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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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_ou 楼主
《易经系辞》里说:“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有质碍和形状的,就是形而下之器物;而“道”是无形质的、非对象化的,形而上的。
西方的物质科学就是器物学,就是研究器物规律的学问。那么,非器物的“道”是什么?是抽象的规律?物质科学的规律就是“道”?
“器物”与“道”是对立的,一种错误就是把“道”当作抽象的“理”,当作了抽象的“规律”,很虚无,不是具体存在了;那么,这个虚无的“理”或“规律”通过什么媒介去与具体器物(事物)存在作用呢?去规范具体器物?不然,器物为什么要求遵守你这个“规律”?
“道”与“物”这样被打成“理”与“事”两截就有上述的问题,那么,柏拉图又不得不把抽象的“理念”硬扯成“具体的存在”。那么,另外的问题又来了,“器物”是具体存在,“道”也是具体存在,那么,“道”岂不是成了“器物”之外的另一种“器物”吗?这样,两个“具体存在”又如何融合呢?
实际上我们所说的“规律”或“理”只是人们简单否定具体而在思想中作出的一种虚拟的抽象,忽视“器物”形质的具体存在,在思想中抽象出它们一个比较共同的抽象特点、比较普遍的规律;而这种抽象出来的规律,本来就是思想,最终也是思想,不是具体存在,更不可能离开具体“器物”存在,还能存在。把普遍推求、归纳想象出来的概念、规律当做具体存在,在佛家有个词,叫“遍计所执”。所以,规律永远只是人们的虚拟想象,它的正确性是因为它的符合性。归纳出来的规律,原本是没有正确性保证的,不过,有些规律已经是分析性的了,有些规律已经是事物演绎律了,当然也就具备了正确性保证。科学就是关于事物规律的学问,人们利用思维和科学实验而总结出来的科学规律。
而“道”不是什么规律,不是什么抽象的“理”,而是“具体的存在”。并且,“道”也不是什么“具体器物存在”之外的另外存在。“道”是存在,是无所不在,是永恒不断的存在。“道”的存在与具体器物的存在并非二体,并非有异,又并非无异。
道既不是器物,也不是器物之外的另在,又不是规律,那么,“道”还有理由存在吗?“道”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道”是永恒不断的存在,因为任何器物都是有限的,都不能永恒存在,而规律又是非存在。如果世界就是“断灭无”的话,那么就有无中生有的难题,逻辑就要完蛋,所以,道是本来存在,永恒存在。“道”又是无限的存在,即是生命源泉的存在,因为任何器物都是有限的存在,都是因果条件的存在,都有符合规律的存在;而“道”是不受任何有限所限,它是自在的,“道法自然”。“道”就是自在,就是生命的源泉。“道”就是器物存在的另一面目,就是不被有限所限的永恒不断的一面,自在的一面,生命的一面。用佛家的话说,或者“道”就是心识存在的真常一面,即心识存在的真实永恒的一面,那个本来存在的永恒存在的“明了”和“分别”功能。认识存在,本来就不受器物对立分割所限,不然也就不可能有所感知到的器物现象,本来就有“明了”和“分别”功能。突破有限,突破对立,用辩证法说就是对立统一;也就是《道德经》里说的“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的二玄。
“道”既不是虚无的“规律”,也不是“具体器物存在”之外的“另在”,或可说道就是具体器物的存在?道确实是最真实的具体的存在,确实不是具体事物存在之外的另在,是不离具体事物存在的。而要说,“道就是具体器物的存在”,也不是不可以,问题在于什么是“具体的器物存在”,即我们认可的具体“器物存在”恰恰是问题所在。
