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惟仁 袁惟仁
关注数: 0 粉丝数: 10 发帖数: 1,468 关注贴吧数: 5
我的小时候 序篇我坐在篮球场边,饶有兴趣在看着一帮中学生在打篮球。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星期天,看多了显示器的我觉得眼睛很难受,就到了家门口的中学来看小孩子打球。场上有6个人,明显的3对3斗牛。我目光呆滞的看着这一切,回味着无数次的回忆,以前的我一直在做这样的事情。 忽然,一个小孩倒了下来,抱着脚踝。我意识到,他的脚崴了,他的同伴过来问他如何如何,他摇手示意没关系。斗牛就这样要结束了,忽然一个高个子看到了我,礼貌的问道:“一起斗牛好不好?”我迟疑了一下,感觉有些“受宠若惊”。但是随即,我扯去了外套,大步跨上了球场。 我的年龄虽然比他们大,但是他们的身高并不比我矮多少。上场之后并没有得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双方要打5个球,转眼间我们却以2比3落后了。这个时候由我方的后卫在组织着,我突然跑出个空位,后卫立刻把球传到我的手里,我拿到球大概距离篮筐4米左右的距离射篮,那篮球打中了蓝圈“吭”的弹了出来,对方抢到了篮板球。 只见我方的后卫迅速的将对方球断掉,一个突破跨到篮下,篮下三个高大的身影全部跃起封盖,后卫在空中等待出手机会,这个时候我跑到了弧顶的位置,他看到了我。他将球击地传到了我的手里,我拿到球,稍微瞄准,跳投。篮球在空中画出一道优美的弧线,落入篮筐。4比4平局了。 最后一球,双方显然都希望获得胜利,防守的力度加强了,球传到了我的手里。我看到了那个高个子在对我看,他在要球。我将球传给了他,他一个假动作将一个人晃的跳起来,顺势一个突破,有一个人挡住了他的路线,他跑了扭曲的两步过了那个人,高高跳起来。这时,篮下的那个人跳了起来,要封盖他。只见他在空中先是收腹飞到那个人的身后,展腹将手几乎要扣到篮里去,他摸到了篮板,那球在篮圈里滚了一下,无奈的进去了。 高个子像个疯子一样和他的同学击掌,在咆哮,在欢呼。我站在那里,像个局外人。我脸上挂着微笑,但是掩盖不了我的落寞之情。我很清楚,这个舞台的主角不会再是我,即使我也能够这样。我更在乎的是那个没投进的球,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做的更好吗?即使不是在打篮球,或者是在做任何一件事情,我可以做的更好吗? 要是在以前……我的思绪有飞到了以前的谋个时刻,禁不住笑了起来。“嗨!笑什么哪?”我一回头,原来是我的邻居Robeson。“怎么?和中学生打球?”他问道。 “恩,现在的中学生活力真足。” “是啊,不像我,随便受个小伤就要歇好久,伤好了也不想动。” “谁像你。你看那个把脚崴了的,现在已经活蹦乱跳了,好象什么事也没有。” “呵呵!惟仁。还记得我们的那个时候吗?要比他们还有活力呢!” “是啊!”我看着天空喃喃的叹到 “那段时间不知道什么是痛苦,不知道忧愁,什么也不知道……没错,那段时间是,我的小时候……”
我读《静静的顿河》 中学三年里看完了我这辈子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书,其中就有那部很难再找到的经典——《静静的顿河》。 那书是问邻居谭剑借的,他年龄不明,但那个时候大概也就三十多岁,我每次都从他那里借书。最初看的武侠小说,金庸的最多。后来再看一些外国文学的时候,觉得篇幅都太短,很快便能看完,感觉不是特别过瘾。终于在寻找的时候,发现一套四本,《静静的顿河》。我当时说:这套借我看吧。他皱了皱眉头,还是借给了我,我当时不知道他为什么作出一副为难的样子,现在想想,一者我太小,二来那书是够珍贵的。《静静的顿河》是一部长而且结构庞大,涉及人物众多的书,由于人物繁杂,名字又有重叠(俄罗斯的人名是够烦的),看到最后我对情节也搞的稀里糊涂的。但是两条主线很清晰分明,即讲述当时的社会情况和主人公的生活,里面也讲述爱情故事,讲述人民生活,甚至政治阴谋和战争撕杀,很多很多。哥萨克是俄国历史上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远从15世纪开始,大批不堪忍受农奴制度压迫的农民、流犯和一些贫穷的市民,纷纷逃离俄国内地逃亡到顿河和库班河大草原成为了“自由”的人。他们逐步自治,建立了自己的哥萨克组织,他们热爱自由,骁勇善战,性格强悍。沙皇对哥萨克采取怀柔和镇压相结合的方法,赐予“荣耀”,慢慢使哥萨克变成了侩子手和国际宪兵的角色。作者肖洛霍夫就是一位哥萨克人,本书也有一些半自传的味道,完全是肖洛霍夫本人对于生活以及革命的理解。他甚至有些偏激的世界观点也源于他几次在战争中死里逃生后的感悟和思考。主人公葛利高里是哥萨克的中农,他家庭条件很好,他先参加红军与白军战斗,但不满红军做法又转投白军,又和白军冲突,再次转投红军,但因为不受红军信任反而要抓他。最后,他所有的亲人都死去了,他一个人孤单的回到家乡。葛利高里天真的认为,以他平等的价值观,他痛恨人剥削人、贫富悬殊的制度,这是一个正常的人很自然的表现。但暴力的革命,狂躁而且荒谬,阻止了他靠拢革命的步履。有人说:“这是小生产者的优柔寡断,是小私有者的患得患失。”是啊,坚定的革命者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只听指挥而不思考对错的。而葛里高利作为一个革命的思考者来看,他才是具有真正人性光辉的人。他清醒不盲从,心中只有一个最高原则,那就是正义。通过观察才道判断:革命并不是想象的那样美好,革命不过是和沙皇一般残酷的政权更迭,即使它口口声声说着是为穷人牟利。在葛利高里的眼里,革命承载的正义光芒是减弱了的。或者说与正义已经有了很大的距离。葛利高里悲惨一生,曾经春风得意,他甚至曾经担任白军的师长,但没有坚定的信念,两边摇摆。然这种摇摆是值得同情的,因为他是一个善良的人,不愿意忍受那些灭绝人性的做法。在这个理念上,白军和红军都是一样的杀人机器,血腥政权。他想寻找区别于白和红的第三方道路,但遗憾的是他失败了,他明白这就是战争这就是残酷,适应不了的人就要被淘汰。葛利高里是一个普通人,他并不是国内多数小说里描绘的那种“高大全”的英雄人物,但是他的想法最有感染力,他的内心被深刻挖掘,看这部书的人无不为他感动。 不了解俄罗斯历史的朋友也可以借这部书来了解历史,它包括了俄国的二月革命、十月革命。还有一战和卫国战争。而且他描写的手法也是很独特,通过多角度分析,很值得一看,阅此书而改变世界观,当然,除非你是个很倔强和刚正的人。书里还可以了解顿河方面的风土人情,它的当地口语,当地歌谣,它的奇异风光,壮丽景色等等。有很多书被奉为经典,《静静的顿河》则是经典中经典的史诗般巨著。它很奇妙,他既抨击沙皇的腐朽,但也揭发革命的残酷,本该是不讨好的“蝙蝠型”作品,但却以外的赢得两个世界的掌声。这几年,我一直想重温一遍这部书,但却没有找到。书店里面各国经典名著层出不穷,但是《静静的顿河》我一直没有找到。伟大的经典,真想回忆起儿时的感觉。2005-3-10
我看《可可西里》 昨晚中央台放了《可可西里》。重温的感觉没有第一次看那么强烈,不再感慨和惊讶,也没有那种闷锤砸在胸口透不过气的感觉,但依然觉得残酷。可可西里,就是二战的战场,到处弥漫着死亡的气息,而这个战场只存在两种最卑微的人。县里连工资都发不出的没有编制的志愿巡山队,和为五块钱而扒西羚羊皮子的马占林们。 日泰,巡山队的队长。从一开始,这个人物身上就充斥着一总孤独的傲气。记者想采访他,他轻蔑的说了一句,我没有时间,扭头就走。好似一个将军,然而这个将军血性刚强的背后,却也是那般的脆弱,还有点天真。他一心想着抓到“老板”,但是却似乎忘记了自己和队员们的无助,因为他们就站在死亡的边缘,随时随地,死神站在身边。日泰在最后和记者吃生兔子肉的时候,才露出了影片中惟一的笑容,并亲切的关照了队员的生活问题。我惊讶的发现,队员里居然还有一个是青海师大毕业的,忽然,我脑袋象被敲了一下。 日泰国死的时候很简单,被盗猎者两枪就解决了,似乎英雄不该死,我还在怀疑着,但是我又意识到,这不《第一滴血》,这是真实的电影罢了。日泰本可以不死,或者说不这样死,但是他似乎已经被长期奔波的艰苦生活和盗猎者频繁杀死自己的队员闹的崩溃了,在自己孤身面对十几个端着AK的枪手的时刻,依然没忘记要抓“老板”回去,老板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不挺的和他开玩笑,猎物玩够了,就干掉,人性已经灭绝。 马占林才是这个影片里的灵魂。日泰虽然很英雄很顽强很有原则,但马占林才代表了可可西里大多数人的生存状态。马占林很简单,他就是要生存。他原来放羊放牛,草地没了,就只有干这个,他被抓了很多次,罚款完了,活不下去,只能再干。一张皮5块钱,你能要求他抛弃自己的生死来保护珍惜动物吗?不可能,在活命的机会面前,再珍贵的熊猫恐龙都是要拿来利用的。所以陆川说:我放弃了道德批判。因为在生与死的临界点上,批判只是有钱人吃饱饭撑的慌而做的事情。 马占林不是一个灭绝人性的坏人,他只是“食物链中间层”,他只是要活命。一名巡山队员肺气肿吐血的时候,他让他学过医的儿子为病人打针。后来他又带着老板去堵日泰的去路,帮他的老板以物质利诱,夸他的老板人好有钱。对于他老说,能做到这个份上已经尽力了,他不想,也没有能力阻止老板杀日泰,因为日泰是威胁到他的生存,他靠盗猎者生存而不是巡山队。而巡山队连自己的命都没办法救,巡山队员为了救队员的命,不得已也只能偷偷的卖没收来的皮子。马占林帮记者说情,“他不是日泰的人”并非是因为记者请他抽烟而报答他,而是记者不会阻止自己去扒皮。 从马占林的行为当中你看到的是生存压倒一切的动物本能,和对是非善恶的麻木。什么良知、原则、标准、甚至法律,这些东西太虚假了。当他们和巡山队员一起在风雪中跋涉的时候,你这个时候才发现,他们的身份,灵魂都是一样的。因为谁都可能随时倒地,永远的死去。自然,日泰和他的队员在生命面临威胁的时刻依然捍卫最后的尊严,此也当之无愧英雄称号。只是这英雄背后也太辛酸了。 影片结尾诉说,因为记者的报道传来令人欣慰的消息。但是,无数的马占林们,他们如果离开的藏领羚羊,他们如何生存?就像影片最后马占林消失在风雪中一样,他们的结局也注定要一直矗立于风雪中挣扎,在生命的死亡线上挣扎着存活。 对于《可可西里》的地位和价值,我还无法给出合理的定位和评价,但是它宽广的艺术关怀和新电影人的扎实精神,已足以让我热情高涨。它注定不可能象《无极》等片那样轰动一时,也不属于任何一种流派和类型,也很容易被人忽视。但一部好电影历代那种对生命的追问,会铭刻在每个因为感动而为他产生共鸣的人的心中。《可可西里》并非为历史而生,但历史不该忘记他的名字。2005.12.31
中国十大害人的“俗话”ZT 1、��天下乌鸦一般黑 害人指数:★★★★★   天下乌鸦一般黑,主张一竹杆打死一船人,一个活口儿也不留。在管理学上这叫“晕轮效应”,例如:谈到东北人,马上就有人接话道:“我知道,东北人都豪爽。”谈到河南人,马上就有人接话道:“我知道,河南人都爱骗。”谈到日本人,马上就有人接话道:“日本人,没有一个好东西!”东北人都豪爽吗?不一定!河南人都爱欺骗别人吗?不一定!日本人都坏吗?不一定。这些都是受到“天下乌鸦一般黑”俗话的影响,是这句俗话的变异思维。最惨的就是男人,有句俗话“是猫就爱偷腥吃。”这句俗话实际是“天下乌鸦一般黑”的翻版。主张把天下所有男人形容成“种牛”,如果你不是“种牛”,那一定得找“老军医”看看。 2、��一个巴掌拍不响 害人指数:★★★★★   “一个巴掌拍不响”是中庸之道的产物,主张各打50大板,谁都不能说吃亏,谁都不能说占便宜。我在南京读大学那其间,学院规定:只要打架斗殴,一经核实,立即严肃处理,不管双方是哪一方的责任,都要受到处分。这样的校规制定者,就是受到大俗话“一个巴掌拍不响”的严重影响。实际上,有些时候,一个巴掌是能拍响的,例如用这巴掌拍墙,拍桌子,拍马屁―――不一定非要拍另外那只巴掌。“一个巴掌拍不响”是仲裁方无能的表现,无法做到赏罚分明,只能和稀泥,做老好人,主张各退一步。例如上述那个校规,如果某同学打你,是否就被动等着挨打?打你还是轻的,例如媒体多次报道:某某在街上行走遭受到抢劫,你还能用“一个巴掌拍不响”的方式来处理问题吗?“一个巴掌拍不响”实际上就是保护“强盗”,打击“弱者”,向“恶势力”妥协。 3、��苍蝇不叮无缝蛋 害人指数:★★★★★   苍蝇不叮无缝蛋是散播和加速散播谣言的有力“理论基础”。据《西部商报》2005年07月14日报道,余某和把某是邻居,在今年农历三月份,村子里传称把某强奸杨某。在谣言散播过程中,邻居余某相信“苍蝇不叮无缝蛋”,煽风点火,说把某一定是干了这件见不得人的事情,四处散播。最后把某忍无可忍,竟然用菜刀将邻居家妇女余某的头砍下。看,这大俗话“苍蝇不叮无缝蛋”,不仅能害别人,还能害死相信这句话人的性命。 4、��机会面前人人平等 害人指数:★★★☆☆   “机会面前人人平等”是成功者欺骗失败者的有力借口、谎言和工具。在机会面前,不可能是人人平等的。什么是机会?机会就是给予具有某些掌握资源者的选择和回报。例如招聘,某公司打出招聘总经理的广告,对应聘者所要具有的条件列出若干。如果把总经理的职位看成一次机会,把看见这则消息的人视为“机会面前的人人”,表面上,大家都有相同的机会,但实际上根本就不是平等的机会。如:在条件上要求:硕士学位,大多数人就没有机会了;再要求:在同等岗位上工作8年以上,又有一些人掉头走了;再要求:在同行业内工作5年以上,恐怕所剩下的就那么几个了;再要求:年龄―――这样的机会,怎么能用人人平等来诠释呢?一个市长的儿子和一个普通工人儿子站在同一个机会面前,他们能平等吗? 5、��人挪活,树挪死 害人指数:★★★★★   “人挪活,树挪死”是目前“跳槽族”自我“鼓励”有力的理论支撑点。当在某个岗位上干得稍微不顺心的时候,一些人就开始想入非非。我的一个堂弟,在长春某名校做老师。几个月前,他给我打电话,让我帮助他把他“弄到”长春土地规划局去,被我拒绝了。他在做老师之前在区政府宣传部干过几年。“人挪活,树挪死”这句大俗话,实际上并不符合现代社会的逻辑推理。生活在城市,街道两旁的树都是挪来的,都活得好好的,所以说“树挪未必死”;人挪就活吗?也不一定,看见过很多在各单位之间跳来跳去的人,也很少看见“有所突破和提高”,相反,到是有很多踏踏实实在原来岗位上努力勤奋的人,做出了一点成绩,所以人挪也未必“活”。如果抱着“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的心态去工作,不管走到哪里,都是很难做出一番成绩的。
