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小罗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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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合肥法律王子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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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及量刑标准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水产资源,包括具有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和水生植物,是国家的宝贵财富。 一、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三条[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三)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四)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五)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二、量刑标准 《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侵犯著作权罪的立案追诉及量刑标准 关于侵犯著作权罪的立案追诉标准 1.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5)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2.或者实施第1条所列行为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百张(份)以上的; (3)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3.或者实施第1条第(1)项中所列“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侵权作品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传播他人作品的数量合计在五百件(部)以上的; (3)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万次以上的; (4)以会员制方式传播他人作品,注册会员达到一千人以上的; (5)数额或者数量虽未达到第1项至第4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 (6)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二、本罪法定量刑标准: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5.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刑事案件找律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刑事律师是指以办理刑事案件法律服务为主要业务的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刑事律师可以根据从犯罪嫌疑人处了解到的相关案件信息及其他相关证据材料,为代理人进行专业辩护,能够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遇到刑事案件最好要委托专业的律师。那么在请律师时要注意什么? 一、什么时候请律师?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当犯罪嫌疑人被公安、监察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被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委托辩护律师。如果是已经被关押在看守所内的,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这里的近亲属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所以如果是其他的亲属或朋友是无权代为委托律师的。 二、在请律师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1、一定要请正规的律师 一个正规的律师,是有律师执业证的,且会挂靠在律师事务所。一般来说,去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去聘请律师是最为保险的。 2、一定要签书面委托合同 根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律师承办业务,应当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并服从律师事务所对受理业务进行的利益冲突审查及其决定。” 换言之,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应通过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不能私下接受当事人的委托,私下收费。同时律师接受委托的,必须由律所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 3、最好请有办案经验的律师 刑事辩护,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它不仅要求律师有扎实的刑法理论根底,而且要求律师具备缜密的逻辑思维、敏锐的洞察能力、丰富的社会阅历、触类旁通的领悟能力、以及日益积累的实务操作技能。当事人想要找到一个好的刑事律师,就要找到对处理刑事案件有丰富经验的律师。 4、准备相关材料 第一,首先要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证件,如果是亲属代为委托的,亲属的身份证件、户口本等资料也要提供。 第二,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拘留或逮捕的,需要将拘留或逮捕通知书一并准备,便于律师了解涉案罪名。 第三,准备律师费,律师接受委托都为有偿服务,所以当事人方要准备律师费。
202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最新量刑标准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 2.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 3.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 4.在保健食品或者其他食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的;2.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3.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4.造成十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5.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生产、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2.生产、销售金额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有毒、有害食品的数量较大或者生产、销售持续时间较长的3.生产、销售金额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属于婴幼儿食品的;4.生产、销售金额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一年内曾因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5.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毒害性强或者含量高的;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的;2.致人死亡或者重度残疾的;3.造成3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4.造成10人以上轻伤、5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5.造成30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6.其他特别严重的后果。 被逮捕后可以做什么 (一)【程序合法】【影响诉讼时间】如果被采取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等)超过法定期限(拘留最长不得超过37天、逮捕后被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的,可以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二)【刑事会见】【影响全案】如果在侦查阶段,那么仅有律师能够进行会见,所以可以在侦查阶段便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清楚案情,弄清楚违反的法律法规,避免因为不了解程序和法律法规而造成更坏的后果。 (三)【取保候审】【合法权利】如果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的孩子的,那么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缓刑是什么意思?怎么争取缓刑? 缓刑是什么意思?缓刑是不是就意味着不用坐牢了?很多人对缓刑的定义了解的并不是特别清楚! 缓刑是什么意思? 缓刑全称为暂缓量刑,行为人触犯刑法已经确认构成犯罪,并且应受到刑法处罚的话,对其先行定罪,但是暂不执行判罚。 特定的考察机构会在一定的时间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如果罪犯在考察期间的的表现良好的话,则后续的刑罚就不在执行。反之,则执行原有的判罚。 缓刑的适用条件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缓刑必须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在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前提下,对于可能判处三年以下的被告人可以宣告缓刑;对于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人应当宣告缓刑。 怎么争取缓刑? 想要争取缓刑,首先必须要满足以上四条基本的要求,此外,还有一些比较重要的因素: 1、住址所在地的县级及司法局有没有出具缓刑调查评估报告; 2、是否足额及时的缴纳了罚金。 3、其他因素。例如在故意伤害罪中,犯罪分子是否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交通肇事罪中责任比例的大小、是否对被害人进行了抢救措施、是否积极赔偿被害人等。还有其他一些是否首犯、偶犯等因素,都会对能否缓刑产生比较大的影响。 刑事案件不是纯粹的法律条文,有时候需要借助律师的办案经验和沟通能力,才能为当事人在合法的限度内争取更好的结果。 此外,如果行为人认为自己无罪,那没有必要为了争取缓刑而放弃争取无罪。至于是否能争取无罪,则需要专业的刑事律师来判断。
