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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网络争端的办法 印度的真的可行吗? “网络事件裁判所” 需要3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的法官。。。。直接由政府设立.....我不明白 这样的机构面对的争议的人群是什么?如此大的成本 对于一个网络并不发达网民并不众多的国家来说究竟是噱头还是别的什么?对于我国的网络立法法院裁判?仲裁??或者。。。。----ADR!~~~
第三帖 恶意第三人的问题 由于找回帐号密码的方法很多,有密码提示问题,有效证件等等,买方在获取一定帐号资料后,也可以频繁的找回帐号密码,这就出现了:卖方,买方互相争夺帐号,最终经常以“两败俱伤”收场当出现第3种情况的时候 作为争议中有过错的一方(我前面说了这是严格责任 一旦有过错就要承担责任)的游戏公司 自然有“充分”“及时”的赔偿玩家的损失 至于游戏公司的损失 可以由游戏公司事后向造成争端的第3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获得赔偿
第二帖 玩家和游戏公司间的纠纷 纠纷类型是: 1:卖方通过出售虚拟物品,然后对代理方寻求帮助,声称自己帐号被盗,要求找回,而买方则交了钱,装备又回到了卖方手中,从而引起纠纷。 2:卖方通过有效证件验证,密保邮箱等手段找回自己的帐号密码等资料,从而导致买方交了钱,ID依然被卖方拿回,引起了纠纷。 在进行这类虚拟交易之时,一般情况下,双方都是口头或者网络联系,很少定立书面说明协议,而且交易过程十分零散,证据说服力不够,这导致发生纠纷时,几乎都是买方吃亏对于这种情况 首先 网络服务提供商(游戏公司)有善意履行合同的义务 对于玩家的帐号以及其中的虚拟物品 游戏公司有提供充分的安全保管方式的义务 当出现物品灭失的情况 除非由于玩家个人原因以及不可抗力 游戏公司都有承担严格责任和公平责任的义务 至于没有协议 我认为举证责任在游戏公司一方 因为其与玩家的地位是不对等的
第一帖 玩家间的交易是否合法? 回答这个问题很简单 只要界定玩家是否对虚拟财产拥有物权 虽然没有明确的立法规范 但是不能否定的是 虚拟财产凝聚了玩家的劳动时间和其他付出 是具有物的性质的 玩家拥有对其占有 收益 处分的权利 所以 玩家间的交易是合法的有人说 玩家注册帐号时候与游戏公司签定的协议里规定了玩家不能交易虚拟物品 但是 要注意 该协议为格式合同 根据合同法 格式合同中排除一方主要权利的条款 为无效条款 所以游戏公司完全没有理由限制玩家交易 同样 对前面虚拟财产性质的争议 也正因为该协议 应当做出对游戏公司不利的解释 合同法规定格式合同中对实体问题的争议应当作出对格式合同订立方不利的解释
网络法吧成立 呵呵 欢迎法学同任前来指教!!!
请9城的工作人员去查下新华字典看看啥叫“廉耻” 测试区我们从下午一点等到现在补丁不能用那就重下客户端安装好了发现还是不行 被告之维护接着等 论坛骂声一片 9城全当没看见信誉?我看你们只知道啥叫**!找几个客服说些无关痛痒的话来忽悠玩家们公布具体时间不行 那就给个模糊时间行不行?不行 为什么?因为你玩家再等浪费的也只是玩家的时间和精力 与9城无关所以我想请9城的工作人员去查下啥叫廉耻 因为你们根本不知道嘛~!值得庆幸的是1年后我将拿到律师执业证书 等着接律师函吧
乔布斯最爱和最恨的人是谁? 答案是中国的苹果FANS中国苹果FANS的人数和热情以及消费潜力 足以让乔布斯爱到两眼冒心但是 也就是因为中国FANS们太爱苹果了所以很不幸水货40万部的数字让乔布斯全无谈判筹码以至于不得不准备一场坚苦卓绝的市场战役但是我们移动的宙哥 却是用"无招胜有招"稳收RMB开头我们都猜到了但是结尾我们谁都没办法猜乔大叔面对的是被洛克非勒附体的中移动看来 我只能说 结局是两个人中一定会有一个在结束后登上 的封面......快开始吧 我实在等不及了!!!!!!!!!!!!!!!!!!!!!!!!!!!!!!!!
2008会是双子不顺的一年 考验来了 双子们 一定提醒自己在任何时候要保持冷静无论前面是什么 我们都不会惧怕 双子的泪水 只能在和着暴风雨和汗水的笑脸上流淌......
求救!!!!!!!! 谁有郑成思教授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市场信息安全与信用制度的前提>这篇论文 如果有的话能发给我吗? 我非常想看!!!!!我的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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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
天堂2是御姐多还是LOLI多?
