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吧110 贴吧110
关注数: 0 粉丝数: 5,867 发帖数: 6,419 关注贴吧数: 1
利用未成年人“擦边”?露头就打! 必须多方协作、加强监管,让利用未成年人“擦边”的行为没有生存空间 近日,某动漫展上几名衣着暴露的儿童直播事件引发关注。漫展主办方工作人员马上联系了家长和摄影工作室,及时予以制止。 如今,互联网平台上,各种不同风格类型的萌娃视频逐渐成为热门题材。但一些不良商家或账号,为了博流量,将“擦边”的黑手伸向了未成年人群体。有网友发现,一些商家、博主用未成年人的“擦边”图片、视频吸引眼球,某些评论区的留言不堪入目。 对于利用未成年人“擦边”的行为,必须露头就打、严肃处置。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或者持有有关未成年人的淫秽色情物品和网络信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也有相关条款。2024年7月,网信部门开展“清朗·2024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对“将儿童包装成所谓‘性感辣妹’进行无底线营销”行为作为典型处置案例进行了通报。儿童家长、相关机构、网络平台也应增强意识、履行责任,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家长要担起责任。作为监护人,家长要树立正确的育儿观,还应提高警惕,甄别防范一些机构以“艺术”“培训”“展示才艺”等理由将未成年人异化为商业工具。同时,多关注孩子的思想动态,陪伴孩子进行一些健康、积极的娱乐活动,防止被不良内容影响。 机构要正视问题。演艺中介、模特公司、培训机构等要认识到未成年人保护的严肃性,在演出、展览等活动中不能以涉嫌伤害未成年人的方式牟利,不能为了热度、流量不择手段。 平台要拿出办法。平台应从人员投入、内容审核等方面加强事前对未成年人“擦边”内容的监管,对相关内容及时发现、及时屏蔽或删除,让这类图片或视频发不出、传不开。同时,加大事后处罚力度,对多次违规、影响恶劣的账号和商家进行严厉处置,关停账户、下架产品,提高违规成本,起到警示作用。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是全社会的责任。必须多方协作、加强监管,让利用未成年人“擦边”的行为没有生存空间,为未成年人营造风清气正、健康积极的成长环境。
利用未成年人“擦边”?露头就打! 必须多方协作、加强监管,让利用未成年人“擦边”的行为没有生存空间 近日,某动漫展上几名衣着暴露的儿童直播事件引发关注。漫展主办方工作人员马上联系了家长和摄影工作室,及时予以制止。 如今,互联网平台上,各种不同风格类型的萌娃视频逐渐成为热门题材。但一些不良商家或账号,为了博流量,将“擦边”的黑手伸向了未成年人群体。有网友发现,一些商家、博主用未成年人的“擦边”图片、视频吸引眼球,某些评论区的留言不堪入目。 对于利用未成年人“擦边”的行为,必须露头就打、严肃处置。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或者持有有关未成年人的淫秽色情物品和网络信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也有相关条款。2024年7月,网信部门开展“清朗·2024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对“将儿童包装成所谓‘性感辣妹’进行无底线营销”行为作为典型处置案例进行了通报。儿童家长、相关机构、网络平台也应增强意识、履行责任,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家长要担起责任。作为监护人,家长要树立正确的育儿观,还应提高警惕,甄别防范一些机构以“艺术”“培训”“展示才艺”等理由将未成年人异化为商业工具。同时,多关注孩子的思想动态,陪伴孩子进行一些健康、积极的娱乐活动,防止被不良内容影响。 机构要正视问题。演艺中介、模特公司、培训机构等要认识到未成年人保护的严肃性,在演出、展览等活动中不能以涉嫌伤害未成年人的方式牟利,不能为了热度、流量不择手段。 平台要拿出办法。平台应从人员投入、内容审核等方面加强事前对未成年人“擦边”内容的监管,对相关内容及时发现、及时屏蔽或删除,让这类图片或视频发不出、传不开。同时,加大事后处罚力度,对多次违规、影响恶劣的账号和商家进行严厉处置,关停账户、下架产品,提高违规成本,起到警示作用。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是全社会的责任。必须多方协作、加强监管,让利用未成年人“擦边”的行为没有生存空间,为未成年人营造风清气正、健康积极的成长环境。
利用未成年人“擦边”?露头就打! 必须多方协作、加强监管,让利用未成年人“擦边”的行为没有生存空间 近日,某动漫展上几名衣着暴露的儿童直播事件引发关注。漫展主办方工作人员马上联系了家长和摄影工作室,及时予以制止。 如今,互联网平台上,各种不同风格类型的萌娃视频逐渐成为热门题材。但一些不良商家或账号,为了博流量,将“擦边”的黑手伸向了未成年人群体。有网友发现,一些商家、博主用未成年人的“擦边”图片、视频吸引眼球,某些评论区的留言不堪入目。 对于利用未成年人“擦边”的行为,必须露头就打、严肃处置。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或者持有有关未成年人的淫秽色情物品和网络信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也有相关条款。2024年7月,网信部门开展“清朗·2024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对“将儿童包装成所谓‘性感辣妹’进行无底线营销”行为作为典型处置案例进行了通报。儿童家长、相关机构、网络平台也应增强意识、履行责任,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家长要担起责任。作为监护人,家长要树立正确的育儿观,还应提高警惕,甄别防范一些机构以“艺术”“培训”“展示才艺”等理由将未成年人异化为商业工具。同时,多关注孩子的思想动态,陪伴孩子进行一些健康、积极的娱乐活动,防止被不良内容影响。 机构要正视问题。演艺中介、模特公司、培训机构等要认识到未成年人保护的严肃性,在演出、展览等活动中不能以涉嫌伤害未成年人的方式牟利,不能为了热度、流量不择手段。 平台要拿出办法。平台应从人员投入、内容审核等方面加强事前对未成年人“擦边”内容的监管,对相关内容及时发现、及时屏蔽或删除,让这类图片或视频发不出、传不开。同时,加大事后处罚力度,对多次违规、影响恶劣的账号和商家进行严厉处置,关停账户、下架产品,提高违规成本,起到警示作用。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是全社会的责任。必须多方协作、加强监管,让利用未成年人“擦边”的行为没有生存空间,为未成年人营造风清气正、健康积极的成长环境。
利用未成年人“擦边”?露头就打! 必须多方协作、加强监管,让利用未成年人“擦边”的行为没有生存空间 近日,某动漫展上几名衣着暴露的儿童直播事件引发关注。漫展主办方工作人员马上联系了家长和摄影工作室,及时予以制止。 如今,互联网平台上,各种不同风格类型的萌娃视频逐渐成为热门题材。但一些不良商家或账号,为了博流量,将“擦边”的黑手伸向了未成年人群体。有网友发现,一些商家、博主用未成年人的“擦边”图片、视频吸引眼球,某些评论区的留言不堪入目。 对于利用未成年人“擦边”的行为,必须露头就打、严肃处置。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或者持有有关未成年人的淫秽色情物品和网络信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也有相关条款。2024年7月,网信部门开展“清朗·2024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对“将儿童包装成所谓‘性感辣妹’进行无底线营销”行为作为典型处置案例进行了通报。儿童家长、相关机构、网络平台也应增强意识、履行责任,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家长要担起责任。作为监护人,家长要树立正确的育儿观,还应提高警惕,甄别防范一些机构以“艺术”“培训”“展示才艺”等理由将未成年人异化为商业工具。同时,多关注孩子的思想动态,陪伴孩子进行一些健康、积极的娱乐活动,防止被不良内容影响。 机构要正视问题。演艺中介、模特公司、培训机构等要认识到未成年人保护的严肃性,在演出、展览等活动中不能以涉嫌伤害未成年人的方式牟利,不能为了热度、流量不择手段。 平台要拿出办法。平台应从人员投入、内容审核等方面加强事前对未成年人“擦边”内容的监管,对相关内容及时发现、及时屏蔽或删除,让这类图片或视频发不出、传不开。同时,加大事后处罚力度,对多次违规、影响恶劣的账号和商家进行严厉处置,关停账户、下架产品,提高违规成本,起到警示作用。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是全社会的责任。必须多方协作、加强监管,让利用未成年人“擦边”的行为没有生存空间,为未成年人营造风清气正、健康积极的成长环境。
