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惟仁 袁惟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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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说八道(2)——拥抱·感动·诗 一、谁给我一个拥抱 忘记谁曾经说过,女人一辈子讲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始终放不下的也是男人。似乎女人为此付出了很多,但是男人又何尝不是呢?即使潇洒如古龙一般,在临终前也曾经问道:“为什么我女朋友一个都没有来看我?”我们即使能成功的忘情忘爱,却始终无法舍弃对温暖的渴求,也许我们从父母的怀抱逃开,就注定了这一生对拥抱的追寻。 以前听罗大佑唱着“道一声别离忍不住想要轻轻抱一抱你”,还觉得有太过轻描淡写,在我眼里,这个时候该紧紧的狠狠的死死的抱主不放手才对,现在才明白他们过去都是淡笔写浓情,而如今是我泼墨漫天也写不出一个真正的情字!有时候怀念小时候那个敢言敢做的自己,每当妈妈早上去上班的时候,贪睡的我总是睡眼朦胧的抱着他嘟囔着:“妈妈不要走,不要走……”而现在只有在和别人告别的时候,才敢以多保重的名义和人来个一秒钟的拥抱。 有时候想一想真是可笑,从小受的教育都告诉我们要怀抱天下,惟独不告诉我们要怀抱别人,其实我们的胳膊长这么长干什么用的?不就是抱抱自己心爱的喜爱的亲爱的一切嘛!给自己身边的人一个温暖的拥抱,相信拉近的不止是身体的距离吧!二、彩色世界构造我的灵魂 我喜欢海子的诗,那里面充满灵性,它充满了力量将我的心一击而中。以前有很多人对我说过,不要把精力花在写作上,在这个上面浪费时间往往会让你一无所获,把时间精力花在法律、经济之上,将会让你有大的收获。后来,我看过了《死亡诗社》,我说:“学习诗,学习艺术,不是为了收获,而是因为我是人类中的一分子。”说出这话我有点脸红,因为我不具备说这这样话的资质。 诗,人人能写,但真正的诗,只有极少数的人才能写出来,就像“舌边淌出蜜糖”。他们是人类中的精华,为生命与存在而奉献,直至死亡,如同夜空中滑过的流星般短暂的美丽,但光芒已经点亮了我们的眼睛。 诗本来是一种大众的艺术,是人们用来唱的最古老歌曲,《诗经》如此,《荷马史诗》也是如此,宋词也是如此。有诗的年代里人都是纯良的,据说海子当年曾走进昌平的一家饭馆,对老板说没钱,但是可以背诗给老板听,来换顿饭吃。老板说诗他听不懂,但是可以管诗人吃饭。正是这些尊敬诗和诗人的,给了诗所需要的养分,使诗人成为诗人,但现在人们离诗确实是越来越远了,要雷鸣电闪的力量,才会突然出现洞见惊鸿的灵魂。 我记得曾有一次,有人将我和猫猫之诗比作厕所之诗,从此便再没有了作诗的冲动,因为不再拥有适合培育它的土壤,即使有灵感,也无法将它表现的更好。写诗不需要怎么样的学养,我们每个人可以开心的吟唱,那是最重要的。 诗是艺术化的,但是并不该用严格的束缚将诗变成某一阶级特有的享受,我觉得电影以及各种艺术形式都可以如此,你可以研究深意,但是不要对别人指手画脚。因为正如你有把自己弄成苦哈哈的行为艺术家的权利一样,我们也有肤浅的权利。 那给我一个拥抱,我可以写出这个世界上最绚烂的诗。
感受电影(14)——毕业生 金庸迷大概都知道金先生当年暗恋夏梦的一段“佳话”,但一定少有人知道金庸除了为夏梦写过几个剧本外,两个人还合作过一部电影,这就是由金庸指导,夏梦主演的粤剧电影《王老虎抢亲》,当然这次抢亲是喜剧化的,由夏梦饰演的风流才子周文宾,因为男扮女装,竟被王老虎抢回家中,将其安置于妹妹的房中,准备第二天拜堂成亲。不料妹妹却与周文宾彻夜畅谈,十分投缘,待周文宾脱掉女装,这一对青年男女已经海誓山盟结为夫妻,王老虎抢亲不成反赔了妹妹,只能自认倒霉,乖乖的做了大舅子。 以上大概是闲话罢,当然如果您对金庸对夏梦的迷恋有所疑问,倒是可以到电影中去寻找答案,夏梦风神俊朗的反串确实是叫人心动。不过这个老故事说明了一个问题,在中国,抢亲这回事是没有什么好下场的,这种不劳而获的行为是很叫人讨厌的。不过杂在西方就不 太一样,许多抢亲者得到了人们的认可和赞许,因为他们好勇敢,可以勇敢的去追求自己的真爱(当然前提必须是两相情愿),这大概就是东西方的不同。 如果您不能理解,就请去看看最经典的例子——《毕业生》。它诞生于1967年,关于青春、成长、理想、未来和爱情,它打动了无数的人,他使达斯汀·霍夫曼得到了认可,它使Paul Simon的那首《The Sound Of Silence》(寂静之声)唱到了脍炙人口。电影将即将走入社会的年轻人对未来的迷惘与无助的描写也使我感同身受,不过,这些都不重要,电影里令人落泪的还是爱情,那种属于年轻人的,勇敢而无所畏惧的爱情,而这在结尾的抢亲中爆发到了顶点。 据说,《毕业生》在中国台湾上映的时候,台湾官方觉得片子有伤风化,在配音时把鲁滨逊夫人和依兰的关系由母女改成了姐妹,大概在60年代末这样的行为确实是惊世骇俗的。霍夫曼扮演的本杰明,从一开始就彰显出了他的脆弱无助,随波逐流的性格,他对鲁滨逊夫人的诱惑没人抵抗很久,很快最后一点意志力和道德观便瓦解了。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在最后即将失去爱人的时候,却做出了让人瞠目结舌的事情。当他冲进教堂,看见新郎在吻新娘的时候,他做出了疯狂的事情。他使用暴力(痛打阻挡他的人),亵渎神明(拔下十字架阻挡别人,最后还做了门闩),他疯狂的叫喊,佛挡杀佛魔挡杀魔,抢了新娘逃之夭夭,不过最后他得到了回报——二人登上了公车,不顾别人,扬长而去。 在爱情面前,懦弱的人可以勇气倍增,做出惊世骇俗的事情。你有没有勇气做出这样的事情来呢?或者有没有足够的真诚和智慧,不让自己的爱陷入这样的困境? 这个世界变化的飞快,曾经是满眼是被动而不幸的婚姻,却有人为之痛苦终生而不去改变,才不过转眼之间,婚姻如爱情般已成儿戏。能逃避两者的人仿佛身处夹缝之中,实在太过幸运和伟大。在这样一个时代里,廉价的爱情如同唾液一般随时随地地分泌,爱成为了橱窗里的玫瑰,有形有质也有价。即使是电影里的爱情,也有太多的矫情和言不由衷,不过好在人们需要安慰,这里面也不乏诚意和精品。 也许那些电影里,就有我们人生的预演。也许是回忆,也许是期望,但不管是什么,希望它们都是美好的。 (此文送给我的好朋友邵大纬,希望你能看清楚这个世界的一切情感)
感受电影(12)——战争与和平 有一支以忧郁而著称的民族,东方人和西方人都曾将这个民族当作另类,这种忧郁大约来源于他们十字军战俘后代的身份,总摆脱不了漂泊的忧愁。在公元9世纪他们建立了以基辅为中心的罗斯帝国,十四世纪他们从蒙古人手中赢得了独立,一个统一的俄罗斯国家才开始建立。在经历了波兰、清政府、瑞典和土耳其的战争之后,俄罗斯逐渐成为了欧洲大国,在19世纪初期,由于俄国是反法联盟的中坚力量,所以与拿破仑的战争也就不可避免了。 当有野心的人集合起来争夺权力的时候,诚实的人也该联手抗衡。这就是《战争与和平》的主题。《战争与和平》描写了19世纪拿破仑挥军入侵俄罗斯时与法军的战争,以及三位贵族青年的爱情故事。拿破仑在1804年在奥地利击败奥俄联军后,在1811年再次集结50万大军再次入侵俄国,但这次战争并没有拿破仑想象中的那样容易,库图佐夫公爵率领俄军在保罗迪诺战役中成功阻挡了法军的攻势,当拿破仑挥军进入莫斯科后,发现莫斯科已经成为了一座空城,随后又被俄过人半夜放火焚城。 那拿破仑在半夜睡觉中醒来,他惊呼:“天啊!烧掉自己的家园,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民族啊!”他意识到俄过人坚壁清野和即将到来的寒冷冬天将使他没有赢得战争的可能,于是向亚历山大一世求和,结果遭到拒绝。即将寒冬来临,魔鬼般的暴风雪使法军溃不成军,在寒冷是肆虐和俄军的追击下,50万法军最终剩下了1万人回到法国,俄发战争使拿破仑被迫退位,开始了他的第一次流放。 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是一部气势恢弘的巨著,感觉他还像金庸,借历史写小说,不过金庸的是童话,而老托的却是真正的小说罢了。《战争与和平》有两个以上的版本,其中苏联的版本更忠于原著,更像史诗,美国版的虽然视觉很强,但是略显浮华。影片都再先了老托的对人生意义的积极探讨,动用数万军队派成了场面壮观的战争画面,即使是电脑造人如此方便的今天,这样的场面怕也是极其难拍摄的。当然,要说震撼是还是觉得黑泽明的视觉效果更强,不过,它的狩猎以及舞会都算的上气势恢弘,这些是独到之处。
感受电影(9)——领袖 如果你可以和肯尼迪一起去看戏,或者可以和丘吉尔在讨论德国人,或者你可以和古巴领袖菲德尔•卡斯特罗一起呆上自由的3天,你会问他什么问题。任何人都会觉得这是天方夜谭,但是好莱钨大导演,奥立佛•斯通就真的有本事让卡斯特罗上他的电影。不过我觉得他要是真的有本事的话,就想办法将我国某某领导人也弄上他的电影,不管故去的还是现役的,那样我就真的服了他了,最伟大的导演他也当之无愧了。《领袖》就是一部记录卡斯特罗与斯通私人会谈的记录片。当时这两位都有“强烈个性”的大人物围绕着政府办公室,艺廊和哈瓦那大街闲逛。他们畅所欲言的交流,当话题围绕国内可怜的经济状况,及卡斯特罗的政体声称将会使那些持不同政见者受苦时,卡斯特罗的胳膊轻轻楼住了斯通;斯通还插入了一些哲学话题,并且提到了越南和暗杀肯尼迪事件,这些尖锐的问题都被卡斯特罗巧妙化解。不过令人感觉斯通不是很珍惜这次机会,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尽管这只是一个记录片,但并不代表缺少亮点。至少这个曾经抵挡10届美国政府压力的民族英雄,在世人眼里是一个神秘且高深莫测的人物,一个独裁者或是社会主义救星。当他谈到对“大嘴美女”索菲娅•罗兰的爱时,他表现了相当抢眼的魅力和幽默,而斯通还轻松地谈到要带伟哥和美国作战的计划给他。天啊!这到底是什么记录片。口才极佳,热情奔放,惊人的聪明,这是影片中给我深刻印象。虽然斯通获得与卡斯特罗亲密谈话的机会在本质上是一个很NB的成功,并且这步片子很吸引人,但是他完全可以做的再好些,包括问一些更大胆的问题。总的来说,看过这部片子你会了解一个真实的卡斯特罗,光听他两的谈话你就会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这是伟人间的真实谈话。
感受电影(7)——海上钢琴家 1900年1月1日,一个婴儿被遗弃在轮船的钢琴上,这位被取名为1900的孩子由黑人船工丹尼抚养张大。如一位贵妇人所说,这个名字更像是曲名。他天生是属于钢琴的。当丹尼以外死去后,他藏在船上的厨房里,害怕被赶下船而失去惟一的家。躲了几个星期以后,一天晚上在狂风暴雨中1900一边任钢琴自由滑动一边无师自通的弹奏震惊了所有的人。 船长允许他留在船上,他无敌的旋律使他的名气越来越大,许多人慕名来只为听他的琴声,他还赢了传奇钢琴大乐师Jelly。他在船上经历了两次大战,见识了众生,也见到了自己心爱的女孩,当这位令他心醉的女孩出现的时候,他作出了自己惟一的一首曲子《柔情似水》。当女孩上岸的时候,所有人告诉他要改变自己的生活,告诉他陆地生活的精彩,但迟疑的1900却终究无法迈出走下甲板的一小步,他毅然回头说:“站在甲板上并不困难,我停下来不是因为我看见的,而是因为我看不见的,在海上的航行是有目的地的,连绵的城市中什么都有,却永远没有尽头”。 后来,他一直呆在船伤。直到有一天,那船已经旧的没办法航行了,船要被炸沉,所有人都离开了,只有他依然不愿意下来,年轻的他最终在爆炸声中与世诀别,以心葬乐。 1900是个坚持自我,不肯妥协的人,他说:“陆地上的人总喜欢寻根究底,虚度了很多光阴,冬天忧虑夏天的到来,夏天担心冬天的将至,所以你们不停的到处走,去寻找遥不可及四季如夏的地方,我并不羡慕”。他始终清醒保持着灵魂的高贵,一生不肯下船,不愿意坠入万丈红尘,这个孤寂的天才是功利世界快要绝种的传奇。当海上传来钢琴声的时候,你能问问整天谈理想的自己究竟为他付出多少吗?
