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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邻蝈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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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兔子与隐蔽性证据

◆水兔子潜心“研究”所谓“隐蔽性证据”,为什么自始至终都刻意回避这句话呢?你排除得了“逼供、诱供的可能性”吗?
◆本案中,所谓“小木棍尖湿”只是景芳自己的诱供和自己的推测“相互印证”而已,两头悬空,这与张志超何干?如何能成为“隐蔽性证据”?水兔子不懂装懂,以为认识“隐蔽性证据”五个汉字,就可以随心所欲地把什么都定义为“隐蔽性证据”了,真是可笑至极。况且,所谓“隐蔽性证据”,和2012年山东高发驳回张志超申诉时使用的“非作案人不可知的细节”不是一回事吗?有任何新意吗?
◆首先,请问“小木棍尖湿”真的是张志超主动说的吗?
“隐蔽性证据”的一个必要前提是没有xxbg,没有诱供,但本案关于“小木棍尖湿”这一条符合这个前提吗?
事实上,如果真的是张志超主动供出了“小木棍尖湿”情节,景茶哪有不问他把小木棍扔到哪里的的道理?而张志超连沙人都承认了,难道还不愿意说小木棍在哪里?而如果张志超说了小木棍在厕所里,景茶哪有不去提取的道理?要知道,为了找铅笔刀等东西,景茶连垃圾桶都翻了三天了,去厕所轻松提取一下小木棍很费事吗?小木棍和铅笔刀,性质、地位完全相同,有何区别?
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张志超根本没有说出小木棍在厕所里。但是,如果张志超真的实施了“小木棍尖湿”,他怎么能不知道小木棍在哪里呢?所以,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张志超根本没有实施“小木棍尖湿”。
但是笔录里面却明明白白张志超有“小木棍尖湿”的口供,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张志超的口供是xxbg的结果。
◆其次,厕所里有根小木棍能证明“小木棍尖湿”的存在吗?
就好比某人天花乱坠地讲了一整部抗日神剧,并且提到在最后斩杀鬼子头子时有一片树叶正好被砍了下来,然后水兔子带领一帮水军果然在树林里找到了一片掉下来的树叶,于是就一口咬定这是“非本人不可知的细节”,进而认定那人讲整部抗日神剧是真实存在的。这种用一个故事中一个很小的、非关键的、非排他性的一个小情节,去证明整个故事的存在性,逻辑上成立吗?这显然非常的荒唐。
事实上,“厕所有一根小木棍”离“张志超用小木棍尖湿”差了十万八千里了。你如何确定这根小木棍是用来“尖湿”的而不是一根普通的小木棍呢?在一个堆满杂物的厕所里出现一根小木棍是小概率事件吗?这和在树林里找到一片树叶不是一个道理吗?其实,在煎茶园给的“补充侦查提纲”里,仅仅是“木棍”,根本没提“小”字,也就是大到拖把杆,小到一次性筷子,都符合“木棍”这个条件。
真要证明“小木棍尖湿”的存在性,那至少必须要在小木棍上检出高某的生物学痕迹,冈门都撑开这么大,不会连一点皮屑、分泌物都没有蹭下来吧?否则,这就是一根普通的小木棍“而已”。
◆第三,如何排除对景茶证据造假的合理怀疑?
这根小木棍并非案发后勘察现场时提取,在现场照片中也没有出现(但照片中有拖把杆),而且景芳始终回避对其做必要的生物学检验,更蹊跷的是,这件本案唯一的物证在再审之前竟然神秘地消失了。这一切让人不得不怀疑,这根小木棍是景芳伪造的物证。
合理推测,当时景茶无法解释si者冈门张开,瞎猜可能是被什么东西桶过,于是逼张志超承认他们认为最可能的“小木棍尖湿”的情节。但是张志超却无法说出“小木棍”的去向(根本没有的事怎么说得出来呢),也许他也说丢在垃圾桶里了之类的,这是最直观的想法。
但是,景茶大张旗鼓地翻了三天垃圾,搞得几乎全县的人都知道了,却一无所获。无奈之下,景茶开始动歪脑筋。他们在厕所里翻找到了一根小木棍,或者他们自己偷偷放了一根,然后故意在张志超指认现场时,提示他寻找证据,“心有灵犀”的张志超“幸运”地找到了小木棍。这是最可能的场景。
2022年10月11日 09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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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兔子潜心“研究”所谓“隐蔽性证据”,为什么自始至终都刻意回避这句话呢?你排除得了“逼供、诱供的可能性”吗?◆本案中,所谓“小木棍尖湿”只是景芳自己的诱供和自己的推测“相互印证”而已,两头悬空,这与张志超何干?如何能成为“隐蔽性证据”?水兔子不懂装懂,以为认识“隐蔽性证据”五个汉字,就可以随心所欲地把什么都定义为“隐蔽性证据”了,真是可笑至极。况且,所谓“隐蔽性证据”,和2012年山东高发驳回张志超申诉时使用的“非作案人不可知的细节”不是一回事吗?有任何新意吗?