利用未成年人“擦边”?露头就打! 必须多方协作、加强监管,让利用未成年人“擦边”的行为没有生存空间 近日,某动漫展上几名衣着暴露的儿童直播事件引发关注。漫展主办方工作人员马上联系了家长和摄影工作室,及时予以制止。 如今,互联网平台上,各种不同风格类型的萌娃视频逐渐成为热门题材。但一些不良商家或账号,为了博流量,将“擦边”的黑手伸向了未成年人群体。有网友发现,一些商家、博主用未成年人的“擦边”图片、视频吸引眼球,某些评论区的留言不堪入目。 对于利用未成年人“擦边”的行为,必须露头就打、严肃处置。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或者持有有关未成年人的淫秽色情物品和网络信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也有相关条款。2024年7月,网信部门开展“清朗·2024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对“将儿童包装成所谓‘性感辣妹’进行无底线营销”行为作为典型处置案例进行了通报。儿童家长、相关机构、网络平台也应增强意识、履行责任,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家长要担起责任。作为监护人,家长要树立正确的育儿观,还应提高警惕,甄别防范一些机构以“艺术”“培训”“展示才艺”等理由将未成年人异化为商业工具。同时,多关注孩子的思想动态,陪伴孩子进行一些健康、积极的娱乐活动,防止被不良内容影响。 机构要正视问题。演艺中介、模特公司、培训机构等要认识到未成年人保护的严肃性,在演出、展览等活动中不能以涉嫌伤害未成年人的方式牟利,不能为了热度、流量不择手段。 平台要拿出办法。平台应从人员投入、内容审核等方面加强事前对未成年人“擦边”内容的监管,对相关内容及时发现、及时屏蔽或删除,让这类图片或视频发不出、传不开。同时,加大事后处罚力度,对多次违规、影响恶劣的账号和商家进行严厉处置,关停账户、下架产品,提高违规成本,起到警示作用。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是全社会的责任。必须多方协作、加强监管,让利用未成年人“擦边”的行为没有生存空间,为未成年人营造风清气正、健康积极的成长环境。
利用未成年人“擦边”?露头就打! 必须多方协作、加强监管,让利用未成年人“擦边”的行为没有生存空间 近日,某动漫展上几名衣着暴露的儿童直播事件引发关注。漫展主办方工作人员马上联系了家长和摄影工作室,及时予以制止。 如今,互联网平台上,各种不同风格类型的萌娃视频逐渐成为热门题材。但一些不良商家或账号,为了博流量,将“擦边”的黑手伸向了未成年人群体。有网友发现,一些商家、博主用未成年人的“擦边”图片、视频吸引眼球,某些评论区的留言不堪入目。 对于利用未成年人“擦边”的行为,必须露头就打、严肃处置。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或者持有有关未成年人的淫秽色情物品和网络信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也有相关条款。2024年7月,网信部门开展“清朗·2024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对“将儿童包装成所谓‘性感辣妹’进行无底线营销”行为作为典型处置案例进行了通报。儿童家长、相关机构、网络平台也应增强意识、履行责任,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家长要担起责任。作为监护人,家长要树立正确的育儿观,还应提高警惕,甄别防范一些机构以“艺术”“培训”“展示才艺”等理由将未成年人异化为商业工具。同时,多关注孩子的思想动态,陪伴孩子进行一些健康、积极的娱乐活动,防止被不良内容影响。 机构要正视问题。演艺中介、模特公司、培训机构等要认识到未成年人保护的严肃性,在演出、展览等活动中不能以涉嫌伤害未成年人的方式牟利,不能为了热度、流量不择手段。 平台要拿出办法。平台应从人员投入、内容审核等方面加强事前对未成年人“擦边”内容的监管,对相关内容及时发现、及时屏蔽或删除,让这类图片或视频发不出、传不开。同时,加大事后处罚力度,对多次违规、影响恶劣的账号和商家进行严厉处置,关停账户、下架产品,提高违规成本,起到警示作用。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是全社会的责任。必须多方协作、加强监管,让利用未成年人“擦边”的行为没有生存空间,为未成年人营造风清气正、健康积极的成长环境。
利用未成年人“擦边”?露头就打! 必须多方协作、加强监管,让利用未成年人“擦边”的行为没有生存空间 近日,某动漫展上几名衣着暴露的儿童直播事件引发关注。漫展主办方工作人员马上联系了家长和摄影工作室,及时予以制止。 如今,互联网平台上,各种不同风格类型的萌娃视频逐渐成为热门题材。但一些不良商家或账号,为了博流量,将“擦边”的黑手伸向了未成年人群体。有网友发现,一些商家、博主用未成年人的“擦边”图片、视频吸引眼球,某些评论区的留言不堪入目。 对于利用未成年人“擦边”的行为,必须露头就打、严肃处置。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或者持有有关未成年人的淫秽色情物品和网络信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也有相关条款。2024年7月,网信部门开展“清朗·2024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对“将儿童包装成所谓‘性感辣妹’进行无底线营销”行为作为典型处置案例进行了通报。儿童家长、相关机构、网络平台也应增强意识、履行责任,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家长要担起责任。作为监护人,家长要树立正确的育儿观,还应提高警惕,甄别防范一些机构以“艺术”“培训”“展示才艺”等理由将未成年人异化为商业工具。同时,多关注孩子的思想动态,陪伴孩子进行一些健康、积极的娱乐活动,防止被不良内容影响。 机构要正视问题。演艺中介、模特公司、培训机构等要认识到未成年人保护的严肃性,在演出、展览等活动中不能以涉嫌伤害未成年人的方式牟利,不能为了热度、流量不择手段。 平台要拿出办法。平台应从人员投入、内容审核等方面加强事前对未成年人“擦边”内容的监管,对相关内容及时发现、及时屏蔽或删除,让这类图片或视频发不出、传不开。同时,加大事后处罚力度,对多次违规、影响恶劣的账号和商家进行严厉处置,关停账户、下架产品,提高违规成本,起到警示作用。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是全社会的责任。必须多方协作、加强监管,让利用未成年人“擦边”的行为没有生存空间,为未成年人营造风清气正、健康积极的成长环境。
利用未成年人“擦边”?露头就打! 必须多方协作、加强监管,让利用未成年人“擦边”的行为没有生存空间 近日,某动漫展上几名衣着暴露的儿童直播事件引发关注。漫展主办方工作人员马上联系了家长和摄影工作室,及时予以制止。 如今,互联网平台上,各种不同风格类型的萌娃视频逐渐成为热门题材。但一些不良商家或账号,为了博流量,将“擦边”的黑手伸向了未成年人群体。有网友发现,一些商家、博主用未成年人的“擦边”图片、视频吸引眼球,某些评论区的留言不堪入目。 对于利用未成年人“擦边”的行为,必须露头就打、严肃处置。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或者持有有关未成年人的淫秽色情物品和网络信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也有相关条款。2024年7月,网信部门开展“清朗·2024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对“将儿童包装成所谓‘性感辣妹’进行无底线营销”行为作为典型处置案例进行了通报。儿童家长、相关机构、网络平台也应增强意识、履行责任,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家长要担起责任。作为监护人,家长要树立正确的育儿观,还应提高警惕,甄别防范一些机构以“艺术”“培训”“展示才艺”等理由将未成年人异化为商业工具。同时,多关注孩子的思想动态,陪伴孩子进行一些健康、积极的娱乐活动,防止被不良内容影响。 机构要正视问题。演艺中介、模特公司、培训机构等要认识到未成年人保护的严肃性,在演出、展览等活动中不能以涉嫌伤害未成年人的方式牟利,不能为了热度、流量不择手段。 平台要拿出办法。平台应从人员投入、内容审核等方面加强事前对未成年人“擦边”内容的监管,对相关内容及时发现、及时屏蔽或删除,让这类图片或视频发不出、传不开。同时,加大事后处罚力度,对多次违规、影响恶劣的账号和商家进行严厉处置,关停账户、下架产品,提高违规成本,起到警示作用。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是全社会的责任。必须多方协作、加强监管,让利用未成年人“擦边”的行为没有生存空间,为未成年人营造风清气正、健康积极的成长环境。