走过2005 2005年,如此迷惘的一年。这一年我一直在游荡,过着一种近乎流浪的生活,然后病倒,就回家。这时候,我苦苦问自己,你在搞什么飞机。你有点用没?答案是沉默。我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回答,后来有一天,我又看了《霸王别姬》,我被复杂的人性搞的喘不过气。我才发现,我周围的生活和《霸》一般,笼罩在狂热和背叛之中。而我居然也是个入了戏的人。后来才发现,入的不算太深。入了戏,有点严重,就会出现一些电影症状。觉得生活颓废无望,却无可奈何。索性期望结束生命,但缺乏了解自己的勇气。生命难道就找不到亮点了吗?当非典肆虐的时候大家觉得生命真宝贵,健康好重要。但一过几天平安日子就又嚷着成长真残酷,生命太痛苦。折腾自己的生活,似乎没有了欢乐。人必自救才能获得新生,永远自怨自艾,别人是无法救助你的。梦想并不能当作逃避、愤世以及厌世的借口,更不能一开始就说什么“坚持”“执着”,高调的痛苦,得到的是什么呢?我们喜欢去山顶去海边,是因为在那里我们视野变宽了眼界高了,心情得到舒展。有时候我把眼光放的远一点,才发现那些所谓的痛苦其实不过是生活中人人都会遇到的常态,走路哪有怕摔交的?谈恋爱哪有怕受伤害的?我说不要给自己一千个伤心的理由,不要妄论生命的轻重,悲欢苦乐都在生命中徐徐而来,在生命大路中酿出自己的味道,回首之时候,只有淡淡的微笑。入了戏,自己就是舞台的焦点。所到之处,总在脑海里刻画着镜头的走位,而背后无数的交响乐,轻音乐来做背景,自己也能感动的落泪。我是这样的人。觉得周围人都特俗,心里十分渴求别人了解自己的独特超凡。但尊严这样的东西,自己太过于在意,往往忽略别人的感受。我知道,动不动就拿“艺术”“尊严”“愤怒”“个性”“青春”当挡箭牌的人,都是生活上的失意者,凡事希望速成,却又忍受不了奋斗时期的生存模式。别人可以从容不迫的生活,似乎我却不能,我天生镜头感强烈永远喜欢想象别人眼中的我是怎么样的,于是我越来越自命不凡,但我的尖酸是为了刺人,狂傲是为了自我安慰,一切都是为了掩饰骨子里的不自信。最后,我维护了一些东西下来,却失去了更多。我的人生定位居然只是我给自己导演的《楚门的世界》。我累了,我会安静下来,好好想想,我该做什么。2005,不是最失败的一年,但却是迷惘与失意的一年。我突然想起了卡夫卡的一句话来,“人类有两大主罪,所有其他罪恶均从中派生,那就是浮躁和放逸。由于浮躁。他们被逐出天堂。由于放逸,他们无法回去。也许只有一个主罪,那就是浮躁,由于浮躁,他们被驱逐,由于浮躁,他们回不去。” 或许在美好日子里我该积极的想点开心的事情,但是,关于原罪的自我反省多了,晾也不是什么坏事情。最后,我还是祝福每个善良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品性。我们或许真的无法与某些个体融洽的相处,但是知道他们的心与自己并不相同,或者是自己有某些不得已的想法。希望他们过的更好,因为毕竟大家曾是最好的朋友,我希望,不要因为冲动而伤害和破坏。我心里特别记得一件事情,很久以前的某日我独自待在校园里发呆,广播里放出了一首《一生何求》,我突然泪流满面。吃惊,为什么呢?学校里的美好生涯很快就飞逝了,我不能保证以后的日子是不是也像这段日子一样快,但是我发现,我们真的敌不过时间。2005是快乐的一年,因为我在这一年才真正与一帮朋友建立深厚的友谊。欣喜的一年,在这一年,我做出了很多值得人高兴的事。忧伤的一年,我终于在这年让自己倒下,躺在冰冷的水泥地板上。忧郁的一年,孤单而忧郁,因为忧郁,所以孤独。感性的一年,我把一切事物都按照自己的认识来摆弄。无知的一年,走上社会才发现,理想的东西根本不存在。忙碌的一年,在一个很大的城市东奔西跑,尽管没什么成绩。自由的一年,我终于获得了近乎无限的自由,但并没想象的那么快乐。勇敢的一年,我做出了很多令我自豪的事情,因为我很善良。……走过2005,青春的脚步走过绿地,而我还是一个孩子。我会慢慢长大。 2005-12-28
我读《老人与海》 这本老书,地球人都知道他。几乎所有人赞美他,我想肯定有无数人和我一样,想要打倒它,引起社会注意。但是,他们都无法做到,正因为这是一部无法打倒的书。这是一个简单的故事,没有任何曲折,没有情感纠葛和动人的爱情。但是它去清晰的表达了人类的强悍,人的不放弃,刻画那伟大的勇气。 主人公是一个叫圣地亚哥的老头,他是最好的渔夫。但渔夫这个行业并不是凭“最好”这个名号就能混到饭吃的,他也不能让鱼上他的钩子。他碰到的是所有人都会碰到的问题,他尽力了,但是他什么也没有得到,这是命运对他的玩笑。很多人受到这种灾难性的困难,往往沮丧、倦怠。然老人选择的是向命运挑战,他继续开向大海,他对着大海怒吼,向太阳怒吼。 他以为他成功了,但是英雄碰到的是鱼的霸王,这鱼与他一样凶悍,把他拖向大海,与他决战撕杀。这不是普通的恶战,我说放弃吧,还有别的鱼可以打,但是命只有一条,放弃吧。他与鱼坚持了几天几夜,老人不能休息,双手血肉模糊。这个时候只要他割断绳子,就能休息,就能回家。可他却没有放弃,他不愿意作失败者,他用最后一丝力气与大鱼搏斗,直到胜利为止。 在回家的路上,他遇到了鲨鱼的围攻,他鲨鱼也失去了战斗的武器。他继续保卫着他的胜利品,直到失败。他回到家,破烂的小船、仅剩下白骨的大鱼和疲劳的身体。一个失败了的胜利者回来了。 人生的路途很坎坷,我们都知道。但真正像老人那么倒霉的人却还是不多,在最困难的时候,没有人可以帮助他,他只有靠自己,靠双手来博得自己的一切,不管结局怎么样,他可以自豪的说,我尽力了,我没有胜利,但是我并不失败,我也丝毫不可悲。老人真正的胜利是什么?是他的从不放弃,他战斗到了最后,他怀着无穷的勇气,面对恐怖而可怕的大海,所以他永远不会失败。 我喜欢这样的老人,他称的上是真正的男人,是注定受人尊敬的人,他人性里的一切也是让人喜爱的。很多时候,当我和那些男男女女一起高谈阔论、沉迷别人不能了解的感情的时候,我总能瞬间发现,我不喜欢这样的生活。沉迷人性的脆弱,讨论自身情感的软弱,那是一种似乎有些窝囊颓废的状态。所以,我喜欢那样的老人。 强者和弱者的命运是注定的,他们会做着不同的事情。他们可能不会互相讨厌但肯定不会互相羡慕。强者带有令人称赞的性格,弱者有人性软弱和温存的一面。强者斩荆棘为大家开路,弱者享受着强者给他带来的一切,单他永远只能给强者端茶递水,享受不了强者的功劳和待遇,为强者所凌驾和奴役。老人为游客打鱼,为别人打鱼,那他究竟是强者还是弱者?? 《老人与海》讲述的是人类共同的命运,揭示的是人类共同的弱点。在这个基础上,即使他的结构再简单,故事再单调,他也是无法打倒的,尤其是如此巧妙的暗喻和暗示,成就了《老人与海》的伟大。所以,美国人海明威是不朽的,他拥有如此清澈的思想,不带任何信仰的构建他的文学城堡。这种纯洁人性文字,大概也只有在他那里才能看见吧。 袁惟仁于2004-3-12
我读《静静的顿河》 中学三年里看完了我这辈子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书,其中就有那部很难再找到的经典——《静静的顿河》。 那书是问邻居谭剑借的,他年龄不明,但那个时候大概也就三十多岁,我每次都从他那里借书。最初看的武侠小说,金庸的最多。后来再看一些外国文学的时候,觉得篇幅都太短,很快便能看完,感觉不是特别过瘾。终于在寻找的时候,发现一套四本,《静静的顿河》。我当时说:这套借我看吧。他皱了皱眉头,还是借给了我,我当时不知道他为什么作出一副为难的样子,现在想想,一者我太小,二来那书是够珍贵的。 《静静的顿河》是一部长而且结构庞大,涉及人物众多的书,由于人物繁杂,名字又有重叠(俄罗斯的人名是够烦的),看到最后我对情节也搞的稀里糊涂的。但是两条主线很清晰分明,即讲述当时的社会情况和主人公的生活,里面也讲述爱情故事,讲述人民生活,甚至政治阴谋和战争撕杀,很多很多。 哥萨克是俄国历史上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远从15世纪开始,大批不堪忍受农奴制度压迫的农民、流犯和一些贫穷的市民,纷纷逃离俄国内地逃亡到顿河和库班河大草原成为了“自由”的人。他们逐步自治,建立了自己的哥萨克组织,他们热爱自由,骁勇善战,性格强悍。沙皇对哥萨克采取怀柔和镇压相结合的方法,赐予“荣耀”,慢慢使哥萨克变成了侩子手和国际宪兵的角色。作者肖洛霍夫就是一位哥萨克人,本书也有一些半自传的味道,完全是肖洛霍夫本人对于生活以及革命的理解。他甚至有些偏激的世界观点也源于他几次在战争中死里逃生后的感悟和思考。 主人公葛利高里是哥萨克的中农,他家庭条件很好,他先参加红军与白军战斗,但不满红军做法又转投白军,又和白军冲突,再次转投红军,但因为不受红军信任反而要抓他。最后,他所有的亲人都死去了,他一个人孤单的回到家乡。 葛利高里天真的认为,以他平等的价值观,他痛恨人剥削人、贫富悬殊的制度,这是一个正常的人很自然的表现。但暴力的革命,狂躁而且荒谬,阻止了他靠拢革命的步履。有人说:“这是小生产者的优柔寡断,是小私有者的患得患失。”是啊,坚定的革命者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只听指挥而不思考对错的。而葛里高利作为一个革命的思考者来看,他才是具有真正人性光辉的人。他清醒不盲从,心中只有一个最高原则,那就是正义。通过观察才道判断:革命并不是想象的那样美好,革命不过是和沙皇一般残酷的政权更迭,即使它口口声声说着是为穷人牟利。 在葛利高里的眼里,革命承载的正义光芒是减弱了的。或者说与正义已经有了很大的距离。 葛利高里悲惨一生,曾经春风得意,他甚至曾经担任白军的师长,但没有坚定的信念,两边摇摆。然这种摇摆是值得同情的,因为他是一个善良的人,不愿意忍受那些灭绝人性的做法。在这个理念上,白军和红军都是一样的杀人机器,血腥政权。他想寻找区别于白和红的第三方道路,但遗憾的是他失败了,他明白这就是战争这就是残酷,适应不了的人就要被淘汰。葛利高里是一个普通人,他并不是国内多数小说里描绘的那种“高大全”的英雄人物,但是他的想法最有感染力,他的内心被深刻挖掘,看这部书的人无不为他感动。 不了解俄罗斯历史的朋友也可以借这部书来了解历史,它包括了俄国的二月革命、十月革命。还有一战和卫国战争。而且他描写的手法也是很独特,通过多角度分析,很值得一看,阅此书而改变世界观,当然,除非你是个很倔强和刚正的人。书里还可以了解顿河方面的风土人情,它的当地口语,当地歌谣,它的奇异风光,壮丽景色等等。有很多书被奉为经典,《静静的顿河》则是经典中经典的史诗般巨著。它很奇妙,他既抨击沙皇的腐朽,但也揭发革命的残酷,本该是不讨好的“蝙蝠型”作品,但却以外的赢得两个世界的掌声。 这几年,我一直想重温一遍这部书,但却没有找到。书店里面各国经典名著层出不穷,但是《静静的顿河》我一直没有找到。伟大的经典,真想回忆起儿时的感觉。 2005-3-10
我读《老人与海》 这本老书,地球人都知道他。几乎所有人赞美他,我想肯定有无数人和我一样,想要打倒它,引起社会注意。但是,他们都无法做到,正因为这是一部无法打倒的书。这是一个简单的故事,没有任何曲折,没有情感纠葛和动人的爱情。但是它去清晰的表达了人类的强悍,人的不放弃,刻画那伟大的勇气。 主人公是一个叫圣地亚哥的老头,他是最好的渔夫。但渔夫这个行业并不是凭“最好”这个名号就能混到饭吃的,他也不能让鱼上他的钩子。他碰到的是所有人都会碰到的问题,他尽力了,但是他什么也没有得到,这是命运对他的玩笑。很多人受到这种灾难性的困难,往往沮丧、倦怠。然老人选择的是向命运挑战,他继续开向大海,他对着大海怒吼,向太阳怒吼。 他以为他成功了,但是英雄碰到的是鱼的霸王,这鱼与他一样凶悍,把他拖向大海,与他决战撕杀。这不是普通的恶战,我说放弃吧,还有别的鱼可以打,但是命只有一条,放弃吧。他与鱼坚持了几天几夜,老人不能休息,双手血肉模糊。这个时候只要他割断绳子,就能休息,就能回家。可他却没有放弃,他不愿意作失败者,他用最后一丝力气与大鱼搏斗,直到胜利为止。 在回家的路上,他遇到了鲨鱼的围攻,他鲨鱼也失去了战斗的武器。他继续保卫着他的胜利品,直到失败。他回到家,破烂的小船、仅剩下白骨的大鱼和疲劳的身体。一个失败了的胜利者回来了。 人生的路途很坎坷,我们都知道。但真正像老人那么倒霉的人却还是不多,在最困难的时候,没有人可以帮助他,他只有靠自己,靠双手来博得自己的一切,不管结局怎么样,他可以自豪的说,我尽力了,我没有胜利,但是我并不失败,我也丝毫不可悲。老人真正的胜利是什么?是他的从不放弃,他战斗到了最后,他怀着无穷的勇气,面对恐怖而可怕的大海,所以他永远不会失败。 我喜欢这样的老人,他称的上是真正的男人,是注定受人尊敬的人,他人性里的一切也是让人喜爱的。很多时候,当我和那些男男女女一起高谈阔论、沉迷别人不能了解的感情的时候,我总能瞬间发现,我不喜欢这样的生活。沉迷人性的脆弱,讨论自身情感的软弱,那是一种似乎有些窝囊颓废的状态。所以,我喜欢那样的老人。 强者和弱者的命运是注定的,他们会做着不同的事情。他们可能不会互相讨厌但肯定不会互相羡慕。强者带有令人称赞的性格,弱者有人性软弱和温存的一面。强者斩荆棘为大家开路,弱者享受着强者给他带来的一切,单他永远只能给强者端茶递水,享受不了强者的功劳和待遇,为强者所凌驾和奴役。老人为游客打鱼,为别人打鱼,那他究竟是强者还是弱者?? 《老人与海》讲述的是人类共同的命运,揭示的是人类共同的弱点。在这个基础上,即使他的结构再简单,故事再单调,他也是无法打倒的,尤其是如此巧妙的暗喻和暗示,成就了《老人与海》的伟大。所以,美国人海明威是不朽的,他拥有如此清澈的思想,不带任何信仰的构建他的文学城堡。这种纯洁人性文字,大概也只有在他那里才能看见吧。 袁惟仁于2004-3-12
我读《静静的顿河》 中学三年里看完了我这辈子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书,其中就有那部很难再找到的经典——《静静的顿河》。 那书是问邻居谭剑借的,他年龄不明,但那个时候大概也就三十多岁,我每次都从他那里借书。最初看的武侠小说,金庸的最多。后来再看一些外国文学的时候,觉得篇幅都太短,很快便能看完,感觉不是特别过瘾。终于在寻找的时候,发现一套四本,《静静的顿河》。我当时说:这套借我看吧。他皱了皱眉头,还是借给了我,我当时不知道他为什么作出一副为难的样子,现在想想,一者我太小,二来那书是够珍贵的。 《静静的顿河》是一部长而且结构庞大,涉及人物众多的书,由于人物繁杂,名字又有重叠(俄罗斯的人名是够烦的),看到最后我对情节也搞的稀里糊涂的。但是两条主线很清晰分明,即讲述当时的社会情况和主人公的生活,里面也讲述爱情故事,讲述人民生活,甚至政治阴谋和战争撕杀,很多很多。 哥萨克是俄国历史上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远从15世纪开始,大批不堪忍受农奴制度压迫的农民、流犯和一些贫穷的市民,纷纷逃离俄国内地逃亡到顿河和库班河大草原成为了“自由”的人。他们逐步自治,建立了自己的哥萨克组织,他们热爱自由,骁勇善战,性格强悍。沙皇对哥萨克采取怀柔和镇压相结合的方法,赐予“荣耀”,慢慢使哥萨克变成了侩子手和国际宪兵的角色。作者肖洛霍夫就是一位哥萨克人,本书也有一些半自传的味道,完全是肖洛霍夫本人对于生活以及革命的理解。他甚至有些偏激的世界观点也源于他几次在战争中死里逃生后的感悟和思考。 主人公葛利高里是哥萨克的中农,他家庭条件很好,他先参加红军与白军战斗,但不满红军做法又转投白军,又和白军冲突,再次转投红军,但因为不受红军信任反而要抓他。最后,他所有的亲人都死去了,他一个人孤单的回到家乡。 葛利高里天真的认为,以他平等的价值观,他痛恨人剥削人、贫富悬殊的制度,这是一个正常的人很自然的表现。但暴力的革命,狂躁而且荒谬,阻止了他靠拢革命的步履。有人说:“这是小生产者的优柔寡断,是小私有者的患得患失。”是啊,坚定的革命者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只听指挥而不思考对错的。而葛里高利作为一个革命的思考者来看,他才是具有真正人性光辉的人。他清醒不盲从,心中只有一个最高原则,那就是正义。通过观察才道判断:革命并不是想象的那样美好,革命不过是和沙皇一般残酷的政权更迭,即使它口口声声说着是为穷人牟利。 在葛利高里的眼里,革命承载的正义光芒是减弱了的。或者说与正义已经有了很大的距离。 葛利高里悲惨一生,曾经春风得意,他甚至曾经担任白军的师长,但没有坚定的信念,两边摇摆。然这种摇摆是值得同情的,因为他是一个善良的人,不愿意忍受那些灭绝人性的做法。在这个理念上,白军和红军都是一样的杀人机器,血腥政权。他想寻找区别于白和红的第三方道路,但遗憾的是他失败了,他明白这就是战争这就是残酷,适应不了的人就要被淘汰。葛利高里是一个普通人,他并不是国内多数小说里描绘的那种“高大全”的英雄人物,但是他的想法最有感染力,他的内心被深刻挖掘,看这部书的人无不为他感动。 不了解俄罗斯历史的朋友也可以借这部书来了解历史,它包括了俄国的二月革命、十月革命。还有一战和卫国战争。而且他描写的手法也是很独特,通过多角度分析,很值得一看,阅此书而改变世界观,当然,除非你是个很倔强和刚正的人。书里还可以了解顿河方面的风土人情,它的当地口语,当地歌谣,它的奇异风光,壮丽景色等等。有很多书被奉为经典,《静静的顿河》则是经典中经典的史诗般巨著。它很奇妙,他既抨击沙皇的腐朽,但也揭发革命的残酷,本该是不讨好的“蝙蝠型”作品,但却以外的赢得两个世界的掌声。 这几年,我一直想重温一遍这部书,但却没有找到。书店里面各国经典名著层出不穷,但是《静静的顿河》我一直没有找到。伟大的经典,真想回忆起儿时的感觉。 2005-3-10