◆首先,请问“小木棍尖湿”真的是张志超主动说的吗?
“隐蔽性证据”的一个必要前提是没有xxbg,没有诱供,但本案关于“小木棍尖湿”这一条符合这个前提吗?
事实上,如果真的是张志超主动供出了“小木棍尖湿”情节,景茶哪有不问他把小木棍扔到哪里的的道理?而张志超连沙人都承认了,难道还不愿意说小木棍在哪里?而如果张志超说了小木棍在厕所里,景茶哪有不去提取的道理?要知道,为了找铅笔刀等东西,景茶连垃圾桶都翻了三天了,去厕所轻松提取一下小木棍很费事吗?小木棍和铅笔刀,性质、地位完全相同,有何区别?
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张志超根本没有说出小木棍在厕所里。但是,如果张志超真的实施了“小木棍尖湿”,他怎么能不知道小木棍在哪里呢?所以,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张志超根本没有实施“小木棍尖湿”。
但是笔录里面却明明白白张志超有“小木棍尖湿”的口供,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张志超的口供是xxbg的结果。
◆其次,厕所里有根小木棍能证明“小木棍尖湿”的存在吗?
就好比某人天花乱坠地讲了一整部抗日神剧,并且提到在最后斩杀鬼子头子时有一片树叶正好被砍了下来,然后水兔子带领一帮水军果然在树林里找到了一片掉下来的树叶,于是就一口咬定这是“非本人不可知的细节”,进而认定那人讲整部抗日神剧是真实存在的。这种用一个故事中一个很小的、非关键的、非排他性的一个小情节,去证明整个故事的存在性,逻辑上成立吗?这显然非常的荒唐。
事实上,“厕所有一根小木棍”离“张志超用小木棍尖湿”差了十万八千里了。你如何确定这根小木棍是用来“尖湿”的而不是一根普通的小木棍呢?在一个堆满杂物的厕所里出现一根小木棍是小概率事件吗?这和在树林里找到一片树叶不是一个道理吗?其实,在煎茶园给的“补充侦查提纲”里,仅仅是“木棍”,根本没提“小”字,也就是大到拖把杆,小到一次性筷子,都符合“木棍”这个条件。
真要证明“小木棍尖湿”的存在性,那至少必须要在小木棍上检出高某的生物学痕迹,冈门都撑开这么大,不会连一点皮屑、分泌物都没有蹭下来吧?否则,这就是一根普通的小木棍“而已”。
◆第三,如何排除对景茶证据造假的合理怀疑?
这根小木棍并非案发后勘察现场时提取,在现场照片中也没有出现(但照片中有拖把杆),而且景芳始终回避对其做必要的生物学检验,更蹊跷的是,这件本案唯一的物证在再审之前竟然神秘地消失了。这一切让人不得不怀疑,这根小木棍是景芳伪造的物证。
合理推测,当时景茶无法解释si者冈门张开,瞎猜可能是被什么东西桶过,于是逼张志超承认他们认为最可能的“小木棍尖湿”的情节。但是张志超却无法说出“小木棍”的去向(根本没有的事怎么说得出来呢),也许他也说丢在垃圾桶里了之类的,这是最直观的想法。
但是,景茶大张旗鼓地翻了三天垃圾,搞得几乎全县的人都知道了,却一无所获。无奈之下,景茶开始动歪脑筋。他们在厕所里翻找到了一根小木棍,或者他们自己偷偷放了一根,然后故意在张志超指认现场时,提示他寻找证据,“心有灵犀”的张志超“幸运”地找到了小木棍。这是最可能的场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