利用未成年人“擦边”?露头就打! 必须多方协作、加强监管,让利用未成年人“擦边”的行为没有生存空间 近日,某动漫展上几名衣着暴露的儿童直播事件引发关注。漫展主办方工作人员马上联系了家长和摄影工作室,及时予以制止。 如今,互联网平台上,各种不同风格类型的萌娃视频逐渐成为热门题材。但一些不良商家或账号,为了博流量,将“擦边”的黑手伸向了未成年人群体。有网友发现,一些商家、博主用未成年人的“擦边”图片、视频吸引眼球,某些评论区的留言不堪入目。 对于利用未成年人“擦边”的行为,必须露头就打、严肃处置。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或者持有有关未成年人的淫秽色情物品和网络信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也有相关条款。2024年7月,网信部门开展“清朗·2024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对“将儿童包装成所谓‘性感辣妹’进行无底线营销”行为作为典型处置案例进行了通报。儿童家长、相关机构、网络平台也应增强意识、履行责任,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家长要担起责任。作为监护人,家长要树立正确的育儿观,还应提高警惕,甄别防范一些机构以“艺术”“培训”“展示才艺”等理由将未成年人异化为商业工具。同时,多关注孩子的思想动态,陪伴孩子进行一些健康、积极的娱乐活动,防止被不良内容影响。 机构要正视问题。演艺中介、模特公司、培训机构等要认识到未成年人保护的严肃性,在演出、展览等活动中不能以涉嫌伤害未成年人的方式牟利,不能为了热度、流量不择手段。 平台要拿出办法。平台应从人员投入、内容审核等方面加强事前对未成年人“擦边”内容的监管,对相关内容及时发现、及时屏蔽或删除,让这类图片或视频发不出、传不开。同时,加大事后处罚力度,对多次违规、影响恶劣的账号和商家进行严厉处置,关停账户、下架产品,提高违规成本,起到警示作用。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是全社会的责任。必须多方协作、加强监管,让利用未成年人“擦边”的行为没有生存空间,为未成年人营造风清气正、健康积极的成长环境。
教育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联合查处涉高考违法有害信息 2025年高考在即。为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全国高考网络环境,根据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教育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联合开展查处涉高考违法有害信息等工作。 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郑重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有关个人和机构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对于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和寻衅滋事罪等犯罪的,将依法受到严厉打击。相关网络平台要认真落实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持续加大监测处置力度,重点排查清理造谣考前泄题、贩卖所谓“试题答案”、组织考试作弊、开展招生诈骗等涉考违法有害信息,重点整治炒作夸大涉考不实信息、借AI技术生成发布涉考虚假信息、干扰舆论和误导公众等行为,从严查处有关账号,营造更加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共同维护良好的招生考试秩序。 同时,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辨别能力,从教育部门、招考机构和高校的官方渠道获取高考权威信息,切勿相信“售卖高考试题、答案”“内部渠道”“内部指标”等信息,切勿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涉考涉招违法违规行为,可向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如遇诈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涉高考违法有害信息 (一)“售卖高考试题、答案” 高考前,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平台推送广告类信息等方式,推销所谓的“高考试题、答案”,接着就会以“预付订金”的名义要求用户付款,或是借传送“样题试卷”的名义向用户发送非法链接实施诈骗。 高考试题在启用前按绝密级管理,在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等全流程、各环节有着严格的管理标准和程序,严防泄题泄密事件发生,有效保证了试题试卷的绝对安全。切勿轻信售卖高考试题、答案等诈骗信息。 (二)“绝密资料”“命题组押题卷” 高考前,部分考试培训机构、自媒体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所谓“绝密资料”“绝密级预测卷”,号称有高考命题组老师参与出题,年年押中高考试题,有的还以AI大模型押题为噱头。相关信息通过夸大宣传吸引流量,达到诱导考生和家长高价购买模拟试题、参考资料的目的。 (三)“2025高考大变革”“小道消息” 高考前,部分考试培训机构、自媒体通过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所谓“教育部临时通知”“考试改革动真格了”“各科出题新套路”等不实信息,为达商业变现目的无底线博流量,严重扰乱考试招生秩序。
教育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联合查处涉高考违法有害信息 2025年高考在即。为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全国高考网络环境,根据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教育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联合开展查处涉高考违法有害信息等工作。 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郑重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有关个人和机构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对于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和寻衅滋事罪等犯罪的,将依法受到严厉打击。相关网络平台要认真落实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持续加大监测处置力度,重点排查清理造谣考前泄题、贩卖所谓“试题答案”、组织考试作弊、开展招生诈骗等涉考违法有害信息,重点整治炒作夸大涉考不实信息、借AI技术生成发布涉考虚假信息、干扰舆论和误导公众等行为,从严查处有关账号,营造更加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共同维护良好的招生考试秩序。 