2023诈骗罪最新立案量刑标准 一、诈骗价值6000元不满10万元(电信诈骗3000元不满3万元)为“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二、诈骗价值10万元(电信诈骗3万元)不满50万元为“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诈骗价值5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数额巨大“10万元”(电信诈骗3万元)的财物为目标的,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电信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1.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500人次以上的; 2.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5000次以上的。 具有上述情形,数量达到相应标准10倍以上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2023组织卖y罪最新量刑标准 组织卖y罪(刑法第358条第1款)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y的行为。 一、组织卖y罪认定 以招募、雇佣、纠集等手段,管理或者控制他人卖y,卖y人员在三人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的“组织他人卖y”。 组织卖y者是否设置固定的卖y场所、组织卖y者人数多少、规模大小,不影响组织卖y行为的认定。 二、组织卖y罪的量刑标准 一、以招募、雇佣、纠集等手段,管理或者控制他人卖y,卖y人员在3人以上的,应当认定为“组织他人卖y”,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卖y人员累计达10人以上的;2.卖y人员中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xing病的人累计达5人以上的;3.组织境外人员在境内卖y或者组织境内人员出境卖y的; 4.非法获利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5.造成被组织卖y的人自残、自杀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参考浙江2014年标准) 1.组织30人以上卖y的; 2.组织他人卖y300次以上的; 3.组织10名以上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孕妇或者明知患aids病、严重xing病的人卖y的; 4.情节特别严重的其他情形。 被逮捕后可以做什么 (一)【强制措施】【程序合法】如果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拘留最长不得超过37天、逮捕后被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的,可以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二)【影响全案】【刑事会见】如果在侦查阶段,那么仅有律师能够进行会见,所以可以在侦查阶段便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清楚案情,弄清楚违反的法律法规,避免因为不了解程序和法律法规而造成更坏的后果。 (三)【合法权利】【取保候审】如果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的孩子的,那么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亲人涉嫌诈骗罪被抓,这3种解救思路家属一定要知道! 亲人涉嫌诈骗被抓,千万不要慌。保持冷静,并梳理好下面三件事! 一、能不能无罪辩护 生活中,很多时候你以为板上钉钉的“诈骗罪”,都只算得上民间借贷纠纷。 其实,要构成诈骗罪需要满足相当严格的条件,缺失任何一环,都不能行。并且,实践中的办案机关往往过分强调打击犯罪,也不乏出现定性错误的情形。 因此,这就需要辩护律师尽早介入案件,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 二、能不能变更罪名 如果确实构成犯罪,也要看是否存在重罪变轻罪的可能。 有的当事人和家属可能会误以为,如果侦查机关以诈骗罪立案侦查,那么罪名就固定下来了,之后在检察院和法院阶段也不会改变。其实不是这样的,哪怕案件到了二审阶段,都可能出现变更罪名的情况。 而律师能做的就是,通过阅卷找到辩护点,看有没有重罪变轻罪的可能。 三、能不能从轻减轻 如果罪名也无误,我们还能争取缓刑,甚至不起诉决定。 具体到诈骗罪,如果涉案金额少,及时退回并取得谅解,辅以律师的不起诉法律意见,是可以争取不起诉的。 如果是公司类型的诈骗,那你更要尽快找律师介入了,基层员工是有很大可能不被起诉的,千万不要错失案件的处理时机。
法院主动调查取证的具体情况 打过官司的当事人可能知道,有时候案件的有些证据并没有掌握在我们手中,而是掌握在对方手中或者其他相关机构的手中,我们没有办法获取,但是这个证据又能证明案件的关键事实,非常重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是不是可以主动依职权调查证据呢?或者我们向法院申请让法院调查取证呢? 1、两种概况 法院调查取证的启动有两种,一种是法院主动依职权调查取证,一种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调查取证。 2、具体情形 首先是涉及到社会利益,公共利益的证据,这个时候法院是应当依职权调查取证的,这个大家应该也可以理解,社会利益至上。 其次是涉及到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公众利益的诉讼程序,法院也是应该依职权调查取证的。 再者就是涉及到身份关系确认的案件,比如夫妻关系父子关系,抚养关系等身份关系确认之诉的。 还有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权益的。 以上为法院应该依职权调查取证的证据,下面再给大家说下法院依当事人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 一是涉及到证据被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获取的;二是涉及到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像这类证据我们当事人是无法拿到的,还有就是涉及因为客观原因我们确实没有办法收集到的证据。 3、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如下: 第九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 (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2023哪些人可能会涉及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一、哪些人可能会涉及侵占罪 1、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2、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 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遇到非法侵占问题如何量刑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侵占罪追诉时效有何规定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所以,侵占罪追诉时效是五年。 凡年满 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详情有所差异,为了精准快速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向专业律师说明详细情况,一对一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2023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恐吓,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俱,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4000元以上不满8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8万元以上不满4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4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被逮捕前可以做什么 一、【积极退赃】行为人应当将取得的财物归还给被害人,财物已经灭失无法归还或者原物有损的,应当积极照价进行赔偿,以免引起更大的纠纷。 二、【积极配合】若是被害人已经采取了报警措施,建议行为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案件调查,如实回答案件相关问题,对于与本案无关的问题,可以拒绝回答。 三、【坦白案情】 在交代案情时,行为人可以说明案件发生后采取了哪些积极措施去挽回被害人的损失。 四、【诉讼权利】若有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交通事故相关的答疑解惑 1、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怎么办? 答:根据法律规定,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应当在接到事故认定书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2、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答: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要负刑事责任。因为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醉酒驾驶机动车要负刑事责任吗? 答: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的,需要负刑事责任,处拘役,并处罚金。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 4、交通事故受伤医疗费可以同时用多种保险报销吗? 答:是可以的,但是医疗费需要遵循损失补偿原则,也就是说最终总报销的数额不得超过医疗费的数额,否则可能构成不当得利,情节严重的甚至涉嫌犯罪。 5、交通事故有哪些赔偿项目呢? 答: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等。 6、买了全险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全赔吗? 答:全险不代表完全赔偿,对于医疗费需要按照医保报销的标准来核定,非医保报销的部分应当由肇事方自行承担,鉴定费也由肇事方自行承担。 7、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赔偿折旧费或者车辆贬值损失吗? 答:目前我国司法实践原则上是不支持折旧费或者车辆贬值损失的。 8、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吗? 答:营运车辆出了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误工费。与营运车辆相撞,除了需要负担车辆的修理费用还必须承担对方的车辆停运费以及司机的误工费。 9、第三者责任险买多少比较合适呢? 答:第三者责任险是保障第三方财产损失或者人身损害的,随着赔偿标准的逐年增高,10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已经无法满足赔付需求,建议购买200万以上的第三者责任险。 10、交强险有责限额是多少呢? 答:车险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无责赔偿限额18000元、医疗费用无责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无责赔偿限额100元。 11、车辆维修一定要到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店才能理赔吗? 答:要求到指定的维修店维修是基于保险公司对成本的管控以及理赔方便做出的,不选择指定的维修店维修也是可以获得赔偿的。 12、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可以索要精神损失费吗? 答:目前一般只有伤残或者面部留下瘢痕才会支持精神损失费,其他普通伤情原则上不支持精神损失费。 13、机动车驾驶人跟车主不一致发生交通事故谁承担责任? 答:根据法律规定一般由驾驶人承担责任,车主有过错的需要承担责任。 14、非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使用替代交通工具产生的合理费用能否要求赔偿? 答:对于非营运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属于合理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15、交通事故伤残到哪里鉴定呢? 答:这个没有特殊要求,到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即可。 16、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起诉吗? 答: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可以起诉处理。但是可以申请复核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就不服交通事故认定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复核审请。 17、受害人伤情严重,无能力支付巨额医疗费,肇事方也不支付如何处理? 答:可以申请保险公司预赔医疗费以便延续治疗,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18、交强险可以赔偿车内人受伤的费用吗? 答:不可以,交强险是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障范围为本车之外第三人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 19、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答:挂靠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人是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挂靠形式运行的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并且挂靠一方对交通事故负责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20、私下转让车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责任由谁承担? 答:分两种情况而定。