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阳漫 冷阳漫
寻找人与世界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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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炎 李梅谈中国与西方古代、现代、后现代建筑的美学特征 西方古代建筑是以神庙和教堂为主,宗教引导着世俗;中国古代建筑则以家居和皇宫为主,世俗改变着宗教。这种建筑功用上的差别,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其各自对建筑材料的选择。在西方,石制建筑有利于高耸而不利用采光的特点刚好可以满足宗教建筑神秘、幽暗,而又指向上苍的要求;石制建筑不利于建造而有利于保存的特点又刚好可以满足宗教建筑不求急用、唯求永恒的理念。在中国,木制建筑不利于高耸而有利用采光的特点刚好可以满足世俗建筑宽敞、明亮,而又安居大地的要求;木制建筑有利于建造而不利于保存的特点又刚好可以满足世俗建筑不求永恒、唯愿速成的需要。进入现代社会以来,随着西方“宗教文化”与中国“宗法文化”的相继衰落,使得东西方建筑的主要目的不再是体现人与神之间的宗教关系,也不再是体现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而只是服务于人类自身的生产与生活需要。与此同时,作为一种新的建筑材料,钢筋混凝土以其不仅密度较高而且跨度较大,不仅施工周期短而且使用寿命长的综合优势,同时取代了东方的木头与西方的石头。这样一来,东西方建筑原来因功用与材料的不同而导致的造型上的差别渐渐减少。面对着现代建筑因工具理性和经济效益引导下的趋同性发展,一种新的、融会古今、杂糅东西的后现代主义建筑正在涌现。
哥伦比亚的倒影(木心) 今天看了妖姬推荐的木心先生纪录片和北京追思会,忍不住去百度查阅木心作品,实在太美了。文字的惊艳,干净,妥贴,他是在“拿文学当哲学说,拿哲学当文学讲”,是在用美文描写哲学啊。他说:“ 艺术家是用艺术来埋怨上帝的,生命树渐渐灰色 哲学次第绿了, 衣袋里的尘屑是哲理性的....”他这个绍兴古希腊人把东方的古老哲学与西方的现代意识,在这个高度上彼此融合了在一起。 下面帖的这篇文章是说中国人眼中的“自然”的,只是惊叹老先生的追思问题居然也是我曾经追问过的,有如遇到知音一般,却是解答了我从前不得要领的追问。大家细细品味吧。我得再反复读过n遍,才可能写得出一点点不至于误读老先生文章的心得出来。我的古文化底子不好,还希望看到妖姬对于此文的见解啊。突然想,如果照老先生说宗教如淡淡的云,文学如绚丽的霞,那么哲学就该是灰灰的尘埃了吧? 九月初九(1)作者:木心 中国的“人”和中国的“自然”,从《诗经》起,历楚汉辞赋唐宋诗词,连绾表现着平等参透的关系,乐其乐亦宣泄于自然,忧其忧亦投诉于自然。在所谓“三百篇”中,几乎都要先称植物动物之名义,才能开诚咏言;说是有内在的联系,更多的是不相干地相干着。学士们只会用“比”、“兴”来囫囵解释,不问问何以中国人就这样不涉卉木虫鸟之类就启不了口作不成诗,楚辞又是统体苍翠馥郁,作者似乎是巢居穴处的,穿的也自愿不是纺织品,汉赋好大喜功,把金、木、水、火边旁的字罗列殆尽,再加上禽兽鳞介的谱系,仿佛是在对“自然”说:“知尔甚深。”到唐代,花溅泪鸟惊心,“人”和“自然”相看两不厌,举杯邀明月,非到蜡炬成灰不可,已岂是“拟人”、“移情”、“咏物”这些说法所能敷衍。宋词是唐诗的“兴尽悲来”,对待“自然”的心态转入颓废,梳剔精致,吐属尖新,尽管吹气若兰,脉息终于微弱了,接下来大概有鉴于“人”与“自然”之间的绝妙好辞已被用竭,懊恼之余,便将花木禽兽幻作妖化了仙,烟魅粉灵,直接与人通款曲共枕席,恩怨悉如世情——中国的“自然”宠幸中国的“人”,中国的“人”阿谀中国的“自然”?孰先孰后?孰主孰宾?从来就分不清说不明。 儒家既述亦作,述作的竟是一套“君王术”;有所说时尽由自己说,说不了时一下子拂袖推诿给“自然”,因此多的是峨冠博带的耿介懦夫。格致学派在名理知行上辛苦凑合理想主义和功利主义,纠缠瓜葛把“自然”架空在实用主义中去,收效却虚浮得自己也感到失望。释家凌驾于“自然”之上,“自然”只不过是佛的舞台,以及诸般道具,是故释家的观照“自然”远景终究有限,始于慈悲为本而止于无边的傲慢——粗粗比较,数道家最乖觉,能脱略,近乎“自然”;中国古代艺术家每有道家气息,或一度是道家的追慕者、旁观者。