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殊沙 ╰☆曼殊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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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里的校园里的薰衣草 十八岁的天空续集 chapter1 自从菲琳离开嘉英中学后,石延枫又收起了他的笑,重新把自己武装自己,容不得任何人接近。 下课了,石延枫在操场的一角抬头出神地望着蔚蓝的天空。天,下起了雨,雨点落下,似乎是老天爷落下的眼泪。石延枫看着落下的雨丝,想起了菲琳在的时候……不知怎的,他脸上被一滴滴水珠打湿了,是雨?是泪? 语文课上。古越涛正在讲台上讲着课,无意中,他看到石延枫那落魄的样子。他对大家说:“同学们,虽然,我们在第五次模拟考试中得了好成绩,但是还有第六次模拟考和高考,我看,大家就别再沉醉在第一名的喜悦里了吧,好好听课!对了,带给你们一个好消息。想知道是什么吗?”雷公笑着说:“老师,该不会是,您要和我们的裴老师结婚了吧?”老鸟一听,打了打他的头,说:“什么?裴老师要结婚了?那我不就没机会了?STAR,你猜,这个消息是什么?”可老鸟转头一看,STAR正出神地看着外面,老鸟看着都心酸了:“哎,你看,STAR又在想他的心事了。”是的,自从蓝菲琳走后,石延枫总是这样。“古老师,究竟是什么啊?我们快急死了!”林可喻还是这样的急性子。古越涛语带神秘地说:“是关于蓝菲琳的!”他故意把“蓝菲琳”三个字加重了语气。话音刚落,石延枫一下站了起来,大声叫:“蓝菲琳!蓝菲琳?她回来了吗?”三年八班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他身上,随即而来的是一阵坏笑。“笑什么?找死啊?”很明显,石延枫知道被耍了,又回复了他酷酷的样子。 这节课,石延枫一点儿都没有听进去,他的心早已经飞到了广州去了。 下课了,石延枫罕有地在座位上。他没有心情干任何事了。古越涛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了,他走过去,说:“有没有兴趣跟我走一趟?”“哼!”石延枫头也不回地拒绝了。“不去别后悔哦!这可是关于你心里面的那个人的。”“什么意思?我心里的人?听不懂!”石延枫当然是听得懂的,但他却不愿意在古越涛面前承认些什么,尽管他心里很想去。“真的不去吗?”古越涛又问:“真的吗?”石延枫正想拒绝,但此时,他脑海里闪过菲琳的影子。他没说什么,跟着古越涛走向办公室。 (办公室里)古越涛从抽屉里拿出一封信,递给石延枫。信封上面写着“TO:石延枫”,石延枫一看,认出是菲琳的笔迹,急忙夺过来看: 石延枫: 你最近还好吗?收到了你的短信,我非常的高兴。好了,先说说我吧。我来广州也有一阵子了,刚刚开始确实不太习惯,毕竟是新的环境,新的同学,新的老师,一切都跟以前不同,总会想念起在三年八班的日子。对了,班上的同学们都好吗?第五次模拟考试应该过去了吧?很遗憾,没能跟大家一起度过。大家考得怎么样?一定很不错吧!你也一定考得很好。还有第六次模拟考、高考,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我想,我们大家一定会有机会再见面的。也许,我们三年八班还能考中同一所大学呢!石延枫,拜托你,代我向同学们,还有古老师、裴老师问好吧!这次先聊到这里。我们保持联络。
狂人语录14则!大家都来乐一乐!! 1.要让我锻炼,除非把遥控器做成哑铃。 2.每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我都会掏出钱包看看老婆的照片,然后对自己说:有什么好怕的?不要灰心,难道还有什么比她更难对付的吗? 3.电脑的确可以节约时间提高工效,比如说,玩翻纸牌游戏的时候你根本就用不着洗牌。 4.别洗它,要不是这些泥,这破车早就散架了。 5.吃饱之后大家探讨了关于饥饿的问题,有人提议下次聚会探讨关于贞*的问题,我都有点迫不及待了。 6.我心血来潮地给儿子讲明白了什么是汇率,结果他现在只接受黄金作为压岁钱了。 7.请勇敢地呼吸,让我们用肺去净化这污染的空气。  8.你说这是一个连三岁小孩都能明白的问题,好,那我问你,现在我们开的是紧急会议,大家正焦头烂额,谁还有时间、有心思去找一个三岁的小孩!? 9.有些人连自己的邻居都不认识,而对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外星人却关心得要命。  10.制作纸面文件时,每份文件不得超过十页;无法压缩在十页之内的,每份可装订成一册、两册、三册……依此类推。请严格遵照执行,如下次再出现总经理撕不动的文件,将严厉追究其部门经理的责任……  11.我曾经得过精神分裂症,但现在我们已经康复了。 12.我坐飞机只坐头等舱,除非他们把我撵出来。  13.日复一日单调忙碌的生活,有时会让人忘了自己的存在,这时,你只需拿一把榔头在大拇指上轻轻一砸,便可轻而易举地找回你自己……  14.警察同志,如果我驾驶超速了,那你呢? 有时候我不答理你,有时候我讨好你,有时候我故意烦你,这便是我丰富多彩的生活。
爆笑:别让人知道我是博士 爆笑:别让人知道我是博士 人才交流会上人山人海。我拿了三个版本的简历在人群间挤来挤去,一份简历上标明的是博士文凭,一份是硕士文凭,一份是本科文凭。挤来挤去挤了大半天,不是人家不要我,就是我看不上人家,累啊! 远远地看见一个招聘台前围满了好多人。走近一看,是一家不错的医院。旁边的招聘启事上写着“博士,年薪十万;硕士,年薪七万五;本科,年薪五万”。看得我心里怦怦直跳,转悠了这么久,就这家待遇最好了。不错,就是它了,今天一定要搞定这家单位。 胳膊左右一晃,我一把挤到台前,非常利索地把博士文凭简历掏出来砸在桌子上。坐在桌子后面的一个胖子头也不抬,翻一翻:“博士?”我大声说:“对!”“能不能做胃癌根治手术?”我一愣,心想刚刚博士毕业谁有那个能耐,声音不自觉低了一个调:“不会,但能做胃切除手术。”“哦,留下一份资料吧,有消息我会通知你的。”不用多想,我知道他这是委婉的拒绝,看来没戏了。 在旁边转悠了一会,我觉得有些不甘心,就跑到厕所用水把头发胡乱搅一搅,把领带取掉,外衣披开,心想这回胖子不会认出我来了吧。 我又挤到招聘台前,慢慢把硕士文凭简历掏出来放桌子上。胖子翻了翻:“硕士?”我轻声说:“是。”“能不能做胃癌根治手术?”还是那个问题!我轻声说:“不会,但能做胃切除手术。”“还可以,不过硕士都招满了,不好意思。”我气愤,招满了还嗦什么?
测试你的相貌,比较准的说~~ 喀喀 很好玩 从此开始----你是否穿耳洞?(是接Q2,否接Q1) Q1:你眼睛瞳孔的颜色是浅咖啡色?(是接Q2,否接Q4) Q2:你的眼角形状是?(上扬接Q5,下垂接Q4) Q3:你的鼻子不算大,肉也不多?(是接Q7,否接Q6) Q4:你有明显的黑眼圈或眼袋?(是接Q7,否接Q8) Q5:你的眼睛眼白的部分很多?(是接Q9,否接Q8) Q6:你的嘴唇比一般人薄?(是接Q11,否接Q10) Q7:你的鼻头有很多粉刺?(是接Q11,否接Q12) Q8:你说话时总是慢条斯理或陷入长考?(是接Q13,否接Q12) Q9:你的眉毛浓中带乱?(是接Q14,否接Q13) Q10:你开心大笑时会掩住嘴巴?(是接Q19,否接Q15) Q11:你的双眼距离很远?(是接Q16,否接Q15) Q12:你的鼻子旁有颗黑痣(任何一边)?(是接Q17,否接Q16) Q13:你的眼睛经常很疲累,而且布满血丝?(是接Q18,否接Q17) Q14:你的眼睛(双眼)旁有一颗痣?(是接Q23,否接Q18) Q15:你的额头非常宽?(是接Q19,否接Q20) Q16:你的嘴唇颜色很暗淡?(是接Q21,否接Q20) Q17:你开心大笑时牙龈会看得很清楚?(是接Q22,否接Q21) Q18:你脸上的黑痣多还是淡痣多?(黑痣多接Q22,淡痣多接Q23) Q19:你的下巴丰腴有肉?(是接A,否接Q20) Q20:从正面看,可以清楚看见你的鼻孔?(是接B,否接A) Q21:你的嘴角明显向下?(是接C,否接B) Q22:你的耳垂厚度为何?(很厚接C,很薄接D) Q23:你耳朵的外侧棱角很多?(是接D,否接Q22)
