和她更般配。你不要阴阳怪气地说话。任何爱里面,都存在着计算或者价值的衡量,只是我们的自欺蒙蔽了我们的眼和心。她在公交站台等车。我看了下站牌,自言自语公交车怎么还不来,假装我也要坐这儿唯一的20路。我站到长铁凳上眺望。这样,我终于比她高了一些,虽然没有达到恋人间的最萌身高差。我从铁凳下来,寻找更高的所在。我用卫生纸仔细擦干净铁凳。女生大都喜欢爱干净讲公德的男生,虽然她们大都不怎么讲卫生。我发现,铁栅栏和垃圾桶有过于高了,长高作战便只好作罢。她坐在长凳上玩手机。哈哈,我的机会来了。我有个先天的优势,虽然我的身高不高,但我的坐高高呀!笑毛啊,严肃点。我若无其事小心翼翼地坐上长凳。 我们坐在同一条长凳上,恋人般一起等待。我希望,时间在这一刻停止。这样我和这个女孩就能永远在一起。这甜蜜的二人世界,果然妙不可言。你这个单身狗,当然不可能知道恋爱的美好。 7 我偷偷打量她。女孩穿着件白色的短袖T恤,普通浅蓝色窄版九分牛仔裤和系着长长白鞋带的深蓝帆布鞋。她画着淡妆,竟然没有拿包,也没有伞,手机不看时就塞进裤兜里。她也许还在上学,还没有沾染上成年女性的恶习或重担。这是我的偏见,我不狡辩。又或者,她向往自由,下定决心不被消费主义束缚,其它东西也不能。我觉得,她像个大学生,也可能刚高中毕业。一阵微风吹过,抚摸了她的手又挨上我,仿佛我跟她有了亲密的肢体碰触。我闻到了她的味道,淡淡的体香中带着一点药味。我不动声色地拼命吸取她的味道和气息。如果我们几天都坐在那里,我觉得她将完全被我吸入体内。 远处,20路驶来。我心跳加速,打算跟她上车。在车上或下车之后,我一定要找机会跟她说话,还要要上她的电话。我也知道,她就坐在同一条长凳的另一端,那里只有我们俩,这是我跟她搭话的最好机会。我又后悔了,那早已多次遇见的后悔。什么,她没有上车。她一直低头看手机。车都出站了,她才站起身,象征性地往前追了几步。眼看,车也不停,她便没事人似地返回坐下。我们尴尬地互相笑了笑。突然,我听到了一个无比勇敢坚定的声音,就像阿姆斯特朗踩在月球土壤上说的那句话。 我微笑着说:“挺巧的,我们都错过了公交车。”我一直在给自己鼓劲,鼓励我引导我鞭笞我勇往直前。还有持续不断的深呼吸,它消耗了我大部分的体力。还有那强烈的不想再后悔的心情,共同促使我完成了这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举。 “是啊。”她微笑着轻描淡写地说。突然,她转过头,盯着我问:“你认识陈贵这个人吗?” “没听说过。我跟他像吗?他是大明星吗?”我兴致高昂地问她。我也感到莫名其妙,突然冒出个陈贵,难道是她喜欢的人。不管了,难得这个美丽的女孩跟我说话,我可不能怠慢了她。我要让她知道,跟我聊天是多么开心。 她只说:“有点。”美丽女孩的心情变化起伏之快,真是令人难以捉摸。 我们又陷入沉默。我有一个绅士们都有的毛病,见着美女,我就会变成一个一本正经的沉默寡言之徒。这会表现得很明显。这可能也是她们都不喜欢我的原因。 天已经黑了。远处,又驶来一辆公交车。这迫使我开了口,对她说:“我们一起吃晚饭吧。” 她说了一声:“好。”她从长凳上站起。 在公交车前灯的照射下,我们并肩朝几米外的牛肉面馆走去。就你能说是吧,说什么我们俩不可能肩并肩。要知道,我是踮起脚尖的,虽然还是比她矮一点。 8 好吧,我们一起走进那家“自强牛肉面馆”,行了吧。我向店员要了一个加肉的大份牛肉面。她对店员说:“我太饿了,跟他一样。”店员是一个中年妇女。中年妇女拿来茶壶茶杯便到后厨通风报信,应该是让我们自己倒茶喝。我把倒好的茶推到她眼前的桌边,这样会显示出我的教养。她说:“谢谢你。”我们面对面坐着,一边喝茶,一边相视而笑。 她微笑着问我,说:“你喜欢我吗?”她似乎看透了我的心。 我被口中的茶水呛得不轻,舔洒在各处的茶水同时,连忙说:“喜—欢—,喜欢。”我猜她是故意挑选了我口含茶水的时机来问这个问题,真是古灵精怪,竟然对我恶作剧。你说得轻巧,吃根灯草。还说什么骨气,男人的尊严,还愤怒地表示怎么不把捉弄的我的人按在地上打。活该你们单身一辈子。傻子都知道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在这之前,我与女性最深入的关系也就是吃饭,还从没有女生问我喜不喜欢她。她们才不在乎呢。我有一个天赋,只要我接近谁谁就会讨厌我。她没有讨厌我。我觉得我们的关系稳了,激动万分。 她一本正经地说:“那你说几遍,史小玉,我喜欢你!” 她像是在考验或调戏我,我都乐意至极。我连忙看着她说:“史小玉,我喜欢你!史小玉,我喜欢你!史小玉,我喜欢你!……”我一连说了好多遍。如果不是她的制止,我本想一直说下去。她说她喜欢惊喜的感觉,让我在不经意时说出。刚开始我的声音颤抖磕磕巴巴,后来便娴熟地信手拈来。没想到,当面对女生说“喜欢你”的感觉竟是如此美妙。你说得没错,这是我第一次面对面的表白。以前,我只在QQ或微信上用文字表白过,连打电话表白都不敢,不敢听到对方的声音。我知道,那些表白无一例外都是自知毫无希望后的垂死挣扎类的自杀完结型表白。 我问她说:“史小玉,我喜欢你!中的‘史小玉’是谁啊?” 她假装生气地说:“小家伙,竟敢捉弄我了。”她骂我,我也感觉好爽啊,再多骂我一点。原来我是抖M体质。 她摸出手机,好像想起什么事似的,一边滑手机一边说:“对了,我手机里有一张陈贵的照片,你看看你们是不是有点像。”说着便把她的手机递给我。我盯着照片仔细看。她看着我,似乎想要得到我的肯定答复。她接着说:“你们的整体有点像,闪躲的眼睛就更像了。其它不怎么像。” 我觉得,我小时候比他更帅些。她一定会更喜欢我。那就是一张普通小学男生的大头照,微笑着,勉强像是个可爱又听话的孩子。我承认我吃醋了。我小声对她说:“是挺可爱的。”同时把手机递还给她。 她有些胆怯地问我,说:“我叫你陈贵行不行?我知道这有些强人所难。” 悲剧发生了。**都能看出来,她喜欢的是陈贵,不是我。我和陈贵本就有相似之处,那也是我的一部分。她至少喜欢我的那部分,我有信心让她喜欢上我的全部,就是整个我。我笑着说:“当然没问题了,你叫我什么都行。史小玉,我喜欢你!” 她也笑着对我说:“陈贵,我喜欢你!” 我们就这样说笑着,我一句她一句。好不热闹,像是又回到了童年。好了好了,就你严谨,你怎么知道没有小孩的童年是在互相说着“我喜欢你”中度过。我们继续闲聊。 9 她突然对我说:“我们拥抱吧!”美女就是不一样,能很自然地说出这句话。她们从小被人们包围,大部分请求都能得到满足,便会肆无忌惮地提出那些直率的要求。也可能,正因为他人都只在乎她的美丽,而忽略了她,她便更想得到那真正的爱。 我赶紧用手背擦干净突然窜出的鼻涕,并立马站起来军人般地说:“好。” 她也站起来,把身体挪到两排桌椅之间的过道里。我哆哆嗦嗦地从座位里挤出来,站到她面前。我仰起头看她,她低头看我。我们靠对方更近一些。我感到史小玉呼出的气息轻轻拍打在我的脸上。我听到了我的心跳声,像躁动的小孩敲击出的鼓声。你再怎么笑话我,我都不会生气。你们是在嫉妒我,我马上就要和她进行亲密的肉体接触了。停顿的时间有些长,我不知该如何动作。 她说:“抱我。” 我屏住呼吸,生怕她闻到我呼出的异味,又把双脚各往前挪了一步。我本想举起双手,搂住她的脖子,没有成功。我怎么也举不高的双手,轻轻地抱住了她又细又软的腰。她的双臂轻松越过我的双肩抱住了我的脖子。像是妈妈拥抱儿子,也像儿子进入妈妈的怀抱。我们站在过道里一动不动。当时,店里只有我们俩,没有给其他人添麻烦。我的下巴靠在她的右肩。我细细品尝那我已吸食数次的史小玉的淡淡体香和发香,像吸食鸦片一般。你不要大惊小怪,这只是个文学的比喻,还要举报我吸毒。我可是守法公民,连哪怕一丁点烟酒都不沾。我并不知道吸鸦片是什么滋味。 我感到胸前软绵绵的东西,像绵羊身上厚厚的细羊毛。当我意识到那是她的胸时,我的心跳更快了。我的心脏猛烈撞击着她的胸膛,使她不时向后跳起。就像早期香港武打片中,一个武者不断出拳打击另一个武者的腹部使其“啊啊”地向后跳起一样。你觉得你很搞笑是吧,说我的胸勉强只能碰到她的肚子。 她断断续续地说:“好~了~松~开~吧。” 我僵硬的四肢像镣铐般张开,把她放了出来。我抱歉不知说什么,便伸出右手做了个绅士或服务员的“您请”的动作,对她说:“请坐。”我们坐回原位。 她说:“看来你不经常拥抱。” 面对她不留情面的拆穿,我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是的。你这么漂亮,肯定好多人想抱你。” 她笑了一下,有时做下手势一边说:“这一年是的。以前没人愿意跟我拥抱,我就自己抱自己。我把它命名为‘自我拥抱’,即‘自’拥抱‘我’。” 我眼睛一亮,对她说:“没想到,我们一样。我很小就开始拥抱自己。我一直以为全世界就我一个人这样呢,我是不是很自大?”我有些疑惑,史小玉这样的大美女也会缺少拥抱。也有这样的可能,简单的化妆打扮才让她的相貌出类拔萃。在大学里,我遇到过这样的女同学。瞧你说的这是什么话。就算是整容又怎么了,一个人难道没有决定自己身体的自由和权利吗! 她说:“我也一直以为它是我的发明呢!还想过要去申请专利,并幻想它在未来那个人人疏离的社会里能成为最流行的游戏。你还记得那美好的感觉吗?” 我迫不及待地说:“当然记得啦!实不相瞒,最近,我每天都会对着镜子拥抱自己。两臂抱住自己的胸口,双手摸着自己的肩或背。闭不闭眼都行,我就感觉到了那无比舒适温暖安全的美妙感觉。” 她也一边拥抱自己一边说:“我是一个贪婪的或爱幻想的人。我为了一直感受到拥抱的快乐,或者想象和我得不到的恋人的长久地拥抱。我会站在镜子前,用宽的透明胶带缠捆住正在自我拥抱的我。我便能更加长久地沉浸其中,直到精疲力尽为止。” 我想:我和她“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没想到,她竟有如此的经历和内心世界。我意识到,越是了解,爱就会变得越是深刻或平淡。我对史小玉的爱无疑是更加深刻了。 10 一个小时过去了,我们的牛肉面却还没有来。我发现,那个中年妇女店员自从去到后厨,就再也没有出来过。我一直想要去催促一下,好让她知道我是一个贴心的男人。说不定,她便会因此喜欢上我或更加爱我,从此我们便能过上幸福的生活。对我来说,站起来去催促别人并不容易。也许,“慢工出细活”是这家店的特色,说不定还是他们家这个匠人世家祖传的家训。***又吐槽我。我如此气急败坏,是因为你戳中了我的痛点。我胆小懦弱,不敢对那过长的时间提出意义。我冷漠自恋,不能为了获得她的青睐改变自己。我窝囊无能,却不想就这么孤独地过一生。 终于,我站起身,对她说:“我去催一下。”便沿着过道向后厨走去。 我小心翼翼地靠近。我听到“嗒嗒”声传来,应该是和面时面团撞击案板的声音。我有些气愤,没想到他们面都还没和好。我加快步伐,掀起门帘,和面的“嗒嗒”声愈加清晰。我站在后厨入口,被几米外的景象惊呆了。中年妇女店员弯腰立着,双手向前撑在灶台边缘,碎花长裙腰间垂下,露出硕大的屁股。应该是大厨的肥胖男人,裤子褪到脚腕半裸着,双手抓着女人的腰,不断前后撞击着****股。中年妇女晃动的头艰难地一直看着我,朝着那个方向,她便能时刻观察店里的情况。