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1978 一中1978
关注数: 6 粉丝数: 763 发帖数: 27,885 关注贴吧数: 12
银行存款利率下行,保险公司也有闹心事 人身险公司利差损风险需警惕 仅13家近3年平均综合投资收益率超5% 中国经济网 2024-02-02 《证券日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发现,在发布了相关数据的59家人身险公司中,仅13家公司近3年的平均综合投资收益率在5%以上。 业内人士表示,整体来看,近年保险公司面临着投资形势日趋复杂,优质投资资源稀缺,固收产品收益率下降,权益市场波动持续加大等问题,投资难度加大。在这样的形势下,保险行业和相关险企需要通过打“组合拳”防范利差损风险。 险企投资 面临较大挑战 整体来看,截至2月1日,公布了相关数据的59家人身险公司中,有13家公司近3年的平均综合投资收益率超5%,占比22%。 其中,有2家公司的平均综合投资收益率超6%,分别是陆家嘴国泰人寿(6.43%)、同方全球人寿(6.2%)。 有28家公司近3年的平均综合投资收益率在4%至5%之间,占比47.5%。 有8家公司近3年的平均综合投资收益率在2%至3%之间,占比13.6%。 有10家公司近3年平均综合投资收益率不足2%。 近年来,随着投资形势日趋复杂,险企投资也面临较大挑战。 例如,海保人寿截至去年四季度末持有的两个信托计划,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分别累计计提减值金额4618万元和3901万元,累计减值金额均超过该公司去年四季度末净资产的5%,使其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约下降7个百分点。去年全年和去年第四季度,其投资收益率分别为0.57%和-1.16%;综合投资收益率分别为1.64%和-1.2%。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精算科技实验室主任陈辉对《证券日报》记者分析称,仅从投资收益率看,无法判断险企是否面临较大的利差损风险。但结合目前寿险业的负债端成本,他认为,总体来看,当前人身保险公司利差损风险已经开始显现,并有进一步放大的风险。 多举措防范 利差损风险 利差(实际投资收益和预定利率之差)是保险公司重要的利润来源之一,在投资收益承压的背景下,保险业面临的利差损风险也引起行业高度重视。 一方面,随着利率下行,客户新投保、加保长期保险产品的行为愈发明显,导致负债久期变长;另一方面,持续涌入的长久期负债可能会使人身险公司新买入债券的到期收益率不足以覆盖负债成本,但为了资产端和负债端的匹配又不得不增配债券,从而加剧利差损风险。 防范利差损风险,行业已经在行动。例如,在监管部门指导下,自2023年8月1日起,人身险产品预定利率或保证利率全面下调;自2024年1月份起,万能险结算年化利率上限下调至4%及以下。
保险公司的产品说明会,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涉产品说明会虚假宣传,广东人保寿、广东合众人寿被罚34万 南方都市报 近日,记者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了解到,因涉嫌“利用产品说明会对保险产品情况进行虚假宣传”以及“使用含误导性表述的产品宣传资料对代理人进行培训”,人保寿险广东分公司于1月18日被罚25万元,相应的负责人也分别被罚款和警告。 同样因涉嫌“利用产品说明会对保险产品情况进行虚假宣传”以及“使用含误导性表述的产品宣传资料对代理人进行培训”,合众人寿广东分公司于1月25日被金融监管总局广东监管局罚款8万元,相关负责人也分别被罚款和警告。 产品说明会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去年多家保险机构被罚 回观2023年,因产品说明会欺骗投保人、虚假宣传等而受罚的保险机构不在少数。 2023年11月16日,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因保险产品说明会销售误导、代理人虚假宣传保险产品等原因,被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山监管分局罚款16万元,13名相关负责人也受到罚款和警告。 2023年9月19日,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因产品说明会存在欺骗投保人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罚款15万元,一名相关负责人也被罚4万元。 2023年9月6日,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分公司因产品说明会欺骗投保人等违法违规事实,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开出41万元罚款,两名相关负责人也因为对产品说明会欺骗投保人事项负有责任被分别处以4万元罚款。 2023年5月12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因产品说明会存在欺骗投保人行为、给予和承诺给予合同外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28万元,4名相关负责人也被罚款共计14.5万元。 值得关注的一笔罚单则是在2023年6月,原湖北银保监局对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开出的95万元罚单。彼时原湖北银保监局详细披露了该保险机构所涉违法违规事实。2021年至2022年,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部分支公司存在销售误导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笔数共13笔、金额合计68万元。而该机构举办产说会宣传产品时,所用课件以及现场录音中多次出现“保底”“保本付息”“复利”“利息”等与银行存款产品对比的描述;部分课件存在“10年相当于银行单利6.2%,20年相当于银行单利8.2%……”等描述;部分所用课件存在将保险产品与银行理财产品收益进行对比、宣传内容与实际保险条款中保障范围及报销医院类别不一致、多次出现“市场唯一”“最长”等表述等问题。
连培训都能做成船销,何况保险 “心灵成长”培训班,怎样欺骗心灵? “跟着‘导师’能连接宇宙‘能量’,家庭、事业会一帆风顺”“不吃药、不打针病就能治好”……这样神乎其神的宣传,频频出现在所谓“心灵成长”培训班上。这个组织的“门槛费”动辄数万元到数百万元不等,还根据缴费额度建立了层级架构,很多收益来自发展下线、获取提成。 记者暗访:动辄数万元,“疾病的康复靠提高频率、接受宇宙能量” 经过讨价还价,记者缴纳了3000元的培训费,被允许进入该组织在天津一家五星级酒店举办的级别更高的培训现场。 “医院管的是你皮肤以里的病,我们检测的是你身体5米以外的‘以太体’能量场。”“导师”强调,疾病的康复要靠提高频率,接受宇宙能量。当你的频率和奇迹的频率同频的时候,奇迹就会发生。“导师”是连接宇宙的管道,管道水平最高的是“馨月老师”。 记者多次向“导师”请教如何理解频率和能量,均被告知“不要问,信就可以”。 如何提高频率获取宇宙能量?就是斥资参加培训,少则万余元,多则数十万元。在该组织对外销售的培训套餐中,还包括前往东南亚某国进行的高科技体检项目。 其中,虹膜检测和量子检测,能预测学员身上即将发生的坏事。而这样的一次体检价格不菲,单项高达十几万元。 “心灵成长”的宣传声称,一位学员心脏有两个洞,通过培训洞愈合了;有的学员有胃病,上了三天课,提高频率接收了能量,通过呕吐,胃病好了。至于治疗糖尿病、癌症更不在话下。 封闭培训“咒语”洗脑,对学员进行精神控制 “心灵成长”组织内部活跃着一群号称“导师”的人。 暗访中,记者经常要参与互动: “导师”带领学员集体拍大腿,这被解释为“搭建新的神经链”“获取高频率的能量”;大声背诵“咒语”,例如“梦想不需要合理,只需要心里有股劲儿”“情况就是那个情况,那也得好呀,咋好咋整……” 培训通常的套路是,“导师”先让学员分享亲子、夫妻、原生家庭矛盾等苦恼,接着讲述自己的经历,表示“我曾比你惨”,声称通过“心灵成长”培训创造了“奇迹”。 最后兜售课程、推介投资项目。 期间,“导师”会不间断地植入“服从”与“财富”的心理暗示,为改善家庭关系,建议“妻子要臣服于丈夫”“不要怕花钱,要告诉孩子,你值得过富足美好的物质生活”。 据了解,该组织的培训活动均在封闭的书店、酒店中进行,禁止录音、录像、记笔记。在培训中,“导师”的权威是不容置疑的,若有学员怀疑,会得到训诫:“担心就是诅咒,你的能量场不对,要改。” 一名为余杉的“导师”自称是某名牌大学的心理学客座教授。记者与这所高校人事部门核实,校方表示客座教授名单中并无此人。 心理咨询师芷萱表示,在集体密闭的场合里,学员会产生从众心理,表现出盲目、冲动、狂热的特点。重复的动作和语言具有洗脑效果。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心理学教授刘援朝分析认为,该组织通过重复、暗示、催眠等手段,放大学员的“全能自恋”心理,实质是一种精神控制。 “击鼓传花”的传销敛财骗局 64岁的“心灵成长”学员石杰(化名)最终选择了退出。半年前,石杰交了15万元“门槛费”,加盟了“心灵成长”的“榴莲权益”投资项目,还准备拿出45万元补齐投资额。 “心灵成长”承诺,这笔资金将用于与马来西亚政府签订购地合同,种植榴莲和土地出租的收益每年最多可达30万元人民币,收益年限90年。这意味着石杰支付的60万元可以带来2000多万元收益。 不过,石杰至今未得到任何发票、收据、合同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参加几次培训活动后,她对该组织产生怀疑决定退出,要求返还“门槛费”。 “这个体系从成立起就没退过钱。”石杰的“上线”万华(化名)表示。 万华是她的发小,“她也交了那么多钱,应该不会骗我。”据石杰说,万华已陆续交给“心灵成长”数百万元,获得了“国际督导”身份。 石杰告诉记者,在“心灵成长”的层级架构里,身份由低向高依次分为“国际督导”“理事”“导师”“国际导师”,对应缴纳的费用为350万元、3000万元、8000万元和1.4亿元。交够费用,就能获得相应的身份,组织开展培训并获得收益。 学员可以通过培训成为“文精英”“武精英”,或以加盟的方式,开设“奢活艺术馆”承办培训,获得发展下线学员的资格。 学员浩林(化名)说,他2019年加入这个组织,前后投入了100多万元,由于人脉较广,仅用半年时间就收回了90多万元,收益来自发展下线、获取提成。 记者还发现,该组织提供的汇款账户显示收款方并不是任何培训机构,而是某个人名下的“门票押金代收账户”。 近年来,类似“心灵成长”的组织层出不穷,如“五伦净土”“福报人生”等。不同于传统传销方式,这些组织扮演人生导师、亲密朋友,宣扬成功学、心灵鸡汤的精神“大杂烩”。
保险合同纠纷,都是怎么闹出来的?听法院解读 代代经常说,保险合同白纸黑字,清清楚楚,买了保险,赔不赔就看合同。 说这种话的代代,是蠢到一定境界了。如果真的是这样简单,那么,近年来大幅增长的保险合同纠纷(我说的是法院受理的),是从哪里来的? 接下来,就听听法院是怎么解读这个问题的。 考虑篇幅太长,有删节。想看完整文章的,可以通过题目搜索到。 原文题目:浅析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特点、成因和对策 柘城县人民法院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保险服务领域的拓展,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呈现出大幅增长的趋势,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对保险合同案件的公正审理,以某法院近三年来审理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为例,分析此类案件的基本特点、形成原因并就如何减少此类纠纷提出建议。 一、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受理、审理的基本情况   (二)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情况 1、从审理适用的程序看,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较少,往往因遗漏加当事人或案情复杂而不得不转为普通程序予以审理。此外往往还需追加第三人参加诉讼或需进行重新鉴定、评估或当事人要求法院进行调查取证,有的案件存在多次调查、多种鉴定,如当事人申请进行保险合同事故调查追加当事人等事由,甚至为了进行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对是否投保人亲自签名进行笔迹鉴定等,因此,审理周期长的情况较为突出。 2、从结案方式看,以调解结案方式为主向以判决结案方式为主转变。现保险人大多数不愿调解,调解结案难度趋大。 3、对合同条款理解不一致或缺乏核查证据,过错责任难以认定。保险合同纠纷当事人往往就关键事实各执一词,但又难以提供有效证据。纠纷发生后,双方极易产生争执,双方矛盾仍主要集中在对保险合同条款的理解、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担责任及承担责任的比例上,特别是对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及承保、理赔范围条款理解不一的争议。财产保险案件中,在保险事故发生导致证明保险标的价值的发票、账册等相关证据灭失的情况下,如何确定赔偿金数额也成为案件审理的难点。 二、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受理、审理存在的特点 (二)纠纷起因涉及面广,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险人认为投保人要求支付的保险金超出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数额过高,存在分歧,引起诉讼。 2、双方对免赔率理解存在分歧,无法协商。 3、保险人认为投保人受伤住院治疗用药不符合出险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费用过高而拒赔,双方对药费理赔意见不一。 4、保险人认为投保人在投保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向其报案,拒赔。 5、投保车辆被撞后造成车上乘客受伤,而肇事车辆逃逸,交警部门无法确定事故责任,保险人以事故责任未明确确定为由拒赔;等等。 (三)投保人、保险人诚信缺失。保险合同纠纷很大一部分集中在双方对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和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的争论上。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最大诚信”原则贯穿于保险合同的始终。但在缔结、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投保人、保险人常采用“擦边球”的方式规避“诚信”义务。 (四)保险人理赔审查过严,手续烦琐。保险人往往在未认真审核的情况下即承保,出险后却想尽一切办法进行审查拒赔。一方面以内部严格的审批程序和设置繁琐的理赔手续来拖延时间,另一方面花费大量人力去调查与免责相关的事项,动辄提出免责。 三、引发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因分析 (一)保险公司自身经营管理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不善。一是对保险代理人管理不到位。二是保险公司内部各部门协调不够。 (二)履行说明义务不到位。 1、保险条款本身没有体现明确说明义务的要求。 2、没有对保险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进行提示或特殊印制。 3、对保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概念理解过于狭隘,认为仅指除外责任条款,没有认识到限制保险人责任的免赔额(率)条款和被保险人违反义务保险人可解除合同或拒赔条款也属于责任免除条款的一部分,因而未予以明确说明。 (三)保险法律法规不完善,司法解释较少,导致法律理解和适用上存在较大的分歧。随着新型保险业务和新类型保险案件的不断出现,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已明显滞后,导致实践中诸多问题在认识和处理上都存在较大分歧。保险立法滞后于保险业务实践,是引发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律原因。
卖保险,有没有执业资格有没有学历,其实是无所谓滴 因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等问题,太平人寿吉林分公司被罚5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7月4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因存在“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等多类问题,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具体问题如下:   一、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经查,2019年7月6日至2020年12月31日,太平人寿吉林分公司共计委托1,860名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在未完成执业登记过程前开展保险销售活动,收取保费共计990.84万元。其中长春中支701人,收取保费375.14万元;吉林中支160人,收取保费92.56万元;四平中支335人,收取保费176.26万元;延边中支119人,收取保费56.56万元;通化中支52人,收取保费29.16万元;松原中支225人,收取保费105.58万元;辽源中支103人,收取保费58.35万元;白城中支163人,收取保费96.17万元;白山中支2人,收取保费1.06万元。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为离职销售人员办理执业登记注销   经查,2019年7月6日至2020年12月31日,太平人寿吉林分公司未在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离职后5个工作日内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中办理执业登记注销的人数共计1,933人,其中长春中支1,332人、吉林中支99人、延边中支26人、四平中支90人、辽源中支84人、通化中支27人、白山中支25人、松原中支120人、白城中支130人。   三、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管理档案未准确、完整登记销售人员学历资料和培训情况   经查,一是该公司2019年至2020年期间在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管理档案,孙某某等25人管理档案记录不准确,档案中留存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学历与实际学历不一致,上述25人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档案中留存的学历资料为虚假学历。二是该公司2019年7月6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多某等7人无培训系统档案信息。   此外,该公司多人因负有责任,被给予处罚。
“想轻松别来保险公司想挣钱不在乎时间可以试试”还好没上当 某吧友到某人寿保险公司面试,面试人员介绍了一大堆公司的好处之后,还说每天只工作3小时、公司会给“员工”分配老客户资源,你可以去开发,巴拉巴拉。 吧友问,这是真的吗? 看这位的解答。 他首先肯定,理论上是真的。 我问你保险公司是不是每天只工作3小时、是不是给老客户资源,有没有这回事,那不就是一句话的事吗?干嘛弄得那么含蓄?莫非保险公司,说话都是藏着掖着大喘气? 经验告诉我们,含糊其辞的事,一定有问题。 接着看 只要你每天肯额外舍得3小时,就能开发老客户?做梦吧你?到你手里的老客户,早就被你的无数前任们“开发”成惊弓之鸟了,3小时?你再来8小时,人家也是敬而远之,坚壁清野。 做了保险,就不会满足每个月5~6千的收入,肯定会每天再投入3小时,,,哈哈,你不是在搞笑吧?代理人的评论工资1333元!当然这是前几年的统计数据。现在?有没有这些还是个谜。 这里最大的问题是,做保险,绝不是你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你肯投入更多时间就会有更多收入。那些满怀激情投身伟大保险事业的人,扛着满脑子鸡汤,两天半被现实打回原形,都是他们不舍得时间开发客户吗? 保险都卖了20多年了,那点事早就家喻户晓,谁等着你去开发啊? 接着又是公司宴会又是啥的,最后还来点欲擒故纵之术:想轻松别来,想挣钱来试试,,。 最后一句话:还好,那位吧友没上当!