看看自己有没有轻度抑郁症吧 看看自己有没有轻度抑郁症吧 轻度抑郁症      抑郁症是精神科的一种常见病,其中多数为轻型抑郁症。这些病人多由社会心理因素引起,具有潜在的自杀危险。但由于早期患者症状表现比较轻微或不太典型,往往容易被忽视。直到情况严重甚至发生意外时,人们才开始警觉,但为时已晚。那么,轻型抑郁症常有哪些表现呢?一般来说轻型抑郁症病人大都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临床特征:   一是轻型抑郁症病人只是感到情绪低落,闷闷不乐。遇喜事而心不爽,易激惹、敏感多疑、固执,对自己、对生活没有信心,总是感到不顺心,厌恶参加集体活动,喜欢独处。有的患者有轻度的无价值感,自认为对社会没做多少贡献。有时还表现为疲乏无力、反应迟钝、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减退、思维困难、自发言语明显减少。总之,他们老觉得“活得太累了”!   二是轻型抑郁症病人常伴有较多的神经症症状。主要为疑病症和强迫症的种种表现。例如有时患者会疑神疑鬼,尤其是怀疑自己得了大病,不断体检也难释其疑;有的会有莫明其妙的空虚感、恐惧感、孤寂感和强迫感;有的患者常感生活情趣索然,整日唉声叹气,甚至以泪洗面,反复出现轻生的想法和行为。多数病人往往会被诊断为神经衰弱或神经症。   三是轻型抑郁症病人常伴有多种多样的躯体症状,如顽固性失眠及早醒等睡眠障碍,场伴有健忘、乏力、全身不适感;找不到器质性病变的头痛、身痛、肢痛、腰痛等;无原因的腹胀、腹泻、厌食、恶心及胃部不适;莫明其妙的心慌、心悸、尿急、尿频以及涉及全身各个系统和器官的不适,但各种检查结果却均为正常。   当出现上述情况时,患者应到正规医院的精神医学专科进行检查,以免病情进一步发展,延误诊治,甚至发生意外。
无情12星座的排名 第一位:天蝎座 无论做任何事,天蝎座总是斩钉截铁,毫无余地,好象分手这回事,何尝不是?不要妄想当日恋爱时如何如胶似漆,分手后仍可做番半点朋友,对不起,天蝎反脸后真的可以不认人,而且速度如火箭,可令对方心痛欲绝。 第二位:白羊座 热血和冷血只是一刹之间。面对热情如火的白羊,别以为他分手时也会这样热辣辣,你有本事可在睡床一起身,然后发现正在拍拖的他不适合你时,便实时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点浪漫,铁石心肠,白羊真可谓数一数二。 第三位:水瓶座 一声说走便行李也不带走的水瓶,对爱情的态度依然贯彻始终,不要期望你会心软回心转意,也不要奢望你会因软功而已令心肠变暖,基本上,朋友和情人之间的层次太过模糊,加上太过理智,与其拖拖拉拉,倒不如一刀两断可能更感痛快。 第四位:狮子座 都是自尊惹的祸。无情这回事有时也要看是谁先提出,若然眼前的感情不是由狮子一方宣布死亡的话,我可以告诉大家,无论另一方如何想再重拾旧欢,结局都是于事无补,毕竟伤及了你的尊严,一刀两可能是你唯一的面对方法。 第五位:金牛座 对于一向务实的金牛人而言,既然真的决定要分手的话,你们面对的态度,就会像公事公办一样,不带半分人情可言。你们会以资料、理论及各种不同的思考模式,计算过程中的得与失,生性悭家的或许会留下一些对象自用,但主角嘛,请尽快离开视线范围。
我也很想他 1入夜,街上霓虹流淌成一条蜿蜒的小溪,我顿在街角,看着手机上闪烁着爸爸的电话号码,一时间不知道如何是好。刚才,也就是一个小时前,我掀翻了他的麻将桌。那群跟他称兄道弟的男人,肮脏,猥琐,在我的家里制造出麻将声,脏话,烟雾弹,和收拾不尽的垃圾。它们像潮水一样汹涌在我的生活里,将我仅存的一点修养和理智湮没。爸爸的一巴掌很重很清晰地落在我的脸颊上,我嘴里有了血腥的味道,没有难过,我笑:你打死我,这个家只有你自己,那你真的是解脱了。我接起电话,终于能够体会什么叫“如雷贯耳”:苏苏,你马上给我回来。声音又气又急,只会激起我更顽烈的反抗。我咬着牙说:做梦。然后挂了电话,想着爸爸此刻正在电话的那一端气得砸东西,竟然有一种报复的快感蔓延到四肢百骇。爸爸是恨我的吧。十几年前,我随妈妈去一个农家风景区旅游,我不懂事地乱跑,在一个很高的山坡上,妈妈没有拉住我一头跌了下去,山坡下都是凌乱的碎石头。而我却被一个人抱住,摔下去的时候,被紧紧地抱在怀里,竟然没受一点伤。妈妈和救我的好心人被送到医院里,妈妈当天就死了。我仍然记得医院的走廊里,消毒水的味道泛滥成灾,我的眼前都是死亡的白色和撕心猎肺的哀号。爸爸从那天起开始酗酒,喝醉了就指着我的额头骂。你个扫把星。你个坏胚子。我是个坏胚子。可是,跟我有过节的田小逝说过,苏苏,你根本就做不了坏胚子。我跟田小逝的过节要从两年前说起来了。那时候,我们还是极好的朋友,如果没有遇见那个眉目如画的男孩,也许会一直好下去吧。到现在,我只记得那个男孩太过好看,比我年长几岁的样子,每天早上去上课经过那个小公园,他都坐在花丛旁边,那里泼泼洒洒地挤满了五颜六色的月季。我经常远远地看着他,他的画板上总是一片热情似火的红。像一片热情地触摸到天堂的绝望。那些日子,因为迟到,我的名字像长在了学校的公开批评栏上,鲜红得刺目,让我想起那个男孩子画板上的红色,温暖耀眼。田小逝敲着我的脑袋说:“苏苏,你最近很不对劲哦。”我眯着眼睛装傻:“啊?有吗?有吗?”“你说谎就会眯眼睛。”田小逝揪了我的领子,自以为很凶地吼:“从实招来。”田小逝是个外表如喜之郎果冻一般可爱的女生,最喜欢的明星是《流星花园》里的花泽类,与那个画画的男生如出一辙的清秀。我说:“我遇见一个男孩,他每天早上都会在小公园里画画。”聪明如田小逝,有着猫一样灵敏的嗅觉和六亲不认的心。她说:“我也要去看。”第二天,公开批评栏上,我和田小逝的名字极招摇地挤在一起。班主任老师火大地拿书戳我们的脑袋。田小逝只是笑,也不恼。她不说,我也不说。两个女生的心思密密地缠绕在一起,谁也不想退让,谁也不敢向前,暗恋的日子如寻麻一样疯狂地生长。终于有一天,田小逝说:“苏苏,我无法再等了。”其实,我们谁也不知道自己再等什么,田小逝比我多的,不过是勇气而已。
暗夜血姬 1  森特家族在这个古老的城市已经存在了几百年,无论权利还是财富都无人能比。所以这一年的7月,大街小巷都在盛传森特·落宾娅小姐即将到来的成人典礼。就连压威教堂的教父也开始紧张的策划典礼上哪怕微小的一个细节。  父亲一直忙于政务上的事,每天很晚归来,尽管如此,我还是不止一次听见他用疲惫而沙哑的嗓音同母亲谈论我的事情,一切不外乎到时穿的衣服该说的话。整场典礼,每一个细节都被他们孜孜不倦的规划了一遍又一遍。  成人典礼,是每个孩童长大的根本标志,而能够在压威教堂举行,并且由教父亲自主持,则是少有的殊荣。我知道这是森特姓氏带来的荣耀,可不知道为什么,每每听到有人提起这件事,我便会浑身发抖,冷的不堪设想。  母亲作为一个容貌尚佳的伯爵夫人,似乎更乐忠于设计出一套又一套的衣服,令仆人做出来,然后无比骄傲的帮我穿上。我不喜欢照镜子,因此对自己的身体线条并不清楚,但是从母亲看我的眼神便能得知,这是我最美的青春年华。  女人的一生其实就是一朵花绽放至凋零的过程。而此时的我,正是一朵含苞欲放的花骨朵,最该炫耀的时刻即将到来。  还有两天时间,吃过夜餐,我换上便身装在院子内四处走动。一只黑色的猫趴在围墙上突然冲我喵了一声,莹光绿的眼睛瞪成一块诡异的琉璃,善恶难分。我颤颤的抖了下,却发现自己已经站在父亲卧室的后窗旁,屋里亮着灯,父亲和母亲的声音透过薄薄一层窗纸清晰的传出来。 他说,这次洗礼应该会让落宾娅从阴影中走出来,教父答应我们的。母亲哭泣着赞同。 天上的星都消失了,我独自站在漆黑的墙根陷入了暗无天日的回忆。 2 那是两年前的夜晚,我从教堂归来,经过一个街角的拐弯处,突然莫名其妙的摔了一跤。那天教父刚刚给我讲了吸血鬼的家族史,他说那是一个庞大而残忍的群体,以人类的鲜血作为食物。我当时还不以为然的哼了几下,只顾着数他头上为数不多的头发了。但是,谁也没有想到,半个小时以后,我竟然真的遇到了传说中的吸血鬼。 并不像教父描述的那样恐怖,相反的他让我有亲近的欲望。金色发丝,银白色瞳眸,脸色苍白。最初我以为他是落魄的英俊公爵,或者别的什么。当他伸出手扶起我的时候,我的脸就炽热的燃烧起来。心中有什么东西慢慢幻做一朵花的形式绽开,赐予无限欢快。 他微笑着捧起我的脸,说,我是吸血鬼,很不幸你是我今天的猎物。 恐惧在一瞬间漫遍整个身躯,与他掌心接触的脸部肌肤吱嘎嘎发出声音,我绝望的闭上眼睛,任由他的尖牙在颈间肆意挪动。 出乎意料的是,我没有死,月光撒在青色石板地上,映的屋舍与人的影子如此孤寂。我就这样安然的醒了。我醒过来,狠狠的落泪。事实上,我以为我会死去,或者在他尖锐的牙齿下变做他的同类。但是除了脖子上遗留的一块青迹,什么都没有发生。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所谓的爱,那个吸血鬼自此化做不可挥去的影子,在我内心深处最隐秘的地方落了脚。我甚至有些期望也变做他那样在只能行走于暗角的影子。
