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狐🍺
ngjieshen
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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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崩坏到底有没有被战胜的可能啊? 看故事剧情,崩坏是因为文明活动的熵差而造成的能量溢出,那不是说明,只要有文明存在,那就会一直溢出吗? 可是看后崩坏书的剧情,崩坏却可以被封印? 这算什么?
瓦尔特会以什么样的方法回来啊? 刚刚玩了后崩坏,里面的瓦尔特看上去就是第二代瓦尔特,而小乔伊所提到的酗酒会发酒疯开车很厉害的妈妈估计是特斯拉了(心情爆炸三秒,特斯拉居然是人妻了,这么可爱的红发萝莉!),照现在这种情况,估计最后之战又得打上月球了,那瓦尔特应该会以什么方式回来?
兄弟们,有没有崩坏3的剧情整理帖子啊? 崩坏3自从去年女王没抽到后就退坑了,现在想了解一下后面的剧情,可是发现根本找不到详细的时间表,所以吧里有没有崩学家整理一下?
大佬们,关于主角名字的问题 大家同人文都是直接套中式名字的吗? 如果我套一个莱恩,乃恩之类的西方名字在崩坏3的同人中,会不会很奇怪?
问一下,刺猬猫新人写书写什么题材比较容易被接受? 我想写原创,但我担心成绩不好。 写同人文又担心文笔不好,角色崩了被婊。 所以有没有大佬来开导一下?
问一下,如果我没有签约,可以直接把小说删了在别边继续吗? 之前没签,可是有点担心注册的时候有什么东西没有注意,所以有大佬给个意见吗?
问个问题,有哪些站允许外国身份证注册的? 我写西幻的,起点支持外国护照注册,现在还有其他去吗?
今天好像是五月六号是吧? 科普一下 1933年5月6日 南京国民政府谋求与日在华北停战 87年前,1933年5月6日,日武官根本博在上海晤见黄郛,以中国军队“前线仍时有局部之挑战行动”为借口,示意“关东军决心再次出击”。
恳谈会不是两次么?为什么会有新合同? 谁来和我说一下?如题
阅文股票涨了,很明晰就是护盘 港交所电子匿名举报平台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s%3A%2F%2Freport.whistleb.com%2Fzh%2Ftxexekh&urlrefer=121b0b72c3b0a743dafb22faba3a0094 打蛇打七寸,单一个虚假宣传就是大问题了,更别说和旗下大批作者发生冲突 一个调查案,股市就能大跳水
我突然发现一个问题 我们为什么要坚持55断更节只有作者断更?可不可以联系其他漫画,视频,抖音上面的博主让他们一起断更或者专门发一期视频表示支持内容原创者维权? 记住!是支持内容原创者维权!不是支持作者! 这样的话,他们才大概率会支持断更。 来个老哥转去龙空,快点! @似伤非是伤 吧主帮忙向其他人传达一下。
老实说,看红毛这波是要金盆洗手了?毕竟他先说身体不好,然后说 老实说,看红毛这波是要金盆洗手了? 毕竟他先说身体不好,然后说了圣虚要完结
老实说,看红毛这波是要金盆洗手了?毕竟他先说身体不好,然后说 老实说,看红毛这波是要金盆洗手了? 毕竟他先说身体不好,然后说了圣虚要完结
我想问,像我一样没签约的小仆街如果发单张被删 那我拿去其他网站或者(这次成功)之后再回来投稿,可以么?
