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是“常人”
冷阳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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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阳漫 楼主
昨天刚刚回来,没想到一打开电脑,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邪恶对于冷吧的批评及对月影的不满,看到白白妹妹的委屈和帅姐的安抚,看到曼姝雪嫣然的告别帖,看到fresnellee对冷吧的质疑,看到勤勉的天空不被人理解的痛苦,看到被月影称为高高手的肖峰寒高水平的回复,看到妖姬和小念尊重事实的评议,看到流浪的煮那熟悉的身影,还看到很多熟悉及陌生的吧友,看到大家维护冷吧的热情,看到....看到我们都是海德格尔所说的常人。
2012年09月03日 03点09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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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些时候再叙旧,先让我处理点私事。这2年虽然没怎麼好好碰哲学,却反而提高不少。
2012年09月03日 03点09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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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阳漫 楼主
此事件起因于滴水的一句话,如同蝴蝶的翅膀掀起了冷吧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这是一句什么性质的话会如此威武?“我呸你个臭女生”,在说者滴水看来是表示亲昵,在嫣然解读为羞辱,并且一发不可收拾的一路羞辱下去,最后是人人卷入其中,个个喊冤,似乎大家都被人羞辱了,都需要讨回公道。
这种关于语言的误解我们都非常熟悉,这种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我们也不陌生。何以至此?今天我想就这次的羞辱火种谈谈我的看法;羞辱是任何一种行为和条件下使人有恰当的理由觉得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这种理由有二个方面:一是社会规范意义上的羞辱,一是个人感觉意义上的羞辱。一个有理由感觉羞辱的人不一定真的觉得羞辱,比如滴水,一个人觉得自己受到羞辱,但是又未必就必然有正当理由,比如曼姝。因为羞辱强调的是理由,特别是文化制度上的理由,既羞辱是一种社会共识,即使受羞辱人本人并不觉得遭到羞辱的时候(比如滴水),社会其它成员仍然可以有理由觉得如此(如为滴水抱不平的人)。
这是为什么呢?
2012年09月03日 03点09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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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姐,回来就好~很抱歉不能解决问题~告个别就走了~这是我在漫吧的最后一贴~还有红牛,不是他的错。总是有人先做错事才会引发悲剧~我希望是我的错,我可以用离开来赎过~
2012年09月03日 04点09分 4
天空你做得很好,不必走。一个事情明白内在根源,才能够真正成熟。我希望你留下继续当大吧。可以么?红牛的事情我一会会说到的。
2012年09月03日 04点09分
整个事情没有对错之别,只有真假之辩。
2012年09月03日 04点09分
level 6
滴水和那个女孩子的事,双方当事人都已经揭过了。当事人都不计较了,作为我们旁观的,何必去自寻烦恼。这2个人被群众已经指摘的够多的了,相信可以好好自己反思去了。
漫姐没必要再用这个来说事了。有话直说无妨。不过,有些事,我认为是拦不住的。
2012年09月03日 04点09分 5
说滴水就是说了整个事情的内在构成。揭示的是存在背后的存在。
2012年09月03日 04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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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阳漫 楼主
因为羞辱是一种特指对于人的自尊的伤害,是一种必须由人才能施加于他人的伤害,也就是说,羞辱不把人当人,使得一个人失去了对于自己生存价值的基本把持。因为自尊与荣誉有关。所谓荣誉不是一种有待公正分配的“好”,而是每一个人的尊严,自尊是关乎个人的尊严,是构成人平等相处的基础,随荣誉而来的是自豪,自豪其实是一种把人分为优劣等的结果,任何一个人都有自尊,但是只有那些自以为比别人强的人才会有自豪。有自豪的人不一定有自尊,只有有自尊的人才会感觉到人的尊严。
自尊的首要意义是,我属于某一种人,我理当被当作这样一种人对待,可见,自尊其实包含着一种归属感。这是滴水和嫣然对于同一句话产生如此不一样的理解的原因所在,也是白白和红牛产生冲突的内在原因。
2012年09月03日 04点09分 6
level 6
要获取他人的尊重,首先要自尊。一个连自尊都做不好的人,有什么资格去获得他人的尊重。只有弱者才整天将道德挂在嘴边,试图奢求强者的施舍。蝼蚁般的存在,必然是蝼蚁。
何故我提出了要获取尊重之前,要先自尊?一个虚伪的人,得不到我的尊重,或者说,只要他来出现在我的视线之内,我就会顺手除之。
漫姐,我先不和你扯其他的。如果你连这种伪装的善都看不清楚,是不是2年的时间你也毫无精进?要走早就可以走了,扭扭

捏干嘛?还不是为了博取你的1,2句挽留的话?前一刻还在那里做一个旁观者的姿态在那里嬉笑嘲讽,后一刻却又装作楚楚可怜,搞得自己人畜无害,可又来人身攻击,这算什么?