同时,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辨别能力,从教育部门、招考机构和高校的官方渠道获取高考权威信息,切勿相信“售卖高考试题、答案”“内部渠道”“内部指标”等信息,切勿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涉考涉招违法违规行为,可向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如遇诈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涉高考违法有害信息 (一)“售卖高考试题、答案” 高考前,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平台推送广告类信息等方式,推销所谓的“高考试题、答案”,接着就会以“预付订金”的名义要求用户付款,或是借传送“样题试卷”的名义向用户发送非法链接实施诈骗。 高考试题在启用前按绝密级管理,在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等全流程、各环节有着严格的管理标准和程序,严防泄题泄密事件发生,有效保证了试题试卷的绝对安全。切勿轻信售卖高考试题、答案等诈骗信息。 (二)“绝密资料”“命题组押题卷” 高考前,部分考试培训机构、自媒体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所谓“绝密资料”“绝密级预测卷”,号称有高考命题组老师参与出题,年年押中高考试题,有的还以AI大模型押题为噱头。相关信息通过夸大宣传吸引流量,达到诱导考生和家长高价购买模拟试题、参考资料的目的。 (三)“2025高考大变革”“小道消息” 高考前,部分考试培训机构、自媒体通过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所谓“教育部临时通知”“考试改革动真格了”“各科出题新套路”等不实信息,为达商业变现目的无底线博流量,严重扰乱考试招生秩序。
教育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联合查处涉高考违法有害信息 2025年高考在即。为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全国高考网络环境,根据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教育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联合开展查处涉高考违法有害信息等工作。 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郑重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有关个人和机构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对于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和寻衅滋事罪等犯罪的,将依法受到严厉打击。相关网络平台要认真落实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持续加大监测处置力度,重点排查清理造谣考前泄题、贩卖所谓“试题答案”、组织考试作弊、开展招生诈骗等涉考违法有害信息,重点整治炒作夸大涉考不实信息、借AI技术生成发布涉考虚假信息、干扰舆论和误导公众等行为,从严查处有关账号,营造更加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共同维护良好的招生考试秩序。 同时,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辨别能力,从教育部门、招考机构和高校的官方渠道获取高考权威信息,切勿相信“售卖高考试题、答案”“内部渠道”“内部指标”等信息,切勿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涉考涉招违法违规行为,可向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如遇诈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涉高考违法有害信息 (一)“售卖高考试题、答案” 高考前,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平台推送广告类信息等方式,推销所谓的“高考试题、答案”,接着就会以“预付订金”的名义要求用户付款,或是借传送“样题试卷”的名义向用户发送非法链接实施诈骗。 高考试题在启用前按绝密级管理,在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等全流程、各环节有着严格的管理标准和程序,严防泄题泄密事件发生,有效保证了试题试卷的绝对安全。切勿轻信售卖高考试题、答案等诈骗信息。 (二)“绝密资料”“命题组押题卷” 高考前,部分考试培训机构、自媒体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所谓“绝密资料”“绝密级预测卷”,号称有高考命题组老师参与出题,年年押中高考试题,有的还以AI大模型押题为噱头。相关信息通过夸大宣传吸引流量,达到诱导考生和家长高价购买模拟试题、参考资料的目的。 (三)“2025高考大变革”“小道消息” 高考前,部分考试培训机构、自媒体通过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所谓“教育部临时通知”“考试改革动真格了”“各科出题新套路”等不实信息,为达商业变现目的无底线博流量,严重扰乱考试招生秩序。
教育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联合查处涉高考违法有害信息 2025年高考在即。为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全国高考网络环境,根据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教育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联合开展查处涉高考违法有害信息等工作。 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郑重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有关个人和机构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对于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和寻衅滋事罪等犯罪的,将依法受到严厉打击。相关网络平台要认真落实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持续加大监测处置力度,重点排查清理造谣考前泄题、贩卖所谓“试题答案”、组织考试作弊、开展招生诈骗等涉考违法有害信息,重点整治炒作夸大涉考不实信息、借AI技术生成发布涉考虚假信息、干扰舆论和误导公众等行为,从严查处有关账号,营造更加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共同维护良好的招生考试秩序。 同时,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辨别能力,从教育部门、招考机构和高校的官方渠道获取高考权威信息,切勿相信“售卖高考试题、答案”“内部渠道”“内部指标”等信息,切勿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涉考涉招违法违规行为,可向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如遇诈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涉高考违法有害信息 (一)“售卖高考试题、答案” 高考前,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平台推送广告类信息等方式,推销所谓的“高考试题、答案”,接着就会以“预付订金”的名义要求用户付款,或是借传送“样题试卷”的名义向用户发送非法链接实施诈骗。 高考试题在启用前按绝密级管理,在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等全流程、各环节有着严格的管理标准和程序,严防泄题泄密事件发生,有效保证了试题试卷的绝对安全。切勿轻信售卖高考试题、答案等诈骗信息。 (二)“绝密资料”“命题组押题卷” 高考前,部分考试培训机构、自媒体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所谓“绝密资料”“绝密级预测卷”,号称有高考命题组老师参与出题,年年押中高考试题,有的还以AI大模型押题为噱头。相关信息通过夸大宣传吸引流量,达到诱导考生和家长高价购买模拟试题、参考资料的目的。 (三)“2025高考大变革”“小道消息” 高考前,部分考试培训机构、自媒体通过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所谓“教育部临时通知”“考试改革动真格了”“各科出题新套路”等不实信息,为达商业变现目的无底线博流量,严重扰乱考试招生秩序。