我们所说的器物存在就是认识活动中的事物现象的存在,以为认识活动不存在了,还有什么不依赖认识的任何客观存在,那只能是无事实无逻辑的妄想了。佛家说,事物现象必是变化不断的,诸行无常;因为要成为事物现象必有有限对立的突破,所以必有变化,否则不成为事物现象。所以,中国的古经之首就是“易”,就是“变化”。而常识的一个典型错误就是会认为客观事物现象就是因为有它客观独立的自体存在,或说有不变的实有的客观存在的“物自体”的缘故。佛家就明确说了,事物现象的“物自体”是没有的,诸法无我,存在的只是因缘变化事件。恰恰,如果真是有独立不变的“物自体”的话,就没有事物现象出现。所以,所谓客观事物对象其实都是被突破的,是统一后呈现的对立现象。由于没有实在的“物自体”,一切事物现象都只是变化,所以,一切法如幻,离虚假,无事物现象。所以,“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就是说一切事物现象就是如做梦一样虚假,并且刹那变化无常。
事物现象虽然是虚幻的,但是,有在作假这事却是真实的事实存在。在作假这事即称为因,或者,也可把“作假”的这个内容即称为“因”,那么,有因必有事,无因即无事,“此因”和“此事”不可割断。所以,因必是自因,因此因即有此事,因彼因则有彼事。又,自因为因,他因不再叫因,改叫“缘”,那么,由因缘就清清楚楚地划分了彼此。所以,具体的事实存在皆以因缘而得分彼此。虽然,因的内容是虚假的,但是在作假这个事却是事实真实存在的。
所以,具体的事物存在,皆因虚幻的内容而成为具体的事物存在。所以,具体的事物存在这个“自体”并不是实在,而是虚假的,并不与真实存在的道构成真实对立的二体。而其只能是在作假的事实限定,恰恰就是时时刻刻真实存在的“道”的作用。所以,你可以离经叛道,那是你的自由,但是道却从来不背叛你,所谓道不远人人自远,所以世上却又是从来没有分毫离道之事实。
2019年04月16日 09点04分 1
level 13
[泪]看不懂啊、看不懂,这么些字在说什么啊?比《老子》都难理解[黑线]
2019年04月16日 09点04分 2
level 10
形而上无道多的是。
形而下器是套中人。
孔二胡扯,蠢才信。
2019年04月16日 11点04分 5
level 3
hu_ou 楼主
好比翻腾着水泡的一杯清水,为道者说:存在的只是不增不减永恒存在的清水,为器者说:存在的只是各种变化运动的水泡。为道者说:透明的清水无形质,为器者说:世界上存在的只是有形状大小、寿命有限并留下运动轨迹的水泡。
所以,事物的因就好比水泡里空无,只是虚无,却因虚假而成事。所以说,一切法如幻,如梦幻泡影。道与器的关系就好比清水与水泡,事体是因虚假,所以与道不相违。虚假本无,所以道即是器,器即是道。事体因假,道体非假,所以器不是道,道不是器。器外无道,因道恒无名,若器外另有,另器而已。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远古之人无文字,更无学问,但却因此更近道,而与天地同感;今之人,科学发达,器物知识爆炸,但却因此离道越远。亚健康,工业排放,信仰崩溃,诸多问题。
道者,恒心也,有恒心者,方有恒德。道恒无为而无不为。
2019年04月17日 04点04分 8
level 9
器道同体,实虚互补
2019年04月17日 05点04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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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_ou 楼主
【原】:
道,可道,非常道; 名,可名,非常名。
【译1】: 世上本来没有有形的路,当现出有形的路,也就宣告这条路是有限的了。
因为有形状的路也就是能够名状、可以名状,有所名状的路。而有所名状的,就有所非,就已是假名而非自在了,故非永恒自在而是有限的。
【译2】: 道是存在,当然可以是事物的存在,但永恒存在的道并不是事物现象,事物现象也不是永恒自在不变的。可有则有所非。
因为事物现象也就是能够名状的、可以名状的,有所名状的事物现象。但所名状者就已不是在名状这事本身。凡有所名状,必有所非,必有虚假,皆因假名而有。故非自在、非永恒不变。
若“所名“与“在名“是一如,若完全同一,那就是无所名,就是不可名状。
【议】:很多人都说道是抽象的“规则”,那么,他其实就将“道”与具体“存在”分开了。
那么,问题就来了,具体“存在”就不是“道”,具体“存在”何来?