肥胖的大厨低着头,满脸汗珠不时滴落,像头老黄牛。他用那双厚实的树皮一样的手擦去脸和她的屁股上的汗珠,一点都不讲卫生。他们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我傻了,不知如何是好。 中年妇女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便先开了口,头一前一后地说:“小伙子,快了,马上就好了。这是我们每次做牛肉面之前的必做功课,只有先清洁身心心无旁骛一心一意才能做出最好吃的牛肉面。这些汗就是脏东西。”中年女人不说话了。他们撞击的速度明显加快,似乎是为了我们能更快地吃到那最美味的牛肉面。我又想到,真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只有辛勤劳作才会有所收获,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等等。别不好意思,你们不说话了。我猜你们正感动地掉眼泪,不想违心地拆台便沉默了。我退了出去,怎么也不相信这个中年女店员的鬼扯。 我坐回座位,对她说:“快好了。” 我不自觉笑了出来,为说出这么一句双关的话。一是她们的“清洁”,二是我们的大碗牛肉面。看到我笑,她也笑了。她可能在笑我这么饿了还能笑出来的这种乐观豁达随遇而安的诗人气质,也可能她看出了“快好了”之后隐藏的“还早呢”。我们无力地相视而笑。 11 她微笑着对我说:“想不想听我的故事?” 我本能地说:“想。” 她接着说:“你要是喝酒的话,我就给你讲。” 我没有思考地说:“好。” 我多年来滴酒不沾,讨厌喝酒。为了艳遇,我不得不弯曲我高贵的脊梁。我走到收银台,那里空无一人,便擅自打开冰柜,拿出两瓶乌苏啤酒。 她自豪地说:“我从不喝酒,酒量也不行,就你一个人喝吧。” 我没有说话,只能勉为其难地接受我要喝掉两瓶啤酒的残酷事实,本打算一人一瓶。你说得对,是我自作自受,罪有应得。我是想过把她灌醉,然后行不轨之事。我太幼稚,一来她早早看穿了我,二来也不想想我那渺小的酒量。我给自己倒上一杯啤酒。 她开始认真地说:“两年多以前,我还是一个外科医生,在焉耆县的河南医院工作。我一毕业就在那里,已经工作了好几年。就是县城里开都河南岸的一家医院。一直以来,我只是按部就班的干活,没什么出彩的地方,也没有出什么差错。直到两年前的那个夏天,我遇见了她。她是我负责的一个病人,年轻又美丽,才刚刚高中毕业。她得了一种怪病,各个科室都不敢接收她。我自不量力地说我愿意试一试。她的四肢末端长出“小蘑菇”样的肉状物。那之后,我每天都在医院值班。一来可以时时关注她的病情,二来有更多的时间去翻阅书籍或浏览网络,为了搞清楚那到底是什么病。她的病情不断恶化。眼看着那些小蘑菇,从四肢末端到四肢顶端再到背胸腹部,不断扩张着她的疆域。她肉眼可见地一天天变得苍白无力。那天使一样的女孩就要凋谢。每天,她要么坐在床头,要么坐在窗边。她静静地看一本名叫《一次艳遇纪实》的小册子,不知翻来覆去看了多少遍。她太喜欢这本书了,或者是不想给别人添麻烦说换另一本。我一点忙也帮不上,她的病或者爱好。不到二十天,她便去世了。” 她低下头,一片寂静。也许,他又沉浸到由那个女孩的去世引发的悲痛之中。没过多久,她抬起头看着我。 她接着说:“我要告诉你全部的真相。大学毕业之后,父母一直催我赶快找对象结婚。我偶尔便在护士中间找找,或到街上去找,没有一次成功。谁叫我矮黑穷丑,情商低,还只喜欢漂亮的。活该。有些时候,我觉得没有什么是一部日本电影解决不了的,要不再多看几部。直到遇见她,我才知道现实中的爱最美好。每天,我都会和她拥抱,把她抱到床头或桌边。她的妈妈手抖得厉害,没有力气将她抱起。严重时,她能把水杯抖到病房外,像是技艺高超吉他手。她妈妈可能是贫血,也可能是帕金森氏症的早期或晚期。那温暖的拥抱,让我第一次体会到了爱,两性之间的爱。你知道我有多幸福吗!我每天都体验着那样的爱。我知道,我变态又恶心。她还是个学生,才十八岁。我比她大十几岁,勉强都可以当她的叔叔。令人发指的是,我利用了她,利用她对我的信任,病人对医生的信任。她的信任是那么坚定地纯洁,充满尊敬和谢意。我却只看到她美丽的容颜,把她当作我发泄欲望的工具。对不起。我也侮辱了这三个字。我喜欢她。我又玷污了“喜欢”和她。那时,我还是名叫陈贵的男医生,她是一位叫史小玉的女学生。” 她有些激动,终于停止。我更了解她了,不知该说点什么,便默默看着她。 12 很快,中年妇女店员用托盘端出两大碗牛肉面,分别放到了我们面前。我们开始狼吞虎咽吃牛肉面,实在是太饿了。大厨和中年妇女坐在只隔着过道的座位上看我们吃饭,露出由衷的欣慰之情。他们仿佛是在为自己的劳动获得顾客的认可而激动不已,丝毫不在乎一晚上只有我们两个客人。他们多虑了,真的是我们太过饥饿。 我忍你们很久了,你们说话太难听。说什么她去了泰国,她是人妖,等等。难道我们中国就做不了变性手术吗!为什么要舍近求远,长他人志气灭自家威风。足球不如,也不能说明医疗也不如。这也是我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遇见变性人。也许,我们国家的变性人是还不多。这不能说明我国的变性手术能力落后于泰国。作为一个中国人,我客观地说,我国的医疗技术无比发达地领先于全世界,而且一直在飞速发展之中。我的气愤达到顶点,我要举个例子来捍卫我国的医疗事业。我不光要对你说,还要对这个世界说。我要让她知道,我会一直站在她身后,为她加油鼓劲。 我对他们说:“我的父亲是一个任劳任怨的农民。从他有记忆开始,他便一直在干活。特别是一直以来,他都用右肩扛或拉重物,毕竟右撇子右肩力气更大。像是扛猪草,背柴火,拉磨盘,扛稻谷,西红柿袋,水泥袋,酒花袋,尿素化肥,甜菜辣子装车,拉车,等等。久而久之,他的右腿便明显被磨短或压短,足足有十公分。这让父亲疼痛难忍、苦不堪言。还有人说他是瘸子,虽然的确很是相像。他便想去做手术,让它们一边齐。我们问了,正规医院少说都要上万。父亲决定在乡上的小药店做截肢手术,全部下来,才花了一千二百多。手术很成功。父亲不再是瘸子,只是比以前矮了十公分。截肢手术是把父亲正常的左腿截短,跟瘸了的右腿一样长。几年后,父亲的右腿又短了一截,又成了瘸子。那个小药店有着良好的售后服务,之后又做了四五次截肢手术,每一次的价格都只是前一次的一半。上个月,我回家。父亲告诉我,说他的手术终于彻底地成功结束了。我低头一看,父亲的两条腿完全没了。他的屁股挨着地板砖上,整个人只比凳子高出一头。父亲靠双掌撑起上身行走,便再也不会磨损右腿。” 他们都没有说话,两个女人在擦眼泪,大厨转头看着身后的天花板。她们流下的是感动的热泪,为我们生活在这个强大的祖国。一个小小的药房竟能进行这么复杂的连续剧手术,不止说明我国医疗水平发达,更体现了我国全方面的强大。 13 我们快快吃完牛肉面。一看,中年妇女店员和肥胖的大厨已不在我们旁边,坐到了收银台后面。她似乎也发现那两人在远处,便对我说:“父母们都生活在苦难里,我太自私,不会真的有行动去拉他们一把。两年多以前,妈妈打来电话。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联系。她告诉我,说我爸最近有几次用电饭锅做米饭忘记按煮饭键,等到要吃饭时,才发现还是凉水泡米。我知道是我爸老了,老糊涂了,可能是老年痴呆的前兆。我什么也没做,只想逃避,压根不想照顾他,甚至不想与他们有任何联系。那之后,我与我的爸妈再也没有过联系。”我觉得她坦诚,却也冷漠地冷血。 他招呼女店员,要来两瓶乌苏啤酒,对我说:“这次我们一人一瓶。虽然我觉得啤酒特别难喝。接着讲我的故事。我刚才讲到哪了?” 我回忆了一下说:“你讲到,你喜欢的那个高中女生去世了。” 我们对着啤酒瓶偶尔喝一口。她说:“我一直认为,我是真的喜欢她,不只是馋她年轻的身子。这的确很难说,那之前,我一直没有恋爱的经历,都是单方面的爱,便也就不知道怎样的感受才是爱。就算是这一两年,我和他人相爱过,至少我们都这样说和认为。它就是爱吗,我和对方的感受一样吗。不一样。那就是爱,看来爱只能是单方面的,具有个体特异性。每个个体也很难描绘他的爱到来时其身体和心理的感受,便只好用文字“爱”具体化。这又反过来加剧了那感受的难以捉摸。所以我确信,我喜欢她,深爱着她。在这一点上,希望你不要有所怀疑。或者,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爱,那只是人类为了更容易生存下去集体幻想出来的东西。” 我笑着脱口而出说:“好。史小玉,我爱你。” 她也笑了,对我说:“陈贵,我也爱你。不过,你要严肃一点,再嬉皮笑脸,我就打死你。”受虐狂的我假装听话地点点头,心里却乐开了花。 她接着说:“说实话,我和她的爱可以等价于我和她的拥抱。在她去世后,我依然记得那拥抱,或只记得那拥抱了。她的笑容,她的眼神,她的气味,都肉眼可见地不断从我的世界模糊甚至消失。我很难过,我再也想不起它们。就算再一次遇见都会是陌路,我像一个马上就要彻底失去记忆的人。我不想忘记我对她的爱,我要趁着我还记得的那微弱的拥抱,去留住那爱的感受。有刺激才会有感受,有针扎才会有痛,那有她的拥抱才会有我感受到的爱。我便拥抱自己,想象成是她在拥抱我。阴冷的卫生间里,我贪婪地感受那拥抱偶然带给我的强烈又细微的爱。随着时间的推移,没有了外在的不断刺激,身体和心灵便像失去轨道的列车,无法时时找到爱的目的地。这成了碰运气。恐怖的事实是,拥抱也在远离我。我必须想办法留住它。” 同样都是自我拥抱,她的明显比我来得更加深刻。 14 她喝了一口啤酒,接着讲:“不久之后,我灵感迸发,想到一个疯狂的计划:雕刻。说实话,我为我找到的解决办法感到激动,感到高兴。你可以把它理解为整容,极致的整容,整容2.0。我的目标并不是要把我完全雕刻成史小玉,而是史小玉和陈贵的综合体。我外在的一切将变成史小玉,而我内在的感觉和思想还必须是陈贵才行。这两方面,我都要做到极致才好。这样我看到镜中的自我拥抱就是我拥抱着她,而且我也将感受到那拥抱中蕴含的爱的感受。我也知道,我这么做将会与这个世界隔离。我对这个世界并没有太多的留恋。我决定如此。” 她喝了一大口啤酒,接着说:“自从想到雕刻,我很快便开始实施这个计划。既然要把我的外在雕刻得跟史小玉一模一样,那我对她的外在要有更加全面深刻的认识才行。还好我有她的许多裸体照片,本是为了研究她的怪病所拍。我坦白,这其中很大的成分是为了我和我的眼睛的变态欲望。我知道他不可能喜欢我,便提早做了这以备之后我的变态所需。通过一系列艰苦的数学计算,像是给她做了个核磁共振,我便完全了解了她的身体。接着,我还阅读了一些有关整容的书籍,觉得它们很有必要。在不断的思考与实践中,我脑中有关雕刻的过程也日渐清晰和完善。我要准备齐全必要的工具器材和原料,一旦雕刻开始,就没法再做这些。要知道所有事,包括前期准备、实施雕刻和后期恢复,都由我一人完成。” 她又吞下一大口啤酒,立刻说:“终于,雕刻开始了。首先,我从我的身体框架开始雕刻。经过精细的测量与计算,我的身体要加长11厘米。