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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的先进文化是要学习的,但不能照搬 日本有许多先进的技术和文化值得借鉴,但是要有选择,取其精华。 关于偶像文化,表面上一群小女孩唱唱歌跳跳舞说说相声,不黄不暴,健康向上,学一下也无妨,但最近看下来有点问题。 我是很喜欢井上和这个女孩的,我不是针对她,而是针对围绕她身上发生的一系列事情,这个当然不是她的责任。 一个普普通通的还在上高中的女孩,没有什么特殊的技能和才华,也没有在奥运会或者什么国际艺术体育大赛上得过什么大奖,没有为国家和人民作出什么特殊贡献,却在几个月时间里又是在几万人出席的大会上发表讲话,又是登上好几本杂志的封面,各种吹捧溢美之词到了肉麻的程度,原因只是她有张漂亮的脸蛋。 请问这对她个人的成长有什么好处,对广大三观还在塑造期,思想还不是很稳定的青少年发出了什么样的信号?为我们教育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理想作出了什么样的导向? 你不必通过自己刻苦努力,勤奋学习,只要有张漂亮脸蛋,就可以出大名,挣大钱,奔向人生坦途,让众人瞩目,这是日本畸形的资本主义商业文化利用了井上和这个天真无知的女孩,同时也给广大青少年提供了完全错误的人生道路的路标。 必须指出,我绝不是反对大家欣赏乃木坂的歌舞综艺节目,工作学习劳累,看看几个女孩子唱歌跳舞放松身心是无可厚非的,我自己也经常观看。只是我们对其中可能对广大青少年发出的错误引导应当保持一定的警惕。
偶像不是演员,也不应当去努力做演员 任何想以演员作为奋斗目标的偶像都没搞清楚偶像和演员的区别。 演员的目标是演好角色,他最好让观众记住他演的角色而忘记他本人。一个演员可以今天在这部戏里演皇帝,明天在另一部戏里演出乞丐,大家不会觉得不合适。他演皇帝,大家也只会在看电影那一个特定时段把他当皇帝,不会在生活中当他是皇帝。角色和生活是可以分开的。 偶像的要求截然不同,我们不希望偶像去扮演任何角色,我们只想看到她扮演自己,我们喜欢的是她本人在人生这个大舞台上的真实表现,她的整个生活,她在做偶像时期的人生经历就是我们粉丝观赏的一部大戏,为什么有的偶像火,因为她和队友的爱恨情仇,各种互动本身表现出了极大戏剧性,让粉丝看得津津有味,而且粉丝还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到这场剧目里,这些戏剧就发生在生活中,没有预先编制的剧本,你无法预知走向,这比任何事先设计好剧情的影剧都要刺激得多。 演员在演戏时是演员,下了班就做回自己,而偶像没有上下班的概念,一天24小时只要暴露在粉丝眼睛里的都是他的工作时间,不管他是刻意的还是自然的,他都是在表现自己这个角色,他要演好自己这个角色,我们喜欢的是她这个人,所以粉丝不会刻意地区分生活中的她和舞台上的她,粉丝不会说:这段时间是表演时间,所以偶像表现出来的不是他本人的性格。不必当真。偶像哪怕是在舞台上,她所说的话都会被当做是她真实性格的表现,而没有人说“这是剧本,导演安排的台词,不可当真。“ 所以偶像和演员是不同的两种职业,要求不一样,观众的内心期待也不一样。偶像自成一行,不是演员的预备实习阶段,也不应该当作通往演员道路的跳板。
偶像不是演员 偶像和演员不仅不是一回事。而且正好是相反的要求。 对于偶像来说,必须经常出现在粉丝面前,很多时候不出现粉丝就忘了你了。演员的主要精力放在演戏上,没有这方面考虑。以前有个演员要演一个农民角色,导演先让他到农村体验生活一年,和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最后举止作派,干起农活来一举一动完全和农民一模一样,导演才让他演戏。为了演好一个角色,花一两年时间在公众场合消失,专心琢磨体会对演员来说是很平常的事情,要换成偶像这么干粉丝早跑光了。 另外演员最忌讳的就是没事上电视综艺节目,你上电视多了,观众都熟悉你了。到时候你演出一个角色,观众一看,这人我认识,他什么性格脾气我熟悉,那观众还怎么进入你演的角色里,他光想着你本人了,你塑造角色这个任务就失败了。所以说作为一个演员,没事上电视混脸熟就是不务正业。 但是作为偶像,就是要让粉丝熟悉你,喜欢你,当你成为一名偶像去拍戏的时候,观众买票入场去看的是你这个人,而不是你演的角色。这和观众去看演员演戏的心理期待是完全不同的。所以经常听到粉丝说,不希望自己偶像去演戏,因为演员要扮演各种角色,而粉丝只想要偶像演出自己这个角色。 所以认为做偶像做的好就可以或者适合拍戏,以及河里把在影视剧里出任角色当作一种对于高人气偶像的一种奖励的做法,其实是荒谬可笑的。做偶像的经验是对当演员的一种妨碍而不是帮助,这是想当演员的小偶像需要认清的。
