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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九段 可以说,从人类有意识以来,就知道有生必有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死是人类最原始的恐惧,也是所有恐惧的终极指向。生命只有一次,故贪生怕死也成了人的本能与本性。有意思的是,正是在明知必死的前提下,人类怀着对死亡的极度恐惧,强烈地追求永生,并为此做出不懈努力,从古到今都不曾停歇。因为理智知道永生是不可能的事,就催生出了不朽的理念。古人对不朽有三个经典标准,即太上立德,其次立言,其次立功。并很有把握地认为,只要做到了这三条之一,就可以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这一估价或者离事实不远。由于有了这个明确标准,古往今来的志士仁人、英才俊彦就不约而同地攒足了劲为了实现不朽这一目标奋斗不息。 但在生死一途上并不因为引进了不朽的理念就万事大吉。因为无从把握、难以预料的命运从来不会让人们按部就班、妥妥帖帖地经营自己的不朽事业。于是,由于突如其来的命运降临,历史就不断提供了面对生死抉择的画面。由于所有的生命体都有避死向生的本能,人有别于其他生命体之处或者就在于,为了某个自认为崇高的目的,可以逆本能而动,主动选择死亡。就如孟子曾经所说:生,我所欲也;义,我所欲也;两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就如为了坚守士可杀不可辱及人活一口气等等信念。所以一旦人们在可以生的时候选择了死,总是表现出轰轰烈烈、惊天地泣鬼神般的壮烈,荡气回肠,激越千古。 当不朽与做人的基本信念不可调和时,是生还是死,这一难住哈姆雷特的选择题就常常摆在了人们的面前。而这一难题也由于不朽概念的存在,就使得无论是选择生还是选择死都不能简简单单地用勇敢或怯弱来界定。生死关头最能显示英雄本色,通常选择死,肯定会被认为是有勇气的表现。但英雄与否也不能一概而论。所以,当这道生死难题摆在司马迁面前时,经过无尽的掂量,他以比选择死更大的勇气毅然选择了生,并最终提出了“人固有一死,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的生死观。这一观念的提出,对于后人在解决这道难题时或者有一定的帮助。
2007年05月25日 05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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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司马迁为李陵说情本身就是极具勇气的表现。他看不惯李陵败讯传来,满朝文武群起而攻之的丑恶场面。因为此前李陵捷报传来时,正是同样一批人在大唱赞歌。同时,以他对李陵为人的了解,他认为李陵之降只是为了今后能更大地报效国家。所以,他挺身而出为李陵说公道话。由于他站到了满朝文武及最高当局的对立面,就注定了他要为他的勇气付出代价。诽谤皇帝是杀头之罪。所以从司马迁为李陵开说那一刻起,就基本上宣告了他不朽事业的终结。这个代价是他承受不起的。就在这时,那道生还是死的选择题摆在了司马迁的面前。而这所谓的生,却是以生不如死的阉割为前提。司马迁在《报任安书》里说得很清楚,阉割是人可能遇到的所有十种凌辱中最不堪忍受者。碰到这种情况,即使是非常惜命的寻常奴仆都会自行了断,以避免凌辱。我们后人或者难以理解,为什么阉割是那样难以忍受。而在当时及以前以后的很长时间里,一旦与阉割这种事沾上边,也就进入了万劫不复的境地,不仅其本人甚至其祖先及后人都会因此而蒙羞。所以司马迁痛心疾首地慨叹:“刑余之人,无所比数,非一世也,所从来远矣……自古而耻之。” 即大质已亏的刑余之人已失去了受人尊敬的资格。而经此一创,其人其书就极有可能不会被后人视为圣人圣物,所谓的不朽事业能否为后人认可也就大成问题。