具体到各个部位,颈椎加长1厘米,腰椎加长3厘米,大腿加长3厘米,小腿加长4厘米。不要认为这是我的任意而为,这样才能与史小玉的身体精确匹配。那些数字都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我实在记不得了。我坐在卫生间的镜子前进行雕刻手术。我先用在天然气灶上火焰灼烧消毒的水果刀切开相应部位的皮肉,再用同样消过毒的小锯子锯开脊柱或腿骨,我可不想伤口感染发炎,最后塞入事先准备好的在沙子里爆炒过的相应大小的干燥竹子骨头即可。为了不留下疤痕,我用事先买来的无痕针线缝合伤口。镶嵌这个环节便结束了。然后,我开始对我的骨头进行更加细致的雕刻。俗话说的好,美人在骨不在脸。我的外在要变成史小玉,只需要把我的骨骼雕刻成跟她一模一样即可。我一样地切开皮肉,让骨头完全显露出来。我拿起小铁锤小心地敲击尖端靠在骨头表面的钢铁凿子,像几十年前的打石匠在凿石头。我打掉那些多余的部分,男人的骨头怎么说也要宽大些,然后用砂纸磨平,盖上皮肉缝合即可。这个方法多用在关节处。对于关节之间或长或短的骨头,我用自制的小刨子或削铅笔的小刀把它们刮细。我还制作了弯曲的手柄,可以用它夹住那些雕刻工具,对看不见的部位进行精心雕刻。不得不说,这是自主手术领域的伟大发明。我也觉得有点王婆自夸了。不管这么说,雕刻是一个技术活,需要雕刻者时刻集中注意力去精雕细琢。最后,还需要种上适宜的皮肤。如今,每家美容医院里都至少养殖了上百种皮肤以供出售,有的药店也有。那些皮肤是活的皮肤细胞,它们具有强大的增生能力。只要在原有皮肤中注入一点,它们就能吃掉那些老的细胞,直至全部吃完为止。新皮肤便布满整个身体。现在想想,真是花冤枉钱买了那些高级的缝线。我挑了一种和史小玉相同的皮肤注入,两个星期就覆满了我的整个身体。他的皮肤平滑紧实有弹性,有点淡黄,可能是生病的缘故。到此,整个雕刻过程便宣告完成。” 你不要瞎操心,小刨子和小刀肯定也是消过毒的。 她似乎有些累,喝了一口啤酒,似乎想起什么,又说:“说出来,你可能不信。这整个过程,我都没有打麻药。那的确是令人难以忍受的刻苦铭心的疼痛。疼痛隐约有一种令人上瘾的感觉,也许所有的感觉都是如此吧。我承认,我是一个受虐狂,至少有受虐的倾向。我也是雕刻之后才有的这个发现。我一开始就计划不使用麻药,真的不是为了获得那由疼痛带来的快感,而是为了那种失去爱时悲伤得令人上瘾的感觉,它与疼痛感类似。我也是为了不破坏我的神经系统,麻药有这样的副作用。神经系统或者由它而来的感觉,就是我要竭力保持住的陈贵的内在的重要组成部分。雕刻的唯一目标是让陈贵拥抱史小玉,进而让陈贵感受到爱。不得不说,我成功地达到了目的。我无数次地自我拥抱,爱便一次接着一次来到,美妙,幸福。” 她嘟囔着,头趴倒在桌面,醉了。
精神病患者 我是一个精神病患者,直到十多年以前。那年的一天,我第一次意识到了原来我是精神病患者。这对我打击很大,让我很难过。顾不得消沉,我想要成为正常人,成了我的梦想。那是我的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梦想,它无比强烈。要知道,那之前的二十多年里,我一直生活在这座精神病院。精神病院位于东面山坡顶端的树林里,旁边那栋尖顶建筑是疗养院。要变成正常人,唯一的办法就是模仿正常人——医生和护士。我观察学习医生护士的言行,然后不断模仿加以练习,再装成跟他们一样。许多东西我无法理解,像三加四等于七。我便把它们都记在笔记本里,不断翻阅背诵记忆。我凭着勤奋努力,通过了医院的正常人考试。我很高兴,那些题笔记本里都有。之后,我离开了精神病院,来到山下的小镇,那里是正常人呆的地方。我一点也不敢放松警惕,秉持少说少做多记的原则,牢记并熟练运用各种言行举止以及思考方式。我记了七个半笔记本,它们还在不断增加。我得时刻保持跟正常人一样,像是独自一人时不要笑看到某人却要微笑,等等。可喜的是,这十多年,我一直是一个正常人。
【原创】精神病患者 我是一个精神病患者,直到十多年以前。那年的一天,我第一次意识到了原来我是精神病患者。这对我打击很大,让我很难过。顾不得消沉,我想要成为正常人,成了我的梦想。那是我的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梦想,它无比强烈。要知道,那之前的二十多年里,我一直生活在这座精神病院。精神病院位于东面山坡顶端的树林里,旁边那栋尖顶建筑是疗养院。要变成正常人,唯一的办法就是模仿正常人——医生和护士。我观察学习医生护士的言行,然后不断模仿加以练习,再装成跟他们一样。许多东西我无法理解,像三加四等于七。我便把它们都记在笔记本里,不断翻阅背诵记忆。我凭着勤奋努力,通过了医院的正常人考试。我很高兴,那些题笔记本里都有。之后,我离开了精神病院,来到山下的小镇,那里是正常人呆的地方。我一点也不敢放松警惕,秉持少说少做多记的原则,牢记并熟练运用各种言行举止以及思考方式。我记了七个半笔记本,它们还在不断增加。我得时刻保持跟正常人一样,像是独自一人时不要笑看到某人却要微笑,等等。可喜的是,这十多年,我一直是一个正常人。
精神病患者 我是一个精神病患者,直到十多年以前。那年的一天,我第一次意识到了原来我是精神病患者。这对我打击很大,让我很难过。顾不得消沉,我想要成为正常人,成了我的梦想。那是我的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梦想,它无比强烈。要知道,那之前的二十多年里,我一直生活在这座精神病院。精神病院位于东面山坡顶端的树林里,旁边那栋尖顶建筑是疗养院。要变成正常人,唯一的办法就是模仿正常人——医生和护士。我观察学习医生护士的言行,然后不断模仿加以练习,再装成跟他们一样。许多东西我无法理解,像三加四等于七。我便把它们都记在笔记本里,不断翻阅背诵记忆。我凭着勤奋努力,通过了医院的正常人考试。我很高兴,那些题笔记本里都有。之后,我离开了精神病院,来到山下的小镇,那里是正常人呆的地方。我一点也不敢放松警惕,秉持少说少做多记的原则,牢记并熟练运用各种言行举止以及思考方式。我记了七个半笔记本,它们还在不断增加。我得时刻保持跟正常人一样,像是独自一人时不要笑看到某人却要微笑,等等。可喜的是,这十多年,我一直是一个正常人。
公路上的疯子 公路上的疯子 那天,我坐在出租车里,在重庆上坡下砍的公路上穿行。我应该是要到什么地方去。车多起来,车速慢了。我看到,公路边有个邋遢的人在跑步。我觉得奇怪,现在既不是早上也不是夜晚。我一直看着他,十来分钟后,我决定一探究竟,便下了车。我走到他身边,一股浓重的汗臭袭来。我看他满脸是汗,便递过手中的矿泉水瓶,对他说: “你为什么大白天跑步?” 他看来也累了,虽有些不悦,还是停下接过水,惊恐地说: “我被某个东西捆住了。” 我觉得奇怪,说: “你明明在公路上肆无忌惮地奔跑。” 他露出一副厌恶还有点不屑的表情,仿佛在说,又是一个自以为是的家伙。顿了好一会儿,似乎是为了感谢我给他的水,他说: “捆住我的是一根又细又长的线,也许是根麻绳,半径有几百公里。” 我噗嗤一笑,又强忍下来,说: “像你这样说,那绳子根本没有捆着你的身体。” 他有些发怒了,说: “你真是不可理喻。试想,一个罪犯被关在牢房里,那个牢房无比巨大,他从来没有看到过牢房的四壁,在那之前,他便永远也不能获得自由。” 我思索了一下,觉得他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我想,他是一个受迫害妄想症的疯子。说: “难道你奔跑就是为了寻找那个边界?” 他有些悲伤地说: “是的。好几年,我一直在公路上跑,那条细线的一丁点线索也没有。” 我有些吃惊,说: “你真的跑了好多年了,一直沿着重庆的公路跑。” 他说: “六七年了,就在这些坡坡坎坎的公路上跑。” 不得不说,我有些可怜他,虽说没有一个人有资格同情这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要知道,重庆的公路上天入地,在河流与山岭之间蜿蜒,说是迷宫一点也不为过,他怎么可能跑得出去。再说,所有的道路并不会有终点,这世界并不存在路得尽头这种地方。当然,我也不会对他说,你应该离开公路,它是最大的束缚,它让人误入歧途,然而其它走过的地方也都会变成路。至少公路边不会有生命危险,他也比较遵守交通规则。不知为什么,我想给这个疯子鼓劲,说: “你一定要加油跑,总有一天你会到达你的边界,然后一拳把它砸得粉碎。” 他喝干剩下的水,把空的矿泉水瓶递给我,对我笑了笑。他转过身,步伐轻快地跑进了不远处的夕阳里,消失了。
公路上的疯子 公路上的疯子 那天,我坐在出租车里,在重庆上坡下砍的公路上穿行。我应该是要到什么地方去。车多起来,车速慢了。我看到,公路边有个邋遢的人在跑步。我觉得奇怪,现在既不是早上也不是夜晚。我一直看着他,十来分钟后,我决定一探究竟,便下了车。我走到他身边,一股浓重的汗臭袭来。我看他满脸是汗,便递过手中的矿泉水瓶,对他说: “你为什么大白天跑步?” 他看来也累了,虽有些不悦,还是停下接过水,惊恐地说: “我被某个东西捆住了。” 我觉得奇怪,说: “你明明在公路上肆无忌惮地奔跑。” 他露出一副厌恶还有点不屑的表情,仿佛在说,又是一个自以为是的家伙。顿了好一会儿,似乎是为了感谢我给他的水,他说: “捆住我的是一根又细又长的线,也许是根麻绳,半径有几百公里。” 我噗嗤一笑,又强忍下来,说: “像你这样说,那绳子根本没有捆着你的身体。” 他有些发怒了,说: “你真是不可理喻。试想,一个罪犯被关在牢房里,那个牢房无比巨大,他从来没有看到过牢房的四壁,在那之前,他便永远也不能获得自由。” 我思索了一下,觉得他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我想,他是一个受迫害妄想症的疯子。说: “难道你奔跑就是为了寻找那个边界?” 他有些悲伤地说: “是的。好几年,我一直在公路上跑,那条细线的一丁点线索也没有。” 我有些吃惊,说: “你真的跑了好多年了,一直沿着重庆的公路跑。” 他说: “六七年了,就在这些坡坡坎坎的公路上跑。” 不得不说,我有些可怜他,虽说没有一个人有资格同情这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要知道,重庆的公路上天入地,在河流与山岭之间蜿蜒,说是迷宫一点也不为过,他怎么可能跑得出去。再说,所有的道路并不会有终点,这世界并不存在路得尽头这种地方。当然,我也不会对他说,你应该离开公路,它是最大的束缚,它让人误入歧途,然而其它走过的地方也都会变成路。至少公路边不会有生命危险,他也比较遵守交通规则。不知为什么,我想给这个疯子鼓劲,说: “你一定要加油跑,总有一天你会到达你的边界,然后一拳把它砸得粉碎。” 他喝干剩下的水,把空的矿泉水瓶递给我,对我笑了笑。他转过身,步伐轻快地跑进了不远处的夕阳里,消失了。