道家大宗师则本来就是哀伤到了绝望、散逸到了玩世不恭的曝日野叟,使艺术家感到还可共一夕谈,一夕之后,走了。(也走不到哪里去,都只在悲观主义与快乐主义的峰回路转处,来来往往,讲究姿态,仍不免与道家作莫逆的顾盼)然而多谢艺术家终于没有成为哲学家,否则真是太萧条了。 “自然”对于“人”在理论上、观念上若有误解曲解,都毫不在乎。野果成全了果园,大河肥沃了大地,牛羊入栏,五粮丰登,然后群莺乱飞,而且幽阶一夜苔生——历史短促的国族,即使是由衷的欢哀,总嫌浮佻庸肤,毕竟没有经识过多少盛世凶年,多少钧天齐乐的庆典、薄海同悲的殇礼,尤其不是朝朝暮暮在无数细节上甘苦与共休戚相关,即使那里天有时地有利人也和合,而山川草木总嫌寡情乏灵,那里的人是人,自然是自然,彼此尚未涵融尚未钟毓……海外有春风、芳草,深宵的犬吠,秋的丹枫,随之绵衍到煎鱼的油香,邻家婴儿的夜啼,广式苏式月饼。大家都自言自语:不是这样,不是这样的。心里的感喟:那些都是错了似的。因为不能说“错了的春风,错了的芳草”,所以只能说不尽然、不完全……异邦的春风旁若无人地吹,芳草漫不经心地绿,猎犬未知何故地吠,枫叶大事挥霍地红,煎鱼的油一片汪洋,邻家的婴啼似同隔世,月饼的馅儿是百科全书派……就是不符,不符心坎里的古华夏今中国的观念、概念、私心杂念……乡愁,去国之离忧,是这样悄然中来、氤氲不散。
希伯来文化与希腊文化 昨天发了那个阿拉伯血族复仇帖子,就想到了人性的希伯来人,想到《旧约圣经》,想到理性的希腊人和《新约圣经》。。。。 这完全是二种不同的文化特征:既活力和智力,行与知的差异,是道德人与理智人的差异。 这二种力量彼此竞争相互影响,推动着人类的世界发展。希伯来人关心实践,正确的行为(讲良心和义务)是希伯来人终极关心的事情,既他们专注于实践的活力;希腊人关心知识,正确的思想(智力的自发运用)是希腊人终极关切的事情,既他们关注观念的智力,因为观念是正确实践的基础,希腊人具有对于不断更新观念组合的热情及完全认知和适应这些观念的冲动。他们一个高扬道德优点为生活的内容和意义,一个服从理智的优点,因为在亚里士多德看来,道德的优点只是通向理智的入口或门廊。可见,二者在实践与理论之间有天壤之别。 如果说希伯来人道德实践的活力来源于他们对于上帝的敬畏,和弥漫整个人存在的罪感而来的内心深处的不安激发出的一种实践力量,那么希腊人的悲剧意识则是从人生苦难和对于邪恶的敏锐意识中产生出来的,当希伯来人作为一个生物而赤裸在上帝面前显得虚弱和有限时,他经验到了内心深处的罪感;当柏拉图说人体是坟墓,哲学思考就是学习死亡时,他并非只是在随便玩弄一些无聊的修辞比喻,而是想要从世界的邪恶和时间的诅咒中解救出来。尼采不到一个世纪前几乎是第一个看出,希腊人并非凭空产生出他们的悲剧的。 下面我们具体看看希伯来人的信仰与希腊人的理性。
浅谈阿拉伯人血族复仇的生存意义 写这个帖子,是因为一直好奇于那个神马的中东半岛,对于死亡的态度,也不是太明白阿拉伯人的好斗精神及至今天的自杀式袭击。今天读了一点相关文章,贴上来给大家看看。 阿拉伯半岛恶劣的生存竞争环境,死亡率很高,培养了贝都因人必要的社群精神,他们演化出一种“穆鲁瓦”(就是男子气概的意思)的部落观念,它满足了许多宗教功能。就传统意义而言阿拉伯人由于动荡的游牧生活几乎没有时间奉献给宗教,而是随随便便在遇到的异教徒的万神庙里膜拜,公元6世纪之前,他们也没有发展出一套解释众神,圣地和精神生活之间关联的神话,也没有死后世界的概念,但是,他们相信“复命”(dare)---可译为时间或者命运是至高无上的。 “穆鲁瓦”的含义相当丰富,它表示战场上的勇气,受苦时的毅力和坚忍,及对于部落的贡献。它的道德要求是阿拉伯人不顾自己安危,随时效忠于他的部落首领,必须承担骑士一般的职责,对任何攻击部落的行为采取报复,同时保护部落老小。因此,部落首领为了部落生存,与大家平等共享财富和所有物,只要其部落有一人被杀,则以杀害犯罪部落任一成员作为报复。 在这里的伦理逻辑是,没有必要惩罚谋杀者本人,因为在一个像前伊斯兰的阿拉伯社会中,个人可以随时消失的无影无踪。因此,杀掉敌人部落的任何一个成员并无差异。这就是血族复仇的本然,这种复仇模式可以说是在没有中央权威的地方,能够保障最起码的社会安全的唯一方式。那个时期的阿拉伯半岛,每个部落都有自己的法律,却没有和现代警力相当的组织。假如某个部落首领无法报复,那么他的部落就不会受到其它部落的尊敬,而且其它还会部落认为可以自由杀害其成员而不会受到惩罚。 因此,血族复仇的原则乃是简单而粗糙的正义形式,这意味着没有任何一个部落可以轻易的优于其它部落,也因此,许多部落容易陷入无法停止的暴力循环。如果人们认为已经执行的报复和原有罪行不能对等的化,复仇行动会一个接一个的持续发生。