教育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联合查处涉高考违法有害信息 2025年高考在即。为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全国高考网络环境,根据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教育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联合开展查处涉高考违法有害信息等工作。 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郑重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有关个人和机构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对于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和寻衅滋事罪等犯罪的,将依法受到严厉打击。相关网络平台要认真落实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持续加大监测处置力度,重点排查清理造谣考前泄题、贩卖所谓“试题答案”、组织考试作弊、开展招生诈骗等涉考违法有害信息,重点整治炒作夸大涉考不实信息、借AI技术生成发布涉考虚假信息、干扰舆论和误导公众等行为,从严查处有关账号,营造更加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共同维护良好的招生考试秩序。 同时,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辨别能力,从教育部门、招考机构和高校的官方渠道获取高考权威信息,切勿相信“售卖高考试题、答案”“内部渠道”“内部指标”等信息,切勿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涉考涉招违法违规行为,可向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如遇诈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涉高考违法有害信息 (一)“售卖高考试题、答案” 高考前,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平台推送广告类信息等方式,推销所谓的“高考试题、答案”,接着就会以“预付订金”的名义要求用户付款,或是借传送“样题试卷”的名义向用户发送非法链接实施诈骗。 高考试题在启用前按绝密级管理,在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等全流程、各环节有着严格的管理标准和程序,严防泄题泄密事件发生,有效保证了试题试卷的绝对安全。切勿轻信售卖高考试题、答案等诈骗信息。 (二)“绝密资料”“命题组押题卷” 高考前,部分考试培训机构、自媒体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所谓“绝密资料”“绝密级预测卷”,号称有高考命题组老师参与出题,年年押中高考试题,有的还以AI大模型押题为噱头。相关信息通过夸大宣传吸引流量,达到诱导考生和家长高价购买模拟试题、参考资料的目的。 (三)“2025高考大变革”“小道消息” 高考前,部分考试培训机构、自媒体通过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所谓“教育部临时通知”“考试改革动真格了”“各科出题新套路”等不实信息,为达商业变现目的无底线博流量,严重扰乱考试招生秩序。
教育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联合查处涉高考违法有害信息 2025年高考在即。为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全国高考网络环境,根据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教育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联合开展查处涉高考违法有害信息等工作。 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郑重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有关个人和机构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对于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和寻衅滋事罪等犯罪的,将依法受到严厉打击。相关网络平台要认真落实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持续加大监测处置力度,重点排查清理造谣考前泄题、贩卖所谓“试题答案”、组织考试作弊、开展招生诈骗等涉考违法有害信息,重点整治炒作夸大涉考不实信息、借AI技术生成发布涉考虚假信息、干扰舆论和误导公众等行为,从严查处有关账号,营造更加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共同维护良好的招生考试秩序。 同时,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辨别能力,从教育部门、招考机构和高校的官方渠道获取高考权威信息,切勿相信“售卖高考试题、答案”“内部渠道”“内部指标”等信息,切勿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涉考涉招违法违规行为,可向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如遇诈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涉高考违法有害信息 (一)“售卖高考试题、答案” 高考前,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平台推送广告类信息等方式,推销所谓的“高考试题、答案”,接着就会以“预付订金”的名义要求用户付款,或是借传送“样题试卷”的名义向用户发送非法链接实施诈骗。 高考试题在启用前按绝密级管理,在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等全流程、各环节有着严格的管理标准和程序,严防泄题泄密事件发生,有效保证了试题试卷的绝对安全。切勿轻信售卖高考试题、答案等诈骗信息。 (二)“绝密资料”“命题组押题卷” 高考前,部分考试培训机构、自媒体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所谓“绝密资料”“绝密级预测卷”,号称有高考命题组老师参与出题,年年押中高考试题,有的还以AI大模型押题为噱头。相关信息通过夸大宣传吸引流量,达到诱导考生和家长高价购买模拟试题、参考资料的目的。 (三)“2025高考大变革”“小道消息” 高考前,部分考试培训机构、自媒体通过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所谓“教育部临时通知”“考试改革动真格了”“各科出题新套路”等不实信息,为达商业变现目的无底线博流量,严重扰乱考试招生秩序。