既然司马迁敢于替李陵开脱,就应该已经把生死置之度外了。按他一贯推崇的英雄志士的行为轨迹来看,他说了应该说的话,做了应该做的事,因此而受到责罚,也是求仁得仁,无怨无悔。于是,当这个所谓的生还机会出现在他面前时,舍生赴死正是应有之义。司马迁死的理由非常充分,父母先他而逝,又无兄弟之亲,对家庭看得不甚重,选择生的代价实在太大。唯一不能割舍的是,丧失使家族不朽的机会,与无法完成父亲的临终嘱托。 是生还是死。甚至于两千年后,我们都能透过《报任安书》感受到司马迁在这个问题上受到的煎熬。生,意味着肉体的痛苦、人格的撕裂、灵魂的窒息;死,固然一了百了,但罪名不当,身份不显赫,且会被认为罪有应得,更何况家族几百年才出现的不朽机会也就永远地丧失了。两害相权取其轻,而孰轻孰重,谁能说得清,就连司马迁本人都没有十足的把握肯定自己的选择。因此,在《报任安书》中,这个选择题被提起放下,放下又提起,难以启齿,又必须说透,以至于千载之后读之,仍能感受到是生还是死、活着值不值这类生死难题在无时无刻地折磨着司马迁已受到重创的心灵;仍能感受到生与死的理念纠缠从四面八方对司马迁无休无止地压迫,令人不胜唏嘘。据此可以肯定,甚至于在这个选择做出后的全部余生,司马迁都一直受到是生还是死的无穷压榨,缠绵不解,挥之难去。追求不朽的极度抱负与超级凌辱形成的巨大反差使司马迁备受煎熬。就是在这样一种肉体与精神状态下,在与不朽基本无缘的状态下,司马迁耗时十年,终于完成了不朽的《太史公书》。如果没有极其坚韧的毅力、不具备极其伟大的人格力量、没有超人的勇气及无与伦比的才情,是不可想象的。当然,司马迁在著述过程中接触到的前贤事迹,使他的不朽事业有了精神支柱:“向令伍子胥从奢俱死,何异蝼蚁。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伍子胥列传》)“知死必勇。非死者难也,处死者难也。”(《廉颇蔺相如列传》)“没世无闻,古人惟耻。”(《感士不遇赋》)
2007年05月25日 05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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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们后人来说,幸运的是司马迁终于做出了选择,幸运的是他做出了
正确的
选择。毕竟他确实有足够的理由做出任何一种选择,而他终于放弃了那个最容易做的、被他界定为“轻于鸿毛”的死,中华民族才得以增添一部可以引以为自豪的历史文学杰作,中华民族的早期历史也因此有了大致可以确认的轮廓。我们可以认为,经此一役,司马迁已完全经受了生与死的轮回。所以他的生死观不仅是灵与肉的不断撞击的结晶,也是维护尊严的信念与追求不朽的信念不停撕扯的结晶。 是生还是死。这个问题也被司马迁溶入了自己的作品。除了在《报任安书》中提到的面临生死抉择的前贤外,《史记》中还有大量的在生死关头及重大凌辱面前如何抉择的事迹。如陈胜起义前的“等死,死国可乎”,起义时的“壮士不死即已,死即举大名耳”的宣言;管仲“不羞小节而耻功名不显于天下”而幽囚受辱终建大功的自白;伍子胥兄弟一人随父就死,一人忍辱负重活下来报仇的过程;蔺相如敢于冒生命危险叱责秦王,却不愿意与廉颇发生冲突伤害国家元气的思考;韩信为了日后建功立业甘愿忍受胯下之辱的事迹;等等。由于司马迁本人对这类抉择及场面有切身的体会,所以当这些事迹从他笔下流出,就宛如发生在眼前,令人血脉贲张,精神振奋,欲有所为。 如果不出李陵事件,司马迁就可以平平静静地完成其不朽事业。而这类不测事件又岂能是司马迁的个人意愿所能左右。所以,司马迁的作品中充满了对这类不测命运的慨叹。而这类不测命运降临其身,这就注定了司马迁要在巨大的屈辱中完成其对不朽的追求。或者也正因为此,其作品才迸发出耀眼的人性光辉;或因为如此一来,其作品才极具震撼力,而终成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可以选择的其他题目 生死拷问司马迁/ 生死对质司马迁/ 遗恨千古的生死棋局
