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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外交通商部6月6日称,政府日前正式向中国政府提出要求,希望中国简化针对中国境内各种韩国文化项目的批准程序。 一位官员称,5月30日在首尔举行的韩中文化交流合作领域例行年会—第6届韩中文化共同委员会会议上,中国确认加强了对包括韩国在内的外国文化交流的管理。外交部在会议期间向中方提出了放宽有关“韩流”规定的要求。 这是韩国首次向中国政府提出加强文化交流,促进韩国流行文化――“韩流”在中国发展的要求。目前中国境内正掀起一股“韩流”热潮。 韩国外交部文化外交局局长具本友及中国文化部部长助理丁伟,分别作为两国首席代表出席了此次会议。 具本友在会议上表示:“由于针对在中国境内各种‘韩流’相关文化项目的批准程序过于繁琐,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希望简化批准程序。而且,由于韩国歌手等演出人员在中国的演出活动必须首先通过中国国内合作公司,导致费用增加,我们也希望中方就此拿出切实改善措施。” 中方就此回应说十分理解韩方的难处,也承认“有需要进行改善的”的事实,但表示在目前情况下,包括文化项目在内的在华外国人的很多其他活动都必须首先得到中央政府批准,所以此类问题的解决需要时间。 针对演出活动“必须通过中国经纪公司”的问题,中方表示:“如果在非常陌生的情况下进入中国,有可能花费更多费用。加入国际贸易组织(WTO)之后,中国也正在努力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因此,希望再给予一定时间解决问题。” 具本友表示:“中国政府对本国内的‘韩流’热潮持肯定态度,同时还认真听取并接受我方提出的问题,因此双方约定于明年再次商讨该问题。” 很多韩国艺人希望借助“韩流”热潮进入中国演艺市场,但因为中方过严的规定及与经纪公司的合作等问题,达成演出协议往往需要花费大量时间。
2005年08月17日 10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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