这种人,你告诉我,有什么值得他人的尊重?还是你现在彻底走价值主义路线了?
2012年09月03日 04点09分 7
邪恶,你尊重你自己了吗?
2012年09月03日 04点09分
回复 冷阳漫 :我对于自己有着无限的自恋,我当然及其尊重我自己。我有自己的原则,虽然底线很低,但我严格的遵守着。
2012年09月03日 04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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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阳漫 楼主
嫣然之所以那样反应激烈,是因为羞辱是折磨人的邪恶,而尊敬是给予人的恩惠。我们都需要别人给予我们以尊敬的恩惠,而且辨别羞辱比辨别尊敬容易得多。因为羞辱如同疾病一样都是受到了外部攻击,涉及的是攻击者和被攻击者之间的关系,是对于人严重的心理伤害。而尊重和荣誉一样都带有防守的意味,如同健康的身体。
事实上,尊敬只是一种人际行为关系的副产品,不是尊重本身。你向某个人行礼,说道歉话,对方因此而觉得你尊重他,这个尊敬不过是一种文化符号,也就是说,行礼行为和尊重本身没有任何关系。
2012年09月03日 04点09分 8
level 8
尊严涉及每个人的神性,也就是困于幻躯的灵,此宝家家有,大家业障不同,该就事论事才是正理。
2012年09月03日 04点09分 9
就事论事?我现在不就是在就事论事么?为什么老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事与事之间是盘根错节的联系,不明白内在根源,怎么评判都不可能完全准确。
2012年09月03日 04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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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你可以把我绕进去吗?你有你的体系去支撑你的道德,我也有我的体系去支撑着我的道德。每个行业都有着自己的倾向性,或者说行业对人的行为准则有着一定的影响。漫姐你所从事的行业,需要你这样的体系,而我所从事的工作,又需要我这样的体系。这并不是孰优孰劣的问题,也不是孰对孰错的问题。
做人的原则呢?基本道德底线呢?难道你为了满足你的心理诉求,可以抛弃这些东西吗?
2012年09月03日 04点09分 10
何谓伪善?一个人能够看到的东西一定是他自己自先已经有的东西,这个你应该明白的啊。
2012年09月03日 05点09分
回复 冷阳漫 :我们能抛弃做人的底线吗?
2012年09月03日 05点09分
@冷阳漫 君子成人之美,而不成人之恶。莫非漫姐想做小人,而成人之恶?
2012年09月03日 05点09分
level 9
冷阳漫 楼主
打错了,应该是“行礼行为和尊重本身没有任何直接关系”
但是,我们是文化之中的人,这个间接关系仍然是可以保护我们的自尊方式之一。因为我们是常人,常人是不具备人格的公众生物,我们生存在一种“沉沦状态中”,需要必要的形式来保护我们的存在感,让他人识别出芸芸众生中那渺小的自己。
一事,一会再写。
2012年09月03日 04点09分 11
好。
2012年09月03日 04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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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冷阳漫
多谢您的教诲,非常感谢。您的话,嫣然定会铭记于心的。
嫣然先前之所以态度如此激烈,滴水的那具侮辱性话语仅为诱因;更核心的原因,还在于滴水的个人态度:狂妄无知,自大自恋,自以为是,目中无人,自我标榜而又肆意贬低他人。
正是他这种态度触怒了我,嫣然才如此冲动。
嫣然那时就想打压一下这种气焰,并维护我心中学术之尊严与神圣,是绝不容人肆意冒渎的!
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和解之类的,记得大一时社会心理学中讲过方面的内容,可惜嫣然现在已然忘光了。
总之,是嫣然一时冲动,在冷吧散布了几次负能量,在此嫣然郑重向漫姐以及冷吧吧友致歉。嫣然鞠躬谢罪了。
2012年09月03日 05点09分 12
他是他,你是你。想过你自己为什么这样反感别人的狂妄自大吗?
2012年09月03日 05点09分
回复 冷阳漫 :一般人的狂妄自大,嫣然真的不在乎,更不反感。嫣然在意的是:一是对嫣然很敬佩的人自大;二是对嫣然很喜欢又比较了解的事物自大,例如对中国古代文学,明明一无所知,却又夸夸其谈肆意妄评。这两种情形算是嫣然的红线吧。嫣然有错,错在态度过激;对方也有错,那就错在狂妄而又无知上了
2012年09月03日 05点09分
回复 曼殊雪嫣然 :你就是一神经病,屎去吧!