我读《静静的顿河》 中学三年里看完了我这辈子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书,其中就有那部很难再找到的经典——《静静的顿河》。 那书是问邻居谭剑借的,他年龄不明,但那个时候大概也就三十多岁,我每次都从他那里借书。最初看的武侠小说,金庸的最多。后来再看一些外国文学的时候,觉得篇幅都太短,很快便能看完,感觉不是特别过瘾。终于在寻找的时候,发现一套四本,《静静的顿河》。我当时说:这套借我看吧。他皱了皱眉头,还是借给了我,我当时不知道他为什么作出一副为难的样子,现在想想,一者我太小,二来那书是够珍贵的。 《静静的顿河》是一部长而且结构庞大,涉及人物众多的书,由于人物繁杂,名字又有重叠(俄罗斯的人名是够烦的),看到最后我对情节也搞的稀里糊涂的。但是两条主线很清晰分明,即讲述当时的社会情况和主人公的生活,里面也讲述爱情故事,讲述人民生活,甚至政治阴谋和战争撕杀,很多很多。 哥萨克是俄国历史上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远从15世纪开始,大批不堪忍受农奴制度压迫的农民、流犯和一些贫穷的市民,纷纷逃离俄国内地逃亡到顿河和库班河大草原成为了“自由”的人。他们逐步自治,建立了自己的哥萨克组织,他们热爱自由,骁勇善战,性格强悍。沙皇对哥萨克采取怀柔和镇压相结合的方法,赐予“荣耀”,慢慢使哥萨克变成了侩子手和国际宪兵的角色。作者肖洛霍夫就是一位哥萨克人,本书也有一些半自传的味道,完全是肖洛霍夫本人对于生活以及革命的理解。他甚至有些偏激的世界观点也源于他几次在战争中死里逃生后的感悟和思考。 主人公葛利高里是哥萨克的中农,他家庭条件很好,他先参加红军与白军战斗,但不满红军做法又转投白军,又和白军冲突,再次转投红军,但因为不受红军信任反而要抓他。最后,他所有的亲人都死去了,他一个人孤单的回到家乡。 葛利高里天真的认为,以他平等的价值观,他痛恨人剥削人、贫富悬殊的制度,这是一个正常的人很自然的表现。但暴力的革命,狂躁而且荒谬,阻止了他靠拢革命的步履。有人说:“这是小生产者的优柔寡断,是小私有者的患得患失。”是啊,坚定的革命者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只听指挥而不思考对错的。而葛里高利作为一个革命的思考者来看,他才是具有真正人性光辉的人。他清醒不盲从,心中只有一个最高原则,那就是正义。通过观察才道判断:革命并不是想象的那样美好,革命不过是和沙皇一般残酷的政权更迭,即使它口口声声说着是为穷人牟利。 在葛利高里的眼里,革命承载的正义光芒是减弱了的。或者说与正义已经有了很大的距离。 葛利高里悲惨一生,曾经春风得意,他甚至曾经担任白军的师长,但没有坚定的信念,两边摇摆。然这种摇摆是值得同情的,因为他是一个善良的人,不愿意忍受那些灭绝人性的做法。在这个理念上,白军和红军都是一样的杀人机器,血腥政权。他想寻找区别于白和红的第三方道路,但遗憾的是他失败了,他明白这就是战争这就是残酷,适应不了的人就要被淘汰。葛利高里是一个普通人,他并不是国内多数小说里描绘的那种“高大全”的英雄人物,但是他的想法最有感染力,他的内心被深刻挖掘,看这部书的人无不为他感动。 不了解俄罗斯历史的朋友也可以借这部书来了解历史,它包括了俄国的二月革命、十月革命。还有一战和卫国战争。而且他描写的手法也是很独特,通过多角度分析,很值得一看,阅此书而改变世界观,当然,除非你是个很倔强和刚正的人。书里还可以了解顿河方面的风土人情,它的当地口语,当地歌谣,它的奇异风光,壮丽景色等等。有很多书被奉为经典,《静静的顿河》则是经典中经典的史诗般巨著。它很奇妙,他既抨击沙皇的腐朽,但也揭发革命的残酷,本该是不讨好的“蝙蝠型”作品,但却以外的赢得两个世界的掌声。 这几年,我一直想重温一遍这部书,但却没有找到。书店里面各国经典名著层出不穷,但是《静静的顿河》我一直没有找到。伟大的经典,真想回忆起儿时的感觉。 2005-3-10
我看《可可西里》 昨晚中央台放了《可可西里》。重温的感觉没有第一次看那么强烈,不再感慨和惊讶,也没有那种闷锤砸在胸口透不过气的感觉,但依然觉得残酷。可可西里,就是二战的战场,到处弥漫着死亡的气息,而这个战场只存在两种最卑微的人。县里连工资都发不出的没有编制的志愿巡山队,和为五块钱而扒西羚羊皮子的马占林们。 日泰,巡山队的队长。从一开始,这个人物身上就充斥着一总孤独的傲气。记者想采访他,他轻蔑的说了一句,我没有时间,扭头就走。好似一个将军,然而这个将军血性刚强的背后,却也是那般的脆弱,还有点天真。他一心想着抓到“老板”,但是却似乎忘记了自己和队员们的无助,因为他们就站在死亡的边缘,随时随地,死神站在身边。日泰在最后和记者吃生兔子肉的时候,才露出了影片中惟一的笑容,并亲切的关照了队员的生活问题。我惊讶的发现,队员里居然还有一个是青海师大毕业的,忽然,我脑袋象被敲了一下。 日泰国死的时候很简单,被盗猎者两枪就解决了,似乎英雄不该死,我还在怀疑着,但是我又意识到,这不《第一滴血》,这是真实的电影罢了。日泰本可以不死,或者说不这样死,但是他似乎已经被长期奔波的艰苦生活和盗猎者频繁杀死自己的队员闹的崩溃了,在自己孤身面对十几个端着AK的枪手的时刻,依然没忘记要抓“老板”回去,老板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不挺的和他开玩笑,猎物玩够了,就干掉,人性已经灭绝。 马占林才是这个影片里的灵魂。日泰虽然很英雄很顽强很有原则,但马占林才代表了可可西里大多数人的生存状态。马占林很简单,他就是要生存。他原来放羊放牛,草地没了,就只有干这个,他被抓了很多次,罚款完了,活不下去,只能再干。一张皮5块钱,你能要求他抛弃自己的生死来保护珍惜动物吗?不可能,在活命的机会面前,再珍贵的熊猫恐龙都是要拿来利用的。所以陆川说:我放弃了道德批判。因为在生与死的临界点上,批判只是有钱人吃饱饭撑的慌而做的事情。 马占林不是一个灭绝人性的坏人,他只是“食物链中间层”,他只是要活命。一名巡山队员肺气肿吐血的时候,他让他学过医的儿子为病人打针。后来他又带着老板去堵日泰的去路,帮他的老板以物质利诱,夸他的老板人好有钱。对于他老说,能做到这个份上已经尽力了,他不想,也没有能力阻止老板杀日泰,因为日泰是威胁到他的生存,他靠盗猎者生存而不是巡山队。而巡山队连自己的命都没办法救,巡山队员为了救队员的命,不得已也只能偷偷的卖没收来的皮子。马占林帮记者说情,“他不是日泰的人”并非是因为记者请他抽烟而报答他,而是记者不会阻止自己去扒皮。 从马占林的行为当中你看到的是生存压倒一切的动物本能,和对是非善恶的麻木。什么良知、原则、标准、甚至法律,这些东西太虚假了。当他们和巡山队员一起在风雪中跋涉的时候,你这个时候才发现,他们的身份,灵魂都是一样的。因为谁都可能随时倒地,永远的死去。自然,日泰和他的队员在生命面临威胁的时刻依然捍卫最后的尊严,此也当之无愧英雄称号。只是这英雄背后也太辛酸了。 影片结尾诉说,因为记者的报道传来令人欣慰的消息。但是,无数的马占林们,他们如果离开的藏领羚羊,他们如何生存?就像影片最后马占林消失在风雪中一样,他们的结局也注定要一直矗立于风雪中挣扎,在生命的死亡线上挣扎着存活。 对于《可可西里》的地位和价值,我还无法给出合理的定位和评价,但是它宽广的艺术关怀和新电影人的扎实精神,已足以让我热情高涨。它注定不可能象《无极》等片那样轰动一时,也不属于任何一种流派和类型,也很容易被人忽视。但一部好电影历代那种对生命的追问,会铭刻在每个因为感动而为他产生共鸣的人的心中。《可可西里》并非为历史而生,但历史不该忘记他的名字。2005.12.31
走过2005 2005年,迷惘的一年。 这一年我一直在游荡,过着一种近乎流浪的生活,然后病倒,就回家。这时候,我苦苦问自己,你在搞什么飞机。你有点用没?答案是沉默。我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回答,后来有一天,我又看了《霸王别姬》,我被复杂的人性搞的喘不过气。我才发现,我周围的生活和《霸》一般,笼罩在狂热和背叛之中。而我居然也是个入了戏的人。 后来才发现,入的不算太深。 入了戏,有点严重,就会出现一些电影症状。觉得生活颓废无望,却无可奈何。索性期望结束生命,但缺乏了解自己的勇气。 生命难道就找不到亮点了吗?当非典肆虐的时候大家觉得生命真宝贵,健康好重要。但一过几天平安日子就又嚷着成长真残酷,生命太痛苦。折腾自己的生活,似乎没有了欢乐。人必自救才能获得新生,永远自怨自艾,别人是无法救助你的。梦想并不能当作逃避、愤世以及厌世的借口,更不能一开始就说什么“坚持”“执着”,高调的痛苦,得到的是什么呢? 我们喜欢去山顶去海边,是因为在那里我们视野变宽了眼界高了,心情得到舒展。有时候我把眼光放的远一点,才发现那些所谓的痛苦其实不过是生活中人人都会遇到的常态,走路哪有怕摔交的?谈恋爱哪有怕受伤害的?我说不要给自己一千个伤心的理由,不要妄论生命的轻重,悲欢苦乐都在生命中徐徐而来,在生命大路中酿出自己的味道,回首之时候,只有淡淡的微笑。 入了戏,自己就是舞台的焦点。所到之处,总在脑海里刻画着镜头的走位,而背后无数的交响乐,轻音乐来做背景,自己也能感动的落泪。 我是这样的人。觉得周围人都特俗,心里十分渴求别人了解自己的独特超凡。但尊严这样的东西,自己太过于在意,往往忽略别人的感受。我知道,动不动就拿“艺术”“尊严”“愤怒”“个性”“青春”当挡箭牌的人,都是生活上的失意者,凡事希望速成,却又忍受不了奋斗时期的生存模式。别人可以从容不迫的生活,似乎我却不能,我天生镜头感强烈永远喜欢想象别人眼中的我是怎么样的,于是我越来越自命不凡,但我的尖酸是为了刺人,狂傲是为了自我安慰,一切都是为了掩饰骨子里的不自信。 最后,我维护了一些东西下来,却失去了更多。我的人生定位居然只是我给自己导演的《楚门的世界》。我累了,我会安静下来,好好想想,我该做什么。2005,不是最失败的一年,但却是迷惘与失意的一年。 我突然想起了卡夫卡的一句话来,“人类有两大主罪,所有其他罪恶均从中派生,那就是浮躁和放逸。由于浮躁。他们被逐出天堂。由于放逸,他们无法回去。也许只有一个主罪,那就是浮躁,由于浮躁,他们被驱逐,由于浮躁,他们回不去。” 或许在美好日子里我该积极的想点开心的事情,但是,关于原罪的自我反省多了,晾也不是什么坏事情。 最后,我还是祝福每个善良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品性。我们或许真的无法与某些个体融洽的相处,但是知道他们的心与自己并不相同,或者是自己有某些不得已的想法。希望他们过的更好,因为毕竟大家曾是最好的朋友,我希望,不要因为冲动而伤害和破坏。我心里特别记得一件事情,很久以前的某日我独自待在校园里发呆,广播里放出了一首《一生何求》,我突然泪流满面。吃惊,为什么呢?学校里的美好生涯很快就飞逝了,我不能保证以后的日子是不是也像这段日子一样快,但是我发现,我们真的敌不过时间。2005是快乐的一年,因为我在这一年才真正与一帮朋友建立深厚的友谊。欣喜的一年,在这一年,我做出了很多值得人高兴的事。忧伤的一年,我终于在这年让自己倒下,躺在冰冷的水泥地板上。忧郁的一年,孤单而忧郁,因为忧郁,所以孤独。感性的一年,我把一切事物都按照自己的认识来摆弄。无知的一年,走上社会才发现,理想的东西根本不存在。忙碌的一年,在一个很大的城市东奔西跑,尽管没什么成绩。自由的一年,我终于获得了近乎无限的自由,但并没想象的那么快乐。勇敢的一年,我做出了很多令我自豪的事情,因为我很善良。…… 走过2005,青春的脚步走过绿地,而我还是一个孩子。 我会慢慢长大。 2005-12-28
感受电影(10)战争与和平 有一支以忧郁而著称的民族,东方人和西方人都曾将这个民族当作另类,这种忧郁大约来源于他们十字军战俘后代的身份,总摆脱不了漂泊的忧愁。在公元9世纪他们建立了以基辅为中心的罗斯帝国,十四世纪他们从蒙古人手中赢得了独立,一个统一的俄罗斯国家才开始建立。在经历了波兰、清政府、瑞典和土耳其的战争之后,俄罗斯逐渐成为了欧洲大国,在19世纪初期,由于俄国是反法联盟的中坚力量,所以与拿破仑的战争也就不可避免了。 当有野心的人集合起来争夺权力的时候,诚实的人也该联手抗衡。这就是《战争与和平》的主题。《战争与和平》描写了19世纪拿破仑挥军入侵俄罗斯时与法军的战争,以及三位贵族青年的爱情故事。拿破仑在1804年在奥地利击败奥俄联军后,在1811年再次集结50万大军再次入侵俄国,但这次战争并没有拿破仑想象中的那样容易,库图佐夫公爵率领俄军在保罗迪诺战役中成功阻挡了法军的攻势,当拿破仑挥军进入莫斯科后,发现莫斯科已经成为了一座空城,随后又被俄过人半夜放火焚城。 那拿破仑在半夜睡觉中醒来,他惊呼:“天啊!烧掉自己的家园,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民族啊!”他意识到俄过人坚壁清野和即将到来的寒冷冬天将使他没有赢得战争的可能,于是向亚历山大一世求和,结果遭到拒绝。即将寒冬来临,魔鬼般的暴风雪使法军溃不成军,在寒冷是肆虐和俄军的追击下,50万法军最终剩下了1万人回到法国,俄发战争使拿破仑被迫退位,开始了他的第一次流放。 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是一部气势恢弘的巨著,感觉他还像金庸,借历史写小说,不过金庸的是童话,而老托的却是真正的小说罢了。《战争与和平》有两个以上的版本,其中苏联的版本更忠于原著,更像史诗,美国版的虽然视觉很强,但是略显浮华。影片都再先了老托的对人生意义的积极探讨,动用数万军队派成了场面壮观的战争画面,即使是电脑造人如此方便的今天,这样的场面怕也是极其难拍摄的。当然,要说震撼是还是觉得黑泽明的视觉效果更强,不过,它的狩猎以及舞会都算的上气势恢弘,这些是独到之处。
感受电影(9)海上钢琴师 1900年1月1日,一个婴儿被遗弃在轮船的钢琴上,这位被取名为1900的孩子由黑人船工丹尼抚养张大。如一位贵妇人所说,这个名字更像是曲名。他天生是属于钢琴的。当丹尼以外死去后,他藏在船上的厨房里,害怕被赶下船而失去惟一的家。躲了几个星期以后,一天晚上在狂风暴雨中1900一边任钢琴自由滑动一边无师自通的弹奏震惊了所有的人。 船长允许他留在船上,他无敌的旋律使他的名气越来越大,许多人慕名来只为听他的琴声,他还赢了传奇钢琴大乐师Jelly。他在船上经历了两次大战,见识了众生,也见到了自己心爱的女孩,当这位令他心醉的女孩出现的时候,他作出了自己惟一的一首曲子《柔情似水》。当女孩上岸的时候,所有人告诉他要改变自己的生活,告诉他陆地生活的精彩,但迟疑的1900却终究无法迈出走下甲板的一小步,他毅然回头说:“站在甲板上并不困难,我停下来不是因为我看见的,而是因为我看不见的,在海上的航行是有目的地的,连绵的城市中什么都有,却永远没有尽头”。 后来,他一直呆在船伤。直到有一天,那船已经旧的没办法航行了,船要被炸沉,所有人都离开了,只有他依然不愿意下来,年轻的他最终在爆炸声中与世诀别,以心葬乐。 1900是个坚持自我,不肯妥协的人,他说:“陆地上的人总喜欢寻根究底,虚度了很多光阴,冬天忧虑夏天的到来,夏天担心冬天的将至,所以你们不停的到处走,去寻找遥不可及四季如夏的地方,我并不羡慕”。他始终清醒保持着灵魂的高贵,一生不肯下船,不愿意坠入万丈红尘,这个孤寂的天才是功利世界快要绝种的传奇。当海上传来钢琴声的时候,你能问问整天谈理想的自己究竟为他付出多少吗?