致后宫动漫吧吧务的公开信 大家好,我是一名网文作者,在这次的阅文新合同事件中,版权被资方攒在手里的事情又上演了,而这次更是将网文作者的尊严狠狠踩在地上。 在过去,不管是夏天岛事件,还是邓紫棋之类的明星,都遇到过版权纠纷,明明是我们自己创造的作品,可最后版权却不是自己的,虽然版权法无法有效的保护我们网文作者,但我个人还是希望让更多人去提出意见,让人大看到我们的声音,(根据一些律师的解释,是因为我们的合同是受合同法保护的,最近并没有相关条例修改。) 扯远了,我在后宫动漫吧也混了很久了,我相信这吧也有和我一样希望国漫和漫画能够崛起的人士,因此我希望贵方能够在首页发出一条置顶通告,呼吁所有用户前往人大的著作权修改法案意见征集表提出意见,保护广大作者的著作权。以下是随邮附送的教程,可供贵方参考: 注意:这个是修改草案后的意见提案,右侧拉到下面有新修定后的和前的著作法对比。必须要针对左侧具体条目填写意见,否则无效。 注意左中右三段。所有意见都要先点左侧要修改的目录项,然后在中间填写意见。而修改目录项的具体内容在右侧预览图中。预览图一直拉到最下,可以看著作法修改前后的对照图。 一、进入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页面,填写省份和职业,其他可不填,但最好填上。 点击这里进入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www.npc.gov.cn%2Fflcaw%2FuserIndex.html%3Flid%3Dff80808171ba0ccc0171be96df3a02b0&urlrefer=5968ec9e878f9a159382d6c1d5d6f7b0 (1)第二节十二条。这条对应的是左边第八条项目。 修改后的原文增加了后一段: 【第十二条 改编、翻译、注释、 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 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 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 品的著作权。 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 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该 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 权人许可。】 个人建议大家在最后添加内容:第三方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修改原作品的著作权。2)草案第十五条。对应的是左边第十条项目。 【第十五条 视听作品的著作 权由组织制作并承担责任的视听 作品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 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并有权按照与视听作品制作者签 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个人建议大家添加内容:在编剧、导演前面加“原作者”。 分析:比如你的作品拍成电影或动漫,导演、编剧其他都享有著作权,但唯独没有你的,这样不行。应该强制让各种改编的试听作品出现原作者名字。 (2)草案第十五条。对应的是左边第十条项目。 【第十五条 视听作品的著作 权由组织制作并承担责任的视听 作品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 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并有权按照与视听作品制作者签 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个人建议大家添加内容:在编剧、导演前面加“原作者”。 分析:比如你的作品拍成电影或动漫,导演、编剧其他都享有著作权,但唯独没有你的,这样不行。应该强制让各种改编的试听作品出现原作者名字。 2、权利的保护期方面。 (1)第三节 第二十一条。这条无对应,勉强对应的是左边第十三条目录。 【自然人的作品, 其发 表 权、本 法 第 十 条 第 一 款 第 (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 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SW后 五十年,截止于作者SW后第五十 年的 12 月 31 日;如 果 是 合 作 作 品,截止于最后SW的作者SW后 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 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 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 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 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 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 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 本法不再保护。 视听 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 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 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 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 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 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 护。】 本条目著作法基本没有修改,这点请大家注意,很多无良公司欺负我们就在这一条上。大家可针对性自由发挥提交建议。 分析:个人保护期50年不要改。我的意思是大家在这里提交意见时,要让保护期体现出来,不能让无良公司和组织强迫我们签约高年限的转让许可合同。这点我在下面的21条中提了意见,要求人大在法律条目中增加“禁止公司和个人强迫作者签约20年以上的高年限转让许可合同。”。我个人认为15年是比较适合的。请大家针对本条或者其他条目支援这个说法。 3、著作权和与著作权 有关的权利的保护。(特别强调) 草案增加了以下条目: 四十七条对应左侧二十一条目; 【第四十七条 为保护著作权 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权利人可 以采取技术措施。 未经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 不得以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为 目的制造、进口或者向公众提供有 关装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为他人 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 服务。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可以避开的情形除外。】 四十八条对应左侧二十二条目。 【第四十八条下列情形可以避开技术措施但不得向他人提供避开技术措施的技术、装置或者部件不得侵犯权利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向少数教学、科研人员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的载有节目的信号而该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的载有节目的信号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获取二不以营利为目的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独特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而该作品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获取三国家机关依照行政、司法程序执行公务四对计算机及其系统或者网络的安全性能进行测试五进行加密研究或者计算机软件反向工程研究。】 四十九条对应左侧二十三条目。 【第四十九条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进行下列行为一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的载有节目的信号上的权利管理信息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无法避免的除外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的载有节目的信号上的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仍然向公众提供。】 个人建议大家特别要针对这三个条目提交意见,在条目后面添加内容。避免有些公司和组织用各种手段强迫作者和编剧规避法律著作权。 分析: 1、与相关组织签订协议时的霸王条款修改问题。 2、相关组织的避规法律的合同如何处罚问题。 3、相关组织擅自修改作品后的处罚问题。 其中第50和51条也有问题,但这方面我不太熟悉,据我所知好像是取消后会导致盗版更难追责。 ------------------分割线-------------- 以上就是教程,同时如果可以的话,麻烦各位多多关注阅文集团的霸王合同后续,因为我认为,这只是开始,如果这次网文作者失败了,将来腾讯回去霍霍漫画和影视时,条件估计也会像这次对作者一样刻薄。 起点扑街作家----二哈与狼敬上 ps.这是我根据我寄往各平台的邮件改的,不一定有改完,大家理解我的意思就行了。 @茶道赛高 @八荒剑英 @龙骑士007 各位麻烦帮忙置顶或者加精一下
大瓜
带哥们,吃瓜
【大瓜】宪法收费了
知乎和微博我都被封了,来个人拿着这些照片给团团一下,谢谢
微博共青团发声了! 兄弟们!我们的诉求是有效果的! 我们现在不能停下来了!停下来全都得前功尽弃!