禁城殇 卜算子说,罕见好节,预兆丰收,易婚嫁,易外出,易开市。这年春天,雨水丰沛,阳光充足。洛阳城的上空吉云高悬,东方一片红霞久久不见散去。不晓得是不是天地人和的缘故,那一年的百姓显得特别悠闲,茶余饭后拎起来咀嚼的话题,都是桃花。洛阳城内久盛不败的桃花,和有着桃花般艳丽容貌的部家大小姐。  劫 我叫桃冉,娘说我出生的那天整个洛阳城的桃花突然绽放,极其疯狂地占据了山野林场,就连街道也弥漫着妖冶的香味。她说那是一种很甜的香味,甜到蛊惑人心。娘拉着我来到桃花林,这光媚万千的地方竟给我无比亲切的感觉,仿佛流浪者看到家的炊火,我抱住一干枝桠,吻每朵颤抖的花。那些灼热的红泛痛了嘴唇,却有一种满足感。只是,还是闻不到。什么都没有。我对娘说。冉儿不怕,你爹跟我说过几日要将着整座桃花林搬回家,让你日夜生活其中。而你该牢牢记住,闻到桃花香就意味着灾难降临。能够看见绚丽的生命就足够了。娘笑得倾国倾城,眼眸间却有散不去的忧伤。我点头,深知自己从小就不是个普通的孩子。我的鼻子仿佛一个装饰品,闻不到任何味道。直到博安的出现。博安是个尼姑。当我站在部家大堂上接受洗礼的时候,一种诱人的香味飘来,千年蛊虫般的瞬间铺满每个角落。没有缘由的,我确定那是桃花香味寻着源头望去,一个尼姑立在门前安然静雅。布鞋青衫,羽扇破钵,黑纱遮面。部家大小姐15岁的成人典礼,城内有名望的贵族聚集一堂,如此盛大高贵的宴会,尼姑的出现显然十分荒谬。不速之客,不速之客啊,娘抱着我说。我从未见过爹那般愤怒,仿佛谁夺了他的珍世之宝。尼姑被赶走之后,爹顾不得娘的阻拦,毅然将我锁进花园。不准与人接触。最初的几天,我拒绝下人送来的食物,只是不停的要他们拿酒来。夜夜狂饮,醉了便发疯般的摔东西。爹送我的古董花瓶亦在某个午夜碎落一地。那天夜里我拿起一块碎片对着胳膊划下去,疼痛袭来的时候我竟笑出了声。闻讯赶来的爹娘抱着我哭了又哭。我说我做错什么了为什么要在这冰冷的围墙内度过本该美丽的年华?爹的眉眼瞬间变了颜色,亦有着难以看清的纠缠。冉儿,我们也无可奈何。这一年,是你的劫。只有将你藏在最隐秘的地方时刻保护着才能够安心。爹临走的时候又吩咐,切记,这一年,不可相信任何人。后来娘告诉我,我3岁那年,一位游历僧人指着我说,命犯桃花劫。僧人将手覆在我尚且弱嫩的鼻子上,再拿开,已然失去嗅觉。若是闻到桃花香,劫数就将降临,娘说,你现在能闻到吗?不能。我笑着对娘说。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撒谎。只是觉得不这么说就再也见不到那尼姑了。尼姑的再次出现伴随着大雨,罕见的大。
轮回·魔界篇 我出生于黑暗笼罩着的魔界。   当我随着巨大的曼陀罗花绽放而降临于世的时候,我的母亲低头吻了吻了我的额头。她那淡紫色的双眸盛满了泪水,我听见她轻声地说:“你是香楠殿的骄傲,幽容翼。”   我在没有父亲的童年长大,在香楠殿中,我的祖父是魔界掌管花木的司花神,他清矍严厉的面孔让我在五百岁以前一直非常害怕他。他的胡子很长,垂到胸前,生气的时候他总爱捋胡子。捋到一百下的时候,巨榕林中的榕树总是无缘无故地增加一棵。   母亲经常对我说祖父其实是个很善良的人,他治理下的曼陀罗花曾经一次盛开过六百朵,百年一开的曼陀罗花是魔界的圣物,它开花数量的多少决定着魔界族人繁衍速度的快慢。   她说等我到五百岁的那天,祖父的职责就会由我继承,因为每一个司花神出生的时候,曼陀罗花会以一种神秘的力量占卜出来,在他的额间留下一枚印记,花瓣一般。   我摸了摸额头,那里有一枚凸起的印记,好像三片叠加的花瓣。   我想着自己以后也可能会有酷似祖父的刻板的面孔和老长老长的胡子就一阵不快。我坐在巨榕林间看着粗壮的枝干无限地向上延伸、延伸,让我仰头看得脖子都酸了。   如果巨榕能够伸展到天界或者别的结界去,那么我爬上去说不定就能够穿越魔界的结界,因为只有花草树木空气和水是不受结界限制的。   听长老们说除了魔界之外,还存在另外四个具有特殊神力的结界。他们的族人与我们同在一个混沌之中生活,分管着凡世的一切事物。可是他们却不和睦,要以神力的高下来分出五界中的至高无尚之族。混战中,天界的戟空以他不可预知的强大力量让其他世界的族人甘愿臣服。   传说戟空执一支雷电戬,挥动时有雷霆万钧之势。甚至他的容貌,都被当为一个神话来颂扬。   他的眸子一定是蓝色的,我在心底猜想。   蓝眸是五界中的神力最高者的标识,眸色愈深,修为愈深。祖父的眸子是翠绿色的,而母亲的是淡紫色的,可见母亲的修为相较祖父来说是浅的。   司梦长老看穿了我的心事,点头表示肯定。他说是的,戟空的眸子像海一般的蓝,和你的一样。   奇怪的是,我一出生就有着一双有别于其他孩子的蓝眸,这让魔界中的长老们讶异不已。   我问起母亲的时候她总是微笑地告诉我,我的眸子和我父亲的一样漂亮。   讲到这里她的表情会变得很温柔,看向榕树顶的目光寥远而又迷茫。这时候天空总会飘下几片榕树叶,落到母亲纤弱的肩头,会灿烂的让我瞠目结舌。   然后母亲就悄悄告诉我这些榕树可以直通天界。在天界,榕树的叶子不是黑色的,而是金色的,跟天界族人的发泽一样,灿烂,眩目,辉煌。   那戟空的头发也是金色的了?   是的,是金色的。她回答说,无限幸福地。                     从我两百岁开始,就时常去曼陀罗花下数那一个沉甸甸的花蕾,那里孕肓着魔界族人的后代。每一个受孕的女子都会得到司命神的帮助,在适当的时机将胚胎巧妙地植入花中,随着花蕾一同生长。她们等待曼陀罗花的开放,同时也是在等待另一个生命的诞生。   每一株曼陀罗花的根系都源自香楠殿的夕苑中。而夕苑的那一株最大的曼陀罗花已经有几十万年的历史了。它颇具灵性,会用柔软的藤蔓将我卷起放进它的花萼中,让我吮吸它甜蜜醉人的花露。   祖父常常警告我花露不可多喝,因为曼陀罗花露稍带毒性,喝多了会心性大乱,狂态必露,所以在凡间,曼陀罗花经常被用作毒剂供一些心怀不轨的家伙利用。然而我从两百岁一直喝到五百岁,依然健康无疾,只除了后背上会因为每十年一次的太阳的出现而隐隐作痛。   有时候我也会察看花蕾的生长情况,这对新生命来说非常重要。如果发现有的花蕾太过柔弱,我就会为它们构建一个小小的暖房,像独立的结界一样给予保护。   在我帮助祖父照看圣物的两百年间,它们都开得很灿烂,甚至超过了一千朵。   祖父清瘦矍铄的面庞上有时也会出现一丝微笑,好比十年出现一次的阳光。他笑的样子如同母亲说的,很善良,脸上的线条也因此柔和了许多。他摸着我的头发时总露出一种惋惜的表情,然后长叹一口气,把他的胡子捋个不停,吩咐我去黑崖泉畔采了黑莓抹在头发上。   因为随着年龄一天天地增大,我的头发不似魔界的其他孩子是纯粹的黑色,而是在顶部夹杂了一些金色的头发,逐渐向下延伸,细细碎碎的。从远处看就像是黑毯上织就了少许金丝线,十分特别。   我每次用黑莓汁抹在发上时头发就会变成纯黑,但是后背的痛楚却越发加深起来了。我隐约地觉得似乎有什么事即将发生了。                     在我五百岁生日那天,母亲在墨筠镜前替我梳头。因为魔界的孩子只有长到五百岁才会变成大人的模样,母亲要为他们梳理头发作为一种成人的仪式。
我只记得你的好 和莫杰重逢是我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过的事。高一的第一天,我在贴在教室外的花名册上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以为是同名同姓。可是当他走进教室的时候,我第一眼就认出了他。他变得很高,可是样子却一点也没变,和我记忆中的那张脸一模一样。我情不自禁脱口叫出他的名字:“莫杰!”他回头看到我,眼光茫然。我迎上他的目光,希冀他会喊出我的名字。可是他没有,迟疑了一下,转头和他认识的同学说笑去了。我的心一下子荡到谷底。他竟然不记得我了,但我一直记得他。莫杰是我小时候的邻居,他只比我大一个月。那时的每天晚上,我常常还没有吃完晚饭,他就会来敲我家的门,门一开,像个小士兵一样地冲进来,声音一声比一声高:“小沙小沙,你出来,我抓了一只小麻雀给你玩。”或者:“小沙小沙,我爸爸买了新的动画片,来来来,到我家去看!”妈妈喜欢亲热地摸莫杰的头,把他身上的脏衣服脱下来洗干净,让他穿着我的花外套和我一起坐在地板上玩。妈妈说:“小沙你没有爸爸了,有个疼你的哥哥也挺好。”我的幼儿园离我家只有二十米远,是一家私人幼儿园,因为妈妈没有钱送我到大幼儿园上学。而且妈妈上班远,没法按时来接我放学,每天都是莫杰的妈妈先去大幼儿园里接了莫杰,再牵着莫杰的手来接我。我不怕等,我最怕的是周小胖,老师看不见的时候,他会拎着我的小辫子拎得我满地打转。可是有一次被莫杰看见了,他像只小豹子一样地冲上去,把周小胖狠狠地压到地上,很凶很凶地说:“看你还敢不敢欺负小沙!看你还敢不敢再欺负小沙!”一面说一面用手拼命打周小胖的屁股。