忆幼集4 小鸭子小鸭子是一个女孩的小名、乳名,至于她大号叫什么,不得而知。我从小住在乡下,和外婆外公住在一起。在那个时候,我的家境很殷实,我的外公是下放的知青,在村里是教书的先生,不愁生计,而且很有威望,人人尊敬。我的外婆和外公在上海都有很多亲戚,时不时的都来看他们,我小时候的穿着和打扮,都具有超前意识,或者就是非常的洋气,是不合那个村子的。那里的大人和小孩,虽然不曾叫过我“少爷”,但也从来不敢和我一起游戏,不敢和我说话。而我也很少拿正眼瞧他们,事实上有一些人的确是很讨厌的,看到你都一副笑的比哭还难看的嘴脸,让我没有办法不抗拒。在村里人的眼里,外婆那里似乎是个财主的院子,大多都怀着羡慕和嫉妒的眼神看我们。那一带叫做“仇高庄”,据说是姓仇的人非常多,官方叫做“裕祥村”。我最近一次回去的时候,发现那里又改名字了,改作“三英村”。名字改变了,但别的一切还是没有变,我小时候的留下的,依然留着,但可惜的是,我没有见到“小鸭子”。小鸭子比我小多少,我不太清楚,那是个长的很可爱的小孩子。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就觉得她很面善,想和她作朋友。但自始至终,我们没有成为朋友,没有游戏过,也没有说过一句话,最接近的交流也只是两个人远远的站着互相观望,你看着我我看着你,连微笑一下都没有。我很想知道“小鸭子”是谁,用尽办法才打听到一点。“小鸭子”是一个孤儿,从小被遗弃,由一个老奶奶捡回来抚养。这本来是很让人可怜的,可偏偏抚养她的老奶奶是全村最令人讨厌最令人恶心的人之一,说她恶心倒不是歧视她,而是这个老奶奶长的鼠头獐目,驼背,又极度的不爱干净,整天衣服肮脏的样子。单纯这样也就罢了,可这个老奶奶游手好闲,整天东逛西逛,她有一付沙哑的叵罗嗓子,看人就笑,笑的非常难听,我通常一看到她就躲远远的。更别提和她说话了。我家的门口就是杂货铺子,开杂货铺的婆婆是位上海知青,外婆空闲的时候就喜欢抱着我到那里去玩,那里人多,很多人乐意到那里拉家常。“小鸭子”的奶奶经常喜欢和我说话,由于她长的丑陋,我很害怕她。而小鸭子就不同,虽然衣服也不是很干净,但并不象她奶奶那样总是皱巴巴的。小鸭子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理应有很多人喜欢她才对,而我却总是看见别的孩子欺负她,遗憾的是在那个时候我却从来没有帮助过她。可能是觉得不关自己的事情吧,也可能那个时候的我很害羞的缘故。那个时候的我在那个世界没有交到朋友,有时候听外婆讲,我那个时候和某某某玩的最好,可我的脑海中根本没有印象,对于这个村子里的人,我都感到很陌生,难道是我失意了?前几年我回去看外婆的时候,听说小鸭子也上中学了,由于很多年没有见到她了,脑海里都是她小时候的样子。她应该是个大女孩了!小鸭子的奶奶快九十岁了,身体很好,几乎和以前一个样子,可小鸭子,是不是也和以前一样呢?唉!流年似水,真想再见她一面啊! 2005-2-7
忆幼集3 婷婷在我还住在A座的时候,对门搬来了一对年轻的夫妇,一对壁人。那先生叫做李正华,长的极像陈勋奇,留着两撇小胡子,眉宇之间透着一股英气,为人十分的风趣。那夫人叫做赵一贞,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还是当时热播《新白娘子传奇》,我觉得她长的和那白娘子十分相像,而且她的大号也和白娘子有了几分相似之处。 我们邻里之间相处的十分融洽和谐,没有过很久,一个小宝贝诞生了,她就是婷婷。当时我也只有六七岁左右,看着这个小孩子,心底十分好奇。我几乎每天都去看望婷婷,看着她一天天长大。婷婷的父母都是做生意的商人,整日奔波。照顾婷婷的担子落在了我和保姆的身上,那个老保姆,是个大约有五十多的老奶奶,人很慈祥,将我和婷婷都照顾的很好。而我要做的就是和婷婷一起游戏。 随着时间的流逝,婷婷会说话了,每天和我说话,我对于这个妹妹也很关心。我是家中的独生子,又没有朋友。在我的心中,婷婷就是我的妹妹,是我的亲妹妹。在假期的时候我会将婷婷抱出去玩,别人问起的时候,我会自豪的对别人说,这是我妹妹。在我的心底,我一直希望能又个妹妹,我可以疼爱她保护她,她受人欺负的时候我会帮她,婷婷给了我一个心灵的寄托。 婷婷每天和我在一起,我觉得在她的心里,也把我当成了她的亲哥哥,不懂的事情我会和她说,我会教她学习,带她游戏玩耍,现在回忆起来,那个时候,如果没有婷婷,我会做什么呢?我这样的人能做什么呢?可能学坏了,可能得自闭症完蛋了。婷婷救活了我,给我带来我本不该拥有的一切,如果没有她,那段漫长的时光我会怎么打发呢?我无法想象。 后来,我上了中学,她也上了小学,在我还在窃喜可以帮助她功课学业的时候,命运中的小石子又射向了人生的车轮,我要搬家了。我不想搬家,可是没有办法,我不想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去,面对一帮认不识的人。可我能又什么办法呢?我对爸妈说能不能不要搬家,可是我知道这不可能,没人会闲的没事搬家玩。到了最后的时刻,我向婷婷告别,向老奶奶告别,向李叔赵姨告别,可我真不不想走。 婷婷大哭,她不要离开我,我没有哭,我送了一套书给她,我记得是《一千零一夜的故事》,我说你把这些书看完了,就会有惊喜的。现在想来,这套书她早该看完了吧,可我说的惊喜又在哪里呢?我在空虚无聊的时候就爱想以前有意思的事情自娱,这次我想到了这件事情,却只能勾起我无尽的思念。 婷婷现在该有十四五岁了吧,也上中学了,不知道她怎么样了。有时候我想就算在什么地方我遇见她了,我能认出她吗?恐怕不能了。真想去看看她啊,可是她早就不住在那里了,恐怕也忘记我了吧,我何必自找没趣呢! 一个可爱小女孩,我每天看着她想着她,在梦里,在回忆里。我的心里藏着忧郁无限,婷婷是否还会依然如故呢?如今每个地方都在改变,她是否也换了容颜?妹妹,我的妹妹,其实我经常思念你,尤其在我孤独寂寞的时候,才知道那份亲情是那么的可贵。现在我所拥有最珍贵的东西,就是那些零零散散的回忆了,虽然不多,但每次想起总是很开心,很开心…… 2005-2-4
忆幼集1 序我坐在篮球场边,饶有兴趣在看着一帮中学生在打篮球。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星期天,看多了显示器的我觉得眼睛很难受,就到了家门口的中学来看小孩子打球。场上有6个人,明显的3对3斗牛。我目光呆滞的看着这一切,回味着无数次的回忆,以前的我一直在做这样的事情。 忽然,一个小孩倒了下来,抱着脚踝。我意识到,他的脚崴了,他的同伴过来问他如何如何,他摇手示意没关系。斗牛就这样要结束了,忽然一个高个子看到了我,礼貌的问道:“一起斗牛好不好?”我迟疑了一下,感觉有些“受宠若惊”。但是随即,我扯去了外套,大步跨上了球场。 我的年龄虽然比他们大,但是他们的身高并不比我矮多少。上场之后并没有得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双方要打5个球,转眼间我们却以2比3落后了。这个时候由我方的后卫在组织着,我突然跑出个空位,后卫立刻把球传到我的手里,我拿到球大概距离篮筐4米左右的距离射篮,那篮球打中了蓝圈“吭”的弹了出来,对方抢到了篮板球。 只见我方的后卫迅速的将对方球断掉,一个突破跨到篮下,篮下三个高大的身影全部跃起封盖,后卫在空中等待出手机会,这个时候我跑到了弧顶的位置,他看到了我。他将球击地传到了我的手里,我拿到球,稍微瞄准,跳投。篮球在空中画出一道优美的弧线,落入篮筐。4比4平局了。 最后一球,双方显然都希望获得胜利,防守的力度加强了,球传到了我的手里。我看到了那个高个子在对我看,他在要球。我将球传给了他,他一个假动作将一个人晃的跳起来,顺势一个突破,有一个人挡住了他的路线,他跑了扭曲的两步过了那个人,高高跳起来。这时,篮下的那个人跳了起来,要封盖他。只见他在空中先是收腹飞到那个人的身后,展腹将手几乎要扣到篮里去,他摸到了篮板,那球在篮圈里滚了一下,无奈的进去了。 高个子像个疯子一样和他的同学击掌,在咆哮,在欢呼。我站在那里,像个局外人。我脸上挂着微笑,但是掩盖不了我的落寞之情。我很清楚,这个舞台的主角不会再是我,即使我也能够这样。我更在乎的是那个没投进的球,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做的更好吗?即使不是在打篮球,或者是在做任何一件事情,我可以做的更好吗? 要是在以前……我的思绪有飞到了以前的谋个时刻,禁不住笑了起来。“嗨!笑什么哪?”我一回头,原来是我的邻居Robeson。“怎么?和中学生打球?”他问道。 “恩,现在的中学生活力真足。” “是啊,不像我,随便受个小伤就要歇好久,伤好了也不想动。” “谁像你。你看那个把脚崴了的,现在已经活蹦乱跳了,好象什么事也没有。” “呵呵!惟仁。还记得我们的那个时候吗?要比他们还有活力呢!” “是啊!”我看着天空喃喃的叹到 “那段时间不知道什么是痛苦,不知道忧愁,什么也不知道……没错,那段时间是,我的小时候……” 2005-4-18
古人的德行(11)——屈原 屈原,名平,字原,出身楚国贵族。他在楚怀王初期官任“左徒”,积极主张改革政治,曾作《宪令》,要求变法图强。但是遭到上官大夫靳尚等贵族的迫害,遂被怀王疏远,多次被流放。 屈原之失败与楚国之失败,在于张仪。 张仪,魏国人氏,早期曾苏秦与鬼谷子学习“纵横之术”,有极其高明的辩才。一次,张仪在楚相令尹那里赴宴饮酒。酒后,令尹发现自己身上佩戴的玉璧不见了,相府的幕客们都认为是张仪做的。他们说:“张仪此人,贫穷,品德也未必有多好。偷相国之玉璧的,必定是他!”于是众人捉住张仪,狠揍几百板。张仪硬是死活都不承认,大家无法,只好把他给放了。回到家里,张仪妻子叹气道:“如果不去读书游说,怎会遭到这般屈辱?”张仪对妻子说:“你看我舌头还在否?”妻子禁不住笑着回答:“舌头自然还在。”张仪道:“足矣。”谁也不会想到,就是这件事情,使得楚国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不得安生。 公元前333年,张仪入秦为客卿,取得了秦王的信任。前322年他回到魏国做相,向魏王发表了如同滔滔江水,绵绵不绝;如同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的“卓越见解”。说服了魏哀公背弃“从约”与秦结盟,接着他又回秦为相。公元前313年,张仪使楚,诈楚怀王600里地,使楚与齐绝交。公元311年,张仪再次使楚,他收买靳尚和郑袖,使楚秦结盟。屈原亦被逐出郢都,到了汉北。顷襄王即位后继续实施投降政策,屈原再次被逐出郢都,流放江南,辗转流离于沅、湘二水之间。 公元前278年,秦将白起攻破郢都,屈原怀着无限的悲愤,继而产生绝望,他写下《离骚》后,愤慨投入汨罗江(今湖南省东北部)而死。终其一生,与国共亡。 《离骚》是屈原“发愤以抒情”的一首政治抒情诗,它回顾了屈原的一生。 在文中,他先言明自己的世系、天赋、修养和抱负,回顾了自己辅佐怀王的革除弊政的过程以及受谗被逐的遭遇,表明自己绝对不与邪恶势力同流合污的决心。他借与女须,重华的对话,总结历史国家盛衰的的经验教训,主张“举贤授能”,他以一种神游天地,上下求索的幻想境界来表明他对理想的执着追求。最后他因苦闷而求神问占卜,寻求出路倾诉了远游他放而眷恋故国的内心冲突,并以死来殉志。 屈原是真的诗人,诗人的感情特点他全部拥有,冲动、沮丧、泄气。诗人的政治也是注定没有好结果的,所以屈原被流放却是一个可以接受的事实,然而,屈原对于灭国却是有着无法言状的悲哀。绝望中,他用他整个生命熔铸诗篇,强烈的爱国思想和执着的人生追求融汇成激越的精神力量,奇特的想象和瑰丽的语言产生了巨大的艺术魅力。他的作品闪耀伟大的人格光辉和南方楚文化的奇丽色彩,屈原用曲折传奇的一生来传承文化,使得《楚辞》成为了一种源远流长的独特文体。 屈原有《离骚》、《九歌》、《天问》、《九章》等二十多篇,是用楚国方言和民间歌谣形式创作的新诗体,这类作品全部编入了《楚辞》。 1953年,屈原被列为世界“四大文化名人”之一,受到世界和平理事会和全世界人民的隆重纪念。
梦寐音韵(6)BRESSANON 马修连恩 - BRESSANON here i stand in bressanone with the stars up in the sky are they shining over brenner and upon the other side you would be a sweet surrender i must go the other way and my train will carry me onward though my heart would surely stay wo my heart would surely stay now the clouds are flying by me and the moon is the rise i have left stars behind me they were disamondsin your skies you would be a sweet surrender i must go the other way and my train will carry me onward though my heart would surely stay 马修连恩可以借动物的口来唱歌,借助大自然给他的声音,让我们来感受狼的歌声,他用苏格兰长笛为我绘画了一个狼的世界,一个温情的苏格兰风景,我如同奔驰的狼在其中感受自然给我的一切。 在他的世界里面,我可以闭上眼睛,感受清凉。在这里,马修连恩的田园。音乐原来可以如此酣畅舒坦、锐气勃发。就如一幅满是粗线条的画,勾勒出温情、淳朴、丰满的苏格兰少女。而你此刻整个熔入她炙热的心胸。也或者是少女跌入你的铁血臂弯、你头盔下出神的双目 。总之,是别样的缠绵。 风声里开始益满狼的气息还有苏格兰的威士忌,浓烈的酒香。而这个时候的我,如同站在苏格兰的山巅,放眼俯视苏格兰的一脉山川,绿色环绕,撼动心扉。我没有去过苏格兰,但是在我的印象中,包括我看过的很多关于苏格兰电影,苏格兰都是美丽的令人无法不为之心动,我闭上眼睛,似乎就站在了海边的高地之上,那上面的草被风吹的向一面弯腰,接着不停的摇曳,而我的头发却是被风卷成各种造型。瀑布向大海冲着,海下的浪打着高地。雄伟的山脉、秀丽的山谷、恬静的湖泊、奔流的溪水和开遍石南花的的原野。这就是苏格兰,上天恩赐的宝地,人间的天堂。 我的一个同学对我说,你要旅游就来我这里,他在新西兰,并给了我很多新西兰的照片,说:这里是人间的最后一片净土。但是,在我感觉中新西兰无论如何不能和苏格兰相比。哦对了,给我留下无法磨灭印象的还是《勇敢的心》,是它最初描绘了优美的苏格兰。感谢马修连恩,是他通过狼来让我来感受苏格兰的温情。 苏格兰的美妙在于,它可以赋予人无穷的想象,《哈里波特》不就是作者到达苏格兰才完成的吗?也许,我也该到那个地方去。8-9