兄弟们,谈判不可取! 这次事件可不只我们的力量! 其他网站发声的作者呢!晋江女频发声的人呢! 最重要的是别忘了!谈判无法一劳永逸!但立法可以! 我们的合同解决了,但其他人的努力就白费了! 我们没得选择!是背上懦夫的罪名吃着随时可以被夺回去的残羹! 还是一次性解决!就看这次了! 别忘了所有作家都是命运共同体!
突然发现一个很可怕的事情 腾讯会不会是明知道法案将要实行,所以最后捞一笔? 毕竟看起来这次法案有其他圈子的推动,原本就肯定要执行了。 会不会就是因为多方因素,最终腾讯才决定要最后吸我们一波?
各位,看到的都进来一下 有没有人认识其他圈子的人?不管是编剧也好,漫画作者也罢,还有更多靠版权吃饭的人。 我们不能一味叫人家做道德标兵,什么好处都没有,一味帮我们。 我认为我们应该要找更多利益相关者来帮忙。 可以的话吧务帮忙置顶,最好是另开一贴,别和现在上面那几个一起。 @似伤非是伤
不知道这吧里的人对版权有什么看法?长文 其实我是来宣传关于这次人大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页面的。。。 之前在其他地方都被喷惨了,我就直接复制贴上吧。。。 我是因为我以前读小说都读盗版的,没想到作者们被压迫这么重,所以才会帮忙宣传的,别骂我。。。 一、进入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页面,填写省份和职业,其他可不填,但最好填上。 点击这里进入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www.npc.gov.cn%2Fflcaw%2FuserIndex.html%3Flid%3Dff80808171ba0ccc0171be96df3a02b0&urlrefer=5968ec9e878f9a159382d6c1d5d6f7b0 二、针对网文,我给大家整理出以下条目,大家可以对照提交建议: 1、著作权归属方面。 (1)第二节十二条。这条对应的是左边第八条项目。 修改后的原文增加了后一段: 【第十二条 改编、翻译、注释、 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 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 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 品的著作权。 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 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该 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 权人许可。】 个人建议大家在最后添加内容:第三方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修改原作品的著作权。 (2)草案第十五条。对应的是左边第十条项目。 【第十五条 视听作品的著作 权由组织制作并承担责任的视听 作品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 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并有权按照与视听作品制作者签 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个人建议大家添加内容:在编剧、导演前面加“原作者”。 分析:比如你的作品拍成电影或动漫,导演、编剧其他都享有著作权,但唯独没有你的,这样不行。应该强制让各种改编的试听作品出现原作者名字。 2、权利的保护期方面。 (1)第三节 第二十一条。这条无对应,勉强对应的是左边第十三条目录。 【自然人的作品, 其发 表 权、本 法 第 十 条 第 一 款 第 (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 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SW后 五十年,截止于作者SW后第五十 年的 12 月 31 日;如 果 是 合 作 作 品,截止于最后SW的作者SW后 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 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 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 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 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 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 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 本法不再保护。 视听 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 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 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 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 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 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 护。】 本条目著作法基本没有修改,这点请大家注意,很多无良公司欺负我们就在这一条上。大家可针对性自由发挥提交建议。 分析:个人保护期50年不要改。我的意思是大家在这里提交意见时,要让保护期体现出来,不能让无良公司和组织强迫我们签约高年限的转让许可合同。这点我在下面的21条中提了意见,要求人大在法律条目中增加“禁止公司和个人强迫作者签约20年以上的高年限转让许可合同。”。我个人认为15年是比较适合的。请大家针对本条或者其他条目支援这个说法。 3、著作权和与著作权 有关的权利的保护。(特别强调) 草案增加了以下条目: 四十七条对应左侧二十一条目; 【第四十七条 为保护著作权 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权利人可 以采取技术措施。 