第一种,仅一次转让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应该由实际受让人来承担;第二种,多次转让均未办理过户手续的,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21、未购买交强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该如何承担? 答:如果没有购买交强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的投保义务人应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驾驶人与投保人不是同一个人的由驾驶人和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交强险范围外的责任由交通事故双方按照事故责任的比例相应承担责任。 22、牵引车(半挂车)在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该如何赔偿? 答:依法分别投保交强险的牵引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平均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3、同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多人受害的,应如何赔偿? 答:交通事故一次伤多人的赔偿问题是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但是,不管此次交通事故造成几个人受伤,在被投保车辆有责任的情况下,交强险不可能因为受伤人数众多就超过12.2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限额。 24、学员在驾校学习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由谁承担,是驾校还是学员? 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由驾校培训单位来承担赔偿责任。 25、想买车,在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答:在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由提供试乘服务者承担赔偿责任,但试乘者有过错的,应当减轻提供试乘服务者的赔偿责任。 26、无偿搭乘非营运车辆,造成搭乘人损伤,能否减轻驾驶人责任? 答:此为好意同乘。根据《民法典》第1217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27、受害人伤情严重,无法支付大额医疗费,怎么办? 答: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对保险公司或机动车一方先予执行。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将来生效判决中所确定之义务的一种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28、遭遇逃逸事故怎么办? 答: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后,司机或当事人驾车逃离现场,要及时地将车号、车型、车辆颜色、装载物及有关特征和驶离方向记清楚,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报警,以便公安机关追缉、堵截。现场遗有肇事车辆脱落物(如油漆、玻璃、塑料碎片)的,应予妥善保管。 29、肇事逃逸一定是全责吗? 答: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的,无论事故各方的实际责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双方均无责任,即意外事故,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逃逸方有安全违法行为,对方没有过错,逃逸方负全责; 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事故当事人双方均有责任,可以减轻当事人的事故责任。 30、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要做什么? 答: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要做五件事。一、立即停车熄火,千万不要逃逸;二、打开双闪,摆放三角牌,防止二次事故发生;三、抢救伤者,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千万不要见死不救;四、拨打122报警电话报案,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号以及人员伤亡情况;五、对事故现场拍照,以固定现场、保存证据,避免事故各方当事人对事故责任的划分产生争议。 31、未成年人造成交通事故谁来承担责任? 答:由其监护人承担。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2023故意伤害罪的最新认定方法及量刑标准 我们都知道给他人造成身体损伤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这其中的“伤害”该怎样界定呢? 一、认定标准 故意伤害罪中的伤害认定标准是,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等对人身健康的重大伤害。 二、严重程度 故意伤害罪中的伤害的认定是,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 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分为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 所谓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 所谓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丧失听、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损害的伤害。 三、量刑标准 1.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特别残忍手段”,是指故意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 2.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污染环境罪的立案和量刑标准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338条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2.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 3.排放、倾倒、处置含铅、汞、镉、铬、砷、铊、锑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3倍以上的; 4.排放、倾倒、处置含镍、铜、锌、银、钒、锰、钴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10倍以上的; 5.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6.二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 7.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 8.违法减少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支出100万元以上的; 9.违法所得或者致使公私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 10.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 11.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12小时以上的; 1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5亩以上,其他农用地10亩以上,其他土地20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1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2500株以上的; 14.致使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的;
被逮捕前后可以做些什么? 一、被逮捕前后 (一)【自首】建议尽快向公安投案自首,且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自首是法定的可以减轻或者从轻处罚的,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二)【积极配合】应当配合相关机关,如实回答案件相关问题,且不袒护他人,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可以拒绝回答。 (三)【坦白案情】 在交代案情时,行为人可以说明案件发生后采取了哪些积极措施去挽回被害人的损失。 (四)【诉讼权利】若有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被公安机关逮捕后可以做什么 (一)【程序合法】如果被采取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等)超过法定期限(拘留最长不得超过37天、逮捕后被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的,可以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二)【刑事会见】如果在侦查阶段,那么仅有律师能够进行会见,所以可以在侦查阶段便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清楚案情,弄清楚违反的法律法规,避免因为不了解程序和法律法规而造成更坏的后果。 (三)【取保候审】如果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的孩子的,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二、庭审阶段 (一) 【回避】如果发现参与审理的法官、书记员、陪审员和案件有关系,那么可以提出申请,让他们回避。 (二) 【诉讼权利/人格权】对于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其合法的诉讼权利(如自由辩论的权利)和有人身侮辱的行为,可以向法庭提出控告。 (三) 【质证权利】参与法庭审理的过程中,可以了解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 (四) 【质证环节】对于未到庭的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的内容,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 (五) 【自我辩护权利的行使】有权参与法庭辩论,并进行最后陈述。 (六) 【遵守庭审规则】在参与庭审的过程中,要遵守法庭规则,对司法人员依法进行的诉讼活动给予配合。
2023集资诈骗罪立案及量刑标准 一、 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5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 2.挥霍集资款,或者利用集资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数额较大的集资款无法归还的; 3.因非法集资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 4.虽未达到本款第⑴项的数额标准,但向50人以上非法集资,社会影响恶劣的; 5.严重情节的其他情形。 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2.挥霍集资款,或者利用集资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数额巨大的集资款无法归还的; 3.因非法集资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集资,数额巨大的; 4.虽未达到本款第⑴项的数额标准,但向100人以上非法集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 5.特别严重情节的其他情形。
202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立案以及量刑标准 现在很多帮助网络犯罪的情况是越来越多,尤其年轻学生,基本都是听说不用干什么就能赚几千块的零花钱,很多人就心动了,但其实这都是走向犯罪的深渊。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涉案赃物价值4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2.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的; 3.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4.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 5.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进行追究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涉案赃物价值10万元以上的; 2.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3.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4.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失无法挽回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5.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严重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予以追究的。
