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高密度捏他]有害三国志
exp吧
全部回复
仅看楼主
level 7
捏他属于南方公园或者银他妈那种看得懂会心一笑看不懂也很有趣那种
不过大量的民工向捏他应该谁都看得懂吧……
到后面捏他越来越简单粗暴了
转自
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1259152657_4_1.html
连载中
作者 阿卡子

2010年08月13日 14点08分 1
level 7
(1)三剑客
    身后追兵将至,他绝望地闭上自己装满惊惧的眼睛,双手死抱住马脖子任凭它以间歇性左摇右摆的伦巴舞步撒蹄狂奔。
    在漫山遍野头裹黄巾的敌军眼看就要围住这逃得狂野奔放的一人一马时,前方山头突然杀出一支奇兵,顺着坡度势如破竹冲散黄巾军,救下了他。
    董卓惊魂甫定,环视救兵,为首乃三人,居右长髯者使一长刀,居左者使蛇矛,而中间耳大如扇者使的是达斯·摩尔赤色双股激光剑。
    卓忙驱马上前,拱手道:“吾乃东中郎将董卓,敢问恩公等大名?”
    “哦,”居中者忙停止抠鼻,按住马头想了想,正色道:“我的名是马尔克·奥列里乌斯·安东尼·奥古斯都。你可叫我‘沉思者’。”
    董卓表情僵硬,心中骂道丫这明显是刚想出来的吧。
    “不信?”马尔克·奥列里乌斯·安东尼·奥古斯都把两手搭到左右二人肩上,扬起下巴:“不信你问他们。”
    关羽和张飞面有愧色顾左右而不语。
    “好吧,”马尔克·奥列里乌斯·安东尼·奥古斯都像是被识破般略带羞涩地挠了挠脖颈说:“其实我叫约瑟,乃雅各之子。”
    “你知道……”董卓看上去对这个新的答丄案仍旧不甚满意,“我是一个军阀官僚。”他有些不耐烦地侧开头望向山后的斜阳继续道:“所以关于你的名字,不介意的话我想最好能看看你的名刺。”
    那约瑟的两个兄弟听到这要求,大松了一口气,心想终于不必再听不靠谱的兄长胡扯了。便兀自从约瑟袖中掏出名刺递与董卓。
    董卓瞪眼看那名刺,姓名一栏密密麻麻写着:
    孝景皇帝第七子中山靖王刘胜之子陆城亭侯刘贞之子沛侯刘昂之子漳侯刘禄之子沂水侯刘恋之子钦阳侯刘英之子安国侯刘建之子广陵侯刘哀之子胶水侯刘宪之子祖邑侯刘舒之子祁阳侯刘谊之子原泽侯刘必之子颍川侯刘达之子丰灵侯刘不疑之子济川侯刘惠之子东郡范令刘雄之子刘弘之子刘备,字玄德。
    再往下扫了一眼他每次接别人名刺时都固定要看的职务一栏,上面则简单明了的只有四个字:待业青年。
    ——这令董卓瞬间心中火起,怒不可遏。
    在这里,我们有必要先了解董卓这个人。
    卓出生于汉帝国遥远偏僻的一个边境小村庄里。那里恬然宁静,与世无争。他小时候最喜欢玩的是《勇者斗恶龙Ⅱ》,对“踏上未知旅途开始拯救世界的大冒险”满怀憧憬。他的梦想是像所有RPG主角那样去不停地打怪升级最终拿到能够调衡世界新秩序的力量。他相信所有英雄们的起点都是一样的,最终的成就则取决于他们有多努力,或者说升了多少级。
    成年以后他以一个资深玩家的执着加入了帝国陆军,经过多次匪夷所思的征攘夷狄,扫荡叛乱,一步一个脚印地积累经验值升级,以不那么赫赫但量多的武勋在帝国军界冉冉升起,直至征拜并州刺史兼河东太守,任东中郎将参与镇压最近由一小撮黄巾分子在巨鹿引发的打丄砸抢烧事件……
    可想而知,这样一个怀揣梦想而又踏实勤勉之人,在耻辱地因作战途中赶去排队抢购最新发售的《塞尔达传说》而导致军心涣散兵败逃逸之际却被一个自称皇族的无业游民所救……这是多么令人无法忍受的事情。
    董卓呸地丢回刘备的名刺并朝他比出中指扬鞭而去。
    “看吧,我早说咱们应该去参加黄巾军才对。”刘备一脸无聊地对两个兄弟说。
 