梦寐音韵(5)你的样子 词/曲:罗大佑 编曲:罗大佑 我听到传来的谁的声音 象那梦里呜咽中的小河 我看到远去的谁的步伐 遮住告别时哀伤的眼神 不明白的是你为何情愿 让风尘刻划你的样子 就象早已忘情的世界 曾经拥有你的名字我的声音 那悲歌总会在梦中惊醒 诉说一点哀伤过的往事 那看似满不在乎转过身的 是风干泪眼后萧瑟的影子 不明白的是为何人世间 总不能溶解你的样子 是否来迟了明白的渊源 早谢了你的笑容我的心情 不变的你 伫立在茫茫的尘世中 聪明的孩子 提着易碎的灯笼 潇洒的你 将心事化尽尘缘中 孤独的孩子 你是造物的恩宠 第一次听《你的样子》,是在电影《阿郎的故事》中。 当看到赛车翻滚到跑道的另一边,张艾嘉挥动着阿郎(周润发)送她的链子的手腕时,我突然闻到了死亡与悲剧的气息。果然,一股透着悲凉的歌声从远处的天空传了过来“我听到传来的谁的声音 象那梦里呜咽中的小河”。 当罗大佑的歌声响起,我的泪水就慢慢滑落,接着沉默许久,每次如此。那一刹那,我懂得了什么是悲剧——将美好的事物,毁灭了给人看。数不清的时刻,我总看到那些经典的例子:那些海誓山盟,那些天长地久的承诺,往往因为天灾人祸而不得不退让。相爱的人历尽千辛万苦、百转千回走到一起,等待他们的肯定有一个人的不幸。 这些精神食粮喂养着我们的心灵,在收获着我们的泪水的同时,在我们的心里拨下了乐极生悲的种子。把我们的心泡在了开水里,涨成一个张大的馒头,虚软不实。在还没有达到幸福的顶端,已经为自己设下了悲剧的深渊。虚软的心灵已经经不起迂回起伏的颠簸。于是,我们止步,或犹豫,或回头,放弃了参与的资格,心甘情愿的为自己的心贴上了“平淡是真”的封条。却不知,自己已经成为悲剧中的风景。 我不知道《阿郎的故事》我看了几次,《你的样子》我听了多少遍,但是常常回忆以前的岁月与时光,痛苦的回忆总会伴随阿郎故事一起带来。有时候泪水滚烫,而且灼伤我的心,使我在灼痛中蓦然发现自己才是一个真正的悲剧! 袁惟仁于2005-6-16
梦寐音韵(4)宿命的风 作曲:李士先 填词人:李士先 你依然无语是分离让你变冷漠 说出你的愁别再皱眉头 想哭的时候我的心仍在你左右 别说无所谓这不算理由 温暖的手轻轻抹去我心中的伤口 原谅我的迷惑不得已伤透了你的温柔 我像宿命的风 注定随季节不停的飘泊 就算舍不得你也不能再回头 我像宿命的风在陌生的旅途 带著你的祝福想你想得再苦 我想我忍的住不会哭 沮丧的时候喝下这杯有情的酒 受伤的翅膀继续向前飞 向命运微笑说再见不会再泪流 想你的时候一个人心醉 生病的时候听这首歌最多,心里总在问:为什么?为什么会是这样? 我总在9点熄灯之后一个钻在被窝里偷偷的倾听那悲伤的旋律和沧桑的歌声。这个时候我盯着黑色天花,瞪大眼睛,心里在轻轻的和:“我像宿命的风,注定随季节不停的飘泊。”在漂泊的过程中,我也认识了一些和我一样喜欢流浪的人,比如桂军,他对我说:“我讨厌这样的生活,四处流浪。但是,一旦我不过这样的日子,在一个地方待下去,就会更难受。所以我还是要流浪。”我盯着他看,看了很长时间。他很开心,他的一部分快乐就是交朋友,然后和朋友谈心,这样的朋友是不会和他待很长时间的,比如我。 周围的人都觉得桂军很讨厌,可能没人喜欢真正的浪子,他们如同流浪汉。但是我有点同情他有点佩服他。因为他时常把家人的照片拿出来仔细端详,还拿给我看。在那些天里,周围有很多的人,但是他只给了我一个人看,因为我没有看不起他。他很勇敢,他漂泊了很多年,他已经接近而立,但看上去仍然像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他对我说:“认识你很开心,但是我没办法和你待很长时间,除非机遇特别好,所以再见了!”我说:“再见,祝你好运,浪子!” 本来,我可以像他一样继续漂泊下去,但是我的心对我说:“我好累,你让我好好休息休息好不好!”我说:“你帮帮我再坚持一下就好了。”它无奈的说:“对不起,我太辛苦了!你保重。”于是,我重重的摔在了地板上。 醒来的时候,我号啕大哭,我对它说:“你差点让我死掉。”它说:“对不起,但是我实在没办法。”我说:“你走吧,我不需要你,你去找你喜欢的生活去吧!”它沉默了好久,然后对我说:“其实不是我不想走,但是我不放心你,因为我离开你你会死掉,我不希望你死,你是个好孩子,该有个美好的未来,我舍不得你……” 在上海的时候,我曾经在一个角落发现过一个男孩,抱着一把吉他在那里自弹自唱,离他不远处有一块红色的布,红布上有一个装满硬币的纸盒子。那块红布上写着大约是这样的话: “我是个四海为家的流浪歌手,我是被上帝遗忘的天才,生活中的无名小卒,曾经我也意气风发,但是社会无情的打败了湮灭了我的理想,只有在歌声中,我才能继续自己的光辉岁月,我游历一座座的城市,用歌声感谢每个和我擦肩而过的人,更在歌声里追忆缅怀我的青春岁月……” 他的模样和经历让我想起很多和他一样的面孔,在同样的日子里说过同样的话——被人看不起,被上帝遗忘,他们一定要走出去做出好戏让其他人看看。但是往往被生活卷走,更被所有人遗忘。 他和桂军一样,如同宿命的风,他们有狂野和浪漫,他们为此付出了青春。他们如同我一样,不顾一切的寻找一些自己没有的东西,只是我付出的不止是青春,几乎是生命。 袁惟仁于2005-6-16
梦寐音韵(3)小强的车 大的人人要我偏偏要小 小有小的好太大很烦恼 年轻人人要我偏偏要老 老有老的妙老的味道好 车子小小慢慢跑漂亮的姑娘才看得到 人海茫茫你最搭调你这样好有够难找 朋友老老慢慢跑百般的滋味才 feel 得到 什么都不要只要哥俩好呀一个也不能少 大的人人要我偏偏要小 小有小的好太大很烦恼 多多人人要我一个就好 少有少的妙太多管不了 车子小小慢慢跑漂亮的姑娘才看得到 人海茫茫你最搭调你这样好有够难找 朋友老老慢慢跑百般的滋味才 feel 得到 什么都不要只要哥俩好呀一个也不能少 朋友老老慢慢跑跑呀跑呀哎哟跑到老 小车晃晃牙齿摇呀摇呀越老的就越好 阿牛的歌曲都是很轻松和风趣的那种类型。从来没有悲欢离合和壮志雄心,似乎在讲述自己的人生态度,大多都和我的态度相符合。故比较欣赏他对音乐的态度,虽然他像一个长不大的小孩,但是通过他的歌,却可以发现他内涵的一面,比起很多唱歌的人更有些许思想,而且更加的幽默,让感受的人可以干净纯洁。 小强的车是看上去搞笑,却可以让人可以细细品味的作品。在感受轻松的音乐气氛的同时,歌词总能告诉我一些别的东西,这些就是生活哲理,人生感悟。舍弃一些看上去很诱惑的东西,做到知足可以感受到的幸福要比全部拥有更加来的精彩。物欲横流的今天,看到这样的歌曲似乎和那些潮流化、商业化似乎有些不类而且不入。但是,我从来没有忘记,我对自己说:酒精给你带来的开心是麻木的,放纵给你带来的欢乐是不能长久的。 我该把握的是什么呢?很多人不能说清,开心的生活仅仅是一个状态,但如果实施的过程质量不是很高,过着一种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生活,那对于有崇高情操和生活理想的人来说,并不是一个可以长久的办法。长期如此,无疑就完全失败和腐化了。我时常对自己说,理智一点,偶尔胡来一次吧,那些态度让我自己都发笑。胡来没有错,人当风流少年时,但起码有一个度的问题,胡来大了,就不是胡来,那是另一种状态了。道德的底线不能约束的,就只能用法律的手段解决了。 小强的车里面告诉我的是知足常乐,而且重点指明了两个字眼,姑娘和朋友。爱情和友情,是人生永远无法逃避的两个主题,在这两点上如果我们能做到大度一点,舍弃那些自私,我们会更加的开心,那种开心是永远不竭的真正欢乐源泉。施比受有福,并不是物质上会得到来日加倍的补贴,也许那是可能的。但更加使我们自身完善和幸福的是那种奉献的心态,那是一种完美的感觉,美化自己的心灵,陶冶我们的情操。每当我看到别人的微笑和感谢的语言,内心总有一种莫名的感动。是对别人的感动吗?还是对我自己的肯定?我只知道当时的自己,感觉很好,比捡到钱来的更好(5000元以上除外)。 这并不是可以让你充分感受音乐魅力的歌曲,也不是震撼心扉的华丽乐章,他可以给你带来的很有限,但是在做人的准则上,他可以给你带来轻松,缓解压力,还可以转变你对生活的态度。这是一首可以让人恍然大悟的歌,当然,前提是你必须乐意听懂他。 袁惟仁于2005-3-23
梦寐音韵(2)难兄难弟 作曲:罗坚 作词:陈颂红 人情人情如做戏 有真心假意地 从前从前如梦去 太多的不堪记 无人无人能做到 这一生都趣味 悲悲喜喜常换转 有一些都优美 Ah Ah Ah Ah 青春总失去莫名 Ah Ah Ah Ah 只想情谊能共永 情人情人常念记 我一心痴醉地 为何为何难共对 太伤心皆因你 谈情谈情原是美 两相偎相靠地 情缘情缘难顺意 有一些不应记 Ah Ah Ah Ah 只想相爱永莫停 Ah Ah Ah Ah 真心能随年月证 简单的旋律,怀旧的味道。没有什么难度的粤语歌曲,却有一种让人想感动的感觉,听这首歌曲要和那部电视剧同步,才能有更好的感觉。难兄难弟从始至终讲述的情的故事,亲情,友情,爱情交织在一起,伴随跌宕起伏的剧情,剧中人物的悲欢离合,很难不感动我,尤其是这首主题曲,每每听到它,心情总变的干净和纯真起来,像个孩子一样的坐着,一个人默默的感受着自己的感动。 难兄难弟里面都是普通的人物,但是里面能让我感受和学习的人物却是太多太多,阿源的老实和善良,对功名钱财无所谓和对人生无欲无求的态度。他原本只想平淡的和自己不识字的女朋友阿珍一起生活,可正是他的善良给他带来了那么多的机遇。阿奇,是我剧中最喜爱的人物,我一直以为他就是我自己,倒霉却不放弃,后来有人说:每个人在他身上都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我才发现,偶像的意义和价值原来是这么得来的。宝珠的天真可爱,整天说一些傻里傻气的话,但是是那样的单纯和没有心机,不能让人不爱。再比如乔峰,一个富家子弟,却为了自己的理想而不惜甘于人下。 甚至很多小角色,都能给我们很多正面影响,那个放荡的狄华,为了钱什么都可以出卖,但是面对一个爱自己的富家少爷,她也是不愿意耽误别人的人生,选择了放弃这段感情。那个嗜赌成性的冯人坑,在命运对他招手的时候,他也坚决戒赌,抓住机遇,成为了大明星。这就是我们的生活,那个时候的我信心满怀,要好好的生活,要像奇哥那样在逆境里自强,像源哥那样善良朴实,像乔峰那样勇敢和厉害。在学校里面有一些同学会管我叫“阿袁”,这个时候,我总感觉是叫阿源,我就会呆呆的问别人有什么事啊,需要我帮忙吗?然而我的运气总是向阿奇看齐,所以那个时候的我总是在哭泣。 最重要的是,我曾经以为我永远失去了我的难兄难弟。希望如果看到,能够会心的一笑,因为我从来不会对你计较什么,就像奇哥和源哥那样,一次误会让我们的感情更加牢靠,我从来不会长时间生别人的气,因为我知道大家都不容易,就像我们是难兄难弟一样,我们要多多体谅,尤其在你需要我的时候,我宽阔的胸膛将是你最温暖的海港。 就如同这老土的歌一样,青春总失去莫名,只想情谊能共永。就像搞笑的剧情一样,只想相爱永莫停,真心能随年月证。或许真的在很多年后,我们才会发现过去的对错和是非,但是,我希望我不要后悔,我也不要后悔,因为我知道做错的事情,我都会去补救。 很多人一定会觉得莫名其妙,如果你们看不明白,也没有关系,不需要明白很多。每个人的感觉不同,也许这首歌会成为我心中的经典。经典的剧目,经典的歌曲,让我重温很多年前小人物的人生历程,让喜爱它的人和我一起感动。人生得一知己,夫复何求。 袁惟仁于2005-3-21
我的文学(2)《老人与海》 这本老书,地球人都知道他。几乎所有人赞美他,我想肯定有无数人和我一样,想要打倒它,引起社会注意。但是,他们都无法做到,正因为这是一部无法打倒的书。这是一个简单的故事,没有任何曲折,没有情感纠葛和动人的爱情。但是它去清晰的表达了人类的强悍,人的不放弃,刻画那伟大的勇气。 主人公是一个叫圣地亚哥的老头,他是最好的渔夫。但渔夫这个行业并不是凭“最好”这个名号就能混到饭吃的,他也不能让鱼上他的钩子。他碰到的是所有人都会碰到的问题,他尽力了,但是他什么也没有得到,这是命运对他的玩笑。很多人受到这种灾难性的困难,往往沮丧、倦怠。然老人选择的是向命运挑战,他继续开向大海,他对着大海怒吼,向太阳怒吼。 他以为他成功了,但是英雄碰到的是鱼的霸王,这鱼与他一样凶悍,把他拖向大海,与他决战撕杀。这不是普通的恶战,我说放弃吧,还有别的鱼可以打,但是命只有一条,放弃吧。他与鱼坚持了几天几夜,老人不能休息,双手血肉模糊。这个时候只要他割断绳子,就能休息,就能回家。可他却没有放弃,他不愿意作失败者,他用最后一丝力气与大鱼搏斗,直到胜利为止。 在回家的路上,他遇到了鲨鱼的围攻,他鲨鱼也失去了战斗的武器。他继续保卫着他的胜利品,直到失败。他回到家,破烂的小船、仅剩下白骨的大鱼和疲劳的身体。一个失败了的胜利者回来了。 人生的路途很坎坷,我们都知道。但真正像老人那么倒霉的人却还是不多,在最困难的时候,没有人可以帮助他,他只有靠自己,靠双手来博得自己的一切,不管结局怎么样,他可以自豪的说,我尽力了,我没有胜利,但是我并不失败,我也丝毫不可悲。老人真正的胜利是什么?是他的从不放弃,他战斗到了最后,他怀着无穷的勇气,面对恐怖而可怕的大海,所以他永远不会失败。 我喜欢这样的老人,他称的上是真正的男人,是注定受人尊敬的人,他人性里的一切也是让人喜爱的。很多时候,当我和那些男男女女一起高谈阔论、沉迷别人不能了解的感情的时候,我总能瞬间发现,我不喜欢这样的生活。沉迷人性的脆弱,讨论自身情感的软弱,那是一种似乎有些窝囊颓废的状态。所以,我喜欢那样的老人。 强者和弱者的命运是注定的,他们会做着不同的事情。他们可能不会互相讨厌但肯定不会互相羡慕。强者带有令人称赞的性格,弱者有人性软弱和温存的一面。强者斩荆棘为大家开路,弱者享受着强者给他带来的一切,单他永远只能给强者端茶递水,享受不了强者的功劳和待遇,为强者所凌驾和奴役。老人为游客打鱼,为别人打鱼,那他究竟是强者还是弱者?? 《老人与海》讲述的是人类共同的命运,揭示的是人类共同的弱点。在这个基础上,即使他的结构再简单,故事再单调,他也是无法打倒的,尤其是如此巧妙的暗喻和暗示,成就了《老人与海》的伟大。所以,美国人海明威是不朽的,他拥有如此清澈的思想,不带任何信仰的构建他的文学城堡。这种纯洁人性文字,大概也只有在他那里才能看见吧。 袁惟仁于2004-3-12