教育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联合查处涉高考违法有害信息 2025年高考在即。为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全国高考网络环境,根据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教育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联合开展查处涉高考违法有害信息等工作。 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郑重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有关个人和机构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对于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和寻衅滋事罪等犯罪的,将依法受到严厉打击。相关网络平台要认真落实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持续加大监测处置力度,重点排查清理造谣考前泄题、贩卖所谓“试题答案”、组织考试作弊、开展招生诈骗等涉考违法有害信息,重点整治炒作夸大涉考不实信息、借AI技术生成发布涉考虚假信息、干扰舆论和误导公众等行为,从严查处有关账号,营造更加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共同维护良好的招生考试秩序。 同时,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辨别能力,从教育部门、招考机构和高校的官方渠道获取高考权威信息,切勿相信“售卖高考试题、答案”“内部渠道”“内部指标”等信息,切勿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涉考涉招违法违规行为,可向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如遇诈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涉高考违法有害信息 (一)“售卖高考试题、答案” 高考前,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平台推送广告类信息等方式,推销所谓的“高考试题、答案”,接着就会以“预付订金”的名义要求用户付款,或是借传送“样题试卷”的名义向用户发送非法链接实施诈骗。 高考试题在启用前按绝密级管理,在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等全流程、各环节有着严格的管理标准和程序,严防泄题泄密事件发生,有效保证了试题试卷的绝对安全。切勿轻信售卖高考试题、答案等诈骗信息。 (二)“绝密资料”“命题组押题卷” 高考前,部分考试培训机构、自媒体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所谓“绝密资料”“绝密级预测卷”,号称有高考命题组老师参与出题,年年押中高考试题,有的还以AI大模型押题为噱头。相关信息通过夸大宣传吸引流量,达到诱导考生和家长高价购买模拟试题、参考资料的目的。 (三)“2025高考大变革”“小道消息” 高考前,部分考试培训机构、自媒体通过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所谓“教育部临时通知”“考试改革动真格了”“各科出题新套路”等不实信息,为达商业变现目的无底线博流量,严重扰乱考试招生秩序。
教育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联合查处涉高考违法有害信息 2025年高考在即。为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全国高考网络环境,根据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教育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联合开展查处涉高考违法有害信息等工作。 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郑重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有关个人和机构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对于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和寻衅滋事罪等犯罪的,将依法受到严厉打击。相关网络平台要认真落实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持续加大监测处置力度,重点排查清理造谣考前泄题、贩卖所谓“试题答案”、组织考试作弊、开展招生诈骗等涉考违法有害信息,重点整治炒作夸大涉考不实信息、借AI技术生成发布涉考虚假信息、干扰舆论和误导公众等行为,从严查处有关账号,营造更加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共同维护良好的招生考试秩序。 同时,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辨别能力,从教育部门、招考机构和高校的官方渠道获取高考权威信息,切勿相信“售卖高考试题、答案”“内部渠道”“内部指标”等信息,切勿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涉考涉招违法违规行为,可向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如遇诈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涉高考违法有害信息 (一)“售卖高考试题、答案” 高考前,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平台推送广告类信息等方式,推销所谓的“高考试题、答案”,接着就会以“预付订金”的名义要求用户付款,或是借传送“样题试卷”的名义向用户发送非法链接实施诈骗。 高考试题在启用前按绝密级管理,在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等全流程、各环节有着严格的管理标准和程序,严防泄题泄密事件发生,有效保证了试题试卷的绝对安全。切勿轻信售卖高考试题、答案等诈骗信息。 (二)“绝密资料”“命题组押题卷” 高考前,部分考试培训机构、自媒体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所谓“绝密资料”“绝密级预测卷”,号称有高考命题组老师参与出题,年年押中高考试题,有的还以AI大模型押题为噱头。相关信息通过夸大宣传吸引流量,达到诱导考生和家长高价购买模拟试题、参考资料的目的。 (三)“2025高考大变革”“小道消息” 高考前,部分考试培训机构、自媒体通过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所谓“教育部临时通知”“考试改革动真格了”“各科出题新套路”等不实信息,为达商业变现目的无底线博流量,严重扰乱考试招生秩序。
教育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联合查处涉高考违法有害信息 2025年高考在即。为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全国高考网络环境,根据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教育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联合开展查处涉高考违法有害信息等工作。 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郑重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有关个人和机构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对于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和寻衅滋事罪等犯罪的,将依法受到严厉打击。相关网络平台要认真落实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持续加大监测处置力度,重点排查清理造谣考前泄题、贩卖所谓“试题答案”、组织考试作弊、开展招生诈骗等涉考违法有害信息,重点整治炒作夸大涉考不实信息、借AI技术生成发布涉考虚假信息、干扰舆论和误导公众等行为,从严查处有关账号,营造更加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共同维护良好的招生考试秩序。 同时,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辨别能力,从教育部门、招考机构和高校的官方渠道获取高考权威信息,切勿相信“售卖高考试题、答案”“内部渠道”“内部指标”等信息,切勿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涉考涉招违法违规行为,可向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如遇诈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涉高考违法有害信息 (一)“售卖高考试题、答案” 高考前,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平台推送广告类信息等方式,推销所谓的“高考试题、答案”,接着就会以“预付订金”的名义要求用户付款,或是借传送“样题试卷”的名义向用户发送非法链接实施诈骗。 高考试题在启用前按绝密级管理,在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等全流程、各环节有着严格的管理标准和程序,严防泄题泄密事件发生,有效保证了试题试卷的绝对安全。切勿轻信售卖高考试题、答案等诈骗信息。 (二)“绝密资料”“命题组押题卷” 高考前,部分考试培训机构、自媒体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所谓“绝密资料”“绝密级预测卷”,号称有高考命题组老师参与出题,年年押中高考试题,有的还以AI大模型押题为噱头。相关信息通过夸大宣传吸引流量,达到诱导考生和家长高价购买模拟试题、参考资料的目的。 (三)“2025高考大变革”“小道消息” 高考前,部分考试培训机构、自媒体通过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所谓“教育部临时通知”“考试改革动真格了”“各科出题新套路”等不实信息,为达商业变现目的无底线博流量,严重扰乱考试招生秩序。