    三十七年后,刘备名刺上的职务一栏仍旧简单明了:皇帝。但再也没有人要求看他的名刺了。
    于是他很想念董卓。他觉得世界本应是属于那些一心一意想要拯救它的人的。
    他感到自己这一生都是灰色的——他那本该更加鲜活多彩的人生——都被他那两个面容诡异但却非常好面子的兄弟给耽误了。
    这也是他为什么喜欢诸葛孔明的原因,后者曾在自家茅庐里就着啤酒与四川火锅跟他剖析过:当艺术家比当帝王更好玩儿。
2010年08月13日 14点08分 2
level 7
(3)罪与罚
    曹操又做了那个多年来千篇一律的梦:
    自己手中的剑正沾染着温热的鲜血,眼前的院子里尸横满地,唯一的活物是架子上已经绑好待宰的猪。
    一个伪善者提剑跟在自己身后大喊:“错了错了,我们是大错了。”
    真是好笑,世界上哪有这么简单的对与错?就算是以结果论来判断,这个判断也未免下得太早。
    于是曹操决定不再安慰这个慌张的帮凶,而是冷静地默念起喜欢的诗句,权充悼词:
    “死者的卧室宽宽地敞开,被阳光优美地涂抹。”
    喜欢特拉克尔的曹操永远不会承认自己曾读过粗鄙如《麦田里的守望者》之类的美国文学。
    但陈宫却分明记得,那天,在自己的县衙大牢里,这个骗子曾说过:“天下就像一大块位于悬崖边上的麦田,很多在里面假装玩游戏的家伙其实都只是想趁乱偷偷割一把麦子。而我,我希望自己能守在悬崖边上,看着他们,等这些家伙偷到麦子满心欢喜往悬崖边奔来时,我就一把抓住……然后抢过麦子。我只想做个这样的麦田捕手。如此而已。”
    正是因为被这样美丽的志向所打动,陈宫当年才决定抛家弃官,与其出奔。
    然而很久以后,当曹操再次向世人宣告自己的志向时,他已不复记得麦田。当是时,赤壁败北,回望长江,他说的是:我是阿尔法与欧米加,开始与结束。昔在今在以后永在。当我向你们复仇之时,你们将知道我的名字——曹孟德。
    陈宫死前对曹操的评价是:背信弃义的大奸之徒,比董卓有过之而无不及。还有,呸。
    而曹操则曾如此论及陈宫:这个家伙就像一台老式286计算机,足够正确,但迟钝无比。
    当历史被胜利者书写。个人的想法已不再重要。
    尽管如此,假定我们有时光机,可以稍微倒回去一些岁月,然后再换个角度用慢放和定格来观察,也许就能得出类似如下的另一种故事:
    事实上,陈宫本不愿屈居人下,是个颇有自主创业精神的人。所以在手下士兵们抓到曹操后,陈宫是打算将之收为己用的。他制定的收伏曹操的计划是:一开始先施以严刑拷打和深牢大狱,摧残其肉体,再每天扬言要把他押赴京师凌迟处死,崩溃其精神。在其感到死期不远,惶惶不可终日的时候,自己再屈尊到牢中深情慰问,好言安抚,让他在充满终极关怀的话语中彻底变成一个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患者。这样,自己就能牢牢把这个人掌控在手里了。
    那天,陈宫觉得时机已然成熟,于是前往县衙大牢,探视曹操。
    他本以为曹操这时定然已是屈服于牢狱之苦,处于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水深火热之中,急需拯救。但一进牢门,却发现曹操像个摇滚青年一样不仅没有想要被拯救的意思,居然还精神饱满地在墙上写藏头反诗:
                我的心和我的灵魂都已早早熄灭。
                操劳之事随之也失去了坚持的意义。
                陈旧的,陈旧的王朝总有一天会崩毁。
                宫殿和琼楼也都将在黎明到来前倒塌。
                你却还在不停地问:
                妈妈,噢,年迈的妈妈那时该怎么办?
    陈宫有些泄气,但仍不愿放弃。于是他摒开属下,望着牢墙上的一幅老旧洛神图,问道:“孟德近来可好?”
    曹操一手揣在兜里,一手仍在墙边写写画画:“嗯,不错,我正试着给自己的诗谱曲。”
    陈宫说:“其实,我一直打算放你出去。只是怕你被他人所擒,反倒害你。”
    曹操:“哦,那倒没问题,过了你这地界,我就差不多到家了。”
    陈宫拂袖长叹:“我相信正义,可惜没人相信我。”