2023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立案及量刑标准 一、定义 根据《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标准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个人犯罪数额达到20万元,单位犯罪数额达到100万元; 2.个人犯罪集资参与人达到30人,单位犯罪集资参与人达到150人; 3.个人犯罪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达到10万元,单位犯罪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达到50万元的。 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圣运案例丨诈骗罪的有效辩护——当事人获缓刑 一、案情回顾 2017年某月,张女士因病到安徽某医院住院治疗,并以陈某的身份信息出入院登记,在住院治疗期间,张女士共花费医疗费用5万多元,后张女士以陈某的身份信息将住院费用进行及时结报,骗取医保基金35500元。张女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医疗保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受到惩处。 接受委托:受张女士委托,北京圣运(合肥)律师事务所指派陈峥律师担任其辩护人为其辩护。接受指派后,陈峥律师认真查阅本案相关案卷资料,并多次会见张女士,听其辩解,对本案案件事实充分了解。因张女士诈骗动机事出有因,在圣运律师的辩护思路下,张女士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罪行,积极退赃,并于2022年7月某日取保候审。 案件剖析: 1、张女士的诈骗动机事出有因,确因治疗需要。人身危险性不大,主观恶性小,且有投案自首情节,从侦查阶段开始就认罪悔罪,自愿认罪认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进一步给予更大幅度的从宽处理。 2、案件由医保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案发后张女士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罪行,构成自首,可以减轻处罚。 3、张女士在刑事立案前积极退赃,真诚悔罪,完全符合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啊案发前全额退赃”,充分体现了其真诚悔罪的态度,一般可以适用缓刑。 二、辩护结果 法院结合全案情节对张女士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律是无情的,张女士应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也是温情的,在法律规范的框架内,圣运律师帮助委托人张女士争取了最大幅度的从宽,在个案中实践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年后高发!警惕求职骗局! 每年春节过后都是换工作、跳槽的高峰转眼间又到了求职黄金季最近有打算找工作的小伙伴吗?要是想换工作千万要谨慎,谨防上当受骗,那么,该如何识别潜伏在我们身边常见的招聘骗局呢? 一、让你入职前先交费 1、提防黑中介骗取中介费 不少求职者找工作心切,相比于传统招聘,网络招聘平台的便捷性更高,但无论线上还是线下都存在“黑中介”的可能性,这些“黑中介”往往收取高额中介费,随后,寻找种种借口拖延或不履行合同。 2、提防不良培训机构骗取高额培训费 某些招聘公司实为“培训机构”他们以“面试”为幌子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导求职者报名参加上岗培训,并要求缴纳高额培训费,进行一些培训、发放培训资料、光盘等,但这些资料却与入职考试内容毫不相干,最后甚至以能力不达标等借口,要求求职者另找工作。 3、提防非法招聘公司骗取押金保证金 无论是“抵押金”“风险金”“保证金”,还是“入职费”“服装费”“介绍费……”当被承诺或被暗示“交了费就包入职”时,极大可能就是遇到骗局了,在求职者交费后骗子要么找借口不安排工作,要么就直接人去楼空了。 二、“入职”要谨慎 1、谨防误入问题公司 有些公司看上去很正规、高大上但却干着非法集资、传销,甚至诈骗等等违法犯罪的勾当。 很多求职者就进到这样的公司,受不良环境和高薪诱惑等负面影响,或者抱有侥幸心理,即使发现公司涉及违法犯罪活动,他们也选择继续参与“工作”,成为犯罪链条的底层执行者,跟着公司干着违法的事情,最终同样会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甚至一些问题公司被查处时,现场还有正在面试应聘的求职者,直至公司老板、人事经理被抓后,这些应聘人员才明白自己差点“中招”。 2、谨防陷入境外诈骗窝点 不要轻信境外高薪务工等招聘话术,否则极有可能陷入不法分子的圈套,被胁迫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甚至被非法拘禁、遭遇毒打。 三、防骗四字密诀 1、够“抠” 咱们找工作,说到底是不是为了赚钱?既然是为了赚钱,哪有工作还没着落就先花钱的道理? 所以各位,求职时一定要捂好自己的钱袋子。比如所谓的“工装费”、“培训费”甚至“保证金”…这些看起来理所当然的费用,背后都是骗子精心设计的圈套。 2、不“贪” 有时候被骗,其实并不是受害人不了解防骗知识,而是太过着急,想通过走捷径的方式达成目的。所以才会出现有些受害人,冲着“高薪”“速成”误入“培训陷阱”,又或是交完钱后公司没了等的案例。
2023年交通肇事罪立案及量刑标准 一、立案标准 交通肇事罪立案的标准为: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二、量刑标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三、情节特别恶劣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造成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80万元以上的; 4.特别恶劣情节的其他情形。
2023非法拘禁罪立案和量刑标准 春节结束,遇到了很多聚众斗殴以及互殴的案件,今天先和大家聊聊非法拘禁罪,欢迎来留言咨询。 一、立案标准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量刑标准 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和量刑标准 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务工收入已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途径,随之而来的则是大量务工人员工资被拖欠,恶意欠薪已逐渐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隐患,并由此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 一、立案标准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标准应认定为故意的几种情况: 1.明确表示拒不作为的,即明确拒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应当认定为故意。包括无正当理由拖欠,不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虽表示应支付,但主动实施作为,为不支付找借口的,应认定故意。如无正当理由转移财产,造成无支付能力假象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指使发放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工作人员逃匿,造成无法支付假象的;非法克扣工资或罚款的: 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数额较大; 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 二、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挪用公司公款的立案与量刑标准 挪用公司公款,是指相关行为人,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私自挪用公司公款的一个行为。该行为涉嫌触犯挪用资金罪,具体相关法律知识如下。 一、量刑标准 涉嫌触犯挪用资金罪,数额较且超三个月未归还的,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追诉时效 挪用资金罪的追诉时效期限最长是十年,因为挪用资金罪的最高法定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法律依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检核准。 三、数额标准 根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犯罪后,怎样减轻处罚或免受牢狱之灾? 首先、 要看事情的严重程度,行为是否属于犯罪,要心里有个数。把握不准的,要问懂的人或者法律专业人士,先确定是否已经涉嫌犯罪。 其次、 不可病急乱投医,盲目相信别人。不少人因为亲属被拘留期间轻信他人被骗取钱财的不在少数。法治社会,天网恢恢,没有几个公职人员胆敢以身试法的。 第三、 尽快申请取保候审。不管公、检、法机关要求提供保证人还是保证金,都想办法满足。要知道,进到里面的人,没有一个不想早点出来的! 第四、 争取不被移送检察院或者被起诉到法院。一个案子一般会有三个阶段,从ga到检察再到法院。在ga局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如果可以退还赃款、赔偿被害人损失的,尽快去做有关工作,同时务必要请被害人出具刑事谅解书,并尽快交到ga、检察官手里。 第五、 有经济能力的话,早点请律师。律师可以给嫌疑人带去家人的问候、为嫌疑人释疑答问、告知注意事项、该做不该做的、该说不该说的,还可以向公安机关了解涉嫌罪名、案件进展、申请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的时间,无形中给办案机关带来了压力,还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提交不予逮捕的法律意见等等。 第六、 案件最终要是到了法院,有几点在开庭时要适时向法官阐明,为自己辩护: 1、坚持无罪辩护的,要提交证明无罪的证据或者申请证人出庭作证;ga非法取证的,要申请非法证据排除。 2、坚持作他罪辩护的,要衡量有无必要,可能他罪更重!还会被法院认为认罪态度差,得不偿失。 3、如果木已成舟,及早认罪认罚是上策。如果是初次、偶然犯罪的要跟法官提出。 4、已经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或者退回财物,甚至已经取得被害人谅解的,要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5、对方有过错的要及时提出并说明理由,这可减轻对你的处罚。 6、如果是在校学生、***、老弱多病者、未成年人、怀孕或者终止妊娠的妇女,要及时声明,并请求判处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 7、自首/立功,争取其中任何一项对减刑意义重大。 最后一点、 犯了错,不要自暴自弃,在争取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同时,思考下一步的人生路,不要一步错步步错,人生路漫漫,关键时刻还得靠自己!
2023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及量刑标准 在网络犯罪兴起之前,传销一直是民间治安社会稳定的一个巨大顽疾,通过趋势以及官方的不懈努力,现在的传销案件已经几乎消声匿迹,但不论如何,罪恶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 一、立案标准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 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行为。 二、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 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立案以及量刑标准 现在网络犯罪可以说是日益猖獗,很多不法分子从现实转到虚拟,通过漏洞以及监管上的疏忽来满足自己的欲望。 一、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规定如下: 第二百八十六条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 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量刑标准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量刑标准是: 1、行为人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对计算机系统进行破坏的,且造成了严重性后果的,判处拘役至五年以下; 2、如果后果具有特别严重性质的,则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是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规定予以处罚。该罪保护的是虚拟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秩序。