2007年05月25日 05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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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应约请之作,收入高中语文必修教师参考书的相关资料,以文章副题为主题,定名为《从报任安书看司马迁的生死观》,似不及原拟定名好。 与本文相关的孔子价值观皆出自论语 子曰:“伯夷叔齐,不念旧恶,怨是用希。” 冉有曰:“夫子为卫君乎?”子贡曰:“诺,吾将问之。”入曰:“伯夷叔齐,何人也?”曰:“古之贤人也。”曰:“怨乎?”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出曰:“夫子不为也。” 子路曰:“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管仲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 子贡曰:“管仲非仁者与?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 孔子曰:“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吾见其人矣,吾闻其语矣。隐居以求其志,行义以达其道,吾闻其语矣,吾未见其人也。齐景公有马千驷,死之日,民无得而称焉。伯夷叔齐,饿于首阳之下,民到于今称之,其斯之谓与?” 逸民,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与?”谓柳下惠、少连:“降志辱身矣。言中伦,行中虑,其斯而已矣。”谓虞仲、夷逸:“隐居放言,身中清,废中权。”“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
2007年05月25日 05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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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刘邦的杀降属于隐而微,但事实俱在,不容置疑。问题是,为何在放弃或失去抵抗后,这些人却遭到杀戮了呢?这个问题确实耐人寻味。联系到汉定天下后,韩信、彭越之死,或可对理解这个现象有所帮助。即,杀降是为了避免出现混乱局面,如果这不是全部理由,至少是一部分人如此结局的原因。 魏王豹、代王陈余、赵王歇、齐王田广还有司马昂虽然不是最厉害的角色,但也都曾是领袖一方的人物。尤其前二人,都具有一定的开拓能力,有一定的凝聚力,可以登高一呼,从者云集。这样的人之存在,总是让志在天下的刘邦心存忌讳。而司马昂亦非泛泛之辈,在赵王武臣失败后,司马昂曾一度变成了一支独立作战武装,其在秦之腹地作战,不仅没有被消灭,反而得到发展壮大。更有甚者,其先反叛项羽,后因力不能敌,与项羽派来讨伐的陈平媾和罢兵。这等能屈能伸的功夫,与刘邦极为相似,刘邦容他不下,亦是情理之中的事。至于章邯和司马欣,此二人是秦将,双手沾满了反秦武装的鲜血,刘邦对他们不仅在感情上不兼容,在理智上也不能允许他们继续存在。故在俘虏二人不久,即将其处死,满足了刘邦及其部下感情和理智的需求。还应该考虑到,赵地与齐地的平定并非一帆风顺,如果让赵、齐二国之王留下来,对于二地的敌对势力来说,等于是留下了精神支柱。故处死二人,或可使两地的平定得以顺利进行。因此,刘邦的杀降将,是有其政治上的考虑的,而不能简单地归结于刘邦的本性残忍。如果与天下大势相联系来考虑,才能见其深意。 鉴于上述考虑,刘邦的杀降,或可包括临江王共尉。据《荆燕世家》:“汉王因使刘贾将九江兵,与太尉卢绾西南击临江王共尉。共尉已死,以临江为南郡。”而《傅靳蒯成列传》则另有说曰:“(靳歙)别定江陵,降江陵柱国、大司马以下八人,身得江陵王,生致之洛阳,因定南郡。”江陵王,即临江王,江陵为临江国都。