    曹操一想,忙对曰:“好人通常被人误解。”
    之后,曹操就反客为主,大谈抱负。说得陈宫心动不已。最后更以一记“麦田论”彻底俘获了陈宫的心。这个县官当即表示愿鞍前马后,辅君匡世……
    后来很多人都钦佩陈宫弃官释曹的义举。认为若无公台,阿瞒早已死于弃市。但其实曹操根本不需要陈宫的帮助,他早已定下从牢中逃走的方法。只是陈宫既然肯放,他就不再推辞罢了。倘若能回到当年那个关押曹操的牢房里,揭开牢墙上那张老旧的洛神图……你会发现,那片被图遮盖着的墙面其实早已被曹操用笔头挖通了……
    又做了那个梦,曹操感到头疼。在梦中,自己又一次握着滴血的剑,而面前躺着伯父吕伯奢的尸体。
    陈宫怒道:“为何杀他?”
    曹操垂头惋叹:“我伯父向来心脏不好。这样突然死去,尚能死前安宁。如果回家看到惨景,反而会痛彻心扉而死……我不愿让他因为我而遭受如此大的痛苦。”
    陈宫冷冷道:“你还有更矫情的狡辩么?”
    “有啊,”曹操抬头大声说:“我宁可让自己背负天下人的痛苦,也不愿让他们背负我的。”
    陈宫在后来自己的回忆录里是如此描述这个事件的:曹瞒曰: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
2010年08月13日 14点08分 4
level 7
4)张角之死
第四幕 第四场
黄昏,河岸边的黄巾军大营,中军大帐里。
张宝及张梁抬张角的担架上。 
张宝:啊,敬爱的兄长,以前的你像那城中还未被推倒的斯大林铜像一般高大且坚强,我们甚至需要仰起头至45度角才能瞧一眼你那光辉的形象。现如今,究竟是什么样可恨的恶疾击垮了你高贵的肉体?让你像解剖台上的格瓦拉一样僵硬地瘫躺,形容枯槁有如鬼魂,袒胸露乳招揽蝇伥。难道你真要在战事胜利之前离去,留下失掉良师的我们细数慌张?
张梁:我们共同的兄长,我们唯一的祈望,莫不是仙人也不打算让你重拾健康,以致往日灵验无比的符水也失去了救人性命的渴望?我们怎能不慌?我们怎能不慌?
张角:啊,我今时的好兄弟,我明日的守墓人,快快抛弃慌张,埋起惆怅。一切都是冥冥天意,时候到来无需迷惘。你们的眼睛,再瞧我最后一眼吧;你们的手臂,再向我作最后一次拥抱吧;你们的嘴唇……就不必凑过来了。我即将启程前往魔鬼幽暗的洞府,那儿才是我长眠的理想乡。倘若魔鬼也有乐于倾听的美德,我倒很想试试说服他也加入太平道。至此我已了无遗憾,只是不忍看到你们黯然神伤,快快出帐去吧,死亡的味道且让我独自舔尝。
(张宝及张梁同下。)
    等两人都出去后,张角才稍感放松。他的两个兄弟都太过于热衷莎士比亚的戏剧。而他只喜欢莎氏写给男友的十四行诗。
    大贤良师知道自己大限将至。因为他发现自己又开始喜欢思考了。自从起兵之后,思考已经变成了一种不可想象的奢侈。
    混乱的征伐和多变的局势快把他变成一个嗜血的军事狂,险些忘掉了本来自己想做的只是一个心向各各他的传道者。事实上,他讨厌暴力。皇帝打你的右腚,连左腚也转过来由他打——他曾如此教训门徒们。
    一只苍蝇闻着味儿降落在他脸上,爬进了他的鼻孔里。张角想要打喷嚏,却发现自己的面部肌肉拒绝回应。于是他也懒得去在意了。可能是回光返照的缘故,他感到自己的记忆力突然间变得出奇的好,自己一生中的无数个瞬间开始依年代的顺序以每秒24格的速度在眼前掠过……许多早就残缺斑驳的往事开始一件件完整清晰地在脑海里重现。
    其实仔细想起来,张角觉得,当初遇到的那个自称南华老仙的家伙,样貌非常古怪——头戴高礼帽,碧眼黄鬓山羊胡,手执大棒,腰挂胡萝卜。
    那时,年轻的求道者张角曾到过黄河边尝试用手杖分开河水,结果可耻地失败了(多年以后一个叫苻坚的家伙在长江边声称自己也能用鞭子完成这一壮举并失败)。在此何去何从的关键时刻,这个南华老仙出现,并赠给他一套号称天书的《太平要术》。
    尽管他觉得南华老仙并非善类,肯定心中另有所图。但这套《太平要术》还是成为了他生命的转折点,至今仍让他爱不释手,他最喜欢书中的第十二章——建立政治自由的法律以及政治自由和公民的关系。
    因着这套书的启发,最终他决定创立太平道,并以建立公正自由的太平盛世为目标,起兵反抗汉室……
    脑中的一切都无比清晰,他甚至发现自己还能背诵当初起义宣言的全文——
中平元年二月,于巨鹿
太平道三十六方众的一致宣言:
   