由“道法自然”就知道,道是自己规定自己,所以是自在,是存在。不是什么万物之上的“总规则”,若这样已经是明显有违“道法自然”句,把道和存在打成了两截,不是自己规定自己了,而是搞成了规范他人的“规则”。
“道恒无名”,道永远是不可以被名状的,不可以成为被对象化的认识物。道是不能被认识为对象化的,其是无形象的、永恒的存在。也就是说,在道的世界里,时空不存在。由于道不能被认识为对象化的东西,所以也就是说,原因在于道就是认识存在本身。
(1)、“名”的翻译
“名”的意思,见第14章,“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显然,与“状”是一个意思,就是现代词语“名状”的意思。若翻译成现代词语“命名”,就转折的太远了,意义不直接不明确了。
(2)、“存在”的翻译
“无名”和“有名”在文中常常又写成“无”和“有”,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
这里,“常无”和“常有”是“异名”,即“无”就是“无(名)”,“有”就是“有(名)”。
显然,“无(名)”不是“非存在”,而是“存在”的。所以,把“无”翻译成非存在,把“有”翻译成“存在”是错误的。
第32章“道恒无名”,第1章“无名天地之始”,第25章“道法自然”,第37章“道恒无为”,第16章“复命曰常,知常曰明”
所以,道=恒=无(名)=始=自然=无为=生命=明
“道”是“无(名)”不是“非存在”;又由“道法自然”知,“道”是自我规定的,即是自在,是无条件的“存在”,且是永恒的“存在”。
【译3】: 道是存在,是能变易,能名状;
当然可以是变易事物之存在,但永恒存在的道并不是会变易之事物对象。
(能变易必是无所变易,才能是永恒的存在。所以,能变易也仅仅是能名状。)
能名状,当然可以名状,但有所名状就已经不是永恒的能名状。
【议】:
“可道",就是事用,“事用“就是“变易"。老子的“道"继承并发展了“易“,创立了“道“。“可道"是"变易“,“道”就是“能变易"。这里"能“、“所“的译法,参考了佛家唯识宗的“有能无所”。
【原】: 无名,天地之始; 有名,万物之母。
【译】: 所以,不可被名状的存在,才是天地的开端。有所名状,可以被名状了,就成了可以孕育万物之母了。
【原】: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 常有,欲以观其徼。
【译】: 所以,常常回到永恒的不可被名状的“无”,以观万物的妙用。常常来到永远存在的可以名状的“有",以观万物的开显。
【原】: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译】:
此两者同体而出,趣向不同,而有不同的名状。都是幽深的境界。“无(名)”和“有(名)",这两个同体互用的幽深境界,是踏入一切奥妙的总门径。
【议】: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 常有,欲以观其徼。”
在佛家,“识”定义为“了、别”,也就是“明了”和“分别”这两个意思。在认识的过程中,必有“认识存在”和“被认识对象存在”双方之间无差别、无有异的过程,不然,不会有被感知到的认识对象。还有另一过程,就是“分别”、“对立”过程。这两个过程,佛家叫:明了和分别;老子叫“ 常无,欲以观其妙”和“常有,欲以观其徼”这二玄;辨证法叫“对立统一”。
【原】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译】道生一,也就是"道可道”或“名可名“这句。道是无(名),一是有(名),有生于无。
道又称为无极,一又称为太极或太一。
一生二,一是有(名),二就是后文跟着指出的阴阳。有了有(名),那么,有了这个有(名),同理,就可有那个有(名)。这样,N个有(名)都可有了,所谓此有则彼有。"可名"就是“有(名)”,有名当然可以名状了,当然可以称为这个或那个了。若这个有与那个有还有关系的话,那么,显现的称为阳,隐伏的称为阴,这就有了阴阳。或可说有了有所肯定的阳,那么,就必有对立隐伏的阴。因为有所肯定,必是有所对立面,不然,完全一如的话,何来有所肯定?