感受电影(4)——勇敢的心 这部影片的拍摄规模空前的强大,为了精益求精,不得不延长拍摄周期,这直接造成了拍摄的投入比预算高出了一倍。幸运的是,影片上映之后,卖座率又是空前,票房远远超过投资,总算是圆满收场。这就是史诗的代价,这是最好的影片,我从没发现有人看过之后说这部片子烂的,根本没有,因为它就是一部伟大的史诗。 剧情我就不多说了,看过他的人应该非常多。这是一部不算老的片子,摄于上个世纪末。公元11世纪,苏格兰王国建立,但这片土地很快引起英格兰国王“长腿”爱德华一世的兴趣,他凭借强大的英格兰铁骑和古代世界最可怕武器之一的“英格兰长弓”几乎吞并了苏格兰。农民的儿子威廉•华莱士带领苏格兰人民奋起反抗,在公元1297年的斯特灵战役大败英格兰军队,几乎使苏格兰独立。看到那一幕的时候你会感觉你的血在燃烧,这是男人的影片。后来华莱士被同伴出卖,爱德华一世将他处死(这是让人无比悲伤的一幕),所幸20年后英格兰最终还是承认了苏格兰的独立。 斯特灵战役前,华莱士问:“你们愿意战斗吗?”士兵回答:“不,我们会逃跑。这样可以活。” 华莱士说:“对。打,可能会死,逃,可以活,至少一阵子,然后在很多年以后,可以老死在一张床上。但你们愿不愿意,用这些苟活的日子,去换一个机会,就一个机会!回到战场上,告诉你们的敌人,他们可以夺走我们的生命,但他们永远夺不走我们的自由!”这段独白,给任何人都是一种热血沸腾,对,我们有理想,我们可以死,但是我们要死的精彩。当时,年轻的我就觉得男人应该死在战场上,那是一种无上的荣耀。 梅尔•吉布森似乎拥有天生的英雄气质,类似上面的片段还有很多,比如华莱士对苏格兰贵族们说:每个人都会死,关键是怎样死,为什么而死。(看到这里,我不由想到了司马迁)就是华莱士的英雄气概,所以我们看到英格兰王妃说:只为你眼中的豪情。没有人会感到很恶心或的突兀。 影片的摄影非常宏大,有极强的视觉冲击力,尤其是那场斯特灵大战,一定可以让你看呆。苏格兰没有骑兵和弓箭手,英格兰人除了拥有欧洲战场传统的重装骑兵外,拥有恐怖而且强大的英格兰长弓兵(玩过帝国时代的朋友应该了解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武器),这种长弓是古代射程最远的武器,有弓手射向天空靠下坠的力量攻击对方的头顶(《英雄》里面似乎剽窃了这一独家武器)。几乎所有的军队对于这种武器都无可奈何,华莱士带领大家用木盾抵御了这样的攻击,用树干削成的超长长矛将冲来的骑兵瞬间击倒,这一幕逆转给观众带来无以伦比的心理冲击。 影片的音乐也的极品的非常,悠扬的苏格兰风笛绝对可以让你过耳不忘,加上诗一样的苏格兰风景可以忘记战争的存在。就算去掉战争,它依然是一部浪漫的电影,它的爱情故事也足以感动你。影片中最感动人的一刻是华莱士被处死的时候,他在死前大叫“自由”,在这一刻,看的人多数是要落泪的,一个英雄的史诗,大概除了某些英国人没有人不会不为这部影片所打动。 说了它太多的好,自然影片里也有一些小小的瑕疵,比如由于群众演员太多,在片中可以明显的看到一些手表和墨镜。还有片中背景年代是14世纪,而那个时候苏格兰还没有穿裙子呢,苏格兰的蓝底白十字的旗帜也是在华莱士死后才出现的。但这些东西瑕不掩瑜,是不会对影片的整体美造成影响的。
我的小时候(5)——流浪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流浪就成为了我的一个梦想。 那个时候,可能是中学,我想着出去流浪,我希望流浪。那个时候看三毛的小说,疯狂想去欧洲、非洲。听王杰、齐秦的歌,疯狂想走遍天下。流浪在街头,以旁观者的姿态看透人世,恐怕是我最渴望的事情。但是,我的这个梦想一直也没有实现,流浪有时候居然变成了旅游,有时候,我到别的地方游玩,我有睡在山上的冲动,可怕狼又怕冷,最后只好作罢。但有机会能一个人或者和朋友一起爬山,是我最大的梦想。作为旅游来说,爬山下海还是我最喜欢的事情,但说到流浪,我感觉中那是一种不停的走的感觉,我喜欢这种感觉。 当时最喜欢的歌手就是王杰,因为他的标志就是“浪子”,浪子每天总好象在不停的走,在流浪。我最喜欢听他的歌,因为浪子的歌和流浪总有很大关系,如他的《回家》《宿命的风》《怒海孤鸿》《孤星》《谁明浪子心》等太多了,很多歌曲尤其是流浪的时候听(虽然我不曾有过流浪,但有时候旅游时我会骗自己说你在流浪),都有落泪的冲动和感慨的感觉。还有很多流浪歌曲都是我所钟爱的,譬如《三百六十五里路》《橄榄树》《大约在冬季》《故乡的云》等等,这些歌曲是我大多每天必听的。那个时候小,但那个时候的思想是很有色彩的,这也是我不想长大的原因。 我是爱看电影的,我也比较喜欢看流浪片,看过很多。有些公路片和逃亡片,但他给我流浪的感觉,也使我撼动,不得不使我喜爱。比如最早的那部《逍遥骑士》,虽然结局很悲惨,但我却真的很喜欢,也想那样去做。后来的《雨人》,我也把他看成可以流浪的典型,主要感谢达斯汀霍夫曼。还有很多类似的,《末路狂花》《德克萨斯的巴黎》《骑士日记》《天生杀人狂》等,有些虽然不属于流浪,但那些逃亡的过程,实在让我很感动,很向往,或许这些是我心理的一些畸形,但事实上我想那样。 我梦中常梦见的两个我的样子:一个是背着旅行背包,踩着球鞋不停的换城市游荡,每到一个城市我会留几个月,打工观光。还有一个就是在一望无际的公路上,我开着一部破车在开,我不停的向前,不远处一个加油站缓缓出现。有时候做梦好象还有一个女孩在陪着我,但我从来没有和她说一句话也看不见她的脸,直到梦醒。 每个人都有青春的冲动,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快意的撒野,很多时候我们都带着我们的面具在伪装在演戏。我不知道这是在为什么,生活难道是具有模式的吗?我不愿意这样生活,也许流浪能满足我无能的想象。我不想在年轻的时候就作出一副老于世故,一切看透的嘴脸,我不想受到任何管制和束缚,我希望放纵自己的一切,受到挑衅我可以去揍人,而不是不屑一顾或者对骂。那样的感觉,好象每天都要燃烧、燃烧自己,发泄自己年轻的欲望和精力。也许这样一无是处,但是在我老了的时候,我可以告诉自己我年轻过,我曾经有过激情,而不是20多岁就像一个中年人那样生活。 流浪不是暴力,不是放纵一切。我所要的是年轻人所追求的一切,感官的刺激,冒险的新奇,旅行的基调,可能很多人会对我嗤之以鼻,但路上的青春是我一个美好的渴望。流浪不是虚无缥缈,而是寻找,它可以寻找很多东西,寻找爱,寻找家园,寻找失去的童真,寻找想要的一切。 我可能永远无法去做,也可能很快就实现他,也可能很多年后再去尝试。毕竟流浪不是只是满足于个人情绪的宣泄,寻求个体的自由和释放,并不代表可以毫无廉耻的漠视更广泛的现实。萨特他说过:人是自由的,自由是人的宿命,因为人无时无刻不在选择。我记得一句台词,但是记不清是谁说的,那就是: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此文再次送给一种忧郁,寂寞的蛇) 袁惟仁于2005-2-17
我的小时候(3)——小鸭子 小鸭子是一个女孩的小名、乳名,至于她大号叫什么,不得而知。 我从小住在乡下,和外婆外公住在一起。在那个时候,我的家境很殷实,我的外公是下放的知青,在村里是教书的先生,不愁生计,而且很有威望,人人尊敬。我的外婆和外公在上海都有很多亲戚,时不时的都来看他们,我小时候的穿着和打扮,都具有超前意识,或者就是非常的洋气,是不合那个村子的。 那里的大人和小孩,虽然不曾叫过我“少爷”,但也从来不敢和我一起游戏,不敢和我说话。而我也很少拿正眼瞧他们,事实上有一些人的确是很讨厌的,看到你都一副笑的比哭还难看的嘴脸,让我没有办法不抗拒。在村里人的眼里,外婆那里似乎是个财主的院子,大多都怀着羡慕和嫉妒的眼神看我们。 那一带叫做“仇高庄”,据说是姓仇的人非常多,官方叫做“裕祥村”。我最近一次回去的时候,发现那里又改名字了,改作“三英村”。名字改变了,但别的一切还是没有变,我小时候的留下的,依然留着,但可惜的是,我没有见到“小鸭子”。 小鸭子比我小多少,我不太清楚,那是个长的很可爱的小孩子。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就觉得她很面善,想和她作朋友。但自始至终,我们没有成为朋友,没有游戏过,也没有说过一句话,最接近的交流也只是两个人远远的站着互相观望,你看着我我看着你,连微笑一下都没有。 我很想知道“小鸭子”是谁,用尽办法才打听到一点。“小鸭子”是一个孤儿,从小被遗弃,由一个老奶奶捡回来抚养。这本来是很让人可怜的,可偏偏抚养她的老奶奶是全村最令人讨厌最令人恶心的人之一,说她恶心倒不是歧视她,而是这个老奶奶长的鼠头獐目,驼背,又极度的不爱干净,整天衣服肮脏的样子。单纯这样也就罢了,可这个老奶奶游手好闲,整天东逛西逛,她有一付沙哑的叵罗嗓子,看人就笑,笑的非常难听,我通常一看到她就躲远远的。更别提和她说话了。 我家的门口就是杂货铺子,开杂货铺的婆婆是位上海知青,外婆空闲的时候就喜欢抱着我到那里去玩,那里人多,很多人乐意到那里拉家常。“小鸭子”的奶奶经常喜欢和我说话,由于她长的丑陋,我很害怕她。而小鸭子就不同,虽然衣服也不是很干净,但并不象她奶奶那样总是皱巴巴的。 小鸭子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理应有很多人喜欢她才对,而我却总是看见别的孩子欺负她,遗憾的是在那个时候我却从来没有帮助过她。可能是觉得不关自己的事情吧,也可能那个时候的我很害羞的缘故。那个时候的我在那个世界没有交到朋友,有时候听外婆讲,我那个时候和某某某玩的最好,可我的脑海中根本没有印象,对于这个村子里的人,我都感到很陌生,难道是我失意了? 前几年我回去看外婆的时候,听说小鸭子也上中学了,由于很多年没有见到她了,脑海里都是她小时候的样子。她应该是个大女孩了!小鸭子的奶奶快九十岁了,身体很好,几乎和以前一个样子,可小鸭子,是不是也和以前一样呢?唉!流年似水,真想再见她一面啊! 袁惟仁于2005-2-7