保险公司不靠承保赚钱而是靠投资收益?头壳洗得令人发指 某网友发文吐槽保险交钱容易理赔难。 某位以保险经纪人自居、以维护保险的伟大形象为己任的人士,果断挺身而出,在背诵了一段保险利润来自“三差”的培训课文之后,按他的说法就是,保险公司并不是靠承保来赚钱,而是靠投资收益来盈利。不但如此,保险公司还用投资收益,反过来弥补承保业务上的亏损——听听!承保业务是亏钱的买卖!潜台词就是消费者跟保险公司打交道做的是赚钱买卖!而保险公司,为了让这种亏损的承保业务可持续下去,就通过辛苦的投资活动,无怨无悔,在为消费者扛活!至于别人提到的承保利润(营业利润),在这货的脑子里,寿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压根儿就没有这些玩意。 保险公司洗头壳,说到底还是个愿洗愿挨的事情。可问题是,你把自己的头壳洗成这幅鬼样子,到处抖落这些“学问”,不就是满大街做喜剧表演吗? 读经典品人生: 中国人寿三季度利润暴跌99.1%,人们都不买保险了吗?保险本来是很好的,要那么多钱没有用,我可以把我的钱都买成保险,问题是我看不懂啊,你那个单子谁知道什么是陷阱啊? 记得20年前发康宁保险太坑人了!投保人的心都碎了!没有底线坑人!几乎每个人都被周边附近的保险公司给坑害过!20年缴费,硬性规定大病!其他只能病故后,继承人才能享受到保1享3万的利益!退保更是返还无几!全网人都骂人寿保险公司的康宁保险太坑! 交钱容易理赔难!人们早已认清了保险公司的丑恶嘴脸避而远之,所以保险公司利润大跌也在情理之中! 票风哥(江苏,保险经纪人):先搞清楚保险公司的盈利模式再发帖吧!不是没人投保利润就下降的,人寿的保费是增长的。 一中1978:国内的保险公司,利润来源的绝对大头,是承保利润!自己去学学什么叫承保利润。 票风哥:去学学保险的利润是怎么构成的?了解了解死差,费差,利差的概念再来吧。 一中1978:保险行业从来不缺你这种一根筋,只会背诵保险公司教唆的话术。你就没好好琢磨琢磨,所谓费差,“费”,指的是什么?保险公司庞大的人力成本,是不是要摊在保费里,由消费者承担?你以为是马司机们,自己掏腰包承担的?再一次建议你离开保险行业那三寸黄泥地吧!只怕好言难劝该死的鬼。 票风哥: 寿险类公司一般难以获得承保利润,而是通过投资收益来弥补亏损获取企业利益。现在还想靠费差盈利?真是想多了,金融管理局的报行合一了解下。 一中1978:请自行补课,保险公司的营业利润。省得让别人一眼看出你是个棒槌。 真怀疑你是怎样蠢到如此境界的!别说这些孩子气的话。保险公司的承保利润数据,还有各投资收益率,都是公开的东西。
那些做过保险的人,有没有后悔自己进了保险行业? 有没有后悔自己进了保险行业? 转自知乎,作者邓魁 答题之前,我先静一下神! 这是个让人百感交集的问题,多少憧憬,多少热望,多少失落,多少黯然神伤,都在这一个问题中:你有没有后悔进入保险行业? 就像问小龙女,你有没有后悔走出古墓? 倒一杯茶,这个万箭穿心的问题,容我细细道来! 保险行业是个话术丛生的地儿,外行人根本分不清,一个做保险的人所说的话,哪句是人话?哪句是话术?这是夜深人静时,我不喜欢目前这个行业现状的原因之一。 虽然我也是个稍有资历的保险从业人员,揭这个行业短的事儿我还真没少干,戳破个把话术不算啥事儿。 其实,我的意思是,答题区里面,如果细心甄别一下,话术占了很大的比例。 扒开厚厚的话术的脂粉,内心深处后不后悔,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至于高素质人才加入保险行业,用黄西哥哥的话说,是真的吗? 也是,也不是。 的确有这类人的加入,但就目前保险行业的现状来说,并不像某些人那样,NB吹那么大。 闲话少说,讲2个经历的同业小伙伴的故事吧,比较能回答问题。 别说后悔的人没有,太多了!过往职业背景和收入不错的,被招(忽)募(悠)进保险公司,度过了亢奋的初期两三个月,退潮之后,百般痛苦,半年多便黯然离开。 认识一个山东老乡,86年的,国企中层,收入还行,20多W一年,在南京这种城市,算不错的,虽然压力还是一样大,不怪他。 到了中层,还是在国企,若要再上行一步,需要什么,你懂的! 人才三十二三岁,血气方刚,对职场仍有不少期待,自然不甘心守着岗位到退休,整个人陷入焦虑。 此时,很巧,社交场合认识了保险业同仁,拉去听了两场事业说明会,心旌摇荡。 他理科背景,注重数据分析,自己也搜集了不少资料,分析保险行业的机遇和挑战,。 结论是,哇,好行业!相遇恨晚呐! 既能传递爱与责任,又不耽误赚钱提升收入,关键晋升还没有天花板。 他说,做完全面分析的那个夜晚,他听到了大海和天空的呼唤,跃跃欲试。 妻子劝阻说,一来你没有太多人脉积累,二来家庭需要每个月都有持续收入,保险肯定收入有起伏,不适合咱们做。 你觉得他会听吗?听才怪,于是,果断入行! 认识之后,因为同乡关系,早会我们经常一起坐,聊了不少。 入行之初的小半年里,他业绩一直不错,保险公司的高峰竞赛也达标了,距离MDRT也只有咫尺之遥,国内国外旅游啊,玩呀,嗨得很! 一时风光无两! 致命的打击发生在大概7个月左右的时候,缘故基本见完,生客尚未打开局面,增员也没做起来,转介绍也寥寥,一筹莫展。 和我聊天,说咋办啊?都给客户说了,要在这个行业一直做下去,萌生退意,真打脸! 主管告诉他,成功者都是长期主义者,都是坚持到底者,最后一铁锨或许就挖出泉水了。 在团队的激(忽)励(悠)下,他又坚持了将近2个月,最后崩溃了,离职另谋了职业。 虽然比不上原来工作,但好在收入稳了,家庭开支不愁了,关键是不再挨老婆唠叨了。 恭喜他,终于又做回了一个正常的男人,劈柴、喂马、煮饭、陪媳妇看电视,只是不再周游世界。 我们常小聚,我也问过他,后悔吗? 他的回答很简单,算是个体验吧。 那些憋在肚子里没有说出来的话,我秒懂。相信你也懂!
说好的骨折也能报销呢?消费者吐槽直播间卖保险大忽悠 “说好的骨折也能报销呢?”消费者吐槽直播间卖保险大忽悠,相信“大病小病都能报”是谁之过? 每日经济新闻 “大到癌症肿瘤心脏病冠心病,小到感冒发烧流感,意外骨折烫伤崴脚,责任内百分百报。”在保险直播间里,你是否听到过这样的话术而心动下单,小刘就是直播间下单这类保险的消费者之一。 不久前,小刘意外摔下楼梯导致脚踝骨折,术后想起买过一个“大病小病都能报”的保险,联系上了保险公司客服,却被告知要医保扣除后超过1万以上的部分才给报销。小刘在社交平台吐槽直播间卖保险“大忽悠”,却收到了不少这样的留言“这种保险本身就有免赔额,是小刘自己没搞清楚。” “买的时候说是骨折手术也能报。”小刘委屈地表示,到想要理赔的时候才发现不是这样。《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此前报道过此类保险的真实情况,然而,不少消费者在购买时根植脑海的“大病小病都能报”,直到理赔环节才能后知后觉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样。 要想大病小病都能报:保费可能要翻番 “本产品重大疾病医疗报销无免赔额。一般医疗报销有一万元免赔额。只要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符合条款约定的条件,我们在扣除1万元免赔额后,将按照应赔付金额的100%进行赔付。”近日提出理赔申请的小刘,得到了保险公司客服如此回应。 虽然重大疾病全给报销,但是骨折手术后要医疗报销扣除后,超出1万以上的部分才给报,“这有什么用呢?”小刘在社交平台上吐槽,感觉保险公司各种操作难以理解。 小刘购买的这款直播间保险是一款百万医疗险,此类产品通常有1万免赔额的设计。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观看保险直播时注意到,在讲解时主动提到免赔额的情况并不常见,甚至有主播在消费者问及免赔额时避而不答。 诚然,百万医疗险在应对大的疾病、意外风险时发挥了更大的效应。如有网友就留言表示,朋友被电动车撞了,一共花了8万多,社保报销3万左右,剩下的5万,扣除1万元的免赔额,百万医疗险给报销了4万元。但由于有赔付门槛,对于诸如意外骨折、猫抓狗咬、感冒发烧之类的,并不一定能达到报销条件。 若想真的实现“大病小病都能报”,有业内人士提出三种方案:一是再花百元左右购买一份意外险,可以赔付意外医疗,但如果感冒之类的情形仍不能赔付;二是再买一份小额医疗险,不管意外还是疾病都能报销,但有一定的免赔额和报销比例;三是买0免赔的百万医疗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保险直播间选择相关产品,分别测算了上述方案。 30岁消费者为自己投保第二种方案下:购买某款直播间百万医疗险的价格为380元/年,加购一份价格为409元的小额医疗险,整体价格显示翻倍。后者的保障责任是意外伤害1万元、疾病住院1万元,但有100元免赔额和一定报销比例的限制。如从社保或其他机构获得补偿报销比例为100%,但对于意外骨折、女性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的报销比例最高35%。 在为10岁儿童投保第三种方案下:单独购买某款直播间百万医疗险的价格约为288元/年,勾选附加保障住院医疗保险金后价格约为678元/年,价格增加约135%。值得一提的是,在不同年龄段测算下,组合投保的保费增幅有所差异。 不了解免赔额就下单,是消费者的错? 记者注意到,对于小刘的遭遇,很多网友留言解释了关于百万医疗险及免赔额的相关情况,也给出了“百万医疗险+意外险”、“百万医疗险+小额医疗”一起购买的建议。小刘则表示,自己在直播间购买的时候,并没有被推荐意外险,只是听到骨折能报销就购买了。 记者近期搜索各大社交媒体,投诉平台注意到,此类投诉情况并不少见。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不可能追问到底赔多少。”上海昱淳商务咨询公司合伙人、精算师徐昱琛在受访时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保险直播间所称的“大病小病都能报”,有涉嫌夸大、误导的情况。如果涉及相关直播场里已经卖出的,保险公司应主动以电话或者其他形式联系消费者,不能等消费者出险了才知道,更多的不出险的客户还被蒙在鼓里。 蚂蚁保发布的分析数据显示,有49%的用户因达不到免赔额而不能理赔;同时,感冒住院、肺炎、阑尾炎、肾结石、韧带拉伤等(意外)TOP5常见疾病的开销约在2000-5000元范围。 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上半年个人短期健康险业务整体综合赔付率数据显示,近140家保险公司赔付率中位数约在40%。虽然不同公司间的赔付率数据差异较大,从发力健康险业务的财险公司数据来看,多家公司赔付率还低于这一水平。因此,降低百万医疗的门槛,提升获得感,也是消费者的一大诉求点。 2021年8月,原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互联网保险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全面规范互联网健康险业务。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互联网财产保险发展分析报告》显示,在政策引导下,互联网健康险快速整改,2022年上半年,互联网健康险整体保费下降23.2%。其中,百万医疗保费收入57.5亿元,占互联网健康险收入的半壁江山。
保险代代满嘴的单利、复利,这么高深的学问在哪学的? 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5宗违规被罚 12名责任人被罚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3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公布的湖北银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存在以下五宗违法违规行为:欺骗投保人、编制虚假资料-佣金用途不真实、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的保险费回扣、编制虚假资料-虚列费用、未经监管机构批准变更分支机构营业场所。 经查,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欺骗投保人 2021年10月至2022年7月30日,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存在销售误导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笔数共13笔,金额合计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1月至2月,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武汉本部业务管理二部举办产说会宣传产品惠赢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所用课件以及现场录音中多次出现“保底”“保本付息”“复利”“利息”等与银行存款产品对比的描述;部分课件存在“10年相当于银行单利6.2%,20年相当于银行单利8.2%……”等描述。 (二)2021年10月至2022年4月,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武汉本部业务管理三部及其下属阳光支公司、武汉本部业务管理部中南二部召开产说会,所用课件存在将保险产品与银行理财产品收益进行对比、宣传内容与实际保险条款中保障范围及报销医院类别不一致、多次出现“市场唯一”“最长”等表述等问题。 (三)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襄阳中支公司个险业务员王丽通过本人抖音号对外发布短视频宣传“稳赢两全”产品,视频中出现“本金6万,20年本息(单利4.2%)10.44万……增值的48万,折合成‘年单利’,相当于每年4.2%”等表述 二、 ,,,,,
重庆市场监管局查处重庆市巴南区八家保险公司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重庆市巴南区八家保险公司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 2023年3月,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对重庆市巴南区八家保险公司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合计594万元,并处2016年度销售额1%的罚款合计557万元,以上罚没款共计1151万元。 重庆市原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举报,于2017年6月对重庆市巴南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巴南支公司等八家保险公司涉嫌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在巴南区教育委员会管理的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民办学校中划分片区承保中小学生平安保险(以下简称学平险),对巴南区学平险销售市场进行分割,限制其他保险公司加入巴南区学平险市场,并对学平险的价格进行固定和变更,统一学平险的保费保额。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修改前的《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三)项规定。 “学平险”是针对在校学生及幼儿开发的一款商业保险。保险公司之间应当进行公平竞争,通过优质的服务、合理的保费保额条件争取业务,发挥市场调节保险资源的作用。本案中,八家当事人属于具有竞争关系的学平险承保机构,通过达成和实施垄断协议,排除、限制了当事人之间的竞争,破坏了巴南区学平险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案的查处有力保护了重庆市巴南区学平险行业的公平竞争秩序,维护了广大中小学生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进一步提高了保险行业经营者的竞争合规意识。