    自古以来,无论哪个王朝,如果人民无可选择到要用暴力的形式推翻其君王的统治,必定是这个王朝已然病入膏肓。出于对全天下饱受苛政之苦的百姓们的责任,以及对嫉恶如仇的正义之士们的尊重,我们在此将不得不诉诸暴力的原因予以宣布。
    我们认为以下公理是不证自明的:
 
    上天赋予人民与生俱来的玩摇滚的权利,是为天公;大地之上人人皆可平等无差别地玩摇滚,是为地公;摇滚是人民发明的所以人民亦有权保卫它,是为人公。此三者是人民不可予夺的基本权利。有了这些权利,人民才有信心继续以奴隶的身份苟活下去以便生养更多未来的奴隶。

2010年08月13日 14点08分 5
level 7
(5)青梅煮酒 
    每到初夏,成都总是阴雨绵绵,雾霭沉沉。在理解了蜀犬吠日的同时,刘备就会很怀念在许都游手好闲时的那些日子。
    那时曹操刚操翻吕布,坐稳地盘。南边对袁术施行孤立政策,一切商旅往来尽皆封锁,只卖他五元一斤的大蒜。北面则向袁绍一边示好一边磨刀霍霍,甚至还在黄河边上的古巴县偷偷建了个导弹基地。日子过得风生水起。
    而那段时期的刘备,就在曹操的包养下,远离丝竹与案牍,逍遥自在,很是惬意。
    他的逍遥呈现出两种特性:无目的性和无原则性。
    有时候,刘备喜欢独自游荡于许都城外的山水林沼间。每次出游,通常半月不见人影,回来时披头散发,衣衫褴褛,脸上挂满各种神秘的藤壶,蛛网,以及表情。
    而另一些时候,他则把自己关在房里闭门不出。白天,里面传来各种杂乱无章的鼓钹轰鸣之声,如地震,似雷鸣,更像实验性的摇滚;而夜里,万籁俱寂之时,只听见他在房中吟诗不止,或沉吟低语,或顿挫激昂。
    后来,刘备既不再出去游历山水,也不再闭门制造噪音了。他新的趣味是在自家后院里垦地种菜,并养了一只西伯利亚雪橇犬,以防街坊偷菜。其实就算不养犬也没人敢来偷——他种的菜都品种古怪,样貌恐怖,不像可以吃,倒像是要从土中跳出来噬人的样子。
    然后有一天,曹操派张辽和许褚来请他去喝酒赏梅。席上,曹操问他:你曾做过徐州牧,现在还想念徐州么?刘备摇头说许都很好呀,为什么要想念徐州?曹操说:我打算让你带兵前往徐州拦截北上的袁术。刘备表示坚决不去,但曹操说文件都已经下来了,你还是赶快去辞别皇帝,准备出征吧。
    于是,刘备就离开了许都。从此再也没有回去过。后来历尽颠沛流离,甚至到了四川盆地稳定下来后,刘备都仍然无法忘却在许都时的生活——只有在那个时候,他才能维持自己对世界最原始最单纯的好奇。
    一段阳光灿烂的日子,他的黄金时代。
    晚年的刘备对此更是怀念,尽管他能够想起来的细节已经不多了。
    也许等自己死后,就再也没有人知道这些往事了吧。他想。这时的他已经躺在了白帝城中的病榻上。
    然而刘备错了。他显然低估了许都百姓们的记忆力和想象力——关于刘备在许都时留下的种种传说,至今仍是他们茶余饭后的主要话题。
    有人说,刘备最初在许都城外游历山水时,有一次,在深山里迷了路,他走到一处密林中,窥见两个仙人下棋,于是不知不觉看得入了神:大胡子仙人执红子,先使一着“工厂之雾乃国之息吹”,占得先机;小胡子仙人执黑,后手一着“国会纵火之计”,稳住阵脚;红子忙走一步“互不侵犯之约”以拒之;黑子紧跟着落下,施以 “巴巴罗萨之策”;此时红子已然势危,大胡子仙人怒推棋盘,说:阿道夫同志,此地怨气太重,扰心败兴,还是另择对弈之地为好。小胡子仙人点头附道:约瑟夫兄弟所言甚是。说完二人化作一阵青烟不见了踪影。片刻之后,党卫军占领了这片林子,在原本仙人下棋之处掘地三尺,挖出了大批波兰军官的尸体。
    另一个传说则是:一次,刘备于城外河中划独木舟逆流而上,到源头时发现一片桃花林,林子尽头有一山洞,他钻进洞中走了半天,竟从另一个地方出来了。那地方美不胜收,宛如仙境——琼楼玉宇参天林立。街市井然遍布奇珍。人们默默往来其间,衣着装扮十分古怪。一个自称文思钝的人前来自荐带刘备四处参观,并称此地乃大洋之国,国中人人都以同志相称,同衣同食,安居乐业,再无尊卑贵贱之分。两人参观到一处最为雄伟的宫殿前,文思钝称这殿名叫真理殿,专门司职告诉外人此地有多么好,人们是多么幸福的。而自己也在殿中供职。当刘备问到如果真这么好为什么还需要专门设立真理殿来告知外人时,文思钝却勃然大怒道:住嘴罢,老大哥在看着我们!突然两队兵丁不知从何处杀出,想要擒刘备,于是他慌忙择路逃出,出桃林回望时,山洞已不复见。