我的小时候(2)——婷婷 在我还住在A座的时候,对门搬来了一对年轻的夫妇,一对壁人。那先生叫做李正华,长的极像陈勋奇,留着两撇小胡子,眉宇之间透着一股英气,为人十分的风趣。那夫人叫做赵一贞,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还是当时热播《新白娘子传奇》,我觉得她长的和那白娘子十分相像,而且她的大号也和白娘子有了几分相似之处。 我们邻里之间相处的十分融洽和谐,没有过很久,一个小宝贝诞生了,她就是婷婷。当时我也只有六七岁左右,看着这个小孩子,心底十分好奇。我几乎每天都去看望婷婷,看着她一天天长大。婷婷的父母都是做生意的商人,整日奔波。照顾婷婷的担子落在了我和保姆的身上,那个老保姆,是个大约有五十多的老奶奶,人很慈祥,将我和婷婷都照顾的很好。而我要做的就是和婷婷一起游戏。 随着时间的流逝,婷婷会说话了,每天和我说话,我对于这个妹妹也很关心。我是家中的独生子,又没有朋友。在我的心中,婷婷就是我的妹妹,是我的亲妹妹。在假期的时候我会将婷婷抱出去玩,别人问起的时候,我会自豪的对别人说,这是我妹妹。在我的心底,我一直希望能又个妹妹,我可以疼爱她保护她,她受人欺负的时候我会帮她,婷婷给了我一个心灵的寄托。 婷婷每天和我在一起,我觉得在她的心里,也把我当成了她的亲哥哥,不懂的事情我会和她说,我会教她学习,带她游戏玩耍,现在回忆起来,那个时候,如果没有婷婷,我会做什么呢?我这样的人能做什么呢?可能学坏了,可能得自闭症完蛋了。婷婷救活了我,给我带来我本不该拥有的一切,如果没有她,那段漫长的时光我会怎么打发呢?我无法想象。 后来,我上了中学,她也上了小学,在我还在窃喜可以帮助她功课学业的时候,命运中的小石子又射向了人生的车轮,我要搬家了。我不想搬家,可是没有办法,我不想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去,面对一帮认不识的人。可我能又什么办法呢?我对爸妈说能不能不要搬家,可是我知道这不可能,没人会闲的没事搬家玩。到了最后的时刻,我向婷婷告别,向老奶奶告别,向李叔赵姨告别,可我真不不想走。 婷婷大哭,她不要离开我,我没有哭,我送了一套书给她,我记得是《一千零一夜的故事》,我说你把这些书看完了,就会有惊喜的。现在想来,这套书她早该看完了吧,可我说的惊喜又在哪里呢?我在空虚无聊的时候就爱想以前有意思的事情自娱,这次我想到了这件事情,却只能勾起我无尽的思念。 婷婷现在该有十四五岁了吧,也上中学了,不知道她怎么样了。有时候我想就算在什么地方我遇见她了,我能认出她吗?恐怕不能了。真想去看看她啊,可是她早就不住在那里了,恐怕也忘记我了吧,我何必自找没趣呢! 一个可爱小女孩,我每天看着她想着她,在梦里,在回忆里。我的心里藏着忧郁无限,婷婷是否还会依然如故呢?如今每个地方都在改变,她是否也换了容颜?妹妹,我的妹妹,其实我经常思念你,尤其在我孤独寂寞的时候,才知道那份亲情是那么的可贵。 现在我所拥有最珍贵的东西,就是那些零零散散的回忆了,虽然不多,但每次想起总是很开心,很开心…… 袁惟仁于2005-2-4
我的小时候——序篇 我坐在篮球场边,饶有兴趣在看着一帮中学生在打篮球。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星期天,看多了显示器的我觉得眼睛很难受,就到了家门口的中学来看小孩子打球。场上有6个人,明显的3对3斗牛。我目光呆滞的看着这一切,回味着无数次的回忆,以前的我一直在做这样的事情。 忽然,一个小孩倒了下来,抱着脚踝。我意识到,他的脚崴了,他的同伴过来问他如何如何,他摇手示意没关系。斗牛就这样要结束了,忽然一个高个子看到了我,礼貌的问道:“一起斗牛好不好?”我迟疑了一下,感觉有些“受宠若惊”。但是随即,我扯去了外套,大步跨上了球场。 我的年龄虽然比他们大,但是他们的身高并不比我矮多少。上场之后并没有得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双方要打5个球,转眼间我们却以2比3落后了。这个时候由我方的后卫在组织着,我突然跑出个空位,后卫立刻把球传到我的手里,我拿到球大概距离篮筐4米左右的距离射篮,那篮球打中了蓝圈“吭”的弹了出来,对方抢到了篮板球。 只见我方的后卫迅速的将对方球断掉,一个突破跨到篮下,篮下三个高大的身影全部跃起封盖,后卫在空中等待出手机会,这个时候我跑到了弧顶的位置,他看到了我。他将球击地传到了我的手里,我拿到球,稍微瞄准,跳投。篮球在空中画出一道优美的弧线,落入篮筐。4比4平局了。 最后一球,双方显然都希望获得胜利,防守的力度加强了,球传到了我的手里。我看到了那个高个子在对我看,他在要球。我将球传给了他,他一个假动作将一个人晃的跳起来,顺势一个突破,有一个人挡住了他的路线,他跑了扭曲的两步过了那个人,高高跳起来。这时,篮下的那个人跳了起来,要封盖他。只见他在空中先是收腹飞到那个人的身后,展腹将手几乎要扣到篮里去,他摸到了篮板,那球在篮圈里滚了一下,无奈的进去了。 高个子像个疯子一样和他的同学击掌,在咆哮,在欢呼。我站在那里,像个局外人。我脸上挂着微笑,但是掩盖不了我的落寞之情。我很清楚,这个舞台的主角不会再是我,即使我也能够这样。我更在乎的是那个没投进的球,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做的更好吗?即使不是在打篮球,或者是在做任何一件事情,我可以做的更好吗? 要是在以前……我的思绪有飞到了以前的谋个时刻,禁不住笑了起来。“嗨!笑什么哪?”我一回头,原来是我的邻居Robeson。“怎么?和中学生打球?”他问道。 “恩,现在的中学生活力真足。” “是啊,不像我,随便受个小伤就要歇好久,伤好了也不想动。” “谁像你。你看那个把脚崴了的,现在已经活蹦乱跳了,好象什么事也没有。” “呵呵!惟仁。还记得我们的那个时候吗?要比他们还有活力呢!” “是啊!”我看着天空喃喃的叹到 “那段时间不知道什么是痛苦,不知道忧愁,什么也不知道……没错,那段时间是,我的小时候……” 袁惟仁于2005-4-18
我这个人(12)--蛮女天下 在字典里面蛮是对南方民族的称呼,或者是方言里“很”的另一种说法,当然也有粗野不讲道理的意思。世界上哪一个女孩子不是一朵含羞带露迎风摇曳风情万种的花呢?这又和蛮的哪一条沾边。后来傻乎乎的郭靖一语道破天机:“蓉儿,你太刁蛮了。”我们才醒悟到,原来如此花枝招展冰雪聪明才配的山刁蛮啊,那可真是中了头彩了。 在我上小学的时候,满耳朵听的还是什么“男女平等”之类的冠冕堂皇的口号。当然从那个时候男女就不平等了,柔弱的我经常被女生蹂躏。我读两本古书,上面都写的“雄飞雌从”或者是“夫唱妇随”。那个时候简直一系列的女权运动啊,画两个胖女人的裸体,大叫“女人不需要男人”或者“妇女能顶半边天”,透着一股嘴硬的劲儿。可是万万想不到这才几年啊,怎么就轮到男人该被解放了呢?真想老崔说的那样,不是我不明白,这世道变化快啊。 有次,铁哥们小邵找到我,说:“惟仁,可了不得啦!” 我道:“怎么啦!”那心里一个百感焦急。他说:“我那点事情都被韩国人知道了,还拍成了电影了。完了,这回可给祖国抹黑了!我内疚死了!” 我说:“什么电影啊!感情是《我的野蛮女友》啊!” 他说:“恩!” 我道:“小伙子,你看的还太少了!也太悲观了!并不是你一个人受压迫啊!全世界的一半须眉都已经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哪!” 我以前上学时间班上有一些女孩子,挺好的一朵玫瑰吧!摘到手才发现浑身都是刺,没事情就喜欢扎人玩。本来挺甜的嗓子,偏不好好说话,专作佛门“狮子吼”。本指望她能红袖添香伴读书呢,可偏偏小女子不爱红装爱武装,不读圣贤书,不知礼智信,天天刀枪棍棒擒拿格斗。送她一本古诗词,就记住一句“休言女子非英物”,弄的我七尺男儿天天提心吊胆,生怕一句话说不好惹毛了她,轻则赔罪,重则挂彩。幸亏我不她们男朋友,要知道我可吃不消那般摧残。 记得以前王朔的那本《千万别把我当人》,里面有段妇女同志的控诉大会。一位在饭店当女招待的,先讲了他妈妈在饭店的遭遇,然后接着说:“新社会好了,我们妇女地位提高了,同样是女招待,可受气的换了。打我参加工作,我就没给过吃饭的好脸子,爱吃不吃,不吃就滚,谁也没请你来。我们饭馆的姐妹们都是硬骨,慢说顾客动手动脚,他就是稍一皱眉头,我手里这盘菜就扣他脸上。” 好嘛!我说怎么不对劲了哪,原来是新社会了啊!
我这个人(9)--住院记 在工作前,我就有头晕的毛病,通常是莫名其妙的就开始天旋地转。(请见《我这个人(5)--发掘痛苦》)原因我一直不很确定,以为是血糖低或者是贫血。常备零食来对付血糖低,一旦肚子感觉有点饿了就找点饼干或者巧克力来吞,好象作用不大,有一次我吃着饭呢就开始晕了,我心想你狠,我吃东西也转,低血糖?我呸! 不是血糖那可能是贫血吧!胡文霸教我一招——吃生肉,还说她什么什么人就是吃生肉吃好的。后来说叫我吃不知道是7成还是5成熟的牛排,这简直就是个馊主意。我看见血就有点不舒服,不要说叫我吃带血的肉,咬不动不说我根本就咽不下。难道为了治疗这个毛病我要每天跑西餐厅去消费,我病没治好我先穷死了,别人看我风风光光往西餐厅跑,却不知道我心在滴血。 后来越来越严重,我不停的晕不停的麻痹,身体老发软,我很难受。心想可能是太累了吧。也难怪,我每天1点才睡,早上8点多起床,忙于奔波饮食还不规律。一、调动 我对主管说:“老大,不好意思,这跑市场的这活我实在做不来,不光专业不对口,我对它也丧失热情,而且我的身体很糟糕他不允许我这样跑来跑去。” 主管一听:“啊?你不喜欢这工作?怎么不早说。” 主管待我不薄,但我萌生去意,也不得不刺激他。 我说:“对不起老大,做这个本不是我的志向,我作为“文人”,对不起,我一直这么称呼自己,谁不喜欢扯点“抚今追昔”的混帐话呢?我就喜欢说点自己的感觉,弄的别人觉得我很“细腻”什么的,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很细腻,但是有什么说什么,什么喜欢说什么是我的喜好。自然,我也不是那种谁不放在眼里的人,说话需要技巧,我是知道一点的。扯远了,我觉得这工作很锻炼人,但是它只能给我痛苦来伤害我,而不是历练到我的骨头。我每天近乎无耻的找人去吹牛,我觉得这很不适合我,所以我没办法,我只能痛苦的抉择。对不起,我选择了自私,唉!其实不想走,其实我想留,留下来陪你度过每个春夏秋冬…… 老大言:“我操,吃神,求求你不要说了!你的痛苦我很理解,怪不得你的客户老来找我投诉!”我横眉一竖,老大立刻推了笑脸,道:“小袁啊!你是个人才我看出来了,其实你性格不适合做这个是可以转变的,但是你不喜欢做就没办法了,这样吧。你看公司里什么职位你做的开心的,你就选好了,我绝对无二话。” 我大吃一惊,僵硬的手指着他抖了半天,心想:你这主管,发什么神经。难道真是天佑我袁某,发达指日可待!我嘴上推脱:“不可以,公司人员配置都很整齐,我怎么可以夺人所好呢?不可以。”老大言:“什么夺人所好?还缺个开车的司机,你就去开车吧!怎么样?你会不会开车?”我说:“我会。”老大道:“那好极了,就这么定了。”我说:“但是我没驾照!”“咚”的一声,老大突然晕过去了。 我一把抱住老大:“老大啊老大!你一直待我不薄啊!没想到今天是我逼了你呀……”老大一脚踢开我,一个鲤鱼打挺跃了起来。背对着我,夕阳的光辉照在他的后脑上,闪耀出耀眼的光辉(注:老大发型特异,头发长度越在0.18毫米左右)。我躺在地上,托着被踢肿的腮帮子,看着老大在衣角在风中飞舞,看着他四周碎报纸和树叶不停的飞上飞下,忽然几只鸽子呼的飞上了天,心想好帅啊!不由脱口而出“枯藤老树昏鸦……” 老大道:“算了,我怕了你了,你去网络工程部吧!”我言:“好好好,够意思,改日请你饮茶。噫?我们公司有网络工程部吗?” 老大道:“怎么没有,都成立好几分钟了!我让你一个人负责网络这块吧!至于设备方面,有需要再添置!” 我言:“老大,小弟对您的景仰真如涛涛江水,绵绵不绝,又有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 老大道:“我闪……”总结:据我分析,以上这段对于我日后发作心脏病起着十足重要的作用。包括大脑的刺激等等多方面,这算是个先兆吧!