原是桃花绕磐石 初遇段慕容,是江南多烟雨的季节。还有三个人随同,均是富家公子的打扮,一路逍遥着走来。然唯独他像光,直直刺入我心,自此玲珑无怨,只期盼着回眸一望。只朦胧的影象,望不清眉眼,却似命中注定,知晓这一场注定来袭的风花雪月。忽然之间,花颜怒放,连身上雪白的裙也颤颤的舞动起来。再次看到他,是在亲王爷的宴席上,我身为皇亲被当作贵宾招待,刚刚落座,便睹见那一束光。一袭绸袍, 两袖红尘,眉宇间亦沾染胭脂的气息。我的眼涩涩的痛起来,为攀延在他臂间的两名歌妓。亲王爷家传的御赐酒杯被仆人捧着绕场一周,到他那里停下来,亲王爷豪爽的笑,段公子可谓风流倜傥天下无人能比啊,今天这敬酒的礼节就由你代劳了。他不推辞,站起来接过酒杯,先为王爷倒一杯,陪着饮尽,然后在众人的喧哗中逐一行礼。我手中攥着落花绣帕,硬生生揪扯起来,动作表情均在心中一幕幕演习,只为着能够以最好的姿态面对他。我是自幼便姿色良好的玉玲珑,身在王家贵族,早已练就一番沉稳自如,所以并不虚心。但,他竟然只是漠然一笑,倾酒入杯,对饮,转身。一切不过一瞬间,别了沧海,亦找不到天涯。我如颓败的花,软软跌坐在椅子上,看着他风声笑语的同几名烟楼女子嬉笑。仪红院,粉黛成群,各具风骚。 递给老鸨百两银票,只用教我引诱男人的招数,这些,尽可归你。老鸨桃花般妖娆的腮红立刻亮了起来,眼角高挑,眸间似有朦胧的蛊惑,令人不忍抗拒。 段慕容,你会为我倾倒的。我笑着,随着姑娘们花枝招展的走进院内。 为我上课的是仪红院的花魁林宝宝。粉色珠饰锣衣,漂白纱裙,腰系青玲镂,不说眉目间百般妖媚柔情似水,单单入屋的姿态就千变万化,如初春细柳的清新夏日水草的悠然,又如桃花招展般的惹眼。 我惊叹着世间竟有这般奇妙的女子,不禁自惭起来。 林宝宝挑着柳叶眉望我。骨内不乏媚气,姿色也相当艳丽,稍加调教定当十分出色。姑娘肤色偏白,应当配以颜色喜气的衣服。 她从衣柜中翻出一件桃红色的轻纱长裙给我。再系上白色衣带,就完美无暇了。 她一边指挥我换上一边满意的看着我。 青铜立镜,朱眉碧眼,青丝垂垂,腰如细柳,靓影亭亭。 我钦佩的看着她,林姑娘果然是眼光独到,我从不知道自己能这般娇嫩。 过奖,现在媚气显出来了,缺少的就是妖气。妖气可蛊惑心智瓦解毅力。一旦集媚气妖气为一身,凭再冷漠的男人也无法抵抗。 林宝宝拿出粉盒为我面部添妆。桃色衣饰的暖加上淡蓝眼影的冷,无疑给柔嫩的外表添上一分妖艳,至于唇部,姑娘天生有着完美的唇线,只是颜色稍微浅显些,但不需要涂抹任何附属品,只消抿齿含上几下,就可渗出灵气。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我学着林宝宝的姿态摆弄腰肢,挑眉眯眼暗放秋波,效果却是十分奇怪。 若要做到真正的艳压群黛,就不能模仿他人,我骨子里生出的就是一股妖气,故行走坐立都软如泥沙,旁人看来却不为过。而你的妖气是额外添上去的,若故意扭捏则显的不协。林宝宝得意万分的看着我说。你只消记住自己是最好的,心里想着便自然起来了。 多谢林姑娘教导。我对她的话十分满意,不觉对她沦落至风尘之地的命运感到不平。想姑娘如此冰雪聪明怎甘心在此荒废一生?难道没有意中人吗?我问她。 我千方百计夺得花魁,丢弃名节,为的就是能与他有一面之缘。怎料入了红尘就再也无法回头,即使真心付出,对方也未必知晓。林宝宝满目萧然,语气也忧伤起来。
掌心里的滴泪痣 长久以来,我沉默寡言,独来独往,神情冷漠如终年不化的冰山。我沉溺在自己的世界里,不愿意走出去。遇见楚宁的那个下午,我刚刚接到了市重点高中的录取通知书。那天阳光灿烂,但我的脸上依旧笼罩着阴霾。那是一条长长的街,行道树还未长成,因而日头有点毒辣地从身后斜劈而下。我看着眼前自己的影子,有几许落拓地附着在地面,忽然觉得厌恶它就如同厌恶自己一般。我迅速地掉头就跑,我不要看到这个黑糊糊的,鼻涕般甩不掉的影子。可是我一掉头就撞进了一个人的怀里。稀里糊涂间,只依稀嗅到了很好闻的青春健康的清淡香味。抬头,眼睛瞬间被一张英俊的面庞灼伤。一个男生怎么可以生得那么好看,五官精致却不失阳刚之气。我怔怔地看着他,忘了说对不起。他笑了:“不要说你是被我的英俊吓晕了哦!”我忽然讨厌他了,我向来讨厌自以为是的男生。我没有和他搭讪,说了对不起,从他的身旁一闪而过。走出好远,不知道为什么,我竟又回头去看他。没想到他也在原地往我的方向张望。在我回头的那一刻,他的笑容再次绽放,让七月的阳光失却了光彩。他把手拢在嘴边,对着我喊:“右眼角下有滴泪痣的女孩,我记住你了!”我转身,大踏步地走,不再回头。泪流下来,爬过那颗滴泪痣。我没有资格与任何人一见钟情,一个连亲生父母的疼爱都得不到的女孩还想奢望得到谁的爱呢?所以,我想我和这个男生不会有交集。再次看到楚宁,是在学校的迎新晚会上。他在舞台中央,坐在一张高脚椅上,抱着吉他的姿势优雅无比,边唱着歌边用一边脚轻轻打着节拍。而他美好的脸部轮廓在聚光灯的照耀下,越发俊朗。他唱的是一首我从来没有听过的歌。他唱道:“最初那次与你相遇,是我一生最美的际遇,那天的阳光很和煦,你的神情却很忧郁。来不及问你的名字,你已悄然翩翩而去,而你眼角的那颗滴泪痔,泄露了你忧伤的往事。那里埋藏着怎样的秘密,是我今夏忘不掉的谜。这一季很快就要过去,让我虔诚地期许,求上天给我一个奇迹,能让我再次与你相遇……”我的心在他的歌声中浮浮沉沉。这样的悸动从来都不曾有过。那颗滴泪痣上又有小蚂蚁啃啮般的微痒。这个男生总是能让我流泪。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对我这样念念不忘。我起身,走出了大礼堂,身后依然有他动情的歌声在追随。我突然改变了方向,往后台走去。他在如潮的掌声中退场。见到我的时候,他的惊讶可想而知。我说:“有时生命中是会有一些奇迹的。”他笑了,他说:“那首歌是你给我的灵感。我叫楚宁,你叫什么?”我说:“我叫林寞离。”他浓眉一挑,说,好奇怪的名字。我问他,楚宁,你可以单独为我再唱一遍刚才那首歌么?”楚宁说,当然,本来就是为你写的歌。说着,他背起吉他,和我离开了大礼堂。
苏米米的甜酸之夏 (一) 苏米米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就是睡不着。好嘛,终于也尝到了失眠的滋味了。苏米米想起自己曾经因为看到小帛的黑眼圈而笑话她的情景。那时小帛很疯狂地喜欢上了外校的一个男生,每天都要给他写一封情书,还会每天想他想得睡不着。不过后来小帛发现那个男生玩游戏玩得昏天黑地,有次玩“星际争霸”甚至把和小帛的约会都给忘记了。小帛一气之下,就把他给“甩”了。还很有感触地对苏米米说了一番话:“当你把一个人想象得太完美的时候,若发现了他一点点的瑕疵,那种失望之大,足以毁灭了你对他所有的好感。” 苏米米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像小帛那样,想一个男生想得睡不着觉。苏米米睁着眼,看看睡在对铺的小帛。她睡得真香。自从那个外校男生的完美形象在小帛心里被彻底毁坏之后,小帛就再也没有提过失眠的事了。苏米米羡慕地看着酣睡中的小帛。乱乱的发遮住了她的半边脸。隐隐还能听到微微的鼾声。苏米米笑笑,想起了那个男生好看的侧脸。 苏米米心想,要不要告诉小帛,自己也喜欢上了一个男生了呢?算了,还是不要了,小帛那张大嘴巴,指不定就把事情传得全校皆知了。还是在心里留一个秘密,自己和自己分享吧。苏米米咬着自己的小指头,又是一阵胡思乱想。等到天际快要发白了,才囫囵睡去。
月牙公主的幸福木棉 7岁的夏天:恋上果冻布丁  7岁那年,我和小伙伴们在木棉树下捉迷藏。手帕蒙住我的眼睛,我小心翼翼地前行,伸长手臂艰难地向前摸索。听到前方有人偷笑,我扑过去,不想却被撞得眼冒金星。待小伙伴们手忙脚乱解开手帕,手帕已染上斑斑血迹。  爸爸从医院带我回来时,江旭扬还蹲在我家门口。妈妈说怎么劝他他都不肯起来,他说如果不是自己躲到木棉树后偷笑,颜颜是不会撞伤的。后来,伤口倒是长好了,可我额角上多了一条月牙形的疤。一天我从学校跑回家委屈地扑到妈妈怀里哭,我说我再也不要穿公主裙了,他们叫我月牙公主。呜呜,可王子不会喜欢脸上有疤的公主。妈妈哄着我,然后看了一眼客厅。  江旭扬正从客厅跑出去,桌上留下几本被他翻乱的童话书。我和妈妈找到他,他坐在木棉树下哭得抽抽嗒嗒。我拉他回去,他用手狠狠地捶着木棉树说:“颜颜,那疤都怨我,我长大了娶你。你是我的月牙公主,行吗?”那条疤依然还在,而我心里的伤却渐渐愈合了。我和旭扬继续一起上下学,一起做作业,一起玩。我有很多朋友,可旭扬的朋友只有我。小伙伴们私底下说,江旭扬长得那么好看,可太闷了。  我拍着江旭扬的头说:“我知道你整天不高兴是因为我。那些事都过去了,你不用内疚。妈妈说医院的阿姨能祛掉那条疤的,只是要等我长大些,等到我不怕疼时。”  过了好久,江旭扬才从衣袋里翻出几块巧克力糖,说,颜颜你吃糖。我不情愿地接过糖。自从那次捉迷藏之后,他有好吃的都会留一些给我,好像是为了赔罪。我一点也不喜欢。  江旭扬偶尔也会有高兴的时候,就是范叔叔来看他时。那个周六,我在楼下踢毽子时,一辆黑色小汽车缓缓地驶了过来。几分钟后,江旭扬站在阳台上喊我的名字。我想了想,还是上了楼。  范叔叔带来了美味的咸水鸭、香脆的米酥……江旭扬最喜欢的是飞机模型,而我最馋的是果冻布丁。当时果冻布丁只有在最好的商场才买得到,好贵的。  我刚把旭扬剥好的蜜桃味果冻布丁放进嘴里,妈妈就来找我回家,她说奶奶来看我。我说奶奶不是三天两头来吗?妈妈瞪我一眼,我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跟江阿姨说再见。  可我根本没见到奶奶。妈妈把房门一关,说,颜颜你给我记住,从今以后周六不要再去扬扬家。我委屈地问为什么,爸爸也走了进来,凶巴巴地说,不为什么,不许去就是不许去!  我坐在房间里烦烦地打开课本,心里想的却是:果冻布丁好好吃,江旭扬那家伙会给我留几颗吧!  傍晚,旭扬可爱的笑脸出现在我家门外时,我喜出望外——哇,他手里居然有两袋比他的笑脸更可爱的果冻布丁!