2010年08月13日 14点08分 7
level 7

    还有人言之凿凿地表示:刘备曾将这些奇妙的经历说给郭嘉听过,郭嘉听后如实回报了曹操。曹操表示也想去,却被郭嘉以“游山玩水不适合你”为由驳回。于是曹操暗中愤愤,决心等郭嘉不在身边后再伺机出游。事实上,郭嘉也对刘备所说的那些地方颇有兴趣,随着时间的推移,郭嘉感到越发向往,以至心神恍惚。然而暗中往寻多次,始终寻而无果。最后积郁成疾,英年早逝。郭嘉死的那年,曹操北征乌桓,大胜而还。归途中,他刻意绕到海边游玩,还写下了《观沧海》一诗。
    一些邻近刘备旧居的街坊们说,除了游山玩水之外,刘备还经常把自己关在屋里研究鬼神之术。每夜都能听见他念动各种咒语,屋中光华万丈,奇异的萤火闪烁着从门隙窗棂溢出……一天夜里,一个身裹黑色长袍,头隐于兜帽之下的不速之客前来拜访刘备。敲了三次屋门,刘备都没有打开。于是来客大怒,开始和刘备斗法,各自默念咒文,光影交错,风云变幻,房屋开始吱吱作响,但仍不动分毫。一刻后,来客认输,开始好言相诱,劝刘备开门。然而不想刘备在屋中大斥一句:“岂不知弥赛亚将要来!”来客听到这咒,大惊失色,倒地化作一条古蛇曳尾而去。
    又有说,刘备有一段时间致力于在房间里摆弄一些奇形怪状的炉子,和味道难闻的石块、粉末。许多附近的街坊都经常听到刘备屋内传出巨响。负责城中治安的夏侯惇前去探察,刘备同样拒不开门。夏侯惇刚一破门而入,只听刘备大喊一声:”anla-hu akbha!”顷刻间,房中火光爆裂,门窗皆碎,夏侯惇也被气浪轰飞,一块细小的碎木板以150公里的时速准确地击中了他的左眼,当即失明。
    有的人还坚称,刘备在后院中所种的菜都是经他改良过的品种,除了能作食物之外,还能用来对付僵尸,例如他种的改良豌豆,其豆粒可在遇敌时射出,百发百中;半埋于地中的改良土豆一踩到就会爆炸,威力惊人;还有作为生化武器的改良蘑菇在夜间能喷出大量毒雾;以及除了嘴里有人之外总张着血盆大口的紫色食人花…… 夷陵之战后,陆逊率兵追歼刘备残军时曾误入八阵图中,折兵损将,惨败而归。此阵据说就是由八块菜地组成……
    几乎所有的许都百姓都不相信是曹操主动让刘备离开许都的。他们认为曹操请刘备到相府饮酒赏梅那天,两人言谈间暗露锋芒,大论了一番天下英雄后,刘备伺机借讨袁术为名才逃出许都的……
    当然,这些过度夸饰的诡异传说不可能会被理智的历史学家所接受。它们只会存在于街角巷陌中,为人笑谈罢了。
    正史上记载说,当刘备闷闷不乐地领兵出许都,往徐州而去时,郭嘉曾问曹操:
    “为何不将刘备永远软禁在许都,而要放他离去?这好比犹太人出了埃及,土八路到了根据地,后患无穷矣。”
    “你得知道,”曹操说,“有些鸟是注定不能被关在笼子里的……它们的羽毛都太过光亮。”
    郭嘉手抚城砖,若有所思。
    “别想了,世界杯今晚就要开始了。走吧,看球去。”说完,曹操大步踱下城楼。
    在许都城中的一个简陋庭院里,有株枇杷树,是当年刘备寄居此处种菜时顺手植下的。而今,已亭亭如盖矣。
2010年08月13日 14点08分 8
level 7
有害三国志 (6)官渡英雄传说
