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龙上11 kaiyongg
关注数: 8 粉丝数: 520 发帖数: 3,674 关注贴吧数: 8
出名了!韩国媒体:成都蓉城有望首次夺得中超冠军! 2025-05-04 13:19:40 来源: 邱泽云 上海 举报0分享至 这下成都蓉城真出名了。最新消息,在上轮联赛击败上海申花,历史首次登顶中超联赛后,韩国媒体“体育朝鲜”对成都蓉城了长篇报道,大赞了成都蓉城的出色表现,而且预言成都蓉城有望历史首次夺得中超冠军,其中,3个细节值得我们关注和探讨。第一个,韩国媒体报道说,成都蓉城去年就夺得中超第3名,创造了历史最佳战绩,今年更是8轮不败登顶中超,有望历史首次夺得中超冠军。该媒体表示,成都蓉城一年上一个台阶,今年更是可以参加亚冠精英联赛,状态非常出色,非常希望夺冠。第二个,韩国人徐正源也受到了韩国媒体的高度关注,该媒体表示,徐正源在成都这座拥有2000万人口的城市里,已经成为了“城市英雄”,而且有望继2011年李章洙带领广州恒大夺得中超冠军之后,成为最近14年来,第一位夺得中超冠军的韩国主帅。第三个,韩国媒体介绍了成都蓉城多位球员,包括国足新秀胡荷韬、国门刘殿座,所以防线仅丢6球,是中超丢球数最少的球队,另外,韩国媒体还表示,即将符合归化条件的罗慕洛,是中超技术最好的球员,可以媲美去年上海海港的奥斯卡,对成都蓉城的球员水平给予了高度认可。成都蓉城最近几年的进步速度确实是飞快,从一支中超升班马,到亚冠精英联赛参赛球队,再到现在登顶中超,被韩国媒体视为新赛季的冠军热门,完全是从中国成功出圈,现在真不知道,成都蓉城未来的上限在哪里了!(老邱)
6期评议4个相似案例结果不一,足协标准不统一的裁判评议不要也罢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s%3A%2F%2Fbaijiahao.baidu.com%2Fs%3Fid%3D1828941471886009658&urlrefer=d9cb9adc5f9a5a29434b8cc70e281edd 6期评议4个相似案例结果不一,足协标准不统一的裁判评议不要也罢 中超伪球迷2025-04-10 00:01广西 足协于4月9日晚公布了本赛季的第六期裁判评议结果,其中有3个判例被认定为是错漏判。毫无意外,评议结果一经公布便再度引来球迷的质疑,究其原因便是评议标准的不一致。第六期裁判评议判例5涉及到中超第4轮上海申花主场与云南玉昆的比赛,第77分钟,李可放铲先铲到皮球的情况下顺势放倒了云南玉昆的外援。当值主裁判并没有吹罚李可犯规,VAR也没有介入。 足协对这一争议判罚进行评议,并一致认为李可在铲球后踢到了对手,其力度和接触程度不构成红牌动作,但鲁莽的犯规应该出示黄牌,主裁判漏判犯规和黄牌。其实,如果仅就这个判例来看,评议结果并没有争议。但这个判例的评议偏偏引来了不少球迷的质疑,质疑的原因是足协在此前相似的判例给出了完全不同的评议结果。 这个相似判例来自第二期裁判评议,涉及到上海申花主场与北京国安的比赛。在比赛进行到第89分钟时,艾迪禁区内解围后顺势踢到了张玉宁。足协评议认为,艾迪在解围之后因为惯性踢倒了张玉宁,属不可避免的意外,且其在踢到张玉宁之后立即收腿,因此不构成犯规。对比两个判例的动作,李可、艾迪都是先踢到了皮球,然后惯性踢到了对手,仅有的一个区别是,李可在踢到对手之后没有收腿的动作,而艾迪有收腿的动作。在都发生了实质接触的情况下,按照统一标准,李可没有收腿属黄牌动作,那么艾迪收腿即便没有黄牌,那至少也应该是一个犯规动作。 评议结果完全相反的相似案例今年并非首次出现。第一期裁判评议中蒋圣龙踩踏吴亚珂和第二期评议周定洋踩踏哈达斯,这两个相似案例的评议结果同样完全不同。蒋圣龙踩踏吴亚珂的判例评议中,足协认为蒋圣龙在没有踢到皮球的情况下踩吴亚珂的小腿,动作危及吴亚珂的安全,属严重犯规应出示红牌。而在周定洋踩踏哈达斯的判例评议中,足协又认为周定洋以争抢皮球为目的,只因动作慢而踩到哈达斯,且有屈膝动作,不应出示红牌,而应出示黄牌。对比这两个动作,蒋圣龙在看到吴亚珂脱手才伸脚难道不是以争抢皮球为目的?周定洋难道不是在没有踢到皮球的情况下踩到了哈达斯?蒋圣龙在踩到吴亚珂之后的屈膝抬腿又视而不见? 在我看来,这两个动作的性质都是一样的,要么都是红牌动作,要么就都是黄牌动作,不存在所谓的一个是红牌动作,另一个是黄牌动作。而且,在周定洋这个判例中,当值主裁判在回看的时候也是受到了蒋圣龙这个判例的评议结果影响,才最终出示红牌,结果这个遵循评议结果的判罚又被足协评议组给否决了,这难道不是个笑话吗?足协的评议本应该是向球迷普及判罚规则,并对裁判起到统一判罚标准的作用的。但这几期评议下来,我们发现连足协内部都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这样的评议不仅起不到普及的作用,反而引来了球迷更大的质疑,同时也对裁判执哨工作形成了干扰。 如此标准不统一的裁判评议,在我看来不要也罢。