意外险的赔付率告诉你,保险没人买是合情合理的 由于部分保险公司的意外险存在渠道费用畸高、赔付率过低、销售人员展业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为规范意外险发展,银保监会于2021年发布了《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保险公司自2023年起,在官网披露上一年度个人意外险业务经营情况。 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5月11日,已有108家保险公司披露了个人意外险经营情况。 整体赔付金额较低 实际上,银保监会对业务规模较大的意外险赔付情况提出了要求。根据《办法》,年度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连续三年超过500万元的保险期限一年及以下的意外险产品,如过往三年再保后综合赔付率的平均值低于50%,保险公司应及时将费率调整至合理水平,并按相关要求重新报送审批或备案。 整体来看,多数个人意外险业务量较大的保险公司赔付支出并不高。由于各家公司披露的数据均为原保费收入情况,所以无法精确计算出再保后综合赔付率。如果用赔付支出除以原保费收入进行简单计算,有53家保险公司2022年个人意外险赔付支出除以原保费收入后得到的数字低于20%。也就是说,将近一半的保险公司个人意外险赔付支出不足保费收入的五分之一。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赔付率过高的产品导致公司亏损,则要么停售,要么调整产品费率或者条款,以降低赔付率,最终该公司才可持续发展。而赔付率过低的产品,保险公司没有主动调整的动力。 现实情况中,一些保险公司持续的意外伤害保险都是较低的赔付率,也会伤害消费者利益,不利于保险公司履行社会责任。
百万保额赔付难,互联网保险保了个寂寞? 百万保额赔付难,互联网保险保了个寂寞? 福建日报 “600万元医疗保险,低至每月0.6元起”“责任内大病小病都能保、0岁-70岁可投保”……最近几个月,63岁的张国盛想要购买一份保险,在网上搜索保险时,经常看到各平台推送的保险广告。 看着广告中的保险产品,购买简单方便、价格便宜,保障水平还很高,张国盛便支付1.2元并开通续费,投保了一款“关爱百万医疗险”。然而,等到4月27日续费时,他惊讶地发现微信账户被自动扣款53元。目前,他的女儿正在向平台申诉。 近年来,伴随互联网信息技术和金融科技的发展,互联网保险行业蓬勃发展。然而,在发展过程中,互联网保险产品玩“文字游戏”升级保费、设置免赔额高门槛、投保容易赔付难等套路屡遭诟病。不少消费者“吐槽”:看似以极低的保费为自己配足了保险保障,但等到理赔时才发现“保了个寂寞”。 实际保费并不低,理赔门槛却很高 记者按张国盛提供的投保链接,找到了这款百万医疗险,这款每期保费1.2元、一共12期的产品,号称可以提供600万元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300万元一般治疗保险金、12万元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等5项赔付保障。 1.2元即可享受高达600万元的保险保障,产品吸引力惊人。然而,支付1.2元并开通续费后,自动扣款范围变成了1元~4000元。这就有了张国盛次月扣款时53元的扣费。 记者采访发现,像这样玩“文字游戏”的产品还有很多。“首月1元”“每月最低0.1元”,实际上则是将全年保费平摊到后11个月,消费者并未得到优惠。 保费不便宜,那么保障是否真有广告宣传的那般有力呢?下拉百万医疗险产品宣传界面,记者看到每月保费53元的产品宣传“花多少赔多少”“超过1万元都赔”。然而,实际上却对重疾医疗险和一般医疗险设置了6万元的起赔门槛,院外特药赔付门槛更是高达10万元。而且,达到赔付门槛后,赔付比例最高的仅为30%,最低的只有10%。 从业13年的某保险公司销售经理吴佳彬告诉记者,这是典型的“低进高出”互联网保险产品。 传统的保险产品,特点是高技术性和高法律专业性,属于高销售门槛和高理赔门槛的“高进高出”模式。而互联网保险则对此进行了“创新”:前端变成了低门槛的产品营销,主打保费低、保障高、投保简单方便;而后端却仍是高门槛传统型理赔模式。这种“低进高出”的做法对消费者不公平,也不合理。
2013年,我加盟了某安保险公司 再见保险公司,再也不见! 作者:明亚张旭 2013年1月1日加盟中国平安。2015年离开。 清晰记得平安新人培训班上重要的一节课——寿险的意义与功用!让我对人寿保险有了基本认知:人生需要提前规划,人生很多悲剧其实可以通过提前规划让损失降到最低,很多的责任需要担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那些承受不了的风险可以通过很少的保费支出解决掉。深深的认可保险,相信保险!很庆幸自己选择了一个可以帮助朋友的行业!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代理人之殇! 畸形的管理模式:如果在传统企业这样的管理模式无可厚非,但保险行业却严重扭曲了这种关系,以代理合同取代劳动合同,以正式员工的管理方式来约束代理人:迟到扣款,早退扣款,各种不参会扣款,但是如果没有业务,那不好意思——照样没有任何收入!不要说你天天来出勤,没任何作用,因为你没有产生价值! 杠精会说,哪里都不养闲人,你没有为公司创造价值,公司为什么要给你发钱? 其实我也很想知道公司为什么可以扣我钱!!!如果我家开了个超市,供货商委托我代理销售,一个月内没有销售业绩,中间又休息了几天,我还要给供货商倒贴钱? 这么奇葩的事情居然在保险行业非常正常,且又合理的存在着! 变质的洗脑套路:如果上述管理模式全部能接受的话,那恭喜你进入了学习时间,可以成为一名准代理人了,享受保险公司“非常专业的培训”! 请牢记: 我们公司背景:世界XX强,产品最好,收益最高,服务最好,理赔最快… 如果以上的问题你都能简单—相信—听话—照做,那恭喜你能继续留在保险公司了。 无底线的销售套路 下面你的主要工作内容,将是无休止的产品停售,升级,限购,秒杀... ... 非常强大的你如果这些你都通过了,那恭喜你会在“追求专业”的道理上越走越远! 人的一生出现重疾的概率是72.18%,所以每个人都需要重疾保险! 意外和明天不一定哪个先来,所以要买意外险! 孩子上学要花钱,所以要买教育金! 人们都会老,所以要买养老险! 这些内容听起来是不是很耳熟? 公司领导会很专业的帮你解释为什么你的客户要买公司某款产品,组训也会把产品“非常多”的亮点再次给你讲解清楚(心疼组训3秒钟),这个时候你可能会恍然大悟:嗯!客户就是需要这个产品!(自我洗脑成功) 恭喜你,你又成交了一单
买保险时一路绿灯,理赔时要证明儿子是我儿子 保险需要理赔 手续都齐全 中荷人寿却要求证明“儿子是我儿子” 2023-03-02 河南电视台《小莉帮忙》栏目   马女士在郑州安家,她从2016年开始就给儿子买了保险,是中荷人寿公司的,重疾险和住院险。   今年2月份,儿子生病了,在医院里住了几天后就康复了,经过医保常规的报销之后,还有3千多元的费用需要自己缴纳。   马女士于是拿着合同来到中荷人寿理赔,中荷人寿的工作人员让马女士提交各种住院的证明文件,马女士好不容易找全之后再去理赔,中荷人寿的工作人员说,需要去街道或派出所再开一份母子关系证明,证明你儿子是你儿子。   但是这种奇葩证明,街道和派出所都不给开,马女士在保险合同上清楚地写道是为儿子投的保险,合同上有儿子的名字,身份证号,而且投保人写明了是“儿子”,马女士拿着儿子的身份证却不能证明“儿子是自己的儿子”。   马女士很愤怒,说自己买的保险各项证明文件都有,第一次理赔就遇到了这种奇葩事情,她想要对方告知为什么? 中荷人寿的一名负责人称,他们可以记录一下,反馈给领导。   但马女士表示质疑:之前就来过很多次,要是反馈为何等待今天才能反馈? 中荷人寿的工作人员说一直在处理。 最后中荷人寿说,不要求提供证明了,他们会从其他方面核实,还说他们是按照规定来办事的,他们已经意识到了问题,后期会改进。马女士成功拿到了3千多元的理赔款。
增额寿险再次被点名。保险条款规则稀里糊涂 增额终身寿险被点名 人身险负面清单发布 北京商报 1月15日,北京商报记者从业内获悉,银保监会人身险部近期向行业内人身险公司发布2023版负面清单。 具体而言,2023版负面清单剑指当下热门险种增额终身寿险存在减保规则不明确、定价附加费用率假设较公司实际销售费用显著偏低、利润测试投资收益假设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存在较大偏差在内的三个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增额终身寿险不止一次被点名,该险种存在的销售误导、利用加保规则变相突破定价等乱象也不可忽视。 此外,行业协会也发出提示,如中国精算师协会指出,有的保险营销员在销售增额终身寿险产品过程中涉嫌误导性宣传,增额终身寿险并非“稳赚不赔”,请消费者予以警惕。 减保不明易引纠纷 增额终身寿险减保指什么?增额终身寿险投保后有一定的灵活性,可以追加或减少保额,减保规则指的是保险公司对减保的限制条款。 这意味着增额终身寿险减保取现规则不明确,则容易侵害消费者权益。 “从定价的角度,增额终身寿险的减保取现功能,未必按照减保取现的额度,按比例递减。同时,这个比例按什么计算、减保取现的额度是按基本保额或原保费的比例递减还是按照增加之后,减保取现当下的保险金额和现金价值的额度等比例递减,很多约定不够明确。如此一来,保险公司就多了足够的自我裁夺权,在未来会带来很多纠纷。” 毛艳辉进一步表示,客户在减保取现的过程中,该承担哪些费用也并不明确,前期的销售费用,甚至因减保取现带来的人力成本、运营费用等,在定价的过程中并未明确。在产品定价与准备金提取时,既然有减保取现的功能,就会预留出更多的费用与准备金,这样对长期持有的客户以及对产品的投资收益都有不利影响,对保险公司后期兑现有竞争的保底给付,也有巨大压力。
满嘴保险是好东西保险没问题的代代,条款的坑你能识别吗? 很多代代喜欢说的一句话:保险是好东西、保险本身没问题。 保险如果真的有问题,而且问题就出在保险条款上,你能够识别出来吗? 说一个真实发生的事,取材于北京某两级法院判决书。 某客户,买了平安保险公司的平安福和平安福重疾提前给付。 等待期内,客户检查出甲状腺等一些异常情况,但并没有确诊原位癌。 后续检查中,确诊了原位癌,但这时候,已经超过了平安福重疾的等待期。 因为原位癌属于条款中的保险责任,客户申请理赔,遭到保险公司拒赔,理由是,等待期内,客户的原位癌已经“发生”了。 双方闹到法院。 北京某法院认为,按照该保险条款规定的确诊条件,客户在等待期内并没有确诊原位癌,等待期过后,确诊了原位癌,判决平安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 平安保险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认为客户虽然在等待期内没有确诊,但已经“发生”了原位癌,不属于保险责任。 北京某二审法院认为,某疾病的发生,时间往往是不确定的。用这种不确定的时间作为等待期,等待期就失去了意义。 终审判决,驳回平安保险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等待期用词是发生,理赔条件是要确诊。 这仅仅是,传销体制下,保险公司为了压低赔付率,在条款上做手脚的一个缩影。 什么叫保险里的坑?这就是其中之一。 那些满嘴保险是好东西、保险本身没问题的代代,出现这样的坑,你能够识别吗? 举一反三,市场上保险产品类似的情况,还少吗? 实际上,你稍微想想,传销体制下,巨大的人力成本要由客户来承担,必定导致保险产品价格虚高赔付率过低,还哪来的好东西? 某健的鞋垫子卖到了1500多块一双,哪一双是好东西?
保险合同陷阱:如实告知过于严苛,拒赔情形过于宽泛 49岁女士投保百万医疗险,不幸患癌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近20万元竟遭拒?该如何判? 焦作解放法院 案情缘由 据了解,李某于2020年6月通过网络平台在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百万医疗险”一份,保险期限12个月。李某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保费900余元。2020年11月,李某被诊断为xx癌症ⅢA期于某医院住院治疗。 癌症的突然出现对李某的生活来说是沉重的一击,高昂的医疗费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本以为依靠保险可以缓解一部分经济负担,却没想到2021年3月,某保险公司以“李某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其在投保前两年内存在住院情况,违反了如实告知义务”为由,通过发送短信方式通知李某已解除双方之间的保险合同,将李某交纳的900余元保费全部予以退还,并对李某提出的支付保险理赔金194207.82元的要求予以拒赔,故而形成本案纠纷。 经查明,2018年10月、2019年6月,李某分别因颈部软组织损伤、腰椎间盘突出疼痛住院治疗。李某以上两次住院治疗记录,即某保险公司所称的李某投保时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两年内住院治疗情况。 审理认为: 本案不能认定因李某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导致某保险公司丧失了拒绝承保的权利的情形; 认定某保险公司解除涉案保险合同的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应对李某提出的因治疗xx癌ⅢA期而发生的医疗费用的理赔请求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理由如下: 1、李某系通过手机APP网上进行本案投保,某保险公司提供的相应“网上投保流程演示视频”虽然反映出有被保人健康告知的内容,但要完成整个网上投保过程,也必然会在网上点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的选项。李某在网上点选“我已阅读并同意”,仅是某保险公司在网上设定的投保人投保流程而已,显示某保险公司对投保人健康告知义务有提示,但不足以证明某保险公司就相关事项妥善、尽职地进行了询问。 2、从李某投保前两次住院病历可以看出,两次住院检查治疗的过程,并未反映出其存在患有癌症等重症的问题。 同时,涉案保险合同将“椎间盘突出症”、“甲状腺结节”等成年人群体高发、常见的病症,作为投保人需承担健康告知义务,否则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拒绝理赔的病症,显然对被保险人的健康告知义务要求过于严苛,造成保险公司通过行使合同解除权,从而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形过于宽泛,导致双方权利义务失衡。 综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判决确认被告某保险公司2021年3月解除与原告李某之间的涉案保险合同的行为不发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被告某保险公司向原告李某支付保险理赔金126805.04元(42531.11元(个人自负费用某保险公司应按照100%比例进行赔付,符合保险合同约定)+80701.63元(前三次住院医疗费用134502.71元,按照合同约定,某保险公司承担60%的理赔责任,为80701.63元)+4474元(购药费用4474元,符合合同约定的100%理赔条件,另扣除某保险公司已退还的901.70元保费)。
