蚕豆之王 蚕豆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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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近三年来省级财政分成比例变化看山东“省会战略”的真金白银 近三年,虽然公共预算收入自留比例有所降低,但是济南市自留的市县级政府基金收入大幅增加了848.01亿!省级分成比重下降了23.87个百分点,在政府基金总量翻翻的情况下,省级部分仍然下降了125.53亿。 如果按照2015年的省级政府基金分成比例,2018年济南市自留政府基金收入将减少337.30亿。 想必济南市的贴民们也会明显得感到,近三年济南开始了大规模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无论是新区开发还是老城改造,无论是高架还是地铁,无论是拆迁还是拆违,都在大干快上。这期间高架建设甚至创造了多项全国记录。这背后都是离不开比之前较为充裕的钱钱钱。 当然,济南市现在做的更多的还是补过去的欠账,目前济南市的路网密度在全国同类城市中依然是倒数,地铁建设也比较落后,还需要若干年的大规模建设才能有希望改善目前的落后局面。 像同样是黄河中下游省会但已经是国家中心城市的郑州的公共预算支出还比较济南多700多亿,郑州的政府基金收入也比济南只多不少,郑州目前在建的地铁项目据说有10条之多,打开谷歌地图,郑州的新区和路网建设更是规模惊人,当然这背后也是更加充裕的钱钱钱。济南的前进之路才刚刚开始,而且任重道远,还是继续加油吧。
山东各市公共预算收入果然没有省级部分 年底集中上解省财663亿 按现行财政体制,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包括中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电网企业、高速公路和铁路运输企业等跨地区经营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石油资源税地方分成部分,以及省级管理的非税收入。2019 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 223.8 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 5.2%,其中:税收收入 134.5 亿元,增长 3.8%,主要是预计胜利油田、国家电网、山东高速集团等企业缴纳的税收增加;非税收入 89.3 亿元,下降 16.3%,主要是按中央要求,自 2019 年起暂停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同时上年部分单位资产处置等一次性收入导致收入基数较高。 中央转移支付收入1961.96 亿元。为预计中央下达我省的转移支付补助,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 1195.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 766.86 亿元。 市县上解收入 628.97 亿元。主要包括省与市县共享税收省级分成部分、出口退税专项上解、机构改革单位经费划转等。 调入资金及计划单列市上解 70 亿元。包括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 26.8 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 25%的比例调入4.03 亿元,从财政专户调入资金 5.64 亿元, 青岛市上解 33.53 亿元。 省对市县转移支付 2219.06 亿元。为省级补助市县的财力性转移支付和由市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的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方面的项目支出,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 1505.22 亿元、专项转移支付 713.84 亿元。
山东教育财政支出比例全国第一,人均财力仅全国29 2月16日,山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预算集中审查会议召开。会上,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提出,山东省应该继续加大对于教育和科技的投入力度,为山东新旧动能转换储备人才、提供动力。据了解,山东在教育上的支出,已经占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0%左右,不仅在省内各项支出中居首, 在全国来看,对于教育的高支出也是首屈一指的。   “在2018年的数据中,教育支出占比达到了19.9%,在各项支出中排名第一。而在2019年预算中,这一比例达到了20.1%。这可以为我们省新旧动能转换储备人才。”省政协委员、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徐超丽表示,同时在科技创新和人才建设上,预算报告中提到了许多新的举措。   省国资原党委副书记时民则建议,对于教育的投入应该继续提高。“教育投资每年都在涨,但我们是人口大省,要想搞好现代化强省建设, 教育好我们的下一代,必须要继续提高教育支出。”   省财政厅副厅长高剑锋介绍,山东是人口大省,教育支出占比达到20%以上,在全国范围内也是最高的。“大多数省份的教育支出,都只有百分之十几,这说明从 山东政府和财政的角度来说,对教育是高度重视的,已经尽力了。”   但同时,高剑锋表示,从目前教育保障的水平上,山东依然存在不足。“ 人均教育经费,在全国是倒数,和我们省排名全国第29位的人均财力,差不了多少。”因此,高剑锋表示,对于教育的投入,未来山东省还是要继续加强。
2018年山东省8.6万家“散乱污”企业全部完成整治 3.突出重点领域治理。一是加快推进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综合整治,7个传输通道城市1760家企业完成整治任务,对全省7846台工业炉窑开展分类整治。二是972台现役燃煤机组和936台符合要求保留的燃煤锅炉,除实施停产改造外,全部实现超低排放。 三是截至2018年底,全省41051台燃煤小锅炉全部淘汰;85951家“散乱污”企业全部完成整治,并建立动态更新和监管机制。四是全省2205家重点行业企业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督导2175家工业企业完成VOCs整治信息公开。五是开展新生产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核查工作,并对违法行为开出157万元的全国首张罚单;协调焦化、金属等有关协会开展夏季错峰运输。六是完成推进空气质量调控综合决策支撑服务体系一期验收。 2018年,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49μg/m3,同比下降14.0%;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97μg/m3,同比下降8.5%;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16μg/m3,同比下降33.3%;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36μg/m3,同比下降2.7%;重污染天数平均为9.9天,同比减少5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5.56,同比下降9.6%;优良率平均为60.4%,同比增加0.9个百分点。 传输通道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55μg/m3,同比下降15.4%;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07μg/m3,同比下降10.8%;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18μg/m3,同比下降30.8%;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40μg/m3,同比下降2.4%;重污染天数平均为13.6天,同比减少6.4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6.11,同比下降11.3%;优良率平均为51.8%,同比增加1.4个百分点。