虚无也是一种“在”? 虚无是否也是一种“在”?---否定性之“在”?人就生活在它里面,虽然从未曾触摸到它,却是知道它的存在; 无所得是否也是一种“得”--得到了“空”?人就困苦在它里面,经常触摸到它,却是无法完全拒绝它; 塞谬尔.贝克特说“没有什么比虚无更实在的了。” 老子说“有无相生”。 海明威说“虚无与你同在”。 现在要问问:虚无是否真的能是一种给予的材料吗?经验里什么是给定的什么又不是给定的?究竟是感觉材料是给定的还是知觉对象是给定的?如果是其中任何一个,都只是涉及到了海德格尔的“心情”,也只属于精神实体所固有的样式。 但是,这样的解释根本没有涉及到“在”,一个知道的很清楚的“在”,而非仅仅是害怕或者恐惧的问题。 其实,问虚无是否具有实在性,就是在问否定性是否也是一种实在。胡塞尔说“面向事物本身”,是规劝哲学家们去更加靠近点经验源泉,而不要在抽象的塔楼里远离尘世,因为人们沿着柏拉图的路子走得太远了。 但是,哲学家们要做到这一点非常困难,因为当他们开始经验时总是带有太多理智,胡塞尔的这个要求倒是艺术家们的拿手戏,因为关注经验毕竟是艺术家们以之为业的事情。可以说,艺术家所显示的真理避开了哲学家的概念结构。就因为这个,柏拉图非常看不起艺术家,认为他们的真理是“非真理”,他老人家甚至把艺术家一起划入“商人”之列了。 沿着胡塞尔的面向事物本身,让思想重新思想它自身,让它同所给予的东西处于一种比较敞开生动的联系中。问题是,一个人只有在他找到实在的地方才能获得关于它的经验,如果虚无不是一种实在,你又是怎么获得关于它的经验的呢?你没有经验又如何思想关于这虚无思想自身呢?经验的真正证人可谓凤毛麟角啊。
怨恨--一个潜在的颠覆者 在学术领域,怨恨纯粹是一个现代术语。 尼采是对于怨恨进行开创性研究的缘起者,首次引入法语ressentiment,对于“道德上的奴隶起义”进行价值反思,而舍勒是真正意义上的怨恨理论创始人,指出怨恨的精神品质是资本主义精神得以产生的根本动因。自此,怨恨不再被视为一种单纯的情感,而是附着浓厚政治价值的社会行为,政治学意义上的怨恨因此展开。怨恨逐渐成为一种个人行为,尤其是集体行为和社会变革中的潜在因素。怨恨如同藏于火山腹中的熔岩,在地表之下非常活耀,一旦喷发就会不可歇止地对周边生态造成巨大破坏。 怨恨意味着对对方合法性的质疑和否定,因此它是一个潜在的颠覆者;怨恨源于价值差异导致的价值冲突,拒斥价值认同,更为重要的是它会以各种具有威胁性甚至破坏性的方式寻求自身价值的确定与承认。 首先,怨恨在生成意义上产生于价值差异,因此对于站在主导地位的合法性和意识形态对面的怨恨者而言,自有其合法性的特殊理解。一个价值偏爱结构通过怨恨建立起来,它表现为绝对的价值不相容。是一种内在政治价值冲突,它在合法性上的表现更多体现在结构层面,既作为一种社会动员模式展示出的另一种对于合法性理解: 站在怨恨者角度上讲,怨恨表达的主要目的是为自身价值寻求确定与承认,这与怨恨者所持有的对于自身价值的“正义”意义上的信仰密切相关。怨恨者“虚骄侵淫在一种自命纯洁,正义,强野的道德自我想象中,并形成以怨恨为基础的认同政治”,这种期盼“正义凯旋”的怨恨表达,一方面能够使得社会动员的力度更大,另一方面也隐藏着具有极端倾向的破坏性行为,既一种伴随着价值颠覆而来的是对于怨恨对象冷酷无情的清洗或者适得其反的拯救。 其次,怨恨的发生机制也隐藏在多层次的价值冲突的过程中。从经验角度看,近代历史上无数次大**运动,都是在传统社会等级价值崩溃后,平民社会不断壮大,在反对专制,鼓吹平等的呼声中引发大众价值体系对于高阶价值体系的怨恨,通过大规模的社会动员,攻击并且最终颠覆了后者的地位。因为低阶价值的暴戾和高阶价值的怨气没有通过任何途径或者阀门得到缓解和控制。 我们在告别了等级社会后,看似一个价值平等的均质社会逐渐确立,实质上其中的价值怨恨并没有随着对平等观念的普遍认同而消失。事实上,我们对于价值多元论的承认只是一种宽容,并没有改变多元价值之间的不平等存在状态,不过是为现代社会多元价值体系的和平共处提供了一种可能的途径而已。从怨恨的角度看,其原因在于,现今的价值体系中存在着多重层次的怨恨,包括对于世俗价值本身的无能境况的怀疑,对平等价值体系的怀疑,及对于现实利益冲突的依附。