宠物狗咬人被踹飞,狗主人索赔!法院判了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s%3A%2F%2Fbaijiahao.baidu.com%2Fs%3Fid%3D1807869275477667300%26wfr%3Dspider%26for%3Dpc&urlrefer=cb7c1f1af120733cf48aea9c7af97cf0 宠物狗咬人被踹飞,狗主人索赔!法院判了 光明网2024-08-20 09:42 电梯里狗咬人、人踢狗,事后,狗主人要求踢狗者道歉,并赔偿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宠物狗医药费共计6万余元。狗主人的主张合理吗?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宠物狗咬人后被踢伤案,法院对狗主人的赔偿诉求不予支持。 案件经过 2023年1月的一天早上8点左右,在房山区一个居民小区,家住10楼的王女士用绳索牵引2条宠物狗,坐电梯下楼。当电梯行至6楼时,恰逢小刘欲乘电梯。电梯门打开后,在王女士劝告乘坐下一班电梯时,小刘着急上班仍上了电梯。刚进电梯,小刘就被狗咬伤小腿,随即将狗一脚踢开。 事发后,小刘立即到医院治疗,并经法院诉讼获得狗主人的赔偿款805元。 “我已经劝小刘等下一班电梯,但她明知有危险,还上了电梯。”赔偿小刘后,王女士又将小刘起诉至法院并表示,小刘在电梯内踹飞宠物狗,导致宠物狗受伤,对她的身心及精神造成多重打击,因此住院一个多月,要求小刘本人道歉、赔偿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宠物狗医药费共计6万余元。 对此,小刘不认同,认为事发起因是狗主动攻击,自己是受害者,没有任何理由赔偿。 谁是侵权方?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王女士和小刘,谁是侵权方? 首先,王女士在上班早高峰时段携犬乘坐小区电梯出行,且未给犬戴嘴套,或将犬装入犬袋、犬笼,违反了《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为违法行为。王女士虽然不存在唆使犬只咬伤小刘的故意,但其违反本市养犬管理规定的行为,在事实上导致了损害后果的发生,王女士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其次,小刘踢伤狗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王女士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案涉犬只咬伤他人构成非法侵害,被侵害人有权针对非法侵害采取必要措施。小刘将正在扑咬的狗踢开,是为了制止侵害行为,避免自身安全遭受侵害,该行为合情合理,并且从现场监控来看,小刘仅是将狗踢开,并无明显击打、重踹的行为。 因此,法院认定小刘的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不构成侵权。王女士要求小刘道歉并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王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行为人没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也就无需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小刘在被扑咬的情况下,将宠物狗踢开,是为制止侵害行为,行为正当、合情合理,且未超过必要限度,不应当承担责任。 我们需要理性地认识到:有损伤,并不意味着一定有赔偿。宠物狗咬伤他人不赔偿,反向权利人索赔,由此导致矛盾扩大、破坏和谐邻里关系,该行为不值得提倡,更不可取。 在此,法官提示,公民有养犬的自由,在享受宠物陪伴的同时,应当依法文明养犬,对饲养的动物尽到管理和看护的义务,为他人筑起安全屏障,也为自己避免陷入纠纷。如果饲养动物咬伤他人,行为人与权利人应该妥善处理,避免矛盾扩大、升级,共创文明和谐邻里关系。 转自:人民日报 来源:极光新闻 东北网