我这个人(8)——三种人 我只认识三种人,我的所有朋友都包括在这三种人里。第一种人是A,他们如同风筝,样式艺术,结构科学,个性多样,接近高贵。懂得借风而飞翔,而且总有一个理智的原则捆绑着,收放自如,不容易丧失自我。第二种人是B,他们像气球,色彩形状大同小异,都充满着怒气,弹性也能导致易碎的破裂,有时候能越非(飞)越高,最终气炸了。飞不起来直到泄气光光,他们看起来无拘无束,实际上他们很难控制自己。第三种人是C,被原来的生命体抛弃,然后沾染污浊,行迹多变。如美丽的灵魂,又不完全是垃圾,总有一天会飞不动,等待变成灰粒。三种人的行为方式完全不同。A讲究艺术,举止高雅,虽然造作,却不失风范。B讲究准则,他们的准则很坚定,有时候让人受不了。C讲究随意,什么也约束不了他们,只要他们喜欢,百事可做。三种人的理想行为完全不同。A的理想中自保的安逸,习惯的动作是抚头发。B的理想中有冲动的秉性,习惯动作是挽袖子。C没理想,每天也不知道自己在为什么做什么。三种人的外貌行动完全不同。A最复杂,但很少有人觉得他们狡猾。B最表面,但很少有人觉得他们无知。C最单纯,但很少有人觉得他们可爱。三种人的生活态度完全不同。A很懂得养生之道,很风雅。B只想练出一身肌肉,很彪悍。C根本不想长寿,很……三种人的饮食习惯完全不同。A的早餐既营养又方便。B早上饿肚子,不吃早餐。C早上从来不起床。三种人的咖啡原则完全不同。A喝咖啡已经是上了瘾。B喝咖啡是因为别人给了他一包咖啡。C喝咖啡是为了在自己家倒时差。三种人的运动观念完全不同。A骑着自行车,心里想着有朝一日我要开宝马。B骑着自行车,心里想骑自行车的人万岁。C骑着自行车,心里想这是谁的自行车啊。三种人的音乐感觉完全不同。A戴着耳机,可能什么也没有听,只是在找一种酷的感觉。B戴着耳机,离他5米都能听到一摇滚版的国际歌。C自己本身就是一大音响。三种人的老人印象完全不同。60岁的人看见A,总像看见社会栋梁。60岁的人看见B,总想报警。60岁的人看见C,就被送进医院了,以为撞鬼了。三种人的聊天话题完全不同。A讲莎士比亚和贝多芬,尽管多数是在装懂。B讲啤斯麦和切·齐瓦拉,尽管他们多数是在谈自己。C讲香蕉的公母之分,总统的性别是男是女……三种人的手机短信完全不同。A发起短信没完没了。B喜欢对着收集吼叫。C总想捡手机,自己打给自己。三种人的饮酒情调完全不同。A爱饮名酒,为情调,不过量。B狂喝扎啤,为了勇气,常烂醉。C是酒就灌,为了虚无,常吐。三种人的美女情节完全不同。商业街上,A看美女是用含苞待放的眼神和欲擒故纵的微笑。大马路上,B看美女是用批判世俗的表情和故作镇定的从容。任何地方,C眼中没有美的概念,他们看“每”女。三种人的口头禅完全不同。A说:我相信真爱,也珍惜拥有。B说:我渴望真情,更追求真理。C说:我想X一切。三种人的世上概念完全不同。A可以消费时尚,引领时尚。B善于品评时尚,揭露时尚。C本身就是时尚,但时尚不承认C。三种人的富人样子完全不同。A像个富人。B仇视富人。C反正是怎么样也能活。三种人的穿着风格完全不同。A强调品牌,穿衣服像摸像样。B支持国货,穿着搭配让民工感觉像有钱的城市人,让城市人感觉像有钱的民工。C喜欢穿改造过的衣服,喜欢破烂的衣服,喜欢金属的饰物,怪异发型,喜欢别人不喜欢的。三种人的口头语言完全不同。A常把“谢谢”“对不起”放在嘴上,乘BUS会让座,不乱扔垃圾,关爱女性。B故意讲粗口,爱施舍乞丐给别人看,找茬跟别人辩论哲学,政治,艺术等,总想控制女性。C以发明脏话为乐趣,住的像垃圾场,像前卫艺术家,不缺女性。A说B,你简直就是流氓,然后赶紧离开。B说C,你他妈简直流氓一个,然后打成一团。C说流氓,你是不是欠揍啊,然后被流氓打。A怀才不遇,变成了B。B屡屡受到挫折,变成了C。C遇到唐僧,变成了凡人。我讨厌A,但是我会享受A的生活。我差点成为B,但是现在明白了气大伤神。还有人说我像C,其实我远远没有那么纯粹。我不是A不是B不是C,我只是疯子,呵呵…… 袁惟仁于2005-4-24
我这个人(7)——人生如戏 看各式各样的舞台表演和电影是我的一大人生爱好,因为其中多包含和概括了人生活的意义,我很喜欢那些“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人物,即使流泪,也要笑着流泪。我有时候常常会想到,我在诉说自己的悲伤的时候是不是太自私了,把自己的悲伤强加给别人,惹的别人伤感。我总是在告别,告别一个一个失去的年头,告别旅途的伙伴,告别曾经的舞台,尽管每次我都想说:我舍不得,请不要忘记我。但是,我说不出口。 人生如戏,生与死,爱与恨,聚与散,都走不出生命的必然轨迹。我们每日围绕着那几件事情周而复始,总能感觉到交流与朋友的重要性。我对人都是宽容的,因为我深深意识到把握现在的重要性。关于我的生活,原则上,无可无不可之事,我随俗。重大的事件,我也会尊重社会道德。但是在艺术之上,我遵从自己。我不喜欢的,我很少会勉强自己,这是个性的问题,而且也很少有人会要创作上给我要求,指导有独立思想成年人创作,是件不智的事情。 托尔斯泰就曾经说过:“三件事情毁灭艺术,1、艺术学院2、艺术批评3、艺术职业化。”艺术这东西只是别人内心有创作的冲动所制造出来的产物。艺术不可以教,教出来的同一模式那不是艺术。艺术不可以说,说出来的感觉与心灵体会完全不同;艺术不能当饭吃,一旦摊上功利的帽子,艺术便不再是艺术。 人生如戏,上了台,走入了社会,就要戴上面具做人,变成符合社会和别人标准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面具,戴上面具,笑面迎人八面玲珑;摘下面具,仰天长叹身心劳累。戴面具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但是往往我们不能选择。尽管有人爱用一种猜测略带鄙夷的眼光揣测所谓面具人的心思,认为很假,但戴着面具并不说明这人不真诚,也不代表他不豁达,他只是为了让自己少受点伤害,毕竟将自己的心扉赤裸裸的呈现在这个社会中,还是一件很冒险的事情。 我们都想做真实的自我,但是社会上的人太真实了,就会被社会所打倒。我们多数会选择戴上面具做别人喜欢的样子,来从社会上得到生活的报酬,也许别人做多了,会忘却自我的存在。所以,我会很珍惜朋友,而不是在朋友处世不当,偶有失误的时候拽着他的小辫不放。也许我朋友不是很多,也有朋友离开我,但是真正的朋友我能为你做什么呢?每当这个时候,我总会想起姐姐,在我心情最失落在糟糕,在我想去流浪,想离开世界的时候,只有她关心了冰冷的我,融化我的冰冷,那段日子里,如果没有她,日子怎么过? 我们的心情,我希望它如出水芙蓉,一尘不染。然世事无常,惟有宁静致远。 袁惟仁于2005-4-23
我这个人(6)——意朦胧 今天喝了很多酒。我经常喝很多酒,但是像今天喝这么多的,却是不多。我不感到难受,我感到很开心,我不知道这开心的感觉从何处而来,因为没有真正让我开心的事情。只是我不能在别人面前不开心,所以我开心,放纵自己。事实上,喝的很多之后,我才发现其实我并不开心,当一个人独自走在街上的时候,那些忧愁才摆脱酒精涌了上来。 我端着酒杯,离阿威还有2米,我看着他,他看着桌子,那桌子上有一根筷子在滚着。 我看着熟悉的人,我找不到熟悉的感觉,似乎面对陌生人在倾诉着心事,然而那些心底的遗憾并不能够完全与他们共享,有些遗憾,有些挂念我不会和任何人说。我不会要求别人帮我保守秘密,我不会要求别人给我一个诺言,我不会给别人不需要承担的责任。因为我知道这些感受不会让自己快乐也并不可能让别人开心,我会将他埋藏在心底,永远不说出来,因为那些事情是我心里永远的回忆…… 我端着酒杯,离阿威还有1米,我看着他,他看着桌子,那桌子上一根筷子已经滑落。 我想和阿威一饮而尽,因为他是唯一能够陪伴我疯狂喝酒的人。我有很多忧伤,我想对他们通统说出来,得到他们的安慰,但是我还是没有这样做。因为他们和我不同,我的想法可能对于他们来说是可笑的无奈的,我没有勇气和他们说,我不想拥有被讥笑的感觉。而且即使得到了他们的安慰,也并不能给我带来真正的美好的感觉,我心底的错误感受不是他们带来的,所以他们也无法给我解脱。一遍一遍的思念着那心烦的事情,我变的沉默,即使在他们吵闹的环境里,我也变的像一座石佛…… 我端着酒杯,离阿威还有半米,我看着他,他看着桌子,那桌子上滑落的一根筷子在半空飞舞。 端着酒杯的我突然有收回的冲动,但是我知道阿威已经感觉到我要和他喝酒,他似乎抬起了头。我知道我无法收回这杯酒,我只能将它喝掉,别无他法。这个社会上并不是什么事情都可能收回重做的,把酒杯收回阿威最多和我笑笑就算了,但是如果我每件事情都这么做,必然会有很多的人反感我。并不是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的,因为你根本不具备那样的一个资格。我在心情起伏的末途,我是天地遥远的归宿,你是我所祷告的幸福,喜怒哀乐不外乎感情的领悟…… 我端着酒杯,离阿威还有20厘米,我看着他,他看着桌子,那桌子上滑落的一根筷子几乎撞击到了地面。 很多时候在感情极端的时候才能体会到一些词汇的涵义,光靠字面的理解永远不能感受到。感情,是你让我体会了孤独;感情,是你教我忘却了痛苦;感情,是你共我不断的追逐。在我蓦然回首已经看不到来时路,我只能摸索那看不见的道路。多少追逐导向了灭亡,多少泪水臣服后归降,不管路途如何的漫长,相逢以前是漫无止境的流浪。是流浪,流浪的感觉是我最渴望的东西,只有它让我感到我还是个自由的个体,而不是被社会洪流冲击的小树枝,我从来不曾有过安全感,虽然我也很想拥有它,它也许真的是那样让人感觉美好…… 我端着酒杯,离阿威还有1厘米,我看着他,他看着桌子,那桌子上滑落的一根筷子撞到了地面上弹起很高,在空中再次翻舞。 我想挥手道别的路程,摇摇头摆回这情恩,上路吧迷失的人。上路的我要面对新的路程,曾经的道路对我来说,即使有难以想象的坎坷也不重要,因为我已经走了过来。我无法想象的是以后的旅程,因为无法想象它才对我有更大的刺激和诱惑,我在试图反抗命运,我在尝试走自己的路,创造自己的未来。紧闭着深锁的门,听我琴声的飘零,打开你孤独的窗,莫要转过去你的身影…… 我的酒杯撞上了阿威的杯子,我看着他,他看着我,那弹起的筷子被他伸手握住,那筷子无奈的不能动弹,得到了安静。 我和阿威饮掉了杯中的酒,我看着他微笑,他看着我开怀的狂笑。我知道这一刻的美好也是短暂的,我拥有和阿威还有大家的开心时刻不过是过眼的云烟,转瞬即逝。摊开我双手问问我自己,到底是怎麽回事,这一刻发生了什么,仅仅是喝了一杯烈酒吗?不是,这一刻我已经经历了很多,说点甜言蜜语,微笑的面孔隐藏了一层未知的暴风雨。墙上的镜子讥笑我如此幼稚的心理,熟悉的面孔掩盖着最难了解的自己…… 那根筷子被握在阿威的手中,他已经无法飞舞无法动弹。但是没有关系,它还有机会,阿威不会永远握着它,它依然有机会再次创造它自己的神话,在它想的时候它依然可以跳自己的舞蹈,它可以寻求自己的开心。当然,它会为此付出代价…… 袁惟仁于2005-4-19
我这个人(5)——发掘痛苦 我一直是个身体很棒的人,在学校里喜欢打篮球。偶尔帮别人做些体力活也似乎有用不完的力气,但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大概是这半年,我突然发现我的身体不如以前了。最显著的特征就是会头晕,做什么事情时间长了脑中即是一片眩晕,最初我以为是小事情,偶尔一次可能是生病了,时间一长就会好的。但随着屡次的重复那样的事情,我有了点害怕,不可能,我不该会生病。我一直很健康,良好的饮食,充足的睡眠,最多是感冒,难道不知不觉中我中了慢性毒了? 那天在海边晚上接姐姐的电话,为了不让别人听到,我穿着短袖跑到屋子外面说,风好大,好冷。我接完电话发着抖回来也没发现什么,但是第二天,我和别人打牌的时候,我突然发现头晕目眩,我拿着牌死死的盯着桌子看,别人以为我有问题,其实这个时候我的脑袋像塞满了铅块,而且什么也听不进,不能思考。但是我忍了忍,后来又是这样。同学问我真有毛病啊,我说你摸摸我的脸,他一摸吓死了,我的脸上额头上全是汗,我说我要休息一下,我躺在沙发上,不能动。 我感觉我要死了,当时的我真的觉得该死才好,现在我又好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惹上这个怪病,妈妈说我是饿的,但是饿肚子能饿的满面冒汗,头晕脑涨也是一绝吧。那个时候我真的想死,在极度痛苦的时候如果能死那是很开心很痛快的事情,可是我过不多时又好了,可我却不知道这无休止的折磨还要到什么时候。我怕还会越来越严重,那样我肯定要挂了,年纪轻轻的我就要受这样的痛苦吗?难道真要“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近日有朋友说我变虚伪了,我也变的没思想了,我要被别人捧杀了。我写东西目的越来越不明确,是为别人羡慕和尊重以及一些很功利的目标来写的。我听了,我承认有一些是对的,我是很喜爱走到镁光灯下的人,我本身寂寞但是又不甘孤独,我希望表现自己,但是我觉得那是自信的表现,是想得到别人承认的表现,因为我不想做一个无用的人,我不想孤芳自赏,那很痛苦,而且很容易忧郁成疾。 对于朋友的话,我想了许久,但是我不想改变什么。我本不是甘于平淡的人,或许是观念不同,我可以再等很长时间,或者被伤害很多次,但是我心中隐约的那个人生轨迹还是很难改变,那已经是潜意识里的东西了。我可以站在深渊,看着危险等待着生命里的奇迹出现,但我不会故作老成,行事中庸。毕竟我还很年轻,趋于平淡的生活或者会有一天会来到我的身上,但肯定不是现在。现在的我更喜欢跟着摇滚的节奏,让冲动的心猛烈的跳动,敲打自己感性的岁月。我会做很多事情,温暖别人,照亮自己,踏步青春,儿女情长。我会让青春沸腾,让自己年轻的梦没有终点,让生命闪电滑破天边,让我的流浪的心永不改变。 但是还是要谢谢他们的鞭策,我才会坚定自己不去迷失,我很喜欢写东西,我喜欢写自己的感受,喜欢研究自己所谓的学术,喜欢和别人交流各式各样的心得,喜欢剖析自己剖析别人。我喜欢将这些兴趣,对往事的回忆和自己的郁闷一股脑的通过文字来表达出来。我喜欢在无聊的时候写东西,玩弄自己的兴趣,因为他们如同调酒,可以等待那最后的惊喜。请不要让我放手,我真的不希望罢手,那样很难。 写作有一个神奇的功效,即是当你写下痛苦的回忆的时候,似乎就将这个痛苦从你的心里挖出来了,顿时可以轻松许多。似乎得到了重生,而以前的那个破旧的自己已然死去了,从死亡到新生,只是数小时的短短路程,但是却可以让你改变很多。我经常用这样的方式发泄着自己的郁闷,在一个又一个的字里行间中,获得生命的永恒。 袁惟仁于2005-4-9