我的文学(1)《静静的顿河》 中学的三年是比较郁闷的三年,我相信很多人都在题海中度过这三年的时光。可我却在这三年里看完了我这辈子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书,其中就有那部很难再找到的经典,《静静的顿河》。 中学时有一个邻居,叫做谭剑,年龄不明,但那个时候大概也就三十多岁,我每次都从他那里借书。最初看的武侠小说,金庸的最多。后来再看一些外国文学的时候,觉得篇幅都太短,很快便能看完,感觉不是特别过瘾。终于在寻找的时候,发现一套四本,《静静的顿河》。我当时说:这套借我看吧。他皱了皱眉头,还是借给了我,我当时不知道他为什么作出一副为难的样子,现在想想,大概是因为我太小的缘故吧。 《静静的顿河》这部书长而且结构庞大,涉及人物众多。两条主线讲述当时的社会和主人公葛利高里,里面讲述爱情故事,人民生活,政治阴谋,战争撕杀,很多很多。主人公葛利高里是哥萨客的中农,家庭条件很好,他先参加红军杀白军,但不满红军做法又转投白军,又和白军冲突,再次转投红军,但因为不受信任反而要抓她。最后,他所有的亲人都死去了,他一个人孤单的回到家乡。 葛利高里悲惨的一生,曾经春风得意,他甚至曾经担任白军的师长,但没有坚定的信念,两边摇摆。然这种摇摆是值得同情的,因为他是一个善良的人,不愿意忍受那些灭绝人性的做法。在这个理念上,白军和红军都是一样的杀人机器,血腥政权。他想寻找区别于白和红的第三方道路,但遗憾的是他失败了,他明白这就是战争这就是残酷,适应不了的人就要被淘汰。葛利高里是一个普通人,他并不是国内多数小说里描绘的那种“高大全”的英雄人物,但是他的想法最有感染力,他的内心被深刻挖掘,看这部书的人无不为他感动。 有很多书被奉为经典,但《静静的顿河》必定是经典中的经典,史诗般的巨著,不了解俄罗斯历史的朋友也可以借这部书来了解历史,它包括了俄国的二月革命、十月革命。还有一战和卫国战争。而且他描写的手法也是很独特的,并非侧面描写,而是通过多角度分析,很值得一看,阅此书必改变世界观,当然,除非你是个很倔强和刚正的人。这部书还可以让你了解顿河方面的风土人情,它的当地口语,当地歌谣,它的奇异风光,壮丽景色等等。 这几年,我一直想重温一遍这部书,但却没有找到。书店里面各国经典名著层出不穷,但是《静静的顿河》我一直没有找到。伟大的经典,真想回忆起儿时的感觉。 袁惟仁于2004-3-10
打架的目的 人之好斗,古往皆然。尤其是年轻人,遇到了不公正待遇,碰到不平之事情,拔刀相助或者投身战团,乃极其正常之情绪。在这些好斗里面,有很多卤莽和意气,但是依然有纯真,自尊和男儿血性。 在当今这个“斯文”的社会,如果不是为了国家利益,打架永远要被谴责,但是打架者心里却总不会认为打架不对。为什么呢?譬如有一个你讨厌的人,他伸手给了你一记耳光,你该怎么办呢?社会学家会告诉你,你该找某某权威机构,申诉你的不幸,然后利用这个权威机构制裁那个打了你的人。也许能弄到几个赔偿金,也许只是让他道歉。这样做你满意吗?你舒服吗? 如果你是个血性男儿,听到这里恐怕你已经气炸了肺。马上还他一记耳光!对了,还有什么比这更直接,更痛快呢!也许有人会说你这样做很不明智,确实,明智可以让你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益。但是,它却使你丧失尊严和血性。 一些道学家说:“你所谓的尊严不过是一种虚荣。”可是,当你抛弃这种虚荣的时候,你血脉中那种争强好胜的劲头也会随之消退。这就是中国人的悲哀,为他人之言抛弃尊严,而后也变得中庸起来,成为一具没有思想没有意识的机器。这对我来说是大忌,活在这个社会上这个世界上,如果要做成功人士,你不是一团火,就会是一块冰,不是照亮了别人,就是冷却了信心,根本就不存在超然的中间状态。 屈指数数那些成功的人,功成名就依然泯灭不了他们争霸的血性。当他们的对手面对霸气十足的他们时,怎么能有侵犯他们尊严的胆量呢!生活就是在打架在争霸,每一个机会你要尽全力击倒别人,才会得到自己所要!尽量不要将别人列为终身的敌人,这里有尺度的问题,但是绝对不可以让别人随便欺负!
小说的结构(希望对大家写小说有帮助) 此篇谈论的主要是短篇小说创作的结构问题,涉及创作的常识与技巧,属于小说作者必须掌握的内容。   中心:确立结构体。  将结构核通过横向、纵向的立体展开,便形成结构体。它是小说内容具体体现的艺术框架,也是短篇小说表现阶段最关键的一环。古今中外的作家均强烈地意识到了这一点,如美国作家艾萨克·辛格当被人问及写作哪一方面最困难时,答道:"故事结构。我认为这最困难。怎样构成一个故事使它有兴趣。最容易的则是实际写作。一旦结构定了,写作本身--描写和对话--就随流而下了。"  对短篇小说结构体的设计与展现,必须体现六个字:简洁,形象,兴味。而这六字,则主要落实在场面(或称描述单元)与情节(或称事情转折点)的设置、把握上。只有将两者适当地结合起来,才能成为好的小说结构体。  对短篇小说来说,一般由一两个描述单元(很少超过三个)为重心,加以必要、合理的情节转换来组成。如何士光《乡场上》,全篇只有一个场面:乡场上纠纷;鲁迅的《药》,只有两个主要场面:买药与祭子。  描述单元犹如情节线的横切面。而在短篇小说总篇幅为定量的前提下,则这切面与切点的关系自然成反比。即是:切点多,则切面小:切点少,则切面大。  因此,在设计结构体时,横向的切面展开与纵向的情节进展要有精心设计。切面展开形成场面(描述单元),有助于细致形象地表现生活与塑造性格;情节进展则有助于引人读兴,摇曳生姿。  除场面与情节的设计外,短篇小说尤重开头的技术。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对短篇小说来说,尤其如此。短篇小说的开头,一般向读者展示一个特殊的有兴味的形象小场面。然后,用简洁笔墨介绍背景或问题,下面紧接着进入"主体",即主要的场面中人事矛盾冲突的展现。因此,尽量用一个精彩的小场面作为开头,是短篇小说至关重要的一环(因为短篇小说开头部分很自然地和不可避免地要向读者交代背景、介绍人物,极容易由"说明性材料"构成。所以,形象化的描述在消除枯燥乏味方面,是不可缺少的。只有这样,才能以形象吸引读者,并以形象的矛盾冲突或问题引起读者悬念)。  如李锐的《厚土》系列小说《眼石》:  开头是一个形象逼真的具体场面呈现:一辆满载石灰的马车行进在陡峭山路上。副手愤怒、悲痛、无地自容的心中、眼内,世界上一切景物人事均是变形、变态之后的一个狂暴、混乱的世界!加以女人失魂落魄的惊呼,车把式骄横凶狠的咒骂,牲口的挣扎……逼真的形象直迫读者眼底,顿时引人入胜。  之后,简洁交代背景:昨天夜里,因被迫借了车把式的救命钱,副手无可奈何地将老婆让车把式睡了。……   于是,紧接进入中心场面:丈夫满脸阴森森的杀机;女人惊恐万状,忐忑不安的神色;车把式旁若无人、自信威严的姿态……终于发生戏剧性变化:车载过重,将坠深渊。副手以死相拼,抢救了人、马、车。甚至在关键时刻挺身救了车把式马上要粉碎的生命!车把式于是与副手"礼尚往来":当天晚上,将女人让副手睡,达到小说高潮。  结尾:副手与女人恢复了心理上的平静与生理上的往常;车把式品尝了昨天副手的滋味。  这是一篇典型的短篇小说:简洁、凝炼、形象、引人。描述单元与情节转折达到精巧结合,产生很高艺术价值。  由于结构体是生活场面与故事情节的有机组合,因此,除上述介绍的结构体自身的技术性处理外,结构体的设计、把握还包括结构布局与生活的内在联系问题,即结构体反映生活的角度问题。  短篇小说的结构角度常有以下几种:  方面--正面;侧面;反面。  视野--以小现大;全景式素描。  焦点--外在世界为主;内在世界为主。  以下,分而述之:  正面表现:一般而言,若有可能,并有特色,采用正面表现可直截了当、清晰自然地将要体现的事物及意旨呈于读者面前。如柯云路的《三千万》,契诃夫的《变色龙》,莫泊桑的《米隆老爹》等。
商纣王(悍马VS悟空 第三回合) 商纣王:一个奇妙的恶棍(原创) 商代享国500余年,有三十多位君王,其中最为有名的无疑要算商纣王,那位建立商朝的汤,迁都于殷的中兴之主盘庚,与这位导致商朝灭亡的不肖子孙比起来,知名度都无疑要远逊了。 商纣王的知名度之所以这么高,来源于他“暴君”的称号名闻遐迩,与夏桀并称。商纣王的所作所为,为后世的暴君和昏君(有时候中国历史运气差,也会碰上既昏且暴的君主)树立了一个暴虐的“标尺”。在后世的史书上,重刑辟,有炮格(烙)之法”;“九侯女不衰淫,纣怒,杀之”;“脯鄂侯”;“剖比干,观其心”,越往后写得越离奇,什么宠妲己,大兴土木筑鹿台,建酒池肉林,令男女裸奔,建虿盆杀人,剖孕妇之腹观子……最后演变成了嗜血成性、杀人如麻、宠幸妖姬、以酷刑屠戮大臣的恶魔。以至于还产生了“殷鉴不远”这样提醒后世要注意商纣王暴虐亡国的成语。不过,这是历史上真正的商纣王吗? 从史书上看,商纣王肯定是个天才型的人物。他高大英俊如同詹姆斯邦德,力大无穷,肌肉发达好象施瓦辛格,敢与猛兽格斗,据说能拉回九头牛,可以用手托起房梁;别以为纣王就是一介武夫,头脑简单了,他聪明过人,能言擅辩不在才子纪晓岚之下,大臣们都辩不过他,堪称铁齿铜牙。他有一件重要的历史功绩:平定东夷,将疆土开拓到今天的淮河、长江下游一带,开发了长江流域。不过,也正是因为商军主力讨伐东夷,造成内部兵力空虚,才导致了周王伐纣之时首都兵力空虚,上演了那一场著名的牧野之战。商朝一战而亡。 不过这样的人物一旦把智慧和精力都用来做恶事,那么后果更加可怕。过剩的精力使得他疯狂追逐女色,看见美女妲己简直是连自己姓什么都忘记了,在都城朝歌(今河南淇县)大造离宫别馆,苑囿亭台,灌酒为池,挂肉为林,还让男男女女裸奔追逐(这应该是有史以来记载的最早的有意识“天体营”运动)。此外他还是个刑罚专家,发明了许多杀人方法,什么扔进有许多毒虫的虿盆拉,剖腹观心拉,将人剁成肉酱拉,不过最有名的还是“炮烙”之刑,将一根巨大的铜柱烧红,强迫罪犯在上面行走,罪犯站立不稳,掉入下面的火里烧死,有的也说是绑在铜柱外面活活烫死,总之都是让几千年后的我们听起来毛骨悚然的残酷。 在谈论暴君商纣王的时候,我们再拿他与历史上的名君们比较一下:商纣王曾经脯醢俎杀诸侯方伯,汉高祖刘邦也曾经将大杀功臣,“梁王彭越,醢之,盛其醢,遍赐诸侯”,商纣王将大臣比干“剖腹观心”,不过明太祖朱元璋也曾经发明了“抽肠”、“刷洗”(用铁耙将犯罪之人的皮肤一条条刷下来)之刑,并被栽入法律条文之中;炮烙之刑确实骇人听闻,但是朱元璋的“剥皮实草(将贪官的皮剥下来填上草,放在新上任官员座椅的旁边,以为警示)”之残忍恐怕也是不相上下;更残忍的“凌迟”更是作为典刑使用达五百年之久。这还是所谓的“名君”(起码汉高祖、明太祖大多数人不认为是暴君)所为。纣王拘文王,囚叔父箕子,唐太宗弑兄屠弟,宋太宗也逼死弟弟侄子,难道手段不更暴虐? 关于商纣王的罪行,实际上给了现代学术史上“疑古派(又称古史辩派)”史学家一个极好的例证。疑古派史学家的代表人物顾颉刚曾经发表《纣恶七十事发生的次第》一文,指出现在传说的纣恶,是层累积叠地发展的,时代愈后,纣罪愈多,也愈不可信。先秦时期典籍记载商纣王罪行的并不多,但是越往后,附会在他身上的罪孽越来越多,越来越离奇,谁让传国五百年的商朝在纣王手中断送了呢? 商纣是个毋庸置疑的暴君,笔者无意为他翻案,但是他有没有传说中那么暴虐呢?留下来的只有周武王单方面的控词《牧誓》,在鹿台自焚而死的商纣王是无法为自己辩解了,即便有,也已经被作为胜利者的周人给销毁了。在现代,我们指控一个人是杀人犯的时候,如果他没有做过其他坏事,不会将抢劫、强奸、纵火等等罪行一股脑都加在他身上,不过中国历史上“成王败寇”的传统却喜欢这样做,断送了商朝江山的纣王“有幸”成了这一传统的牺牲品,因而遗臭万年。 三千年的岁月过去了,纣王的坟墓依旧在淇县独向黄昏,郭沫若有诗云:“我来洹水忆殷辛,统一中州赖此人。百克东夷身自殒,千秋公案与谁论?”虽然我对老郭其人并不感冒,不过我认为他这首诗写的还是比较中肯,当权力能够使人不受制约的时候,你我也未必就不会堕落,更何况那个奇妙的恶棍——商纣王呢? 作者: 悍马狂飙