2023虚假广告罪判断 很多人在看了抖音主播或者一些不良商家的虚假宣传后就跟着他们“入股”了,最后要么是说好的东西不匹配要么是完全没有回报,如今像这些情况已经见怪不怪了。 一、如何认定虚假广告罪 1、罪与非罪 区分的关键看利用虚假广告欺骗用户和消费者的行为是否情节严重。属于情节严重则构成犯罪,如果情节尚属一般不应以犯罪论处。 2、本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界限 虚假广告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虽然犯罪人主观行为上有虚假、假冒的一面,但这两个罪仍有重要的不同: (1)犯罪客体不同。虚假广告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广告的管理秩序,而假冒商标罪侵害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注册商标的管理秩序。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虚假广告罪客观方面是使用虚假广告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宣传,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客砚方面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 二、与诈骗罪的区别 虚假广告罪与诈骗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广告市场管理制度和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后者则是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前者是采用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特定手段,而后者则是采用隐瞒真象和虚构事实的欺骗方法; (3)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而后者则是一般主体。 三、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界限 如果生产者、销售者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同时生产者、销售者又以虚假广告的方法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欺骗宣传的,在此情况下只能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不能再定虚假广告罪。 虚假广告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为刑法所打击。其中在单位犯罪的情况下,所作出的处罚自然与对自然人的处罚是不一样的,这点需要注意! 四、量刑标准 我国《刑法》中对于虚假广告罪的判刑处罚标准作出了如下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二百二十二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3招摇撞骗罪的介绍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相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的威严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相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RMJC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招摇撞骗罪构成的要件: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相关的威严及其正常活动。这是本罪同侵犯财产权利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之一。尽管行为人的撞骗行为也可能骗取财物,但由于行为人采用的是冒充国家相关工作人员的手段致使人民群众以为这些不法行为是国家相关工作人员所为,因而直接破坏了国家的威严及其正常的活动。这也是本罪特殊的、实质的危害所在。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这里所说非法利益,不单指物质利益,也包括各种非物质利益,例如,为了骗取某种政治待遇或者荣誉待遇,甚至为了骗取“爱情”,玩弄异性等。 2、但本罪的主观恶性一般限制在“骗”的范围内,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抢劫、强奸的故意,冒充国家相关工作人员只是一种给受害人心理上造成威胁,使之不敢反抗的手段,属于一种更为严重的犯罪。例如冒充缉私人员,威胁走私分子交出走私物品;冒充司法人员,逼迫被告人家属与之发生性关系等,都应分别以抢劫罪、强奸罪等论处。
2023新版挪用公司公款的立案与量刑标准 挪用公司公款,是指相关行为人,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私自挪用公司公款的一个行为。该行为涉嫌触犯挪用资金罪,具体相关法律知识如下。 一、量刑标准 涉嫌触犯挪用资金罪,数额较且超三个月未归还的,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追诉时效 挪用资金罪的追诉时效期限最长是十年,因为挪用资金罪的最高法定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数额标准 根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面对诱供,被审人所需要的不入狱技巧 诱供指的是审问时以欺骗、威胁、利诱等不正当方式,使被审人按照侦办人员的主观想法进行陈述,从而造成冤假错案的发生。 由于诱供常采用旁敲侧击,不直接询问最关键的问题,导致受审人员逐渐被洗脑,怀疑自己的记忆和判断,陷入文字游戏这样的逻辑陷阱中,进而放松警惕,放弃了心理防线。 诱供比刑讯逼供更可能造成错案,因为刑诉法始终没有禁止“以引诱、欺骗的方法获取供述”,且形式主义的审查会倾向于“供述是如何获得的,而不在于它是否真实”。在诱供成功后,原本无足轻重,关系不大的旁证反而变成了主要判断标准。 一、面对诱供、骗供、逼供,被审人所需要掌握一些必要的底牌: 1. 刑诉法52条规定,不能强迫任何人自证其罪; 2. 拒绝回答无关的问题(刑诉法第120条),千万别侃侃而谈,否则容易中招; 3. 被审人有修改,查看笔录的权利,如果被审人一旦认罪,在笔录上签署,收回几乎不可能; 任何时候被审人遭受不法的询问,都可以拒绝签字,按照规定,经办人只能在笔录上注明嫌疑人拒绝签字; 4. 首次接受询问,办案机关有12小时合法限制被审人的自由,案情重大复杂才能延长到24小时, 因此不要害怕因为不配合而被延长拘禁。
2022聚众哄抢罪的立案和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268条,聚众哄抢罪是指纠集多人,实施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立案标准 1、必须达到数额较大; 2、必须有情节严重的行为; 3、必须是哄抢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人。 根据上海市高级法院的有关规定: 聚众哄抢数额在4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 1、组织30人以上参与哄抢的; 2、哄抢一般军用物资的; 3、哄抢一般文物的; 4、哄抢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 5、哄抢急需的生产资料的; 6、哄抢三次以上的。 聚众哄抢数额在4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组织150人以上参与哄抢的; 2、哄抢重要军用物资的; 3、哄抢珍贵文物的; 4、哄抢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哄抢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导致公司、企业停业、停产的; 二、聚众哄抢罪量刑标准 第二百六十八条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聚众哄抢公私财物4000元以上不满4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人数多、被抢物资重要、社会影响大、哄抢一般文物、哄抢次数多,属于“其他严重情节”。 聚众哄抢公私财物4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哄抢重要军用物资; 2、哄抢珍贵出土文物; 3、哄抢抢险、救灾、救济、优抚等特定物资; 4、煽动大规模、大范围哄抢活动,后果严重; 5、造成公私财产巨大损失;导致公司、企业停业、停产; 6、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 6、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的。
刑事辩护:判处实刑一年,与判二缓三,究竟哪个更重? 经常有人咨询这么一个问题:究竟是有期徒刑一年重,还是判刑两年缓期三年执行重? 这个问题在律师看来可能并不复杂,但是在一些不太懂法律的人看来就特别的复杂,实际上确实有点绕,对于普通人来说会觉得很迷惑 因为这个问题要从多个方面来考虑,而不能简单的来从一个维度来确定究竟谁更重。 一、 要充分理解这两个之间怎么比较,首先要了解一下缓刑的涵义。 缓刑并不是刑罚,而是刑罚的一种比较特殊的执行方式,主要规定的刑法第72条、第73条之中,主要是针对那些犯罪情节较轻、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人,所采取的一种无需进监狱服刑的方式。 从表面上来看的话,缓刑肯定是要比实刑好的。毕竟在这个期间不会完全失去自由,可以继续打工挣钱、养家糊口。另外,即便之后重新犯罪,也不会认定为累犯。 但是,判有期徒刑的缓刑和判有期徒刑的实刑,在性质上没什么区别,都是触犯了法律,都是刑事犯罪,都会有刑事案底,都会影响3代。 二、何为实刑一年? 就是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而且要在监狱里实际执行完毕。 不仅如此,放在以前,或许还有减刑的机会,毕竟以前只要表现好就有可能减刑,但是现在不一样了,现在是在监狱里待两年之后才有可能减刑。 所以,通俗的讲,一年实刑,就是平常我们老百姓所说的坐一年牢,蹲一年大狱。当然要扣除之前已经在看守所羁押的那段时间。 三、什么叫做判二缓三呢? 判二缓三,就是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三年执行,三年内如果没有违法乱纪、没有故意犯罪,原判刑期就不再执行。 在时间比较长的缓刑考验期间内,可能自己心理上有一道过不去的坎。因为在这个三年的缓刑考验期内,必须要严格地遵守社区矫正的规定,按时报告自己的行程、报告自己的思想、工作等情况,这样在邻居在熟人面前,可能有些抬不起头来,内心也可能比较煎熬。
2022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定罪刑量标准 我们都说假货害人,可实际上假货和商品质量不匹配一直以来其实是两回事。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其中包括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而在主观方面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故意为之,也就是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 而在客体上,此类行为违反了质量管理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管理制度,破坏了正常的销售秩序,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客观行为上,生产者或销售者存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四种行为中的任何一种都可以构成本罪的客观条件。 一、立案标准 当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若伪劣产品的销售额达到了5万元以上的;或者产品尚未销售,但货值达到了15万元以上的;或者已经在销售,但销售额未达到5万元,那么计算方式便是,三倍计算已销售的销售额再加上未销售产品的货值,计算结果在15万元以上的。 二、量刑标准 在销售额达到5万元后便会达到立案标准,将会被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销售额达到20万以上的,在2年到7年有期徒刑进行量刑;销售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销售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而本罪属于经济犯罪,所以在对犯人处以自由刑的处罚外,还会对其财产进行处罚,被法院判处销售金额一半以上2倍以下的罚金,严重的还会被没收财产!