房顶上的聚会 房顶上的聚会 我们在房顶聚会,准确地说,是父亲和他的几个朋友的聚会,也可能是我的亲人们。我看不清,四周的水汽遮挡了我大部分的视线。我看到,他们围坐在房顶的一个角落,手肘撑着矮小的四方桌。他们偶尔看我一眼,然后又转过头接着聊天。我意识到我陷入了尴尬的困境里。这是一件令人羞耻的事。简单说就是我被火锅汤困住了。我勉强侧坐在房顶正中央的湿滑石头上,周围是四个不深的池子。池子里积满滚烫的火锅汤料,冒着灼热的白雾。我对周围的火锅汤感到害怕,两腿发软,便时常掉进火锅里。我总是头部栽进去,那突然袭来的炙热立**迫我的本能使我的身体又弹回岸上。这时,父亲总是瞟我,那眼神中包含着对我的愤怒。我想,是那声音使他转过了头,当然也可能是他的目光害我紧张才失足落汤。我觉得把我的落汤归咎于父亲是卑鄙的。我一点也没有印象是父亲或是其他人把我诱惑进了这个陷阱里,一定是我的某些过失才使我陷入了如今的境地,然而这过失我也想不起找不到。父亲和他的朋友在房顶的一角,但他们一点也不紧张或是害怕,从没有掉进去过。父亲还是会瞪我。我渐渐也习惯了。突然,有个手拿木棒的大汉,企图沿着梯子爬上屋顶。父亲让我去阻截。我硬着头皮,挥舞着木叉捅大汉身体的各个部位,勉强让他的后退了些。我一休息他便立马又升到我的眼前,分明就会跨上房顶。我只好又再次鼓足全身力气,用叉子把他顶下去。我想,这样下去不行,我的力气总会耗尽,而那大汉根本没有一点疲劳的迹象。我把叉子往他脸上砸去。我打着寒颤,大步跨过火锅池,从另一侧跳下房顶。我跑进树林里,好久没有这么畅快的呼吸。我跑了好一阵子。我没有力气再跑,便靠在树干休息。突然,那高大的大汉握住了我的手腕,一个结实的女人站在他的身旁。她手里拿着绳子,看样子是要把我绑在树上。那个结实的女人也许是他的同伙,也可能是我的妻子或母亲,我不知道。我没有试图再跑,我没有力气了。关键是不会再掉进火锅里,我便不那么害怕了。
房顶上的聚会 房顶上的聚会 我们在房顶聚会,准确地说,是父亲和他的几个朋友的聚会,也可能是我的亲人们。我看不清,四周的水汽遮挡了我大部分的视线。我看到,他们围坐在房顶的一个角落,手肘撑着矮小的四方桌。他们偶尔看我一眼,然后又转过头接着聊天。我意识到我陷入了尴尬的困境里。这是一件令人羞耻的事。简单说就是我被火锅汤困住了。我勉强侧坐在房顶正中央的湿滑石头上,周围是四个不深的池子。池子里积满滚烫的火锅汤料,冒着灼热的白雾。我对周围的火锅汤感到害怕,两腿发软,便时常掉进火锅里。我总是头部栽进去,那突然袭来的炙热立**迫我的本能使我的身体又弹回岸上。这时,父亲总是瞟我,那眼神中包含着对我的愤怒。我想,是那声音使他转过了头,当然也可能是他的目光害我紧张才失足落汤。我觉得把我的落汤归咎于父亲是卑鄙的。我一点也没有印象是父亲或是其他人把我诱惑进了这个陷阱里,一定是我的某些过失才使我陷入了如今的境地,然而这过失我也想不起找不到。父亲和他的朋友在房顶的一角,但他们一点也不紧张或是害怕,从没有掉进去过。父亲还是会瞪我。我渐渐也习惯了。突然,有个手拿木棒的大汉,企图沿着梯子爬上屋顶。父亲让我去阻截。我硬着头皮,挥舞着木叉捅大汉身体的各个部位,勉强让他的后退了些。我一休息他便立马又升到我的眼前,分明就会跨上房顶。我只好又再次鼓足全身力气,用叉子把他顶下去。我想,这样下去不行,我的力气总会耗尽,而那大汉根本没有一点疲劳的迹象。我把叉子往他脸上砸去。我打着寒颤,大步跨过火锅池,从另一侧跳下房顶。我跑进树林里,好久没有这么畅快的呼吸。我跑了好一阵子。我没有力气再跑,便靠在树干休息。突然,那高大的大汉握住了我的手腕,一个结实的女人站在他的身旁。她手里拿着绳子,看样子是要把我绑在树上。那个结实的女人也许是他的同伙,也可能是我的妻子或母亲,我不知道。我没有试图再跑,我没有力气了。关键是不会再掉进火锅里,我便不那么害怕了。
没有污点的人 没有污点的人 我的家挤满了人。他们是来自四面八方的上级或是同事。我想,终究还是轮到了我。我站在沙发前,两个老领导坐在沙发上,一男一女,他们在跟我谈心。那沙发已经坐了七八年,很旧了。沙发套是母亲昨晚连夜缝制的,用我的破掉的牛仔裤和一些我不穿的旧衣裤。母亲趁天没亮便回乡下去了。看来,他们早就通知过他们要来我家,但我依然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毕竟他们闯入了我的家。那两个领导让我负责后勤保障工作,毕竟我对这里最了解,这安排无可指摘。我拿着小本子记着需要采买的物资,便上街购买。突然,一辆警车在我身边的路旁停下,冲出十来名荷枪实弹的警员,说是突击检查。不知为何,我被人群推到了最前面。看着像头头的警务长官喊,把裤子脱掉。我惊吓着大叫一声,毕竟当着这么多人裸体我可从来没有过。几乎同一时刻,我被扯掉裤子。长官大骂,***不捂吗?我连忙反应过来,把手伸进内裤捂得严严实实,安静地尽量控制着全身的颤抖。最后也没有警员来脱我的内裤。也许他们是在查找什么安全隐患吧,后来我想。我回到家,家里的陌生人更多了。客厅、卧室、厨房,每个房间里都密密麻麻摆满了双层床,和他们的行李。说实话,他们我一个也不认识,但我知道他们是我们的领导上级长官和同事,一群代表着正确正义和真理的人。我不可能撵他们走,对他们说这是我的家。他们有权利到我家里,他们做着真理要他们做的事,渺小孱弱的我怎么可能和这些作对。当然,在他们面前谁都是渺小的。半夜,我去上厕所。我发现,有几个年轻人鬼鬼祟祟地跟着我。如我所料,他们想趁我进卫生间的时候,把我锁在里面。我撞烂厕所门,并抓起酒瓶砸在一个脑袋上,接着和那几个年轻人搏斗。最终,我被撵出家门。清晨,我在街上走。时常有一些方队整齐地从我身边走过,只有我单独一人。一个中学生方队走到我身旁停下,面向我,向我行队礼并齐声对我说,我们是没有污点的人。我回应,对,我们没有污点。他们个个意气风发,朝着他们原来的方向继续整齐地前进。
没有污点的人 没有污点的人 我的家挤满了人。他们是来自四面八方的上级或是同事。我想,终究还是轮到了我。我站在沙发前,两个老领导坐在沙发上,一男一女,他们在跟我谈心。那沙发已经坐了七八年,很旧了。沙发套是母亲昨晚连夜缝制的,用我的破掉的牛仔裤和一些我不穿的旧衣裤。母亲趁天没亮便回乡下去了。看来,他们早就通知过他们要来我家,但我依然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毕竟他们闯入了我的家。那两个领导让我负责后勤保障工作,毕竟我对这里最了解,这安排无可指摘。我拿着小本子记着需要采买的物资,便上街购买。突然,一辆警车在我身边的路旁停下,冲出十来名荷枪实弹的警员,说是突击检查。不知为何,我被人群推到了最前面。看着像头头的警务长官喊,把裤子脱掉。我惊吓着大叫一声,毕竟当着这么多人裸体我可从来没有过。几乎同一时刻,我被扯掉裤子。长官大骂,***不捂吗?我连忙反应过来,把手伸进内裤捂得严严实实,安静地尽量控制着全身的颤抖。最后也没有警员来脱我的内裤。也许他们是在查找什么安全隐患吧,后来我想。我回到家,家里的陌生人更多了。客厅、卧室、厨房,每个房间里都密密麻麻摆满了双层床,和他们的行李。说实话,他们我一个也不认识,但我知道他们是我们的领导上级长官和同事,一群代表着正确正义和真理的人。我不可能撵他们走,对他们说这是我的家。他们有权利到我家里,他们做着真理要他们做的事,渺小孱弱的我怎么可能和这些作对。当然,在他们面前谁都是渺小的。半夜,我去上厕所。我发现,有几个年轻人鬼鬼祟祟地跟着我。如我所料,他们想趁我进卫生间的时候,把我锁在里面。我撞烂厕所门,并抓起酒瓶砸在一个脑袋上,接着和那几个年轻人搏斗。最终,我被撵出家门。清晨,我在街上走。时常有一些方队整齐地从我身边走过,只有我单独一人。一个中学生方队走到我身旁停下,面向我,向我行队礼并齐声对我说,我们是没有污点的人。我回应,对,我们没有污点。他们个个意气风发,朝着他们原来的方向继续整齐地前进。
我的新小说集有兴趣的点这儿 在豆瓣阅读搜“与薄膜作战”或“走向大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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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家的遭遇 小说家的遭遇 我是个小说家。我被年轻人抱着甩到围栏的另一边,那是一群激动的年轻人中的一个。他们是如此欢呼雀跃,充满活力。我以为是我的小说得了奖,便也跟着他们欢跳。直到越来越多的人被从围栏的那边甩到这边,我这才知道那些年轻人只是在好心地帮助他们的矮小的朋友。我们在大街上,沿着河边往前走。我跟在队伍的最后头,也许是我的年龄比他们大,体力有所不足的缘故。他们都穿着白衬衣,挨着我的是两个瘦弱也清秀的女生,用皮筋扎着个辫子。我想起来,我是他们的老师,这是小说家和他的学生的队伍。我跟着队伍走上一座木质的廊桥,像是中式古典的亭台楼榭。我们停在桥上,有一个肥胖的女生从队伍出来,起头打着拍子让大家一起唱那首歌。作为一个小说家,也就是知识分子,我对这种指挥别人整齐地歌唱的行为感到不齿。年轻人应该有个性地各唱各的,群魔乱舞最好。我们齐声高唱,迈着整齐的步伐向着廊桥的高深之处挺近,我惊诧我也没有例外。不知怎的,我独自先到了对岸。我望着廊桥的高远处,人群中有白衬衣在移动。我在桥头的石墩上坐下来等待,却睡着了,还做了个梦。梦里,我们要不断跨上一个木头滚轮。“我们”指的是我和一群身上布料很少有些还拿着斧头的原始人,也可能是希腊诸神里比较低级的神。那个木头滚轮就是在普通木轮圆周的侧面有凸出来三根二三十厘米长的圆木的木头轮子,平放着会变成一个没有桌面的三足饭桌。木头滚轮立挂在墙壁或是悬崖上,因为我们争先恐后地冲过去时生怕刹不住脚,所以我猜它应该是挂在一个有高度的位置上。我只能看到木头滚轮,在我脚的下方。我趴在地上,双脚叉开带着身体不断往下缩,还好每次我都坐在了轮子上端的一根圆木上。我战战兢兢地抓紧轮子,仿佛轮子下面是炽热火焰的地狱。没过多久,似乎到达了目的地,我歪着身体让本来被屁股夹着的圆木沿着大腿内侧滑动到膝盖关节处,这时,另一只脚终于挨着了下端的圆木,终于我回到了结实的地面。我有些后怕,不久之后,我又开始下一次冒险。在这不断的往复中,我们交流最多的是埋怨这个轮子的设计真是愚不可及,一点也不合身。我醒来时,天已蒙蒙黑了。我揉揉眼睛,向上弯曲的木廊桥上没有了人影和闪烁的白衬衣。一个短发女生路过,我试图请她帮忙。她快步走了几步,我跟着她跨进了一个狭小的没有窗户的石屋,里面摆着张矮小的木头桌子。她站在房间的最里侧,向前伸着手。她惧怕我。我跪坐在门口向她堆笑,一是让她放松些,也为了堵住门口让她不再逃跑。我告诉她,我是一个作家,我和我的一群学生走丢了,你能不能把你的手机借给我用一下,我知道他们的号码。我越说越发觉我是在撒谎,我摸到了我的手机,我手机里也没有任何一个学生的号码。我保持着微笑,极力掩盖这微笑下的异常。她一直盯着我,还是伸着那只手,另一只手不断从裤包里掏出几样的东西放在小桌上。一只手机,一支黑色钢笔,一条撕得很难看的纸条和一个红色塑料的削铅笔小刀。我疑惑她为什么拿出这些东西,一只手机足矣。她也许是想让我写出我的学生的手机号码,她是在考验我是否说谎。我决定演下去,只需随便拨个号码,假装和学生约好重新集合的地点即可。大部分人都不希望让别人认为他是在说谎,这就是说谎惯性存在的基础。我用钢笔在纸条上写下一串数字。我拿到眼睛跟前看,那些红色数字却已发散开来连成一片,仿佛在水里泡过。我看不清。我不知道那是谁的号码,或是乱写的号码。突然,我不想再演了,想要赶快结束这窘境。我掏出手机,笑着抱歉地点着头对她说,原来我手机在包里啊,实在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低着头,背转身跌跌撞撞地爬出小屋。我是和其他几个男青年一起跑走的。在跌倒又爬起的过程中,我捡到了一个装手机的布袋子和一根黑色的耳机线。我把它们握在手里,夹在这三个男青年的队伍里不断绕着弯弯跑。我发现他们是一群小混混,跑在最前面的微胖男青年是他们的头头。一股向恶力量的趋势下,我只得把手机袋和耳机线献给了微胖男青年。之后,我有些后怕,我害怕他会以为我的手机也是捡来的。还好,微胖的男青年并未提出此事。经过观察,原来我已经加入这个混混团体很长时间,所以我尽可能装出一副老练混混的样子。我看到,微胖男青年时常露出忧郁的神情。看来,他知道了我心中的秘密,他为我这个兄弟心疼。我表面上是一个混混,但我记得我是一个小说家,还教着许多学生,我只是跟他们走散了才沦落至此。令人难过的是,我只记得我是个有许多学生的小说家,把它忘掉也好。