未经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 不得以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为 目的制造、进口或者向公众提供有 关装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为他人 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 服务。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可以避开的情形除外。】 四十八条对应左侧二十二条目。 【第四十八条下列情形可以避开技术措施但不得向他人提供避开技术措施的技术、装置或者部件不得侵犯权利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向少数教学、科研人员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的载有节目的信号而该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的载有节目的信号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获取二不以营利为目的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独特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而该作品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获取三国家机关依照行政、司法程序执行公务四对计算机及其系统或者网络的安全性能进行测试五进行加密研究或者计算机软件反向工程研究。】 四十九条对应左侧二十三条目。 【第四十九条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进行下列行为一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的载有节目的信号上的权利管理信息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无法避免的除外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的载有节目的信号上的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仍然向公众提供。】 个人建议大家特别要针对这三个条目提交意见,在条目后面添加内容。避免有些公司和组织用各种手段强迫作者和编剧规避法律著作权。 分析: 1、与相关组织签订协议时的霸王条款修改问题。 2、相关组织的避规法律的合同如何处罚问题。 3、相关组织擅自修改作品后的处罚问题。 注意:这个是修改草案后的意见提案,右侧拉到下面有新修定后的和前的著作法对比。必须要针对左侧具体条目填写意见,否则无效。 注意左中右三段。所有意见都要先点左侧要修改的目录项,然后在中间填写意见。而修改目录项的具体内容在右侧预览图中。预览图一直拉到最下,可以看著作法修改前后的对照图。 我不知道吧务可不可以置顶一下。。。 这也算保护我国的文化创造吧。。。。 @巨型马桶 如果有违本吧理念,请吧务删帖。
有没有人组织一下,在抖音同一时间去私信某些官媒啊? 我相信私信的人多了,官媒应该会有反应吧?
各位长歌行的吧友好,我这里想请你们帮帮忙 我相信大家都知道长歌行为什么停了吧?资本总是肆无忌惮的掠夺我们。 过去,狐妖小红娘不是也差点没了吗?这么优秀的国漫。 而如今,我们的机会来了,这将是我们这一代唯一的机会! 因为以人大修法案的次数来看,下一次可能要等到十几年之后! 我希望各位不管是读者还是和我一样从事创作行业的人都能行动起来! 我们必须保护国内的文化! 捍卫优秀创造者! 我国正在进行【著作权法修正草案】 上全国人大网 左侧下方法律草案征集意见。 在龙空论坛上有教程,也有直接链接填写意见 搜索 著作法草案,或者起点贴吧也有教程 既然被资本剥削,只有行动起来捍卫权益! 不然就不要抱怨不公 无产阶级劳动者只有让国家听到更多声音 可能还有一线希望 或许你在指望着资本家的良心?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汇聚力量 点燃希望!! 是一味接受奴性,还是奋起抗争! 目前著作权意见征求 参与与人数525 意见条数850 各位,记住,网站可能会有点卡,但请耐心多等几次! 我是二哈与狼,拜托各位了。
其实我发现很多作家都不知道这件事 除了贴吧、龙空、知乎外还有那些地方有作家经常出没的? 我们必须让更多没有在这三个地方混的人知道这件事!
在这里呼吁一件事! 百度热搜看看就好!里面其实没有几个帖子! 麻烦大家多去其他吧宣传!多at这个话题!@似伤非是伤
贴吧热议是怎么算的?有人花钱买吗?里面只有三个帖子 刚刚我按进去看了一下,结果才发现只有三个帖子,确定不是资本在忽悠人?
【求助】各位晋江的小天使们,有个严肃的话题希望你们点进来 长文!请备好瓜子和汽水! 我是来自起点的一个萌新写手,我相信起点最近的瓜,各位应该都有所耳闻吧? 实际上,在几位大神的努力下,已经开始有些效果了,知乎已经顶上了热搜,微博的话题也已经建立。 而现在也有官媒开始注意到,在微博和观察者上都开始有人发声。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s%3A%2F%2Fm.weibo.cn%2Fstatus%2F4499778941155700%3F&urlrefer=7ec2d65059bdbfa35f3b9259b2fc4d32 因此麻烦一下各位,伸出你们的小手手,帮忙去这个官媒那里凑一下热度,转发和评论点赞都行。 因为这也和晋江的各位小天使有所关联。 根据以往的经验,起点作为行业龙头,每次他家的合同变严格,其他网站也会跟风一波。 而在我们看来,腾讯这次是要将整个收费网文圈都一网打尽。 在微信阅读上已经可以看到纵横的书了。 虽然晋江是比较特殊的一个网站,但我没记错的话腾讯也占有50%股权。 有理由相信,不久的将来,腾讯有想法的话,肯定不会放过各位小天使的。 毕竟各位小天使的故事,怎么说呢,比起点男频适合改成ip。 而程武的目标,就是把起点改成腾讯的泛娱乐ip孵化池,所以我觉得他们也有可能把目标对准其他网站。 特别是已经有了一半股份的晋江。 也许我的发言和预测没什么力量,但还是拜托大家了! 因为这已经不是一个网站作者的事情了! 我真的不希望起点的合同以后会成为业界标准! 如果格式有错,麻烦吧务告知!萌新编辑长文不易!