客观来说这事不能怪偶像 直播看过,完全就是两个小孩子。我相信两个小偶像没有这么大的胆量,也没有这么高的智商能写出调侃前辈的段子来。小学生是写不出博士论文来的,你叫他抄他也不知道上哪本期刊抄去。 说到底,小偶像就是起个播音员的作用。别人给她们稿子,她们照着念,而且也没念好。大家不会以为央视新闻里边播音员的讲话是播音员自己写的吧,还是说播音员可以说:“这篇社论的内容和我的观点不符,所以我不想播了”。那样的话还不如直接和领导说我要辞职。 小偶像年龄都偏小,士大夫对她们来说既是上级领导又是老师和家长,你一个一般职工领导骂你几句你不还得忍气吞声,小偶像怎么可能对领导说不,那样的话可能直接就被到付了。 为什么粉丝会追着小偶像不放,因为粉丝感到自己偶像被冒犯了,那就是自己被冒犯了。需要发泄自己的怒火。而发泄怒火需要有具体对象,偶像直接上台表演的,有视频有名有姓有微博,你说台本是士大夫写的,是领导要她们说的,对不起,领导我不认识,不知道具体姓名,想发火也找不到人。例如你买到商品有问题,当然直接跑到商店去找营业员发脾气,尽管你明明知道营业员不是商品生产者也不是质量检验员,你只是需要一个发泄怒火的对象而已。 说到底饭偶像就是感性压倒理性的产物,人一追星,智商就下降啊。
48系的粉丝真的一点法制观念也没有 如果我是老板,我是不敢用48粉丝做手下的,你让他去做生意,几百万的生意连合同也不签一个,钱白白送出去,货没到手货质量不达标,没合同你都不能上法院告他。 现在48饭圈不就是这个情况吗?你几百万投出去了,小偶像连个资源水花都没有,于是粉丝要刚运营,其实哪来那么多事情,如果一切按法律办事,应援会先和公司签个合同,我投多少钱,你必须给小偶像什么资源,资源类型清清楚楚白纸黑字写在台面上,到时候公司不履行合同,直接上法庭告去,根本用不着刚,你自己不签合同,人家赖帐,那只能怪你自己不好,老王连违约责任都没有,因为根本没有有法律效应的合同,一切都是老王口头承诺,如果大家都签署符合法律规范的合同,几十家应援会搞上去,我不相信四八能完全控制法院。 本来就是做生意的事情,我给你钱,你给我货,这里的货色就是小偶像的资源,如果四八不肯签约,那么生意就谈不成,那就不给钱。很简单的事情,这样粉丝也不会怨恨公司,生意谈不拢的事情多了,双方也不会因此成为仇人。如果你不是做生意,而是自己愿意捐钱给公司,那么公司愿意怎么花钱就怎么花,你也本来用不了怨恨什么。四八粉丝用捐钱的方式给公司钱,又要求象买东西或投资一样有回报,思想糊涂到极点。
非法手段 王晓佳的事情出了以后,我有些想法。 跟踪拍摄照片都是在公共场合,并没有跑到别人私宅里去拍,如果这样做法不当,那么王柏硕也是被人跟踪,被在公共场合偷拍,唯一不同就是王柏硕确实恋爱,而王晓佳则据说只是跟工作人员一起,但是仅仅从照片上来看不到是恋爱还是谈工作。 问题是假如跟踪偷拍是违法行为,那绝不会因为它拍到了恋爱的证据就成为合法的,所以说任何人以后都不应当采取跟踪偷拍这种行为,但是这样一来如何才能取得恋爱的确实证据呢。 我们看几个例子,姜杉的照片是她私人物品,没有得到她的同意把照片放到公开场合曝光,显然侵犯个人隐私。陈音手机里和亲和对话的内容属于私人通信,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公民的私人通信自由受国家法律保护,你第一不是公安第二不是法院,有什么权利把别人通信里的内容公之于众,以前没有手机的时候,私拆别人信件是违法的,现在私自窃取别人手机内容并将它公布,难道不触犯法律吗 国家法律有非法证据排除原则,意思是不通过合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能拿到法庭上作为定罪的依据,当然现在不是在法庭上,但是综上所述,实际上除非象王金铭那样私联恋爱的一方主动爆出证据,或者象张云梦那样因为不可预料的技术原因曝光,否则第三方不通过非法手段基本上不可能拿到证据的。 如果事先明确要获得成员恋爱的证据是要冒着违法的风险,那么显然不大会有人有兴趣在寒风里苦守两个小时去跟踪成员,以后成员违反规则被暴露的风险将会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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