原创【小说家的遭遇】 小说家的遭遇 我是个小说家。我被年轻人抱着甩到围栏的另一边,那是一群激动的年轻人中的一个。他们是如此欢呼雀跃,充满活力。我以为是我的小说得了奖,便也跟着他们欢跳。直到越来越多的人被从围栏的那边甩到这边,我这才知道那些年轻人只是在好心地帮助他们的矮小的朋友。我们在大街上,沿着河边往前走。我跟在队伍的最后头,也许是我的年龄比他们大,体力有所不足的缘故。他们都穿着白衬衣,挨着我的是两个瘦弱也清秀的女生,用皮筋扎着个辫子。我想起来,我是他们的老师,这是小说家和他的学生的队伍。我跟着队伍走上一座木质的廊桥,像是中式古典的亭台楼榭。我们停在桥上,有一个肥胖的女生从队伍出来,起头打着拍子让大家一起唱那首歌。作为一个小说家,也就是知识分子,我对这种指挥别人整齐地歌唱的行为感到不齿。年轻人应该有个性地各唱各的,群魔乱舞最好。我们齐声高唱,迈着整齐的步伐向着廊桥的高深之处挺近,我惊诧我也没有例外。不知怎的,我独自先到了对岸。我望着廊桥的高远处,人群中有白衬衣在移动。我在桥头的石墩上坐下来等待,却睡着了,还做了个梦。梦里,我们要不断跨上一个木头滚轮。“我们”指的是我和一群身上布料很少有些还拿着斧头的原始人,也可能是希腊诸神里比较低级的神。那个木头滚轮就是在普通木轮圆周的侧面有凸出来三根二三十厘米长的圆木的木头轮子,平放着会变成一个没有桌面的三足饭桌。木头滚轮立挂在墙壁或是悬崖上,因为我们争先恐后地冲过去时生怕刹不住脚,所以我猜它应该是挂在一个有高度的位置上。我只能看到木头滚轮,在我脚的下方。我趴在地上,双脚叉开带着身体不断往下缩,还好每次我都坐在了轮子上端的一根圆木上。我战战兢兢地抓紧轮子,仿佛轮子下面是炽热火焰的地狱。没过多久,似乎到达了目的地,我歪着身体让本来被屁股夹着的圆木沿着大腿内侧滑动到膝盖关节处,这时,另一只脚终于挨着了下端的圆木,终于我回到了结实的地面。我有些后怕,不久之后,我又开始下一次冒险。在这不断的往复中,我们交流最多的是埋怨这个轮子的设计真是愚不可及,一点也不合身。我醒来时,天已蒙蒙黑了。我揉揉眼睛,向上弯曲的木廊桥上没有了人影和闪烁的白衬衣。一个短发女生路过,我试图请她帮忙。她快步走了几步,我跟着她跨进了一个狭小的没有窗户的石屋,里面摆着张矮小的木头桌子。她站在房间的最里侧,向前伸着手。她惧怕我。我跪坐在门口向她堆笑,一是让她放松些,也为了堵住门口让她不再逃跑。我告诉她,我是一个作家,我和我的一群学生走丢了,你能不能把你的手机借给我用一下,我知道他们的号码。我越说越发觉我是在撒谎,我摸到了我的手机,我手机里也没有任何一个学生的号码。我保持着微笑,极力掩盖这微笑下的异常。她一直盯着我,还是伸着那只手,另一只手不断从裤包里掏出几样的东西放在小桌上。一只手机,一支黑色钢笔,一条撕得很难看的纸条和一个红色塑料的削铅笔小刀。我疑惑她为什么拿出这些东西,一只手机足矣。她也许是想让我写出我的学生的手机号码,她是在考验我是否说谎。我决定演下去,只需随便拨个号码,假装和学生约好重新集合的地点即可。大部分人都不希望让别人认为他是在说谎,这就是说谎惯性存在的基础。我用钢笔在纸条上写下一串数字。我拿到眼睛跟前看,那些红色数字却已发散开来连成一片,仿佛在水里泡过。我看不清。我不知道那是谁的号码,或是乱写的号码。突然,我不想再演了,想要赶快结束这窘境。我掏出手机,笑着抱歉地点着头对她说,原来我手机在包里啊,实在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低着头,背转身跌跌撞撞地爬出小屋。我是和其他几个男青年一起跑走的。在跌倒又爬起的过程中,我捡到了一个装手机的布袋子和一根黑色的耳机线。我把它们握在手里,夹在这三个男青年的队伍里不断绕着弯弯跑。我发现他们是一群小混混,跑在最前面的微胖男青年是他们的头头。一股向恶力量的趋势下,我只得把手机袋和耳机线献给了微胖男青年。之后,我有些后怕,我害怕他会以为我的手机也是捡来的。还好,微胖的男青年并未提出此事。经过观察,原来我已经加入这个混混团体很长时间,所以我尽可能装出一副老练混混的样子。我看到,微胖男青年时常露出忧郁的神情。看来,他知道了我心中的秘密,他为我这个兄弟心疼。我表面上是一个混混,但我记得我是一个小说家,还教着许多学生,我只是跟他们走散了才沦落至此。令人难过的是,我只记得我是个有许多学生的小说家,把它忘掉也好。
小说家的遭遇 小说家的遭遇 我是个小说家。我被年轻人抱着甩到围栏的另一边,那是一群激动的年轻人中的一个。他们是如此欢呼雀跃,充满活力。我以为是我的小说得了奖,便也跟着他们欢跳。直到越来越多的人被从围栏的那边甩到这边,我这才知道那些年轻人只是在好心地帮助他们的矮小的朋友。我们在大街上,沿着河边往前走。我跟在队伍的最后头,也许是我的年龄比他们大,体力有所不足的缘故。他们都穿着白衬衣,挨着我的是两个瘦弱也清秀的女生,用皮筋扎着个辫子。我想起来,我是他们的老师,这是小说家和他的学生的队伍。我跟着队伍走上一座木质的廊桥,像是中式古典的亭台楼榭。我们停在桥上,有一个肥胖的女生从队伍出来,起头打着拍子让大家一起唱那首歌。作为一个小说家,也就是知识分子,我对这种指挥别人整齐地歌唱的行为感到不齿。年轻人应该有个性地各唱各的,群魔乱舞最好。我们齐声高唱,迈着整齐的步伐向着廊桥的高深之处挺近,我惊诧我也没有例外。不知怎的,我独自先到了对岸。我望着廊桥的高远处,人群中有白衬衣在移动。我在桥头的石墩上坐下来等待,却睡着了,还做了个梦。梦里,我们要不断跨上一个木头滚轮。“我们”指的是我和一群身上布料很少有些还拿着斧头的原始人,也可能是希腊诸神里比较低级的神。那个木头滚轮就是在普通木轮圆周的侧面有凸出来三根二三十厘米长的圆木的木头轮子,平放着会变成一个没有桌面的三足饭桌。木头滚轮立挂在墙壁或是悬崖上,因为我们争先恐后地冲过去时生怕刹不住脚,所以我猜它应该是挂在一个有高度的位置上。我只能看到木头滚轮,在我脚的下方。我趴在地上,双脚叉开带着身体不断往下缩,还好每次我都坐在了轮子上端的一根圆木上。我战战兢兢地抓紧轮子,仿佛轮子下面是炽热火焰的地狱。没过多久,似乎到达了目的地,我歪着身体让本来被屁股夹着的圆木沿着大腿内侧滑动到膝盖关节处,这时,另一只脚终于挨着了下端的圆木,终于我回到了结实的地面。我有些后怕,不久之后,我又开始下一次冒险。在这不断的往复中,我们交流最多的是埋怨这个轮子的设计真是愚不可及,一点也不合身。我醒来时,天已蒙蒙黑了。我揉揉眼睛,向上弯曲的木廊桥上没有了人影和闪烁的白衬衣。一个短发女生路过,我试图请她帮忙。她快步走了几步,我跟着她跨进了一个狭小的没有窗户的石屋,里面摆着张矮小的木头桌子。她站在房间的最里侧,向前伸着手。她惧怕我。我跪坐在门口向她堆笑,一是让她放松些,也为了堵住门口让她不再逃跑。我告诉她,我是一个作家,我和我的一群学生走丢了,你能不能把你的手机借给我用一下,我知道他们的号码。我越说越发觉我是在撒谎,我摸到了我的手机,我手机里也没有任何一个学生的号码。我保持着微笑,极力掩盖这微笑下的异常。她一直盯着我,还是伸着那只手,另一只手不断从裤包里掏出几样的东西放在小桌上。一只手机,一支黑色钢笔,一条撕得很难看的纸条和一个红色塑料的削铅笔小刀。我疑惑她为什么拿出这些东西,一只手机足矣。她也许是想让我写出我的学生的手机号码,她是在考验我是否说谎。我决定演下去,只需随便拨个号码,假装和学生约好重新集合的地点即可。大部分人都不希望让别人认为他是在说谎,这就是说谎惯性存在的基础。我用钢笔在纸条上写下一串数字。我拿到眼睛跟前看,那些红色数字却已发散开来连成一片,仿佛在水里泡过。我看不清。我不知道那是谁的号码,或是乱写的号码。突然,我不想再演了,想要赶快结束这窘境。我掏出手机,笑着抱歉地点着头对她说,原来我手机在包里啊,实在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低着头,背转身跌跌撞撞地爬出小屋。我是和其他几个男青年一起跑走的。在跌倒又爬起的过程中,我捡到了一个装手机的布袋子和一根黑色的耳机线。我把它们握在手里,夹在这三个男青年的队伍里不断绕着弯弯跑。我发现他们是一群小混混,跑在最前面的微胖男青年是他们的头头。一股向恶力量的趋势下,我只得把手机袋和耳机线献给了微胖男青年。之后,我有些后怕,我害怕他会以为我的手机也是捡来的。还好,微胖的男青年并未提出此事。经过观察,原来我已经加入这个混混团体很长时间,所以我尽可能装出一副老练混混的样子。我看到,微胖男青年时常露出忧郁的神情。看来,他知道了我心中的秘密,他为我这个兄弟心疼。我表面上是一个混混,但我记得我是一个小说家,还教着许多学生,我只是跟他们走散了才沦落至此。令人难过的是,我只记得我是个有许多学生的小说家,把它忘掉也好。