2018年山东省8.6万家“散乱污”企业全部完成整治 3.突出重点领域治理。一是加快推进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综合整治,7个传输通道城市1760家企业完成整治任务,对全省7846台工业炉窑开展分类整治。二是972台现役燃煤机组和936台符合要求保留的燃煤锅炉,除实施停产改造外,全部实现超低排放。 三是截至2018年底,全省41051台燃煤小锅炉全部淘汰;85951家“散乱污”企业全部完成整治,并建立动态更新和监管机制。四是全省2205家重点行业企业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督导2175家工业企业完成VOCs整治信息公开。五是开展新生产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核查工作,并对违法行为开出157万元的全国首张罚单;协调焦化、金属等有关协会开展夏季错峰运输。六是完成推进空气质量调控综合决策支撑服务体系一期验收。 (三)生态补偿考核结果 2018年,省级共补偿各市资金52322万元,烟台市获得的资金最多,为4532万元。6个市上缴资金1332万元,分别是:泰安市上缴590万元、德州市上缴454万元、滨州市上缴138万元、潍坊市上缴80万元、淄博市上缴64万元、聊城市上缴6万元。 威海市因连续两年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按照《山东省环境空气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不再参与2018年每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仅获得年终一次性奖励资金。 (四)2018-2019年国家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落实情况 按照国家要求的时间节点, 2018年12月底前,7个传输通道城市应完成的重点任务共340项,已按时完成285项,未完成55项。其中,济南市应完成47项,已完成46项,未完成1项;淄博市应完成43项,已完成37项,未完成6项;济宁市应完成60项,已完成51项,未完成9项;德州市应完成50项,已完成39项,未完成11项;聊城市应完成48项,已完成39项,未完成9项;滨州市应完成50项,已完成31项,未完成19项;菏泽市应完成42项,已全部完成。 三、环保执法情况 2018年,我省生态环境部门实施处罚环境违法案件18591件,罚款11.39亿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31件,罚款4108.71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58件;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53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618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80件。
上半年山东改造老旧小区27万户 拆违5300万平方米 新锐大众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今年上半年,我省城市发展内涵稳步提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开工27万户,占全年计划的66.7%。 查处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5657万平方米, 依法拆除5300万平方米。 上半年,全省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45.7万套,开工率54.1%;基本建成26万套;全省公租房分配率达到91.1%。全省新增城市地下综合管廊63.3公里,新增海绵城市面积109平方公里。 住建投资仍是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上半年,全省房地产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预计完成投资4975亿元,同比增长8.7%,比一季度高出0.5个百分点。 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缴纳各项税收1189亿元,占全省税收收入的23.6%,同比提高2.8个百分点。 新旧动能转换重点工程加快落地开工。2018年度全省住建系统70个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已开工62个,开工率88.6%,带动住建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行业贡献率保持较快增长。 建筑业保持较快发展势头。上半年,全省建筑业实现总产值5871亿元,同比增长16.8%,外出施工产值、新签工程承包合同额同比分别增长29.4%、17.6%。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468万平方米。 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今年上半年,全省完成农村改厕93.5万户,占年度任务的63.3%。中央和省级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3.42万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33万户,分别完成3.13万户、2.22万户。累计开工建设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1330个,90%的建制镇建有污水处理设施。
评价总面积达1562.49平方公里,较上轮增加439.94平方公里 《关于调整城区及市区部分建制镇(街道)驻地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主要内容解读 一、调整的背景和过程   基准地价是以某一时点为基准,对建设用地区分不同用途划分级别,确定区域平均价格。基准地价是衡量地价水平的基础,是宗地评估的重要依据。根据国家相关规定, 基准地价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目前,我市执行的是2014年公布实施的基准地价。   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统一部署,我局于2016年初启动了更新工作,基准日为2016年1月1日。基准地价成果已于2016年12月面向社会公开举行了听证,于2017年10月通过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专家验收,并于2018年6月通过政府批复并公布实施,目前已上报自然资源部备案。   二、调整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一)紧密衔接城市发展布局   围绕市委市政府“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重要目标,在基准地价级别划分上着重体现了“一主一副”两个中心、“五个次中心”、“十二个地区中心”的规划布局结构;根据济南“携河北跨”战略布局,将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纳入评价范围,满足先行区近期土地开发需求。   本轮评价范围与上轮相比, 增加了列入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 先行区直管区的部分乡镇(街道) ,以及章丘区由高新区代管的 高官寨镇13个行政村 ,评价总面积达1562.49平方公里,较上轮增加439.94平方公里。   (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根据各开发区目前实际建设规模,适当调整所在区域土地级别的范围。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工业用地价格较现行标准调整幅度较小;依据国家产业政策,明确了新兴产业用途归属并确定了价格优惠幅度。   (三)保障民生事业发展   改变上轮参照商住用地基准地价评估的计算方式,针对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形成了独立的基准地价,下调了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公共服务用地的价格,凸显了用地支持政策。   (四)商服、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反映市场变化并保持稳步增长   商服、住宅用地主要对基准日前三年重点发展区域进行了级别范围和价格调整, 级别分布趋势由单一中心向外辐射调整为 “泉城广场”、“CBD”双中心向外辐射。   (五)新增和完善修正系数体系   紧扣济南市轨道交通建设布局,体现轨道交通因素对地价的影响,量化轨道交通对沿线土地价值的提升程度。细分地下空间的用途和层数,明确 地下三层以下不再计算地价,体现了鼓励开发地下空间的优惠政策。