我心里只有你没有他 NO.1  我抬起头,看着安替的眼睛,认真地说,安替,我喜欢上一个人。  哦,是吗?安替眼神躲闪着避开我的目光,低下头往我的杯子里加冰。他知道我喜欢喝冰可乐,即便是在这潮湿阴冷的初冬季节,也一样。  我想我是火热的,我需要冰块来冷却我的温度,可是沉默的安替,他只能让我燃烧。我突然一下子抓住安替的胳膊怔怔地问他,安替,难道你不想知道那个人是谁吗?  安替摇摇头,小尾,我知不知道一点儿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快乐。安替!我的手指一点一点陷入安替的肌肤,一字一句地说,可是安替,告诉你,我一点儿都不快乐。  疼痛让安替的眉头皱了起来,那微微卷起的眉帘特别地让人心疼,安替低下头去,含糊不清地说了一句,小尾,我跟你一样。  我缓缓松开抓住安替的左手,重重地靠在沙发的后背上,胃猛烈疼痛起来,不一会儿,苍白的脸开始扭曲变形。  安替看着我焦急地问,小尾,是不是胃疼?  我点点头,看着安替离去的背影。  很快,安替端着一杯热奶茶过来在我身边坐下,用胳膊揽住我的肩头,原味奶茶的浓香扑鼻而来。  我喜欢这样的状况,这样的气味,也喜欢这样的疼痛,所以我才会大口大口地喝冰可乐,把整个胃全部冻透,然后疼痛。那么安替就会买热奶茶给我,他看着我,那么怜惜的眼神让我触摸到真实的幸福。  可是我从来都不说,我以为这么多年,安替他会懂我。如果他不懂,那是上天没有赐予我们缘分。所以我宁愿一个人孤单地站在星光下的泥路上,蹒跚而行,也不愿意改变方向。  奶茶的香甜和温暖让我的胃部很快舒服起来,我的身体重新注入了鲜活的力量,整个人又明朗起来。  安替捏捏我的鼻子说,小尾,答应我,以后不要再吃生冷的东西了,好不好?  我嘴巴一撅,哼,才不,干嘛要听你的?  安替笑笑没有再说话。  这一页就这样跳了过去。
周笔畅快乐天堂鸟  笔笔是个快乐的小孩,方方的眼镜,天真的眼神,看着她,心情总会莫名地好起来。  笔笔的歌声浑然天成,自然流畅,在女孩子中绝无仅有。  笔笔单纯,善良,重视友谊,是值得依赖的朋友。  笔笔时不时的喜欢耍宝,小把戏得逞后便露出慧黠、得意的俏皮神情。  心地纯净的小孩子眼神才会纯净,眼神纯净的小孩,笑容才纯净,看,她笑得像一只快乐的天堂鸟。  大家好,我叫周笔畅。不过,现在更多的人都叫我笔笔。  可以说,我出生在一个音乐世家,妈妈、外公、外婆、姨妈、舅舅等都是从事音乐工作的。虽然爸爸不是做这一行的,但他绝对是个音乐爱好者。  不过家里人并不希望我玩音乐,他们觉得这一行太苦,也太累,他们给我取名周笔畅,就是取“文笔流畅”之意,希望我长大可以当个作家、记者什么的。  但我喜欢唱歌,据说我出生时,哭声都比别的孩子大。^-^刚会说话不久,就可以纠正爸爸唱跑调的歌了。初中时,周杰伦、陶吉吉正当红,我疯狂地迷上了R&B,我太喜欢那种自由自在,不做作的感觉了。教声乐的妈妈不喜欢,她弄不明白又跳又哼的我在做什么,她总是试图教我一些民族的唱法,嘻嘻,我才不想学呢,她的那种唱法太落伍了。我们的这种战争,每次都以妈妈的失败而告终“我再也不管你了”,她说。可能我们之间已经产生代沟了吧。  我越来越喜欢音乐了,我觉得音乐能给我带来力量,让我的生命充满希望。高一的一天晚上,我跟爸爸妈妈摊了牌,“我要学音乐!”我知道他们肯定会反对,但我坚定地告诉他们:“我不怕,既然喜欢,什么困难我都能克服。”  高考的时候,我以681分的好成绩考上了广州星海音乐学院社会音乐系。我知道妈妈为此很不高兴,因为以我的成绩完全可以上北京广播学院或中山大学了。所以我更要做出些成绩回报爸爸妈妈。  上大学后,我参加了一系列的比赛,得了很多奖。不过,真正改变命运的,还是2005年夏天的这一场超级女声。原本以为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唱歌比赛,海选的时候我就唱了一首《普通朋友》,然后晋级。一切都是普普通通的,没有丝毫波澜。20晋10的时候,我唱了一首张惠妹的《解脱》,几位评委老师纷纷起立中,柯老师说:“你拯救了歌坛。”我只是傻傻地笑,说实话,我有点心虚,会不会太夸张了,我的心怦怦直跳。  就是从这个时候起,我想我的生活开始改变。因为我开始在各种媒体上看到自己的名字,有点欣喜,也有点怪怪的,不知道怎么形容才好。因为以前比赛真的很多,总是没结果,最多小火一下下,这次也没有抱什么太大希望,可忽然就火成了这样。  之后我幸运地成为广州赛区冠军,并进入到总决选。接下来的比赛变和激烈而残酷。PK的艰难,评委的难以取舍,好朋友的离开,歌迷的热情。  我想这五个月的经历我会一生难忘吧,它让我在最短的时间里,成为最红的歌手之一。虽然这并不是我的本意。与各位选手既是竞争对象,更是好朋友,我们有一样的梦想,一样的执著,还有很多说不完的话题,而且,我们总是心有灵犀,说一些别人听不懂,只有我们自己才懂的笑话。一想到易慧偷吃东西我就想笑,想到赵静怡撒娇的样子也想笑,还有黄雅莉,我们都喜欢打篮球。那时候,我们很热闹,很开心。  比赛结束了,我得了亚军,很不错的成绩,我一点也不遗憾。因为在喜欢我的笔迷心中,我已经是冠军了。我知道有那么多人喜欢我,喜欢听我唱歌,这比什么都重要。我不想把结果、得失看得有多重要,我努力做到这一点。  现在我出门时,会有很多人看到我就尖叫:“啊!周笔畅!”然后就有人跑过来要签名,有人拿手机要拍照。说真的,我不太理解为什么有人会看到我时手会抖,或者“啊!”那样尖叫。我即使看到陶喆也不会这样。我只是会觉得很尊重他。  还有几次,我在宿舍里穿着睡衣,就有记者提着很大的照相机,摄像机冲进来就拍。我……有时候不喜欢这样。吃饭的时候就想安安静静地吃饭,可是却不能。  以前也想过当明星的风光,但自从参加这个比赛之后,我又不这么想了。因为我只是单纯地喜欢唱歌,喜欢大家能够认可我的歌,我并不喜欢做明星的生活。  我希望自己是个普通人。我希望我在台上唱歌给大家听,也希望在台下时还是跟以前一样,做个普通人。我希望跟何炅老师一样,有一份自己的职业,比如做老师,然后在业余时间里登台演出。
深深深呼吸 1、  夜幕已经渐渐黑了下来。夏小蓓还在街心的天桥上看下面来来往往的车流。然后她转过身来,把背靠在栏杆上,慢慢的把头仰下去,仰下去,任长发在风中飘飞。有大片大片的云朵蔓延过城市的上空。天空那么灰暗,就像夏小蓓黯淡的心。昨天夜里爸妈吵架了,“离婚”那个词从他们口中跳脱出来,强烈地刺激了夏小蓓的耳膜。夏小蓓一个人偷偷地躲在被窝里哭,感到无助极了……  “HI!”有人打断了她的思路。  夏小蓓睁开眼来。一个高高的男生立在她面前,长长的影子罩住了她。“看,画得像不像?”男生递过手里的画板来。画上那个长发在风中飘飞的纤巧女孩,一看就是夏小蓓。“呀,画得真好!”夏小蓓佩服得重新抬眼仔细打量他。是她喜欢的那种清瘦的男生,有干净凌厉的眼神。他也看着夏小蓓:“你好像……不开心?”夏小蓓垂下眼帘,不说话。  “来,做个深呼吸,你会觉得轻松好多!”说罢,他夸张地做了个深呼吸的动作。夏小蓓忍不住笑了,不由自主地也深深呼吸了一下。仿佛,心头的阴霾真的散去了不少。  道别的时候,夏小蓓知道了他的名字叫张唯宁,是刚转学到这座南方城市来的。临走前,张唯宁把那幅画送给了夏小蓓,又说:“心情不好的时候,或是紧张害怕的时候记得深呼吸,很管用的,真的。”夏小蓓看着张唯宁离去的背影,把自己的画像小心翼翼地卷了起来。
曾经砍翻过13个日本兵英雄!来敬个礼再走~~ 回敬小泉参拜:老子曾经砍翻过13个日本兵! 老兵档案:于德元,现年90岁,原籍河南省洛阳市,汉族,1935年被编入西北军杨虎城将军特务团(即警卫团)三营一连,任少尉连副,先后参加过西安事变和“八一三”淞沪会战。在淞沪会战中,他被日军打伤3处,下颌处至今留有弹片。 1937年8月,在淞沪会战中,中日双方参战的官兵总数有近百万。参加过这场会战的洛阳老兵于德元昨日回忆道:“那是一场惨烈的战斗啊!” 1935年,于德元加入了西北军杨虎城将军特务团(即警卫团)。1937年淞沪会战打响后,杨虎城将军抽调十七路军精悍力量组成赴淞沪增援团,于德元就在其中。 1800名热血男儿每人配1把4公斤重的大刀、1挺机关枪和6颗手榴弹,向上海进发。抵达上海后,他们被编入88师,死守外滩。那里地势低洼,战壕挖了不到1米深就渗出水来,战士们就站在齐腰深的水中与敌人激战。敌人装备精良,日军坦克就在对面逞凶,空中还有飞机扔BoB!!!,但战士们高喊着“决不能让日本人把阵地攻下来”,宁死也不愿做亡国奴! 机枪扫射,炮弹横飞,战士们浴血奋战。很快,战壕里的水就变成了红色,不断有人在受伤、牺牲。每当有战友在身边牺牲,于德元就会大喊一声:他NAINAI的! 有一次,于德元正在掩体旁射击,只觉得额头一热,两眼顿时什么也看不到了,原来是一颗子弹擦着他的额头飞过去了,鲜血糊住了他的眼睛,但他根本顾不上包扎,继续战斗。随后的几次战斗中,于德元的左腿、脖子先后被子弹打中,但只要还能动,他就一定要坚持打下去。 很快,子弹打完了,不知是谁大喊一声:“我们不能再退了,哪怕只剩一人一枪一弹,也要坚持到底,与阵地共存亡!”于德元抽出大刀就冲了上去。在西安时,于德元就是大刀班的兵,对日本人的刀法有过研究。拨、挡、刺,他施展着自己的刀法,上来就把一个日本兵的头砍了下来。还没等他喘息过来,另一个日本兵又上来了。大刀翻飞,血肉四溅,于德元不知道战斗是何时结束的,只觉得眼前的日本兵渐渐少了,一停下来,他只觉手脚酸软,回想一下,自己砍翻了13个日本兵。 经过了一个多月的拼杀,到1937年10月返回陕西时,1800人的队伍就剩下了600余人,于德元也因长期泡在水中,得了很严重的关节炎。但他仍未下火线,随后又到山西打鬼子。 那段历史在“抗战老兵”于德元脑海中留下了深深的印记。 采访结束时,老人耍起了他的那套刀法,他那60岁的大儿子和他一起舞了起来。老人仿佛又回到了68年前那炮火连天的岁月……