足球员 足球员 小城库尔勒,有这样一群喜欢踢足球的人,他们把自己叫做足球员。他们有各自喜欢的球员,有武磊、梅西、C罗这样的世界巨星,也有贝拉、王上源这样比较冷门的,他们有时会在一起讨论、争执。他们并不是追星族或者伪球迷。他们唯一的共同爱好就是他们都喜欢踢球。他们不断地收集购买球衣、球鞋和足球,运动饮料,治疗运动损伤的喷雾、绷带或跌打膏药等等,还会不定时做俯卧撑或是慢跑来锻炼体能。他们经常发呆地笑,想象自己踢球时的飒爽英姿,禁区前他连续七八个“踩单车”晃得后卫重心不稳一个变向射门足球直挂远角守门员使出了全力飞身扑救也是鞭长莫及,雪天和几个同学在积满厚厚雪层的篮球场上踢球他一个“人球分过”又一个变速再往底线一个小小的拨球再零角度射门足球在空中画出一道黑白色彩虹的弧线撞上远门柱进球了,街道上拥挤的人群中她左突右闪不时“马赛回旋”拉球过人闪转腾挪地过了一个又一个人很快就冲出了人群。每当想到这些或者是有空闲时间的时候,他们就全副武装,从家里出发向球场或是踢球的地方进发。他们一大早便离开家,在人行道上走,沿着孔雀河前进,穿过了人民广场和河滨公园,却始终也没有走到他们要去踢球的地方。途中,他们中的一些人因为还有别的事便默默地走出队伍。一整天都没事的会一直走到夜晚街上没几个人的时候,那时每个他们的身边已没有其他人,他们一样也没有到达目的地。他们精疲力尽,球衣湿透了,便默默地低着头往家走,仿佛觉得羞耻。他们知道明天还有其它的事要做,就算没有,他们也想要好好休息一下,试图忘记些什么。不久之后,他们又会再一次离开家去踢球。坦白地说,他们从未到达踢球的地方,他们也从来没有踢过足球,即使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去踢球。他们无数次失望而羞耻地归来,又斗志昂扬激动地行进。他们不断在失望羞耻时憧憬那激动昂扬,也在激动昂扬里感受到深深的失望和羞耻。他们不知道这已持续了多久,又还要多久。
足球员 足球员 小城库尔勒,有这样一群喜欢踢足球的人,他们把自己叫做足球员。他们有各自喜欢的球员,有武磊、梅西、C罗这样的世界巨星,也有贝拉、王上源这样比较冷门的,他们有时会在一起讨论、争执。他们并不是追星族或者伪球迷。他们唯一的共同爱好就是他们都喜欢踢球。他们不断地收集购买球衣、球鞋和足球,运动饮料,治疗运动损伤的喷雾、绷带或跌打膏药等等,还会不定时做俯卧撑或是慢跑来锻炼体能。他们经常发呆地笑,想象自己踢球时的飒爽英姿,禁区前他连续七八个“踩单车”晃得后卫重心不稳一个变向射门足球直挂远角守门员使出了全力飞身扑救也是鞭长莫及,雪天和几个同学在积满厚厚雪层的篮球场上踢球他一个“人球分过”又一个变速再往底线一个小小的拨球再零角度射门足球在空中画出一道黑白色彩虹的弧线撞上远门柱进球了,街道上拥挤的人群中她左突右闪不时“马赛回旋”拉球过人闪转腾挪地过了一个又一个人很快就冲出了人群。每当想到这些或者是有空闲时间的时候,他们就全副武装,从家里出发向球场或是踢球的地方进发。他们一大早便离开家,在人行道上走,沿着孔雀河前进,穿过了人民广场和河滨公园,却始终也没有走到他们要去踢球的地方。途中,他们中的一些人因为还有别的事便默默地走出队伍。一整天都没事的会一直走到夜晚街上没几个人的时候,那时每个他们的身边已没有其他人,他们一样也没有到达目的地。他们精疲力尽,球衣湿透了,便默默地低着头往家走,仿佛觉得羞耻。他们知道明天还有其它的事要做,就算没有,他们也想要好好休息一下,试图忘记些什么。不久之后,他们又会再一次离开家去踢球。坦白地说,他们从未到达踢球的地方,他们也从来没有踢过足球,即使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去踢球。他们无数次失望而羞耻地归来,又斗志昂扬激动地行进。他们不断在失望羞耻时憧憬那激动昂扬,也在激动昂扬里感受到深深的失望和羞耻。他们不知道这已持续了多久,又还要多久。
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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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斗
原创【抄写史】 抄写史 我的老家在四川盐亭,名字叫同家沟,它是一个小山村。它是两山之间,夹着的细长的水田,一般种水稻。那两座山的名字我记不得了,我们常常用后山、对面的山这些方位词代替。它们并不高大,不客气地说,是两座矮小的山。山上长满树,主要是柏树和槐树,大多只比胳膊粗些,偶尔你能看到颗粗壮的泡桐从山边把枝叶举过在山路行走的你的头顶。父亲在电话里告诉我,它们是大力山和小力山,我们住在的向阳的山腰就是小力山的山腰,对面是大力山,大力山的最顶上有颗小小的黄葛树,连接两座山横卧的窄山叫中力山。挂电话之前,父亲还说了我几句,不要忘本。 说到我们同家沟的本,那就是我们还保留着一项古老的传统——抄写。有人说它有四五千年,有的甚至说有上万年了,最清醒的说法也要追溯到汉朝。不得不说,这项传统的久远程度有时与丰谷特曲的摄入量成正比。我爷爷被誉为酒罐,褒义便是酒神,他的说法至今无人比肩。据说,那是五三还是五四年的一个晚上,几个酒鬼就着月亮在院坝里喝酒,其中就有我十七八岁的公(爷爷的意思),酒到浓时,我爷爷喊出了:石碑是四五千万万年前嘞先人铸嘞。这些字振聋发聩,酒友们瞬间清醒,找来纸笔记下,然后继续喝到了天亮。后来,教书匠经过几个星期不眠不休的研究分析得出结论,他认为我爷爷可能是把“四万万人”“五千年”充满魔力地合到一块儿产生了这神奇也伟大的句子,他感叹这是把每个单独的人民与民族的全部历史相结合,是时间与空间的碰撞,只有勤劳的劳动人民才拥有这灿烂的创造力。四五千亿年,如果教书匠知道大爆炸理论,说不定他能证明它是谬论,创造出新的同家沟宇宙起源学说。爷爷说他记不得了,有时他又坚信他说过或是他一定没说,在酒桌上,在黑屋子里,在村民大会,或只是家里闲聊。有人说爷爷在装糊涂,也有人说他确实被酒精弄得神志不清。当然,被大家普遍接受的看法是我们同家沟的村民全都是司马迁的后代。为了逃避汉武帝的迫害,司马迁的直系子孙逃到了这个小山卡卡里,还把司马的司字左边加一竖便成了同。再者,我们的抄写传统与司马迁有某种表面和精神的共通之处,司马迁持续二三十年的个人书写变成了我们一代又一代不曾间断的历史抄写,他就是同家沟的精神信仰。我们每个人似乎都有那样一种冲动,一直抄写下去,不间断的,像一首时间的诗,不断流淌,我们就是那其中的每一团不断变换形状的水,或是一个不断跳跃的韵脚。你觉得这些文字很做作,我也这样认为。 我们代代与文字接触,自然也留下了几个名家,当然并不比别的地方来得多。最著名的是同任,字心田,唐代田园诗人,全唐诗中收录了他三首诗。“天若有情天亦老,蝴蝶飞去无知了”是他流传最广的诗句。对他的诗句人们往往有着不同的理解,甚至相反。艺术不正是这样吗?千人万面。还有,宋女词人同省怜,晚明山水画家同质,民国左翼书法家同化舜等等。他们是例外,抄写就真的是抄写,最字面的意思,并不会衍生出艺术。历史上大多数时候同家沟并不鼓励任何个人的艺术创作,毕竟没人觉得那有什么卵用。 我们的抄写,不是随便找份报纸、小学课本或是电线杆上的淋病广告然后随便抄下那上面的几个字。我们抄的都是我们同家祠堂中间石碑上的碑文。祠堂位于小力山的山顶,从祠堂往下看,稀疏的房子不时从山腰里被挤出来一丁点。祠堂踩着它们。祠堂保持了唐代民居院落风格,是四川唯一的唐代造型民居。两侧各两间侧屋,很窄像是栓马棚,但是我们这儿连驴都没见过,更别说高两个等级的马了。前有带飞檐的大门——牌匾上写着“同家”,最里是高大一些的主屋——牌匾上写着“祠堂”,合在一起就成了“同家祠堂”,这体现了设计者的独具匠心。它的的设计者名叫同学,是我们同家沟的现任老村支书,祠堂大概始建于公元2012或2013年吧,已有六七年历史。这是一个由水泥钢筋砖块塑料组成的正宗唐代建筑,古为今用、中西合璧、优秀传统文化,我们都这样形容它。最近两三年,我再也想不起祠堂以前的样子,回忆着儿时一起去祠堂玩耍的场景,祠堂却已是现在这个金碧辉煌的神色。也许,这与我们同家沟人特别喜欢用“自古以来”四个字,每个人都会说祠堂自古以来就是这个样子,自古以来向来就是最大真理。记忆自然也服从了它。不得不承认,我的记忆还记着我认为那不是它以前的样子的记忆,也记着人人至少表面上却都不为此感到疑惑的记忆。我想是我的记忆出了错,它很快就会恢复正常,现在的我不得不尽力掩饰我记忆的缺陷。回到祠堂的描写上,侧屋、前门和后门,它们由围墙连成院子。院子中央有个亭子,石碑便立在那里面。石碑上刻着些文字,对我们来说是图案,毕竟没人知道那些文字的意思。 几十年前,教书匠同生研究了几年石碑上的文字,并得出结论——全部的碑文只是不断重复刻着的两个字,之后他疯了,后来便死了。我记得小时候,上学放学或是去抓螃蟹的路上,多次遇到过已经疯癫的教书匠,每次他都指着柴火、蚯蚓、落叶或是稀泥巴等等,一遍遍地重复喊着“人人人人人人”,我们有时会指着猪圈的大猪喊人人人戏耍他,他却喊猪猪猪,然后他笑嘻嘻地指着猪圈下的粪坑大叫人人人,我们伸头往里看了看,那里只有浓稠的粪水、浮萍一样飘着的几坨猪屎和一群群大大小小的肉白的拼命向前竞泳的蛆。你看出了我对教书匠的同情,因为现在我成了同家沟里唯一的大学生,我承认,我是在同情自己。 石碑上的文字该如何抄写呢?抄写是一件隐秘的事,很少在人前或是集体去做。白天要干活,各家的田地又离得近,不可能进行抄写,上课人也太多。我们大多晚上吃完饭,爸端着一盆洗脚水说上一声我去洗脚咯,有时会有人嗯一声头还是看着电视,差不多十分钟他端着洗脚盆回来,妈接过洗脚盆去了,一会儿妈回来,之后是我姐,最后轮到我。我想:幸好我们和公婆(爷爷奶奶的意思)分了家,要是加上公婆、大爸一家、二爸一家和幺爸一家,非到天亮不可。你问一家人用同一盆水洗脚吗?缺水的那些年是的,那些年我们一起洗过的脚,现在不缺水了。 我这就讲讲洗脚和抄写的关系。那时的我最后一个端着洗脚盆走到我家院坝的边疆,那是院坝里距离家人最远的地方,再往前的脚下是另一家人的瓦片屋顶。边疆摆着块大石头,我坐在那上头洗脚。月亮高高挂在山沟上边,你看到山腰上每个院坝的边缘都坐着一个洗脚的大人或小孩。我们一边洗脚,一边抄写。过的去的人家用毛笔铅笔圆珠笔钢笔等真正的抄写工具抄写,日子紧巴的就只能拿食指大脚趾和木棍子了。不管怎样,我们都拿着这些抄写工具蘸着脚盆中的洗脚水书写,写在露出的脚背、脚踝或是小腿肚子上。材质不同写在皮肤上的感觉也有差别,总的来说,越是昂贵的材料你的感觉便越是清晰,越让人心旷神怡。那是一种快感,带着些许疼痛的快感,自虐的病态快感。在心灵的深处,我们隐隐感到羞辱。你回忆石碑上的图案,你控制的书写工具在你的皮肤上一遍又一遍地写下相同的文字,月光下,你也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幸福。不间断的抄写,使我们的身体发生了变化。差不多十四五岁时,我的左边臀部上有了块黑斑,它慢慢变大,大到有公章大小,黑斑上长满白白的绒毛,黑斑慢慢退化成和牛皮一样坚硬的皮,绒毛却一如既往地柔软。这让我们感到羞耻,那黑斑便是这耻辱的标志。两年前,县里来了保护民俗的专家,他纳闷这里的人非常不配合。当他田野询问时,他们总是低下头红着脸一声不吭地走掉。老村支书向他说出实情,当他了解到每个人屁股上都有黑斑时,那证明抄写这项民俗保存得很完好,便不需要额外的保护了。这羞耻感,也许还来自我们从未想过要去改变,甚至摒弃抄写的习惯,也许我们曾经改变过摒弃过,只因为我们在抄写面前太过渺小,实力相差悬殊,我们最终早早败下阵来,后来也就不想了,再也想不起了。你不说我也知道,那是借口,我为我和同家沟人找的借口,我也是同家沟人。 我承认,同家沟人以及它的抄写并不是人畜无害,宋朝女词人同省怜便是其中的一个受害者。她从小十分聪颖,八岁熟读四书五经,十来岁便能吟诗作赋。令人吃惊的是她特别白,像雪一样白,对于有黑斑的我们便尤其明显。我们感觉受到羞辱。某天,某个混混扒在墙角偷看她洗澡,那全身只是红润均匀的白,她的臀部没有黑斑。第二天,每个同家沟人都知道了。我们聚集在村里晒包谷水稻的大院坝里,母亲抱着婴儿,每个人直立立地站着互相壮胆。同省怜被裹得严严实实地捆在柱子上,只漏出半边臀部,他的臀部是像天空中的云一样的优雅的白色。我们举起烙铁,把那只滚烫的黑蝴蝶嵌进了她的皮肤里。我们心满意足,每个人又一样了。她的叫喊声,那不是语言的单纯的叫喊,之后几百年,那声音偶尔还会在同家沟的山谷里回响。 同家沟像其他地方一样,也经历了不同的统治者,涌现出了许多英雄、强盗和更多的只是活着的人。不管怎样,我们的抄写一直流传,它具有不可思议的强大生命力。它像是一个不死的怪物,在我们可看到的未来,它将永远充满活力地生长下去。此时此刻,我希望有眼泪流出来,然后,它奔跑着不断翻越我脸上的坑坑洼洼和一座座山峰,它们大多筋疲力尽,被坑洼吞噬或是沿着山腰无力地倒下。也许有一两颗意志力惊人的好运的泪珠,终于飘落在空中,它泛着一点太阳光。那便是最美的泪珠。 我的右手打字,左手拿着钥匙在小腿肚上来回画着,脑袋里不断幻想,露出幸福的微笑。旁边的你跃跃欲试,但我并没有让你也洗洗脚的意思。你发现我编不下去了,的确,怎么可能存在如此荒诞的事呢。