则共尉并非战死,而是被生擒,《高祖本纪》明言,共尉是被“杀之雒阳”。其实汉击共尉一事,本来就不合情理。据《高祖本纪》,汉令卢绾、刘贾击共尉在汉五年正月后,其罪名是“故临江王驩为项羽,叛汉”。而《秦楚之际月表》记汉五年十二月,“汉虏驩”,表明,汉击临江之事是紧接着项羽之死、楚地大定之后就进行的。《史记》以一事之始的时间记其最终结果的现象经常发生,此为其一例。故临江之定或非此时的事,其始则可确定为此时的事。《韩信卢绾列传》称:“汉五年冬,以破项籍,乃使卢绾别将,与刘贾击临江王共尉,破之。”汉初以十月为岁首,十二月在正月前,汉击临江时间的不统一,表明了罪名的不成立。没有任何资料表明,临江在楚汉战争中的立场。尽管临江与汉、九江、衡山一样均为旧楚将而封王,但其没有在战争中帮楚是有一定根据的。据《黥布列传》:“项王方北忧齐、赵,西患汉,所与者独九江王,又多布材,欲亲用之,以故未击。”则与项羽交好的楚军旧将惟黥布一人,其余三人,汉王刘邦已叛,临江王共敖与衡山王吴芮不执行项羽杀义帝的密令,估计也与项羽关系疏远。而吴芮因与黥布的姻亲关系,在黥布归汉后,可能也有助汉的倾向。据《汉书·高帝纪》,汉五年正月,劝刘邦即皇帝位的诸侯中有衡山王吴芮,而刘邦的答谢诏称:“故衡山王吴芮,与子二人,兄子一人,从百粤之兵,以佐诸侯诛暴秦,有大功。诸侯立以为王。项羽侵夺之地,谓之番君。”则吴芮与项羽有积怨,并肯定至少在楚汉战争后期,加入到汉阵营。而临江国可能在整个楚汉战争中都处于两不相帮的境地,《高祖本纪》称其叛汉,只是欲加之罪的说法,不足为信。何况此前临江没有助汉之举,就谈不上什么叛与不叛的问题。事实可能是,先发起对临江的攻击,然后再安上罪名,因此,战争的性质是统一而非平叛。 根据共尉一事的隐秘因素,或者燕王臧荼的反叛也存在问题。《高祖本纪》称:汉五年“十月(实际上应该是七月),燕王臧荼反,攻下代地。高祖自将击之,得燕王臧荼。即立太尉卢绾为燕王。使丞相樊哙将兵攻代”。从这个记载来看,臧荼是反了。但臧荼反的理由并不充分。首先,臧荼之燕在楚汉战争中是帮助汉阵营的,此年正月的劝进诸侯中也有臧荼的名字。在前一年楚汉相持荥阳时,燕出兵助汉击灭楚大司马曹咎。在刘项胜负未定时助汉,到天下归汉时叛汉,情理上不通。应该考虑汉欲加之罪的情况。代地的情况当时是怎么样的呢。自汉三年韩信等汉将击灭代相国夏说后,代地就落入了汉的掌握,主事者是张苍,其职位是代相,即在没有代王的情况下,代汉行使权力,署理代地事务。而汉定天下时,张苍又从赵相的位子上,回到代相之位,而汉击燕时,张苍以“代相从击臧荼有功”,看不出燕有攻下代地的痕迹。而从张苍事迹来看,这一段的历史有点乱。《张丞相列传》记张苍相代王在臧荼反前,而当时代地无王,至汉七年才由刘邦兄刘仲为代王。另有陈豨在战争中曾以游击将军别定代,汉击燕时,或者陈豨仍在代地,由张苍扶佐也未可知。《樊郦滕灌列传》记樊哙击燕,未及攻代一事,与张苍事迹合。《高祖本纪》记樊哙攻代可能是误记,因为汉七年,刘邦从白城败退下来,就让樊哙定代地,或许有将二事搞混了的可能。所以,在臧荼问题上不能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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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罪名的可能。
2007年05月25日 05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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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在的,刘邦可以算是有史以来 最强的“老将”之一,论水平、经验、战绩足矣和廉颇、郭子仪这些“老头”平起平坐。
2012年11月07日 04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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