我这个人(3)--写给姐弟 我和我最爱的姐姐一样,都是极端自恋的人。这篇东西,写给我自己,也写给她,因为我和她性格很相似。我们长到一定阶段,肯定有自我反思的需要,反思自己是不是上升了,是不是到达了一个新的阶段,或者还是在原地散步,或者更多。 我们的心理,非常的阳光、活泼,时常也会郁闷。可以给别人带来欢乐,可以给别人带来希望,但有时候灰色降临自己的身上,会觉得在阳光中感受不到温暖。我们的内心经常受到外在力量的驱动和影响,影响着自己,欺骗着自己,这是我和姐姐的悲哀。但大多数时间我们是清醒的,我们会理性的思考自己是不是获得了健康和意义。给我: 或许有人会和我一样,但是矛盾经常和谐的存在于我的身上。我会相信上帝,给别人祈祷,但对自己的信仰却不是深信不疑;我要求责任,但有时候会回避责任;热爱真理却时常屈从于谬误;向往忠诚和坚实却时常背叛和退缩。我沉默寡言活在自己的回忆中,我热情似火活在别人的期盼中。我有时候冷冷的像个杀手,有时候天真的像个孩子。我关心和帮助我身边的需要帮助的人,却不知道这些是否出自于自己的真心。我讨厌自私,却天天在镜子里看到自私的影子。我珍惜朋友,但是朋友总会离我而去。 我总是以为自己很智慧,可以看穿世间的事物,却在不知不觉中迷失了自我。我看见了令我厌恶的一切,我不想走弯路,我想顺利,但是我总是做出最糟糕的决定。在我身边的一些人,在我眼中他们和我是如此的格格不入,但我却希望并努力成为和他们一样的人物。我,一个多么令人乏味的字眼,总是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做着一个个浪漫的梦想。 我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寻求我周围的一切答案。我只能尝试改变自己而迁就他人,我在选择我不该选择的两种答案,但是我知道无论选择什么,我都将前进,带着自己的荣誉。我喜欢看着满是星星的夜空,那些闪烁的感觉总是让我陶醉其中,接着进入梦乡,我会看见无所不能的自己,美人靠在我的身边。 世界如此的美好,我愿意做一个诚实的人,这样我就不会成为自己都讨厌的伪君子。我要努力做一个开朗的人,这样我才能有机会尝试自己向往的那种美好生活,自闭、懦弱、谎言等等,我承认它潜藏在我的身上,但是我正在努力成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给姐姐: 我并不了解姐姐,她有自己的生活,她有自己的秘密,但是姐姐和我一样是个真性情的人,她的性情表现在她的真。她和我一样,都有很多的缺点,她对我说:惟仁我不是好人。原因是她有那些自私的想法,我当时很难过。可怜的姐姐,你的心灵桎梏到了那种地步,我该怎么帮助你呢?我只能在你难受的时候安慰你,分享你的快乐,以及带给我能给你的一切,毕竟你是我最亲近的人呀。 我和姐姐都是很爱幻想的人,容易把自己需要的描绘的很美好。但是我们双脚仿佛不触地,不觉得地心引力。姐姐,让我们双脚着地,拥有扎实感觉好吗?每当我自己不可救药的时候自己总是发现不了,但是自己亲近的人病入膏肓总是特别着急于难受。自己受伤的时候,自己感受的痛是隐隐之痛,肌肤之痛,但亲人感受的却是撕心裂肺,痛入骨髓的痛。 在我成为男子汉的同时,我已经决定要好好照顾心灵桎梏,可怜的姐姐,毕竟你是我最爱的人之一,是我最亲近的人,是我最想把心事倾诉的人。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慨,也不知道姐姐是不是需要我的关心,但是,我觉得我有了责任,让她不受欺负,让她开心。照顾亲人不需要冠冕堂皇的理由 ,原因是我们流着相同的血。 袁惟仁于2005-3-31
我这个人(1)--狂人 我虽然不承认我是个追星族,因为公认的观点中,“追星族”是浅薄无知的一个团体。但无可否认我有一些举动的确是在追星,比如我也会去看演唱会,我疯狂收集一些东西。我想起来也感到好笑,我以为我很超凡与脱俗,但实际上我就是一俗人,俗的掉渣。很多东西就是这样,你越是逃避就越能显现出你想隐藏的东西。所以我就该学会坦然,以前我总是惺惺作态,以高人自居,现在学乖了,我就是一混蛋。我俗!怎么着?我无知者无畏。 不自觉我就流露出一种痞气,以前我信奉“沉默是金”,认为言多必失。后来我疯狂调侃和自嘲,在学校老师最害怕与我交流,因为他们总会上我的当,被我转移话题,说一些“无聊”的事情,我却暗自窃笑,后来我才发现,我真的成了一个坏蛋了。某天我才发现我是如此的罗嗦,我又觉的不太好,又觉得该将自己的“小”藏起来,因为那样似乎给人感觉太狂了。 其实我本就是一狂人,又自负自傲,我知道别人不喜欢,所以只能将它藏起来。能作回自己真难,人世间每一个人都是虚伪的,但是在网络上就不用那么累了。所以,网络中的君子是真君子但也是真混蛋,真无聊。网络中的小人,生活中并不一定是个小人,说不定就是某位大学资深教授。网络真是个好地方啊,你可以在这里随便说些什么,不用虚伪造作,这里也许充斥着很多精神垃圾,但这里也许也是人类思想最干净清澈的地方。 这里的主题很少,帖子数量也不多,但这里没有无聊的东西,别的吧总有人发“我爱XXX”,下面一帮人我顶,我顶,我顶顶顶。我惊叹,你扮家家酒啊,多大的人了!成熟一点好不好!唉,不过也难怪,人疯狂起来什么事都做的出来,记得以前有个女孩子对我的疯狂举动,每天跟着我陪着我,我讨厌极了,我做事情总讨厌别人看着,但我还是没办法,最终被他俘虏了。 我好象又发作我的“喋喋癖”了,我虽然不是什么倾国倾城的帅哥,但不外乎有个中魅力。我个人觉得在大学中,你是个差生倒没什么,但要有绝活。1、有音乐天赋,会演奏乐器更佳。2、有出色的文笔泡马子更如探囊取物,才子风流嘛!3、会打篮球,动作要帅,更是万千女孩的心中偶像。呵呵!各位大虾们努力去吧,去干泡马子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去吧!不说了,这类话说多了,我怕别人说我恶心。不过也没关系,朋友嘛,我敢相信,大部分人看这帖子都是笑吟吟的看的,心想这小子挺有趣啊!呵呵! 百度贴吧也许是世界最大的论坛,分支无数,我感谢你,这里是人类思想的一片净土。同时我感谢黄安吧,这里的氛围很温馨,朋友们互相关怀,互相交流,互相帮助,互相学习,偶尔还来两个无聊的家伙过来挑衅一下,来改善气氛,增加新鲜感与活力(我也感谢他们)。这里很少有垃圾贴,也少有人灌水(除了别吧的几个无聊的家伙),我们每天幸福的看朋友们发的帖子,作出点评与回复,互相慰问与开玩笑。很多帖子我都要盯着看半天,我感受着朋友的思想,我揣摩朋友的心声,猜测他话语的哲学意义与禅机,开心啊! 金刀子老兄最近很快乐,我也很快乐,想想我现在的生活,哦,我真是个幸福的人。我是乐观的人,我也是“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的人!我的快乐会传给我身边的人,每当我快乐的歌唱起来的时候,我也知道痛苦即将降临了,天,还是小心点吧!安全第一! 袁惟仁于2004-10-21
我的文学(2)——《老人与海》 这本老书,地球人都知道他。几乎所有人赞美他,我想肯定有无数人和我一样,想要打倒它,引起社会注意。但是,他们都无法做到,正因为这是一部无法打倒的书。这是一个简单的故事,没有任何曲折,没有情感纠葛和动人的爱情。但是它去清晰的表达了人类的强悍,人的不放弃,刻画那伟大的勇气。 主人公是一个叫圣地亚哥的老头,他是最好的渔夫。但渔夫这个行业并不是凭“最好”这个名号就能混到饭吃的,他也不能让鱼上他的钩子。他碰到的是所有人都会碰到的问题,他尽力了,但是他什么也没有得到,这是命运对他的玩笑。很多人受到这种灾难性的困难,往往沮丧、倦怠。然老人选择的是向命运挑战,他继续开向大海,他对着大海怒吼,向太阳怒吼。 他以为他成功了,但是英雄碰到的是鱼的霸王,这鱼与他一样凶悍,把他拖向大海,与他决战撕杀。这不是普通的恶战,我说放弃吧,还有别的鱼可以打,但是命只有一条,放弃吧。他与鱼坚持了几天几夜,老人不能休息,双手血肉模糊。这个时候只要他割断绳子,就能休息,就能回家。可他却没有放弃,他不愿意作失败者,他用最后一丝力气与大鱼搏斗,直到胜利为止。 在回家的路上,他遇到了鲨鱼的围攻,他鲨鱼也失去了战斗的武器。他继续保卫着他的胜利品,直到失败。他回到家,破烂的小船、仅剩下白骨的大鱼和疲劳的身体。一个失败了的胜利者回来了。 人生的路途很坎坷,我们都知道。但真正像老人那么倒霉的人却还是不多,在最困难的时候,没有人可以帮助他,他只有靠自己,靠双手来博得自己的一切,不管结局怎么样,他可以自豪的说,我尽力了,我没有胜利,但是我并不失败,我也丝毫不可悲。老人真正的胜利是什么?是他的从不放弃,他战斗到了最后,他怀着无穷的勇气,面对恐怖而可怕的大海,所以他永远不会失败。 我喜欢这样的老人,他称的上是真正的男人,是注定受人尊敬的人,他人性里的一切也是让人喜爱的。很多时候,当我和那些男男女女一起高谈阔论、沉迷别人不能了解的感情的时候,我总能瞬间发现,我不喜欢这样的生活。沉迷人性的脆弱,讨论自身情感的软弱,那是一种似乎有些窝囊颓废的状态。所以,我喜欢那样的老人。 强者和弱者的命运是注定的,他们会做着不同的事情。他们可能不会互相讨厌但肯定不会互相羡慕。强者带有令人称赞的性格,弱者有人性软弱和温存的一面。强者斩荆棘为大家开路,弱者享受着强者给他带来的一切,单他永远只能给强者端茶递水,享受不了强者的功劳和待遇,为强者所凌驾和奴役。老人为游客打鱼,为别人打鱼,那他究竟是强者还是弱者?? 《老人与海》讲述的是人类共同的命运,揭示的是人类共同的弱点。在这个基础上,即使他的结构再简单,故事再单调,他也是无法打倒的,尤其是如此巧妙的暗喻和暗示,成就了《老人与海》的伟大。所以,美国人海明威是不朽的,他拥有如此清澈的思想,不带任何信仰的构建他的文学城堡。这种纯洁人性文字,大概也只有在他那里才能看见吧。袁惟仁于2005-3-12
我的文学(1)——《静静的顿河》 中学的三年是比较郁闷的三年,我相信很多人都在题海中度过这三年的时光。可我却在这三年里看完了我这辈子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书,其中就有那部很难再找到的经典,《静静的顿河》。 中学时有一个邻居,叫做谭剑,年龄不明,但那个时候大概也就三十多岁,我每次都从他那里借书。最初看的武侠小说,金庸的最多。后来再看一些外国文学的时候,觉得篇幅都太短,很快便能看完,感觉不是特别过瘾。终于在寻找的时候,发现一套四本,《静静的顿河》。我当时说:这套借我看吧。他皱了皱眉头,还是借给了我,我当时不知道他为什么作出一副为难的样子,现在想想,大概是因为我太小的缘故吧。 《静静的顿河》这部书长而且结构庞大,涉及人物众多。两条主线讲述当时的社会和主人公葛利高里,里面讲述爱情故事,人民生活,政治阴谋,战争撕杀,很多很多。主人公葛利高里是哥萨客的中农,家庭条件很好,他先参加红军杀白军,但不满红军做法又转投白军,又和白军冲突,再次转投红军,但因为不受信任反而要抓她。最后,他所有的亲人都死去了,他一个人孤单的回到家乡。 葛利高里悲惨的一生,曾经春风得意,他甚至曾经担任白军的师长,但没有坚定的信念,两边摇摆。然这种摇摆是值得同情的,因为他是一个善良的人,不愿意忍受那些灭绝人性的做法。在这个理念上,白军和红军都是一样的杀人机器,血腥政权。他想寻找区别于白和红的第三方道路,但遗憾的是他失败了,他明白这就是战争这就是残酷,适应不了的人就要被淘汰。葛利高里是一个普通人,他并不是国内多数小说里描绘的那种“高大全”的英雄人物,但是他的想法最有感染力,他的内心被深刻挖掘,看这部书的人无不为他感动。 有很多书被奉为经典,但《静静的顿河》必定是经典中的经典,史诗般的巨著,不了解俄罗斯历史的朋友也可以借这部书来了解历史,它包括了俄国的二月革命、十月革命。还有一战和卫国战争。而且他描写的手法也是很独特的,并非侧面描写,而是通过多角度分析,很值得一看,阅此书必改变世界观,当然,除非你是个很倔强和刚正的人。这部书还可以让你了解顿河方面的风土人情,它的当地口语,当地歌谣,它的奇异风光,壮丽景色等等。 这几年,我一直想重温一遍这部书,但却没有找到。书店里面各国经典名著层出不穷,但是《静静的顿河》我一直没有找到。伟大的经典,真想回忆起儿时的感觉。 袁惟仁于2005-3-10