金庸意义——令狐冲 金庸是我们这个时代避不掉的一个名字,他的作品影响之大,涵盖面之广,甚至在我写下他的时候,都不知道从何下笔才好。 金庸的作品一向被视为成人的童话,童话自然是不真实的,但他的意义在于可以成为现实生活意义的一种补充,补充一种我们生活中所缺失而又必须补充的情怀,金庸小说和很多想象世界一样,都是对平庸现实的一种调和,他能够在一个人的心里建立一个独立的世界,使之在人生中不致因过于执着于现实而导致偏执,使人的心智趋于健康。 但我觉得金庸作品之所以影响深远,更在于他的每个动人之处其实都有着现实的影子,只不过小说里要纯粹和强烈的多。王朔曾说金庸小说里的人性从来就没有真实存在过,这句话根本就很荒诞,因为虚构的人性从来就不会具有如此长久和深刻的生命力,这也是很多言不由衷的爱情文艺并不会在读者心里留下痕迹的原因。而金庸的作品博大细致,写情尤其动人,既深得中国文化神髓,又吸收了西方戏剧小说的优点。 在金庸众多篇章中,最令我心动和喜爱,还是《笑傲江湖》喜欢他不仅因为他有现实意义,更加是为了令狐冲那种潇洒的人生态度。令狐冲是一直痛苦的一个人,当他不想做一件事时,别人逼他做,当他想做了,却不得不做。《笑傲江湖》的价值观在于:人的痛苦不在于外力,而在于你的内心。人的快乐或者痛苦都是由内心而决定的,是可以选择的。《笑傲江湖》很能代表中国人的情怀,即使心灵与自然相融合,金庸本人在“后记”中写《笑傲江湖》是隐士的情怀,也是为此。 一直觉得中国人应该是最洒脱和浪漫的民族,因为洒脱根本就是我们文化里最本源的东西。因为中国人一直就有着足够的可以寄身的空间,所以我们才会有诸多仁者乐山智者乐水的式的情怀,才会有风清扬教令狐冲不求胜而求一败的道理,所以《笑傲江湖》才拥有了极其的现实意义。 本来我也曾是个比较悲观的人,后来才渐渐相信这样一种人生观,即相信世界简单与否,其实取决于你的心灵是否简单。所以我喜欢令狐冲,令狐冲同样经历了很多挫折和痛苦,见识了很多猥琐和欺诈,但是他却从来没有放到心里去。令狐冲天真调皮,却又正直传统,他的身上表现出了十足的孩子气,比如他爱斗酒,拿人开心。但是他又给人相当潇洒的感受(因为不在乎别人的目光),而在关键时刻,这个人身上又有一股异常正统、可以信任的正气,正是这一些矛盾而又自然的特质造就了一个可以真正“笑傲江湖”的令狐冲。 现实中的成功者,未必回去追求不朽尽管真正堪称成功的人并不多。所以,失败也不是贬义的,很多人都失败了,但他们努力过,同样值得尊敬和赞赏。金庸晚年给人的感觉,是把“不朽”看的太重,而他的作品也恰恰也正 意图营造一种不朽。所以金庸也是矛盾的,他虽然没有古龙可爱,可是作品却比古龙有更大的价值和意义,对他人的人生有更好是影响和启示。
金庸意义——令狐冲 金庸是我们这个时代避不掉的一个名字,他的作品影响之大,涵盖面之广,甚至在我写下他的时候,都不知道从何下笔才好。 金庸的作品一向被视为成人的童话,童话自然是不真实的,但他的意义在于可以成为现实生活意义的一种补充,补充一种我们生活中所缺失而又必须补充的情怀,金庸小说和很多想象世界一样,都是对平庸现实的一种调和,他能够在一个人的心里建立一个独立的世界,使之在人生中不致因过于执着于现实而导致偏执,使人的心智趋于健康。 但我觉得金庸作品之所以影响深远,更在于他的每个动人之处其实都有着现实的影子,只不过小说里要纯粹和强烈的多。王朔曾说金庸小说里的人性从来就没有真实存在过,这句话根本就很荒诞,因为虚构的人性从来就不会具有如此长久和深刻的生命力,这也是很多言不由衷的爱情文艺并不会在读者心里留下痕迹的原因。而金庸的作品博大细致,写情尤其动人,既深得中国文化神髓,又吸收了西方戏剧小说的优点。 在金庸众多篇章中,最令我心动和喜爱,还是《笑傲江湖》喜欢他不仅因为他有现实意义,更加是为了令狐冲那种潇洒的人生态度。令狐冲是一直痛苦的一个人,当他不想做一件事时,别人逼他做,当他想做了,却不得不做。《笑傲江湖》的价值观在于:人的痛苦不在于外力,而在于你的内心。人的快乐或者痛苦都是由内心而决定的,是可以选择的。《笑傲江湖》很能代表中国人的情怀,即使心灵与自然相融合,金庸本人在“后记”中写《笑傲江湖》是隐士的情怀,也是为此。 一直觉得中国人应该是最洒脱和浪漫的民族,因为洒脱根本就是我们文化里最本源的东西。因为中国人一直就有着足够的可以寄身的空间,所以我们才会有诸多仁者乐山智者乐水的式的情怀,才会有风清扬教令狐冲不求胜而求一败的道理,所以《笑傲江湖》才拥有了极其的现实意义。 本来我也曾是个比较悲观的人,后来才渐渐相信这样一种人生观,即相信世界简单与否,其实取决于你的心灵是否简单。所以我喜欢令狐冲,令狐冲同样经历了很多挫折和痛苦,见识了很多猥琐和欺诈,但是他却从来没有放到心里去。令狐冲天真调皮,却又正直传统,他的身上表现出了十足的孩子气,比如他爱斗酒,拿人开心。但是他又给人相当潇洒的感受(因为不在乎别人的目光),而在关键时刻,这个人身上又有一股异常正统、可以信任的正气,正是这一些矛盾而又自然的特质造就了一个可以真正“笑傲江湖”的令狐冲。 现实中的成功者,未必回去追求不朽尽管真正堪称成功的人并不多。所以,失败也不是贬义的,很多人都失败了,但他们努力过,同样值得尊敬和赞赏。金庸晚年给人的感觉,是把“不朽”看的太重,而他的作品也恰恰也正 意图营造一种不朽。所以金庸也是矛盾的,他虽然没有古龙可爱,可是作品却比古龙有更大的价值和意义,对他人的人生有更好是影响和启示。
离骚的诗人——屈原 屈原,名平,字原,出身楚国贵族。他在楚怀王初期官任“左徒”,积极主张改革政治,曾作《宪令》,要求变法图强。但是遭到上官大夫靳尚等贵族的迫害,遂被怀王疏远,多次被流放。 屈原之失败与楚国之失败,在于张仪。 张仪,魏国人氏,早期曾苏秦与鬼谷子学习“纵横之术”,有极其高明的辩才。一次,张仪在楚相令尹那里赴宴饮酒。酒后,令尹发现自己身上佩戴的玉璧不见了,相府的幕客们都认为是张仪做的。他们说:“张仪此人,贫穷,品德也未必有多好。偷相国之玉璧的,必定是他!”于是众人捉住张仪,狠揍几百板。张仪硬是死活都不承认,大家无法,只好把他给放了。回到家里,张仪妻子叹气道:“如果不去读书游说,怎会遭到这般屈辱?”张仪对妻子说:“你看我舌头还在否?”妻子禁不住笑着回答:“舌头自然还在。”张仪道:“足矣。”谁也不会想到,就是这件事情,使得楚国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不得安生。 公元前333年,张仪入秦为客卿,取得了秦王的信任。前322年他回到魏国做相,向魏王发表了如同滔滔江水,绵绵不绝;如同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的“卓越见解”。说服了魏哀公背弃“从约”与秦结盟,接着他又回秦为相。公元前313年,张仪使楚,诈楚怀王600里地,使楚与齐绝交。公元311年,张仪再次使楚,他收买靳尚和郑袖,使楚秦结盟。屈原亦被逐出郢都,到了汉北。顷襄王即位后继续实施投降政策,屈原再次被逐出郢都,流放江南,辗转流离于沅、湘二水之间。 公元前278年,秦将白起攻破郢都,屈原怀着无限的悲愤,继而产生绝望,他写下《离骚》后,愤慨投入汨罗江(今湖南省东北部)而死。终其一生,与国共亡。 《离骚》是屈原“发愤以抒情”的一首政治抒情诗,它回顾了屈原的一生。 在文中,他先言明自己的世系、天赋、修养和抱负,回顾了自己辅佐怀王的革除弊政的过程以及受谗被逐的遭遇,表明自己绝对不与邪恶势力同流合污的决心。他借与女须,重华的对话,总结历史国家盛衰的的经验教训,主张“举贤授能”,他以一种神游天地,上下求索的幻想境界来表明他对理想的执着追求。最后他因苦闷而求神问占卜,寻求出路倾诉了远游他放而眷恋故国的内心冲突,并以死来殉志。 屈原是真的诗人,诗人的感情特点他全部拥有,冲动、沮丧、泄气。诗人的政治也是注定没有好结果的,所以屈原被流放却是一个可以接受的事实,然而,屈原对于灭国却是有着无法言状的悲哀。绝望中,他用他整个生命熔铸诗篇,强烈的爱国思想和执着的人生追求融汇成激越的精神力量,奇特的想象和瑰丽的语言产生了巨大的艺术魅力。他的作品闪耀伟大的人格光辉和南方楚文化的奇丽色彩,屈原用曲折传奇的一生来传承文化,使得《楚辞》成为了一种源远流长的独特文体。 屈原有《离骚》、《九歌》、《天问》、《九章》等二十多篇,是用楚国方言和民间歌谣形式创作的新诗体,这类作品全部编入了《楚辞》。 1953年,屈原被列为世界“四大文化名人”之一,受到世界和平理事会和全世界人民的隆重纪念。
胡说八道(2)——拥抱·感动·诗 一、谁给我一个拥抱 忘记谁曾经说过,女人一辈子讲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始终放不下的也是男人。似乎女人为此付出了很多,但是男人又何尝不是呢?即使潇洒如古龙一般,在临终前也曾经问道:“为什么我女朋友一个都没有来看我?”我们即使能成功的忘情忘爱,却始终无法舍弃对温暖的渴求,也许我们从父母的怀抱逃开,就注定了这一生对拥抱的追寻。 以前听罗大佑唱着“道一声别离忍不住想要轻轻抱一抱你”,还觉得有太过轻描淡写,在我眼里,这个时候该紧紧的狠狠的死死的抱主不放手才对,现在才明白他们过去都是淡笔写浓情,而如今是我泼墨漫天也写不出一个真正的情字!有时候怀念小时候那个敢言敢做的自己,每当妈妈早上去上班的时候,贪睡的我总是睡眼朦胧的抱着他嘟囔着:“妈妈不要走,不要走……”而现在只有在和别人告别的时候,才敢以多保重的名义和人来个一秒钟的拥抱。 有时候想一想真是可笑,从小受的教育都告诉我们要怀抱天下,惟独不告诉我们要怀抱别人,其实我们的胳膊长这么长干什么用的?不就是抱抱自己心爱的喜爱的亲爱的一切嘛!给自己身边的人一个温暖的拥抱,相信拉近的不止是身体的距离吧!二、彩色世界构造我的灵魂 我喜欢海子的诗,那里面充满灵性,它充满了力量将我的心一击而中。以前有很多人对我说过,不要把精力花在写作上,在这个上面浪费时间往往会让你一无所获,把时间精力花在法律、经济之上,将会让你有大的收获。后来,我看过了《死亡诗社》,我说:“学习诗,学习艺术,不是为了收获,而是因为我是人类中的一分子。”说出这话我有点脸红,因为我不具备说这这样话的资质。 诗,人人能写,但真正的诗,只有极少数的人才能写出来,就像“舌边淌出蜜糖”。他们是人类中的精华,为生命与存在而奉献,直至死亡,如同夜空中滑过的流星般短暂的美丽,但光芒已经点亮了我们的眼睛。 诗本来是一种大众的艺术,是人们用来唱的最古老歌曲,《诗经》如此,《荷马史诗》也是如此,宋词也是如此。有诗的年代里人都是纯良的,据说海子当年曾走进昌平的一家饭馆,对老板说没钱,但是可以背诗给老板听,来换顿饭吃。老板说诗他听不懂,但是可以管诗人吃饭。正是这些尊敬诗和诗人的,给了诗所需要的养分,使诗人成为诗人,但现在人们离诗确实是越来越远了,要雷鸣电闪的力量,才会突然出现洞见惊鸿的灵魂。 我记得曾有一次,有人将我和猫猫之诗比作厕所之诗,从此便再没有了作诗的冲动,因为不再拥有适合培育它的土壤,即使有灵感,也无法将它表现的更好。写诗不需要怎么样的学养,我们每个人可以开心的吟唱,那是最重要的。 诗是艺术化的,但是并不该用严格的束缚将诗变成某一阶级特有的享受,我觉得电影以及各种艺术形式都可以如此,你可以研究深意,但是不要对别人指手画脚。因为正如你有把自己弄成苦哈哈的行为艺术家的权利一样,我们也有肤浅的权利。 那给我一个拥抱,我可以写出这个世界上最绚烂的诗。
胡说八道(6)——红楼梦饮食之随想 中国是饮食大国,由这种种吃文化和吃心理混合在一起的吃精神,便表现在五千年来我们中华饮食男女的能吃、善吃、会吃、敢吃,以及穷思竭虑,想尽一切办法,变化出千奇百怪的吃出来。中国人的嘴巴了不起,达到了“当惊世界殊”的地步,一点也不夸张。 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时候,贾母请客,宴中有一道茄子做的菜肴,。那位在村子里常年吃茄子的老妇说:“别哄我了,茄子跑出这个味了,我们也不用种粮食,只种茄子了。” 大家告诉她,确实是茄子。她再尝了尝,也果然有一点茄子香。然后她请教做法,凤姐说:“这也不难,你把才下来的茄子,把皮刮了,只要干肉,切成碎丁子,用鸡油炸了,在用鸡脯肉合香菌,新笋,蘑菇,五香豆腐干子,各色干果,都切成丁子,拿鸡汤煨干了,拿香油有一收,外加糟油一拌,盛在磁罐子里封严了。要吃的时候,拿出来用炒的鸡,瓜子,一拌就是了。” 刘姥姥听了,摇头吐舌说:“我的佛祖,倒要十几只鸡来配它,怪道这个味儿。” 仅仅一个茄子,能费这么大的精力和功夫,不得不叹服中国人的讲究口福。外国人一只面包剖开来,塞进一跟香肠,再挤进一些颜色令人可疑的酱,站在那里,吞下肚,就算一顿饭了。他们的大餐,除了不停的换盘子换刀叉,该到嘴的东西,不是那么一块就是那么一勺。真应了贾母的那句话“可怜见的!”全世界,只要是中国餐馆,老外经过门口如果肚子不算饱的话,就懒的走了。中国人对嘴功能的开发是高水平的。 平心而论,中国不是一个特别具有开创性的民族,都是棍子敲在脑袋上,扳子打在屁股上,或者洋枪洋泡戳在胸口,才肯变一变祖宗之法。惟独在烹调上,我们完全可以扬眉吐气,趾高气扬,全世界的人,都不能不服我们中华五千年的饮食文化。美国算了不起的,,世界第一强国,以“国际宪兵”自居,颐指气动,动不动就航空母舰开到人家家门口。可谈谈吃文化,山姆大叔立刻傻眼,除了肯德基,麦当劳简直没有什么可以拿出来的东西。咱们全中国的小吃,随便伶个出来也比他们的建国历史长。这里虽然说有点阿Q,但也确是不争的事实。 中国的吃之祖,大概就是神农氏,他老人家什么都敢尝。可神农尝百草,也大概算是开了坏头。以为他基础没打好,尝的“草”,一下子把中国人的食谱给定死了。于是,除了佼佼者,多数的百姓嘴里树叶草根,草本植物就和五千年来中国人的胃就分不开了。因此,中国人体质始终不如洋人,奥运虽然拿金牌,可足球冲不出去。我想可能与祖先们吃糠咽菜,营养不良有关。要是当年尝的是挪威三文鱼,澳洲大龙虾,神户小牛肉,俄国鱼子酱,也许今天中国足球早就称霸世界,呵呵。 也许中国人就是饿怕了,才特别的盼望吃,中国历史上灾荒年景太多,使神经有关饥饿反射的那部分,过分的亢进。 因此,每次读到《红楼梦》里的吃喝,以及过去和现在写的令人谗筵欲滴的文章,有关如何制作满汉全系,如何来吃十全大补,如何欣赏羊羔美酒,如何品尝八大菜系……我常常不怀好意的揣测,这些美食家究竟是吃撑了才想起来写的呢?还是饿怕了之后产生的创作欲望呢?以我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大概属于后者的可能性要大些。我们尊敬的曹雪芹先生,就是一例。他住在北京西山,“满径蓬篙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怎么能不在《石头记》里大写荷叶羹,螃蟹宴,烤鹿肉,鸽子蛋来聚精会神呢? (以此文祝朝阳生日快乐,希望你在生日时刻能够心福口福!嘎嘎!)