民事欺诈与诈骗犯罪的区分 民事欺诈与诈骗犯罪是实践中认识分歧较大的一个问题。从表面看,两者在主客观行为上有诸多相似、相同之处。从客观上,行为人都有不同程度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从主观上看,行为人都有希望被害人在错误的认识之下作出不理智处分行为的目的;从结果上看,行为人都获得了企图追求的超额利益。实践中,区分民事欺诈和诈骗犯罪可从3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 是区分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需要注意的是,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人财物的目的不能等同于主观上具有获利的目的。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行为人的行为与他人的财产损失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而非法获利的目的,行为人的直接目标则是形成一个交易机会,并通过交易获利。比如,“套路贷”犯罪中,行为人欺骗行为是为了获得被害人的财产,所有的套路行为表面上是民事行为,实质是非法取财的手段。但在高利贷违法行为中,行为人欺骗行为的目的是获得一个高利放贷的商业机会,并通过高利放贷行为获得高额的利息报酬,欺骗的行为具有民事上的法律意义。 二、 是区分犯罪构成的主客观一致。根据刑法理论中犯罪行为主客观一致的理论,行为人在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诈骗犯罪的客观实行行为时,主观上即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时没有非法占有目的,而是行为后才产生非法占有目的的,则需要判断产生非法占有目的后是否继续实施了诈骗犯罪的实行行为,以及被害人是否基于被骗实施了处分行为。比如,行为人因为公司经营因难虚构借款理由、隐瞩公司经营困难骗取被害人借款,此时行为人虽然骗取借款的理由是虚构的,但还款的意愿是真实的,不能认定为诈骗犯罪。行为人获得被害人借款后,将借款用于公司经营,获得了高额利润,但不想归还借款,于是百般搪塞,转移资产,此时行为人主观上虽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但客观上没有实施欺骗行为,被害人也没有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行为人不具备诈骗犯罪的主客观一致条件,将其评价为民事违约的“老赖”行为更为恰当。 三、 是区分陷人错误认识的原因和程度。被害人陷人错误认识的原因可能多种多样,既有行为人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原因,也有被害人自身认知能力有限的原因,还有被害人怠于行使谨慎的注意义务的原因等。对于被害人在生产经营、日常生活中,怠于行使谨慎的注意义务而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审慎地判断陷人错误认识与作出处分行为的因果关系。比如,行为人许以高息向被害人借款,被害人只看到了高息回报,而不再对借款理由的真实性、履约的可行性做基本的考察分析,甚至放任欺骗内容的真假与否而做出处分行为,此时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诈骗就需要更加慎重,不能将被害人尽职调查的失职、市场投资的经营风险等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作为诈骗犯罪的对象。对于谨慎注意义务的认定,实践中要结合被害人的年龄、学识、社会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 实践中,有一种观点认为,民事活动中多有欺骗行为,只要是在民事活动中产生的欺骗,就不应受到刑事责任的非难。还有观点认为,刑法应当保持谦抑性,民事的救济和刑事的追责是相互排斥的,可以通过民事手段进行补救,就不能认为构成刑事犯罪。上述观点其实是,不论行为人采取了何种欺骗手段,也不考虑欺骗行为与非法获取财物之间的关系,都先纳入民事的欺诈问题进行考虑,如果能用民事理论回答,能够用民事途径进行救济,就当然排除了刑事的规制可能性。 我们认为,欺骗不是民事活动的本质,诚信原则才是民法中的帝王条款,欺诈行为是违反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的也会违反刑法的规定。刑事的追责与民事的救济并不矛盾,二者不是非此即彼的排斥关系,退了赃的盗窃依然是盗窃,赔偿了的伤害仍然是伤害,民事救济后的诈骗自然也是诈骗。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犯罪,应按照刑法中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进行判断,符合犯罪构成要件、满足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的欺骗行为,理应构成诈骗罪。
2022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认定和量刑标准 故意损坏财物其实也是犯罪,很多人觉得单纯就是个赔偿的民事问题,其实不全对,中间有很多可以涉及的情况会改变案件的性质。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按照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二)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本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通讯设备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中的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别在于:后者破坏的是特定的财产,侵犯的是其他独立客体,本法对其已单独规定有罪名,只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一、立案标准 《最高检、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量刑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也可以这样说,它是指故意地非法地毁灭或损坏公共财物或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使某项财物的价值与效用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的行为。此罪的构成特征是:一是主体方面特征,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刑法条文:《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2022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 很多人经常把挪用资金和挪用公款混为一谈,甚至和盗窃都有相关,其实三者虽然都是犯罪,但区别还是很大的,今天来和大家分享一下挪用资金罪名的相关解释。 一、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检,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 〔挪用资金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三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归个人使用”: (一)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二)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二、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八十五条 【挪用资金罪】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2危险驾驶罪立案标准以及量刑 除了醉驾酒驾害人害己意外,关于道路安全相关的刑事罪名还有一个危险驾驶罪。 一、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之处罚。 二、量刑 危险驾驶的量刑一般来说要根据其影响来判罚,没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还好,一旦造成往往都是数罪并罚。 一般来说危险驾驶罪的拘役时间一般为1~6个月。 同时还有醉酒危险驾驶、竞速、超载,这些都会有不同的相应处罚; 一旦造成重大伤害,构成犯罪的,那往往就不是拘役1~6月那么简单了!
2022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以及量刑标准 无论如何,暴力从来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一旦动手伤到人要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不说,严重的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量刑标准 (一)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2022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及量刑 隐私是公民与生俱来的权利,但就是有那么一帮人通过各种方式将公民的信息拿来贩卖,所以日常中才会有那么多的骚扰电话,但骚扰电话只是个人信息泄露的麻烦里最微不足道的一种... 一、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六)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十)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 (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二、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2022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立案标准及量刑 如今帮信和隐瞒犯罪所得已经成为了很常见的案件,而且介入者或者在其中者都是学生,所以这次普法还是很重要的。 一、什么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立案标准 (一)一般情节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数额达到5000元的; 2、明知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犯罪所获取的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所获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权,而予以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违法所得达到5000元的; 3、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买卖、介绍买卖、典当、拍卖、抵押或者用其抵债的; (二)拆解、拼装或者组装的; (三)修改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的; (四)更改车身颜色或者车辆外形的; (五)提供或者出售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合格证、号牌以及有关机动车的其他证明和凭证的; (六)提供或者出售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合格证、号牌以及有关机动车的其他证明和凭证的。 且如果情节严重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 2、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3、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4、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失无法挽回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5、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严重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予以追究的。 6、掩饰、隐瞒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达到五辆或者价值总额达到50万元的; 三、量刑标准 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根据下列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犯罪情节一般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情节严重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022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以及量刑 每个人心里都会有阴暗面,但因为一时的歹念让自己承受法律惩罚的后果,可气可悲。 一、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规定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量刑标准 本罪法定量刑标准: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1)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2抢劫罪的立案标准以及量刑 抢劫罪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财产类犯罪,在实施抢劫的过程中不但会侵害财产权,还可能侵害被害人的生命健康权。为此法律对抢劫犯罪规定了比较严格的处罚措施。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1、抢劫一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2、抢劫二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年。3、抢劫取得财物,数额超过20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每增加数额15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9、多次抢劫并且数额巨大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10、入户抢劫并且数额巨大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除上述情形外,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三年。11、抢劫取得财物数额巨大,超过1万元以上的,每增加5万元,基准刑增加一年。12、抢劫多次,次数超过6次的,基准刑增加一年;次数超过10次的,基准刑增加一年六个月。 具有以下情节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 1、抢劫致人重伤,且造成被害人6级以上(含6级)严重伤残的; 2、抢劫致二人以上重伤的; 3、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同时具有三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 5、抢劫数额达20万元以上,且同时具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之一(不含多次)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022重婚罪立案标准以及量刑 婚姻很多人说他是高洁的,也有人说他是爱情的坟墓,对此大家各有各的看法,很多人都认为有结婚证的婚姻关系外还有和第三者在一起就是重婚罪,这其实是不对的。 