古人的德行(8)——杨修 杨修此人,因为那个“绝妙好辞”的故事,在三国中还是颇有名气的。然世人皆觉得杨修死于曹贼之手,是因为阿瞒嫉妒他的才华,故意将他除去。其实当不尽然,在我看来,曹操欣赏杨修,喜欢杨修,最后虽然也将杨修砍了脑袋,却不是因为嫉妒才华,而是有别的原因。请看,杨修死后第二年,曹公就因病而往西方去了,可见,如不是曹操发现自己身体不适,活不长了,恐怕还会留杨修更长时间。可曹操知道杨修此人,非自己不能制住他,自己一死此人必翻云覆雨,不得不忍痛将他砍了,其实曹操还是很欣赏杨修的。 话说回来,不管从哪一点看杨修,曹操都不该善待他。杨修是杨彪的儿子,是袁术的外甥,而这两位都曾是曹操劲敌。这么“黑五类”的成分,曹操都敢用他,可见曹公的气度。再者,曹操根本不畏戒他,而是把他当成十足的自己人,任他出入禁宫,与曹丕、曹植来往。要知道受曹操嫉恨的人,通常是立竿见影的没有好下场。因此,将这样一个人留身边二十年,可见曹操爱他胜过恨他。 李卓吾先生曾说:“凡有聪明而好露者,皆足以杀其身也”。自然,杨修的才华过分外露,可能会引起曹操的反感,但未必没有可能会引起曹操的赏识,谁都知道,惟才是用是曹操用人一贯作风。因此,死前一年才处置杨修,可能是因为这为已经进入晚年的政治家,觉得要为接班人的安危考虑,从大局出发。要知道封建社会中每次政权的更迭,都要伴随着一场血雨腥风。所以他不得不把他深深欣赏的,可也已经卷入宫廷斗争之中的杨修干掉。 要知道杨修和曹植,已经到了“数日不见,思子为劳,想同之也”密不可分的地步,显然已非一般的文学沙龙的交流,而是出谋划策,纠集势力,形成反曹丕的政治上的共同体了。他有他的情报系统,他全然了解政治动向,这样的危险分子,曹公看在眼里,知道一旦自己不在人世,便不可控制,将不知道会造成什么样的灾难。 在小说《三国演义》里面,在曹军的指挥部里面,杨修的职务并不高,看来曹操已经采取了相当的防范措施。只让其当了个行军主簿,大概相当与参谋,而且还不是作战参谋,连行军口令都要从别人口中听说,当然是闲差事了。所以杀他根本不需要费什么周折,“扰乱军心”四个字就可以让他回老家。罗贯中曹操嫉妒杨修的捷才,生了杀心。其实,由于杨修的不安分,成为曹植一派的嫡系党羽,为其抢班夺权,颇出了一些臭主义,又都被曹操拆穿,随便找了一个泄密的理由将他结果了。 杨修和李白差不多,也是玩政治极不成功的文人,而且他比李白更惨,李白好歹有几个朋友能帮着说说话,而且李白的才华的明摆着的,人家都知道没人比的上他,也是能不下手就不下手才好。而杨修,面对的是杀人如麻的曹操,论才华他是否及上曹操也未可知,而且曹植一派在争权夺势方面又一直处于弱势,这杨修真是失败至极。所以最后,他连脑瓜都失去了,但此人之文才怕却有几分,不然也不会有此段事件的发生了。呵呵! 袁惟仁于2005-4-9
古人的德行(3)——金圣叹 千古狂人金圣叹,才华横溢,学养深厚。 金圣叹是个狂人,满身的英气,可他错就错在太狂了。在下自称也“狂人”,实际上是假的,假借狂名来博得谦逊之德,见人总是作揖问候,遇到不平也不拍板,而是装大尾巴狼给人家顺礼,这恐怕是不见得真的,但是大家很多人喜欢这样。在下也狂过,偶尔,结果被群人弄得灰头土脸,你个什么东西,你自视高什么,我们大家都是自视高过来的,还轮不着你在这里卖弄你的小。 老金不同,他文人的架子是天生的,永远是拿不下来的。他的狂是资本足的狂,真有才气,不但她自己这样认为,反对他的人都这样觉得。也许有人偏不这样认为,可不得不承认社会对于老金“盛赞其才”的事实。有才气的人,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往往恃才情而不通世情。金圣叹在别人的眼里,就是一个落落寡欢,孤傲使气,目中无人,自以为是的怪物。 这种人是可敬不可取的,虽然你活出了自我,但是你的结局注定是悲惨的,这个道理恐怕恃才的各位们都有相同的感受吧。几千年的中国模式化的统治,如同镣铐,桎浩了我们每个中国人的思想,那种蚁民的本分,根深蒂固。惟恐越轨,战战兢兢,诚惶诚恐,如履薄冰,三跪九扣,矮下半截身子,是当权者最乐意看到的场面。 低下自己的头,并不是很困难的事情,但这个时候,你就该意识到,不能逾越按部就班的社会秩序中自己所扮演的角色。这个社会是很令人失望,需要英雄的到来,但是英雄往往都没有好结局,拯救了世界,你就该死了。像歌里唱到:该出手时就出手。所以不该出手时,千万要打住。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一饮一啄,一衣一饭,务必合乎规矩,即使年逾古稀,已到了随心所欲的,也不能逾越,除非你想死了。 金圣叹不懂这个道理,他更应该生在西方。他诗写的好,易解的好,禅悟的好,评点更是领一代风骚,可谓才绝天下。可才华这东西,有了就爱外露,文人浅薄,自古如此,生怕别人不知道,忍不住要表现一番,让大家鼓掌。你不鼓掌,想办法让你鼓,无论作品如何,鼓掌越响,就越得意。而文人最怕得意,得意就会忘形,忘形自然显德行,就会被别有用心的人记下,跟你秋后算帐。这也是古今知识分子容易栽跟头倒大霉的一大缘由。 金圣叹死的莫名其妙,鲁迅先生说:就事论事,倒是冤枉的。就连反对他的人也觉得“不以其罪”枉杀为憾。但大家为什么都要他死,是因为他太不买社会秩序的帐了,他金才子的行为,完全不符合规范操作的结果。一个人狂,大家会笑你无知,惹人讨厌,但太狂而又真有本事,也不是办法,终究是要收拾的。金爷的失败在于很多,尤以乱发作品排行榜为失败,推重《水浒》比肩《庄》《骚》,违背了孔孟伦理,实在可悲。 他的文学锐气,非常的见识,是值得赞许的。可中国社会,说出真知灼见,实在岂有此理。也不是水浒不能过高评价,如果是皇帝点评是绝对没问题的,可你一介草民,算得哪根葱?在等级制的国家里,说话是要掂量自己的分量,最重要的是有没有“资格”。没资格说什么也是屁话,趁早别丢这个人。可没办法,谁让金圣叹是才子呢?自古才子一个样子,不该讲的话,忍不住要讲,不该写的问忍不住要写,最后连不该跳的人都跳了出来。这种情不自禁的表现欲望,如同孔雀翠羽,猎豹斑纹,成了招灾的根源。 金圣叹更甚的自命风流,留下诸多风流而背伦理的糗事。这本来到够浪漫风雅,可丑陋的体制下,能如何呢?男女情爱,稍微出格,也遭谴责,“尝奸有服之妇人”,“诱美少年为生徒”,放到现在,那有什么样呢?可文人啊,一旦有机会在异性面前表现,就忍不住搔首弄姿,引人注目,也是古今通病了。 爱说金圣叹,实在是现实中他这样的人实在是不少。可大多是活不成他那个样子,不能活回自我,这就是大才与小才的区别否?你永远没人家那个架子。人家骨子里就是才子,而我们很多人只能空谈才情罢了。千古文人金圣叹,叹尽文人千古,实在找不出几个有如此傲骨铁心之人,实在教人为所欲也! (此文送给一种忧郁,寂寞的蛇。) 袁惟仁于2005-2-15
蛮女天下 在字典里面蛮是对南方民族的称呼,或者是方言里“很”的另一种说法,当然也有粗野不讲道理的意思。世界上哪一个女孩子不是一朵含羞带露迎风摇曳风情万种的花呢?这又和蛮的哪一条沾边。后来傻乎乎的郭靖一语道破天机:“蓉儿,你太刁蛮了。”我们才醒悟到,原来如此花枝招展冰雪聪明才配的山刁蛮啊,那可真是中了头彩了。 在我上小学的时候,满耳朵听的还是什么“男女平等”之类的冠冕堂皇的口号。当然从那个时候男女就不平等了,柔弱的我经常被女生蹂躏。我读两本古书,上面都写的“雄飞雌从”或者是“夫唱妇随”。那个时候简直一系列的女权运动啊,画两个胖女人的裸体,大叫“女人不需要男人”或者“妇女能顶半边天”,透着一股嘴硬的劲儿。可是万万想不到这才几年啊,怎么就轮到男人该被解放了呢?真想老崔说的那样,不是我不明白,这世道变化快啊。 有次,铁哥们小邵找到我,说:“惟仁,可了不得啦!” 我道:“怎么啦!”那心里一个百感焦急。他说:“我那点事情都被韩国人知道了,还拍成了电影了。完了,这回可给祖国抹黑了!我内疚死了!” 我说:“什么电影啊!感情是《我的野蛮女友》啊!” 他说:“恩!” 我道:“小伙子,你看的还太少了!也太悲观了!并不是你一个人受压迫啊!全世界的一半须眉都已经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哪!” 我以前上学时间班上有一些女孩子,挺好的一朵玫瑰吧!摘到手才发现浑身都是刺,没事情就喜欢扎人玩。本来挺甜的嗓子,偏不好好说话,专作佛门“狮子吼”。本指望她能红袖添香伴读书呢,可偏偏小女子不爱红装爱武装,不读圣贤书,不知礼智信,天天刀枪棍棒擒拿格斗。送她一本古诗词,就记住一句“休言女子非英物”,弄的我七尺男儿天天提心吊胆,生怕一句话说不好惹毛了她,轻则赔罪,重则挂彩。幸亏我不她们男朋友,要知道我可吃不消那般摧残。 记得以前王朔的那本《千万别把我当人》,里面有段妇女同志的控诉大会。一位在饭店当女招待的,先讲了他妈妈在饭店的遭遇,然后接着说:“新社会好了,我们妇女地位提高了,同样是女招待,可受气的换了。打我参加工作,我就没给过吃饭的好脸子,爱吃不吃,不吃就滚,谁也没请你来。我们饭馆的姐妹们都是硬骨,慢说顾客动手动脚,他就是稍一皱眉头,我手里这盘菜就扣他脸上。” 好嘛!我说怎么不对劲了哪,原来是新社会了啊!
我的生病花絮 在工作前,我就有头晕的毛病,通常是莫名其妙的就开始天旋地转。(请见《我这个人(5)--发掘痛苦》)原因我一直不很确定,以为是血糖低或者是贫血。常备零食来对付血糖低,一旦肚子感觉有点饿了就找点饼干或者巧克力来吞,好象作用不大,有一次我吃着饭呢就开始晕了,我心想你狠,我吃东西也转,低血糖?我呸!不是血糖那可能是贫血吧!胡文霸教我一招——吃生肉,还说她什么什么人就是吃生肉吃好的。后来说叫我吃不知道是7成还是5成熟的牛排,这简直就是个馊主意。我看见血就有点不舒服,不要说叫我吃带血的肉,咬不动不说我根本就咽不下。难道为了治疗这个毛病我要每天跑西餐厅去消费,我病没治好我先穷死了,别人看我风风光光往西餐厅跑,却不知道我心在滴血。后来越来越严重,我不停的晕不停的麻痹,身体老发软,我很难受。心想可能是太累了吧。也难怪,我每天1点才睡,早上8点多起床,忙于奔波饮食还不规律。一、调动我对主管说:“老大,不好意思,这跑市场的这活我实在做不来,不光专业不对口,我对它也丧失热情,而且我的身体很糟糕他不允许我这样跑来跑去。”主管一听:“啊?你不喜欢这工作?怎么不早说。”主管待我不薄,但我萌生去意,也不得不刺激他。我说:“对不起老大,做这个本不是我的志向,我作为“文人”,对不起,我一直这么称呼自己,谁不喜欢扯点“抚今追昔”的混帐话呢?我就喜欢说点自己的感觉,弄的别人觉得我很“细腻”什么的,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很细腻,但是有什么说什么,什么喜欢说什么是我的喜好。自然,我也不是那种谁不放在眼里的人,说话需要技巧,我是知道一点的。扯远了,我觉得这工作很锻炼人,但是它只能给我痛苦来伤害我,而不是历练到我的骨头。我每天近乎无耻的找人去吹牛,我觉得这很不适合我,所以我没办法,我只能痛苦的抉择。对不起,我选择了自私,唉!其实不想走,其实我想留,留下来陪你度过每个春夏秋冬……老大言:“我操,吃神,求求你不要说了!你的痛苦我很理解,怪不得你的客户老来找我投诉!”我横眉一竖,老大立刻推了笑脸,道:“小袁啊!你是个人才我看出来了,其实你性格不适合做这个是可以转变的,但是你不喜欢做就没办法了,这样吧。你看公司里什么职位你做的开心的,你就选好了,我绝对无二话。”我大吃一惊,僵硬的手指着他抖了半天,心想:你这主管,发什么神经。难道真是天佑我袁某,发达指日可待!我嘴上推脱:“不可以,公司人员配置都很整齐,我怎么可以夺人所好呢?不可以。”老大言:“什么夺人所好?还缺个开车的司机,你就去开车吧!怎么样?你会不会开车?”我说:“我会。”老大道:“那好极了,就这么定了。”我说:“但是我没驾照!”“咚”的一声,老大突然晕过去了。我一把抱住老大:“老大啊老大!你一直待我不薄啊!没想到今天是我逼了你呀……”老大一脚踢开我,一个鲤鱼打挺跃了起来。背对着我,夕阳的光辉照在他的后脑上,闪耀出耀眼的光辉(注:老大发型特异,头发长度越在0.18毫米左右)。我躺在地上,托着被踢肿的腮帮子,看着老大在衣角在风中飞舞,看着他四周碎报纸和树叶不停的飞上飞下,忽然几只鸽子呼的飞上了天,心想好帅啊!不由脱口而出“枯藤老树昏鸦……”老大道:“算了,我怕了你了,你去网络工程部吧!”我言:“好好好,够意思,改日请你饮茶。噫?我们公司有网络工程部吗?”老大道:“怎么没有,都成立好几分钟了!我让你一个人负责网络这块吧!至于设备方面,有需要再添置!”我言:“老大,小弟对您的景仰真如涛涛江水,绵绵不绝,又有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老大道:“我闪……”总结:据我分析,以上这段对于我日后发作心脏病起着十足重要的作用。包括大脑的刺激等等多方面,这算是个先兆吧!
