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公理新论 经济学的基本假设是“自私”和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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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逸的风1 楼主
需求公理新论
经济学的基本假设是“自私”和稀缺。正如几何学科那样,在公设(基本假设)之上导出的是公理(axiom)。经济学的公理只有一条,那就是需求公理 。
西方经济学中需求定理是指在影响需求的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商品的需求量与其自身价格反向变化。即价格相对市场价上升时,需求量下降;价格相对市场价下降时,需求量上升。
关于这条需求曲线,需要注意的是价格引起需求量变动,不是需求量引起价格变动。也就是说,价格是自变量,需求量是因变量。价格画在纵轴上,需求量画在横轴上,与数学里的自变量都画在横轴上、因变量都画在纵轴上的情况刚好相反。这是为什么呢?这其实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只是因为当年马歇尔画出需求曲线时就是这样把作为自变量的价格画在纵轴上、作为因变量的需求量却画在横轴上,其后的经济学家跟着他这样画,再也没有改过来,于是就成了个习惯。
然而作为宏观的经济学原理来说,西方的经济学需求原理定义未必严谨,市场验证,未比准确。众所周之,价格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市场中存在大量的需求,或者创新的产品迎合了人类一部分需求。如果需求不存在,价格是不存在的。也就是说,在西经的需求定理中,需求是因变量,价格是自变量。而我们明明知道了,价格是因需求而产生的,应该价格是因变量,需求是自变量。价格是随需求变化而变化的。这么浅显的道为什么理就不能改过来呢?可见,西经也存在权威效应,不敢质疑。
另外,西经需求定理中的价格下降,需求上升也存在疑问。因为从经济学原理中看,如果需求下降,必定带来价格下降,需求怎么会一定上升吗?这不是逻辑悖论吗?可能有人说在微观的局部市场中会出现这种情况,如果这样,那还能推出需求公理吗?他不过是需求公理下的微观定理。
假设在某一个特定的时期每天需求曲线不变,在供给不变的条件下,需求曲线上会有不同的价格,即消费者在不同的价格下,消费者每天愿意并且能够购买的商品数量是不同的。
市场价格有高有低。假设市场出现的是上升趋势,则说明对应的需求量是很多的的;假设市场上出现的是下降趋势,则说明对应的需求量是少的。也就是说高价格的形成是因为需求量多造成的,低价格的形成是因为需求量少而形成的。价格并不是需求量确定的原因,价格是需求量确定的结果
因此,如果成交价格沿着不变的需求曲线移动,那么一定是需求曲线发生了变化:相对于成交价格较低时需求量较大的需求曲线,价格较高时需求量较少的需求曲线,就是向左移动了的需求曲线;反之则是向右移动了的需求曲线。
所以,当成交价格沿着不变的需求曲线移动时,当你看见价格低时需求量多、价格高时需求量少,实际上这里的需求量根本不是同一条需求曲线上的需求量。
那么,在宏观的经济学中,需求公理应该是怎样的呢?应该说在假设存在人类自私和资源稀缺的条件下,需求量增长上升时则价格上升,需求量下降时,则价格下降。
这样的需求公理才浅显易懂,逻辑正确。如反过来,价格上升,需求量不一定下降,如吉芬商品和炫耀奢侈品。同样如此,价格下降,也不一定需求上升,如股票因业绩不好,一路狂跌,成为废纸也有可能。

正确的
需求公理说明了决定企业获得剩余价值的首要因素是市场上对其产品的需求和不完全满足需求量,即需求和竞争决定价值的理论。不论企业的生产过程如何高效,也不论其财务经理、人事经理等管理人员多么精明能干,除非其产品已有需求或能创造出一批适应需求的新产品,否则无论价格如何降低,产品的需求量是不会升高的,也不会挽回破产的命运。正确的需求定理才会指导市场经济的良性循环,一味的降低价格,刺激需求,最后得到的肯定是产品过剩,经济危机。