也谈叙述谬误 叙述谬误指的是,我们无法在不编造理由或者强加一种逻辑关系的情况下观察一系列事实,使得对于事实的解释与事实本身混淆在一起,造成事实变得更加容易被记住,更加符合道理而自以为对于事物有了更好的理解。 对于一个事实,我们喜欢总结或者断言,喜欢简化或者歪曲,喜欢简洁的故事,也就是喜欢减少事情的影响因素;我们还习惯过度解释和过度相信事物的原因,却是最不喜欢事物真正去了解原始真相,因为后者太复杂。 叙述谬误严重扭曲了我们对于世界的思维反应,严重干扰了我们对于事物的判断。它源起于一种根深蒂固的简化事物复杂性的生物需要,人脑有限,信息需要简化。这使得一个人对于事物的解释很难逃离因果圈套,即使没有原因也得编造一个原因,并且让自己和别人相信它。原因既然是我们不得不编造的,那么有时候“自以为是”和“一无所是”的原因就可以为同一个了。 任何试图让自己拒绝理论化的行为都会遭受挫败感,即使怀疑主义者也必须采取迂回路线而非正面攻击自己的诀窍才有可能避免这种挫败感。可见,我们的大脑不可能在不进行解释行为的情况下观察任何原始形态的东西,大脑的这种生物性解释行为深藏于我们的意识之外,如同呼吸一样不为我们的意识所控制。
看芭蕾舞《舞姬》想到的.... 前天晚刚看完天芭演出的芭蕾舞剧《舞姬》回来。出于爱好,回来后到网上查阅相关资料,才知道天芭已经把原剧本改编了。而改编的地方恰恰是最说明现代人对于神的观念的遗弃。 “《舞姬》,又称《印度寺庙的舞女》,是古典芭蕾舞最辉煌时期的一部经典作品,它的出现比《天鹅湖》还要早,许多芭蕾经典作品都是在其基础上而变化衍生过来的,堪称世界芭蕾的奠基作品之一,也是公认难度最大的芭蕾舞剧。其剧情取材于著名的印度诗剧《莎恭达罗》,是一部缠绵悱恻的爱情悲剧。讲述了一个“三角恋”的爱情故事:在遥远的古印度,一位武士爱上了神殿里的一名舞姬,两人不顾身份门第的差异许下海誓山盟。然而武士与公主早有婚约在先,为了夺回未婚夫,公主用毒蛇咬死了舞姬。武士深受打击,在恍惚中,他随舞姬的灵魂进入了一个幽灵王国。梦醒后,武士依然来到神殿与公主完婚。然而神灵被这场悲剧激怒了,掀起一场强烈的地震,将神殿与人一同摧毁,一个白色的幽灵悲哀地俯瞰着一切的结束。” 以上是原剧情,该剧由俄罗斯古典芭蕾舞剧作家彼季帕创作于1877年,比权威版本的《天鹅湖》(1895年)问世还要早。《舞姬》的人物表现富有张力,节奏紧凑,情节跌宕,表演难度堪称世界芭蕾舞剧之最。   但是,天芭却改编了结尾剧情,改编的关键处是武士之死---人代替神审判了自己。公主设计杀死舞姬后,武士在睡梦中与舞姬的幽灵相会。在这段芭蕾舞剧史上赫赫有名的“幽灵王国”的场景中,舞姬的24位同伴一袭白衣,宛若天仙,整齐划一的步伐舞出了全场最精彩的群舞。最终,全剧在武士因无法面对公主和愧疚于舞姬而自杀殉情后结束。据说“天芭特地邀请了美国芭蕾舞大师艾尔达·阿利耶夫担任总导演。这部发生在印度、俄罗斯人编剧、美国人执导、中国演员演出的“国际版”《舞姬》以完美结合与天津观众见面。”我不知道这种“国际版”的《舞姬》改编来自何处?这种改编是否已经成了惯例?
中国人与神 我转发几个相关内容的帖子,来看看能不能找出一点需要了解的东西。 一,中国人不信神(冯文和): 中国文化没有神,只有鬼,我们称为“神”的东西其实还是个“鬼“,中国没有真正的宗教,宗教往往是关于神的宗教,关于鬼的其实都是迷信。国人对鬼也不尊敬,我今天看到一个人手里提着一个酒瓶在街上烧纸,一边烧一边念叨―――,看似十分虔诚。烧完后,站起要走时,酒瓶掉到地上摔碎了,他照着还在冒烟的“纸钱堆”就是一脚:“去你妈的,钱送你了,还要喝老子的酒――”(想象一下,如果他刚才是给他的鬼爹烧纸情形),踢得烟灰四溅,一片狼藉。你绝对无法相信他尊敬鬼,不,绝不,这和西方人对待上帝的态度绝对不同(这就是中国人的宗教态度?)。 西方文化是神文化,是一神论。中国文化是鬼文化,是多鬼论,每家都有自家的鬼,各家的鬼并不相同,就是一家也有很多鬼:老鬼、大鬼、小鬼;还有什么吊死鬼、淫鬼、色鬼、产妇鬼等等(甚至还有饿鬼、酒鬼、吝啬鬼――哈哈哈)。还有一个特殊的鬼,就是打鬼英雄钟馗,专门打鬼,其实他自己也是鬼,只是他手里握着一根警棍――“鬼**”而已。 二,中国人不信神(老蜗): 世界上没有哪个民族像中国人这样无神。我想这也是中华文明做为四大文明能绵延独在原因。诚然中国历史上也有过无数的造神运动,统治者自诩天子,刻意宣扬君权神授,佛、基督、伊斯兰,三大宗教也都很早传入了中国,但是任它们怎么折腾仍然不能进入我们的主体意识,反而被限制在很小的范围。可见中国人骨子里是无神的。我们的民族意识有着自身的运行轨迹,我们有自己的圣经--易,这也是我们文化的源头。处事自有真宰,应用自有圆机,顺眼了改改拿来用用,不合时宜了放在一边。有造有灭,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我们的祖先真的很聪明。 宗教是鸦片,是精神的安慰剂。佛、基督、伊斯兰都强调一神论。这个问题复杂了,到底谁是真神呢,看来宗教是没有对错的,只是一个游戏,差别在于投入的程度。中国人没有宗教吗?也不是,道教被称为我们本土的宗教,老子的五千真言,没有立神。