我的文学(2)——《老人与海》 这本老书,地球人都知道他。几乎所有人赞美他,我想肯定有无数人和我一样,想要打倒它,引起社会注意。但是,他们都无法做到,正因为这是一部无法打倒的书。这是一个简单的故事,没有任何曲折,没有情感纠葛和动人的爱情。但是它去清晰的表达了人类的强悍,人的不放弃,刻画那伟大的勇气。 主人公是一个叫圣地亚哥的老头,他是最好的渔夫。但渔夫这个行业并不是凭“最好”这个名号就能混到饭吃的,他也不能让鱼上他的钩子。他碰到的是所有人都会碰到的问题,他尽力了,但是他什么也没有得到,这是命运对他的玩笑。很多人受到这种灾难性的困难,往往沮丧、倦怠。然老人选择的是向命运挑战,他继续开向大海,他对着大海怒吼,向太阳怒吼。 他以为他成功了,但是英雄碰到的是鱼的霸王,这鱼与他一样凶悍,把他拖向大海,与他决战撕杀。这不是普通的恶战,我说放弃吧,还有别的鱼可以打,但是命只有一条,放弃吧。他与鱼坚持了几天几夜,老人不能休息,双手血肉模糊。这个时候只要他割断绳子,就能休息,就能回家。可他却没有放弃,他不愿意作失败者,他用最后一丝力气与大鱼搏斗,直到胜利为止。 在回家的路上,他遇到了鲨鱼的围攻,他鲨鱼也失去了战斗的武器。他继续保卫着他的胜利品,直到失败。他回到家,破烂的小船、仅剩下白骨的大鱼和疲劳的身体。一个失败了的胜利者回来了。 人生的路途很坎坷,我们都知道。但真正像老人那么倒霉的人却还是不多,在最困难的时候,没有人可以帮助他,他只有靠自己,靠双手来博得自己的一切,不管结局怎么样,他可以自豪的说,我尽力了,我没有胜利,但是我并不失败,我也丝毫不可悲。老人真正的胜利是什么?是他的从不放弃,他战斗到了最后,他怀着无穷的勇气,面对恐怖而可怕的大海,所以他永远不会失败。 我喜欢这样的老人,他称的上是真正的男人,是注定受人尊敬的人,他人性里的一切也是让人喜爱的。很多时候,当我和那些男男女女一起高谈阔论、沉迷别人不能了解的感情的时候,我总能瞬间发现,我不喜欢这样的生活。沉迷人性的脆弱,讨论自身情感的软弱,那是一种似乎有些窝囊颓废的状态。所以,我喜欢那样的老人。 强者和弱者的命运是注定的,他们会做着不同的事情。他们可能不会互相讨厌但肯定不会互相羡慕。强者带有令人称赞的性格,弱者有人性软弱和温存的一面。强者斩荆棘为大家开路,弱者享受着强者给他带来的一切,单他永远只能给强者端茶递水,享受不了强者的功劳和待遇,为强者所凌驾和奴役。老人为游客打鱼,为别人打鱼,那他究竟是强者还是弱者?? 《老人与海》讲述的是人类共同的命运,揭示的是人类共同的弱点。在这个基础上,即使他的结构再简单,故事再单调,他也是无法打倒的,尤其是如此巧妙的暗喻和暗示,成就了《老人与海》的伟大。所以,美国人海明威是不朽的,他拥有如此清澈的思想,不带任何信仰的构建他的文学城堡。这种纯洁人性文字,大概也只有在他那里才能看见吧。袁惟仁于2005-3-12
我的文学(1)——《静静的顿河》 中学的三年是比较郁闷的三年,我相信很多人都在题海中度过这三年的时光。可我却在这三年里看完了我这辈子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书,其中就有那部很难再找到的经典,《静静的顿河》。中学时有一个邻居,叫做谭剑,年龄不明,但那个时候大概也就三十多岁,我每次都从他那里借书。最初看的武侠小说,金庸的最多。后来再看一些外国文学的时候,觉得篇幅都太短,很快便能看完,感觉不是特别过瘾。终于在寻找的时候,发现一套四本,《静静的顿河》。我当时说:这套借我看吧。他皱了皱眉头,还是借给了我,我当时不知道他为什么作出一副为难的样子,现在想想,大概是因为我太小的缘故吧。《静静的顿河》这部书长而且结构庞大,涉及人物众多。两条主线讲述当时的社会和主人公葛利高里,里面讲述爱情故事,人民生活,政治阴谋,战争撕杀,很多很多。主人公葛利高里是哥萨客的中农,家庭条件很好,他先参加红军杀白军,但不满红军做法又转投白军,又和白军冲突,再次转投红军,但因为不受信任反而要抓她。最后,他所有的亲人都死去了,他一个人孤单的回到家乡。葛利高里悲惨的一生,曾经春风得意,他甚至曾经担任白军的师长,但没有坚定的信念,两边摇摆。然这种摇摆是值得同情的,因为他是一个善良的人,不愿意忍受那些灭绝人性的做法。在这个理念上,白军和红军都是一样的杀人机器,血腥政权。他想寻找区别于白和红的第三方道路,但遗憾的是他失败了,他明白这就是战争这就是残酷,适应不了的人就要被淘汰。葛利高里是一个普通人,他并不是国内多数小说里描绘的那种“高大全”的英雄人物,但是他的想法最有感染力,他的内心被深刻挖掘,看这部书的人无不为他感动。有很多书被奉为经典,但《静静的顿河》必定是经典中的经典,史诗般的巨著,不了解俄罗斯历史的朋友也可以借这部书来了解历史,它包括了俄国的二月革命、十月革命。还有一战和卫国战争。而且他描写的手法也是很独特的,并非侧面描写,而是通过多角度分析,很值得一看,阅此书必改变世界观,当然,除非你是个很倔强和刚正的人。这部书还可以让你了解顿河方面的风土人情,它的当地口语,当地歌谣,它的奇异风光,壮丽景色等等。这几年,我一直想重温一遍这部书,但却没有找到。书店里面各国经典名著层出不穷,但是《静静的顿河》我一直没有找到。伟大的经典,真想回忆起儿时的感觉。袁惟仁于2005-3-10
我的小时候(3)——小鸭子 小鸭子是一个女孩的小名、乳名,至于她大号叫什么,不得而知。我从小住在乡下,和外婆外公住在一起。在那个时候,我的家境很殷实,我的外公是下放的知青,在村里是教书的先生,不愁生计,而且很有威望,人人尊敬。我的外婆和外公在上海都有很多亲戚,时不时的都来看他们,我小时候的穿着和打扮,都具有超前意识,或者就是非常的洋气,是不合那个村子的。那里的大人和小孩,虽然不曾叫过我“少爷”,但也从来不敢和我一起游戏,不敢和我说话。而我也很少拿正眼瞧他们,事实上有一些人的确是很讨厌的,看到你都一副笑的比哭还难看的嘴脸,让我没有办法不抗拒。在村里人的眼里,外婆那里似乎是个财主的院子,大多都怀着羡慕和嫉妒的眼神看我们。那一带叫做“仇高庄”,据说是姓仇的人非常多,官方叫做“裕祥村”。我最近一次回去的时候,发现那里又改名字了,改作“三英村”。名字改变了,但别的一切还是没有变,我小时候的留下的,依然留着,但可惜的是,我没有见到“小鸭子”。小鸭子比我小多少,我不太清楚,那是个长的很可爱的小孩子。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就觉得她很面善,想和她作朋友。但自始至终,我们没有成为朋友,没有游戏过,也没有说过一句话,最接近的交流也只是两个人远远的站着互相观望,你看着我我看着你,连微笑一下都没有。我很想知道“小鸭子”是谁,用尽办法才打听到一点。“小鸭子”是一个孤儿,从小被遗弃,由一个老奶奶捡回来抚养。这本来是很让人可怜的,可偏偏抚养她的老奶奶是全村最令人讨厌最令人恶心的人之一,说她恶心倒不是歧视她,而是这个老奶奶长的鼠头獐目,驼背,又极度的不爱干净,整天衣服肮脏的样子。单纯这样也就罢了,可这个老奶奶游手好闲,整天东逛西逛,她有一付沙哑的叵罗嗓子,看人就笑,笑的非常难听,我通常一看到她就躲远远的。更别提和她说话了。我家的门口就是杂货铺子,开杂货铺的婆婆是位上海知青,外婆空闲的时候就喜欢抱着我到那里去玩,那里人多,很多人乐意到那里拉家常。“小鸭子”的奶奶经常喜欢和我说话,由于她长的丑陋,我很害怕她。而小鸭子就不同,虽然衣服也不是很干净,但并不象她奶奶那样总是皱巴巴的。小鸭子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理应有很多人喜欢她才对,而我却总是看见别的孩子欺负她,遗憾的是在那个时候我却从来没有帮助过她。可能是觉得不关自己的事情吧,也可能那个时候的我很害羞的缘故。那个时候的我在那个世界没有交到朋友,有时候听外婆讲,我那个时候和某某某玩的最好,可我的脑海中根本没有印象,对于这个村子里的人,我都感到很陌生,难道是我失意了?前几年我回去看外婆的时候,听说小鸭子也上中学了,由于很多年没有见到她了,脑海里都是她小时候的样子。她应该是个大女孩了!小鸭子的奶奶快九十岁了,身体很好,几乎和以前一个样子,可小鸭子,是不是也和以前一样呢?唉!流年似水,真想再见她一面啊! 袁惟仁于2005-2-7
我的小时候(2)——婷婷 在我还住在A座的时候,对门搬来了一对年轻的夫妇,一对壁人。那先生叫做李正华,长的极像陈勋奇,留着两撇小胡子,眉宇之间透着一股英气,为人十分的风趣。那夫人叫做赵一贞,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还是当时热播《新白娘子传奇》,我觉得她长的和那白娘子十分相像,而且她的大号也和白娘子有了几分相似之处。 我们邻里之间相处的十分融洽和谐,没有过很久,一个小宝贝诞生了,她就是婷婷。当时我也只有六七岁左右,看着这个小孩子,心底十分好奇。我几乎每天都去看望婷婷,看着她一天天长大。婷婷的父母都是做生意的商人,整日奔波。照顾婷婷的担子落在了我和保姆的身上,那个老保姆,是个大约有五十多的老奶奶,人很慈祥,将我和婷婷都照顾的很好。而我要做的就是和婷婷一起游戏。 随着时间的流逝,婷婷会说话了,每天和我说话,我对于这个妹妹也很关心。我是家中的独生子,又没有朋友。在我的心中,婷婷就是我的妹妹,是我的亲妹妹。在假期的时候我会将婷婷抱出去玩,别人问起的时候,我会自豪的对别人说,这是我妹妹。在我的心底,我一直希望能又个妹妹,我可以疼爱她保护她,她受人欺负的时候我会帮她,婷婷给了我一个心灵的寄托。 婷婷每天和我在一起,我觉得在她的心里,也把我当成了她的亲哥哥,不懂的事情我会和她说,我会教她学习,带她游戏玩耍,现在回忆起来,那个时候,如果没有婷婷,我会做什么呢?我这样的人能做什么呢?可能学坏了,可能得自闭症完蛋了。婷婷救活了我,给我带来我本不该拥有的一切,如果没有她,那段漫长的时光我会怎么打发呢?我无法想象。 后来,我上了中学,她也上了小学,在我还在窃喜可以帮助她功课学业的时候,命运中的小石子又射向了人生的车轮,我要搬家了。我不想搬家,可是没有办法,我不想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去,面对一帮认不识的人。可我能又什么办法呢?我对爸妈说能不能不要搬家,可是我知道这不可能,没人会闲的没事搬家玩。到了最后的时刻,我向婷婷告别,向老奶奶告别,向李叔赵姨告别,可我真不不想走。 婷婷大哭,她不要离开我,我没有哭,我送了一套书给她,我记得是《一千零一夜的故事》,我说你把这些书看完了,就会有惊喜的。现在想来,这套书她早该看完了吧,可我说的惊喜又在哪里呢?我在空虚无聊的时候就爱想以前有意思的事情自娱,这次我想到了这件事情,却只能勾起我无尽的思念。 婷婷现在该有十四五岁了吧,也上中学了,不知道她怎么样了。有时候我想就算在什么地方我遇见她了,我能认出她吗?恐怕不能了。真想去看看她啊,可是她早就不住在那里了,恐怕也忘记我了吧,我何必自找没趣呢! 一个可爱小女孩,我每天看着她想着她,在梦里,在回忆里。我的心里藏着忧郁无限,婷婷是否还会依然如故呢?如今每个地方都在改变,她是否也换了容颜?妹妹,我的妹妹,其实我经常思念你,尤其在我孤独寂寞的时候,才知道那份亲情是那么的可贵。现在我所拥有最珍贵的东西,就是那些零零散散的回忆了,虽然不多,但每次想起总是很开心,很开心…… 袁惟仁于2005-2-4