宠物狗咬人被踹飞,狗主人索赔!法院判了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s%3A%2F%2Fbaijiahao.baidu.com%2Fs%3Fid%3D1807869275477667300%26wfr%3Dspider%26for%3Dpc&urlrefer=cb7c1f1af120733cf48aea9c7af97cf0 宠物狗咬人被踹飞,狗主人索赔!法院判了 光明网2024-08-20 09:42 电梯里狗咬人、人踢狗,事后,狗主人要求踢狗者道歉,并赔偿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宠物狗医药费共计6万余元。狗主人的主张合理吗?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宠物狗咬人后被踢伤案,法院对狗主人的赔偿诉求不予支持。 案件经过 2023年1月的一天早上8点左右,在房山区一个居民小区,家住10楼的王女士用绳索牵引2条宠物狗,坐电梯下楼。当电梯行至6楼时,恰逢小刘欲乘电梯。电梯门打开后,在王女士劝告乘坐下一班电梯时,小刘着急上班仍上了电梯。刚进电梯,小刘就被狗咬伤小腿,随即将狗一脚踢开。 事发后,小刘立即到医院治疗,并经法院诉讼获得狗主人的赔偿款805元。 “我已经劝小刘等下一班电梯,但她明知有危险,还上了电梯。”赔偿小刘后,王女士又将小刘起诉至法院并表示,小刘在电梯内踹飞宠物狗,导致宠物狗受伤,对她的身心及精神造成多重打击,因此住院一个多月,要求小刘本人道歉、赔偿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宠物狗医药费共计6万余元。 对此,小刘不认同,认为事发起因是狗主动攻击,自己是受害者,没有任何理由赔偿。 谁是侵权方?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王女士和小刘,谁是侵权方? 首先,王女士在上班早高峰时段携犬乘坐小区电梯出行,且未给犬戴嘴套,或将犬装入犬袋、犬笼,违反了《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为违法行为。王女士虽然不存在唆使犬只咬伤小刘的故意,但其违反本市养犬管理规定的行为,在事实上导致了损害后果的发生,王女士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其次,小刘踢伤狗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王女士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案涉犬只咬伤他人构成非法侵害,被侵害人有权针对非法侵害采取必要措施。小刘将正在扑咬的狗踢开,是为了制止侵害行为,避免自身安全遭受侵害,该行为合情合理,并且从现场监控来看,小刘仅是将狗踢开,并无明显击打、重踹的行为。 因此,法院认定小刘的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不构成侵权。王女士要求小刘道歉并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王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行为人没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也就无需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小刘在被扑咬的情况下,将宠物狗踢开,是为制止侵害行为,行为正当、合情合理,且未超过必要限度,不应当承担责任。 我们需要理性地认识到:有损伤,并不意味着一定有赔偿。宠物狗咬伤他人不赔偿,反向权利人索赔,由此导致矛盾扩大、破坏和谐邻里关系,该行为不值得提倡,更不可取。 在此,法官提示,公民有养犬的自由,在享受宠物陪伴的同时,应当依法文明养犬,对饲养的动物尽到管理和看护的义务,为他人筑起安全屏障,也为自己避免陷入纠纷。如果饲养动物咬伤他人,行为人与权利人应该妥善处理,避免矛盾扩大、升级,共创文明和谐邻里关系。 转自:人民日报 来源:极光新闻 东北网