道可道非常道。儒家更是一个治世的思想体系,也不算宗教。这二者的精髓都是无神的。哪么,我们的神在哪里?三皇五帝算吗?还有我们供的夫子、关老爷、岳老爷算什么? 据考证,伏羲、女娲等更可能是时代的集体代表。中国人在同自然、同外族以及社会生活的斗争中涌现了很多先进代表,他们为我们做出了巨大贡献,我们所以记念和崇拜,他们成就了我们的民族,完善了我们的意识形态。中华文明的意识形态具有很大的包容性,我们的认同更多的出自于文化的认同,不论肤色和以前的民族,无论被动和主动,征服和被征服,这种同化一直在进行中。 炎皇子孙的认同很重要,三皇五帝是我们共同的先祖,崇拜祖先因为我们是他们生命的延续,也是对文化继承的盟誓。他们深深地扎根于的我们的生命,可以说中华民族的潜意识里,只相信自己。对先祖的认同和崇拜其实就是对自我的肯定,从来没有所谓的神,我们相信的只是我们自己,天行健自强不息,成就了我们的国家民族,这也是我们现在和未来一直都在证明的真理。
转:希伯来文化与中华上古文化比较研究 伯来文化与中华上古文化具有高度相似性和鲜明的特色差别。通过对上帝崇拜与天命观、社会结构、法律制度、诗教传统及意象文化元素的比较研究,可以使我们更深刻地了解中西方文化源头的相通与相异之处。 以往中西方文化比较研究领域,学者们更多地关注到中西方文化的不同点与差异处。然而,阅读《旧约》时我却深刻感受到,作为当代西方文化两大源头之一的希伯来文化与中华上古文化(以下简称中希文化)具有高度相似性。本文试就中希文化中的核心元素作一粗浅比较,希图借此更深入地了解中西方文化源头的相通与相异之处。本文所研究的希伯来文化,以《旧约》为主要文献来源;所研究的中华上古文化,是指先秦文化,以儒家五经及诸子百家的著作为主要文献来源。 一、上帝崇拜与天命观 中希文化是在“轴心时代”形成的、极具影响力的两大世界古代传统文化,因其不同的文化特点和民族历史,展现出了不同的文化特质。但同时,两个相隔万里、独立形成与发展、并没有互相影响的文化,却在核心文化元素方面表现出了惊人的相似性,颇为值得人们深入研究。上帝崇拜与天命观,就是两个文化的信仰核心,中希文化的其他层面,均由此信仰核心生发出来。 在希伯来文化中,犹太人崇拜“独一真神”上帝耶和华(Jehweh)[①],在远古各民族中,最先由多神论的原始宗教形态转型为一神论的高级宗教形态。在中华上古文化中,各种神话传说其实仅仅是传说而已,在当时的主流意识形态中,是不崇拜各种鬼神的,“子不语怪、力、乱、神”[②]。而是存在着“天命观”的信仰体系,认为“皇天既付中国民,越厥疆土於先王”[③],君王受命于天,同时也要以德配天。如果君王昏庸暴虐,上天可以收回“天命”,“殖有礼,覆昏暴”,另择明主,进行“汤武**”。因此君王要“敬天明德、以德配天”,才能够“钦崇天道,永保天命”[④]。“天命观”的信仰体系深深植根于士大夫阶层中,到西汉董仲舒时代形成一整套完备的体系,即“天人感应”理论。后世君王一直尊崇“天命观”,每年要到天坛祭天,是为“郊祭”,其祭祀方式与希伯来文化中的“燔祭”颇为相近。上帝崇拜与天命观,起到了民族精神统一的纽带作用,表达了希望国家统一的心愿;同时产生了世界大同的思想,强调全世界的人不分种族性别,都是上帝、上天的子民,都同样受到他们的恩赐和顾念。 《旧约》中的“上帝”与中华上古文化中的“上天”,有着高度相近的位格与属性:其一,全知全能,自有永有,永恒存在。希伯来文化中的上帝,是全知全能,自有永有,永恒存在的;在中华上古文化中,“唯天为大”[⑤],上天也是最高层次的存在。其二,生命的创造者。在《旧约·创世纪》中,上帝在第六天按照自己的形象样式造人,中华上古文化中多次记载,“天将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⑥]其三,仁爱慈祥,关心人。在希伯来文化中那位仁爱慈祥,关心人、呵护人的上帝,在中华上古文化中似乎也能看到其身影。《诗经·大雅·皇矣》写道:“皇矣上帝,临下有赫,监观四方,求民之莫。”上帝(即“上天”、“上苍”)不仅“临下有赫,监观四方”,而且“求民之莫(瘼)”,关心民众的疾苦。第四,惩罚和审判人以达到拯救人的目的。与其他信仰体系来世报应观不同,上帝崇拜与天命观要求善恶报应直接施及行为者自身或其后代,《旧约》中上帝常常因为人的罪行而惩罚人,甚至毁灭城市和族群。如所多玛和蛾摩拉两座城市“罪恶甚重”,声闻于上帝而降火烧灭这两座罪恶之城;亚述、巴比伦这些古文明也因为堕落败坏而遭到上帝的诅咒;该隐、大卫和亚哈王等都是如此。中华上古文化中,上天也会降下灾祸,警告统治者,甚至剪除悖逆天道的君王,由仁德之主取而代之。因为夏桀的暴虐,上天“降灾於夏,以彰厥罪”[⑦],最后“有夏多罪,天命殛之”[⑧]。