我的小时候(3)——小鸭子 小鸭子是一个女孩的小名、乳名,至于她大号叫什么,不得而知。我从小住在乡下,和外婆外公住在一起。在那个时候,我的家境很殷实,我的外公是下放的知青,在村里是教书的先生,不愁生计,而且很有威望,人人尊敬。我的外婆和外公在上海都有很多亲戚,时不时的都来看他们,我小时候的穿着和打扮,都具有超前意识,或者就是非常的洋气,是不合那个村子的。那里的大人和小孩,虽然不曾叫过我“少爷”,但也从来不敢和我一起游戏,不敢和我说话。而我也很少拿正眼瞧他们,事实上有一些人的确是很讨厌的,看到你都一副笑的比哭还难看的嘴脸,让我没有办法不抗拒。在村里人的眼里,外婆那里似乎是个财主的院子,大多都怀着羡慕和嫉妒的眼神看我们。那一带叫做“仇高庄”,据说是姓仇的人非常多,官方叫做“裕祥村”。我最近一次回去的时候,发现那里又改名字了,改作“三英村”。名字改变了,但别的一切还是没有变,我小时候的留下的,依然留着,但可惜的是,我没有见到“小鸭子”。小鸭子比我小多少,我不太清楚,那是个长的很可爱的小孩子。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就觉得她很面善,想和她作朋友。但自始至终,我们没有成为朋友,没有游戏过,也没有说过一句话,最接近的交流也只是两个人远远的站着互相观望,你看着我我看着你,连微笑一下都没有。我很想知道“小鸭子”是谁,用尽办法才打听到一点。“小鸭子”是一个孤儿,从小被遗弃,由一个老奶奶捡回来抚养。这本来是很让人可怜的,可偏偏抚养她的老奶奶是全村最令人讨厌最令人恶心的人之一,说她恶心倒不是歧视她,而是这个老奶奶长的鼠头獐目,驼背,又极度的不爱干净,整天衣服肮脏的样子。单纯这样也就罢了,可这个老奶奶游手好闲,整天东逛西逛,她有一付沙哑的叵罗嗓子,看人就笑,笑的非常难听,我通常一看到她就躲远远的。更别提和她说话了。我家的门口就是杂货铺子,开杂货铺的婆婆是位上海知青,外婆空闲的时候就喜欢抱着我到那里去玩,那里人多,很多人乐意到那里拉家常。“小鸭子”的奶奶经常喜欢和我说话,由于她长的丑陋,我很害怕她。而小鸭子就不同,虽然衣服也不是很干净,但并不象她奶奶那样总是皱巴巴的。小鸭子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理应有很多人喜欢她才对,而我却总是看见别的孩子欺负她,遗憾的是在那个时候我却从来没有帮助过她。可能是觉得不关自己的事情吧,也可能那个时候的我很害羞的缘故。那个时候的我在那个世界没有交到朋友,有时候听外婆讲,我那个时候和某某某玩的最好,可我的脑海中根本没有印象,对于这个村子里的人,我都感到很陌生,难道是我失意了?前几年我回去看外婆的时候,听说小鸭子也上中学了,由于很多年没有见到她了,脑海里都是她小时候的样子。她应该是个大女孩了!小鸭子的奶奶快九十岁了,身体很好,几乎和以前一个样子,可小鸭子,是不是也和以前一样呢?唉!流年似水,真想再见她一面啊! 袁惟仁于2005-2-7
我的小时候(3)——小鸭子 小鸭子是一个女孩的小名、乳名,至于她大号叫什么,不得而知。我从小住在乡下,和外婆外公住在一起。在那个时候,我的家境很殷实,我的外公是下放的知青,在村里是教书的先生,不愁生计,而且很有威望,人人尊敬。我的外婆和外公在上海都有很多亲戚,时不时的都来看他们,我小时候的穿着和打扮,都具有超前意识,或者就是非常的洋气,是不合那个村子的。那里的大人和小孩,虽然不曾叫过我“少爷”,但也从来不敢和我一起游戏,不敢和我说话。而我也很少拿正眼瞧他们,事实上有一些人的确是很讨厌的,看到你都一副笑的比哭还难看的嘴脸,让我没有办法不抗拒。在村里人的眼里,外婆那里似乎是个财主的院子,大多都怀着羡慕和嫉妒的眼神看我们。那一带叫做“仇高庄”,据说是姓仇的人非常多,官方叫做“裕祥村”。我最近一次回去的时候,发现那里又改名字了,改作“三英村”。名字改变了,但别的一切还是没有变,我小时候的留下的,依然留着,但可惜的是,我没有见到“小鸭子”。小鸭子比我小多少,我不太清楚,那是个长的很可爱的小孩子。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就觉得她很面善,想和她作朋友。但自始至终,我们没有成为朋友,没有游戏过,也没有说过一句话,最接近的交流也只是两个人远远的站着互相观望,你看着我我看着你,连微笑一下都没有。我很想知道“小鸭子”是谁,用尽办法才打听到一点。“小鸭子”是一个孤儿,从小被遗弃,由一个老奶奶捡回来抚养。这本来是很让人可怜的,可偏偏抚养她的老奶奶是全村最令人讨厌最令人恶心的人之一,说她恶心倒不是歧视她,而是这个老奶奶长的鼠头獐目,驼背,又极度的不爱干净,整天衣服肮脏的样子。单纯这样也就罢了,可这个老奶奶游手好闲,整天东逛西逛,她有一付沙哑的叵罗嗓子,看人就笑,笑的非常难听,我通常一看到她就躲远远的。更别提和她说话了。我家的门口就是杂货铺子,开杂货铺的婆婆是位上海知青,外婆空闲的时候就喜欢抱着我到那里去玩,那里人多,很多人乐意到那里拉家常。“小鸭子”的奶奶经常喜欢和我说话,由于她长的丑陋,我很害怕她。而小鸭子就不同,虽然衣服也不是很干净,但并不象她奶奶那样总是皱巴巴的。小鸭子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理应有很多人喜欢她才对,而我却总是看见别的孩子欺负她,遗憾的是在那个时候我却从来没有帮助过她。可能是觉得不关自己的事情吧,也可能那个时候的我很害羞的缘故。那个时候的我在那个世界没有交到朋友,有时候听外婆讲,我那个时候和某某某玩的最好,可我的脑海中根本没有印象,对于这个村子里的人,我都感到很陌生,难道是我失意了?前几年我回去看外婆的时候,听说小鸭子也上中学了,由于很多年没有见到她了,脑海里都是她小时候的样子。她应该是个大女孩了!小鸭子的奶奶快九十岁了,身体很好,几乎和以前一个样子,可小鸭子,是不是也和以前一样呢?唉!流年似水,真想再见她一面啊! 袁惟仁于2005-2-7
感受电影(9)——海上钢琴家 1900年1月1日,一个婴儿被遗弃在轮船的钢琴上,这位被取名为1900的孩子由黑人船工丹尼抚养张大。如一位贵妇人所说,这个名字更像是曲名。他天生是属于钢琴的。当丹尼以外死去后,他藏在船上的厨房里,害怕被赶下船而失去惟一的家。躲了几个星期以后,一天晚上在狂风暴雨中1900一边任钢琴自由滑动一边无师自通的弹奏震惊了所有的人。 船长允许他留在船上,他无敌的旋律使他的名气越来越大,许多人慕名来只为听他的琴声,他还赢了传奇钢琴大乐师Jelly。他在船上经历了两次大战,见识了众生,也见到了自己心爱的女孩,当这位令他心醉的女孩出现的时候,他作出了自己惟一的一首曲子《柔情似水》。当女孩上岸的时候,所有人告诉他要改变自己的生活,告诉他陆地生活的精彩,但迟疑的1900却终究无法迈出走下甲板的一小步,他毅然回头说:“站在甲板上并不困难,我停下来不是因为我看见的,而是因为我看不见的,在海上的航行是有目的地的,连绵的城市中什么都有,却永远没有尽头”。 后来,他一直呆在船伤。直到有一天,那船已经旧的没办法航行了,船要被炸沉,所有人都离开了,只有他依然不愿意下来,年轻的他最终在爆炸声中与世诀别,以心葬乐。 1900是个坚持自我,不肯妥协的人,他说:“陆地上的人总喜欢寻根究底,虚度了很多光阴,冬天忧虑夏天的到来,夏天担心冬天的将至,所以你们不停的到处走,去寻找遥不可及四季如夏的地方,我并不羡慕”。他始终清醒保持着灵魂的高贵,一生不肯下船,不愿意坠入万丈红尘,这个孤寂的天才是功利世界快要绝种的传奇。当海上传来钢琴声的时候,你能问问整天谈理想的自己究竟为他付出多少吗?
我爱我吧(1)——我本狂人 我虽然不承认我是个追星族,因为公认的观点中,“追星族”是浅薄无知的一个团体。但无可否认我有一些举动的确是在追星,比如我也会去看演唱会,我疯狂收集一些东西。我想起来也感到好笑,我以为我很超凡与脱俗,但实际上我就是一俗人,俗的掉渣。很多东西就是这样,你越是逃避就越能显现出你想隐藏的东西。所以我就该学会坦然,以前我总是惺惺作态,以高人自居,现在学乖了,我就是一混蛋。我俗!怎么着?我无知者无畏。 不自觉我就流露出一种痞气,以前我信奉“沉默是金”,认为言多必失。后来我疯狂调侃和自嘲,在学校老师最害怕与我交流,因为他们总会上我的当,被我转移话题,说一些“无聊”的事情,我却暗自窃笑,后来我才发现,我真的成了一个坏蛋了。某天我才发现我是如此的罗嗦,我又觉的不太好,又觉得该将自己的“小”藏起来,因为那样似乎给人感觉太狂了。 其实我本就是一狂人,又自负自傲,我知道别人不喜欢,所以只能将它藏起来。能作回自己真难,人世间每一个人都是虚伪的,但是在网络上就不用那么累了。所以,网络中的君子是真君子但也是真混蛋,真无聊。网络中的小人,生活中并不一定是个小人,说不定就是某位大学资深教授。网络真是个好地方啊,你可以在这里随便说些什么,不用虚伪造作,这里也许充斥着很多精神垃圾,但这里也许也是人类思想最干净清澈的地方。 这里的主题很少,帖子数量也不多,但这里没有无聊的东西,别的吧总有人发“我爱XXX”,下面一帮人我顶,我顶,我顶顶顶。我惊叹,你扮家家酒啊,多大的人了!成熟一点好不好!唉,不过也难怪,人疯狂起来什么事都做的出来,记得以前有个女孩子对我的疯狂举动,每天跟着我陪着我,我讨厌极了,我做事情总讨厌别人看着,但我还是没办法,最终被他俘虏了。 我好象又发作我的“喋喋癖”了,我虽然不是什么倾国倾城的帅哥,但不外乎有个中魅力。我个人觉得在大学中,你是个差生倒没什么,但要有绝活。1、有音乐天赋,会演奏乐器更佳。2、有出色的文笔泡马子更如探囊取物,才子风流嘛!3、会打篮球,动作要帅,更是万千女孩的心中偶像。呵呵!各位大虾们努力去吧,去干泡马子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去吧!不说了,这类话说多了,我怕别人说我恶心。不过也没关系,朋友嘛,我敢相信,大部分人看这帖子都是笑吟吟的看的,心想这小子挺有趣啊!呵呵! 百度贴吧也许是世界最大的论坛,分支无数,我感谢你,这里是人类思想的一片净土。同时我感谢黄安吧,这里的氛围很温馨,朋友们互相关怀,互相交流,互相帮助,互相学习,偶尔还来两个无聊的家伙过来挑衅一下,来改善气氛,增加新鲜感与活力(我也感谢他们)。这里很少有垃圾贴,也少有人灌水(除了别吧的几个无聊的家伙),我们每天幸福的看朋友们发的帖子,作出点评与回复,互相慰问与开玩笑。很多帖子我都要盯着看半天,我感受着朋友的思想,我揣摩朋友的心声,猜测他话语的哲学意义与禅机,开心啊! 金刀子老兄最近很快乐,我也很快乐,想想我现在的生活,哦,我真是个幸福的人。我是乐观的人,我也是“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的人!我的快乐会传给我身边的人,每当我快乐的歌唱起来的时候,我也知道痛苦即将降临了,天,还是小心点吧!安全第一! 袁惟仁于2004-10-21
我所认识的王杰 我从小时候就听王杰的歌,但我从来不知道王杰背后的各种沧桑经历,我因为学业以及各种原因,我只能听我觉得好的歌,很少关注歌手背后的私生活.因为我没有那个时间也没有那个精力.王杰退出歌坛去加拿大我也是在他第二次复出时才知道的.我听了他的新专集《从今开始》,突然我发现王杰变了(事实上我根本不知道他曾退出歌坛),最明显的是王杰的声音变了,以前的声音是清脆嘹亮的,而现在却变的淡淡的沙哑.虽然更添了一种磁性,但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转变.我觉得莫名其妙. 平时我搜索用google,后来有一次不知道怎么的就用了百度,阴差阳错进入了这个吧,我吃了一惊,我发现对王杰倾注爱的人真的很多.我在这里看到了很多精华的帖子,也了解到了很多关于王杰的事情. 那天我看了关于王杰的身世,一边看一边放着王杰的《谁明浪子心》,不知道怎么的我的眼泪就滑落了,我也不知道是同情还是惺惺相惜,我以前以为我的家庭也算是不幸的了,可我万万想不到万众瞩目的王杰12岁遭父母遗弃,再遭情人背叛,也没有多少朋友.人世间最宝贵的亲情爱情友情他居然全部未能完全体会与享受.我知道我这辈子恐怕没有与王杰进行面对面的机会,但我期待.如果可以真有那么一天可以与他成为朋友,也许那时他已经60岁我也快40岁.我一定会以一个最好朋友的姿态,照顾他.(是不是很可笑!) 对于一个偶像的崇拜,可以是单方面可以是多方面.我不会轻易对一个人显露我对其的仰慕,所以我所真正关注的偶像自然比别人有更多的要求.他不仅可以在感官上给我以愉悦,在精神层面上更可以负我更好的前进和成长.就像王杰,如果他单单是歌唱的好,我恐怕不会对他投入很多的关注与发掘.他有时像一位大哥一样引导我人生的方向,通过音乐诉说他人生的辛酸和苦闷.这种感动不是他则不能给予.他是一位狂妄自负的浪子,虽说有众多的不如意,但灰色的不幸不能掩盖他金色的光辉.PS:听说前一段时间有王杰的《艺术人生》,我没能看到是一大遗憾之事.我最近与同学合作了一个BBS,如果条件允许我会上传,如果成功这将是以王杰为主题的论坛.另外请问各位,网络上有王杰的BBS吗?我发现像汪峰等歌手都有自己的论坛,我希望王杰自然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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