1-4月济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18.8%,税收比重超85% 济南市2018年1-4月份财政收支概况 1-4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864,72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442,278 万元,增长25.5%;非税收入422,444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9.3%。 税收比重85.3%。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631,9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2%。其中:市本级支出906,999万元,下降1.6%;县(市)区级支出1,724,9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1%。 省内十七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对比情况: 我市公共财政收入增长18.8%,较全省平均增幅(8.8%)高10个百分点,高于青岛市(7.8%)11个百分点,高于烟台市(6.9%)11.9个百分点,增幅排名第1位。我市税收增幅25.5%,列全省第3位。 我市税收比重85.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77.5%)7.8个百分点,高于青岛市(78.6%)6.7个百分点,高于烟台市(73.4%)11.9个百分点,列全省第3位。 全国十五个副省级城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对比情况:我市收入总量在十五个副省级城市中列第10位,比第9位的厦门(315.3亿元)少28.8亿元,比第11位的大连(259.0亿元)多27.5亿元,比第12位的沈阳(248.5亿元)多38亿元,比第13位的西安(236.0亿元)多50.5亿元。 我市收入增幅18.8%,列第2位,比十五个副省级城市平均增幅(12.5%)高6.3个百分点。我市税收比重85.3%,比十五个副省级城市平均税收比重(83.0%)高2.3个百分点,居第4位。 济南市财政局国库处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
章丘区2018年4月份财政收支情况 一、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4月份,章丘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6766万元,同比增长32.55%。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188710万元,同比增长38.05%;非税收入28056万元,同比增长4.53%。(税收比重87.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约10个百分点) 主要收入项目情况如下: 1、增值税61186万元,同比增长21.31%。 2、企业所得税19919万元,同比增长84.03%。 3、个人所得税5897万元,同比增长21.26%。 4、城市建设维护税9571万元,同比增长23.46%。 5、印花税3585万元,同比增长30.17%。 6、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中,契税34003万元,同比增长152.89%;土地增值税12250万元,同比下降0.38%;房产税6427万元,同比增长4.73%;城镇土地使用税20093万元,增长2.72%。 7、车船税2749万元,同比下降55.66%。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4月份,章丘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4053万元,同比增长12.45%。 从主要支出科目情况如下:教育支出54996万元,同比增长16.01%;科学技术支出2080万元,同比增长1385.7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77万元,同比增长112.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03万元,同比增长119.4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393万元,同比下降8.83%;节能环保支出1193万元,同比增长50.06%;城乡社区支出117312万元,同比下降5.81%。 二、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4月份,章丘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90188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关支出476050万元,其他支出14138万元。
济南市2018年1月份财政收支概况 1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987,6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86,513万元,增长21.4%;非税收入101,113万元,下降5.7%。 税收比重89.8%。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432,7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9%。其中:市本级支出156,411万元,增长26.6%;县(市)区级支出276,38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4%。 省内十七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对比情况:我市公共财政收入增长17.9%,较全省平均增幅(13%)高4.9个百分点,高于青岛市(8.5%)9.4个百分点,高于烟台市(6.1%)11.8个百分点,增幅排名并列第6位。我市税收增幅21.4%,列全省第9位。 我市税收比重89.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83.9%)5.9个百分点,高于青岛市(83.7%)6.1个百分点,高于烟台市(81.4%)8.4个百分点,列全省第4位。 全国十五个副省级城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对比情况:我市收入总量在十五个副省级城市中列第10位,与去年持平,比第9位的厦门(106.2亿元)少7.4亿元,比第11位的大连(88.5亿元)多10.3亿元,比第12位的沈阳(86.7亿元)多12.1亿元,比第13位的西安(78.8亿元)多20亿元。 我市收入增幅17.9%,列第6位,比十五个副省级城市平均增幅(12.0%) 高5.9个百分点。我市税收比重89.8%,比十五个副省级城市平均税收比重(87.4%) 高2.4个百分点,居第6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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