而“商后王”(商代末期君王)因为“逸厥逸,图厥政,不蠲蒸”,从而导致“天惟降时丧”[⑨],也带有惩罚和审判的色彩。中希文化中,通过这种惩罚和审判,使君王和民众得到深刻的内省和自新,使正义和美德得以回归,从而获得拯救。其五,与人交流、天人感应。在《旧约》中,上帝常常直接与人交流,他直接吩咐亚当不可吃禁果,吩咐挪亚预备方舟,称亚伯拉罕为“我的朋友”,直接与摩西对话。在中华上古文化中,上天(上帝)也直接与人交流对话,“帝谓文王:无然畔援,无然歆羡,诞先登于岸。”[⑩]这不禁让人想到《旧约》中上帝引导犹太人渡过约旦河的故事。 同时,上帝崇拜与天命观,也有着比较鲜明的特色与差别。在希伯来文化中上帝是具象的,而在中华上古文化中上天是抽象的,其具体形象较为模糊;希伯来文化中有着强烈地原罪思想,认为人类始祖亚当和夏娃所犯之罪成为人类一切罪恶和灾祸的根由(即原罪),而中华上古文化中则无此思想;与原罪思想相匹配,希伯来来文化中的救世观和救赎观(救世主弥赛亚将奉上帝之命来人间实行救赎)、契约观和选民观(犹太人是被上帝拣选的选民,在其与上帝之间存在着互有责任和义务的契约关系)、平等观(在上帝面前君王与平民的地位平等)等基本观念,也是中华上古文化所没有的。
是意外和不确定性让世界更美 科学以追求确定性为己任,哲学以追问确定性为大责,宗教以给出确定性为使命,艺术以描绘不确定性为手段来达到其确定性目的。 哪一次奥运会没有意外的让弱者惊喜强者懊悔的惊天之美?哪一场比赛不是笼罩在不确定性之中?在这里,科学只能囊中羞涩的拿出概率来应付其确定性任务,宗教只能用聆听神启来捍卫其确定性荣誉,只有哲学和艺术明白确定性之根本不可能,这种明白我们中国人早在“难得糊涂”的名言中领略人生一二了,是啊,世界与人生的模糊性不正是不确定性的特征么? 如果说科学的概率是一种自由的艺术,宗教的神启是一种艺术的自由,那么哲学的怀疑就是自由的孩子,艺术的描绘就是孩子的自由。 只有不确定性才能让自由成其为自由,只有意外才能让艺术有了自由的翅膀。人类自离开母体以来就习惯接受教条,就养成了对于确定性心理的偏好了,以至于我们总是趋向于低估不确定性在生活中的作用,却倾向于高估不确定性在概率中的作用,比如中奖,比如体育比赛。因为弱者总是多数,因为美化的东西(比如柏拉图式的简化)总是容易被看见和接受。 所以,人类最喜欢的是故事,因为故事是被美化的具有具体背景的东西,而非难解的抽象事物;人类最尊重的事情是经验,因为经验是已经发生的事情,已经发生的事情总是一目了然的确定;人类最容易忽视的是本来最可能发生的事情,因为照亮没有被看到的事物费力而难讨好。
神迹 人与世界的关系,常常由于人对于许多事情的无法理解和无法把握,而赋予某些事情出现的迹象以神秘性和神圣性。 神秘意味着令人敬畏令人向往的需要个体体验的东西,神秘者意味着不可理解之人,而神圣具有道德上至善令人极度崇敬的性质,需要个体的理解和信仰。所以神圣既是理性的道德善也是非理性的不能从概念上加以思考的。人类与动物的本质区别不是劳动,而是自由,理性与爱,如此,一个意识到世界是神圣的人,从非理性上说,就是意识到一个无限神秘的存在,与其存在的强度相比,人类形同虚设。另一方面,从理性上说,就是意识到善与爱的神圣存在,爱是一种无条件的普世的仅仅因为对象存在而给予的不谋取回报的使物存在的给予既使在,而善不仅仅指道德上的好既良善,还指的是一个存在物状态的好既存在物的完成既完善,爱善的合一成为了神迹的信仰基础。 说这些是想从人与世界的关系回到人与母亲的关系,母亲对于孩子是爱善的,孩子觉得母亲是神秘而神圣的,是他理解世界的模板,是母亲在塑造孩子的最初心灵世界,母亲也可以说是成人潜意识深处的上帝或者恶魔,特别是具有哲诗与宗教气质的成人,这些人由于童年的天资聪颖和母亲爱情生活的匮乏,他们得到的是与常人不同的过分母爱,直接的结果是造成他在人际交际上的困难,也就更加容易沉溺于自我想象中,使得他们的思维充满了丰富的想象力。另一个直接的结果是在这种被类母亲女人统治的家庭里容易诞生哲学家,诗人和宗教信徒甚至**家。因为这种环境鼓励他们过分关注自己,审视自己的形象,并且越来越认同自己幻想出来的形象,并听任自己陶醉其中。