亲情的感动~~~转 我的家在一个偏僻的山村,父母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我有一个小我三岁的弟弟。有一次我为了买女孩子们都有的花手绢,偷偷拿了父亲抽屉里5毛钱。父亲当天就发现钱少了,就让我们跪在墙边,拿着一根竹竿,让我们承认到底是谁偷的。我被当时的情景吓傻了,低着头不敢说话。父亲见我们都不承认,说那两个一起挨打。说完就扬起手里的竹竿,忽然弟弟抓住父亲的手大声说,爸,是我偷的,不是姐干的,你打我吧!父亲手里的竹竿无情地落在弟弟的背上、肩上,父亲气得喘不过气来,打完了坐在炕上骂道:"你现在就知道偷家里的,将来长大了还了得?我打死这个不争气的。"  当天晚上,我和母亲搂着满身是伤痕的弟弟,弟弟一滴眼泪都没掉。半夜里,我突然号啕大哭,弟弟用小手捂住我的嘴说,姐,你别哭,反正我也挨完打了。  我一直在恨自己当时没有勇气承认,事过多年,弟弟为了我挡竹竿的样 子我仍然记忆犹新。那一年,弟弟8岁,我11岁。 弟弟中学毕业那年,考上了县里的重点高中。同时我也接到了省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那天晚上,父亲蹲在院子里一袋一袋地抽着旱烟,嘴里还叨咕着,俩娃都这么争气,真争气。母亲偷偷地抹着眼泪说争气有啥用啊,拿啥供啊?弟弟走到父亲面前说,爸,我不想念了,反正也念够了。 父亲一巴掌打在弟弟的脸上,说,你咋就这么没出息?我就是砸锅卖铁也要把你们姐俩供出来。说完转身出去挨家借钱。我抚摸着弟弟红肿的脸说,你得念下去,男娃不念书就一辈子走不出这穷山沟了。弟弟看着我,点点头。当时我已经决定放弃上学的机会了。 没想到第二天天还没亮,弟 弟就偷偷带着几件破衣服和几个干巴馒头走了,在我枕边留下一个纸条: 姐,你别愁了,考上大学不容易,我出去打工供你。我握着那张字条,趴 在炕上,失声痛哭。那一年,弟弟17岁,我20岁。
三生石 前生                                           听乳娘说,她出生的时候嘴里就衔着这块杨梅般大小,通体鲜红的石头。家里人议论纷纷,不知是吉是凶。娘就到山上的女娲庙求签。     娘回来后一句话也不说,和爹关在房里商量了半天。一个月后,家中的后山建了一座佛堂。那天,娘亲自下厨烧饭。吃饭时爹和娘都一言不发,只一个劲往她碗里添菜。深夜,她睡得正熟,朦胧中连人带被被卷了起来。年幼的她吓得大哭大叫,娘,娘,爹,爹……等她终于从棉被中挣脱出来,却发现自己置身在一个陌生的地方。阴暗幽凉的殿堂里面,风无声的在空荡荡的屋檐穿行,几缕烟气充斥在空气中,迎面青灯下,一尊像露出笑脸瞪视着她,狰狞的样子。她“啊”的大叫一声,转身向外跑去。门口竖着很大一块石碑挡住了去路,上面写着“早登彼岸”。娘的声音幽幽的从身后传来,奈儿,以后娘会陪你住在这里,潜心向佛,以求早日赎脱你的罪孽。     娘说这句话时神情很奇怪。她一直记得她的眼神,黯淡而无奈的。此后再也没有提起把她带到后山上来的原因。只是将那块她下生时衔在嘴里的石头用青色的丝线络好,佩在她的胸前。                         于是从她懂事开始,就生活在这座佛堂中,再也没见过爹,再也没离开过这座后山。唯一陪伴她的就是凛冽的山风和青灯古佛。很多时候她坐在佛堂后的山崖边向下张望。大片的流云从头顶划过,峭壁下是一片森林,偶尔在深夜会听到野兽的嚎叫,凄厉的声音像在呼唤什么。     她不清楚自己要在这座佛堂里住多久,娘说是一直。不清楚一直是多久。后山的桃花开了又败,直到十八岁那年,她想,一直或许就是一辈子。                         那天,她又坐在后山的崖边发呆。突然一阵似紧似慢的马蹄声传了过来。崖下出现了一个骑枣红马,穿雪白长衫,腰间别萧的男子。这是她除了爹之外一生中见过的唯一一个男人。他向上张望着,披散的长发被风吹起,面如刀削,眼似电光。她就这样呆呆的震慑在他的威严下,贪婪的留恋着他的面孔……那夜,他的脸再次出现。在梦里他带她骑着马驰骋在辽阔的草原上。她的脸醺然的仿佛那年的桃花。突然漫天乌云翻滚,一声霹雳,从天而降一块鲜红大石把马斩成两段。他们跌落下来。石碑立在他们的中间,上面刻着“早登彼岸”……     几天后,爹把她和娘接下了山。又过了几天,有人给爹送来成箱的金箔玉器,牵来上百头牲口,还有一件通红的嫁衣。    临行前,娘塞给她一把三寸长的金鞘匕首。她说,奈儿,收好它,以后会有用的。记住娘曾对你说过的话,早日赎脱你的罪孽。     门外的锣鼓声由远及近。她突然回转过头来,娘,有件事我一直不明白。                         说吧。孩子。
在你心中有这样的一个人吗? 你们可能相爱过,你们也可能喜欢着彼此, 但是,为了什么原因你们没能在一起? 也许他为了朋友之间的义气,不能追你。 也许为了顾及家人的意见 ,你们没有在一起。 . 也许为了出国深造,他没有要你等他。 也许你们相遇太早,还不懂得珍惜对方。 也许你们相遇太晚,你们身边已经有了另一个人。 也许你回头太迟,对方已不再等待。 也许你们彼此在捉摸对方的心,而迟迟无法跨出界线。 . 不过即使你们没在一起,你们还是保持了朋友的关系。但是你们心底清楚,对这个人,你比朋友还多了一份关心。即使不能跟他名正言顺的牵着手逛街,你们还是可以做无所不谈的朋友。他有喜欢的人,你口头上会帮他追,心里却不是很清楚你是不是真的希望他追到。 . 他遇到困难时,你会尽你所能的帮他,不会计较谁又欠了谁。男女朋友吃醋了,你会安抚他们说你和他只是朋友,但你心中会有那么一丝的不确定。每个人这辈子,心中都有过这么一个特别的朋友,很矛盾的行为。一开始你不甘心只做朋友的,但久了,突然发现这样最好。 你宁愿这样关心他, 总好过你们在一起而有天会分手。 你宁愿做他的朋友,彼此不会吃醋,才可以真的无所不谈。 特别是这样,你还是知道,他永远会关心你的。做不成男女朋友,当他那个特别的朋友,有什么不好呢?你心中的这个特别的朋友...? 是谁呢? 很多的感情,都因为一厢情愿,最后连朋友都当不成了,常常觉得惋惜,可惜一些本来很好的友情,最后却因为对方的一句喜欢你,如果你没有反应,这一段友情似乎也难以维持下去,这也难怪有些人会因此不肯踏出这一步。 因为这就像是一场赌注,表白了之后不是成了男女朋友,要不就连朋友都当不成了。有些事不是你能预料的,或许对方不在意,你们还可以是朋友,但却已经不如从前的好。也是可惜,也是遗憾!但还有没有可能是另一种情况,你可能永远都不甘心只是朋友. . . . . (完)  
有一种美丽总在放弃后…………………… 每一次默默的放弃, 放弃某个心仪已久却无缘份的朋友,放弃某种投入却无收获的事, 放弃某种心灵的期望,放弃某种思想, 这时就会生出一种伤感,然而这种伤感并不妨碍我们去重新开始,在新的时空内将音乐重听一遍,将故事再说一遍! 因为这是一种自然的告别与放弃,它富有超脱精神,因而伤感得美丽!   曾经有种感觉,想让它成为永远。 过了许多年,才发现它已渐渐消逝了。 后来悟出:原来握在手里的不一定就是我们真正拥有的,我们所拥有的也不一定就是我们真正铭刻在心的! 继而明白人生很多时候需要一种宁静的关照和自觉的放弃! 世间有太多美好的事物,美好的人。 对没有拥有的美好,我们一直在苦苦的向往与追求。 为了获得,忙忙碌碌, 真正的所需所想往往要在经历许多年后才会明白,甚至穷尽一生也不知所终! 而对已经拥有的美好, 我们又因为常常得而复失的经历而存在一份忐忑与担心。 夕阳易逝的叹息,花开花落的烦恼,人生本是不快乐的! 因为拥有的时候,我们也许正在失去, 而放弃的时候,我们也许又在重新获得。 对万事万物,我们其实都不可能有绝对的把握。 如果致意去追逐与拥有,就很难走出外物继而走出自己, 人生那种不由自主的悲哀与伤感会更加沉重!  所以生命需要升华出安静超脱的精神。 明白的人懂的放弃,真情的人懂的牺牲,幸福的人懂得超脱! 当若干年后我们知道自己所喜爱的人仍好好的生活,我们会更加心满意足! “我不是因你而来到这个世界,却是因为你而更加眷恋这个世界。 如果能和你在一起,我会对这个世界满怀感激, 如果不能和你在一起,我会默默的走开, 却仍然不会失掉对这个世界的爱和感激-- 感激上天让我与你相遇与你别离,完成上帝所创造的一首诗!” 生命给了我们无尽的悲哀,也给了我们永远的答案。 于是,安然一份放弃,固守一份超脱! 不关红尘世俗的生活如何变迁,不管个人的选择方式如何, 更不管握在手中的东西轻重如何, 我们虽逃避也勇敢,虽伤感也欣慰!  我们像往常一样向生活的深处走去,我们像往常一样在逐步放弃,又逐步坚定! 有一种感觉总在失眠时,才承认是“相思”; 有一种缘分总在梦醒后,才相信是“永恒”; 有一种目光总在分手时,才看见是“眷恋”; 有一种心情总在离别后,才明白是“失落”; 有一种美丽总在放弃后,才知道.....