对EVA的正确态度 在写下我的想法前 希望各位看客能平静一下自己的情绪..今天又见到那个“极度疲乏---从EVA..”的帖子了我仔细的读了很多遍 发现最起码写这个的人的思路很独特 用很直白的语言对他眼中的EVA进行了剖析 的确 这个人完整的看过EVA 但是 我敢大胆的下个结论 他看的次数没超过5遍....EVA是个怎样的动画片?去头去尾的话 我们可以认为这是一部“超人片”----诸如奥特曼 战神金刚一类把战斗场面删掉 A片?悲情片?校园喜剧? 都有影子...把晦涩的部分集合起来 哲理片?。。。也行但是我们应该砍头去尾么?应该删掉战斗内容么?应该删掉晦涩部分么?NO 因为我们希望看到完整的EVA那么我们就不应该在只看过一遍以后就轻率的下结论--2遍3遍都不可以 因为 我们要挖掘作者深沉的意思...举个例子告诉我 你所知道的圣经是什么东西? 宗教教义?经典?神话?诗集?或者骗信徒钱的工具 再或者能给信徒带来心理籍慰的道具? ....我想可能大多数人都会这样想 但是 着难道就是完全的圣经的意义? 不是 最起码我认为不是 因为新约,旧约,死海羊皮卷轴.....这些任何单独的经典都是真正的圣经 所以着时候如果有人跳出来给圣经下个定义的话 我估计全世界人都会认为他可笑同理 EVA也是如此那些说EVA是一种单纯的商业作品的人 首先他们自己的思想就过度的现实化了 这种过度现实化的思想无论见什么都认为是商业化的东西 新闻?炒作 明星?炒作 全世界都在炒... 其实世界上根本没有绝对的事物 宽容 这个词很简单 但是也很难做到 但是无论是我们所喜欢还是所憎恶的只要是存在于我们这世界上 就不会如我们所想象的如此简单或复杂..既然如此 为什么我们不能宽容些的对待这一切呢?......
我对EVA大结局的解读 结尾很艺术 其实一句话就可以概括 在所“最希望见到的人”的拥抱下结束一切徒劳的挣扎,世界之轮重新回到起点. 其实这样设定是很合理的 因为所谓的“人类补完计划”没有丝毫意义只是一个强大的集团(欲望?)为自己的利益在做最后的挣扎而已 唯一值得思考的 是到底最后带来毁灭的 是欲望?还是希望?或者 这两者根本就是两张面具下的同一个人........ 如果不是毁灭的话 结局会变的索然无谓 并且 真正的喜剧会变成悲剧 因为看似悲剧的结局 实际上是喜剧 它诠释了生命的意义并不在乎生存还是毁灭 而是人所追求的幸福.... 还有 结局讽刺了那些政治家们 他们的贪婪和自以为是 让他们最后成为闹剧中的小丑...... 我的Q270287514 有兴趣听我说完的加我 呵呵 我就不在这里找拍了... (在福音战士吧里发啊过一次了=。=!感觉怪怪的)
有必要这样吗? 这叫摆谱 着叫浪费!!!(IFANS的愤怒) 有必要这样吗? 这叫摆谱 着叫浪费!!!(以下引自太平洋电脑网)什么手机可以未曾上市便令人疯狂?什么手机可以美洲单周销量突破50?什么手机可以令世界各地媒体为之趋之若骛?答案在07年统统揭晓,自发布生产通讯产品之日起,网络上便流传着苹果iPhone的设计图片,而真正的iPhone上市更是造成了为数众多的苹果迷昼夜排队,造成了一机难求的火爆局面。目前iPhone已经来到京城,小编更是了解到4GB版本iPhone的震撼价格--5999元,相比增加两千元有余的8GB版本无疑更加诱人,对苹果死忠的Fans可要注意了~ 4GB版本的iPhone在外观方面与8GB版本毫无区别,机身尺寸为115×61×11.6mm,134克的体重也是在意料之中,高抛光耐磨玻璃罩面覆盖正面机身,仅有一个主页按键位于底部。精细的屏幕可视面积达到了3.5英寸,分辨率更是超越主流的QVGA,达到了320×480像素,显示效果精细有致,发色数为1600万。相比奢华的屏幕配备,iPhone的独立扬声器以及200万象素拍摄镜头则有些相形见拙,并不支持自定义铃声以及有声视频的摄录。编辑评论:作为苹果迷们日思夜盼的纠极音乐手机,iPhone在国内销售的消息一经传出,立刻引起了诸多前卫买家的解囊,但4GB版本还是首次在京城市场现身,虽然SIM卡锁以及操作系统的问题依旧存在,但网络上的工作室们已经宣称完全提供免费的中文系统以及SIM卡解锁步骤指导,钟情苹果品牌的用户可不要错过了。苹果 iPhone(4G)(改版机)参考价格:5999元我就不明白了 花5999去买个英文版的机器 国内网络还不支持 买来当模型? 这不是钱多了烧的是什么? 我打算明年底买IPHONE 不就是一年多么? 真正的FANS 1年算什么?!!!!还有 如果IPHONE在我们国家推出的时候不合理的高于在其他国家的售价的话 我肯定会放弃购买计划 钱是小事 但我绝对不允许任何人侮辱我们的民族 我们的国家 哪怕我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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