    袁绍坐在五色华盖之下,轻捋着嘴边微卷的胡须。他已年过不惑,大腿上赘肉累累,身材臃肿得像邻家的豆豆龙一样,因此很是讨厌长时间的骑马行军。凝望了很久对面曹字旌旗下的敌军阵列,他发现自己怎样也看不清阵中那个肩披红袍者的面孔,一如关于洛阳的那些遥远记忆,虽然都在,但轮廓模糊不清……大概,他也是满面须髯了吧?
    当袁绍还是一个放荡不羁的少年时,他的整个世界都被两件看起来毫无兼容性的事情所填满:一是在洛阳城中四处捣乱;而另一件,则是每天早上等在街角假装和隔壁家的大姐姐巧遇。
    那个大姐姐有着蜀锦一样的柔软长发,却总是一身简朴素雅的棉布衣裙,不加修饰的清丽面庞上时常挂着淡淡忧容。据说皇帝欲纳她为妃,而她婉拒至今。
   她还有一个弟弟,性格乖僻,没有人愿意和他玩耍。为了博得姐姐的好感,袁绍经常去邀那个名叫阿瞒的弟弟一起玩。他曾带阿瞒去过汹涌的洛川边钓鱼;也曾带他去过荒废的古陵中探险。每次游玩回来,姐姐都会为他们准备好吃的,而他们则一边狼吞虎咽一边兴致勃勃给姐姐讲述这一日的所见所闻,期颐着她能展露笑颜。
    秋日里的一天,袁绍带阿瞒到城墙角一家院子里去偷柿子,被小气的院主人发现,追了他们两条街,两个奔跑的少年用跌破膝头的代价,最后终于逃脱。他们像得胜的维京人一样回到家,一边骄傲地抢着跟姐姐述说今天的经历,一边各从衣胸中小心地掏出一枚柿子,递给了姐姐。
    那时的她正凝着眉头,忙着给两个小坏蛋拍去身上的尘土,缝补裤腿上的窟窿。看到他们捧在手心里递过来的两个完好的大红柿子,她像是有些无奈地轻轻摇头,然后露出如暮春时节的阳光一样温柔的微笑,望向少年袁本初:
    “本初君,要和我弟弟做好朋友哦。”
    袁绍压抑住狂跳的内心,像所有正直有礼的贵族少年那样,静静地点了点头。这是他所见过世上最好的笑容,他甚至希望自己是为着这个微笑而生的。从这一刻起,他就暗暗决定要用一生来陪在这对姐弟身边。
    然而第二天一早,宫城里就来了几个小黄门,把大姐姐接走了。傲慢的阉宦完全没有注意到身后咬着牙一声不吭的两个少年,他们紧攥拳头,目送接走女神的车仗消失在街角晦暗潮湿的晨雾中。从此,再无音讯。
    讨厌的事情要过多少年后才能彻底忘记呢?然而和重要的人的约定却那么容易就失效了。
    想到这里,袁绍唇边的胡须微微颤了颤,苦笑出声来。但他立刻意识到了自己这一瞬间的失态,急忙扭头一瞥身后的谋臣们,他们都敬畏地深俯着身躯,没有人在看他,而身旁算是客人的刘备,则仍在自顾自的挖着鼻孔。
    这里是官渡。前往许昌的必经之路。而过许昌之后,就到洛阳了……
    袁绍模糊地记得,在那个人被皇帝掳去后,他和曹操似乎仍旧像以前一样,一起去了很多很远的地方玩,例如乘着小木筏,沿密西西比河漂流而下;也到过怀俄明西部的一个高山牧场去给人放过羊;还曾共骑一辆1939年产的诺顿500摩托车,越过了长长的安第斯山……和以前唯一的不同是:他们不再急着在天黑前赶回家了,因为就算回去,也再没人为他们做好吃的了。
    之后的一天,袁绍大步踏入曹操正和两个妓女鬼混的房间,沉声说:
“皇帝上个月拟除的西园八校尉,我弄到了两个位置。”
“那不是城管么?”曹操并不遮羞,裸身起来倒了杯酒自顾自喝下。
“我只在乎怎样的结局,至于怎样的开始我并不介意。”

2010年08月13日 14点08分 9
level 7

“这不像四世三公家的人会说的话啊。”
“少罗嗦,穿衣服和我去述职。”
 