【原创】抄写史 抄写史 我的老家在四川盐亭,名字叫同家沟,它是一个小山村。它是两山之间,夹着的细长的水田,一般种水稻。那两座山的名字我记不得了,我们常常用后山、对面的山这些方位词代替。它们并不高大,不客气地说,是两座矮小的山。山上长满树,主要是柏树和槐树,大多只比胳膊粗些,偶尔你能看到颗粗壮的泡桐从山边把枝叶举过在山路行走的你的头顶。父亲在电话里告诉我,它们是大力山和小力山,我们住在的向阳的山腰就是小力山的山腰,对面是大力山,大力山的最顶上有颗小小的黄葛树,连接两座山横卧的窄山叫中力山。挂电话之前,父亲还说了我几句,不要忘本。 说到我们同家沟的本,那就是我们还保留着一项古老的传统——抄写。有人说它有四五千年,有的甚至说有上万年了,最清醒的说法也要追溯到汉朝。不得不说,这项传统的久远程度有时与丰谷特曲的摄入量成正比。我爷爷被誉为酒罐,褒义便是酒神,他的说法至今无人比肩。据说,那是五三还是五四年的一个晚上,几个酒鬼就着月亮在院坝里喝酒,其中就有我十七八岁的公(爷爷的意思),酒到浓时,我爷爷喊出了:石碑是四五千万万年前嘞先人铸嘞。这些字振聋发聩,酒友们瞬间清醒,找来纸笔记下,然后继续喝到了天亮。后来,教书匠经过几个星期不眠不休的研究分析得出结论,他认为我爷爷可能是把“四万万人”“五千年”充满魔力地合到一块儿产生了这神奇也伟大的句子,他感叹这是把每个单独的人民与民族的全部历史相结合,是时间与空间的碰撞,只有勤劳的劳动人民才拥有这灿烂的创造力。四五千亿年,如果教书匠知道大爆炸理论,说不定他能证明它是谬论,创造出新的同家沟宇宙起源学说。爷爷说他记不得了,有时他又坚信他说过或是他一定没说,在酒桌上,在黑屋子里,在村民大会,或只是家里闲聊。有人说爷爷在装糊涂,也有人说他确实被酒精弄得神志不清。当然,被大家普遍接受的看法是我们同家沟的村民全都是司马迁的后代。为了逃避汉武帝的迫害,司马迁的直系子孙逃到了这个小山卡卡里,还把司马的司字左边加一竖便成了同。再者,我们的抄写传统与司马迁有某种表面和精神的共通之处,司马迁持续二三十年的个人书写变成了我们一代又一代不曾间断的历史抄写,他就是同家沟的精神信仰。我们每个人似乎都有那样一种冲动,一直抄写下去,不间断的,像一首时间的诗,不断流淌,我们就是那其中的每一团不断变换形状的水,或是一个不断跳跃的韵脚。你觉得这些文字很做作,我也这样认为。 我们代代与文字接触,自然也留下了几个名家,当然并不比别的地方来得多。最著名的是同任,字心田,唐代田园诗人,全唐诗中收录了他三首诗。“天若有情天亦老,蝴蝶飞去无知了”是他流传最广的诗句。对他的诗句人们往往有着不同的理解,甚至相反。艺术不正是这样吗?千人万面。还有,宋女词人同省怜,晚明山水画家同质,民国左翼书法家同化舜等等。他们是例外,抄写就真的是抄写,最字面的意思,并不会衍生出艺术。历史上大多数时候同家沟并不鼓励任何个人的艺术创作,毕竟没人觉得那有什么卵用。 我们的抄写,不是随便找份报纸、小学课本或是电线杆上的淋病广告然后随便抄下那上面的几个字。我们抄的都是我们同家祠堂中间石碑上的碑文。祠堂位于小力山的山顶,从祠堂往下看,稀疏的房子不时从山腰里被挤出来一丁点。祠堂踩着它们。祠堂保持了唐代民居院落风格,是四川唯一的唐代造型民居。两侧各两间侧屋,很窄像是栓马棚,但是我们这儿连驴都没见过,更别说高两个等级的马了。前有带飞檐的大门——牌匾上写着“同家”,最里是高大一些的主屋——牌匾上写着“祠堂”,合在一起就成了“同家祠堂”,这体现了设计者的独具匠心。它的的设计者名叫同学,是我们同家沟的现任老村支书,祠堂大概始建于公元2012或2013年吧,已有六七年历史。这是一个由水泥钢筋砖块塑料组成的正宗唐代建筑,古为今用、中西合璧、优秀传统文化,我们都这样形容它。最近两三年,我再也想不起祠堂以前的样子,回忆着儿时一起去祠堂玩耍的场景,祠堂却已是现在这个金碧辉煌的神色。也许,这与我们同家沟人特别喜欢用“自古以来”四个字,每个人都会说祠堂自古以来就是这个样子,自古以来向来就是最大真理。记忆自然也服从了它。不得不承认,我的记忆还记着我认为那不是它以前的样子的记忆,也记着人人至少表面上却都不为此感到疑惑的记忆。我想是我的记忆出了错,它很快就会恢复正常,现在的我不得不尽力掩饰我记忆的缺陷。回到祠堂的描写上,侧屋、前门和后门,它们由围墙连成院子。院子中央有个亭子,石碑便立在那里面。石碑上刻着些文字,对我们来说是图案,毕竟没人知道那些文字的意思。 几十年前,教书匠同生研究了几年石碑上的文字,并得出结论——全部的碑文只是不断重复刻着的两个字,之后他疯了,后来便死了。我记得小时候,上学放学或是去抓螃蟹的路上,多次遇到过已经疯癫的教书匠,每次他都指着柴火、蚯蚓、落叶或是稀泥巴等等,一遍遍地重复喊着“人人人人人人”,我们有时会指着猪圈的大猪喊人人人戏耍他,他却喊猪猪猪,然后他笑嘻嘻地指着猪圈下的粪坑大叫人人人,我们伸头往里看了看,那里只有浓稠的粪水、浮萍一样飘着的几坨猪屎和一群群大大小小的肉白的拼命向前竞泳的蛆。你看出了我对教书匠的同情,因为现在我成了同家沟里唯一的大学生,我承认,我是在同情自己。 石碑上的文字该如何抄写呢?抄写是一件隐秘的事,很少在人前或是集体去做。白天要干活,各家的田地又离得近,不可能进行抄写,上课人也太多。我们大多晚上吃完饭,爸端着一盆洗脚水说上一声我去洗脚咯,有时会有人嗯一声头还是看着电视,差不多十分钟他端着洗脚盆回来,妈接过洗脚盆去了,一会儿妈回来,之后是我姐,最后轮到我。我想:幸好我们和公婆(爷爷奶奶的意思)分了家,要是加上公婆、大爸一家、二爸一家和幺爸一家,非到天亮不可。你问一家人用同一盆水洗脚吗?缺水的那些年是的,那些年我们一起洗过的脚,现在不缺水了。 我这就讲讲洗脚和抄写的关系。那时的我最后一个端着洗脚盆走到我家院坝的边疆,那是院坝里距离家人最远的地方,再往前的脚下是另一家人的瓦片屋顶。边疆摆着块大石头,我坐在那上头洗脚。月亮高高挂在山沟上边,你看到山腰上每个院坝的边缘都坐着一个洗脚的大人或小孩。我们一边洗脚,一边抄写。过的去的人家用毛笔铅笔圆珠笔钢笔等真正的抄写工具抄写,日子紧巴的就只能拿食指大脚趾和木棍子了。不管怎样,我们都拿着这些抄写工具蘸着脚盆中的洗脚水书写,写在露出的脚背、脚踝或是小腿肚子上。材质不同写在皮肤上的感觉也有差别,总的来说,越是昂贵的材料你的感觉便越是清晰,越让人心旷神怡。那是一种快感,带着些许疼痛的快感,自虐的病态快感。在心灵的深处,我们隐隐感到羞辱。你回忆石碑上的图案,你控制的书写工具在你的皮肤上一遍又一遍地写下相同的文字,月光下,你也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幸福。不间断的抄写,使我们的身体发生了变化。差不多十四五岁时,我的左边臀部上有了块黑斑,它慢慢变大,大到有公章大小,黑斑上长满白白的绒毛,黑斑慢慢退化成和牛皮一样坚硬的皮,绒毛却一如既往地柔软。这让我们感到羞耻,那黑斑便是这耻辱的标志。两年前,县里来了保护民俗的专家,他纳闷这里的人非常不配合。当他田野询问时,他们总是低下头红着脸一声不吭地走掉。老村支书向他说出实情,当他了解到每个人屁股上都有黑斑时,那证明抄写这项民俗保存得很完好,便不需要额外的保护了。这羞耻感,也许还来自我们从未想过要去改变,甚至摒弃抄写的习惯,也许我们曾经改变过摒弃过,只因为我们在抄写面前太过渺小,实力相差悬殊,我们最终早早败下阵来,后来也就不想了,再也想不起了。你不说我也知道,那是借口,我为我和同家沟人找的借口,我也是同家沟人。 我承认,同家沟人以及它的抄写并不是人畜无害,宋朝女词人同省怜便是其中的一个受害者。她从小十分聪颖,八岁熟读四书五经,十来岁便能吟诗作赋。令人吃惊的是她特别白,像雪一样白,对于有黑斑的我们便尤其明显。我们感觉受到羞辱。某天,某个混混扒在墙角偷看她洗澡,那全身只是红润均匀的白,她的臀部没有黑斑。第二天,每个同家沟人都知道了。我们聚集在村里晒包谷水稻的大院坝里,母亲抱着婴儿,每个人直立立地站着互相壮胆。同省怜被裹得严严实实地捆在柱子上,只漏出半边臀部,他的臀部是像天空中的云一样的优雅的白色。我们举起烙铁,把那只滚烫的黑蝴蝶嵌进了她的皮肤里。我们心满意足,每个人又一样了。她的叫喊声,那不是语言的单纯的叫喊,之后几百年,那声音偶尔还会在同家沟的山谷里回响。 同家沟像其他地方一样,也经历了不同的统治者,涌现出了许多英雄、强盗和更多的只是活着的人。不管怎样,我们的抄写一直流传,它具有不可思议的强大生命力。它像是一个不死的怪物,在我们可看到的未来,它将永远充满活力地生长下去。此时此刻,我希望有眼泪流出来,然后,它奔跑着不断翻越我脸上的坑坑洼洼和一座座山峰,它们大多筋疲力尽,被坑洼吞噬或是沿着山腰无力地倒下。也许有一两颗意志力惊人的好运的泪珠,终于飘落在空中,它泛着一点太阳光。那便是最美的泪珠。 我的右手打字,左手拿着钥匙在小腿肚上来回画着,脑袋里不断幻想,露出幸福的微笑。旁边的你跃跃欲试,但我并没有让你也洗洗脚的意思。你发现我编不下去了,的确,怎么可能存在如此荒诞的事呢。