不知道该对大家说什么 这次外出近月,感触颇深。 我去的地方是基本不通网络的,选了一个好地方住下来,一出门就可以看到被云雾群山环绕的美丽的湖。天天的湖光山色,渐渐地也就没有了激动人心的审美感觉,仿佛世界本来就是如此,无所谓美与不美,它就是那样一种与你的存在一起存在的存在而已。 没有网络,对于我而言,意味着慢节奏的生活。慢是一种闲适的优雅,一种甜蜜的乐趣。无所事事并非事事所无,最起码你有的是时间凝望苍天,随意畅游思想乐园,而不用担心有人会打扰你。突然想到,生活在没有时间的国度应该是很容易获得幸福感的。因为慢的反义词是快,快意味着速度,速度总是让人置身在时间之外的,在速度里你会因为全神贯注而忘记一切。速度是出神的形式;慢则是入神的形式,离神近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总是能够感觉到自身的存在---他的自我没有被时间断开,被存在遗弃,是置身在时间之内的存在。 快的生活是一种令人出神的泡沫游戏,快的程度与遗忘的强度直接成正比;慢的生活则是一种享乐的智慧和艺术,慢的程度与记忆的强度直接成正比。快总是意味着遗忘,慢则意味着记忆。慢的生活意味着生命没有被遗忘,它是快乐的。当然,快乐并非意味着有快乐,而只是没有痛苦。 我与大家是在网络上认识的,网络意味着速度,意味着快节奏的生活,意味着我们生活在虚拟的世界里。
先问好,再道歉! 最近两个星期因为处理一些俗事,走得急,那边又没有网络,上周匆匆回来刚刚登录,就又临时有事情走了。今天回来看看大家,明天还得去处理完善事情。估计得再忙一个月,就又可以天天和大家在冷吧这个精神家园里讨论哲学了,那样的感觉真好。。。。 大家的帖子我还没有认真都看完,却发现大家的思想越发的思考深刻,月影遁去博览群书,妖姬对于萨特的理解越趋于深入,喜见托生的发言精炼如期,小念暂别冷吧重新寻找自我,小鱼儿的偶露峥嵘,沙砾回归认识自我的疑问,飞姐的不知道说什么的玄虚,还有很多新朋友,很多久不露面的老朋友。。。问大家好!对于我的久不在家未能及时回帖,真诚的说声“对不起!”,也谢谢大家信任冷吧,愿意把这里当成自己的精神之家。 今天我不说哲学,就和大家说一下回归俗世的感受吧。 以为自己的精神境界足够抗衡现实名利之争,结果发现,人类的大脑实在是一台自动计算机,人类的眼睛就像一部单向自动照相机,一件事情的处理是否对于自己有利,完全可以不经过你的精神境界的审批就自动给出了盈利报告和对外(人)不对内(己)的“事实”照片(这里是自为还是自在?),并由此牵动你的情绪,激发你的相关行为,当一切尘埃落定,才发现那个“你”好像不是自己原来的那个“我”,如此诧异自己的境界下降,惊疑自己的异变,感叹利益算计之于人类已深入到了人性的结构中。。。。 我不禁自问“我是谁”“我是什么?”,我是在问我自己还是问你问他?这种自指涉自表征和自发言,显然只能自己回答自己才能被自己承认,同样显然的是,只有自己的回答不是这个自问问题真正寻求的,事实上我们寻求的是他人符合自己的回答,而这一问一答一认的三个“我”并非同一个“我”,因为在这里,我们原以为恒定的那个“我”是不存在的,存在的只是问答言说中的非我,既主体。主体只能在言说中被建构,在一问一答的二个”我“相互应答中被建构,也就是说,“我”是那个正在说“我”的那个他,而且是对你说“我”的他,你是在言说问答中被言及的那个人。 “我”只有通过与他,与你作为对照和区别才可能存在,否则“我”就无法想象。“我”只有在言说中才有了历史的主体,这个历史不是确定的过去和正在实现的现在,而是先行的将来,因为言说预设了受话者的领会。所以,主体的形成从一开始就指向了一个面向未来的虚构方向,这也是人类的唯一方向,人类的宿命,人类出生伊始(6个月以后)就被一劳永逸的安排进了一条虚构和异化的道路。无论作为“我”的主体在解决他与自己现实冲突时综合的多么成功(比如我上面说的自以为已经拥有的境界),他也只能渐进的接近主体的形成,而永远不能到达。 唉。。。还是不知不觉说了哲学。。。。
我从何处长大?会对何处忠诚? 你幸福吗? 当我们追问幸福时,就是在追问人应该怎样活着; 幸福可以量化吗?不能,因为幸福是一种无法量化的感觉; 幸福不能量化吗?不是,因为幸福还是一种经常被被量化激活的感觉; 幸福是常态吗?不是,幸福是瞬间而短暂的拥有,幸福是虚,追求幸福是幻,所以佛教讲无常,就是让你以平常心承受它的消失和突然而至。 幸福是常态么?是的,幸福是平平淡淡的细水长流,知足常乐也是幸福。 幸福是缺失的补全么?应该是,但是人的缺失是一个函数,而上帝给予我们的年日窄如手掌,何时补得齐全呢? 幸福最喜欢呆在过去还是现在或者未来?我们应该去哪里寻找幸福? 想起仓央嘉措那句名言:“这佛光闪闪的高原,三步二步就是天堂,却仍然有那么多人,因为心事过重,而走不动。” 啊,幸福!幸福就是一种平衡艺术,只追求艺术品忽略艺术创造过程的人,他们的幸福是非常态的,患得患失的。而二者都追求的才是真正幸福的。因为这是一个天人合一的境界,一个把理想,工作与生活完美统一的人生。我们成长于斯,带着对自己心灵的忠诚,用自己的眼睛看世界,坚信自己心中的真理,淡化心随物转,强化物随心转。永恒的幸福就离我们不远了。。。。 祝冷吧的朋友们幸福!