    只在乎结局么?阉宦们都宰掉了,老皇帝也已死去,他的儿子正被那个阿瞒当做鹦鹉一样豢养着……
    现在,自己想要的是怎样的结局呢?袁绍觉得他什么答案也没有。他甚至不能很好的解释为什么此刻自己会在官渡跟对面那个他最了解的人引兵相拒。
    两军列阵处是山麓间一片宽阔的荒野,中间的空地上,丛生的杂草和不知名的野花点缀其间,随风摇曳着让久旱的地面划出道道青绿的涟漪。袁绍微微皱眉:再过一会儿,这个美好沉静得像小津的镜头一样的地方,就要用血污来灌溉了……不知道这会不会让它稍微变得肥沃些?
    袁绍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刘备。后者表示了保守的悲观:“大概不宜种菜。”
    种菜啊……这个悠闲的混蛋。
 
    与此同时,对阵的另一边,曹操抬眼看空中烈日,又扭头看了看身后的兵士们,很多人都已嘴唇干裂,口渴难耐。
    于是曹操举起马鞭往前方敌阵一指,决定故伎重演:“前面有一片梅……”
    还没说完他就被一旁的荀攸捂住了嘴。后者告诫他要再来一次的话恐怕将士们不生啖你肉也要阵前倒戈。
    于是曹操坏笑着换了个话题:“陈琳写的那篇檄文真厉害,看过后连我都觉得这个曹操真是讨厌。”
    荀攸认真的考虑了一下,说:“要是我来写的话,我会就你的学历问题大作文章。”
    曹操咧嘴露出无敌的大白牙,拍拍荀攸瘦弱的肩膀:“公达你太坏了,不过不要忘了我是老板,不是职业经理人。”
    一阵鼓响,双方主帅照例遵循传统,驱马出阵,对话一番——尽管这历来对战争本身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但双方将士们在冲上去厮杀前还是很期待这一幕免费戏剧的。不过后来这个传统被废弃了——在诸葛亮多次证明了阵前对话也能伤人性命之后。
    袁绍清了清嗓子,喊道:“曹操啊曹操,为什么你偏偏是曹操呢?,舍弃了姓名,你还是你,我还是我。”
    曹操不屑地回应:“不要说傻话了本初,就算你不来取我首级,我也差不多准备好要去取你的了。”
    “难道你不记得年幼时,我曾像兄长一般对你爱护有加么?你若归降,我们仍可再续那段快乐时光。岂不美妙?”
    丫就装蒜吧,曹操答道:“少来了,人总有某个时期会喜欢村上春树,但你不至于傻到一辈子都喜欢吧?”
    至此对话结束。各回阵中。士兵们满意地开始冲杀……
 
    当官渡再次恢复往日的宁静和荒寂时,袁绍已大败回河北,随之而来的各种战败并发症又让他疲于奔命,不久病亡。
    在官渡时,袁绍曾想,如果会在这场战争中死去,其实也不错。然而那个时刻真正到来时,却已是两年后了。
    他卧在病榻上,呼吸微弱,意识不清,过往的一切都若即若离。他感到仿佛自己依然年轻,然而下一瞬又突然像是老态龙钟。没关系,已经够了。
    恍惚间,耳边回响起多年前那个无比温柔中透着一抹忧伤的声音:
“本初君,要和我弟弟做好朋友哦。”
    气若游丝的袁绍,两鬓斑白的苍颓脸上,露出了宛如少年般天真的浅笑:大姐姐,现在的他已经足够强大了,就算没有我,也能好好地活下去吧……

2010年08月13日 14点08分 10
level 7

    其实,新野城中还有另一个疯子,他兼职乞丐,名叫单福,常年住在一个狭小的破木箱子里,用一支橄榄杖逗弄自己身上的蚊蝇。
    炎炎夏日里的一天,好奇的刘备在城门边找到了这个疯子。他依旧躺在那个箱子里,舒展地晒着太阳,姿势很像浴缸中已死的马拉。
    刘备发现,箱中那褴褛破布下的瘦弱躯壳,不知怎的透着一股不可思议的力量感,这种感觉在那长着脓疮的大腿上,和那皲裂的手肘间,盘桓缭绕,挥之不去……这个人一定很久没洗澡了。刘备想。
    于是他关心地问:“你好,我是这城的执政,你可向我请求我能给的任何恩赐。”
    单福在箱里懒懒撑起眼皮,像个君王一样傲慢地摆了摆手:“滚罢,不要挡着我的阳光。”
    刘备连忙站开,心中喜不自禁,他喜欢富有哲学气质的人,这个疯子让他非常感兴趣。
    到了繁星密布的晚上,刘备再次来到城门边,他在单福的箱侧坐了下来,打开手中的一罐啤酒,呷了一口,问:“现在已经没有阳光了,你还在这里做什么呀?”
 