最高检:重点打击治理网络暴力、网络“水军”等违法犯罪活动 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日前印发《关于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强化协同履职促进网络治理的工作方案》,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充分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惩防治”一体推进,深化网络违法犯罪乱象治理。 根据方案,此次推进网络依法治理的重点任务是突出四个“聚焦”、四个“重点”: 聚焦网络暴力等信息内容乱象,重点打击治理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水军”等违法犯罪活动; 聚焦网络财产安全,重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违法犯罪; 聚焦网络营商环境,重点打击治理破坏网络竞争秩序、损害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监督纠正涉网趋利性执法司法; 聚焦未成年人权益,重点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综合司法保护。 方案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健全完善检察机关内部衔接协作和协同履职制度机制,建立改进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同步介入、案件协作、反向衔接、专项协同、定期会商等制度机制;要发挥好电子数据等证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持的作用,将大数据法律监督理念融入案件办理,及时根据新情形调整、优化法律监督模型功能,推动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和网络治理拓展;要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加强办案协作和治理协同,凝聚依法治网多方合力。
最高检:重点打击治理网络暴力、网络“水军”等违法犯罪活动 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日前印发《关于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强化协同履职促进网络治理的工作方案》,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充分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惩防治”一体推进,深化网络违法犯罪乱象治理。 根据方案,此次推进网络依法治理的重点任务是突出四个“聚焦”、四个“重点”: 聚焦网络暴力等信息内容乱象,重点打击治理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水军”等违法犯罪活动; 聚焦网络财产安全,重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违法犯罪; 聚焦网络营商环境,重点打击治理破坏网络竞争秩序、损害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监督纠正涉网趋利性执法司法; 聚焦未成年人权益,重点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综合司法保护。 方案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健全完善检察机关内部衔接协作和协同履职制度机制,建立改进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同步介入、案件协作、反向衔接、专项协同、定期会商等制度机制;要发挥好电子数据等证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持的作用,将大数据法律监督理念融入案件办理,及时根据新情形调整、优化法律监督模型功能,推动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和网络治理拓展;要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加强办案协作和治理协同,凝聚依法治网多方合力。
最高检:重点打击治理网络暴力、网络“水军”等违法犯罪活动 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日前印发《关于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强化协同履职促进网络治理的工作方案》,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充分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惩防治”一体推进,深化网络违法犯罪乱象治理。 根据方案,此次推进网络依法治理的重点任务是突出四个“聚焦”、四个“重点”: 聚焦网络暴力等信息内容乱象,重点打击治理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水军”等违法犯罪活动; 聚焦网络财产安全,重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违法犯罪; 聚焦网络营商环境,重点打击治理破坏网络竞争秩序、损害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监督纠正涉网趋利性执法司法; 聚焦未成年人权益,重点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综合司法保护。 方案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健全完善检察机关内部衔接协作和协同履职制度机制,建立改进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同步介入、案件协作、反向衔接、专项协同、定期会商等制度机制;要发挥好电子数据等证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持的作用,将大数据法律监督理念融入案件办理,及时根据新情形调整、优化法律监督模型功能,推动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和网络治理拓展;要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加强办案协作和治理协同,凝聚依法治网多方合力。