卖保险的说,保险不贵 保险太贵没钱买?我来告诉你原因 盛世小猪001 觉得保险贵只有两种可能,第一、你遇到了一个不专业的代理人,为了赚钱卖一些不合适你的产品。第二、就是你压根不相信保险。 我和你们说这么一个险种。只要我们住院了,不管我们得了什么病,在医保报销后,我自己最多拿出5000或者1万块钱,其他不管几十万还是上百万的治疗费用,它都可以给你报销。就这样一个产品,30岁的年龄购买只需要八毛钱一天,你觉得贵不贵?可就是这样一份便宜的保险,真的能在我们遇到重大疾病也好,意外伤害也好,当我们躺在病床上,在医生告诉家属费用后,问家属救还是不救的时候,能让家属减少或者不再犹豫 m,能爽快地说出他有保险,麻烦医生尽一切办法。 我所说的这个险种,就是百万医疗险。同样价格的还有意外险,一年一两百的价格贵吗?真的没有钱买吗?再讲讲重疾险。重疾险价格确实高,但如果我们按需购买,我相信每个人都可以承受。买重疾险就是买保额,保额是影响重疾险价格最大的因素。假设我30岁,年收入很低,只有3万块钱,2500一个月。如果我想买三十万五十万的保额当然贵,贵到无法承受。但如果我选择年收入的3倍作为保额,我买个10万的保额,选择一份纯重疾险,那一个月只需要100块钱的支出,贵吗?这难道不能承受吗?这时候有人会说,真得个大病,10万块钱够干嘛?我说过,重疾险功能更多的是弥补我们收入中断的损失,看病治疗费田的侯保加上百万医疗险足够了我们收入低,所以我们更需要保险,因为重大疾病和意外带来的经济风险我们无法承受。 保险真的不贵,只需要选对险种,按需购买。 ———— 保险价格虚高水分大,路人皆知,只有保险公司教唆出来的代代不知 百万医疗险,不管你得了什么病,社保剩下的,都赔?这位可真敢吹! 你觉得重疾险不贵?好啊,你自己尽情地买,买个够。但忽悠亲朋好友买,最好就算了吧。毕竟你在保险公司混那两天半,无法承担亲情友情的长久损伤
隔离险销量暴增却陆续下架,需求巨大暴露产品设计缺陷 隔离险销量暴增却陆续下架 需求巨大暴露产品设计缺陷 中国经济网 2022-03-18 目前,一边是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隔离险销量暴增;一边却是部分相关产品陆续下架或者调整渠道。一时间,隔离险再次成为热议话题。 业内人士认为,隔离险销量暴增说明该产品直击消费者痛点,疫情反复形势下,他们希望通过保险减少可能面临的损失,需求随之“水涨船高”。同时,相关产品的不当营销、配套服务跟不上、理赔纠纷上升、赔付率不可控等问题也十分突出。但不可否认的是,隔离险市场空间依然巨大,产品迭代升级步伐或会加快。 精算基础改变导致产品下架 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发散态势,隔离险需求也随之增加。同时,已有部分投保人顺利获得隔离险赔付。 广泛的宣传也助推了消费者对隔离险的需求高涨。“前期产品在各渠道上进行宣传销售,最近受疫情反复影响,产品销量暴增。”某财险公司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确认道。 在某银行App保险频道,隔离险被标注为“爆款”产品,另一款产品被标注为“热销”产品,其他产品则无明显标识。 但令人不解的是,当前,却有部分隔离险产品出现下架、停售或仅保留部分渠道的尴尬局面。对此,上述险企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前述类似决定基于多方面考虑因素: 一是产品保障期限为一年期,相对较长; 二是产品保障责任较广,既有意外保障,也有隔离保障,且理赔条件较为宽松。 随着销量增加,各方的咨询量也随之剧增,这对配套服务提出了考验。同时,随着疫情形势变化,产品设计时的精算假设也发生明显变化。 吴军表示,通常情况下,保险产品下架有三方面原因:一是产品升级换代;二是产品设计时对风控考虑不充分,后期赔付风险大;三是受监管环境或舆论影响。 具体到隔离险,由于此次疫情持续时间长,变量大,叠加疫情防控手段、消费者心态等也持续变化,隔离险的精算假设也在不断变化,赔付情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优化,这或是部分产品下架的原因之一。 昱淳精算咨询合伙人徐昱琛也表达了相似观点:部分产品下架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形势变化导致其精算基础发生改变。此外,更新迭代后的产品将增加风控措施,稳定产品经营效果,同时易于消费者接受。 还有业内人士指出,疫情出现至今,时间尚短,险企缺乏足够的定价依据,这也是部分产品下架的原因之一。记者从多家险企了解到,后续还会推出新的隔离险产品,但产品的精算假设、保障期间、赔付条件等均会进行调整,整体方向是简化保障责任、严格理赔条件,让产品更容易被消费者理解。 博弈中促进产品优化迭代 隔离险的本质是意外险附加隔离保障。业内人士认为,客观来讲,隔离险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投保人的需求。但也要正视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例如营销夸大宣传、理赔纠纷较多等。这既需要压实保险公司和营销渠道的责任,也需要消费者保持理性。 从隔离险的销售方式来看,夸大营销、炒作停售等现象仍有发生。例如,部分销售人员使用“躺着赚钱”“有了隔离险,带薪隔离不是梦”“59元买的隔离险,保险公司给我赔了6000元”等营销说辞,吸引消费者购买产品。同时,在介绍保障时,有销售人员会强化赔偿额度,淡化免赔条款,让消费者误以为只要买了隔离险就能实现“躺赚”。 “更关键的是,在实际投保理赔环节,有的公司采取‘宽进严出’模式,即投保时条件宽松,理赔时条件严苛,引发消费者不满。”吴军介绍称,例如,以某款隔离险为例,其在投保提示书中明确不承保居住、途径或前往政府部门已公告的特定传染病中高风险等级区域的被保险人,但在实际投保过程中,消费者却能够顺利投保,而当消费者发起理赔时,保险公司却会以各种理由拒赔。 对此,吴军建议,“要避免销售误导,减少后期纠纷,保险公司应做好两点:一是宣传时明确告知产品各项细节条款;二是根据不同地区的风险程度进行自动识别,再决定是否承保。”
某保险公司代理人讨要说法,这次是因为产品宣导 百万医疗险停售!代理人怎么办? 作者:大白君 最近看到一个“活久见”的事情。黑龙江省的太平代理人集体围堵银保监局的门口,讨要说法。 什么原因呢? 早在今年1月份,银保监会下发了一个《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指出了目前一些短期健康险存在的问题并要求整改。其中就包括了不能出现“自动续保”、“承诺续保”、“终身限额”等字眼,避免出现误导。并且要求,不合规的短期健康险要在今年 5 月 1 日前停售。 而太平有两款卖爆的1年期百万医疗险,分别是:医无忧,和超e保。 当时产品说明会上,PPT宣传的是保证续保。 既然公司都这么宣传,那么代理人也是这么跟进的。 这明显不符合银保监会最新的监管要求,所以太平人寿官宣了停售和转保的通知。 但是关于转保新产品,也是有条件的,以下为转保新产品的条件:从图上太平人寿目前的转保条件来看,意思是: 1、身体健康,未出险,可以转保新的百万医疗险;2、出过险,理赔过的不再安排转保新的百万医疗险。3、并且新安排转投的百万医疗险,太平继续保留了停售的权利。 这个条件一出,业务员炸锅了,因此就出现了开头太平人寿代理人围堵公司和银保监会讨要说法的视频。 其实在条款上来说,医无忧条款确实写明了是一个”非保证续保“的一年期百万医疗保险。并且太平的合同上用黑体字做了注明:明确说明了此产品一经停售,将不再接受续保。 那么为什么还会出现代理人“围剿”银保监局呢? 首先保险公司为了保费收入,无休止的纵容甚至引导保险营销员误导销售。 其次业务员根本不看冗长复杂的合同条款,只愿意相信公司内部培训人员。毕竟按照他们教的话术,更好出单。业务员但凡仔细阅读条款,也不会出现这样的事件。 这并不是太平人寿一家的个例,其他保险公司代理人也宣称自己的百万医疗险可以长期续保。 所以,一直以来有太多的保险营销存在的误导,相信这次监管新规的出台,可以很好的维护市场的秩序和我们消费者的权益。
我被骗进保险公司的亲身经历 千万不要被骗进平安保险区拓,我的亲身经历,请耐心看完 侯志用 2021年9月20日 如题,本人不堪回首的经历。 几乎一个多月前我接到平安保险公司业务部的电话,说那边的招聘经理助理,本人之前听说过卖保险的途径异常艰难,于是问她是否要我去卖保险,对方非常坚定地对我说,做经理助理,不需要卖保险,只是协助经理的日常工作,比如招聘,月薪是1200。之后,我去了这家公司面试。采访过程中,我再次问她是否真的不用卖保险,她的回答还是很肯定: 真的不需要卖保险,因为你是经理助理。由于其说话态度极其真诚加坚定,所以我就交了钱去参加了训练。训练时我是跟他们的拓展人员一起上的课,期间所上的课都是教大家如何推销保险,因为其他人都是拓展员,只有一位是应聘的经理助理,所以也没有把为什么都是谈推销技巧的问题放在心上。一直到有一天,跟我一起上课的同学告诉我,他以前是做保险的,无论你申请什么职位,都要去推销保险,而且要每月有业绩,不然就没薪水了。 这时我才有点担心,随即向招聘我的那个人询问,她的回答是:“不要听别人乱说,每个部门的要求不一样,也许他那个部门就是要求都要参加卖保险。你现在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通过考试,不要胡思乱想,我不会骗你的,你可以先来上班体验一下,如果你觉得不好,跟我讲的不一样的话,你可以立刻走,绝不会为难你。”而且那种口气听来还有些因为遭到别人的不信任而生气的感觉。 我想,既然人家都真诚待我了,我也不能辜负了人家的一片好意,所以在停课两天后,我又去参加考试了。(在这里我也要感谢那个人,是她帮助我通过了考试,这让我更加的觉得她这个人真不错) 通过考试后的第二天就安排我们上岗了,并且交了500元押金(关于这个押金的原因,我忘了她当时是怎么讲的,反正就是保证如果我不做了,肯定会还给我)。 上岗的第一天,面对一切新事物让我很有新鲜感,并且对新工作充满了热情。可是我发现周围的同事们大多数都在愁眉苦脸的谈论着这个月的业绩,招聘我来的这个人也在不停的打着电话联系客户(她也是经理助理),她可能察觉到我的疑问,解释说 :“我现在也在涉足外勤,也就是卖保险,因为我觉得内勤的工资不足以养活我,但如果你觉得内勤的工资足以养活你的话,你完全可以不涉足外勤。我一会要去拜访一个客户,今天就让付姐(她的同事)带你去办上岗。”然后她就走了。 付姐给我办完上岗之后在路上,我问她“你也是经理助理吗?”她笑了笑跟我说:“就算是吧,反正不管是什么都要做业务。” 听完这个我都快疯了,第二天我见到招聘我的那个人,问她到底是怎么回事,她才说是要每个月考核业绩的,所谓的业绩当然就是每个月卖出去的保险金额,而且如果没有业绩的话就一分钱都不给发,但是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并且劝我说做外勤会有很多收入。讲到这,我实在是用言语形容不出当时的感觉,而且她给我的印象真的是蛮不错的,我没办法发火,只能当即提出不做了。然后她说现在经理出去培训了,你要等他回来以后才能办离职。 等了一段时间后,一天早晨她给我来电话说经理回来了让我去办离职。 同志们,讲到这里为止,以前那些根本就不是最气人的,见到他们经理的时候我才知道什么才叫真正的不可理喻。 她让我十点到公司,因为堵车我晚到了15分钟,本想一进屋先表示歉意,但去了才发现她们的早会还没有开完(从8点30开始),然后我就开始站着等,等到11点多,他们开完会了,我刚要进去,招聘我的那个人说让我继续等,他们还要开二次会议,然后我又再等,因为我下午还有点事,在快12点的时候我给她发短信说要不我先走,改天再来。她回复说让我最好在那里等着,我怕错过什么机会,所以又继续等。 12点,他们开完了2次早会,我以为终于轮到我了,刚要开口,那个经理说,等会,我们还要开会。于是他们又开始了第3次会议。我就奇了个怪了,你们明知道一上午都忙还让我来干什么。终于等到他们的3次会议开完了,但是看那个经理的样子貌似还是不想过来跟我谈,他又走到后面的组了,还是招聘我的这个女的去跟他说了什么,他才极不情愿的向我方走来。还没走到我这边的时候,招聘我的那个女的对我说:“等会跟经理说话的时候要心平气和一些。”当时我还觉得挺纳闷,不就办个离职吗,有什么不能心平气和的呢。后来我才明白她说这句话的含义。 那个经理一来就问我为什么不干了,知不知道这是在浪费他的时间,因为我自认为那个女的还是不错的,就没说是她的问题,只是说是家里不同意出来卖保险。他一听我这么说立刻说了一些让人不太能接受的话,并且还不允许我解释,只要我一说话他就直接插话,反正意思就是说什么都是我的不对,我一看他这个架势,本来让我等了这么长时间我就挺火的了,现在还这么没有礼貌,我就准备把真实情况跟他说,我刚说了一句他就说他不听具体是这么说的:“我身为一个经理,一个月工资好几万,没时间听你们 这些不相干的人说话,我很忙,不能让你们这样的人给我浪费时间,最不想见到的就是你们这样的人,你想离职没这么容易,你就等着吧,两个月你不来上班公司自动就给你除名了。”然后就走了。 看到这,就会发现,保险公司里,就是充斥这种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 那个女的在旁边一直都很平静,什么话也没说就出去吃饭了,留我一个人发愣,我甚至都还没从那个素质高的经理的话中反应过来。 我给那个女的打电话想问问到底怎么回事,她说她在吃饭,改天给我打电话约我面谈,可是到今天我依然没受到电话,那五百块钱的押金恐怕也很难保证能再回到我手上了。 也许这就是人家说的应届毕业生没有社会经验容易相信别人吧。在这里我想提醒各位跟我同样是应届毕业生的人,如果你就是想踏踏实实的卖保险,那我无话可说,但是如果你不是,就不要被他们的各个好听的职称所欺骗,比如说经理助理,储备经理,售后服务,管理专员,理财顾问,月薪2000元以上等等。我们那些一起培训的人现在都认识到了这一点。 还有就算是那些想踏踏实实卖保险的人,你们也不要相信他们所说的底薪,那些都是要达到他们所制订的业绩之后才会给你的钱,也就是有责任底薪,如果达不到,你们照样得不到佣金。 把有责任的底薪,模糊说成无条件的底薪,是下三滥的诈骗行为。 这是我以良心所写,绝对无虚假!!