一、立案标准 1、主体要件: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2):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2、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民法典》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二、量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2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 诈勒索罪作为一种财产型的犯罪,其主观上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最后造成公私财物受损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院、最高检批准。 第二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三条 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第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第五条 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第六条 敲诈勒索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认定为犯罪的,应当酌情从宽处理。 被害人对敲诈勒索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根据被害人过错程度和案件其他情况,可以对行为人酌情从宽处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七条 明知他人实施敲诈勒索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八条 对犯敲诈勒索罪的被告人,应当在二千元以上、敲诈勒索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被告人没有获得财物的,应当在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2022组织淫秽表演罪的立案标准以及量刑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道德风尚和社会治安秩序。在社会上组织淫秽表演对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会造成危害,也极易诱发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组织淫秽表演的犯罪行为,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空气,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精神文明,无疑具有重要意义,淫秽表演者,既可以是男人,也可以是女人。 一、立案标准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他人当众进行色情淫荡、挑动人们性欲的形体或者动作表演的行为。组织他人,表现为招揽安排表演人员、时间、场次、地点、编排动作节目等。当众进行,一般是指三人以上。淫秽表演,是指进行色情淫荡、挑动人们性欲的形体、动作表演,如裸体展露、裸体表现性情欲、性欲的各种形态、动作、模拟性动作等。 “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地、经常地组织淫秽表演;虽然次数不多,但被传播的对象人数众多,造成的后果严重;在未成年人中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等。 根据《最高院、关于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规定,以策划、招募、强迫、雇用、引诱、提供场地、提供资金等手段,组织进行淫秽表演,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组织表演者进行裸体表演的;(2)组织表演者利用性器官进行诲淫性表演的;(3)组织表演者半裸体或者变相裸体表演并通过语言、动作具体描绘性行为的;(4)其他组织进行淫秽表演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二、量刑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2022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违反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反有关盐业管理规定,非法生产、储运、销售食盐,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二十吨以上的; 2.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十吨以上的。 二、违反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三、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3.违反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四、非法经营外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二十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代理业务的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一百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五、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五千份或者期刊五千本或者图书二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百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两年内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又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的; (2)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五万份或者期刊五万本或者图书一万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千张(盒)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两年内因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又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的。 七、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两年内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G澳T电信业务的; (2)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G澳T电信业务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022年非法经营罪立案以及量刑标准 非法经营罪是指行为人实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所述非法经营活动,从而构成犯罪。 (一)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1)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数额在30万元以上不满150万元的; (2)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数额在2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的; (3)违反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25万元的; (5)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 (2)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 (3)违反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 (5)情节特别严重的其他情形。
2022年虚假破产罪的立案标准以及量刑 虚假破产是一种当事人躲避债务的手段,但同时也是一种罪名。 (一)犯罪主体 按照《刑法》条文规定的内容来看,本罪仅为单位犯罪,即犯罪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从刑事处罚的角度看,本罪为单罚制及代罚制,即仅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而不处罚作为犯罪主体的公司、企业。 究其原因笔者认为可能在于,虚假破产的公司、企业本身已通过多种手段转移、隐匿其财产使得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难以获得保障,此时若再针对公司、企业处以罚金对股东和债权人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二)主观因素 虚假破产罪在主观方面必须为故意。如因过失行为使得公司、企业财产被转移并最终导致破产的,不构成本罪。 (三)客观因素 从《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的规定,要构成本罪,客观方面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公司、企业必须实施了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具体行为; 2.公司、企业必须进行了虚假破产。即在公司、企业本未发生破产原因的前提下,通过上述第一项具体行为伪造破产原因并申请破产。 对于公司、企业即便未通过不法手段转移、处分财产也依然达到破产标准的情况下是否构成本罪,实务中存在不同的观点。但从目前司法实践来看,法院偏向于认定本具备破产条件的公司、企业又不法转移、处分财产的,不构成虚假破产罪; 公司、企业的相应行为必须严重损害了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即必须产生相应的危害结果。若公司、企业虽实施了上述两项行为,但最终并未给债权人或其他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则不构成本罪。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022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及量刑标准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致人重伤的,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一 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当立案。故意伤害他人,只有达到法定的轻伤,重伤标准时,才构成故意伤害罪,予以立案。 二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 《刑法》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的规定,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伤残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的,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非法组织或强迫他人出卖血液造成伤害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这些规定属于拟制规定,而非注意规定。 (一)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何认定虚假广告罪,虚假广告罪会如何判刑? 一、如何认定虚假广告罪 1、罪与非罪 区分的关键看利用虚假广告欺骗用户和消费者的行为是否情节严重。属于情节严重则构成犯罪,如果情节尚属一般不应以犯罪论处。 2、本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界限 虚假广告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虽然犯罪人主观行为上有虚假、假冒的一面,但这两个罪仍有重要的不同: (1)犯罪客体不同。虚假广告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广告的管理秩序,而假冒商标罪侵害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注册商标的管理秩序。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虚假广告罪客观方面是使用虚假广告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宣传,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客砚方面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 3、虚假广告罪与诈骗罪之间的界限 虚假广告罪与诈骗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广告市场管理制度和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后者则是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前者是采用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特定手段,而后者则是采用隐瞒真象和虚构事实的欺骗方法; (3)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而后者则是一般主体。 4、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界限 如果生产者、销售者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同时生产者、销售者又以虚假广告的方法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欺骗宣传的,在此情况下只能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不能再定虚假广告罪。 虚假广告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为刑法所打击。其中在单位犯罪的情况下,所作出的处罚自然与对自然人的处罚是不一样的,这点需要注意! 二、虚假广告罪会如何判刑? 1、《刑法》中对于虚假广告罪的判刑处罚标准作出了如下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二百二十二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认定及量刑《附案例》 我一直强调法律恰恰是建立在不平等上的,如果人人守法没有罪恶的欲望,那就不需要法律那就不会出现犯罪,而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现在也是常常出现的案子。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案例一: 公诉指控,2019年10月29日左右,被告人在明知销售的“敌草快”牌农药质量有问题的情况下,仍订购并以合格“敌草快”牌农药价格进行推销,将伪劣农药329箱销售,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54426元,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约10000元。法院认为,被告人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公诉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已退清违法所得,有悔罪表现,依法和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涉案物品及被告人退出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判决如下:一、被告人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二、涉案物品及被告人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0元,均予以没收!