“夜观天象。”单福仰着脸,看都不看他一眼。
“哦哦,这个技能和龟波气功都是我一直想学的,可老学不会,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都观测到了什么?”
单福沉默片刻,伸手一指天南,说道:“看哪,M78星云人生养众多,不久将会分批移居地球;”又一指天北:“帝国军已经绕道占领了费沙,同盟的防御体系一触即溃;”再指天顶:“杰特拉帝人的舰队将在五个星周后抵达太阳系;”最后一指刘备:“你二弟和三弟正在城中宣布新的抑制房价措施,不过这事儿没戏。”
刘备挠挠耳朵,“最后一个你是怎么知道的?”
单福淡然笃定地从箱中掏出一个没了电池盖的老式索尼收音机晃了晃。
“哦,”刘备点头,递出手中易拉罐:“我有啤酒你要不要喝?”
单福露出不屑的神色,摇摇头:“在这个混乱得毫无节操的时代里,美酒也会变得苦涩不堪,根本没有喝的价值。”
“但是我觉得,”刘备缩回手,叹了口气,认真的说:“春观夜樱,夏望繁星,秋赏满月,冬会初雪,这样都还觉得酒不好喝的人,是他自己有问题吧……”
单福突然转过脸来,用那双装满怀疑的眼睛盯着他看了一会,突然说道:“我喜欢你。我决定去你那住上一阵子,顺便喝些不苦的酒。”
这个建议正中刘备下怀,他跳起来:“好,我这就叫人来扛箱子。”
“不用,它自己会走。”单福随意地拍拍箱缘,箱子立刻像活物一样从底部伸出了几十只小腿,用类似螃蟹的步伐,载着单福一溜烟跑了。等刘备回到家,发现单福和他的箱子已经在后院中的苹果树下安顿下来了。
 
-------------------------------------------------
PS:我喜欢《少年JUMP》,更喜欢富坚义博,所以为了表达我对这两者的尊重和景仰,我的更新速度绝对不能超过他们。因此,请各位谅解。谢谢你们来看这个 BLOG,真的谢谢,非常感谢,再次感谢,是你们让我不得不在每个周末少得可怜的山口山时间里又得挤出一部分来搞连载。这像是一种恶毒的诅咒,当然我知道凶手是谁,只是不敢提他的名字。
2010年08月13日 14点08分 13
level 1
太强了[顶]
以前喜欢看那多三国事件薄,这个也超犀利[顶]
2010年08月14日 01点08分 14
level 4
宇宙历前二六一零年,位于银河系偏僻的西螺旋臂边缘,那片暗淡宇域中的太阳系第三行星上,一场对全宇宙未来的命运完全没有任何影响的战争——官渡之战——爆发了。
     它起到的微茫作用是:决定了这个泥巴星球上一小块沿河的灵长类聚居地的统治权。
     潦倒的研究这一宇域原始文明的人类学家们在为期半个星周的短暂观察后,将这场微不足道的战争在记录上标注为“猴子争霸.V0344”。
[囧]

2010年08月14日 02点08分 15
level 0
已经过去很多年了,但每次有人提起吉尔菲艾斯,我还是要泪流满面....
2010年08月14日 05点08分 16
level 0
“本初君,要和我弟弟做好朋友哦。”
2010年08月14日 19点08分 18
level 0
neta全部看懂,知道出处的路过。这文章可以写的更加给力啊!
2010年08月15日 00点08分 19
level 14
看得我压力颇大……
2010年08月15日 11点08分 20
level 0
回复:14楼
我也很喜欢事件簿。
这个也确实够搞
2010年08月15日 12点08分 21
level 7
neta全部看懂,知道出处的路过。
====
求指教
大蛇和弥赛亚那个虽然很眼熟但是记不起了
妈妈,噢,年迈的妈妈那时该怎么办 这个也很熟但是记不起
箱子立刻像活物一样从底部伸出了几十只小腿,用类似螃蟹的步伐,载着单福一溜烟跑了。
这个是捏他么 蒸汽朋克的作品里的?
2010年08月15日 13点08分 22
level 9
长脚的箱子应该是《碟形世界》里双花的那个智慧梨花木箱子吧
2010年08月15日 13点08分 23
level 0
果然高浓度粘稠白色混浊液体样啊……
2010年08月17日 02点08分 24
level 0
本初君...这个neta让我笑得很悲伤啊...
2010年08月17日 03点08分 25
1 2 3 4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