最高检:重点打击治理网络暴力、网络“水军”等违法犯罪活动 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日前印发《关于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强化协同履职促进网络治理的工作方案》,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充分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惩防治”一体推进,深化网络违法犯罪乱象治理。 根据方案,此次推进网络依法治理的重点任务是突出四个“聚焦”、四个“重点”: 聚焦网络暴力等信息内容乱象,重点打击治理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水军”等违法犯罪活动; 聚焦网络财产安全,重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违法犯罪; 聚焦网络营商环境,重点打击治理破坏网络竞争秩序、损害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监督纠正涉网趋利性执法司法; 聚焦未成年人权益,重点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综合司法保护。 方案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健全完善检察机关内部衔接协作和协同履职制度机制,建立改进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同步介入、案件协作、反向衔接、专项协同、定期会商等制度机制;要发挥好电子数据等证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持的作用,将大数据法律监督理念融入案件办理,及时根据新情形调整、优化法律监督模型功能,推动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和网络治理拓展;要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加强办案协作和治理协同,凝聚依法治网多方合力。
最高检:重点打击治理网络暴力、网络“水军”等违法犯罪活动 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日前印发《关于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强化协同履职促进网络治理的工作方案》,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充分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惩防治”一体推进,深化网络违法犯罪乱象治理。 根据方案,此次推进网络依法治理的重点任务是突出四个“聚焦”、四个“重点”: 聚焦网络暴力等信息内容乱象,重点打击治理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水军”等违法犯罪活动; 聚焦网络财产安全,重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违法犯罪; 聚焦网络营商环境,重点打击治理破坏网络竞争秩序、损害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监督纠正涉网趋利性执法司法; 聚焦未成年人权益,重点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综合司法保护。 方案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健全完善检察机关内部衔接协作和协同履职制度机制,建立改进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同步介入、案件协作、反向衔接、专项协同、定期会商等制度机制;要发挥好电子数据等证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持的作用,将大数据法律监督理念融入案件办理,及时根据新情形调整、优化法律监督模型功能,推动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和网络治理拓展;要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加强办案协作和治理协同,凝聚依法治网多方合力。
最高检:重点打击治理网络暴力、网络“水军”等违法犯罪活动 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日前印发《关于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强化协同履职促进网络治理的工作方案》,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充分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惩防治”一体推进,深化网络违法犯罪乱象治理。 根据方案,此次推进网络依法治理的重点任务是突出四个“聚焦”、四个“重点”: 聚焦网络暴力等信息内容乱象,重点打击治理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水军”等违法犯罪活动; 聚焦网络财产安全,重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违法犯罪; 聚焦网络营商环境,重点打击治理破坏网络竞争秩序、损害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监督纠正涉网趋利性执法司法; 聚焦未成年人权益,重点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综合司法保护。 方案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健全完善检察机关内部衔接协作和协同履职制度机制,建立改进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同步介入、案件协作、反向衔接、专项协同、定期会商等制度机制;要发挥好电子数据等证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持的作用,将大数据法律监督理念融入案件办理,及时根据新情形调整、优化法律监督模型功能,推动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和网络治理拓展;要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加强办案协作和治理协同,凝聚依法治网多方合力。
最高检:重点打击治理网络暴力、网络“水军”等违法犯罪活动 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日前印发《关于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强化协同履职促进网络治理的工作方案》,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充分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惩防治”一体推进,深化网络违法犯罪乱象治理。 根据方案,此次推进网络依法治理的重点任务是突出四个“聚焦”、四个“重点”: 聚焦网络暴力等信息内容乱象,重点打击治理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水军”等违法犯罪活动; 聚焦网络财产安全,重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违法犯罪; 聚焦网络营商环境,重点打击治理破坏网络竞争秩序、损害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监督纠正涉网趋利性执法司法; 聚焦未成年人权益,重点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综合司法保护。 方案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健全完善检察机关内部衔接协作和协同履职制度机制,建立改进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同步介入、案件协作、反向衔接、专项协同、定期会商等制度机制;要发挥好电子数据等证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持的作用,将大数据法律监督理念融入案件办理,及时根据新情形调整、优化法律监督模型功能,推动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和网络治理拓展;要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加强办案协作和治理协同,凝聚依法治网多方合力。
首页 1 2 3 4 下一页