施密特国安首败因主裁 曾被业内专家嘲讽水平还不如香港裁判 五彩凌通演易 百家号 08-20 03:37 中超第23轮,北京国安客场0-2不敌河北华夏幸福,在冲击亚冠的争夺战中遭遇当头一棒。这场比赛也是国安新帅德国人施密特在中超赛场的首场失利。赛后,这场失利的焦点显然离不开主裁判周刚的三次判罚。第62分钟,拉维奇突入禁区,国安中卫于洋倒地铲球阻挡了球的运行轨迹,同时也将拉维奇一并放倒,主裁判周刚吹哨并将手指向了点球点。此时国安球员马上提出异议,纷纷向主裁判解释此球是先碰到了球,并不是一个犯规。门将杨智禁区内模仿了一遍于洋的铲球动作。周刚并不为所动,维持原判。最终,拉维奇亲自操刀命中,打破了僵局。如果这一犯规判是一粒点球的话,其实上半场任航在禁区内放倒索里亚诺更像是一粒点球。第20分钟,索里亚诺在禁区内与任航拼抢时倒地,从慢镜头看,任航有架肘放倒索里亚诺的犯规动作。周刚却示意比赛继续。周刚的争议判罚不止这两个,第29分钟,华夏幸福队长张呈栋在边路一个双脚离地飞铲将李磊直接铲翻在地,周刚只向张呈栋出示了一张黄牌,对此国安整个替补席上都表达了不满,认为张呈栋的犯规应该是一张红牌。如果上半场任航的犯规被吹点球,再加上张呈栋的红牌,显然国安的胜面更大。周刚因为判罚引起争议已经不是第一次了,2011年也曾经因为判罚引起争议,当时交战的双方也有国安,那是一场京津德比,上半场快结束的时候,于大宝在禁区内破门得分,主裁示意进球有效,引起了第一次冲突,随后,周刚在与边裁交流后更改判罚,引起了更大规模的冲突。争议是门将在小禁区内是否受到了冲撞,作为主裁的周刚当时的位置相当好,但他却莫名其妙的去追问处于远端的边裁,令人不解。而在这一过程中,始终被双方球员包围,却不对双方任何一名球员进行警告。那场比赛之后,时任中国足协裁委会副主任张大劁点评道,周刚的执法存在问题;周刚执法中超经验不足,出任主裁判的场次不多,而且判罚几次出错,不具执法这种重要比赛的资格。张大樵还说,周刚的水平还不如香港裁判。裁判出现误判也完全可以理解,毕竟误判是足球的一部分。近日,中国足协表示要引入录像执法,这是避免裁判执法冤案最有力的武器。
北京足球为何留不住小"梅西" 梯队断档无处接收 2016年02月17日14:13 新浪体育 微博我有话说 收藏本文刘国宝有着“小梅西”之称   稿件来源:信报   北京著名足球评论员金汕去年曾在个人社交平台发了一条呼吁信息:国安必须盯住“小梅西”刘国宝。不过,这位12岁的“小梅西”没能被国安盯住,他将 要离开北京,加盟山东鲁能青训梯队。刘国宝的父亲刘劲松表示,此前一直努力想将儿子留在家门口踢球,但北京足球青训体系的不完善,让他最终做出了无奈的选 择,这也是一个让无数北京足球人唏嘘的选择。   刘国宝是谁?   12岁破格入选U14国少   刘国宝4岁半时与大他4岁的哥哥刘国博(上海幸运星俱乐部球员、U17国少队员)被父亲刘劲松领到北京越野足球俱乐部,开始接触足球,并一发不可收拾,从此迷上了足球。   小 学二年级时,刘国宝左右脚可连续颠球500个,这要比同龄队友高出很多。三年级,刘劲松将小国宝转到北京市重点足球小学回民小学,开始参加各种比赛。回民 学校足球队与北京越野足球俱乐部合作,属北京国安队业余梯队系列,训练地点在西城回民小学。有了更好的训练比赛条件和水平更好的队友,担任队长的小国宝得 以施展才华,几年内他与队友一起帮助回民小学队几乎赢得所参加的所有比赛冠军。   2014年12月,福特中超杯梯队比赛,代表国安出 战的越野俱乐部7胜1平夺冠,刘国宝拿到最佳球员和最佳射手奖杯。2015年8月,赛事选出最佳阵容赴英超阿森纳俱乐部集训两周。第一场比赛与西索赛克斯 郡2比2打平,第二场比赛对阵埃弗顿同龄梯队,在先丢两球的情况下,小国宝上演“帽子戏法”,并助攻另外7个进球,帮助中国队10比2大胜对手。   2014年到2015年,刘国宝7次获北京市各种比赛最佳射手称号,两次荣获全国比赛最佳球员荣誉。2015年7月率队获得“谁是球王”北京赛区冠军,并以31球获得最佳射手称号。2015年,12岁的小国宝被破格选入U14国少队。   为什么要走?   北京梯队断档没地收   北京著名足球评论员金汕去年曾在个人社交平台发了一条呼吁信息:国安必须盯住“小梅西”刘国宝。不过,最终无奈的是,这位12岁的“小梅西”还是流落到他乡。其实,作为老北京,刘劲松很想让儿子留在家乡踢球,但为什么北京足球留不住这位天才小将?   2015 年梧州冬训,小国宝的表现引起了万达集团总经理石雪清的注意,负责万达“留学西班牙计划”的他多次邀请小国宝加盟,此外恒大、上港等俱乐部也对刘国宝发出 了邀请。