如果我们用数学公式来分析和表达正确的需求公理,那么所谓的需求,其实就是不同需求量与不同价格之积总和的货币量。或者说是不同需求量下的价格总和预算。这可以用需求曲线和函数表达。
设Q是需求量,p为价格,m是需求总价值。则
M=PQ
如果将需求公理中的其它因素不变表达为Em <1(需求弹性),那么Em=Ep*EQ,dQ/dP <0
即需求总价值格随需求上升而上升,随需求下降而下降。在价格下降,需求即使上升,但未来需求总价值不变。
如许多市场的结束时间,顾客明显减少了,许多商品价格打折售卖。但需求总量并不会很多,并且很多商户因为剩的太多而拉走不卖了。也就是说,市场的高峰期不会出现在市场的尾期,伴随着尾市价格的降低,市场的成交量在减少,需求总价值并不会增加很多。
在正确的需求公理中,由于人类的需求是和自己的收入,偏好和供给量等一切不确定因素组成,总需求价值是由不同价格下的需求量组成,总需求市场价值等于不同需求下的价格产生的剩余价值总量与劳动价值之和(成本+利润)。因此,当价格在微观条件下任意调整时,价格下降,引起需求量变化时,并不会使需求总价值上升。只有需求上升引起的价格上升,社会中的需求总价值才会真正上升。这就是需求公理指导市场的真正意义。
原需求定理可以反映微观经济结构中一般商品的需求规律,但对特殊商品则例外。典型的特殊商品有炫耀性商品、吉芬商品和投机性商品。
①炫耀性商品是指用来显示人们社会身份和地位的商品,如贵重首饰、高档手表、豪华型轿车等,这类商品只有在高价时才有炫耀的作用。但在新需求公理面前他依然可以解释。因为单纯价格的上升,并不意味着购买奢侈商品的需求下降。只要此类商品依然能够满足此类需求者炫耀心理,那么价格上升,需求量不变。
②吉芬商品是指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价格上升,需求量反而增加的商品。英国经济学家吉芬发现,1845年爱尔兰大灾荒时,马铃薯的价格上升,需求量反而增加,这是因为马铃薯的价格上升,意味着人们的实际收入减少,而同时又不存在更廉价的可供替代的必需品,致使马铃薯的需求量大增。
③投机性商品如股票、债券、黄金、邮票等,原需求公理说投机性商品容易受人们心理预期影响大,需求呈不规则变化。而新需求公理依然能够解释他。即只要有人觉得有需求,存在剩余价值空间,则价格上升;没有需求,没有剩余价值空间,则价格自然下降。
需求量这个变量是对人们的客观需求的描述,是不同价格下的购买量总和。严格来说,原需求定律的内容应该是:当存在市场竞争和其他相关条件因素时,价格上升导致人们倾向于少买,价格下降导致人们倾向于多买。商品功效范围增加时,需求增加。商品功效范围减少时,需求减少。
在微观经济实践中,人们的(心理上的)倾向是有没有表现为真正的购买量,那还要看一些局限条件的具体情况(如有没有价格管制、数量管制)现实中的需求量都是消费者愿意接受的价格制约下的需求量。
愿意接受较低价格的供给方,也一定愿意接受较高的价格;但愿意接受较高价格的供给方,则未必愿意接受较低的价格。用价格来求证需求量,是证明在这种价格下的需求量。他是局部的,而不是全部的需求量。因为在这种价格下的需求量所计算的剩余价值可以实现生产商目前的最大利益。他是建立在商品满足需求,需求量大量存在的基础上的。如果不能满足需求,则微观经济中的需求定理不能适用。如现在降价卖诺基亚手机试试?
影响需求的其他因素,是指除商品自身价格之外的各种影响因素。在宏观经济结构中,影响需求因素的除了价格,只有资源稀缺和人类自私经济人的假设为条件的。至于替代因素和收入偏好等因素都是微观经济结构的条件。他是宏观经济结构下的微观变化和描述。
现代的经济学应该是有劳动经济行为下的经济学。即在劳动创造价值,资源稀缺的条件下,商品满足需求决定价值的经济学。在这种资源稀缺下的经济学规律首先是需求和需求量是在各种价格下的不同需求量组成,这也是不同的经济条件和偏好组成的群体。当商品满足不同群体的消费需求时,价格所呈现出的需求量是某一价格之上群体的需求量。由于资源稀缺,当社会需求增加时,价格一定会上升。当社会需求减少时,价格一定会减少。这才是宏观经济中的需求公理。
2020年12月11日 02点12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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