请早死不托生批驳毛喻原的论文《★语言哲学★论汉语的险境和诡谬》 全文转载如下: 论汉语的险境和诡谬 作者: 毛喻原 | 2005年12月29日23时40分 |     【内容提要】   一、引   言        尽管有人不时声称,二十一世纪将是汉语的世纪,尽管有人预言,在不久的未来,一个崭新的轴心时代将会在东方形成,汉语将会在世界跨文化的传通中发挥着无穷的威力,但是,我们还是想说明:汉语实际上处于某种危险之中。这种危险性最尖锐地表现在它的大语种规模但却仍然是少数民族的语用特点上。      关于汉语的优点和美质,世人似乎说得够多了(比如,其形象的审美、单位面积的大信息涵盖量;再比如,填词的便捷性、诗歌语用的灵活性、随意性等)。在此,我们不想重复这些夸张了的说法。由于在一般人的心目中,汉语的优点是明摆着的,而缺点却隐匿不显,所以在本文中,我们想对其优点存而不论,仅想挑指它最严重的弊端,比如它的无神论起源,它的原罪伏笔,它的球体模型特征,以及它贪恋尘欲的唯在性等。      我们认为:汉语不管是作为意识的记号、储存,还是作为思想表达的工具和手段,如果不改变它精神意旨的方向,不变换它思想语用的策略,不替换它生物位格的定势,那么,它的结局注定是悲惨的。这种悲惨指的是,仅在汉文化的生活圈子内,它才可能成为一种无可非议的所谓大语种,而就世界文化传通的大范围而言,它最多只能算作是一种标准的少数民族语言。即是说,从某种意义上讲,它仅仅具有一种方言的性质。在世界范围内,汉语仅是汉人自产自销自用的一种自足性工具。它既不旁及其它,也不关联异类。其词汇既不契合世界普适的语法规则,其语句也不构成对另类语言的全息交流。似乎它更乐意闭合在一种自恋的“感觉良好”中,只满足于在汉语言社会的内部或外部制造一个又一个的谜,而从不指望任何合乎理性的透射、进入、交流与表达。由于汉语本身所固有的信息内容及精神旨趣的指向,这就注定了它所能涉及的存在领域极其有限。一般说来,人类的语言可大致划分为三个领域或者层面。这三个领域是:一、日常生活的领域;二、科学专业的领域;三、哲学文化的领域。这三个领域实际上代表了三个不同的世界。胡塞尔把第一领域称为“日常的生活世界”。他认为这一领域是一个具有原初自明性的世界。这世界是最基本、最自明的,其语言与日常生活中的行为直接相关。第二领域,科学专业的世界建立在生活世界的基础之上,但它不是直接自明的,它的语言作为一个整体与科学实验之类的行为相关。第三领域,哲学文化的世界处于最上层,它的语言高度抽象,艰深难解,以间接的方式与人的政治行为和伦理行为相关。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语言的第一领域大抵属于一种动物学、生物学的本能范畴;第二领域属于一种社会学的理性范畴;而第三领域才指涉一种宗教神学的价值范畴。就汉语本身携带的信息和旨趣指向而言,我们发现它主要与第一个领域相关,甚至说成与之死绕活缠、水乳胶着也不为过。汉语的绝大多数语言事件都是指涉第一领域的具体内容。第二领域因为主要借用的是西方的那套基本理论和概念框架,所以说汉语与科学专业化的世界也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只是说这种联系是间接的、旁敲侧击的,与第一领域相比,没有那么紧密和牢固。至于说汉语和第三领域的联系,我们认为这种联系是极其脆弱的,甚至根本就没有什么联系,因为中国人语言的智慧似乎从来就没有真正关注过第三领域的理论建树。诚然中国历史上也出现过一些论述道德伦理的著作,如老子的《道德经》,孔子的《论语》,但它们并没有涉及第三世界的论域,也没有表达严格意义上的哲学文化主题。这些著作所表达的并非一般中国人的道德理想和文化诉求,而是一小部分中国知识分子和士大夫阶层的道德期盼和文化幻觉。如果一部著作没有代言一般中国人的普遍心声,如果一种理论没有反映一般中国人的道德理想,我们就没有理由说这部著作和这种理论是中国的,是隶属于中国人民的。把少数中国人的文化幻想当作普遍中国人的情感诉求,这无疑是一种严重的失误。这样做的后果,不仅是荒诞的,而且是悲剧性的。因为此举无形中夸大了中国人本不具有的良性品质,而同时又隐匿了中国人也许天生就具有的那种粗劣、疏懒的思想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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