这样,在万物丛中立起的那个我,其必是好比抱着阳的显现一面而背后隐伏着阴的另一面的阴阳连结体。
二生三,二是阴阳,三就是后文跟着指出的“冲气以为和”这事。诸阴阳势力相融相激,发生了冲和激荡这事,乃至刹那生灭相继。冲和这事也称作气或炁,也就是事物变化这事叫做气,最明显的当你不开心生气喜怒哀乐那都是因为气在运行。
三生万物,有了冲和刹那生灭相继,于是就可出现万物现象。
万物的存在,离不开阴隐阳显、诸阳阴冲和相生。外在显现的为阳,可说为在外在公共时空里;
内在潜藏隐伏的为阴,可说为在内在私有时空里。
必须要发生诸阴阳的冲和激荡,才有客观事实的出现,或说才有万物的出现。不然,没有发生过彼此的关系,何谈有离此的他在事物对象呢。
终于,万物出现了,也就是说宏观宇宙出现了。
【议】老子由他的道演绎出了天地万物,哲学中最根本最重大命题,经他这部《道德经》一出,就完结了。所以有说中华文明太过早熟,不是没有来由的。
宇宙不是上帝造的! “象帝之先",道在上帝之先! 上帝都是道生出来的!
道不能说是一,它在一之上。用下层的形式观念去套上层的东西,是我们爱犯的错误,且难以自知,无以自拔。那种认为有一个道的东西,在远古某个时刻,生出了宇宙,这并非唯一的解释,且包含着错误,道其实是无生的,生者自生。道也不能用一个或多个,非此即彼的形式观念去套。
佛家的说法中,还有分布中心式演绎论。因为每一众生的存在其实都是道,都不能离道。众生是道,所以因道而成的众生无时无刻都在交织演绎着宇宙,无始无终。
道是存在,是必要条件,任何存在都不能离开道。那么,道就是生出宇宙的充分条件了吗?注意,老子“可道“中的“可“字,是充分条件吗?不是吗?其实,众生就是道,不如说加上众生的那分“自由“,就充分了。
第37章
【原】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候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
【译】道永远是自然无所为的,因为它永远只是做自己,而天下万事万物无不依道的自然无为所成就,所以又说道是无不为的。
圣人如果能够遵守道的自然无为,万事万物将得到自我充分的化育发展。
【原】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镇之以无名之朴,夫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
【译】当自我充分化育而要有所作为的时候,我将以道回归朴实的力量来镇守。而实际上,“以道回归朴实的力量来镇守”的有所作为也不要有,只是无所作为守之以静,天下将自归安定。
第70章
【原】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言有宗,事有君,夫唯无知,是以不我知。知我者希,则我者贵。是以圣人被褐而怀玉。
【译】我所说的道,是很容易知道,很容易实行的。而天下的人却不能理解,也不能实行。能够言说必是有宗纲的,能够成事必是有事体的,而道却只能是非所知的,所以不知道我所说的道。所以知道我所说的道的人就很少了,能够按道实行的人就更珍贵了。所以圣人穿着粗布衣服与普通人没什么不一样,但是却怀揣着珍宝。
第71章
【原】知不知,尚矣;不知知,病也。圣人不病,以其病病。夫唯病病,是以不病。
【译】知所知非知,很好;以所知当知,就是病了。圣人之所以不病,只是其把病当病,知道所知非知。知道“所知(非知)之病”是病,所以不病。
第16章
【原】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译】达到虚的极点,稳守清静致笃定,则有万物迸发,我此时观注它们的返回。迸发之物纷纷扰扰,但无不最终回归其根。由回归根本也就清静了,由清静就回归了生命。由回归生命就尝到了永恒,由见知永恒就睹见了明净。而没有见知永恒,那必定陷于妄为,灾凶是难免的。由见知永恒就有了宽广包容的心胸,由宽广包容的心胸就公正无私,由公正无私就周遍无偏,由周遍无偏则天地同归,由天地同归就得道矣,由得道就获得了永久,没于有形的身体却不会消亡。
2020年07月10日 03点07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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