2012年09月03日 06点09分
回复 散兵U勇 :只有神经病眼里的他人才都是神经病,你快回去治病吧,少在这里叽歪了!你这老东西想等死吗?本姑凉不妨告诉你,你的IP地址,本姑凉已经叫人查到了,你想跑也跑不了!你以为你穿个马甲就不认识你了?等我叫人查到你的确切住址,你就等着制裁吧。
2012年09月03日 06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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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阳漫 楼主
整个事情中,利用语言谩骂别人都是对于别人的羞辱行为,都属于规范意义上的对于他人的羞辱。所以,就事论事而言,出口脏话无论什么理由都是羞辱了别人也没有尊重他自己,你到哪里去要个说法都没戏。只有感觉意义上的羞辱才是你可以说点东西的。
乎乎,现在只能一点点写了。刚刚回来,杂事情太多。

2012年09月03日 05点09分 13
level 6
请不要逃避现实,请不要避重就轻。也许我很尖锐,也许我很锋芒,但是,事实就是事实。
我们的底线在哪里?言而不信者,相信这里众多大儒,都会嗤之以鼻,那么助纣为虐呢?我认为,先把该做的事情做了。其他事情再议。这才是原则,这才是准则。
2012年09月03日 05点09分 14
天空只是说等我回来再辞职,而我挽留了他。事情已经发生了变化,他怎么就言而无信了?整个事情天空处理的不错,但是也有瑕疵,就是对于红牛的回骂帖子没有及时删除。这个也是白白觉得受到了委屈,帅姐觉得不平的地方。这个社会需要宽容,不是出于原则需要,而是出于明智,你认同吗?
2012年09月03日 05点09分
回复 冷阳漫 :别狡辩!原帖的字我现在给你复制过来!:“我将在漫姐回来后彻底离开,希望我的离开可以停止问题的扩大化。”你的挽留可以是出于礼貌,但绝对不能作为一种事实。否则就是助纣为虐!给我辞职,给我消失!或者再看4楼!漫姐,他太小儿科了,我知道你看的明白,但你还会去做,但我不会让你做
2012年09月03日 05点09分
回复 很坏很邪恶 :你不是在跟天空过不去,你是在和你自己过不去。我的挽留不是出于礼貌而是真诚的,因为一个人能力是可以慢慢培养起来的。我感谢他对于冷吧的真诚,对于工作的热情,尤其欣赏他面对困难的坚持。
2012年09月03日 05点09分
回复 很坏很邪恶 :你明白你在要什么吗?语言在公共场合就是话语,话语本身就具有辨识行为所需要的逻辑性和目的性。前者可以演绎为秩序,后者可以演绎为权力。因此,话语是作为一种权力秩序的表达。我懂,你也懂的。
2012年09月03日 06点09分
level 6
“何谓伪善?一个人能够看到的东西一定是他自己自先已经有的东西,这个你应该明白的啊。 ”
曾经有个法官,收受了一个强奸犯的贿赂。当时的目击证人,是一个年老的修女。法官认定,修女不具备判断2名当事人是否有性行为的能力。
其他我就不多说了。
2012年09月03日 06点09分 15
你这个列子没有找好啊。法官是第三人,不是修女自己的判断。而我说的是自己对于自己看到东西的判断哦。
2012年09月03日 07点09分
回复 冷阳漫 :完了,**别抓杀人犯了。
2012年09月03日 07点09分
回复 很坏很邪恶 :policeman如果没有杀人的经验,就无法判断是否对象是杀人犯or非杀人犯?
