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11
鲁根
楼主
无视人体机能 无视现场证据 东莞中院 无耻之尤
本人详细的读了几遍东莞中院的判决书,如下就是细节绝对不合理的地方以及本人的推测。
1, 被害人是面对敖翔还是背对敖翔?
前一次猥亵被害人就是背对敖翔的,这一次小米仍然是,敖翔是用右手持刀从背后勒住小米的脖子并挟持回厕位的,一般情况下,应该是直接押到西墙下,这样才最有利于控制被害人。吻后背也必须站在小米的背后。然而,即使此时真的眼罩松脱,正跪着的小米也看不到背后的刀啊,更不用说拿到了。
2,刀如何到小米手上的?
而且,小米跪在地上向背后抡刀?这个动作非常别扭不说,而且用不上劲,而且刀的轨迹应该是急剧斜下走向。至少,不能都划在大腿上(找不到敖翔腿伤的照片,不知刀伤是不是平行的)。好吧,让敖翔向右前方走一步,与小米平行,隔着一个身位小米拿不到刀;那么让敖翔先放下刀再向右前方走一步——姑且不论敖翔为什么要这么做——小米只能划伤一条腿;让敖翔再转体90度,距离太近刀举不起来只能划伤小腿;让敖翔再向右退一步,姑且认为厕位的狭窄空间勉强能允许敖翔这么做,原因何在?敖翔先要把刀放在小米最舒服拿到的地方,再向右前方走一步,再转体90度,再向右退一步,身体紧紧贴住厕位北面隔壁,静静的等着小米那一刀划过来——他精神病发作了吗?那样倒可以不负刑事责任了。而且,这一刀划过后,小米要恢复正身位、站起身、后传180度,才能逃走。即使根本不考虑隔板的厚度,厕位也只有1.5×1.36平方米,而在那么狭窄的空间内,敖翔只要一伸手一投足就能挡住小米,面对西墙跪着的小米根本就逃不掉。因此,二人根本就是面对面,而敖翔是站立的,所以才能划到大腿。然而,双方都是右手,又面对面,小米抓在手里的刀必然是刃口朝内,伤不到敖翔的。
在屠刀下,小米虽然不敢反抗,我猜也应该是满脸的痛苦、羞辱、恐惧、愤怒,而这也进一步激发了敖翔继续羞辱小米的罪恶想法。
敖翔脱掉裤子,强迫小米跪着并转过身来,它自己站在小米面前要在干什么——它在强迫小米跟它口(好大的河蟹)交——而且,它至少有一只手在控制小米的头,这也是小米忍无可忍,不得不反抗的原因。敖兽的判断真它母亲的正确,小姐脏,女大学生纯洁。如果小米像小姐那样对敖翔的要求满不在乎,不但满不在乎而且还装出一副很享受的样子,敖翔恐怕又会索然无味了。满足蹂躏够被害人时心理上变态的快感,看到妇女在自己面前战栗,发泄愤怒和仇恨,以尽力侮辱受害人为快乐,给受害人最大痛苦最大恐惧,这才是敖翔犯罪的动机。至于强奸还是猥亵,要视受害人的痛苦和恐惧程度而定。敖翔第6次猥亵时,由于受害人完全顺从,敖翔随即兴致顿减,匆匆了事。小米自然不会做那么恶心的事情。看到小米满更加的痛苦,羞辱,恐惧,敖翔也更加得意忘形,开始进一步羞辱,要么你满足我的要求,要么你把我杀了,刀给你,你敢吗——刀是敖翔交到小米手上的——只是它没想到小米真的敢挥刀。而趁着敖翔被伤稍微走神的一刹那,小米以百米运动员起跑的姿态和速度才可能逃出。
3, 眼罩如何松脱的?
眼罩松脱应该向下落在脖子处,那样必然会粘上血迹,而判决书中眼罩并无血迹且是完好的,没有带子断裂的情况。因此眼罩是不可能自己松脱的,更何况是松脱后摆脱地心引力向上飞出?眼罩分明是被害人冲出厕位被敖翔揪住头发拽倒时掉落的,只有这样眼罩才能不沾血迹。而且,挥刀时眼罩还在,小米看不见,不然,这一刀足以让敖翔血流如注,够它缝合好几针的而不会只是轻微伤。至于小米很快就被敖翔制服并押回到厕位内,则是必须做不存在处理的。
4,后脑如何撞碎的?
实际上,小米枕骨完好,后脑的伤最轻,伤最重的位置是头部右侧。如下是判决书的部分内容“可触及鼻骨粉碎性骨折……右耳廓上端见2.5CM创口,软骨外露……见右颡骨(在耳朵上部约一拳大小)沿骨缝处分离,右顶骨翼点(就是太阳穴)处见凹陷性骨折,骨折线向颅底放射,右侧颅前窝(颡骨和额骨之间)、颅后窝(颡骨和枕骨之间)均见线性骨折,左侧颅后窝见竖形线性骨折……舌骨未见骨折”……当然整个头部都是伤痕,最为致命处是在右顶骨翼点(就是太阳穴)。可是这个位置是躺在地上的人无论如何也撞不到的,那么西墙上的血迹就有来源了,而鼻骨粉碎性骨折倒有可能是撞在地面上造成的。而厕位从东到西都是溅状血迹以及小米又满头伤痕看,小米被再次押会厕位后,敖翔是一只手搬动小米的头,一只手搬动小米的身体,往地上转圈撞击的,或许还一边撞击一边问,从还是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