重疾险,新规之下为何卖不动? 重疾险开年遭遇“滑铁卢”,新规之下为何卖不动? 新华财经客户端 重疾险“新定义”规则实施已有一周年。作为健康保险的重要险种,2021年我国重疾险发展迎来了较大挑战,新旧重疾险规范交替下,2021年3月以来,寿险新单增长面临较大压力,新重疾定义产品销售不及预期。目前来看,2021年重疾险新单保费负增长已成定局,2022年一季度新单销售仍然疲弱。重疾险怎么了?为什么? 新旧重疾定义切换后,重疾险为何“卖不动”了? “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归因于前期高增长透支了后期保费收入。”复旦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许闲表示,2021年2月之前,新旧重疾规范交替,部分保险公司及营销人员刮起“停售风”,利用信息差优势收获大量保单,部分保险营销员抓住投保人担心“新产品涨价”的心理“炒停售”,借机推售旧产品,一定程度上造成了2021年年初重疾险的超买。 《2020-2021年度健康险产品研究报告》指出,2021年年初,重疾险销售模式是借助老定义产品停售而开展的,“广撒网、快成交”是这个阶段的销售特点,其对于客户的开发相对粗放,向客户宣导老定义产品具备“绝对优势”,导致很多原本可以通过更精细化的营销可以获取的客户在这个阶段被浪费掉了,这些被“匆匆错过”的客户由于接收了“旧定义重疾险最好”的信息,在新定义时代也很难再次挖掘和开拓。 太平人寿总经理程永红认为,背后原因一是2021年1月重疾定义修订前提前释放需求,导致健康险第一张保单刚需加速被满足,第N张需求的开发短期难以激发。二是经济下行压力下保险消费存在降级现象,表现为普惠型健康险替代百万医疗、百万医疗替代重疾险,健康险的竞争更加惨烈。三是“90后”逐渐成为投保主力,其更理性的消费行为让传统的“人情保单”难以奏效。四是疫情给代理人按传统方式线下展业与获客带来较大困难。 王寅也提出,过往整个市场对一二线城市的重疾市场开发饱和度达到了一定水平,下沉市场由于消费能力和保险教育理念等原因开发难度较高,加之近两年各地的惠民保正在渗透各地的线下市场,也加重了重疾险销售困境。 根据记者调研了解,近三年来,重疾险的销售增长遇到瓶颈,源头是保险公司遇到的渠道困境。重疾险的销量和代理人人数呈现高度相关性。2015年,当时的保监会取消了代理人资格考核之后,代理人的数量急剧增加,这是影响重疾险销量走势的最大因素。然而,代理人的数量在接近1000万这一关口时,2020年开始急转直下。行业交流数据显示,仅2021年上半年,就有近100万保险代理人离场,全年预估减少约300万人。 保障缺口较大,需提升销售队伍质量 首先,从需求侧看,重疾险覆盖水平还远远不够,居民提升保障水平的需求下,重疾险仍有增长机会。 其次,从供给端看,险企要从产品形态上去做真正的创新,将产品线丰富化,将产品分级分层去适应不同的人群。同时做轻责任,做高杠杆,多开发非赔付型的重疾险产品形态,如报销型。 王寅指出,当前重疾险产品形态设计的保障效率不高,重疾险已经形成了“重疾+轻症+身故”打底,配合某些高发疾病额外给付责任的固定模板,看似保障全面,可效果却是功能杂糅导致保障效率不高,市场产品同质化严重。 2021年10月,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的指导意见》,鼓励保险行业充分发挥风险保障功能,明确指出保险机构应多领域丰富产品供给,加大普惠保险发展力度,服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满足人民健康保障需求。 王寅表示,回到重疾险本身设计的初衷来看,核心就两大功能:一是医疗费用的报销,二是补偿被保人治疗期间收入损失及后续护理费用。参考欧洲或东南亚等成熟的保险市场,由于医疗险的普及,重疾险只是健康险中很小的一个品类,位列长期护理险和失能收入险之后。相较于重疾险,失能/护理保障功能的针对性性更强,可以撬动更高的杠杆。因此,对于重疾险尚未触达的下沉市场和一二线城市这样的存量市场,失能或长护险市场可能会是重要的发力点。
卖保险一年尝试了陌拜摆摊电销会销熟人销售,全都呵呵 你会去保险公司上班吗?保险老员工,为你讲述卖保险的那些坑 罗sir职话 作为曾经在保险公司干过一年的老人,来给大家说说保险公司的一些坑,以及为什么不推荐大家去保险公司上班(仅指销售岗)。 先说说结果吧,刚毕业去保险公司干了一年,没有赚到钱还倒亏一万多,但认识了不少人让我赚到了这辈子受用一生的认知,我并不排斥保险这种商业模式,但我排斥现有保险公司的销售及管理模式。 当然,我不否认保险公司的确是让一些业务员赚到钱了的。但是,对身处保险行业的数千万从业者来说,这一行无疑是僧多肉少。 以下仅仅指代寿险公司的保险代理员(也就是销售)。 一、保险公司没有底薪 我是去了保险公司后才知道的,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公益组织(讽刺),而且是没有底薪的公益组织。 保险公司代理员是没有底薪的,自然也就没有所谓的劳务合同一说。公司美名其曰,为员工购买了意外险和商业险,其实也就是一个月几块钱的短期保险。 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虽然没有同保险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但还是签订保险代理合同。这就好比,我们同保险公司是合作代理的关系,保险公司授权我们销售保险产品,我们从中抽取利润和分成。 我是16年从事的保险工作,那时候只有前三个月每个月有600还是800元的底薪,后面的每一个月,都没有任何底薪,一切全靠提成。 二、加入保险公司之前,需要三天封闭式的培训 说起来,我也是被一个朋友叫过去的,当时我想尝试做销售,正好听朋友说他们那里保险公司招人,听朋友说都不错,但去了之后才发现,朋友全是捡好听的说给我听。 更扯犊子的是,朋友在我进保险公司三个月后,就离职了。他走得那天,完全没有告诉我,是自己“偷偷摸摸”走得,为此,差点让我跟他绝交。 在保险公司招人季的时候,会把统一招进来的员工,全部集中在一起,进行为期三天的全封闭式学习。 其目的只有两个,一个是让我们熟悉相关的保险基础知识,另一个则是为我们“洗脑”,改变我们的认知。 什么认知呢?就是让我们找熟人关系卖保险。 我现在都还记得一个场景,培训老师让我们拿出纸笔来,在纸上默写一百个名单电话,然后让我们给名单上的人打电话,向他们兜售保险。 现在想起来,这场面真的很辣眼睛。 三、保险对新人极其不友好 即便是过了这么多年,我也一直认为保险算得上是最难的销售工作之一。 保险销售对新手极其不友好。 销售保险公司的难点在于,你需要一份纸面合同卖给对方,尤其是在对方还不具备保险意识的时候。保险不同于别的销售岗位,保险没有实体,看不见也摸不着,几乎全凭着一份契约精神来销售。 换言之,保险销售人员需要让客户相信保险公司合同上的东西,这东西能够帮助客户在生病、意外、死亡、乃至需要用钱的时候,能够帮得上忙。 于是这就出现了两种销售方式。 一种是针对没有什么保险意识的人,一种是针对有保险意识的人。 对于没有什么保险意识的人来说,我们的话说就是公司大、品牌强、有国家为我们背书,其中的代表就是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这类公司。 对于有保险意识的人来说,我们就需要给对方对比不同保险产品上的不同差异点。例如理赔金额、缴费年限、缴费金额等等差异。 还有的意外险产品,还具备一些其他额外的卖点,例如电梯事故死亡赔偿两百万、坐公交车死亡赔偿一百万等等。 考虑到低概率,这也是保险公司打造卖点最佳性价比的亮点之一。 但对一个没人脉、没资源的销售新手来说,要想卖一份产品出去其实是非常艰难的。 卖保险,两点最重要,一个是信任度,一个是契约精神。 除此之外,你还需要拥有客户。 四、开展业务方式:陌拜、摆点、电销、会销、熟人销售 几乎所有的销售方式,在保险公司中都有所涉猎。 而保险的特质也决定了,找最多的客户,这样你才能够从大量的客户中,找到其中意向最高的,并从中取得签单的可能性。 虽然保险公司开拓客户的方式有很多,但这也并不意味着就会有客户为你的保险买单。 在我卖保险的那一年时间里,我尝试过所有的开展业务的方式,陌拜、摆点、电销、会销和熟人销售,但最后的结果却不尽人意。 曾经,我和我四十多岁的搭档两个人一起在地铁在深夜十二点到家,在炎炎烈日下去给客户送礼,也经历过坐车两个小时过去被客户拒绝见面的情况。 我在保险公司什么也没有学到,也没有赚到什么钱,这可能与我自己的能力有关,也和我的运气有关。但更重要的是,我在我的搭档和我的客户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
《中国消费者报》访谈栏目解读保险理赔难 王国军:七大原因致保险“理赔难”打击保险欺诈要用霹雳手段 4月8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国军做客《中国消费者报》和今日头条财经频道联合推出的“消费热点解读”栏目,解读保险消费热点问题。 银保监会日前通报的2019年保险消费投诉总体情况显示,2019年总投诉量逾9万件,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理赔和销售两方面。 对于保险行业“理赔难”的问题,王国军表示,“理赔难”是我国保险市场的一个痼疾,可以说治理“理赔难”之难,比“理赔难”本身还难。七大原因致保险“理赔难”,涉及保险产品相对复杂、各方理解有分歧,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缺乏信任和理解的基础,保险产品设计不规范,少数保险公司设置理赔障碍等。 如何解决“理赔难”的问题?王国军认为,应从多方面入手,比如投保人要掌握一些保险基本知识;监管部门要利用科技手段更有效地打击保险欺诈,以严刑峻法和霹雳手段震慑欺诈者;规范保险公司的产品开发;保险公司要重视理赔人员的素质等。 中国消费者报:“理赔难”是很多人对保险业的固有印象之一,对此你怎么看,是认知误区还是行业的确存在这一问题?为什么? 王国军:保险业“理赔难”的问题的确存在,否则保险监管部门也不会三令五申、大张旗鼓地治理“理赔难”了,“理赔难”是我国保险市场的一个痼疾,可以说治理“理赔难”之难,比“理赔难”本身还难。 为什么会有“理赔难”呢?因为中国保险业在“理赔难”方面集齐了“七颗龙珠”: 一是在金融五业中,保险产品相对复杂。产品设计要雇佣的价格高昂的精算师才行;保险投资可能要有几十年的久期;保险销售更不简单,如果能够把一张保单销售出去,卖别的东西估计就不算什么了(当然刚入行时卖给爸妈和兄弟姐妹还是比较容易的,再往后就难了)。正是因为复杂,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一方和保险公司(保险人)一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常常会有分歧(比如病种的认定和除外责任的认定等),在理赔时,这些分歧都必须厘清才能完成理赔程序,而双方达成一致的过程会有误解和冲突,投保人一方就会觉得理赔并不是像自己想象的那样一帆风顺。 二是保险欺诈是一个困扰保险业的长期问题,世界上每年都有投保人或受益人为了骗取保险金而杀害被保险人的恶性案例发生,都有被保险人烧毁承保车辆、房屋或损害保险其他标的的骗保行为,危害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减少这样的案件发生,降低保险欺诈得逞的概率,保险公司必须制定并遵守严格的理赔程序,有时候这会让投保人一方觉得理赔有点难。 三是我国的社会诚信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很多时候,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一方不信任保险公司。同样,保险公司也不信任投保人。可是保险关系却是由一纸合同维系着的,理赔的时候,保险人经常觉得投保人一方有骗赔的嫌疑,而投保人一方总觉得保险公司是在故意刁难,双方之间缺乏信任和理解的基础。 四是一些保险公司的产品设计不规范、不科学,模棱两可,甚至故意设计陷阱,理赔的时候当然就更难了。 五是极少数保险公司及理赔人员为降低理赔成本,设置理赔障碍,刁难投保人一方。有些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素质低下,服务意识差,看人下菜碟,导致理赔难,纠纷多。 六是在一些理赔案例中,签单时营销人员的过分热情和理赔时理赔人员的过度冷淡形成鲜明对比,特别是存在承保时营销人员许诺的、在保险共同中其实并不存在且理赔时肯定不会赔的情况下,理赔的难度可想而知。 七是“理赔难”导致理赔难,当人们普遍觉得理赔难,被保险人去保险公司理赔的时候就先入为主地想验证一下,抱着这种心态和成见,经常会把正常的程序和语言当成刁难,情绪不对,理赔可能真的就难了。 解决“理赔难”的问题也需要从以上7个原因入手: 一是投保人一方要掌握一些保险的基本知识,做一个聪明的保险消费者。 二是监管部门和保险公司利用科技手段更有效地打击保险欺诈,以严刑峻法和霹雳手段震慑欺诈者,防患于未然,而不是把反保险欺诈的期望都寄托到理赔环节上。 三是加快完善社会诚信征信体系,将社会征信的数据用于保险理赔,对社会诚信度良好的消费者开“绿色通道”,将有诚信不良记录的人拒之于门外。 三是规范保险公司的产品开发,下架有陷阱和其他问题的保险产品,并对责任人和保险公司严厉处罚。 五是保险公司应把理赔人员而不是营销人员作为保险公司的门面,重视理赔人员的素质,培养优秀的理赔人员并提高其收入水平,要求理赔人员的笑脸要比营销人员的笑脸更灿烂,服务更贴心。 六是做好承保时的录音录像工作,最好理赔的时候也要求“双录”。此外,保险公司可以试试轮岗,让承保的有机会干干理赔;让理赔的有机会做做承保,加强承保部门和理赔部门的交流。 七是认真治理“理赔难”。
保险理赔为什么难?条款中如实告知项概括笼统预留陷阱 辽宁一女子患恶性肿瘤遭拒赔 中意人寿一审二审均败诉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7日讯(记者 马先震 何潇)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二审民事判决书。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意人寿)辽宁分公司在投保人确诊恶性肿瘤后,因拒绝赔付并解除保险合同,被投保人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处中意人寿继续履行保险合同,并给付原告保险金、医疗费用等共计21.24万元。宣判后,中意人寿不服,遂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最终上诉被驳回。 12月1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示了《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王某等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2021)辽01民终14307号),裁定书详细披露了本案的相关细节。 一审法院查明事实为,2019年6月28日,原告王某与被告中意人寿签订《保险合同》一份,被保险人为王某。2020年9月18日,原告经医院诊断为甲状腺恶性肿瘤、淋巴结继发恶性肿瘤,并住院治疗至2020年9月27日出院。原告向被告中意人寿辽宁省分公司申请理赔,被告于2020年10月12日出具理赔决定通知书,内容为“经审核,被保险人投保前已行身体检查且检查结果异常,但未如实告知,……,本公司决定予以解除保险合同,所交保费不予退还,此次理赔不予给付”。原告因被告拒绝赔付,起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虽然原告在投保时隐瞒了在体检时查出患有慢性宫颈炎等事实,但是本案中原告因患有甲状腺恶性肿瘤、淋巴结继发恶性肿瘤向被告主张保险金,原告未如实告知的上述疾病与原告此次发生的保险事故不具有因果关系,被告应向原告承担保险责任。被告单方面解除保险合同的行为无效,原、被告签订的保险合同仍继续有效,被告应依据保险条款第二条中关于保险责任的约定,按基本保险金额的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予被保险人。 一审法院依法决如下:被告中意人寿辽宁省分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向原告王某出具《理赔决定通知书》无效;被告中意人寿继续履行《保险合同》;被告中意人寿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王某中意悦享安康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中意附加爱加倍恶性肿瘤疾病保险金10万元、住院医疗费用8139.20元、门诊医疗费用4242.13元。 宣判后,中意人寿不服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判决,向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二审法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二审法院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保险合同关系。 现双方争议的焦点是被上诉人未告知体检结果存在甲状腺结节是否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上诉人应否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根据保险条款8.1约定,本案中,上诉人提供的是格式保险合同,并未对存在何种情况不能投保或存在何种情况将提高保险费率进行详细说明,亦未明确约定详细的判断标准。 被上诉人的体检结果并非医疗机构作出的诊断性结论,而在上诉人的询问事项中记载为“甲状腺疾病”,对此概括性表述并不能使投保人明确知晓甲状腺疾病包括哪些具体病症,即是否甲状腺结节属于影响上诉人承保的疾病范畴,仅从上诉人提供的保险条款和询问事项中并不能明确知晓对“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认定标准,在未明确甲状腺结节属于应当向履行告知义务的情况下,被上诉人并未违反相关告知义务,上诉应当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保险公司听课就给钱,可能是真的!钱是代代自己掏腰包 什么都不用干,一天给200元!保险公司这么做是为了什么? 作者:易将学财 什么都不用你干,就到保险公司听3天课,给你600块钱,去不去? 