抄写史 抄写史 我的老家在四川盐亭,名字叫同家沟,它是一个小山村。它是两山之间,夹着的细长的水田,一般种水稻。那两座山的名字我记不得了,我们常常用后山、对面的山这些方位词代替。它们并不高大,不客气地说,是两座矮小的山。山上长满树,主要是柏树和槐树,大多只比胳膊粗些,偶尔你能看到颗粗壮的泡桐从山边把枝叶举过在山路行走的你的头顶。父亲在电话里告诉我,它们是大力山和小力山,我们住在的向阳的山腰就是小力山的山腰,对面是大力山,大力山的最顶上有颗小小的黄葛树,连接两座山横卧的窄山叫中力山。挂电话之前,父亲还说了我几句,不要忘本。 说到我们同家沟的本,那就是我们还保留着一项古老的传统——抄写。有人说它有四五千年,有的甚至说有上万年了,最清醒的说法也要追溯到汉朝。不得不说,这项传统的久远程度有时与丰谷特曲的摄入量成正比。我爷爷被誉为酒罐,褒义便是酒神,他的说法至今无人比肩。据说,那是五三还是五四年的一个晚上,几个酒鬼就着月亮在院坝里喝酒,其中就有我十七八岁的公(爷爷的意思),酒到浓时,我爷爷喊出了:石碑是四五千万万年前嘞先人铸嘞。这些字振聋发聩,酒友们瞬间清醒,找来纸笔记下,然后继续喝到了天亮。后来,教书匠经过几个星期不眠不休的研究分析得出结论,他认为我爷爷可能是把“四万万人”“五千年”充满魔力地合到一块儿产生了这神奇也伟大的句子,他感叹这是把每个单独的人民与民族的全部历史相结合,是时间与空间的碰撞,只有勤劳的劳动人民才拥有这灿烂的创造力。四五千亿年,如果教书匠知道大爆炸理论,说不定他能证明它是谬论,创造出新的同家沟宇宙起源学说。爷爷说他记不得了,有时他又坚信他说过或是他一定没说,在酒桌上,在黑屋子里,在村民大会,或只是家里闲聊。有人说爷爷在装糊涂,也有人说他确实被酒精弄得神志不清。当然,被大家普遍接受的看法是我们同家沟的村民全都是司马迁的后代。为了逃避汉武帝的迫害,司马迁的直系子孙逃到了这个小山卡卡里,还把司马的司字左边加一竖便成了同。再者,我们的抄写传统与司马迁有某种表面和精神的共通之处,司马迁持续二三十年的个人书写变成了我们一代又一代不曾间断的历史抄写,他就是同家沟的精神信仰。我们每个人似乎都有那样一种冲动,一直抄写下去,不间断的,像一首时间的诗,不断流淌,我们就是那其中的每一团不断变换形状的水,或是一个不断跳跃的韵脚。你觉得这些文字很做作,我也这样认为。 我们代代与文字接触,自然也留下了几个名家,当然并不比别的地方来得多。最著名的是同任,字心田,唐代田园诗人,全唐诗中收录了他三首诗。“天若有情天亦老,蝴蝶飞去无知了”是他流传最广的诗句。对他的诗句人们往往有着不同的理解,甚至相反。艺术不正是这样吗?千人万面。还有,宋女词人同省怜,晚明山水画家同质,民国左翼书法家同化舜等等。他们是例外,抄写就真的是抄写,最字面的意思,并不会衍生出艺术。历史上大多数时候同家沟并不鼓励任何个人的艺术创作,毕竟没人觉得那有什么卵用。 我们的抄写,不是随便找份报纸、小学课本或是电线杆上的淋病广告然后随便抄下那上面的几个字。我们抄的都是我们同家祠堂中间石碑上的碑文。祠堂位于小力山的山顶,从祠堂往下看,稀疏的房子不时从山腰里被挤出来一丁点。祠堂踩着它们。祠堂保持了唐代民居院落风格,是四川唯一的唐代造型民居。两侧各两间侧屋,很窄像是栓马棚,但是我们这儿连驴都没见过,更别说高两个等级的马了。前有带飞檐的大门——牌匾上写着“同家”,最里是高大一些的主屋——牌匾上写着“祠堂”,合在一起就成了“同家祠堂”,这体现了设计者的独具匠心。它的的设计者名叫同学,是我们同家沟的现任老村支书,祠堂大概始建于公元2012或2013年吧,已有六七年历史。这是一个由水泥钢筋砖块塑料组成的正宗唐代建筑,古为今用、中西合璧、优秀传统文化,我们都这样形容它。最近两三年,我再也想不起祠堂以前的样子,回忆着儿时一起去祠堂玩耍的场景,祠堂却已是现在这个金碧辉煌的神色。也许,这与我们同家沟人特别喜欢用“自古以来”四个字,每个人都会说祠堂自古以来就是这个样子,自古以来向来就是最大真理。记忆自然也服从了它。不得不承认,我的记忆还记着我认为那不是它以前的样子的记忆,也记着人人至少表面上却都不为此感到疑惑的记忆。我想是我的记忆出了错,它很快就会恢复正常,现在的我不得不尽力掩饰我记忆的缺陷。回到祠堂的描写上,侧屋、前门和后门,它们由围墙连成院子。院子中央有个亭子,石碑便立在那里面。石碑上刻着些文字,对我们来说是图案,毕竟没人知道那些文字的意思。 几十年前,教书匠同生研究了几年石碑上的文字,并得出结论——全部的碑文只是不断重复刻着的两个字,之后他疯了,后来便死了。我记得小时候,上学放学或是去抓螃蟹的路上,多次遇到过已经疯癫的教书匠,每次他都指着柴火、蚯蚓、落叶或是稀泥巴等等,一遍遍地重复喊着“人人人人人人”,我们有时会指着猪圈的大猪喊人人人戏耍他,他却喊猪猪猪,然后他笑嘻嘻地指着猪圈下的粪坑大叫人人人,我们伸头往里看了看,那里只有浓稠的粪水、浮萍一样飘着的几坨猪屎和一群群大大小小的肉白的拼命向前竞泳的蛆。你看出了我对教书匠的同情,因为现在我成了同家沟里唯一的大学生,我承认,我是在同情自己。 石碑上的文字该如何抄写呢?抄写是一件隐秘的事,很少在人前或是集体去做。白天要干活,各家的田地又离得近,不可能进行抄写,上课人也太多。我们大多晚上吃完饭,爸端着一盆洗脚水说上一声我去洗脚咯,有时会有人嗯一声头还是看着电视,差不多十分钟他端着洗脚盆回来,妈接过洗脚盆去了,一会儿妈回来,之后是我姐,最后轮到我。我想:幸好我们和公婆(爷爷奶奶的意思)分了家,要是加上公婆、大爸一家、二爸一家和幺爸一家,非到天亮不可。你问一家人用同一盆水洗脚吗?缺水的那些年是的,那些年我们一起洗过的脚,现在不缺水了。 我这就讲讲洗脚和抄写的关系。那时的我最后一个端着洗脚盆走到我家院坝的边疆,那是院坝里距离家人最远的地方,再往前的脚下是另一家人的瓦片屋顶。边疆摆着块大石头,我坐在那上头洗脚。月亮高高挂在山沟上边,你看到山腰上每个院坝的边缘都坐着一个洗脚的大人或小孩。我们一边洗脚,一边抄写。过的去的人家用毛笔铅笔圆珠笔钢笔等真正的抄写工具抄写,日子紧巴的就只能拿食指大脚趾和木棍子了。不管怎样,我们都拿着这些抄写工具蘸着脚盆中的洗脚水书写,写在露出的脚背、脚踝或是小腿肚子上。材质不同写在皮肤上的感觉也有差别,总的来说,越是昂贵的材料你的感觉便越是清晰,越让人心旷神怡。那是一种快感,带着些许疼痛的快感,自虐的病态快感。在心灵的深处,我们隐隐感到羞辱。你回忆石碑上的图案,你控制的书写工具在你的皮肤上一遍又一遍地写下相同的文字,月光下,你也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幸福。不间断的抄写,使我们的身体发生了变化。差不多十四五岁时,我的左边臀部上有了块黑斑,它慢慢变大,大到有公章大小,黑斑上长满白白的绒毛,黑斑慢慢退化成和牛皮一样坚硬的皮,绒毛却一如既往地柔软。这让我们感到羞耻,那黑斑便是这耻辱的标志。两年前,县里来了保护民俗的专家,他纳闷这里的人非常不配合。当他田野询问时,他们总是低下头红着脸一声不吭地走掉。老村支书向他说出实情,当他了解到每个人屁股上都有黑斑时,那证明抄写这项民俗保存得很完好,便不需要额外的保护了。这羞耻感,也许还来自我们从未想过要去改变,甚至摒弃抄写的习惯,也许我们曾经改变过摒弃过,只因为我们在抄写面前太过渺小,实力相差悬殊,我们最终早早败下阵来,后来也就不想了,再也想不起了。你不说我也知道,那是借口,我为我和同家沟人找的借口,我也是同家沟人。 我承认,同家沟人以及它的抄写并不是人畜无害,宋朝女词人同省怜便是其中的一个受害者。她从小十分聪颖,八岁熟读四书五经,十来岁便能吟诗作赋。令人吃惊的是她特别白,像雪一样白,对于有黑斑的我们便尤其明显。我们感觉受到羞辱。某天,某个混混扒在墙角偷看她洗澡,那全身只是红润均匀的白,她的臀部没有黑斑。第二天,每个同家沟人都知道了。我们聚集在村里晒包谷水稻的大院坝里,母亲抱着婴儿,每个人直立立地站着互相壮胆。同省怜被裹得严严实实地捆在柱子上,只漏出半边臀部,他的臀部是像天空中的云一样的优雅的白色。我们举起烙铁,把那只滚烫的黑蝴蝶嵌进了她的皮肤里。我们心满意足,每个人又一样了。她的叫喊声,那不是语言的单纯的叫喊,之后几百年,那声音偶尔还会在同家沟的山谷里回响。 同家沟像其他地方一样,也经历了不同的统治者,涌现出了许多英雄、强盗和更多的只是活着的人。不管怎样,我们的抄写一直流传,它具有不可思议的强大生命力。它像是一个不死的怪物,在我们可看到的未来,它将永远充满活力地生长下去。此时此刻,我希望有眼泪流出来,然后,它奔跑着不断翻越我脸上的坑坑洼洼和一座座山峰,它们大多筋疲力尽,被坑洼吞噬或是沿着山腰无力地倒下。也许有一两颗意志力惊人的好运的泪珠,终于飘落在空中,它泛着一点太阳光。那便是最美的泪珠。 我的右手打字,左手拿着钥匙在小腿肚上来回画着,脑袋里不断幻想,露出幸福的微笑。旁边的你跃跃欲试,但我并没有让你也洗洗脚的意思。你发现我编不下去了,的确,怎么可能存在如此荒诞的事呢。
原创【路上的人】 路上的人 大路上,远远地,几个人在叫喊:让开,让开。他们不断地把行人往路边推搡。他们走到我身旁,狠狠地把我推倒,要我让开。可我并没有挡住他们的路,我早都站到了路边的墙角下。旁边的行人也这么说。那几个人沿着大路继续往前走。
【原创】路上的人 路上的人 大路上,远远地,几个人在叫喊:让开,让开。他们不断地把行人往路边推搡。他们走到我身旁,狠狠地把我推倒,要我让开。可我并没有挡住他们的路,我早都站到了路边的墙角下。旁边的行人也这么说。那几个人沿着大路继续往前走。
路上的人 路上的人 大路上,远远地,几个人在叫喊:让开,让开。他们不断地把行人往路边推搡。他们走到我身旁,狠狠地把我推倒,要我让开。可我并没有挡住他们的路,我早都站到了路边的墙角下。旁边的行人也这么说。那几个人沿着大路继续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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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 楼房 我是一个普通的楼房,立在小城边缘。我扎在大地里,四周是稀稀拉拉的平房和几个与我相仿的楼房。我的身后有一条宽宽的河,河边长着一棵棵白杨。刚才,睡了个午觉,我感觉轻松自在。星期天,楼里没人了,静悄悄的。我开始观察偶尔路过的行人,从身材年龄对话、衣裤的色彩新旧、步态发型样貌一直到眼神和气味,猜测他们的职业、感情或是有无便秘。猜人游戏玩腻了,我闭上眼休息。 咚,仿佛有声音。我睁开眼睛,屏住呼吸,仔细辨认声音的源头。咚咚、咚咚咚,真的有声音,还是从我的楼体里传来。人的脚步,没错,是人的脚步声。单独一个人的脚步声,他似乎很谨慎。我想,他是大胆的小偷、孤独的加班狂或迷路的探险家吧。我小心地呼吸了几口,继续凝神细听。他在说话,嗡嗡嗡,而且还是自言自语。我什么也听不清。不应该呀,人类的语言我早已熟悉。我想,一定是他的音量太小,靠近些便能听到。不知不觉,我已弯下腰。那声音依旧微弱,像歌唱,也像咒骂,像谆谆教诲,也像白日梦话。我倒立的头往里收,来到了位于楼底我的楼体的入口,那个门窄得就是一道缝。我要钻进我的楼体里,听看看他到底说了些什么。我把十指挤进门里,分别用两手的指节扣住大门左右两边的墙体,接着两臂使劲往外拉拽墙壁。我的楼体的入口在变大,我拿头顶使劲往里钻。我的楼体在裂开,沿着大门上方的墙壁,裂缝不断往上奔跑。在我钻进我的楼体的同时,我的楼体轰然倒塌,变成了一堆堆砖块和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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