我的小时候(5)——流浪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流浪就成为了我的一个梦想。 那个时候,可能是中学,我想着出去流浪,我希望流浪。那个时候看三毛的小说,疯狂想去欧洲、非洲。听王杰、齐秦的歌,疯狂想走遍天下。流浪在街头,以旁观者的姿态看透人世,恐怕是我最渴望的事情。但是,我的这个梦想一直也没有实现,流浪有时候居然变成了旅游,有时候,我到别的地方游玩,我有睡在山上的冲动,可怕狼又怕冷,最后只好作罢。但有机会能一个人或者和朋友一起爬山,是我最大的梦想。作为旅游来说,爬山下海还是我最喜欢的事情,但说到流浪,我感觉中那是一种不停的走的感觉,我喜欢这种感觉。 当时最喜欢的歌手就是王杰,因为他的标志就是“浪子”,浪子每天总好象在不停的走,在流浪。我最喜欢听他的歌,因为浪子的歌和流浪总有很大关系,如他的《回家》《宿命的风》《怒海孤鸿》《孤星》《谁明浪子心》等太多了,很多歌曲尤其是流浪的时候听(虽然我不曾有过流浪,但有时候旅游时我会骗自己说你在流浪),都有落泪的冲动和感慨的感觉。还有很多流浪歌曲都是我所钟爱的,譬如《三百六十五里路》《橄榄树》《大约在冬季》《故乡的云》等等,这些歌曲是我大多每天必听的。那个时候小,但那个时候的思想是很有色彩的,这也是我不想长大的原因。 我是爱看电影的,我也比较喜欢看流浪片,看过很多。有些公路片和逃亡片,但他给我流浪的感觉,也使我撼动,不得不使我喜爱。比如最早的那部《逍遥骑士》,虽然结局很悲惨,但我却真的很喜欢,也想那样去做。后来的《雨人》,我也把他看成可以流浪的典型,主要感谢达斯汀霍夫曼。还有很多类似的,《末路狂花》《德克萨斯的巴黎》《骑士日记》《天生杀人狂》等,有些虽然不属于流浪,但那些逃亡的过程,实在让我很感动,很向往,或许这些是我心理的一些畸形,但事实上我想那样。 我梦中常梦见的两个我的样子:一个是背着旅行背包,踩着球鞋不停的换城市游荡,每到一个城市我会留几个月,打工观光。还有一个就是在一望无际的公路上,我开着一部破车在开,我不停的向前,不远处一个加油站缓缓出现。有时候做梦好象还有一个女孩在陪着我,但我从来没有和她说一句话也看不见她的脸,直到梦醒。 每个人都有青春的冲动,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快意的撒野,很多时候我们都带着我们的面具在伪装在演戏。我不知道这是在为什么,生活难道是具有模式的吗?我不愿意这样生活,也许流浪能满足我无能的想象。我不想在年轻的时候就作出一副老于世故,一切看透的嘴脸,我不想受到任何管制和束缚,我希望放纵自己的一切,受到挑衅我可以去揍人,而不是不屑一顾或者对骂。那样的感觉,好象每天都要燃烧、燃烧自己,发泄自己年轻的欲望和精力。也许这样一无是处,但是在我老了的时候,我可以告诉自己我年轻过,我曾经有过激情,而不是20多岁就像一个中年人那样生活。 流浪不是暴力,不是放纵一切。我所要的是年轻人所追求的一切,感官的刺激,冒险的新奇,旅行的基调,可能很多人会对我嗤之以鼻,但路上的青春是我一个美好的渴望。流浪不是虚无缥缈,而是寻找,它可以寻找很多东西,寻找爱,寻找家园,寻找失去的童真,寻找想要的一切。 我可能永远无法去做,也可能很快就实现他,也可能很多年后再去尝试。毕竟流浪不是只是满足于个人情绪的宣泄,寻求个体的自由和释放,并不代表可以毫无廉耻的漠视更广泛的现实。萨特他说过:人是自由的,自由是人的宿命,因为人无时无刻不在选择。我记得一句台词,但是记不清是谁说的,那就是: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此文再次送给一种忧郁,寂寞的蛇) 袁惟仁于2005-2-17
我的小时候(3)——小鸭子 小鸭子是一个女孩的小名、乳名,至于她大号叫什么,不得而知。 我从小住在乡下,和外婆外公住在一起。在那个时候,我的家境很殷实,我的外公是下放的知青,在村里是教书的先生,不愁生计,而且很有威望,人人尊敬。我的外婆和外公在上海都有很多亲戚,时不时的都来看他们,我小时候的穿着和打扮,都具有超前意识,或者就是非常的洋气,是不合那个村子的。 那里的大人和小孩,虽然不曾叫过我“少爷”,但也从来不敢和我一起游戏,不敢和我说话。而我也很少拿正眼瞧他们,事实上有一些人的确是很讨厌的,看到你都一副笑的比哭还难看的嘴脸,让我没有办法不抗拒。在村里人的眼里,外婆那里似乎是个财主的院子,大多都怀着羡慕和嫉妒的眼神看我们。 那一带叫做“仇高庄”,据说是姓仇的人非常多,官方叫做“裕祥村”。我最近一次回去的时候,发现那里又改名字了,改作“三英村”。名字改变了,但别的一切还是没有变,我小时候的留下的,依然留着,但可惜的是,我没有见到“小鸭子”。 小鸭子比我小多少,我不太清楚,那是个长的很可爱的小孩子。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就觉得她很面善,想和她作朋友。但自始至终,我们没有成为朋友,没有游戏过,也没有说过一句话,最接近的交流也只是两个人远远的站着互相观望,你看着我我看着你,连微笑一下都没有。 我很想知道“小鸭子”是谁,用尽办法才打听到一点。“小鸭子”是一个孤儿,从小被遗弃,由一个老奶奶捡回来抚养。这本来是很让人可怜的,可偏偏抚养她的老奶奶是全村最令人讨厌最令人恶心的人之一,说她恶心倒不是歧视她,而是这个老奶奶长的鼠头獐目,驼背,又极度的不爱干净,整天衣服肮脏的样子。单纯这样也就罢了,可这个老奶奶游手好闲,整天东逛西逛,她有一付沙哑的叵罗嗓子,看人就笑,笑的非常难听,我通常一看到她就躲远远的。更别提和她说话了。 我家的门口就是杂货铺子,开杂货铺的婆婆是位上海知青,外婆空闲的时候就喜欢抱着我到那里去玩,那里人多,很多人乐意到那里拉家常。“小鸭子”的奶奶经常喜欢和我说话,由于她长的丑陋,我很害怕她。而小鸭子就不同,虽然衣服也不是很干净,但并不象她奶奶那样总是皱巴巴的。 小鸭子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理应有很多人喜欢她才对,而我却总是看见别的孩子欺负她,遗憾的是在那个时候我却从来没有帮助过她。可能是觉得不关自己的事情吧,也可能那个时候的我很害羞的缘故。那个时候的我在那个世界没有交到朋友,有时候听外婆讲,我那个时候和某某某玩的最好,可我的脑海中根本没有印象,对于这个村子里的人,我都感到很陌生,难道是我失意了? 前几年我回去看外婆的时候,听说小鸭子也上中学了,由于很多年没有见到她了,脑海里都是她小时候的样子。她应该是个大女孩了!小鸭子的奶奶快九十岁了,身体很好,几乎和以前一个样子,可小鸭子,是不是也和以前一样呢?唉!流年似水,真想再见她一面啊! 袁惟仁于2005-2-7
我的小时候(2)——婷婷 在我还住在A座的时候,对门搬来了一对年轻的夫妇,一对壁人。那先生叫做李正华,长的极像陈勋奇,留着两撇小胡子,眉宇之间透着一股英气,为人十分的风趣。那夫人叫做赵一贞,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还是当时热播《新白娘子传奇》,我觉得她长的和那白娘子十分相像,而且她的大号也和白娘子有了几分相似之处。 我们邻里之间相处的十分融洽和谐,没有过很久,一个小宝贝诞生了,她就是婷婷。当时我也只有六七岁左右,看着这个小孩子,心底十分好奇。我几乎每天都去看望婷婷,看着她一天天长大。婷婷的父母都是做生意的商人,整日奔波。照顾婷婷的担子落在了我和保姆的身上,那个老保姆,是个大约有五十多的老奶奶,人很慈祥,将我和婷婷都照顾的很好。而我要做的就是和婷婷一起游戏。 随着时间的流逝,婷婷会说话了,每天和我说话,我对于这个妹妹也很关心。我是家中的独生子,又没有朋友。在我的心中,婷婷就是我的妹妹,是我的亲妹妹。在假期的时候我会将婷婷抱出去玩,别人问起的时候,我会自豪的对别人说,这是我妹妹。在我的心底,我一直希望能又个妹妹,我可以疼爱她保护她,她受人欺负的时候我会帮她,婷婷给了我一个心灵的寄托。 婷婷每天和我在一起,我觉得在她的心里,也把我当成了她的亲哥哥,不懂的事情我会和她说,我会教她学习,带她游戏玩耍,现在回忆起来,那个时候,如果没有婷婷,我会做什么呢?我这样的人能做什么呢?可能学坏了,可能得自闭症完蛋了。婷婷救活了我,给我带来我本不该拥有的一切,如果没有她,那段漫长的时光我会怎么打发呢?我无法想象。 后来,我上了中学,她也上了小学,在我还在窃喜可以帮助她功课学业的时候,命运中的小石子又射向了人生的车轮,我要搬家了。我不想搬家,可是没有办法,我不想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去,面对一帮认不识的人。可我能又什么办法呢?我对爸妈说能不能不要搬家,可是我知道这不可能,没人会闲的没事搬家玩。到了最后的时刻,我向婷婷告别,向老奶奶告别,向李叔赵姨告别,可我真不不想走。 婷婷大哭,她不要离开我,我没有哭,我送了一套书给她,我记得是《一千零一夜的故事》,我说你把这些书看完了,就会有惊喜的。现在想来,这套书她早该看完了吧,可我说的惊喜又在哪里呢?我在空虚无聊的时候就爱想以前有意思的事情自娱,这次我想到了这件事情,却只能勾起我无尽的思念。 婷婷现在该有十四五岁了吧,也上中学了,不知道她怎么样了。有时候我想就算在什么地方我遇见她了,我能认出她吗?恐怕不能了。真想去看看她啊,可是她早就不住在那里了,恐怕也忘记我了吧,我何必自找没趣呢! 一个可爱小女孩,我每天看着她想着她,在梦里,在回忆里。我的心里藏着忧郁无限,婷婷是否还会依然如故呢?如今每个地方都在改变,她是否也换了容颜?妹妹,我的妹妹,其实我经常思念你,尤其在我孤独寂寞的时候,才知道那份亲情是那么的可贵。 现在我所拥有最珍贵的东西,就是那些零零散散的回忆了,虽然不多,但每次想起总是很开心,很开心…… 袁惟仁于2005-2-4
我的小时候——序篇 我坐在篮球场边,饶有兴趣在看着一帮中学生在打篮球。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星期天,看多了显示器的我觉得眼睛很难受,就到了家门口的中学来看小孩子打球。场上有6个人,明显的3对3斗牛。我目光呆滞的看着这一切,回味着无数次的回忆,以前的我一直在做这样的事情。 忽然,一个小孩倒了下来,抱着脚踝。我意识到,他的脚崴了,他的同伴过来问他如何如何,他摇手示意没关系。斗牛就这样要结束了,忽然一个高个子看到了我,礼貌的问道:“一起斗牛好不好?”我迟疑了一下,感觉有些“受宠若惊”。但是随即,我扯去了外套,大步跨上了球场。 我的年龄虽然比他们大,但是他们的身高并不比我矮多少。上场之后并没有得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双方要打5个球,转眼间我们却以2比3落后了。这个时候由我方的后卫在组织着,我突然跑出个空位,后卫立刻把球传到我的手里,我拿到球大概距离篮筐4米左右的距离射篮,那篮球打中了蓝圈“吭”的弹了出来,对方抢到了篮板球。 只见我方的后卫迅速的将对方球断掉,一个突破跨到篮下,篮下三个高大的身影全部跃起封盖,后卫在空中等待出手机会,这个时候我跑到了弧顶的位置,他看到了我。他将球击地传到了我的手里,我拿到球,稍微瞄准,跳投。篮球在空中画出一道优美的弧线,落入篮筐。4比4平局了。 最后一球,双方显然都希望获得胜利,防守的力度加强了,球传到了我的手里。我看到了那个高个子在对我看,他在要球。我将球传给了他,他一个假动作将一个人晃的跳起来,顺势一个突破,有一个人挡住了他的路线,他跑了扭曲的两步过了那个人,高高跳起来。这时,篮下的那个人跳了起来,要封盖他。只见他在空中先是收腹飞到那个人的身后,展腹将手几乎要扣到篮里去,他摸到了篮板,那球在篮圈里滚了一下,无奈的进去了。 高个子像个疯子一样和他的同学击掌,在咆哮,在欢呼。我站在那里,像个局外人。我脸上挂着微笑,但是掩盖不了我的落寞之情。我很清楚,这个舞台的主角不会再是我,即使我也能够这样。我更在乎的是那个没投进的球,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做的更好吗?即使不是在打篮球,或者是在做任何一件事情,我可以做的更好吗? 要是在以前……我的思绪有飞到了以前的谋个时刻,禁不住笑了起来。“嗨!笑什么哪?”我一回头,原来是我的邻居Robeson。“怎么?和中学生打球?”他问道。 “恩,现在的中学生活力真足。” “是啊,不像我,随便受个小伤就要歇好久,伤好了也不想动。” “谁像你。你看那个把脚崴了的,现在已经活蹦乱跳了,好象什么事也没有。” “呵呵!惟仁。还记得我们的那个时候吗?要比他们还有活力呢!” “是啊!”我看着天空喃喃的叹到 “那段时间不知道什么是痛苦,不知道忧愁,什么也不知道……没错,那段时间是,我的小时候……” 袁惟仁于2005-4-18
胡说八道(6)——红楼梦饮食之随想 中国是饮食大国,由这种种吃文化和吃心理混合在一起的吃精神,便表现在五千年来我们中华饮食男女的能吃、善吃、会吃、敢吃,以及穷思竭虑,想尽一切办法,变化出千奇百怪的吃出来。中国人的嘴巴了不起,达到了“当惊世界殊”的地步,一点也不夸张。 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时候,贾母请客,宴中有一道茄子做的菜肴,。那位在村子里常年吃茄子的老妇说:“别哄我了,茄子跑出这个味了,我们也不用种粮食,只种茄子了。” 大家告诉她,确实是茄子。她再尝了尝,也果然有一点茄子香。然后她请教做法,凤姐说:“这也不难,你把才下来的茄子,把皮刮了,只要干肉,切成碎丁子,用鸡油炸了,在用鸡脯肉合香菌,新笋,蘑菇,五香豆腐干子,各色干果,都切成丁子,拿鸡汤煨干了,拿香油有一收,外加糟油一拌,盛在磁罐子里封严了。要吃的时候,拿出来用炒的鸡,瓜子,一拌就是了。” 刘姥姥听了,摇头吐舌说:“我的佛祖,倒要十几只鸡来配它,怪道这个味儿。” 仅仅一个茄子,能费这么大的精力和功夫,不得不叹服中国人的讲究口福。外国人一只面包剖开来,塞进一跟香肠,再挤进一些颜色令人可疑的酱,站在那里,吞下肚,就算一顿饭了。他们的大餐,除了不停的换盘子换刀叉,该到嘴的东西,不是那么一块就是那么一勺。真应了贾母的那句话“可怜见的!”全世界,只要是中国餐馆,老外经过门口如果肚子不算饱的话,就懒的走了。中国人对嘴功能的开发是高水平的。 平心而论,中国不是一个特别具有开创性的民族,都是棍子敲在脑袋上,扳子打在屁股上,或者洋枪洋泡戳在胸口,才肯变一变祖宗之法。惟独在烹调上,我们完全可以扬眉吐气,趾高气扬,全世界的人,都不能不服我们中华五千年的饮食文化。美国算了不起的,,世界第一强国,以“国际宪兵”自居,颐指气动,动不动就航空母舰开到人家家门口。可谈谈吃文化,山姆大叔立刻傻眼,除了肯德基,麦当劳简直没有什么可以拿出来的东西。咱们全中国的小吃,随便伶个出来也比他们的建国历史长。这里虽然说有点阿Q,但也确是不争的事实。 中国的吃之祖,大概就是神农氏,他老人家什么都敢尝。可神农尝百草,也大概算是开了坏头。以为他基础没打好,尝的“草”,一下子把中国人的食谱给定死了。于是,除了佼佼者,多数的百姓嘴里树叶草根,草本植物就和五千年来中国人的胃就分不开了。因此,中国人体质始终不如洋人,奥运虽然拿金牌,可足球冲不出去。我想可能与祖先们吃糠咽菜,营养不良有关。要是当年尝的是挪威三文鱼,澳洲大龙虾,神户小牛肉,俄国鱼子酱,也许今天中国足球早就称霸世界,呵呵。 也许中国人就是饿怕了,才特别的盼望吃,中国历史上灾荒年景太多,使神经有关饥饿反射的那部分,过分的亢进。 因此,每次读到《红楼梦》里的吃喝,以及过去和现在写的令人谗筵欲滴的文章,有关如何制作满汉全系,如何来吃十全大补,如何欣赏羊羔美酒,如何品尝八大菜系……我常常不怀好意的揣测,这些美食家究竟是吃撑了才想起来写的呢?还是饿怕了之后产生的创作欲望呢?以我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大概属于后者的可能性要大些。我们尊敬的曹雪芹先生,就是一例。他住在北京西山,“满径蓬篙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怎么能不在《石头记》里大写荷叶羹,螃蟹宴,烤鹿肉,鸽子蛋来聚精会神呢?
1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