一天200的听课费 上个月因为胳膊受伤在家休养一段时间,阿姨(女朋友妈妈)听人说到保险公司听三天课就能拿600块钱,担心被骗,想拉我一起去看看。 去之前我还以为是保险产品的推销找人去充场,去了之后发现就是一个类似《创业产说会》的小会议,去的人也大都是阿姨一个年龄的中年妇女,估计大都是奔着一天200的听课费过来的。 课程的主要内容就是宣传保险,不停的灌输保险的好处,主要有两个方面,对于不太愿意从事销售行业的人就给她们说这是将爱心带给身边的人,将来如果出现意外身边的人会感谢在你手上买了一份保险;对于想挣钱的人就给她们说保险佣金很高,只要用心做,年入几十万也轻轻松松。 我去了一天后面就没去了,告诉阿姨这个不算骗人,主要就是招人到保险公司上班,估计后面会让您申请工号,然后您去不去上班应该都是会给您这个听课费的。 果不其然,三天的课听完之后,那个业务员先是找阿姨要了身份证复印件,然后就问阿姨有没有兴趣到保险公司上班,跟着她做月收入过万简简单单,这600的听课费就是小钱。阿姨有点犹豫,业务员就让阿姨再去一天,并且不管阿姨入不入职再多给阿姨200块钱的听课费。 阿姨去了,不过还是没有入职,4天的听课费800元到是拿到手了,同时还办了张银行卡以及那个保险公司的工号。 业务员除了给阿姨800块的听课费外,还准备额外给200元阿姨,想要拿走阿姨的银行卡,说自己在里面押了500块钱,三个月之后才能取出来。 阿姨给我说了这个事之后,我让阿姨不要这200块钱,毕竟用自己身份证办的银行卡怎么能随便给别人呢,真要是里面押了500块钱三个月取出来还是小事,要是哪去做些违法犯罪的事情,那阿姨肯定也会受到牵连。 后来问了下保险公司的朋友才知道他们这么操作的原因,有两点: ①找人听课是业务员自己的行为,并且听课费也是业务员自己出的。业务员掏这个钱实际上是因为增员成功的话,保险公司会有奖励,并且增员的越多奖励越高,此外销售保险的提成也会更高。 ②新人奖励多。业务员额外给200元阿姨,要用阿姨的银行卡三个月,就是因为保险公司有新人奖励,一方面是新人会有一定的保底工资,另一方面新人开单会有额外的奖金,业务员可以通过挂单的方式拿到这笔钱,不过这笔钱会打进阿姨的银行卡。 —————————— 众多保险公司听课就给钱的闹剧,通常都是以骗术原形毕露,双方撕~逼告终。 但,似乎不排除有的情况下是真的!正如这位作者提到,听课者真的如约拿到了钱。 当然了,作者也提到这钱,是小传销自己掏腰包的。 小传销自己掏腰包给听课者发工资,听着新鲜,实际上,跟保险公司一贯鼓动、威逼小传销自己掏腰包给客户买礼品、自己掏腰包给小区物业然后在居民小区开办什么社区保险服务站之类的把戏,同出一辙。 保险公司教唆小传销:你是老板!要懂得经营!有舍才有得!【当初说好的自己一分钱不掏当老板,哪去啦?】 保险公司为小传销拉人头、为新人开单,制定了一大堆奖励方案,并教唆默许小传销用各种骗术拉人头、蒙骗新人开单。 利令智昏的小传销就有了上面说的操作。 既然是小传销自己掏腰包的事,整个过程中,小传销有小传销的风险,毕竟很多时候计划赶不上变化快。 而听课者有听课者的风险,因为这是你跟小传销个人之间的事。 综上,到保险公司听课就给钱,靠谱程度≈0。
去做了俩月保险,真的被恶心到了,后悔ing (转) 做了俩月保险,感觉确实不习惯保险公司的文化。 首先,我赞同保险的作用和功效,前提是买到合适的险种。也相信在社会老龄化加深的背景下保险业也会越做越大,国家政策扶持也能让保险业健康发展。 所以,平平淡淡上了四年班后去保险业试了一下水,公司说有人做保险月入十万,年入百万,我确实相信,360行,行行都有精英。我是精英的概率比较小,但是说不定呢 。 于是我做了两个月全职保险 本来不想说了,被保险公司的人给恶心到了,后悔接触保险了。 保险公司的增员政策算是把传销政策发扬光大了。作为一名增员对象的我,配合公司的时候迎接的是掌声和鼓励,当我不想做保险的时候,迎接的是公司一堆人的轮番教导。 我以为我处处留心,却还是束手就擒,讲真,跟公司一群人比,我还是太年轻了,斗不过他们。 睡不着,随便说说吧。今年上半年辞职在家专心备考,我给家人在保险员A手上都买了保险的,有天A来我家办理赔,看我在家宅着,说可以去他们公司听保险宣讲会,可以学习保险,而且有午餐和每天50块钱工资。 我在家宅着挺闷想想就去了。 等A把我带去公司么,又说什么等下去见主管要假装说是对保险有兴趣才来听课的。不然是不会要我参加的也没有钱。我来都来了,就顺着他们的套路往下走。 见了一个主管跟我加聊了一堆保险的发展前景怎么的,我也配合演出,最后让我去参加培训会,我就随口答应了,完了填表最后让我交100块钱,带我来的A也一直怂恿我交钱。 我和A一个小区关系还行,为了避免尴尬,就交了钱,完事了来参加了两天培训会,完了五六个人围着我莫名其妙的签了个什么东西,还上了一个工号,就跟在梦里一样的的。我感觉我在他们的地盘上就是鱼肉。
某保险公司该赔不赔,一天三起败诉 新华保险失速:一天3起败诉,新业务价值下降,退保率上升 全球财说 作者:宋涵 8月3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三则民事判决书,新华保险一天之内3起涉案赔付均败诉,总计判赔425764.85元。 一天3起拒赔败诉 8月最后一天,中国裁判文书网一连发布三条关于新华保险败诉的民事判决书。三则判决书分别来自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法院、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则判决书共同之处新华保险败诉,起因皆是由于未按照保险合同给予理赔而成为被告。 其中,两则案件主要源自重大疾病保险赔偿纠纷,一则来自保险合同纠纷。 田某通过第三人马某投保了新华保险健康无忧重大疾病保险和附加险。去年11月17日因病住院治疗,出院后田某向被告申请理赔,被告以田某故意不如实告知为由,新华保险黑龙江分公司于今年1月27日对其作了合同解除通知书和理赔决定通知书,解除合同不退费、不予给付医疗保险金。 法院认定被告不具有未如实告知的情形,被告解除保险合同的行为无效,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理赔义务,赔偿原告田某25764.85元。 2018年8月3日,王某为其女儿在新华保险投保健康无忧青少年重大疾病保险(C1款),约定重大疾病保险金为20万元,保险期间为终身保险,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所患重大疾病及因疾病身故承担保险责任。 王某女儿于2021年1月12日因病住院治疗,于2021年2月3日因医治无效死亡。被告以不属于保险事故为由拒绝,于2021年4月2日作出理赔决定通知书,称因非保险责任内的损失,不予给付该合同项下对应保险金。 法院调查认为,原告女儿病情符合案涉保险合同条款重大疾病释义中的条件,属于案涉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另外,就诊日期已超过案涉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故新华保险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20万元,符合合同约定。 另一起案件中,冯某因与新华保险、新华保险内蒙古分公司、新华保险内蒙古分公司乌兰察布中心支公司人寿保险合同纠纷,不服一审判决上诉。 冯某签订的电子投保书与本人身体健康状况事实不符,不过其提出电子投保书中内容并非本人意愿,更是对投保书告知内容不知情。 二审法院认为,新华保险未提供有效证据应承担举证不利后果,最终认定撤销一审判决,认同保险合同有效,继续履行保险合同权力义务,并且给予冯某保险赔偿金20万元。 一天之内,3起拒赔案件皆败诉收场,新华保险被判赔偿金额425764.85元
条款表述产品设计费率厘定不合理,保险公司报送保险产品存在问题 泰康人寿等15家保险公司人身险产品存在问题被通报 来源:新华社客户端 银保监会日前通报近期人身险产品监管中发现的典型问题,主要表现为产品条款表述、产品设计、产品费率厘定等存在问题,泰康人寿、人保寿险、信泰人寿等15家保险公司被点名通报。 通报显示,部分产品条款表述存在问题。其中,泰康人寿报送的某疾病保险,保险责任仅含“恶性肿瘤—重度”,与产品名称不符;平安人寿报送的某医疗保险,条款中混淆“恶性肿瘤”和“恶性肿瘤—重度”;人保寿险某医疗保险,条款中的健康管理服务内容直接引用相关监管规定,存在误导消费者隐患。 部分产品设计不合理。其中,横琴人寿报送的某终身寿险,现金价值计算不合理,存在长险短做风险;信泰人寿报送的8款疾病保险,条款约定将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日前出现的症状体征作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的免责依据,责任免除约定的判定条件不合理。 部分产品费率厘定不合理。其中,昆仑健康报送的某疾病保险,保险责任为保障糖尿病并发症,但对身体健康者和糖尿病患者使用统一费率;平安养老报送的某医疗保险,零岁至50岁使用统一费率。 通报还显示,三峡人寿、和谐健康、弘康人寿对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监管规定理解不充分、执行不彻底,存在产品开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记者谭谟晓)
保证续保到80岁的医无忧百万医疗保险停售,数百代代“维权” 原文题目:太平人寿停售短期健康险引争议,数百代理人要求公司继续履约 转自:界面新闻 记者 | 原祎鸣 近日,抖音等互联网平台上流传着一段太平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为“太平人寿”)黑龙江地区数百位保险代理人“集体维权”的视频。视频显示,几百位太平人寿保险代理人聚集在太平人寿公司大门前“讨说法”。 这起事件的导火索则在于,太平人寿突然停售了包括“医无忧”在内的32款短期健康险产品。 短期健康险,即保险期在一年及一年以下的健康保险。太平人寿此次涉事保险产品“医无忧”便是一种短期健康险产品。 网络流传的太平人寿保险销售代理人内部培训PPT显示,此前“医无忧”产品对客户承诺“保证续保至80岁/100岁”,代理人则按照培训话术,向客户推销产品。有代理人表示,此次突然停售,并要求存续客户转报其他险种属于违规行为,即损害了客户权益,也让代理人对客户无法交代。因此,代理人们要求太平人寿继续履行承诺续保至80岁的规定。 而实际上,太平人寿停售“医无忧”事出有因。今年1月11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保险公司不得在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条款、宣传材料中使用“自动续保”“承诺续保”“终身限额”等易与长期健康保险混淆的词句。不符合要求的短期健康险产品需要于2021年5月1日前停止销售。 而“医无忧”的此前的宣传内容显然与《通知》要求存在冲突,因此太平人寿不得不停售包括“医无忧”在内的32款短期健康险产品。 而上述事件究竟将如何收场,目前仍是未知,太平人寿方面也并未对界面新闻的相关问询进行回应。 一位保险行业资深从业者王青(化名)则对界面新闻表示,虽然代理人有义务了解保险产品条款及规则,但毕竟保险代理人的身份是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在保险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因此,保险代理人的行为也受到主体公司的影响,代理人的维权有一定的内部原因。 某头部中介公司团队长邓华则认为,每一个险种都是经银保监会的批准才可以流入市场的,太平人寿医无忧的保单里面的文字本身就从未出现过“保证续保”字样的。因此,问题也许是出在团队培训代理人的时候做出了误导性陈述。 邓华认为,一些保险代理人也负有相应的责任。“作为保险行业的从业人员,自己都没搞清楚‘保证续保’这个概念,卖‘医无忧’险的时候不看合同,只按照公司的统一宣传话术去卖,一定会为未来的纠纷埋雷。”邓华解释到。 实际上,停售短期健康险的不止太平人寿一家公司。据界面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工银安盛人寿、建信人寿、富德生命人寿等都发布了相关的停售公告。 按照《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如果决定停止销售短期健康保险产品,应当将产品停售的具体原因、具体时间,以及后续服务措施等信息告知保险消费者,并为已购买产品的保险消费者在保险期间内继续提供保障服务,同时在保险期间届满时提供转保建议。 虽然可以转保,但不排除有投保人是看中了保险代理人口中的“承诺续保”才购买此类产品。这一部分消费者的损失,尚不能确定如何赔偿。 王青认为,如果保险产品在销售管理的过程中出现混乱,在纠正的过程中一定会有冲突并造成损失。而保险公司、代理人、客户的损失如何进一步降低,要看后续三方的具体沟通和协调。 此前备受关注的短期健康险还有网红产品“百万医疗险”,这个诞生于2016年的险种,在四五年的时间里飞速的占领市场。 而此次的“医无忧”事件,看似是短期健康险的一起“暴雷”事件。但事实上,这只是将以“百万医疗险”为代表的网红险种从“神坛”上拉回来,让其发挥其本该发挥的作用。既然是短期健康险,就不应以“承诺续保”等话术来误导投保人。 邓华告诉界面新闻记者,一年期的“百万医疗险”可以一步步成为网红产品,主要是因为其价格低,而互联网也使保险产品的宣传更加有效、客户投保的操作更加简单便捷,推动了“百万医疗险”的市场占有率快速提升。 但市场需求之下,保险公司的管理能力没有跟上其产品扩张的速度,矛盾因此出现。王青解释到,此前,银保监会没有明确规定短期健康险必须出现“非承诺续保”字样。各个保险公司对短期健康险的续保条款表述不一,这也就给保险公司在销售、培训、宣传方面留下了漏洞。 下图: 网传的医无忧百万医疗险的代代培训材料 太平人寿发布的停售医无忧公告 网传代代维权场面
深圳,一群人给某保险公司的虚假招聘当托儿 作者:晨露说事 一群深圳人,在泰康人寿保险当托,结果被坑报警! “上车,上车,这一次去保险公司当托,要来的赶紧报名了,名额有限,先到先得“,这样的场景大家是否见过。 给保险公司当托 南方都市报14日报道,深圳市民反映泰康人寿保险深圳分公司在近日的组织培训过程中,线上发布广告雇佣市民捧场,以每天300元的报酬承诺给大家。 爆料者朱先生讲,他在微信群看到的培训广告,里面讲着,报名参与捧场可得到每天300元的酬金,内容写着“前往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捧场培训,每人每天300元,早上8点到12点,下午2点到5点,一共是4天管吃管住,20岁到50岁的男女都可以”。 联系招聘人员核实信息后,朱先生7日就前往泰康人寿保险深圳分公司参与培训。 免费参与培训还有钱拿?这套路怎么和下乡发米面油卖三无产品的江湖套路那么像呢?事情真的这么简单吗? 7日早上,朱先生如约赶到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时代科技大厦的公司,泰康人寿保险的培训活动如期举行,当时有数百名活动参与者汇聚,其中大部分参与者都表示是受雇而来。 每个受雇者都认认真真的听着培训,想着300元的酬金什么时候能拿到,结果培训过程中承诺的酬金迟迟无法拿到,现场工作人员最后直接说无法支付,并且开始劝导大家入职购买保险。 大部分参与者因为没有拿到当托的费用,质疑公司虚假招聘信息,现场有人自行离开,有的人坚持守在现场要求公司给说法,并且报警处理。 在民警的调解双方最后得到和解,公司表示雇人当托的组织者,应该并没有和公司有直接劳动合同关系,他们也并没有类似的组织安排。 评论 当托有钱拿?这事听着像馅饼,事实上成了陷阱,一开始有人自称泰康人保保险的招聘人员进行聚集当托的人,如果是陌生人很难知道泰康人寿当天会有一个培训活动。 所以啊,要说招聘人员和公司没有劳动合同关系我是相信的,说完全没有联系就很迷了,是什么样的人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 无缘无故的帮助泰康人寿聚集大量人员捧场培训会而且分文不收,还面临着违法违规的地步。 这个“好人”的行为,真要是与公司无关确实蛮让人不解的,但公司方面的做法怎么看都像是有备而来,莫名的有一群人来当托并且索要酬劳,公司方面没有丝毫慌乱,且直接给这些人推荐产品,劝导他们入职公司并且买保险。 胡歌在伪装者里面也没有这样的应变能力啊,而公司的职工却做到了,不得不佩服真影帝也,最终也是等到有托报警。 小结 不管招聘托的行为是谁所为,都违背了做生意的诚意根本,商家们应该引以为戒少一些套路,多一些真诚。 大家应聘工作更要甄别一下,先不管真假,就这类和黑心商家合起伙来骗人的活,给钱咱也不能干啊。