========╰☆╮人若能转世,那么我的爱...╰☆╮========= 你若曾是江南采莲的女子,我必是你皓腕下错过的那一朵。 你若曾是那个逃学的顽童,我必是从你袋中掉落的那颗崭新的弹珠,  在路旁草丛里,目送你毫不知情地远去.... 你若曾是面壁的高僧,我必是殿前的那一炷香,焚烧着,陪伴过你一段静穆的时光。因此,今生相逢,总觉得有些前缘未尽,却又很恍惚,无法仔细地去分辨,无法一一地向你说出。 若不得不分离,也要好好地说声再见,也要在心里存着感谢,感谢她给了你一份记忆。若是你仍然一定要知道,那么,请你往回慢慢地去追溯,仔细地翻寻,在那个年轻的夜里,有些什么,曾袭入我们柔弱而敏感的心。在那个年轻的夜里,月色曾怎样清朗,如水般的澄明和洁净。真想和你一起,走上那条美丽的小路。有柔风,有白云,有你在我身旁,倾听我快乐和感激的心。我的要求其实很微小,只要有过那样的一个夏日,只要走过,那样的一次。而朝我迎来的,日复以夜,却都是一些不被料到的安排,还有那么多琐碎的错误,将我们慢慢地慢慢地隔开,让今夜的我,终于明白。所有的悲欢都已成灰烬,任世间那一条路我都不能,与你同行。不管我是要哭泣着或是微笑着与你道别,人生原是一场难分悲喜的演出,而当灯光照过来时我就必须要唱出那最最艰难的一幕..............
有一种爱,让你不再受伤 也许……爱,会让一个人受伤,虽然那是你的最爱……   也许……情,会让你黯然落泪,虽然那是你的最真……   夜,一个人,歌声,一遍又一遍的回放……有没有一扇窗,能让你不绝望?有没有一种爱,能不让你受伤?   也许……有一种爱,顷刻间穿透黑夜的窗,在你的冰冷的心底里,投下一缕阳光。暖暖的,带着淡淡的芬芳,让你的沉睡的心慢慢苏醒。   也许……有一种情,瞬间划过如墨的夜空,在你迷失自我的前方,燃烧着自己,默默的,不带有一丝的忧伤,为你照亮漫漫长路的方向。   这,是友情。   它,没有爱情的痴迷与疯狂,没有亲情的挂肚牵肠。它是一杯清醇的水,在你不需要的时候,从不会用心去品尝。   它,像一把旧的雨伞,哪怕破到断了筋骨,依然努力的为你遮挡着,承受着你的困惑与迷茫。   它,是雨后的彩虹,在你梦想的时候出现在你的天空,飘着翠绿的芳香,浸润着你的心房,望着它远去的背影,心里满满的都是希望。   你,牵住它的手,你就找到了快乐的天堂。它给你的拥抱,顷刻间让你增添了力量,她会医好你所有的伤痛,让你的眼中不再有悲伤的泪光。   你,把烦恼分些给我吧,这是它对你最大的要求。你,把快乐留下来吧,这是它对你最大的奢望。   你,需要它的时候,它无怨的来到你的身旁,它,离开的时候带走淡淡的忧伤,远远的,挥着眼中的那离别的惆怅,远远的……似一颗星晨,永远的陪伴在你身旁   你,在我的心中,在我的梦里天堂……
【文】郭敬明的37句话 1 青春是一道明媚的忧伤~~~~ 2 我没哭,可是眼泪流下来了~~~ 3 我希望有一天可以和你背上行囊,看没有看过的山,走没有走过的水,挥霍没有挥霍完的青春,纪念无法纪念的纪念~~~~ 4 青春是一滩水,无论是摊开还是紧握,都无法从指缝中淌过单薄的年华~~~~ 5 我突然就觉得自己像个华丽的木偶,演尽了所有的悲欢离合,可是背上总是有无数闪亮的银色丝线,操纵我的哪怕一举手一投足. 6 那些曾经以为念念不忘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过程里,被我们遗忘了 7 我是卖女孩的小火柴 8 记忆想腐烂的叶子,那些清新那些嫩绿早已埋葬在时间刻度的前段,惟有铺天盖地的腐烂气味留在时间刻度的尾部。 9 曾经以为念念不忘的东西,总有一天会变得面目全非。 10 时光没有教会我们任何东西,却教会了我不要轻易地去相信一个神话;而神话最让人膜拜的地方就在于它的不可信! 11 灯影浆声里 天犹寒 水犹寒 梦中丝竹轻唱 楼外楼 山外山 楼山之外人未还 人未还 雁字回首 早过忘川 抚琴之人泪满衫 萧萧扬花落满肩 落满肩 笛声寒 窗影残 烟波桨声里 何处是江南 12 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东西就 那么忘了。 13 终于相信时光倒转只不过是个美丽的神话,骗骗小孩子的,但是如果可以的话,请再编一个故事骗骗我,好吗? 14 你给我一滴眼泪,我就看见了你心中全部的海洋 一年老一年,一日没一日,一秋又一秋,一辈催一辈 一聚一离别,一喜一伤悲,一榻一身卧,一生一梦里 寻一夥相识,他一会咱一会 那一般相知,吹一会唱一会 15 我在河的对岸观望我的青春,看的平静而伤感 16 牵着你的手,无论是在哪里,我都感觉像是在朝天堂奔跑。 17 物是人非是我见过最狠毒的词语 18 时间没有等我,是你忘了带我走 19 我颠覆了整 个世界 只为摆正 你的倒影 20 当日子成为旧照片当旧照片成为回忆,我们成了背对背行走的路人,沿着不同的方向,固执的一步一步远离,没有雅典,没有罗马,再也没有回去的路. 21 影子和影子的交替让时间变得迅速。
※经典爱情故事※转[配<<我心永恒>>看会更有感觉] 一天,一个男孩对一个女孩说:“如果我只有一碗粥,我会把一半给我的母亲,另一半给你。”小女孩喜欢上了小男孩。那一年他l2岁,她l0岁。   过了10年,他们村子被洪水淹没了,他不停地救人,有老人,有孩子,有认识的,有不认识的,惟独没有亲自去救她。当她被别人救出后,有人问他:“你既然喜欢她,为什么不救她?”他轻轻地说:“正是因为我爱她,我才先去救别人。她死了,我也不会独活。”于是他们在那一年结了婚。那一年他22岁,她20岁。   后来,全国闹饥荒,他们同样穷得揭不开锅,最后只剩下一点点面了,做了一碗汤面。他舍不得吃,让她吃;她舍不得吃,让他吃!三天后,那碗汤面发霉了。当时,他42岁,她40岁!   因为祖父曾是地主,他受到了批斗。在那段年月里,“组织上”让她“划清界线、分清是非”,她说:“我不知道谁是人民内部的敌人,但是我知道,他是好人,他爱我,我也爱他,这就足够了!”于是,她陪着他挨批、挂牌游行,夫妻二人在苦难的岁月里接受了相同的命运!那一年,他52岁,她50岁!   许多年过去了,他和她为了锻炼身体一起学习气功。这时他们调到了城里,每天早上乘公共汽车去市中心的公园,当一个青年人给他们让座时,他们都不愿坐下而让对方站着。于是两人靠在一起手里抓着扶手,脸上都带着满足的微笑,车上的人竟不由自主地全都站了起来。那一年,他72岁,她70岁。   她说:“10年后如果我们都巳死了,我一定变成他,他一定变成我,然后他再来喝我送他的半碗粥!”   70岁的风尘岁月,这就是爱情。
古龙笔下十种男人 (转载) 一、圣人型: 代表人物:李寻欢 这种类型的男人,武功高强,重情重义,渴望自由,视功名利禄如粪土,以德报怨,待人以诚,德高望重,人所共钦。总之,他们是江湖的泰斗,正义的化身,游侠的崇拜偶像,武士的精神之父,他们内心强大,人格健全,高高在上,掌控一切。充满悲悯精神,为了朋友和道义,常常不惜牺牲自己。 李寻欢显然是这样一个人,出声高贵,李家是朝庭显族,“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自己本身也是武侠小说中“文凭”最高的大侠,殿试三甲之一。不过他全然不在乎,宁愿做一个天涯浪子。他武功高强,“小李飞刀,例不虚发。”是江湖流传得最久的一个神话,却又从不滥用,他的传人叶开说:小李飞刀是用来救人而不是用来杀人的。他重视感情,一生只爱过林诗音一个女人,而对美丽如林仙儿的诱惑,也丝毫不放在心上;但更珍惜情义,为报龙啸云救命之恩,不惜浪迹于妓院,自毁形象,却把自己心爱的女人让给自己的结义大哥。这是一个几近完美的人,对古龙来说,他原本就是先入为主地写了这样一个十全十美、无懈可击的英雄形象,人见人爱、人人崇拜的偶像。不过过犹不及,古龙用力太过,反倒使李寻欢显得非常假,或者说“近伪”。这个世界并没有上帝,也不需要上帝,没有人有资格在他人面前拥道德上的优势。所以,当李寻欢用一种怜悯或居高临下的态度显示自己的人格高尚时,他已经是个可怜者。 如果让我选择,我希望可以做李寻欢世界之外的陌生人,如果不行,就做他的敌人。做他的敌人,比做他的朋友会轻松一些。 圣人型的男人,在古龙书中还有一个沈浪。不过沈浪的人格比李寻欢健全得多,内心也强大得多。只是情感上有点婆婆妈妈,犹犹豫豫,弄不懂自己到底喜欢谁,结果伤害了白飞飞,也伤害了阿飞。
