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板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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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3 -1765 清代著名画家。字克柔,号板桥。江苏兴化人,乾隆元年(1736)进士。工诗、词,善书、画 。 诗词不屑作熟语 。 画擅花卉木石,尤长兰竹。兰叶之妙以焦墨挥毫,藉草书中之中竖,长撇运之,多不乱,少不疏,脱尽时习,秀劲绝伦。书亦有别致,隶、楷参半,自称“六分半书”。间亦以画法行之。印章笔力朴古逼文、何。为人疏放不羁,以进士选县令,日事诗酒,及调潍县,因岁饥为民请赈,忤大吏,罢归,居扬州,声誉大著。恣情山水,与骚人、野衲作醉乡游。时写丛兰瘦石于酒廊、僧壁,随手题句,观者叹绝。著有板桥全集,手书刻之。所作卖画润格,传颂一时。为“扬州八怪”之一。卒年七十三。郑燮一生画竹最多,次则兰、石,但也画松画菊,是清代比较有代表性的文人画家。《扬州画舫录、国(清)朝画徵续录、桐阴论画、墨林今话、墨林韵语、随园诗话》。
2008年03月07日 12点03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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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一侠 楼主
“余五十二岁始得一子,岂有不爱之理!然爱之必以其道:虽嬉戏玩耍,务令忠厚悱恻,毋为刻急也。……我不在家,儿子便是你管束,要须长其忠厚之情,驱其残忍之性,不得以为犹子(侄儿)而姑纵惜也。家人(家里的佣人)儿女,总是天地间一般人,当一般爱惜,不可使吾儿凌虐他。凡鱼飧果饼,宜均分散给,大家欢嬉跳跃。若吾儿坐食好物,令家人子远立而望,不得一沾唇齿;其父母见而怜之,无可如何,呼之使去,岂非割心剜肉乎!夫读书中举中进士作官,此是小事,第一要明理作个好人。”   郑板桥是“扬州八怪”之一,他的这些想法,就很有些怪。他自己是个“七品官”,却认为中进士、作官,“此是小事”,教育儿子的目的是“第一要明理作个好人”。什么是“好人”呢?是对待家里佣人的儿女“当一般爱惜”,因为他们“总是天地间一般人”。假如用今天的话来解释,大约就是教他的儿子不要有“优越感”,不要搞“特殊化”,不要以为“高人一等”。他为什么有这个想法,且不管他。再看他写的《潍县寄舍弟墨第三书》:   “富贵人家延师傅教子弟,至勤至切,而立学有成者,多出于附从贫贱之家,而己之子弟不与焉。……或百中之一亦有发达者,其为文章,必不能沉着痛快,刻骨镂心,为世所传诵。岂非富贵足以愚人,而贫贱足以立志而浚慧乎?我虽微官,吾儿便是富贵子弟,其成其败,吾已置之不论;但得附从佳子弟(作者原注:陪着自己儿子念书的好孩子)有成,亦吾所大愿也。”
2008年03月07日 13点03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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