约百家保险公司首次披露个人短期健康险赔付率,平均38% 约百家险企首次披露个人短期健康险赔付率 平均赔付率38% 转自每日经济新闻 近年来,短期健康险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保额虚高、实际理赔有限”,以及“价格战”等问题。进入2021年后,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营短期健康险的保险公司规范产品续保、加大信息披露力度、规范销售行为、规范核保理赔。 根据《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应当每半年在公司官网披露一次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整体综合赔付率指标,年度赔付率指标应当不晚于次年2月底前披露。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显示,截至2月28日,已有99家公司如期披露了2020年度赔付率数据。包括人身险公司69家、财产险公司30家。各家险企2020年度赔付率分化较大,最高173.87%、最低-173.59%,平均赔付率38%。 两成以上险企赔付率不超过20%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不同公司的赔付率数据分化严重。赔付率最高的国华人寿,综合赔付率为173.87%。此外,综合赔付率超过100%的公司还有上海人寿为154.57%,太平洋健康为146.7%,和谐健康为102%。财产险公司中,赔付率超过100%的有安心保险为112.26%,华海财险为106.98%。 有保险公司披露称,赔付率较高的几款产品已经停售。 赔付率最低的是大家养老,2020年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业务综合赔付率仅为0.31%。鼎诚人寿为1.29%,该公司称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产品上市时间未满一年,当前综合赔付率较低,未来可能存在波动。此外,信美相互、弘康人寿的该数据分别为4.78%、5.67%,两家公司解释称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业务量较小,赔付率存在较大波动。 此外,多家公司赔付率为负,黄河财险个人短期健康险综合赔付率为-173.59%,该公司的齿科医疗保险综合赔付率125.84%,但占保费绝对比重的综合医疗保险综合赔付率为-160.32%。和泰人寿披露的2020年综合赔付率为-7%,公司解释称产品综合赔付率为负的原因为准备金的释放。此外,安信农险、诚泰财险的综合赔付率也为负。 大家人寿、海保人寿两家公司的整体综合赔付率为0%,大家人寿解释称,是由于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业务量较小。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统计显示,69家人身险公司平均综合赔付率为37.1%;30家财产险公司平均综合赔付率为41.5%,全行业平均综合赔付率为38%。逾七成险企赔付率不超过50%,超过两成险企的赔付率不超过20%。 综合赔付率指标计算公式为:综合赔付率=(再保后赔款支出+再保后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再保后已赚保费。其中,未决赔款准备金包含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IBNR准备金)。 合理健康赔付率有利于行业发展 对于个人短期健康险经营而言,在业内人士看来,既不能因赔付率太低而偏离了医疗支付的价值,又不能过高而导致无法持续经营。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报告显示,2020年,互联网健康保险实现规模保费374.8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58.8%。其中,费用报销型医疗保险累计实现规模保费229.2亿元,同比增长58.3%,占互联网健康保险总规模保费的61.1%。 费用报销型医疗险大多是一年期的短期医疗险,这样的产品降低了商业医疗险的投保门槛,推动了保险意识的普及,从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中端医疗险市场。虽然健康险市场保持蓬勃发展的态势,但不论是人身险还是财险公司,都不能忽视未来潜在赔付风险的挑战。 有业内分析认为,即便短期医疗险,如果健康人群筛选和定价评估不准,患者人群更低成本更易加入,以及盘子不够大,会造成患者沉淀风险预估不足;如果健康人群无价值获得感而大量脱落,患者人群的无序就诊导致成本不可控,医疗服务管理约束有限,同样也会导致总体风险恶化加剧,出现“死亡螺旋”。 为应对医疗险的不确定风险,2019年11月,银保监会公布了新版《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首次提及健康管理服务与医保合作:鼓励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相结合,同时鼓励积极发挥对医疗费用和风险管控的作用,以及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基本医保部门等实现信息互联和数据共享。 值得关注的是,一些保险公司为了压缩赔付,对患病人群少赔、惜赔,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医疗药品的价值不能被渠道或者其他管理费用占大头,对保险而言亦是如此。”镁信健康CEO张小栋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我们认为一个合理健康的赔付率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以美国健康险赔付率数据为参考是在85%左右。【保险业内人士提到美国健康保险赔付率参考数据】 对于险企赔付率数据的差异,张小栋分析认为,并非表面上看起来高赔或是低赔的不同。 “有的公司赔得高可能是莫名其妙赔高了,因为并没有积极参与到后端的赔付管理,赔得低的公司也不知道是怎么把钱省下来的。医药产业与保险产业的融合,让保险公司能够非常清楚地,或者非常有信心地介入到后端整个健康医疗和医药的环节里面来。”他认为,镁信所探索的“互联网+医+药+险”创新模式,正受到资本关注。 每日经济新闻
保险代代摇唇鼓舌,渲染所谓保险的理赔率近乎100% 看过了2020年70份理赔报告后,我发现了保险公司不为人知的一面 作者:保险大V肆大财子 噩梦般的2020终于过去了, 纵观过去一年, 疫情的发生,让更多人意识到健康的重要性, 也把保险再次抬到了大众的眼前。 重疾险前段时间频繁上热搜,央视也对重疾保障的数据予以报导: 过去10年,重疾险为超过1亿人提供了22万亿元的保障。 有数以百万的家庭被保险庇护着。 我们很高兴的看到, 保险,不再是过去那个人人喊打放的过街老鼠了【哈哈,小代理,小传销,自己到大街上试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整个行业都在往着更好的方向前进。 2020年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无比艰难的一年,对保险行业也是如此, 但是我注意到,这里面有个让人感到刺眼的数据, 百万人赔款500亿,这意味着平均到每个人就只有5w元。 这个数字未免过于寒掺。 每过去一年,保险公司都会对过去一年的所有数据进行总结,形成理赔报告, 2020的报告,在大环境的影响下,或许我们能从中看到一点保险不一样的一面。 为此,我看了70家保险公司的理赔报告,统计了25个保司的理赔数据,发现了保司不为人知的秘密, 1、从行业相较往年的改变看 疫情期间,由于代理人和线下客户互动严重受限,展业困难, 不光数以万记的代理人面临业务困境,于保险行业也造成了沉重打击。 在2021年1月底的时候,银保监会发布了2020年中国保险业经营数据。 2020年全国保险公司保费收入4.53万亿,同比增长6.12%, 比起2019年,虽然速度有所减缓,但仍在保持稳步增长。 不过由于此次疫情,也让各大保司看到了线上展业的必要性,也算是给保险行业提了个醒。 在疫情之下,很多中小企业面对的压力非常大,支撑不住可能就倒闭了, 所以很多人担心,疫情的影响下,保险公司会不会也有倒闭的风险, 其实这种担心完全多余, 这次疫情,国家承担了大部分新冠的治疗费用,所以保险公司的理赔压力不大。 不过即使压力全部给到保险公司,也完全没什么好担忧的, 保险行业的监管部门,对每家保险公司都有偿付能力监管,也就是要求保险公司能硬刚200年一遇的大灾难(汶川地震这种是30-50年一遇), 确保自己有能力在99.5%的概率下无论发生什么事件都不会倒闭。 所以在面对疫情这样的天灾人祸的时候, 保险公司过硬的流动稳定性,不仅能独善其身,还可以发挥社会保障作用。 2、从理赔看 2020年全行业赔付支出1.4万亿元,同比增长7.9%, 赔款总额相当于十年前的全部保费收入了。 即便央视的数据显示, 过去10年,重疾险为逾百万人,累计赔款支付509亿元。 还是有人对保险的保持着固有的偏见, 认为保险“这也不赔,那也不赔”, 实际上,保险公司每年理赔报告上的数据都清清楚楚,这个问题就不应该成为问题。 拿今年各家保险公司的理赔报告来说, 不论大小公司,理赔率都在97%以上,很多公司都能达到99%、甚至100%的理赔率。 说明了绝大部分的理赔申请,最后都顺利拿到了钱。 而且各家公司的理赔时效都特别快,通常控制在2个小时-3天内。 而且如果是小额案件,理赔当天即能完成。 以平安人寿为例, 医疗险的理赔件数普遍高出其他一大截,这说明医疗险的使用率最高,实用性很强, 百万医疗险最高能报销几百万,每年保费却只要几百块钱, 不管是大病小病,满足了理赔要求就赔,保障范围相比其它保险也是最广的。 因为其高杠杆,使得很多人更青睐医疗险。 而重疾险虽然赔付件数远不及医疗险,但赔付金额却是最多的, 也证明了面对重大疾病时,重疾险能提供高额的赔付,以此来支持重疾的治疗和康复等。 3、从病种看 各家理赔报告中,都有一项数据显示,当年高发重疾的理赔占比, 比如平安人寿是这样的: 这些数据能从侧面反映出,哪几种疾病是威胁我们人类健康的最大杀手, 为此,我整理了一个表格,显示出了各家高发重疾的赔付占比,如下表: 无论男女,恶性肿瘤是重疾理赔里,占比最高的一类重疾, 其次便是脑中风后遗症、急性心肌梗塞、严重冠心病三种最常见的心脑血管疾病。 这四种重疾占据了重疾理赔的前四位,在重疾理赔中合计占比超过80%。 到这里就透露出了一个信息: 癌症和心脑血管多次赔责任实用性较强,所以如果预算充足的情况下,一般建议优先附加该责任。 其中,在恶性肿瘤的赔付中,男性的赔付集中于肺癌、甲状腺癌等, 女性则集中于甲状腺癌、乳腺癌等。 这里可以观察到,男性心脑血管疾病远高发于女性,所以更建议男性投保时附加心脑血管多次赔责任,女性主则更多关注癌症多次赔。 4、从获赔人群看 从各家的理赔报告中不难发现, 女性重大疾病占比普遍要高于男性, 近年来,全球第一大癌——乳腺癌盯上了中国女性,据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 IARC )发布的最新226万新发乳腺癌患者数据显示,有19%的患者在中国。 近几年,女性的乳腺癌发病率已快速上升。 并且女性总体重疾赔付的成本、发生率各方面都在上升,并且速度都超过了男性。 所以,女性更应该重视自己的重疾保障。 此外,重疾出险的年龄明显呈现年轻化趋势, 70后仍然是重疾出险人数最多,但80、90后重疾出险的人数相较于2019年有明显的提升。 以太平洋寿险的恶性肿瘤赔付年龄占比为例, 41-60岁的中年人是恶性肿瘤的最高发的年龄, 但18-40岁的青年人理赔占比也不容忽视,甚至比61以上的老人还要高。 所以年轻人,也不能认为自己年轻力壮就可以高枕无忧。 要尽早做好风险保障。 1、大部分家庭重疾保额不足 买保险就是买保额, 保额多少,决定了未来保险公司能赔多少钱。 但很遗憾,从各保司2020理赔报告中却看到: 很多人买的保险,保额远远不够。 在众多的年报中,我发现其中一家知名大保司的重疾件均额竟然才3.8万元! 3.8万元,这是什么概念? 这是银保监会给出的旧定义的25种重疾的大概治疗费用: 生一场大病,3.8万在天价的治疗费用面前,简直是杯水车薪, 而且重疾需要长期的药物治疗和康复治疗,这些开销都是巨大的, 更不用说其他的一些营养费、护理费、误工损失。 坦白说,10万以下的保额,都完全不够用。 一般来说, 重疾险保额=3-5年的家庭支出+康复、护理费用≈50万 所以没钱真生不起大病啊。 只有保额配的足够高,才给我们直面命运的底气。 2、大小公司理赔差距不大 很多线下代理人,卖着价格贵几万的保险,还喜欢挂着侠义道的招牌, 他们说: ——小公司没有实力,赔付没保障,而我们是大品牌,服务好,理赔快......blabla... 很多不了解情况的小白,就懵懵懂懂的相信了。 实际上大小保险公司理赔真的有很大差距么? 从各家保险公司的理赔年报中我们可以看出,这种差距几乎是不存在的。 刚刚在前面我们列出了,各家保险公司的理赔数据, 可以发现各家保险公司的理赔率都能达到97%以上, 理赔时效也基本都控制在2天内, 并没有因为保险公司的大小,知名与否而产生明显的差距。 而实际上,保险公司就没有“小”的。 想获得一块保险公司的牌照难度极高, 那些所谓的小保险公司背后可都是大资本, 比如众安保险,听上去好像名声不大,实际上背后三大股东分别是:阿里、腾讯、平安。 这些低调的保险公司呢,因为不太重视广告和营销,所以导致知名度不高,让人误以为是名不见经传的“小”保险公司。 咱们买的保险,就是和保险公司签订的一份合同,关于保障内容、理赔约定,从签订的那一刻起,就以法律合同的方式确定下来了。符合条款,保险公司不敢不赔,不符合条款,亲戚是保险公司董事也没用。 跟保险公司的“大小”压根没关系。 3、重疾病种多少的影响不大 现在市面上的重疾险,60种、80种,上百种,重疾数量越来越多。 可是真的有必要吗? 通过大部分保险公司的理赔年报中我们可以看到, 恶性肿瘤(癌症)是理赔最多的重疾,能占到重疾理赔的70%以上, 紧追其后的就是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尿毒症等几种疾病。 其余的疾病所占比例越来越小。 2007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医师协会,对25种常见且高发疾病进行了统一定义,规定这25种重疾,必须赔。 直到去年,重疾定义再次作出调整,新增了3种全新重疾,分别是: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这28种重疾占到了所有重疾理赔的95%以上, 所以,市面上那些动辄能保百八十种重疾的重疾险,更多是用来吸引消费者视线的障眼法,实际意义不大。 当然了,重疾数目确实是越多越好,但是如果因为重疾数目多而增加保费,那大可不必。 4、保险并不是中老年人专属 多家保险公司的理赔报告都显示,年轻人越来越容易被重疾盯上了, 以华夏人寿上半年理赔数据为例, 26-45岁正是恶性肿瘤的高发期,糖尿病多发在36-45岁,疾病年轻化非常明显。 其实重疾年轻化已经不是什么新鲜话题了, 现代社会工作节奏日益加快,年轻人应酬频繁、经常熬夜加班, 猝死的新闻频繁上热搜,来自各方面的巨大压力推着这一代年轻人不顾健康的“奋斗”, 再加上一些不健康的作息,不良的生活习惯, 以往好发于中老年的重大疾病,早就开始“盯”上了年轻人。 根据数据显示, 如果得了恶性肿瘤,治疗费用大约需要12-50万, 如果是急性心肌梗塞,治疗费用大约需要10-30万, 如果是长期药物治疗的重疾,比如中末期肾病,则每年都要花费5-10万用于治疗。 这些天价的治疗费用,即使有社保,这也是他们所无法承担的, 而且现在的年轻人经济压力比上一辈还要大,万一得了重疾,除了治疗费用,还有相当一段时间无法工作,在此期间的房贷车贷生活费,都是问题。 所以年轻人更该尽早将保险作为理财规划的部分,及时规划自己的风险保障。 而且年轻人身体好,买保险更容易,也更便宜, 一拖再拖,一等再等, 等到年纪大了,身体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毛病, 最后很可能会错过投保机会。 通过分析2020各家保险公司的理赔报告, 我们很欣慰地看到很多家保险公司都在新冠疫情面前承担了自己的社会责任,为维持社会稳定贡献了力量, 也很欣慰地看到,越来越多人信任保险,理解保险行业, 对于保险的一些偏见,我们能在数据中找到答案, 对于潜在的风险,我们也能在数据中得到预警。 希望新的一年保险能被更多人认可, 以上。
你不买保险,那就干保险吧 我在保险公司干了三个月:有的保险公司竟然是“三无”公司 作者:言过于诚 2019年底,我认识一位保险大姐,一直劝我买保险,我都婉拒了,2020年初,阴错阳差之下,我应大姐之邀,进了保险公司,成为一名保险代理人。 对于保险公司,我是满怀敬意,我甚至将它当做可以一展身手的大舞台,不曾想,他的水太深了。 01.你不买保险,那就干保险吧 自从认识保险大姐后,大姐隔三差五就给我打电话,聊保险,我本就是做业务出身的,并不反感他人向我推销产品,虽然未必会认真听,但至少会让对方说完,再根据自身需求,接受或是拒绝。 我高估我的耐心,因为大姐不仅电话打得频繁,往往还说个没完没了。随着和大姐熟悉起来,为了应付大姐,鬼使神差下,我开玩笑对大姐说,如果我买保险的话,我会考虑先做保险员,这样是不是我可以自己拿自己的提成? 不是无的放矢,我曾听说过,有人为了买房,看中哪个楼盘,就跑去干房地产销售,因为这样做不仅能拿到内部折扣,还能省去一笔原本给地产销售的佣金费。 令人诧异的是,大姐竟然非常高兴,她说,我早就觉得你适合做保险了,你看现在就过来吧,我安排面试。 高手,这个大姐是个高手! 但凡做过业务,应该知道,如果业务员能和客户约好具体时间,甚至具体到几点,局时,客户很难再次拒绝,见面谈的几率大增。 无奈之下,我只能说,现在工作忙,我再联系你吧。 大姐也不气馁,往后虽然减少了电话频率,但每次都会提醒我守约。我当时就有预感,我逃脱不了大姐的五指山。 2020年初,因特殊原因,原公司不能上班,于是,我和大姐站在了保险公司门口了,我转过头,看着大姐露出灿烂的笑容,一缕阳光穿过她的发梢,散落在我的身上,犹如一张精心编制的网,网住了露出尴尬笑容的我。 我不知道的是,我进了套了。 02.保险公司的胃口很好 在保险公司,我其实挺尴尬的。我这边属于小县城,年轻人基本都外出打工了,因此,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几乎都是四五十岁的大叔大妈,30出头的我混在里面,除了呵呵傻笑,就是嘿嘿傻笑。 而最尴尬的是,早会动不动还跳个舞,和这些资深广场舞者相比,我实在是太逊色了。 我一直在奇怪,为啥这个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年纪都偏大,大概一周后,我搞明白了。 作为一个保险代理人,主要工作就两个:一是开单,开单自然是让他人在你这儿买保险,这个“他人”包括自己;二是发展团队,保险公司把这称之为“增员”。 开单诚可贵,增员价更高。增员在某种程度上,比开单还重要。 因此,我所在的保险公司为了让我熟悉增员机制和如何增员,还扔给我一本册子,里面用了大量篇幅介绍“增员”和“增员技巧”。 所谓的增员就是叫“我”去拉更多的人进保险公司,而这些人会划分到我的手下,在我的开单金额和我的增员达到一定的数目后,我就自动升职,有了更高的提成和对应的职称补贴,同时,我手下开了单我也有提成。 这个机制让很多保险代理人成为了多面手,既干得了业务,又做得了人事,堪称一岗多职的典范。但也导致一个说不上不好的现象,保险代理人为了往上爬,在增员环节哪里敢挑肥拣瘦,这就是为啥保险公司有这么多大叔大妈的原因。 抛开这个现象不谈,保险公司的晋升机制还是相对公平,看实力说话,你能开单又能增员,你就干领导,没有那么多弯弯道道。 但实际上,这些大叔大妈,几乎都是由客户或潜在客户发展成为保险代理人,多数人是先买了保险,后进了公司,少数人是没买保险就进了公司,随后再买了保险。 干了超过三个月的,几乎都自购了保险。这个做法,颇有“逮着一只羊,就往死了薅”的架势。 03.保险公司的自保之道 作为新人,我免不了俗,只想着快速转正,因为公司对新人开单和转正的奖励非常丰富,如果在前三个月内开了一份保费约5000元的单,达到转正标准,加上各种激励,当月大概能拿到5000元。 因此,很多初入保险公司的代理人,若是实在没办法开单,往往会自己买一份保险。这是个精心设计的陷阱,但身在其中的人,往往都认了。 了解了这些奖励机制,我同样想过给自己买一份,但我想到等原公司恢复正常上班后,我八成是要走人的,于是暂且忍住了。 惊喜的是,进入保险公司大概20天时间,我就开单了。而这张单,却让我知道了保险公司的自保之道。 这份保单多亏了我的大表哥。 大表哥因为头疼做过检查,几个医院给出的诊断都不一样,有点担忧,萌生出买保险的想法,我作为他的表弟,他自然找到我,遗憾的是,正是因为他在医院检查了,有了档案,所以反倒是买不了保险。 过了几天,大表哥却给了我一个意外之喜。 一天,大表哥突然介绍了一位客户给我,这位客户的工作是挖掘机驾驶员,作为家中的顶梁柱,他希望给自己买一份保险,有个保障。 