我要吃冰激凌~~~鬼~故事 菲菲和小文是一对恋人,菲菲可爱而有点任性;小文则温和而成熟。朋友们都戏称他们一对正好是“静若处子,动若脱兔”。   他们两人相恋已很久,菲菲已经有点沉不住气了,她天真的问小文为什么还不娶她,而每次小文总是笑呵呵好像开玩笑似地对她说:   “小孩子,你还没到该结婚的年龄呢…”   于是菲菲拔拳就打,但每次都如配合好一般由小文一把握住她已减速的小拳头,另一只手去拧她的鼻子或抱她的头,再买点东西哄她就能把她的嘴堵住了,菲菲最喜欢吃雪克的香草冰激凌,一年四季,风雨无阻。于是,有时候就会出现这种情况:问题很多,答案只有一个。   这一天晚上,菲菲和小文和以前的老友相聚,老友带来了妻子和只有6个月大的小毛头。小孩子很好玩,菲菲把她抱在怀里差点没搓成一个肉球,小文也很喜欢;而且小毛头似乎更愿意坐在小文的腿上,她对小文笑,小文也对她笑。菲菲看在眼里,心里又开始“翻腾”了。   晚上回家的路上,两人沉默着走了很长一段,   “我们为什么不结婚?我们也可以有一个这么好玩的小孩的!”菲菲按惯例先急了起来。   “小孩子不是宠物,菲菲,养小孩不是为了好玩。”   “那你究竟是如何打算的?小文!”菲菲有点憋气。   “我在等你,菲菲,你心里仔细想一想,你是否真的做好了结婚的准备?”小文的口气似乎破了惯例。   “你在说什么?”她好像没听懂,但显然心里很吃酸。   “菲菲,结了婚一切都会不一样的,那是过日子,而不是拿着玫瑰和冰激凌谈恋爱…我怕你没思想准备到时候会接受不了……”   “什么!你在给我瞎掰什么?我们现在还不是已经住在一块儿了吗?!”她开始有点怄气了。   “菲菲啊,…很多事,你还不懂…”   “你……”菲菲“腾”的火了起来“你什么时候口气跟我爸爸一样了?!你别跟我说下去了!我情愿你去买冰激凌来!”   “别这样,菲菲…”   “什么别这样!我现在什么都不想说,你去给我买雪克来!”   “……”   “你倒是给我去买啊!”菲菲不知是因小文的沉默还是自己无中生有突然发起了脾气,“怎么?连这你都不肯了?你不爱我了吗?你是不是从来就没爱过我所以一直不肯跟我结婚?!”菲菲开始被自己气出眼泪来。   “菲菲,你别乱猜啊。”此时两人已走到家门口,这是两人合租的公寓,小文还没说完,菲菲已夺门而入,小文紧跟了进去。   一小时以后,菲菲把自己锁在卧室里,她平躺合扑在床上,不知是因止不住的眼泪还是心里莫名的惊慌,她依旧一个劲儿在那儿抽噎,从来没这样大吵过,或者应该说,她从来没这样大动肝火过,小文则从头到尾几乎没开过口,可他的平静对菲菲而言一如火上浇油。   “他为什么不理解我?我究竟做错了什么?这个混蛋、木头、铁罐子、死兔子、大混蛋……”时间一点点流逝,菲菲终于在咸咸的泪水中睡着了。也许是胸口紧压着床的关系,她做了个非常奇怪的梦:她梦见一大罐雪克冰激凌向她飞来,浓郁的奶油香草味几近让她窒息,她喊:“小文,少一点吧…我不要这么多了。”可她没看见小文,而快融化的冰激凌和迎面袭来的冷气已使她难以承受,“小文啊,我不要了,……你别买了,我再也不要了……”可依旧没有小文的回答,她终于被压的忍受不了,惊醒过来。   菲菲翻了一下有点发麻的身子,狠狠的喘了口气。她觉得浑身一阵阴冷,一个晚上没盖被子,鼻子赛住了,此时窗外已有了朦胧的晨光。   “菲菲,你醒了吗?”门外传来小文的声音,他竟守了一夜?!   “嗯……”菲菲转过身,看着门。   “你别起来了,我先走了。”小文的声音很轻。   “你去哪儿?”   门外沉默了一会儿“我……走了”   “小文!”菲菲提了下已有点发痒的嗓子“你还在生我的气吗?昨晚那些话,都是我的不对,我……再好好想想。”最后一句话,她好像是对自己说的。   “再见,菲菲……要乖阿”   “哦……”   当太阳照到床上的时候,菲菲被大作的电话铃惊醒,之后的事,在她记忆中已变得模糊不堪,她只记得一个男人的声音通知她:小文出事了!然后就是散发着浓烈的消毒水气味的医院,再是太平间,唯一清晰的,是小文那张惨白而眉宇安详的脸…… 菲菲哭了,泪水顺着上一晚干涸的泪痕止不住的落,火辣辣的咽喉已哭不出声音,她坐在医院的走廊里,一动不动,只是默默的落泪,不停的。小文的哥哥走上来,正是他打电话给菲菲的,   “别哭了,会伤身体的……小文……他一直喜欢你快乐的样子……”   “他……怎么死的?”菲菲的声音犹如干枯的树叶刮着地面。   “他半夜三更骑自行车出去,不知干什么,只买了罐冰激凌,…然后,就被一个酒后驾车的司机撞了…夜里1点送到医院时,已经……” 菲菲一惊,身子晃了一下,那个令人窒息的梦,那朦胧的晨光,那门外的……菲菲好像听见有什么东西撕裂在她心里,   ……我再也不要冰激凌了,小文……你别去买……小文……别走………
【转帖】醉尽胭脂泪--记杨逍 有十年了吧,距离那个心动神驰的暖冬。 窗外鸟儿的稠啾亦听了年复一年,弹指间,铅华尽换。 许多事也改变了,许多人也淡漠了,物是人非,用不了沧海化作桑田的决绝。人世间短短的间隙,生命里长长的岁月,抓不住的,流逝如水。十年间壮壮的誓言,牵住的手,信赖的人,经历了时间的沉淀,最终留在身边的,有点患难与共的默契。 或许生活是越过越苦,于是给了人类成长的机会。成长中,如今屡屡握在手中的把玩,谁会想过,可经历多少岁月的考验。 每个人都是这样吧,不同的热情交予不同的年月,时过境迁,一种热情涣散,另一种热情犹正云蒸雾蔚地逐渐凝重。于是许久以前念过的那些人,那些事,那些感动,经历了岁月的阻隔,显得黯淡了,冷却了,模糊迷离了。一点咀嚼代表了一个时代,一代代地品下去,曾经的狂热终是成了浮华的光影,褪进了回忆。李小龙的硬朗武功,mark哥的英雄本色,原本的高大英气伴着那一时的辉煌逐渐走出人们的视野,所谓经典,不过是蒙在渺渺的时间灰尘里人们一时的感伤追忆。 也许这世上本没有永恒。 一切都是瞬息的,相对的,偶尔的一点唏嘘,间或的一丝惆怅,静一静心,也可以转瞬即逝。患得患失的人容易短命,生活里的现实世俗哪可忍得不着实际的白日梦,于是人们轻易地背弃曾经的心情总是可以理解的。一起喜过的,一起伤过的,一起追味深究过的,现如今,多少成了命里的插曲,一点点掩埋进曾经的热情。 又或许,存有着的永恒并非具体的,局限的,却是抽象的,笼统的,定性的,好像那永久神秘的、永恒的爱情。 曾经同我谈遍《倚天》的老友便是这样吧。当张无忌与赵敏成为了一段昔时的佳话,终于失掉了曾有的魅力。后来的徐志摩与林徽因,后来的紫霞与至尊宝,后来的孟丽君与皇甫少华。。。她是喜欢爱情的,爱情里的浪漫温情,永远不乏主角,于是心里的热情一遍遍易角。我喜欢她天真地接过黄磊的感性,煞有介事着那句亘古不衰的唱词--许我一个未来~~~也喜欢她肉麻作有趣地继承周星星的假深沉,故作痴情地承诺那句诲人不倦的评弹--爱你一万年~~~曾经的年少轻狂,伴着那一次次的开怀大笑见证了我们的童年、少年,不同的人,相同的爱情,点亮那一段略显晦涩的青春。 只是,还要只是,当我们无所顾忌地畅谈,我心里那一段厚重的追思,断然不可磨灭。朋友喜欢的爱情,我亦喜欢。朋友感动的故事,我亦感动。然而所有的爱情故事,最终唯独一个《倚天》,鲜活的,温情的,紧紧驻留心底,成就岁月里一个“永恒”。只因一味《江城子》,只因一阙《鹊桥仙》,只因那道似无情却有情的朦胧意境,无意中,扣紧心弦。动情甚深,动心甚重,于是《倚天》里的爱情超然于岁月的无情,永恒地驾驭了我的心情。 人言,久赌必输,久恋必苦。 《倚天》里,上一代一个杨逍,下一代一个赵敏,便由于心头那措手不及的爱情,就此尝遍世间苦楚。于是这两个人的传说就这样流传下来,惊天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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