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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用兵三十多年,“百姓犹不加赋,而军用给”,那么汉武帝是如何解决其军费问题的?汉武帝时的军费,除以大农所藏供应外,是靠均输、盐铁“助赋”和地方上“以訾给”来补充的。 据《汉书·食货志》记载,汉武帝时,桑弘羊推行均输法,“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又《史记·平准书》记载:汉武帝置初郡十七,“而初郡时时小反,杀吏。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间岁万余人,费皆仰给大农。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故能赡之。然兵所过,县为以訾给,毋乏而已,不敢言擅赋法矣。”《史记》《集解》徐广曰:“‘擅’,一作‘经’。经,常也。惟取用足耳,不暇顾经常法则也。”知“擅赋法”亦作“经赋法”。“以訾给”,应是资产税,其不入“经赋法”,似乎也说明它不是常赋。 汉武帝时期的军费来源还包括以下几方面:其一,募民捐献。 “又兴十余万人筑卫朔方,转漕甚远,自山东咸被其劳,费数十百钜万,府库并虚。乃募民能入奴婢得以终身复,为郎增秩,及入羊为郎,始于此”。其二,准许以钱买爵及赎罪。“卫青比岁十余万众击胡,斩捕首虏之士受赐黄金二十余万斤,而汉军士马死者十余万,兵甲转漕之费不与焉。于是大司农陈臧钱经用,赋税既竭,不足以奉战士。有司请令民得买爵及赎禁锢免减罪;请置赏官,名曰武功爵。级十七万,凡直三十余万金”。其三,动用帝室财富。 “天子为伐胡,盛养马,马之往来食长安者数万匹。卒掌者关中不足,乃调旁近郡。而胡降者数万人皆得厚赏,衣食仰给县官。县官不给,天子乃损膳,解乘舆驷,出御府禁臧以澹之”。 此外,汉武帝还改革币制,禁止郡国铸钱,并颁布算缗、告缗令,向商人征收重税及没收违法商人的财产等。通过这些措施,西汉政权聚敛了大量的财富。
2007年05月15日 09点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