很显然,客户的工作有一定的危险性,他担心出现意外,想买一份意外险。和他详谈后,为了稳妥起见,我带他去了保险公司找我的上司——大姐。 不曾想,差点又没买成。 大姐很重视,喊来公司的资深讲师一起和客户聊了起来,当知道客户是驾驶挖掘机时,“资深讲师”眉头皱了起来。 “我得看看能不能买。”资深讲师语气突然变得很凝重。 还有这说法?开挖掘机的不能买? 资深讲师三步做两步,走到办公室电脑前,打开了一个表格,我连忙探头看去。 原来,这是一个关于职业风险的归类,根据上面的说法,风险大的职业,很多险种根本没办法买。 好在,我这位客户的职业风险的判定正好差一档,可以买,大家都松了一口气。 想买保险,除了职业风险判定,还有年龄限制,风险太大的事,人家保险公司压根不会干,这正是保险公司的自保之道。 有意思的是,保险公司毫不避讳这点,因为换个角度说,坏事也可以变成好事。你不信?保险代理人就会傲娇地对你讲,保险不是你想买,想买就能买。 客户买了保险后,我送了一口气,我想,我应该不用给自己买了,但我太天真了。 04.被裹挟着的保险代理人 前文提到,保险代理人往往会给自己买保险,这样就可以拿到高额的奖励,并顺利转正。你以为这样就完了吗? 在和大姐沟通后,我才知道,保险代理人更像是种在公司的韭菜。 就拿大姐来说,她目前级别挺高,高峰时,也带过将近100人的团队,团队人数多,手下开了单,她同样有高额的佣金,据她亲口说,她最多一个月拿过20万。 但保险公司可不是慈善公司,为了让保险代理人保持所谓的奋斗精神,怎么可能让员工坐享其成。 酒足饭饱后,总有人要去买单。随着职称的提升,大姐的业绩目标也相应的提升了。 大姐毅力十足,一个单跟个几年是常态,但每个月都有业绩目标,她根本不敢停下来,一旦停了,以季度结算,业绩未达标的情况下,她就会降职。而降职了自然不能再享受如此高的福利。 由奢入俭难,大姐哪怕再努力,因为小县城地域的局限性,她也有空白期。眼看马上就要降职了,怎么办? 自己买呗。于是,自己买了给家人买,家人买了又给自己买,搞到现在,她的保额几乎封顶了。什么意思呢?就是她后面想花钱买保险,也因为保额封顶,有钱也没办法买了。 当然,并非每个人都像大姐这般敬业,佛系的从业者也有。这个时候,金钱、讲师、职称三管齐下,让佛系从业者也动容。 众所周知,保险公司经常会推出新产品,而在推出一款新产品时,保险公司会投入巨大的营销费用,其中很大一笔费用,是用来奖励给开了单的保险代理人的。 在金钱的诱惑下,在讲师的鼓动下、为了维持职称的情况下,保险代理人实在卖不出保险,一咬牙,还是自己买了。 保险代理人就像巨浪裹挟着的小船,身不由己,随波逐流。 我同样没有逃脱,在我转正后的第三个月,因为没出单,在多位上司苦口婆心的劝导下,我也买了一份保险,我对买了这份保险没意见,但明白了这个场地并不适合我,于是,提交了辞职单。 05.保险公司的厉害之处 估计很人会有疑问 ,为什么身边的亲戚总有那么一两个做保险的?是因为保险公司的“增员”太厉害了,很多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的数量,是以数十万计算的! 这还不算厉害,更厉害的是,保险公司为了设计出更“合理”的产品,他们还搞出了一个职业,叫“精算师”。所谓的精算师就是“风险衡量和管理的专业人士”。这是个高薪行业,在保险行业,年薪按百万计算。 精算师多厉害?很多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都有上千种了,每年还是会推出多种新的产品,只为迎合各种受众群体,同时保证公司盈利。这些产品让保险公司赚得盆满钵满,排名前几的名的保险公司,其营业额甚至以千亿计算, 精算师功不可没。 当保险公司把险种当成产品推出来时,作为客户,等于是隔空和精算师过招。不用怀疑,一般人是算不过精算师的。 同时,新产品推出后,保险公司会拿出保费当中很大的一部分费用作为佣金,以激励保险代理人拼命干。 因此,一款新的保险产品面世后,往往都能卖得很火爆,数据非常好看,以此吸引更多消费者。 06.总结 所谓保险公司就是是以“保险”为产品以盈利为目的的机构,这个机构走的是现金流,有着大量的资金。为了产生交易,保险公司动用大量资金鼓励各个分部和保险代理人去增员和开单,这无可厚非。 但在保险公司这三个月,因为和同行打了很多交道,却发现了一个可怕的事情——很多保险公司都是“三无”公司。 一、无监督。有些保险公司为了大量增员,浑然不顾旗下保险代理人的素质高低与否,以致许多保险代理人在没熟悉险种的条款的情况下,为了赚取更多的佣金,不不仅为客户量身选择产品,反而推荐那些佣金高的产品,这些保险代理人固然有责任,但保险公司视而不见,是监督不力的体现。 二、无底线。有些保险公司分部,为了完成总公司定下的业绩目标,为了拿到奖励分成,为了让保险代理人多开单,便把保险代理人和他们的家人当成韭菜,让增员变成了增加客户,开单先从保险代理人身上和家人身上开,这是无底线的体现。 三、无社会责任感。保险公司为了自保,推出的很多保险产品完全是看菜下碟,完全无视高危工作人群,这是没有社会责任感的体现。 正是如此,随着时代的进步,保险意识的加强,本该让群众渐渐接受的保险行业却让越来越多的人反感。 保险公司真不清楚存下面分公司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吗?我看未必,因为利益,许多保险公司并没有第一时间刹住这股歪风邪气,以致路越走越歪,最后肯定是伤人伤己。
(大连)医保异地就医,门槛费和异地大病医疗怎么报销? 烦心事变暖心事,原来大连医保有这项特殊政策! 潇湘晨报01-12 最近,市民孟女士给我们来信 诉说一件烦心事儿 “您好!我是大连市退休职工,已确诊乳腺患者恶性肿瘤,因子女在沈阳工作,现在沈阳化疗,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因化疗需要多次办理住院,每次都收取1500元的门槛费,负担太重。按照规定,在同一家医院每年度不是只需缴纳一次门槛费吗?另外,异地住院大病医保如何报销?谢谢!” 市医保中心审核部郭晓岚部长第一时间给出答复 ①为什么您在沈阳多次住院化疗,每次都收门槛费? 原因是“转诊异地进行规范化疗的,年度内只承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的待遇是大连市为减轻恶性肿瘤患者负担而实施的特殊政策,并非国家和省统一标准。 在国家联网平台结算时,大数据自动处理无法识别各市的特殊情况,因此须由患者在全疗程化疗结束后,联系参保地医保中心人工审核,报销门槛费。 其中,非规范化疗(如实验用药、姑息治疗、中药治疗)、生物免疫治疗、靶向药物治疗及个人负担门槛费已经享受其它补助等,均不属于起付标准减免的情况。 “转诊异地进行规范化疗的,年度内只承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是我市医保为癌症患者减负而实施的特殊政策,在异地结算时,国家联网平台无法自动处理。因此多次住院的门槛费须经大连市医保中心人工审核后,才能完成报销。 虽然需要人工审核,但并不需要患者跑腿 按照以下步骤 通过掌上“服务大厅”即可完成申请 患者年度全疗程化疗结束后 ↓ 通过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进入“服务大厅” ↓ 点击“异地就医报销申报” ↓ 上传相关资料 (异地结算票据、明细及出院小结) ↓ 收到网上审核通过的回复后 ↓ 将相关资料邮寄至市医保中心 ↓ 报销款直接转至患者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②异地就医报销标准是什么? 转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执行就医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按照大连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异地住院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结算。 异地直接结算标准:起付标准为1500元;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除外乙类项目先行自付部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5%;超出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由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支付80%。【看黑板】 【来源:大连市医保局】
女子自称被业务员诱导,400多万元购买75份保险 女子自称被业务员诱导,400多万元购买75份保险? 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 吕高见 买保险就是买一份保障。可是,这几天,家住郑州中原区的余女士因为保险的事,却让她气愤不已。她向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反映,她在郑州中国人寿保险第七营销部业务员恶意销售诱导下,10年间共花费400多万元,陆续购买了75份保险。期间,因为负担不起续保金额,退了不少保险,损失比较大。此外,保险合同有的并非她签字,想为自己讨个说法。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郑州市分公司”)回复中否认客户余女士所投诉的相关问题,称其共购买34份保险,累计交保险费344万余元,不存在业务员代签名。 【投诉】被诱导购买400多万保险,有的并非她签字 49岁的余女士,家住中原区某个小区,早前的时候在家带孩子,平时不上班。 她介绍,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让其封闭不少。从2010年开始,她购买中国人寿保险第一份保险,到去年为止瞒着家人,一共购买了400多万元75份保险,里面有分红险、万能险等,每年续保就得几十万元。余女士说,期间换了几个业务员,后来的业务员冯经理联系她时承诺,保险利润高,钱比存在银行强,为自己做保障等,诱导她购买保险。 “只要账户里面有钱,就忽悠想办法弄走。”余女士说,此外,她还被带去听课,保险公司时常会送一些小礼品,当时好像被洗脑了一样。 “我没钱了,业务员就劝我抵押房产、借钱、贷款、刷信用卡等,还送我一台POS机。”余女士告诉记者,直到去年10月份没钱,问儿子要钱续保时,才被家人发现,现在造成夫妻感情破裂。为此,她退了61份保险,目前还剩下14份。 她给记者提供的几张截图显示,累计已交费413万余元,全部保单为75个,终止保单是59个,有效保单为14个,失效保单2个。 此外,余女士还告诉记者,部分保险合同中,她发现并非自己签名,存在他人代签行为。她觉得自己之所以购买那么多保险,是和业务员诱导分不开的,导致她损失不少钱。最后找到保险公司理论时,对方一直在推诿,从去年9月份开始投诉,至今未解决。 【探访】冯经理离开,保险公司负责人拒绝接受采访 那么,余女士向记者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 带着诸多问题,1月6日上午,记者跟随余女士一起来到了位于郑州市建设路与百花路交叉口附近的中国人寿保险第七营销部。营业大厅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上班,有客户在此咨询相关业务。 记者找到了余女士口中所说的冯经理,表明身份后,她承认余女士有在她那里购买的保险,不过否认恶意销售诱导,并称都是在客户会议上购买的,也是余女士自己签的字。“你先坐着,我马上回来。”记者想继续再了解其他情况时,冯经理以有事为由迅速离开。直到中午12点采访结束,也未见其回来。 随后,记者见到了中国人寿保险第七营销部相关负责人高先生,他拒绝接受采访,并称就此事可以聊聊,但不能作为采访内容。赔偿损失,依据是什么?“如果有记者采访,按正常流程,需要到上级公司报备,有宣传部门进行对接。”他说。 “余女士一共购买了多少份保险,花费多少钱?有无存在恶意销售诱导消费、代签名行为等?”记者留下采访提纲后,高先生表示会给出相关书面回复。 当天下午,余女士将此事投诉到了晨旭路附近的河南银保监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让余女士补充相关证据材料,如果保险公司涉及有销售诱导等违法违规行为,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受理。 【回应】否认恶意销售,不存在业务员代签名的行为 1月7日下午,中国人寿郑州市分公司给记者的情况回复报告中称,客户余女士作为投保人在他们公司自2010年至2019年共购买34份保险,累计首年期交交费120万余元,累计交保险费344万余元。 经核实,以上保单分别有三位业务员销售,经过对业务员详细约谈核实,业务员在销售过程中详细讲解告知保险责任,并未夸大宣传和恶意销售,也没有指示客户退旧买新。当时在沟通和购买保险时,得到客户认可,客户并在投保单上亲笔签名,亲笔抄录风险提示语,业务员本人没有代客户签字,而是余女士本人签名,同时公司回访客户本人接收,在回访中也未提出任何异议。 客户余女士自去年3月以来,其本人多次来到公司柜面进行保单退保,也充分告知退保有损失,但客户余女士坚决退保,累计自行退保26份,退保金额126万余元。在此过程中,公司对客户余女士的业务员了解到其有退保的想法后,也多次提醒客户退保有损失,但客户说家庭出现经济问题急着用钱,坚决要退保。 情况回复报告还显示,同时证实余女士是自行退保,退保后没有再次购买新的保险,现场有全程的录音为证。通过调查,初步判定公司不存在客户余女士所投诉的相关问题。 当晚,中国人寿郑州市分公司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张女士告诉记者,去年9月20日上午公司留的有客户余女士录音录像,她承认自己签名,不存在代签名问题。 【说法】如对签名有争议,可委托司法机构笔迹鉴定 在购买保险中,诱导恶意销售如何判定?目前,就签名一事双方各执一词,像这种情况该如何办? 对此,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赵钰涛律师接受大河报记者采访时称,保险公司的业务员销售保险过程中,应当遵循充分告知、平等自愿的原则,如果虚构高收益、高保障,骗取消费者购买保险的,投保人除了犹豫期要求退保外,还可以依据《民法典》合同编的内容提出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或者撤销合同。 赵律师表示,如果双方对是否为投保人本人签名有争议,可委托专业的司法机构进行笔迹鉴定,除本人签名外,是否有委托他人代签的情况,都需要双方举证证明。另外,还要结合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后是否缴费以及缴费年限,判断投保人投保的真实意思。 出现纠纷后,双方可进行协商,或者到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到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保险公司骗人都到这地步了,竟还有人认为保险公司不骗人 太平人寿欺骗投保人、违背诚信等五项违法行为 被罚21.5万元 中宏网山东12月17日电 (记者 陈莹)近日,枣庄银保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对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以下称“太平人寿”)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经查,太平人寿存在欺骗投保人、违背诚信等五项违法行为,总计被罚款21.5万元。 一、编制、提供虚假财务报表 经查,太平人寿7名营销人员在薪酬发放后,将其部分佣金归集其团队长进行二次分配,共计31笔、金额387931.68元,不实列支职工工资。【骗银·保.监·会】 二、委托未持有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销售 经查发现,太平人寿3名营销人员在办理执业登记之前,已从事保险销售业务,涉及保险销售业务30557元。 三、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经查,太平人寿在2020年7月10日的客户活动中使用的课件,存在根据签单保险金额,向客户赠送礼品的表述,如课件第21页存在“现场预签单5000元 华为平板”的表述。 四、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经查,太平人寿在2020年7月10日的客户活动中,将产品的历史最高收益或未确定利益,描述为保证收益。【直接骗客户】 五、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 太平人寿对保险代理人培训中使用的课件存在夸大保险产品收益、以限额限时为由进行宣传销售等销售误导内容,如:出现“会中营造浓厚升级氛围 限额 限量 限时”,“超高利率 行业第一,超高返还 行业第一”等表述。【教唆代代满大街骗人】 上述事实,有太平人寿营业执照、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佣金发放表、调查笔录、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执业登记数据、业务明细、佣金明细、违规课件、以及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等证据证明。 综上,枣庄银保监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 上述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项、《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指引》(保监发〔2012〕87号)第六条第一项、《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对太平人寿予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上述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太平人寿予以“警告,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 综上,枣庄银保监局对太平人寿予以“警告,罚款21.5万元”的行政处罚
首页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