走私运输假烟伪劣烟草立案标准《附案例》 案例: 2021年9月14日,同案人赖某与被告人刘某商量后,在明知是假冒伪劣香烟的情况下,由赖某联系货源,刘某驾驶租赁的货车来到广西百色市某地,将货车停放在指定地点,由他人负责装运香烟后送回该地点。 随后,刘某驾车欲运输香烟至黑龙江哈尔滨市,车辆行驶至许广高速湘阴县六塘服务区时被湘阴县烟草局稽查队执法人员查获,货车的车厢内有假冒伪劣南京(炫赫门)香烟6840条、黄鹤楼(软蓝)香烟2150条、黄鹤楼(硬峡谷柔情)香烟100条,共计9090条。 经鉴定,查获的香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货值金额计算为161.13万元。 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明知是不合格的伪劣烟草制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仍为其提供运输行为,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综合被告人刘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法院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十一万元 烟草制品属于国家管控的专卖专营商品,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非法生产、运输、买卖烟草制品的,都构成犯罪。本案中,被告人明知是假冒伪劣卷烟,为获取利益仍然实施运输行为,其行为扰乱烟草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应当受到刑罚。 所以,提醒各位司机运货要谨慎。一旦知道所运输的货物是违禁品(如假烟、毒品等),运输者则有义务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举报,才能有效规避自己的刑事法律风险。 立案标准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聚众斗殴如何判刑量刑标准是什么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给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一、聚众斗殴罪立案标准 1、组织、策划、指挥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应予立案追诉。 2、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应予立案追诉。 所谓“组织”,是指有目的、有计划地将分散的人员安排起来使之成为某一特定的集团或群体。具体到本罪,只有运用言语等煽动和纠集多人去斗殴,并且负责组织的人数在3人以上,才能认定组织作用。 所谓“策划”,是指为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计划方案、进行部署安排。具体到本罪,策划作用是对聚众斗殴活动进行整体部署安排,制定具体的行动时间、地点、方案等。这种部署、计划安排即使最终没有完全被实行也不影响策划者的策划行为性质的成立。 所谓“指挥”,是指指使、命令、全面的调度。具体到本罪,指挥作用主要是指发号施令,命令、分配人员参加斗殴等。而且这种“指挥”也必须是全局性的,在斗殴过程中具体的参与人员临时性的分配打击对象或教唆他人采取某种打击方式等行为,一般不认定为“指挥”行为。 二、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犯罪的应当如何处罚 很多时候当事人在上班的时候莫名其妙就被传唤了,自己都一脸懵,明明我就正经上个班,怎么还要被叫去调查和配合口供呢? 犯罪分子刑罚的轻重,应当与其所犯罪行相适应。重罪重判,轻罪轻判,罪行相称,罚当其罪。单位犯罪也不例外,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单位犯罪实行的是以两罚制为主,单罚制为辅的处罚原则。 1、单位犯罪的两罚制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绝大多数是采取两罚制,也就是对单位处以罚金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自由刑或罚金和没收财产。 对单位判处罚金的,采用的是无限额罚金,也就是对罚金的具体数额未加以明确规定。那么在司法实践中,笔者认为:应当根据单位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犯罪情节、手段以及被处罚单位的执行能力等具体情况,酌定考虑适用罚金的数额。对于一次性缴纳罚金确有困难的,还可以判令其分期缴纳。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以刑罚时,主要是以自由刑为主,当然也有适用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在适用自由刑时,大部分与个人犯罪的刑罚相同,一部分低于个人犯罪的刑罚。 实行两罚制是对单位犯罪行为的综合性的全面处罚,能够反映出对单位犯罪的全面否定(既否定单位,又否定作出决策行为和实施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如果法律规定只实行单罚制,将不利于遏制单位犯罪。 2、单位犯罪的单罚制在我国《刑法》分则中有少量条文对单位犯罪只规定了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对单位不适用刑罚。这是因为:犯罪虽然是以单位的形式实施的,但实际上社会危害性主要体现在个人的行为上,如果个人不实施具体的犯罪行为,也就不会产生这种危害的结果。所以,在某些情况下,只要处罚单位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就可以了,而没有必要在对进行处罚!
酒后驾驶以及醉酒驾驶的立案标准以及量刑 如今买好酒喝,买好车开已经是越来越普遍了,常说“饮酒虽好但别过量”,但是这句话放在开车上可是一点也不适用的,很多人都是酒后开车行为造成了无数家庭的悲剧。 醉酒驾驶罪立案标准如下: 1、驾驶人的酒精含量达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醉酒标准; 2、在呼气测试或取血样前故意喝酒,并且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了醉驾标准的; 3、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并且在抽取血样前逃跑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2022最新诈骗罪量刑标准规定有哪些 定义: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对于诈骗罪量刑标准主要考虑的因素有两个,分别是诈骗的数额标准和诈骗的情节因素,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有刑法的规定、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和地方的一些具体规定。 一、最新诈骗罪量刑标准规定有哪些(刑事和解协议书模板) 1、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达到以上数额,又具有以下情节的,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二、共同犯罪的诈骗罪量刑标准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诈骗罪量刑标准(未遂):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我是合肥小罗翔,每天都会和各位分享新的法律咨询。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以及立案标准《附案例》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从而构成犯罪。 一、案例: 2014年6月以来,朱某(中艺江苏分公司实际负责人,在逃)与沙某(另处)等人在南通市崇川区先后设立中艺财富文化艺术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艺财富画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以及中艺云联(北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等关联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招募被告人杨某、冯某、魏某、余某等人,在未取得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向社会公众宣传、销售玉石、字画等投资理财产品。集资参与人与中艺江苏分公司之间签订《中艺财富艺术品销售协议书》,约定由集资参与人认购艺术品实物,艺术品由中艺江苏分公司保管,集资参与人可以获得认购额年化12%的收益。经审计,2016年6月至2018年10月,中艺江苏分公司向江苏各地区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共计34.29亿余元,至案发未兑付投资款16亿余元。经审理,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杨某、冯某等人4年至9年10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二、量刑 根据《刑法》规定 按照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立案标准 (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二)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三)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四)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五)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六)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七)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八)以网络借贷、投资入股、虚拟币交易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九)以委托理财、融资租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一)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二)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刑事案件中,限制减刑的情况有哪些? 当事人被判处刑罚之后,当事人及其亲属最关心的就是能否获得减刑或者假释,早日摆脱囹圄。 有的朋友在听到“限制减刑”时,会以为是被告人在服刑时减刑具有一定限制,但是限制减刑并非此含义,限制减刑仅出现在死刑缓期执行之中。 今天小罗翔来和大家谈谈限制减刑的情况有哪些?有没有方法可以避免限制减刑? 一、死缓限制减刑的情况 我国刑法规定的死刑有两种执行方式,第一种是死刑立即执行,第二种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俗称“死缓”。 死缓中的二年期间属于缓刑考验期,如果当事人在此期间没有故意犯罪,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当事人在死缓考验期第一次减刑之后,还可以继续减刑。经过多次减刑,最低可以减刑到只用实际执行15年,不包括二年考验期。 然而法院一旦决定适用限制减刑,那么当事人的减刑便存在最低服刑时间限制。如第一次减为无期徒刑的,后续减刑最少不低于25年有期徒刑;第一次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后续减刑最少不低于20年,且均不包括二年考验期。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法院必须在作出死缓裁判的同时决定是否对被告人适用限制减刑。在当事人被判处死缓后,可以适用死缓限制减刑的情况为: 1、累犯 2、罪名为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 3、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 二、如何避免限制减刑 法院决定适用限制减刑,必须考虑当事人的犯罪情节以及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即使当事人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法院也可以决定不适用限制减刑。 那么如何避免法院决定限制减刑呢? 这需要在法院宣布具体的审判结果之前就做好各项工作,比如根据当事人的具体实施的犯罪行为以及在案证据情况,来向法官论述可以不适用限制减刑的理由。 一般而言,该工作是由辩护律师来进行的。当事人由于被羁押、也无法直接阅卷,很难根据证据为自己进行辩解,因此必须要辩护律师介入,并且介入的时间越早越好,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避免限制减刑的结果。我是合肥小罗翔,有任何刑事问题想要讨论可以来这里找到我,当然民事我们可以洗互相讨论,私信也行啦!
过失犯罪的定罪与量刑具体是什么 一、分类 过失犯罪有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两种。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 二、相关法条 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三、定义 可以构成过失犯罪的行为有过失致人死亡;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或者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致使火灾发生等。一般来说,只要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均是过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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