微博已经有官煤注意到了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s%3A%2F%2Fm.weibo.cn%2Fstatus%2F4499778941155700%3F&urlrefer=7ec2d65059bdbfa35f3b9259b2fc4d32 这是地址,大家都去转发评论一下,让大家知道其实身边有些人也是作者,而我们的权益正被侵犯。 有没有晋江的朋友?微博是你们女孩子的主场,可以帮忙转发一下吗?
这里有人看网文的吗? 我们的青春可能要没了。。。。 资本进场了,用作者的血去喂免费读者。 虽然我过去也是个盗版读者,但看到这个消息我还是很难过的。。。。 一想到将来,网文全都是饭圈化,这个作者带粉丝攻击另一个作者,然后我好不容易找到一本好的小说,结果我买周边什么的,作者一毛钱都收不到,就感觉有点心痛。 唉。。。
外站的都过来看一看,不要再偏安一瓯了! 转自龙空 不要问你做的努力有没有用,我可以明确的说,你做了不一定有用,但,不做一定没用,无限接近于0,总比就是0更好。 而且,我相信大家共同努力,必然可以改变现状。 要改的,不仅仅是聘请,还有独家授权到死后五十年、以及外站授权二十年、二十五年等,回忆过去,曾经的老作者们不断有版权到期,可以拿回来,而我们呢?一个分成合同,要死后五十年的版权,说句难听的,就算不是聘请合同,当完本那一刻起,书也和我们没什么关系了。 既然要战,那便新账旧账一起算历史上从来没有一次的战争是因为当下的问题,而是积累已久,当下的问题不过是导火索罢了,用一个大神的话说,过去的合同,其实和现在一样坑。 最后,不要说大神不说话,不带头,大神们虽然没来龙空征讨,但诸多大神(这里不提具体名字,不想让大神被推到风口浪尖),依然以断更明志,而我所知,更多的中层作者,也在知乎,微薄,著作权草案等等地方披上马甲一战。 外站的作者(我也是外站的),也请你们伸出援手,千万不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当龙头带头使坏,大家若是不反抗,各大小公司跟上只是时间问题,如当初的全版权合同,签约年限增加,当时没人说话,于是,各大网站合同纷纷跟进。
抖音上开始有人up在说这件事了 大神们请假已经开始有反响了,我们底层更不能放弃! 也许我们的行动是徒劳的,但我相信,只要不放弃,那终究会有人看到的! 我不知道网文的未来在何方,但至少我们努力过了! 我现在码完字,吃完瓜,基本在抖音一些地方刷让人关注的留言,大家得空也可以去刷一下。 最重要的是,有人问一定得解释清楚,不然大家根本不知道我们发生了什么!
我突然有个想法 有钱的买一波阅文股票?如果他们坚定的要搞超级ip,割股票韭菜,吃书库老本,那现在可以算最好的进场时机吗?反正看着公开信,阅文股票估计之后每出一次ip可能就要大涨,那还不如我们自己也参与进去,回点本,到时候拿钱出去做生意也好啊。 有没有懂股票的大佬来讲讲可不可行?
请问下,腾讯这次的合同有没有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首先,我必须强调,新合约的实体照片我没有看过,只有看到过吧里的人发的改动处。 而在这里,我想问下,这次的合同,对作者的剥削是否有违2012年所提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我认为腾讯作为大企业,难道不应该做出一个表率么?却在接管阅文后做出这种事? 有没有特别擅长这一块的朋友说下? 注意!这是个很严肃的话题!请各位谨慎发言!
问一下,中国作协呢? 我是马来西亚的,这种时候不是应该作家协会出来调停或者讨个说法吗?