对于邀请,刘劲松一一拒绝,他觉得已把大儿子刘国博送到上海踢球,打心眼儿里想把小儿子留在北京。   然而经过去年一整年的争 取和努力,北京足球青训体系的不完善,还是让刘劲松做出了无奈的选择:将刘国宝送到山东鲁能青训梯队。刘劲松说,北京的很多足球场地是人工草,相比天然草 场,场地质地较硬,长期进行训练,对孩子的膝盖会有损伤,小国宝和一些队友现在都已经出现了膝盖积水的问题。此外,在饮食条件上,普通学校与专业足校的食 堂伙食没法比,从为小国宝的身体健康成长考虑,他需要将小国宝送到各方面更为专业的环境去继续从事足球。   为了在北京找到能接收刘国 宝的地方,刘劲松四处奔波了很长时间。国安俱乐部一度非常看好小国宝,但苦于没有相应的青训梯队,一位高层甚至和刘劲松说,你干脆就让孩子来国安和U18 球员们一起训练吧。刘劲松苦笑着说,怎么可能呢,差6岁,训练内容完全不一样。他也找过北京市足协,市足协的一位高层也很无奈,因为也没有相应的梯队接 收。   现状   国安一线队只有3名京籍   北京足球青训体系的不完善由来已久,随着邵佳一的退役,北京国安一线队中只有徐云龙、张辛昕和侯森3位京籍球员,而在预备队里也只有李思琪、张岩和王梓翔3位京籍球员。   在1999年龄段,北京全运队中有两位京籍球员,此外该年龄段有3位京籍球员目前在上港青训梯队踢球,其中就包括刘劲松的大儿子、国少队员刘国博。   青训的缺失也导致2013年北京男足第一次缺席全运会足球比赛,当时北京U20和U18男足全部折戟,未能进入决赛圈。   信报记者 张健   小资料   刘国宝2003年4月30日出生于北京,司职组织中场、中锋、右边前卫,曾7次获得北京最佳射手称号,两次获得全国最佳球员荣誉。去年,12岁的刘国宝破格入选U14国少队,被誉为中国足球的明日之星。
男子不满爱犬被称作狗 刺伤路人获刑1年3个月 男子不满爱犬被称作狗 刺伤路人获刑1年3个月2015年08月11日06:5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4,251分享添加喜爱打印增大字体减小字体   华西都市报讯 (记者 王蕾)成都市民张先生怎么也没想到,夸路边一只狗长得乖,会被人用啤酒瓶刺伤,住进医院。8月10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 该院审理了一起颇为奇葩的案件,狗主人李某因不满自己的爱“犬”被两名路人称作“狗”,竟然将路人刺伤。等待李某的,将是1年零3个月的有期徒刑。   2014年7月31日刚过凌晨,李某在成都市青白江区某货运市场一楼道内遛狗。“这只狗还长得挺漂亮的!”张先生和朋友恰巧经过,哪知随口夸赞的一句话,却引来了狗主人李某的极为不满。“这叫‘犬’,不是‘狗’!”李某语气强硬地进行纠正。   “你这个人怎么这样,说你狗乖,你还不高兴?”为此,张先生和朋友与李某争执起来,双方进而引发“骂战”,并发生推搡。气不打一处来的李某,随手拿起路 边小卖部门口的一个空啤酒瓶,将瓶底敲破后,向张先生二人刺去。结果一人背部被刺伤,一人左膝被刺伤,两人当场倒在了血泊之中。此时,正值深夜,见四周无 人,李某立即带着狗一起逃离了现场。直到2015年5月18日,办案民警终于将李某缉拿归案,他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也供认不讳。   经鉴定,被他刺 伤的两名路人,所受损伤分别评定为轻伤一级、轻微伤,其中张先生除了背部伤口以外,还被医生诊断为左肺血气胸、左肺部破裂。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 准》,人体损失程度由重至轻划分为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和轻微伤五个等级,张先生的伤势已接近重伤。   该案承办法官告诉华西 都市报记者,本案中,狗主人李某随意殴打他人致人受伤的行为,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属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而李某庭审中自愿认罪,可酌定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李某有期徒刑1年零3个月。
1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