2012年09月03日 07点09分
回复 很坏很邪恶 :不要这样玩哦。是否已经杀人是外在判断标准,既杀人的事实而非杀人经验。
2012年09月03日 07点09分
level 9
冷阳漫 楼主
这次风波真正体现了海德格尔关于常人的存在都带有的那三个一般特征:1,心情或者感情,2,领会,3,言语。这些被海德格尔称为存在的情态,是人的存在的基本范畴,这个范畴就是一个没有中心点的一个场。下面我试着以此来解读这次风波的内在结构,有错误或者需要补充的地方欢迎指正充实。
一,先说海德格尔所言的心情:
首先声明,这个不是我们日常理解意义上的可以被意识拥有的心情,不是心理学意义上的心情,而是本体论意义上的心情,它不是一个实体,而是一个像酵母一般弥漫在我们整个存在的场。我们感受到的所有情绪快乐或者悲伤事实上都是以某种方式协调起来的场,不同的心情可以赋予它不同的颜色来理解。我们每个人任何时刻都处在自己的心情里,既在我的世界中,在每一种心情中,我们都以一定方式达到此时此地的我自己。不管心情是轻微的几乎感觉不到还是如火山爆发出来,它所显现的始终都是我自己的此在以某种方式处于它的世界里。最能够显现这个心情的是焦虑,焦虑不是恐惧,而是一种惧怕虚无的奇怪感情,焦虑也因此被海德格尔作为一种人的根本的心情来看待。因为只有在焦虑中,我们存在的此时此地性才能以去全部不稳定和充满缝隙的偶然性呈现在我们面前。
上面这段话用容易理解的话说,就是人是借听任存在显现自己的方式得到阐明的,而不是相反。比如滴水说的那句话在他就是亲昵的玩笑话。也就是说,是滴水听任了自己的心情(场)来显现了他自己是滴水。而嫣然之所以是嫣然,也是听任了她自己的心情(场)来显现她是嫣然。
可见,人能够成为什么(或者说把自己归属于什么),全以他对于真理是什么做出的决定为转移的,而真理总是和人的生命有某种关系的。就滴水和嫣然而言,他们的心情(场)不同,对于真的理解也不同。
2012年09月03日 07点09分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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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把这样一个简单的组织团体内的矛盾,上升到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角度,有些过于小题大做了。
一个风波的诞生,从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角度来说,事物的发展过程中,矛盾是无时无刻都存在着的。现在的主要矛盾已经聚焦于某位现在按道理已经不应该是吧主的吧主身上了。平息风波最快的方式,即使平息主要矛盾。对于如何去处理这个主要矛盾,其实我觉得也不需要你做什么,跟着逻辑走即可。该怎么滴,就是怎么滴。
而且我认为这段话你应该送给那位应该退役的人。当然,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应该更加详细的解释一下这段话。
等主要矛盾解决了,我们在来探讨一下2位事情起源之人的心情也无妨。
2012年09月03日 07点09分 17
你这是哪家的道理?目的性太强总是容易走弯路滴。
2012年09月03日 07点09分
回复 冷阳漫 :咦,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啊。这有什么引疑问呢?风波从诞生到发展,不是正符合客观自然世界的发展规律吗?解决风波,就要找到主要矛盾。
2012年09月03日 08点09分
回复 很坏很邪恶 :这个主要矛盾还不是你引发的?好了,这个事情就不再议了,我是吧主,请服从组织决定。
2012年09月03日 08点09分
回复 冷阳漫 :怎么我引发了?我作为一名受害者,我都还没投诉了。我就成了矛盾制造者了?我觉得你那同情心能不能暂时先收一点起来?受害者都能被你定义成矛盾制造者·····我人生攻击过没?我粗言秽语过没?什么事情都要讲道理的啊。
2012年09月03日 08点09分
level 6
我们或许可以借鉴一下罗宾斯的组织行为学,一个组织的文化源自于这个组织的founder,也就是漫姐你。而你的行为和意志,无时无刻不影响着组织中的其他成员。对于核心成员,影响比较大,对于边缘成员,影响比较小。但是这种影响是存在的。
既然是一个组织,我们组织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有着同样的一个原则,爱护和维护组织。当组织的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之时,任何人将个人利益凌驾于组织之上,都是负态度的。或许他一时得到了利益,但最终将为组织所抛弃,包括这个组织的leader。
我从来不会去奢求绝对的公正,但我反对一切恶意破坏次序的行为。毕竟漫姐,你也无法拉下脸说,“今天我就是护着这个小孩了,我就是不讲道理了,你邪恶能把我怎么滴?”
2012年09月03日 07点09分 18
要知道,今天你的肆无忌惮,或许将对组织造成不可磨灭的后果。这都是我们不想看到的。
2012年09月03日 07点09分
回复 很坏很邪恶 :木桶原理知道吧?一个组织也是一个完整的木桶。没有谁在不讲道理哈。一个组织并不需要整齐划一的单色管理者,是吧?
2012年09月03日 08点09分
回复 冷阳漫 :我已经在隔壁帖子把逻辑理清楚了。你可以做出挽留的行为,但绝对不能破坏这次“信”的行为。这是一个原则。要绕的话,等这个行为发生了,我们慢慢绕情绪和心理。
2012年09月03日 08点09分
回复 冷阳漫 :否则就是对组织利益的违背,对组织其他成员的一种伤害。
2012年09月03日 08点09分
level 6
去我帖子,这里给你加分呢。我要求加分。
2012年09月03日 08点09分 19
level 7
很精彩。
2012年09月05日 10点09分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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