作为一个连签约都谈不上的扑街,说一说我的感想 其实看到很多人说扑街就乖乖去写书,我是很心寒的。 我觉得,在我们上去之前,我们作为金字塔底层也有责任捍卫这个生态,如果真的成功证道,那到时候价格被剥,也是因为我们过去的不作为造成的。 我们可以不成神,但升天之路,不能断!
有没有人有龙空的邀请码? 我的手机没办法收到邀请码,在此特求个邀请码,我要去里面浪。
说真的,看到很多人都在从福利和薪水的角度出发 但其实很大一部分人最担心的除了福利外,最重要的不是版权么? 讲真的,看到最新的合约,我最不爽的就是版权直接写死是网站的。 老子辛辛苦苦带儿子,结果你告诉我,儿子不是我的,真的很让人恶心。 一想到将来,自己辛辛苦苦写的文,结果被腾讯包装成那种只会摆姿势,只靠外表吸引人的“美少女作家”的产物,我就再被恶心一次。 讲可能是因为我是扑街的关系那点收入我觉得是个正常人都看不上,我是真的不懂帮腾讯洗的人到底抱着什么心态?1000提高到2000?那和我搬砖有什么区别?我跑快递都一天2500左右了。
突然发现起点这波瓜搞的好低调啊 起点霸王条款有人知道没? 将来网文将全面进入我喂你吃什么,你就得吃什么的时代
讲真的这波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有几个问题 1.这波是为了抓牢ip池?为大战略让路?可ip也不是越多越好啊? 2.这几天知乎和贴吧之类的地方都看了个边,以后真的是工作室的天下吗?毕竟看上去版权什么的,小作者根本没有能力谈判,更别谈其他了。 可谁在起点连载又是为了那一点稿费? 3.企鹅这波真的是要玩喂食游戏?我不需要你有什么需求,我只需要那些三四线有更多消费能力的吃屎群众? 4.资本这一波收割,会放过付费群体这个原本的群体吗?还是他们根本就不在意? 5.看app这波更新好像是要开放刷票上限,那以后刷票会成为常态吗? 6.我喜欢写奇幻问,并且不会写小白文或者那种看上去有点奇怪的新媒体文,以后如果还想吃这碗饭,需要去学习怎么写那种小白文或者兵王文吗? 望大佬告知,谢谢。 顺便推一下我的书,《始于冒险终于征途》
大佬们,我想问问为什么我的MHXX打了汉化补丁后出现奇怪反应啊? 他显示a fatal error 可是我打英文补丁后可以玩,这是为什么啊? 顺带一提mhxx是指怪物猎人xx
大佬们,请问这是什么问题? 他显示 A fatal error occured.Check the log for details.Continuing emulation may result in crashes and bugs. 这个错误要怎么处理?
问各位大佬们一个问题 我有个朋友。。。好吧,其实是我刚刚在网上看到一个小知识 男生的蝌蚪射在卫生纸上后,过一段时间干了后会有甜味,这是真的吗?
问一下,为什么我的宫殿召集下人老是刷不出杂货商或者魔法书商人?版本是1.85
来,都说说你们高中时的疯狂事
为什么冲国人都喜欢银发?
大佬们,我这配置该不该买砍2啊?
兄弟们,一人来一条海绵宝宝人生哲理吧。。。
现在忏悔还来的。。。为时已晚,有机体 现在忏悔还来的。。。 为时已晚,有机体
现在忏悔还来得及吗?
我深深吸了口烟,貌似没什么不对?
等会?!好像哪里不对!
有没有大佬给我说说死棺的剧情
问个问题,大家是喜欢社交性强一些的游戏还是单机类游戏比较多啊? 一个游戏有类似warframe的交易系统会不会更影响你选择一款游戏呢?
吧里纯爱和牛头是对立的那假设纯爱爱的是自己的女人,牛头人牛的 吧里纯爱和牛头是对立的 那假设 纯爱爱的是自己的女人,牛头人牛的是别人的女人,理论上只要 纯爱档的女人=a 牛头党的女人=b a不等于b时,那我们就是不对立的,不是吗?
大佬们,如何评价妖精种植手册啊?刚刚看了,感觉国漫崛起不远了
问下大佬们,为什么我加入别人的游戏常常显示已与主机丢失链接接着就会返回飞船了
老哥们,有没有什么戒✋的方法啊最近每天五六次,有点难受了 老哥们,有没有什么戒✋的方法啊 最近每天五六次,有点难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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